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语行为理论论文

言语行为理论论文
言语行为理论论文

语用学中言语行为理论研究综述摘要:20世纪初,西方传统哲学开始向语言学转向,形成了语言哲学研究的热潮。日常分析哲学家奥斯汀提出了言语行为说,他的学生同为哲学家的塞尔对该理论进行了修正和补充,并进一步提出了间接言语行为理论,引起了语言学界、哲学界的普遮关注。言语行为理论因此也得到了很好的应用与发展。但在发展过程中,言语行为理论也暴露了其不足与缺陷。为了进一步完善言语行为理论,这些问题还亟待语言学家、哲学家共同解决。

一、引言

很久以来,哲学家(或逻辑实证主义者)所持的一种假设是:陈述之言的作用或是描述事物的状态,或是陈述某一事实,两者必居其一,别无他用,而陈述之言所作的描述或陈述只能是真实或者是谬误。哲学家历来关心的只限于陈述的可验证性,即如何验证某一陈述是真实的或是谬误的,以及如何规定某一个真实的陈述必须满足的条件等。语言学家奥斯汀则认为有时没有必要也无从区分语句的“真”或“假”,因为有些句子一说出来就是一种行为,而行为只有适当不适当之分,没有真假之分。由此他提出了言语行为理论。奥斯汀的理论第一次在西方学术界把言外之意正式提上了议事日程,在学术界引起了较大的反应。

二、言语行为理论

早在19世纪末20世纪初,瑞士语言学家索绪尔就把人类语言区分为“语言”和“言语”。到20世纪50年代,美国语言学家乔姆斯基又进一步把人类语言区分为“语言能力”和“语言运用”。二者的理论所涉及的内容虽然有所不同,但无论是索绪尔还是乔姆斯基实际上都认为人类的语言活动涉及语言的体系和语言的使用两个方面。但真正对语言使用进行认真研究并将其上升到理论高度、提出言语行为理论的是英国牛津大学教授约翰·兰索·奥斯汀提出的言语行为理论是语用学的重要理论之一。他在1962年发表的How to Do Things With Words (《论言有所为》)被认为是言语行为理论的奠基著作和核论。奥斯汀在探讨语言与行为之间的关系时,首先注意到这样一个事实:人说出话语不仅是提供信息,而且是完成许多其他行为。换言之,语言不仅是描述和陈述客观世界的工具,而且是一种行为,即言语行为。奥斯汀针对实证主义的真值条件语义论提出了了著名的“言语行为三分说”。他认为,一个人在说话时,在大多数情况下同时实施着三种言语行为,即以言指事或表述性言语行为、以言行事或施为性言语行为和以言成事或成事性言语行为。继奥斯汀之后,其弟子—美国著名哲学家塞尔在继承和批判他的日常语言哲学分析理论和方法的基础上,通过实施以言行事行为的必要和充分条件,发展了言语行为理论,将言语行为系统化、严格化,提出了间接言语行为理论。

言语行为理论认为语言是传达信息的手段,人们是在以言行事,一切语言交流都包括言语行为。语言是人类交际的手段,但人类交际的基本单位不仅仅是符号、词、句子或者这些符号、词、句子的标型,而是完成一定的行为,比如:陈述、请求、命令、提问、道歉、祝贺等。不同的行为可以通过同一种言语来表达,同一行为也可以通过不同的言语得以实现。言语行为理论强调说话人所表达的是话语的意思而不是语言本身的意思;对于一种结构的研究往往是对意义、语言的使用以及言外之意功能的预设。

三、言语行为理论的不足之处

奥斯汀认为施事行为是规约行为。但事实上,自然语境中的施事行为与仪式、典礼这种高度程式化的语境中的施事行为绝然不同,而且规约性更小。现实生活中只有小部分施事行为是规约性的,他关于施事行为是规约性的观点具有片面性。

奥斯汀对施事行为的分类缺乏统一的标准。奥斯汀把对施事行为的分类等同于对施事动词的分类。他只是假定这两者之间有着一一对应的关系,而并不是客观事实。如“announce"(公布)是一个施事动词,但不代表一种施事行为,只表明做某一施事行为的方式。而且分类的各个类内部内容庞杂混乱。如表态行为类就包括了感谢、道歉、赞扬、祝贺、怜悯等等,纷繁混杂。另外一点是奥斯汀犯了行为等于效果的概念谬误。顾日国(1994)说要判断说者是否做了某一取效行为不能不考虑他的动机和意向,奥斯汀忽略了这一点。他认为这种谬误的产生是因为奥斯汀用因果关系来解释效果的产生,把话语产生效果解释为因引起果。据顾日国(1994),国外学者对塞尔的言语行为理论的评判主要集中在:言语行为的充分和必要条件与构成规则;行为、句子、句义、语力;言语行为与会话分析三个大的方面。他认为,塞尔经常把句义决定行为的两层涵义即句义界定行为的性质和句义帮助听者确认说者所做的行为混为一谈。另外话语实际语力与说者所用语力是有区别的,塞尔并未加以区分。

在言语行为的分类上,比利时语用学家维什伦(1999)认为,虽然塞尔对言语行为的分类进行了调整,但和奥斯汀一样,分类都是从心理状态、适配范围和施事目的三个方面做出的,而且相互涵盖,如果换一个角度分析言语行为,就会有不同的分类。另外他还认为,言语行为理论中,言语行为在结构上局限于句子层,言语行为总是以话语成分而不是以完整的话语的形式出现,因此运用言语行为理论的概念来分析更复杂的结构时,就无能为力了。梅伊认为,为了说明自己的理论,奥斯汀和塞尔总是使用与之相关的即具有某一特定言语行为的句子,随着语用语言学的发展,这种个案方法的缺陷就日益明显了。梅伊还认为塞尔的言语行为分类标准还应该加上言语行为的语境条件和参照人(说话人与听话人)。列文森认为尽管塞尔对言语行为的分类在奥斯汀的基础上有所改进,但仍然是令人失望的,因为塞尔的分类缺少原则基础,甚至不是系统地基于合适条件的,没有任何理由认为该分类是确切或穷尽的。

四、言语行为理论的应用与发展

奥斯汀创立言语行为理论后,在塞尔的进一步研究与发展下,言语行为理论引起了哲学界和语言学界的普遍关注,言语行为成为了西方哲学、语言学,尤其是语用学的研究核心。国内外许多学者都投人到了言语行为的本体研究及其应用研究中,言语行为理论因而也得到了很好的发展与应用。

针对奥斯汀和塞尔的研究,国外有学者就英语中的言词用法、意义、言语行为动词和言语行为情态词进行研究。威尔日比卡(1987)对英语言语行为动词进行了语义研究,并推出了力作《英语言语行为动词:语义词典》,作者根据语义联系,将英语中270多个SAVs分类成37组并对其意义及用法作了较全面的分析和论述,拓展了言语行为理论。格莱斯(1989)对意义(尤其是含义)进行了深人的剖析,他从区别自然意义与非自然意义人手,把阐释意义跟交际双方的意图、信念和目的联系起来,通过确定阐释意义的中心点,建立一个既能阐释自然意义,又能阐释非自然意义的、整一的理论框架,并对会话含义进行了细致的研究。维索尔伦(1999)对言语行为动

