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援助案件卷宗装订规范

法律援助案件卷宗装订规范
法律援助案件卷宗装订规范

金川区法律援助中心、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法律援助工作站法律援助案件卷宗装订规范

为明确全区法律援助机构法律援助卷宗内容、装订顺序及装订要求,根据《法律援助条例》及相关规定,制定本规范。

一、卷宗装订坚持一案一卷原则,即每件法律援助案件装订一个卷宗。

二、卷宗由封面、卷内文书材料、封底组成。其中:

1.封面、封底应采用显示法律援助的卷皮;

2.卷内文书材料以白色A4打印纸或白底黑格A4纸作为标准用纸;不能或不宜采用A4纸张时,可以采用相当规格的纸张;

3.书证、照片等不符合A4纸张规格的文书材料,可以用A4纸张粘贴后入卷。

三、卷内文字材料除铅印、复印的以外,使用碳素墨水书写或者打印,做到字体工整、清晰。

四、封面项目填写完整、准确,美观整洁。

五、卷内文书材料齐全,装订顺序正确。其中:

1.卷宗目录中,一份材料编为一个序号,标题、页码填写完整、准确,页码应当填写起始页码至终结页码。

2.卷内文书材料按卷宗目录次序排列,并逐页编排页码,写在文书材料每页的右上角;若文书材料背面有内容,页码写在背面的左上角。卷内文书材料有页码重复或者缺页的,应当加以注明。

1六、卷宗一律在左侧用线绳装订,做到三孔一线。装订时,应剔除卷内金属物,案卷材料以右页边和下页边为准,叠放整齐。

法律援助民事诉讼代理案卷内容及装订顺序:

1.卷宗目录;

2.法律援助申请书(或者申请表);

3.申请人(包括其代理人)身份证明;

4.法律援助申请委托书;

5.申请人经济状况困难证明;

6.法律援助审批表;

7.给予法律援助决定书;

8.法律援助申请材料接收凭证;

9.指派通知书;

10.送达回执;

11.律师事务所委托代理风险告知书;

12.授权委托书或者委托代理合同;

13.民事起诉状、答辩状或者上诉状、二审答辩状、一审判决书;

14.证据材料;

15.如果进行过调查,则调查笔录;

16.出庭通知书,或者出庭通知电话记录;

17.庭审笔录;

18.代理词;

219.判决书或者调解书、裁定书;

20.法律援助案件承办情况通报/报告记录;

21.案件服务质量监督卡;

22.结案报告表;(重特大疑难、彩票公益金或一类案件需1000-2000字书面报告)

法律援助非诉讼调解案卷内容及装订顺序

1.卷宗目录;

2.法律援助申请书(或者申请表);

3.申请人(包括其代理人)身份证明;

4.申请人经济状况困难证明;

5.法律援助审批表;

6.给予法律援助决定书;

7.法律援助申请材料接收凭证;

8.指派通知书;

9.送达回执;

10.律师事务所委托代理风险告知书;

11.授权委托书或者委托代理合同;

12.案情简介;

13.证据材料(如果进行过调查,则调查笔录);

14.调查笔录;

15.和解、调解协议或案件办理结果材料;法律援助案件承办情况通报/报告记录;

316.案件服务质量监督卡;

17.结案报告表;(重特大疑难、彩票公益金或一类案件需1000-2000字书面报告)

法律援助刑事案卷内容及装订顺序:

1.卷宗目录;

2.法律援助申请书(或者申请表);

3.申请人(包括其代理人)身份证明;

4.申请人经济状况困难证明;

5.法律援助审批表;

6.给予法律援助决定书

7.法律援助申请材料接收凭证

8.指派通知书

9.送达回执

10.律师事务所委托代理风险告知书

11.委托书或指定书;

12.阅卷笔录;

13.会见被告人、委托人、证人笔录;14.调查材料;

15.承办人提出的辩护或代理意见;16.集体讨论记录;

17.起诉书、上诉书;

18.出庭通知书;

419.辩护词或代理词;

20.裁定书、判决书;

21.上诉书、抗诉书;

22.法律援助案件承办情况通报/报告记录

23.案件服务质量监督卡

24.结案报告表;(重特大疑难、彩票公益金或一类案件需1000-2000字书面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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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宗装订顺序

卷宗装订顺序 现将本院《刑事案件卷宗装订顺序》、《民商事、行政案件卷宗装订顺序》、《执行案件卷宗装 订顺序》印发给你们,望各庭、队、室、科认真遵照执行。 2007年1月4日 一、正卷 1、卷宗目录 2、审判流程信息表(属于哪个审判环节填写的,必须认真填写齐全) 3、立案登记表、立案通知书 4、起诉书、刑事附带民事诉状 5、证据目录; 6、送达起诉书副本通知书、换押票 7、送达回证 8、辩护人、监护人、代理人函件 9、立案庭案件移交单 10、审限监督卡 11、出庭通知书、公告、传票 12、提押票 13、鉴定结论、各种证据材料 14、调查笔录 15、法庭审理笔录(调解笔录) 16、公诉词、辩护词、代理词 17、原、被告提交的书面陈述

18、撤诉申请 19、裁判文书、调解书副本 20、宣判笔录 21、送达回证 22、取保候审决定书 23、逮捕决定书 24、抗诉书、上诉状 25、上诉移送函 26、二审法院退卷函 27、二审法院裁判文书或者调解书 28、执行通知书回执 29、赃物、证物移送清单及处理手续 30、司法建议书 31、备考表 32、证物袋 二、副卷 1、卷宗目录 2、阅卷笔录 3、合议庭笔录 4、案件审理报告 5、审委会笔录 6、裁判文书原件及正本 注:

1、诉讼材料的排列顺序,应按照诉讼程序的进程和时间的自然流程顺序,兼顾文件之间的有机联系进行排序,如果有些材料没有被列入上述排序中,则应根据该材料的性质决定它在卷宗中的相应位置。 2、卷宗内材料应全部为A4稿纸,不符合规定的应粘贴,裁剪或者折叠。 3、卷宗内的证据材料的书写必须是碳素墨水或黑蓝墨水,是圆珠笔书写的单另复印一份,一并随入卷内。 4、卷宗封面应填写正确、工整,不得有任何改动,案由应与裁判文书确定的案由一致, 审判人员应与裁判文书所列审判人员一致,处理结果一栏的填写要明确、具体。 5、装订线要加封条,并加盖骑缝章。 6、证物袋内附该案的两份裁判文书或调解书。 民商事、行政案件卷宗装订顺序 一、正卷 1、卷宗目录 2、审判流程信息表(属于哪个审判环节填写的,必须认真填写齐全) 3、立案登记表 4、起诉书及相关证据材料(包括法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等) 5、受理案件通知书 6、诉讼费减、缓、免申请及审批手续 7、诉讼费收费票据 8、送达回证 9、立案庭案件移交单 10、审限监督卡

