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资委关于《中央企业资产评估项目核准工作指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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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0-06-11 07:28来源国资委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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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文件

国资发产权〔2010〕71号

关于印发《中央企业资产评估项目

核准工作指引》的通知

各中央企业:

为进一步规范企业国有资产评估项目核准工作,提高评估核准工作效率,国资委制定了《中央企业资产评估项目核准工作指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及时反馈工作中的有关情况和问题。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一○年五月二十五日

中央企业资产评估项目核准工作指引

第一条为确保中央企业(以下简称企业)改制重组工作顺利进行,进一步规范企业国有资产评估项目核准工作,依据《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暂行办法》(国资委令第12号)(以下简称12号令)等规定,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按照12号令规定应当进行核准的资产评估项目,企业在确定评估基准日前,应当向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资委)书面报告下列有关事项:

(一)国家有关部门对相关经济行为的批复情况;

(二)评估基准日的选择情况及理由;

(三)资产评估范围的确定情况,包括拟纳入评估范围的资产占企业全部资产比例关系、拟纳入评估范围的资产是否与经济行为一致及拟剥离资产处置方案等;

(四)资产评估机构选聘情况,包括选聘评估机构的条件、范围、程序及拟选定机构的资质、专业特长情况等;

(五)资产评估的时间进度安排情况,包括资产评估的现场工作时间、评估报告的出具时间及报国资委申请核准时间。

第三条在评估项目开展过程中,企业应当及时向国资委报告资产评估项目的工作进展情况,包括评估、审计、土地、矿产资源等相关工作的进展情况,工作中发现问题应当及时沟通。必要时,国资委可对评估项目进行跟踪指导和现场检查。

第四条企业将评估报告报国资委申请核准前,应当完成以下事项:

(一)取得国家有关部门对相关经济行为的正式批准文件;

(二)确认所聘请中介机构及相关人员具有相应资质;

(三)纳入评估范围的房产、土地及矿产资源等资产权属要件齐全,并依法办理相关企业产权变动事宜;

(四)纳入评估范围的资产与经济行为批复、重组改制方案内容一致;

(五)对评估报告进行审核并督促评估机构修改完善。

第五条企业应当自评估基准日起8个月内向国资委提出核准申请,并报送下列文件材料:

(一)资产评估项目核准申请文件,主要包括经济行为批准情况、资产评估工作情况和资产评估账面值、评估值等。

(二)资产评估项目核准申请表(一式三份)。

(三)与评估目的相对应的经济行为批准文件或有效材料,包括国务院批复文件、相关部门批复文件以及企业董事会或总经理办公会议决议等。

(四)所涉及的资产重组方案或者改制方案、发起人协议等材料。

(五)资产评估机构提交的资产评估报告及其主要引用报告(包括评估报告书、评估说明、评估明细表及其电子文档)。

(六)所涉及的企业或资产的产权变动完成法律程序的证明文件。

(七)与经济行为相对应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如有强调事项段,需提供企业对有关事项的书面说明及意见。

(八)拟上市项目或已上市公司的重大资产置换与收购项目,评估基准日在6月30日(含)之前的,需提供最近三个完整会计年度和本年度截至评估基准日的审计报告;评估基准日在6月30日之后的,需提供最近两个完整会计年度和本年度截至评估基准日的审计报告。其他经济行为需提供最近一个完整会计年度和本年度截至评估基准日的审计报告。

(九)资产评估各当事方的相关承诺函。评估委托方、评估机构均应当按照评估准则的

相关规定出具承诺函。

(十)企业对评估报告审核情况的说明。

(十一)其他有关材料。

第六条国资委收到核准申请后,经审核符合本指引第五条规定要求的,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组织召开核准会议。参加核准会议人员包括国资委聘请的专家、被审核企业人员和中介机构人员等。

第七条核准会议上,企业应当组织中介机构汇报核准项目的以下相关工作情况:

(一)企业基本情况及相关工作。

1.企业基本情况概述;

2.近三年主要经营及财务状况;

3.涉及项目经济行为基本情况;

4.被评估企业改制重组前后的股权架构及产权变动情况;

5.各中介机构工作进展总体情况;

6.后续工作及时间安排。

(二)资产评估工作情况。

1.资产评估的组织,包括项目组织结构、基本工作程序、人员安排、时间进度等;

2.资产清查工作中发现的资产权属瑕疵,重要资产的运行或使用情况及盘点盈亏情况;

3.评估要素介绍,包括评估基准日、评估范围和对象,重大、特殊资产评估方法,主要评估参数的选取;

4.评估基准日后评估范围内重大资产变动和重组情况;

5.土地使用权评估结果的引用情况;

6.矿业权评估结果的引用情况;

7.境外估值机构与资产评估机构就同类评估对象估值差异分析;

8.其他中介机构工作成果的引用情况;

9.评估机构对评估报告的内部质量控制情况;

10.评估结论及增减值原因分析;

11.评估报告体例。

(三)土地估价工作情况。

1.估价工作总协调情况和合作评估机构的介绍;

2.评估项目涉及的执业土地估价师名单;

3.评估项目涉及的土地权属状况;

4.土地估价技术方案和评估基本过程描述;

5.评估项目涉及的土地、房屋的房地匹配说明及附表;

6.完善土地权属的预计费用支出情况;

7.土地资产处置审批与土地估价报告备案情况。

(四)涉及矿产资源的,应当汇报矿业权评估情况。

1.评估项目涉及的矿业权评估师名单;

2.矿业权人、矿业权评估对象的主要情况;

3.矿业权价款处置及本次评估的处理情况;

4.评估项目涉及的矿产资源储量核实和评审备案情况;

5.评估技术方案和评估基本过程描述;

6.评估项目涉及的固定资产和土地使用权投资参数与资产评估、土地使用权评估的对接情况;

7.完善矿业权权属的预计费用支出情况。

(五)审计工作情况。

1.审计工作的组织,包括项目组织结构、基本工作程序、人员安排、时间进度等;

2.所审计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对于特殊的编制基础或有模拟的企业架构,应当重点予以介绍;

3.对所审计财务报表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包括重要重组行为及其会计处理等,说明事项及其影响金额;