词的施为性作了详细的解释,区分出一般行为动词和具有施为作用的言语行为动词。他认为,如果行为动词意义上既能满足将要实施的行为的“行为条件或特征”,又能满足目前用语言表述的这个行为的“描述条件或特征”,那这个动词就是一个施为动词。但当行为动词在意义上满足或符合“行为条件或特征”,而不能满足或符合“描述条件或特征”,该行为动词就不能算作言语行为动词。

国内也有许多学者对言语行为理论从哲学、认知、语义等方面进行了深人的分析与探讨,如:何兆熊(1988)、段开诚(1988),顾曰国(1989,1994)、束定芳(1989)、张绍杰(1989)等等。有些学者运用言语行为理论对汉语语言进行分析研究,讨论汉语施事行为的表示方法,涉及汉语句类与言语行为类别的关系和汉语显性施为句表达式的结构及其特点。也有的学者讨论了汉语间接言语行为的分类,并对其间接语义和相应言语行为目的的推导进行探讨。刘焕辉深人讨论了汉语言语行为问题,提出汉语的七种基本言语行为方式及言语行为实现的若干条件等等。有些学者将言语行为理论应用于汉外对比等研究中。

塞尔在言语行为理论发展的后期,将言语行为的研究局限于人的大脑机制(即心智),忽视言语行为是一种人类的社会交往活动(即社会性)的特点,没有将两者有机的结合起来研究,导致言语行为理论的发展走进了胡同。奥斯汀认为从施为式与叙事式的区分转向言语行为中的说话行为与施事行为的区分使他从特殊的言语行为理论转向了一般的言语行为理论。,但塞尔对施事行为的研究也只是局限在对施事行为动词的孤立研究上。然而除了如承诺、警告、命令等施事行为动词外,还有许多其它动词也可用在言语中使言语具有施事行为功能,一个动词在不同的语境中可有不同的功能,在同一语境中也可具有多种功能。另外,即使没有动词的话语,也一样具有施事行为功能。如“what!”可用来表示惊讶、警告等等。因此话语具有言语行为功能或潜势,一旦在具体的语境中使用,这种言语行为潜势即得到实现。。“言即行”意味着所有话语均能做事,并非只有施事行为动词才能用来做事,间接言语行为等也证明了这一点。我们认为在这方面,言语行为理论犯了一个明显的错误,即将言语行为中话语的功能等同于话语中施事行为动词的功能。而事实上,言语行为中的话语完全可以没有所谓的施事行为动词。而且奥斯汀的演讲名就叫(如何以言行事) (" How to Do Things with Words"),而不是《如何以施事动词来行事》就说明用来行事的并非只有施事行为动词,而是所有的词语。连奥斯汀自己也说:“以前我们需要一张显性施为式动词表,但根据更为一般的言语行为理论,我们现在明白我们需要的是一张话语施事功能表。”Leech说我们分析施事行为动词时,我们在处理语法问题,但当我们分析话语的施事功能时,我们处理的是语用问题。。但是奥斯汀和塞尔却错误地认为对施事行为动词的语义的详细分析可导向对施事功能的理解。这是一种动词中心论的表现。塞尔等人还没有真正将言语行为理论当作行为理论的一部分来研究,还没有将言语行为理论推进到言语行为的语用理论,还只是局限在言语行为的句法和语义理论,没有跳出真值条件语义理论的园囿。如塞尔说语力的表示方法包括词序、重音、语调模式、标点、动词的语气及所谓的行为动词,同时他又说通常在实际言语情境中,语境会使话语的施事功能十分明确,不必要借用合适的显性施事功能标示词.这一切都表明言语行为的研究必须上升到语用行为的研究。

参考文献:

[1]何自然.推理和关联[J].外语教学,1997,(4).

[2]何自然.语用学概论[M].长沙:湖南教育出版社,1998.

[3]何自然,陈新仁.当代语言学[M].北京: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2005.

[4]许国璋.论言有所为[J].语言学译丛,1979,(1).

[5]刘宝山.英语的施为句[J].现代外语,1979,(4).

[6]束定芳:《中国语用学研究论文精选》[M].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2001年版,第300~302页。