律师案卷装订顺序

律师案卷装订顺序 案卷装订 一、封皮 封皮一般分类设置:诉讼、非诉讼、仲裁、法律顾问。 1.诉讼:诉讼类型(民事、刑事);年度;所内卷号;案由;案号;承办律师;收案日期;结案日期;审级;审理结果;归档日期;档案号数;统计类别;保存年限;卷内共计页数;档案类号等等 2.非诉讼: 3.法律顾问:顾问类型;卷宗编号;年度;业务编号;聘请单位名称;受聘律师;法人代表;联系人;合同期限;单位性质;基本情况(单位人数、下设法人单位、固定资产、流动资产);归档日期;统计类别;保存年限;卷内统计页数等; 4.仲裁:年度;卷号;事由;当事人;承办律师;接受日期;办结日期;办结方式;统计类别;卷宗页数等 二、案卷目录: 1.基本内容填录:案件名称;业务类型;归档时间;客户、案件编号;委托方;主办律师;承办律师;页数;基本说明等 2.序号:不须多言,自然数依次排列; 3.内容:是主要目录部分,按照卷宗整理后的顺序依次将主要内容提炼后填写; 4.页码:卷宗整理后编辑的页码; 5.备注:对文件内容的备注说明; 三、下面详细讲解案卷整理中需要注意的问题 1.文件的内容提炼: 一般以文件标题为目录内容,便于查找。对于标题内容过于简单不容易识别的,可适当提取重点提示性内容。

2.标记页码: 正规标记法应使用打码器依次标记,没有条件的手写也无所谓,所内档案以实用为要。应注意的是,律所内的卷宗文件以复印件为多,但也有部分正本文件,复印件多为单页面,正本文件尤其是判决书类型文件多为双页面,因此标记页码时注意双面页码勿遗漏。 3.案卷整理顺序(诉讼案件) 一般以案件发展的顺序为顺序,以程序性文件居前、证据性文件居后。总之,以便于案件线索梳理、案情发展了解为原则。 1)封皮; 2)目录; 3)法律服务合同(或称委托代理协议); 4)授权委托书; 5)法院传票等法院通知类文书; 6)律师、委托人的证明文件、手续等; 7)起诉书; 8)开庭的准备文件,如答辩状、辩护词、代理意见等以及律师的开庭准备等手稿; 9)证据材料;如为二审案件,则前述均为二审文件,此后为一审的文件; 10)民事判决书; 11)办案小结; 4.其他 1)重复的文件去掉,如有原件正本,则留存正本; 2)现司法中涉及的文件都以A4要求为主,因此卷宗一般文件均为A4,但也有少部分不规则大小文件,如律师手稿、快递单、单据等,对于此类文件应将其粘贴在A4白纸上,在白纸相应位置打印页码后装订; 3)文件原装订用的书订等都去掉,方便案卷整体装订,避免损坏装订机器并保证卷宗的美观性。

行政案件装订顺序

行政(治安)案件卷宗装订顺序 适用一般程序办理的公安行政、治安案件,卷内应当保存下列文书材料:受理案件材料;处(罚)理决定文书材料;强制(调查)措施文书材料;调查取证材料;告知材料;听证文书材料;送达执行文书材料;其他结案文书材料;需要保存的与案件有关的其他材料。具体应当按下列顺序装订: 一、卷宗封面 二、卷内文件目录三、卷内材料 (一)受理案件文书 1、受案登记表 2、移送案件通知书(回执) (二)处罚(理)决定文书 3、呈请行政处罚报告书 4、呈请收缴/追缴报告书 5、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 6、收缴/追缴决定书 7、呈请强制戒毒/延长强制戒毒报告书 8、强制戒毒/延长强制戒毒决定书 9、呈请限期戒毒报告书 10、限期戒毒通知书 11、呈请不予处罚报告书 12、不予处罚决定书 13、治安案件调解书 14、呈请终止案件调查报告书 15、终止案件调查决定书 16、呈请取缔报告书 17、取缔通知书 18、责令限期___________通知书 19、责令停止___________通知书 (三)强制(调查)措施文书材料

20、传唤证 21、呈请继续盘问/延长继续盘问时限报告书 22、继续盘问通知书 23、暂存物品清单 24、呈请检查报告书 25、检查证 26、检查笔录 27、扣押物品清单 28、抽样取证证据清单 29、呈请先行登记保存证据报告书 30、登记物品清单 (四)当事人笔录材料 31、当场盘问检查/继续盘问笔录 32、询问嫌疑人笔录、嫌疑人陈述、申辩材料 33、询问被害人、证人笔录 (五)鉴定、检测文书 34、法医鉴定书、委托书 35、精神病医学鉴定书 36、价格鉴定结论书或财物损失价格证明 37、管制器具鉴定书 38、淫秽物品鉴定书 39、枪弹鉴定书 40、毒品检验报告书(物证鉴定书) 41、酒精度检测结论书 42、其他需检验、鉴定物品的鉴定文书 43、重新鉴定申请书 44、呈请重新鉴定报告书 45、重新鉴定结论 (六)其他证据材料 46、现场勘验笔录、

(完整版)民事诉讼流程图

民事诉讼流程图 一审 起诉 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递交诉状 立案审查 符合立案条件,通知当事人7日内交诉讼费,交费后予以立案 不符合立案条件 裁定不予受理 裁定驳回起诉 不服 10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受理后 法院5日内将起诉状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15日内进行答辩通知当事人进行证据交换 可根据当事人申请,做出财产保全裁定,并立即开始执行 排期开庭 提前3日通知当事人开庭时间、地点、承办人 公开审理的案件提前3日进行公告 开庭审理

宣布开庭,核对当事人身份,宣布合议庭成员,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询问是否申请回避 法庭调查:当事人陈述案件事实 举证质证: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双方当事人就证据材料发表意见 法庭辩论:各方当事人就有争议的事实和法律问题,进行辩驳和论证 法庭调解:在法庭主持下,双方当事人协议解决纠纷 达成调解协议 制作调解书,双方当事人签收后生效 当事人履行调解书内容或申请执行 向法院告诉庭提出再审申请 未达成调解协议 合议庭合议作出裁决(宣判) 同意判决 当事人自动履行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或向我院告诉庭提出执行申请 不同意裁判 裁定: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判决: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上诉 向法院承办人递交上诉状,并按规定交纳上诉费,5日内法院向对方当事人

