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经理质量安全十项规定

项目经理质量安全十项规定
项目经理质量安全十项规定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施工项目经理质量安全责任十项规定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

为进一步落实建筑施工项目经理质量安全责任,保证工程质量安全,我部制定了《建筑施工项目经理质量安全责任十项规定(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的问题和建议,请反馈我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4年8月25日

建筑施工项目经理质量安全责任十项规定(试行)

一、建筑施工项目经理(以下简称项目经理)必须按规定取得相应执业资格

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合同约定的项目经理必须在岗履职,不得违反规定同

时在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工程项目担任项目经理。

二、项目经理必须对工程项目施工质量安全负全责,负责建立质量安全管理

体系,负责配备专职质量、安全等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负责落实质量安全责任制、

质量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三、项目经理必须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技术标准组织施工,不得偷工减料;负责组织编制施工组织设计,负责组织制定质量安全技术措施,负责组织编制、论证和实施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负责组织质量安全技术交底。

四、项目经理必须组织对进入现场的建筑材料、构配件、设备、预拌混凝土等进行检验,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不得使用;必须组织对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进行取样检测,送检试样不得弄虚作假,不得篡改或者伪造检测报告,不得明示或暗示检测机构出具虚假检测报告。

五、项目经理必须组织做好隐蔽工程的验收工作,参加地基基础、主体结构等分部工程的验收,参加单位工程和工程竣工验收;必须在验收文件上签字,不得签署虚假文件。

六、项目经理必须在起重机械安装、拆卸,模板支架搭设等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期间现场带班;必须组织起重机械、模板支架等使用前验收,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不得使用;必须组织起重机械使用过程日常检查,不得使用安全保护装置失效的起重机械。

七、项目经理必须将安全生产费用足额用于安全防护和安全措施,不得挪作他用;作业人员未配备安全防护用具,不得上岗;严禁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施工质量安全的工艺、设备、材料。

八、项目经理必须定期组织质量安全隐患排查,及时消除质量安全隐患;必须落实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工程建设相关单位提出的质量安全隐患整改要求,在隐患整改报告上签字。

九、项目经理必须组织对施工现场作业人员进行岗前质量安全教育,组织审核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未经质量安全教育和无证人员不得上岗。

十、项目经理必须按规定报告质量安全事故,立即启动应急预案,保护事故现场,开展应急救援。

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定期或不定期对项目经理履职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项目经理履职不到位的,及时予以纠正;必要时,按照规定程序更换符合条件的项目经理。

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项目经理履职情况的动态监管,在检查中发现项目经理违反上述规定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实施行政处罚(建筑施工项目经理质量安全违法违规行为行政处罚规定见附件1),同时对相应违法违规行为实行记分管理(建筑施工项目经理质量安全违法违规行为记分管理规定见附件2),行政处罚及记分情况应当在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上公布。

附件:1.建筑施工项目经理质量安全违法违规行为行政处罚规定

2.建筑施工项目经理质量安全违法违规行为记分管理规定

附件1

建筑施工项目经理质量安全违法违规行为行政处罚规定

一、违反第一项规定的行政处罚

(一)未按规定取得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担任大中型工程项目经理的,对项目经理按照《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35条规定实施行政处罚。

(二)未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担任项目经理的,对施工单位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62条规定实施行政处罚,对项目经理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58条或第66条规定实施行政处罚。

(三)违反规定同时在两个及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项目经理的,对项目经理按照《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37条规定实施行政处罚。

二、违反第二项规定的行政处罚

(一)未落实项目安全生产责任制,或者未落实质量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对项目经理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58条或第66条规定实施行政处罚。

(二)未按规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对施工单位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62条规定实施行政处罚,对项目经理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58条或第66条规定实施行政处罚。

三、违反第三项规定的行政处罚

(一)未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技术标准组织施工的,对施工单位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64条规定实施行政处罚;对项目经理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73条规定实施行政处罚。

(二)在施工组织设计中未编制安全技术措施的,对施工单位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65条规定实施行政处罚;对项目经理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58条或第66条规定实施行政处罚。

(三)未编制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的,对施工单位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65条规定实施行政处罚;对项目经理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58条或第66条规定实施行政处罚。

(四)未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的,对施工单位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64条规定实施行政处罚;对项目经理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58条或第66条规定实施行政处罚。

四、违反第四项规定的行政处罚

(一)未对进入现场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预拌混凝土等进行检验的,对施工单位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65条规定实施行政处罚;对项目经理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73条规定实施行政处罚。

(二)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的,对施工单位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64条规定实施行政处罚;对项目经理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73条规定实施行政处罚。

(三)未对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取样检测的,对施工单位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65条规定实施行政处罚;对项目经理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73条规定实施行政处罚。

五、违反第五项规定的行政处罚

(一)未参加分部工程、单位工程和工程竣工验收的,对施工单位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64条规定实施行政处罚;对项目经理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73条规定实施行政处罚。

(二)签署虚假文件的,对项目经理按照《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37条规定实施行政处罚。

六、违反第六项规定的行政处罚

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起重机械的,对施工单位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65条规定实施行政处罚;对项目经理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58条或第66条规定实施行政处罚。

七、违反第七项规定的行政处罚

(一)挪用安全生产费用的,对施工单位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63条规定实施行政处罚;对项目经理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58条或第66条规定实施行政处罚。

(二)未向作业人员提供安全防护用具的,对施工单位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62条规定实施行政处罚;对项目经理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58条或第66条规定实施行政处罚。

(三)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施工安全的工艺、设备、材料的,对施工单位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62条规定实施行政处罚;对项目经理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58条或第66条规定实施行政处罚。

八、违反第八项规定的行政处罚

对建筑安全事故隐患不采取措施予以消除的,对施工单位按照《建筑法》第71条规定实施行政处罚,对项目经理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58条或第66条规定实施行政处罚。

九、违反第九项规定的行政处罚

作业人员或者特种作业人员未经安全教育培训或者经考核不合格即从事相关工作的,对施工单位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62条规定实施行政处罚;对项目经理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58条或第66条规定实施行政处罚。

十、违反第十项规定的行政处罚

未按规定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的,对项目经理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58条或第66条规定实施行政处罚。

附件2

建筑施工项目经理质量安全违法违规行为记分管理规定

一、建筑施工项目经理(以下简称项目经理)质量安全违法违规行为记分周期为12个月,满分为12分。自项目经理所负责的工程项目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之日起计算。

