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残疾儿童康复服务项目

苏州市残疾儿童康复服务项目
苏州市残疾儿童康复服务项目

第三标段:肢体残疾儿童康复项目

(一)服务对象

苏州市姑苏区、高新区户籍0-14周岁户籍肢体残疾儿童。

(二)服务时间

平均每月不少于20天,每天不少于3小时。

(三)人员配备要求:保育员5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

(四)服务流程

提交康复训练申请表、医院诊断证明、儿童体检报告、监护人和受助儿童身份证明材料等→评估转介→办理入机构手续,包括登记、问询、功能与能力评估、建档、签订康复协议→制定个性化康复教育计划、实施康复训练与服务、评估训练效果→家长培训、社会融合活动→康复随访、家庭指导。

(五)服务内容及要求

1、基本情况调查。填写康复训练登记表。

2、功能与能力评估。每月评估一次。应用常用的评估方法,如《S—S法量表》、《脑瘫儿童粗大运动功能分级系统》(GMFCS)、《脑瘫儿童手功能分级系统》(MACS)、《脑瘫儿童实用技能评估》等,填写评估表。

3、康复教育计划与方案制定。每月制定一次。根据各期评估结果,制定、实施和调整个性化康复教育计划,并确定适宜的短期目标和长期目标,填写表单。

4、综合性康复训练。根据康复计划对脑瘫儿童实施粗大运动、精细动作、感知、认知、语言、生活自理、社会适应等领域训练和教学,填写表单。

基本康复训练包括运动疗法(关节功能训练、肌力训练、有氧训练、平衡与协调训练、牵伸训练、步行训练)、物理因子治疗(光、电、水、磁、声波、肌电生物反馈)、作业疗法(进食、饮水、入厕、穿脱衣、梳理等日常生活活动能力训练、手的精细功能训练)、言语矫治、引导式教育(具体形式应包含地席、条台、活动、文化等,具体内容应符合儿童的身心发展而设定,由位置转移、站立、体能、手部、口腔等构成,课间流程中需组织家长参与完成)、感觉统合训练、中医按摩等,根据脑瘫儿童个体情况选择训练方法,确定基本康复训练课程。

5、家庭指导。开展家长培训、社会融合活动并填写表单。

(六)服务管理

1、质量管理:

评估建档率100%;一年康复有效率达90%;适配矫形器100%;每月对家长对进行康复服务满意度调查,满意率达90%;家长培训率100%;回访跟踪率60%;无重大责任事故发生。

2、档案管理:填报康复协议、申请表、转介单、受助儿童基本信息、康复教学计划与实施记录、评估记录、家长培训计划、内容等资料。

3、经费管理:服务项目及收费价格上墙公示,项目经费拨付凭证,服务明细清单,受助儿童项目经费结算签字凭证,年度项目经费财务审计报告等。

(七)6周岁以下(含6周岁)肢体残疾儿童康复补贴参考标准:4000元/月/人。

第四标段:智力残疾儿童康复项目

(一)服务对象

苏州市姑苏区、高新区户籍0-14周岁智力残疾儿童。

(二)服务时间

平均每月不少于20天,每天不少于4小时。

(三)人员配备要求:保育员5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

(四)服务流程

提交康复训练申请表、医院诊断证明、儿童体检报告、监护人和受助儿童身份证明材料等→评估转介→办理入机构手续,包括登记、问询、评估、建档、签订康复协议、进班→制定康复教育计划、实施康复教学、家长培训、社会融合活动→定期评估、修订康复教育计划→康复随访、家庭指导。

(五)服务内容及要求

1、基本情况调查。填写康复训练登记表。

2、康复评估。每月评估一次。主要对儿童运动、感知、认知、语言、生活自理、社会适应等领域和感觉统合能力评估,训练评估体现阶段性、动态化,填写评估表。

3、制定个别化康复教育计划。每月制定一次。由康复评估人员、教师、家长和其他相关专业人员共同参与,根据评估情况,拟定个别化康复计划,修改拟定个别化康复教育计划,填写康复计划。

4、康复教学。根据康复教育计划,安排并细化“月—周—日”康复教学活动,遵从智力残疾儿童的生理发育、认知程度和行为特征开设相关课程作为康复支持。

(1)集体课/(小组/组别):采取综合主题课活动形式,开展儿童运动、感知、认知、语言、生活自理、社会适应等领域康复教学;康复教育目标考虑到每个儿童的需要;康复教学活动教案与个别化康复教育计划一致;有体现每个儿童进步的记录,填写表单。

(2)个训课:针对儿童在集体课中的“短板”或特别的需要进行一对一训练;康复教育目标清晰具体、符合儿童发展需要;每次个训后要对目标达成情况进行记录,填写表单。(3)其他:运动训练/感觉统合训练、开展社会融合活动、家长培训,填写表单。

康复教育与评估建议使用《系统康复训练测评表》(中残联)或其他版本和《感觉统合能力评量表》。

(六)服务管理

1、质量控制:评估建档率100%;一年康复有效率达90%;每月对家长对进行康复服务满意度调查,满意率达90%;家长培训率100%;回访跟踪率60%;以上均有相关记录,无重大责任事故发生。

2、档案管理:填报康复协议、申请表、转介单、受助儿童基本信息、康复教学计划与实施记录、评估记录、家长培训计划、内容。

3、经费管理:服务项目及收费价格上墙公示,项目经费拨付凭证,服务明细清单,受助儿童项目经费结算签字凭证,年度项目经费财务审计报告等。

(七)6周岁以下(含6周岁)智力残疾儿童补贴参考标准:2800元/月/人。

第五标段:孤独症儿童康复项目服务规范

(一)服务对象

苏州市姑苏区、高新区户籍0-14周岁孤独症儿童。

(二)服务时间

平均每月不少于20天,每天不少于4个小时。

(三)人员配备要求:保育员5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

(四)服务流程

提交康复训练申请表、医院诊断证明、儿童体检报告、监护人和受助儿童身份证明材料等→评估转介→办理入机构手续,包括登记、问询、评估、建档、签订康复协议、进班→制定康复教育计划、实施康复教学、家长培训、社会融合活动→定期评估、修订康复教育计划→康复随访、家庭指导。

(五)服务内容及要求

1、基本情况调查。填写康复训练登记表。

2、康复评估。每月评估一次。主要包括对儿童运动、感知、认知、语言、生活自理、社会适应等领域和感觉统合能力评估,评估体现阶段性、动态化评估,填写评估表。

3、制定个别化康复教育计划。每个月制定一次。由康复评估人员、教师、医生、家长和其他相关专业人员共同参与,根据康复评估情况,草拟个别化康复教育计划,召开个别化康复教育计划分析会,讨论确定适合儿童的能力发展和生活实际的长、短期目标;修改拟定个别化康复教育计划,填写康复计划表。

4、康复教学。根据个别化康复教育计划,安排并细化“月—周—日”康复教学活动,遵从孤独症儿童的生理发育和行为特征开设相关课程作为康复支持。

(1)集体课/(小组、组别):涵盖运动、感知、认知、语言、生活自理、社交适应等符合孤独症儿童康复需求的发育特点的课程,并有课程教案。有条件的康复机构可酌情开设音乐治疗、多感官训练、幼小转衔教育等课程,填写表单。

(2)个训课:针对儿童的能力发展,提供儿童个性化的指导方案,矫正其问题行为,填写表单。

(3)其他:开展运动训练/感觉统合训练、社会融合活动、家长培训,填写表单。

康复教育与评估建议使用《孤独症儿童发展评估表》、《自闭症儿童心理教育评核》(PEP—3)、《感觉统合能力评量表》等。

(六)服务管理

1、质量管理:评估建档率100%;一年康复有效率达90%;每月对家长对进行康复服务满意度调查,满意率达90%;家长培训率100%;回访跟踪率60%;以上均有相关记录,无重大责任事故发生。

