辐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管理制度

辐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管理制度
辐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管理制度

辐射工作人员个人计量管理制度

1、辐射工作单位应当按照本方法和国家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安排本单位的辐射工作人员接受个人剂量检测,并遵守下列规定:(一)外照射个人剂量检测周期一般为30天,最长不应超过90天;内照射个人剂量监测周期按照有关标准执行;

(二)建立并终生保存个人剂量监测档案;

(三)允许辐射工作人员查阅、复印本人的个人剂量监测档案。

2、个人剂量监测档案应当包括:

(一)常规监测的方法和结果等相关资料;

(二)应急或者事故中受到照射的剂量和调查报告等相关资料。辐射工作单位应当将个人剂量监测结果及时记录在《辐射工作人员证》中。

3、辐射工作人员进入辐射工作场所,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正确佩戴个人剂量计;

(二)操作结束离开并非密封辐射性物质工作场所时,按要求进行个人体表、衣物及防护用品的辐射性表面污染监测,发现污染要及时处理,做好记录并存档;

(三)进入辐射装置、工业探伤、辐射治疗等强辐射工作场所时,除佩戴常规个人剂量计外,还应当携带报警式剂量计。

4、个人剂量监测工作应当由具备资质的个人剂量监测技术服务机构承担。个人剂量监测技术服务机构的资质审定由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

心协助卫生部组织实施。个人剂量检测技术服务机构的资质审定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管理办法》和卫生部有关规定执行。

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

《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发布 作者:郭晓宇发布时间: 2007-07-17 13:24:14 近日发布的《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规定,放射工作单位应当组织上岗后的放射工作人员定期进行职业健康检查,两次检查的时间间隔不应超过两年,必要时可增加临时性检查。 根据办法规定,从事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检查的医疗机构应经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批准。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发现有可能因放射性因素导致健康损害的,应当通知放射工作单位,并及时告知放射工作人员本人;发现疑似职业性放射性疾病病人,应当通知放射工作人员及其所在单位,并按规定向单位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办法提出,放射工作单位对职业健康检查中发现不宜继续从事放射工作的人员,应当及时调离放射工作岗位,并妥善安置;对需要复查和医学随访观察的放射工作人员,应当及时安排。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检查,职业性放射性疾病的诊断、鉴定、医疗救治和医学随访观察的费用,由其所在单位承担。在国家统一规定的休假外,放射工作人员每年可以享受保健休假2至4周。 办法强调,放射工作单位不得安排未经职业健康检查或者不符合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标准的人员从事放射工作。不得安排怀孕的妇女参与应急处理和有可能造成职业性照射的工作。

办法还要求放射工作单位为放射工作人员建立并终生保存职业健康监护档案,档案应包括职业史、既往病史和职业照射接触史;历次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及评价处理意见;职业性放射性疾病诊疗、医学随访观察等健康资料。 放射工作人员健康管理规定 【颁布单位】卫生部 【颁布日期】 19970605 【实施日期】 19970605 【章名】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放射工作人员的管理,保障其健康与安全,根据中 华人民国《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放射防护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国家对放射工作人员上岗实行《放射工作人员证》制度。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中华人民国境所有从事或涉及放射工作 的单位和个人。 第四条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对本规定实行统一监督管理。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根据本规定制定实施办法 ,组织辖区的监督管理。 【章名】第二章放射工作人员证的管理 第五条放射工作人员上岗前,必须由所在单位负责向当地卫生行政 部门申请《放射工作人员证》,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审核批准后颁发。工 作人员持证后方可从事所限定的放射工作。 《放射工作人员证》由卫生部统一印制。 第六条申领《放射工作人员证》的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年满18周岁,经健康检查,符合放射工作职业的要求; (二)遵守放射防护法规和规章制度,接受个人剂量监督; (三)掌握放射防护知识和有关法规,经培训、考核合格;

员工上班管理制度word版本

员工上班管理制度

员工上班管理制度 为提高全员素质,保证产品质量,更好的为客户服务特制定本条例。 (一)检验工序管理制度 1. 质检人员必须依据仓库开具的领料单进行领料{打包物料}; 2.质检人员在检测物料(成品,半成品)前必须审好图纸、工艺档及要求,做好检验前的准备工作; 3. 未经部门主管批准,不得随意改动检验工艺和参数,若有必要改动必须与相关工序联系,预防和杜绝安全质量隐患,确保检验工作顺利进行; 4. 在检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分析解决,并做好记录,与上下工序有关的问题及时联系,预防同病复发,把损失降到最低; 5. 检验过程中实行三检制,即:自检、互检、专检。自检完的产品打上标记,合格品与不合格品分类摆放,不允许混放,依次充好。 6. 不合格及无标记的产品(成品)不允许流入下道工序,并做好标示,放在规定位置;不合格品按《不合格品处理规定》处理; 7. 合格品经检验合格后,做好标示,放在规定位置,待合格产品打包入库; 8. 产品在流转过程中严防磕碰,若有发现,将严肃处理; 9. 质检员依据领料单进行产品首件检验,如有不符,及时通知相关人员并纠正; 10. 质检员在生产过程中要做到首件检验、中间巡检、完工专检。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11. 各工序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操作规程》,若有违犯,将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二)上班制度

