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勤 管理办法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勤    管理办法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勤    管理办法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勤管理办法为了进一步加强机关事业单位管理,严肃劳动纪律,根据《公务员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上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相关实施细则和办法,结合本县实际,对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勤工作作如下规定。

一、工作纪律

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必须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坚持按时上下班,严禁迟到、早退。迟到、早退5次算1天旷工,每旷工1天扣发2天工资。旷工连续超过3天或者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7天的,年度考核定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旷工连续超过15天或者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0天的,予以辞退。

二、假期的种类与待遇

(一)国内探亲假

凡在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满一年的固定职工,与配偶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探望配偶的待遇;与父亲、母亲都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本规定探望父母的待遇。但是,职工与父亲或与母亲一方能够在公休假日团聚的,不能享受本规定探望父母的待遇。

假期:职工探望配偶的,每年给予一方探亲假1次,假期为30天。未婚职工探望父母,原则上每年给假1次,假期为20天。如果因为工作需要,本单位当年不能给予假期,或者职工自愿两年探亲1次的,可以两年给假1次,假期为45天。已婚职工探望父母的,每四年给假1次,假期为20天。

中小学(含党校、幼儿园)教职工因已按规定享受寒暑假,故不再享受探亲假期。

(二)年休假

机关事业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

1、假期: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2、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1)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2)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的;

(3)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4)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5)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3、机关、事业单位应当合理安排职工休假,当年休假不得在下年使

用。对职工确因工作需要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应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年休假工资报酬的支付标准是:每应休未休1天,按照本人应休年休假当年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其中包含工作人员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三)产假

女职工因分娩和妊娠可享受产假。

1、假期

(1)女职工正常分娩者(含提前或超期分娩),给予3个月(90天)产假。难产或双生以上的,增加产假15天。

(2)女职工妊娠3个月内自然(人工)流产的,给予产假20~30天;三个月以上七个月以下自然流产或人工引产的,给予产假50天。七个月以上早产的按正常产假处理。

(3)妊娠七个月以上的女职工,若体力不支,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请假休息,休息天数可计算在90天产假之内或作病假论处。

(4)男女双方均属晚婚晚育(晚育指已婚妇女24周岁以上生育或晚婚后怀孕生育第一个子女)的,男方可享受5—7天护理假。

(5)对计划外分娩和妊娠的,按照省市有关部门规定办理。

2、工资待遇及其他规定

正常产假不影响晋级和工资调整,大中专毕业生在见习期休产假和哺乳假的其见习期要相应延长。

(四)病假

职工因病需要治疗或不能坚持工作进行疗养者可请病假。

1、病假假期及待遇:

(1)病假在2个月以内的,工资全额发给。

(2)病假超过2个月不满6个月的,从第3个月起,工作年限不满10年的,工资按扣除本人工作性津贴后的90%计发;工作年限满10年的,工资扣除工作性津贴后全额发给。

(3)病假超过6个月的,从第7个月起,工作年限不满10年的,工资按扣除本人工作性津贴后的70%计发,工作年限满10年的,工资按扣除本人工作性津贴后的80%计发。

2、享受病假待遇的有关规定

(1)职工在病假期间,继续享受所在单位的生活福利待遇。

(2)职工请病假需持县级及以上医疗机构证明和建议书。

(3)病假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假日。

(4)除工伤外,当年病假超过2个月的,年度考核不得当年评为优秀;病假超过6个月的当年不计算工龄,当年考核不定等次,不享受年终一次性奖金。专业技术人员从第七个月起解除职称聘任资格,在本聘期内实

行高职低聘(员级职称的降低一个工资档次)。

(5)中小学教职工在每学期开学初就请病假,在学期中途病愈上班,如果本学校已无岗位,必须调整到缺编的学校工作,如果其他学校无岗位编制,即解除聘任资格,按待岗处理,待岗期间只发给岗位和薪级工资作为生活费。

(6)大中专毕业生在见习期间休病假的见习期要相应延长。

(五)事假

1、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均可享受事假待遇。请事假一天扣发本人一天的工作性津贴。当年事假累计少于或等于本人年休假天数,本人又自愿放弃年休假的,事假可以顶替年休假;当年请事假累计天数超过年休假天数的,从超过之日起扣发本人一天的工作性津贴;当年事假累计超过30天以上的,从31天起停发本人工资。

2、事假期间如遇国家规定的周休息日和节假日不予计算。

3、全年事假累计超过20天,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累计超过30天的,本年度考核“不定等次”,不享受年终一次性奖金。专业技术人员从第31天起并解除职称聘任资格,在本聘期内实行高职低聘(员级职称的降低一个工资档次)。

(六)婚假

1、按法定结婚年龄结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

2、符合晚婚年龄(女23周岁,男25周岁)的,可享受晚婚假15天(含3天法定婚假)。

3、婚假以请假之日起连续计算,包括公休假及法定假。

4、婚假期间工资照发。

(七)丧假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以及岳父母或公婆死亡后,可请丧假料理丧事。

1、根据具体情况,由本单位领导批准,酌情给予1—3天的丧假。路程远的可适当给予路程假。

2、丧假期间工资照发,车船费等自理。

(八)寒暑假

1、中小学教职工享受国家规定的寒暑假期带薪休假的权利。教师应利用寒暑假在保证休息的同时为新学期的教育教学工作做好充分的准备。本学期病假在3个月(含3个月)以上或者学期末、学期初均请病假者,不享受寒暑假,寒暑假时间一并计入病假时间。

2、教职工在享受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寒暑假同时,如需有关人员在寒暑假期间参加会议、学习、加班等,仍属工作时间,应按有关规定按时参加。

三、请假的审批权限与手续

(一)病事假的审批权限

1、职工请假,需本人书面申请(请假条),按管理权限逐级审批。

2、职工请假,连续事假在10天以内或病假在15天以内的,由单位主要领导同意后报主管部门主要领导审批;事假超过10天或病假超过15天的,由单位审查、主管部门审核登记,加注意见后,按职工管理权限,分别报组织部、人事局审批。

3、各级领导干部请假审批权限

县级领导干部、乡镇党政主要领导和部门党委书记请假,由县委书记审批,组织部门备查;县政府组成部门及直属事业单位主要领导请假,由县长审批,组织部门备查;县人大、政协、法检两院科级干部请假,由单位主要领导审批,组织部门备查。

各乡镇、各部门副职和事业单位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请假,10天以内由本乡镇、部门(主管部门)、本单位的主要领导审批,组织部门备查;10天以上的,经本乡镇、本部门(主管部门)主要领导审核并签注意见后,报县委组织部审批。