2、档案管理:填报康复协议、申请表、转介单、受助儿童基本信息、康复教学计划与实施记录、评估记录、家长培训计划、内容等资料。

3、经费管理:服务项目及收费价格上墙公示,项目经费拨付凭证,服务明细清单,受助儿童项目经费结算签字凭证,年度项目经费财务审计报告等。

(七)6周岁以下(含6周岁)孤独症残疾儿童补贴参考标准:3300元/月/人。

六、综合说明:

1、服务对象可在中标服务机构中自愿选取。

2、中标服务机构须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对该招标项目进行服务工作。

3、各投标人根据合理的服务成本报价,报价不得为0或高于各标段补贴标准金额,报价为0或高于补贴标准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4、根据财政规定,0-6周岁(含6周岁)儿童为财政全额补贴,因此本项目各投标人的报价即为0-6周岁儿童的支付价格,7-14周岁(含14周岁)儿童为部分补贴,补贴标准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5、同一残疾儿童同一个月内参加一种以上康复训练项目的,按照机构中标价格高的康复项目进行结算,超出部分由残疾儿童家庭自行承担。

6、各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书,承诺若成为中标服务机构,在合同签订前达到消防安全的要求。

7、凡涉及招标文件的补充说明和修改,均以苏州政府采购网所发布的信息为准。

第六章监管方案

一、监管作用

1、实现目标

项目监管是实现绩效目标的重要保证,是保证服务达成目标的重要管理手段。“监管什么便得到什么”,通过客观严格地监管,督促目标的实现。

2、对相关利益群体负责

通过监管,向相关利益群体交代资金流向和资金的使用效果,依靠科学客观的监管,做好问责交代。

3、树立服务机构公信度

通过监管,为服务运行提供客观评估报告,提升服务机构的社会公信度。

4、提升服务机构能力

监管不仅有助于服务质量的控制,而且通过能力建设,帮助服务机构发现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总结管理中的经验,提升服务机构能力。

二、监管方构成

本项目苏州市残疾人联合会将委托苏州市残疾人康复训练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康复中心)、第三方以及苏州市姑苏区残疾人联合会和苏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残疾人联合会共同监管。

三、监管内容

1、范围控制

具体标准以本招标文件为依据,监督检查服务对象、受益群体数量、服务内容等与项目书是否一致。着重对项目的档案、财务、质量进行管理。

2、服务管理

(1)基础信息:街道初审信息平台残疾儿童基础信息上传区残联复审。

(2)服务档案:以每月3号为节点,完成上月服务信息平台数据填报(康复计划、评估档案、训练服务记录等);

3、财务管理

服务机构开具服务明细清单、发票。

4、质量管理

具体标准以本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书项目服务要求为依据,主要包括通过现场和电话调查的方式常态化监测服务对象对服务的满意度、组织康复评估专家对服务对象进行终末康复效果评估,确保服务达到预期效果。

四、监管方式

1、月度监测

工作内容:服务档案,对服务的实施情况进行跟踪和监测。

工作形式:档案监管

工作频率:每月实时监管

2、满意度调查

工作内容:对服务对象进行服务满意度调查。

工作形式:通过随机电话抽查或上门调查访问的方式。

工作频率:1 次/6月/项目

3、服务对象投诉系统

工作内容:服务对象根据服务质量问题进行有效投诉,根据内容、时间、缺失、质量等方面进行投诉,机构应该在一周内提供有效答复,同时对于质量进行有效评价。

随访工作频率:工作日

五、监管流程与职责分工

1、服务对象进入机构康复之前,均须到户籍所在地街道进行康复需求申请,经各区残联审核后到康复中心进行康复需求评估,由相关专家进行初次评估作为终末效果评估的基准数据,康复中心出具转介告知单给康复机构。

2、监管职责分工

(1)街道负责在信息平台上填报服务对象基础信息及康复需求申请。

(2)各区残联负责对康复服务对象基础信息审核、服务档案及财务监管、满意度调查、资金拨付。

(3)康复中心负责服务对象的康复需求评估及转介告知,按月监管服务机构康复服务的开展情况、包括服务内容、服务对象接受服务情况等,并对各服务机构按月上报的服务档案的真实性进行抽查,根据监管考核情况,双月向姑苏区、高新区残联出具通知作为支付依据。

(4)第三方负责绩效评估和满意度调查,出具绩效评估报告和满意度调查报告。

六、绩效管理

1、第三方通过监管对服务范围、档案管理、财务管理以及质量管理进行全面监管,从完成情况、服务质量、能力建设、社会影响、财务状况、投诉等方面详细分析,客观反映服务运行情况(见表1)。

2、评估评分

服务等级综合评价按公式评价评价,评价指标详见附件1。公式中:W——项目综合评价;

n——评估指标的评估因子数;

——评估指标的第i个评估因子的权重分值;

——评估指标中第i个评估因子赋值

3、服务等级

根据综合评价得分,将综合评价分为三个等级,得分与等级的对应关系为:

优良——得分不低于80分,对应等级为“A”;

合格——得分不低于70分,小于80分,对应等级为“B”;

不合格——得分小于70分,对应等级为“C”。

4、绩效评估与组织资质以及承接政府购买服务信用等级挂钩,凡是绩效评估为优良的机构,可作为下次购买服务加分项的评分依据;绩效评估为不合格的机构,三年内不得参加残联政府购买服务及其他服务运作,并将相关评估报备其他政府相关部门;绩效评估为合格及以上等级的机构予以归还履约保函。

七、费用结算

1、康复中心每个月对各服务机构具体康复服务的开展情况、服务内容、人员配备等情况进行监管考核,考核达到相关要求的,每两个月康复中心将出具付款通知给各区残联。

2、各服务机构将发票和服务明细清单交给各区残联,各区残联根据康复中心出具的付款通知将经费拨付至各服务机构。

肢体残疾儿童精准康复服务补助申请审批表

肢体残疾儿童精准康复服务补助申请审批表

肢体残疾儿童精准康复服务补助申请审批表 姓名性别□男□女民族□汉族 □少数民族 出生年月身份 证号 联系电 话 家庭地址 邮政编 码 监护人姓名工作单位 肢残部位□上肢□下 肢□脊柱 是否需 要 辅助用 具 □是□否 家庭经济状况□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乡居民最 低生活保障 线 □农村领取社会救济金□家庭经 济困 难 户口 类别 □农业户口 □非农业户 口

享受医疗保险情况□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享受农村合作医疗 □享受医疗救助□享受其他医疗保险□无医疗保险 康复需求项目评估意见: 公章: 医务人员签名:年月日 个人或 监护人申请 申请人: 年月日 社区(村)委会意见审核人: 公章: 年月日 乡镇(街道)政府意见审核人:公章:

年月日 县(市、区)残联审批意见审核人: 公章: 年月日 备注:1、此表一式二份由残疾人或其监护人填写,经社区康复协调员逐级审核上报县(市、区)残联,由县审批并留存一份,另一份报定点康复机构留存。2、“康复需求项目”栏依据评估机构出具的“康复需求评估意见”填写。评估机构出具的“康复需求评估意见”须加盖评估机构公章。 肢体残疾儿童精准康复服务补助申请审批表 姓名性别□男□女 民 族 出生年月 身份证 号 联系电话 家庭住址邮政 编码

