2016最新合理低价中标法招标文件

2016最新合理低价中标法招标文件
2016最新合理低价中标法招标文件

xxxxxxxx有限责任公司厂房及附属

工程

招标文件

招标编号:AHTHY01

招标单位:XXXX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一六年六月

目录

第一章招标公告 (4)

第二章投标须知 (6)

投标须知前附表 (6)

(一)总则 (12)

(二)招标文件 (13)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15)

(四)投标文件的提交 (22)

(五)开标 (23)

(六)评标、定标 (24)

(七)合同的授予 (25)

第三章评标办法 (27)

第四章合同条款 (34)

第五章资格审查表 (63)

第六章投标文件商务标投标文件格式 (64)

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65)

二、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 (66)

三、投标函 (66)

四、投标函附录 (69)

五、工程量清单报价书 (70)

第七章投标文件技术标投标文件格式 (79)

第八章工程技术经济要求 (85)

第九章图纸、工程规范 (85)

第十章工程量清单 (85)

第十一章招标人指定品牌一览表 (86)

第一章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年)(月)(日)

一、招标条件

1、工程名称:XXXXX有限责任公司厂房及附属工程

2、招标人:XXXXX有限责任公司

3、资金来源:自筹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实施地点:

2、建设规模:设计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全部内容

3、招标范围:,详见招标清单及图纸;

三、投标报名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质要求: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资质、安全与技术防范叁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2013年1月1日至今至少承接过一个1000万元(含)以上的建筑工程,提供该工程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报告;并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足够资产及能力,能有效地履行合同的施工企业;

3、项目经理资质要求: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且无在建工程。拟任项目经理自2013年1月1日至今,至少承接过一项1000万元(含)以上的建筑工程,提供该工程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报告;拟任项目经理应是投标人的在职员工,需提供项目经理2013年1月1日以来的社保缴费单据;

4、项目技术负责人要求:具有建筑工程专业高级职称证书,拟任技术负责人应是投标人的在职员工,需提供技术负责人2013年1月1日以来的社保缴费单据;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时间:

1、报名时间:年月日至月日,每日上午 09:0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4:3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

2、报名地点: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科学大道与红枫路交口中瑞大厦2105

3、报名资料:介绍信、营业执照正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含增项及变更栏)、安全生产许可证、建造师证书、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企业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提供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的社保缴费单据证明(2013年1月1日以来)。

上述资料需装订成册的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XXXXX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邮编: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第二章投标须知

投标须知前附表

项目内容说明与要求

1 招标人名称:XXXXX有限责任公司地址:

联系人:

电话:

2 工程名称XXXXX有限责任公司厂房及附属工程

3 建设地点

4 建设规模建筑面积:约10100㎡。

5 资金来源自筹

6 资金落实情况建设资金已落实。

7 招标范围1、招标范围:工程,详见投标须知、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招标项目内容详见本招标文件附件。

8 标段划分 1 标段

9 承包方式√施工专业承包

□允许联合体:不允许。

√其他: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总价一次性包干。

10 质量标准要求质量目标:√合格。

执行标准:√执行现行工程质量验评标准。

11 安全文明要求必须确保安全文明施工。√达到市级“安全文明示范工地”标准的要求。

12 工期要求计划开工日期:2016年6月(具体开工时间以开工令为准);

工期:合同签订后300日历天;中标单位需无条件按照招标单位的统一安排进场施工,并满足工期要求。

13 投标人资质

等级要求

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资质、安全与

技术防范叁级及以上资质;

14 项目经理

资质要求

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本公司注册);不能有其它在建工程,否

则取消该投标人中标资格,并按提供虚假资料谋取中标处理。

投标项目经理必须与报名项目经理相一致。

项目内容说明与要求

15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16 踏勘现场投标人自行踏勘。

17 投标文件份数1、一份正本,贰份副本,投标报价电子版1份(光盘,随投标报价商务标封装)。

2、中标人须在中标后提供给招标人含该项目的商务标软件版、ETB001和excel 电子版的普通光盘一份。

3、其他:投标文件不得采用活页装订方式。

18 投标保证金额1、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转账√电汇。

2、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壹拾万元整。

3、汇入账户名称:XXXXX有限责任公司

4、开户银行:

5、银行帐号:

6、汇款附言:

7、汇出账户要求:应为投标人基本账户,并提供开户许可证原件至开标现场验证。

8、投标人应于规定时间(2016年6月10日 17:00时)前将投标保证金递交到招标文件指定账号。未能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视为放弃本次投标。

9、退还方式:未中标人的保证金在确定中标人后3个工作日内退回;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其与发包人签定施工合同并交纳履约保证金后5个工作日内退回。

10、投标人须打印电子汇款凭证或换取投标保证金收据以备开标时查验。

19 履约担保金额履约担保的形式:√履约保证金□履约保函

履约担保的金额:中标人提供的履约担保为合同价的10%。

提交时限:在中标通知书发放7个工作日内按规定提交履约担保,若中标人在规定时限内未提交保证金的,招标人将书面通知中标单位,5日内不能办理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20 投标人的替代方案□采用√不采用

21 计价方式采用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法。

22 提出问题截止时间

和书面澄清时间

提出问题截止时间:年月日下午 17:00。

请投标人将疑问以书面形式发送至

答疑回复截止时间:年月日下午 17:00 。

项目内容说明与要求

23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及递交起止时间

地点:

递交起止时间:年月日上午 9:30(北京时间)起至10:00(北京时间)

止。

(投标人如放弃项目投标,须在开标前五天以书面形式告之,写明放弃原因并

加盖单位公章。)

24 开标地点及时间地点:

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

25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详见招标文件

26 定标方式□招标人依法确定中标人

√招标人委托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

26 开标程序密封情况检查:由投标人代表检查开标顺序:按递交投标文件签到顺序

27 人员到场本项目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及项目经理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授权书按时到达开标现场由招标人当场核验。未通过核验的,招标人拒绝其参与投标。

28 投标有效期2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29 中标候选人

公示媒介

预中标人和预中标候选人

在“”网站上公示。

30 工程类型√建筑工程

31 招标人提供的招标

文件、图纸及其他

资料

√招标文件

√工程量清单一份

√电子评标光盘一份

√施工图(电子版)一套。

32 主要材料要求√甲供材料:无。

√除甲供材料外,工程所需材料均由中标人自行采购。

1、投标人必须提供自购钢材、电线、电缆、商品砼等主要材料的合格证、品牌、材质证明、及其他相关制造安全质量、监督检验证明的文件。

2、中标人自行采购的材料应符合招标人推荐品牌范围,并满足设计、规范和行业主管部门的要求,并能确保本项目顺利通过行业主管部门验收。中标人选

定的材料供应厂家和价格须经招标人和监理单位认可。如招标人和监理单位对某种或某些材料的质量有异议,有权提出停止使用的要求,中标人必须服从该要求。若该材料经权威检验部门鉴定确有质量问题,由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中标人自负。

3、因中标人自行采购的材料质量引起的工程质量问题由中标人承担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4、除甲供材及实行暂定价的材料和设备以外,由投标人自行采购的材料均按市场价一次性包死,综合单价中的材料费应包括材料运杂费、采保费及试验检验费。投标人在确定投标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材料价格上涨等市场风险因素。除合同另有约定外,这部分材料价格今后将不作任何调整。

33 工程造价控制要求1.本工程经招标定标后,工程总造价在招标范围内包死(含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内所有的内容),工程量增减(包括设计变更,经济签证和工程联系单)需经甲方事先批准,否则均不予签证计价。

2.投标人应认真对照施工设计图纸等文件核对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发现工程量存在项目划分误差、计量单位误差、数量误差、遗漏项目的,必须在清单发放后2日内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或修正要求。

3.招标人对书面异议或修正要求应进行核实,确认工程量单项子目误差在±2%(含±2%)以内、且估算价不超过1000元的,招标人可不予调整工程量,投标人应将其误差考虑在综合单价内;若单项子目工程量误差在±2%(不含±2%)以内,但估算价超过1000元或有遗漏项目或单项子目工程量误差超过±2%的,招标人应进行修正并重新公布准确的工程量清单。