1. 全体人员应事先做好准备工作,员工必须提前5分钟到达生产现场(员工之间不准代打卡;如有发现将严肃处理;)。详细了解设备运行情况以及一天的工作内容; 2.质检员工对检验设备仪器须进行检查,并进行书面记录,检验设备每日需打扫清洁 4. 质检员必须做到“五清三”即:五清——看清、讲清、问清、查清、点清; 5. 质检人员按照规定分工到现场进行现场巡视,对发现的问题,现场记录清楚;在检查中发现不符合实际情况时,质检人员应立即处理, 6. 未经批准同意不得私自离岗。 7.检查组长的工作:1)检查人员是否齐全,设备运行、现场环境是否良好;2)检查各项工作是否准备完备准确;3)召开班前会,安排工作;4)向上级及时汇报当天工作;5)及时解决当天遇到的问题; 8.上班期间不准聚集谈天;不准玩手机;不准窜岗;不准做与上班无关事宜;9.下班提前5分钟,总结一天的工作内容并做好工作报表报告上级; 10.确定检工作台面检验设备及周边打扫干净,方能下班; (三)现场管理制度 1. 合格品与不合格品分类摆放整齐,做好标记; 2. 工、卡、量具摆放整齐严防摔碰伤; 3. 设备保持清洁、润滑、无故障; 4. 下班前设备及周边打扫干净,不允许有铁销、产品、油污等存在; 5. 不用的打包工具,不良品等按要求放到指定地点,如有违犯将按规定处理。(四)工具管理制度 1.发动和依靠工人参加工具管理,提高工人爱护工具的主人翁责任感。认真管好、用好工具、不积压、不丢失工具。

机关工作人员考勤管理制度

机关工作人员考勤管理制度 一、本考勤制度的考勤对象为市局机关(含稽查大队)除驾驶员以外的所有工作人员。 二、考勤范围含机关上下班、会议、学习和集体活动的到位情况。 三、考勤结果作为机关公务员、工勤人员年度考核评先评优和临时聘用工作人员是否续聘的重要依据,每月公布一次。 四、机关工作人员按正常上下班时间实行签到(退)制度,不得无故迟到、早退、缺勤。 五、非特殊情况,在规定上班时间10分钟之后签到的视为迟到;在规定下班时间10分钟之前签退的视为早退。迟到2个小时以上的视为旷工半个工作日。 六、公出报告制度 (一)机关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公出报告制度,公出前要填写统一印制的公出报告单,说明情况,并将报告单交人教科统一管理、备查。 (二)一般工作人员(含科员、办事员、工勤人员)公出半天的,由科室负责人批准;公出l-2天(含2天)的,经科室负责人同意后,报分管局领导批准;2天以上报局长批准。科级(含非领导职务)干部公出半天以内的,报分管局领导批准;1天(含1天)以上报局长批准。 七、病、事假的请假制度 (一)机关工作人员请事假、病假的,应严格执行病、事假的请假制度,请假前要填写统一印制的请假审批单,并将审批单交人教科统一管理、备查。 (二)一般工作人员请假半天的,由科室负责人批准;l-2天(含2天)的,经科室负责人同意后,报分管局领导批准;2天以上报局长批准。科级(含非领导职务)干部请假半天以内的,报分管局领导批准;1天(含1天)以上报局长批准。 八、因紧急情况无法及时办理公出报告手续的,应事先按公出权

限及程序的规定口头或电话请示并经同意后,方可公出。同时,在事后2个工作日内补办相关手续。逾期未补办的,一律按旷工处理。 九、工作期间外出的报告审批单必须及时投入考勤箱,月底凭单统计出勤情况。 十、凡请病假7天以上的必须同时提供公费医疗就诊医院出具的诊断病历及住院证明,如发现虚假诊断病历及住院证明,并经查实的,所请病假按旷工处理。 十一、事假在20个工作日以上的,病假(因公负伤除外)天数超出年休假天数1个月以上的,不参加当年机关工作人员的评先评优。 十二、因工作需要在法定节假日出差的,经分管局领导同意,可以安排相应的时间补休。补休前做好补休手续,并报人教科备案,作为考勤依据。否则视为缺勤或旷工。 十三、其他法定假期的相关规定按国家有关要求执行。 十四、对违反考勤规定的,予以相应处罚: (一)凡未按规定签到或迟到、早退的,一次扣绩效考评分0.5分; (二)不按规定执行公出报告制度和病、事假请假制度的,一次扣绩效考评分1分; (三)无故旷工半天以上的,一次扣绩效考评分2分;一个月三次旷工,时间超过1.5天(含1.5天)的,给予诫勉谈话;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超过十五天,或者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三十天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四)不得委托他人代签到(退),一经发现,代签者与被代签者每次同时扣绩效考评分2分。 十五、考勤工作由人事教育科负责。 十六、本制度的解释工作由人事教育科负责。 十七、本制度自***年**月**日起执行,原有考勤、请假等相关制度自行废止。

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管理制度

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管理制度 为了保障放射工作人员的职业健康与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和《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的要求,特制订《成都铁路分局医院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管理制度》。 一、医院按照《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和国家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安排本单位的放射工作人员接受个人剂量监测,并遵守下列规定: (一)外照射个人剂量监测周期一般为30天,最长不应超过90天;内照射个人剂量监测周期按照有关标准执行; (二)建立并终生保存个人剂量监测档案; (三)允许放射工作人员查阅、复印本人的个人剂量监测档案。 二、个人剂量监测档案应当包括: (一)常规监测的方法和结果等相关资料; (二)应急或者事故中受到照射的剂量和调查报告等相关资料。 放射工作单位应当将个人剂量监测结果及时记录在《放射工作人员证》中。 三、放射工作人员进入放射工作场所,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正确佩戴个人剂量计; (二)操作结束离开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时,按要

