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机构输血科建设管理规范

医疗机构输血科建设管理规范
医疗机构输血科建设管理规范

医疗机构输血科(血库)建设管理规范

(征求意见稿)

一、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医疗机构临床输血管理,规范输血科(血库)建设,保证临床用血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卫生部《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试行)》及《临床输血技术规范》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订本规范。

第二条输血科(血库)是医院开展输血相关诊疗活动和提供其它输血服务的科室。本规范是医院输血科(血库)建设管理的基本标准,是对医院输血科(血库)检查评价的基本依据。

第三条本规范包括医院输血科(血库)科室设置、功能与任务、建筑与设施、人员配置、仪器设备、原辅材料、安全卫生、业务管理、计算机管理和质量管理等。

第四条医疗机构应当加强临床输血管理,设立由院领导、业务主管部门、相关科室负责人及专家组成的临床输血管理委员会,贯彻落实临床用血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指导和监督临床用血工作;协调处理临床用血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开展临床科学、合理、安全用血的教育和培训。

二、科室设置

血库或指应设置输血科、医疗机构开展临床输血业务,第五条.

定相关科室负责。

第六条三级综合医院、年用血量大于5000单位的三级专科医院和二级综合医院应设置独立建制的输血科;未设置输血科的二级及以上医院应设立独立血库;二级以下医院应由检验科负责开展临床输血业务,并参照血库标准进行建设管理。

三、功能与任务

第七条输血科在医院临床输血管理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医院临床用血管理,指导临床输血技术应用,参与临床输血会诊,配合临床实施输血治疗,开展输血科研与教学。

血库在医院临床输血管理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医院临床用血管理,推广临床输血技术应用,参与临床输血会诊。

第八条根据临床用血需要,制定用血计划,定期向供血机构申报用血计划,做好血液储存、发放工作。

第九条按照卫生部《临床输血技术规范》的要求,为临床输血提供血型鉴定、交叉配血、血清抗体筛选和输血相关实验室诊断。第十条对输血工作实施全面质量管理,加强血液质量控制。

第十一条负责临床用血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开展临床输血疗效的评估,建立临床输血预警系统。

第十二条及时向供血机构反馈血液质量和服务质量等问题。

第十三条做好无偿献血、互助献血、临床用血政策的宣传,并配合做好相关事宜。.

四、建筑与设施

第十四条输血科(血库)业务用房的使用面积应满足其功能和

任务的需要,输血科不少于200m,血库不少于80m业务用房22。

应靠近病区和手术室,环境洁静、采光良第十五条好、空气流通,符合卫生学要求,应具备双路供电和畅通的通讯设施。输

血科至少应设置储血室、配血室、发血室、治疗第十六条

室、值班室、办公室、洗涤室及库房;血库至少应设置储血室、配血室、发血室、值班室。各室布局、流程应合理。应有存放

易燃、易爆和有腐蚀性等危险品的安全场第十七条

所。消防、污水处理、医疗废物处理等设施应符合国家第十

八条相关规定。

五、人员配置

第十九条输血科(血库)人员的配备应与其功能任务相适应。年用血量大于10000单位的,应至少配备8人,其中临床医学专业至少1人;年用血量在5000-10000单位的,应至少配备6人,有条件的应配备临床医学专业人员1名;用血量在5000单位以

下的,至少配备4人;未设置输血科(血库)的,应由检验科指定专人负责输血工作。.

第二十条输血科(血库)人员应具有医学中等以上学历及初级以上卫生技术职称,并经过临床输血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的培训。其中医学检验技术人员比例不低于70%,卫生技术人员高、中、

初级职称比例1:3:5为宜。

第二十一条输血科主任应具有医学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高级

卫生技术职称,从事临床医疗或医技工作五年以上,有丰富的临床输血相关专业知识及一定的管理能力,并能成为医院输血医学学科带头人。

血库主任应具有医学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或中级卫生技术职称,从事临床医疗或医技工作三年以上,有临床输血相关专业知识及一定的管理能力。

六、仪器设备

第二十二条仪器、设备的配置应能满足输血科(血库)业务工作的需要(见附件1)。

第二十三条使用的仪器、设备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仪器、设备的生产商和供应商应具有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的相应资质。第二十四条建立和实施仪器设备的确认、维护、保养、校准和持续监控等管理制度,明确维护和校准周期,所有设备必须满足预期使用的要求。

第二十五条计量器具应符合检定要求,有明显的检定合格标识。.

第二十六条关键设备应有惟一性标签标记,维护、校准及使用记录完整,并有专人负责管理。

第二十七条应有输血科(血库)关键设备发生故障时的应急预

案,明确应急措施实施的人员及职责。

七、试剂与材料

第二十八条建立和实施血型鉴定、交叉配血、传染病因子检测等试剂与试验材料管理制度。包括试剂与材料生产商和供应商的资质评估,试剂与材料的评估、选购、验收、储存、登记、发放、使用以及库存管理等。

第二十九条试剂与材料生产商和供应商应具有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的相应资质。选用的试剂与材料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并能保证供给。

第三十条每批试剂使用前应进行确认并记录,记录应包括确认的人员、方法、质量控制方法和接收标准等。

八、安全与卫生

第三十一条应遵从《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要求》中的相关规定。第三十二条应建立和实施输血科(血库)安全与卫生管理制度。第三十三条工作场所清洁区、半清洁区和污染区分区明确,标识清楚。应制定与实施清洁和消毒规程,配备消毒灭菌和环境温.度、湿度控制设施,并持续监控和记录;有安全防护与急救设施,标识醒目。储血室、治疗室应符合《医院感染管理规范》Ⅱ类环境要求。

第三十四条应严格执行《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院感染管理

规范》、《医务人员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防护工作指导原则(试行)》等有关规定,防止交叉感染。

第三十五条应建立工作人员健康档案,每年对工作人员进行一次经血传播病原体感染情况的检测 (包括HBsAg、抗-HCV、抗-HIV 和梅毒),患有经血传播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输血科(血库)相

关工作。

第三十六条应限制非授权人员进入输血科(血库)工作区域。

九、业务管理

第三十七条建立健全输血科(血库)各项工作制度和岗位职责(附件2)。

第三十八条按照卫生部《临床输血技术规范》的要求,制定并实施本单位血液接收、核查、保存、发放、收回、报废、输血相容性检测及相关实验诊断的技术操作规程,确保临床用血安全。第三十九条临床所用血液必须由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采供血

机构提供,不得使用非指定机构提供的血液和原料血浆,不得向其他医疗机构提供血液。严禁违规自采自供血液和分离血液成分。制定本院年、月、周用血计划,定期向供血单位申第四十条.报;根据临床用血情况,设定本单位各类血液的安全库存量,一般不少于3天日常急诊用血量;根据供血单位血液库存信息,协调临床医疗择期用血。

