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区医疗保险费用报销情况说明

温州市区医疗保险费用报销情况说明
温州市区医疗保险费用报销情况说明

温州市区医疗保险费用报销情况说明

(未刷卡原因)

▲备注:1、正常情况下不使用社会保障卡发生的医疗费用一律不予报销。

2、特殊情况现金垫付报销时请将该表格及社会保障卡、原始病历、原始发票、详

细费用清单、出院记录等材料一起递交至报销窗口;

温州市区医疗保险费用报销情况说明

(外伤)

备注:1、报销时请一并提供社会保障卡、原始病历、原始发票、详细费用清单、出院记录等材料;2、如需二次手术住院的请妥善保管好原始病历、外伤经过报告、第一次报销相关凭证回单等。

基本医疗保险住院就医、报销须知

基本医疗保险住院就医、报销须知 海淀区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基本医疗保险住院就医、报销须知(参保个人篇) 一、就医须知 (一)就医方法 1.必须持贴有条形码的《市医疗保险手册》(以下统称《手册》)实名制就医,并按要求主动出示;2.可到本人选定的医疗机构就医,也可去市定点专科医院、定点中医医院、A类医院(每年评选一次)就医; 3.因急症不能到本人选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时,可到就近的定点医疗机构急诊治疗,待病情稳定后应及时转回本人的定点医疗机构; 4.住院期间如使用个人应自费的药品、诊疗项目及服务设施的,要与医院签订《自费协议》,以防因自费项目问题发生纠纷; 5.参保人员因病情需市转院时,须经就医的二、三级定点医院副主任医师以上人员填写《市医疗保险转诊单》,由医院医保部门核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可向与本单位建立双向转诊关系的上级医院转诊。在24小时到转入的医院入院的,可按转入院办理,住院周期连续计算; 6.参保人员因公外出和探亲期间,在本市行政区域外突发疾病不能回京治疗的,可在当地一家县级(含)以上定点医院就医,医疗费用按本市基本医疗保险有关规定审核支付;病情稳定后应及时转回本人定点医疗机构; 7.出院带药:原则上不得超过7日量,行动不便的可开两周量。 (一)结算方法 1. 住院治疗、门诊特殊病治疗应按规定交纳一定的预交住院押金(用于支付起付线、自费及自付费用),发生的医疗费用由定点医疗机构记帐; 2. 结算时,按规定应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定点医疗机构与区医保中心结算(简称网络结算);其余医疗费用,属个人应承担的医疗费用,由个人与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 3. 出院后三个工作日应与定点医疗机构完成医疗费用结算,并由医院将结算的医疗费用信息准确记录在《手册》上;

医保报销单位证明模板

( 证明书)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YB-BH-063142 医保报销单位证明模板Certification template of medical insurance reimbursement unit

医保报销单位证明模板 兹证明_____(身份证号码____医保号_____)为本单位参保员工,于_____月____日发生____医院住院费用_____。特来医保局办理相关报销事宜。 单位盖章 ____年____月____日 :医保报销单位证明模板 兹有XX同志(性别:X,身份证号:XXXXXXXXXXXX)系我单位员工,因工作需要于XX年XX月XX日至XX年XX月XX日期间被公司派往XXX出差,在出差期间,该员工因“XXXXX”于XX年XX月XX日前往XXX医院进行住院就诊。于XX年XX月XX日办理出院。 特此证明! 单位盖章 ____年____月____日 拓展:医疗保险的报销范围 根据相关的规定,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报销范围主要包括三大类:用药范围、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 用药范围是指国务院、省(自治区、直辖市)、地市等各级政府根据各地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地区内城镇居民就医用药可报销范围以及药品收费标准,超过相

关范围或收费标准的用药不予报销。 诊疗项目是指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接受医疗服务时,临床诊疗、检查等由政府物价部门制定收费标准的报销范围。 医疗服务设施标准是指参保人员接受住院服务,使用必要的医疗服务设施和环境,并为此支付相应的医疗服务费用,对于符合政府规定的医疗服务设施标准的予以报销。 对于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报销范围的具体规定,由于各地的具体规定不一致,参保人员在报销医疗费用时,应事先向相关政府部门了解,确定当地的医疗保险报销范围。 医保报销标准 1、门诊费用:门诊是指定的医院门诊。核定基数标准:离休人员据实报销;退休人员和在职干部职工(包括提前离岗退养人员)按工龄核定基数,工龄在31年以上的,年人平定补420元,月平定补35元;26年至30年的,年人平定补360元,月平定补30元;21年至25年的,年人平定补300元,月平定补25元;16年至20年的,年人平定补240元,月平定补20元;11年至15年的,年人平定补180元,月平定补15元;10年(含10年)以下的,年人平定补120元,月平定补10元。门诊费由各单位按月随工资发放。 2、一般性住院费用:一般性住院费用实行限额比例报销。其标准为:离休干部单位据实报销;退休人员单位报销75%;在职干部职工(包括提前离岗退养人员)按工龄实行限额、比例报销。即:工龄在10年(含10年)以下的,按45%比例报销,最高限额为每年500元;工龄在11至15年的,按50%比例报销,最高报销限额为每年1000元;工龄在16至20年的,按55%比例报销,最高报销

