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田煤矿“一矿一策”安全管理措施

沙田煤矿“一矿一策”安全管理措施
沙田煤矿“一矿一策”安全管理措施

纳雍县勺窝乡沙田煤矿

“一矿一策”、“一面一策”安全管理措施

沙田煤矿

2019年10月30日

“一矿一策”、“一面一策”安全管理措施

一、煤矿名称:纳雍县勺窝乡沙田煤矿

二、矿井基本情况

1、矿井现状情况

纳雍县勺窝乡沙田煤矿,设计生产能力30万吨/年,核定生产能力30万吨/年,属突出矿井,矿区面积1.242km2,矿区保有资源储量2000余万吨,服务年26.2年,开采标高为+1650m—+1100m,隶属于贵州世纪华鼎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矿井采用斜井开拓方式,全矿井划分2个水平,一水平标高+1457m,二水平标高+1282m,整个井田划分四个采区,现矿井在一水平一采区进行采掘活动的同时,在进行二采区建设。

2、证照情况

沙田煤矿隶属于贵州世纪华鼎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属于证照齐全的生产矿井,采矿许可证号C5200002009081110032141(有效期2019年7月-2019年12月),安全生产许可证号(有效期:2018年07月-2019年12月)、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20525MA6DWEPB17(有效期:长期)。矿井位于纳雍县勺窝镇中心村。

3、煤层

1)含煤地层

根据《勘探地质报告》,矿区内含煤地层为二叠系上统龙潭组(P3l),其厚度为234.6~281.61m,平均厚度259.2m,由一套粉砂岩、泥质粉

砂岩、粉砂质泥岩为主,并以泥岩、碳质泥岩、细砂岩、煤层组成的韵律组合,属海陆交互相沉积。含煤层(线)21~33 层,总厚度 20.95~21.91m,含煤系数 8.08%~8.45%。区内可采煤层9 层,其编号为 M2、M3、M5、M6、M7、M12、M28、M31、M32 煤层。其中上煤组(P3l2)6层,即M2、M3、M5、M6、M7、M12,下煤组(P3l1)3层,即M28、M31、M32。矿井在建设及生产中,通过巷探、钻探等探明区内可采煤层6层,其编号为 M6、M7、M12、M28、M31、M32 煤层。其中上煤组(P3l2)3层,即M6、M7、M12,下煤组(P3l1)3层,即M28、M31、M32。

2)煤层特征

矿区内可采煤层特征分别叙述如下:

(1)M6煤层:

为区内主要可采煤层,分布于龙潭组第二段(P3l2)中部,为黑色半亮型无烟煤,条带状构造,煤芯呈块状,玻璃光泽,见有黄铁矿细粒,偶见方解石脉,大部分不含夹矸,仅局部地段(ZK302孔)含一层夹矸,矿区内有ZK101、ZK202、ZK301、ZK302、DK3、DK7等6个工程揭露控制,钻孔揭露厚度1.76~2.46m,短坑揭露厚度0.9m(总体往深部变厚)。平均厚度2.06m,全区可采,为结构简单的较稳定型煤层,顶板及底板均为泥岩,易底鼓(据生产平硐、施工短坑、矿区资料)。其顶、底板泥岩易发生较为严重底鼓现象,造成巷道难予支护的特征,为确定煤层的主要标志,是区内煤层对比的标志层之一(B2)。

(2)M7煤层:

为区内主要可采煤层,出露于龙潭组第二段(P3l2)中下部,上距 M6

煤层(B2)。6~14m,为黑色半亮及半暗型无烟煤,煤芯块状,偶见一层1~2cm薄层泥岩夹矸,玻璃光泽,节理发育,见有方解石细脉,矿区内有ZK101、ZK202、ZK301、ZK302、DK4、DK8、DK9等7个工程揭露控制,厚度0.85~1.63m,平均厚度1.08m,厚度由西向东变厚,有一定规律,全区可采,为结构较简单的较稳定型煤层,顶板粉砂质泥岩、泥岩,局部为细砂岩,底板粉砂质泥岩、泥质粉砂岩。

(3)M12煤层:

为区内主要可采煤层,位于龙潭组第二段((P3l2)下部,上距M7煤层3.6~14.6m,为黑色半亮型无烟煤,玻璃光泽,节理发育,偶见方解石脉,矿区内有ZK101、ZK202、ZK301、ZK302、PD1、LD6、LD7、LD8等8个工程控制,厚度 1.03~2.59m,平均 2.06m,由西向东逐渐增厚,较有规律,局部特别在 3—3′勘探线附近常含夹矸 1~2 层,全区可采,为结构较复杂的较稳定型煤层。顶板粉砂质泥岩,底板粉砂质泥岩,局部为泥质粉砂岩、泥岩。

(4)M28煤层:

为区内主要可采煤层,位于龙潭组第一段(P3l1)中部,矿区内未出露,上距龙潭组第一段(P3l1)顶界52~100m,下距M31煤层12~37m,为黑色半亮型无烟煤,油脂光泽,节理发育,偶见有方解石细脉,矿区内有ZK101、ZK201、ZK202、ZK301、ZK302等5个钻孔工程控制,厚度0.96~2.62m,从西向东逐渐增厚,平均 1.3m,不含夹矸,全区可采,为结构简单的较稳定型煤层,其顶板泥质粉砂岩,厚度6m左右,较稳定,为区内的标志层之一(B4),底板粉砂质泥岩。

(5)M31煤层为区内主要可采煤层,位于龙潭组第一段(P3l1)中下部,上距M28煤层12~37m,下距B5标志层3~18m,矿区内未出露。为黑色半亮至半暗型无烟煤,玻璃光泽,节理发育,见有方解石细脉充填,矿区内有ZK101、ZK201、ZK202、ZK301、ZK302 等 5 个钻孔控制,厚度 1.31~1.67m,较稳定,不含夹矸,全区可采,为结构简单的稳定型煤层。顶板泥质粉砂岩,局部砂岩、泥岩,底板泥质粉砂岩、泥岩。

(6)M32煤层:

为区内主要可采煤层,产于龙潭组底部,矿区内未出露,上距 M31 煤层13~29m,下距峨眉山玄武岩(P3β)顶20~30m,为黑色半亮型无烟煤,玻璃光泽,节理发育,充填方解石脉,见有黄铁矿团块分布,区内有ZK101、ZK201、ZK202、ZK301、ZK302等5个钻孔控制,厚度0.82~2.17m,总体由西向东变厚,平均厚度1.42m,不含夹矸,全区可采,为结构简单的较稳定型煤层。

4、地质

1)井田地质构造特征

矿区处于扬子准地台,黔北台隆,遵义断裂,毕节北北东构造变形区,位于区域构造北东东—南西西向的白泥箐向斜之南东翼。白泥箐向斜为一呈北东东南西西向延伸的宽缓对称向斜,其轴部由三叠系下统地层组成,两翼依次出露二叠系上统长兴组、龙潭组及峨眉山玄武岩组,两翼岩层倾角10°- 20°,局部可达25°- 30°。

井田内地层稳定,含煤地层完整,标志层明显,矿区地表未见有断距为30m以上的断层,所施工钻孔也未见有断层存在,仅局部(3—3′

勘探线附近地段)岩层见有小褶曲现象,构造中等。

2)褶曲

根据《勘探地质报告》,矿区内构造为单斜构造,经钻孔揭露,深部局部有小褶皱,岩层走向为近东西向,倾向 345°-10°,倾角 10°-25°左右,总体由西向东变陡,岩(煤)层产状变化不大、较稳定。

3)断层

根据《勘探地质报告》,矿区地表未见有断距为30m以上的断层,所施工钻孔也未见有断层存在,仅局部(3—3′勘探线附近地段)岩层见有小褶曲现象,构造中等。

4)水文地质条件

沙田煤矿矿区地形起伏较大、地表水系及断裂构造不发育、主要充水岩层为含煤层上覆富水性较强的岩溶含水层,未来矿坑充水途径为节理带和矿坑开采引起的冒落带和导水裂隙带。井田矿床水文地质类型为水文地质条件中等、顶板间接进水为主的岩溶充水矿床。