送达上诉状副本,对方15日内进行答辩 二审审理 维持原判 改判 发挥重审 宣判后 当事人自动履行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或向我院告诉庭提出执行申请 如不服,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再审申请 二审 立案 当事人不服一审法院判决或裁定,在法定期限内向一审法院或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二审法院审查一审法院移送的上诉材料及卷宗,符合条件,予以立案 证据交换 上诉的裁定:又告诉庭审查后直接进行裁决 上诉的判决 开庭(案件事实基本清楚,可以不开庭审理,但必须与双方当事人进行谈话)

卷宗规范

昆明市呈贡区法律援助中心 案件卷宗装订规范 为明确全区法律援助卷宗内容、装订顺序及装订要求,根据《云南省法律援助案件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制定本规范。 一、法律援助案件材料,根据刑事案件、民事案件、行政案件等不同类别,一般按年度编号,采用一案一卷原则,一卷一号的原则立卷。 二、卷宗由封面、卷内文书材料、封底组成。其中: 1.封面、封底应采用区法律援助中心统一订制的卷皮; 2.卷内文书材料以白色A4打印纸或白底黑格A4纸作为标准用纸;不能或不宜采用A4纸张时,可以采用相当规格的纸张;书证、照片等不符合A4纸张规格的文书材料,可以用A4纸张粘贴后入卷。 3.对已提交法院、仲裁机构或有关部门的证据材料,承办人员应当将其副本和复印件入卷归档。对不能附件归档的实物证据,承办人员可将其照片及证物的名称、数量、规格、特征、保管处所、质量检查证明等记载入卷归档,分别保管。 三、卷内文字材料除铅印、复印的以外,使用耐久书写材料(碳素墨、兰黑墨水)书写或者打印,做到字体工整、清晰。 四、封面项目填写完整、准确,美观整洁。 五、卷内文书材料齐全,内容填写完整,装订顺序正确。其中: 1.卷宗目录中,一份材料编为一个序号,标题、页码填写完整、准确,页码应当填写起始页码至终结页码,相同的材料只装一份,不重复装。 2.卷内文书材料按卷宗目录次序排列,并逐页编排页码,写在文书材料每页的右上角;若文书材料背面有内容,页码写在背面的左上角。

卷内文书材料有页码重复或者缺页的,应当加以注明。 六、卷宗一律在左侧用线绳装订,做到三孔一线。装订时,应剔除卷内金属物,案卷材料以右页边和下页边为准,叠放整齐。 七、本规范自2015年1月份起实施,由昆明市呈贡区法律援助中心负责解释。 附件:1.《民事法律援助案件卷宗目录》(当事人申请) 2.《刑事法律援助案件卷宗目录》(当事人申请) 3.《刑事法律援助案件卷宗目录》(检察院、公安 通知卷) 4.《刑事法律援助案件卷宗目录》(法院通知卷) 5.《刑事法律援助案件卷宗目录》(当事人申请)

玉环县法律援助案件卷宗管理办法

玉环县法律援助案件卷宗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促进法律援助工作的规范化建设,进一步提高法律援助办案质量,根据《浙江省法律援助条例》、《浙江省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程序规则》及律师、公证业务档案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法律援助案件卷宗是指律师、法律工作者、公证员、法律援助中心注册律师、法律援助志愿者等人员承办法律援助案件时所形成的卷宗材料。 第三条县法律援助中心指派的法律援助案件的卷宗内容应按下列要求整理: 1、刑事、民事、行政诉讼、仲裁等案件卷宗规范参照司 法部《律师业务档案立卷归档办法》执行,具体内容及顺序详见附件1、2。 2、公证案件卷宗内容规范参照省公证协会《关于统一使用公证业务表格的通知》执行,具体内容及顺序详见附件2。 第四条法律援助案件卷宗材料由案件承办人员负责整理,于案件办结后十五日内提交县法律援助中心审查。 第五条县法律援助中心应当自收到结案材料之日起十五日内完成审查,对不符合要求的,应当要求承办人员改正。 第六条律师、法律工作者、公证员办结的各类法律援

助案件的卷宗,经审查合格后由承办人员所在的法律服务机构负责归档保管;其他承办人员办结的案件卷宗,由县法律援助中心负责保管。 第七条卷宗符合要求且无当事人投诉的,县法律援助中心全额发放办案补助;若卷宗内容有明显不足或有当事人投诉的,视情况相应扣减补助。 第八条县法律援助中心应根据案件类别,在审查案卷的基础上,按下列要求另行整理材料,一案一档立卷保管: 1、刑事法律援助案件:人民法院指定辩护通知书、法律援助指派通知书、致法院公函、起诉书、判决书、结案报告等。 2、民事、行政诉讼、仲裁、公证法律援助案件:法律援助申请书、当事人身份证明、经济困难状况证明、法律援助审批表、法律援助指派通知书、判决书、调解书、仲裁书、公证书、结案报告等。 第九条非县法律援助中心指派而自愿为经济困难公民提供法律援助承办案件的,承办人员须及时将当事人身份证明、承办结果等报县法律援助中心备案。 第十条本《办法》自2006年6月1日起施行。 附:1、《刑事、民事、行政类法律援助案件卷宗规范》 2、《公证、仲裁类法律援助案件卷宗规范》

各类案件卷宗装订顺序

各类案件卷宗装订顺序 刑事案件卷宗装订顺序 一、正卷 1、卷宗目录 2、审判流程信息表(属于哪个审判环节填写的,必须认真填写齐全) 3、立案登记表、立案通知书 4、起诉书、刑事附带民事诉状 5、证据目录; 6、送达起诉书副本通知书、换押票 7、送达回证 8、辩护人、监护人、代理人函件 9、立案庭案件移交单 10、审限监督卡 11、出庭通知书、公告、传票 12、提押票 13、鉴定结论、各种证据材料 14、调查笔录 15、法庭审理笔录(调解笔录) 16、公诉词、辩护词、代理词 17、原、被告提交的书面陈述 18、撤诉申请

6、裁判文书原件及正本 19、 裁判文书、调解书副本 20、 宣判笔录 21、 送达回证 22、 取保候审决定书 23、 逮捕决定书 24、 抗诉书、上诉状 25、 上诉移送函 26、 二审法院退卷函 27、 二审法院裁判文书或者调解书 28、 执行通知书回执 29、 赃物、证物移送清单及处理手 续 30、 司法建议书 31、 备考表 32、 证物袋 二、 副卷 1、卷宗目录 2、阅卷笔录 3、合议庭笔录 4、案件审理报告 5、审委会笔录 注:

1、诉讼材料的排列顺序,应按照诉讼程序的进程和时间的自然流程顺序,兼顾文件之间的有机联系进行排序,如果有些材料没有被列入上述排序中,则应根据该材料的性质决定它在卷宗中的相应位置。 2、卷宗内材料应全部为A4 稿纸,不符合规定的应粘贴,裁剪或者折叠。 3、卷宗内的证据材料的书写必须是碳素墨水或黑蓝墨水,是圆珠笔书写的单另复印一份,一并随入卷内。 4、卷宗封面应填写正确、工整,不得有任何改动,案由应与裁判文书确定的案由 一致,审判人员应与裁判文书所列审判人员一致,处理结果一栏的填写要明确、具体。 5、装订线要加封条,并加盖骑缝章。 6 、证物袋内附该案的两份裁判文书或调解书。 民商事、行政案件卷宗装订顺序 一、正卷 1、卷宗目录 2、审判流程信息表(属于哪个审判环节填写的,必须认真填写齐全) 3、立案登记表 4、起诉书及相关证据材料(包括法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等) 5、受理案件通知书 8、送达回证 6、诉讼费减、缓、免申请及审批手续

律师所 案件卷宗正卷装订顺序

刑事一审案件卷宗正卷装订顺序 1、卷宗封面; 2、卷内目录; 3、审判流程信息管理表(卡片); 4、起诉状(自诉状)正本及附件; 5、起诉书送达回证; 6、聘请、指定、委托辩护人材料; 7、自行逮捕决定、逮捕证及对家属通知书; 8、扣押物品清单; 9、查封令、查封物品清单; 10、取保候审、保外就医决定书及保证书; 11、要求补送材料函及补送材料; 12、撤诉书; 13、调查笔录或调查取证材料; 14、鉴定结论; 15、审问笔录; 16、被告人坦白交代、揭发问题登记表及查证材料; 17、延长审限的决定、报告及批复; 18、庭审前工作笔录单及开庭前通知、传票、提押票、换押票; 19、开庭公告底稿; 20、开庭审判笔录(公诉词、辩护词、证人证词、被告人陈述词); 21、判决书、裁定书正本(刑事附带民事部分的调解书、协议书、裁定书正本); 22、宣判笔录(委托宣判函及宣判笔录); 23、判决书、裁定书送达回证;

24、提押票; 25、司法建议书; 26、抗诉书; 27、上诉案件移送书存根; 28、上级人民法院退卷函; 29、上级人民法院判决书、裁定书; 30、执行通知书存根和回执(释放证回执); 31、赃物、证物移送清单及处理手续材料; 32、备考表; 33、证物袋; 34、卷底。 民事一审普通程序案件正卷材料装订顺序 1、卷宗封面; 2、卷内目录; 3、审判流程信息管理表(卡片); 4、审理运行时间表; 5、起诉书或口头起诉笔录; 6、立案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举证通知书)及送达回证; 7、缴纳诉讼费用或减、缓、免手续; 8、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送达回证; 9、答辩状及附件; 10、原、被告诉讼代理人、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鉴定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11、诉讼保全申请; 12、保全裁定及送达回证;

民事案件卷宗

民事案件卷宗 ×××省×××人民法院 民事卷宗 正卷 年度民初字第 201101 号 案由 当孟良有 事 人严新 审判长员员书记员 收案结案年月日年月日日期日期 原审有关法院案号 二再一审审审结果结结 果果归档保管年月日日期日期 卷宗目录 序号文书名称页次 1 民事起诉书 2 民事答辩状 3 当事人举证材料及法院调查取证材料 4 民事判决书 5 法庭审理笔录 6 民事起诉状 原告:孟良有,男 被告: 严新,女 诉讼请求: 被告严新

(一) 要求判决准予其与被告离婚,婚生女由我抚养。 (二)由被告赔偿毁坏财物之损失7540元。 事实和理由:被告严新,女 向R 市公安局报案。同年5月14日,R 市公安局刑警中队传唤严新进行询问调查,严对毁坏家中财物的事实全部予以否认。该局委托R市物价事物所对被损坏的家庭财物进行坚定评估。经鉴定,被毁坏的物品总价值 7540元,其中严陪嫁物价值1524元。2003年1月30日,孟向R 市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判决准予其与被告离婚,婚生女由我抚养,并有被告赔偿毁坏财物之损失7540元 被告严新答辩称:原告提出离婚,我完全同意。我一气之下毁损家中一部分衣物是事实,其他是以前双方吵架时碰坏的。损坏的财物都是结婚时双方家长赠送的,是共同财产,没有侵犯原告的利益,不存在赔偿责任。离婚后女儿可以随原告生活,但必须保证我随时看望女儿的权利。 此致 Xxxx人民法院 附:1.起诉状副本四份 2.证据7份 具状人:孟良有 年月日 民事答辩状 答辩人严新,男,年出生,族,,住********。 答辩人因原告孟良有离婚赔偿纠纷一案,现根据事实和法律答辩如下: 一、原告提出离婚,我完全同意。要求判决准予其与被告离婚,婚生女由我抚养。

行政案卷的装订顺序:

行政案卷的装订顺序: (一)主卷 1、受案登记表 2、传唤证。 3、检查证。 4、证据材料 (1)违法嫌疑人的陈述和申辩。 (2)受害人的陈述、证人证言。 (3)鉴定、检测结论。 (4)现场勘验、检查笔录。 (5)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6)书证、物证。 (7)抽样取证证据清单。 (8)先行登记保存证据清单。 (9)扣押物品、文件清单。 5、调解文书(调解笔录、调解协议) 6、听证材料 (1)公安行政处罚告知笔录。 (2)不予受理听证通知书。 (3)举行听证通知书。 (4)听证笔录。 (5)听证报告书。 7、裁决文书 (1)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没收违法所得、非法财物单。(2)当场处罚决定书。 (3)收缴物品决定书,收缴物品清单。 (4)收容教育/延长教育决定书。 (5)强制戒毒/延长强制戒毒决定书。 (6)限期戒毒通知书。 (7)责令限期—通知书。 (8)责令停止—通知书。 (9)提前解除收容教育决定书。 (10)不予处理决定书。 (11)终止案件调查决定书。 (12)移送案件通知书。 8、办理案件中形成的其他文书 (1)户籍证明、前科材料。 (2)电话查询记录。 (3)送达回执。 (4)—执行通知书(回执)。 (5)交纳罚款等交款凭证。 (6)扣押物品、文件发还凭证。 (7)暂缓执行行政拘留通知书。 (8)收取保证金通知书。