【精品】医疗保险药费报销申请书

【精品】医疗保险药费报销申请书 住院医疗报销申请报告 尊敬的县医保中心领导: 我名xx,现年70岁,系特困破产企业列家桥煤矿退休职工,因曾经工作环境恶劣等原因,近十年来,身体一直不好,疾病多达十余多种,一直靠住院打针吃药维护生命,十多年来医药费自付就花去我近二十万元,而我一个特困企业退休人员,每月工资几百元,仅能解决基本生活而已,疾病造成我家极度贫困,负债累累,家里正常生活都难以维持。2010年12月22日,我因生病再次到石潭镇人民医院住院治疗,入院时我上交医疗卡给医院予以医保报销,于2010年12月27日出院,医院告之年底医保中心搞核算,医保卡资金冻结,要我把医保卡留在医院等年后再报,报后再通知我来拿卡,数月后,医院没通知我去拿卡,我因身体原因也一直没去石潭医院要卡。直到今年四月初,石潭医院来电说,我医疗卡内没有钱报销,我住院1900多元费用要自己拿钱去医院交,否则扣留医保卡。我因经常要住院,必须要有医疗卡,万般无奈下求爷爷告奶奶,东拼西凑借款1900多元交给石潭医院赎回医疗卡,石潭医院告诉我, 现在我们单位医疗卡由县医保中心转到市医保中心,医院告之要我找市医保中心报销,我拖着病体三次到市医保中心咨询报销事宜,市医保中心则告诉我2010年的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是由县医保中心报销,与他们无关。因身体原因无奈之下,我托儿子二次到你们这里咨询报销医药费事宜,却告之此事与你们无关,要我儿找列煤清算组解决, 我儿数次电话联系列煤清算组成员与主任,他们且说此事与他们无关,一致要我找你们县医保中心给予报销,你们双方却各持一词,让我搞不清东南西北。现我再次书面请求你们县医保中心报销我住院医疗费用,如果你们县医保中心确实不能解决此问题,敬请县医保中心领导在我申请书上陈述不能给予医疗费用报销理由,并由领导签名,以此维护我的合法权益! 申请人:xx 2011年5月12日 琪

异地生产报销流程

北京上社保异地生育报销流程 首先可以明确,在北京上生育险后,在外地生孩子是可以享受到生育险(生育津贴)和医疗报销(产前体检和生产报销的,报销幅度按照北京地区的要求) 一、生育津贴 1、准备材料: 1)《结婚证》原件,复印件一份 2)定点医疗机构出具婴儿出生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3)《医学诊断证明书》原件,复印件一份 4)《北京市生育服务证》原件及复印件(双方一方为北京户口),或《北京市工作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北京市外地来京人员生育服务联系单(生育保险专用)》原件(双方都为外地户口) 5)《北京市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两份;男女双方单位盖章,男女双方签字(这个网站上写的是社保中心领取,必须用黑色签字笔填写,实际我是从网上下载了自己填的,因为需要单位盖章,专程为领这个表跑一次社保中心没必要。其中需要双方单位盖章,我家娃爹单位盖章特别麻烦,他的档案和社保都在人才,是个人存档和自己交社保那种,我就填了他无单位只盖了我单位的章,晚育津贴从我单位领。) 6)《北京是参保职工生育津贴支付月报表》一式两份 注意,生育当月不能申报,请于生育日期的次次月办理(例:7月生育,9月办理) 以上复印件都要用A4纸打印,复印件与填写的表都要加盖单位公章 生育津贴的缴费基数是以当年4月份单位报给社保的平均缴费基数为基础的,不以女职工个人的缴费基数为基础。如果单位的平均基数不够社保规定的最低限,比如单位的平均基数是2500,社保的平均基数是2521,就以社保的最低限为准。 生育津贴包括三个月的生育津贴和一个月的晚育津贴(如果符合晚育条件的话),晚育津贴可以从男方单位领取,但三个月的生育津贴不能。 生育险最好是从1月份开始上,如果没上就补缴一下。社保规定生育险什么时候上就什么时候享受,这样1月份的检查费用就可以报销了,不上1月份就不给报销的。而且一定要在一个单位连续缴费,中间换单位了,社保的生育津贴极有可能就不给报销了,他们就是这样规定的。 在街道办理生育服务联系单的程序(外地城镇户口): (一)办理生育服务联系单必须先到居委会开具证明,开具证明的所用的材料是: 1. 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户籍地办理,小蓝本)。 2.暂住证。 3.社保卡。 (二)然后到街道办理生育服务联系单:1. 生育服务证(户籍地出具的一年内符合规定的相关婚育证明),即准生证原件及复印件;2. 现居住地的居委会的证明原件;3. 社保卡复印件;4. 身份证复印件;5. 结婚证复印件;6. 单位出具的证明(证明是本单位职工,且参保了生育险)原件;7. 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复印件。全部要在复印件上注明:此复印件与原件完全一致。