4.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未对工程量清单提出异议的,中标后,除非另有规定,否则招标人不再对工程量清单的项目和数量进行校对调整。投标人必须按其报价完成招标文件规定范围内的招标设计图纸和工程量清单规定的所有工程项目。

5. 工程结算时,中标人投标报价中的不平衡报价将按有利于招标人的原则进行调整,除此以外,中标人在工程量清单报价书中所报的综合单价和措施费用一律不予调整。

6.结算时实行暂定价的材料和设备的价差仅计取税金,不再计取其他费用。

34 承包规定1.中标人即为总包单位,确保工程质量达到行业主管部门验收合格标准。2.中标人确保施工工地达到安全文明工地标准。如因中标单位现场管理原因,本项目未达到市级“安全文明示范工地”标准,建设单位将扣除工程合同价款的3%作为处罚;

3.中标单位项目经理即为施工现场项目负责人,必须负责联系协调和现场实施工作;

4.安排管理人员定期检查用电、用水情况,根据实际作出调整;

5.现场服从甲方指派人员的指挥和安排

6.中标单位项目经理在开工前必须上报施工组织方案并得到甲方任何。

35 人员到岗

及履约要求

投标人一旦中标,资格审查申请书所报的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施工现场技术负

责人、各专业负责工程师及施工机械等在整个项目施工期内必须在位,否则招

标人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中标人自行承担并赔偿可能给招标人造

成的损失。

中标人不得擅自更换资格审查和投标时所报项目经理及项目部主要管理人员。

确需更换时,须报经招标人同意,更换后人员不得低于中标人投标时所报人员

资质和技术水平。招标人如认为有必要,可要求对上述人员中的部分人员作出

更好的调整。

中标人未能按照承诺到岗尽职的,招标人将视情况严重程度对其作出相应处

理,给予警告并发出整改通知。如仍未及时整改,招标人有权责令其停工整改、

直至终止合同,引进新的承包商。招标人还将停止支付工程款项,扣留任何未

付的工程进度款项补偿建设单位的有关损失或工期延误的损失,并就此向承包

单位索赔。

36 清标(电子评标)

要求

1、为方便电子评标,所有投标人必须提交不可更改的电子清单计价文件(介质

为光盘,背面需写上不可擦去的单位名称),该电子清单计价文件应能打开并

运行(采用一点智慧通格式),在评标时招标人将在有关部门的监督下同时检

验。电子清单计价文件无法读取或不符合规定格式的、将作为废标处理(注:

为保证光盘成功打开,投标人可自备光驱进行现场校验)。

2、电子清单计价文件(介质为光盘)随商务标正本封装。

3、提供的电子清单计价文件与书面投标文件实质性不一致,将由评委按照对

投标人不利的解释去理解并判定是否为重大偏差。评委对界定为细微偏差的应

做相应调整,投标人应现场书面接受调整内容。

4、电子清单计价文件无法读取或不符合规定格式的,不作为投标人报价平均

值计算依据。

37 其他注意事项1、招标人将在评标结束后,组织对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进行考察,在确定中标候选人没有挂靠、弄虚作假等行为后依照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名次确定中标人。

2、中标人应当在收到中标通知后5日内进场组织施工,每延迟1天,向招标

人偿付延期开工损失费2万元,由招标人在应向中标人支付的首期工程款中扣除。

3、中标人的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B证原件存放发包人处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

4、项目施工过程中外部环境由中标人自行协调并承担相应费用。

5、中标人负责办理施工许可证等开竣工手续,发包人予以配合。中标人未按要求办理相关施工手续引起的后果均由中标人承担,发包人有权追偿直接和间接损失直至解除合同。

6、中标人应准备不低于合同价20%的专项资金用于本工程建设。

7、施工单位中标后无偿对现有设计图纸进行二次深化设计,二次深化设计必须经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同意后方可进行施工。二次深化设计不作为造价调整的依据。

8、主要材料品牌推荐及暂定价表:详见工程量清单。投标人在投标时需在投标函中注明钢材、水泥、电线、电缆、商品砼等材料所选定的品牌名称。若中标,在施工现场的材料需与投标函选定的品牌规格一致,若不一致,招标人将按照材料价款的30%扣除其保证金,并将所选购材料清除出现场。

(一)总则

1、工程说明

1.1本招标工程项目说明详见本须知前附表;

1.2本招标工程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定承包人。

2、招标范围、承包方式

2.1 投标人应仔细查阅和核对工程设计图纸、工程量清单,以明确了解本次招标范围。如发生理解歧义,以招标人解释为准。

2.2 甲供材料清单:无

2.3本招标工程项目的承包方式详见本须知前附表。

2.4 甲方指定分包项目:无。

3、资金来源

3.1本招标工程项目资金来源详见本须知前附表,并将部分资金用于本工程项目施工合同项下的合格支付。

4、合格的投标人

4.1 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详见本须知前附表。

4.2 投标人合格条件详见本招标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4.3 本招标工程项目采用附表所述的资格审查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4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工程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3、为本工程的监理人;

4、为本工程的代建人;

5、为本工程提供服务的;

6、与本工程的监理人或代建人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工程的监理人或代建人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工程的监理人或代建人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责令停业的;

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3、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但经审查委员会认定不会对承担本项目造成重大影响的除外);

14、被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该区域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

15、为投资参股本项目的法人单位;

1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踏勘现场

5.1投标人将按本须知前附表所述,由投标人自行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的资料。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自身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5.2 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招标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

5.3 经招标人允许,投标人可为踏勘目的进入招标人的项目现场,但投标人不得因此使招标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应承担踏勘现场的责任和风险。

6、投标费用

6.1 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等投标过程中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将不予承担。

6.2清单控制价编制费由中标人支付。

(二)招标文件

7、招标文件的组成

7.1投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7.1.1本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

7.1.2除7.1.1内容外,招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以书面形式发出的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内容,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招标人和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7.2 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等问题应在获得招标文件次日内向招标人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投标人自己承担。投标人同时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投标有可能被拒绝。

8、招标文件的澄清

8.1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按本须知前附表规定时间和方式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澄清要求。无论是招标人根据需要主动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是根据投标人的要求对招标文件做出澄清,招标人都将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同时将书面澄清文件向所有投标人发送。投标人在收到该澄清文件后立即以书面形式给予确认,该澄清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9、招标文件的修改

9.1 招标文件发出后,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招标人可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修改。

9.2 招标文件的修改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9.3 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书面形式明确的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9.4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进行研究,招标人将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将在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通知中予以明确并通知给所有投标人。

9.5 如果投标人在答疑截止前未对招标文件有关条款提出质疑,视为充分理解招标文件所有内容,一旦递交投标文件,则认为该投标人接受招标文件所有条款。

9.6 投标人对清单工程量提出异议的,必须附计算书,并随时准备接受招标人组织的核对。不能提供计算书或不能参加核对的,招标人对此异议不予受理,以后也不再调整工程量清单。工程量清单误差±3%以内的,招标人可不予调整,投标人自行在投标报价内考虑。

9.7 招标人对投标人提出的问题将予以答复,答复仅包括对问题的解释,但不说明问题的来源。

9.8 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将以书面形式发送给所有投标人,投标人应于收到

该修改文件后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给予确认。发送方式包括:当面领取、电子邮件(传真)发送;确认方式包括授权代表签字确认、电子邮件(传真)确认。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10、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10.1投标文件和与投标有关的所有文件均应使用中文(语言文字)。投标人随投标文件提供的证明文件和印刷品可以是其它语言,但必须附中文译文。

10.2除工程规范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1、投标文件的组成

11.1 投标文件由商务标投标文件、技术标投标文件二部分组成。

11.2 为方便电子评标,所有投标人必须提交不可更改的电子清单计价文件(介质为光盘,背面需写上不可擦去的单位名称),随投标报价密封在商务标正本中,该电子清单计价文件应能打开并运行(采用一点智慧通格式),在评标时招标人将在有关部门的监督下同时检验。