(9)担保人保证书。 (10)退还、没收保证金决定书。 (11)退还保证金通知书(回执)。 (12)解除收容教育、强制戒毒证明书。 (13)申请回避相关文书材料(待定)。 (14)备考表。 (二)副卷 (注:上边没有列到的内容都列入副卷,排列不便分开

2017年德州市法律援助案件卷宗整理细则 (1)

法律援助案件卷宗整理细则 一、民事诉讼法律援助案件 ( 1 ) 卷内目录。(卷内目录范围及顺序详情见附表一;卷内目录样式见附表二) ( 2 ) 法律援助申请表内容请认真填写并打印。 注意:号码应和指派号码一致。如: ( 3 ) 收取法律援助案件申请材料清单内容请认真填写并打印,样本如下图: ( 4 ) 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及申请代理人有代理权的证明;

( 5 ) 申请人经济状况证明或申请人经济状况证明表; ( 6 )法律援助申请审批表内容请认真填写并打印; ( 7 ) 给于法律援助决定书;(由援助中心出手续) ( 8 ) 法律援助机构指派通知书;(由援助中心出手续) ( 9 ) 法律援助公函;((由援助中心出手续) ( 1 0) 委托代理协议;(由律师和受援人签订) ( 1 1) 授权委托书;(由律师和受援人签订) ( 12 ) 证据目录及证据材料;(调查取证并在合理时间内提交) ( 1 3) 权利义务及风险告知书;(1、告知受援人权利义务;2、告知受援人可以申请司法救助;3、告知可能存在的诉讼风险。具体内容请在会见笔录中体现。) ( 14 ) 承办人承诺书; ( 15 ) 谈话笔录;(1、笔录制作:载明询问时间、地点、询问人、被询问人、案由、案件阶段和记录人等基本情况;被询问人签名或按指印、日期。2、笔录内容:确认法律援助事实、向受援人表明律师身份;询问了解基本案情,与当事人充分沟通) ( 16 ) 阅卷材料(附阅卷笔录:卷宗材料摘录或复制案情重要信息,

有重大、疑难案情集体讨论); ( 17 ) 民事起诉状(上诉状、答辩书、再审申请书、申诉书); ( 1 8) 诉讼保全申请书、证据保全申请书、先予执行申请书和法院裁定书; ( 19 ) 开庭通知书; ( 20 ) 代理词(1、内容完整,语句通畅且符合格式要求;2、观点明确,依据详实,论证充分,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合理的代理意见); (21)庭审笔录(1、按时出庭,全程参与庭审,思路清晰、反应灵 敏、态度不卑不亢;2、载明时间、地点、日期及主要内容); (22)民事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 (23)结案报告表(填表时间应是判决书下达30日内,其他内容请 认真填写并打印,第二页应加盖单位公章); (24)案件质量全程跟踪表(由律师打印内容); (25)回访记录表(由援助中心人员回访并填写); (26)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反馈卡。 二、行政、仲裁法律援助案件 行政、仲裁法律援助案件参照民事诉讼法律援助案件。 三、刑事法律援助案件 ( 1 ) 卷内目录。(卷内目录范围及顺序详情见附件1;卷内目录样式见附件2) (2)通知辩护公函(公安机关通知辩护公函/人民检察院通知辩护公函/人民法院通知辩护公函);

【民事案件卷宗装订顺序】公安机关刑事案件卷宗材料装订顺序

【民事案件卷宗装订顺序】公安机关刑事案件卷宗材 料装订顺序 公安机关刑事案件卷宗材料装订顺序 公安机关刑事案件卷宗材料装订顺序 一、刑事侦查卷正卷 (一)诉讼文书及技术性鉴定材料部分 1.卷宗封面 2.卷内目录 3.立案、管辖文书 (1)《接受刑事案件登记表》、《接受刑事案件笔录》 (2)《立案决定书》 (3)《不予立案通知书》、《不服不立案决定复议申请书》、《复 议决定书》(经复议决定立案的此3种文书入卷) (4)检察院《立案通知书》 (5)《指定管辖决定书》 (6)《移送案件通知书》 4.回避、律师参与诉讼文书 (1)《回避申请书》、《回避/驳回申请回避决定书》、《不 服驳回申请回避决定复议申请书》、《复议决定书》 (2)《安排律师会见非涉密案件在押犯罪嫌疑人通知书》

(3)《涉密案件聘请律师决定书》 (4)《准予会见涉密案件在押犯罪嫌疑人决定书》 5.强制措施文书 (1)《拘传证》 (2)《拘留证》、《拘留通知书》 (3)《延长拘留期限通知书》 (4)《释放通知书》、《释放证明书》(对被拘留的犯罪嫌疑人)(5)《提请批准逮捕书》 (6)检察院《批准逮捕决定书》 (7)检察院《不批准逮捕决定书》、《要求复议意见书》、检察院《复议决定书》、《提请复核意见书》、检察院《复核决定书》(8)《逮捕证》、《逮捕通知书》 (9)《提请批准延长侦查羁押期限意见书》、检察院《批准延长侦查羁押期限决定书》、检察院《不批准延长侦查羁押期限决 定书》 (10)《延长侦查羁押期限通知书》 (11)《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通知书》 (12)《释放通知书》《释放证明书》(对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13)《取保候审申请书》、《不予取保候审通知书》 (14)《取保候审决定书》、《变更强制措施通知书》 (15)《取保候审保证书》 (16)《收取保证金通知书》

刑事案件装订顺序

刑事案卷装订顺序 一、立卷标准 (一)刑事卷宗的分类 1、正卷第一部分,诉讼文书卷(包括诉讼文书、技术性鉴定材料)。单一犯罪嫌疑人的案件,诉讼文书和技术鉴定材料合并一卷;共同犯罪案件,如诉讼文书材料超过200页的,可以将综合性材料与属于犯罪嫌疑人个人责任材料分别立卷,技术性鉴定材料单独立卷。 2、正卷第二部分,证据材料卷。一案涉及多罪的,如超过200页,可以按涉及的罪名分别立卷。 3、副卷,侦查工作卷。 (二)卷宗分册编号的排列序为:诉讼文书卷、证据材料卷、侦察工作卷。每册以不超过200页为宜。 (三)凡撤销案件或未能移送审查起诉,需要归档的案件,应制作案情说明表、制卡人登记表存入诉讼文书卷排列在卷内目录之后,制作卷内备考表存入诉讼文书卷排列在卷宗封底之前。正卷第一部分与第二部分可以合为一卷(正卷),如超过200页较多的,仍可分别立卷。 (四)卷宗装订要做到整齐规范,符合立卷归档要求。卷宗应下齐和右齐。一律装订在左侧用线绳装订,做到三孔一线,每孔间距10厘米,孔边距左延1.5厘米。每册都要从“1”开始编页码,页码写在右上角,如文书材料的背面有字,页码写在

