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运输管理暂行条例

公路运输管理暂行条例
公路运输管理暂行条例

公路运输管理暂行条例

(交通部、国家经委一九八六年十二月二十九日发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路运输行业管理,保护合法经营,保障货主和旅客的正当权益,维护运输秩序,促进公路运输事业的发展,实现货畅其流,人便于行,提高社会效益,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凡从事公路客货运输、搬运装卸、汽车维修、运输服务(以下简称公路运输),均属公路运输行业管理范围。

第三条凡从事公路运输的单位和个人,都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令、法规和交通主管部门发布的公路运输规则。

第四条公路运输在国家计划指导下,实行各地区、各行业、各部门多家经营的方针。坚持国营、集体、个体各种经济形式协调发展。保护正当竞争。

第五条公路运输分为营业性、非营业性两种。营业性运输指为社会提供劳务、发生各种方式费用结算的公路运输;非营业性动指为本单位生产、生活服务,不发生费用结算的公路运输。

第六条各级交通主管部门是各级人民政府主管公路运输的行政管理机关,负责本条例的贯彻实施。

第二章开业和停业管理

第七条申请从事营业性公路运输及运输服务的单位和个人(含联户,下同),必须履行以下手续,方可开业:

1、持当地乡以上人民政府或主管部位的证明,报请县(含县,下同)以上交通主管部门进行开业技术业务条件审查;

2、交通主管部门根据社会需要和其生产能力、经营范围、技术和经营条件情况,在三十天内提出审核意见,符合条件的发给经营许可证明;

3、申请者持交通主管部门的经营许可证明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审查,核发营业执照;

4、临时(不满三个月)从事营业性公路运输的单位和个人(指从事非营业性运输的单位和个人临时转向营业性运输),经县级以上交通主管部门批准,发给临时营运证,即可经营。

第八条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开业的公路运输企业和个体运输户以及临时参加营业性公路运输的单位和个人,按其注册营运车辆数,由交通主管部门发给营运证,一车一证,随车携带,全国通行。

第九条从事营业运输的单位和个人停业,应在三十天前向交通主管部门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出报告,经审查同意,缴销营运证和营业执照后,方可停业。

第十条本条例发布前已经开业的公路运输单位和个人,均应按照第七条、第八条的规定,到交通主管部门补

办登记手续。

第三章货物运输管理

第十一条从事营业性运输的单位,在接受国家计划指导,保证完成指令性运输任务的前提下,有独立进行经营活动的自主权。

第十二条企业、事业单位的非营业性货运车辆,主要为本单位生产、生活服务;运力有余需参加营业性运输时,按第七条规定办理。

第十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抢险、救灾、战备等紧急运输任务,各运输单位要服从统一调度,实行责任运输,保证完成。

第十四条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下同)人民政府批准的重点港、站集散物资、重点物资以及定线货物班车运输,在地方政府领导和有关部门协助下,由当地交通主管部门组织协调,开展合理运输。

第十五条除本条例第十三条、第十四条规定以外的货物运输,实行谁受托、谁承动的原则。托运人可择优托运。任何单位或个人都不得以任何借口搞地区或部门封锁,垄断货源,欺行霸市,抢装强运。

第十六条国家和省人民政府规定禁运、限运的物资,必须按规定办理审批手续,方准运输。危险货物运输,按《公路危险货物运输规则》的规定办理。

第十七条公路货物运输承、托运双方,要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公路货物运输合同实施细则》的规定,订立运输合同,实行责任运输。

第十八条交通主管部门应积极引导和组织各公路运输企业之间,按照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加强横向联系,开展合理运输,相互配载,减少空驶,节约能源。

第四章旅客运输管理

第十九条各公路运输企业和个体运输户经营旅客运输的线路或区域,按分级管理的原则,分别报经县以上交通主管部门审查批准。

第二十条客运(旅游)班车线路、站点、班次,由交通主管部门统筹安排。经过城市的行驶路线、站点设置,由交通主通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研究确定。

第二十一条各企业、事业单位的自用客车要经营公路客运,须按第七条规定办理。

第二十二条从事公路客运的车辆,都要在车前右侧悬持经营线路或区域标志,在车内悬挂所经营范围的票价表。

第二十三条经批准开行的客运(旅游)班车线,经营期一般不少于三个月,未经批准不得自行停开,也不得随意减少班次、停靠点或变更线路、区域。

第二十四条公路运输企业、个体运输户在同一条线路上经营公路客运,要根据需要统一排定班次。任何单位

或个人都不得以不正当手段争搅乘客或干扰、排挤他人的正常经营活动。

第二十五条严禁使用拖拉机经营公路客运。

第五章省际运输管理

第二十六条要打破地区界限,根据需要,开展省际间直达运输,方便旅客和货主。

第二十七条省际间公路客运(旅游)班车、货运班车,应按平等互利、共同经营的原则,由双方运输企业签定协议,经双方省级交通主管部门同意后,即可营运。如一方因运力不足或其它原因暂时不能投入营运时,应允许对方先行营运。

第二十八条属于本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范围的跨省物资运输,按照平等互利、共同劳动的原则,由双方交通主管部门协商,确定运输分工,组织双方运输企业或其他运输单位共同完成。其他余跨省物资运输,按谁受托、谁承运的原则办理。

第六章搬运装卸业的管理

第二十九条凡从事公路搬运装卸的单位和个人,都必须按当地交通主管部门核准的作业范围进行作业活动。要遵守操作规程,坚持文明生产,保证装卸质量。

第三十条承担港站搬运装卸任务的地方装卸企业,要确保港站畅通,保证完成指令性物资运输的搬运装卸任务。

第三十一条允许货主和承运单位自行装卸。各企、事业单位的自有装卸力量,其作业任务超出本单位范围的,应纳入当地交通主管部门的行业管理。

第七章运输服务业的管理

第三十二条允许国营、集体企业和个人经营客货联运、货运委托、客运代办、货物包装、仓储理货、存车等运输服务业,并保护其正当经营活动。

第三十三条经营公路运输服务业,必须具备同所经营的范围和项目相适应的生产资金、机具设备、站场库房和技术业务条件,并按规定收费。运输企业不得把本身正常业务,以多种经营名义,另设机构办理,多收费用。

第三十四条鼓励和扶持兴办公用型客货站点,提倡运输企业现有的客货站点向社会开放,为运输单位、个人和货主、旅客提供服务。并要逐步创造条件,实行车站与车队分管。

第八章汽车维修业的管理

第三十五条经营汽车维修(含汽车保养和专项维修)的企业和个体修车户,须具备必要的维修、检测设备和符合国家计量标准的量具。汽车维修企业要配备必要的技术人员,个体修车户应有合格的修车技工。