二、依据项目经理质量安全违法违规行为的类别以及严重程度,一次记分的分值分为12分、6分、3分、1分四种。

三、项目经理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一次记12分:

(一)超越执业范围或未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担任项目经理的;

(二)执业资格证书或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过期仍担任项目经理的;

(三)因未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或未执行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造成质量安全事故的;

(四)谎报、瞒报质量安全事故的;

(五)发生质量安全事故后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或未开展应急救援的。

四、项目经理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一次记6分:

(一)违反规定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担任项目经理的;

(二)未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组织施工的;

(三)未按规定组织编制、论证和实施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的;

(四)未按规定组织对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进行见证取样的;

(五)送检试样弄虚作假的;

(六)篡改或者伪造检测报告的;

(七)明示或暗示检测机构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的;

(八)未参加分部工程验收,或未参加单位工程和工程竣工验收的;

(九)签署虚假文件的;

(十)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期间未在现场带班的;

(十一)未组织起重机械、模板支架等使用前验收的;

(十二)使用安全保护装置失效的起重机械的;

(十三)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施工质量安全的工艺、设备、材料的;

(十四)未组织落实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工程建设相关单位提出的质量安全隐患整改要求的。

五、项目经理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一次记3分:

(一)合同约定的项目经理未在岗履职的;

(二)未按规定组织对进入现场的建筑材料、构配件、设备、预拌混凝土等进行检验的;

(三)未按规定组织做好隐蔽工程验收的;

(四)挪用安全生产费用的;

(五)现场作业人员未配备安全防护用具上岗作业的;

(六)未组织质量安全隐患排查,或隐患排查治理不到位的;

(七)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作业的;

(八)作业人员未经质量安全教育上岗作业的。

六、项目经理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一次记1分:

(一)未按规定配备专职质量、安全管理人员的;

(二)未落实质量安全责任制的;

(三)未落实企业质量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

(四)未按规定组织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制定质量安全技术措施的;

(五)未组织实施质量安全技术交底的;

(六)未按规定在验收文件或隐患整改报告上签字,或由他人代签的。

七、工程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在检查中发现项目经理有质量安全违法违规行为的,应当责令其改正,并按本规定进行记分;在一次检查中发现项目经理有两个及以上质量安全违法违规行为的,应当分别记分,累加分值。

八、项目经理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超过6分的,工程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对其负责的工程项目实施重点监管,增加监督执法抽查频次。

九、项目经理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依法责令该项目经理停止执业1年;情节严重的,吊销执业资格证书,5年内不予注册;造成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终身不予注册。项目经理在停止执业期间,应当接受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组织的质量安全教育培训,其所属施工单位应当按规定程序更换符合条件的项目经理。

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可以根据本办法,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实施细则。

项目经理制管理办法

永清机械制造公司 产品研发部管理制度 ☆ 项目经理制管理办法 2015年12月20日 产品研发部

明确项目经理职能职责,使其能够充分调动项目组成员,提高项目开发效率。同时转变设计人员只关心设计阶段,不关心除设计阶段外的其它各开发环节问题的现状,充分调动项目组成员的工作积极性及责任心,特制定本办法。 2.手段 1、实施项目承包制,任命项目经理,组建项目组,项目组对项目开发的全过程进行负责。 2、“责、权、利”对等:在任命项目经理,要求其完成某项工作任务(项目)的同时,赋予项目经理相应的权利。 3.适用范围 1、本方案适用于永清机械制造公司各价值链相关部门。 2、本方案适用于新产品开发、合同项目等。 4.职责与权利 项目经理 职责 组建项目组并策划项目具体工作计划,按项目具体工作计划组织实施,对项目的总体进度负责。 负责产品开发项目或其他项目开发过程中协调各职能组织开展工作。 组织、制定项目技术方案并负责审核。 负责项目产品开发、质量、成本控制等方面重大问题的决策。 负责项目的各项目标的管理。 负责产品开发全过程各业务工作绩效的评价及激励。 负责定期召开并主持项目经理例会。 负责向总经理和产品研发经理定期汇报产品开发项目进展情况及存在的主要问题。 长周期件的确定并组织下发。 组织图纸设计、审签及图纸下发后的生产技术支持。

有权指挥项目小组成员完成与项目相关的工作。 有权协调项目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有权对项目涉及到的各部门提出考核建议。 有权制定项目奖励的分配方案。 利益 项目经理的项目奖励按条款执行。 项目完成情况作为评优、晋职的主要依据。 项目制造经理 负责组织制造资源规划及工艺/工装开发规划。 负责项目制造工程二级计划的制定及推进。 负责组织工艺设计/工装检具设计的实施。 负责产品技术改造的规划和组织实施。 负责制造质量及成本控制。 负责产品技术改造的规划和组织实施。 项目采购经理 负责供应商资源体系规划,供应商质量保证能力评估和供应商的选择和确定,确保供应商选择的适宜性和成熟性,保证质量和成本的统一。 负责组织供应商零部件开发策划。 负责供应商零部件开发过程的质量控制,按期提供不同阶段满足产品开发要求的零部件。 对供应商零部件PPAP(生产件批准程序)和实物质量负责。 负责采购零部件成本控制。 项目质量经理 负责质量策划方案的制定。 负责质量目标设计和过程质量目标控制。 负责项目质量策划与控制。

项目经理质量安全十项规定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施工项目经理质量安全责任十项规定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 为进一步落实建筑施工项目经理质量安全责任,保证工程质量安全,我部制定了《建筑施工项目经理质量安全责任十项规定(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的问题和建议,请反馈我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4年8月25日 建筑施工项目经理质量安全责任十项规定(试行) 一、建筑施工项目经理(以下简称项目经理)必须按规定取得相应执业资格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合同约定的项目经理必须在岗履职,不得违反规定同时在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工程项目担任项目经理。

二、项目经理必须对工程项目施工质量安全负全责,负责建立质量安全管理体系,负责配备专职质量、安全等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负责落实质量安全责任制、质量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三、项目经理必须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技术标准组织施工,不得偷工减料;负责组织编制施工组织设计,负责组织制定质量安全技术措施,负责组织编制、论证和实施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负责组织质量安全技术交底。 四、项目经理必须组织对进入现场的建筑材料、构配件、设备、预拌混凝土等进行检验,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不得使用;必须组织对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进行取样检测,送检试样不得弄虚作假,不得篡改或者伪造检测报告,不得明示或暗示检测机构出具虚假检测报告。 五、项目经理必须组织做好隐蔽工程的验收工作,参加地基基础、主体结构等分部工程的验收,参加单位工程和工程竣工验收;必须在验收文件上签字,不得签署虚假文件。 六、项目经理必须在起重机械安装、拆卸,模板支架搭设等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期间现场带班;必须组织起重机械、模板支架等使用前验收,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不得使用;必须组织起重机械使用过程日常检查,不得使用安全保护装置失效的起重机械。