医保报销规定

北京医疗保险政策的具体报销规定 请问上了北京市医疗保险后,个人都享受哪些待遇呀?比如买药和看病?请具体回答, 请问上了北京市医疗保险后,个人都享受哪些待遇呀?比如买药和看病?请具体回答,谢谢! 1,参加医保后,医保中心就会为你发放医保卡;医保卡可以用于平时到定点医药店购药,;医保IC 卡也可以用于门诊,和支付住院个人承担的部分.参加医疗保险的职工看病, 是应当到当地医疗保险定点医院就诊的,并不是在任何一家医院都可以看病! 在医保医院一般的招工体检! 费用可以用医保卡结算; 2.至于如何用IC 卡看病,程序如下:参保人员患病时,持医疗保险手册和IC 卡,可直接到本地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大致程序是:持医疗保险手册和IC 卡-医院医保办登记-审验证卡-交住院押金-住院-对自费项目需经患者同意并签字-现金或IC 卡结算起付标准和自付比例的自付部分-统筹范围内的由医院先垫支-结算出院. 住院费用结算采用后付式的服务项目结算办法. (1)参保人员出院时,医疗机构只能向其收取以下费用:起付标准费,超过规定标准以上的床位费,个人应当负担比例部分的费用, 自费使用项目的费用,统筹基金不予支付范围的费用.以上费用可以使用个人帐户支付,不足部分由个人现金支付.属于统筹基金支付的费用由医疗机构和医保部门结算. (2)住院床位费按规定标准支付; (3)一个年度内,两次以上住院的,从第二次起,起付线按本年度起付标准的50%执行; (4)参保人员出院时,定点医疗机构医保办应当将所有费用清单打印一式三份,医疗机构, 医疗保险机构,参保人员各一份. (5)急诊,在外地安家人员看病也有具体规定. 个人医疗保险怎样报销? 一,门诊就医须知 1, 门诊,急诊在本人选定的定点医院就医,也可去北京市定点专科医院或定点中医医院就医(中医医院无科别限制) . 2, 急诊也可以到就近的北京市定点医院就医. 3, 就医时出示《北京市医疗保险手册》. 4, 使用医保专用处方(蓝色) ,处方要有病情及诊断,急诊使用专用处方或在医保专用处方上必须加盖急诊章,急诊收据也要加盖急诊章. 5, 向医院要药品明细单或在处方底方上有药品划价明细. 6, 药品外购时,必须有定点医院在处方上加盖的"外购章",同时必须在北京市定点药店购药. 7, 处方,收据及明细单要妥善保存不要丢失. 二,门诊费报销须知 医疗保险中心规定以自然年为一个计算单位,如2005 年 1 月 1 日~2005 年12 月31 日为一年. 1. 在一个年度内门诊费起付线退休人员为1300 元,在职人员为2000 元. 2. 退休人员超过1300 元以上的医疗费报销比例为70%,70 周岁以上人员报销80%;在职人员超过2000 元以上的医疗费报销比例为50%. 3. 退休人员当年门诊费累计超过1300 元,在职人员超过2000 元时,即可申请报销.不要等到年底再来报销,以免拖延医疗费报销时间. 4. 我们单位收取医疗费报销单据的时间为每月14,15 日上午,遇节假日顺延.每年12 月份报销时间为10~14 日,务必将全年所有的医疗费单据交到单位.15 日~31 日发生的门诊费,次年1 月14~15 日交到单位,逾期不予报销,后果自负.

医疗费用结算和报销说明

医疗费用结算与报销说明 一、门诊费用结算 参保职工在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诊,可使用医保IC卡或现金结算门诊医疗费用,定点医疗机构开据医保专用发票。医保卡个人帐户基金是根据用人单位实际缴纳的基金进度划入的,如果出现个人帐户基金不足以支付门诊医疗费时,参保职工用现金结算不足部分。 二、住院医疗费用结算 职工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凭医疗保险卡、单位证明和入院证到医院医保科登记并办理入院手续,交纳押金,出院结算时多退少补。出院结算时,职工交纳按医保政策规定的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包括以下费用: 1、支付住院起付标准(又称门槛费)。三级医院为700元,二级医院为550元,一级医院为400元。一个年度内多次住院的,起付标准递减20%,但最多不可低于门槛费的50%。 2、凡不属于《甘肃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诊疗项目目录》的均属自费项目。凡属于《甘肃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内乙类的及高值医用耗材,均按相应比例部分自付。 3、除去以上应自费的项目以外,进入统筹支付范围的,还需按比例分段自付。起付标准至6000元,6000元至12000元,12000元至26000元,在职人员分别承担15%、10%、5%;退休人员分别承担12%、8%、4%。 4、超过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的费用。医保政策规定个人年度统筹基金支付基本医疗费用最高限额为26000元。超过最高支付限额以上部分,按基本医疗保险的结算年度计算,由大额医疗保险支付 90%,职工个人负担10% 。大额医疗保险支付医疗费用的最高限额为每人每保险年度18万元。 参保职工出院结算时交纳以上应由个人自付的费用,其它由统筹基金支付的费用由医保局与定点医疗机构结算。参保职工出院结算时应同时核对医保收费明细表,必要时可查阅本人住院的费用清单,确认无误后在医保发票上签署意见。 三、在外地医疗机构就医费用结算与报销 在外地医疗机构就医费用主要包括职工因公出差、学习、驻外工作、法定探亲、异地居住(含退休人员随子女居住)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异地居住、异地安

转院医保报销流程

转院医保报销流程 申请人先行垫付相关医疗费用,然后携带上述资料前往社保机构或医疗机构办理报销手续即可。经审核,符合条件则报销相关医疗费用。需说明一点部分省份已经开通省内异地就医结算系统,参保人可以直接出院结算,跨省异地就医正在试点。 一、医疗保险缴费年限 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医疗缴费年限是根据你缴费月数来计算的。缴费年限的设置是防止医保基金流失的一种手段。因为退休人员是不缴纳医疗保险费,是直接享受医保待遇的。为了防止有些人钻政策的空子,例如:有些人年轻身体好的时候不缴纳医疗保险,到了快退休的时候才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这样到退休也缴纳不了几个月,这样就会造成医保基金的流失,对于从年轻开始就缴纳医疗保险的人明显是不公平的。基本医疗保险分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待遇。医疗保险缴费年限只是对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来说的,对于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是没有任何意义的。 二、医疗保险缴费年限的计算方法 1、实际缴费年限的计算 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按《基本医疗保险办法》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后,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据实记载职工的缴费年限。其中,用人单位中断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暂停记载其职工缴费年限,原缴费年限予以保留;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继续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职工缴费年限前后合并计算。 职工因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等原因中断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暂停记载其缴费年限,但职工原缴费年限予以保留;个人按规定继续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和重新就业后用人单位和职工继续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其缴费年限前后合并计算;《基本