4、所有干部职工连续请事假5天以上、病假15天以上,按管理权限审批后报人事局备案。

(二)产假、哺乳假、婚假、丧假审批权限

1、职工请产假,由单位审核,主管部门登记批准,报组织、人事部门备案。请哺乳假必须按病假程序办理。

2、探亲假、婚假、丧假由单位按有关规定负责审批。

(三)年休假审批权限

1、各乡镇、部门副职和事业单位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以及一般干部职工的年休假,由单位审批,报主管部门和组织、人事部门备案。

2、县级四大班子领导和各乡镇、各部门党政主要领导的年休假,由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审批。

(四)请、销假程序

1、干部职工请假,应办好完整的请假手续。请假期满后,请假人应向批准单位销假。病假者应持县级及以上医院或医疗机构康复证明(患传染病者须证明已无传染性)向单位提出销假申请,办理销假手续。

2、若遇特殊情况超假的,应办理续假手续。对于既无正当理由,又未办理续假手续的按旷工处理。

四、有关要求

(一) 各乡镇、各部门(单位)要加强对干部职工考勤工作的领导和管理,严肃劳动纪律,严格按照本办法做好本单位的考勤管理工作,并可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具体的考勤细则。

(二) 各乡镇、各部门(单位)要认真做好干部职工的考勤登记工作,按月统计公布,严格执行请销假和有关待遇等规定(有些工资、津贴和奖金等扣发当月不能执行的,到次月或年底一并结算扣发)。

(三)各乡镇、各部门(单位)主要领导为各单位干部职工考勤工作的主要责任人,必须秉公办事。如发现并查实在干部职工考勤问题上有弄虚作假或隐瞒包庇行为的,或私自聘用他人顶岗等现象,将追究相关领导和本人的责任,个人私自聘用他人顶岗的时间全部按旷工论处。

(四) 各乡镇、各部门(单位)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值班制度,加强管理,做到值班不脱岗,排班、交接班有记录记载,保证工作正常有序进行。

(五)组织、人事、监察部门要加强对干部职工考勤工作的监督检查,定期、不定期地采取查岗、查考勤表、查《平时考核手册》的填写情况等办法,及时纠正和处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以保证本办法的顺利实施和工作的正常开展。

五、本办法下发后,以前的有关考勤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六、本办法由县委组织部、县人事局负责解释。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勤和请销假管理办法(试行)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勤和 请销假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对全县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的管理,严肃工作纪律,规范工作人员考勤管理,维护机关事业单位良好工作秩序,打造风清气正的发展环境,根据《贵州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暂行办法》和《贵州省公务员考核实施办法(暂行)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赫章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勤和请销假管理办法(试行)》。 第二条工作人员严格执行考勤管理和请销假制度。干部职工因病因事请假,必须履行请销假手续。请销假坚持事先请假、事后销假、分级负责、严格管理、严格程序和按管理权限审批的原则。工作人员请病假的,必须是因病无法坚持正常上班的方可请假,请假期限根据实际病情确定。私事应尽量安排在双休日和节假日办理,如无特殊情况,上班时间不准随意请事假。请假原则上以书面请假为准(请假条必须注明请假事由、请假起止时间,按程序报经相关领导签字同意后才能生效),特殊紧急情况来不及书面请假的,应通过手机短信请假,得到同意请假的回信后视为批准,但事后要补办书面请假手续。请病假达一个月以上的,要提供县级以上公立医院疾病证明书及治疗发票复印件(原件须

同时送审,经医生签名和医院盖章方有效)。若遇特殊情况超假的,应办理续假手续。请假期满返回工作岗位后,要及时办理销假手续。对于既无正当理由,又未办理续假手续的按旷工处理。口头、电话请假的一律无效。 第三条干部职工一年内请病假累计超过2个月或事假累计超过1个月的,取消年终评先选优的资格。 第四条本规定适用于全县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以下简称工作人员)。 第五条本办法由县纪检监察、组织、人社、财政、卫生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第二章请假审批程序 第六条请假审批程序 (一)正科级领导干部请假3天(含3天)以内并在县内的,县直部门的向县分管领导请假获准,乡(镇)的向县委常委、组织部长请假获准,并向县委书记汇报;3天以上并在县内的,向县委书记请假获准;离开县域的,一律向县委书记请假获准。属政府工作部门主要领导或乡(镇)长的在向县委书记请假的同时向县长汇报。 (二)副科级领导干部请假3天以内(含3天)的由本单位主要领导审批;连续请假3天以上7天以内(含7天)的,县直单位的报经县级对应分管领导审批,乡(镇)的报县委常委、组织部长审批;连续请假7天以上15天以内(含15天)的,由县

万科员工试用期转正管理办法

万科员工试用期转正管理办法

员工试用期转正管理办法 作者:佚名时间:2008-10-28 浏览量: 9805 一、目的 为规范员工在试用期内及转正的要求及办理程序,明确相关部门的工作职责,特制订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地产公司、物业公司、xx、xx等试用期员工转正。 三、权责 3.1试用期员工的权责 3.1.1主动了解自己的工作职责与工作内容、工作目标、公司的规章制度等; 3.1.2接受总部行政人事中心的入职培训及相关考核。 3.2试用期直属主管的权责 3.2.1在工作中引导新员工领悟公司的文化、督促并指导其执行公司各项管理制度以及日常办公/工作须知等; 3.2.2培训新员工工作职责、内容与目标及岗位必须的安全操作知识与技能。 3.3总部行政人事中心的权责 3.3.1培训新员工有关公司的文化、公司各项管理制度以及日常办公/工作须知等;

3.3.2负责试用期员工的最终考核; 3.3.3负责面谈试用期转正的员工并审核其申请; 3.3.4负责与试用期员工签订劳动合同; 3.3.5 新进职员入职的三天内须持有并签名的《岗位工作说明书》。该"岗位工作说明书"是其工作的要求与标准,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具体请参阅《工作说明书管理办法》。 3.4转正申请的批准 3.4.1董事长负责审批职员以上的转正申请; 3.4.2行政人事总监负责一般员工转正申请审批。 四、内容 4.1试用期管理规定 4.1.1员工入职当天,填写<员工档案>的同时,总部行政人事中心在其入职一个月内与其签订《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期限规定如下: (1)合同期不满一年者,试用期为一个月; (2)合同期达一年,不满三年者,试用期为二个月; (3)合同期达三年及以上者,试用期为六个月;