4.合并报表的合并范围说明;

5.对于拟境外上市的公司或境外上市公司实施收购的核准项目,需说明所审计报表与境外报表之间净利润与净资产的主要差异项目及金额;

6.审计结论。

(六)律师工作情况。

1.相关经济行为的合法性情况;

2.房产、土地、矿产资源等资产权属文件办理情况及其合规性,存在瑕疵的处理方法及其合规性承诺;

3.尽职调查情况。

(七)聘请财务顾问的,应当汇报的情况。

1.企业经济行为总体方案及要点;

2.企业经济行为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3.总体时间安排及进度;

4.各中介机构工作协调情况及存在问题;

5.对资本市场趋势变化分析;

6.定价底线是否高于评估值。

(八)其他需汇报的情况。

第八条国资委聘请的专家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国资委工作要求,并签署保密承诺函。专家应当独立开展审核工作,重点对下列事项进行审核:

(一)评估基准日的选择是否适当,评估结果的使用有效期是否明示。重点审查评估基准日的选择是否符合有关评估准则的规定要求等。

(二)资产评估范围与经济行为批准文件确定的资产范围是否一致。

(三)评估方法运用是否合理。重点审核评估方法是否符合相关评估准则的规定要求,评估方法及技术参数选取是否合理等。

(四)评估依据是否适当。重点审核评估工作过程中所引用的法律法规和技术参数资料等是否适当。

(五)企业是否就所提供的资产权属证明文件、财务会计资料及生产经营管理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作出承诺。

(六)评估过程是否符合相关评估准则的规定。重点审核评估机构在评估过程中是否履行了必要评估程序,评估过程是否完整,是否存在未履行评估准则规定的必要评估步骤的行为等。

(七)评估报告是否符合《企业国有资产评估报告指南》规定要求。

第九条评估报告需经两名以上专家审核并独立提出意见。国资委组织专家与被审核企业及相关中介机构交换意见,被审核企业及相关中介机构应当就专家提出的审核意见作出解释和说明。企业的解释和说明达不到核准要求的,国资委将向企业提出审核意见。

第十条国资委向企业提出审核意见后,企业应当及时组织相关中介机构对评估、审计、土地、矿业权等报告进行补充完善,并将完善后的评估报告及审核意见的书面答复报送国资委。

第十一条国资委收到企业报送的答复意见及经修改的评估报告后,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组织专家召开复审会。

第十二条经审核符合本指引第八条规定的核准要求的,国资委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评估报告的核准批复。

第十三条本指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国资行业解决方案

浪潮国资监管行业解决方案 1国资行业监管需求分析 1.1国资行业背景 十八大三中全会国资改革的思路,带来国资委职能发生变化,主要侧重于国有资本管理;在监管业务方面,组建国有资本运营平台公司、实现央企股权拆分、混合所有制等措施带来原来行政职能弱化,未来业务管理将侧重于“三会”等业务管理,如国有股权管理、董事会管理、监事会、三重一大等业务。 随着改革的深入,国资委作为国有企业的出资人和监管部门为更好地履行自己的职责,传统的手工方式已不能满足业务监管的需要,因此,需要借助云计算、大数据、网联网、移动应用等新技术,提升国资监管能力,节省信息化投入。 1.2行业特征分析 1、国有资产高度分散 据不完全数据统计,目前全国国有资产的总规模大约在280万亿元以上。而国务院国资委负责监督管理的中央企业(非金融类),资产规模40万亿元,也就是国务院国资委只管理了全国国有资产的15%左右,国有资产监管体系在整体上处于分散状态。 从资产属性来说,国有资产之间并无本质区别,但按照建

国后遗留下来的管理路径,目前依然还是根据行政主管部门或产业属性分类,把国有资产划分到不同的归口部门进行管理。这些资产中,除了国务院国资委监管的113家中央企业外,地方国企则由省、市两级地方政府国有资产监管机构监管。 此外,在其他部委,如财政、银监、保监、新闻出版等部门也管理着大量国有资产。这些问题未得到彻底解决,全国一盘棋的“大国资委”格局远未成形就导致监管职能存在交叉现象。 2、国资监管三级结构 在国资委成立之初,就定位为政府的特设机构,分属于当地政府。从国务院改革设计思路来看,基本架构是三级,即国务院国资委、省市国资委、地市级国资委。在各个层级上,国资委负责对主要或者大型集团企业的监管,涉及到其他的国有资产仍然散布在其他相关部门。 在现阶段,各地国资委除直接监管企业两层架构外,同时还成立了国有控股公司,在国有控股公司层面还管理着部分国资企业。按照国资改革原来设想,监管架构是国资委-国投公司-国有企业,但在多年运行中,实际是混合模式。在十八大三中全会上,提出国资分类改革与混合所有制等办法,同时,监管架构设计就是三层,但在实际运行中,混合监管模式仍然会存在一定时间。 3、国有企业数量将大幅减少

上海市国资委下属企业名单

上海市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单位名单 附表 1 市国资委党委归口管理单位名单(截止 2010月 27 日) 年 1 序号单位名称序号单位名称1 2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28长江经济联合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上海华谊(集团)公司29上海市申江两岸开发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 司 4上海纺织控股(集团)公司30上海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5长江计算机(集团)公司31上海市锦江航运有限公司 6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32上海市供销合作总社 7上海地产(集团)有限公司33上海市生产服务合作联社 8上海建工 ( 集团)总公司34上海机场(集团)有限公司 9上海城建(集团)公司35上海临港经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10上海交运(集团)公司36上海同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11锦江国际(集团)有限公司37上海市工业区开发总公司 12光明食品(集团)有限公司38上海市漕河泾新兴技术开发区发展总公司13百联集团有限公司39上海市信息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14上海良友(集团)有限公司40上海现代建筑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15东方国际(集团)有限公司41上海电缆研究所 16上海兰生(集团)有限公司42上海化工研究院 17上海市衡山(集团)公司43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 18上海水产(集团)总公司44上海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19上海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总公司45上海电动工具研究所 20上海实业(集团)有限公司46上海发电设备成套设计研究所 21上海久事公司47上海工业自动化仪表研究所 22申能(集团)有限公司48上海勘测设计研究院 23上海国盛(集团)有限公司49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 24上海仪电控股(集团)公司50上海市产权交易管理办公室 25上海世博集团有限公司51中共上海市国资委党校