医疗保险办法》实施前己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的退休人员,不计算 个人实际缴费年限。 2、视同缴费年限的计算 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和由财政供给的事业单位的职工在《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实施前的工作年限,可计算为视同缴费年限;国有企业、股份制企业、股份合作制企业职工和外商投资企业中方职工1993年12月31日以前的连续工龄以及1994年1月1日至《基本医疗保险 办法》实施前的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可计算为视同缴费年限。 集体所有制企业职工1995年6月30日以前的连续工龄以及 1995年7月1日至《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实施前的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可计算为视同缴费年限;私营企业职工、城镇个体经济从业人员1996年7月1日至《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实施前的养老保险缴费年 限可计算为视同缴费年限。职工原在国有企业、集体企业、股份制 及股份合作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工作期间的连续工龄或养老保险 缴费年限或原在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和由财政供给的事业单位工作 期间的工作年限,可以按照上述有关规定计算为视同缴费年限。 城区街道所属集体所有制企业职工1998年6月30日以前的连续工龄以及1998年7月1日至《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实施前的养老保 险缴费年限,可计算为视同缴费年限;军人退出现役后,参加城镇职 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其退役前的军龄可计算为视同缴费年限。从地 方直接招收的军官、文职干部和士官,服役前的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均可计算为视同缴费年限。 《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实施后退休的职工,退休时男性缴费年限累计不满30年,女性缴费年限累计不满25年,用人单位和职工个 人按规定一次性补足医疗保险费的,可认定为缴费年限届满。 一次性补足基本医疗保险费计算公式为:一次性缴费金额=缴费 基数x10%x[(1+8%)n-1]/8%。其中,n=30年(25年)--职工累计缴费 年限,10%为缴费比例,8%为每年缴费递增率。

省医保医疗费用报销须知

省医保医疗费用报销须知 一、报销时限 一个结算年度(指自然年度1-12月)内发生的医疗费用,应在结算年度内申请核销,结算年度的最末一个月的医疗费用可顺延至次年一月底。即1-11月份的费用必须在12月31日前报销,12月份发生的费用在次年1月31日前报销。逾期不予报销。 二、报销标准 按照《浙江省省级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项目目录》、《浙江省省级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和《浙江省医疗服务价格手册》的规定执行。目录范围外的相关费用不予报销。转外就医所有符合基本医疗保险的费用先由个人自理10%后,再按医保相关报销比例结算。 三、报销范围 1、杭州市区定点医疗机构因急诊、计算机故障、磁卡消磁等 特殊原因垫付现金的。 2、职工因公出差或准假外出期间,在异地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急诊垫付现金的。 3、符合异地就医相关规定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垫付现金的, 4、符合转外就医相关规定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垫付现金的。 5、其它需报销的情况。

四、携带资料 (一)报销基本医疗保险相关医疗费用的参保人员需提供: 1、单位盖章出具的《浙江省省级单位外诊、急诊医疗费用申请核拨表》; 2、就诊时记载的病历本; 3、由医保中心制发的医疗保险证历本; 4、有效医疗费收据; 5、医疗费用清单,住院需住院费用汇总明细清单; 6、住院出院记录; 7、身份证(委托他人办理的,请携带本人和被委托人身份证、报销人委托书); 8、柜台办理的已审批的《转外就医审批表》或《外地就医审批表》。 (二)报销工伤、生育费用的参保人员需提供 1.单位盖章出具的《浙江省省级职工生育、工伤费用报销申报表》; 2.准生证(即健康生殖证)或省级单位职工工伤费用报销专用卡; 3.围产期病历记录; 4.有效医疗费收据; 5.医疗费用清单,住院需住院费用汇总明细清单; 6.住院出院记录;

北京医保异地就医报销流程指南

北京医保异地就医报销流程指南 【导语】:?北京本市退休人员外出旅游生病了,异地就医可以报销吗?异地怎样就医,怎样选择医院,医保怎样报销? 《北京市异地安置(外转医院)申报审批单》详细解读异地就医医保手续怎样办理。 异地申请审批 1.异地就医人员需先通过参保单位或街道社保所到区县医保中心进行异地安置审批,在当地申领一张《XXX市异地安置(外转医院)申报审批单》(即领取《医疗保险手册》的部门),填写好相关内容。 2.到异地医院(你所选的要去城市医院的医保办公室)医保部门盖章。 3.把《XXX市医疗保险异地安置(外转医院)申报审批单》返回到申请地经办机 构,等待批准。 4.异地审批期限为一年(即办理日期开始至次年的当天),一年内不能变更;审批 期限到期后,如异地安置人员仍需保留异地就医,应重新审批。 异地选医院 各地对异地就医可以选几家医院的规定不一样,一般是两到三家。如果规定选两家医院,可以选一家三级综合医院,再就近选一家医院;如果规定选三家医院,可以在前两家医院的基础上,再选一家与自己疾病相关的专科医院。 异地报销 1.异地就医的门诊和住院报销人员需出示费用的收据和清单,处方底方,明细表, 医保手册,疾病诊断证明书(尽量详细,以免因诊断不全而发生拒付)。同时要开具一张就诊医院的等级证明,交用人单位(或社保所)汇总,报区、县医保中心审核结算。 2.异地定点医院发生的医疗费可以通过邮寄报销单据、家人代报的办法返回原所在城市报销,报销范围和报销标准等完全按照所在城市的医保待遇执行,报销款可由家人代领或设立专用存折领取。 温馨提示 1.不同城市的医疗保险政策规定不尽相同,需要异地就医的人员对于具体的政策 还需要咨询当地的医疗保险管理部门。特别是各地医保规定的报销范围不一样,来北京的异地就医人员需要注意的是,在北京医保范围内可以报销的,外地医保不一定能报销。因

医疗保险证明格式范文医保报销情况说明写(格式)