项目经理部管理办法

项目经理部管理办法 为规范项目经理部的职能定位、编制定员、组建和解体,保证项目管理的正常有序运行,特制定此管理办法。 项目经理部以工程项目为对象组建,负责工程项目从开工到竣工全过程一次性的管理。项目经理部随工程中标而组建,随工程竣工而解体。 一、项目经理部的组建 1.投标部、市政部在收到中标通知书三个工作日内将复印件(已中标,但中标通知书暂不能办回的,工程概况以书面通知)传递给企业管理部和组织部。组织部按照《项目经理管理工作程序》的要求确定项目经理部生产管理班子;企管部按工程项目名称给项目经理部命名,有条件的经集团公司批准后可以项目经理命名,并根据工程项目的性质和规模定级定编。 2.企管部给项目经理部定级的依据是工程性质、合同工期、地理环境、结构类型、工程规模、技术复杂程度等指标,项目经理部共划分为五个等级,级别依次递减。项目评价分在95分以上的为一级项目经理部;在85分以上的为二级项目经理部;在75分以上的为三级项目经理部;在65分以上的为四级项目经理部;在65分以下的为五级项目经理部。 3.项目经理部的定员编制按其承担施工的工程项目的级别及其施工组织方式确定。除整体分包项目外,一级项目经理部编制40-45人,二级项目经理部编制35-40人,三级项目经理部编制30-35人,

四级项目经理部编制25-30人,五级项目经理部15-25人。 4.项目经理部的命名、等级标准及编制定员一经确定,报经理办公会讨论通过后,项目经理部正式成立文件由公司总经理签发执行。 二、项目经理部的机构设置和岗位定员 (一)管理机构 1.三级(含三级)以上项目经理部可按管理职能和业务分工设立经营管理室、成本核算室、施工管理室、技术质量室、物资设备室。 2.三级以下及整体分包项目经理部原则上不设立管理室,根据实际需要和业务分工,设置业务主管或业务岗位。 (二)岗位设置 1.项目经理部的管理和业务岗位按项目经理部的级别大小和实际工作需要设定。 2.三级(含三级)以上项目经理部生产管理班子由项目经理、副经理和主任工程师组成。 3.三级(不含三级)以下及整体分包项目经理部生产管理班子由项目经理、副经理等组成。 4.设立业务部门的设部门负责人,不设业务部门的设置业务主管岗位。 5.项目经理部的业务管理岗位,按业务要求设置,可一人一岗,也可一人多岗。 6.整体分包的项目经理部必须设置施工、技术、质量、预算、财务及现场管理岗位。 7.项目经理部的党、团、工会岗位设置按公司党委、团委、工

项目部安全生产目标管理

项目部安全生产目标管理 责 任 书 东北金城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四年四月二十五日

安全文明施工目标管理责任书 根据《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防治结合的方针,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特制订本责任书。 一、责任项目及责任人 1、项目名称:蓝色港湾二期D区(梓堂)工程。 2、项目经理:张庆林。 安全文明施工目标: 1、无重大伤亡事故。 2、无重大火灾事故、重大设备事故。 3、轻伤频率≤ 1.5 ‰。 4、重大隐患及时整改率100%,复查合格率100%。 5、创标准化工地100%。 二、项目部职责 1、项目经理是受法人委托的工程项目负责人,对工程项目安全生产负具体的领导责任;项目技术负责人及项目专职安全员对各自分管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2、自觉接受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和公司安全部的各项检查,严格执行公司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全面完成公司安全部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 3、建立健全项目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设立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

机构,配备专职安全员,与各作业班组签订安全文明施工责任书,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职责、人员到位。 4、确保本项目安全文明施工所需费用投入到位。 5、项目部必须为施工现场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6、制定高处坠落、物体打击、机械伤害、触电、火灾、环境污染、食物中毒、传染疾病等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配备应急救援人员,配备必要的专用医药箱和常备药物、救援器材、设备,并定期组织演练。 7、工程开工前,项目部必须编制各项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临时用电施工方案、脚手架施工方案、起重机械设备安拆方案、基坑支护施工方案、模板工程施工方案、起重吊装施工方案等。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按程序实行审核审批制度。 8、项目部必须对新进场工人做好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工作,未经教育培训或教育培训考试不合格人员不得上岗作业;施工前必须对各作业班组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工作,并组织各作业班组开展班前安全活动;项目部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9、项目部每周必须组织安全生产检查活动,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对查出的安全隐患要定人、定时间、定措施及时整改,消除隐患并建立台帐。严禁违章指挥,对违章冒险作业的工人应当场予以制止、纠正、教育,并严格依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确保施工安全。 10、施工现场必须做好文明施工。办公区和生活区要整洁、卫生;施工作业区材料分类堆码,挂标识牌;施工楼层各班组安排专人

(完整版)项目经理负责制管理办法

项目经理负责制(暂行) 为改善工程项目内部管理机制,提高工作效率,加强公司工程项目管理制度建设。公司各中标、承包的工程项目中,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实现安全、优质、快速、低耗、高效的管理目标。 公司根据项目建设实际情况,聘用项目经理。 第一章性质及任务 1.1、项目经理对所承担项目的建设管理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全权负责。 1.2、项目经理与公司签订《项目经理目标责任书》,实行责权利相结合的项目管理制。 1.3、项目经理对所承担的施工项目实行全过程管理。 第二章管理机构及组织关系 2.1、公司承担建设的工程项目由项目管理部门提议项目经理,经公司同意后担任项目经理。项目部门对承建所有项目的项目经理实施统筹管理。 2.2、项目经理要设精干、可靠的组织机构,本着精简、高效的原则进行机构设置及业务人员的配备。项目组人员由

