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法的概念的方法论问题

研究法的概念的方法论问题
研究法的概念的方法论问题

研究法的概念的方法论问题

近年来,我国法学理论界较多地讨论了以下一些问题:无阶级社会是否有法,调整“社会公共事务”部分的法是否有阶段性,我国社会;主义法是否也可适用“法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这一公式,等等。这些问题都可以归结为法的概念问题,其中大多数又都涉及到方法论问题。本文试图围绕这些问题的方法论问题作一探讨。

一、法的词义分析

经验告诉我们,在研究问题,特别在与人有不同的看法时,应注意一个方法论,即词义分析。要注意分析同这一问题有关的、具有关键性的词,要澄清自己或别人是怎样理解的,是否有可能发生这种情况:我讲这里是二层楼,一个英国人讲这里是一层楼;实际上我们指的是同一层楼;但按照各自民族语言习惯来计算层楼,也就是对“层楼”这个词有不同理解。

在法学理论界,近年来有人提出了一个新观点:无阶级社会(包括原始社会和共产主义社会)也有法。主要论据大体上有以下两方面。一是认为无阶级社会不可能没有带有强制性的行为规则;二是从恩格斯所写著作(主要是《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一书)的若干用语中也可推论出:恩格斯认为原始社会就有法。

本文作者认为,在无阶级社会有法和无法这两种观点之间,除了个别人的观点之外,看来并没有什么实质性的分歧,分歧主要在于对法这个词的词义有不同理解以及由此而来的用词是否适当的问题。因为这两种观点所涉及的一个实质性问题是,我们是否承认这些事实和原理:原始社会并没有私有制、阶级和国家。当然那时有社会管理组织(氏族组织)和带有某种强制性的行为规则。以后随着生产力的发展,产生了私有制、阶级和国家,也就同时形成了一种阶级意义的、具有国家强制性的行为规则,至于这种新的规则之所以出现的经济、政治、心理等多方面的原因及其形成的漫长过程,这里暂且不谈。再以后,人类开始进入共产主义社会,随着阶级、阶级差别的消灭,国家以及阶级意义的行为规则也就逐步消失而代之以非阶级意义的社会管理组织和非阶级意义的、但仍具有某种强制性的行为规则。之所以讲这是一个实质性问题,因为它涉及到客观历史事实和科学的唯物史观的原理。笔者认为,持有这两种不同观点的人中,绝大多数都会承认这些事实和原理。即使是那些引证恩格斯著作中若干用语用来推论恩格斯也认为原始社会就有法的人,大概也会承认。因为以上讲的历史事实和唯物史观原理正是恩格斯的有关著作,特别是《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一书所叙述和论证的事实和原理。

由此可见,两种观点之间分歧主要在于对法这个词的词义有不同理解(或者像最近有人所说的,法或法律的概念有广狭义之分)。也就是说,对无阶级社会的那种非阶级意义的但却仍具有某种强制性的

行为规则,有人不称为法,因而主张那时没有法。有人称为法,因而主张那时就有法。就后一种观点来说,我们就需要把“法”这个词抽象化,提出一个有阶级社会和无阶级社会都共同适用的“法”的概念,那就不妨将它界说为:代表一定意志的、具有某种强制性的行为规则。“法”的这种词义,就像“社会”、“生产方式”、“生产关系”、“上层建筑”之类的词一样,既可以适用于有阶级社会,也可以适用于无阶级社会。

当然,在这种情况下,用词是否适当,是否有必要对法这个本来就已是多义的词,再赋予一种新意,这些都是值得研究的问题。但应注意的是:第一,不管我们对法这个词的词义怎样理解,我们都应承认,有阶级社会的法和无阶级社会的带有强制性的行为规则,在性质上是不同的。正如毛泽东同志在50年代所讲的,“看来,法庭一万年都要”,但阶级消灭以后的斗争改变了性质,“法庭也改变了性质”(2)。第二,我们现在的法学可以也应该研究阶级意义上的法和无阶级社会的行为规则的联系和区别,但法学研究的对象是阶级意义上的法,不适当地扩大法学研究范围不利于这一学科本身的发展。

二、不同层次的法的概念

如果我们认为法这个词仅适用于有阶级社会,在研究这种意义上的法时,还应注意不同层次的法的概念之间的联系和区别。所谓不同层次的法的概念是指:对于一切有阶级社会都共同适用的法的概念

(通常就称为法的一般概念);对一切阶级对立社会(通常指三个以私有制为基础的社会)共同适用的法的概念;对特定社会形态共同适用的法的概念(例如资本主义法律、社会主义法律);对特定国家共同适用的法的概念(例如中国社会主义法律;日本资本主义法律)。在这里,要适用哲学中关于一般和个别、普遍和特殊、共性和个性之间关系的原理,因此也涉及到方法论问题。有人认为,在我国尖锐的阶级对立已不存在,在这种情况下仍然把法律归结为阶级斗争的工具是不妥当的。如果这里讲的“归结”,是指把我国社会主义法律的作用理解为主要是作为阶级斗争的工具,这种批评无疑是对的。但也应指出,一般的法和我国社会主义法是两个不同层次的法的概念,不应混为一谈。