第三十六条汽车维修企业和个体修车户,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标准局发布的汽车修理技术标准和交通主管部门制订的技术规范和修理质量标准,并符合车辆管理部门安全检验标准的要求。

第三十七条交通主管部门对汽车维修行业管理,必须坚持“规则、协调、服务、监督”的方针,促进行业内的横向联合,走专业生产的道路,使各种类型汽车维修业协调发展。

第九章运输工具的管理

第三十八条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对所辖范围内从事公路客货运输的机动车辆、拖拉机、人畜力车,分别建帐立卡进行登记,做好车辆注册工作。

第三十九条各级交通主管部门要认真搞好辖区内公路运输行业的经济调查,根据当地运输需要和油料供应情况,按时向有关综合部门提供全行业欢欣鼓舞增加、更新车辆和车型、品种的需求信息。

第四十条凡需购置和更新车辆的单位和个人,在向主管部门报送所需车型、数量计划的同时,要抄送当地交通主管部门。

第四十一条各级交通主管部门要加强运输组织,合理核定各类汽车的耗油定额和供油标准,组织推广节油新技术,并定期向石油供应部门提供本辖区汽车数量、类型、运量、油耗等情况的统计报表、数据资料,配合石油部门做好燃油供应工作。

第四十二条各公路运输企业、单位和个人,必须按规定向当地交通主管部门报送生产工具、从业人员、生产量、生产成本、油料消耗、营业收入等有关统计资料。

第十章价格及单证的管理

第四十三条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应根据国家有关价格管理的规定,按照分级管理的权限,制定公路客货运价和搬运装卸、运输服务、汽车维修等费率,经物价部门同意后,在本辖区内公布实行。

第四十四条从事营业性公路运输的单位和个人,都必须使用统一的费用结算凭证和客票。违反者,单位不予报销,银行不予划拔。

第四十五条凡机动车辆,均须使用统一行车路单。车路单是行车命令,是记录车辆运行和进行运输统计的依据,由车属单位或个人按规定自行填写、使用。营运车辆的行车路单,不作为车辆通行的路检项目。

第四十六条公路运输的营运证、统一行车路单,由交通部统一制定样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主管部门统一印制和管理。

第十一章公路运输管理费的征收和使用

第四十七条公路运输管理费是根据国家规定,向应征征者征用于公路运输行业管理和服务的事业费。公路运输管理费由各车籍所在地的交通主管部门负责征收,分级管理,专款专用,并接受财政部门和审计机关的监督、稽查。

第四十八条公路运输管理费按公路运输经营者的营业额征收,收费标准按经交[1983]594号文件规定执行。对不易按营业额计算的,可测算年度营业收入,按月定额征收。

第十二章监督检查和处罚

第四十九条各级交通主管部门所属的运政管理机关要加强对公路运输的监督、检查。根据管理工作需要,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运政管理机关可派人参加公安机关组织的联合检查站,负责对客货运输商务活动、营运证照、经营范围、服务质量、运输纪律及运价、票证等进行监督和检查。

第五十条对公路运输过程中发生的商务、质量等重大事故,当事人应及时查明原因,分清责任,按规定协商解决。如发生纠纷,在赔偿时效内,任何一方均可向当地运政机关申请调解处理。

第五十一条对违反本条例有关规定的单位或个人,根据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警告、罚款、吊扣营运证件的处分。对触犯刑律者,移交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对违反条例行为,原则上由车籍所在地运政管理机关处理。在检查中,发现外籍所在地车辆违反条例行为,一般应采取发违章通知书办法,转告车籍所在地运政管理机关进行处理,严禁乱扣车、滥罚款。

第五十二条公路运输管理人员在执行任务,应有统一标志和证件。

第十三章附则

第五十三条涉外公路运输管理办法另行规定。

第五十四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根据本暂行条例制定实施细则并报交通部备案。

第五十五条本条例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负责解释。

第五十六条本条例自布之日起施行。

公司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年度考核办法

××公司 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年度考核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经营管理人员考核评价体系,客观公正地了解和评价经营管理人员的工作实绩,建立正常的晋级、任用、调配机制,激励全体经营管理人员更加勤政敬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考核评价应按照党管干部原则;遵循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 第三条本办法适合于公司中层以上管理人员(不包括公司经营班子)。 第四条考核评价工作在公司党委和经营班子领导下进行,具体工作由公司人事部门负责。 第二章年度考核内容 第五条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年度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 德:是指政治思想和道德品质方面表现。 能:是指业务知识、履行岗位职责能力和任务完成情况。 勤:是指工作态度、勤奋程度和敬业进取精神。 绩:是指工作的数量、质量、效益和贡献。 廉:是指遵纪守法,办事公正,清正廉明,严于律己。 第六条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

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 第三章考核机构 第七条公司成立考核领导小组,负责对公司中层以上管理人员考核评议工作的领导。考核领导小组组长由公司党委书记担任,副组长由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担任,公司副总经理为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考核办公室,主任由公司总经理担任,副主任由公司人事部门、党群工作部门和工会主要负责人兼任,具体工作由人事部门承办。考核办公室具体职责: (一)负责组织实施考核评议工作以及对考核结果进行汇总,并负责向考核领导小组汇报工作; (二)负责制(修)订公司年度考核实施办法; (三)负责对二级单位年度考核工作的综合管理和业务指导。 第八条年度考核结果存入本人档案。 第四章年度考核方法和程序 第九条年度考核采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式,由经营业绩和综合考评两部分组成,总分100分,各类人员年度考核分具体构成情况如下: (一)二级单位主要负责人:经营业绩占60分,综合考评占40分; (二)二级单位副职:经营业绩占30分,综合考评占70分; (三)职能部门负责人:经营业绩占20分,综合考评占80分;

运输行业基本知识

一、运输车辆及其选择与评价 (一)运输车辆及其分类 1.运输车辆 在道路运输体系中,运输车辆主要包括客运车辆和货运车辆。 ■客车:包括轿车、中型客车、特大型客车(铰接客车、双层客车)等。 ■货车:包括敞车、箱车、液槽车、平板车等。 2.运输车辆的分类 表8-2 道路运输车辆的分类 划分 标准 类型解释 用途营运车辆 指从事营业性运输活动的车辆,其数量直接反映了汽车运输企 业运输生产能力的大小 非营运车 辆 指没有从事营业性运输活动,只为本单位内部生产或职工生活 服务的自备车辆 技术状况技术完好 车辆 指技术状况良好,可随时出车工作,没有任何技术方面的保留 条件的营运车辆,简称完好车辆 非技术完 好车辆 指技术状况不符合完好车辆标准的营运车辆 工作 状态工作车辆 指技术完好车辆中,正在按运行作业计划进行营运活动的车辆 (空车回程)