5、矿井瓦斯等级鉴定

根据贵州省能源局文件“关于对2018年毕节市煤矿瓦斯等级鉴定情况的通报”(黔能源煤炭[2018]194号),沙田煤矿2018年瓦斯等级鉴定为突出矿井,绝对瓦斯涌出量为26.92m3/min、相对瓦斯涌出量74.53m3/t。

6、开采煤层突出危险性鉴定

沙田煤矿一水平揭露煤层有M6、M7、M12,目前正在开采M6煤层。

根据中煤科工集团重庆研究院有限公司2015年5月26日出具的《纳

雍县沙田煤矿M6煤层煤与瓦斯突出危险性鉴定》报告,M6煤层为突出危险煤层,沙田煤矿为煤与瓦斯突出矿井”。M7、M12煤层委托相关机构正在进行煤与瓦斯突出危险性鉴定中。

7、煤尘爆炸、煤层自燃等情况

根据贵州省煤田地质局实验室 2009年9月提供的检测报告(报告编号:2009-M312)、2014年4月提供的检测报告(报告编号:2014-B008),沙田煤矿M6、M7、M12、M28、M31、M32 煤层的煤尘均无爆炸危险性。

根据贵州省煤田地质局实验室2009年9月提供的检测报告(报告编号:2009-M312)、2014年4月提供的检测报告(报告编号:2014-B008),沙田煤矿M6、M7、M12、M28、M31、M32 煤层的自燃倾向分类为Ⅲ级,即为不易自燃煤层。

8、人员配置

沙田煤矿为实现安全管理,严格按照相关法规配备有矿长1人(采矿专业、大专学历)、安全副矿长1人(采矿专业、大专学历)、生产副矿长1人(采矿专业、中专学历)、机电副矿长1人(矿山机电专业、本科学历)、总工程师1人(采矿专业、本科学历)和地测副总1人、通防副总1人、地测技术员1人、通防技术员1人、掘进技术员1人、采煤技术员1人、机电技术员1人;下设调度室、通防科、安全科、机电科、地测科、办公室、财务科、后勤科、兼职救护队、采煤队、掘进队等。

三、煤矿主要灾害情况

1、灾害重点

如前所述,沙田煤矿地下开采,作业环境尤为复杂多变,在生产过程中经常受到瓦斯、煤尘、火灾、水害、冒顶等自然灾害的威胁,另外

爆破、机电运输等管理不到位,也容易出现安全事故,针对沙田煤矿实际,顶板和通风瓦斯矿井灾害的重点。现在开采的M6煤层由于顶、低板均为泥质粉砂岩,粘土岩,顶底板岩性容易膨胀变形,造成巷道底鼓变形严重,致使巷道顶板管理难度较大,同时巷道维修工程量较大。尤其在采掘作业过程中,支护管理不到位,特别人员发生冒顶事故。另外虽然沙田煤矿开采M6煤层瓦斯含量不高,但若通风瓦斯管理不到位,瓦斯将积聚于采掘工作面、放炮落煤处、冒落区,密闭区、停风无风区、通风不良上隅角区、停掘无风盲巷等处。瓦斯积聚在条件适宜时会发生瓦斯窒息、瓦斯爆炸等严重事故。

四、煤矿安全风险分析研判情况

矿井采用斜井开拓,共布置有主斜井、副斜井和回风斜井3个井筒。矿井共划分为四个采区进行开采,上煤组2959974网格线以南为一采区,上煤组2959974网格线以北为二采区;下煤组2959974网格线以南为三采区,下煤组2959974网格线以北为四采区。一水平标高为+1457m,二水平标高为+1270m。

煤矿现布置有1个采煤工作面(10604回采工作面),采用走向长壁后退式采煤法,炮采工艺,全部垮落法管理顶板。采用单体液压支柱配合π型梁进行支护。

煤矿现布置有3个掘进工作面,10603回风巷掘进工作面、10701运输巷掘进工作面和二采区轨道下山掘进工作面。10603回风巷掘进工作面和10701运输巷掘进工作面为半煤岩巷掘进,掘进方式为炮掘,采用锚杆、锚网支护,二采区轨道下山掘进工作面为全岩巷掘进,掘进方式为综掘机掘进,采用锚杆、锚网、锚索、喷浆支护。

研判结论:

1、我矿井不存在:采区主要生产安全系统未形成即组织生产或回采巷道施工;采区未形成完整的通风等生产系统,便施工回采巷道。

2、我矿井不存在:人为减少回采巷道和掘进期间回风、运输等巷道,相临采煤工作面之间共用巷道,掘进工作面之间随意施工联络巷,造成通风系统不完善、不可靠;同一条回采巷道人为分多头进行施工或从相邻采区、相邻水平“借道”组织施工;采煤工作面采用局部通风机进行辅助通风;风门、风桥、密闭等通风设施不符合标准、不能满足通风需要等。

3、我矿井不存在:主要生产安全系统不完善、不可靠情况。

4、我矿井不存在:安全监控系统不能实时上传数据;安全监控设备不进行定期调校、测试;安全监控传感器未按规定安设,不能实现报警、断电等功能;甲烷传感器定期进行调校,未使用空气气样和标准气样在设置地点进行调校,调校时间不符合规定;甲烷电闭锁和风电闭锁功能未定期测试,测试程序不符合要求;安全监控设备不具备故障闭锁功能;安全监控布置图和断电控制图等图纸资料不全、不及时更新等。同时也要注重安全监控系统升级改造期间,新系统尚未完成升级,原有系统也不能正常运行。

五、安全管理措施

瓦斯管理措施

(一) 瓦斯突出的预兆

1、有声预兆

(1)煤体或岩体中有闷雷声、机枪声、煤炮声、炒豆声、煤岩破碎声等。

(2)采掘工作面地压显著,支架受压发出噼啪声、破裂折断声等。

2、无声预兆

(1)工作面瓦斯涌出量,在突出前有忽大忽小的变化。

(2)工作面煤层厚度发生变化,尤其软分层变化较为明显通常是由薄变厚,但有时也有厚变薄),层理紊乱不清,光泽变暗,煤质变软,尤其软分层变得更软。

(3)工作面温度有明显的降低。

(4)工作面发现有断层,褶曲等地质构造时。

(二)瓦斯管理措施

1、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和日常瓦斯检查、班中汇报制度,重视局部瓦斯检查、监控工作。采煤、开拓、掘进工作面都设置专职安检员定岗检查,检查和汇报次数每班不得少于3次,特殊情况要适当增加检查次数,发现有瓦斯超限或聚集时,安检员有权责令该地区工作人员立即停止作业,撤到指定的安全地点,同时要向通风调度和调度室汇报,并积极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2、安检员必须认真填写牌板和瓦检手册,通风调度员每班认真填好瓦斯日志。瓦斯日报每天必须送交矿长、总工程师亲自查阅,重大问题立即报告公司领导及集团公司。

3、安检员要切实履行自己的职责,严格执行井下现场交接班制度,严禁空班漏检,弄虚作假。通风调度员要做好瓦检员的反向调度工作,保证安检员的现场汇报。

4、煤及半煤岩巷掘进工作面必须完善安全技术系列化装备,实现“三专两闭锁”。若停电停风,工作人员必须撤到有新鲜风流

的安全地点。恢复供电和工作前,必须先检查瓦斯,若超限,要制定排放措施,按程序审批后有组织地进行瓦斯排放。严禁任何人无措施盲目排放瓦斯,局扇启动设备安装在风巷的进风侧,安装位置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要求,距回风口不得小于10米,。

5、临时停工的掘进头,不准停风,否则必须切断电源,撤出人员,设置栅栏,揭示警标,禁止人员入内。在恢复生产前,必须先检查瓦斯,若停风区内瓦斯浓度超过3%,不能立即处理时,必须在24小时内予以全断面封闭。局扇和启动设备附近10米内风流中瓦斯浓度不超过 0.5%时,方可人工开动局扇,排放瓦斯,工作面瓦斯浓度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时,方可生产。井下凡超过5米的盲巷,一律打上密闭栅栏,挂上“禁止入内”的警标。

6、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定》第128条: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局扇,杜绝跑漏风,风筒要悬挂整齐,接口严密,无破口,风筒出口与掘进窝头距离不准超过5米。