医疗保险证明格式范文医保报销情况说明写(格式) 医保报销情况说明范文如下: 尊敬的领导: 我叫×××,是×××学校的一位老师,今年38岁。 我于20XX年11月份在×××学校打排球时不慎扭伤左足,当时脚有点痛,后自行购买云南白药喷雾剂外用,疼痛较前稍好转,后未予以重视未曾就诊治疗。20XX年2月13日曾就诊常宁市中医院门诊部,查左足正侧位未见明显异常,未予以其他特殊处理,后自行触摸发现左足跟一肿块,大小约2cm,行走疼痛加剧,后到南华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检查,检查结果显示:左足跟腱改变,左踝关节积液,需住院进行手术。 为了医疗费的报销问题,我和我的家人先后多次来到医保中心和保险公司,但两处都不予授理,我病情越来越重,左脚行走也颇感吃力,医生也告诫我应尽早治疗,否则,有后顾之忧,万般无奈之下,我住进了医院,动了手术,个人自己结清了所有费用。

我是一名在编教师,每年都按国家要求交纳医疗保险,为此,我恳请领导根据我市职工医疗保险条例及有关规定,落实我的医疗费的报销,本人及全家不胜感激。 此致 敬礼 申请人:××× 20XX年9月28日星期日 医疗保险,(medicalcare),是指以保险合同约定的医疗行为的发生为给付保险金条件,为被保险人接受诊疗期间的医疗费用支出提供保障的保险,医疗保险以合同的方式预先向受疾病威胁的人收取医疗保险费,当被保险人患病并去医疗机构就诊而发生医疗费用后,由医疗保险机构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医疗保险是把个体身上的由疾病风险所致的经济损失分摊给所有受同样风险威胁的成员,用集中起来的医疗保险基金来补偿由疾病所带来的经济损失。 单位在职证明范本一:

异地报销医保需要哪些手续

异地报销医保需要哪些手续 异地办理医疗报销的流程: 1.在住院前或住院后3日内打老家新农合咨询电话对住院就医情况进行登记备案; 2.出院后必须在居住所在地由街道办事处或居委会出具一份居住证明,如果是在外务工,需有务工单位出具务工证明; 3.出院后持病历复印件、汇总明细单、住院收费票据、出院证明,再拿着患者身份证、合作医疗证及居住或务工证明回参合所在地报销; 4.如果是从参合所在地直接到省外住院化疗,必须在走之前办理转诊转院手续,然后才可去外地住院治疗; 5.省外报销的比例最低,一般起付线2000左右,报销比例为合 理费用的45%,花的少的话,很难报销几个钱的,医院级别越低, 报销比例越高。 首先,县级医院以上的转诊证明。拿一个小城镇的医保来说,如果要去异地就医,先要到县级及以上的医院,一般镇上都会有县级 的医院,让医生开一个转诊证明。 第二步,到医院社保窗口盖章。医院的社保窗口一般会设在收费口那,拿着转诊证明去窗口,那边的工作人员自然知道怎么帮你弄 啦! 第三步,到当地的社保所作个外出治疗的登记。一般城镇都有社保所,可以百度社保所的地址。因为是一个分部,所以可能在不起 眼的地方噢~

第四步,外出治疗后拿回县级社保局报销。完成上面的三步,就可以去大城市的医院住院治疗了,治好了带发票、医疗本、还有社保卡、户口本等到你上级的社保局去报销就可以咯! 如果只是门诊的话,就不需要这些手续了,直接去外面先看病,看完回来到社保局报销就可以了 报销耗时药费“周转”慢 家住延静里的老李,今年49岁,患脑癌八年。日前,老李旧病复发,但检查费要4000多元,而他们一家仅剩1300元。 老李的爱人说,由于上次看病的钱还没划回存折,他们家没钱给老李治病了。 抽样 八成“取”保超过两个月 对于医保报销时间长的问题,记者走访了香河园、和平街、酒仙桥等地区的社保所。香河园去年在街道社保所里报销人数有5000多人,和平街8500人,酒仙桥2万多人。 记者随机抽取了50人的报销情况,结果显示,有40人平均返还周期在2个半月左右,远远超出了15个工作日。 调查 为了调查医保报销时间长的问题,记者用了半个月,走访了社区代办站、街道社保所和市区两级医保中心。 单据多运送用上拉杆箱 在和平街和平家园小区医保代办站,两名劳动协管员正帮居民核算。协管员任建萍说,每周二为报销日,她要在当天或第二天一大早就把票据送到街道社保所,以免耽搁了报销时间。 在和平街社保所里,放着一个红色拉杆箱。社保所工作人员说,这是专门装医保报销单的。不过这还不够,每周五去医保中心送票据的时候,除了拉着它,还有一个大布袋。

医保报销单位证明模板

医保报销单位证明模板 医疗保险报销范围是什么?在报销时,很多人不太明白为什么有些药品可报销,有些药品却不给报销,尤其奇怪自己不能报销的药品,为什么同样的医保,别人却可以报销。接下来小雅搜集了医保报销单位证明模板,仅供大家参考,希望帮助到大家。 篇一:医保报销单位证明模板 兹证明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医保号 _____________)为本单位参保员工,于_____月______日发生 ______________医院住院费用___________。特来医保局办理相关报销事宜。 单位盖章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篇二:医保报销单位证明模板 兹有XX同志(性别:X,身份证号:XXXXXXXXXXXX)系我单位员工,因工作需要于XX年 XX月XX日至XX年 XX月XX日期间被公司派往XXX出差,在出差期间,该员工因“XXXXX”于XX年XX月XX日前往XXX医院进行住院就诊。于XX年XX月XX日办理出院。 特此证明! 单位盖章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拓展:医疗保险的报销范围 根据相关的规定,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报销范围主要包括三大类:用药范围、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 用药范围是指国务院、省(自治区、直辖市)、地市等各级政府根据各地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地区内城镇居民就医用药可报销范围以及药品收费标准,超过相关范围或收费标准的用药不予报销。 诊疗项目是指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接受医疗服务时,临床诊疗、检查等由政府物价部门制定收费标准的报销范围。 医疗服务设施标准是指参保人员接受住院服务,使用必要的医疗服务设施和环境,并为此支付相应的医疗服务费用,对于符合政府规定的医疗服务设施标准的予以报销。 对于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报销范围的具体规定,由于各地的具体规定不一致,参保人员在报销医疗费用时,应事先向相关政府部门了解,确定当地的医疗保险报销范围。 医保报销标准 1、门诊费用:门诊是指定的医院门诊。核定基数标准:离休人员据实报销;退休人员和在职干部职工(包括提前离岗退养人员)按工龄核定基数,工龄在31年以上的,年人平定补420元,月平定补35元;26年至30年的,年人平定补360元,月平定补30元;21年至25年的,年人平定补300元,月平定补25元;16年至20年的,年人平定补240元,月平定补20元;11年至15年的,