项目经理提出建议,经公司审议通过后,从各部门招聘或选派。 2.3、项目经理任期:从接受该项目任务起,到项目全部竣工,经甲方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为止。 第三章项目经理的主要职责 3.1、认真执行国家、地方政府和上级有关方针、政策,严格执行公司的各项制度、流程。 3.2、认真履行与公司签订的《项目经理目标责任书》,对工程进度、质量、安全、成本、文明施工等全面负责。 3.3、主持、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质量安全保证措施,并组织实施。积极推广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提高科技效益率。 3.4、经公司授权,主持或参与项目工程的进度、质量、安全、成本、文明施工全面管理、监督、协调。 3.5、根据项目实际,组织编制施工计划。 3.6、对进入项目的人、财、物进行合理组织调配,及时解决施工中出现的问题。协调好与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政府主管部门分包单位等各方面的关系。 3.7、制定项目组人员的岗位责任制和项目管理制度,做到有章可依,有章必依,奖惩分明。 3.8、自觉接受公司职能部门、上级单位、政府主管部门

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责任书新

工程名称: 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责任书 北方天宇建筑装饰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责任书 一﹑项目名称: 二﹑公司任命为本项目经理。 1、对承包项目工程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及质量安全负全面领 导责任,是本工程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 2、贯彻落实本项目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结 合项目工程特点及施工全过程的情况,制定本项目工程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办法,或提出要求,成立安全领导小组并监督其实施。 3、在组织项目工程业务承包、聘用业务时,必须本着安全第一的原 则,根据工程特点确定安全工作的管理体制和人员,并明确各业务承包人的安全责任和考核指标,支持、指导安全管理人员的工作。 4、健全和完善用工管理手续制度,录用外包工队必须及时向有关部 门申报,严格用工制度与管理,及时组织上岗前的三级安全教育,并考试合格.要对外包工队在现场施工中的健康与安全负责,加强食品安全教育,加强劳动保护工作。 5、组织落实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组织并监督项目工程 施工中的安全技交底制度和设备、设施验收制度的实施。 6、领导组织施工现场定期的安全生活检查,发现施工生产中的不安 全问题,组织制定措施,及时解决,对上级提出的安全生产与管理方面的问题,要定时、定人、定措施予以解决。 7、参加安全生产检查,对施工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从技术方面提

出整改意见和办法予以消除。 8、发生事故,要做好现场保护与抢救工作,及时上报,组织、配合 事故的调查,认真落实制定防范措施,吸取事故教训。 9、对所领导负责参与的施工项目,项目经理实行终身质量安全责任 制。 北京北方天宇建筑装饰有限责任公司项目经理签字: 工程部 签订日期:年月日

项目经理管理办法42336

部门管理办法 (讨论稿) 2007-12-16

1.管理理念 责权利明晰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基本要求。在工程项目建设中,项目经理作为公司在工程项目上的全权委托代理人,是项目管理的直接组织实施者,是工程项目管理的核心。作为公司项目管理的一线负责人,公司的发展规划、品牌形象、经济效益和核心竞争力最终都要通过项目经理的有效管理和项目组成员的努力工作来体现,本部门推行以项目经理为核心的管理办法。 将项目组的积极性和能动性充分调动起来,将项目组的安全意识、质量意识、成本意识、团队意识不断提高,促进项目质量目标和成本目标的实现,为公司创造出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是制定本办法的宗旨和着力点。 1.1工程技术部实行项目经理责任制 项目经理责任制是工程公司对项目开展管理的一种行之有效的方法,是众多建筑公司在施工管理过程中,结合目标管理和经济责任制管理思想和成功经验而逐步发展起来的。实践证明,项目经理责任制是有效控制项目成本,保证项目质量的先进管理办法。 1.2项目经理的评聘 项目经理的产生由三种形式产生:一是由公司领导根据工程项目的实际需求直接委托选派的;二是采用内部员工自荐再通过平等竞争、考核上岗的办法产生的;三是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择优录用的。 1.2.1等级划分 项目经理由高到低共分为一级项目经理、二级项目经理和三级项目经理三个等级。 1.2.2基本条件 项目经理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爱国守法,遵守行业规模,敬业爱岗,尽责守信; 2、善于处理伙伴关系,维护建设项目相关者的利益,保守项目秘密; 3、具有丰富的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经验、工程技术及工程管理专业特长; 4、具有团队精神和创新精神,热情主动,有良好的服务意识,勇于承担责任; 5、有较强的组织能力、社会活动能力,以及业务谈判技巧的沟通能力,有应 对突发事件和风险的能力; 6、能充分利用合同和项目管理规范赋予的权力组织项目运行。 1.2.3评聘标准 一级项目经理的评聘标准为: 1、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工程项目管理经历5年以上,或具有大专 以上文化程度、工程项目管理经历8年以上; 2、具有中级(含中级)以上技术职称,并取得项目经理资格证书; 3、具有大型工程建设项目管理经验,至少承担过2个一级工程项目,有良好的项目管理组织能力,熟悉授权范围内的项目管理过程中所需的各项资源,具有组织、管理、领导和协调能力; 4、能根据项目特点将管理职能分配落实到项目经理部中的所有管理人员, 圆满地完成建设工程项目各项目任务和指标; 5、有识别的阅读图纸的外语水平。 二级项目经理的评聘标准为: 1、具有大学本科文化程度、工程项目管理经历3年以上,或具有大专以上 文化程度、工程项目管理经历5年以上; 2、具有中级技术职称,并取得项目经理资格证书; 3、具有中型工程建设项目管理经验,至少承担过2个1000万以上工程项目,圆满地完成工程项目各项目任务和指标,具有一定的组织、管理、领导和协调能力; 4、具有一定的外语知识。

项目经理必备的十项素质

项目经理必备的十项素质 文/陈之平 陈之平(伟大的物业管理者、为有产阶级服务人、世纪老店之平管理创始人) 该文发布于《城市开发》杂志 物业管理是以项目为单位的经营形式,这一经营形式决定了物业管理项目及企业的成功与否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项目经理的素质和能力。项目经理是项目全面管理的核心和焦点,是物业管理企业派驻项目的“首席执行官”。他们统一指挥项目各项工作的进行,直接决定了项目的经营状况以及物业管理的服务水平。因此,项目经理的素质高低和能力强弱,对整个物业管理项目服务品质的高低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一位合格的项目经理,需要具备方方面面的素质,其中主要有以下十点: 一、良好的职业道德 先做人,后做事,这是大家都熟知的道理。一位合格的项目经理,首先应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包括强烈的责任心、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敬业爱岗的精神和主动服务的意识等。 其中,最容易被忽略的是主动服务意识。项目经理应经常亲临服务一线,主动与业主沟通,了解业主的需求和潜在需求,开发新的服务项目。同时,服务意识还体现在一些举止的细节上,如见到辖区地上的烟头、纸屑,是通知工作人员清理,还是立即躬身拾起,体现了不同层次的服务意识。 二、策划能力和决策能力 项目管理的过程,包括总体实施方案和各部位的专项管理方案的策划、决策和实施,其实就是常说的PCDA循环,即计划→实施→检查→改进。无论是参与市场的投标,还是