长期以来,我国法学界接受了这样一种观点:“法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这一公式适用于一切有阶级社会(包括已消灭了剥削阶级后的社会主义社会)的法。事实上,这一公式是对阶级对立社会共同适用的法的概念,这里讲的阶级对立社会主要指私有制社会,但在一定意义上,也指无产阶级取得政权后至消灭剥削阶级、建立社会主义制度以前的过渡时期,因为那时还存在着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的对立。但这一公式对像我国现在这样已消灭了剥削阶级后的社会主义社会来说,作为一个法的整体的概念是不适用的。我国社会主义法是工人阶级领导下的全国人民意志,但不能说在社会主义社会,人民的意志还是统治阶级的意志。

因此,我们不妨说,法是一定阶级意志的体现才是对一切有阶级社会共同适用的法的概念,这里讲的“一定阶级的意志”,就阶级对立社会而论,即指统治阶级意志;就社会主义社会而论,即指广大人民的意志。从阶级意志这一角度来说,“法是一定阶级意志的体现”是最抽象化、最高层以次的法的概念。“法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是较低层次的法的概念,当然,对一切阶级对立的社会来说,它又是较高层次的法的概念。

在我国,剥削制度和剥削阶级已被消灭,社会主义制度已经建立,国家的总任务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我国的国家制度是人民民主专政,但民主范围已大大扩大,专政的范围已相应缩小,专政对象已不是完整的阶级,人数也大为减少。阶级斗争还将在一定范围内长期存在,国家的专政职能还存在,但阶级斗争已不是社会的主要矛盾。在这种情况下,仍将我国法律称为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或者将全国人民的意志和统治阶级意志等同起来,无论在理论上、事实上或逻辑上,都是难以成立的。试问现在在我国,谁是统治阶级?谁是被统治阶级?法的主要任务是维护阶级统治吗?

马克思和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中的确讲过,“工人革命的第一步就是使无产阶级上升为统治阶级,争得民主”,“无产阶级将利用自己的政治统治,一步一步地夺取资产阶级的全部资本,把一切生产

工具集中在国家即组织成为统治阶级的无产阶级手里……”,无产阶级“通过革命使自己成为统治阶级,并以统治阶级的资格用暴力消灭旧的生产关系……”(3)。但这里讲的无产阶级成为统治阶级是指无产阶级要进行革命夺取政权,并以暴力对资产阶级实行剥夺。这种历史条件同我国现在社会主义社会的情况是完全不同的。

主张“法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这一公式适用于一切有阶级社会的法的概念时,人们最有力的论据是:这种观点来自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

这里,我们暂且不谈对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标准这一原则如何理解的问题,但要着重指出:我们必须完整地、准确地掌握马克思主义的思想体系。马克思主义创始人马克思、恩格斯在他们的历史条件下没有也不可能具体论述社会主义社会法的概念,他们对社会经济条件和包括法律在内的上层建筑相互关系的唯物史观原理的论述,是适用于一切有阶级社会的法的。但他们在讲法代表统治阶级意志时,一般是指所有的或特定的阶级对立社会的法,而并不是指社会主义社会的法。在这里,我们不妨分析一下我们在讲“法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这一公式的经常引证的经典著作中的几段话。

《共产党宣言》在揭示资产阶级的法是指出:“……你们的法不过是被奉为法律的你们这个阶级的意志一样,而这种意志的内容是由你

们这个阶级的物质生活条件来决定的。”(4)显然,我们从这段话的后一句话中可以推论出一个对一切有阶级社会的法都共同适用的原理,即法所代表的阶级意志的内容最终取决于一定阶级的物质生活条件。但从前一句话,即资产阶级的法代表了资产阶级的意志,我们可以推论说,它意味阶级对立社会的法代表了统治阶级的意志,但却不能推论说,它意味凡是法,即一切有阶级社会的法,都代表了统治阶级意志。

马克思、恩格斯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指出,“在这种关系中占统治地位的个人除了必须以国家的形式组织自己的力量外,他们还必须给予他们自己的由这些特定关系所决定的意志以国家意志即法律的一般表现形式。”(5)仅从这段话的上文来看,在这种关系中占统治地位的个人是指“私有制”社会的生产关系中占统治地位的阶级。从这段话中可以得出对一切私有制社会都共同适用的法的概念。

至于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一文中关于政治、法律上层建筑和社会经济基础的关系这一著名原理,无疑适用于一切有阶级社会的法。