浙江省国资委下属企业名单

1、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下属企业 (1)浙江浙能嘉兴发电有限公司; (2)浙江浙能温州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3)萧山发电厂; (4)台州发电厂; (5)浙江浙能乐清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6)浙江浙能兰溪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7)浙江浙能绍兴滨海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8)浙江浙能长兴发电有限公司; (9)浙江浙能中煤舟山煤电有限责任公司; (10)浙江省电力建设有限公司; (11)淮浙煤电有限责任公司凤台发电分公司(12)浙江浙能前清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13)浙江浙能镇海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14)浙江省电力建设有限公司; (15)浙江浙能金华燃机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16)浙江浙能能源技术有限公司 2、浙江省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3、浙江省国信企业(集团)公司 4、机场管理公司 5、国航浙江公司 6、省机电集团公司 (1)浙江省机电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2)浙江运达风力发电工程有限公司 (3)浙江省机电实业有限公司 (4)浙江永新化工有限公司 (5)浙江永进化工有限公司

(6)浙江新华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7)浙江红旗机械有限公司 (8)浙江仪表有限公司 (9)浙江保达机电环保包装有限公司 (10)浙江省机械设备进出口有限公司 (11)浙江嘉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2)浙江远望实业有限公司 (13)杭州锦绣饭店 (14)浙江省万里教育集团 (15)浙江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16)宁波机械工业学校 (17)浙江省机械工业情报研究所 7、浙江石化建材集团公司 8、浙江商业集团公司 (1)浙商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浙商食品集团有限公司 (3)浙江浙商典当有限责任公司 (4)浙江浙商拍卖有限公司 (5)浙江时代大厦有限公司 (6)嘉凯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7)浙江国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8)浙商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9)浙江省糖业烟酒有限公司 (10)浙江新世纪期货经纪有限公司(11)浙江华商控股有限公司 (12)浙江商业职业技术学院 (13)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

(完整版)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常见问题(单位)

内蒙古自治区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系统 常见问题集 (单位版软件)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处 二○一一年八月 目录 一、基础信息1 二、台账管理2 三、资产购置5 四、资产处置6 五、产权登记7 六、其他8 一、基础信息 1、下载初始化参数时,提示网络下载失败? 原因: (1)服务器端口和地址设置不正确。 (2)没有设置代理服务器。 (3)网络未连通(或中断)。 解决方法: (1)检查地址和端口:【系统管理】→【连接上报服务器配置】菜单下,地址和端口为财政部门提供的信息,如自治区财政厅的地址为10.68.1.113,端口为8866。 (2)IE浏览器没有设置代理服务器(此种情况只适用于自治区本级单位):操作步骤,打开IE浏览器,在“工具-Internet选项”,点击“连接”页面,根据单位与财政部门的连网方式,选择局域网设置或双击拨号连接,出现页面中勾选代理服务器,点击“高级”页面,在例外中将资产管理的地址输入,如10.68.1.113:8866,在页面中一直点击【确定】即可。 (3)检查网络是否畅通,可通过【连接上报服务器配置】→【测试连接】。如不畅通可以通过手工方式导入初始化信息:与财政部门联系,将初始化参数信息导出到U盘,通过初始化参数下载页面中的【数据导入】功能导入。 2、初始化参数下载后发现有错误?

原因:单位建立账套时输入的组织机构代码与财政部门维护的组织机构代码不一致造成。 解决办法:需单位与财政部门核实,如财政维护错误,需通过节点管理功能找到该单位进行修改,并重新申请授权文件,将授权文件“GroupCode.Dll”拷贝到单位软件安装目录替换后,单位重新建立账套即可;如单位输入错误,通过建立账套功能重新建立账套输入正确的组织机构代码。如果发现其他的信息错误,则需要财政重新维护单位信息,单位通过“初始化参数”重新下载即可。 3、用户进行数据库恢复时系统提示“数据恢复失败”? 原因:备份文件与当前软件要求的数据库版本不一致。 解决办法: (1)备份文件扩展名应为sys,不能为*.HX或其他扩展名的文件; (2)备份文件为旧版本软件产生的备份数据,如无其他备份只能与财政部门联系,通过财政版导出备份文件,单位进行恢复。 二、台账管理 1、用户在导入资产清查数据时,提示“数据有误”? 原因:原资产清查系统中录入卡片不规范,如部门编码都是0,某些必填字段为空。 解决办法: 用户需将原资产清查备份文件发送金财公司,由我公司技术人员检查哪些数据存在问题,指导用户进行修改,修改后即可完成导入。 2、进行资产清查锁定卡片数据上报时提示“数据有误或网络上报不成功”,为什么? 原因: (1)原资产清查软件中卡片数据中部分内容为非必填项,而在资产管理系统里却为必填项,不满足上报条件,如:管理机构(使用部门)。 (2)IE代理服务器设置不正确(此种情况只适用于自治区本级单位) (3)由于数据量大,通过拨号方式与财政联网也会出现该提示。 解决办法: (1)检查卡片必填信息是否输入完整:可通过软件中的“校验”功能检查。补录不完整信息: A、如补录使用部门,操作步骤如下: 通过【初始设置】→【部门信息维护】菜单中,维护该单位的使用部门信息; 将未填写使用部门的资产卡片进行修改,选择已录入的部门,点击【保存】按钮即可; B、如补录资金来源,操作步骤如下: 选择未填写资金来源的资产卡片进行修改,选择并录入资金来源,点击【保存】按钮即可。 (2)检查代理服务器设置。打开IE浏览器,通过【工具】→【Internet选项】→【连接】来设置代理服务器。 (3)如联网方式为拨号,数据量又大,建议通过【卡片导出】功能,将卡片数据存到U盘上,财政部门导入系统中。 3、锁定标志下载时提示“锁定标志下载失败!” 原因:由于单位计算机与财政网络连接异常产生,主要是没有拨号或未设置连接上报服务器地址。 解决办法: (1)检查是否与财政连网,如使用拨号方式连接,需先进行拨号;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强国资监管信息化工作的指导意见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强国资监管信息化工 作的指导意见 【法规类别】国有资产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国资发[2007]182号 【失效依据】国资委关于废止和宣布失效部分规范性文件的公告 【发布部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布日期】2007.10.26 【实施日期】2007.10.26 【时效性】失效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强国资监管信息化工作的指导意见 (国资发[2007]18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资委: 国资监管信息化是2006-2020年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的重要内容,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信息化“十一五”规划的重大工程之一。大力推进国资监管信息化,既是加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迫切需要,也是落实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的紧迫任务。 各级国资委成立以来,都相继开发建设了信息网络、信息网站、网上办公和业务管理系统,取得了一定成绩,为做好国资监管工作提供了有力支持。但从总体上看,全国国资