11.3 商务标投标文件

序号项目

1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2 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如投标文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不要求此项内容)。

3 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4 工程量清单报价书工程量清单报价书封面;

总说明;

投标总价;

工程项目投标总价表;

单项工程造价汇总表;

单位工程造价汇总表;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措施项目清单计价表(一);措施项目清单计价表(二);其他项目报价表;

零星工作项目计价表;

规费和税金清单计价表;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正本提供);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计算表(正本提供);

措施项目费分析表;

措施项目费计算表(一);

主要材料、设备价格表;

材料暂定价与指定分包项目造价汇总表;

需评审材料价格表;

降低投标报价的说明、证明材料;

投标报价需要的其他资料。

11.3 技术标投标文件

序号项目

1 资格证明材料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人授权委托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项目经理资格证书复印件;

2 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1) 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表及特殊说明资料;

(2) 项目经理简历表、业绩表及证明材料;

(3) 项目技术负责人简历表、业绩表;

(4) 项目管理班子关键职位人员履历表及岗位证书。

3 拟分包情况表

4 投标单位的业绩材料和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5 施工组织设计(1) 各分部分项工程的主要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

(2)确保工程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

(3)确保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体系与措施;

(4)工程进度计划与措施及施工网络图;

(5)确保工程进度计划及技术组织措施(附施工进度表或工期网络图);

(6)资源配备计划

①工程投入的主要物资(材料)情况描述及进场计划;

②工程投入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情况、主要施工机械进场计

划(附拟投入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表);

③劳动力安排计划及劳动力计划表;

(7)施工总平面图及临时用地表(安装类工程项目从实际需

要);

(8)有必要说明的其他内容。

12、投标文件格式

12.1投标人须分别编制技术标、商务标。

12.2投标文件包括本须知第11条中规定的内容,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当使用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投标文件全部格式编制投标文件,但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

13、投标报价

13.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了解拟投标合同段的全部工程内容。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是招标文件所确定的招标范围内全部工程内容的价格体现。

13.2本工程由投标人依据招标人提供的招标图纸、招标文件、澄清、补充文件、修改纪要中提出的工程技术、质量、工期、承包范围、工程量清单、工器具及设备清单等要求,参照有关定额、费率标准及省、市现行有关规定,依据投标人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并根据市场价格及投标人实际情况编制工程投标报价、但其投标报价不得低于投标人个别成本价。

13.3 本工程的投标报价采用本须知前附表所规定的计价方式。综合单价是指完成分部分项工程项目的清单综合单价,其组成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和风险费。

13.4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是完成本须知第1、2条和合同条款上所列招标工程范围及工期的全部,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

13.5 除非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修改,投标人应按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工程项目和工程量逐项填报单价和合价。投标人不得在工程量清单中自行增删、修改清单项目与工程量及项目排列顺序。每一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投标人未填单价或合价的工程项目,并视为该项费用已包括在其他有价款的单价或合价以及投标总报价内,投标人必须按合同要求完成工程量清单中未填单价或合价的工程项目,招标人将不予结算及支付。

13.6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投标人在工程量清单报价书中所报的单价和合价,以及投标报价汇总表中的价格均包括完成该工程项目的成本、利润、税金、开办费、技术施工措施费、大型机械进出场费、风险费、政策性文件规定费用、各种专业施工单位交叉作业引起的开口、工效损失,各种测试、检验、试验等相关工作而增加的费用等所有费用。技术规范要求的费用应包括在投标报价中。投标报价为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支付金额的总和。

13.7本招标工程的施工地点为本须知前附表所述,投标人可先到工地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承包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

13.8招标人不要求投标人采用总价优惠或以总价百分比优惠的方式进行投标报价,其优惠应直接体现在各项投标报价的单价中。投标人不得以自有机械闲置、自有材料等不计成本为由进行投标报价。

13.9 投标报价编制依据:

13.9.1招标文件;

13.9.2设计图纸;

13.9.3工程量清单;

13.9.4澄清、修改、补充中提出的工程技术、质量、工期、承包范围、工器具及设备清单;

13.9.5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

13.9.6质量验收规范等国家、行业、地方有关技术标准、规范;

13.9.7《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DBJ34/T-206-2005)及其配套计价依据;

13.9.8本工程涉及的人工、材料、机械台班的市场价格;

13.9.9施工期间的风险因素。

13.10 投标人的费用项目编制原则

13.10.1措施项目费用应根据自行确定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填写数量和价格,如遇清单缺项的项目,投标人应依据清单编制的办法进行补充,并采用综合单价计价。工程量清单计价中的措施项目应与拟建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相符。

13.10.2其他项目费用,其他费用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自主报价,并在投标函中注明。

13.10.3零星工作项目费,投标人应根据“零星项目清单”所列人工、材料、机械,分别编制综合单价,工程竣工后按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结算。

13.10.4其他项目清单中招标人部分的预留金、材料购置费用均为估算金额。投标时计入投标总价,工程竣工后应按承包人实际完成的工程内容结算。

13.10.5 投标人的报价由不可竞争费用和可竞争费用构成。不可竞争费用应严格执行安徽省有关费用标准,不得降低标准进行竞标。

不可竞争费用包括:

1、规费(按安徽省建设厅颁发的费用定额及项目所在地相关规定执行);

项目名称计算基数费率(%)工程名称

1 养老保险费(分部分项项目清单定额20-35 建筑、装饰工程、安装工

2 失业保险费人工费+施工技术措施项

目清单定额人工费)2-4 程

3 医疗保险费8-15

4 工伤保险费0.5-1

5 住房公积金10-20

6 工程排污费发生时,按环保部门规定计取

7 环境保护

(分部分项项目清单定额

人工费+施工技术措施项

目清单定额人工费)+(分

部分项项目清单定额机械

费+施工技术措施项目清

单定额机械费)0.39-0.99 建筑工程0.29-0.97 装修工程0.19-0.87 安装工程

8 文明施工3.15-3.94 建筑工程3.01-4.17 装修工程1.46-4.08 安装工程

9 安全施工3.00-5.00 建筑工程2.46-4.93 装修工程1.58-3.55 安装工程

10 临时设施4.59-8.79 建筑工程3.77-8.28 装修工程3.95-6.59 安装工程

11 夜间施工0.00-0.20

备注:

1、招标标底、投标报价编制时应严格执行以上标准。

2、招标标底、投标报价编制时,(8-11)项的计算基数为“(分部分项项目清单定额

人工费+施工技术措施项目清单定额人工费)+(分部分项项目清单定额机械费+施工技术措

施项目清单定额机械费)”。

2、人工费:人工费计价上限为101元/工日,且不低于68元/工日。其中31元按规定取费,另外37元仅计取税金。人工调差计算程序应执行安徽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及项目所在地造价管理部门相关文件。投标单位应在投标书中列明工日单价,未注明投标工日单价均按68元/工日并执行上述相关文件予以结算。

3、税金11%(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费+措施项目清单费+其他项目清单费(其中预留金不计规费和税金列入投标总价)+人工费调整+规费);

4、招标文件中明确的由招标人自行采购的材料费;

5、预留金、暂定价(材料暂定价应计取税金,工程成品暂定价不计税金。)

6、法规规章、上级文件规定的其他不可竞争费用。

可竞争费用包括(竞争最低限度应符合安徽省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及配套费用定额中的相关规定):

1、材料费、机械费用;

2、管理费;

3、利润;

4、施工技术措施费;

5、施工组织措施费(除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

6、风险费用。

13.11 不允许采用不对称报价

13.12投标文件商务标投标文件的工程量清单报价书封面相应位置必须加盖工程造价从业人员“从业章”并签字。

14、投标货币

14.1本工程投标报价采用的币种为人民币。

15、投标有效期

15.1投标有效期见本须知前附表所规定的期限,在此期限内,凡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

15.2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在原定投标有效期内,可以根据需要以书面形式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对此要求投标人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投标人可以拒绝招标人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但需要相应的延长投标担保的有效期,在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内本须知第16条关于投标担保的退还与没收的规定仍然适用。