左上角。大小不一、残损破缺的材料,要进行裱糊或作裁剪、折叠处理。 二、装订顺序 (一)诉讼文书卷:装订顺序 1、卷宗封面 2、主办警官签署意见表(不编页号) 3、卷内目录 4、接受刑事案件登记表 5、立案决定书 6、传唤通知书,拘传证,询问通知书 7、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法定代理人到场通知书,未成年证人/被害人法定代理人到场通知书 8、拘留证,拘留通知书 9、延长拘留期限通知书 10、回避/驳回申请回避决定书 11、复议决定书 12、提请批准逮捕书,批准逮捕或不批准逮捕决定书,要求复议意见书,检察机关的复议决定书,提请复核意见书,检察机关的复核决定书 13、逮捕证,逮捕通知书,变更强制措施通知书 14、提请批准延长侦查羁押期限意见书,批准延长侦查羁押期限决定书,不批准延长侦查羁押期限决定书,延长侦查羁

法院民事案件案卷的整理与归档

一是千万不要把材料搞丢,哪怕一个小纸片,问明白法官再做。 二是复写材料如发票、传真等要有复印件,有的还要有手写件,防止年久失真。三是千万不要把副卷材料订到正卷中去,比如合议庭材料,还有上访材料有的在副卷,要订到正卷,让当事人看到,可能就有人下台了啊。 民事案件案卷的整理与归档 档案整理是档案实体整理和档案内容整理的统称,是档案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档案内容整理,主要包括对档案文件的内容的鉴别,对档案内容的确定。档案实体整理,主要是将零散的和需要进一步条理化的文件或档案,进行基本的分类、组合、排列、编目,组成有序的档案整体的工作过程。 档案整理工作的原则: 1.整理档案必须保持文件之间有机的历史联系; 2.整理档案应当充分利用原有的整理基础; 3.整理后的档案必须便于保管和利用。 应对案卷整理与归档工作高度重视,注意积累。做到对庭审形成的材料调整定卷,即在平时积累的基础上,详细检查每一文件材料,进行适当的调整,并且最后确定组合案卷。 卷内文件排列和编号。卷内文件排列是指将每个案卷内的文件用一定的规律和顺序进行系统化排列,保持文件之间的有机联系和条理性,使每一份文件在案卷内都有一个固定的位置。卷内文件在系统排列以后,应给卷内文件编页号,以固定它们的排列顺序,这样就便于统计和保护文件。 拟写案卷标题,也称案卷题名,是对卷内全部文件内容的总概括。它是案卷封面上最重要的项目,也是以后编制档案工作的主要依据。 编目成卷工作,是指在组合案卷的基础上,对卷内文件进行编目、装订,以及案卷的排列、编号等一系列工作。这些工作的完成标志着整个立卷工作的基本完成。 案卷的编目,是指在卷内文件排列编号的基础上,填写卷内文件目录,备考表和案卷封皮等工作。它是进行手工检索的基本条件,也是实现档案计算机检索与储存的基础性工作。案卷的装订,是为了固定文件之间的排列顺序,保护文件不受损坏和散失,便于保管和利用。 案卷装订的要求是:整齐、牢固,不影响阅读。案卷排列与编号,是指案卷经过编目装订以后,将一个年度、一个组织机构的案卷进行系统化排列、编号,以固定其顺序,使卷与卷之间保持一定的联系,系统地反映机关的工作话动。 审判业务部门,将处理完毕的文件整理立卷,根据归档的要求填写案卷目录、编制各种检索工具,并按照归档制度将案卷目录、检索工具同所有案卷定期移交给人民法院档案室集中保存,就是归档。文书案卷的归档,既能保证本机关的档案完整,便于查找利用,又可为党、国家和社会积累档案财富。至此,标志着整个案卷整理归档工作的完结,文书材料从现行处理阶段转入档案管理阶段。 一、人民法院案卷整理与归档 人民法院的诉讼文书,是国家的重要专业文书之一,它所形成的档案,是人民法院审判活动的真实记录,反映了人民法院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令的情况和人民法院的基本职能,又是人民法院进行审判活动的依据和必要条件。各级人民法院必须严格按照诉讼文书立卷的要求,做好立卷归档工作。 (一)立卷 人民法院在收案以后,承办书记员应即开始收集有关本案的各种诉讼文书材料,着手立卷工作。在案件办结以后,要认真检查全案的文书材料是否收集齐全,发现法律手续不完备的,应及时补齐或补救,去掉与本案无关的材料,再行排列整理。

法律援助案件卷宗装订规范

金川区法律援助中心、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法律援助工作站法律援助案件卷宗装订规范 为明确全区法律援助机构法律援助卷宗内容、装订顺序及装订要求,根据《法律援助条例》及相关规定,制定本规范。 一、卷宗装订坚持一案一卷原则,即每件法律援助案件装订一个卷宗。 二、卷宗由封面、卷内文书材料、封底组成。其中: 1.封面、封底应采用显示法律援助的卷皮; 2.卷内文书材料以白色A4打印纸或白底黑格A4纸作为标准用纸;不能或不宜采用A4纸张时,可以采用相当规格的纸张; 3.书证、照片等不符合A4纸张规格的文书材料,可以用A4纸张粘贴后入卷。 三、卷内文字材料除铅印、复印的以外,使用碳素墨水书写或者打印,做到字体工整、清晰。 四、封面项目填写完整、准确,美观整洁。 五、卷内文书材料齐全,装订顺序正确。其中: 1.卷宗目录中,一份材料编为一个序号,标题、页码填写完整、准确,页码应当填写起始页码至终结页码。 2.卷内文书材料按卷宗目录次序排列,并逐页编排页码,写在文书材料每页的右上角;若文书材料背面有内容,页码写在背面的左上角。卷内文书材料有页码重复或者缺页的,应当加以注明。