求进行个人体表、衣物及防护用品的放射性表面污染监测,发现污染要及时处理,做好记录并存档; (三)进入辐照装置、工业探伤、放射治疗等强辐射工作场所时,除佩戴常规个人剂量计外,还应当携带报警式剂量计。 四、个人剂量监测工作由具备资质的个人剂量监测技术服务机构承担。个人剂量监测报告应当在每个监测周期结束后1个月内送达放射工作单位。

仅供个人用于学习、研究;不得用于商业用途。 For personal use only in study and research; not for commercial use. Nur für den pers?nlichen für Studien, Forschung, zu kommerziellen Zwecken verwendet werden. Pour l 'étude et la recherche uniquement à des fins personnelles; pas à des fins commerciales. толькодля людей, которые используются для обучения, исследований и не должны использоваться в коммерческих целях. 以下无正文

公司员工管理制度

公司员工管理制度 _#公司员工管理制度#_ 1、员工须每天清洁个人工作区内的卫生,确保地面、桌面及设备的整洁。公司员工管理制度范本 2、员工须自觉保持公共区域的卫生,发现不清洁的情况,应及时清理。 3、员工在公司内接待来访客人,事后需立即清理会客区。 4、办公区域内严禁吸烟。 5、正确使用公司内的水、电、空调等设施,最后离开办公室的员工应关闭空调、电灯和一切公司内应该关闭的设施。 6、要爱护办公区域的花木。 1、工作时间内不应无故离岗、串岗,不得闲聊、吃零食、大声喧哗,确保办公环境的安静有序。

2、新入职员工的试用期为三个月,员工在试用期内要按月进行考评。详见《员工试用期考核表》。 3、公司内所制定的《员工日程表》是衡量员工完成工作量的依据,要求员工每天要认真、详尽的填写,作为公司考核员工工作量的标准。 4、职员间的工作交流应在规定的区域内进行(大厅、会议室),如需在个人工作区域内进行谈话的,时间一般不应超过三分钟(特殊情况除外)。 5、加强学习与工作相关的专业知识及技能,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各项培训(培训将施行签到制,出席记录和培训考核也将作为公司绩效考核的部分)。 6、经常总结工作中的得失,并参与部门的业务讨论,不断提高自身的业务水平。 7、不得无故缺席部门的工作例会及公司的重要会议。 8、员工在工作时间必须全身心地投入,保持高效率地工作。

9、员工在任何时间均不可利用公司的场所、设备及其他资源从事私人活动。一经发现,给予警告,情节严重者,公司将予以辞退。 10、员工须保管好个人的文件资料及办公用品,未经同意不可挪用他人的资料和办公用品。 10、员工要保管好个人电脑,按公司规定进行文档存储、杀毒及日常维护,如发生故障应及时报告综合管理部,由公司安排修理。 1、员工须严守公司商业机密,妥善保存重要的商业客户资料、数据等信息。 2、管理人员须做好公司重要文件的备份及存档工作,并妥善记录网络密码及口令。并向总经理提交完整的网络口令清单。 3、任何时间,员工均不可擅自邀请亲朋好友在公司聚会。 4、员工及管理人员均不可向外泄露公司发展计划、策略、客户资料及其他重要的,如一发现,除接受罚款、辞退等内部处理外,情节严重的,公司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机关日常工作管理制度

机关日常工作管理 制度

****日常工作管理制度 根据《****市行政效能监察办法》、《****市行政效能问责惩戒暂行办法》和委办公会议决定,为进一步加强机关工作管理,推进政风行风建设,转变机关工作作风,正规机关工作秩序,提高机关工作效能,制定本日常工作管理制度。 一、请示汇报制度 (一)按程序规定逐级请示报告 1、各科室人员遇到本科室职权范围内的重要问题和事项,要及时向科长请示报告。 2、各科室遇到超越本科室工作职权范围的问题和事项,由科长向分管领导请示报告。 3、分管领导对超出分管范围和事关全委工作的事项,要向主要领导请示报告。 4、一般情况下,不越级请示报告。对于重要事项既要向分管领导请示报告,也要向主要领导请示报告。如因出差、学习培训等特殊情况、急办事项无法向直接领导请示报告时,能够越级请示报告,但事后应及时向直接领导汇报请示报告的内容及处理情况;特殊情况下,上级可委托下级代表自己行使职权,答复或办理某些具体事项。 5、需要向上级机关或领导请示报告的事项和问题,由主要领导请示报告或由主要领导委托分管领导负责请示报告。 (二)重大事项和问题坚持先请示后办理原则,不得先斩后奏

1、重大事项和问题是指除正常业务工作开展中的重大事项和问题以外,还包括: (1)接待或邀请上级机关、领导和兄弟单位及友邻单位人员; (2)组织或参加可能在社会或本机关产生影响的重大活动; (3)接待、安排社会传媒机构或人员采访、报道涉及本机关工作的事宜; (4)涉及本机关工作和人员的突发事件,本机关人员及家庭的重要情况及其它重大问题。 2、发生重大问题时,如情况紧急、急需决断且无法请示报告时,可按有关规定先行处理并设法请示报告;问题处理后应迅速向上级报告,按上级指示执行。 3、各级领导对基层请示报告的事项和问题,要严格按有关政策、规定答复。答复应清楚明确,不推不拖;对一时难以答复的,要先做初步解释,待研究后再做答复;答复请示报告要做好记录,并注意与有关领导、有关单位及有关科室协调。 (三)工作汇报和通报制度 1、凡以***名义上报或下发的文件、单行材料,必须经主任或书记审阅签发,重要文件或材料经主任办公会研究决定后方能上报或下发。 2、参加***厅或市委、市政府有关会议后,应及时向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汇报会议情况和会议要求,重要会议精神要在主任碰头会或主任办公会上通报传达。

