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安全“十不准”
交通安全“十不准”
1、不准在公路上爬车、追车、施行拦车或抛物击
车。
2、不准在公路上追逐猛跑。
3、在公路上行走时,依靠路边行走,不准在车辆临近时突然横穿。
4、不准在公路上玩耍、嬉戏、玩铁环。
5、不准在公路上堆物,设置障碍。
6、不准在公路两旁放牧。
7、不准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品乘座公共汽车。
8、不准乘坐违章车辆。
9、机动车辆在行驶中,不准将身体任何部分伸出窗外,不准跳车。
10、乘坐货运车辆,不准站立,不准坐在车箱拦板上。
思南县东华中学
2011年3月18日
相关主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