监护人姓名文化程度 工作单位 脑瘫儿童类型口痉挛型口手足徐动型口共济失调型口驰缓型口混合型是否伴有 其他残疾 口视力口智力口听力口言语口精神 家庭经济状况□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 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 □农村领取社会救济金□ 家庭经济困难 户口 类别 □农业户 口 □非农业 户口 享受医疗保险情况□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享受农村合作医疗 □享受医疗救助□享受其他医疗保险□无医疗保险 康复需求项目评估建议: 公章 医务人员签名:年月日 个人或监护人 申请 申请人:

智力残疾儿童康复服务方法

精心整理 智力残疾儿童康复服务方案 智力残疾儿童康复训练是《中国残疾人事业“十五”计划纲要》提出的一项重点工程。为了康复训练工作科学、规范的开展,有效的改善残疾人功能状况,特定此方案。本方案服务对象为高密市有康复需求的9岁(含)以下智力残疾儿童,针对其运动、感知、认知、精神、言语、生活自理和社会适应等领域的康复治疗。 一、服务要求 (一)每名儿童在医院内训练时间至少6个月,每日至少2个小时,每周至少一次对家长进行家(二)(6(二)个别化康复训练计划的制定,包括汇集儿童基本信息、诊断报告、康复需求评估和相关资料、召开个别化康复训练计划分析会,制订个别化康复训练计划。 (三)康复计划的实施,包括安排康复教育课程表(一日活动安排),制定康复教学计划,设计康复教学与训练活动、实施康复教学与训练活动。 (四)训练记录的建立 建立康复记录,由康复人员将训练内容、训练次数、训练中出现的问题及解决办法等情况进行记录,填写“训练记录表”。 (五)效果评估,包括智力和适应行为评测、功能评估。 每月评估,针对智力残疾儿童运动、感知、认知、精神、言语、生活自理和社会适应等领域做出各方面详细评估。针对患儿不同方面、不同程度的障碍提出针对性意见。

精心整理 (六)转介跟踪跟随访,包括早期康复与学前教育和义务教育的衔接,机构康复向社区,家庭评估延伸。 (七)跟踪关注 建立出院智力残疾儿童联络方式记录,针对出院智力残疾儿童保留监护人联系方式,定期了解康复治疗效果,以及日常生活中患儿障碍以及后续恢复效果。 三、康复训练期限 每名智力残疾儿童康复训练不少于6个月。 四、监督检查与效果评估 (一)日常检查:每日对智力残疾儿童做出自行判断,针对接受科目的程度、进度、理解能力做出 定期进 ,儿 100%,

残疾儿童康救助项目描述

残疾儿童康复救助项目描述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的基本情况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残疾人保障体系逐步完善。上海作为一个现代化国际大都市,应该为残疾人构建完善的社会化保障网络。 儿童期是人的心理、生理发展的关键时期,也是康复干预最有效的时期,对残疾儿童进行早期发现、早期诊断、早期干预,使其能够最大限度的重建生活、学习及社会交往的能力,将为残疾儿童一生的发展奠定重要的基础。残疾儿童康复投入少,效果好,社会影响面大,社会效益显著,是减轻家庭压力和社会负担的抢救性工程。但由于家庭经济承受力的限制,有相当一部分的残疾儿童未能及时得到康复,错过最佳的康复期,成为家庭和社会的沉重负担。 根据年度闵行区委全委会会议、《区政府年度工作报告》、“十三五”规划等制定的战略目标,根据上海“十三五”规划纲要中“完善残疾人保障和服务”的要求,为贯彻落实《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民政局等14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扶助本市贫困残疾人工作意见的通知》,对本市有需求的少年儿童给予适当的康复训练费用补贴,建立完善残疾儿童康复训练经费补贴制度,

保障残疾少年儿童的康复权利,满足残疾少年儿童基本康复需求,确保残疾少年儿童的生存权和发展权。 目前,本项目为16周岁以下本区户籍的残疾儿童少年,经市卫生局指定的专业机构评估确有康复需求的脑瘫儿童、肢体残疾儿童、听力言语残疾儿童、视力残疾儿童、智力残疾儿童、孤独症儿童,在上海市残疾人康复工作办公室约定的专业康复机构进行康复训练的对象,补贴12000-24000不等金额的费用补助。 (二)项目依据充分性 该项目是执行《关于印发上海市2007年对2000名7岁以下残疾儿童进行康复救助的工作方案的通知》(沪残联[2007]57号);《关于对本市8-16周岁残疾少年儿童康复训练实施补贴的通知》沪残联[2010]81号;《关于调整本市脑瘫、孤独症残疾少年儿童康复救助补贴标准的通知》沪残联[2012]114号及上海市闵行区残疾人联合会机关内部管理制度汇编;闵行区残疾人联合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由区残联康复科具体负责,各镇、街道残联具体实施,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对符合条件的残疾儿童少年进行康复救助。 (三)项目必要性和重要性 该项目可以对残疾儿童进行早期发现、早期诊断、早期干预、使其能够最大限度的重建生活、学习及社会交往能力。儿童是家庭的未来,是家庭的希望,针对残疾儿童康复设立的此项目投入少,效果好,社会影响面大,社会效益显著,是减轻家庭压力和

残疾儿童康复项目定点机构检查评价.docx

项目 基 本 条 件 5 分 康复业训练务 职 能 家长15 培训分 宣传 普及 康复 1.贫困智力残疾儿童康复救助项目定点康复训练机构评估标准 评估内容及计分标准分值得分评估方法 经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审批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有上级主管部门1分 1.查看独立法人证书开展儿童康复教育业务1分 2.查看从业执照日收训能力不少于 20名1分 3.查看合格证书 4.现场查看 符合国家消防、卫生等相关规定和要求1分注:其中任何一项不教职员工有健康合格证1分达标者不予评估 小计5分 合计5分 进行康复评估,制定并实施个别化康复训练计划(没有此项者不予评估)2分 1.查阅档案资料 开展智力残疾儿童运动、感知认知、言语、生活自理、社会适应等领域的康复训练2分 2.观摩主题课 有机构康复向社区、家庭康复延伸的措施1分 3.座谈、访谈 根据受助智力残疾儿童的特点和需求,采用小步子、情境和观察学习等多种方法开展康复训练1分 4.个案抽查 开展智力残疾儿童转介和跟踪服务1分 小计7分 向家长提供智力残疾康复咨询服务1分 1.查阅档案资料 向家长提供智力残疾康复训练的基本知识和技能培训1分 2.座谈、访谈 小计2分 利用“全国助残日”、“世界唐氏综合征日”和各种助残公益活动以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智 2分查阅档案资料 力残疾儿童康复知识宣传普及活动,每年至少两次 小计2分