停驶车辆指处于非工作状态(即待班)的技术完好车辆 (二)道路旅客运输及其分类 1、道路旅客运输的概念 道路旅客运输是指人们利用客车,通过道路、站场等基础设施实现人的空间位移的活动,简称道路客运。 道路旅客运输经营是指用客车运送旅客、为社会公众提供服务、具有商业性质的道路客运活动。 直接衡量道路旅客运输成果的尺度是道路旅客运输量。包括客运量(人次)和旅客周转量(人公里)。 道路旅客运输主要有:班车客运、包车客运、旅游客运。 2、道路旅客运输的分类 1.班车客运(5种) 班车客运是指有固定的线路、班次、时间和停靠站点,在城市之间、乡镇之间进行中长距离运输的客运营运方式,是公路客运方式中最基本的一种。 1)直达班车 ●直达班车是指由始发站直达终点、中途只作必要的停歇,但不上下旅客的班车。 ●特点:旅客运送速度高,节约时间。 ●营运条件:多采用高级或中级的大型客车。 2)普通班车 ●普通班车是指站距较短,在途中的站、点(含招呼站)都要停靠上下旅客的班车。 ●特点:沿途停靠次数多,行车时间利用系数小,降低了运送速度,且需要配备乘务人员,但是为沿途的短途旅客提供了便利。

农村公路养护管理考核细则

长沙市农村公路养护管理考核细则 第一条为加强农村公路的养护管理,维护农村公路的使用功能,延长农村公路的使用寿命,根据《湖南省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办法》和长沙市交通运输局、长沙市财政局和长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发布的长交办[2009]173号文件(关于印发《长沙市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实施细则》的通知)的精神,特制定此细则。 第二条考核范围和对象:农村公路管理机构统计口径内的县道、乡道和村道,管理养护工作包括日常保养、小修、中修、大修、绿化和灾害性防治、危旧桥梁改造、安全保障及路政管理等工作。 第三条市农村公路局成立考核小组,由局长任组长,主管养护的副局长任副组长,考核小组办公室设县乡科。考核小组全面负责对全市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的考核,按100分制进行计算,考核分五个方面:养护质量考评(40分)、养护规章制度(10分)、养护工程管理(20分)、资金和计划管理(15分)、路政管理(15分)。 第二章养护质量考评 第四条农村公路养护质量的基本要求是:保持路面整洁、横坡适度;路肩平整坚实、边坡稳定、排水畅通;桥涵、构造物完好;交通标志、防护设施完好;绿化协调美观。逐步实施GBM(文明路)工程,力争构成畅、洁、绿、美的农村公路交通环境。 第五条农村公路日常保养要按照《公路养护技术规范》(JTG H10-2009)、《公路技术状况评定标准》(JTG H20-2007)及其他相关规定、操作规程组织实施,按照路面、路基、桥涵构造物和沿线设施四项养护质量内容评定分等。农村公路养护质量路况评定县、乡道以优良率为考核指标,村道以好路率为考核指标。市级实行目标考核,县级实行量化考核。 一、各县(市)、区按要求上报公路技术状况自检评定表(5分) 二、县道和乡道按优良率评定(25分) 三、村道按好路率评定(10分) 县乡道优良率低于目标值不得分,达目标值得20分,每增加1个百分点加1分,最多加5分;村道达目标值得7分,每增加3个百分点加1分,最多加3分。年终优良率抽查与上报结果不一致,等级下降的,每发现1公里扣1分,扣完为止。各级农村公路管理机构应确保本级农村公路优良率目标值全面完成。 第三章养护规章制度 第六条各县(市、区)对现有农村公路管理机构进行规范,对机构级别、人员编

公司管理人员考评考核管理办法(最终稿)

公司管理人员考评考核管理办法 一、总则 第一条:考核目的 1、通过对管理人员在一定时期内表现出来的工作能力、工作态度以及服务意识等进行分析,做出客观评价。 2、把握管理人员工作执行和适应能力,确定对管理人员的开发方针政策及教育培训方向,合理配置人员,明确工作的导向; 3、给予管理人员与其贡献相应的激励以及公正合理的待遇,以促进管理的公正和民主,激发工作热情和提高工作效率。 第二条:考评作用。人员考评的评定结果主要有以下几方面作用: 1. 合理调整和配置人员; 2. 职务升降; 3. 提薪、奖励; 4. 教育培训、自我开发。

第三条:考评原则 1. 以绩效为导向原则; 2. 定性与定量考评相结合原则; 3. 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4. 多角度考评原则。 二、考评对象与考评周期 第一条:考评对象:公司各部门第一负责人; 第二条:考评分为月度考评和年度考评。 1、月度考评:月度考评的主要内容是本月度的工作能力、工作态度以及服务意识。 2、年度考评:年度考评的主要内容是本年度的工作能力、工作态度以及服务意识,进行全面综合考评,年度考评作为晋升、淘汰、评聘以及计算年终奖励的依据。 三、考评机构、考评时间与考评程序 第一条:考评机构:组长:潘大明;副组长:纪和叶、冯松林;人力资源部作为考评工作机构,负责考评的组织、培训、资料准备、政策解释、协调、申述和总结等工作。

第二条:考评时间:(一般为次月度10日前和本年度最后一个月15日前) 第三条:考评程序:相关考评者对被考评者提出考评意见,提供有效数据资料,依据各部门职能职责考核标准、各部门计划总结完成情况、月度工作会议内容完成情况等进行考评,人力资源部收集考评资料进行评估,将考评结果进行汇总,由被考评者的直接上级将审批后的考评结果反馈给被考评者,并就其绩效和进步状况进行讨论和指导。最后人力资源部根据考评结果归档。 第四条:月度考评程序: 1、月度考评范围包括公司各部门第一负责人; 2、人力资源部组织公司各部门经理及事业部主要负责人的考评,就各部门经理及事业部主要负责人的主要工作能力、工作态度以及服务意识,由考评人填写《管理人员考评考核表》或《管理人员相互评价表》 3、人力资源部根据各被考评人的考评结果,按照绩效奖惩规定,对其提出奖惩方案,报总经理审批。 第五条:年度考评程序: 1、年度考评程序,按各月度考评值加权平均计算。