三、法的本质和现象

在研究法的概念时,还应注意哲学中关于本质和现象这一对辩证

法范畴的关系问题,特别在当前法学界关于法学的一些基本原理发生争论时,研究法的本质和现象问题具有十分迫切的意义。

任何事物都有本质和现象两个方面。本质是事物的内部联系,现象是事物的外部联系。这两方面是有机联系的、统一的,本质总要通过一定现象表现出来,而现象也总要表现本质。但本质和现象又是有区别的、对立的。本质是内在的,比较深刻、稳定,只有靠抽象思维才能把握,现象是表面的、多变的,是人们通过感官可以感知的。

法是一定阶级意志的体现以及这种意志的内容归根结底由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等,是属于法的不同层次的本质问题。它们体现法的内部联系,依靠思维才能认识。至于法是一种调整人们行为的社会规范,法由国家机关创制,法规定人们权利和义务,法由国家强制力加以保证,等等,都是指法的现象问题,体现法的外部联系,依靠感官就能感觉出来的。

这里讲法(或广义讲法律)的现象不同于通常所说的“法律现象”。“法律现象”这一概念在单独使用时,含义比较广泛,是指法的本质及其外部表现形态的统一体,与法(法律)的概念相当。这里讲的“法的现象”则是同法的本质相对称的现象,是一个比较狭的概念。

法律思想史表明,有产阶级思想家、法学家,或者对法的本质作

了错误的解释,例如将它归结为神的意志、抽象的理性、正义等等,或者仅限于研究法的现象而拒不深讨法的本质,或者将法的现象代替法的本质。所以,尽管其中有的人在研究法的现象的某些方面也提出了合乎科学的观点,例如他们一般都承认实在法是调整人们行为的规范,是国家机关创制的,规定了权利和义务,具有国家强制力,等等,但他们没有也不可能科学地阐明法的本质及其发展规律问题。马克思主义创始人对法学的主要贡献就在于他们以唯物史观为基础,科学地阐明了法的本质及其发展规律。

任何一个事物都具有很多属性,特别是法这样一个复杂质的社会现象,必然可以从不同角度,从与其他事物相比来说明它的众多属性。但应注意分清它的本质属性和非本质属性。例如从法体现什么阶级意志,它为谁服务等角度而认为它具有阶级性,人民性等等,就属于法的本质属性。从法在现象上是一种社会规范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等等,从而说它具有规范性和强制性等等,就属于法的非本质属性。

当然,本质属性和非本质属性之分不是绝对的,往往是从一定范围、一定条件来说的,特别是从与其他特定事物的关系来说的。例如以法的社会性而论,这是一个相当模糊的用语,在我国更是众说纷纭的。所以这里首先需要确定法的社会性含义是什么,才能确定它是法的本质属性还是非本质属性。

社会研究方法概念简述

第一讲导论 (一)基本概念 1、社会研究方法 一种以经验的方式,对社会世界中人们的行为、态度、关系以及由此所形成的各种社会现象、社会产物所进行的科学的探究活动。 2、实证主义方法论 ①社会研究应该向自然科学研究看齐,应该对社会世界中的现象及其相互联系进行类似于自然科学那样的探讨。 ②通过具体、客观的观察,通过经验概括得出结论。 ③研究过程是可重复的。 ④. 在研究方式上,定量研究是实证主义方法论的最典型特征。 3、人文主义方法论 ①研究社会现象和人们的社会行为时,需要充分考虑到人的特殊性,考虑到社会现象与自然现象之间的差别。 ②要发挥研究者在研究过程中的主观性(“投入理解”、“人对人的理解”)。 ③理解派的方法最适合与复杂现象作探索性研究,特别是在这些现象不太为人所知的时候。 ④在研究方式上,定性研究是人文主义方法论的典型特征。 (二)简答论述题 1、简述社会研究的特征 ①研究的主题是社会的,而非自然的; ②研究的方式是经验的,而非思辨的; ③研究的问题是科学的,而非判断的。 2、社会研究的一般过程及其各阶段的主要内容 一般过程:选题——初步探索——研究设计——试验性调查——实地抽样——搜集资料——资料整理——资料分析——综合与评价——撰写报告 各阶段的主要内容: (1)选择问题阶段 ①选择研究主题:从现实社会中存在的大量的现象、问题和领域中,根据研究者的兴趣、需要和动机确定一个研究主题。 ②形成研究问题:进一步明确研究的范围,集中研究的焦点,将比较含糊、笼统、宽泛的研究领域/研究现象具体化、精确化。 (2)研究设计阶段 为实现研究的目标而进行的道路选择和工具准备。 所谓道路选择,指的是为了达到研究的目标而进行的研究设计工作,它涉及研究的思路、策略、方式、方法以及具体技术工具等各个方面。 所谓工具准备,主要指的是对研究所依赖的测量工具或者信息收集工具等的准备。 (3)研究的实施阶段 具体贯彻研究设计中所确定的思路和策略,按照研究设计中所确定的方式、方法和技术进行资料的收集工作。 (4)资料分析阶段/研究阶段 主要对研究所收集到的原始资料进行系统的审核、整理、归类、统计和分析。 (5)得出结果阶段 这一阶段的主要任务是:撰写研究报告、评估研究质量、交流研究成果。 研究报告是一种以文字和图表将整个研究工作所得到的结果系统、集中、规范的反映出来的