16、投标担保

16.1投标人应在本须知前附表所规定的时间前提交一笔不少于前附表所规定数额的投标担保,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16.2投标人应按要求提交投标担保,并采用投标保证金形式。

16.3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担保的投标,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而予以拒绝。

16.4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担保将在定标后3日内予以退还,但最迟也将在本须知第15条招标人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或经投标人同意的延长的投标有效期期满后 5 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

16.5中标人的投标担保,在中标人按本须知第36条规定签订合同并按本须知第35条规定提交履约担保后 3 日内予以退还。

低价中标定义

最低价中标的定义 所谓最低价中标法,简单地说,就是在招标投标时,谁的报价最低,就由谁中标的评标方法。它的好处在于能够最大限度地节约建设资金,使招标人达到最佳的投资效益。特别是有利于充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法则,有效遏制建筑市场中的腐败蔓延。同时,它简便易行,使评标工作更加易于操作,大大节约了招标投标过程中人力、物力和财力的耗费。 但在实际的运行过程当中,最低价中标法所引发的争论从来就没有休止过。不论是招标人还是投标人,包括专业从事招标投标工作的政府官员、评标专家、中介机构,都有话要说。这些争论,各执一词,也不外乎两种意见:赞同者认为,最低价中标法是一个相对成熟和先进的评标方法,其优点如前面所述应当在国内建筑业市场广泛推行。反对者则认为,最低价中标法的实行,必须以完善的法律制度、企业以及全社会的高度诚信为基础,而以我国目前的法制和社会环境来看,还相对缺乏规范的评估机制和行业公信机制,实行最低价中标法的条件尚未成熟。在这种情况下推行最低价中标的评标方法,其负面影响令人担忧。 最低价中标的发展趋势 在成熟的市场经济体制下,“最低价中标”作为一种国际上通行的评标方式,无论在国外的政府采购还是工程建设招标中均得到广泛的运用,成为一种国际惯例。在我国,由于长期实行计划经济体制,具有强烈行政色彩的“预算定额”在工程建设领域一直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然而,现行行政型的定额预算控制下的建筑产品定价既不反映价值,也不反映供求关系,使价格的调节供求职能,市场信号传递职能,价格核算职能都弱化或消失了。因此,现行建筑产品价格究竟是高还是低,争论了许多年亦未解决问题。从某些方面看似乎低了,人工定额预算定价只有22元,现行市场价每工已达3O元以上;从另一方面看,似乎又高得太多,在鲁布革水电站引水工程国际招标中,日本大成建设公司能够以低于标底43%的报价中标,并且完成项目后还有赢利,令许多人感到不可思议。所以,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价格的竞争应是十分充分、严峻的,必须使行政型定价向市场形成型价格方向转变,使价格随行就市,通过价格竞争使建设方获得较好的经济效益,同时促使施工企业的全面进步。政府只是利用经济办法进行宏观调控,将国内市场的劳动生产水平、供求关系、产品质量、技术进步、经济效益等作为价格形成的综合参数进行调控。 目前,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计划经济体制渐趋消亡,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不断建立和完善,政府对建设工程的定价也逐步从预算定额决定形式向“控制量、指导价、竞争费”方向转变,竞争在建筑工程承发包交易中起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并且越来越激烈与残酷,这就为“最低价中标”的实施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实施“最低价中标”的时机已经成熟。最低价中标实施情况 本着积极稳妥、循序渐进的原则,我们在建设单位的理解与配合下,在各种类型的工程招投标工作中,积极推进“最低价中标”的评标方式,在不断地探索与尝试中,取得了许多宝贵的经验。其主要做法:

合理低价中标法.doc

第三章、评标办法(合理低价中标法)

1.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七部委12号令)、《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七部委30号令)等有关法律、法规。 1.2本项目的拦标价。 1.3招标文件、答疑(补充)文件。 1.4投标文件及评标委员会要求的澄清文件。 2.评标原则 评标工作按照公平、公正、科学、择优、严格保密的原则进行。 3.评标委员会 评标工作由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评标纪律 4.1评标委员会成员和评标现场监督人员(由招标人邀请有关部门人员参加)、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对外透露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它情况。 4.2如果投标人试图对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施加影响,则将导致其投标文件无效。

5.1资格审查(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资格审查办法附表

5.2初步评审: 5.2.1评标委员会首先审定每份投标文件是否有效,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文件视为无效标不得进入合理性评审阶段: 5.2.1.1.投标人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 5.2.1.2. 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人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成本的,当评委会要求该投标人做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而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

(招标投标)合理低价法施工招标文件试行范本(通用本)

莆田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文件 合理低价中标法试行范本 (通用本) 2010年版

使用说明 1.《莆田市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文件试行范本》(2010年版)(以下简称《施工招标文件试行范本》)适用于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总承包、专业工程施工承包招标项目。 2.《施工招标文件试行范本》分为《简单低价法施工招标文件试行范本》、《合理低价法施工招标文件试行范本》、《综合评分法施工招标文件试行范本》、《随机抽取法施工招标试行范本》四种招标文件范本,分别适用于采用简单低价中标法、合理低价中标法、综合评分法、随机抽取法四种评标办法的招标项目。招标人在编制招标文件时,应依据《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莆田市建设工程施工招标评标管理规定>的通知》(莆政综[2009]114号)和《关于明确建设工程施工招标评标办法适用范围及下浮率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莆招投标办[2007]17号)的规定,选择适合的施工招标文件范本。 3.《简单低价法施工招标文件范本》、《合理低价法施工招标文件范本》和《综合评分法施工招标文件范本》各由《专用本》和《通用本》两部分内容组成,《专用本》和《通用本》互相配套使用。《专用本》和《通用本》不一致的,以《专用本》为准。《通用本》的内容一般情况下必须全部执行,如有特殊情况招标人需要修改补充的,应在《专用本》中列出。《专用本》由招标人按照范本的格式和内容要求编制。 4.《随机抽取法施工招标范本》不分《专用本》和《通用本》。 5.《施工招标文件范本》中以空格带下划线标识的内容,由招标人在编制招标文件或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填入具体内容。 6.采用邀请招标方式招标的,本招标文件的第1章“招标公告”修改为“投标邀请书”,具体内容由招标人参照招标公告的内容编制。

招标投标中最低价中标的运用与对策

浅谈招标投标中最低价中标的运用与对策 摘要:评标定标是招标工作中最关键的环节,合理低价中标既能维护业主的利益,又可消除建筑工程招投标活动中的寻租行为,能产生巨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关键词:建设工程;评标;合理低价中标 建设工程招投标是以工程设计、施工或以工程所需的物资、设备、建筑材料等为对象,在招标人和若干个投标人之间进行的招标投标活动,实质上是一种市场竞争行为。 评标定标是招标工作中最关键的环节,要体现招投标的公平合理,必须要有一个公正合理、科学先进、操作准确的评标方法。目前国内还缺乏这样一套评标方法,致使一些建设单位仍单纯看重报价高低,以取低标为主。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第四十一条规定:中标人的投标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能够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2)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并且经评审的投标价格最低;但是投标价格低于成本的除外。从法律层面上允许招标人可以选择最低报价者中标。 一、业主合理低价评标是维护自身利益的趋势选择 作为市场主体的招标单位都追求经济效益最大化。在可能的情况下招标单位都希望少花钱多办事、办成事、办好事,而我们现阶段的价格体制仍然是计划经济的产物,由定额取费标准定价的建筑产