公路运输基本常识

公路运输基本常识 一、公路运输的特点 (一)适应性强 (二)直达运输 (三)运送速度较快 (四)资金周转快 (五)技术易掌握 (六)运量较小 (七)持续性差 (八)安全性低 二、运输车辆分类 公路运输使用的车辆可以分为载货汽车、牵引车、挂车和专用运输车四种。 (一)载货汽车 载货汽车也称载重汽车。按车厢结构的不同,载货汽车可分为平板车、厢式货车和集装箱载货车。①平板车也称敞开式货车,没有车厢,只有不到 1m的车帮,一般的平板车都比较大,长度为9~16m,用于运输一些基础货品,如日化用品、化工制品、塑料粒子等,如图2-1所示。②厢式货车又称封闭式货车,有全封闭和半封闭之分,可使货物免受风吹、日晒、雨淋。厢式载货汽车一般具有滑动式侧门、后开车门、左右开门,货箱和底盘一般连为一体,厢式车后

侧可选装后液压托板,可唾弃0.5~5t的物体,因此采用它进行货物装卸作业非常方便。厢式车具有机动灵活、操作方便,工作高效、运输量大,空间利用充分及安全、可靠等优点,一般用于运距较短、货物批量小、对运达时间要求较高的货物运输。由于其小巧灵活,无论大街小巷均可出入,真正实现“门到门”运输,因此被广泛用于运输各类货物,且各大工厂、超市、个人均可使用,厢式货车如图2-2所示。③集装箱载货汽车是指用于运载可卸下的集装箱的专用运输车辆,是近年来国际货车市场上的一支主力军,其特点是载货容积大,货箱密封性好,能快速装卸,具备1m? 以上的体积。尤其是近年来轻质合金及合成材料的使用,为减轻车厢自重、提高有效载重量创造了良好的条件。该种货车的长度一般为4~17m,载重量一般为2~35t,如图2-3 所示。 ? ? ? ? ? 载货汽车按载重量的不同可分为微型、轻型、中型和重型四种。①微型:总质量≤1.8t,最大载重量为0.75t。②轻型:1.8t<总质量≤6t,最大载重量为 0.75~3t。③中型:6t<总质量≤14t,最大载重量为3~8t。 ④重型:总质量≥14t,载重量为8t以上。 (二)牵引车 牵引车也成拖车,是专门用于拖挂或牵引挂车的汽车。 (三)挂车

2017中级经济师运输经济公路专业知识与实务知识点梳理

2017中级经济师运输经济(公路)专业知识与实务知识点梳理 运输效用及运输的概念 (一)运输效用 1.运输的目的:实现旅客和货物在空间上的移动 2.运输的效用:克服产品的生产与需求之间存在的空间和时间上的差异,产生时间效用和空间效用 (1)空间效用:通过空间位置的移动,实现增值 (2)时间效用:及时的运输产生时间成本节约和由产品时效性带来的效率 (二)运输的概念 1.概念:指劳动者使用运输工具和设备,在运输线路上实现人与物空间场所变动的有目的的活动 2.交通与运输两个概念的比较 运输的分类(4种分类方式) (一)按社会再生产过程中的作用分 1.生产过程运输 2.流通过程运输 (二)按运输经营活动性质分 1. 营业性运输 2. 非营业性运输 (三)按运输对象分 1.旅客运输 2.货物运输 (四)按运输方式分 公路运输、铁路运输、航空运输、水路运输、管道运输 运输生产特点(6个特点) (一)运输产品的同一性:人和货物在空间的位移。 (二)运输生产过程与消费过程的同一性:运输产品的生产和消费两种行为是合而为一的,在时间上和空间上是结合在一起的。 (三)运输生产的开放性:运输生产活动渗透到社会经济的各个方面。并且具有生产的外部性,运输生产与外部环境不断发生物质、信息、能量交换。 (四)运输生产的增值性:可以创造“场所效应”,提高产品的使用价值。 (五)运输产品的无形性:运输服务时无形的,无法用肉眼或触摸感知它的存在。 (六)运输生产的派生性:运输生产不是为了生产而生产,是为了满足其他的生产和生活需要。运输需求是一种派生需求,是为了实现生产、生活中的本源性需求。 运输方式的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一)运送速度 1.含义:旅客、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平均每小时被运送的距离 运送速度=客、货运输距离/客、货在途时间 影响因素2.

公司中层管理人员360度考核制度

企业中层管理人员360度考核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考核的目的是为了对中层管理人员的工作能力、态度和业绩进行评价,为工资、晋升、培训提供依据。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中层管理干部。 第二章考核原则 第三条公开、公平、xx、客观原则 第四条多元主体考核原则,对每一个管理人员都要接受来自直接上级、相关同级、直接下属的考核。 第三章考核内容 第五条公司人事考核制度主要对中层管理者的德、能、勤、技四个方面进行考核。 第六条xx包括: 民主性、品德修养。 第七条绩包括: 办事效率、工作质量等。 第八条能包括: 业务知识水平、分析决策能力、创新能力、自我学习能力、指导能力等。 第九条勤包括: 协作性、责任心、进取性、纪律性、出勤等。 第四章考核程序

第十条于年中6月初开始考核工作,在6月底前完成。由人力资源部统一发放考核表,完成360度考核。 第十一条年终的考核工作在12月的最后一个星期与次年一月的第二个星期之内完成。由人力资源部统一发放考核表,完成360度考核。 第五章考核表 第十二条考核工作使用公司人力资源部统一印制的考核表。第十三条考核表原则上由人力资源部发放表格,由员工自己独立完成填写,应在规定的日期内上交。 第十四条考核表的计分办法: 由人力资源部确定与被考核人相关的人员参与考评。每名参与者填写一份考核表,按不同权重计算得到一个分数,将得分先按上级、同事、下级、自我考核分类算出平均值,然后按上面的不同层次人员比例计算出最后得分。按照最终得分确定考核等级。 第十五条每次考核时,中层管理干部由上级、同事、本人、下级按照30%、30%、10%、30%的比例进行360度打分。 第六章考核结果 第十六条考核结果与浮动工资、奖金、激励制度挂钩。 第十七条被考核者如果对考核结果不满,可以在接到结果之日起一周内向人力资源部提出申诉,逾期不提出异议者视为同意。 第七章考核责任 第十八条在每次考核中,对得分最低及被评为不及格的员工,实行“末位淘汰制度”,给予转岗、待岗、下岗的处分。 第八章附则 第十九条本制度自公布xx执行。

道路运输驾驶员诚信考核办法

道路运输驾驶员诚信考核办法(试行) 交公路发〔〕号 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道路运输驾驶员诚信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厅(局、委):现将《道路运输驾驶员诚信考核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交通运输部 二○○八年八月二十九日道路运输驾驶员诚信考核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道路运输驾驶员动态管理,推进道路运输驾驶员诚信体系建设,引导道路运输驾驶员依法经营,诚实信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及有关规章,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道路运输驾驶员的诚信考核,应当遵守本办法。本办法所称的道路运输驾驶员,是指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和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 本办法所称的诚信考核,是指对道路运输驾驶员在道路运输活动中的安全生产、遵守法规和服务质量等情况进行的综合评价。