六、卷宗一律在左侧用线绳装订,做到三孔一线。装订时,应剔除卷内金属物,案卷材料以右页边和下页边为准,叠放整齐。 法律援助民事诉讼代理案卷内容及装订顺序: 1.卷宗目录; 2.法律援助申请书(或者申请表); 3.申请人(包括其代理人)身份证明; 4.法律援助申请委托书; 5.申请人经济状况困难证明; 6.法律援助审批表; 7.给予法律援助决定书; 8.法律援助申请材料接收凭证; 9.指派通知书; 10.送达回执; 11.律师事务所委托代理风险告知书; 12.授权委托书或者委托代理合同; 13.民事起诉状、答辩状或者上诉状、二审答辩状、一审判决书; 14.证据材料; 15.如果进行过调查,则调查笔录; 16.出庭通知书,或者出庭通知电话记录; 17.庭审笔录; 18.代理词;

法院卷宗范本

人民法院 民事卷宗 正卷 年度字第号案由 当 事 人 审判长审判员审判员 书记员 收案 日期 年月日结案 日期 年月日 原审法院有关案号 一审结果二 审 结 果 再 审 结 果 归档日期年月日 保管 期限 全宗号目录号案卷号

序号文书名称页次1 备 注

序号文书名称页次 备 注

人民法院民事一审案件立案审查、 审判流程管理信息表 民事一审案件立案审查情况 案号:( ) 字第 号 案由: 收到诉状日期: 2004 年5 月10 日 案件不源:新收( V )指定管辖( )其他法院转来( )发回重审( ) 管辖依据:被告信所地( )合同履行地( )协议管辖( )其他(V ) 涉诉标的: 万元 诉前财产保全( )诉讼保全( )证据保全( )先予执行( ) 涉外( )港( )澳( )台( )侨( ) 合同、权属及侵权纠纷种类 法人与法人之间()法人与其他经济组织之间()自然人为一方当事人(); 生活、消费领域()生产流通领域() 当 事 人 基 本 情 况 诉讼地位 姓名或单位名称 自然人居住地、经常居住地或单位住所地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审查人 意 见 受理此案 审 查 人: 郑镒 审查日期: 2004 年 5 月 13 日 审批人 意 见 同意 审 批 人:陆一 审查日期: 2004年 5 月 13 日 对不予受理裁定上诉( ) 收到上诉状日期: 年 月 日 二审裁定日期: 年 月 日 二审裁定结果: 应 收 受理费 600元 预交日期: 04年 5月 20 日 减交() 缓交() 免交() 减缓免 交金额 元 实 收 受理费 600元 预交受理费: 元 司 法 救 助 对 象 法人或 组 织 社会公共福利事业单位( )特困企业( )破产企业( )其它( ) 自然人 残疾人()生活困难接受国家救济的人()因自然灾害或不可抗力造成生活困难的人() 孤寡老人()未成年孤儿()其它() 收案信息统计在 2004 年 5 月法综10(13、16、19、21)表、法综31表、法综35表 备注: 承办人: 审判长或庭长: 婚姻 家庭 和继承 合同 权属 及侵权 知识 产权 海事 海商 婚姻

法律援助案件卷宗档案归档顺序

法律援助案件卷宗档案归档顺序 一、民事、行政案件 卷宗目录 1、法律援助审批表; 2、法律援助申请表; 3、受援人身份(户籍证明)复印件,代理申请人有代理权的证明; 4、其他有关受援人身份的证明(如残疾证、老年证等); 5、法律援助申请人及其家庭经济状况证明(或失业证、低保证等能证明经济困难的证件); 6、给予法律援助决定书; 7、指派通知书; 8、法律援助协议(委托代理协议或委托代理合同); 9、授权委托书; 10、起诉书(上诉书、答辩书、申诉书); 11、证据材料; 12、出庭通知书; 13、代理词; 14、庭审笔录; 15、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裁决书); 16、法律援助中心法律援助案件办案补贴审批表(入卷联) 17、法律援助案件(事项)结案报告表; 18、办案小结;

19、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反馈卡; 20、法律援助案件回访记录表。 二、非诉讼案件 卷宗目录 1、法律援助审批表; 2、法律援助申请表; 3、受援人身份(户籍证明)复印件,代理申请人有代理权的证明; 4、其他有关受援人身份的证明(如残疾证、老年证等); 5、法律援助申请人及其家庭经济状况证明(或失业证、低保证等能证明经济困难的证件); 6、给予法律援助决定书; 7、指派通知书; 8、法律援助协议(委托代理协议、委托代理合同); 9、授权委托书; 10、申请书(劳动仲裁、行政复议、国家赔偿等) 11、调查材料(接待笔录、调解笔录等); 12、仲裁裁决书、行政处理(复议)决定书、调解协议书或调查结论等; 13、法律援助中心法律援助案件办案补贴审批表(入卷联) 14、法律援助案件(事项)结案报告表; 15、办案小结; 16、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反馈卡; 17、法律援助案件回访记录表。

执行卷宗装订顺序

《人民法院执行文书立卷归档办法(试行)》 第十五条:执行案件正卷文书材料排列顺序: 1、卷宗封面; 2、卷内目录; 3、立案审批表; 4、申请执行书; 5、执行根据; 6、受理案件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提供被执行人财产情况通知书及送达回执; 7、案件受理费及实际支出费收据; 8、执行通知书、财产申报令(通知书)及送达回执; 9、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身份证明、工商登记资料、单位组织代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律师事务所函; 10、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案外人举证材料; 11、传票、询问笔录、调查笔录、听证笔录、执行笔录及人民法院取证材料; 12、采取、解除、撤销强制措施(包括查询、查封、扣押、冻结、扣划、评估、拍卖、变卖、搜查、拘传、罚款、拘留等)文书材料; 13、追加、变更执行主体裁定书正本;

14、强制执行裁定书正本; 15、执行和解协议; 16、执行和解协议履行情况的证明材料; 17、以物抵债裁定书及相关材料; 18、中止执行、终结执行、不予执行裁定书及执行凭证; 19、执行款物收取、支付凭证及有关审批材料。 20、延长执行期限的审批表; 21、结案报告、结案审批表; 22、送达回证; 23、备考表; 24、证物袋; 25、卷底。 第二十条:各类执行案件副卷材料的排列顺序: 1、卷宗封面; 2、卷内目录; 3、阅卷笔录; 4、执行方案; 5、承办人与有关部门内部交换意见的材料或笔录; 6、有关案件的内部请示与批复; 7、上级法院及有关单位领导人对案件的批示;

8、承办人审查报告; 9、合议庭评议案件笔录; 10、执行庭(局)研究案件记录及会议纪要; 11、审判委员会研究案件记录及会议纪要; 12、法律文书签发件; 13、其他不宜公开的材料; 14、备考表; 15、证物袋; 16、卷底。