知识 按照项目要求建立智力残疾儿童康复训练档案,完整填写档案内容,提供反映儿童训练前、后康复状况的文字、图片和音像资料2分档案有教师授课教案、参考课程、教材和家长培训相关记录等资料1分管理有康复档案管理制度和执行记录(归档、保管、借阅)1分 小计4分 合计15分康复机构设置在安全区域内1分室内外康复训练场所符合国家相关安全规定,固定且自成一体;安全、易于疏散,通风透气、采光好1分色彩设计、装饰适合儿童的身心特点和无障碍要求1分场有专供儿童使用的卫生间1分 场所基本训练场所使用面积至少150㎡,其中:集体训练室(组别训练室)至少2间,每间至少 15㎡1分设个别训练室至少 3间,每间至少 5㎡1分 所 置专用训练室(运动训练室/ 感统训练室)至少 1间,每间至少 50㎡1分设 多功能训练室(家长咨询室/ 家长培训室 / 儿童评估室 / 教师培训室 / 资料室)至少 1间,每间至少 15㎡1分置 有可利用的户外活动场地1分与 小计9分设 集体训练室(组别训练室):配备儿童课桌椅、大小白(黑)板、多媒体教学设备、适合儿童特点的教学挂图、卡片及相关教具1分施 个别训练室:配备个别化训练课程评量表、个训用桌椅、玩教具1分15 场专用训练室:运动训练室/ 感统训练室:配备 PT 软垫、木条台、滑板车、大滑板、吊筒、钻滚筒、羊角球、大龙 分 1.5分所球、布袋跳、触觉球、按摩地垫、按摩大龙球、平衡木及平衡踩踏车、万象组合包、精细运动训练用玩具等 设多功能训练室(家长咨询室/ 家长培训室 / 儿童评估室 / 教师培训室 / 资料室):配备接待用桌椅、档案柜、电脑、 1.5分 施电脑桌椅等;配备基本的康复与教学评估设备;配备供家长学习、借用的康复普及读物和玩教具等 有可利用的户外活动场地:配备滑梯、秋千等大型玩具1分 小计6分 合计15分查阅档案资料现场查看 现场查看

肢体残疾儿童康复训练方案

肢体残疾儿童康复训练方 案运动 石岗小学-----丁太平 1、头部控制 抬头和头部控制能力是正常儿童发育过程中最需要掌握的技能之一,如果患儿不会抬头和控制头部,便很难学会其他活动。 (1)卧位时的训练仰卧位时,克通过使用色彩且能发出声音的玩具吸引患儿抬头。如果患儿不能抬头,则可按(图8b0的方式让患儿俯卧,按从颈至腰骶部的方向用手指用力的按压脊柱两侧的背部肌肉,帮助他抬头。如果患儿是应背部肌肉力量较差而不能抬头,可在其前胸垫上厚毛巾或毯子来帮助他抬头,或将其面对面抱在胸前,与其谈话或做游戏。在这一体位下,患儿抬头所需的力量要小的多。仰卧位时,双手抓住患儿的双侧上臂,轻轻地将其拉起来,直至其头稍后仰,再将其放下,如此多次反复,注意如果在拉起的过程中,患儿的头完

全后仰或是双下肢出现僵硬的伸直时,则应停止这种训练活动。 (2)坐位时的训练当患儿在被拉起时不能控制头部的情况下,可将其坐于大人腿上,轻轻地使其稍后仰,并鼓励患儿保持抬头的姿势,随着其头部控制能力的增强,后仰的幅度可增大并可使其左右倾斜的练习或做一些游戏。

2、翻身活动训练 这是在患儿获得较好的头部控制后,应立即开始的训练活动。首先,让患儿俯卧使用拨浪鼓或能发出声响的玩具,在其面前吸引他的注意力。慢慢将玩具移至侧方,鼓励患儿侧向伸手拿玩具,此时,再慢慢将玩具高度太高,吸引患儿转身至侧卧甚至仰卧。如果患儿翻不过来,则可通过以手抬患儿的腿来帮助他。同样,也要做从仰卧位翻身至侧卧位的练习,可用玩具达到这一点。 3、坐位平衡训练 如果患儿在坐位时不能保持平衡。首先可训练他的上肢保护性反应能力。方法是:让患儿仰卧在圆桶状物体或球上,缓慢的侧向滚动圆桶,鼓励患儿伸手保护自己,也可让患儿仰卧于训练者的腿上,做此练习。 当患儿获得了较好的保护性反应能力后,可让其坐起,双手在髋以上扶着患儿,使之想两侧和前后摇晃,训练他的平衡能力。此外,还应训练患儿在坐位时伸手拿物体等和抗外力干扰平衡的能力。

残疾儿童帮扶计划

清水县东关小学2016年残疾学生 关爱教育工作计划 残疾人是和谐社会的组成部分,残疾人又是一个特殊的弱势群体,他们的人权理应受到尊重与保障,采取特殊的措施,保障广大残疾儿童少年平等地享有教育的权利,与全体公民共享人类文明进步成果,是我校义不容辞的责任。以素质教育为指导,以小学新课程标准中“教育要面向全体学生,实现人人学有价值,人人都能获得必需的科学文化知识,不同的人在科学文化上得到不同的发展”为目标,以“不让一个学生掉队,不放弃任何一个学生”为已任,树立“没有教不好的学生,只是没找到能教好学生的方法”的信念,关注每一个学生的发展,尤其对班级内的残疾学生要特别重视,使他们得到逐步提高。 为推进残疾人教育的发展,使贫困家庭的残疾儿童不因贫失学,也不因失学而使家庭更加贫困,让贫困残疾儿童都有平等接受教育的机会,促进残疾人综合素质和生活质量的提高,增强他们参与社会生活的能力,现制定残疾儿童就学帮扶工作计划如下: 一、充分认识项目的重要性和深远意义 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早就纳入国家普及义务教育的总体规划中,实行统一规划、统一部署、统一领导、统一检查。这充分体现了我们党“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执政理念,充分体现了人民的意志和愿望,充分体现了我国社会主义人权事业的发展。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残疾人教育事业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残疾人教育法律法规体系不断完善,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纳入了国家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的总体工作,并取得突破性进展。 二、全面贯彻中央文件精神,加快残疾人教育事业发展

残疾人是一个弱势群体,关心残疾人,帮助残疾人,始终给予他们温暖和关爱,是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的客观要求,也是政府和社会义不容辞的责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意见》的正式印发,这对广大残疾人来说,无疑又是一个福音,既表明了我们党和政府对残疾人事业的高度重视,也体现了党的宗旨和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要求。 三、工作任务 1、确定残疾学生名单。 2、针对各类残疾学生,采取相应的办法、措施使其提高。 3、认真做好残疾学生帮扶教育工作的记录,以便日后总结经验、教训。 四、具体工作措施 1、积极开展扶残助残活动宣传,唤起全社会对残疾儿童的关心、爱心,动员全社会各方面的力量捐资助学,不断扩大对贫困儿童的救助面,形成一个扶贫济困、互相帮助的良好社会氛围。 2、摸清未入学残疾儿童名单。在此基础上,采取切实措施,不得以任何借口拒收本校招生范围内、能够在学校接受教育的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努力保证当地学龄残疾儿童全部入学。 3、想方设法筹措资金,最大限度地减免义务教育阶段在校残疾学生的学习和生活费用。

落实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实施细则(最新)

落实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实施细则 为了改善残疾儿童康复状况,促进残疾儿童全面发展,减轻残疾儿童家庭负担,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的意见》、省政府《关于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市政府《关于印发X市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结合县情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中省关于残疾儿童康复救助的新决策、新部署、新要求,着力保障残疾儿童基本康复服务需求,努力实现残疾儿童“人人享有康复服务”,让残疾儿童家庭更有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建设美丽幸福X 做出积极贡献。 (二)基本原则 1.坚持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发挥政府“保基本”作用,统筹残联、科教体、民政、财政、人社、卫健、市场监管等部门力量,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兴办残疾儿童康复机构,切实提高残疾儿童康复服务水平。

