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安全“十不准”

交通安全“十不准”

1、不准在公路上爬车、追车、施行拦车或抛物击

车。

2、不准在公路上追逐猛跑。

3、在公路上行走时,依靠路边行走,不准在车辆临近时突然横穿。

4、不准在公路上玩耍、嬉戏、玩铁环。

5、不准在公路上堆物,设置障碍。

6、不准在公路两旁放牧。

7、不准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品乘座公共汽车。

8、不准乘坐违章车辆。

9、机动车辆在行驶中,不准将身体任何部分伸出窗外,不准跳车。

10、乘坐货运车辆,不准站立,不准坐在车箱拦板上。

思南县东华中学

2011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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