最新 概念隐喻在中国的研究现状-精品

概念隐喻在中国的研究现状 一、引言 George lakoff和Mark Johnson于1980年出版了Metaphors We Live By 一书,提出了概念隐喻理论。此书中将概念隐喻定义为人类用其某一领域的经验来说明或理解另一领域经验的认知机制。这一理论颠覆了隐喻是一种用于作品修辞手段的传统隐喻观,引起了国内学界的高度关注,学者们争相从各个层而对概念隐喻进行了广泛的研究。 中国社会科学院语言研究所林书武作为国内最早系统研究国外隐喻理论的学者,发表了一系列著作。胡壮麟老师的《认知隐喻学》(2004),束定芳先生的《隐喻学研究》(2000)以及赵艳芳老师的《认知语言学概论》(2001)等隐喻研究著作,全都表明了我国对隐喻现象研究的兴趣和研究水平正在逐步提高。 笔者以2005年至2015年间中国知网中收录的概念隐喻的核心期刊为源数据,以主题词为检索项,对“概念隐喻”进行高级检索。根据检索结果,笔者将对近10年(2005-2015)概念隐喻在中国的发展进行简要回顾。 二、数据分析 根据检索,从2005年至2015年,我国共发表相关文献507篇,并且对概念隐喻的研究基本呈逐年上升状态。如表1所示: 三、内容分析 笔者通过进一步对内容分析发现关于概念隐喻的研究大致涉及三大主题:1.英汉概念隐喻对比研究;2.概念隐喻与外语教学;3.概念隐喻在文学作品中的应用。 1.英汉概念隐喻对比研究 对概念隐喻的英汉对比研究至今涉及到了多个方面。空间方面:有陈燕平(2011)关于“上、下”方位的概念隐喻对比的具体实证研究。江静(2006)认为方位隐喻与本体隐喻在汉语和中的体系较为相似,从中可以找到人类把抽象概念方位化和实体化的共同经验。经济社会方面:胡志清(2008)认为英汉财经报道中有相同的概念隐喻并可以分类。而对经济活动的不同理解导致了语言实例、语言百分比、语言实体和语言实体频率方面的差异。时间方面:邵军航、樊葳葳(2014)认为对抽象的时间概念的认知与理解要借助于概念隐喻。时间概念隐喻及表达因的不同而不同。英美人主要是面向未来,中国人既面向未来,又面向过去。总的看,概念隐喻的英汉对比研究与文化和社会实际情况和人类经验相关,因此要也要对这三方面进行对比研究相关,不同领域中概念隐喻的共性和差异性共同存在,英汉概念隐喻的对比研究需要结合语料库和文化、社会和人类经验进行综合考量。 2.概念隐喻与外语教学 朱建新(2009)认为学好英语的关键在于培养学生的隐喻思维能力,即帮助学生建立起目的语的概念系统。近年来,概念隐喻理论全面应用到词汇、阅读、文化等二语习得环节中,与外语教学的联系逐步密切。词汇方面,刘启成(2011)认为用概念隐喻理论指导英语词汇习得,为词汇习得提供了一种新视角。陈海燕、汪立荣(2013)认为在EFL词汇教学中的隐喻意识的培养不仅有利于对词汇的短期记忆、长期记忆和自主学习,而且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解决一

研究方法概念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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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马克思主义与社会科学方法论标准化期末考试试卷-课后习题答案