为已获得委托的项目策划服务实施方案等,都由项目经理在循环的每一步做出正确的策划和决策,再由团队成员一同实现、实施。能否做出正确的策划和决策,是物业管理取得成功的重要因素之一,直接影响到物业管理企业市场机会的获得和管理效果的好坏。 对在项目管理过程中遭遇的各种事件特别是突发事件的处理,更是对项目经理决策能力的全面检验。站在什么角度去分析问题,采取什么策略去解决问题,能否做到处变不惊,能否迅速抓住问题的核心,决策是否准确,调度是否合理,安排是否妥当,善后是否圆满……不同的决策,会导致不同的结果。决策正确,大事化小,功德无量;决策错误,则小事变大,后患无穷。 三、团队建设能力 物业管理绝不可能是一个人的“战斗”,优秀的服务质量必须源自整个团队的共同努力。再优秀的项目经理,如果没有团队的支持,是不可能搞好物业管理工作的。 物业管理行业迄今为止还是一个劳动密集型行业,绝大多数员工的学历和素质不高。清楚掌握每位员工的情况,善于沟通与协调,掌握员工的思想动态,在生活上关心、工作上支持、学习上鼓励、管理上严格要求,从而打造出一支强大战斗团队,是每位项目经理的必修课程和管理使命。 四、执行能力 项目经理能否贯彻企业的战略意图?项目团队能否实现预定的目标?解决这两个问题的关键在于执行能力。执行力能力差是企业的最大内耗,不仅会消耗企业的大量人才、财力,还会妨碍团队目标的实现,影响企业的战略规划和发展;相反,优秀的执行能力是实现优质管理和服务、在竞争中脱颖而出的有力保障。 执行为一般通过指标量化、管理制度化,流程标准化,服务规范化来保障。项目经理必须具备这样的管理意识和理性思维,更必须具备贯彻实现的能力。出色的项目经理,往往是因为其更有实现构想的能力。

项目经理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

三、项目经理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 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做到施工安全管理工作的标准化与规范化,确保建设工程项目安全、优质、按期完成,同时为进一步明确有关各方的安全职责,进一步提高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的整体水平,杜绝重大伤亡事故的发生,保障人身安全、保障公司信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有关国家、省、市法令法规,特制定本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责任书。公司所有项目部必须与总经理签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作为安全管理的指导与检查执行依据。 一、责任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和市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及法规。 2、项目经理依法对所施工的工程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项目部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对所承担的建设工程进行定期和专项安全检查。 3、项目部对列入建设工程概算的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措施所需费用,应用于施工安全中,不得挪作他用。 4、项目部必须设立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不少于1人。 5、项目部必须在施工现场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度,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制定用火、用电、使用易燃易爆材料等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设置消防水源、配备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并在施工现场入口处设置明显标志。 6、实现目标管理,加大施工现场事故隐患治理力度,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杜绝死亡事故的发生。如发生安全事故了立即上报集团公司。 7、工程开工前15日内办理工程开工备案手续,将单位工程人员组织、安全文明施工投入、施工现场总平面图等信息准确填写,经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开工。 8、工程开工前15日内办理安全报监手续,同时与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做好安全评估,签订防护用品费用预约。未办理安全报监的,不得开工。 9、塔吊在使用之前必须向相关部门报检,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 10、公司工程部是集团公司建设工程安全管理的主管部门。负责集团公司建设工程安全管理工作。对项目部的安全生产和管理具有监督、检查的权利。 11、其它未注明的责任详见国家、省和市法令法规。 二、安全管理目标承诺 1、事故管理特大事故、重大事故为零;一般事故死亡率、重伤率为零;重

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1、学习贯彻执行安全法规和遵守安全规章制度,对本部门的安全工作负总责。 2、保障施工经营项目安全生产资金的正常提取,并投入使用,保证施工项目具备安全施工条件,对由于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的后果承担相应的责任。 3、负责在组织编制公司工程施工月度(年度、季度)计划时,考虑安全施工条件。负责执行安全措施与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用的原则。 4、负责现场安全文明施工,对违反安全管理规定应及时制止并责令停工,不违章指挥。 5、经常深入施工现场,掌握施工动态,并在公司调度会上及时通报有关安全生产情况。负责对项目协调会上提出的安全生产问题,作出解答、处理决定。 6、负责对公司重大工程施工方案的审批,要求在编制施工方案时必须进行危害识别和风险评估,有安全措施内容,并做到监督执行。若方案中无安全措施内容或不完善的不予审批,或措施不落实的不准开工。 7、研究在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重大安全问题及隐患,并予以落实。决定整个工程的安全工作部署,决定对安全生产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员的奖励和事故责任者的处罚;

8、定期召开HSE例会,听取各职能人员的安全生产情况汇报,检查整个工程的安全工作部署完成情况。 9、在分管的生产项目上负责组织职工开展各种安全活动、岗位安全技术练兵和事故预案演练,提高职工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定期参加班组安全活动,每月不少于一次。 10、定期组织项目工程施工安全大检查,及时处理生产过程中存在的重大安全问题,指导落实重大安全隐患的整改措施和方案,督促有关职能部门监督执行。 11、坚持事故处理“四不放过”原则,参与并配合项目施工过程中各类事故的调查处理,并及时向上级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12、因本人工作失职和违章指挥等原因造成事故,追究领导责任,并接受上级的行政及经济处罚。