第四十一条推行科学、合理、有效、安全的临床输血,积极开

展成分输血和自身输血,为临床提供咨询服务。

第四十二条输血科(血库)应指导取血人员做好血液运送过程中冷链的保护,有权拒绝非医护人员或未接受培训人员取血。第四十三条应建立输血不良反应报告处理规程,有专人负责对临床输血不良反应进行调查与处理。遇到重大输血事故或血液质量问题应及时向医院临床输血管理委员会、供血机构和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第四十四条开展的业务工作范围

(一)血型血清学检测(附件3)

(二)输血科可根据临床需要,开展自身输血、病理性血液成分去除、血浆置换及全血置换等输血治疗。

十、质量管理

第四十五条医院法定代表人为输血质量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输血科负责人为输血质量管理的具体责任人,输血科所有员工对其职责范围内的质量负责。

第四十六条质量管理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

定期考人员应接受质量管理培训,(血库)输血科第四十七条.核评估,并建立业务技术档案。

第四十八条开展输血新技术必须经过审核确认。

第四十九条应建立输血科(血库)会议制度,定期对输血质量和技术问题进行分析、评估与持续改进。

医疗机构输血科(血库)建设管理规范标准

医疗机构输血科(血库)建设管理规 一、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医疗机构临床输血管理,规输血科(血库)建设,保证临床用血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国献血法》、卫生部《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试行)》及《临床输血技术规》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订本规。 第二条输血科(血库)是医院开展输血相关诊疗活动和提供其它输血服务的科室。本规是医院输血科(血库)建设管理的基本标准,是对医院输血科(血库)检查评价的基本依据。 第三条本规包括医院输血科(血库)科室设置、功能与任务、建筑与设施、人员配置、仪器设备、原辅材料、安全卫生、业务管理、计算机管理和质量管理等。 第四条医疗机构应当加强临床输血管理,设立由院领导、业务主管部门、相关科室负责人及专家组成的临床输血管理委员会,贯彻落实临床用血相关法律法规,规、指导和监督临床用血工作;协调处理临床用血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开展临床科学、合理、安全用血的教育和培训。 二、科室设置 第五条医疗机构开展临床输血业务,应设置输血科、血库或指定相关科室负责。

第六条三级综合医院、年用血量大于5000单位的三级专科医院和二级综合医院应设置独立建制的输血科;未设置输血科的二级及以上医院应设立独立血库;二级以下医院应由检验科负责开展临床输血业务,并参照血库标准进行建设管理。 三、功能与任务 第七条输血科在医院临床输血管理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医院临床用血管理,指导临床输血技术应用,参与临床输血会诊,配合临床实施输血治疗,开展输血科研与教学。 血库在医院临床输血管理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医院临床用血管理,推广临床输血技术应用,参与临床输血会诊。 第八条根据临床用血需要,制定用血计划,定期向供血机构申报用血计划,做好血液储存、发放工作。 第九条按照卫生部《临床输血技术规》的要求,为临床输血提供血型鉴定、交叉配血、血清抗体筛选和输血相关实验室诊断。 第十条对输血工作实施全面质量管理,加强血液质量控制。 第十一条负责临床用血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开展临床输血疗效的评估,建立临床输血预警系统。 第十二条及时向供血机构反馈血液质量和服务质量等问题。 第十三条做好无偿献血、互助献血、临床用血政策的宣传,并配合做好相关事宜。

医疗机构输血科血库建设管理规范

医疗机构输血科血库建设管理规范

医疗机构输血科(血库)建设管理规范 (征求意见稿) 一、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医疗机构临床输血管理,规范输血科(血库)建设,保证临床用血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卫生部《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试行)》及《临床输血技术规范》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订本规范。 第二条输血科(血库)是医院开展输血相关诊疗活动和提供其它输血服务的科室。本规范是医院输血科(血库)建设管理的基本标准,是对医院输血科(血库)检查评价的基本依据。 第三条本规范包括医院输血科(血库)科室设置、功能与任务、建筑与设施、人员配置、仪器设备、原辅材料、安全卫生、业务管理、计算机管理和质量管理等。 第四条医疗机构应当加强临床输血管理,设立由院领导、业务主管部门、相关科室负责人及专家组成的临床输血管理委员会,贯彻落实临床用血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指导和监督临床用血工作;协调处理临床用血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开展临床科学、合理、安全用血的教育和培训。 二、科室设置 第五条医疗机构开展临床输血业务,应设置输血科、血库或指定

相关科室负责。 第六条三级综合医院、年用血量大于5000单位的三级专科医院和二级综合医院应设置独立建制的输血科;未设置输血科的二级及以上医院应设立独立血库;二级以下医院应由检验科负责开展临床输血业务,并参照血库标准进行建设管理。 三、功能与任务 第七条输血科在医院临床输血管理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医院临床用血管理,指导临床输血技术应用,参与临床输血会诊,配合临床实施输血治疗,开展输血科研与教学。 血库在医院临床输血管理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医院临床用血管理,推广临床输血技术应用,参与临床输血会诊。 第八条根据临床用血需要,制定用血计划,定期向供血机构申报用血计划,做好血液储存、发放工作。 第九条按照卫生部《临床输血技术规范》的要求,为临床输血提供血型鉴定、交叉配血、血清抗体筛选和输血相关实验室诊断。 第十条对输血工作实施全面质量管理,加强血液质量控制。 第十一条负责临床用血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开展临床输血疗效的评估,建立临床输血预警系统。 第十二条及时向供血机构反馈血液质量和服务质量等问题。 第十三条做好无偿献血、互助献血、临床用血政策的宣传,并配

医院输血科(血库)基本标准(试行)

医院输血科(血库)的基本标准(试行) 第一条为加强我省医院输血科(血库)建设和临床用血管理,根据卫生部《采供血机构和血液管理办法》和《临床输血技术规范》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输血科(血库)是医院直接领导下的科室,三级医院应设置独立输血科,二级及有条件的一级医院设置血库,归属检验科管理。 第三条医院输血科(血库)履行下列职责: (一)认真执行《采供血机构和血液管理办法》和《临床输血技术规范》及本省的有关规定。 (二)定期向当地血液中心(或血液分中心)申报用血计划,计划用血量至少为实际用血量的70%。 (三)与当地血站联系,及时领取本院用血。根据医院实际情况,储备适量急救用血,保障临床用血需要。 (四)协助临床科室办理有关用血计划和手续,执行用血登记和查对制度。妥善保管有关材料。指导临床用血,及时向医院报告临床用血情况及存在问题,并协助处理。 (五)严格把好临床用血关,合理用血。协助临床科室执行用血申请、审批和签字责任制度。输血科(血库)按临床用血的申请和审批制度凭临床医师的用血申请单发放血液(急救用血除外),对医院用血进行监督,有权根据临床科室申请用血情况,结合病情,科学合理调配供应。 (六)建立临床用血抽检制度,根据有关血液的质量标准,委托省临床检验中心定期对医院的临床用血进行抽检(抽检2%),对抽检不符合要求的血液要及时与当地血液中心联系,妥善处理,确保用血安全。 (七)加强与血液中心的协作和学术交流。协助医院完成有关输血教学和科研任务。配合临床科室开展输血诊断和输血治疗。 第四条人员配备及要求

