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实施及监督检查管理办法

标准实施及监督检查管理办法
标准实施及监督检查管理办法

GDLJD

Q/XXX XXXXX—XXXX 衡阳市珠晖区广东路街道标准体系代码:11013 GDLJD 1003-2014标准实施及监督检查管理办法

2014-XX-XX发布2014-XX-XX实施

目次

前言................................................................................ II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实施的基本原则 (1)

3.1 合法性原则 (1)

3.2 系统性原则 (1)

3.3 有效性原则 (1)

3.4 持续性原则 (1)

4 实施方法和程序 (2)

4.1 实施方法 (2)

4.2 实施程序 (2)

5 实施的监督检查 (3)

5.1 监督检查方式 (3)

5.2 监督检查内容 (3)

5.3 监督检查程序 (4)

6 检查结果的处理 (4)

6.1 制订纠正措施 (4)

6.2 跟踪督促措施实施 (4)

6.3 纠正措施的验证 (4)

6.4 纳入绩效考核 (4)

前言

本标准按照GDLJD 1002-2014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湖南省衡阳市珠晖区广东路街道办事处提出并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衡阳市珠晖区广东路街道办事处。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

审核:

批准:

标准实施及监督检查管理办法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服务标准实施的基本原则、实施方法和程序、实施的监督检查和检查结果的处理。

本标准适用于社区开展服务标准实施及实施的监督检查工作。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24421.1 服务业组织标准化工作指南第1部分:基本要求

GB/T24421.2 服务业组织标准化工作指南第2部分:标准体系

GB/T24421.3 服务业组织标准化工作指南第3部分:标准编写

GB/T24421.4 服务业组织标准化工作指南第4部分:标准实施及评价

GDLJD 3042-2014 服务标准体系自我评价程序

GDLJD 3043-2014 社区服务评价和改进程序

3 实施的基本原则

3.1 合法性原则

服务业组织标准实施应坚持合法性原则,即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保证安全、保护环境、保障服务业组织和顾客的合法权益。

3.2 系统性原则

服务业组织标准实施应坚持系统性原则,统筹兼顾,遵照GB/T24421.1、24421.2、24421.3、24421.4的有关要求,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实施标准的过程中应关注相关标准间的协调性,以保证标准实施的总体效果。当服务业组织建立了标准体系后,其所有服务标准应作为一个整体来实施。

3.3 有效性原则

服务业组织标准实施应坚持有效性原则,全面、准确地实施标准,注重实施效果。实施标准时,既要考虑眼前利益,又要考虑到长远利益;应顾全大局,局部服从整体,把保证安全、保护环境、促进整个行业健康发展作为首要目标;应因地制宜,根据服务业组织不同的设施设备、环境、人员和技术条件,分别实施服务标准中不同的服务等级要求,并努力改善条件,使服务质量不断升级。

3.4 持续性原则

服务业组织标准实施应坚持持续性原则。实施标准是一个不断重复的循环过程,应使每一次循环的各个环节均符合标准要求,并不断改进实施方法,提高实施效果。

4 实施方法和程序

4.1 实施方法

根据标准的特性不同,可选择下列实施方法:

a)过程法

该方法是根据事件发生的时间顺序来确定标准实施的次序,即按照时间顺序完成每一阶段的工作,直至达到整个标准的要求。针对服务流程制定的有关标准,一般可采用这种方法实施。按顺序实施标准要注意各阶段之间的相互衔接。

b)要素法

当标准是按服务活动或结果的各个要素给出要求时,可采用按要素分别进行实施的方法实施标准。针对服务人员、环境条件、设施设备、服务质量等方面制定的标准,一般可采用该方法进行实施。按要素实施标准应注意要素之间的关联性。

4.2 实施程序

4.2.1 计划

标准实施前,应根据标准实施的具体领域和涉及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出实施标准的工作计划或方案。实施标准的工作计划内容包括:实施标准的方式、内容、步骤、负责人员、时间安排、应达到的要求和目标等。

在制定实施标准的计划或方案时,应考虑以下因素:

a)从总体上分析实施标准的有利因素和不利因素,确定实施的先后顺序和应采取的措施。除一些

重要标准需要专门组织实施外,一般应尽可能结合或配合其他工作进行贯彻标准工作。

b)把实施标准的项目分解成若干项具有可操作性的任务和要求,分配给各有关单位和具体人员,

明确职责,规定完成时限以及相互配合的内容和要求。

c)根据实施标准的难易程度和涉及范围的大小,选择合适的实施方式,对难度较小且涉及范围较

小的标准,可一次性铺开,全面贯彻;对涉及范围广、实施难度较大的标准,可先行试点,然后分期组织实施。

d)合理组织人力、物力资源,既保证实施标准工作的顺利进行,又不造成浪费。

4.2.2 准备

4.2.2.1 组织准备

应建立相应的组织机构,统一组织标准实施工作。对重要标准或标准体系的实施,应建立由服务业组织决策层管理者牵头、各有关单位负责人参加的领导机构和相应的工作机构,配备必要的标准化工作人员,研究实施标准的具体措施,协调解决标准实施的有关问题;对单一的、较简单的标准的实施,也至少应设专人或部门负责标准实施工作。

4.2.2.2 宣贯

实施标准前,应认真组织宣贯工作,使相关人员对实施标准的重要性有一个正确而全面的认识,掌握标准的有关内容,了解标准实施的关键点和难点,对内容较复杂或技术含量较高的标准,应专门进行专业培训。

4.2.2.3 人员准备

实施标准涉及的关键岗位,应配备具有相应资质和技能的工作人员。

4.2.2.4 技术准备

实施一项新标准,当涉及服务技术的改进时,应进行相应的技术准备,必要时应进行技术攻关和技术改造。

4.2.2.5 物资准备

应根据标准要求,配齐相应设施设备、服务用品、工具及与实施标准相适应的环境条件。

4.2.3 实施

4.2.3.1 在做好准备工作的基础上,应按计划组织标准的实施,使标准规定的各项要求在服务过程的各个环节上加以实现。

4.2.3.2 对服务活动涉及的设施设备、服务用品、工具及相应的环境条件等,应通过一定的方法确认其达到标准要求后,投入使用;对于服务人员,应通过考核确认其达到标准要求后,准予上岗;对服务标准规定的服务质量要求、服务提供要求应转化为各个岗位的具体工作要求,加以实施;对于安全、环保等方面的标准要求,应落实到具体关键点上,并有相应的保证措施。

4.2.3.3 对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应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以保证标准各项要求的贯彻落实。

4.2.3.4 标准实施后,各有关单位、人员应严格按标准规定开展工作。

4.2.4 信息反馈与改进

在实施标准的过程中,应认真做好各项记录,并将各环节形成的数据和有关情况及时反馈至标准实施的组织协调部门,以便及时调整和改进标准实施工作。当发现标准中存在问题或缺陷时,应及时向标准批准发布部门反馈情况。

4.2.5 检查和验收

4.2.