事业单位考勤制度

考勤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管理,调动职工工作积极性并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政策的规定,结合“中心”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作息时间 1.“中心”实行每周5天工作日、每日8小时工作制。每周一至周五为工作日,期间职工必须严格遵守“中心”规定的作息时间。 上午工作时间:8:30—11:30 中午休息时间:11:30-13:00 下午工作时间:13:00-16:30 星期六、日为法定公休日。 二、考勤制度 “中心”执行考勤签到制度,职工每日上班按时在部门签到表上签到。月末最后一个工作日下午,各部门部长负责整理考勤统计,交综合办公室,作为职工当月出勤情况的原始记录。 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职工的迟到、早退、旷工、加班进行考勤记录。 办公室不定期对考勤情况进行抽查,凡抽查到有迟到、早退现象的职工,当即按照“中心”有关规定处理;凡抽查

到部门负责人对迟到、早退现象未记录的,1次扣除部门负责人10元。 (一)关于迟到、早退、旷工的规定 为严格“中心”纪律,特制定如下规定(以职工月工资2500元为例): 1.迟到: 职工应在8:30之前到岗,8:30-9:00之间到岗者视为迟到。每月迟到超过3次的,每再迟到一次扣除工资113元(即2500/22=113元)。 2.早退: 即在不向部门负责人请假的情况下,下班之前提前半小时之内离开“中心”者视为早退。早退的处罚办法为扣除当月日工资。 3.旷工: 没有假条又没有履行相关手续而无故未到岗者视为旷工。如无特殊情况,迟到或早退半小时以上3小时以内又没按规定请假者视为旷工半天;迟到或早退3小时以上又没按规定请假者视为旷工一天,分别扣发此职工半日或一日工资的3倍。当月累计旷工3天,年度累计旷工30天者按规定除名。 (二)关于事假、病假的规定 1.事假:

公司在职人员考勤管理制度

公司在职人员考勤管理制度 工作时间 1、营业时间:9:00--21:00 2、各岗位上下班时间由各部门领导安排、通知。 3、每天早上9:10首先召开公司全体晨会,晨会结束各部门有需要可另行召开部门会议。 签到 1、公司员工一律实行上下班指纹打卡签到登记制度,所有员工每天上下班必须签到记录考勤。 2、半天假上下班要签到,否则视为迟到、旷工、早退。 3、上班签到后擅离职守、无故不到者,当天作旷工处理,并受警告处分一次。 4、因工作安排外出未签到或忘记签到者必须填写外出单并交部门领导签字确认,再交人力资源部核对签字; 5、若因个人原因无法按时签到者,需填写报备单(部门领导和人力资源部签字方可有效),否则视为迟到、旷工、早退。因个人原因忘记签到填写报备者,每月超过3次按请假处理。 6、公司活动或有特殊情况召集人员时,工作人员必须在约定时间的前5分钟到达指定地点,召集人必须提前10分钟到达指定地点。 旷工 当月旷工人员或年累计达三次旷工者,给予除名处分并承担相应罚款。 迟到 1、规定上班时间未到岗且未请假者,视为迟到。 2、迟到时间在十分钟以内者,扣除当天50%薪资。 3、迟到时间超出10分钟者,扣除当天薪资,另外根据情况实行行政处罚。 早退 1、规定下班时间未到提前下班者,视为早退。 2、早退在10分钟以内,扣除当天50%薪资。 3、早退时间超过十分钟者,扣除当天工资,另外根据情况实行行政处罚。 公出 公司员工因公外出,应在征得部门领导同意后,亲自填写报备单,详注外出时间、地点、事由及回公司预估时间,并通知人力资源部。

加班 1、根据各部门工作和经营需要由各部门领导填写加班明细表向人力资源部申请报备。 2、加班指安排有关人员在法定节假日及休息日上班者。 3、部门领导安排员工加班并通知员工,且报备人力资源部。 4、加班人员不得擅离职守,无特殊情况不得请假。 5、加班人员如不能按时加班,应提前告知上级领导,由上级领导安排其他人员负责代岗。 6、因个人工作没有完成而导致的加班,将不计算加班费。 培训 1、公司各部门日常培训学习,由各部门负责人组织,培训内容针对本部门工作性质由部门领导自行安排,培训内容及时间安排完毕需提前报备人力资源部,由人力资源部负责监督落实。 2、培训期间必须保持安静,所有员工必须认真听讲,手机自动调至震动模式。 3、如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参加培训,需提前报备并填写报备单。 4、无特殊情况、无报备者不参加培训者扣除当天薪资,另外根据情况实行行政处罚。 请假 1、公司员工正常工作日未能出勤皆需请假。请假应事先填写《请假表》,特殊情况不能事前请假者,于当天电话(或其它方式)告知上级领导,并于事后上班第一天(或假期内)到人力资源部补办相关手续,否则视为旷工。 2、未办请休假手续而擅离职守者,或假期已届满仍未销假,续假者或虚报假种者,均以旷工论。 休息 1、由于公司的经营性质,周六和周日为正常工作日; 2、员工的休息日由部门领导根据本部门排班情况确定; 3、部门领导应提前安排员工的休息日并通知员工,且报备人力资源部; 4、员工应当按照部门领导制定的工作时间表进行工作和轮休,拒不遵守的员工将作旷职处理。 5、员工累计调休时间不得超过二天,当月休息时间不得累计放在次月调休。

某事业单位及某公司考勤管理制度

**单位及**公司工作人员考勤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机关规范化管理,严肃工作纪律,提高工作效率,按照“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管事”的原则,依据国家相关法规和区的相关病事假管理办法,结合改进工作作风、治理“庸懒散”活动的开展和单位实际,特制定**单位及**公司工作人员考勤管理制度如下: 一、作息规定 上班时间为:上午8:30-12:00,下午13:00-17:00。全体干部职工必须自觉遵守统一规定的作息时间,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不擅离岗位,认真履行各自的工作职责。上班时间内,不准打牌、赌博,严禁利用电脑上网娱乐和炒股票等违反工作纪律的行为,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二、考勤管理规定 机关考勤工作由办公室具体负责,必须坚持公开、客观公正、严格把关的原则。出勤情况以考勤指纹机记录为准。所有干部职工每天上下班必须按规定的作息时间录入指纹(每天4次),单位领导将在上班期间不定期抽查在岗情况。事先未请假而没有签到或签退记录的,一律按旷工处理。请假或外出办公事以审批单为准。 每月月初,由考勤员负责将上个月的考勤表,以科室为单位,上报至各科室分管领导,各分管领导签字后,再由办公室