第三条道路运输驾驶员诚信考核工作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和便民的原则。 第四条道路运输驾驶员应当自觉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章,诚实信用,文明从业,履行社会责任,为社会提供安全、优质的运输服务。 第五条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加快道路运输驾驶员管理信息化建设,充分利用道路运输管理信息系统,完善道路运输驾驶员数据库,建立道路运输驾驶员诚信考核公共信息平台。 第六条交通运输部主管全国道路运输驾驶员诚信考核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组织领导本 行政区域内的道路运输驾驶员诚信考核工作。 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按照本办法规定的职责负责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的道路运输驾驶员诚信考核工作。 第二章诚信考核等级与计分 第七条道路运输驾驶员诚信考核等级分为优良、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分别用级、级、级和级表示。 第八条道路运输驾驶员诚信考核内容包括: (一)安全生产情况: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情况; (二)遵守法规情况:违反道路运输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有关情况;

建筑企业项目管理人员考核办法

XXXX有限公司编号:HY-TX-013 XXXX有限公司 项目管理人员考核办法 拟制: 审核: 主管: 会签: 批准: 2015年6月5日发布

项目管理人员考核办法 1目的 为了更好的实现项目管理目标,提高项目管理效率,特制定本办法。 2定义 项目管理人员是指与XXXX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劳务)合同,并受XXXX有限公司聘用担任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测量员、安全员、质量员、造价员、资料员、材料采购员、库管员等的相关管理人员。其中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为项目高层管理人员,施工员、测量员、安全员、质量员、造价员、资料员、材料采购员、库管员等相关人员为项目一般管理人员。 3考核范围及考核重点 3.1 考核范围:凡属XXXX有限公司各在建工程项目部所有管理人员均在考核范围之内。 3.2 考核重点 3.2.1 根据建筑工程现场施工管理的特殊性,项目管理人员作息时间应服从工程项目质量、进度、安全需要,服从项目经理安排。 3.2.2 项目管理人员请假必须按规定程序办理请、销、续假手续,假期期满必须按时返岗,如未按规定程序办理相关手续的,按旷工处理。项目管理人员无故旷工三次(一天算一次),公司视其主动离职。 3.2.3 项目管理人员应严守职业道德,严禁在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对相关单位、个人进行吃、拿、卡、要。公司一旦发现项目管理人员有该类违纪行为,根据其情节严重程度分别处于警告、罚款、停职、辞退,并追究其对公司造成的一切损失及相关法律责任。 3.2.4 因项目管理人员个人原因造成工程项目较大及以上质量、安全事故,公司有权将其辞退,并追究其对公司造成的一切损失及相关法律责任。 4考核评分办法 4.1项目高层管理人员由公司工程技术部按月度对其进行考核评分,评分结果报综合管理部备案。

道路危险品货物运输基础知识

道路危险品货物运输基础知识

道路危险品货物运输基础知识 什么是危险货物? 凡是具有爆炸、易燃、毒害、腐蚀、放射性等性质,在运输、装卸和储存保管过程中,容易造成人身伤亡和财产损毁而需要特别防护的货物,均属危险货物。 危险货物定义包含以下三点具体内容: 1、具有易燃、易爆、腐蚀、毒害、放射射线等性质。指危险货物本身具有的特殊性质。是造成火灾、灼伤、中毒等事故的先决条件。 2、能引起人身伤亡和财产损毁。指危险货物在一定条件下,如:受热、明火、摩擦、震动、撞击、撤漏、与性质相抵触物品抵触,发生化学变化所产生的危险效应。它不仅是货物本身遭到损失,更主要的是危及周围环境。指出了它的危害性。 3、在运输、装卸、保管过程中,它不同于普通货物而需要特别防护。是指针对各类危险货物特性,必须采取的“特别”防护措施。 汽车运输危险货物分哪几类? 汽车运输危险货物按其属性共分8类: 第一类:爆炸品 第二类: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 第三类:易燃液体 第四类: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 第五类: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 第六类:毒害品和感染性物品

第七类:放射性物品 第八类:腐蚀性物品 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分为哪几项? 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的品种很多,不同的气体其化学性质也有不同。 可分为:1)易燃气体2)不燃气体(包括助燃气体)3)有毒气体 我公司经营的工业气体(液态氧、氮、氩等)属于不燃气体(包括助燃气体)范畴。 这项气体泄漏时,遇明火不燃。直接吸入体内无毒无刺激和腐蚀性,但高浓度时吸入会引起缺氧而有窒息危险。 燃与不燃是相对的,有些气体在高温条件下遇明火会燃烧。不燃气体主要是惰性气体和和氟氯烷类的制冷剂和灭火剂,但必须要引起重视的是在本项中的氧气和压缩空气。一氧化二氮等气体本身不会燃烧,但他们有强烈的氧化作用,可以帮助燃烧,称之为助燃气体。因此,我们不能忽视助燃气体的危险性。助燃气体实质上是气体状的氧化剂,它比液态或固态的氧化剂同样具有更强烈的氧化作用,所以储运助燃气体要参照氧化剂的各项要求和规定。 液化气体的特征有哪些? 一、气体的液化 物质的三种状态是可以相互转化的。物质所处的状态与温度和压力有关。物质的分子在聚集成物质时,由于分子和分子间距离和作用力大小不同,而形成气体,液体和固体。气体中分子间距大作用力最小,分子可以在任意范围内运动,所以气体有流动性、压缩性,没有一定的形态和体积。任何气体都可以压缩,处于压缩状态的气体就会转化成液体。气体转化成液体的过程叫做液化。有常温常

交通运输专业基础知识

交通运输专业基础知识 一:填空题 1:交通运输要素的构成:交通控制和管理系统(交通信号,交通标志,交通规则);信息管理系统(通信,电子信息等高新技术建立的为现代化运输服务的系统) 2:交通运输的发展趋势:专门化;大型化;高速化;环保化;智能化。 3:运输产品整体概念的三个层次:核心产品;形式产品;附加产品。 4:运输市场的含义:1)运输市场是运输劳务交换的产所:运输市场是实现旅客和货物空间位移的场所;2)是运输交换关系的总和;3)是运输市场劳务现实和潜在的需要者的集合。 5:社会系统分析三个要素:社会经济系统;运输服务系统,交通活动系统。6:交通现况调查:1)交通量调查;2)起讫点调查(OD);3)运输量调查;4)公交运营及线路客流调查(了解乘客分布规律,平均乘距,平均乘行时间和公交车平均载客量,为公交线网规划提供依据)。 7:公路运输规划调查的四个统计量:客运量;客运周转量;货运量;货运周转量。 8:交通需求预测的四阶段法:交通量的产生;交通的分布;交通方式划分;交通量分配。 9:交通量预测模型:回归分析法;弹性指数法;指数平滑法。 10:完好率:完好车日除以总车日。反映运输能力时间状况指标。平均行车日程:衡量车辆使用程度的标准,一定时间内车辆总行程除以同一时间车辆工作日。长途运输:200KM以上。 11:路线设计:1)高速公路不得低于15KM;1,2,3级公路不得低于10KM;2)公路设计:①:平面设计(道路中线投影到平面的几何形状和尺寸,直线,曲线等)②:纵断面设计;③:横断面设计:1:车道宽度;2:中间带宽度;3:路肩;4:视距;5:交叉。 12:汽车的主动安全性:指汽车本身防止或者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的可能。汽车的被动安全性:发生事故后,汽车本身减少人员所受伤害程度和货物损害程度的性能。 13:交通流运行状态的指标:速度;交通量;交通密度。 14:高峰小时系数PHF:高峰小时内交通量和该小时内流量最大的15分钟的流量的比值。