5.1 应从计划阶段就检查工作做出部署,明确检查的内容、方法、检查结果的处置以及负责检查的部门和人员。

4.2.

5.2 检查可通过标准符合性评价和标准实施效果评价的方式进行,评价方法见GDLJD 3042-2014 《服务标准体系自我评价程序》第5章。检查结果可作为是否验收的依据。

4.2.

5.3 检查验收结束后,应给出相应结论,明确那些方面已达到标准要求,应继续坚持;那些方面还存在问题,应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改进。

4.2.

5.4 社区应建立标准实施监督检查机制和相应的奖惩措施,以确保标准的持续贯彻执行。

5 实施的监督检查

5.1 监督检查方式

5.1.1 对企业发布和采用的标准实施状况、有关标准化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应由企业标准化管理办公室组织进行综合性的监督检查,必要时可组织专项监督检查。

5.1.2 其中有关质量、环境、安全、职业健康等管理体系中的相关标准可通过内部审核的方式进行监督检查。

5.1.3 综合性监督检查至少每年进行一次,并记录监督检查情况。

5.2 监督检查内容

5.2.1 服务过程和各项管理工作对已实施的有关标准要求的符合情况。

5.2.2 服务过程和各项管理工作中已发布标准的正式实施比例。

5.2.3 环境保护、安全、职业健康标准实施情况。

5.2.4 企业行为是否符合有关标准化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的要求。

5.3 监督检查程序

5.3.1 统一领导下分工负责

采用统一领导,分工负责相结合的方式,由企业标准化管理办公室统一组织、协调,各有关部门或分标委按专业分工对有关标准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5.3.2 制定监督检查计划

企业标准化管理办公室应在《企业标准化年度工作计划》中,规定“标准实施情况监督检查计划”,确定标准实施检查的项目,对于新发布和采用的标准,原则上在实施两个月后统一安排监督检查。

5.3.3 制定实施方案

企业标准化管理办公室应根据“标准实施情况监督检查计划”,在实施监督检查前制定“监督检查工作实施方案”,包括任务分工,所监督企业标准(或外来文件)的类别或名称、监督形式、工作进度要求。

5.3.4 实施检查

各部门应根据“监督检查工作实施方案”中的分工、进度进行检查,主要检查相关记录与标准要求的符合性,现场工作情况与标准要求的符合性,甄别已发布标准未能正式实施的情况。填写《企业标准(外来文件)实施监督检查记录表》,格式见表1。

6 检查结果的处理

6.1 制订纠正措施

各部门根据检查结果和《企业标准(外来文件)实施监督检查记录表》(见表1)中体现的问题,按照GDLJD 3043-2014 《社区服务评价和改进程序》制订纠正措施。

6.2 跟踪督促措施实施

企业标准化管理办公室对纠正措施实施情况进行跟踪督促,如发现问题要及时向企业标准化工作领导小组反映,对重大的纠正和改进措施的跟踪情况应形成书面报告。

6.3 纠正措施的验证

e)纠正措施完成后,企业标准化管理办公室应对纠正措施完成情况组织验证,验证内容包括:

纠正措施是否均已按计划实施;

f)纠正措施的实施记录是否完整并按规定管理;

g)纠正措施是否均已按计划按时完成;

h)涉及标准文本的更改,是否已按标准文本控制的规定执行。

6.4 纳入绩效考核

监督检查结果应与工作责任挂钩,对服务过程中和管理中不符合标准、有关标准化法律法规的情况,由企业标准化管理办公室责令限期整改,并将监督检查的结果纳入相应绩效考核管理之中。

表1 企业标准(外来文件)实施情况监督、检查记录表

编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履行监督管理办法范本

合同履行监督管理办法范本 写清签订合同的目的主要是规范双方的权利义务,从法律角度监督合同的履行,更有利于促进合同依法正常履行,说明工期、质量、工程范围、技术标准、总分包关系等问题。 合同履行监督管理办法 第一条签订合同的目的主要是规范双方的权利义务,保障合同的及时有效履行,以防止违约行为的发生。 第二条通过合同履行监督可以知晓公司各类合同的履行情况,及时发现影响履行的原因,以便随时向各部门反馈,排除阻碍,防止对方或我方违约的发生。 第三条从法律角度监督合同的履行,更有利于促进合同依法正常履行,更注重合同履行中证据的收集,在发生纠纷时,能够及时有效地处理,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合同签订后,合同履行的监督和检查工作由合约部负责。公司各部门应当配合合约部开展合同履行监督工作。

第五条合同签订后,合约部有关人员应当向相关部门(如技术部门等)的相关人员(如技术人员等)进行合同的主要条款进行交底,说明工期、质量、工程范围、技术标准、总分包关系等问题,以便沟通配合。在对合同的相关条款进行交底时,应当附有简明的书面材料。 第六条合同履行过程中,合约部负责跟踪合同中相应条款的具体履行情况。合约部监督检查合同的履行情况,一般采取重点检查和抽查的方式。检查内容主要包括三方面,一是看各方是否按合同约定进度全面履行合同,督促各方严格履约;二是看履行过程中是否存在合同数量、工期、设计等方面变更情况,如有变更,应履行变更签约手续,以合同形式明确变更情况;三看是否存在违约情况,这是监督检查的主要工作。 第七条当事人一方违约时,各部门应当及时配合调查违约原因,同时承办部门尽早采取补救措施,并尽快与对方协商确定处理办法,为防止他方过分追究违约责任,应特别注意保存相应有利的证据材料。 第八条合同履行过程中,当事各方的往来函件、通知等文书都具有法律效力,如果发生纠纷,也是区分责任的重要证据,合约部负责对合同履行每一环节形成的书面材料完整保存。如上述材料发至其它部门,应及时转交合约部存档。