(一)输血科(血库)应根据医院床位数、用血量及工作实际情况配备人员。输血科一般配5~10人,血库配2~6人(均不含工人)。根据年用血量可按下列要求配备人员:年用血量200万毫升左右配8~12人,年用血量100万毫升左右配6~8人,年用血量50万毫升左右配2~6人。 (二)输血科应由副高以上(血库应由中级以上)技术职称的医疗或检验专业人员担任负责人。技术人员中,初、中、高级职称比例应为4:2:1,其中检验技术人员数不低于总数的20%。 第五条房屋及仪器设备要求 (一) 房屋:输血科(血库)房屋应建在合适的位置,环境清洁,光线充足,空气流通,水电供应有保障的地方。设配血室、储血室、办公室、值班室等,输血科还可设立血液治疗室。房屋使用面积参考标准见附表一。 (二) 仪器设备:输血科(血库)应配备的仪器设备见附表二。 第六条输血科(血库)管理制度的要求 (一) 有年度工作计划、季度安排和年度工作总结。 (二) 输血科(血库)除执行医院有关的工作制度、岗位职责、技术操作规程外,还应有如下的工作制度:血液入库、储存、发放、血液检查核对、用血申请、血液报废以及工作人员值班制度、输血反应及输血后传染病登记报告制度、输血器材、检验试剂购进及使用制度和有关输血诊断治疗常规及操作规程(SOP)等。 (三)建立工作质量考核指标(附表三)和血液质量控制指标(附表四)。有技术人员技术档案和培训、考核考评资料。 附表一: 输血科(血库)房屋使用面积参考标准

输血科重点专科(学科)科室发展规划

输血科科室发展规划 一.学术队伍建设,人才引进与培养计划: 1.以人为本,不断培养和引进输血检验专业人才,向院里申请引进医学检验或临床输血检验本科人才两名,主要培养方向为临床输血检验技术质量管理与临床输血质量目标软件建设与发展; 2.主动适应临床输血治疗需求,积极学习、引进输血专业国内先进技术与业务,每年有计划的短期外出学习2-3次,主要学习临床输血过程质量安全管理、输血实验室功能建设与质量保证; 3.积极响应卫生部临床输血专业人员培训计划,有计划地培养科室人员完成输血专科培训与考核。 二.专科发展总体目标与具体任务: 1.按照三级医院标准,逐步完善科室服务功能和软件建设,达到相应标准; 2.强化科室业务和技能学习,加强科室基本技能和基本业务的稳步开展,满足临床供血需求; 3.积极参加“卫生部室间质评”工作,完善科室质量管理,稳步提高科室人员的业务技能; 4.根据地区和临床的需求,逐步开展“新生儿溶血病筛查”“疑难配血”“特殊血型鉴定”等临床输血专业相关项目; 三.科研工作与业务创新: 1.根据专业特点,加强科室质量安全管理,建立健全科室软件管理的同时学习先进的管理理念,确保我科室在本地区的“重点专科”专业

水平; 2.有计划的申请输血相关科室人员外出学习与培训,每年度4-5人次,及时更新知识学习输血新技术新方法更新输血观念,为科研工作和业务创新打下坚实基础; 3.完成实验室“新生儿溶血病筛查”“疑难配血”“特殊血型鉴定”等临床输血专业相关项目; 4.有计划地开展自体输血技术。 四:需要医院协调解决的问题: 1.引进两名本科专业人才; 2.每年短期外出培训学习2-3次、长期(6个月-1年)外出培训1次。

输血科室内质控项目及方案

输血科室内质控项目及方案 一、目的:考察检测结果是否准确和稳定。 二、原理:选择已知血浆和红细胞,标定其在不同检测介质(盐水介质、凝聚胺、抗人球蛋白以及微柱凝胶等)中的阳性及阴性检测的结果。通过每天或每批与检测标本同等的检测以证明其检测过程中影响检测结果的主要因素(试剂、设备、检测程序、人员操作等)是否符合标准操作规程限定的范围,证明检测结果是否有效的衡量标准。 三、试剂组成: 1、AB型Rh阴性红细胞。 2、O型Rh阳性红细胞。 3、AB型血浆。 4、O型血浆。 检测项目:ABO正反定型、RhD血型、抗体筛检、交叉配血 四、适用范围: 试管法、凝聚胺法、抗人球蛋白法、微柱凝集法 五、检验方法: 1、确认:首次应用室内质控品时,应进行确认凝集强度试验。方法:重复检测两次或以上进行结果对照,确定本实验室对样品管检测的凝集强度,并以此为标准。 2、用微柱凝胶卡法做ABO正定型、RhD时,将红细胞直接稀释至相应的红细胞悬液浓度,进行分装后冷藏保存。 3、样本3含有弱D抗体,要稀释后才能用于反定型和抗体筛检。方法:首先对样本做倍比稀释,再与抗筛细胞进行检测,测出与其反应强度在1+的稀释比例,按比例稀释后应用。稀释后的血浆可分装后

冷冻保存。样本4直接分装后冷冻保存。 六、结果判定: 严格按照《医院输血科IQC检测反应记录单》各项内容进行填写,与“室内质控品的组成”绘出的反应格局表格进行对照,一致则表明此次室内质控通过,反之则为不通过。请查明原因后,方可开展常规工作。 七、注意事项: 1、本质控品只能用于输血相容性室内质控研究,不能作为试剂。 2、本质控品虽经检测并已对其进行病毒灭活,操作中仍应按照一般血液标准使用,注意防护措施。 3、本质控品最佳保存条件为2℃-8℃,使用完毕后立即放回冷藏室内。 4、使用本质控品,先在室温平衡10-15min,才可进行相关检测工作,如需混匀,应避免剧烈摇动。 5、红细胞质控品出现轻微溶血后,可使用生理盐水对其进行洗涤,重新悬浮后使用。 6、质控血清如出现浑浊或有沉淀物出现时,应进行适当离心,去除杂质,将上清液移至新的容器中。 7、如发生以下情况,请严禁使用 1)超过有效期限的质控品。 2)样品管已发生泄漏。 3)样品管标记无法识别。