1.如何理解社会科学方法论的性质和特点: 方法是主体依据对客体发展规律的认识而为自己规定的活动方式和行为准则,是人们实现特定目的的手段或途径,是主体接近、把握以至改造客体的工具或桥梁。 方法论是关于方法的理论,它以多种多样的方法为研究对象,探讨方法的基本原理和基本原则,为人们正确认识事物、评价事物和改造事物指明方向。方法论具有不同的层次,如哲学方法论、科学方法论、技术方法论等。 社会科学方法论是从事科学研究的方法论,它是对各门具体社会科学研究方法的概括和总结,因而对各门社会科学研究具有普遍的指导意义。 社会科学研究的方法论特点: 第一,社会科学研究的主客体同体性。社会科学研究者是社会中的人,他们对研究对象来说是主体,而本身又是被研究的客体。 第二,社会科学研究的价值关涉性。社会科学研究总是包含、渗透、负载着人的价值因素。完全的“价值中立是做不到的。 第三,社会研究的理解建构性。社会科学研究,特别是人文科学研究,不能像自然科学那样单纯进行客观的描述和说明,只能通过理解来把握。 2.如何理解社会系统研究方法和社会矛盾研究方法的关系: *所谓社会系统研究方法,就是从系统观点出发,按照社会本身的系统性,从社会整体与其组成要素和结构之间以及与自然系统的相互联系相互用、相互制约的关系中,综合、精确地考察社会的一会方法论体系。主要包括整体分析方法、结构分析方法、层次分析方法、历史性方法和协同相关分析方法。社会系统研究方法是马克思主义认识社会和改造社会的锐利思想武器。 *社会矛盾分析方法是指观察和分析各种事物的矛盾运动,进而解决矛盾的一种方法,是人们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一种普遍根木的方法。矛盾分析法是马克思主义社会学的基本方法在唯物论的方法论辩证体系中,矛盾分析法居于 之一,对研究社会现象具有普遍适用性。 核心地位。分析矛盾特殊的方法,“两点论”和”重点论“相结合的方法,抓关键、石主流,在对立中把握统一,在统一中把烈对立,批判与维承相统一的方法,都是矛盾分析法的主要内容。 社会系统研究方法从整体上研究社会,社会矛盾分析方法从某种现象的矛盾分析社会, 都属于马克思主义社会科学方法论,是一种并列的关系。 系统分析方法以矛盾分析方法为指导.系统强调要素之间的彼此协调与相互促进,但是 这并不是说系统之间没有差异与矛盾的存在。与此相反,系统分析方法正是在以矛盾分析方法为指导的基础上发展建立起来的,并且不断地丰富着矛盾学说。系统学说从实质上说就是一个多维的立体的矛盾网络。 矛盾分析方法与系统分析方法之间具有辩证统一性,矛盾是有系统性的矛盾体,而系统 则是包含着矛盾的系统。矛盾分析方法为系统分析方法提供指导,为系统分析方法的具体实施是供可能; 系统分析方法是矛盾分析方法的丰富发展,为矛盾分析方法的运用进一步的补充; 矛盾分析方法与系统分析方法在实践中达到真正的统一。 实践的发展要求我们必须要将矛盾分析方法与系统分析方法销合起来;实践为矛盾分析 方法与系统分析方法的有机统一提供了可能,矛盾分析方法与系统分析方法是一个统一的整体,二者既相互区别,有所侧重,又相互补充,不可分割。矛盾是有系统性的矛盾体,而系统则是包含着矛盾的系统,矛盾分析方法为系统分析方法提供指导,为系统分析方法的具体实施提供可能; 系统分析方法是矛盾分析方法的丰富发展,为矛盾分析方法的运用作进一步

马克思主义与社会科学方法论参考书目

马克思主义与社会科学方法论参考书目 1、马克斯〃韦伯:《社会科学方法论》,韩水法等译,中央编译出版 社,2005年版 2、埃尔金〃亨特、戴维〃科兰德:《社会科学:社会研究导论》,北 京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 3、斯梅尔塞:《社会科学的比较方法》,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1992 年版 4、朱迪思〃贝尔:《社会科学研究的基本规则》,马经标主译,北京 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 5、伊〃拉卡托斯:《科学研究纲领方法论》,上海译文出版社1999年 版 6、陈波等编著:《社会科学方法论》,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89年版 7、唐盛明:《社会科学研究方法新解》,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2003 年版 8、蒋逸民:《社会科学方法论》,重庆大学出版社,2011年版。 9、朱红文:《社会科学方法》,科学出版社,2002年版 10、林聚任,刘玉安主编:《社会科学研究方法》,山东人民出版社, 2004年版 11、李英明:《社会科学研究方法新论:模型、实践与故事》,台北: 三民书局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版 12、罗清俊:《社会科学研究方法:如何做好量化研究》,台北:威仕 曼文化,2008年版 13、陈锐:《社会科学的理论与方法》,人民出版社,2010年版 14、陈向明, 朱晓阳, 赵旭东主编:《社会科学研究:方法评论》,重 庆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 15、欧阳康主编:《人文社会科学哲学》,武汉大学出版社2001 16、欧阳康、张明仓《社会科学研究方法》,高等教育出版社2000 17、黄建国主编:《社会科学与文明发展》,湖南人民出版社,2007 年版 18、布劳格:《经济学方法论》,商务印书馆,1992年 19、朱成全:《经济学方法论》(第2版),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2011