2.坚持制度衔接、规范有序、公开公正。加强与基本医疗、临时救助等社会保障制度有效衔接,建立科学规范、便民高效的运行机制,确保残疾儿童得到及时救助。主动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做到公开透明、结果公正。 3.坚持保障基本、突出重点、应救尽救。按照“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坚守底线、突出重点,完善制度、引导预期”的工作思路,着力满足残疾儿童基本康复服务需求,坚持救小、救早,优先救助贫困家庭残疾儿童,积极开展低龄儿童抢救性康复服务。 (三)工作目标 到X年,建立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相适应的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体系,形成“党委领导、政府主导、残联牵头、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工作格局,基本实现残疾儿童应救尽救。到X年,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体系更加完善,康复服务体系更加健全,残疾儿童康复服务供给能力显著增强,服务质量和保障水平明显提高,残疾儿童普遍享有基本康复服务,健康成长、全面发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二、救助对象、内容和标准 (一)救助对象 救助对象为符合康复救助条件的0-6岁(含6周岁)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等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包括城乡最低

最新智力残疾儿童康复服务方案

智力残疾儿童康复服务方案 智力残疾儿童康复训练是《中国残疾人事业“十五”计划纲要》提出的一项重点工程。为了康复训练工作科学、规范的开展,有效的改善残疾人功能状况,特定此方案。本方案服务对象为高密市有康复需求的9岁(含)以下智力残疾儿童,针对其运动、感知、认知、精神、言语、生活自理和社会适应等领域的康复治疗。 一、服务要求 (一)每名儿童在医院内训练时间至少6个月,每日至少2个小时,每周至少一次对家长进行家庭康复指导,对智力残疾儿童进行科目的讲解培训与康复的认知程度的提高,每月至少一次集中家长培训和社会融合活动,提高患儿家长对康复训练的认知。 (二)康复训练内容包括运动、感知、认知、言语、精神、生活自理和社会适应等领域的能力训练,并通过创立主题、音乐游戏、体感活动、多屏互动等活动方式组织展开训练。 (三)康复训练形式包括个别教学、小组教学、集体教学与训练和家庭社区融合活动等。 ①个别教学与训练:要求康复人员与儿童1:1或1:2,进行针对性训练。 ②小组教学与训练:要求一名康复人员,3-6名儿童,儿童融入小组。 注:如果是外出小组课或是能力低下/小年龄段儿童则需2名康复人员,主辅分工。 ③集体教学与训练:要求两名康复人员,主辅分工,6-12名儿童。 ④家庭社区融合活动:根据个别化康复训练计划,提供社区和家庭康复指导和跟踪随访,帮助家长完成在家庭和社区的康复目标。 以上个别教学、小组教学、集体教学与训练活动和家庭社区融合活动均要求对儿童的能力分析准确,目标制定适当,康复方案规范,有互动评价表,康复教学与训练组织实施顺畅,方法手段多样,每名儿童康复训练目标实现75%以上。 (四)智力残疾儿童初入院评定及制定详细康复训练计划。 (五)训练每个月时进行阶段性功能评估(包括儿童的运动、感知、认知、精神、言语、生活自理和社会适应等领域),总结康复效果和现状,对比前测做出阶段性康复效果报告,提出进一步干预意见和建议,并制定下个月康复治疗计划。 (6)儿童结束治疗时进行总结性评估(包括儿童的智力和适应行为评估、功能评估),对比前测,分析现状,总结结果。 二、服务内容 (一)康复咨询与评估,包括入院咨询和入院康复评定。 针对新入院智力残疾儿童进行全面、细致康复评定工作,并针对评定结果科室讨论,制订最合理有效的康复治疗方案。 (二)个别化康复训练计划的制定,包括汇集儿童基本信息、诊断报告、康复需求评估和相关资料、召开个别化康复训练计划分析会,制订个别化康复训练计划。 (三)康复计划的实施,包括安排康复教育课程表(一日活动安排),制定康复教学计划,设计康复教学与训练活动、实施康复教学与训练活动。 (四)训练记录的建立 建立康复记录,由康复人员将训练内容、训练次数、训练中出现的问题及解决办法等情况进行记录,填写“训练记录表”。

市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实施办法

市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实施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改善我市残疾儿童康复状况、促进残疾儿童全面发展、减轻残疾儿童家庭负担,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依据《国务院关于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的意见》(国发〔20xx年在本市纳税或缴纳社会保险。 (二)年龄为0-16周岁的残疾儿童。 (三)具有指定医疗机构的诊断证明。 (四)接受本办法所列康复救助项目服务。 第三条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工作坚持以下原则: (一)制度衔接、应救尽救。加强与基本医疗、社会救助等社会保障制度有效衔接,确保残疾儿童家庭求助有门、救助及时。 (二)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坚守底线、突出重点、完善制度、引导预期,坚持自愿、就近、就便原则,着力满足残疾儿童基本康复服务需求。

(三)规范有序、公开公正。建立科学规范、便民高效的运行机制,实行机构、救助对象实名制动态管理,主动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做到公开透明、结果公正。 (四)政府主导、社会参与。更好发挥政府“保基本”作用,不断推进基本康复服务均等化; 更好发挥社会力量作用,不断扩大康复服务供给,提高康复服务质量。 第四条康复救助包括康复指导、医疗康复、康复训练等康复服务,以及以减轻功能障碍、改善功能状况、增强生活自理和社会参与能力为主要目的的手术、辅助器具配置等。 第五条加强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与基本医疗保险、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等社会保障制度有效衔接。在基本医疗保险、居民大病保险与医疗救助实行“一站式”即时结算的基础上,对个人自费剩余部分提供限额补助。剩余部分低于限额的,按照实际发生额补助。 第六条残联会同卫生健康、民政等部门按照公开择优原则选择确定残疾儿童诊断、评估、治疗、康复服务定点机构(以下统称定点康复机构)。 第二章救助内容和标准

肢体残疾儿童康复训练方案样本

肢体残疾儿童康复训练方案 运动能力 1、头部控制 抬头和头部控制能力是正常儿童发育过程中最需要掌握的技能之一, 如果患儿不会抬头和控制头部, 便很难学会其它活动。 (1)卧位时的训练仰卧位时, 克经过使用色彩且能发出声音的玩具吸引患儿抬头。如果患儿不能抬头, 则可按( 图8b0的方式让患儿俯卧, 按从颈至腰骶部的方向用手指用力的按压脊柱两侧的背部肌肉, 帮助她抬头。如果患儿是应背部肌肉力量较差而不能抬头, 可在其前胸垫上厚毛巾或毯子来帮助她抬头, 或将其面对面抱在胸前, 与其谈话或做游戏。在这一体位下, 患儿抬头所需的力量要小的多。仰卧位时, 双手抓住患儿的双侧上臂, 轻轻地将其拉起来, 直至其头稍后仰, 再将其放下, 如此多次重复, 注意如果在拉起的过程中, 患儿的头完全后仰或是双下肢出现僵硬的伸直时, 则应停止这种训练活动。 (2)坐位时的训练当患儿在被拉起时不能控制头部的情况下, 可将其坐于大人腿上, 轻轻地使其稍后仰, 并鼓励患儿保持抬头的姿势, 随着其头部控制能力的增强, 后仰的幅度可增大并可使其左右倾斜的练习或做一些游戏。 2、翻身活动训练