基本医疗保险住院就医、报销须知

基本医疗保险住院就医、报销须知海淀区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基本医疗保险住院就医、报销须知(参保个人篇) 一、就医须知 (一)就医方法 1.必须持贴有条形码的《市医疗保险手册》(以下统称《手册》)实名制就医,并按要求主动出示;2.可到本人选定的医疗机构就医,也可去市定点专科医院、定点中医医院、A类医院(每年评选一次)就医; 3.因急症不能到本人选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时,可到就近的定点医疗机构急诊治疗,待病情稳定后应及时转回本人的定点医疗机构; 4.住院期间如使用个人应自费的药品、诊疗项目及服务设施的,要与医院签订《自费协议》,以防因自费项目问题发生纠纷; 5.参保人员因病情需市内转院时,须经就医的二、三级定点医院副主任医师以上人员填写《市医疗保险转诊单》,由医院医保部门核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可向与本单位建立双向转诊关系的上级医院转诊。在24小时内到转入的医院入院的,可按转入院办理,住院周期连续计算; 6.参保人员因公外出和探亲期间,在本市行政区域外突发疾病不能回京治疗的,可在当地一家县级(含)以上定点医院就医,医疗费用按本市基本医疗保险有关规定审核支付;病情稳定后应及时转回本人定点医疗机构; 7.出院带药:原则上不得超过7日量,行动不便的可开两周量。 (一)结算方法 1.住院治疗、门诊特殊病治疗应按规定交纳一定的预交住院押金(用于支付起付线、自费及自付费用),发生的医疗费用由定点医疗机构记帐; 2. 结算时,按规定应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定点医疗机构与区医保中心结算(简称网络结算);其余医疗费用,属个人应承担的医疗费用,由个人与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 3. 出院后三个工作日内应与定点医疗机构完成医疗费用结算,并由医院将结算的医疗费用信息准确记录在《手册》上;

医保异地转院流程和表格

安徽省直基本医疗保险异地转院(诊)申请表 注:1、此表由省直三级以上定点医院填写,一式两份,附临床相关资料。 2、此表由患者(亲属)送省医保中心审批。 3、请仔细阅读本表所附的温馨提示。

对安徽省直异地转院(诊)政策和流程介绍及填表说明 1、参保患者因病情或诊疗需要,需异地转院(诊)的,应填报《安徽省直基本医疗保险异地转院(诊)申请表》,表中各栏目填写完毕并经签字、盖章后,才视为完成异地转院(诊)的申请审批。如遇紧急情况必须立刻转往异地三级医院救治的,需在转院后一周内(节假日顺延),补办转诊转院审核手续。未完整履行异地转院(诊)申请审批手续而自行到异地就医所发生的医疗费用不予报销。办理流程:经临床科室、医院、患者单位签署意见的《安徽省直参保人员异地转诊转院申请表》(一式两份),到省医保中心先找717房间丁科长签字,再到710盖章,然后到719交一份、自己拿回来一份报销时用。 2、参保患者必须到经批准转入的医院住院治疗,否则其发生的医疗费不能报销。如确需变更转院(诊)医院,需在就诊前到省医保中心重新办理审批手续。 3、经批准的转院(诊)申请,只限本次转院(诊)使用,本次转院(诊)治疗出院后,仍需转往异地同一家医院或不同医院继续治疗的,应重新办理异地转院(诊)申请审批手续(同一种病再次转往同一医院的可用上次转院单复印件到医保中心重新审批)。 4、转院(诊)申请批准后,参保患者应在一个月内到异地转院(诊)医院住院治疗,逾期一个月不去住院治疗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转院(诊)申请审批不再有效,且原则上不再受理同一转院(诊)申请审批。特殊情况仍需转院(诊)的需重新履行申请审批手续。 5、转院患者出院后一个月内,由患者或家属持以下材料到省医保中心医疗基金结算科(省医保中心719房间,电话62661151)办理医疗费用报销手续: ①社保卡;②经审核同意的《异地转院(诊)申请表》;③接诊医院门诊病历、出院小结、医疗费发票、医疗费明细清单;④患者在诊疗过程中,如使用高额医用材料,需提供手术记录单及高额医用材料的条形码(要盖医院章),如使用了白蛋白等输血类的还需要提供医嘱单和生化检验单。⑤省医保中心根据病情及诊疗情况和费用审核的需要,可请转院患者提供相关的佐证材料。 6、省医保中心医疗基金结算科受理转院患者医疗费用报销的相关材料后,向转院患者出具《受理回执单》,待审核报销结束后,凭此回执单领取省直医保异地转院报销结算单。 7、如果符合单位医疗补助政策需要回单位进行二次报销的,需要提前留好发票、费用清单、以及出院小结的复印件,保管好省医保异地转院报销结算单的原件。 8、省医保中心地址:合肥市长江中路三孝口立交桥往东100米,路南第一个巷子口(仁和巷)的安徽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东楼7楼;公交路线:3路车飞凤街站下车,从地下南出站口出来后往西走100米到仁和巷,从仁和巷进去后右手边的大门进去(安徽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 人教处咨询电话:65592158,zhangyh@https://www.360docs.net/doc/1b1944040.html,联系人:张艳辉 2号楼326房间