监管信息化建设仍处于起步阶段,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基础网络不健全,互联互通不畅;业务系统水平较低,应用和服务范围较窄;信息资源开发利用滞后,共享和对外公开程度不高;标准不统一,制度建设薄弱,存在安全隐患;缺少统筹规划,自成体系,重复建设现象严重。国资监管信息化水平与加强国资监管工作的要求相比,还有较大差距。为进一步加强国资监管信息化工作,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信息化工作的方针政策,结合国资监管工作的实际,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的要求,充分利用信息技术,深入开发利用信息资源,创新国资监管方式,强化综合监管,规范监管行为,提高监管能力和水平,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二)基本原则。 1. 统筹规划,分级负责。统筹规划国资监管信息系统的网络平台和核心业务应用,统一建立标准规范。按照分别负担、分级管理的原则,各级国资委分别落实建设任务和资金,分级负责做好系统的建设、运行和管理工作。 2.整合资源,实用高效。充分利用国家电子政务的网络基础,打破条块分割,整合各地已有的网络资源,促进互联互通和资源共享。建设经济实用的国资监管信息系统,避免重复建设,走低成本、高效益的信息化发展道路。 3.需求主导,分步实施。国资监管信息化建设必须紧密结合监管职责的需要,突出重点,稳步推进,分步实施。要重点抓好建设统一网络平台、建立标准、健全规章制度,建设和整合关系国资监管的核心业务系统。 4.规范管理,保障安全。从管理体系、风险控制、技术设施和运行维护等方面入手,理顺管理体制,明确管理责任,完善管理制度,确保信息网络、业务系统和信息资源的安

企业国有资产信息管理系统方案

企业国有资产信息管理方案 企业国有资产信息管理方案主要提供国有资产产权信息全过程管理,国有企业财务状况管理和监督,以及对企业综合的绩效进行分析和评价,生成企业的绩效评价分析报告。加强对国有企业的产权、资产、财务、绩效等方面的监督管理,满足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目标。 一、产权信息管理 通过各级国资委之间,国资委与各监管企业之间的互联,实现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记载国有资本从占有、变动到注销的全部过程,加强产权管理,加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实现网上完成各级各类报表生成和管理,对数据进行在线分析,增强决策的科学性和一致性。 1、产权登记备案 国有资产产权登记是国有产权管理的重要基础工作,对直属企业的产权进行登记、跟踪和维护,建立清晰详细的国有产权记录。 2、产权登记情况汇总 对企业产权登记数据进行分类汇总,形成产权登记信息,对文件进行归档。 3、统计分析管理 利用产权登记数据,根据业务需求制定相关统计报表,完成各类汇总统计报表和分析报告,并可对这些数据进行在线分析,增强决策的科学性和一致性,推动产权管理工作的信息化进程,为领导决策提供及时、准确的依据,全面实时了解和掌握企业国有资产分布和变动情况,理顺产权关系。 二、财务状况监督

1、快报管理 1)业务流程 企业财务快报管理用于收集各企业月度财务数据。通过系统将数据进行汇总、分析,从而客观反映企业的整体运营情况,为国资委进一步监督与管理企业提供参考。 企业财务快报管理为月度报表,每月初由咸阳市国资委进行下发,各个企业进行填报,并上报至咸阳市国资委。国资委对所有企业数据进行汇总分析。具体流程如下: ①系统每月下发财务快报; ②企业登录系统,填录报表; ③企业上报报表; ④国资委将审核有问题的报表退回给企业; ⑤企业重新上报给国资委; ⑥所有企业报表审核通过后,国资委汇总本月报表。 2)数据填报 系统可以实现本企业的各项财务数据填报功能。 ①数据保存:保存填写的数据,保存时会自动检查钩稽关系,不满足钩稽关系的数据将无法保存; ②数据重置:将所有报表数据清除,返回未上报的状态; ③数据上报:填报完成并保存后,通过数据上报,即可将报表报送到上级单位,上报之后,本单位的数据将不能再修改。 ④数据导出:可以数据以Excel形式导出并保存到本地计算机上;

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国资委系统信息化

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国资委系统信息化发展“十三五”专项规划》的通知 【法规类别】城市规划与开发建设 【发文字号】沪国资委信息化[2016]164号 【发布部门】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6.07.14 【实施日期】2016.07.14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国资委系统信息化发展“十三五”专 项规划》的通知 (沪国资委信息化﹝2016﹞164号) 各委管单位、委托监管单位、区县国资委: 《上海市国资委系统信息化发展“十三五”专项规划》经市国资委主任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6年7月14日