7、加强通风系统的管理,及时建立和完善通风设施,保证各作业地点有足够的新鲜空气,使采掘工作面和风巷及其它巷道中的瓦斯浓度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要求,同时安检部每月测风不少于三次,测风报表及时报公司生技处和有关领导,以便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8、采掘工作面爆破必须实行“一炮三检”制度,防治瓦斯爆炸和炮烟熏人事故。

9、指挥生产的矿长、队长、技术员(包括生技科、机电队、通防科)下井时必须携带便携式瓦检仪,以加强对采掘工作面的监督检查。掘进巷道安检员必须佩带便携式瓦检仪定点跟班。

10、通防科要管好并使用好瓦斯监测系统,使监测系统灵活、可靠和完好。

11、巷道贯通、掘进巷道,回采工作面过地质变化带要制定针对性防治瓦斯措施。

12、矿井瓦斯、二氧化碳和其它有害气体检查制度,按《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执行。

13、防止瓦斯引爆措施:

1)上下人的井口,必须加强检查,禁止将易燃易爆物品带入井下,各井口房、风机房附近20米内不得有明火。

2)凡需要在井下或井口房进行电焊时,必须编制具体的安全技术措施,报经矿长批准,同时报告公司总工审批安检处备案后方可进行作业。

3)井下所有电器设备必须选用防爆型,安装地点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要求,所有线路接头都要消除鸡爪子、羊尾巴、明线头,同时悬挂整齐。

4)炸药、雷管管理都要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要求,严禁放明炮、炮泥封口长度要符合规程要求,处理瞎炮时,必须按《煤矿安全规程》342条执行。5)井下值班电工要经常检查电器设备的防爆性能,井下所有电气设备防爆率必须达到100%。保证设备完好,

除电工外,其他人员禁止在井下打开和修理电器设备,井下所有人员禁止在井下拆卸矿灯,以杜绝火源。

(三)煤防止瓦斯突出措施:

1、煤巷掘进时,掘进头配专职瓦斯检查员,经常检查瓦斯,坚持“一炮三检制”,掌握瓦斯突出预兆,发现有突出危险时,瓦斯检查员有权停止作业,并协助班组长立即组织人员按避灾路线撤出,并及时汇报调度室。

2、经常教育职工熟练掌握煤和瓦斯突出前的预兆知识,当发现其中有预兆之一时,都应及时从新鲜风流中撤出人员,采取必要的措施。

煤尘管理措施

1、完善矿井防尘供水管路系统,健全井下防尘设施,井下各运输系统如工作面运输机头、转载点、煤仓等必须安设喷雾洒水装置,并保持正常使用,对各处的喷雾洒水装置和管路要加强管理,防止堵塞和漏水,并保证足够的水量。

2、随着开拓、掘进工作面的向前推进,要及时铺设防尘管路,每50米安设一个三通阀门,坚持正常使用喷雾装置、消灭煤(岩)尘飞扬。

3、定期对井下作业场所进行粉尘测定,为综合治理粉尘提供第一手资料。

4、回采工作面投产之前,防尘管路及设施必须安装齐全,经验收合格并办理移交手续,没有防尘设施不得投产。

5、对井下运输大巷,主要进回风巷定期冲刷和清扫煤尘。对皮带上、下山,采煤工作面上、下辅巷,掘进巷道及时进行煤尘冲刷和清扫,消灭煤尘堆积。

6、地面运煤系统,每班接班前至少清扫一次。

7、采掘工作面要积极推广煤层注水。坚持湿式打眼,井下所有风钻打眼时,必须有供水系统,否则不准打眼,采掘工作面必须使用水泡泥,放炮后要停5—15分钟,等炮烟吹散后再进入工作面。

8、凡下井人员,特别是采掘工作面和岩巷人员一定要坚持戴防尘口罩。

9、严格执行矿井关于综合防尘的各项规定。

10、严格控制风速,特别是运煤巷道和采煤工作面,按《规程》第 101条规定执行。

11、根据通风质量标准化标准和矿井综合防尘标准及检查评定办法,矿要配备足够的专业防尘人员,并经过专门培训,能胜任本职工作。

12、对接触煤尘人员,要定期进行身体检查,对尘肺病患者要做到早发现早治疗。

防火管理措施

1、严禁携带烟火、火种及易燃易爆物品下井,严格执行入井检查制度,防止故意纵火。下井人员必须衣帽整齐,不得穿化纤衣服。

2、井口附近取暖一律采用暖气设备,杜绝明火取暖。

3、井下电器设备要指定专人看管,采取短路保护,变电所要用不燃性材料建筑,井下所有的机电峒室都要配备足够的沙袋和灭火器(见下表),制定检查制度和专人保管,以备急用。要经常检查机电设备的运转情况,保证运转部分清洁润滑,井下电器设备要达到“三无”、“四有”、“三坚持”,杜绝电器失爆,消灭电器火源。