公司中层管理人员的考核办法

公司中层管理人员的考核办法 公司中层管理人员的考核办法 随着系统内分支机构的不断壮大,管理类人员日益增加,为使系统内各分支机构对所管辖的管理类人员的绩效考核达到统一,以便于横向管理,特制订此绩效考核标准,各分支机构的高管人员需以此标准为蓝本进行所管辖的管理类人员绩效考核工作。 一、被考核人员范围 1.各分支机构的部门经理级、副经理级人员; 2.隶属于分支机构的分公司经理级、副经理级人员; 3.岗位重要的科级人员。 二、考核程序 1.各分支机构的部门经理级、副经理级人员;隶属于分支机构的分公司经理级、副经理级人员考核人为总经理; 2.岗位重要的科级人员第一考核人为部门经理,总经理为考核成绩调整人。 三、考核方法 1.所有被考核人员均采取自我述职报告和考核人综合评判的方法,每季度、年终进行一次; 2.述职报告:须按规定时间要求交书面述职报告给所属考核领导; 3.上级评价:采用级别评价法,即直接领导初评打分、考核领导复评打分的方法。

四、考核时间 1.季度考核:于每季度的倒数第四天前将个人本季度的工作述职报告及下季度的工作计划交直接上级,直接上级于下季度的.3日前完成上级评价并交所属考核人总经理审核终评后,报管理小组并交本机构人资人员处备案; 2.年度考核:于每年12月25日前将个人全年工作述职报告及下年度个人工作计划交直接上级,直接上级于12月30日前完成上级评价并交所属考核人总经理审核终评后,报管理小组并交本机构人资人员处备案。 注:由分支机构的人资人员将考核资料整理归入员工个人档案。以年度考核成绩为准核发年终奖金。试用期员工不参加年终考核。 五、考核内容 1.岗位职责考核 指对被考核管理人员要担当本职工作、完成上级交付出的任务中所在地表现出的业绩进行评价。基本要素由工作目标、工作质量、工作交期和工作跟进等构成。 2.能力考核 指对具体职务所需要的基本能力以及经验性能力进行测评。基本要素包括担当职务所需要的理解力、创造力、指导和监督能力等经验性能力以及从工作中表现出来的工作效率、方法等。 3.品德考核 指对达成工作目标过程中所表现出的工作责任感、工作勤惰、协

公路运输管理考核办法

公路运输管理考核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通过公开、公正的考核方式,全面评价运输公司的服务质量,牵引运输公司持续改善,优胜劣汰,打造行业内最具竞争力的运输服务体系。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与公司总部签订公路运输合同的承运商(不含产品公司与成品仓之间的中转供应商)。 第二章管理细则 第一节职责和要求 第三条各运输公司必须派驻1?2名经授权的驻客户代表,专职负责与物流部进行有关业务的衔接,其主要职责包括: 一、负责办理与我公司的提货、发运手续; 二、负责与仓库协调、办理相关装车事宜; 三、负责所属公司运输车辆的现场车辆管理; 四、负责签订车辆运输合同; 五、其他日常运输业务的衔接。 第四条驻客户代表的行为由其代表的公司负责,并必须严格遵守我公司的各项管理制度。 第五条我公司根据工作需要,有权要求更换驻客户代表。第六条运输

公司必须将驻客户代表的授权书及身份证复印件、签名式样交我公司备案,未备案的提货人不得至仓库进行提货。 第二节车辆调度、到货管理 第七条运输公司必须按我公司的要求合理安排和调度车辆;承运车辆必须至少有二名司机、一部移动电话,并保证可随时联系。 第八条运输公司及其调配的车辆原则上无条件按照我公司产品包装上面所注明包装尺寸计算装载体积,如有异议须在不影响正常业务操作的基础上向总部物流管理部提出书面报告,总部物流管理部在2 天内给予核实、更正。 第九条运输车辆必须在我公司下达运输指令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将到达指定的装车地点进行装货。具体要求如下: 一、每日15:30 前下达的计划必须当日完成提货,15:30 以后计划安 排在次日到库装货,紧急发货除外(以实际指令为准); 二、本部当天发货车辆要求最晚到达仓库时间为当天晚上22:00, 否则,仓库有权安排在第二天早上装车,运输公司每天必须在 17:00 前报装车计划至相应仓库指定人员处,否则不予安排装 货。 三、零担发货时也必须遵守以上时间安排,但在到货时间上视情况可 延长1-2 天。 四、我司的货运计划根据紧急程度分为普通计划与加急计划两类,运 输公司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计划发运,否则甲方有权视情况决 定自行调度车辆发运,实际运价与合同差价 由原运输公司承担

湖北省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管理实施细则

湖北省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我省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考核管理,促进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根据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2007 年1 号部长令)、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管理办法》(交质监发〔2009〕757 号),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所称一级企业、二级企业定义如下:一级企业是指工商注册地在本行政区域内的,且具有公路水运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专业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中央管理的施工企业总部及其所属一级企业除外),以及未分资质等级的专项资质施工企业。 二级企业是指省内具有公路水运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下资质的施工企业。 第三条本细则所称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三类人员(以下简称“安全生产三类人员” )包括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企业主要负责人,对公路水运企业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和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有生产经营决策权的人员,包括企业生产经营工作的负责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负责人等。 项目负责人,由公路水运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负责公路水运工程项