上海市国资委系统信息化发展“十三五”专项规划 为深入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进一步推动上海国资国企改革发展,提高国资监管效能,增强国有经济活力、控制力、影响力和抗风险能力,依据《上海市国资国企改革发展“十三五”规划》和《上海市推进智慧城市建设“十三五”规划》,本着科学、严谨、前瞻、务实、系统的原则,编制本专项规划。 一、“十二五”信息化工作回顾 (一)企业信息化水平稳步提高,支撑企业发展能力显著增强 企业信息化工作有序推进,成效明显。“十二五”期间,市国资委以示范工程引领、以水平测评倒逼、以政策资金扶持国资委系统企业信息化发展,服务和指导并举促进企业信息化水平稳步提高。截至到“十二五”末,累计完成信息化投资160亿元,系统大部分企业建立了信息化工作组织并编制了信息化规划、建立了信息化专项预算,信息化水平为B级以上的企业集团占56.5%,比2010年底提高了45.7个百分点。 企业信息化推动了企业发展,形成共识。经专家评审,共有11家集团的信息化应用被市国资委、市经信委联合认定为企业信息化与产业化融合发展示范工程。在国资收益支持企业模式创新和业态转型的项目中,超过三分之一的项目和金额用于支持企业以信息化为主要内容的重大项目。在经营业绩考核中,企业促进创新转型的信息化项目相关投入经认定后可视同于利润。上汽、电气、百联、东方国际四家集团的电商、互联网等相关信息化工作纳入经营者的任期考核指标。 (二)国资监管信息化全面推进,效能建设成果明显 国资监管信息化整体协调推进,深度和广度逐步提高。按照“流程贯通、业务协同、信息共享”的规划要求,深化监管数据标准化,建设国资系统统一身份认证体系,将原

中央企业信息工作暂行办法

中央企业信息工作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实现中央企业信息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参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信息工作管理有关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中央企业信息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围绕党和国家及国资委的中心工作,反映企业的重要工作情况,为领导同志和上级部门了解情况、科学决策、指导工作提供信息服务,促进中央企业之间的沟通、交流、学习。 第三条中央企业要加强对信息工作的领导,建立工作体系,完善工作机制,不断提高信息服务质量和水平。 第二章工作机构和工作队伍 第四条中央企业信息工作的归口部门是国资委办公厅(党委办公室,下同),具体办事机构为办公厅信息调研处。 第五条中央企业要明确信息工作的主管部门及负责同志;确定一名信息联络员,负责组织开展信息工作及与国资委办公厅的日常联系。中央企业要将信息工作负责同志和信息联络员的有关情况报国资委办公厅备案。如有调整,须及时报告。 第六条中央企业要根据工作实际,充实完善信息工作机

构,配备必要的信息工作人员,确保信息工作正常开展。要在总部内设机构和企业所属各级单位设立信息联系点,确定信息员,建立健全信息工作网络。 第七条中央企业要在参加会议、阅读文件、调查研究、业务培训、干部交流等方面为信息工作人员积极创造条件。 第三章工作制度 第八条重要信息报送制度。中央企业要紧紧围绕中心工作,及时向国资委办公厅报送下列信息: (一)党和国家有关重大方针、政策出台后的反应及贯彻、落实情况。 (二)国资委重要工作部署的落实情况。 (三)生产经营中的重要统计数据,重点项目、重大工程及有关重要工作进展情况。 (四)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相关措施、建议。 (五)工作中的经验及做法。 (六)其他重要信息。 中央企业报送信息要专设简报,一事一报。非涉密信息通过国资委电子公文简报传输系统或电子邮件(xinxi-bg@https://www.360docs.net/doc/1d13448689.html,)报送,涉密信息按有关规定报送。 第九条信息审核制度。中央企业向国资委办公厅报送信

国资委党务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试行)

国资委机关党务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试行) 第一条公开申请人的范围 依申请公开党务信息是指各级党组织依据公开申请人的申请而 公开符合一定条件的党务信息的活动。 本制度所称的公开申请人,是指依法享有向党组织申请公开党务信息权利的党员申请人。公开申请人根据自身需要要求获取党务信息的,按本制度向相关党组织提出申请。 申请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公开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和党员身份证明、地址、联系方式;以党组织名义提出申请的,还应当出具该党组织书面授权委托书和该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二)所需党务信息的内容描述应当表述清楚、涵义明确,能够依照进行查询; (三)明确载明申请的目的。 第二条公开受理机构的联系方式 (一)办公地址:丁香路716号D座 (二)联系电话:68639966转7232 (三)电子邮箱:gzwdwgk@https://www.360docs.net/doc/1d13448689.html, 第三条公开方式和程序 (一)提出申请 公开申请人应填写《国资委机关党务信息公开申请表》,申请表

可向国资系统党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下称简称“党务公开办”)申请领取或自行复制。 1、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公开申请人填写电子版《申请表》后,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党务公开电子邮箱即可; 2、书面申请。公开申请人可通过信函方式书面提出申请。 (二)受理 公开申请人的申请符合要求的,党务公开办收到申请后,应登记并受理。 (三)答复 党务公开办在受理公开申请人的申请后,应当在受理之日起15 个工作日内依照本制度进行实质性审查,符合条件的以电子阅览、抄录、复制等方式公开依申请的党务信息,并根据下列不同情况分别制作决定书,送达公开申请人: 1、属于公开范围的,应当告知公开申请人可以获得该党务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可以部分公开的,对不予公开的部分应当说明不予公开的理由和依据; 3、属于免予公开范围的,应当告知公开申请人不予公开; 4、不属于受理范围的,应当告知公开申请人。能够确定该信息受理机关的,告知联系方式; 5、申请公开的信息不存在的,应当告知公开申请人; 6、申请公开的内容不明确的,应当告知公开申请人更改、补充

用友国资委信息化服务业务简介v1 0

用友国资委信息化服务业务汇报

目录 目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 1.用友公司的国资委信息化服务业务介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 1.1.国资委信息化服务事业部简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 1.2.国资委信息化解决方案事业部总体职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 1.3.国资委信息化解决方案事业部工作成果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 2.用友公司的国资委信息化解决方案总体介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 3.用友公司在各市市县国资委信息系统方面的经验 ______________________ 7 3.1.广东省国资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 3.2.海南省国资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 3.3.深圳市国资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 3. 4.福建省国资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 3. 5.浙江海盐等6家县国有资产经营公司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