[7]孙淑芳:《言语行为理论中若干争议问题》[J].《中国俄语教学》1998年第1期,第9页。

[8]顾曰国:《JohnSearle的言语行为理论:评判与借鉴》[J].《国外语言学》1994年第3期,第11~15页

行为主义理论整理

行为主义和社会学习流派理论 1.行为主义 一.华生: 1913年约翰.B.华生发表了《行为主义这眼中的心理学》;1924年约翰.B.华生出版了《行为主义》一书。 华生认为只有可观察到的事物才是合理的、属于科学的研究课题。主观的内在感受不能被观察到,也不能取得一致的、精确的测量,所以这些主观感受在客观的科学中是没有地位的。心理学应该研究外显的行为,即那些可以被观察到的、可预见的、最终可以被科学工作这控制的行为。【华生认为思维只是言语行为的一种变体,是一种无声言语,伴随着轻微的声带振动。】 华生认为人格就是“我们的习惯系统的最终产物”而几个关键的条件反射原理就足以解释人类几乎所有的行为。(eg:塑造婴儿为各行各业的精英) 二.斯金纳: B.F.斯金纳——行为主义的一个特殊分支:激进行为主义。斯金纳相较之华生提出了一 个这样的挑战:我们能在多大程度上观察到那些可以解释我们行为的内在原因。当我们引进一个内在原因来解释行为时,我们可能认为自己已经懂得引起这一行为的原因。但是我们错了,我们只是为这种行为加了一个标签,并没有说明这种行为来自何处。【斯金纳和弗洛伊德的观点在一方面很接近:人们以为自己知道自己行为的原因是什么,其实许多行为的原因人们并不知道。】 斯金纳说快乐是“操作性强化的副产品”。带来快乐的是那些能给我们带来强化的强化物。 斯金纳在最富争议的一本书《超越自由与尊严》中认为,我们选择做什么并不依据内心的决定,而只是对环境要求的一种反应。表现出高尚的行为,人就能赢得尊严,但行为是由外部环境决定的,所以这种尊严也只是一个幻想。(!!) 2.条件反射(学习)的基本原理 传统行为主义者用学习经验或条件反射来解释行为的原因。他们不否认遗传,但是认为和条件反射的力量相比遗传并不重要。根据行为主义理论,若想了解人格的形成过程和问题解决行为的发展过程,必须先了解条件反射的基本原理。条件反射有两种类型:一是经典条件反射(巴浦洛夫条件反射);二是操作条件反射(或称工具性条件反射)。 (1)经典条件反射 俄国生理学家伊凡.巴浦洛夫用实验证明了动物能够把环境中的刺激与引起反应 的其他事件相联结,从而对环境中的刺激产生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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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用学中言语行为理论研究综述摘要:20世纪初,西方传统哲学开始向语言学转向,形成了语言哲学研究的热潮。日常分析哲学家奥斯汀提出了言语行为说,他的学生同为哲学家的塞尔对该理论进行了修正和补充,并进一步提出了间接言语行为理论,引起了语言学界、哲学界的普遮关注。言语行为理论因此也得到了很好的应用与发展。但在发展过程中,言语行为理论也暴露了其不足与缺陷。为了进一步完善言语行为理论,这些问题还亟待语言学家、哲学家共同解决。 一、引言 很久以来,哲学家(或逻辑实证主义者)所持的一种假设是:陈述之言的作用或是描述事物的状态,或是陈述某一事实,两者必居其一,别无他用,而陈述之言所作的描述或陈述只能是真实或者是谬误。哲学家历来关心的只限于陈述的可验证性,即如何验证某一陈述是真实的或是谬误的,以及如何规定某一个真实的陈述必须满足的条件等。语言学家奥斯汀则认为有时没有必要也无从区分语句的“真”或“假”,因为有些句子一说出来就是一种行为,而行为只有适当不适当之分,没有真假之分。由此他提出了言语行为理论。奥斯汀的理论第一次在西方学术界把言外之意正式提上了议事日程,在学术界引起了较大的反应。 二、言语行为理论 早在19世纪末20世纪初,瑞士语言学家索绪尔就把人类语言区分为“语言”和“言语”。到20世纪50年代,美国语言学家乔姆斯基又进一步把人类语言区分为“语言能力”和“语言运用”。二者的理论所涉及的内容虽然有所不同,但无论是索绪尔还是乔姆斯基实际上都认为人类的语言活动涉及语言的体系和语言的使用两个方面。但真正对语言使用进行认真研究并将其上升到理论高度、提出言语行为理论的是英国牛津大学教授约翰·兰索·奥斯汀提出的言语行为理论是语用学的重要理论之一。他在1962年发表的How to Do Things With Words (《论言有所为》)被认为是言语行为理论的奠基著作和核论。奥斯汀在探讨语言与行为之间的关系时,首先注意到这样一个事实:人说出话语不仅是提供信息,而且是完成许多其他行为。换言之,语言不仅是描述和陈述客观世界的工具,而且是一种行为,即言语行为。奥斯汀针对实证主义的真值条件语义论提出了了著名的“言语行为三分说”。他认为,一个人在说话时,在大多数情况下同时实施着三种言语行为,即以言指事或表述性言语行为、以言行事或施为性言语行为和以言成事或成事性言语行为。继奥斯汀之后,其弟子—美国著名哲学家塞尔在继承和批判他的日常语言哲学分析理论和方法的基础上,通过实施以言行事行为的必要和充分条件,发展了言语行为理论,将言语行为系统化、严格化,提出了间接言语行为理论。 言语行为理论认为语言是传达信息的手段,人们是在以言行事,一切语言交流都包括言语行为。语言是人类交际的手段,但人类交际的基本单位不仅仅是符号、词、句子或者这些符号、词、句子的标型,而是完成一定的行为,比如:陈述、请求、命令、提问、道歉、祝贺等。不同的行为可以通过同一种言语来表达,同一行为也可以通过不同的言语得以实现。言语行为理论强调说话人所表达的是话语的意思而不是语言本身的意思;对于一种结构的研究往往是对意义、语言的使用以及言外之意功能的预设。 三、言语行为理论的不足之处

言语行为理论及其应用综述

名称:认知心理学 姓名:张瑞 学号: 201141000144 学院:心理学院 班级:应用心理学一班

言语行为理论及其应用综述 摘要:言语行为理论是由英国哲学家奥斯汀(Austin)于20世纪50年代末首先提出的,后来哲学家塞尔(Searle)在批判奥斯汀理论的基础上发展和完善了言语行为理论并提出间接言语行为理论,最终使其成为语言学以及学科研究领域中的一个重要理论。本文将对言语行为理论进行概述,总结了言语行为理论存在的不足,并对我国近几年来言语行为理论在不同领域中的应用进行阐述,以便人们更好地了解言语行为理论应用价值和应用前景。 关键字:言语行为理论应用综述 自从语用学被确认为语言学的一门新兴学科以来,作为语用学研究中心的言语行为理论(Speech Act Theory)就引起了各界学者的广泛兴趣,它旨在回答语言是怎样用之于“行”,而不是用之于“指”这样一个问题,体现了“言”则“行”这样的语言观。 言语行为理论作为语用学研究重点,自诞生之日起就得到了广泛关注并起到极大影响。随着时间的推移,言语行为理论不仅在理论上越来越完善,取得不少新的发展和成就,同时它的应用价值不断提升,应用领域也越来越广。如今,言语行为理论已被应用于研究语言中的多种现象,并且都取得了不菲的成果。 一言语行为理论概述 言语行为理论的哲学渊源可以追溯到维特根斯坦后期的哲学思想,他“把语言视为一种游戏,是对语言的分析从语形和语义的层面转向于语用层面,语言的意义就在于它的使用,语言只有在使用中才有价值”[1]。奥斯汀在维特根斯坦的“语言游戏论”和“意义使用论”的启示下,提出了“言语行为理论”奥斯汀的言语行为理论经历了两个阶段:在初始阶段,奥斯汀划分了“表述句”(constatives)和“施为句”(performatives) 。奥斯汀把表达有所述之言的句子称为“表述句”,而把表达有所为之言的句子称作“实施行为句”,简称“施为句”。表述句的目的在于以言指事,而施为句的目的是以言行事[2]。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他发现这种简单的两分法并不科学,表述句在某种意义上可以看做是施为句。所以在这种理论的缺陷上,奥斯汀又发展了他的言语行为理论,提出了言语行为三分说,也就是奥斯汀言语行为理论的第二阶段。他把言语行为分为“以言指事”( locutionary act) 、“以言行事”( illocutionary act) 、“以言成事”(perlocutionary act) 三类。在这三类行为中,语用研究最关注的是言外行为,因为它与说话人的意图一致,所以学术研究主要集中在言外行为上。 奥斯汀的言语行为理论存在一定的局限性,美国哲学家塞尔(J.R Searl) 继承并发展了奥斯汀的理论,“把对言语行为的理论和对话语意义的研究提升到对人类交际的研究”[3]。塞尔认为奥斯汀对以言行事行为的分类只是对施为动词的分类。塞尔把以言行事行为重新分为五类: 断言类( assertives) 、指令类(directives) 、承诺类( commissives) 、表达类(expressives) 、宣告类(declarations) 。塞尔对言语行为理论的另一个发展是他提出的“间接言语行为理论”。间接言语行为理论就是解决说话人如何通过“字面用意”来表达间接的“言外之力”。这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语句的字面意思和说话人的言外之意的关系问题,同时强调了语境和交际者双方共有的知识在理解话语时的重要性[4]。 奥斯汀和塞尔对言语行为理论的发生和发展起到了重大的作用,言语行为理论的提出无论对语言研究还是对应用语言学、社会语言学、语用学、语言交际以及语言习得研究都产生了极大的影响。它让语言研究从以句子本身的结构为重点转向句子表达的意义、意图和社会功能方面,从而突出了用语言做事或言语的社会功能。与此同时,也提高了言语行为理论在多个领域中的应用价值,拓宽了应用的范畴。 奥斯汀认为施事行为是规约行为。但事实上,自然语境中的施事行为与仪式、典礼这种高度程式化的语境中的施事行为绝然不同,而且规约性更小。现实生活中只有小部分施事行