医疗机构输血科(血库)基本标准

医疗机构输血科(血库)基本要求(试行)为规范医疗机构输血科(血库)的建设,加强临床用血管理,保证临床用血的质量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临床输血技术规范》和有关管理规定,制定本基本要求。 一、总则 (一)申请临床用血的医疗机构,必须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未设住院部的门诊部及卫生所不得开展输血。临床用血统一由取得执业许可证的合法血站供给,医疗机构不得擅自采集血液(对患者进行自身输血除外)。 (二)医疗机构应当严格遵守卫生部《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临床输血技术规范》,健全工作制度,遵循合理、科学原则,制定用血计划,严格掌握输血适应证,避免浪费,杜绝不必要的输血。 (三)三级医院应设立输血科,二级医院设立输血科或血库,一级医院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设立血库或贮血室。 (四)输血科(血库)的主要职能:负责本单位临床用血计划的申报,临床用血的技术指导和技术实施,确保贮血、配血和科学合理用血措施的执行。 二、布局和设施 (一)布局要求 1、输血科(血库)应有独立的业务用房,选址应远离污染源,并尽可能临近手术室、病房,以便于取血。 2、房屋建筑设施应达到卫生学标准,布局合理,按工作流程分室分区,应有清洁区、半清洁区和污染区,各室或各区域有明显的标识。血液贮存、发放处和输血治疗室设在清洁区,血液检验和处置室设在污染区,办公室设在半清洁区。 (二)用房面积 1、科室用房面积应能满足其任务和功能的需要,原则上三级医院不少于80m2,二级医院不少于50m2,贮血室不少于30m2。 2、使用面积与床位数参考比例推荐标准:

医疗机构输血科建设管理规范

医疗机构输血科(血库)建设管理规范 (征求意见稿) 一、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医疗机构临床输血管理,规范输血科(血库)建设,保证临床用血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卫生部《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试行)》及《临床输血技术规范》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订本规范。 第二条输血科(血库)是医院开展输血相关诊疗活动和提供其它输血服务的科室。本规范是医院输血科(血库)建设管理的基本标准,是对医院输血科(血库)检查评价的基本依据。 第三条本规范包括医院输血科(血库)科室设置、功能与任务、建筑与设施、人员配置、仪器设备、原辅材料、安全卫生、业务管理、计算机管理和质量管理等。 第四条医疗机构应当加强临床输血管理,设立由院领导、业务主管部门、相关科室负责人及专家组成的临床输血管理委员会,贯彻落实临床用血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指导和监督临床用血工作;协调处理临床用血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开展临床科学、合理、安全用血的教育和培训。 二、科室设置 血库或指应设置输血科、医疗机构开展临床输血业务,第五条.

定相关科室负责。 第六条三级综合医院、年用血量大于5000单位的三级专科医院和二级综合医院应设置独立建制的输血科;未设置输血科的二级及以上医院应设立独立血库;二级以下医院应由检验科负责开展临床输血业务,并参照血库标准进行建设管理。 三、功能与任务 第七条输血科在医院临床输血管理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医院临床用血管理,指导临床输血技术应用,参与临床输血会诊,配合临床实施输血治疗,开展输血科研与教学。 血库在医院临床输血管理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医院临床用血管理,推广临床输血技术应用,参与临床输血会诊。 第八条根据临床用血需要,制定用血计划,定期向供血机构申报用血计划,做好血液储存、发放工作。 第九条按照卫生部《临床输血技术规范》的要求,为临床输血提供血型鉴定、交叉配血、血清抗体筛选和输血相关实验室诊断。第十条对输血工作实施全面质量管理,加强血液质量控制。 第十一条负责临床用血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开展临床输血疗效的评估,建立临床输血预警系统。 第十二条及时向供血机构反馈血液质量和服务质量等问题。 第十三条做好无偿献血、互助献血、临床用血政策的宣传,并配合做好相关事宜。.

输血科操作规程

目录 1、输血前检测实验程序 2、改良低离子聚凝胺法实验操作规程 3、ABO 血型鉴定 4、Rh(D)血型鉴定 5、抗体筛选与鉴定试验 输血前检测实验程序 1、实验要求 血清与血浆都可以用于交叉实验与抗体检测,最好就是血清标本,标本使用限制在3天内,含有肝素等抗凝标本可以用凝血酶或硫酸鱼精蛋白处理使其凝集析出血清。允许通过静脉输液口采集标本,但必须丢弃受残留静脉输液影响得 5ml 标本。一般不允许使用溶血标本,对急性溶血性贫血与烧伤病人得溶血标本,在实验前后必须做溶血程度得比较。标本与输血申请单上得所有资料必须填写清楚并完全符合,否则应重抽标本。对所有用过得献血员与受血者标本必须在1-6℃冰箱至少保存 7 天,所有实验都必须保证观察与记录同时进行,且记录与资料都必须至少保存5年。 2、血型检测 要求完成病人ABO 正反定型、Rh(D)。 3、交叉试验 3、1 受血者交叉配血时所用得标本必须就是输血前 3 天之内得。 3、2配血时要逐项核对输血申请单、受血者与供血者血样,复查受血者与供血者ABO 血型(正、反定型),并常规检查患者 Rh(D)血型(急诊抢救患者紧急输血时Rh(D)检查除外),正确无误时可进行交叉配血。 3、3凡就是输注全血、浓缩红细胞、红细胞悬液、洗涤红细胞、冰冻红细胞、浓缩红细胞、手工分离浓缩血小板等患者,应该进行交叉配血试验。机器单采浓缩血小板、冷沉淀、新鲜血浆应与 ABO血型同型输注。 3、4 按《全国临床检验操作规程》要求完成凝聚胺交叉试验与检测不完全抗体得交叉试验(聚凝胺法、抗人球蛋白法) 。除紧急输血与自身输血外,所有输入红细胞得其她制品均要求做血交叉试验。 3、5另外必须开展得试验有抗人球蛋白试验,抗体筛选实验。