认知语言学与概念隐喻研究

认知语言学与概念隐喻研究 何陆敏 看了蓝纯的《认知语言学与隐喻研究》让我更加系统地认识了认知语言学的理论体系及研究现状,从而对我将概念隐喻方面的理论用语外语教学产生一些思考,启发我在教学中更加有系统地尝试对相关理论的进行实践摸索。 认知语言学派的隐喻学主要把隐喻看作一种认知方式, 隐喻思维的本质是在概念系统中跨概念领域的映射过程(Lakoff 1990)。Lakoff和Johnson认为概念隐喻是始源域的概念系统到目标域的概念系统的映射,即“以约定俗成的方式将内在结构相对清晰的始源域影射到结构欠清晰的目标域之上”,是人们以一熟悉概念去认识、理解、表现另一陌生概念的过程。映射是隐喻思维的一种方式,它以抽象的意想图式即认知结构为心理基础,实现不同生活经验之间的相互融合,使源概念域中比较熟悉、比较具体、易于理解的图式映射到了一个不太熟悉的、抽象的、难以理解的目的域,在两个概念领域之间创立关联,从而达到认知的目的。 Saeed(1997.30)认为隐喻的结构是认知性的,隐喻就是概念系统跨领域映射的结果。隐喻普遍存在于人类的语言中,隐喻性思维反射在语言的各个层面上,促进认知能力和语言能力的发展。概念隐喻使得人们在认知世界时,能从原先互不相关的事物、概念和语言表达中发现相似点,建立起思维中多方式、多角度的联系,是人们形成新概念的一个非常重要而又普遍的认知机制。由于概念隐喻属于人类的深层概念系统,我们日常的思维习惯和话语,在很大程度上都受到这些概念隐喻的影响。隐喻在语言领域中具有普遍性。从广义的隐喻定义范畴来说,隐喻包括拟人、转喻、夸张等多种辞格以及词语多义、惯用搭配、习语和谚语等各种能实现隐喻性表达的语言形式。它可以出现在语言的多个层次:词汇、短语、句子,还能以篇章、风格等形式出现。语言实证也表明隐喻不仅限于文学作品,更多的存在于日常口语和书面语中。据Lakoff和Johnson的统计,日常语言中大约7 0%的表达形式源于不同的概念隐喻。认知语言学认为,语言中的隐喻表达是人类概念体系中存在概念隐喻的表层体现,概念隐喻能派生出众多隐喻表达形式,如由“Life is a jour-ney/人生是一次旅程”。这一概念隐喻可以派生出“life is starti ng point, terminal point, transfer station/人生的起点、终点、中转站”等多种具体的隐喻表达形式。概念隐喻对语言表层形式中的隐喻起到决定作用,了解概念

研究法的概念的方法论问题

研究法的概念的方法论问题 近年来,我国法学理论界较多地讨论了以下一些问题:无阶级社会是否有法,调整“社会公共事务”部分的法是否有阶段性,我国社会;主义法是否也可适用“法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这一公式,等等。这些问题都可以归结为法的概念问题,其中大多数又都涉及到方法论问题。本文试图围绕这些问题的方法论问题作一探讨。 一、法的词义分析 经验告诉我们,在研究问题,特别在与人有不同的看法时,应注意一个方法论,即词义分析。要注意分析同这一问题有关的、具有关键性的词,要澄清自己或别人是怎样理解的,是否有可能发生这种情况:我讲这里是二层楼,一个英国人讲这里是一层楼;实际上我们指的是同一层楼;但按照各自民族语言习惯来计算层楼,也就是对“层楼”这个词有不同理解。 在法学理论界,近年来有人提出了一个新观点:无阶级社会(包括原始社会和共产主义社会)也有法。主要论据大体上有以下两方面。一是认为无阶级社会不可能没有带有强制性的行为规则;二是从恩格斯所写著作(主要是《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一书)的若干用语中也可推论出:恩格斯认为原始社会就有法。

本文作者认为,在无阶级社会有法和无法这两种观点之间,除了个别人的观点之外,看来并没有什么实质性的分歧,分歧主要在于对法这个词的词义有不同理解以及由此而来的用词是否适当的问题。因为这两种观点所涉及的一个实质性问题是,我们是否承认这些事实和原理:原始社会并没有私有制、阶级和国家。当然那时有社会管理组织(氏族组织)和带有某种强制性的行为规则。以后随着生产力的发展,产生了私有制、阶级和国家,也就同时形成了一种阶级意义的、具有国家强制性的行为规则,至于这种新的规则之所以出现的经济、政治、心理等多方面的原因及其形成的漫长过程,这里暂且不谈。再以后,人类开始进入共产主义社会,随着阶级、阶级差别的消灭,国家以及阶级意义的行为规则也就逐步消失而代之以非阶级意义的社会管理组织和非阶级意义的、但仍具有某种强制性的行为规则。之所以讲这是一个实质性问题,因为它涉及到客观历史事实和科学的唯物史观的原理。笔者认为,持有这两种不同观点的人中,绝大多数都会承认这些事实和原理。即使是那些引证恩格斯著作中若干用语用来推论恩格斯也认为原始社会就有法的人,大概也会承认。因为以上讲的历史事实和唯物史观原理正是恩格斯的有关著作,特别是《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一书所叙述和论证的事实和原理。 由此可见,两种观点之间分歧主要在于对法这个词的词义有不同理解(或者像最近有人所说的,法或法律的概念有广狭义之分)。也就是说,对无阶级社会的那种非阶级意义的但却仍具有某种强制性的