言语行为理论

言语行为的应用 语言作为一种行为存在于我们的日常交际中,被人们广泛的使用,对言语行为的关注有助于提高我们语言使用的语用意识。在此,我对“请求”、“拒绝”和“撒谎”的言语行为进行一个讨论。 2.1“请求”言语行为 “请求”是一种使役性的言语行为,它的使用涉及到面子的威胁也就是礼貌及其程度问题。因此,人们在运用表示请求的言语时为了顾全面子,通常都不会直截了当的发出请求,而是借助一定的辅助性话语和间接性话语,以降低请求所产生的使役性,或减少该行为所带来的负面效应。例如: (1) 嗨,小张,我的自行车坏了,可不可以借用一下你的?我明天一定还你。 例(1)是一个请求借用自行车的言语行为,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此类的话语随处可见。例(1)这一长串话语所表达的中心就是“借一下你的自行车”这一中心行为,其他部分都是服务于该中心的附加性话语,其中“嗨,小张”是一种称呼语,用于打招呼,表示友好,引起对方注意;“我的自行车坏了”是一个信息的陈述,是提供请求原因的辅助性话语,为之后所实施的请求的言语行为创造条件;“可不可以…?”是人们实施请求行为时采用的委婉形式,有助于降低请求产生的驱使性;“我明天一定还你”则是实施请求的后置辅助性话语,它可以推动促成该行为的顺利实施。由此可见,言语行为在具体运用于请求时,根据语境添加大量的附加性话语请求功能的顺利完成。 2.2“拒绝”言语行为 “拒绝”言语行为是针对对方的请求、邀请或建议之后,说话人做出的一种“不合作性”选择,有时候也就是我们汉语所指的“婉言谢绝”、“断然拒绝”、“一口回绝”等说法,拒绝言语行为广泛存在于言语交际,而且形式多种多样。例如, (2)女儿:妈妈,我去逛街了 母亲:不可以,写作业! (3)小王:小明,你把橡皮擦借我用下吧 小明:上次你都不借我 (4)甲:明天下午去打球吧! 乙:我明天有课 (5)甲:请问考试是在什么时间啊?

儿童心理发展理论04行为主义发展理论

第四章行为主义发展理论 一。华生行为主义心理学的基本观点 行为主义心理学是心理学领域中的一个具有重大影响的派别,虽然,现在它已不再占据主导地位,但仍有广泛影响,在一定的范围里,它仍然是具有使用价值。尤其在学前教育、特殊教育和行为矫治的领域中,仍被广泛使用。那么,什么是行为主义心理学呢?行为主义心理学的基本内容可以从行为主义创始人华生和新行为主义者斯金纳、班杜拉的观点中反映出来。 行为主义创始人----华生 二.斯金纳操作行为主义的体系 我们通常把华生的行为主义称为经典行为主义,而把斯金纳的行为主义称为新行为主义。那么,斯金纳"新"在哪里呢?学习完本部分的各小节之后,我们将会对斯金纳的各种观点有较为清晰的认识。 行为主义的领袖---斯金纳 三.班杜拉社会学习理论的基本观点

华生强调刺激对行为的重要性;斯金纳强调强化对行为的重要性;而班杜拉则认为,儿童获得一个行为并不一定需要得到强化。事实上,人的许多行为只要经过观察别人的行为就能习得。于是,班杜拉很强调观察学习。 社会学习理论的重要代表人物---班杜拉 四.对行为主义发展理论的评析 行为主义心理学是心理学史中的一个极重要的派别。"行为主义是心理学的一个特定的历史形态,它的出现是西方实验心理学内在矛盾的产物,它的发展构成西方心理学历史逻辑的一个环节。" (高申春:《人性辉煌之路》,湖北教育出版社,2000年,第292页。)把行为主义放在心理学发展的历史进程中来加以考察,就能充分地认识到它的意义、价值和它的局限性。 出于这样的基本观点,教材对华生、斯金纳和班杜拉的理论分别作出了评析。 (一)行为主义的界定 传统的心理学把学科的注意力放在研究意识上,所使用的方法又是主观性极强的内省,其研究内容、结果和方法都缺乏可观性,根本无法使心理学厕身于自然科学的行列,与物理学、化学、生理学平起平坐。要想改变这种状况,唯有改造心理学,改变心理学的研究对象和研究方法,使它的研究对象变为可观察、可测量、可验证,研究方法变得可控制、可纪录、可重复。于是,华生揭竿而起,宣称心理学应把人的行为当作研究的对象,而把意识赶出心理的研究领域,从而在心理学中发动了一场革命。 行为主义的创始人华生宣称心理学应把人的行为当作研究的对象,那么什么是华生所谓的行为呢? 华生认为,行为就是有机体用来适应环境的反应系统。它的构成单位是反射,而反射就是刺激(stimulus)与反应(response)的联结。(S-R) 那么,什么是刺激和反射呢? 华生认为,刺激指的是外部环境和身体内部组织所起的任何变化。 反应就是随着某种刺激而引起的肌肉和腺体的变化。 根据这样的定义,华生把心理学简化为研究S-R的科学,任何复杂的行为,都是刺激与反应的关系,心理学就是研究刺激与反应之间的因果关系。于是,心理学终于被纳入了自然科学的行列。 二)如何研究人类行为

行为主义发展理论

行为主义发展理论:斯金纳操作行为主义的体系 作者:佚名文章来源:不详点击数:81 更新时间:2007-7-14 (一) 行为的分类 斯金纳把行为分为应答性行为和操作性行为两类。 应答性行为: "应答"是由一种确定的刺激所激发的行为,服从巴甫洛夫的条件反射理论,它可以是无条件反射,也可以是条件反射。这是经典行为主义所注重的研究对象。 操作性行为: "事实上,有机体的行为总是为了适应一定的环境的。一个有机体在一个环境中更多的行为是自发的,偶然的。一些自发的行为受到结果的强化【强化(reinforcement):使有机体的行为的发生频率得增强的刺激。强化有正负之分,当一种刺激的增加能增强行为发生频率的,称为正强化;当一种刺激的减少能增强行为发生频率的,就称为负强化。不管是正强化或负强化,都是为了增加行为发生的频率。】,就会经常重复出现。另一些行为没有得到结果强化,发生的频率就会下降直到不再发生。斯金纳把那些自发发生而受到强化后经常性重复的行为,称为操作行为。他把操作行为当作心理学研究的对象,构成操作行为主义的理论体系。 例如: 斯金纳长期从事老鼠的操作性条件反射行为研究。他在著名的"斯金纳箱"(如下图所示)所进行的实验中,一只饥饿的白鼠被放入箱中,箱子的构造尽可能地排除了一切外部刺激,而白鼠则可以在箱内自由进行探索,在探索的过程中,白鼠迟早会偶然地按压箱壁上的杠杆,如果这一动作导致了食物,这就是"正强化物",因为它能提高按压运作发生的可能性或概率。另外,如果按压动作导致了电击,后者就构成了"负强化物",因为它能使反应率迅速下降,而也正因为此,与提供正强化物一样,负强化物的移去也是一种强化,即可以提高行为发生的可能性或概率。