以信息化手段加强国有资产监管

以信息化手段加强国有资产监管 女士们、先生们,大家上午好! 非常高兴在非常时期参加这样一个企业信息化网上咨询周活动,我代表国资委信息中心向本次活动表示祝贺,向主办单位中国国家企业网和协办单位用友公司表示感谢,并预祝活动取得圆满成功。 下面,我向大家简要介绍一下国资委系统信息化和中央企业信息化工作的一点情况、谈一点个人体会和看法: 一、国资委系统信息化是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能的有效手段。 国资委成立伊始,就把信息化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委领导高度重视信息化工作,多次听取汇报,专题研究部署、有条不紊地推进信息化工作,相关工作或已取得阶段性成果,或正在积极筹备之中。5月21日国资委互联网站开通运行,5月22日李荣融主任在国务院新闻办举行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体制改革新闻发布会上向国内外公布了网站地址后,访问量快速增长,目前日均访问量已达4000多人次;国资委信息化的重点项目,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信息系统的调研工作已基本准备就绪,将于近期启动;国资委与中央企业和地方国资机构的联网工作正在积极筹备之中。 二、国资委推动中央企业信息化的核心和重点是财务信息化 & 国资委对中央企业的监管在很大程度上是对其经营绩效、资产保值增值情况的监控,其核心是对财务状况的及时、有效的监控。因此,中央企业的信息化特别是财务信息化建设与应用状况如何非常关键。为此,按照委领导的要求,我们将于近期对196户中央企业的信息化特别是财务信息化状况进行一次问卷调查,同时对其中部分企业进行典型调研,摸清情况,为系统规划和实施国资委对中央企业财务状况的实时、有效监控,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提供可靠的信息化手段。 三、信息化是中央企业发展壮大,实现“建设具有国际竞争能力的企业集团”目标的助力器

工作心得:从数字政府治理看国资监管信息化建设(最新)

工作心得:从数字政府治理看国资监管信息化建设(最新) 国资监管作为数字政府治理分支,其信息化建设同样面临多主体、大数据和多业务特点,有效借鉴数字政府治理方式,把握信息化建设的要义和本质,对于搭建实时高效的国资监管平台至关重要。 数字政府治理面向众多治理主体,注重技术融合、业务融合和数据融合,实现的是跨层级、跨地域、跨系统、跨部门、跨业务的协同管理和服务,国资监管作为其分支,其信息化建设同样面临多主体、大数据和多业务特点,有效借鉴数字政府治理方式,把握信息化建设的要义和本质,对于搭建实时高效的国资监管平台至关重要。 数字政府的历史沿革与时代特点 数字政府发展。数字政府的概念最早由英美等发达国家于21世纪初提出,其主要特点就是政府借助数字技术加强公共服务水平(数字政府1.0时代),随着信息技术与政务理念的不断提升,2010年之后逐渐出现数字政府治理第二波浪潮,利用大数据、云计算和社会网络等改善政府与公民、企业与部门之间的关系,更加注重

加强社会各层面的数据整合(数字政府2.0时代)。数字政府是“数字中国”的重要组成部分,20世纪后期,我国逐步推行数字政府治理平台,经历了信息发布、单向服务、双向互动、网上事务等阶段,在由党、政、企、社、民、媒六种要素组成的国家治理体系中,数字政府成社会治理中最为关键的“网络节点”。 数字政府特征。一是数据深度挖掘,运用大数据提升国家治理现代化水平,建立健全大数据辅助科学决策和社会治理的机制;二是智慧城市治理,以电子政务、智慧城市等为抓手,实现政府决策科学化、社会治理精准化、公共服务高效化;三是信息集中共享,打通信息壁垒,形成覆盖全国、统筹利用、统一接入的数据共享大平台;四是业务协同融合,推动技术融合、业务融合、数据融合,构建全国信息资源共享体系,实现跨层级、跨地域、跨系统、跨部门、跨业务的协同管理和服务,具体见表1。 数字政府治理对国资监管信息化建设的启示 第一,国资监管信息化建设的关键要素。 数据治理。一是以数据流驱动业务流、服务流,进而优化和完善相关业务流。国资监管信息化建设面临最大问题就是“信息孤岛”现象,业务部门之间互动较少,

北京市国资委下属企业名单(2018)

北京市国资委下属企业名单 (2018年9月更新) 1.北京公共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北京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 3.北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4.北京市自来水集团 5.北京首都创业集团有限公司 6.北京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7.北京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8.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 9.首钢集团 10.北京电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11.北京汽车集团有限公司 12.北京京城机电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13.北京一轻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14.北京隆达轻工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15.北京时尚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16.北京化学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7.中国北京同仁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8.北京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9.北京城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北京市轨道交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21.北京金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北京金隅股份有限公司) 22.北京首都开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3.北京住总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4.北京市政路桥集团有限公司 25.北京北辰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6.北京市首都公路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7.北京祥龙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28.北京城市排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9.北京环境卫生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30.北京城市副中心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31.北京房地集团有限公司 32.北京首都旅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33.北京外企服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34.北京首农食品集团有限公司 35.北京城乡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6.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37.北京国有资本经营管理中心 38.北京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中心 39.北京水务投资中心 40.中关村股权交易服务集团有限公司 41.北京工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国有资产信息化监管平台的构建

国有资产信息化监管平台的构建 内容摘要:当前,以网络技术和数据库技术为代表的计算机信息技术应用日益广泛和深入,本文以构建一个基于省级国资委职能的信息化平台为出发点,重点阐述目前监管体制下影响监管效率的主要因素,并研究如何通过构建信息化监管平台实现国有资产的的高效监管。 关键词:国有资产信息化监管平台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如何对国有资产进行有效地监督和管理,一直以来都是阻碍国有企业发展、困扰市场经济体制完善的一个沉重而敏感的话题。近几年来,国资委根据其职责,出台了一系列加强国有资产监管的文件,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也相继建立了国资监管机构。至此,新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体制,即以“国家统一所有,分别行使产权,专门机构监管,授权委托营运”为基本宗旨,按“国资委—资产经营公司或授权集团公司(产权营运机构)—国有企业”三个层次构建的管理体制已经初步成形。 省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制 目前,省级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都已经建立,并已逐步展开了各项监管职能。图1是省国资委的工作机构设置图。 根据省国资委目前的机构设置以及职能安排,对国有资产进行监督管理的主要工作有以下几个方面:国有企业的清产核资工作,以真实反映企业的资产及财务状况,完善企业基础管理,为科学评价和规范考核企业经营绩效及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提供依据。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体系,拟订考核标准,通过统计、稽核,对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情况进行监管。建立企业负责人业绩考核指标体系,对监管企业的负责人进行业绩考核。国有企业重大事项管理,包括重大资产处置管理,企业重组管理、企业转制管理,破产兼并管理等。 监管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报表数据处理时的问题 监管企业的国有资本清产核资、企业财务年度决算、企业财务报表的统计上报这些工作当中有大量的数据、报表要进行传递、汇总、统计、分析、公布。从目前的手段来看,一方面监管企业要根据这几项工作的要求,从本企业的企业管理信息系统或财务管理信息系统当中把计算机数据人工地填制到省国资委下发的各类报表当中。即便采用了一些财务快报软件或者电子表格软件定义的空白报表,由于缺乏与企业运行的企业管理软件或财务软件之间有效数据采掘、转换接口,使得报表的填制工作主要还是人工完成。