员工上班管理制度

员工上班管理制度 为提高全员素质,保证产品质量,更好的为客户服务特制定本条例。 (一)检验工序管理制度 1. 质检人员必须依据仓库开具的领料单进行领料{打包物料}; 2.质检人员在检测物料(成品,半成品)前必须审好图纸、工艺档及要求,做好检验前的准备工作; 3. 未经部门主管批准,不得随意改动检验工艺和参数,若有必要改动必须与相关工序联系,预防和杜绝安全质量隐患,确保检验工作顺利进行; 4. 在检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分析解决,并做好记录,与上下工序有关的问题及时联系,预防同病复发,把损失降到最低; 5. 检验过程中实行三检制,即:自检、互检、专检。自检完的产品打上标记,合格品与不合格品分类摆放,不允许混放,依次充好。 6. 不合格及无标记的产品(成品)不允许流入下道工序,并做好标示,放在规定位置;不合格品按《不合格品处理规定》处理; 7. 合格品经检验合格后,做好标示,放在规定位置,待合格产品打包入库; 8. 产品在流转过程中严防磕碰,若有发现,将严肃处理; 9. 质检员依据领料单进行产品首件检验,如有不符,及时通知相关人员并纠正; 10. 质检员在生产过程中要做到首件检验、中间巡检、完工专检。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11. 各工序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操作规程》,若有违犯,将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二)上班制度 1. 全体人员应事先做好准备工作,员工必须提前5分钟到达生产现场(员工之间不准代打卡;如有发现将严肃处理;)。详细了解设备运行情况以及一天的工作内容;

2.质检员工对检验设备仪器须进行检查,并进行书面记录,检验设备每日需打扫清洁 4. 质检员必须做到“五清三”即:五清——看清、讲清、问清、查清、点清; 5. 质检人员按照规定分工到现场进行现场巡视,对发现的问题,现场记录清楚;在检查中发现不符合实际情况时,质检人员应立即处理, 6. 未经批准同意不得私自离岗。 7.检查组长的工作:1)检查人员是否齐全,设备运行、现场环境是否良好;2)检查各项工作是否准备完备准确;3)召开班前会,安排工作;4)向上级及时汇报当天工作;5)及时解决当天遇到的问题; 8.上班期间不准聚集谈天;不准玩手机;不准窜岗;不准做与上班无关事宜;9.下班提前5分钟,总结一天的工作内容并做好工作报表报告上级; 10.确定检工作台面检验设备及周边打扫干净,方能下班; (三)现场管理制度 1. 合格品与不合格品分类摆放整齐,做好标记; 2. 工、卡、量具摆放整齐严防摔碰伤; 3. 设备保持清洁、润滑、无故障; 4. 下班前设备及周边打扫干净,不允许有铁销、产品、油污等存在; 5. 不用的打包工具,不良品等按要求放到指定地点,如有违犯将按规定处理。(四)工具管理制度 1.发动和依靠工人参加工具管理,提高工人爱护工具的主人翁责任感。认真管好、用好工具、不积压、不丢失工具。 2.加强对工具使用的技术指导。在使用工具时和操作过程中,严格按工艺规程进行,防止工具过度磨损和损坏,并推广先进经验,改进工具使用方法。

政府机关日常管理制度大全

政府机关日常管理制度大全 篇一: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日常管理细则 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日常管理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全县党政机关及事业单位(以下简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日常管理,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能力过硬、作风优良、清廉有为的干部队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95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公务员考核规定(试行)》(中组发〔2007〕2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暂行规定》(人核培发〔1995〕153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人社部第8号令)等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日常管理必须坚持党管干部、分类管理、精简高效的原则;坚持依法依规、规范统一、公开公平的原则;坚持权责一致、宽严相济、奖惩结合的原则。 第三条本细则适用于全县所有党政机关及事业单位公职人员。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有另行规定管理的公职人员,从其规定。 第二章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调配管理 第四条机关公务员严格按照编制限额和职位空缺进行招录,各招录机关要按照规定,于每年第一季度,向编制部门和公务员录用主管部门分别申报用编计划和职位计划,经审批同意后,报上级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实施。 新录用的公务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内,由招录机关对新录用的公务员进行考察。试用期满,经县公务员主管机关和招录机关考察合格的,予以任职;不合格的,报市公务员主管机关决定,取消录用资格。新录用的乡镇公务员录用后最低服务期为5年(含试用期),服务期内不得流动。 第五条事业单位新聘用工作人员,除国家政策性安置、按照人事管理权限由上级任命、涉密岗位等人员外,坚持“凡进必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用人单位于每年第一季度,按照编制限额和岗位空缺,向编制部门申报用编计划,向人社部门申报用人计划,经编制、人社部门审核后,报县政府(县编制委员会)审批。由人社部门会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组织招聘工作,通过考试、考核后,择优聘用工作人员。 事业单位与工作人员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与事业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 第六条机关、事业单位调动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控制在用人单位人员编制数和职(岗)位数之内。有空编空岗的,用人单位分别向编制、组织、人社部门报送用编计划、用人计划,经批准后,办理调动手续。无空编空岗的单位,不得调入工作人员。调入领导干部,必须控制在领导职数限额之内,无职数空缺的单位,一般不得调入。 规范干部调动流向。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只能在同类性质的机关事业单位 之间流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除组织部门调任(副科实职以上)和参加统一公务员招录考试外,不得以调动的方式进入党政机关和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自收自支、差额拨款、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一般不得逆向流动(即自收自支单