公司对项目经理部的管理办法和细部要求

公司对项目经理部的管理办法和细部要求 一、管理办法 2011年公司对各项目部实行目标责任制的管理办法,具体方式为: (1)项目开工前项目部要做好施工准备工作,包括班子组建、各项实务的落实和工程部签订项目经理责任书,明确公司和项目部一致认可的施工管理质量、安全、进度、成本、团队建设目标。 (2)公司明确项目经理是项目部第一责任人,对项目内部的人事任免、确定劳务班组、进度款的合理分配、现场的管理等方面均有自主权。当项目进度正常并且合理的前提下,公司不干预项目内部事务。 (3)要求项目经理应当认真负责的完成既定目标,公司对其日常考核将根据施工管理、质量、安全、进度、成本、团队建设六大目标来完成。当公司认为该项目部无法达到既定目标公司有权调整项目部。 (4)在日常工作中,公司委派工程部不定期检查和协助,以达到提高项目部整体水平的目的,项目部要不定期反馈一些对项目管理的建议及方法,以便工程部更好的改进和执行工作。 (5)公司对各项目部实行绩效考核,完成指标的项目部在施工期、年终均有相应的奖金,完不成的没有奖金且有可能被责罚。 (6)项目完工后,项目人员将被分流至下一项目部或回公司上班,无论何种安置方式均不影响各员工在施工期间的工资性收入,但奖金和下一项目部挂钩。 二、细部要求 (1)施工管理水平 ①由项目经理安排,根据项目概况,公司安排2—5名见习的学生,为公司培养新人、后备力量,见习学生工资进项目部成本。项目经理有义务依见习生个人实际情况,安排合适的项目管理人员做为实习生的师傅,专人专管,项目经理不应以任何理由推诿。 ②每月15—20日,由工程部主管带队,组织公司相关人员对各项目部人员进行考核,考核标准由行政部、预核算部、工程部联合制定,并将考核结果记录备案。考核标准为评分制,不及格或主要指标(以个人岗位而定)不合格者,由公司处以200元/人罚款。得分较高或主要指标优良者,给与200元/人的奖励, 考核过程中,公司鼓励员工提出合理化建议,以及项目实际管理情况的意见反馈,凡被公司采纳的,给与100元/条的奖励。 (2)质量

10项目人员管理办法

文件编号ZD-RZ-011-2012 文件版本第一版第0次修订 编制人高韶鹏部门负责人高韶鹏分管领导金学伟批准金学伟日期2012-7-1 日期2012-7-20 日期2012-7-25 日期2012-8-1 项目部人员管理办法 一.目的 根据项目的规模、专业、工期,本着精干、高效、一专多能、有利于统一协调的原则,确定项目部的用人编制,特制定本办法。 二.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与公司各项目经理部。 三.工作内容 3.1 项目经理部项目部人员采取两种聘用方式:固定期限合同制和工作任务聘用 制。 3.2 项目部人员的薪酬标准由公司人力资源部统一制定、统一发放。与合作方联合 施工的工程可由项目部自行确定标准后交人力资源部备案自行发放。 3.3 项目管理班子的组成及任职要求 3.3.1 项目部的管理班子一般由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 员、材料保管员等组成。项目部人员配置参照湘建建[2010]109号文件执 行。 3.3.2 项目经理: ⑴项目经理是公司总经理在工程项目上的代理人,受公司总经理的委托,对 项目实行全过程、全方位管理。 ⑵项目经理的产生,由公司总经理提名或公司领导班子成员推荐,经公司执 委会议研究,公司总经理决定聘任上岗。 ⑶项目经理任职条件: ①取得相应的建造师注册证书; ②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 ③具备较强的专业技术水平、经营管理知识、预结算知识和实际经验, 熟练掌控施工、技术、预结算管理的各个环节,能及时解决施工现场 的各类问题,具有较强协调能力和公关能力。 ④能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自觉维护公司的 整体利益。 ⑤具有较强的组织领导、工作能力和共事能力,在员工中有较高威信。 ⑥清正廉洁、主持公道,不利用职权谋取私利,能作员工表率。 ⑦具有强烈的事业心、高度的责任感和创造精神。 ⑧具有较强的开拓精神和对外工作能力,能处理好对外关系和事务。 3.3.3 项目技术负责人任职条件 ⑴一级工程(按湘建建[2010]109号文件附表2标准划分,下同)的项目技 术负责人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与工程项目相适应专业的高级职称,从 事相关专业技术管理工作8年以上。 ⑵二级工程的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与工程项目相适应专 业的中级职称,从事相关专业技术管理工作5年以上。

项目经理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做牌)

1、项目经理是单位工程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安全工作应全面负责,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以身作则,不违章指挥,积极支持安全员的工作。 2、执行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加强安全生产防护用品、防护设施的投入和运用。 3、督促使用好劳动保护用品。 4、负责项目部所有职工(包括劳务用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和送培工作。 5、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会议,搞好安全生产活动。 6、定期(原则每周不少于一次)组织安全检查,纠正违章作业,落实整改措施,消除事故隐患。 7、抓好工地现场安全文明建设,建立防火保卫制度。 8、现场发生事故应立即上报并立即抢救伤员、保护现场,严格执行事故报告制度和处理办法。 9、积极开展文明工地、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创建工作。 10、组织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的考核工作。 11、工程施工中应落实环境保护和不扰民措施。 12、施工现场工人因需要加班加点,项目经理必须安排施工技术管理人员值班并认真做好安全监护和巡查工作。 13、严禁安排无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的人员从事特种作业。

14、严禁安排未经验收合格的施工机械和电气设备带病运转和

超负荷作业。 15、严禁恶劣气候(如风力在6级以上)安排工人进行露天、高空、起重和打桩作业。 16、补充内容: 责任人签字: _______________ 年月日 项目技术人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1、项目技术人员应对项目部的安全技术工作负责。 2、加强安全技术的学习,提高安全生产的业务水平。 3、对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包括各类脚手架、施工临时用电、模板工程、基坑工程等专业强、危险性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及各项安全技术措施进行制定和审查。 4、对施工生产中所米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应负责(或 会同企业技术负责人)研究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操作规程。 5、负责施工现场各类安全生产技术交底、操作规程等相关资 料的编制、归档及管理工作。 6、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安全技术教育培训计划,向职工进行安全技术教育、培训。 7、参加安全检查和验收,对查出的安全隐患提出整改措施,并检查执行情况。 8参加事故调查,针对事故原因提出技术措施。 9 、补充内容:

项目经理管理办法

文件编号:SD/BF-ZG-201620 发布日期:2016年1月1日 版号/修改状态: A/0 项目经理管理办法 编制:总工办 深圳市深装总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文件编号:SD/BF-ZG-201620 发布日期:2016年1月1日 版号/修改状态: A/0 目录 第一章 总则 (3) 第二章 职责与权限 (3) 第三章 等级划分 (5) 第四章 选拔与任用 (5) 第五章 考核与激励 (6) 第六章 培养 (9) 第七章 附则 (9)