关于奥斯汀与塞尔的言语行为理论

关于奥斯汀与塞尔的言语行为理论言语行为理论 目录言语行为理论的提出 言语行为理论的发展 言语行为理论的评价 言语行为理论的不足与问题 言语行为理论英文介绍 言语行为理论的提出 言语行为理论的发展 言语行为理论的评价 言语行为理论的不足与问题 言语行为理论英文介绍

展开 本段言语行为理论的提出 言语行为理论Speech act theory 言语行为理论是语言语用研究中的一个重要理论。它最初是由英国哲学家约翰.奥斯汀在20世纪50年代提出的。根据言语行为理论,我们说话的同时是在实施某种行为。根据言语行为理论,说话者说话时可能同时实施三种行为:言内行为,言外行为和言后行为。言内行为是说出词、短语和分句的行为,它是通过句法、词汇和音位来表达字面意义的行为。言外行为是表达说话者的意图的行为,它是在说某些话时所实施的行为。言后行为是通过某些话所实施的行为,或讲某些话所导致的行为,它是话语所产生的后果或所引起的变化,它是通过讲某些话所完成的行为。本段言语行为理论的发展 美国的哲学语言学家约翰.舍尔(Searle)对言语行为有了深入的探讨,参考实施言外行为的恰当条件(准备条件、诚意条件、命题内容条件、根本条件)对言语行为间接指令进行分类。对实施间接指令的各种方式即“指令”这一行为所涉及的几个因素出发考虑:说话人

(发出指令者)、听话人(指令对象)和说话人想要听话人去做的动作。例如,在餐桌上请别人递一下盐瓶,可以有以下各种间接的形式。 以说话人为出发点: a)陈述愿望 I would like you to pass me the salt. b)询问愿望 * Would I like you to pass me the salt? 听话人为出发点: 1a)陈述能力 You can pass me the salt. 1b)询问能力 Can you pass me the salt? 2a)陈述意愿 You want to pass me the salt. 2b)询问意愿 Would you mind passing me the salt? 3a)陈述将来的动作 You will pass me the salt. 3b)询问将来的动作 Will you pass me the salt? 以动作为出发点: a)陈述理由 The soup is not salty enough. b)询问理由 Wouldn't it be a good idea if we add some salt to the soup? 他把言外行为分为五类,每一类行为都有一个共同的、普遍的目的。这五大类是:阐述类:陈述或描述说话者认为是真实的情况; 指令类:试图使听话者做某些事情;

奥斯汀与言语行为理论

奥斯汀与他的言语行为理论 一,关于《如何以言行事》 奥斯汀(John Langshaw Austin, 1911-1960,英国哲学家,牛津大学教授),1955年在哈佛大学作了题为《论言有所为》(How To Do Things With Words)的系列演讲(共12讲)。在此之前,他每年在牛津大学以“词语与行为”为题讲课,所涉及的围与在威廉詹姆斯讲座的围差不多。他去世后,其学生把他的这些讲课笔记整理出版,形成此书。该书体现了奥斯汀的思想精髓。 二,奥斯汀的言语行为理论 1,“描述”谬误 在奥斯汀看来,哲学家们一直假定,述的作用主要是描述某种事态,或述某种事实,而且这种描述或述必须是真的或假的。当述的意义就在于被证实这种观点出现以来,人们发现有些述是无法被证实的,即无所谓真假,因而是虚假的述,而非真正的述。于是,我们会很自然地想到:“许多明显虚假的述世实际上是不是表现为‘述’”(1978,p.2).他认为,并非所有真或假的述都是描述,因此,他不用“描述”这个词,而用“记述式”这个词。 e.g. There’s a spider in your hair.→ warning. I’ve got a gun. →threatening You’re an idiot. →insulting

I need the salt. →requesting 我愿意(娶这个女人做我的合法妻子)→履行婚姻仪式。 我命名这船为伊丽莎白女王号→为船命名 From the above examples, these utterances are doing far more than simply asserting. This is not to say that assertion is not involved in these utterances, but rather that there is a more basic purpose behind them. Austin wanted to counter a commonly held view by philosopher and semanticists that the sole purpose of making assertions is to describe some state of affairs. 奥斯汀的“以言行事”理论“着手推翻认为真值条件(truth conditions)是语言理解的中心这一语言观点”(Levinson,1983:228)。归根到底,我们要阐述的唯一实际现象是在完整的言语环境中的完整的言语行为”(1975:148)。 2,奥斯汀的初期理论:施为句(performatives)和表述句(constatives) 奥斯汀理论的第一步是认为句子有两类:施为句和表述句。 如下面的句子并不是用来描述事物的,没有真假,说出这些句子是(或者部分是)实施某种行为,称为施为句: 1) I promise I’ll be there. 2) I admit I was foolish.