管理人工作人员管理制度(标准版)

When the lives of employees or national property are endangered, production activities are stopped to rectify and eliminate dangerous factors.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管理人工作人员管理制度(标准 版)

管理人工作人员管理制度(标准版)导语:生产有了安全保障,才能持续、稳定发展。生产活动中事故层出不穷,生产势必陷于混乱、甚至瘫痪状态。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危及职工生命或国家财产时,生产活动停下来整治、消除危险因素以后,生产形势会变得更好。"安全第一" 的提法,决非把安全摆到生产之上;忽视安全自然是一种错误。 第一条为加强******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企业安全保卫工作,确保破产清算工作正常运行和破产清算企业财产特别是财务凭证、化工危废品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破产清算企业建立安全运转、内部保卫工作的监督检查制度。做到监督检查工作常备不懈。 第三条企业车间、仓库要保持通道畅通,严格按《建筑灭火器材配置设计规范》的要求,分类备足相应的防火器具、确保防火器具有效,摆放位置明显,不得被杂物挤压围堆。 第四条企业厂区内禁止超负荷使用电力设备,严禁私自安装电热炉、电取暖设施。所有电路线路、照明灯具规范安装、使用,禁止私接乱搭电力线路。 第五条管理人工作人员要正确操作门禁、监控、配电器、对讲机等设备。车间设备的必要操作须持证上岗。 第六条对相关设施、设备要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对存在隐患的设

机关干部管理制度

机关干部管理制度

干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机关干部管理工作,根据《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作用工作条例》和国家、省、市有关干部工作的政策、法规,并结合本委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干部管理工作必须坚持以下原则: (一)党管干部的原则; (二)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原则; (三)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原则; (四)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五)民主集中制原则; (六)依法办事原则。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委在编在职的机关工作人员。 第二章职务升降 第四条晋升职务,一般应逐级晋升。 第五条晋升职务的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必须能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廉洁勤政,遵纪守法,团结同

志,作风正派,工作实绩突出;具有拟任职位所需的理论政策水平、文化专业知识、组织协调和文字语言表示能力。 第六条晋升职务除符合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一)在近两年年度考核中定为优秀或近三年年度考核中定为称职以上; (二)晋升科级领导正职,应任下一级职务两年以上;晋升科级领导副职和科级非领导职务,应任下一职务两年以上; (三)新晋升科级职务,一般应具备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四)新晋升科级领导职务,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副职提正职一般不超过50周岁; (五)身体健康; (六)拟任职位所需要的其它条件; (七)特别优秀的年轻干部或者工作特殊需要的,经请示干部、人事主管部门同意后,能够破格提拔。 第七条机关提拔任用干部按下列程序进行: (一)按照职位空缺和任职条件,采取党组提名和群众推荐相结合的办法,或经过公布职位、竞争上岗的办法产生预选对象; (二)按照拟任职务所需要的条件,对预选对象进行全面考察,广泛了解情况;

关于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管理规定

关于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管理规定 1985年10月14日,卫生部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提高我国放射卫生防护管理水平,对放射工作人员的健康和防护评价提供剂量依据,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各放射工作单位和放射工作人员。 第二章监测原则 第三条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以下简称个人剂量监测)的基本内容: (1)个人剂量监测:主要指内照射和外照射个人剂量监测,皮肤和衣服的污染监测;(2)工作场所的监测:主要指工作场所的放射水平,空气污染和表面污染监测; (3)异常照射剂量监测:主要包括事故和一般应急受照的剂量监测。 第四条当放射工作人员一年受照的剂量当量有可能超过5mSv(0.5rem)时,必须接受常规的外照射个人剂量监测;对接受的年剂量当量低于5mSv的放射工作人员,可根据需要进行个人剂量或工作场所的监测。并作记录。 第五条凡操作开放型放射性物质其年摄入放射性核素的量可能超过年限值的十分之一者,应当根据需要接受常规的工作场所空气污染监测,表面污染监测或内照射剂量监测(包括生物样品检测,呼出气测量和用全身计算器进行体外测量等);对年摄入放射性核素的量低于年限值的十分之一者,可视具体情况进行监测。 第六条应当进行个人剂量监测的放射工作人员必须佩带各省(市)、自治区放射卫生防护部门所规定的个人剂量计,或接受内照射剂量监测。 第七条当放射工作人员受到事故或其它意外照射时,需要采取不同于常规个人剂量监测的特殊监测,应尽快地估算其剂量,以利确定受照的严重程度,必要时应对事故剂量(包括器官剂量当量,待积剂量当量及有效剂量当量等)进行较精确的估算(包括重建辐射场,进行模拟性的测量等)。 第八条对于有计划的特殊照射,应当采取必要的个人剂量监测手段,以保证一次所接受的照射不超过国家放射卫生防护基本标准规定的限值。 第九条负责个人剂量监测的专业人员应当按照《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方法》的规定进行监测和记录。 第三章评价的基本原则 第十条当放射工作人员每年全身受照剂量低于年剂量当量(或年摄入量)限值的十分之三时,只需记录个人剂量监测的结果。对高于年剂量当量限值十分之三的人员,应记录个人剂量监测结果,同时要查明原因,作出相应的放射卫生评价。 第十一条在对低于年剂量当量限值外照射的防护评价中,个人剂量监测的结果可近似地作为个人受照的剂量当量;当受照剂量高于年剂量当量限值时,则需进行较精确的剂量评价,此时要根据电离辐射类型,电离辐射场能谱和照射方向等有关资料进行器官(或组织)的剂量当量及有效剂量当量的估算。 第十二条内外照射并存时,若两类照射都分别达到或超过了相应年限值的十分之三,则应按照《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方法》中的叠加原则处理。 第十三条外照射(Xr线)个人剂量监测结果接近年剂量当量上限时,其总的不确定度不