输血科年度工作总结

输血科年度工作总结 篇一:输血科年度工作总结 输血科年度工作总结 一年来,输血科在医院党政领导的关心支持、各临床科室的大力配合以及科室全体同仁的共同努力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以社会需求、群众满意和医院自身发展的需要为标准,坚持以人为本,以病人为中心,以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为核心,齐心协力,开拓进取,顽强拼搏,克服困难,圆满完成了XX年的各项工作任务,达到了预期的工作目标,促进输血科持续发展。同时充分发扬革命人道主义精神,在抗击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和救治四川大地震伤员工作中贡献一份力量。以下是对输血科在XX年工作的回顾和总结。 一、业务工作 1.主要业务统计:全年实现累计业务总收入元,与去年同比去年期增长?%;其中检验收入?万元;人均收入达?元,增幅?。总用血量达?毫升,其中完成了配发红细胞?毫升、血浆毫升,血小板单位,冷沉淀单位。 2.全面加强质量安全管理,确保血液质量万无一失,临床用血呈现出稳步发展的良好局面。坚持质量第一,质量就是生命,质量就在我手中的全员质量意识,全面加强科室质

量管理体系建设。适时修订完善输血科工作制度、各级技术人员岗位职责、技术操作等规程规章制度,进一步规范诊疗行为。科室今年参加了卫生部临床检验中心全国血液相容性试验室间质评活动,都以满分的成绩顺利通过所有的测评。科主任着力狠抓医疗质量与安全医疗,开展“质量效益年”活动,按照“病患至上”的要求,坚持“在医疗安全无小事,病人利益无小事”、“所有缺陷都是可以避免的”等质量理念。众所周知:一般病人不输血,输血病人不一般;一般输血没问题,出了问题不一般!“输血工作无小事”是各级卫生行政管理部门的一句口头禅。因此,科主任坚持加强全科医务人员的医疗安全教育和基础知识及技能的培训,为确保医疗安全提供保障。进一步完善技术规范、操作规程、工作质量标准、管理方案、管理办法,使输血医疗活动有章可依,有规可循,严防医疗差错事故的发生。促进质量改进持续化,有效控制输血差错事故的发生,保证了临床输血治疗的安全、及时、有效,达到可持续发展的效果。也使我院的输血工作流程走向了规范化、络化和科学化。响应卫生部“关于进一步加强血液质量管理保障血液安全”的号召,并切实抓好自查自纠及督查整改工作。在XX年卫生部“医院管理年”对临床用血工作的检查以及卫生厅对采供血机构 为掌握临床用血现状,的专项专项督查中,输血科各项工作得到专家的充分肯定。

(完整word版)输血技术操作规程

南阳市第二人民医院输血技术操作规程 护理部 2012年1月

一、常用的成分血种类 1 、悬浮红细胞(红细胞悬液)这是一种从全血中尽量移除血浆和抗凝保存液后的高浓缩红细胞,然后加入红细胞添加剂制备成的,红细胞压积可高达0.90.保存期随添加剂成分不同而异,一般为21-35天。悬浮红细胞制剂浓度高,能提高携氧能力,输注量少,可避免循环超负荷,2、洗涤红细胞洗涤红细胞是用生理盐水反复洗涤除去全血中80%以上的白细胞和99%以上的血浆,保留了至少70%的红细胞,在洗涤过程中同时去除了钾、氨、乳酸、抗凝剂和微小凝块等,血小板也随血浆被去除。主要适用于有输血过敏史、血身免疫性盆血及IgA缺乏等;对已产生白细胞抗体的病人,而又需要输血时,可输洗涤红细胞,以降低同种免疫反应的发生率。 3 、浓缩血小板手工分离血小板,采集新鲜全血后立即分离制备而成,外观淡黄色无明显可见的红细胞,如同混浊的血浆,每200ml全血制备的血小板为一单位,含量2.4×1010个血小板,容量25~30ml.机器单采血小板是用血细胞分离机从单一献血者采集血小板,纯度高,外观半透明,橙黄色,目前主要用机器单采血小板,主要适用于各种原因引起血小板减少的病人。 4 、血浆新鲜冰冻血浆是血液采集后6-8小时内分离出来,在-20度以下快速冰冻而成,含有全部的凝血因子,保存期为1年;普通冰冻血浆是血液采集8小时以后分离出来,在-20度以下快速冰冻而成,保存期为5年。其主要是适用于抗休克、止血、解毒、免疫功能低下和肝病引起的多种凝血因子缺乏等。 5 、冷沉淀冷沉淀是新鲜冰冻血浆在4℃条件下融化后分离制备出不溶解的白色沉淀物,其容量为20~30m。主要成分为Ⅷ因子、第XIII因子、纤维蛋白原和血管性血友因子等,在-30℃以下冰箱内贮存有效期1年。主要用于儿童血友病甲、血管性血友病、先天性或获得性纤维蛋白原缺乏症患者。 二、输血护理操作规程 (一)输血前的护理 1、充分评估现存病人的病情(如疾病的诊断、输血史、过敏史、妊娠史、传染病史、有无休克和肝肾衰竭等)、输血的目的、输注的血液类型等资料,有助于护士在输血前合理安排输注的顺序、速度和时间,预计输血中可能发生的潜在危险。 2、向病人及其家属说明输血的目的和必要性,以消除病人对输血的恐惧心理,增强对输血治疗的信心;说明输血可能发生的输血不良反应及并发症,让病人及其家属有一定的思想准备。(二)采血 1、护士在抽取交叉配血标本前,必须事先将试管贴上条型码或交叉配血通知单上的联号(必须

【标准】急诊科建设标准

急诊科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 卫医政发〔2009〕50号 (2009年5月25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指导和加强医疗机构急诊科的规范化建设和管理,促进急诊医学的发展,提高急诊医疗水平,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根据《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护士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指南。 第二条二级以上综合医院急诊科按照本指南建设和管理。 第三条急诊科是医院急症诊疗的首诊场所,也是社会医疗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急诊科实行24小时开放,承担来院急诊患者的紧急诊疗服务,为患者及时获得后续的专科诊疗服务提供支持和保障。 第四条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急诊科的指导和监督,医院应当加强急诊科的建设和管理,不断提高急救能力和诊疗水平,保障医疗质量和安全。 第二章设置与运行 第五条急诊科应当具备与医院级别、功能和任务相适应的场所、设施、设备、药品和技术力量,以保障急诊工作及时有效开展。 第六条急诊科应当设在医院内便于患者迅速到达的区域,并临近大型影像检查等急诊医疗依赖较强的部门。 急诊科入口应当通畅,设有无障碍通道,方便轮椅、平车出入,并设有救护车通道和专用停靠处;有条件的可分设普通急诊患者、危重伤病患者和救护车出入通道。 第七条急诊科应当设医疗区和支持区。医疗区包括分诊处、就诊室、治疗室、处置室、抢救室和观察室,三级综合医院和有条件的二级综合医院应当设急诊手术室和急诊重症监护室;支持区包括挂号、各类辅助检查部门、药房、收费等部门。 医疗区和支持区应当合理布局,有利于缩短急诊检查和抢救距离半径。 第八条急诊科应当有醒目的路标和标识,以方便和引导患者就诊,与手术室、重症医学科等相连接的院内紧急救治绿色通道标识应当清楚明显。在医院挂号、化验、药房、收费等窗口应当有抢救患者优先的措施。 第九条急诊科医疗急救应当与院前急救有效衔接,并与紧急诊疗相关科室的服务保持连续与畅通,保障患者获得连贯医疗的可及性。 第十条急诊科应当明亮,通风良好,候诊区宽敞,就诊流程便捷通畅,建筑格局和设施应当符合医院感染管理的要求。儿科急诊应当根据儿童的特点,提供适合患儿的就诊环境。