《全国卫生监督机构工作规范》1.3现场监督检测、采样工作

3. 现场监督检测、采样工作程序3.1目的 3.2采样工作要求 3.2.1采样原则 3.2.2样品来源 3.2.3采样步骤 3.3现场监督检测工作要求 3.3.1检测点的选择 3.3.2检测项目的确定 3.3.3检测频率 3.3.4检测方法 3.3.5检测步骤 3.4检验结果的公布与处理 3.5用语解释

3.现场监督检测、采样工作程序 3.1目的 通过对产品、环境的采样、检测,检查管理相对人执行国家法律法规的情况,掌握产品、环境、作业场所的卫生质量状况,为实施卫生行政行为、查明卫生安全突发事件原因以及制订对策措施、卫生标准和技术规范提供依据。 3.2采样工作要求 3.2.1采样原则 3.2.1.1卫生监督员应当按照有关规定采集样品; 3.2.1.2采集的样品应具有科学性、代表性、客观性; 3.2.1.3采样和送检程序应符合有关规定。 3.2.2样品来源 ●经常性卫生监督过程中采集的样品; ●卫生许可审核中采集的样品; ●开展与卫生监督相关的卫生标准和技术规范研制以及其他科研工作中采集 的样品; ●可疑不合格的样品; ●可疑受到污染的样品; ●追索突发事故原因的样品; 3.2.3采样步骤 3.2.3.1采样前的准备 ●采样人员应了解采样目的,并做好采样文书、工具、容器、仪器设备、材料 和试剂的准备工作; ●工具与容器应保持清洁干燥,需要作微生物检验的,应预先经灭菌消毒处理; ●熟悉仪器设备性能、适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仪器应经过计量检定、点检、校正; 3.2.3.2采样时 ●现场采样必须由2名以上卫生监督员执行。采样前应出示监督员证,并说明 来意及采样依据,告知被采样人所享有的权利和义务,在被采样者的陪同下进行样品的采集;

关于进一步加强工程建设标准实施监督工作的指导意见

关于进一步加强工程建设标准实施监督工 作的指导意见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工程建设标准实施监督工作的指导意见 建标[2016]32号 国务院有关部门,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有关行业协会,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工程建设标准实施监督工作,推动标准全面有效实施,充分发挥标准在落实国家方针政策、保证工程质量安全、维护人民群众利益等方面的引导约束作用,提出以下意见。 一、推动重点领域标准实施 按照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决策部署,围绕经济结构调整、产业转型升级、节能减排、保障民生等重点领域,明确本行业、本地区标准实施的重点目标和任务。借鉴高强钢筋推广应用、无障碍环境建设等经验做法,标准先行,加强政策引导、技术服务、督促协调,建立部门合作、专家支撑、上下联动工作机制,充分发挥重点标准实施的试点、示范和引领作用。 二、完善强制性标准监督检查机制

按照《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建立工程建设标准化管理机构和相关监管机构共同参与、协同配合的工作机制,以强制性标准为重点,制定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开展标准实施情况专项检查或抽查,依法对违反强制性标准的行为进行处罚,及时通报监督检查结果,实现标准监督检查工作常态化。 三、建立标准实施信息反馈机制 畅通标准实施信息反馈渠道,广泛收集建设活动各方责任主体、相关监管机构和社会公众对标准实施的意见、建议,及时进行分类整理,提出处理意见。对涉及标准咨询解释的,由相应标准的解释单位处理。对涉及标准贯彻执行的,由相关监督机构处理。对涉及标准内容调整或制订、修订的,由相应标准的批准部门处理。处理结果要及时反馈。要定期开展综合分析,重点对标准制定提出建议,形成标准制定、实施和监督的联动机制。 四、加强标准解释咨询工作 按照“谁批准,谁解释”的原则,完善标准解释咨询程序,规范本地区、本行业批准标准的解释咨询管理。对涉及标准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可由主编单位或技术依托单位负责。对涉及强制性条文或标准最终解释,由标准批准部门负责,也可指定有关单位负责,解释内容应经标准批准部门审定。按照政务信息公开要求,及时公开标准的批准发布、出

《集团公司合同管理办法》

公司合同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集团公司合同管理,建立和完善以事前防为主、加强事中控制和事后补救为辅的企业经营风险管理体系,维护企业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结合集团公司生产经营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以下统称子公司)在经营管理活动中所签订合同的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合同是指集团公司及各子公司在经营管理活动中所订立的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本办法所称合同管理是指集团公司及各子公司实施的合同签订、履行、变更、转让、终止、纠纷处理、监督检查、奖惩等行为。 第四条集团公司合同管理实行分级管理、统一授权、分工负责的管理体制,并遵循以下原则: (一)严格评审合同,将风险控制在可接受围; (二)有效监控过程,保证经营管理活动处于可控状态; (三)及时处理纠纷,确保企业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四)认真总结经验,不断提高企业合同管理水平。 第五条各公司必须重视合同管理工作,健全合同管理机构,配备合同管理人员,切实做好合同评审、签订、履行、纠纷处理等管理工作,提高合同管理的水平和质量,保证合同的规性和有效性,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合同管理部门及其职责 第六条公司法定代表人对合同管理工作负有第一领导责任。 第七条集团公司主管合同归口管理部门的领导分管合同管理工作。 各子公司应当指定一名领导分管合同管理工作。 第八条集团管控部为集团公司合同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全系统合同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宣传、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合同和合同管理的法律、法规; (二)制定、修改集团公司合同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

标准实施及监督检查管理办法

GDLJD Q/XXX XXXXX—XXXX 衡阳市珠晖区广东路街道标准体系代码:11013 GDLJD 1003-2014标准实施及监督检查管理办法 2014-XX-XX发布2014-XX-XX实施

目次 前言................................................................................ II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实施的基本原则 (1) 3.1 合法性原则 (1) 3.2 系统性原则 (1) 3.3 有效性原则 (1) 3.4 持续性原则 (1) 4 实施方法和程序 (2) 4.1 实施方法 (2) 4.2 实施程序 (2) 5 实施的监督检查 (3) 5.1 监督检查方式 (3) 5.2 监督检查内容 (3) 5.3 监督检查程序 (4) 6 检查结果的处理 (4) 6.1 制订纠正措施 (4) 6.2 跟踪督促措施实施 (4) 6.3 纠正措施的验证 (4) 6.4 纳入绩效考核 (4)

前言 本标准按照GDLJD 1002-2014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湖南省衡阳市珠晖区广东路街道办事处提出并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衡阳市珠晖区广东路街道办事处。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 审核: 批准:

标准实施及监督检查管理办法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服务标准实施的基本原则、实施方法和程序、实施的监督检查和检查结果的处理。 本标准适用于社区开展服务标准实施及实施的监督检查工作。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24421.1 服务业组织标准化工作指南第1部分:基本要求 GB/T24421.2 服务业组织标准化工作指南第2部分:标准体系 GB/T24421.3 服务业组织标准化工作指南第3部分:标准编写 GB/T24421.4 服务业组织标准化工作指南第4部分:标准实施及评价 GDLJD 3042-2014 服务标准体系自我评价程序 GDLJD 3043-2014 社区服务评价和改进程序 3 实施的基本原则 3.1 合法性原则 服务业组织标准实施应坚持合法性原则,即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保证安全、保护环境、保障服务业组织和顾客的合法权益。 3.2 系统性原则 服务业组织标准实施应坚持系统性原则,统筹兼顾,遵照GB/T24421.1、24421.2、24421.3、24421.4的有关要求,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实施标准的过程中应关注相关标准间的协调性,以保证标准实施的总体效果。当服务业组织建立了标准体系后,其所有服务标准应作为一个整体来实施。 3.3 有效性原则 服务业组织标准实施应坚持有效性原则,全面、准确地实施标准,注重实施效果。实施标准时,既要考虑眼前利益,又要考虑到长远利益;应顾全大局,局部服从整体,把保证安全、保护环境、促进整个行业健康发展作为首要目标;应因地制宜,根据服务业组织不同的设施设备、环境、人员和技术条件,分别实施服务标准中不同的服务等级要求,并努力改善条件,使服务质量不断升级。 3.4 持续性原则 服务业组织标准实施应坚持持续性原则。实施标准是一个不断重复的循环过程,应使每一次循环的各个环节均符合标准要求,并不断改进实施方法,提高实施效果。

各类卫生监督监测检验收费标准

各类卫生监督监测检验收费标准 一、食品卫生: (一)、换在卫生许可证: 国营(含三资企业)75.00元; 集体及个体 55.00元; 个体摊点 45.00元 (二)、从业人员健康体检: 肝功能:6.00元;乙肝(五项):25.00元;甲肝抗体:12.00元; 胸片:28.00元;静脉采血:2.00元;肛拭:0.50元 健康证:1.20元;沙门氏菌:30.00元;志贺氏菌:20.00元; 共应收:124.70元;现实收:82.00元 (三)、食品检验: 1、粮食:感观:2.00元;※马拉硫磷:30.00元 ※磷化物:11.00元;※二硫化碳:8.00元 六六六:30.00元月 DDT:30.00元 氰化物:25.00元;氯化苦:8.00元 砷:25.00元;汞:25.00元 黄曲霉毒素:100.00元 每件应收:245.00元,加评价:367.00元—441.00元 2、食用植物油:感观:2.00元,砷:25.00元 汞:25.00元酸价:30.00元 黄曲霉毒素B1:100.00元过氧化值:30.00元 ※棉籽油中游离棉酚:20.00元,羰基价:30.00元

※浸出油溶剂残留量:40.00元 ※苯并(a)芘:40.00元 每件应收:242.00元,加评价:363.00元—435.60元 3、酱油:感观:2.00元铅:25.00元 砷:25.00元黄曲霉毒素B1:100.00元 氨基酸态氮:20.00元总酸:8.00元 食品添加剂(苯甲酸):30.00元细菌总数:15.00元大肠菌群:16.00元致病菌:18.00元 每件实收:259.00元加评价:388.50元—466.20元4、白酒:感观:2.00元铅:25.00元 甲醇:20.00元杂醇油:15.00元 乙醇浓度:10.00元氧化物:25.00元 食品添加剂:30.00元锰:25.00元 每件应收:152.00元,加评价:288.00元—273.60元 5、发酵酒:感观:2.00元二氧化硫残留量:25.00元 铅:25.00元黄曲霉毒素B1:100.00元 细菌总数:15.00元大肠菌群:16.00元 致病菌:18.00元乙醇:10.00元 每件应收:211.00元,加评价:311.50元379.80元 6、糕点(瓜子):感观:2.00元铅:25.00元 砷:25.00元黄曲霉毒素B1:100.00元 酸价:30.00元过氧化值:30.00元 食品添加剂(糖精纳)30.00元细菌总数:15.00元

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监测要点 试题

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监测要点试题 判断题部分 第1 题. 《旅店业卫生标准》(GB9663-1996)是强制性国家标准。 A. √ B. × 答案:A 第 2 题. 对于理发刀、剪和修脚工具的采样:应在使用的刀、剪刃的两侧面各涂抹一次采样。两个刀(或两个剪)为一份样品。 A. √ B. × 答案:A 第3 题. 降低水中尿素的浓度的最好办法是用过滤、加药等手段处理池水。 A. √ B. × 答案:B 第4 题. 可吸入颗粒物(IP)是指粒径≤15μm以下的颗粒,它可以进入人体上、下呼吸道,特别是进入下呼吸道。 A. √ B. × 答案:B 第 5 题. 对于未获得计量认证资质的单位或含有不在计量认证范围内项目的检测报告,不能出具加盖计量认证CMA章的检测报告。 A. √ B. × 答案:A 第 6 题. 《游泳场所卫生标准》(GB9668-1996)规定,游泳池池水中游离性余氯应为 0.3-1.0mg/L。 A. √ B. × 答案:B 第7 题. 对于营业面积200m2~1000m2的商场而言,一般须设置1-2个监测点。(×) A. √ B. × 答案:B 第8 题. 宾馆、饭店、旅店、招待所等场所空气质量监测为1d,上午、下午各监测1次;经常性卫生监测为随机监测。 A. √ B. × 答案:A 第9 题. 公共场所适宜的采光和照明可以减少视力疲劳,提高舒适度。阅读环境或精细作业环境(如书店、图书馆、商场柜台等)照度不得低于100Lx。 A. √