4、井下设备防止渗油,经常清除漏油,备用油脂可按照批准数量加盖密封。擦洗机器用过的棉纱、布头和纸等必须放在盖严的铁筒内,并由专人定期送到地面处理。

5、各类运输机头附近禁止堆积易燃物,浮煤清理干净,皮带机头并备有一定数量的消防器材,司机应熟悉其使用方法。

6、凡井下使用的皮带、电缆、风筒必须是阻燃材料。巷道风筒和电缆应分侧悬挂,防尘消防管路及三通阀门必须齐全,并能保证正常供水。井下所有电缆、电线要悬挂整齐,严禁落地,电缆接头要用防暴接线盒或冷补。严禁有鸡爪子、羊尾巴、明线头,所有线路要妥善保护,以免砸断,引起短路着火。

7、加强反风系统的管理,每季检查一次反风设施的完好状态,每年进行一次反风演习。8、对井上下的防灭火设施要加强管理,每旬检查一次使用情况,经常保持良好状态。

9、所有井口附近20米范围内,严禁烟火。

10、井下严禁用灯泡和电炉取暖,并不得从事电焊、气焊和气割等工作,若确因工作需要,必须在井下硐室,主要进风巷道和井口房附近进行上述工作时,必须制订安全措施,报矿长批准,并由矿长指定安检员在现场检查监督检查。

11、加强对职工火灾预防和灭火器知识教育,每季举办一次学习班,提高防火救灾技术素质。

12、严格井口验身制度,严禁任何人携带烟火、火种及易燃品和穿戴化纤衣服下井。

13、加强放炮管理,认真执行安全放炮的各项规章制度,杜绝放炮火源。

14、要加强火灾预防管理,木料厂、井口、井口房不得使用电炉、煤炉等取暖设备取暖;

15、附井下火灾避灾路线图

顶板管理措施

(一)顶板冒顶前的征兆:

1、发出响声,岩层下沉断裂,木支护时会发出劈裂响声,仅接着出现折梁断柱现象,支柱下沉,钻底严重,有时听到采空区的顶板发出断裂闷雷响声;

2 、顶板出现裂缝并张开,煤质变软,有片邦、掉碴现象,打眼时较省力。

3、顶板出现离层;

4、漏顶造成棚顶上托空、支架松动不吃劲;

5、瓦斯涌出量突然增大;

6、顶板的淋水头水量有明显的增加。

(二)预防措施:

严格执行我公司关于“加强顶板管理,预防常见顶板事故的安全措施”外,所有掘进工作,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和《作业规程》进行施工和支护。并认真执行以下几点:

1、若顶板破碎时,要及时加强支护。煤、半煤与岩巷严禁顶帮有聋顶活石和伞檐现象,发现后及时处理;岩巷支护严格按作业规程进行,临时支护一定要保证质量,顶帮要闭严、背实,构件要齐全,迎头空顶距不得超过作业规程的规定。永久性支护砌碹巷道的基础深度,砌体厚度、材料、质量都要符合设计要求。壁厚充填要实,不准有空洞,为了保证所有巷道的支护质量,消除不安因素和事故隐患,除各队自检外,公司每月进行一次质量、安全大检查,每旬抽检一次。严格对片帮、冒顶事故认真分析处理,采取措施,以减少空顶、空帮现象发生。

2、严格执行“敲帮问项”制度,进入工作面先检查处理工作面的顶帮活石,若有危险时,要先架设临时支护。采掘工作面翻支柱时,必须二人配合进行,一人监护、一人操作。

3、各队每月至少派专人对管辖区范围内的巷道进行三次或不定期的详细检查,及时处理聋顶活石,断粱折柱,在处理断粱折柱时,严格按照作业规程检查落实,凡采掘工作面支护按规定不足时,不准生产作业。