这是在患儿获得较好的头部控制后, 应立即开始的训练活动。首先, 让患儿俯卧使用拨浪鼓或能发出声响的玩具, 在其面前吸引她的注意力。慢慢将玩具移至侧方, 鼓励患儿侧向伸手拿玩具, 此时, 再慢慢将玩具高度太高, 吸引患儿转身至侧卧甚至仰卧。如果患儿翻不过来, 则可经过以手抬患儿的腿来帮助她。同样, 也要做从仰卧位翻身至侧卧位的练习, 可用玩具达到这一点。 3、坐位平衡训练 如果患儿在坐位时不能保持平衡。首先可训练她的上肢保护性反应能力。方法是: 让患儿仰卧在圆桶状物体或球上, 缓慢的侧向滚动圆桶, 鼓励患儿伸手保护自己, 也可让患儿仰卧于训练者的腿上, 做此练习。 当患儿获得了较好的保护性反应能力后, 可让其坐起, 双手在髋以上扶着患儿, 使之想两侧和前后摇晃, 训练她的平衡能力。另外, 还应训练患儿在坐位时伸手拿物体等和抗外力干扰平衡的能力。4、爬行训练 在患儿俯卧位能较好的控制头部时, 应开始这项训练。其方法是: 让患儿处于四肢跪位, 将有趣的玩具置于前方较远处, 鼓励患儿爬过去取该玩具。如果患儿不能向前挪动下肢爬行, 则可经过抬高其髋部来帮助她。除了向前爬还应该训练侧向爬行、向后爬行, 有下肢痉挛的患儿, 还可制作一简单的爬行车, 让其俯卧于上练习爬

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办法

环县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办法 第一条为帮助残疾儿童在最佳时机恢复、矫正部分残缺的身体(心理)功能,促使他们与正常儿童一样健康成长,根据省残联、财政厅《关于印发甘肃省贫困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项目实施方案及配套实施办法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康复救助,是指政府主导、财政补贴和家庭承担相结合,以帮助聋儿、弱智、自闭症、脑瘫儿童及时接受“开智”、“启聪”等“抢救性训练”和矫治的救助措施。 第三条康复救助对象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环县户籍; (二)年龄在14周岁以下; (三)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第二代); (四)正在接受康复训练或接受康复手术治疗。 第四条符合上述条件的救助对象申请康复救助,需提供以下资料: (一)居民户口本、身份证、《残疾人证》(第二代)和有康复资质的医疗机构出具的康复训练或康复手术证明; (二)《环县残疾儿童康复救助申请表》; 第五条县残联负责残疾儿童的普查登记、评估和相关审

批工作,并于每年8月31日前确定下一年度残疾儿童康复救助计划。 第六条康复救助经费来源于上级业务部门下达的精神病防治等康复专项经费、县财政拨款和社会捐款。 第七条康复救助计划当年有效,跨年度的须经审批后列入下一年计划;每个康复救助对象原则上只享受1个周期的康复救助。 第八条残疾儿童“抢救性训练”、矫治计划执行周期为:(一)听力语言康复配置助听器2年,植入耳蜗2年; (二)弱智“开智”综合训练3年; (三)自闭症“行为矫治”综合训练3年; (四)脑瘫儿童“运动功能补偿”综合训练3年; (五)残疾儿童家长训练:聋儿15天,弱智20天,自闭症30天,脑瘫儿25天。 社区训练矫正周期同上。 第九条残疾儿童康复救助标准:参加康复训练的脑瘫儿每人每年补助3000元,聋哑、弱智、自闭症儿童每人每年补助2000元。聋儿自费配置助听器的每人一次性补助4000元;聋儿列入省“听力重建计划”植入人工耳蜗的,每人补助10000元,聋儿自费植入人工耳蜗的,每人补助20000元。 对残疾程度较轻,凭康复医疗机构开具的有效证明,每个

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

残疾儿童康复救助项目制度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发展残疾人事业,加强残疾康复服务”的重要部署,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的意见》、《湖北省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孝感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实施细则: 一、康复救助范围 (一)康复救助对象为0-6岁(或7-14岁家庭经济困难)符合救助条件的残疾儿童。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儿童是指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的残疾儿童,儿童福利机构收留抚养的残疾儿童,残疾孤儿,纳入特困人员供养范围的残疾儿童。 (二)康复救助对象条件。 1、具有汉川市户籍或有效居住证,并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残疾评定指定医院、三级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书。 2、残疾儿童监护人有康复意愿,预期合理。 3、有康复服务适应指征,并经定点康复机构评估有康复潜力,通过康复服务可以达到功能重建或改善。 二、康复救助内容和标准 (一)机构康复训练。

1、脑瘫残疾儿童康复:为脑瘫残疾儿童提供功能评估、康复训练,时间不少于10个月,救助标准为每人16000元。 2、救助资金主要用于康复训练、康复评估、家长培训、康复教材、康复档案、康复设备、功能房布置和人员培训等费用补贴。 3、多重残疾儿童康复:同一年度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残疾类别接受机构康复训练救助。 三、申请、审核、救助和效果评估 (一)申请。 1、评估。由残疾评定指定医院或三级医院对有康复需求的残疾儿童进行康复评估(康复需求明确的持证残疾儿童可不进行评估)。 2、申请。残疾儿童监护人根据评估意见,填写《残疾儿童康复救助申请审批表》,持家庭户口本、诊断证明书或残疾人证原件,向汨罗市残联提出申请。监护人也可委托他人、社会组织、社会救助经办机构等代为申请。 (二)审核。市残联按照“最多跑一次”的要求,及时对相关材料进行审核,符合康复救助条件的,由残疾儿童监护人自主选择定点康复机构接受康复服务,对不符合条件的及时向申请人说明理由。对于7-14岁困难家庭残疾儿童的救助申请,由市残联与民政、扶贫等部门进行相关信息比对作出审核决定。 (三)救助。 1、符合救助条件的残疾儿童到定点康复机构办理康复训练注册登记,接受康复训练。定点康复机构对残疾儿童实行实名制管理,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

儿童康复救助项目协议书

编号:_______________ 本资料为word版本,可以直接编辑和打印,感谢您的下载 儿童康复救助项目协议书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福州市2014年儿童康复救助项目协议书(孤独症儿童) 甲方(康复机构): 乙方(受助监护人): 残疾儿童康复救助项目是2014年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之一,是改善残疾儿童状况的一项抢救性工程。为办好办实事这项惠民工程,明确责任,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以下协议: 一、甲方责任: 1、甲方同意接受(乙方)为本康复机构在训人员享受政府补贴,为其提供康复训练服务。 2、甲方根据省定点康复机构建设和服务标准的要求,为乙方孩子提供孤独症儿童康复训练时间为一学年(10个月)、每天训练课时6课时(每课时30分钟),其中每天要安排单训课和感统课至少各一节的康复服务项目。 3、甲方根据定点康复机构建设标准的要求,保证训练场所,教学设备的完善,建立健全安全规章制度,确保受助对象的人身安全,杜绝一切事故的发生。 4、甲方要建立健全受助对象的康复训练档案,内容包括全年康复计划、康复记录、康复小结以及康复前期、中期、后期的评估,填发《省委、省政府为民办实事“残疾儿童康复工程”项目救助卡》(以下简称《救助卡》),保质保量做好受助对象的康复训练。 5、甲方可适当收取食宿费,食宿费不能超过当地物价部门规定普通幼儿园食宿收费标准。若有违反视为放弃作为定点康复机构单位。应保质保量做好受助对象的康复训练,并提供受助对象康复训练票据和救助卡记录。 6、甲方协助乙方凭《救助卡》及票据到残联领取政府定额补助资金。 二、乙方责任:

2019年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实施方案

2019年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实施方案 2018年12月29日,《**市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实施方案》经市政府同意,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旨在不断改善残疾儿童康复状况,促进残疾儿童全面发展,切实减轻残疾儿童家庭负担,完善残疾儿童康复救助社会保障体系。《方案》在指导思想、工作目标、救助对象、形式及标准、工作流程、服务机构、经费保障和工作要求七个方面做了明确规定。 为做好《方案》的起草工作,按照上级文件精神和市政府领导批示要求,市残联迅速成立**市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工作领导小组、方案起草小组,负责《方案》研究、制定等相关工作。起草组成员认真学习研究国家、省、市有关残疾儿童康复救助一系列政策,严格按照国家和我省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实施方案精神要求,紧密结合我市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工作实际,经过材料收集、研讨调研、集中起草,充分征求市扶贫、教育、民政、卫生计生、人社、食药监、工商、行政审批、质监、财政、发改等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残联意见,经多次修改完善后形成方案。 一是推进“互联网+康复”,充分利用“**市残疾儿童康复需求申报系统”,营造公开、公平、公正的康复救助环境,实现康复需求信息直通直达、精准靶向,让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简化救助申请流程,