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检查表

编号: 类别:上岗前() 在岗期间() 离岗时() 应急照射() 事故照射()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检查表 姓名: 工作单位: 单位电话: 体检单位: 检查日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印制

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联系人:电话: (个人基本资料) 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年月日出生地:民族:职务/职称: 居民身份证号码:□□□□□□□□□□□□□□□□□□ 家庭地址:邮政编码:□□□□□□个人联系电话: 文化程度:01小学02初中03技校04职高05高中 06中专07大专08大学09研究生以上 职业照射种类:

非放射工作职业史 放射工作职业史

既往患病史(包括职业病史) 月经史 初潮(岁) 末次月经或停经年龄: 婚姻史 结婚日期: 年 月 日 配偶接触放射线情况: 配偶职业及健康状况: 生育史 孕次: , 活产: 次, 早产: 次, 死产: 次, 自然流产: 次, 畸胎: 次,多胎: 次,异位妊娠: 次,不孕不育原因: 现有男孩 人,出生日期: 年 月;女孩 人,出生日期: 年 月 子女健康情况: 个人生活史(长期生活地区,饮食习惯,有无地方病流行地区或疫区生活史、药物滥用情况及烟酒嗜好等) 不吸烟 偶尔吸烟 经常吸烟 , 支/天, 共 年,戒烟 年 不饮酒 偶尔饮酒 经常饮酒 , 共 年 经期(天) 周期(天)

家族史(家族中有无遗传性疾病、血液病、糖尿病、高血压病,神经精神性疾病,肿瘤,结核病等)其它 自觉症状 (症状程度:偶有以“±”,较轻以“+”,中等以“++”,明显以“+++”表示。)

公司员工日常管理制度

公司员工日常管理制度 一、总则 (1) 二、办公室管理制度 (2) 三、考勤管理制度 (4) 四、人事管理制度 (5) 五、差旅费管理制度 (7) 六、合同管理制度 (7) 七、档案管理制度 (8) 八、印鉴管理制度 (8) 九、保密制度 (9) 十、车辆管理制度 (9) 十一、办公用品管理制度 (10) 十二、会议管理制度 (10) 十三、工作过失责任追究办法 (11) 为加强公司的规范化管理,完善各项工作顺利实施,促进公司发展壮大,提高经济效益,维护公司良好形象,特制定本管理制度,创造良好的企业文化氛围。 一、总则 1、公司全体员工必须严格遵守公司管理制度; 2、禁止任何部门、个人做有损公司利益、形象、声誉或破坏公司发展的事情; 3、公司通过发挥全体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和提高全体员工的技术、管理、经营水平,不 断完善公司的经营、管理体系,实行多种形式的责任制,不断壮大公司实力和提高经济效益; 4、公司鼓励员工积极参与公司的决策和管理,鼓励员工发挥才智,提出合理化建议; 5、公司提倡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提倡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倡导员 工团结互助,同舟共济,发扬集体合作和集体创造精神,增强团体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6、员工必须维护公司纪律,对任何违反公司管理制度的行为,都要予以追究。

二、办公室管理制度 1)劳动纪律 1、办公区域内不得大声喧哗、打闹,不允许利用计算机、CD等高声播放音乐或歌曲而影响 他人工作,也不允许谈论与工作无关的事及公开对公司内部和外部人员发表直接和间接评论或牢骚; 2、个人通信方式要留存公司,如有变动应及时通知办公室进行更新,若有急事须及时回复, 以免耽误工作; 3、保持办公环境清洁,不得在办公区域内堆放与办公无关的杂物;不乱扔杂物、烟头、随 地吐痰;不得在办公区域用餐、吃东西;下班保持电话、电脑、办公桌等清洁,座椅归位; 4、不得在公司电脑上玩游戏、看电影; 5、不得在工作时间进行网上聊天、浏览、网购,下载与工作无关的内容; 6、未经许可不得随意翻动、阅览他人办公桌上的文件,废弃的文件应及时销毁; 7、禁止用公司电话打私人电话,工作时间接听私人电话不得超过10分钟; 8、不得利用工作时间和公司设备做与工作无关的私事; 9、不得在公司赌博、聚众闹事、使用侮辱语言; 10、下班后各自检查并关闭电源、门窗等; 11、未办理相关手续不得将公司财产、文件或其他物品带出; 12、来客、来访人员必须在办公室内进行;非公司人员不得将其带入办公室、财务室;未经 允许非仓库人员不得进入仓库; 13、晨会集合需在上班前5分钟内集合完毕,所有人必须参与,不得请假。 2)文件收发规定 1、公司的文件由办公室拟稿,文件形成后,由总经理签发; 2、属于秘密的文件,核稿人应该标注“秘密”字样,并确定报送范围。秘密文件按保密规 定,由专人印制、报送; 3、已签发的文件由核稿人登记,并按不同类别编号后,按文印规定处理; 4、公司的文件由办公室负责报送。送件人应把文件内容、报送日期、部门、接件人等事项 登记清楚,并报告报送结果; 5、经签发的文件原稿送办公室存档;