文件编号:SD/BF-ZG-201620 发布日期:2016年1月1日 版号/修改状态: A/0 第一章 总则 1. 为进一步规范对项目经理的管理和任用,调动项目经理的积极性、主动性,建立项目经理长效激励机制,激励项目经理提升项目经营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办法。 2.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在册并实际履职的项目经理。 3. 本办法所称项目经理是指受公司委托、根据公司授权对工程项目负责的项目管理者,是公司在工程项目上的责任人、组织者、指挥者。 4. 成立以总经理为首、由公司高层和技术管理委员会成员组成的项目经理考评及管理委员会,负责项目经理的管理工作。 5. 项目经理考评及管理委员会的日常办事机构设在总工办。 第二章 职责与权限 1. 经营责任制项目经理主要职责 1.1履行公司目标责任书、承包责任书及有关项目管理文件规定的项目经理应当承担的各项任务、职责。 1.2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规范,执行公司的各项管理制度,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 1.3配合公司招投标活动,参与到投标经营中来,要求全程参与招投标的关键节点工作,包括项目经理投标答辩等。 1.4组织编制和实施项目管理规划,加强项目过程控制,积极推行四新技术对项目安全、质量、工期、成本等进行全面管理。 1.5参与对施工队伍综合能力的考评,并对施工队劳务工资的发放进行监督。 1.6组织制定并实施工程项目各项管理制度,接受公司各职能部门的监督和考核。

项目承包管理办法

项目承包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工程项目承包管理,进一步推行项目法施工,提高工程项目盈利水平,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实行工程项目承包制应遵循如下原则: (一)工程项目效益最大化原则; (二)工程项目成本否决、自负盈亏原则; (三)工程项目全面管理、全面考核、项目部全员参与的原则; (四)工程项目成本单独核算原则; (五)工程项目承包和监管并重原则。 第三条公司所有工程项目、项目经理部、专业施工队(以下均简称“项目部”)都要推行项目承包制。本规定中所称“承包人”,可以是项目经理个人,可以是由项目经理牵头的二人及以上的承包集体。 第二章项目部的组建及管理体制 第四条项目部是针对不同类型工程项目组建的能够独立开展生产组织、施工经营活动的经济核算实体。根据公司现行项目组织情况,将项目部分为两种类型: (一)全面管理型项目部:针对单项工程成立,既有施工管理职能,又有经营管理职能,对项目盈亏负有全面责任。 (二)专业施工实体:以年度承包为主的、主要从事专业工程分包的固定性项目管理组织,具有独立核算、自负盈亏职能。

第五条全面管理型项目部是一次性施工生产组织,在工程项目合同签订伊始建立,在工程竣工并具备竣工审计条件后,项目部进入解体程序;非正常履约项目解体程序结合实际情况,参照本办法第二十二条执行;专业施工实体可设为长期管理组织机构,执行年度考核。 第六条项目部根据工程项目规模、复杂程度和专业特点进行设置,目前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暂分五个等级。 第七条在满足公司各专业管理要求的条件下,本办法本着高效、精干、一岗多职的原则,实行优化组合,确定各类型、级别项目部的机构人员配备建议,作为两级公司新开项目部定员定编、进行现场管理成本测算的依据。 第八条在工程正式开工前,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公开选聘程序确定项目经理、承包人。选聘程序执行公司人力资源部现行管理办法。 第九条项目管理层人员岗位工资水平按人力资源部下发薪酬 管理办法执行。在项目承包经营期间,承包人除承包书规定的日常工资、节点奖励、竣工奖励及经公司审批的奖金外,不得以任何理由发放其他形式的奖金。 第十条项目部关于计划、统计、预算、成本、工程、质量、安全等各项基础管理工作,要按各专业部门的要求,及时报送相关业务报表,建立健全各种制度台帐,接受机关业务部门的指导与检查。 第三章项目承包 第十一条《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的内容应包括:(一)项目各类经营、管理目标;(二)对项目部的奖惩依据、标准、办法及应缴

(项目管理)项目经理与项目管理人员签订安全责任书

项目经理与各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 项目执行经理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 (3) 项目生产经理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 (5) 项目生产经理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 (7) 项目商务经理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 (9) 技术负责人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 (11) 材料负责人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 (15) 材料员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 (17) 材料员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 (19) 责任工程师(施工员)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 (21) 责任工程师(施工员)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 (23) 责任工程师(施工员)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 (25) 责任工程师(施工员)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 (27) 责任工程师(施工员)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 (29) 责任工程师(施工员)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 (31) 责任工程师(施工员)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 (33) 责任工程师(施工员)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 (35) 责任工程师(施工员)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 (37) 质量员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 (39) 安全员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 (41) 安全员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 (43)

安全员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 (45) 预算员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 (47) 技术员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 (49) 技术员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 (51) 测量员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 (53) 机电员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 (55) 资料员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 (57) 资料员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 (59) 机电员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 (61) 安装生产经理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 错误!未定义书签。安装商务技术负责人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 错误!未定义书签。

项目执行经理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 项目部(以下简称甲方):中粮朗云住宅小区项目部 项目执行经理(以下简称乙方):陈金哲 按照JGJ59-2011《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根据"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为保证分公司安全生产目标的实施,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明确双方责任,特制定本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 一、甲方责任 1、传达贯彻上级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的有关安全生产法规的规定。 2、贯彻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管理制度和奖罚条例,并落实实施。 3、提供符合规范要求的安全防护用品与设施,保障人员的工作安全条件。 4、每月组织一次定期安全大检查,平时不定期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对乙方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检查、监督。 5、组织乙方安全教育和安全培训工作。 6、根据公司的有关规章制度和安全奖罚条例,对乙方安全生产工作实施奖罚。 7、调查处理安全事故,并执行"四不放过"原则。 二、乙方责任 1、责任期内杜绝发生重大伤亡、环境污染事故;事故频率和歇工率控制在千分之一点五以内;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达标优秀率(95分以上,大于 20 %,良好85分以上,大于 80 %,不合格率为零);做好文明工地的建设及确保目标的实现。 2、参与项目部安全管理各项规章制度,配合各岗位的安全责任