品价格体制与市场经济要求的市场形成价格体制相矛盾,不能真正反映建筑产品的价值,造成同一个单位工程,由于投标单位的资质不同,报价也不相同的现象;另外从当前的材料价格体制看,已经过渡到了市场价格管理体制,而建筑产品的价格管理体制却滞后于时代的发展,即不能反映市场供求,又难以显现出实际消耗和工作效率,这些都是与市场经济的动态不相适应的,也是不利于市场经济的完善和形成,应当承认业主选择合理低价中标是其合法权利、维护自身利益的权利,也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 二、合理低价中标在实际工作中的意义 在成熟的市场经济体制下,最低价中标作为一种国际通行的评标方式,无论在国外的政府采购,还是工程建设招标中均得到广泛的运用,成为一种国际惯例。 在我国,《招标投标法》颁布实施以来,通过多项招标的尝试,并与现行的多种招标方法相比较,有以下主要的优点:1.节省投资效果十分显著。部分原因来自激烈的市场竞争,引起的降价;另一原因来自政府工程定额标准与现实市场价格和企业内部定额的价值有所脱节;2.防腐倡廉效果好,没有暗箱操作,是一种真正符合公平、公开和公正原则的招标方法;3.操作简便,商务标书中谁报价低谁中标,简便的操作过程节约了招标过程中各环节发生的交易成本;4.加大对施工企业的促进作用,企业要生存和发展只能依靠加强管理,降低成本,提高工程质量和提高企业信誉。

2016最新合理低价中标法招标文件

xxxxxxxx有限责任公司厂房及附属 工程 招标文件 招标编号:AHTHY01 招标单位:XXXX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一六年六月

目录 第一章招标公告 (4) 第二章投标须知 (6) 投标须知前附表 (6) (一)总则 (12) (二)招标文件 (13)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15) (四)投标文件的提交 (22) (五)开标 (23) (六)评标、定标 (24) (七)合同的授予 (25) 第三章评标办法 (27) 第四章合同条款 (34) 第五章资格审查表 (63) 第六章投标文件商务标投标文件格式 (64) 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65) 二、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 (66) 三、投标函 (66) 四、投标函附录 (69) 五、工程量清单报价书 (70) 第七章投标文件技术标投标文件格式 (79) 第八章工程技术经济要求 (85) 第九章图纸、工程规范 (85) 第十章工程量清单 (85) 第十一章招标人指定品牌一览表 (86)

第一章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年)(月)(日) 一、招标条件 1、工程名称:XXXXX有限责任公司厂房及附属工程 2、招标人:XXXXX有限责任公司 3、资金来源:自筹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实施地点: 2、建设规模:设计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全部内容 3、招标范围:,详见招标清单及图纸; 三、投标报名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质要求: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资质、安全与技术防范叁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2013年1月1日至今至少承接过一个1000万元(含)以上的建筑工程,提供该工程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报告;并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足够资产及能力,能有效地履行合同的施工企业; 3、项目经理资质要求: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且无在建工程。拟任项目经理自2013年1月1日至今,至少承接过一项1000万元(含)以上的建筑工程,提供该工程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报告;拟任项目经理应是投标人的在职员工,需提供项目经理2013年1月1日以来的社保缴费单据; 4、项目技术负责人要求:具有建筑工程专业高级职称证书,拟任技术负责人应是投标人的在职员工,需提供技术负责人2013年1月1日以来的社保缴费单据;

合理低价中标法

第三章、评标办法(合理低价中标法) 1.评标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

法>办法》、《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七部委12号令)、《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七部委30号令)等有关法律、法规。 本项目的拦标价。 招标文件、答疑(补充)文件。 投标文件及评标委员会要求的澄清文件。 2.评标原则 评标工作按照公平、公正、科学、择优、严格保密的原则进行。 3.评标委员会 评标工作由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评标纪律 评标委员会成员和评标现场监督人员(由招标人邀请有关部门人员参加)、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对外透露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它情况。 如果投标人试图对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施加影响,则将导致其投标文件无效。 5.评标程序 资格审查(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资格审查办法附表

初步评审: 5.2.1评标委员会首先审定每份投标文件是否有效,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文件视为无效标不得进入合理性评审阶段: 5.2.1.1.投标人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 5.2.1.2. 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人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成本的,当评委会要求该投标人做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而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应作废标处理。 5.2.1.3. 投标报价高于拦标价的。 5.2.1.4. 未按招标文件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的。

招投标中合理低价的界定原则与方法

招投标中合理低价的界定原则与法 摘要:本文根据我国现行《招标投标法》关于“公平竞争,合理低价中标,并且不低于成本价。”这一实质性容,简单分析了建筑工程造价中的“合理低价”。根据当前工程造价的构成分析和存在的问题,提出了现行招投标机制下界定合理低价的基本原则与法,以此保证建筑业市场合理高效地发展。 为了进一步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的市场管理,合理降低工程造价,维护工程建设发、承包双的经济利益,改变现行招标投标过程中一些无序竞争,大幅度压低工程招投标价格的现象。《招标投标法》第五条规定“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第三十三条规定“投标人不得以低于成本价的报价竟标”;第四十一条规定了中标人的投标应符合“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并经评审的投标价格最低;但是投标价格低于成本价除外。”显然,这些条文规定了实际招投标过程中,招标价格的形成与确定的法,而且为我国工程造价的管理模式、计价依据的改革指出了明确的指导思想和原则,其实质容就是“公平竞争,合理低价中标,并且不低于成本价。” 1 合理低价的涵 1.1 合理低价与成本价 “合理低价”是指在招投标的活动中,施工企业采用管理上的优势,在文明施工,安全施工,保质保量保工期的前提下,从降低成本入手,在按规定缴纳税金前提下,以合理的利润参与竞争,以达到中标为目的的投标报价。“成本价”是指施工企业在保本施工情况下的报价,不是指工程成本,而是指企业成本,是在工程成本

的基础上,加上施工企业间接费用的最低支出,最低利润收入和不可缺少的纳税额而形成的报价。我们造价管理部门及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在确定成本价或投标下浮幅度时应考虑以下因素: 1)工程所需人工、材料、机械的实际投入量和需要量,即直接成本; 2)虽不直接投入,但为了工程必须发生和投入的人力、物力、财力等等间接费用; 3)根据承包商的实力和工程实际情况确定一定的利润率; 4)按规定应缴纳的税金。 由此可见,成本价与合理低价是相辅相成、密切相关的。若没有测出成本价,则合理低价就不成合理。合理低价是企业在招投标中的策略,也是建设工程发承包双真正愿意接受的工程造价。 1.2 确定合理低价的参考要素 评审投标报价时,一般遵循两个基本原则:投标报价较低;不低于其个别成本或其报价 是合理的。招标人在制定评价的合理标准时,应当了解影响合理标准的因素以及参考要素,然后才能制定合适的评价标准,以下四个面应是制定合理标准的参考对象: 1)企业消耗量定额

合理低价评标办法.

评标的方法和标准 一、评标应遵循公正、公平、科学、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进行。 评审程序: 1、对技术标进行评审 2、对商务标进行评审 3、计算评标基准值 4、计算评标基准值下浮值 5、确定中标侯选人 二、评标采用合理低价评标法。 三、凡是由评委评审的非硬件分均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然后算出平均分,平均值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 四、有效投标报价指投标人的资格审查和技术标都可行且不被评标委员会审查为废标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 五、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评标委员会按无效标处理: (1)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中规定加盖投标人公章及未经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没有合法、有效的委托书(原件)或其委托书没有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 (2)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编制标书,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3)投标文件不写投标报价或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控制价的; (4)不报工期或投标工期超过招标文件要求的; (5)投标质量等级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6)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 (7) 投标人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的; (8)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条款没有作出逐条响应的; (9)投标人有弄虚作假行为或提供的证书有虚假、涂改现象的; (l0)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

六、技术标的评审 技术标的评审。评标委员对投标人的技术标采用综合计分法作出“可行”或“不可行”认定。 技术标评标标准为百分制,包含以下内容: 6.1确保质量目标的技术组织措施 2-10分 6.2确保工期目标的技术组织措施 1-8分 6.3主要工序的施工方法 3-20分 6.4拟投入的主要物资计划 0-6分 6.5拟投入的主要施工机械 0-6分 6.6劳动力安排计划 0-6分 6.7确保文明施工的技术组织措施 1-7分 6.8确保安全生产的技术组织措施 1-8分 6.9施工总进度表或施工网络图 2-11分 6.10施工总平面布置图 1-8分 6.11确保报价完成工程建设的技术和管理措施 2-10分 以上项目若有缺项,该项为0分,各投标人技术标的汇总得分为A值。当A<60时,评标委员会应做出“不可行”认定,其商务标不再评审;当A≥60时,评标委员会应作出“可行”认定,可进行商务标评审。对技术标“可行”和“不可行”有意见分歧的,以少数服从多数得出结论。认为技术标“不可行”的,应提出不可行的原因或理由。 七、商务标的评审 商务标的评审。评标委员对投标人的商务标采用综合计分法作出“可行”或“不可行”认定。 商务标评标标准为百分制,包含以下内容: 7.1项目班子配备(25分) 由评标委员会根据项目班子成员的资历、专业配套、人员齐备等方面酌情打分。 7.2拟派项目经理业绩(15分) 2008年1月1日以来,项目经理施工过类似项目的工程合同价款在400万元(含400万元)以下者每项得2分,在400万元至800万元(含800万元)每项得3分,在800万元以上每项得5分,本项最高计15分。 以施工合同原件为准。施工合同中若不显示项目经理名字,以建设单位出具的证明文件原件为准。 7.3企业综合实力(30分)