关于查阅卷宗的申请书怎么写

关于查阅卷宗的申请书怎么写 查阅卷宗申请书篇一申请人:演卯咨询有限公司,住所地:海南县君如镇。 法定代表人:李笑笑,系该公司经理。电话: 申请事项: 请求查阅、复印海南县人民法院(20XX)海商初字第006号民事审判卷宗。事实与理由: 林海清与我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审已审理终结。 我公司人员先后几次到海南县法院了解、查询原审理情况,但是法院仅让我公司工作人员复印了该案的部分庭审笔录,所以我公司无法了解原审理情况。为查明案件事实,依法维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使本案最终能公平、公正的处理。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四十九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诉讼代理人查阅民事案件材料的规定》第七条、第十条的相关规定,特申请查阅、复印上述(正本)卷宗全卷材料。 此致 敬礼! xuexila 20xx年x月x日 查阅卷宗申请书篇二申请人: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申请事项: 请求查阅、复印区人民法院号卷宗及庭审笔录。事实与理由: A公司与我公司合同纠纷一案号已结案。 A公司又于20XX年1月以合同纠纷案由再次起诉我公司号,我公司认为前一案的审理情况与该案有重要关联,为查明案件事实,依法维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使本案最终能公平、公正的处理。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四十九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诉讼代理人查阅民事案件材料的规定》第七条、第十条的相关规定,特申请查阅、复印上述卷宗全卷材料。 此致 敬礼! xuexila 20xx年x月x日 查阅卷宗申请书篇三建平县人民法院: 在申请人与因纠纷一案中,由于本案事实与你院受理的 (民事、刑事、行政)案件的案件事实有密切联系,特申请你院调取上述案件卷宗。 特此申请。 此致 敬礼! xuexila 20xx年x月x日

关于印发《刑事案件卷宗装订顺序》、《民商事、行政案件卷宗装订顺序》《执行案件卷宗装订顺序》的通知

关于印发《刑事案件卷宗装订顺序》、《民商事、行政案件卷宗装订顺序》《执行案件卷宗装订顺序》的通知 宁夏回族自治区贺兰县人民法院 一、正卷 1、卷宗目录 2、审判流程信息表(属于哪个审判环节填写的,必须认真填写齐全) 3、立案登记表、立案通知书 4、起诉书、刑事附带民事诉状 5、证据目录; 6、送达起诉书副本通知书、换押票 7、送达回证 8、辩护人、监护人、代理人函件 9、立案庭案件移交单 10、审限监督卡 11、出庭通知书、公告、传票 12、提押票 13、鉴定结论、各种证据材料 14、调查笔录 15、法庭审理笔录(调解笔录) 16、公诉词、辩护词、代理词 17、原、被告提交的书面陈述 18、撤诉申请

19、裁判文书、调解书副本 20、宣判笔录 21、送达回证 22、取保候审决定书 23、逮捕决定书 24、抗诉书、上诉状 25、上诉移送函 26、二审法院退卷函 27、二审法院裁判文书或者调解书 28、执行通知书回执 29、赃物、证物移送清单及处理手续 30、司法建议书 31、备考表 32、证物袋 二、副卷 1、卷宗目录 2、阅卷笔录 3、合议庭笔录 4、案件审理报告 5、审委会笔录 6、裁判文书原件及正本 注:

1、诉讼材料的排列顺序,应按照诉讼程序的进程和时间的自然流程顺序,兼顾文件之间的有机联系进行排序,如果有些材料没有被列入上述排序中,则应根据该材料的性质决定它在卷宗中的相应位置。 2、卷宗内材料应全部为A4稿纸,不符合规定的应粘贴,裁剪或者折叠。 3、卷宗内的证据材料的书写必须是碳素墨水或黑蓝墨水,是圆珠笔书写的单另复印一份,一并随入卷内。 4、卷宗封面应填写正确、工整,不得有任何改动,案由应与裁判文书确定的案由一致,审判人员应与裁判文书所列审判人员一致,处理结果一栏的填写要明确、具体。 5、装订线要加封条,并加盖骑缝章。 6、证物袋内附该案的两份裁判文书或调解书。 民商事、行政案件卷宗装订顺序 一、正卷 1、卷宗目录 2、审判流程信息表(属于哪个审判环节填写的,必须认真填写齐全) 3、立案登记表 4、起诉书及相关证据材料(包括法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等) 5、受理案件通知书 6、诉讼费减、缓、免申请及审批手续 7、诉讼费收费票据 8、送达回证 9、立案庭案件移交单

案卷装订顺序参考

一、立卷排列顺序标准 (一)法律文书类 1、受案登记表; 2、继续盘问审批表、继续盘问通知书,传唤证; 3、呈请移送案件审批表、移送案件通知书,呈请不予处理审批表、不予处理决定书(复印件附卷),呈请终止案件调查审批表、终止案件调查决定书; 4、申请回避审批表; 5、告知笔录; 6、呈请不予受理听证审批表、不予受理听证通知书、举行听证通知书; 7、呈请收缴物品审批表、收缴物品决定书、收缴物品清单; 8、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没收违法所得、非法财物清单,呈请公安行政处罚审批表; 9、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行政强制措施通知书、呈请行政强制措施审批表; 10、送达回执; 11、收取保证金通知书、担保人保证书、暂缓执行行政拘留通知书,呈请退还保证金审批表、退还保证金决定书、退还保证金通知书,呈请没收保证金审批表、没收保证金决定书; 12、行政拘留执行通知书; 13、治安调解协议书、损害赔偿调解协议书。

(二)证据材料类 14、当场盘问、检查笔录,继续盘问笔录; 15、违法嫌疑人的陈述和申辩(按人按笔录时间先后顺序排列); 16、受害人的陈述; 17、证人证言及提供的书面证明材料; 18、暂存物品清单; 19、呈请检查审批表、检查证、检查笔录; 20、呈请抽样取证审批表、抽样取证证据清单,呈请先行登记保存证据审批表、先行登记保存证据清单,呈请扣押物品审批表、扣押物品清单,呈请发还物品审批表、发还凭证; 21、呈批辨认审批表、辨认笔录; 22、鉴定结论、鉴定结论通知书;呈请重新鉴定审批表、重新鉴定结论、重新鉴定结论通知书,医院出具的伤势诊断结论、检测检查检验结论(或报告书)及结论告知材料; 23、听证笔录、听证报告书; 24、电话查询记录; 25、违法行为人、证人、受害人、翻译人、监护人、教师等相关人员身份证明或单位法人合法有效证明材料; 26、前科材料; 27、具结悔过书; 28、罚没收据; 29、病历、医疗费凭证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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