B. × 答案:A 第10 题. 从卫生学要求,室内二氧化碳浓度应在0.07%以下是最佳状态,最高不应超过 0.15%。 A. √ B. × 答案:A 第1 1 题. 确定监测点时可用交叉布点,斜线布点或梅花布点的方法。 A. √ B. × 答案:A 第1 2 题. 降低水中尿素的浓度的最好办法是用过滤、加药等手段处理池水。 A. √ B. × 答案:B 第1 3 题. 监测点应该主要考虑公共场所现场的平面布局。 A. √ B. × 答案:B 第1 4 题. 宾馆、饭店、旅店、招待所等场所空气质量监测为1d,上午、下午各监测1次;经常性卫生监测为随机监测。 A. √ B. × 答案:A 第1 5 题. 空气质量(包括物理因素)的监测点(以下称监测点)应选择在公共场所人群经常活动,且停留时间较长的地点,但不能影响人群的正常活动。 A. √ B. × 答案:A 第1 6 题. 《旅店业卫生标准》(GB9663-1996)是强制性国家标准。 A. √ B. × 答案:A 第1 7 题. 公共场所适宜的采光和照明可以减少视力疲劳,提高舒适度。阅读环境或精细作业环境(如书店、图书馆、商场柜台等)照度不得低于100Lx。 A. √ B. × 答案:A 第1 8 题. 从卫生学要求,室内二氧化碳浓度应在0.07%以下是最佳状态,最高不应超过 0.15%。 A. √ B. × 答案:A 第1 9 题. 对于理发刀、剪和修脚工具的采样:应在使用的刀、剪刃的两侧面各涂抹一次采

标准化监督检查制度

洛阳市华龙旅游汽车有限公司 标准化工作监督检查制度 为加强对标准化试点项目实施监督检查,明确检查的策划、内容、人员、记录及改进措施,特制定本制度。 一、标准化办公室负责标准实施的检查工作,组织对各部门的标准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各部门配合标准化办公室检查工作,并对其提出的建议、意见进行改进; 二、标准实施检查的范围包括: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服务体系中的其他标准。 三、标准实施检查策划 1、建立监督检查工作由标准化办公室统一指挥、协调; 2、落实标准化实施监督检查全过程中的人员、物资需求; 3、标准化办公室负责制定标准实施监督检查计划; 4、其他各部门办公室配合标准实施监督检查配合工作。 四、标准实施的监督检查内容 1、重要的服务过程符合有关标准要求的情况; 2、服务过程和各项管理工作贯彻实施标准的情况; 3、服务规范符合有关部门标准化法律、法规、规章和强制性要求的情况。 五、标准实施的检查方式

1、标准化办公室定期对执行标准实施情况进行检查; 2、服务过程中有关服务质量要求的实施情况,根据标准化管理机构的要求,以日常专业检查与业绩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对服务过程中各类标准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结合体系的自我评价验收,对服务标准体系中的各类标准实施检查; 4、根据顾客投诉,对标准实施情况进行监督。 六、纠正措施的实施 1、各部门根据“标准实施检查记录”制订纠正措施; 2、标准化办公室对纠正实施情况进行跟踪督促,如发现问题要及时向标准化工作领导小组反映,对重大的纠正和改进措施的跟踪情况应形成书面报告; 3、纠正措施完成后,标准化办公室要对纠正措施完成情况进行验证,验证内让那个包括: (1)纠正措施是否按计划实施; (2)实施时有无记录可查,记录是否按规定管理; (3)各项纠正措施是否已按文件控制的规定执行。 七、持续改进 1、充分利用标准实施的检查结果和数据来分析反馈的信息; 2、实施纠正和预防措施; 3、体系的自我评价验收。

合同履行管理办法

1. 编号:_______________ 2. 3. 4. 本资料为word版本,可以直接编辑和打印,感谢您的下载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21. 22.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23. 24.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25. 26. 27. 28. 29. 1. 合同履行管理办法

30. 目的 为提高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合同风险控制能力,高效有序履行合同,降低 合同风险,减少公司损失,依据〈〈公司合同管理规定(试行)?,制定本办法。 31. 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集团公司、各项目建设指挥部及各基地公司新建及改/扩建项目的物资采购、工程类采购、服务采购等各类经济往来业务的合同管理工作。 32. 定义 3.1形式审核指审核资料签字、盖章、日期等是否齐全、合理、符合合同约定,及合同资料完整性。 3.2发起部门指负责起草合同、提交合同评审、负责合同签署的部门。 33. 职责 4.1项目管理中心 4.1.1建立合同台账,定期对合同台账信息进行汇总,分析可能发生索赔的原因,会同各相关部门确定防范性对策,减少索赔发生。 4.1.2参与付款审核,对发起部门提交资料、具体付款进度、金额是否符合合同约定进行审查。 4.1.3参与合同变更审核,具体规定详见〈〈项目类合同评审管理办法(试行)》。 4.1.4参与合同最终结算审核,审核发起部门提交的资料,结算协议金额、草案内容是否符合合同约定。 4.1.5参与索赔/反索赔方案讨论,提出专业意见,协助项目建设指挥部与供应商进行协

工程标准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制度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工程集团第一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文件 司发〔2009〕08号 关于下发《工程标准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制度》的 通知 基层各单位: 为提高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和监督检查的力度,确保工程建设标准的有效落实。根据兵团建设局《兵团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情况试点检查工作方案》(兵建发〔2009〕87号文附件)和兵建设集团《关于开展“兵团建筑业管理年活动”实施方案》等有关规定,特制订本制度,具体内容如下: 一、公司成立工程建设标准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及工程建设标准执行 监督检查办公室 1、公司成立工程建设标准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具体人员如下: 组长:兵团一建总经理史全喜 副组长:兵团一建总工程师石龙江 兵团一建副总经理丁长江 兵团一建副总经理刘立友兵团一建副总经理袁铁江兵团一建副 总经理王国军等。 主要成员:刘东山、宋霖亚、谢一强、岳程竣以及各建安分公司经理等。

2、成立工程建设标准执行监督检查办公室 办公室主任:石龙江 副主任:刘东山、谢一强、岳程竣等主要工作人员有:、韩加雨、付军、石衍、苏学英、杜金华、山岚、李金枝、田伟、李建国、罗冬梅、蔡江萍、程华峰等。 工程建设标准执行监督检查办公室常设机构为公司技术质量部,负责具体日常工作。 二、检查依据及重点 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实施工程 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等有关法规的要求,依据《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2002版)、《建筑抗震设计规范》 (GB 50011—2001)、《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50352—2005)、《住宅建筑规范》(GB50368— 2005) 和《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 50411—2007)等有关标准, 重点对涉及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建筑节能、建筑抗震等方面的实施强制性标准情况进行检查。 三、职责 1、公司领导小组负责工程建设标准实施工作的全面策划和组织协调。 2、公司技术质量部负责工程建设标准的宣贯、指导和检查。 3、项目经理负责工程建设标准的组织实施。 4、工程专业技术人员负责工程建设标准的贯彻落实。 5、其他职责详见《兵团一建工程质量责任制》等管理体系文件。 四、实施要求