招标文件报价承诺法

工程 招标文件 招标人:(章) 二〇一六年月日

投标须知 第一节前附表 小额建设工程招标文件(报价承诺法)致投标人: 鉴于我方将对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告知下: 1、工程概况: 2、本工程的标底为万元,要约合理低价为标底下浮,即元。 第二节、综合说明 一、总则 (一)工程概况 (1)本工程业主: 建设单位:松湖镇水务站

(2)工程说明 对工程的说明见投标须知附表 (3)投标单位承担其投标书编制与递交直至签定合同协议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 业主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4)上述工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省有关招标投标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江西省建设厅有关招标投标的规范性文件等规定进行招标投标,现通过邀请招标方式选定施工建设单位。(5)只有接到建设单位邀请书的单位,才允许对本工程的投标。 (二)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具备有效的资质证书; 4、具备有效的二级建造师证及五大员证书。 5、参加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资格审查会现场并签到,且持有法人代表 证明材料或其授权委托书及其本人居民身份证; 报名时,投标人需按上述规定提供有效证书原件,进行资格预审,不合格的招标人可宣布其无资格对该项 目进行投标。 (三)、本招标工程的投标有效期为自开标之日起60天(日历天),招标人应当在投标有效截 止时限30日确定中标人。

二、招标文件 (一)招标文件的编制责任与组成 1、招标文件由招标人或者受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编制,其编制责任由招标人承担,招标代理机构应根据委托合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投标人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所有的内容,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能响应招标文件要求,责任由投标单位自负。 3、本招标文件及所有发出的解释、修改、澄清及答疑等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二)招标文件的修改 1、在投标截止日期10天前,招标人可能会以补充通知的方式修改招标文件。 2、补充通知将以书面方式发给各投标人,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同等法律约束作用。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一)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必须按本招标文件装订方式(或优于)装订成册,不得出现活页、加页。不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投标文件、资料及装订的,将导致其投标废标处理。 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报价书 (2)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 (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5)参与施工投标的所有证件(书)的复印件(复印件应加盖单位公章); (二)现场踏勘 投标人将被邀请对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所需的所有资料。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三)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形式和份数编制和递交投标文件,并标明“正本”和“副本”。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内容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招投标过程中的评标方法

浅议建设工程招投标过程中的评标方法 摘要:评标是建设工程招投标工作的关键环节,评标方法的选择对建设工程招投标至关重要,目前建筑市场上的评标方法主要有无标底法、合理低价法和综合评分法,本文通过对上述几种评标方法进行对比,分析各自的优缺点,来说明哪种方法最适合我国现阶段建设工程招投标。 一、引言 建设工程实行招投标,是我国建设管理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产物,也是与国际接轨的需要。而评标是建设工程招投标工作的核心,评标工作的公平性、公正性及科学性对确保招标方和投标各方的正当权益、使招投标工作在经济建设中发挥实效具有决定性意义。目前建筑市场上的评标方法主要有无标底法、合理低价法和综合评分法,本文通过对这几种评标方法进行对比分析,从而选出最适合我国现阶段工程招投标的评标方法。 二、评标方法评述 1.无标底法。所谓无标底评标就是指在建设工程招标中,业主不编制标底,而将各投标单位的报价去掉最高值和最低值,取剩余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衡量投标人投标报价是否合理的标准。 无标底评标是国际招标中通用的作法,存在如下优点:(1施工企业要想在激烈的招投标市场竞争中获胜,就不得不加强内部管理,提高员工素质,降低投标报价,从而节约建设投资。(2由于没有标底,也就不存在标底泄漏的问题,可以遏制腐败现象,使人为因素的干扰降至最低。(3将主观评价因素从评标条件中剥离出来,增加了评标标准的透明度,保证了评标结果的公正性。 但是在我国现阶段采用无标底评标法还存在以下缺点:(1价格最低,不能保证质量最优。许多施工企业为了能够中标而盲目降低报价,一旦中标后,为了保证自己的经济利益,要么在施工时偷工减料,为工程质量埋下了隐患;要么以各种理由要求业主追加资金,使招投标失去了本来意义。(2由于不设标底,评标时缺乏参考值,可能导致

合理低价法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我市在新颁布的《建筑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暂行规定》中明确规定,依法公开招标的项目应采用合理低价中标法。这种方法的推行,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对于规范投标行为,维护建筑市场秩序,防范恶性竞争,促进施工企业技术水平和管理水平的提高,无疑将会起到重要的推动作用。 但是,目前建筑市场的竞争非常激烈,一些投标单位为了在竞争中生存,不惜余力压低报价甚至将报价降到与企业自身实力不相符的水平,以便取得低价中标,这种不合理的低价中标,会给建筑市场带来很大冲击。那么,如何区分合理低价与不合理低价,防范建筑市场的恶意竞争呢?这就需要正确认识合理低价中标法,规范合理低价中标法的操作程序。 一、合理低价中标法的含义 合理低价中标法实质上是在保证不低于成本价的基础上的低价中标。这种方法与工程量清单计价是具有因果关系的。在工程量清单推广的今天,判断投标报价的合理性不仅在于要将其投标报价的总价公开,而且更重要的是将总价内各个子项的分项报价也公开,并进行合理性分析。这样,既能够保证工程造价的有效降低,也能够确保建筑工程的保质保量如期完成。 对于不低于成本价,现阶段可理解为:首先,企业投标时的自主报价可以低于社会平均成本价,即通过概预算定额编算出的标底价格。其次,企业在投标报价时不应低于个别成本价,即不可以低于企业定额确定的价格。可见,合理低价要求企业在投标竞标时的低价不是盲目的压价。这种合理的、不低于成本的低价只能以企业定额为依据才能真正具体反映出来。因为概预算定额反映的是社会平均水平,而企业定额反映的是企业自身水平。社会平均成本价与企业个别成本价的差额是企业提高技术水平和经营管理水平的结果。显然,企业定额不仅是工程量清单投标报价真正具有可操作性的关键,而且也是实行合理低价中标,使投标报价不低于企业定额成本价的关键。同时,企业只有依据企业定额和自身的特点、优势及发展要求,才能在工程量清单投标过程中作出合理的、具有竞争性的投标方案。从这个意义上讲,合理低价中标法一方面可以鞭策企业不断改进施工技术,加大科技投入和设备的更新改造,另外一方面,可以有效地规范行业自律,使招投标真正体现"公开、公平、公正"。 二、从合理低价中标到低价中标是建筑市场发展的必然趋势 低价中标的低价概念,不是指难以量化比较的合理低价,也不是低价投标、高价结算的虚假低价,而是在搭建的同一平台上,在保证工期、质量、安全的诸多投标报价中最低的那个价格。低价中标,是价值规律的客观要求。有人认为,低价中标可能导致建筑产品与其他产品之间的不等价交换。事实上,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只要存在竞争,就会存在着供求矛盾,只要存在着有生产能力的供给量大于有支付能力的需求量的现象,建筑产品以低于其价值的价格与其它商品交换就不可避免,商品的等价交换只有通过不等价交换才能实现。恩格斯说过:"商品价格对商品价值的不断背离是一个必要条件,只有在这个条件下并由于这个条件,商品的价值才能存在。"价值规律就是通过价格与价值的背离,通过市场价格的波动,调节社会劳动在各个生产部门之间的合理分配。 可见,合理低价中标法只是现阶段保证建筑市场规范运营的一种手段,是向低价中标法的过渡。伴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建筑市场逐渐变得健康有序,低价中标法必然取代合理低价中标法。 三、从合理低价中标法到低价中标法应具备的条件和措施 我国入世以后,建筑产品计价和价格形成机制要向国际接轨,必将实行由投标企业自主报价,由市场形成价格。实施工程量清单、企业定额报价,是我国建筑业溶入国际大市场与国际接轨的必要条件。但是,应该注意到,推行或鼓励企业实施工程量清单、企业定额报价,必须在创建建筑市场大环境上作文章。 1.必须创建招投标低价中标的建筑市场硬环境。只有允许低价中标,投标企业才敢使用