浅谈言语行为理论对翻译实践的启示

论文关键词:言语行为理论言外之力语用等效 论文摘要:言语行为理论是语用学领域的一个重大贡献,它时翻译实践也有着重要的启示。在言语行为的三分说中,语言使用者的意图和语言接受者的反应是语言交际功能的核心,因此言外之力的翻译成为翻译的重点。在正确理解原文作者的意图和判断原文对原文读者可能产生的效果的基础上,译者应当以语用等效原则为指导,灵活使用各种翻译手段,使译文读者能够得到与原文读者相似的感受和影响。 作为语用学领域中重大贡献的言语行为理论是20世纪50年代末由牛津哲学家John L. Austin提出的,后又经过Searle的修正和发展。Austin认为语言研究的对象不应当是词和句子,而是通过词和句子所完成的行为。他认为人们谈话时不仅是“言有所述”,而且是“言有所为”。也就是说,语言交际是由一系列的言语行为构成的,所有的话语除了有意义之外,事实上还有着作为交际中动态成分的交际用意。Austin探讨了在何种意义上说话就是行事,并区分了说话即行事的三种基本意义,也就是人们说话时同时发出的三种行为:以言表意行为(locutionary act)、以言施事行为(illocutionary act)和以言取效行为((perlocutionary act) 。 以言表意行为是产生有意义的语言表达的行为;以言施事行为是人们在说话的时候所实施的行为,如命令、提议、许诺、威胁、感谢等;以言取效行为是对听者施加影响的行为。实际上话语的表意是它的字面意义;话语的施事是话语发出者的交际意图;话语的取效是表意对话语接受者产生的相应影响。以言表意行为与以言施事行为的不同之处在于前者通过说出句子表达了字面意义,而后者通过以言表意行为表达了说话者的意图。一旦意图被识别或得到满足,就会在听者身上产生一些变化或结果,也就是言语行为的取效。 言语行为理论的实质是句子不仅传递信息,而且完成行为;人们不仅发出有一定意义的语言单位,而且还暗示发出这些语言单位的目的以及期待这些语言单位以何种方式被理解。换言之,以言施事行为有着某种效力,即言外之力(illocutionaryforce)。言外之力是语言使用者想让他的行为产生的交际价值或这个行为意欲产生的功能。相同的言外之力可以由许多不同的方式表现出来。例如“不要到那里去”和“如果我是你,我就不到那里去”表达了同样的言外之力,虽然前者是直接的劝阻而后者是间接的建议。因此,解释话语字面含义的以言表意行为应当服从于言外之力。在言语行为理论中,言外之力是被最广泛讨论的,因为它表现了话语的交际用意,与语言使用者的意图相一致。事实上,“言语行为”这个术语通常在狭义上仅仅被理解为话语的言外之力。 言语行为理论为我们重塑语言及其运作方式的观念提供了一个新视角,而“言语行为的语用分析从…说话?和…行事?与意义和效力的双重功能上看待所有的话语”。言语行为反映了说话者在发出话语时的交际意图,并且可以被看作语义意义和语用意义的结合。言语行为理论不仅局限于口头言语,而且对于书面言语也有很强的解释力,从而对翻译有着有效的指导作用。 Robinson说:“洞悉翻译和语言的一个有效方式是译者翻译的不是词语,他们翻译人们用词语做了些什么”。既然意图是意义的一部分,对意义的理解必须要将意图考虑在内。交际不仅仅是通过命题内容达到的,而且还要借助言外之力。因此,在翻译中仅仅停留在命题层次是不够的,因为说话人木但要发出表意行为,而且常常还要传递其施事行为并期望产生一定的取效行为。在这种情况下,译者必须确保译文的言外之力和取效结果与原文的相一致,必要的时候抛弃表意意义,这就是翻译中的语用等效。仅有形式翻译或语义翻译不能执行给译文读者传递言外之力的功能,译者有必要掌握原文作者的意图并将它以适当的方式传递给译文读者。虽然在许多情况下言语行为在翻译中可以不言自明,但有时“不同的文化会在不同的程度上使用言语行为”。再加上认知环境及语言习惯的不同,译者难以完全转换原语的文化语境并将其在目的语中再现,但通过体会原文的以言施事行为,也就是原语作者的意图,译者应该能够使其译作对译文读者产生的影响和效果等同或类似于原文给原语读者带来的影响和感受,从而在目的语文化中充分再现原语的文化语境。

行为主义理论——华生、斯金纳、班杜拉(整理笔记)

一、理论背景 (一)社会背景: 产生于20世纪初期美国,现代化生产对人的行为的要求越来越高。科学管理、行为控制直到通过行为技术的社会控制,作为一种革新的思想受到人们的高度重视。 (二)哲学上的实证主义: 实证主义开始明确地提出科学的首要任务是收集可供简单概括的确实的观察材料。孔德认为应该用更客观的方法研究人。马赫认为科学只不过是人的经验的更完备的数学整理,只有客观的资料、经验才是可以接受的。它为行为主义者提出科学实践的本质,乃是对看得见的行为的客观观察的启示。 (三)行为主义是对构造主义和机能主义的反叛 构造主义:领袖人物是铁钦纳。心理学的主题是意识经验。由于意识经验只有经验着的人才能意识到,因此只有采用内省法才能研究人的心理。所谓心理学就是以内省法对意识的研究。内省法是一种高度专业化的自我观察的形式,其目的是观察意识的内容,解答经验的“什么”what、“如何”how、和“为什么”why三部分的内容。关于“什么”,是由心理过程的系统内省分析出那些心理元素来解答的。关于“如何”是说明通过内省分析出来的心理元素如何联结成复合物的。至于“为什么”,是用一个与心理过程相对应的神经过程来解释心理过程。铁钦纳一方面认为每一个意识都有相应的神经过程,一方面又不承认神经活动时心理过程的原因,因此他在身心问题上是个二元论者,称之为身心平行论。要内省自己主观的感觉,而不是刺激物本身。 机能主义心理学:作为构造主义的对立面出现的,可以追溯到达尔文的进化论和詹姆士的实用主义哲学。心理活动是一个连续的整体;人的活动与社会也是一个整体;反对把心里分析为各个元素或部分;心理学不能脱离社会进行研究;心理学要研究动作的机能,而机能表现为协调,协调实际上是适应活动。研究方法上提倡主观观察即内省和客观观察相结合,更注重客观观察。 华生认为构造主义和机能主义都是心灵主义的,创立了行为主义心理学,斯金纳、班杜拉为新行为主义者。 二、华生的经典行为主义 (一)行为主义的界定: 华生把有机体应付环境的一切活动称之为行为,行为的基本成分是反应,反应分为习得的反应(包括我们一切复杂习惯和我们的一切条件反射)和非习得的反应(指我们在条件反射和习惯方式形成之前婴儿期所作的一切反应)。 华生把引发有机体反应的外部和内部的变化称为刺激,而刺激必然属于物理的或化学的变化。任何复杂的环境变化,最终总是通过物理变化或化学变化转化为刺激作用于人的身上。说到底,刺激和反应都属于物理变化或化学变化。便形成S—R(刺激—反应)公示,通过刺激可以预测反应,通过反应可以推测刺激。“所谓适应,我们仅指有机体通过运动改变了它的生理状态,那个刺激不再引起反应。” (二)如何研究人类行为 在S—R公式中,刺激和反应都是可以替代的。当一个由无条件刺激引起的反应被一个替代刺激所引起,就形成条件反射。引起条件反射的那个替代刺激就是条件刺激。反应的替代就是条件化。如被狗咬过的人对狗的态度不同。 根据刺激—反应和形成的替代刺激—替代反应,可以进行各种实验研究,行