南京供电公司合同履行监督管理办法

南京供电公司合同履行监督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完善公司合同管理制度,加强公司的监督与管理,确保公司经营目的的实施,维护公司合法权益,充分发挥公司监督机制的职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江苏省人民政府令第174 号《江苏省合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现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南京供电公司《合同履行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系统各单位及所属三产公司所订立合同的履行。 本办法所指的合同履行是指平等主体的自然人、、其他组织之间为实现一定的经济目的已实际设立的协议自生效后的全面履行。 第三条法律事务部、审计部和纪委监察部为公司合同履行监督管 理部门,共同实施公司合同履行监督管理。 第四条事务部为合同履行监督管理的归口管理部门,在其职权范围内对公司后的履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管理。其工作职责为:

(一)对已履行完结的合同进行登记和统计; (二)每年度对已履行完结的合同例行报表; (三)对合同履行情况检查中发现问题及时出具; (四)根据承办部门或二级合同管理部门所报合同履行瑕疵问题,及时做出正确、合理的处理意见; (五)适时参与合同的履行验收; (六)对已办理公正合同,实施全面监督,保证缔约方的权益 (七)合同履行管理的监督、检查、考核与评比 第五条公司合同承办部门应依合同签订权限范围每季末月5日前将已履行完结的合同统计后报合同履行监督管理部门。

第六条公司合同履行情况的台帐统计、报表工作由专(兼)职合同管理人员负责。 第七条合同的承办部门或承办人应负责生效后合同的全面履 行。 第八条公司各基层单位及合同承办部门负责人应加强对本单位部 门合同实施的监管,以保证合同的完全履行及合同缔约方的合法权益。 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处理,对合同在履行过程中所发生的严重 瑕疵应立即书面上报 第九条公司合同履行情况的监督、检查采取多重履行报表与不定期检查相结合的方式,主要为: (一)采用不定期的检查方式对各单位合同实际履行情况进行核查,并将核查情况记录存档;

劳动安全监督检查实施办法(新版)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劳动安全监督检查实施办法(新 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劳动安全监督检查实施办法(新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深入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安全生产的各项法律、法规、行业安全卫生标准和中国铁路工程总公司《劳动安全卫生监督管理规定》,认真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集团有限公司的劳动安全卫生监督检查工作,规范各级安全监督检查人员的职责,提高安全监督检查工作水平,保障员工作业安全与健康,特制定《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劳动安全监督检查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第二条安全监督检查工作是企业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级安全监督检查机构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的专职主管部门,是各级安全生产委员日常办事机构,负责安全生产的“牵头抓总”工作。 第三条各级安全监督检查机构的工作要在单位行政负责人的领

导下,配合党政工团组织,广泛开展安全生产方面的各项监督检查活动。 第四条各级安全监督检查机构要主动的接受地方、行业安全主管部门的工作指导、监督,协调、理顺与地方、行业安全主管部门的工作关系。 第五条集团有限公司、子、分公司(工程处)安全监督机构行使安全监督职能,侧重监督组织工作;工程项目指挥部、子分公司(工程处)经理部、工程队(段、车间)安全监督机构行使安全监督检查职能,侧重现场检查工作。 第六条本《办法》适应于集团有限公司各单位。 第二章安全监督机构的设置和人员的配备 第七条建立健全集团有限公司安全监督检查系统,集团有限公司本部至基层各施工单位,必须建立独立的安全监督检查机构。集团有限公司本部设安全质量监察部,各子、分公司(工程处),各级指挥部(经理部),各工程队(段、车间),建立独立的安全监督(检查)部门。

合同履行监督管理办法

- 精品文档- 合同履行监督管理办法第一条签订合同的目的主要是规范双方的权利义务,保障合同的及时有效履行,以防止违约行为的发生。 第二条通过合同履行监督可以知晓公司各类合同的履行情况,及时发现影响履行的原因,以便随时向各部门反馈,排除阻碍,防止对方或我方违约的发生。 第三条从法律角度监督合同的履行,更有利于促进合同依法正常履行,更注重合同履行中证据的收集,在发生纠纷时,能够及时有效地处理,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合同签订后,合同履行的监督和检查工作由合约部负责。公司各部门应当配合合约部开展合同履行监督工作。 第五条合同签订后,合约部有关人员应当向相关部门(如技术部门等)的相关人员(如技术人员等)进行合同的主要条款进行交底,说明工期、质量、工程范围、技术标准、总分包关系等问题,以便沟通配合。在对合同的相关条款进行交底时,应当附有简明的书面材料。 第六条合同履行过程中,合约部负责跟踪合同中相应条款的具体履行情况。合约部监督检查合同的履行情况,一般采取重点检查和抽查的方式。检查内容主要包括三方面,一是看各方是否按合同约定进度全面履行合同,督促各方严格履约;二是看履行过程中是否存在合同数量、工期、设计等方面变更情况,如有变更,应履行变更签约手续,以合同形式明确变更情况;三看是否存在违约情况,这是监督检查的主要工作。 - 精品文档-

第七条当事人一方违约时,各部门应当及时配合调查违约原因,同时承办部门尽早采取补救措施,并尽快与对方协商确定处理办法,为防止他方过分追究违约责任,应特别注意保存相应有利的证据材料。 第八条合同履行过程中,当事各方的往来函件、通知等文书都具有法律效力,如果发生纠纷,也是区分责任的重要证据,合约部负责对合同履行每一环节形成的书面材料完整保存。如上述材料发至其它部门,应及时转交合约部存档。 第九条合约主管副总经理和总经理有权向合约部或者执行部门询问合同的签订及履行情况,并有权召集相关部门进行研究和分析。上述部门应当就合同的签订、履行中的问题如实反映和汇报。 第十条合约部应当建立合同台账制度和合同管理报表制度。及时、准确地记载公司合同签订及履行情况,每两个月将公司此期间合同的签订和履行情况以书面报表的形式报主管副总经理,经主管副总经理审批后报总经理。

职业病防治工作监督检查规定标准范本

管理制度编号:LX-FS-A53889 职业病防治工作监督检查规定标准 范本 In The Daily Work Environment, The Operation Standards Are Restricted, And Relevant Personnel Are Required To Abide By The Corresponding Procedures And Codes Of Conduct, So That The Overall Behavior Can Reach The Specified Standards 编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A4打印/ 新修订/ 完整/ 内容可编辑