项目经理部安全生产责任制

项目经理部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职责 1、对工程项目施工全过程的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负全面领导责任。 2、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结合项目工程特点及施工全过程的情况,制定本项目工程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3、建立健全项目安全生产保证体系,明确项目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权限,按施工规模配备安全管理人员,支持、指导安全管理人员的工作。对项目的安全管理指标进行分解及组织考核,确保项目安全管理达标。 4、组织编制项目施工安全生产经费计划,对安全生产费用的及时投入到位予以保证。 5、认真组织落实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在要求设置防护设施的地方必须设置,以改善劳动条件,保证劳动者的作业安全。督促检查安全技术交底与安全设施验收工作,参加项目特殊防护设施及大型机械设备的检查验收,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 6、必须合理组织劳动和休息,严禁超负荷工作。 7、采取新技术、新工艺、减少事故发生的可能性。 8、负责组织制定本项目工程应急救援预案,组织领导实施并保证响应能力。 9、定期组织项目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检查工作,落实隐患整改,保证生产设备、安全装备、消防设施、防护器材和急救器具等处于完好状态。 10、发生伤亡事故,组织保护现场和抢救受伤人员,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上报,协助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认真落实防范措施,吸取事故教训。 11、组织对项目各类人员进行安全思想、安全知识和安全技术教育。 12、健全和完善用工管理手续,录用外包队必须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申报,严格用工制度与管理,适时组织上岗安全教育,加强劳动保护工作,对分包队的健康与安全负责。 二,项目书记安全生产职责 1、对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教育负领导责任。抓好项目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教育,为项目的正常施工做好思想保障。 2、组织开展“安康杯”竞赛活动,参与项目安全生产管理。

项目经理管理制度

项目经理管理制度 1、遵照国家施工规范,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检验评定标准,以及地区有关规定和制度,按设计要求负责工程总的组织和领导,并做好协调工作。 2、对工地施工工程的质量,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经济效益,工期承担全面的责任。 3、负责组织和健全本单位的工程质量保证体系,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和防火体系,确保和支持质安人员履行责任范围内的各项工作。坚持质量和安全第一,处理好质安与确保环境卫生,创建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合格工地。 4、服从接受上级主管部门、质量、安全、财务、卫生的监督检查和业务指导,负责落实整改事项,贯彻公司中制定的各项管理制度和规定。 5、负责对工地业务技术干部的管理使用,监督检查他们的工作质量和效率,组织对业务技术骨干和工人的培训和教育,不断提高队伍的思想觉悟、职业道德、安全意识、技术素质和管理水平。 6、负责经济分配,提倡集体研究,增强透明度,做到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之间的利益,对职工分配贯彻“按劳取酬”的原则,并与质量、安全紧密挂钩,关心职工生活劳动保护,做到不断改进职工生活和劳动条件。 7、负责领导并做好IS09002系列质量体系的工作。

1、贯彻执行政府的建设法规和政策,制定健全项目的各项管理制度,并负责实施。 2、加强项目部管理,负责项目部管理人员的精神文明建设,不断提高全体管理人员的素质,做好定期检查考核工作。 3、组织调查了解施工条件,包括合同条件,现场条件和法规条件,主持组织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和审批,实施。 4、负责施工项目的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工作,定期召开施工会议协调施工过程中各协作参建单位及各工种的施工关系,搞总结布置工作,有效的控制施工进度和施工质量,安全,确保按计划或按合同工期完成施工任务。 5、搞好施工现场、临近居民及单位之间的公共关系,限制和克服建设公害及环境污染,树立企业文明形象,加强与甲方代表和驻现场监理工程师的联络。 6、负责项目的标化管理工作,制订各项保证措施,并组织落实、督查。 7、及时组织有关人员学习和审查图纸,参加设计交底,明确施工范围和质量要求,认真做好图纸修改、设计变更等的记录和签证,及时办理因此而引起的增减帐手续。 8、根据项目施工情况,制定月度工作目标计划,报领导审批,并组织实施落实,确保目标计划的实现。 9、协助并领导做好有关IS09902系列体系的工作。

建筑施工项目经理质量安全责任十项规定(试行) (1)

建筑施工项目经理质量安全责任十项规定(试行) 一、建筑施工项目经理(以下简称项目经理)必须按规定取得相应执业资格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合同约定的项目经理必须在岗履职,不得违反规定同时在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工程项目担任项目经理。 二、项目经理必须对工程项目施工质量安全负全责,负责建立质量安全管理体系,负责配备专职质量、安全等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负责落实质量安全责任制、质量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三、项目经理必须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技术标准组织施工,不得偷工减料;负责组织编制施工组织设计,负责组织制定质量安全技术措施,负责组织编制、论证和实施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负责组织质量安全技术交底。 四、项目经理必须组织对进入现场的建筑材料、构配件、设备、预拌混凝土等进行检验,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不得使用;必须组织对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进行取样检测,送检试样不得弄虚作假,不得篡改或者伪造检测报告,不得明示或暗示检测机构出具虚假检测报告。 五、项目经理必须组织做好隐蔽工程的验收工作,参加地基基础、主体结构等分部工程的验收,参加单位工程和工程竣工验收;必须在验收文件上签字,不得签署虚假文件。 六、项目经理必须在起重机械安装、拆卸,模板支架搭设等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期间现场带班;必须组织起重机械、模板支架等使用前验收,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不得使用;必须组织起重机械使用过程日常检查,不得使用安全保护装置失效的起重机械。 七、项目经理必须将安全生产费用足额用于安全防护和安全措施,不得挪作他用;作业人员未配备安全防护用具,不得上岗;严禁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施工质量安全的工艺、设备、材料。 八、项目经理必须定期组织质量安全隐患排查,及时消除质量安全隐患;必须落实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工程建设相关单位提出的质量安全隐患整改要求,在隐患整改报告上签字。 九、项目经理必须组织对施工现场作业人员进行岗前质量安全教育,组织审核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未经质量安全教育和无证人员不得上岗。 十、项目经理必须按规定报告质量安全事故,立即启动应急预案,保护事故现场,开展应急救援。 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定期或不定期对项目经理履职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项目经理履职不到位的,及时予以纠正;必要时,按照规定程序更换符合条件的项目经理。 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项目经理履职情况的动态监管,在检查中发现项目经理违反上述规定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实施行政处罚(建筑施工项目经理质量安全违法违规行为行政处罚规定见附件1),同时对相应违法违规行为实行记分管理(建筑施工项目经理质量安全违法违规行为记分管理规定见附件2),行政处罚及记分情况应当在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上公布。 附件:1.建筑施工项目经理质量安全违法违规行为行政处罚规定 2.建筑施工项目经理质量安全违法违规行为记分管理规定 附件1 建筑施工项目经理质量安全违法违规行为行政处罚规定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