医疗保险缴费及报销情况说明

社保卡和农民工就医卡 使用流程及报销 一、社保卡及蓝本使用流程 1、除急诊外可持社保卡到定点医院、A类医院、专业医院、 中医院看病直接报销。门诊起付线1800以上的部分给予 按比例报销;非指定社区医院报50%指定社区医院报70%, 最多只报20000元。住院起付线1300以上的部分按比例 报销。 2、急诊病人看病需要自己先期垫付医药费,看完病后将报 销单据交单位社保管理人员报区县社保局单独报销 二、农民工就医卡使用方法 员工发生病情持卡到定点医疗机构看病,限住院、急诊并住院门诊费用、留观七日门诊发生费用,起付线1300元以上的部分按以下标准报销 在三级医院发生的医疗费用: (1)、起付标准至1万元的部分,统筹基金支付80%,外地农民工支付20%; (2)、超过1万元至3万元的部分,统筹基金支付85%,外地农民工支付15%; (3)、超过3万元至4万元的部分,统筹基金支付90%,外地农民工支付10%; (4)、超过4万元的部分,统筹基金支付95%,外地农民工

支付5%。 (二)在二级医院发生的医疗费用: (1)、起付标准至1万元的部分,统筹基金支付82%,外地农民工支付18%; (2)、超过1万元至3万元的部分,统筹基金支付87%,外地农民工支付13%; (3)、超过3万元至4万元的部分,统筹基金支付92%,外地农民工支付8%; (4)、超过4万元的部分,统筹基金支付97%,外地农民工支付3%。 (三)在一级医院发生的医疗费用: (1)、起付标准至1万元的部分,统筹基金支付85%,外地农民工支付15%; (2)、超过1万元至3万元的部分,统筹基金支付90%,外地农民工支付10%; (3)、超过3万元至4万元的部分,统筹基金支付95%,外地农民工支付5%; (4)、超过4万元的部分,统筹基金支付97%,外地农民工支付3%。

大学生报销医疗费的流程及注意事项

大学生报销医疗费的流程及注意事项 一、普通门诊 需要材料:公立医院的发票原件,学校发的医保卡(南京市市民卡),上学期间需有医务室的转诊病例。 二、住院 (一)在南京市住院:参保学生患病需要住院治疗的可凭医保卡(南京市市民卡)直接到全市任意一家公立医院包括(一级、二级、三级医院)或专科医院办理 住院,直接在医院的医保办办理住院治疗,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出院时由参 保学生凭医保卡直接与医院结算报销,属于参保学生个人负担的费用,有参 保学生本人直接付给医院。属于统筹基金负担的,由市医保中心与定点医院 结算。 注意:已经参保学生并已经有医保卡的学生在南京市任何医院入院时必须出示市民卡,未持医保卡(南京市市民卡)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全部由个人自理。统筹基金不予支付。 (二)已经参保学生因新生医保卡未发,老生续保缴费尚未成功期间在南京市医院住院治疗的,发生的住院治疗费用先由个人全额垫付,出院后须带好如下相关 材料:1.出院小结、2.医疗费用明细清单、3.结算发票原件(自留复印件)、4. 需要在材料里面提交情况说明,注明未用医保卡住院的原因,学院盖章,并 承诺下不为例。 (三)参保学生在异地实习、转外就医以及寒、暑假期间等发生的住院费用如何报销? (1)参保学生因家人照顾方便在原户口所在地住院,发生的住院费用现有个人垫付,出院后须带好如下相关材料:1.出院小结、2.医疗费用明细清单、3.结算发票原件(自留复印件)、4.所在学院盖章的证明。 (2)参保学生因病情需要转往外地住院(包括门诊大病),不是南京又不是原户口所在地住院的,出院后须带好如下相关材料:1.出院小结、2.医疗费用明细清单、 3.结算发票原件(自留复印件)、必须请原籍地最高级别医院或者南京三甲医院提供建 议转诊证明,并附申请表。 (3)有商业保险报销的:提供商报报销金额,若保险公司收取了发票原件,则需要提供发票复印件并加盖保险公司公章。原籍地社会保险有报销的(包括新农合),2017年9月1日以后发生的费用不再报销,大学生医保和当地社会保险待遇不能重复享受,只能享受其一。 (4)住院生育费用报销:请务必提醒学生在生产之前到社会中心医保部办理生育登记手续,否则即便在南京生产也不可以刷卡,办理生育登记需要带结婚证,生育登记服务证明,怀孕检查时候的B超单,这三项的原件以及复印件。 (5)外伤住院报销: A.出院小结或者病例上面没有明确写明受伤原因,有无第三方责任人的,需要提 供受伤的情况说明,注明原因及是否有第三方责任人,并加盖公章。 B.车祸产生的外伤,需要提供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认定书上必须明确责任分成。 C.术后拆内固定的,若首次手术没有通过南京医保报销,也需要提供受伤的情况 说明,并加盖公章。

2020年医保异地报销流程

2020年医保异地报销流程 【2017医保异地报销新政策】 (一)适合对象的参保人员 1、参保单位派驻外地工作的; 2、参保的离退休人员长期居住在外地的; 3、在外地就业,以个人或城乡居民身份在参保的; 4、参加未成年人医保,随父、母长期居住外地的; 5、参加城乡居民医保,随子、女长期居住外地的。 (二)办理医疗报备的程序 1、领取或在社保网站上下载《市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工作、居住 人员情况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 2、按规定填写,并经外地社会保险(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盖章认 定的《申报表》; 3、将填好后《申报表》拿回分工负责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并进行确认。须办理省内异地就医卡的,经审核确认后凭《申报表》到市社保中心稽核科进行登记,然后到社保卡管理科办理全省异地 联网卡的制卡手续; 4、办理报备后参保人员的个人社会保障卡不能在使用;参保人员回到须在就医的,应到市社保机构取消医疗报备,从次日起其个人 社会保障卡方可在定点医疗机构使用; 5、医疗报备实行有变动就报,未变动就不报的原则。 (三)办理窗口 按市、区分工管理办法,市社保机构管辖的参保单位的参保人员,由市社保中心医疗费审核结算科33、34号柜台办理;区社保机构管