输血科相关技术规范与操作规程(SOP)

输血科相关技术规范与操作规程(SOP) 输血科相关技术规范与操作规程(SOP) 曲靖市第一人民医院科室管理操作规范文件文件编号:QJYY-SXK 第一版 第1次修改责任部门:输血科生效日期:xx年1 月1日ABO血型鉴定文件页数:共5页 ABO血型鉴定 【标本】 抗凝或不抗凝静脉血。 【原理】 根据红细胞膜表面有无A抗原和(或)B抗原,将血型分为A 型.B型.AB型.O型4种。可利用红细胞凝集试验,通过正反定型准确鉴定ABO血型。所谓正定型,是指用标准抗A和抗B分型血 清来测定红细胞上有无相应的A抗原或(和)B抗原;所谓反定型,是指用标准A型红细胞和B型红细胞来测定血清中有无相应 的抗A和(或)抗B。 【器材】 载玻片.塑料吸管.小试管.台式离心机.微柱凝胶离心机.蜡笔.记号笔.显微镜等。 【试剂】 1.单克隆抗-A,抗-B血清试剂。

2. 0.8%.4%A 1.B及O型试剂红细胞盐水悬液。 3. ABO.RhD血型定型检测卡(单克隆抗体)。 【操作步骤】 (一)试管法 1.样本处理标本用离心机离心分离血清,备用,将被检RBC 以N.S洗涤1~2次,配制成2-5%红细胞悬液。 2.加样 2.1.正定型:2支小管,标“-A”,“-B”,分别加抗A.抗B 试剂1滴,2-5%红细胞悬液1滴; 2.2.反定型:4支小管,标“Ac”,“Bc”,“Oc”,“自c”,分别加2滴P.s,然后各加1滴相应细胞;(注意:先加血清再加血球) 3.离心:离心机3400r/min离心15秒,观察结果。 4.结果判定:血型抗A抗B AcBcOc 自身c A4+-->2+-- B-4+>2+--- O-->2+>2+-- AB4+4+----如有不符合上表情况需进一步试验。 5.试管法凝集强度判断表试管中红细胞的凝集情况结果判读一个结实的凝块4+ 数个结实凝块,背景清晰3+ 不结实的凝块,背景清晰,振揺后背景混浊2+ 背景混浊,散在的不结实的小凝块,振揺后凝块仍可见1+ 背景混浊,散在的不结实的小凝块,振揺后凝块不可见± 凝集和不凝集的红细胞同时存在混合视野

浙江医疗机构输血科血库建设规范试行

浙江省医疗机构输血科(血库)建设规范(试行) (征求意见稿) 一、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推动输血医学学科建设,促进临床科学合理用血,保障临床用血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和《临床输血技术规范》等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浙江省卫生与计划生育委员会牵头制定《浙江省医疗机构输血科(血库)建设规范(试行)》。 第二条本规范包括输血科(血库)组织与管理、基本配置、业务管理、质量管理及附则五方面。 第三条本规范是输血科(血库)建设管理的基本标准,是对医院输血科(血库)检查评价的基本依据。 二、组织与管理 第四条医疗机构设置输血科(血库)应向负责核发《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经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核准并定期接受用血资质审核后,与采供血机构签订供血协议,医疗机构方具有用血资格。 第五条医院法定代表人为临床用血质量管理第一责任人,输血科(血库)负责人为本科室质量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输血科所有员工对

其职责范围内的质量负责。 第六条有临床输血治疗需求的医疗机构应成立由院领导、业务主管部门、相关科室负责人及专家组成的临床用血管理委员会,贯彻落实临床用血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指导和监督临床用血工作。 第七条输血科(血库)在医院临床用血管理委员会的指导、管理和监督下,协助医务部门管理医院日常临床用血工作,配合临床开展输血及输血治疗工作。 三、基本配置 第八条三级综合医院或年红细胞用量大于5000 单位的医院应设置独立建制的输血科;其他有临床用血需要的医院应设立血库。 承担辖区内临床用血储存任务的医疗机构应设立输血科或独立血库,履行储血点和输血科(血库)功能。 第九条人力资源配置要求 (一)输血科主任应具有丰富的输血相关专业知识及管理能力,应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高级卫生技术职称,从事输血专业工作五年以上;血库负责人应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中级及以上卫生技术职称,从事输血专业工作五年以上。 (二)输血科(血库)应设置质量主管。质量主管应具有与输血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从事输血专业工作五年以上,定期接受质量管理培训,具备临床用血质量管理的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 (三)输血科(血库)工作人员应毕业于输血医学、医学检验、临床医学等专业,其它岗位人员应符合相关管理要求。所有人员均应

输血科配制自备试剂的标准操作规程

输血科配制自备试剂的标准操作规程 1、目的 本文件规定了输血科自备试剂的相关操作程序,以确保输血科试验的质量控制,使检验结果更准确。 2、适用范围 本文件适用于医院输血科ABO血型、RhD血型、盐水交叉配血、凝聚胺交叉配血、柱凝胶法血型鉴定及交叉配血,新生儿溶血筛查试验,抗人球蛋白试验等试验项目检验过程的质量控制管理。 3、职责 输血科技术人员负责本实验室所用自备试剂的配制与确认。 4、操作规程 4.1 0.1mol/L2-巯基乙醇(2-Me)的配制 ①材料:2-Me,PH7.4PBS ②配制方法:称取2-Me80mg,加入PH7.4PBS 10ml,放4℃冰箱可以保存4周。 ③适用范围:该试剂为硫氢化合物,能分裂19S的IgM抗体成为7S单位。含IgM抗体的血清经2-Me溶液处理后,IgM抗体重链之间的二硫键被打开,不能再凝集盐水介质中的对应红细胞,用于含IgG和IgM混合抗体血清中IgG的检测;鉴定抗体的免疫球蛋白类别;消除被IgM抗体包被的红细胞的自身聚集。