考勤员汇总给分管副主任签字后交财务科,作为工资发放的参考依据。 三、病假规定 1、病假在两个月以内的,发给原工资。 2、病假超过两个月的,从第三个月起按照下列标准发给病假期间工资: (1)工作年限不满十年的,按本人工资的90%发给。 (2)工作年限满十年及其以上的,发100%的工资。 同时扣发当年全部年终奖和精神文明奖,并在年底考核中不得定为优秀等次。 3、病假超过六个月的,从第七个月起按照下列标准发给病假期间工资: (1)工作年限不满十年的,按本人工资的70%发给。 (2)工作年限满十年及其以上的,按本人工资的80%发给。 病假期间工资待遇计发基数包含: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基础性绩效工资、住房补贴。取暖补贴、物业补贴按原标准执行。 4、**公司职工,病假在六个月以内的,可参照执行,超过六个月的,按《劳动法》相关规定执行。**公司职工工作年限的计算,以在**公司工作的年限为准。 5、病假证明,须由区级以上公立医院开具的正规病例及病

万科集团培训管理制度

万科集团培训管理制度(MHKG-RL-ZD-002) 1.目的 为了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促进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同时实现员工与企业共同发展,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适用范围 2.1.本制度适用于万科集团(以下简称公司)的全体员工。 2.2.集团各子公司参照本制度制定本公司的培训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3.职责 3.1.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培训的相关工作。具体职责如下: 3.1.1.培训制度的制定及修改; 3.1.2.培训计划的制定及审议、报批; 3.1.3.各项培训计划费用预算的拟定; 3.1. 4.公司年度、月度培训课程的拟定、呈报; 3.1.5.聘请培训公司和培训师; 3.1.6.公司通用性培训课程的举办; 3.1.7.通用性教材、课件的编撰、修改与存档管理; 3.1.8.培训实施情况的督导、追踪与考核; 3.1.9.公司外派受训人员的审核与办理; 3.1.10.建立公司培训工作档案,包括培训范围、培训方式、培训师资、培训往 来单位、培训人数、培训时间、学习情况等; 3.1.11.建立员工培训档案。将员工接受培训的具体情况和培训结果详细记录备 案。包括培训时间、培训地点、培训内容、培训目的、培训效果自我评价、培训者对受训者的培训评语等。 3.2.各部门和子公司负责协助人力资源部进行培训的实施、评价,同时也要组织 部门、子公司内部的培训。 3.2.1.全年度培训计划汇总呈报; 3.2.2.专业培训规范制定及修改,培训师人选的推荐; 3.2.3.内部专业培训课程的举办及成果汇报;

3.2. 4.专业培训教材的编撰与修改; 3.2.5.受训员工完训后的督导与追踪。 3.3.受训者的权利 3.3.1.在不影响本职工作的前提下,员工有权利要求参加公司举办的相关培训。 3.3.2.经批准参加培训的员工有权利享受公司为受训员工提供的各项待遇。 3.4.受训者的义务 3.4.1.培训结束后,员工有义务把所学知识和技能运用到日常工作中去并有向公 司内其他员工传授的义务。 3.4.2.凡公司出资外出培训进修的员工,须签订合同,承诺在本公司的一定服务 期限。 4.程序与内容 4.1.培训积分管理办法 4.1.1.培训积分管理指每位员工一年的培训按规定的计算方法进行累积。 4.1.2.培训积分计算方法:培训积分 = 培训课程系数×该培训的净课时数4.1.2.1.公司人力资源部组织的集中授课,培训课程系数为1。 4.1.2.2.公司人力资源部组织内部集中脱产培训(如拓展培训),培训课程系数 为0.5。 4.1.2.3.外出参观、考察,培训课程系数为0.25。 4.1.2.4.进修或业余攻读学位、考证,培训课程系数为0.1。 4.1.2. 5.集中授课形式的培训,该培训的净课时数为授课时间。其他形式的培训, 半天以内(含)或相当于3小时课程的该培训的净课时数为3;1天以内 (含)的该培训或相当于6小时的净课时数为6。 4.1.2.6.凡迟到、早退在30分钟以内,该次培训积分按一半计算;凡缺席或迟 到、早退在30分钟以上,该次培训积分为0。 4.1.2.7.培训考核不合格者该次培训积分为0。 4.1.3.培训积分的要求和应用:培训积分主要用于对员工年终的评优、晋升和绩 效考核方面。 4.2.培训需求分析 4.2.1.培训导向分析:分析公司战略和人力资源战略规划,访谈公司高层和重要

公司员工考勤管理规定

公司员工考勤管理 规定

一、本公司所属员工,均应遵守下列规定: 1、遵守公司的一切规定、制度及通告; 2、准时上班,按时下班,不迟到、不早退; 3、对所担负的工作争取时效,不拖延、不积压; 4、严禁工作期间看与工作无关的杂志、报纸,或利用电脑聊天、打游戏; 5、服从上级指挥,如有不同意见,应婉转相告或以书面陈述,但一经上级主管决定,应立即遵照执行; 6、尽忠职守,保守业务上的秘密; 7、爱护公司财物,不浪费,不化公为私; 8、保持公司信誉,不做任何有损公司信誉的事; 9、不私自经营与公司业务有关的商业或兼任公司以外的职业; 10、严谨操守,不得私自收受与公司业务有关人士或组织的馈赠,不得收受贿赂或挪借款项; 11、言行应诚实、谦让、廉洁、勤勉,同事间要和睦相处,争取公司荣誉及顾客的合作;严禁对同事胁迫、恫吓及欺骗等行为; 12、工作时间内,未经核准不得处理私人事务;如确因重要原因必须会客时,应经主管人员核准在指定地点进行,时间不得超过15分钟; 13、不得携带违禁品、危险品或与生产无关物品进入工作场所; 14、员工每日应注意保持作业地点、工作器具、商品及更衣室环境的清洁;15、全体员工应团结合作,同舟共济,不得吵闹、斗殴、搭讪攀谈、聊天闲谈,或搬弄是非,扰乱秩序; 16、加强学