局级机关工作管理制度-工作人员纪律规定

工作人员纪律规定 xxx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严格执行各项制度,不准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他人谋取私利。 一、严格xxx审批事项。坚持政务公开,按规定的原则、标准和程序办事。 (一)不准违规决定定点xxx机构、定点零售药店等资格审查事宜; (二)不准违规核定保险费缴费基数、费率,擅自减免应缴纳的xxx保险费或者核销欠缴的xxx保险费。 二、严格社会保险标准制定。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和集体决策。 (三)不准违反保密规定泄露xxx保险事项评审评定专家名单,干预专家评审意见; (四)不准违规决定基本xxx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基本xxx保险诊疗项目范围等制定调整事宜; (五)不准违规决定定点xxx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协议工伤康复机构和协议工伤辅助器具配置机构的xxx(康复、辅助器具)费用结算标准。 三、严格xxx保险基金管理。坚持专户管理,专款专用。 (六)不准私自或与他人串通,隐匿、转移、侵占、挪用、拆借、套取xxx保险基金;

(七)不准违规干预或插手xxx保险补贴资金等专项资金的分配使用。 四、严格xxx保险经办管理。坚持落实内控制度,推进逐级授权、逐级审查和分段分岗专人负责制。 (八)不准弄虚作假,违规为超龄、虚假身份等不符合条件人员参加相应的xxx保险,办理xxx保险登记; (九)不准隐匿、滞压xxx保险费或将xxx保险费存入xxx保险基金专户之外的资金账户; (十)不准擅自扩大xxx保险待遇发放范围,增减xxx 保险基金支付项目,变更xxx保险待遇支付标准,违反审批程序,在手续和资料不全的情况下支付xxx保险基金; (十一)不准虚列、虚报、虚增支付项目,或通过伪造证明材料等欺诈手段骗取或协助他人骗取xxx保险基金支出。 五、严格xxx保险信息管理。坚持分权制衡原则,科学设置信息系统用户权限,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流程。 (十二)不准伪造、篡改、擅自销毁参保人xxx保险缴费记录、享受xxx保险待遇记录、个人权益记录等xxx保险数据资料; (十三)不准违规外泄各类业务信息和重要数据; (十四)不准在xxx保险信息管理政府采购过程中围标串标、明招暗定、以次充好、回避招标或利用其他手段谋取私利。 六、严格xxx保险监督管理。坚持依规监督,依法处理。

公司员工管理规章制度

公司员工管理规章制度 员工守则 一、遵纪守法,忠于职守,爱岗敬业。 二、维护公司声誉,保护公司利益。 三、服从领导,关心下属,团结互助。 四、爱护公物,勤俭节约,杜绝浪费。 五、不断学习,提高水平,精通业务。 六、积极进取,勇于开拓,求实创新。 公司管理制度之考勤制度(业务员管理) 一、为加强考勤管理,维护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公司员工必须自觉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工作时间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外出办理业务前,须经本部门负责人同意。 四、严格请、销假制度。员工因私事请假 1 天以内的(含 1 天),由总经理批准。请假员工务必向批准人销假。未经批准而擅离工作岗位的按旷工处理。 五、上班时间开始后 5 分钟至 30 分钟内到班者,按迟到论处;超过

30 分钟以上者,按旷工半天论处。提前 30 分钟以内下班者,按早退论处;超过 30 分钟者,按旷工半天论处。 六、1 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达 3 次者,扣发 3 天的基本工资;累计达 3 次以上 5 次以下者,扣发 5 天的基本工资;累计达 5 次以上 10 次以下者,扣发当月 10 天的基本工资;累计达 10 次以上者,扣发当月的基本工资。 七、旷工半天者,扣发当天的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每月累计旷工 1 天者,扣发 2 天的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并给予一次警告处分;每月累计旷工 2 天者,扣发 6 天的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每月累计旷工 3 天者,扣发 12 天的基本工资;每月累计旷工 4 天者,扣发 20 天的基本工资;每月累计旷工 5 天者,扣发当月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并给予记大过 1 次处分;每月累计旷工 6 天以上者(含 6 天),予以辞退(并不给工资押金)。 八、工作时间禁止串岗聊天、打牌、下棋等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娱乐 活动。如有违反者当天按旷工 1 天处理;当月累计 2 次的,按旷工 2 天处理;当月累计 3 次的,按旷工 3 天处理,以此类推。 九、参加公司组织的会议、培训、学习、考试或其他团队活动,如有事请假的,必须提前向上级经理申请得到批准。在规定时间内未到或早 退的,按照本制度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规定处理;未经批准擅自不参加的,视为旷工,按照本制度第七条规定处理。 十、员工按规定享受婚假、产育假、结育手术假时,必须凭有关证明资料报总经理批准;未经批准者按旷工处理。员工病假期间只发给基