用言语行为理论分析教师语言的语用功能

第22卷第1期2008年1月 成都大学学报(教育科学版) Journal of Chengdu University(Educational Sciences Edition) V ol.22N o.1 Jan.2008 用言语行为理论分析教师语言的语用功能3 陈蔼琦 曾淡君 (广东女子职业技术学院 广东广州 511450) [摘 要] 文章先借助语料库研究教师语言的形式和特征,再以言语行为等理论为指导,分析教师语言的语言形式和语用功能,然后提出其对外语教学的启示,帮助教师调节和规范自己的语言,使教学事半功倍,收到更好的效果。 [关键词] 教师语言;教学语言;言语行为理论;语用功能 [中图分类号] H319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8-9144(2008)01-0054-04 一、引言 所谓教师语言,是指教师职业的语言,是指教师在育人过程中所使用的语言的总称,包括教师所使用的口头语和书面语,课堂上语言和课堂下语言,以及在其他育人活动过程中使用的语言,可以说教师语言是指教师对学生实施素质教育整个过程中所使用的语言的总称。正如Nunan (1991)所说的那样,在外语和第二语言习得过程中,教师话语对课堂教学的组织及学生的语言习得两者都至为关键,这不仅因为教学内容要通过完美的教师话语才能得到有效传播和达到理想的教学效果,还因为教师语言本身起着 ,是学生语言输入的一个重要途径。[1]而且,教师语言的功能是多方面的。比如,除了Nunan所说的示范性功能外,教师还使用语言组织教学、实施教学、管理教学,从而激发师生互动,体现了教师语言的交际功能;作为教师语言一部分的教学语言,所负载的知识信息、文化信息以及其使用方式都对学生的思想观念、行为、品格形成具有巨大的影响,这里体现了教师语言的教育功能。[2]因此,本文侧重研究教师语言中的教学语言,借助语料库揭示其形式特征与规律,再以言语行为理论分析其语用功能,希望可以帮助教师规范自己的语言行为,更好地服务外语教学。 二、关于教学语言的类型 教师课堂上的教学语言是指教师在课堂上为组织和从事教学所使用的语言。可以粗略地分为两大类:一类是跟教学内容直接相关的英语教学话语;另一类是跟教学内容无关,但起着组织与引导教学作用的英语课堂用语。[3]本文根据教学语言所起的功能与作用,再具体分为:课堂组织用语、讲授用语以及反馈用语三种。课堂组织用语是教学语言中最基本的一类,因为无论课堂教学成功与否都必须有组织课堂活动的语言输入形式,如:问候、分小组、布置任务等,包括问候语和指令语。其中,指令语起教学作用、过渡作用、管理作用;讲授用语是教学语言的主干,是教学中应用最广的讲授法的语言表现形式,在教学实践中,讲授用语往往贯穿在课堂全局,包括讲解语和提问语;反馈用语是教师对学生活动参与进行评价和褒贬的反馈信息,从功能上分为肯定反馈与否定反馈两类。 三、关于言语行为理论 言语行为理论(S peech Act Theory)是指Austin(1962)和Searle(1979)关于言语活动假设的理论,是语用学研究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1962年,Austin发表了《如何以言行事》(How to Do Things with Words),著作中指出,人们说话本身是在实施某种行为,而这种行为是通过语言表达而得以完成,因此他把这种行为称为言语行为(S peech Act),而他的理论被学术界称为言语行为理论(S peech Act Theory)。[4]在Austin看来,人在说话时,或者说在实施一个言语行为时,往往同时包括或者要完成三个子言语行为,即言内行为、言外行为和言后行为。言内行为指的是说话行为本身,言外行为指的是通过说话这一动作所施行的一种行为,言后行为指的是说话带来的进一步后果。[5]其理论为增进人们的语言知识和深化语言研究起到积极的作用,在当时各领域引起极大的反响。1979年Searle继承和发展了Austin的理论,他强调三种言语行为之间的内在联系,指出“三种言语行为之间没有不可逾越的鸿沟;相反,它们相互依存,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换”,很好地解决了Austin关于言语行为假设中自我矛盾的地方。他大胆地提出了间接言语行为(Indirect S peech Act)的假设,认为每个话语事件(S peech Event)都代表一个言语行为,只不过有时候这个行为表现得较为直接(direct或explicit),而有时候表现得较为间接(indirect或im2 plicit)罢了。[6] 【收稿日期】2007-09-24 3该文系广东女子职业技术学院2005年青年教师研究课题“教师语言的言语理论分析及其对外语教学的启示”成果之一。【作者简介】陈蔼琦(1975—),女,广东女子职业技术学院教育系讲师,教育管理硕士。研究方向:英语教学。

行为主义的教学理论

1.行为主义的教学理论 张大均郭成 (一)行为主义教学理论的主要观点 由于行为主义学习理论把学习看成行为方式或频率的改变,因此,行为教学的目标是让学生对刺激作出正确的反应,并评估学习者的行为,以确定什么时候开始教学。在教学中,教师要安排环境中的刺激,要设立引起学习者反应的各种提示,把学习材料分解成能按顺序掌握的小步子,以利于学习者作出恰当的反应并对其进行强化,通过对反应的强化或塑造,使学习者频繁地作出反应,进而不断取得进步。因此,行为主义取向的教学理论主要表现为为行为结果而教学的教师中心取向。 以行为主义学习理论为基础的教师中心取向的教学理论认为,教学过程只涉及教学操纵和结果操作两个因素;结果操作由教学操纵直接决定,学习的结果(或行为的持久变化)是由强化的历程所控制的。教师以及相应的教学手段是影响教学的重要的外部刺激,它直接主导和控制着学生的学习行为,并且有效地预测学生的学习结果。为此,研究者对教师教学过程中的具体行为进行了大量的研究,比如探讨了教师的提问与反馈方式、讲解的清晰性、课堂管理行为、提问后的停顿时间长短等各种课堂教学行为对学生学习效果的影响。这种取向的教学理论强调从以下几方面来促进学生的学习行为的建立。(姚梅林、王泽荣、吕红梅:《从学习理论的变革看有效教学的发展趋势》,载《北京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3(5)。) 1.创设有助于传递信息、训练技能的教学环境 按照行为主义的学习观,要使学生积累大量的有组织的知识和技能,就必须提供相应的环境来支持教师或其他信息源向学生有效地传递信息,并且让学生有机会反复操练技能,直至熟练化。为达到这一目的,教师要做的工作就是选择供学生使用的学习材料,安排好练习的时间进程,并对学生的学习进程和学习结果提供反馈,对学习全程进行控制。由于正确的反应只有在无关刺激很少的情境中才更有可能出现,所以,教学情境应该是有所控制的、简化的情境,而不是真实的情境,因为后者很容易诱发错误,一旦产生错误,就要花费很多的时间来矫正错误,这势必要降低教学的有效性。除了控制、简化教学情境外,还可以利用各种技术手段或教学措施,提供与学生的已有经验水平相适应的个别化教学。 2.提供层级化的、循序渐进的教学内容

浅述言语行为理论

浅述言语行为理论 [摘要]20世纪初,西方出现了研究语言学的热潮,英国哲学家奥斯汀提出的言语行为理论是其中一项重大的突破。他认为说话本身就是一种行为,语言学研究的对象不应是词和句子,而应是通过词和句子所完成的行为。美国语言学家塞尔系统地修改了言语行为理论,除了认同言语行为是语言的最小单位,还发展了奥斯汀的观点,并提出了“间接言语行为理论”。 [关键词]言语行为理论奥斯汀塞尔间接言语行为 一、引言 言语行为理论是语用学的重要理论之一,从提出至今已经历了将近半个世纪的发展历程。奥斯汀(Austin)是言语行为理论的创始人,其学生塞尔(searl)继承和发展了这一学说并提出了间接言语行为理论。该理论体系的形成对于语用学的发展有着巨大促进作用。 二、奥斯汀的言语行为理论 奥斯汀把语言分为三个层次,即认为在说什么时我们可能以三种基本的方式在做些什么。能把这三层意义的做些什么分别称为“以言表意行为”(10cufionaryact)、“以言施事行为”(illocutionaryact)、和“以言取效行为”(perlocutionaryact)。 (一)以言表意行为。 奥斯汀把最为通常意义上的“说些什么”(saying something)的行为称作“以言表意行为”的实施。在谈到以言表意行为的几个地方说法基本一致,都主张以言表意行为的基本特征是有意义,即我们以言意指事态或者事实。这样,我们的言语就存在着与世界中的事实是否相符的问题,因此它是有真假的。奥斯汀对这一点进行了进一步的剖析。他认为,即使在这种最为通常的“说些什么”的意义上,我们也可以区分不同层次的“做些什么”。 (二)以言施事行为。 从字面上看,”以言施事行为”指在说话中所实施的行为,即在说话中实施了言外之事。这种行为,奥斯汀用如下公式做了解释“In saying x,I was doingY”。需要指出的是以言施事行为仍然是一种言语行为。以言施事行为是言语行为理论的核心。 (三)以言取效行为。 以言取效行为是指说话者在说了些什么之后通常还可能对听者、说者或其他