实现救助项目全流程实时动态管理。提升残疾儿童公共服务均等化、便捷化水平。 二是新增“机构+家庭”支持性康复救助形式。在做好省规定的机构康复训练救助、“手术+康复”救助和辅助器具适配救助三种形式的基础上,新增“机构+家庭”支持性康复救助,为不具备机构康复条件的0-6周岁残疾儿童、7-14周岁一、二级重度持证肢体残疾儿童,提供一年(10个月)以康复训练指导为主的上门服务。 三是提高省规定儿童受助年限标准,原则上不超过三年,有条件的县(市、区)可继续放宽。 四是明确要求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市政府各有关部门要主动谋划,2019年3月底前至少单独或牵头有关部门出台1-2项促进本地、本部门落实儿童康复救助工作实施的主要配套措施,分解任务,责任到人。

肢体残疾儿童康复训练方案word版本

肢体残疾儿童康复训 练方案

肢体残疾儿童康复训练方 案运动 石岗小学 -----丁太平 1、头部控制 抬头和头部控制能力是正常儿童发育过程中最需要掌握的技能之一,如果患儿不会抬头和控制头部,便很难学会其他活动。 (1)卧位时的训练仰卧位时,克通过使用色彩且能发出声音的玩具吸引患儿抬头。如果患儿不能抬头,则可按(图8b0的方式让患儿俯卧,按从颈至腰骶部的方向用手指用力的按压脊柱两侧的背部肌肉,帮助他抬头。如果患儿是应背部肌肉力量较差而不能抬头,可在其前胸垫上厚毛巾或毯子来帮助他抬头,或将其面对面抱在胸前,与其谈话或做游戏。在这一体位下,患儿抬头所需的力量要小的多。仰卧位时,双手抓住患儿的双侧上臂,轻轻地将其拉起来,直至其

头稍后仰,再将其放下,如此多次反复,注意如果在拉起的过程中,患儿的头完全后仰或是双下肢出现僵硬的伸直时,则应停止这种训练活动。 (2)坐位时的训练当患儿在被拉起时不能控制头部的情况下,可将其坐于大人腿上,轻轻地使其稍后仰,并鼓励患儿保持抬头的姿势,随着其头部控制能力的增强,后仰的幅度可增大并可使其左右倾斜的练习或做一些游戏。

2、翻身活动训练 这是在患儿获得较好的头部控制后,应立即开始的训练活动。首先,让患儿俯卧使用拨浪鼓或能发出声响的玩具,在其面前吸引他的注意力。慢慢将玩具移至侧方,鼓励患儿侧向伸手拿玩具,此时,再慢慢将玩具高度太高,吸引患儿转身至侧卧甚至仰卧。如果患儿翻不过来,则可通过以手抬患儿的腿来帮助他。同样,也要做从仰卧位翻身至侧卧位的练习,可用玩具达到这一点。 3、坐位平衡训练 如果患儿在坐位时不能保持平衡。首先可训练他的上肢保护性反应能力。方法是:让患儿仰卧在圆桶状物体或球上,缓慢的侧向滚动圆桶,鼓励患儿伸手保护自己,也可让患儿仰卧于训练者的腿上,做此练习。当患儿获得了较好的保护性反应能力后,可让其坐起,双手在髋以上扶着患儿,使之想两侧和前后摇晃,训练他的平衡能力。此外,还应训练患儿在坐位时伸手拿物体等和抗外力干扰平衡的能力。

关于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的

关于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的 实施办法 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的意见》(国发〔〕号)和《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的实施意见》(赣府发〔〕号)和《萍乡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的实施办法》(萍府发〔〕号)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总体要求 全面建立与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实施办法,为残疾儿童接受基本康复服务提供制度性保障。到年,实现—岁(不满周岁,下同)重点保障残疾儿童应救尽救;到年,实现—岁残疾儿童普遍享有基本康复服务。 (一)坚持制度衔接、应救尽救。加强与基本医疗、临时救助等社会保障制度的有效衔接,确保残疾儿童家庭求助有门、救助及时。 (二)坚持量力而行、稳步推进。坚守底线、突出重点,在对经济困难家庭残疾儿童、儿童福利机构收养的残疾儿童和残疾孤儿康复救助实现兜底保障的基础上,逐步达到有康复需求的残疾儿童得到基本康复服务。 (三)坚持规范有序、公开公正。建立科学规范、便民高效的运行机制,主动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做到公开透明、结

果公正。 (四)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落实属地管理原则,实行分级管理,发挥政府“保基本”作用,不断推进基本康复服务均等化。发挥社会力量作用,不断扩大康复服务供给,提高康复服务质量。 二、主要内容 (一)救助对象 .基本条件。()具有莲花县户籍,年龄在—岁(即在申请批准的当月,年龄未满周岁);()有康复需求且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诊断明确的视力、听力、言语、智力、肢体和孤独症(精神,下同)残疾儿童。 .家庭条件。根据家庭经济条件,分为重点保障对象和非重点保障对象。()重点保障对象: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的残疾儿童和儿童福利机构收留抚养的残疾儿童;残疾孤儿、纳入特困人员供养范围的残疾儿童;其它经济困难家庭(家庭人均月收入不足上年度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认定标准)的残疾儿童()非重点保障对象:没有列为重点保障对象的所有救助对象。 (二)救助内容 .基本康复训练。为—岁视力、听力、言语、智力、肢体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提供视功能训练、听觉言语功能训练,运动、认知、沟通及适应训练服务。 .辅助器具适配。为视力残疾儿童验配助视器、盲杖;为

2013-2016残疾儿童帮扶记录

北大靳村小学残疾学生帮扶记录帮扶时间2014年4月2日 帮扶地点北大靳村小学一年级教室帮扶对象门亚祥 帮扶内容 在思想上帮扶。主动做好残疾儿童家长的思想工作,通过座谈、家访等形式宣传政策、讲解形势,帮助他克服消极思想,引导其树立战胜困难的勇气和信心,带领孩子积极配合治疗。要结合帮扶对象的特点,主动做好心理辅导工作,帮助其克服各种心理障碍,塑造自强、自爱、自尊、自信的良好品格,促进其身心健康成长。

帮扶时间2014年7月6日帮扶地点北大靳村小学帮扶对象门亚祥 帮扶内容 徐校长和刘校长给门亚祥同学发学习用品,通过多种形式多种渠道帮助他改善学习条件,使他在义务教育阶段优先享受国家的相关政策,确保其顺利完成学业。并积极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学龄前儿童的启蒙教育。

帮扶时间2014年12月14日帮扶地点二年级教室 帮扶对象门亚祥 帮扶内容 在生活上帮扶。经常关心和看望帮扶对象,原则上每月走访不少于一次。从实际出发,各尽所能,协调解决残疾儿童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帮助他渡过难关。并及时提供康复训练信息,对家庭经济给予一定的经济扶助,保证其基本生活需要。