习,锻炼工作技能,以达到工作上精益求精,提高工作效率; 17、因过失或故意,使公司遭受损害时,应负赔偿责任; 18、未经核准不得擅离职守; 19、对所保管的文书财物及一切公物应善尽保管之责,不得私自携出或出借。20、注意本身品德修养,切戒不良嗜好。二、公司《三大纪律、八项不准》: (一)三大纪律:您在公司做各类事情,应遵循以下三条纪律: 1、如果公司有相应的管理规范,而且规定合理,按照规定办; 2、如果公司有相应的管理规范,但规定有不合理之处,您需要按照规定办,并及时向制定规定的部门提出修改建议,这是您的权利,也是您的义务; 3、如果公司没有相应的规范,请您在请示的同时需要按照公司文化的价值标准制定或建议制定相应的规范。(二)八项不准: 1、不说有损公司形象的话,不做有损公司利益的事; 2、不在工作场所或上班时间从事私人事务;济宁朝霞电子有限公司 -2- 3、不从事第二职业; 4、不收受客户红包; 5、不传播小道消息; 6、不背后议论别人; 7、不贬低其它企业; 8、不冒犯客户。不依规矩,不成方圆,对于违反公司纪律及规定的员工,公司将视情节给予相应处理。 三、员工的职业素养 (一)敬业精神。公司倡导在接到工作任务后,立即采取行动,全心全意投入,具有高度的进取精神,能够进行自我管理,自发学习,而不依靠监督、控制来

万科考勤管理制度(修订)

考勤管理制度(修订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正常的工作秩序,加强员工的劳动纪律观念,特制订本考勤制度。 第二条公司总监级以上人员执行不定时工时,不来公司需告之公司前台,由前台负责登记。 第三条投资发展部周一至周六工作六天,周日休息。其他总部职能部门周一至周五工作五天,周六、日为休息日。策划部人员上班时间9:30,下班时间18:30,其他总部职能部门员工上班时间为9:00,下班时间为18:00,11:30-13:30的时间内可外出午餐,时间不得超过一个小时。第四条公司依据工牌刷卡的时间统计考勤,无法及时刷卡需提前报请部门领导,否则视为缺勤。第五条部门经理负责本部门员工的日常考勤管理,人力资源部负责公司各部门考勤管理的监督与检查。 第二章考勤管理 第六条外出公办不能按时到公司出勤刷卡的,需提前告之部门负责人。前台每日检查考勤,发现未刷考勤者,向其部门负责人问明缘由后,进行考勤补填。 第七条临时外出公办,不影响上下班刷卡的,只须在前台做外出登记。 第八条对于没有提前向部门领导说明而以有事为由不能到岗出勤的情况,在事实不清、无法考证时均按旷工处理。 第九条经公司批准同意后的各类请假,以《请假审批单》确认的时间作为考勤记录。 第十条经公司批准同意的因公出差,需在出差前向公司前台提交《出差审批表》,出差回程上班后应到前台进行销假备案。 第十一条加班须经公司书面批准,依据相关法律安排补休或支付加班费。 第十二条未经公司批准或确认,员工在下班后或休息日、法定节假日自行在公司停留,不视为加班。 第十三条公休日加班的可安排调休。法定节假日参照国家及当地政府的规定进行休假,但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第三章各类假期规定

事业单位考勤制度

事业单位考勤制度 为了加强管理,调动职工工作积极性并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国家 有关法律政策的规定,结合“中心”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作息时间 1.“中心”实行每周5天工作日、每日8小时工作制。 每周一至周五为工作日,期间职工必须严格遵守“中心”规定的 作息时间。 上午工作时间:8:30—11:30 中午休息时间:11:30-13:00 下午工作时间:13:00-16:30 星期六、日为法定公休日。 二、考勤制度 “中心”执行考勤签到制度,职工每日上班按时在部门签到表上 签到。月末最后一个工作日下午,各部门部长负责整理考勤统计,交 综合办公室,作为职工当月出勤情况的原始记录。 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职工的迟到、早退、旷工、加班进行考勤记录。 办公室不定期对考勤情况进行抽查,凡抽查到有迟到、早退现象 的职工,当即按照“中心”有关规定处理;凡抽查到部门负责人对迟到、早退现象未记录的,1次扣除部门负责人10元。 (一)关于迟到、早退、旷工的规定 为严格“中心”纪律,特制定如下规定(以职工月工资2500元为例): 1.迟到: 职工应在8:30之前到岗,8:30-9:00之间到岗者视为迟到。每月迟到超过3次的,每再迟到一次扣除工资113元(即2500/22=113元)。 2.早退: 即在不向部门负责人请假的情况下,下班之前提前半小时之内离 开“中心”者视为早退。早退的处罚办法为扣除当月日工资。

3.旷工: 没有假条又没有履行相关手续而无故未到岗者视为旷工。如无特 殊情况,迟到或早退半小时以上3小时以内又没按规定请假者视为旷 工半天;迟到或早退3小时以上又没按规定请假者视为旷工一天,分别 扣发此职工半日或一日工资的3倍。当月累计旷工3天,年度累计旷 工30天者按规定除名。 (二)关于事假、病假的规定 1.事假: 职工如遇私事要处理,可请事假。最小记录单位为一小时。职工 应提前办理请假手续,来不及办理请假手续的,要及时打电话声明, 回单位后及时补办,否则按旷工处理。 2天以内(含2天)事假报部门负责人审批,并填写事假条;3天以 上(含3天)事假除报部门负责人外,还应将假条提交主管副主任签字 后方可休假。部门负责人以上领导请事假(或外出离京)一律报“中心”主任审批。职工全年累计事假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事假在15个工 作日以内工资照发,超过此期限扣发超假期间日工资(如超1天,扣1 天日工资),并扣除年底核算的相应月奖金。 2.病假 职工因病不能上班,应请病假。最小记录单位为半天,2天以内(含2天)病假只须填写单位请假条,向部门负责人报批。3天以上(含 3天)病假应提供正规医院开具的病假条,并通知主管副主任,否则按 事假处理。 工作人员因病休假在2个月以内的发给原工资。工作人员因病休 假在2个月以上不超过6个月的,工作年限不满20XX的,发给本人原 工资的90%;工作年限满20XX的,工资照发。工作人员因病休假超过6 个月的,工作年限不满20XX的发给本人原工资的70%;工作年限满 20XX及以上者,发给本人原工资的80%。 职工不得采取欺骗手段获取病假,一经发现,“中心”将严肃处理;情节严重者,解除劳动合同。 若存在在家办公者,需经该部门负责人同意。 (三)关于各种假别