(三)采面预防冒顶措施:

1、严格按作业规程作业,坚持敲帮问顶、支架验收、交接班制度。开工前,班组长对工作面的顶板、支架、工程质量进行全面检查,每个工作人员进入工作地点和工作中,必须认真细致的全面检查顶板、煤壁、支架等,发现不安因素,及时处理;带班的队长、安检员、顶板管理员、质量检查员每班必须对工程进行至少两次的全面监督检查验收,发现违章冒险作业及时制止,工程低劣的及时返工。

2、工作面所有支架要打紧背牢,具有一定的支撑力,严禁打在浮煤或虚渣上,支架迎山有力,破碎顶板应根据实际情况,架设特种支护或增加支护密度,减少空顶面积。

3、严禁使用损坏、失效支柱,维修后的支柱必须经试压合格后才能下井使用,各队指定专人负责、检查落实此项工作。

4、采面在适当地点经常备有一定数量的支柱、坑木、背木、方木等以备急用。

5初次放顶和周期来压放顶时,必须打支撑柱,以防止顶板冒落时推倒支柱。

6、对采区巷道要经常维修,尤其采面上下安全出口附近20米内指定专人维修,加强管理,确保上下安全出口畅通无阻和足够的断面。

7、坚持煤壁注水,每一排巷都必须先注水后挂巷。煤层松软破碎区段加强注水。

(四)防冒顶堵塞措施:

1、凡独头掘进砌碹巷道,必须加强支护检查,发现断粱折柱或有冒落堵塞巷道危险时,必须撤出人员及时处理,处理完毕后,再向前掘进。

2、若掘砌或掘进、维修平行作业时,掘砌或维修地段操作人员必须加强顶板管理,防止冒顶事故,此段架设直径450—500毫米的铁筒,以保证万一发生冒落堵巷事故时,向独头工作面供应足够的风量,抢险时保证人员安全撤出。

3、松软岩层顶压大,易冒顶,凡有断粱折柱或冒落的巷道地段必须加强检查,及时加固,及时维修。

4、修护煤巷必须先注水后修护。

防治水管理措施

(一)水灾发生前的预兆:

采掘工作面或其它地点发现有挂红、挂汗、空气变冷、出现雾气、水叫、顶板淋水加大,顶板来压、底板鼓起或产生裂隙出现渗水、水色发浑、有臭味等是突水前的预兆。

(二)防治水措施

1、对汛期前地面检查发现的地裂、沉陷、渗漏等异常情况,防治水小组立即制定治理措施,负责限期完成治理工作,且治理后定期进行观测。

2、防治水小组在汛期加强对矿区范围的地表进行检查,检查治理防洪情况,防止山洪通过裂隙进入井下。

3、汛前各队要编排防汛抢险劳动组织,切实做好应急值班工作。

4、各采区在汛期应准备相当数量的沙包,严防裂隙及小窑透水涌入采区工作面。

5、井下中央泵房的水泵和管道要经常检查维修,保证台台好,加强主排水管道维修,及时清挖水仓以防意外水量增加。

6、做好井下水文地质工作,加强井下水文观测,及时发现和掌握井下水情变化情况,以便及时发现异情及时采取措施。

7、凡设计中留有煤柱的地方,严禁随意开采。

8、加强防排水设备的维修、管理,经常保持良好状态,雨季以前必须全面检修一次,并对工作水泵和备用水泵进行一次排水试验,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定期对水仓和水沟进行清理,由矿长负责组织人员每年至少清理二次,在雨季前必须清理一次。

9、雨季前对供电线路全部检查一次,并校检防雷电装置,对矿井排水系统进行联合试运转,对地面水沟要清挖、疏通,使其畅通无阻。

10、坚持“有疑必探、先探后掘”的探放水原则,探防水工作由专人负责。探防水工作,必须编制探放水设计,并根据探测结果采取相应措施。巷道顶底板渗、淋水较大时要进行详细记录、分析。

11、凡巷道、工作面接近水体时,必须进行探放水工作。探放水工作要有专项设计。

相关主题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