低于成本价中标有何法律风险

低于成本价中标有何法律风险 (一)投标人的风险防范 1、在谋求低价中标时,尽量不要低于成本价,尤其是不要明显 低于国家定额的标准 在建筑市场激烈的竞争环境中,低价竞价早已成为行业通行做法,这是难以避免的。鉴于评标时招标人并不掌握投标企业的个别成本,仍然是以国家定额标准及行业一般情况来判断投标人是否有低于成 本竞标的嫌疑。所以投标人报价时不宜明显低于国家定额标准,包 括总价和分部分项的单价都要注意这一问题。 2、对于易产生漏项的项目,应当在对承包范围充分了解的基础 上审慎报价 有些项目是由招标人提供工程量清单,同时允许投标人补充的; 也有些项目招标人只提供图纸及工作要求,并不提供工程量清单。 这些项目中工程量及漏项的风险都由投标人承担。发包人往往在合 同中明确约定: 工程量清单中有标价的单价和总额价均已包括了为实施和完成合同工程所需的一切费用,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责任、义务和 一般风险; 工程量清单报价表中的项目和数量作为工程结算的依据,不因实际完成的工程量与工程量清单报价表中的工程量有差别而调整工程 价款。这类约定一般出现在在总价合同中,其内容有失公平,给承 包人带来了很大风险。 对于投标人而言,针对这类项目,在报价前一定要对招标文件、图纸及图说、工程要求、工程量清单进行详细审阅,仔细进行现场 考查,及时向招标人提出疑问并做好记录。要仔细核对施工图纸和 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明确是否可以增加遗漏的部分。在报价

单上,应当尽量多列“暂列金额”“暂估价”“暂定项目”等暂定 内容,合理估算风险费,尽量充分地应对不可预测的工程范围。 3、工程量清单报价表的编制应当由两组人员采取“背对背”的 方式进行 采取“背对背”的方式分别独立编制工程量清单报价表,能够在较大程度上避免因个人原因和局限造成的工程量遗漏和误算,提高 工程量清单报价的科学性。 (二)招标人的风险防范 第一,应当严格评标程序,对有低于成本价中标嫌疑的投标人要求其澄清; 第二,可以要求投标人在标书中编制投标价的具体组成,作为认定投标人企业个别成本的依据。 第三,严格依法依规组织招标活动,避免在合同无效后因自身的过错而承担责任。 建筑工程中“低于成本价中标”中的“成本价”,是指建筑业的平均成本还是指中标企业的个别成本?关于这一点并无明确法律规定。按照全国人大法工委的解释,低于成本应当是指“企业个别成本” 而不是“社会平均成本”。 参照《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 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 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 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应作废标处理。” 中标企业有义务向鉴定机构提供相关书面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以说明其没有低于成本价竞标。 投标人为了中标往往会提出各种“让利”条件。如果让利前的投标报价并不低于成本价,但让利后的实际结算价低于成本价,应当

低价中标现存问题与发展趋势阐述

低价中标现存问题与发展趋势阐述 1、引言 我国加入WTO后,建设市场与国际惯例逐步接轨,越来越多的工程建设项目通过招标来确定承包方。《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规定,评标办法为在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下,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投标价格低于成本的除外;而在国内招标投标中,习惯将接近但不低于成本的投标价格称为合理低价,承包商(投标人)希望以合理低价报价,增大中标概率;业主(招标人)希望在保证质量、工期的前提下,选择一个最低投标价中标。 最低价中标法自2001年《招标投标法》实施以来,已经在各种各样的褒贬声中走过将近十个年头。有人戏言,在工程建设领域中,几乎没有那一项制度像最低价中标一样,能在极其尖锐的矛盾争议中发展这么长的时间。那么这十年来,这个既被一些人称为万恶之源,又被另外一些人称为国际惯例的评标方法,在工程建筑市场上的运行结果又如何呢?本文将从最低价中标的定义、最低价中标实施情况、最低价中标存在的问题及最低价中标解决办法及发展趋势等几方面进行分析和阐述。 2、最低价中标的定义 所谓最低价中标,简单地说,就是在招投标时谁的报价最低就由谁中标的方法。当然,在招投标过程中还应当做些相关工作,比如:对投标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对最低报价进行必要分析等等。只有在最低报价的投标人存在报价严重漏项或错误且投标人表示不能承担,或其施工方案存在严重技术问题时,才有可能把最低报价人否决;此时,再以同样

的方法审查次低标这种方法的优点。非常明显,谁的报价低谁就中标,投标人的技术水平管理水平综合体现在商务标报价上,有效地避免了人为因素避免了暗箱操作;事实上,这种具有科学性、先进性和合理性的方法在欧美等发达国家早已普遍使用。我国加入WTO后,采用最低价中标是为了尽快融入全球经济一体化,与国际市场接轨的良策之一。 3、最低价中标实施情况 2001年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中标人的投标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一)能够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二)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并且经评审的投标价格最低;但是投标价格低于成本的除外。这是被普遍认为的实施最低价中标法的法律依据。但是值得注意的是,该法对投标价格最低者中标是有明确前置条件的,一是要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二是经评审之后的投标价格最低者;三是投标报价不低于成本。 但综观当前建设工程招投标市场,在最低价评标方式的实施中,虽然有关文件规定了评标委员会应对投标人的报价进行详细分析论证,而对于论证依据、标准则没有进一步明确。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对合理的最低价没有统一的认定标准,于是有可能出现,评标人员受雇于招标人,一味地去迎合招标人利用买方市场优势恶意压价的不良心态,疏于对投标人其他条件的考察评审和对报价的分析论证;或许,也有认识上的误区,把最低价评标与最低价中标等同起来,能够认定的只有报价谁的报价低谁就中标,最终将经评审的投标价格最低的招投标方式演变成实质上的简单的、原始的、绝对的最低价中标方式。

合理低价法招标文件

##############土地整理项目(第一年度工程) 招标文件 招标编号: 招标人:############## 招标代理:############## 日期:二〇一〇年十月

目录 第一卷商务卷 (1) 1 投标须知前附表 (2) 2 投标须知 (5) 2.1 总则 (6) 2.2 招标文件 (7) 2.3 投标文件的编制 (8) 2.4 投标文件的提交 (10) 2.5 开标和评标 (11) 2.6 决标、中标通知和签订合同 (13) 3 合同条款 (15) 3.1 通用合同条款(略) (16) 3.2 专用合同条款 (16) 4 协议书 (19) 4.1 协议书 (20) 5 投标报价书、授权委托书和质量承诺书 (22) 5.1投标报价书 (23) 5.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25) 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25) 5.3优惠条款和服务承诺书 (27) 5.4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 (28) 6 工程量清单 (29) 6.1 说明 (30) 6.2工程量清单 (31) 7 投标辅助资料 (38) 7.1 单价分析表 (39) 7.2计日工表 (40) 7.3 拟投入本项目工作的施工队伍简要情况表 (43) 7.4拟投入本项目工作的主要人员表 (44)