X公司员工考勤管理制度

X公司员工考勤管理制度 某公司员工考勤管理制度 第一条考勤方式及对象 1、公司人员均使用指纹打卡考勤,特殊部门考勤另行安排。 2、公司副总级(不含副总)以下员工为考勤对象。每天打卡四次(上午上班、上午下班、下午上班、下午下班各一次)。 3、市场业务人员在公司上班应照常打卡,出差的人员凭《出差人员申请表》记录考勤。 第二条工作时间公司实行六天工作制。上班时间为:冬季上午8:00—11:30,下午13:00—16:30。夏季上午7:30—11:30,下午13:30—17:30。冬夏季的上班时间更换为每年的10月1日和5月1日。因特殊情况不能正常休息的,应在适当时间安排补休。 第三条打卡管理 1、人事部门负责考勤制度的执行与考勤的管理工作,考勤结果直接与工资挂勾。 2、不得擅自更改考勤记录,违者扣薪50元/次。 3、员工在打卡时,应自觉遵守秩序,因打卡机出现故障而不能正常打卡,由人事部门登记上下班时间。 第四条请假流程 1、严格请、销假制度。员工因私事请假1天以内的(含1天),由部门负责人批准;3天以内的(含3天),由副总经理批准;3天以上的,报总经理批准。部门负责人请假,1天以内的(含51天),由副总经理批准;3天以内的(含3天),由总经理批准。副总经理请假一律由总经理批准;未经批准而擅离工作岗位的按旷工处理。 2、员工请假必须填写《请假申请表》,并在批准后交人事部门备案,未在人事部门备案的请假无效,强行请假作旷工处理。 3、员工请产假必须提前三十天向人事部门申请,并附医院相关证明。 4、凡请假员工,假期未满上班或超假必须到人事部门办理销假或续假手续。未办理销假手续者假期内上班不计工资,超假但未办理续假手续者以旷工论。 第五条缺勤处理 1、迟到、早退者,10分钟以内警告,15分钟以内的每次扣薪5元,30分钟以内的每次扣薪10元。每个季度考勤有迟到、早退记录,将不能获得年度的晋职、晋级资格。 2、当月忘记打卡超过一次(含)以上,没有合理理由的;迟到或早退30分钟(含)以上的;没有事先请假或请假未经批准擅离工作岗位的,以旷工论。 3、无故不上班或故意不打卡者作旷工处理,当日旷工0.5-2小时以内的计半天旷工,2-4小时以内的计全天旷工。旷工扣当天工资总数并进行相关的行政处罚,旷工一天扣薪50元,旷工二天扣薪100元,依此类推。连续旷工三天或全年累计旷工达五天者作自动离职处理,将予以解除劳动合同,不计发当月工资,不做任何经济补偿。 第六条加班管理 1、公司提倡高效运作,员工的本职工作应于正常上班时间内完成,不得故意拖延。 2、实际加班时间应与考勤纪录相符,加班工资计算以考勤纪录为准。如有加班考勤纪录而实际并未加班的,视情节轻重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扣薪50-100元的处罚。 3、如确因工作需要,符合以下条件并经过相关领导审批的,可计为加班: (1)在休息日或法定节假日内,公司因为生产、业务等原因要求员工加班的。 (2)必须利用休息日、法定节假日进行物资盘点、对帐或不影响日常工作而在休息日、法定节假日召开会议的。 (3)由于发生严重自然灾害或其他灾害,为避免公司财物遭受损失而进行抢救的。

万科集团员工年休假管理办法

万科集团员工年休假管理办法(MHKG-RL-ZD-012) 1.目的 为落实和完善万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员工的年休假制度,加强对年休假的管理,保障员工的身心健康,调动员工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国务院颁发的《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2.享受年休假的范围和对象 享受年休假的对象为连续工作1年以上,且与公司签订一年期以上正式劳动合同的员工。其他人员年休假办法视具体情况在劳动合同中另行约定。 万科集团各子公司的年休假可参照本管理办法另行制订规定,并报集团审批后执行。 3.术语和定义 无 4.职责 4.1.各部门负责人、相关领导、总裁负责审批权限内的年休假申请; 4.2.人力资源部负责员工年休假的登记与统计; 5.程序和内容 5.1.年休假的假期 5.1.1.参加工作时间满1年不满10年的,每年可享受休假5天; 5.1.2.参加工作时间满10年不满20年的,每年可享受休假10天; 5.1.3.参加工作时间满20年以上的,每年可享受休假15天。 5.1.4.上述人员在参加工作时间满规定年限的周年后,从次年起享受相应的年休 假假期。年休假假期当年用完,不跨年度使用。年休假假期不包括国家法定节假日。 5.2.当年进入集团工作的员工假期标准 5.2.1.上半年进入的,当年可享受第二条所列假期标准; 5.2.2.下半年进入的,当年不享受第二条所列假期标准。 5.3.年休假安排 5.3.1.公司各部门应根据本部门的工作任务、人员的岗位性质和个人的基本情 况,合理计划并妥善安排休假,既要保证各项工作的正常有序运转,又要

保证年休假管理办法的顺利实施。 5.3.2.制订本部门当年的员工年休假计划,于年初报人力资源部备案。计划安排 要充分考虑岗位与人员的配置情况,科学安排、认真实施,应避免出现集中休假或休假不成等现象。 5.3.3.员工按计划准备休假时,需提前两周递交书面申请。公司领导层及部门经 理休假须经总裁签字批准,普通员工休假须经部门经理和公司主管领导签字批准。经批准后的休假申请应交人力资源部登记备案。 5.3.4.员工休假前,应妥善安排好有关工作,在休假期间留下有效联系方式,并 保证早九点至晚九点时间段内联络畅通,以确保休假期间紧急工作不被延误。 5.3.5.各部门要为员工休假提供方便。对确因工作关系不能按计划安排休假的, 由个人提出申请,按管理权限批准后予以延期,但假期必须当年使用。5.3.6.个人的年休假可以集中使用,也可以分段安排。遇法定节日和公休假日可 以顺延相应的假期期限。人力资源部及各部门要进行年休假登记管理,及时掌握动态、认真履行手续。 5.3.7.要处理好病事假与年休假的关系。病事假可用年休假抵用,在病事假发生 当月,由个人提出申请,按管理权限获批准后予以抵扣相应休假天数;不抵用休假的病事假应严格按《万科集团考勤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扣减工资福利及奖金待遇。 5.3.8.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当年度不享受年休假: 5.3.8.1.经公司批准在各类学校脱产学习、培训、进修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 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5.3.8.2.当年事假累计超过20天的; 5.3.8.3.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5.3.8.4.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5.3.8.5.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5.3.8. 6.如当年享受了年休假以后,其病、事假假期超过了本条第5.3.8.1.-5.3.8.5. 款规定期限的,则下一年度的年休假不再享受。 5.4.年休假待遇

事业单位考勤管理制度

- 考勤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管理,调动职工工作积极性并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政策的规定,结合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作息时间 1.实行每周5 天工作日、每日7 小时工作制。每周一至周五为工作日,期间职工必须严格遵守我所规定的作息时间。 上午工作时间:8:30—11:30 下午工作时间:14:30-17 :30 星期六、日为法定公休日。 二、考勤制度 综合执法局办公室执行考勤签到制度,职工每日上班按时签到。次月三个工作日内各科室负责人整理考勤统计,交办公室,作为职工当月出勤情况的原始记录。 科室负责人对本科室职工的迟到、早退、旷工、加班进行考勤记录。办公室不定期对考勤情况进行抽查,凡抽查到有迟到、早退现象的职工,当