4.2磷酸盐缓冲液(PBS)配制 ①材料:KH2PO4(分析纯),Na2HPO4(分析纯),去离子蒸馏水。 ②配制方法 1)溶液A:1/15mol/L KH2PO4溶液:取KH2PO49.08g(若试剂含结 晶水请计算后加入相应重量),加少量蒸馏水溶解后,移至1000ml容量瓶稀释至刻度,调PH至5.0。 2)溶液B:1/15mol/L Na2HPO4溶液:取Na2HPO49.47g(若试剂含 结晶水请计算后加入相应重量),加少量蒸馏水溶解后,移至1000ml容量瓶稀释至刻度,调PH至9.0。 3)取两种溶液以适当比例混合,配制符合要求的PH工作缓冲液, 血清学试验常用PBS PH如下表: PH 溶液A(ml)溶液B(ml) 5.4 9 6.0 4.0 5.5 94.0 6.0 7.2 28.0 72.0 7.3 23.2 76.8 7.4 19.2 80.8 7.7 10.6 89.4 7.8 8.5 91.5 7.9 6.8 93.2 8.0 5.8 94.7 8.1 4.2 95.8

四川省输血科(血库)基本标准

四川省输血科(血库)基本标准 第一条为加强医院输血管理,促进临床科学合理用血,保证输血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和《临床输血技术规范》,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设置原则: 二级以上医院均应设置独立的输血科(血库),三级以上医院输血科按一级业务科室管理。 第三条职责任务: 输血科(血库)在业务院长和医院输血管理委员会(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履行以下职责:(一)遵守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和卫生行业标准,除自身储血、自体输血业务外,不得自采自供血液,不得分离血液成分; (二)负责监督、指导临床输血技术规范的执行; (三)负责本单位用血计划申报、血液储存、发放工作; (四)开展鉴定血型、交叉配血、筛选抗体及输血相关的血清实验项目; (五)负责对受血者用血前的检测及监督管理; (六)配合临床开展输血治疗,指导临床合理用血、科学用血、节约用血,推广成分输血、自身储血、自体输血和输血新技术,宣传现代输血专业知识和进行技术指导,承担输血医学的教学、科研任务,逐步实现与供血机构的信息化网络管理; (七)及时向采供血机构反馈血液质量和服务质量等问题; (八)负责本院输血信息统计工作,并按要求及时上报。 (九)做好本院无偿献血、互助献血、病人用血宣传工作。 第四条房屋设施 (一)房屋位置应远离污染源,环境清净、采光明亮、空气流通、水电气供应充足的地点,并具备畅通的通讯设施; (二)输血科(血库)房屋的使用面积应能满足其任务和功能的需要。二级乙等医院输血科(血库)业务用房面积不低于40m2,二级甲等医院不低于70m2,三级乙等医院不低于100m2,三级甲等医院不低于150m2,功能区分为配血室、实验室、储血室、治疗室、洗涤消毒室和其他用房; (三)房屋的结构布局应适应技术操作和满足卫生要求,储血区域符合医院感染管理规范Ⅱ类环境要求。 第五条人员配备 (一)人员配备应满足业务工作开展需要,二级乙等医院输血科(血库)3人以上;二级甲等和三级乙等医院5人以上;三级甲等医院7人以上; (二)人员任职要求 1、输血科(血库)人员须由中专以上学历、具有国家认定的卫生技术职称的人员组成。输血科(血库)的在岗人员均应经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培训并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输血科管理制度、岗位职责

输血管理委员会职责 1.在院长或分管院长领导下,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度负责对全院临床输血工作进行规范管理和技术指导,杜绝临床输血事故发生。 2.认真贯彻执行《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试行)》和《临床输血技术规范》,严格按上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执行。 3.建立临床输血质量管理体系,并监督运行,保证临床输血安全有效。 4.制订本院输血计划,工作制度、岗位职责,并认真组织实施。 5.制订继续教育和岗位培训计划,努力提高工作人员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 6.提倡成分输血,科学合理用血,提高临床输血疗效。 7.加强职工责任心教育,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岗位职责和标准操作规程,严防责任事故发生。 8.执行用血审批制度及统计上报制度。 9.每季度组织召开一次医院输血管理工作会议,及时通报输血管理工作动态,对存在的问题制订整改方案,及时整改。 10.每年组织召开一次医院输血管理工作总结会,对输血工作成绩突出者给予表彰,总结经验,吸取教训。

临床输血制度 为了使临床输血管理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根据《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试行)》和《临床输血技术规范》,制定本制度。 1.临床输血必须在输血管理委员会指导下开展工作。 2.认真贯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制度。 3.临床输血医务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 4.血液来源必须合法,不得非法自采自用血液。 5.输血科应有专人负责血液的入库、储存、发放工作,并作好相应记录。 6.执业医师严格掌握输血指征,科学合理使用血液,提倡成分输血。 7.受血者或家属必须知情同意,在《输血治疗同意书》上签字后,方可输血。 8.执业医师认真填写《临床输血申请单》,并由主治执业医师审核签字后,向输血科申请备血。 9.输血科应有专人负责标本收集、处理、检测及输血前检查工作。 10.输血科认真做好血型鉴定(包适ABO正反定型、Rh血型)和交叉配血工作,保证结果准确可靠。 11.认真做好血液收领、发放、质量检查和发放前核对工作。 12.输血前由两名具有执业资格的医护人员做好“七查、八对、九不用”工作。“七查”指:①查血站名称及许可证号;②献血者条形码号;③献血者血型;④血液品种;⑤采血日期及效期;⑥储存条件;⑦输血器材质量。“八对”指:①核对病人姓名、性别、年龄;②病案号、住院号;③病室、床号;④病人血型;⑤配血结果;⑥献血者血袋号;⑦血液品种;⑧血量。“九不用”指:①标签有破损的