7.5 技术标书 (45) 8 资格审查资料 (46) 8.1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47) 8.2税务登记证(具备有效的税务登记证) (47) 8.3企业资质证书(符合前附表资质等级要求) (47) 8.4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7) 8.5 项目经理(建造师)证书(符合前附表资质等级要求) (47) 9 评标定标办法 (48) 第二卷技术条款 (53) 1 项目说明 (54) 2 一般规定 (55) 3 技术要求 (65) 第三卷图纸 (68) 工程设计图册 (68)

招标文件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有限低价评标法) 1.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有限低价评标法。在通过严格的资格预审的投标人中,按照本章第2条规定的评审标准,在招标人优先接受的合理评标价范围内,选择通过符合性审查和合同条件审查,最终评标价最低,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作出承诺并按时足额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投标人。 2.评审标准 2.1评审计算标准 有限低价评标法评审分为五个阶段:第一阶段为确定调整后的招标人报价及其扣除暂定金额(含计日工)后的值。调整后的招标人报价=招标人报价×(1+招标人报价调整系数),调整后的招标人报价扣除暂定金额(含计日工)后的值=招标人报价扣除暂定金额(含计日工)后的值×(1+招标人报价调整系数),招标人报价调整系数采用商业摇号机在开标现场从招标文件公布的系数中随机抽取。第二阶段为确定参与招标人标底价计算的投标人报价范围。参与招标人标底价计算的投标人报价范围应在调整后的招标人报价的110%(含110%)至80%(含80%)之间,超过该范围的投标人报价不参与招标人标底价计算。第三阶段为确定招标人标底价。开标现场随机抽取招标人标底价确定方法及其对应的调整系数。招标人标底价的确定方法共有八种,对应不同的招标人标底价确定方法,每组八个系数;第四阶段为确定复合标底。依据有效投标人的数量确定计算复合标底的A、B值的权重系数;第五阶段为确定合理评标价的范围。合理评标价在复合标底的105%(含105%)至90%(含90%)之间,作为招标人优先接受的合理评标价范围,投标人的评标价在此范围外的投标文件不再参与评审;如果所有投标人评标价均偏离合理评标价范围[复合标底的105%(含105%)至90%(含90%)之间],招标人将在开标现场对投标价在招标人报价的110%(含110%)至80%(含80%)之间的投标人评标价与复合标底×95%后的数值进行比较,按照两者差值的绝对值由小到大对投标人进行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2.1.1调整后的招标人报价=招标人报价×(1+招标人报价调整系数),调整后的招标人报价扣除暂定金额(含计日工)后的值=招标人报价扣除暂定金额(含计日工)后的值×(1+招标人报价调整系数),招标人报价调整系数采用商业摇号机在开标现场从招标文件公布的系数中随机抽取。调整系数共51个,从(-3%)至(+2%)以0.1%

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

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1评标方法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1)评标价低的投标人优先; (2)被北京市交通委员会评为较高信用等级的投标人优先; (3)以递交投标文件时间较前的投标人优先。 2.1.1 2.1.3形式评审与 响应性评审 标准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补遗书编号(如有)、工期、工程 质量要求及安全目标; b.投标函附录的所有数据均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 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a.投标保证金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且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不少于投标 有效期; b.若投标保证金采用现金或支票形式提交,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 c.若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形式提交,银行保函的格式、开具保函的银行均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向招标人提交了银行保函 原件。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 且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委托书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 制版签名代替。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且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 制版签名代替。 (6)投标人以独家形式投标。 (7)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

合理低价法

合理低价法 合理低价法与建设行业招标文件配套使用,当招标人在招标项目中采用后,即成为招标文件的组成内容。 招投标人须知(该内容为施工合同的组成内容): (一)采用固定价格报价的招标项目,招标范围内的工程量及综合单价在工程决算时不得调整,中标价即为合同价,合同价即为结算价(设计变更、隐蔽签证、风险范围外的价差和合同约定及人工费的政策性调整除外)。 (二)当中标价小于招标控制价0.9(M-Z)+Z值时(字母含义见商务标评审),中标人除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外,还应在技术标中提交由法定代表人签名的控制质量、工期、安全的诚信承诺书。未提交的,评标委员会可作不利于投标人评审。 (三)投标人不得采用不平衡方式报价;采用不平衡方式报价在评标时将影响报价排序或中标。评标委员会认定情节严重的,作无效投标报价处理。 (四)投标人不得低于成本报价竞争。 (五)招标人编制招标控制价不得压级压价;招标控制价(不含工程量清单编制误差)编制误差超过±1%的,中标后,双方按评标办法第五条规定按报价水平按实调整。 (六)采用合理低价法中标的,合同履约时,设计变更价款达到中标价的±2.5%至±4%时[500万元以下的±4%;500万元-1000万元的±3.5%;1000万元以上(含)±2.5%]或累计变更价款达到20万元,应在变更生效后三个月内,及时办理工程合同价变更的备案,未办理工程合同价款变更的备案,结算时不得认可,并以备案的合同为准办理结算。 (七)合理低价法中标后在履约时存在市场价格变化风险。招标人应重点加强标后工程施工中质量、安全、工期等方面的监督工作。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市场环境和生产要素价格的变化,充分考虑低价中标的报价风险,合理计取利润。(八)无正当理由,在招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30日内,中标人不与招标人签订施工合同,取消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因招标人原因,不与中标人签订施工合同或致使施工合同无法履行,造成损失的,应依法赔偿中标人损失。(九)因中标人原因,不履行施工合同,致使工程连续14天或累计28天停工,招标人可终止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依法追究责任担保方的担保责任。 一、形式评审标准(开标程序) (一)宣布开标会开始; (二)宣布应递交投标文件数和实际递交投标文件数; (三)查验投标保证金的提交情况;

合理低价中标招标文件范本

第一章投标须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 一、投标须知前附表

二、投标须知 (一)总则 1、工程说明 1.1本招标工程说明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项~第5项; 1.2本招标工程项目经文件批准建设,现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通过招标方式选定承包人。 2、招标范围及工期 2.1本招标工程项目的范围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6项。 2.1.1中标单位全面负责工程承包合同中的全部施工内容,并对工程总的工期、质量、安全承担责任,以及合同规定的其他义务。 2.1.2本工程承包范围内的工作内容不得非法转包、违法分包,否则一经发现,取消中标单位的承包资格,并由其承担因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2.1.3关于分包的要求(适用于施工总承包招标) 2.1. 3.1中标单位与分包单位签约,纳入总包管理范畴,统一管理、协调及配合,并就整个建安工程的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协调等向招标单位负责。 2.1. 3.2投标人必须在商务标部分对总承包服务费进行报价,并提供管理、协调和服务,中标后不得再向专业分包单位收取任何费用(水、电费除外)。 2.2本工程共分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2.3本招标工程招标项目的工期要求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7项。 3、资金来源 本招标工程项目资金来源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8项,其中部分资金用于本工程项目施工合同项下的合格支付。 4、合格的投标人 4.1投标资质等级要求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9项。 4.2投标人合格条件详见本招标工程施工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4.3本招标工程项目采用本须知前附表第10项所述的资格审查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4经资格预审确定的潜在投标人不获取招标文件或者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的,除不可抗力情况外,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将在网上予以公告3个月。在公告期间,其它国有资金投资项目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招标文件购买人单位如果不投标,必须书面说明不参加投标的充分理由,经单位盖章(法人章)后派专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不予受理)送交东台市招标投标管理中心,经核实理由成立,办理诚信保证金的退还手续,否则,将没收诚信保证金。 4.5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投标人,招标人不接受其参加投标。 (1)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2)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限未满的; ★(3)有行贿犯罪记录的。 4.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4.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8当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时,投标人在提交的投标文件中须包括资格后审资料。 5、踏勘现场 5.1投标人须按本须知前附表第13项所述要求,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的资料。投标人承担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自身费用。 5.2投标人应自行到工程实施现场进行踏勘,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它足以影响报价的情况,并根据现场的实际情况将本工程可预见的相关费用(包括地方矛盾)自行考虑到投标报价中,投标人中标后可预见的相关费用包干使用。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招标人现有的能够被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投标人对该数据和资料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招标人均不负责任,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 6、投标费用 投标人应承担其参加本次招标活动自身所发生和应支付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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