社会科学方法论思考题(含问题详解)

社会科学方法论 1.什么是科学? “科学”(science)一词源于拉丁文scio,本意是知识、学问。日本的福泽瑜吉把它译为“科学”。在中国,科学一词的意义对应于“格致之学”。1893年,康有为最早将“科学”一词引进中国。 所谓科学,是一种理论化、体系化的知识。狭义的科学指的是建立在观察和实验的基础上,以理性思维建构起来的实证知识,表现为范畴、定理和定律的体系。广义的科学泛指一切分科化、系统化的知识体系。人类的观察与技术都是科学的起源。 科学具有:可证伪性;假设与简化;内部逻辑一致;逻辑与经验的一致等特征。 2.社会科学与自然科学的区别与联系。 自然科学是以自然界为研究对象的的科学,也就是狭义的科学。即建立在观察和实验的基础上,以理性思维建构起来的实证知识,表现为范畴、定理和定律的体系。 社会科学是指以社会现象为研究对象的科学。任务是研究并阐述各种社会现象及其发展规律。它属于广义上的科学,即一切分科化、系统化的知识体系。 科学是总称,其载体是各门具体科学。自然科学-社会科学-人文科学的代表性学科按照一定的次序排列,呈现出连续过渡的特征。社会科学介于自然科学与人文科学之间,兼具二者的特征。 斯蒂芬·科尔用六个变量将科学分成不同等级。相比于社会科学,自然科学在理论的成熟性上,具有高度成熟的理论,其研究更受范式指导、具有更高水平的严密性;在定量化上,自然科学的思想更习惯于用数学来表达;在认知共识上,自然科学在理论、方法、问题的意义以及个人贡献意义上有更高水平的共识;在语言能力上,具有运用理论做出可证实的预言的能力;自然科学的旧理论的过时具有更高比例,作为目前工作的参考———表明知识进行有意义的积累;自然科学的“进步”或新知识增长的速度相比社会科学更快。 3.社会科学与人文科学的区别与联系。 社会科学是指以社会现象为研究对象的科学。任务是研究并阐述各种社会现象及其发展规律。它属于广义上的科学,即一切分科化、系统化的知识体系。 人文科学源出拉丁文humanitas,意为人性﹑教养。十五世纪欧洲始用此词。指有关人类利益的学问,以别于曾在中世纪占统治地位的神学。后含义多次演变。现代用作“社会科学”的别称。《辞海》没有区分社会科学与人文科学。日常用语中,对此也很少加以区分。 虽然社会科学与人文科学的区分是相对的,但为了研究的方便,作这样的区别还是必要的。社会科学是以社会现象为研究对象的科学,侧重于研究人和人之间的互动与合作,以及其背后的机制,包含的基础学科有经济学、管理学、政治学、社会学、历史学等;人文科学则侧重于研究人的价值、心理、心灵、情感、思维和精神活动,包含的基础学科有文学、语言学、心理学、伦理学、哲学、神学等等。