职业病防治工作监督检查规定标准 范本 使用说明:本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日常工作环境中对既定操作标准、规范进行约束,并要求相关人员共同遵守对应的办事规程与行动准则,使整体行为或活动达到或超越规定的标准。资料内容可按真实状况进行条款调整,套用时请仔细阅读。 1、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依照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依据职责划分,对职业病防治工作及职业病危害检测、评价活动进行监督检查。 2、卫生行政部门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1)进入被检查单位和职业病危害现场,了解情况,调查取证; (2)查阅或者复制与违反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

的行为有关的资料和采集样品; (3)责令违反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的单位和个人停止违法行为。 3、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或者有证据证明危害状态可能导致职业病危害事故发生时,卫生行政部门可以采取下列临时控制措施: (1)责令暂停导致职业病危害事故的作业; (2)封存造成职业病危害事故或者可能导致职业病危害事故发生的材料和设备; (3)组织控制职业病危害事故现场。 在职业病危害事故或者危害状态得到有效控制后,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及时解除控制措施。 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请在该处输入组织/单位名称 Please Enter The Name Of Organization / Organization Here

卫生监督工作考核细则检查标准1.doc

卫生监督工作考核细则检查标准1 2011年卫生监督工作考核细则 单位检查时间年月日得分 考核项目考核内容评价标准、方法得分 医疗机构管理(40分) 组织制度 (10分) 1.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成立相关领导小组,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及人员 岗位责任制并上墙,按照《医师法》和《护士管理条例》依法执业(5分)。 2.设置医疗废物管理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明确岗位职责(2分)。 3.制定医疗废物分类收集、交接、登记等规章制度以及应急方案(2分)。 4.有集中处置单位经营许可证复印件(1分)。 1.组织制度不健全每有一处扣1 分,不上墙每有一处扣1 分, 扣完为止。 2.查阅材料,未设置管理部门或者无专(兼)职人员扣1分,

岗位职责不明确扣1分。 3.每缺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 4.无处置单位经营许可证复印件的不得分。 证照管理 (16分) 1.《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悬挂在醒目位置,执业许可证按时校验,对 变更事项及时进行变更(3分)。 2.医疗机构实际开展科目应与执业许可证登记项目一致,不得超范围经 营,不得出租承包科室,科室管理规范(3分)。 3.执业人员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取得相应资质执业(5分)。 4.按照法律法规取得《母婴保健技术服务许可证》、《B超使用许可证》、 《放射诊疗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执业,不得非法进行胎儿性别鉴定及 选择人工终止妊娠,有关工作场所应设置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 定及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标志(5分)。

1.现场查看《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不按时校验或不及时变更 各扣1分,不悬挂扣1分。 2.开展诊疗科目有超范围经营或出租承包科室,每有一处不得 分。 3.现场查看,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执业每查到一人扣3分,专业 资质不符合要求每查到一人扣2分,扣完为止。 4.发现一次非法进行胎儿性别鉴定或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不 得分。有关工作场所设置标志醒目,每缺一处扣0.5分,母婴、B 超、放射证件不符合要求每有一项扣2分,扣完为止。 医疗物品 处理 (4分) 1.一次性医疗物品用后应初步毁型(2分)。 2.用过的刀片、针头应直接入利器盒内;空针等不得重复使

监督检查工作方案

监督检查工作方案 篇一:监督检查工作方案 为加强我省公共场所卫生监督执法工作,维护全省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公共场所卫生治理条例》等卫生法律法规的规定,依照《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XX年公共卫生重点监督检查打算的通知》(卫办监督发〔20XX〕49号),特制定本方案。 一、检查对象 重点检查游泳场所。各地可依照当地实际情况增加重点工作场所。 二、检查依据 《传染病防治法》、《公共场所卫生治理条例》及《实施细则》、《浙江省游泳场所治理方法》、《游泳场所卫生标准》、《游泳场所卫生规范》和《公共场所卫生标准检验方法》等。 三、检查范围及内容 1. 检查各市、县(市、区)管辖区内全部营业性游泳场所,要求监督执法检查覆盖率100%。检查持卫生许可、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卫生制度和消毒设施等卫生治理执行情况。检查内容及汇总表见附表1、2。 依据:《公共场所卫生治理条例》及相关卫生标准。 2. 游泳池水和浸足池水水质抽检。监测率100%。指标:游泳池水细菌总数、大肠菌群、尿素、浑浊度、余氯;浸足池水余氯。水质监测结果内容按附表3汇总,行政处罚汇总按附表4。 依据:《游泳场所卫生标准》(GB9667-XX)及《公共场所卫生标准检验方法》(GB/T18204.9、10、29-20XX)、参照《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GB/T5750.4、1120XX)。游泳池水样监测采样要求按《公共场所卫生监测技术规范》(GB/T17220-XX)执行。 3. 积极做好游泳场所信息公示制度。所有游泳场所应在泳池入口明显处放置水质公示牌并将泳池水质自测结果(水温、pH、池水余氯等)即时公示,至少每天1次。各级卫生部门应在电视、电台、报纸、网站等媒体及时公布游泳卫生消费预警信息并将监督监测过程中发觉游泳场所不符合要求的情况及时向公众通报或者公示。汇总表见附表6。 四、时刻安排: 1.20XX年5月,各地制定下达公共场所卫生重点监督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2.20XX年5-6月,各地进行日常性监督工作及抽检预备,游泳场所开放前对从业人员进行游泳场所卫生治理与消毒知识培训。

20合同履行监督管理办法

SHLS-WI-7.3.3 版本/状态:A/0 实施日期:2013年3月1日第 1 页 合同履行监督管理办法 一、签订合同的目的主要是规范双方的权利义务,保障合同的及时有效履 行,以防止违约行为的发生。 二、通过合同履行监督可以知晓公司各方合同履行情况及时发现影响合同履 行的原因,以便随时向各部门反馈排除阻碍,防止对方或我方违约。 三、从法律角度监督合同的履行,更有利于促进合同依法正常履行,更注重 合同履行中证据的收集,在发生纠纷时能够及时有效的处理维护公司的 合法权益。 四、合格签订后,综合部负责合同执行的组织工作,质保部负责合同履行的 监督和核查工作,营销部负责合同履行的跟踪检查,其他相关部分负责 合同相应具体条款的执行。 五、合同签订后,营销部有关人员应当向有关部门的相关人员进行合同的主 要条款进行交底,说明工期,质量,工程范围,技术标准,总分包关系 等问题,以便沟通配合,对合同的相关条款进行交底时应当附有简明的 书面材料。 六、合同履行过程中,质保部负责跟踪合同中相应条款的具体履行情况,质 保部监督检查合同履行情况,一般采取重点检查和抽查的方式,检查内 部包括三方面:一是看各方是否按合同约定进行全面履行合同、监督各 方严格履约;二是看履行过程中是否存在合同数量、工期、设计等方面 变更情况,如有变更应履行变更签约手续,以合同形式明确变更情况, 三看是否存在违约情况,这是监督检查的主要工作。 七、当事人一方违约时各部门应当及时配合调查违约原因,同时承办部门尽 早采取补救措施并尽快与对方协调确定处理方法。为防止他人过分追究 责任,应特别注意保存相应有利的证据材料。