输血科学科建设

输血科学科建设 为响应医院院区学科建设动员大会,加强输血科学科建设,保证实验室质量控制、提高服务质量以及开展输血科新业务。 输血在临床医疗和抢救中起着重要的作用,挽救了千百万人的生命,但由于血液中各种成分生物结构十分复杂,输血随之也可能带来一系列输血不良反应,严重者课危及生命。为了确保安全输血,输血前必须对受血者和供血者的血液进行各项检查,检查程序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一、临床输血制度 为了使临床输血管理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根据《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试行)》和《临床输血技术规范》,制定本制度。 1.临床输血必须在输血管理委员会指导下开展工作。 2.认真贯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制度。 3.临床输血医务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 4.血液来源必须合法,不得非法自采自用血液。 5.输血科(血库)应有专人负责血液的入库、储存、发放工作,并作好相应记录。 6.执业医师严格掌握输血指征,科学合理使用血液,提倡成分输血。 7.受血者或家属必须知情同意,在《输血治疗同意书》上签字后,方可输血。 8.执业医师认真填写《临床输血申请单》,并由主治执业医师审核签字后,向输血科(血库)申请备血。 9.输血科(血库)应有专人负责标本收集、处理、检测及输血前检查工作。 10.输血科(血库)认真做好血型鉴定(包适ABO正反定型、Rh血型)和交叉配血工作,保证结果准确可靠。 11.认真做好血液收领、发放、质量检查和发放前核对工作。 12.输血前由两名具有执业资格的医护人员做好“七查、八对、九不用”工作。“七查”指:①查血站名称及许可证号;②献血者条形码号;③献血者血型;④血液品种;⑤采血日期及效期;⑥储存条件;⑦输血器材质量。“八对”指:①核对病人姓名、性别、年龄;②病案号、住院号;③病室、床号;④病人血型;⑤配血结果;⑥献血者血袋号;⑦血液品种; ⑧血量。“九不用”指:①标签有破损的血液不用;②标签字迹不清的血液不用;③血袋有破损的血液不用;④有明显凝块的血液不用;⑤血液呈乳糜或暗灰色的血液不用;⑥血浆层有大量气泡、絮状物或大颗粒的血液不用;⑦血浆层与红细胞层分界不清或交界面有溶血的血液不用;⑧红细胞层呈紫红色的血液不用;⑨过期血或有疑问的血液不用。 13.输血以“先慢后快,密切观察”为原则,输注前15min,以1~3ml/min为宜,无输血不良反应后,适当加快速度,一旦有输血不良反应,立即停止输血,查清原因后再输注。 14.做好输血过程记录,对输血不良反应及时认真处理,并记录。 15.规范书写输血病历和“三单一书”,“三单”指:《临床输血申请单》、《配血试验报告单》、《输血不良反应回报单》;“一书”指:《输血治疗同意书》。 16.做好配血后标本和输血后血袋的保留工作,配血后标本2~60C至少保留7d,输血后血袋至少保留1d。 17.输血相关资料年终移交档案室妥善保存,至少十年。 二、输血科(血库)工作制度 为了使科室管理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本科室实际,制定本制度。 1.输血科(血库)以“安全第一、服务临床”为宗旨,为临床各科提供各项优质服务。

【精品】临床输血操作规程

【关键字】精品 临床输血操作规程(试行) 根据《临床输血技术规范》和《赣州市中转血库(医院血库、输血科)业务考核标准》(暂行)的有关规定。制订我院操作规程。 一、输血原则 根据患者临床症状与输血指征,能不输就不输,能少输不多输,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合理利用血液资源。 二、临床输血前的准备与申请 1、临床医师和输血医技人员应严格掌握输血适应证,正确应用成熟的临床输血技术和血液保护技术,包括成分输血和自体输血等。 2、输血前准备:决定输血治疗前,经治医师应向患者或其家属说明输同种异体血的不良反应(过敏、发热)和经血传播疾病(HIV、HBV、梅毒、血液寄生虫等)的可能性,征得患者或其家属的同意,并做相关检查(ALT、乙肝两对半、HCV、HiV1/2、RPR、ABO血型、Rh血型、Hb、HCT、血小板、不规则抗体筛查)等。患者或其家属在《石城县人民医院输血治疗同意书》上签字。《输血治疗同意书》入病历。无家属签字的无自主意识患者紧急输血,应报医院职能部门(医务科)或分管领导同意、备案,并记入病历。 3、输血治疗的申请:《石城县人民医院临床输血申请单》为本院唯一有效的临床输血申请单,申请输血时由经治医师将《输血申请单》内容逐项填写完整,主治医师核准签字,连同受血者血样于预定输血日期前送交输血科(血库)备血。凡资料不全的《输血申请单》,特别是缺乏输血史、妊娠史和医师签名的《输血申请单》要退回临床科室补上,不得迁就。 一次用(备)血量超过2000ml要履行报批手续,经科主任签字后报医务科,急诊除外,之后必须补办报批手续。 4、亲友互助献血。在输血科(血库)填写登记表,到赣州市中心血站无偿献血,由血站进行血液的初、复检,并负责调配合格血液。

血库标准操作规程

卡式ABO、抗D血型鉴定标准操作程序1.目的: 检测受检者红细胞表面有无A或B、D抗原。 2.适用围: 适用于本科日常工作中ABO正定型、抗D血型鉴定试验。 3.职责: 输血科全体工作人员。 4.溯源:见操作说明书。 5.操作程序: 本实验用“博迅生物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的coombs卡。适用抗原抗体反应与凝胶分子筛技术相结合检测红细胞A﹑B﹑D抗原,适用于抗凝血。 5.1实验原理: 这是抗原抗体反应与凝胶分子筛技术相结合的产物。通过调节葡聚糖凝胶的浓度来控制分子筛孔径大小,使分子筛只允许游离分子通过,从而达到分离凝集红细胞和游离红细胞的目的。即将红细胞和血清加在凝集的上部反应离心以后,凝集红细胞将受到凝胶的阻碍而停止在凝集的上部或凝胶中,则证明发生凝集反应为阳性,反之判断凝集反应为阴性。 5.2 实验试剂: 5.2.1 Coombs卡每份标本用4孔。 6. 测定步骤: 6.1 在A﹑B﹑D孔分别加入已配制的3%病人红细胞悬液25ul(或1滴)。 6.2离心,定时9分钟。 6.3 结果判断见原理。 6.4 注意事项: 6.4.1结果不明显时,或有拖尾现象,应用试管法核查,并核查何种疾病的病人 标本,找出原因 6.4.2 实验前应将卡离心。

Rh血型鉴定标准操作程序 1.目的: 检测待检红细胞上有无D抗原。 2.适用围: 适用于本科急诊Rh血型鉴定试验。 3.职责: 输血科全体工作人员。 4.溯源:全国临床检验操作规程(第三版)。 5.操作程序: 本实验用“博迅生物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的RhD(IgM)血型定型试剂盒(单抗隆抗体)检测红细胞上有无D抗原。 6.实验原理: 用已知的标准血清(抗D)检测待检红细胞上有或无D抗原。临床上凡带有D 抗原者,称为Rh阳性。不带D抗原者,称为Rh阴性。 7. 试剂:抗D标准血清。 8. 操作: 8.1.1 取小试管1支,加2d抗D血清,再加2d 3~5%红细胞悬液。 8.1.2 900G离心15秒。 9.结果观察: 若有凝集,则表明受检者红细胞上有D抗原,Rh阳性。 若无凝集,则表明受检者红细胞上无D抗原,Rh阴性。 9.1 注意事项:抗D标准血清应保存于2~8℃冰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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