镇机关临时工作人员管理办法

谷里镇机关临时工作人员管理办法 (讨论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和完善机关的人事管理,保障临时工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谷里镇机关、镇直各部门、管区使用的非占编工作人员。 第二章聘用和辞退 第三条组织办公室负责各部门临时工用人计划的申报,由党政会议集体研究决定各部门拟聘临时工的岗位职数。 第四条临时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辞退。 1、旷工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三天,或一年内累计超过十天的; 2、组织纪律涣散,经常迟到、早退、无故缺席、上班干私事,受到单位负责人三次以上警示的; 3、不按规章制度办事,损害单位权益,造成严重后果以及严重违背职业道德,给单位造成极坏影响的; 4、违反工作规定或操作规程,发生责任事故,直接导致国家集体财产五万元以上损失的; 5、有违法行为但不够刑事处分的;

6、政治信仰动摇,经常散布流言蜚语,参与非法活动或邪教组织的; 7、无理取闹、打架斗殴、恐吓单位领导,严重影响工作秩序和社会秩序的; 8、不胜任本职工作,德、能、勤、绩、廉等方面均达不到岗位职责要求的; 9、犯有其它严重错误或依照有关规定不宜继续留用的。 第五条用人单位辞退临时工,应发给补助费,补助费标准按临时工在用人单位服务的时间计算,工作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本人当年一个月的基础工资;满半年不足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半年的不计算。 第三章工资和福利 第六条临时工工资由所在单位根据其工作岗位、个人技能、工作量确定标准并发放。同时,按规定为临时工办理社会养老保险。年终根据党委、政府表彰奖励规定,结合临时工个人考核情况可以给予适当奖励。 第七条临时工在合同期内因公(工)负伤、致残或死亡的参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临时工在有效合同期内因病,非因工死亡的,一次性发给相当于三个月工资额的救济费和一个月工资额的丧葬补助费。 第八条临时工假期待遇: (一)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为有薪假日; (二)临时工的婚假三天,丧假三天(限直系亲属死亡),假期内发给工资;

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管理制度教学教材

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管理制度一、放射工作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标准、 规范的要求,安排本单位的放射工作人 员接受个人剂量监测,并遵守下列规 定: 1、外照射个人剂量监测周期一般为30 天,最长不应超过90天;内照射个人 剂量监测周期按照有关标准执行; 2、建立并终生保存个人剂量监测档案; 3、允许放射工作人员查阅、复印本人 的个人剂量监测档案。 二、个人剂量监测档案应当包括: 1、常规监测的方法和结果等相关资料; 2、应急或者事故中受到照射的剂量和 调查报告等相关资料。 三、放射工作人员进入放射工作场所,应当 遵守下列规定: 1、正确佩戴个人剂量计; 2、操作结束离开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 作场所时,按要求进行个人体表、衣物 及防护用品的放射性表面污染监测,发 现污染要及时处理,做好记录并存档; 3、进入辐照装置、放射治疗等强辐射 工作场所时,除佩戴常规个人剂量计

外,还应当携带报警式剂量计。 放射工作人员培训计划 一、所有放射工作人员必须通过所在地、市 级环境保护部门举办的辐射安全和防 护专业知识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培训和 考核,取得岗位培训合格证。 二、使用科室要定期组织放射工作人员学习 和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污染防治法》、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 护条例》、《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 安全许可管理办法》等国家有关法律、 法规。 三、使用科室要定期组织放射工作人员学习 和贯彻《盂县人民医院放射工作安全管 理办法》和《盂县人民医院辐射事故应 急响应方案(试行)》及其他管理制度。 四、使用科室定期组织放射工作人员集中学 习关于放射性同位素及射线装置的安 全和防护知识,以增强教学、科研及医 疗工作的能力。

员工工作纪律管理制度

XXXXXXXXXXXXX有限公司 员工工作纪律管理制度 为提高公司良好形象,营造美好的工作氛围,改善工作懈怠、纪律松散的不良习惯,提升执行力,促进企业发展,特制定员工工作纪律管理制度。 工作纪律规定: 1、上班不迟到(早上7:50 到岗,下午1:20 到岗),不早退,不脱岗,不溜岗,不睡岗,违者每次罚当事人50 元; 2、上班必须按公司规定正确穿戴劳保用品特别是安全帽,违者每次罚50 元; 3、禁止员工酒后上班,违者每次罚200 元; 4、上班时间禁止做与生产、工作无关的私事,违者每次罚50 元; 5、早上8:00 后仍在打扫办公室卫生者,违者每次罚款50元; 违反以上规定除处罚当事人外同时对违纪者所在部门负责人按处罚金额的50%进行处罚。迟到、早退、脱岗、串岗、睡岗30 分钟以上者当天(班)一律按旷工处理。 6、员工在工作日中间原则上不饮酒,如确因工作需要(须经主

管领导同意)饮酒后原则上应不再上班。违者可给予批评或处以50 元/次的经济处罚。 7、严禁员工打架斗殴,不管何种原因,只要一经发现查实即处以200 元/人次的罚款,情节较严重、触犯治安管理条例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8、旷工违纪者,旷工期间考勤不计,另旷工1 天扣发三日工资。无任何理由连续旷工达3 日(含)或一年内旷工累计达5日及以上者直接予以除名处理。 9、员工偷窃、转移或其它方式占有公司或他人财物的除负责全额赔偿损失外,并扣发当月的全部的工资奖金,并一律予以 开除。触犯治安管理条例或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10、以上未列及的可参照公司其它有关规定进行处理。触犯治安管理条例或国家法律的一律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存在以下违规行为的,企业可以给予警告一次、罚款50 元 处理: 1、员工出厂,除正常下班时间以外必须持有请假条,无请假条出厂门卫值班人员有权拒绝进出厂并报公司处理; 2、着装得体,禁止穿拖鞋上班,不合着装要求的,值班人员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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