辖的参保单位的参保,以及异地就业的参保人员、参加城乡居民医保、未成年人医保且长期异地居住的参保人员,就近由区社保机构 负责办理确认的报备手续。须在省内异地就医,可申请办理全省异 地就医卡的,经确认报备手续后,参保人员凭《申报表》到市社保 中心医疗费审核结算科33、34号柜台确认后,再到社保卡管理科办 理全省异地联网卡的制卡手续。 【17省实现全民医保人社统一管理】 《国务院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意见》印发以来,河北、湖北、内蒙古、江西、新疆、北京、湖南、广西等8省(自治区、直辖市)先后正式出台文件,对本省整合城乡居民医保制度作出 规划部署,如期完成了国务院对整合制度工作提出的上半年任务要求。 以上8省从理顺体制、整合制度、提升效能“三位一体”整体考虑,对整合制度工作全面推进作出规划部署。一是明确提出将卫生 计生部门承担的新农合管理职能及人社部门管理的城镇居民医保管 理职能合并,统一由人社部门管理。二是按照国务院文件“六统一”要求,对通过整合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两项制度,全面建立统一 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提出要求。三是对明确整合工作任务 分工以及推进时间表、路线图,同时还对确保整合工作平稳有序推 进提出具体要求。 截至目前,全国32个省区市(含兵团)中,河北、湖北、内蒙古、江西、新疆、北京、湖南、广西8省已出台整合方案,天津、上海、浙江、山东、广东、重庆、宁夏、青海、兵团9省在国务院文件发 布前已全面实现制度整合,以上17个省均突破医疗保险城乡分割的 体制机制障碍,明确将整合后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划 归人社部门管理,实现了全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乃至整个社会保险 制度的统一管理,这充分说明地方党委政府对统一医保管理体制的 高度共识,对中国特色的社会保障体系的深刻认识。 从地方实践看,制度整合成效显著:一是群众普遍得实惠,改革获得感增强。各地在实践中采取“缴费就低不就高、待遇就高不就低、目录就宽不就窄”的思路,居民医保制度的公平性显著增强,

基本医疗保险住院就医与报销须知

当前文档修改密码: 基本医疗保险住院就医、报销须知海淀区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基本医疗保险住院就医、报销须知(参保个人篇) 一、就医须知 (一)就医方法 1.必须持贴有条形码的《北京市医疗保险手册》(以下统称《手册》)实名制就医,并按要求主动出示;2.可到本人选定的医疗机构就医,也可去北京市定点专科医院、定点中医医院、A类医院(每年评选一次)就医; 3.因急症不能到本人选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时,可到就近的定点医疗机构急诊治疗,待病情稳定后应及时转回本人的定点医疗机构; 4.住院期间如使用个人应自费的药品、诊疗项目及服务设施的,要与医院签订《自费协议》,以防因自费项目问题发生纠纷; 5.参保人员因病情需市内转院时,须经就医的二、三级定点医院副主任医师以上人员填写《北京市医疗保险转诊单》,由医院医保部门核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可向与本单位建立双向转诊关系的上级医院转诊。在24小时内到转入的医院入院的,可按转入院办理,住院周期连续计算; 6.参保人员因公外出和探亲期间,在本市行政区域外突发疾病不能回京治疗的,可在当地一家县级(含)以上定点医院就医,医疗费用按本市基本医疗保险有关规定审核支付;病情稳定后应及时转回本人定点医疗机构; 7.出院带药:原则上不得超过7日量,行动不便的可开两周量。 (一)结算方法

1.住院治疗、门诊特殊病治疗应按规定交纳一定的预交住院押金(用于支付起付线、自费及自付费用),发生的医疗费用由定点医疗机构记帐; 2. 结算时,按规定应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定点医疗机构与区医保中心结算(简称网络结算);其余医疗费用,属个人应承担的医疗费用,由个人与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 3. 出院后三个工作日内应与定点医疗机构完成医疗费用结算,并由医院将结算的医疗费用信息准确记录在《手册》上; 4. 患“特殊病种”的参保人员因病情需要住院治疗的,应与医院结清所有门诊“特殊病种”的医疗费用;5. 异地就医、急诊留观、单位办理缴费手续延迟造成的暂时黑名单,参保人员需全额现金垫付医疗费用,将费用单据及相关材料交单位(社保所)申请手工报销。 二、住院费用手工报销须知 只有异地就医、急诊留观、单位办理缴费手续延迟造成的暂时黑名单,由参保人员全额现金垫付的医疗费用,需要申请手工报销。由参保人员或家属,将《手册》及医疗费用相关材料交单位(社保所)办理报销。 (一)申报时间 1.每月1?D?D20日医保中心接收单位(社保所)申报材料; 2.本年度发生的医疗费用必须在次年1月20日前申报。 (二)申报范围 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包括: 1.普通住院费用; 2. 恶性肿瘤放射治疗和化学治疗、肾透析、肾移植(包括肝肾联合移植)后服抗排异药(以上简称“特殊病种”)的门诊医疗费用; 3. 急诊抢救留观并收住入院治疗的,其住院前留观七日内(含入院当天急诊)的医疗费用(在出院30天后申报); 4.急诊抢救留观死亡的,其死亡前留观7日内的医疗费用。 (三)申报须提交材料 个人将医疗费用单据及相关材料按时间顺序整理后,交单位(或社保所)办理报销。 1.收据原件(必须使用计算机打印、急诊加盖“急诊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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