目施工管理的负责人,包括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和项目总工等。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在企业专职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人员,包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专职安全员和施工现场专职安全员(以下分别简称为企业专职安全员和施工现场专职安全员)。 第四条安全生产三类人员必须通过考核,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以下简称“考核证书”),方可参加公路水运工程投标及施工活动。 安全生产三类人员中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不得兼任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第五条省交通运输厅负责全省公路水运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三类人员的统一管理,其主要职责包括: (一)协助交通运输部对省内一级企业三类人员考核工作进行管理,受理一级企业的考核申请,并对申报资料进行初步审核; (二)负责省内二级企业三类人员的考核发证工作。受理省内二级及以下企业的考核申请,并对申报三类人员安全管理能力进行考核,组织安全知识考试,对合格人员颁发考核合格证书; (三)负责省内二级企业三类人员证书的延期、补办、变更、注销等管理工作; (四)组织一级企业、二级企业三类人员的安全生产继续教 育; (五)建立全省公路水运二级企业安全生产三类人员信息管理系统,用于三类人员申请受理、公示公告、岗位登记、信息查询等。 省交通运输厅委托厅工程质量监督局具体负责全省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

公司中层管理人员考核办法

公司中层管理人员考核办法 随着系统内分支机构的不断壮大,管理类人员日益增加,为使系统内各分支机构对所管辖的管理类人员的绩效考核达到统一,以便于横向管理,特制订此绩效考核标准,各分支机构的高管人员需以此标准为蓝本进行所管辖的管理类人员绩效考核工作。 一、被考核人员范围 1. 各分支机构的部门经理级、副经理级人员; 2. 隶属于分支机构的分公司经理级、副经理级人员; 3. 岗位重要的科级人员。 二、考核程序 1. 各分支机构的部门经理级、副经理级人员;隶属于分支机构的分公司经理级、副经理级人员考核人为总经理; 2. 岗位重要的科级人员第一考核人为部门经理,总经理为考核成绩调整人。 三、考核方法 1. 所有被考核人员均采取自我述职报告和考核人综合评判的方法,每季度、年终进行一次; 2. 述职报告:须按规定时间要求交书面述职报告给所属考核领导; 3. 上级评价:采用级别评价法,即直接领导初评打分、考核领导复评打分的方法。 四、考核时间

1. 季度考核:于每季度的倒数第四天前将个人本季度的工作述职报告及下季度的工作计划交直接上级,直接上级于下季度的3 日前完成上级评价并交所属考核人总经理审核终评后,报管理小组并交本机构人资人员处备案; 2. 年度考核:于每年12 月25 日前将个人全年工作述职报告及下年度个人工作计划交直接上级,直接上级于12 月30 日前完成上级评价并交所属考核人总经理审核终评后,报管理小组并交本机构人资人员处备案。 注:由分支机构的人资人员将考核资料整理归入员工个人档案。以年度考核成绩为准核发年终奖金。试用期员工不参加年终考核。 五、考核内容 1. 岗位职责考核指对被考核管理人员要担当本职工作、完成上级交付出的任务中所在地表现出的业绩进行评价。基本要素由工作目标、工作质量、工作交期和工作跟进等构成。 2. 能力考核指对具体职务所需要的基本能力以及经验性能力进行测评。基本要素包括担当职务所需要的理解力、创造力、指导和监督能力等经验性能力以及从工作中表现出来的工作效率、方 3. 品德考核指对达成工作目标过程中所表现出的工作责任感、工作勤惰、协作精神以及个人修养等构成。 4. 学识考核指对达成工作目标过程中所表现出的相关知识进行测评。基本要素包括担当职务所需要的管理学识、专业知识以及其他一般知识等。

公路货物运输常识(1)

公路货物运输常识 字号:T|T 2012年07月24日08:12 浙江物流网 ?公路运输(RoadTransportation)是现代运输主要方式之一,同时,也是构成陆上运输的两个基本运输方式之一。它在整个运输领域中占有重要的地位,并发挥着愈来愈重要的作用。 公路运输(RoadTransportation)是现代运输主要方式之一,同时,也是构成陆上运输的两个基本运输方式之一。它在整个运输领域中占有重要的地位,并发挥着愈来愈重要的作用。 目前,全世界机动车总数已达4亿多辆,全世界现代交通网中,公路线长占2/3,约达2千万公里,公路运输所完成的货运量占整个货运量的80%左右,货物周转量占10%。在一些工业发达国家,公路运输的货运量、周转量在各种运输方式中都名列前茅,公路运输已成为一个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 据《中国交通年鉴》统计结果表明,1997年我国道路运输完成货运量97.7亿吨,货物周转量5272亿吨公里,分别是1996年的99.3%和105.2%。其中货运量在五种运输方式中为第一位。到1997年底,全国有营业性客货运输车辆450多万辆,经营业户270多万户,从事道路运输业活动的人员有11000多万人。 公路运输由公路和汽车两部分组成。 一、公路运输的特点和作用 公路运输是一种机动灵活、简捷方便的运输方式,在短途货物集散运转上,它比铁路、航空运输具有更大的优越性,尤其在实现“门到门”的运输中,其重要性更为显著。尽管其他各种运输方式各有特点和优势,但或多或少都要依赖公路运输来完成最终两端的运输任务。例如铁路车站、水运港口码头和航空机场的货物集疏运输都离不开公路运输。 但公路运输也具有一定的局限性,如:载重量小,不适宜装载重件、大件货物、不适宜走长途运输;车辆运行中震动较大,易造成货损货差事故,同时,运输成本费用较水运和铁路为高。 二、公路运输的经营方式

公路运输超限超载知识

公路运输超限超载知识 什么叫荷载标准? 答:公路桥涵设计使用的荷载,一般可分为:永久荷载、可变荷载、偶然荷载。下面主要介绍一下可变荷载。 什么叫超限笨重货物? 答:公安部、交通部颁布的《城市和公路交通管理规则》对超限货物已具体规定,超限货物需经有关部门允许,方可运输。笨重货物是指件重超过普通劳动力能搬运的货物,尚无统一规定。超限笨重货物需用平板车或单轴挂车及其它特种车辆装运。运送超限笨重货物应注意:掌握货物体形、尺寸、重量、重心以确定装载方法;了解经过的公路、桥涵、渡口、隧道是否能载运通过;超限货物运送时,除应悬挂红色标志外,必要时要有专门车辆在前引路;了解装卸现场能否适合进行装卸操作。 什么叫车辆荷载? 答:在桥上行驶的车辆种类繁多,有汽车、平板挂车、履带车、压路机等,各类车辆在桥梁上出现的机遇不同。通过对实际车辆的轮轴数目、前后轴的间距、轮轴压力等情况的分析、综合和概括,公路桥涵设计规范中规定了桥梁设计采用标准化荷载。把经常地、大量地出现的汽车队做为汽车荷载;把偶然地个别地出现的履带车和平板挂车做为履带车和平板挂车荷载。计算荷载采用汽车荷载,验算荷载采用履带车、平板挂车荷载。 汽车荷载以汽车队表示,分为汽车-10级、汽车-15级、汽车-20级、汽车-超20级四个等级。荷载级别的数字即表示一辆主车的总重量吨数。每级车队中只有一辆重车,前后都是主车。重车是指在规定的某荷载级别中总重量大的车辆。 验算荷载分为500 kN履带车(简称履带-50),800 kN、1000 kN和1200 kN平板挂车(简称挂车-80、挂车-100和挂车-120)四种。 超载与超限的区别是什么? 超载和超限是执行《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中容易混淆的两个概念,不仅驾驶员知之甚少,甚至执法人员也有时难以区别。 1.超载和超限的法源或法律根据不同:“超载”一词来源于国务院《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第30条规定“机动车载物,