帮扶时间2015年3月15日帮扶地点门亚祥家里 帮扶对象门亚祥 帮扶内容 今天是开学的日子,门亚祥同学因为生病没有来学校,徐校长和班主任吴老师到门亚祥家看望,鼓励他战胜病魔,早日康复。并把今天的课给他补上,得到家长的好评。老师安排学生给他补课。我们要切实做好残疾学生的帮扶工作,要宣传发动每一位教师,营造良好的氛围,这项工作不能流于形式,要常抓不懈。

帮扶时间2015年6月15日帮扶地点操场 帮扶对象门亚祥 帮扶内容 今天是一个特殊的日子—六一儿童节,孩子们欢聚在一起载歌载舞别提多开心了。我特别关注门亚祥同学今天的举动,他闷闷不乐,独来独往……我组织拔河比赛,让门亚祥参与到其中,为自己的小组争光。他非常高兴,欣慰接受。我想使他从中体会到节日的快乐。

《长沙市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实施办法》政策解读

《长沙市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实施办法》政策解读 一、出台背景 2018年6月21日,国务院下发了《关于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的意见》,要求到2020年建立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相适应的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体系,基本实现残疾儿童应救尽救。2018年8月17日和2019年9月19日,国务院残疾人工作委员会两次召开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要求加大投入,实现残疾儿童应救尽救;要优化服务,加快实现残疾儿童“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目标;要强化监管,确保残疾儿童康复服务安全和质量。2018年9月30日省政府出台了《关于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要求市州及区县(市)结合本地实际,尽快制定实施细则,推进相关工作落实。 二、主要特点 《实施办法》共分为7部分:包括救助对象、救助内容、救助标准、工作流程、政策衔接、经费保障、工作要求等,主要对省级文件进行细化和补充。 (一)提高了部分救助项目的经费标准。主要是机构康复训练经费标准有所提高。省政府文件规定每人每月救助不低于1500元,我市按每人每月救助2000元的标准。 (二)扩大了儿童康复救助的范围。我们规定救助对象为0-14岁,同时将7-14岁残疾儿童康复延长训练时间由6个月延长到10个月,0-6岁残疾儿童一致,救助标准统一为2万元。主要考虑一是要与现行政策有效衔接;二是考虑到7-14岁残疾儿童家庭经济同样困难,需要加大康复救助力度;三是原有康复训练周期较短,这些儿童如果不能保证训练时间,将影响康复效果。 (三)对儿童康复救助经费作了明确规定。明确了区县(市)人民政府是残疾儿童康复救助资金保障主体。除中央、省财政补助资金外,市级财政负担差额部分的50%,其余部分由各区县(市)负担,这与现行政策一致。区县(市)人民政府根据符合康复救助条件的残疾儿童数量、救助标准、工作保障等情况,科学测算救助资金和工作经费需求,统筹安排残疾儿童康复救助资金及相应工作经费,所需资金纳入财政预算。 三、其它内容 (一)残疾儿童康复救助范围是什么 答:具有长沙市户籍的0-14岁或持居住证的0-6岁有康复需求和适应指征的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等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救助的具体条件为: 1、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三级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书。 2、残疾儿童监护人有康复意愿,预期合理。 3、有康复服务适应指征,并经定点康复机构评估有康复潜力,通过康复服务可以达到功

0-6岁残疾儿童康复救助项目 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xxx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2017年度) 项目名称:xxx残疾人联合会 项目单位:xxx残疾人联合会 主管部门:xxx残疾人联合会 评价机构:xxx残疾人联合会 2018年7月 xxx0-6岁残疾儿童康复救助项目 2017年度绩效自评报告 为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管理,强化部门责任意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县财政局关于项目专项资金开展绩效自评的要求,残联对2017年0-6岁残疾儿童康复救助项目专项资金开展绩效评价,进行了自评,现将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1、鄂财社发【2016】83号文件中央彩票公益金残疾儿童康复救助经费8万元,分配指标为11名残疾儿童,每人补贴标准为7300元; 2、鄂财社发【2016】119号文件0-6岁贫困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项目经费9万元,分配指标为11名残疾儿童,补贴标准为每人8500元; 3、2016年还结转剩余0-6岁残疾儿童项目经费11万元。 二、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我单位按决算公开填报2017年财政支出康复项目绩效评价资料的要求,对0-6岁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助项目经费的接收及执行情况进行了整理,并填写了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三、绩效目标实现情况分析 (一)项目资金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 截止2017年12月31日,中央补助资金8万、省级补助资金9万已到账。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分析。 中央补助资金8万、省级补助资金9万元,2016年剩余资金11万元都已用于19名贫困0-6岁残疾儿童康复救助。2017年分配任务数是11名儿童,实际要救助0-6岁残疾儿童是33名,应补2016年未完成的22名残疾儿童,救助总费用为249708万元,还剩余30362万元。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残疾儿童康复中心建设要求

关于印发《残疾人康复中心建设标准》的通知 残联发[2006]4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残疾人联合会: 为贯彻落实《中国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纲要》关于"积极推进残疾人康复服务专门机构建设,完善省、市(地)康复中心功能和条件"的精神,加快省、市(地)康复中心建设发展,中国残联根据残疾人康复事业发展需要和各地残疾人康复中心发展的实际情况,制定了《残疾人康复中心建设标准》,现予以印 发。 望你们认真贯彻执行,并以这一标准为指导,进一步加强省、市(地)康复中心建设,积极解决省、市(地)残疾人康复中心机构编制、建设用地、经费补贴、人才培养引进等方面问题,努力推进省、市(地)残疾人康复中心健康发展。中国残联将适时组织有关专家对省、市(地)残疾人康复中心建设达标情况进行检查评估和验收。 二OO六年十月二十二日 残疾人康复中心建设标准 残疾人康复中心是公益性事业单位,是为残疾人提供康复医疗、教育、职业、社会等康复服务的综合性康复机构和技术资源中心,承担着康复训练与服务、康复技术人才培养、社区康复服务指导、康复信息咨询服务、康复知识宣传普及、康复研究和残疾预防等工作。 为了充分发挥残疾人康复中心在残疾人康复事业中的作用,指导和规范残疾人康复中心的建设发展,不断完善康复服务功能,满足广大残疾人日益增长的康复需求,特制定本标准。

一、职能与任务 1.在同级残联的领导下,协助残联康复部制定本地区残疾人康复工作计划,做好残疾人康复业务的技术指导工作。 2.配合同级残联完成康复任务和其它业务,对残疾人进行康复医疗、教育、职业、社会等综合康复服务,成为本地区残疾人康复服务的示范窗口。 3.培训康复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宣传普及康复和残疾预防知识。 4.协助建立社会化康复服务网络,指导区、县(市)康复服务机构业务建设,提供有针对性的技术服务,推广实用技术,组织上门服务。 5.开展康复科学研究和学术交流,注重科研成果的转化和利用,为制定康复相关政策提供科学依据。 二、分级标准残疾人康复中心按照建设规模、人员配置、业务部门设置、技术水平分为一级、二级、三级。 一级残疾人康复中心: (一)建筑面积不少于2000平方米。 (二)康复床位不少于20张(养护床位)。 (三)人员配置职工总数与床位比为1:1.2,财政补贴事业编制职工不少于24人,业务人员不低于职工总数的80%。至少配备1名康复医师、2名康复治疗人员(指从事运动治疗、作业治疗人员)和2名特教教师。 (四)业务部门设置 1.康复门诊部:设有儿童康复门诊、功能测评室、康复咨询室。(须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 2.肢体残疾儿童康复科:设有康复训练室(PT、OT)、引导式教育训练室。 3.智力残疾儿童康复科:设有感统训练室、游戏活动室、生活辅导室、个训室。 4.社区康复指导部:设有培训教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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