即按照我所有关规定处理;凡抽查到科室负责人对迟到、早退现象未记 录的,1 次扣除负责人10 元。(一)关于迟到、早退、旷工的规定为严格综治办纪律,特制定如下规定(以职工月工资2000 元为例):迟到:1. 3 00 之间到岗者视为迟到。每月迟到超过30-9 30 职工应在8:之前到岗,8::次的,每再迟到一次扣除工资20 元。 2.早退: 即在不向科室负责人请假的情况下,下班之前提前半小时之内离开者视为早退。早退的处罚办法为扣除当月日工资。 -- - 3.旷工:没有假条又没有履行相关手续而无故未到岗者视为旷工。如无特殊情 况,迟到或早退半小时以上3 小时以内又没按规定请假者视为旷工半天; 3 小时以上又没按规定请假者视为旷工一天,分别

扣发此职工迟到或早退 3 倍。当月累计旷工3 天,年度累计旷工30 天者按规定半日或一日工资的除名。 (二)关于事假、病假的规定 1.事假: 职工如遇私事要处理,可请事假。最小记录单位为一小时。职工应提 前办理请假手续,来不及办理请假手续的,要及时打电话声明,回单位后及时补办,否则按旷工处理。 3 天以内(含3 天)事假报科室负责人审批,并填写事假条;3 天以上 (含3 天)事假除报科室负责人外,还应将假条提交所长签字后方可休假。科室负责人以上领导请事假或外出一律报所长审批。职工全年累计事假不 15 个工作日以内工资照发,超过此期限扣发得超过15 个工作日,事假在 1 天日工资)。天,扣1 超假期间日工资(如超病假:2. 3 含天以内( 3 职工因病不能上班,应请病假。最小记录单位为半天,天以上( 含3 天)

小公司员工考勤管理制度

公司员工考勤管理制度 为加强公司员工考勤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一、工作时间 1、员工正常工作时间为上午8:50至12:00,下午为1:10至5:30。每周六、 周日休息,因季节变化需调整工作时间时由办公室另行通知。 2、公司职工一律实行上下班指纹打卡。 3、所有人须先到公司打卡报到后,方能外出办理各项业务。特殊情况须经主管领 导签字批准,不办理手续者,按迟到或旷工处理。 4、迟到一小时之内,8:55—9:00到公司的算迟到,以1元/分钟处罚(主管翻倍), 上班时间开始后5分钟至30分钟内到者,按迟到论处;30分钟至1小时到班者 按旷工1小时论处;超过1小时者按旷工半天论处。提前15分钟以内下班者按 旷工1小时论,超过15分钟提前下班者按旷工半日论。 5、员工外出办理业务前须向本部门负责人申明外出原因及返回公司时间,否则按 外出办私事处理。 6、员工无故旷工半日者,给予一次警告处分;每月累计3天旷工者,扣除当月工 资,并给予记过一次处分,无故旷工达一个星期以上者,给予除名处理。 二、事假管理方法 1、事假应在前一日下午5时前申请,经主管查实认可并核准后方为有效,一次不得 超过5天。 2、全年累计事假不得超过14天,超时为旷工。 3、事后申请视为旷工,但遇偶发事故,应于两日内提出申请,经主管或人事人员查 明属实后准予补假。事后申请一月不得超过3次,超3次者则视为旷工。 4、员工无故旷工者,除扣除未出勤时的工资外,并每次扣其该月份薪金总额1%,充 为福利金。 5、凡请事假当月累计4小时以内,计扣半天工资,超过4小时至8小时以内按一天 计扣。 三、病假管理方法 1、因病请假一天者,最迟应于请假的翌日提出申请,经主管签核后将请假申请送交 人事科登记。 2、请病假一天内者免附医师证明,但当月边续请病假一天以上或累计逾一天者必须 提供当日就医的证明(必须为公立医院,私立医院无效)。 3、全年病假累计不得超过30天,届满时因病情严重经公立医师诊断必须续疗养者, 可酌给特别病假,但以3个月为限,现住院者,以1年为限。 4、当月请病假1天者,本薪照给, 4天以内者计扣半天工资,超过4天至8天者扣 一天的工资。(须有公立医院的医生证明,并经行政部门审核) 5、不按上列规定请假者,均以旷工论。 四、员工请假核准权限 1、1-3天由直属核准。 2、4-6天由经理核准。 3、7天以上由总经理核准。 五、工作中外出管理方法

行政事业单位考勤制度

机关事业单位考勤制度 为了进一步增强机关组织性、纪律性,充分调动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制定本制度。 一、作息规定 (一)严格按照规定作息时间按时上下班,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擅离职守。 (二)上班时间必须坚守岗位,尽职尽责集中精力做好本职工作。 (三)上班时间不准喧哗吵闹,不准闲聊、玩游戏、办私事,不准擅离办公室或中途外出办私事。 二、请销假规定 (一)个人因公开会、出差、外出办事,应按提前向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请假并获批后方可离开。 (二)个人因事、因病请假,应提前一天填写请假条,经分管领导签字批准,超过3天须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批准,交由办公室存档;如因特殊原因未能填写请假审批条的,可先通过电话按以上规定请示请假,事后须及时补办书面手续;如未按上述手续办理的将视为旷工处理。 (三)请假人员应提前做好工作衔接并保持通讯24小时畅通,保证请假期间各项工作正常、有序的开展。 (四)请假期满到期上班,应及时向请假批准人销假。因特 殊情况期满未回的应及时续假并说明事由。 三、考评办法 未请假或请假未经批准,擅自离开的,一律按旷工处理。对因旷工误事或对本单位造成负面影响的,通报批评并取消年底评先树优资格。篇二:事业单位考勤制度考勤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管理,调动职工工作积极性并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政策的规定,结合“中心”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作息时间 1.“中心”实行每周5天工作日、每日8小时工作制。每周一至周五为工作日,期间职工必须严格遵守“中心”规定的作息时间。 上午工作时间:8:30—11:30 中午休息时间:11:30-13:00 下午工作时间:13:00-16:30 星期六、日为法定公休日。 二、考勤制度 “中心”执行考勤签到制度,职工每日上班按时在部门签到表上签到。月末最后一个工作日下午,各部门部长负责整理考勤统计,交综合办公室,作为职工当月出勤情况的原始记录。 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职工的迟到、早退、旷工、加班进行考勤记录。 办公室不定期对考勤情况进行抽查,凡抽查到有迟到、早退现象的职工,当即按照“中心”有关规定处理;凡抽查 到部门负责人对迟到、早退现象未记录的,1次扣除部门负责人10元。 (一)关于迟到、早退、旷工的规定 为严格“中心”纪律,特制定如下规定(以职工月工资2500元为例): 1.迟到: 职工应在8:30之前到岗,8:30-9:00之间到岗者视为迟到。每月迟到超过3次的,