关于言语行为理论

关于言语行为理论 Heat1刘亚儒2010-03-23 09:18 一、关于言语行为理论 Saussure指出,人类的语言活动涉及语言的体系和语言的使用两个方面,而首先提出语言使用问题并进行认真研究的是英国哲学家J.L.Austin。他在How to Do Things with Words 一书中不仅首先探讨了语言使用问题,而且系统、具体地研究了其中的一个问题,那就是说话本身为何就是一种行动。 言语行为理论认为人们在以言行事。言语取效不仅是文字句法的语义问题,而且还涉及到语用问题。因此,言语行为理论已成为当今语用学的重要内容之一。其来源于以下假设:人类交际的基本单位不是句子或其他任何表达手段,而是完成一定的行为。比如:陈述、请求、命令、提问、道歉、祝贺等行为。言语行为的特点是说话人通过说一句话或者若干句话来执行一个或者若干个上面列举的行为,而且,这些行为的实现还可能给听者带来某些后果。Austin认为,说任何一句话时,人们同时要完成三种行为:言内行为、言外行为、言后行为(顾芸英,1986),也有学者把它们称作话语行为(或说话行为)即以言指事(the locutionary act)、语现行动(或施事行为)即以言行事(the illocutionary act)、语导行动(或取效行为)即以言成事(the perlocutionary act)。 言外行为是通过一定的话语形式,通过协定的步骤与协定的力而取得效果,所以言外行为是协定的(conventional)(王正元,1996)。而言后行为依赖于语境,不一定通过话语本身就能取得,因此是不确定的。由于“言内行为”属于语言体系的范围,“言后行为”本身又不是语言行动,而且听者的反应也不是一个语言过程,而是复杂的心理过程,所以语言学家过去不大讨论“言后行为”,而把注意力集中在“言外行为”上。只是最近,一些学者才将语言问题与认知心理相结合,写出了颇具价值的文章,从而拓宽了语言的研究领域。Austin把言外行为分为五类:即,判定语(verdictives)、裁定语(exercitives)、承诺语(commissives)、阐述语(expositives)和行为语(behabitives)。后来,Searle 批评了这一分类,把言外行为分为“新五类”:即,断言(assertives)、指令(directives)、

第四章 行为主义发展理论

第四章行为主义发展理论 导语 行为主义心理学是心理学领域中的一个具有重大影响的派别,虽然现在它已不再占据主导地位,但仍有广泛影响,在一定的范围里,它仍然具有使用价值。尤其在学前教育、特殊教育和行为矫治的领域中,仍被广泛使用。 第一节理论背景 行为主义产生于20世纪初期的美国,在心理学界风行了至少50年。当时,随着社会生产力的提高社会化生产对人的行为的要求也越来越高。科学管理、行为控制以及通过行为技术的社会控制,作为一种革新的思想受到人们的高度重视。这就构成了行为主义产生的社会背景。 行为主义作为一个心理学的理论体系,最根本的是对传统心理学——构造主义和机能注意的反叛。因此,有必要先了解心理学的发展情况。 1879年德国心理学家冯特在莱比锡大学建立了世界上第一个心理学实验室,采用自然科学的实验方法,对人的心理进行研究。从此,心理学从哲学中分化出来,成为一门独立的新科学。 1898年,铁钦纳发表《构造心理学的公设》一文,正式提出构造心理学的名称。认为人的心理活动与能细分基本元素的化学复合物类似,心理学的主要工作是把意识经验分析成若干基本元素,然后研究整合了的要素。 机能心理学强调意识的作用和功能,而不像构造心理学那样强调意识的结构。在研究方法上提倡主观观察,认为成人内省是必需的。 第二节华生的经典行为主义 一、行为主义的界定 传统的心理学把学科的注意力放在研究意识上,所使用的方法又是主观性极强的内省,其研究内容、结果和方法都缺乏可观性,根本无法使心理学跻身自然科学的行列,与物理学、化学、生理学平起平坐。要想改变这种状况,唯有改造心理学,改变心理学的研究对象和研究方法,使它的研究对象变为可观察、可测量、可验证,研究方法变得可控制、可纪录、可重复。于是,华生揭竿而起,宣称心理学应把人的行为当作研究的对象,把意识赶出心理的研究领域,从而在心理学中发动了一场革命。 行为主义的创始人华生宣称,心理学应把人的行为当作研究的对象,那么什么是华生所谓的行为呢?华生认为,行为就是有机体用来适应环境的反应系统。它的构成单位是反射,而反射就是刺激(stimulus)与反应(response)的联结(S-R)。那么,什么是刺激和反射呢?华生认为,刺激指的是外部环境和身体内部组织所起的任何变化。反应就是随着某种刺激而引起的肌肉和腺体的变化。根据这样的定义,华生把心理学简化为研

教育心理学中四种行为主义理论汇总

教育心理学中四种行为主义理论汇总 行为主义理论是教育心理学中比较难理解的一部分。本文将做一定总结,帮助大家更好理解。行为主义理论的核心观点认为,学习过程是有机体在一定条件下形成刺激与反应的联系从而获得新经验的过程。 一.桑代克的尝试错误说 1.提出者:桑代克 2.具体学习理论:尝试错误说认为学习的过程是刺激与反应之间建立联结的过程,联结是通过盲目尝试——逐步减少错误——再尝试而形成的,因此他把自己的观点称为试误说。 3.理论要点:准备率、练习率、效果律 (1)准备律。在进入某种学习活动之前,如果学习者做好了与相应的学习活动相关的预备性反应(包括生理和心理的),学习者就能比较自如地掌握学习的内容。 (2)练习律。对于学习者已形成的某种联结,在实践中正确地重复这种反应会有效地增强这种联结。 (3)效果律。学习者在学习过程中所得到的各种正或负的反馈意见会加强或减弱学习者在头脑中已经形成的某种联结。效果律是最重要的学习定律。 4.实验:猫开笼取食实验 二.巴甫洛夫的经典性条件作用理论 1.提出者:巴甫洛夫 2.具体学习理论:经典性条件作用理论 3.理论要点: (1)条件反射 反射是神经系统活动的基本方式,是有机体通过神经系统对体内外刺激产生有规律的应答活动。反射一般分为两大类:无条件反射和条件反射。无条件反射:是人和动物先天遗传的,不学而能的反射,也称为本能。条件反射:是人和动物后天获得的经过学习才会的反射。条件反射又分为了第一信号系统和第二信号系统。第一信号系统:凡是能够引起条件反应的物理性的条件刺激叫做第一信号系统。第二信号系统:凡是能够引起条件反应的以语言为中介的条件刺激叫做第二信号系统。 (2)经典性条件反射的基本规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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