道路桥梁基本知识

詹的双日复习指导:第一章道路与桥梁基本知识 第一章道路与桥梁基本知识ffice ffice"/> 了解:路基的基本组成和横断面形式;路面结构层次的划分;路基、路面应满足的基本要求;桥梁的组成及按结构和力学特性的分类;桥梁施工方法的选择。 熟悉:道路、桥梁设计的基本知识;路基标高、压实度、松铺厚度的概念;桥梁布置和结构的相关术语;机械化施工所需的配套设备;公路工程技术标准。 掌握:不良工程地质和不良水文地质的判断方法;施工质量试验频率及取样方法;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特大桥、大桥、中桥、小桥的分类标准。 1、基本概念 (1)高等级公路组成 一般由路基、路面、桥梁、隧道工程和交通工程设施等几大部分组成。 1)路基工程 路基是用土或石料修筑而成的线形结构物。它承受着本身的岩土自重和

路面重力,以及由路面传递而来的行车荷载,是整个公路构造的重要组成部分。公路路基主要包括路基体、边坡、边沟及其它附属设施等几个部分。 2)路面工程 路面是用各种筑路材料或混合料分层铺筑在公路路基上供汽车行驶的层状构造物。其作用是保证汽车在道路上能全天候、稳定、高速、舒适、安全和经济地运行。 路面通常由路面体、路肩、路缘石及中央分隔带等组成。其中路面体在横向又可分为行车道、人行道及路缘带。路面体按结构层次自上而下可分为面层、基层、垫层或联结层等, 3)桥隧工程 桥隧工程是高等级公路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包括桥梁、涵洞、通道和隧道等。 4)交通工程设施 交通工程设施是针对高等级公路行车速度快、通过能力大、交通事故少、服务水平高的特点而设置的,它包括安全设施、管理设施、服务设施、收费设施、供电设施等内容。 ①安全设施。安全设施是整个交通工程系统的最基本部分,主要有标志、

广东省道路货物运输源头超限超载治理办法

广东省道路货物运输源头超限超载治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治理道路货物运输源头超限超载行为,保护公路路产,维护公路路权,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的道路货物运输源头超限超载治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道路货物运输源头(以下简称货运源头)是指容易发生超限超载的矿山、水泥厂、钢铁厂、沙石料场、建筑工地、港口、火车站、道路货物运输站场(含物流园区、物流中心)、蔬菜集散站(场)等货物集散地、装卸场地。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道路货物运输源头超限超载治理工作,建立道路货物运输源头超限超载治理工作联络协调机制和行政执法联动工作制度,依法保障道路货物运输源头超限超载治理的工作经费。 第五条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本行政区域内的货运源头单位,并与货运源头单位签订责任书,实行责任倒查机制;加强对货运源头单位货物装载环节的监管,建立货运企业及从业人员信息系统、信誉档案,并结合道路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制度进行源头处罚。 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货运源头单位的强制检定称重设备进行监督管理。 公安、经济和信息化、工商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依法查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移送的违法行为案件。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文件,确定相关部门在道路货物运输源头超限超载治理工作方面的职责。 第六条货运源头单位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建立货物装载工作制度,明确货物装载、开票、计重工作人员职责。 (二)在货物装载场地安装称重设备,并确保称重设备计量性能准确。使用强制检定称重设备的,应当定期向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申报检定。 (三)维护本单位视频远程监控系统设备正常运行。 (四)对经营性货物运输车辆,登记道路运输证和驾驶员从业资格证;对非经营性

道路运输安全基础知识

道路运输安全基础知识 姓名:XXX 部门:XXX 日期:XXX

道路运输安全基础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以下简称交通安全法)第四十八条规定,机动车载物应当符合核定的载重量,严禁超载;载物的长、宽、高不得违反装载要求,不得遗洒、飘散载运物。同时规定,机动车运载超限的不可解体的物品,影响交通安全的,应当按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悬挂明显标志。在公路上运载超限的不可解体的物品,并应当依照公路法的规定执行。当机动车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时,应当经公安机关批准后,按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悬挂警示标志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九条规定,机动车载人不得超过核定的人数,客运机动车不得违反规定载货。 对于不按规定执行,交通安全法有明确的处罚措施。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二条指出,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额定乘员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超过额定乘员百分之二十或者违反规定载货的,处五百元以上两千元以下罚款。货运机动车超过核定载质量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超过核定载质量百分之三十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处五百元以上两千元以下罚款。有以上两款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至违法状态消除。运输单位的车辆有上述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情形,经处罚不改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两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2.客货运输车辆的安全运行要求 1)运输车辆的安全要求 第 2 页共 6 页

道路运输车辆应当在营运前到车籍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注册登记,领取道路运输证,并随车携带。运输车辆过户、转籍时,应当到原发证的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变更手续。 运输车辆的技术状况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并应当按照国家规定接受技术检测。 2)旅客运输安全运行要求 各级政府以及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对旅客运输的安全运行都有一般性的规定,其主要的宗旨可以如下阐述。 客运班车、旅游客车应当按照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线路、站点和班次运行,不得擅自变更或者停运。 客运经营者应当按照客票标明的日期、车次、地点运送旅客,无正当理由不得中途更换车辆、停止运行或者将旅客移交他人的车辆运送,不得违反规定超载运输。 出租汽车和客运包车应当按照承租人指定的目的地选择合理的路线行驶。未经承租人同意,不得招揽他人同乘。 因道路运输经营者的责任造成旅客人身伤害或者行李灭失、损坏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旅客必须持有效客票乘车。不得携带易燃品、易爆品及其他违禁品进站、乘车。因旅客的过错,造成他人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或者车辆、设施等损坏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禁止使用货车或者拖拉机经营道路旅客运输。道路运输经营者应当根据拥有车辆的车型和技术条件,承运适合装载的货物。如果货物性质相抵触、对运输条件要求各不相同的,不得混合装载。 运输货物装载量必须在公路、桥涵载质量和车辆标记核载质量范围之内,超载的货物运输车辆必须就地卸货。 第 3 页共 6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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