2020年整理市国资委下属企业.doc

工业 1.渤海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2.天津中环电子信息集团有限公司 3.天津渤海化工集团公司 4.天津纺织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5.天津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6.天津百利机电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7.天津市冶金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8.天津市一轻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9.天津市二轻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10.天津市建筑材料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11.天津汽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12.天津市医药集团有限公司 13.天津天铁冶金集团有限公司 14.天津钢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5.天津市长芦盐业总公司 16.天津金耀集团有限公司 17.天津环球磁卡集团有限公司 18.天津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 19.天津天士力集团有限公司 农业牧渔 20.天津市水产集团有限公司 21.天津农垦集团总公司 城市公用基础设施建设 22.天津市自来水集团有限公司 23.天津市燃气集团有限公司 24.天津市公共交通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投资与资产经营管理 25.天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6.天津滨海新区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7.天津投资集团公司 28.津联集团有限公司 29.天津国际投资有限公司 30.天津泰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31.天津天保控股有限公司 32.天津海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33.天津华泽(集团)有限公司 34.天津市津能投资公司 35.天津科技发展投资总公司 36.天津市方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37.天津通信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38.天津开创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39.天津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40.天津渤海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建筑施工 41.天津市建工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42.天津城建集团有限公司 43.天津振津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房地产开发 44.天津市房地产开发经营集团有限公司 45.天津住宅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46.天津市房地产信托集团有限公司 47.天津市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交通运输 48.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 49.天津市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50.天津市铁路集团有限公司 商贸物流 51.天津市物产集团有限公司 52.天津一商集团有限公司 53.天津二商集团有限公司 54.天津市旅游(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55.中国天津国际经济技术合作集团公司 56.天津市粮油集团有限公司 57.天津劝业华联集团有限公司 58.北方国际集团有限公司 59.天津利和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 60.天津立达集团有限公司 金融 61.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62.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63.天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64.泰达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65.恒安标准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66.天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67.天津滨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68.北方国际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69.天津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70.渤海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国资委与中央企业信息化协同简析尊敬的瑞祥主任,各位领导,我交流的

国资委与中央企业信息化协同简析 尊敬的瑞祥主任,各位领导,我交流的题目是“国资委与中央企业信息化协同”。 国资委成立三年以来,各项工作逐步走上轨道,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体制框架基本建立,监督力度确实加强,基本探索了一条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遵循企业发展规律,具有中国特色的国资监管工作新路子。当我们同时也应看到,今后三到四年的下一个阶段,任务更重,要求更高。在这个阶段,借助信息技术手段,进一步提高国资监管的效能和水平,提高推动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战略性调整的决策水平、提高企业集团的管控能力,不但必要,而且非常迫切。因此,建立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信息系统成为这一阶段的一项重要任务。研究如何实现国资委与中央企业信息化的协同,正是在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信息系统之前必须要考虑的重要内容。为此,办公厅和改革局于2004年申请了软课题:《国资委与中央企业信息化建设协同关系研究》,2005年完成8万字的研究成果,被评为优秀软课题。在这里,我向大家简单介绍该软课题的研究成果,请领导们批评指正。 一、国资委与中央企业信息化协同的涵义 (一)协同的涵义。“协同”一词是从古希腊语中借用的,它标志着开放系统中大量亚系统之间相互作用的、整体的、集体的或合作的效应。协同论亦称协同学或协和学,是研究不同事物共同特征及其协同机理的新兴学科。 (二)信息化协同的目标,是在信息化建设过程中,力求使过程的

诸要素之间、过程与环境之间始终处于一种协调、平衡状态,从而使信息化建设工作得以全面和谐地开展。 (三)国资委与中央企业信息化协同的涵义 国资委与中央企业信息化协同就是协作统一、步调一致。包括任务的协同、模式的协同和建设的协同。任务的协同是核心,模式的协同是关键,建设的协同是保障。只有从这几个层面上实现了协同,才能实现国资委与中央企业围绕同一任务,高效、便捷、有效地进行业务操作。 1.任务的协同,首先是要根据国资监管业务指标体系建立与之相适应的信息化指标体系,这是任务协同的核心。其次,要在信息化指标体系的基础上,加强信息资源建设,这是任务协同的关键。第三,加强基础设施建设,这是任务协同的保障。 2.模式的协同,首先要做好对实现协同模式的需求分析;其次要在做好需求基础之上,统一进行规划;第三要确立协同的实现模式,即通信模式、业务模式和信息资源利用模式。 3.建设的协同,是指从组织建设与管理体系、制度建设与工作机制、业务系统建设与运行模式、基础设施建设与标准规范、人才队伍建设与资金保障、技术应用与方法步骤等方面进行协同建设。 二、国资委与中央企业信息化协同的关键在于协同模式的确立。 下面,我以“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系统”为例,向大家介绍协同模式建立的过程。 (一)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系统简介。 1.“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系统”是根据国资委国有资产监督管理职能