卫生监管技能竞赛检验测试题(长沙-职业卫生,放射卫生)题NO5(规范标准答案)

卫生监督技能竞赛模拟测试题五 (职业卫生、放射卫生) 一、单项选择题(每空1分,共30分) 1. 下列描述正确的是〈A 〉。 A. 职业卫生监督的首要目的是保护劳动者职业健康及其相关权益 B. 职业卫生监督的首要目的是保护劳动者健康 C. 职业卫生监督的首要目的是保护劳动者权益 D. 职业卫生监督的首要目的是保护劳动者健康及其权益 2. 下列描述正确的是〈A 〉。 A.职业卫生标准(规程、规范和卫生要求)是职业卫生法律规范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职业卫生监督的重要依据之一 B.职业卫生标准(规程、规范和卫生要求〉不属于职业卫生法律规范体系组成部分 C.职业卫生标准(规程、规范和卫生要求)仅是职业卫生监督的参考依据之一 D.职业卫生标准(规程、规范和卫生要求)是职业卫生监督的唯一依据 3. 下列描述正确的是〈B 〉。 A.职业病危害,是指对劳动者可能导致的各种危害 B.职业病危害,是指对从事职业活动的劳动者可能导致职业病的各种危害 C.职业病危害,是指对劳动者可能导致的特种危害 D.职业病危害,是指对各类人员可能导致的各种危害 4.下列表述正确的是〈B 〉。 A. 《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属于职业卫生法律 B. 《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属于职业卫生行政法规 C. 《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属于职业卫生行政规章 D. 《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属于职业卫生行政文件 5. 下列表述正确的是〈C 〉。 A.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分类管理办法》属于职业卫生法律 B.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分类管理办法》属于职业卫生行政法规 C.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分类管理办法》属于职业卫生行政规章 D.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分类管理办法》属于职业卫生行政文件 6. 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 〉。 A.《职业病防治法》所称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51号合同违法行为监督处理办法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 第51号 《合同违法行为监督处理办法》已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局务会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0年11月13日起施行。 局长周伯华 二○一○年十月十三日 合同违法行为监督处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当事人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合同违法行为,是指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利用合同,以牟取非法利益为目的,违反法律法规及本办法的行为。 第三条当事人订立、履行合同,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 第四条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职权范围内,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办法的规定,负责监督处理合同违法行为。 第五条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监督处理合同违法行为,实行查处与引导相结合,处罚与教育相结合,推行行政指导,督促、引导当事人依法订立、履行合同,维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

第六条当事人不得利用合同实施下列欺诈行为: (一)伪造合同; (二)虚构合同主体资格或者盗用、冒用他人名义订立合同; (三)虚构合同标的或者虚构货源、销售渠道诱人订立、履行合同; (四)发布或者利用虚假信息,诱人订立合同; (五)隐瞒重要事实,诱骗对方当事人做出错误的意思表示订立合同,或者诱骗对方当事人履行合同; (六)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订立、履行合同; (七)恶意设置事实上不能履行的条款,造成对方当事人无法履行合同; (八)编造虚假理由中止(终止)合同,骗取财物; (九)提供虚假担保; (十)采用其他欺诈手段订立、履行合同。 第七条当事人不得利用合同实施下列危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 (一)以贿赂、胁迫等手段订立、履行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 (二)以恶意串通手段订立、履行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 (三)非法买卖国家禁止或者限制买卖的财物; (四)没有正当理由,不履行国家指令性合同义务; (五)其他危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违法行为。 第八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情况下,为他人实施本办法第六条、第七条规定的违法行为,提供证明、执照、印章、账户及其他便利条件。

标准实施的监督检查管理办法

Q/RHS-217-02-2007 标准实施的监督检查管理办法 1范围 本办法规定了标准实施监督检查的管理体制、内容、方式及奖罚规定等。 本办法适用于各分公司有关部门标准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的管理规定。 2监督检查的管理体制 2.1标准实施的监督检查体制分为:国家监督、行业监督、社会监督、企业自我监督。国家监督《标准化法》第十八条规定,县级以上政府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标准的实施进行监督检查。行业监督是《标准化法》第五条规定,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分客管理本部门、本行业的标准化工作。社会监督是指由全社会新闻媒介、人民团体、社会组织及产品经销者和用户,对标准实施情况进行的监督。企业自我监督,就是我们公司自身依据各种技术标准、管理标准、工作标准等各标准,进行的一种内部监督。 2.2总公司实行的监督检查,是实行统一领导和分工负责相结合的管理体制,即在总经理统一领导下,标准化委员会进行组织协调、考核,有关部门对本部门有关标准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监督检查的内容 3.1总公司内部的监督与检查应是实实在在的一项工作,而不是形式上的规定。必须从产品设计开始,贯穿于产品生产的全过程。产品设计阶段的监督,一般是对产品设计图样和设计文件的标准化审查。生产过程的监督,是对实施标准的综合性检查。新产品开发、改进老产品、技术革新改造或引进技术设备,要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3.2设计文件的标准化审查 设计文件是直接指导产品生产制造和质量检验的依据,通过标准化审查,可以充分掌握产品及其组成的部分在设计、制造、检验、使用权限等方面实施国家强制性标准的情况,使设计文件达到完整、正确、统一的要求,扩大工艺工装的继承性,提高产品标准化水平。 3.3除了3.2条以外,在改进产品,进行技术改造,引进国外技术设备,都必须进行标准化自行审查,或者请市标准化管理科进行审查,审查其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化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要求,凡不符合要求的坚决不能签字。 3.4在生产过程中对实施标准进行综合检查 3.4.1采购环节的检查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