万科物业员工手册

万科公司职员手册 职员管理条例 前言 1.本条例根据国家有关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就公司人事管理的基本事项而制定,为职员提供有关权 利、责任和义务的详尽资料。 2.本条例适用于经公司总部人力资源部批准录用的所有职员。 3.本条例所称“公司”(或“集团”)指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包括总部及所有控股企业和参股企 业。 4.本条例所称“控股企业和参股企业第一负责人”(以下简称“负责人”)是指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 司控股企业和参股企业中承担全部经营管理责任的领导人,包括: ?控股企业注册登记的法定代表人; ?无法人资格的独立核算经营单位的负责人; ?法定代表人不实际负责企业经营管理的,由其授权委托的全权代表为负责人; ?参股企业中,我方派驻参股企业、参与经营管理,职位最高的职员。 ?本条例所称“职务行为”,指以公司职员身份所为的经营管理行为,以及会影响其正常履行职务的个人行为。 ?本条例所称“控股企业”,指万科所持股份超过50%的企业。 本条例所称“参股企业”,指万科所持股份少于50%的企业。 第一章入职指引 个人资料 1.加入万科时,职员须向总部人力资源部提供身份证、学历证明(大学本科及以上需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工作证明、婚姻状况证明、计划生育证明、独生子女证的复印件以及近期体检报告和免冠近照,并亲笔填报准确的个人资料。 2. 当个人资料有以下更改或补充时,请职员于一个月内填写个人情况变更申报表,交给所在单位人力资源部门,以确保与职员有关的各项权益: (1)姓名; (2)家庭地址和电话号码; (3)婚姻状况; (4)出现事故或紧急情况时的联系人; (5)培训结业或进修毕业。 3.公司提倡正直诚实,并保留审查职员所提供个人资料的权利,如有虚假,将立即被终止试用或解除劳动合同。 报到程序

某公司员工考勤管理制度(110702)

第一篇供应生产销售内部控制制度 员工考勤管理制度拟制:办公室 批准: 日期: 北京爱腾仁达国际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员工考勤管理制度 第一条目的 为促进规范化建设,维护办公秩序,提高工作效率,参照国家有关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是对全体员工进行出勤检查与管理的基本依据。 第三条必要的、严格的、实事求是的考勤管理,是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的重要保证,是提高全体员工素质的必要条件,公司和各部门必须把考勤工作作为经常性的管理工作加以重视。 第四条自觉维护正常的办公秩序,是全体员工的共同职责,要严以律己,互相监督,确保考勤管理工作落到实处。公司要加强检查和督促,严格管理、严格要求,以保证本制度的实施。 第一章工作时间 第一条公司实行每周40 小时工作制。 第二条工作日时间安排 夏季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 下午: 13:30~18:00 冬季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 ~12:00 下午:13:00~18:00 周六、周日休息 夏季、冬季工作时间以五一、十一作为时间段分界点。 第二章考勤办法 第一条考勤月度统计时间段:自每月月初起至本月月底止。各考勤类单据应 于每月月底之前交至办公室,用以统计考勤。

第二条指纹考勤 1. 公司实行上下班指纹考勤制度,指纹签到实行每天两次签到制度,上班为 签到,下班为签退。 2. 指纹考勤是对员工上下班时间的记录和证实,员工必须本人亲自考勤。员 工要遵守工作时间,上下班按时考勤。如忘记考勤者,应及时到办公室,填写《人工考勤登记表》。 3. 如遇换休、病假、事假、婚假、丧假、带薪年假等,需填写相应的表格由部 门主管、总经理签字同意后交到办公室留存备查,否则按旷工处理。 4. 所有员工必须先到公司上班报到后,方可外出办理各项业务。有特殊情况 的,员工必须提前一天向上级主管请示,填写《外出任务单》后交到办公室,作为月底考勤之用。 5. 考勤情况每月月底由办公室汇总,办公室据此进行工资计算和发放。 第三条迟到 1. 非因公或未获上级主管批准,在规定上班时间后2小时内(含2小时)到岗 者,作迟到处理;在规定上班时间后2小时后到岗者,作旷工处理。 2. 因事前无法预知且有相关证据证明其真实性的不可抗力因素(如交通管制、 交通事故等)而延迟到岗者,在指纹门禁系统上考勤后须到办公室填写《人工考勤登记表》,注明原因并由上级主管签字认可后可不按迟到处理。 3. 迟到30分钟以内(含30分钟)的,从第四次起给予罚款处理,同时通报上 级主管/总经理;迟到30分钟以上(不含30分钟)的,一律给予罚款处理,同时通报上级主管/总经理。迟到的罚款金额按照以下标准执行: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勤 管理办法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勤管理办法为了进一步加强机关事业单位管理,严肃劳动纪律,根据《公务员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上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相关实施细则和办法,结合本县实际,对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勤工作作如下规定。 一、工作纪律 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必须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坚持按时上下班,严禁迟到、早退。迟到、早退5次算1天旷工,每旷工1天扣发2天工资。旷工连续超过3天或者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7天的,年度考核定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旷工连续超过15天或者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0天的,予以辞退。 二、假期的种类与待遇 (一)国内探亲假 凡在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满一年的固定职工,与配偶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探望配偶的待遇;与父亲、母亲都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本规定探望父母的待遇。但是,职工与父亲或与母亲一方能够在公休假日团聚的,不能享受本规定探望父母的待遇。 假期:职工探望配偶的,每年给予一方探亲假1次,假期为30天。未婚职工探望父母,原则上每年给假1次,假期为20天。如果因为工作需要,本单位当年不能给予假期,或者职工自愿两年探亲1次的,可以两年给假1次,假期为45天。已婚职工探望父母的,每四年给假1次,假期为20天。 中小学(含党校、幼儿园)教职工因已按规定享受寒暑假,故不再享受探亲假期。 (二)年休假 机关事业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 1、假期: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2、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1)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2)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的; (3)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4)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5)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3、机关、事业单位应当合理安排职工休假,当年休假不得在下年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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