以信息化建设 助推国企纪检监察工作科学化

以信息化建设助推国企纪检监察工作科学化 信息化是现代企业管理的先进的技术手段,是提高纪检监察科学化水平、推进监督体系创新的有力措施。随着信息化的快速发展,它在为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提供新的手段的同时,也使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面临着新情况、新问题,仅仅依靠传统的监督模式已经很难应对,迫切需要适合信息化时代的发展要求的新手段、新模式。因此,建立健全信息化的监督模式就成为加强对国有企业的监督和管理、提高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科学化水平的必然要求。为此,国务院国资委发布了《关于加强中央企业廉洁风险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也明确提出了信息化防控模式建设的要求。 为适应信息化的时代发展要求,贯彻中央政策,弥补传统监督模式的不足,中国建筑紧密结合自身纪检监察工作的实际,印发了《中国建筑信息化管理制度》,不断完善企业信息化管理体系,建立运行顺畅的廉洁风险防控机制,对于提升企业纪检监察工作的信息化起到了指导性作用,这些创新和建树也对国有企业做好纪检监察工作都有重要的启示。 信息化监督模式的优势 近期《财富》杂志公布了2013年度世界500强,中国建筑比2012年的100位前进了20个位次,实现了从“1159”

到“1859”的跨越。从2006年入围世界500强到跻身前百强,中国建筑只用了短短7年的时间,营业收入翻了5倍,利润翻了12.6倍,提前实现了“十二五”规划的战略目标。中国建筑发展规模迅速增长,管理链条、管理层级和管理跨度越来越大,面临的监督难度也随之上升。此时,以信息化为手段的监督模式依靠其独特的优势,能够很好地突破现代企业生产经营管理面临的瓶颈,对于提升企业管控能力,提高企业的监督效能有着重要的作用。总结起来,信息化监督模式的优势主要有: 信息化监督模式能够解决监督及时性的问题。信息化的监督模式摒弃了传统的监督模式的逐级上报的报表、信访举报发现管理风险的被动做法,它能够以其及时、真实、客观的数据反馈开展针对性的监督,很好地解决了传统模式下事后监督的被动局面,注重于预防性监督,能够主动及时性地介入各个监督环节。 信息化监督模式能够解决监督全面性的问题。信息化的监督模式利用技术手段把企业管理的各个业务板块纳入其中,能够对所有业务流程、项目、管理环节、业务系统进行全面的监督,最大限度地消除了监督的盲点,解决了传统的监督模式通过对部分业务的审核、专项检查、效能监察(监督)、审计等手段的信息沟通不足问题。 信息化监督模式能够解决监督力量不足的问题。随着区

北京国资委下属企业名单

城建企业: 北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北京市公共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北京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 北京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市热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市自来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首都创业集团有限公司 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 北京城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市轨道交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北京金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住总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市政路桥建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北京北辰实业集团公司 北京市首都公路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北京市公联公路联络线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城市排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市经中实业开发总公司 北京祥龙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北京首都开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北京环境卫生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北京房地集团有限公司 北京新奥集团有限公司 北京市公联公路联络线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城市排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市经中实业开发总公司 北京祥龙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工业企业 首钢总公司 北京电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汽车工业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京城机电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医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一轻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隆达轻工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纺织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京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京仪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化学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电子进出口北京公司 中国北京同仁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工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商贸、外经贸企业

北京首都旅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一商集团公司 北京二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粮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西单友谊集团 北京王府井东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王府井百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对外经贸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外企业服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事业单位 北京经济管理职业学院 北京市机械设备成套局 北京技术交流培训中心 北京市工业设计研究院 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 北京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 北京市勘察设计研究院 北京市供销合作总社 农业企业 北京市郊区旅游实业开发公司 北京首都农业集团有限公司 双管单位

2020年省国资委在全国国资监管信息化工作会议上发言

省国资委在全国国资监管信息化工作会议上的发言 全国国资监管信息化工作会议在召开,是国务院国资委对省国资委的信任和鼓励,兄弟省市国资委采传经送宝,是我们难得的学习机会。现在,我代表省国资委向与会领导和同志们汇报一下省国资监管信息化工作情况,请大家批评指正。 一、省企业国有资产基本情况 22年底,全省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4621户,企业资产总额9661亿元,所有者权益2383亿元,国有资产总额2168亿元。22年实现营业收入5383亿元,利润总额295亿元,上缴税金429.9亿元,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率14.4%。其),省属企业1694户,资产总额4226亿元,国有资产总额786亿元,22年实现营业收入2459亿元,利润总额164亿元,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率为16.7%。市及市以下管理企业2927户,资产总额5435亿元,国有资产1382亿元,22年实现营业收入2924亿元,利润总额131亿元,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率13.14%。省属企业中,由省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有42户企业(以下简称省管企业,所属企业1189户)资产总额41亿元,国 有资产7亿元;22年实现营业收入2348亿元,利润总额153亿元,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率为16.44%。今年上半年,省管企业继续保持良好的发展势头。实现营业收入147.49亿元,同比增长28.11%;实现利润总额19.91亿元,同比增长65;97%;资产总额达到4145.3亿元,同比增长1.78%;所有者权益731.9亿元,同比增长9.55%;上交税金126.97亿元,同比增长23.95%。 二、国资监管信息化工作情况 省国资委成立以来,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国资委和省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要求,围绕国资监管中心工作,以实现有效监管为主线,以需求为导向,以应用促发展,积极推动国资监管信息化建设,充分发挥信息化建设在国资监管工作中的作用。在信息化建设方面,主要做了三方面的工作。一是加强省管企业管理信息化工作指导,注重引导省管企业管理信息化发展方向,推动省管企业全面加强信息化建设;二是在机关信息化建设上,注重提高办公自动化水平,实现机关无纸化办公三是在国资委和省管企业对接上,通过建设国资监管信息系统,实现信息沟通渠道的畅通无阻。 (一)对省管企业管理信息化工作指导机制初步形成 管理信息化是带动企业各项工作创新的重要突破口,指导监管企业管理创新和管理信息化工作是国资委的重要职责,我们在如何做好指导工作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主要做了两方面的工作一是搭建交流平台。我们把推动省管企业管理创新和管理信息化工作作为提升企业管理水平和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措施。在逐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大力推行全面预算管理和全面风险管理的同时,强调管理创新工作以信息化为支撑。省国资委成立以来每年都召开一次省管企业信息化工作专题会,每次会议确定一个主题,22年主题是信息化规划,22年主题是信息安全,22年主题是软件正版化,把省管企业的信息主管请到一起,讨论工作,交流经验,研究信息化的发展趋势,确定工作措施。通过这个交流平台,形成共识,提高了工作指导的针对性,保证了省管企业信息化建设工作的正确方向,也增强了国资委在信息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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