社会科学方法论意义

社会科学方法论的意义 社会科学方法论是相对于自然科学方法论而言的。所谓社会科学方法论,是指从事社会科学研究的方法论,这种方法论是建立在社会科学研究的各种方法之上的,它除了论述这些方法之外,还要进一步阐明这些方法的客观基础、本质根源、基本特征及其运用的原则。社会科学方法对于人文社会科学具有普遍的指导意义。但这些方法只是研究的指南,而不能代替具体的研究。 十九世纪中期,马克思、恩格斯创立了比较完备的历史唯物主义哲学方法。马克思的历史唯物主义又叫做历史决定论,或者生产决定论,是人类社会发展的一般规律。而且,我们认为历史唯物主义就是人类认识和研究社会最科学、最完备的方法论。马克思主义社会科学方法论也不同于一般的哲学方法论,他在历史唯物主义社会历史观的基础上形成,对现实社会科学研究具有直接指导意义。历史唯物主义是马克思主义社会科学方法论的基础,为马克思主义社会科学方法论提供了一般的方法论指导,而马克思主义社会科学方法论是历史唯物主义在社会科学研究领域的具体化。 马克思主义的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既是其世界观,又是其方法论。在此基础上,它具体化为从实践出发的方法。马克思主义的社会科学方法论是一个创造性的开放体系,人类在社会认识和社会实践中所创造的一切合理的方法,马克思主义都应该积极地予以借鉴和吸收。 社会科学方法论具有以下特征:一是遵循马克思主义方法论原则,具有自身特点;二是仅涉及社会科学领域,具有普遍意义的一般方法;三是社会科学方法论是逻辑与历史的统一、描述与规范的统一;四是社会科学方法论与自然科学方法逐渐趋同,但强调主体地位与作用。 贯彻在马克思主义社会科学方法论中的基本原则包括如下几点: 第一,客观性原则。按照人类社会的本来面目来认识和理解人类历史,这是任何社会科学方法论的首要的前提。尽管我们永远不可能把握纯而又纯的社会客体,但是,客观性的要求却是绝对必须的。 第二,主体性原则。这一原则要求我们,一要注重从主体的维度去观察社会客体;二要注重把真理原则和价值原则结合起来;三要注重坚持群众史观,反对英雄史观。 第三,整体性原则。整体性原则实质上系统性原则。系统性原则要求我们从

做课题与科研项目常用的研究方法

做课题与科研项目常用的研究方法 这段时间申报课题,看到很多老师对研究方法的名称写得不规范,故发如下内容: 研究方法不出“硬伤” 1、常用的研究方法有文献研究法、教育观察法、经验总结法、个案研究 法、行动研究法、实验研究法、历史研究法、调查研究法、比较研究法、叙事研究法等。 2、研究类型或途径、或某种提法口号不等于具体的研究方法。如实证研 究,调查研究、理论研究不能与具体的研究方法并列;理论联系实际、以点带面、上下结合等不是研究方法。 3、准确把握每种研究方法的概念特征、步骤方法。 如,文献研究法? A、概念特征:主要指围绕某个教育问题,搜集、鉴别、整理相关文献,并通过对文献的阅读与研究,形成对教育问题及其事实的科学认识的方法。 B、主要渠道: 。中国期刊网:。 C、查阅核心:(1)代表着作和论文;(2)研究问题的程度和主要观点;(3)存在的不足或有待进一步研究的问题。 D、成果形式:文献综述、研究述评或研究背景等。 再如,教育观察法 A、概念特征:是指主持人有目的、有计划地通过感官和辅助工具,对处于自 然状态下的教育现象进行系统观察,从而获得关于某一事物或者问题的第一手资料,并得出分析结果的一种研究方法。 B、研究步骤:①明确观察目的。②编制观察量表。③组建观察团队。④ 实施观察过程。⑤整理观察材料。⑥分析观察结果。 C、案例描述:观察目的、过程描述、观察数据表、事实描述、结论分析。

D、成果形式:观察日记、观察笔记、观察报告。 还如,个案研究法 A、概念特征:是对单一的研究对象(可以是个人或者团体机构)进行深入而具体研究的一种方法。又称“解剖麻雀法”和“个案追踪法”。其特征是个案的典型性、深入性、全面性。 B、研究分类:(1)追踪法。确定追踪研究的课题、实施追踪研究、整理和分析资料、提出改进意见。(2)追因法。确定问题、假设原因、设置对比、数据检验、结果分析。 (3)产品分析法。通过分析学生的活动产品,如日记、作文、书信、作业、自传、绘画、特长等,以了解学生的能力、倾向、技能、知识、情感等。 B、研究步骤:①确定研究对象。②搜集个案资料。③分析个案资料。④实施个案指导。⑤追踪指导研究。⑥撰写个案研究报告。 又如,经验总结法 1、概念特征:是指通过调查、总结、归纳、解决问题的经验和教训,揭示教育现象的本质及规律的一种研究方法。其特征是经验的新颖性、普遍性、实践性、发展性、实用性。特别注重经验的转化。 2、研究特点:概括主题、归纳要素、形成观点、揭示规律、验证理论。 3、基本步骤:①确立总结对象。②搜集相关材料。③现场相关调查。④分析关键资料。⑤撰写总结报告。 比如,叙事研究法 ? 1、概念特征:是指通过描述和分析有意义的教学事件、师生生活和教育教学实践经验,来发掘或揭示内隐于日常工作、事件和行为背后的意义、思想或理念,从中发现教育问题,探究教育思想,揭示教育活动特点和规律的一种方法。 ?2、研究特点:以“故事”为研究载体,以叙事为主要研究途径,采用口述、现场记录、日记、开放式访谈、自传等方式开展研究。 3.基本步骤:①确定研究问题。②选择研究对象。③记录教育故事。④分析得出结论。 再如,行动研究法

马克思主义与社会科学方法论考试题及参考答案补充

马克思主义与社会科学方法论考试题及参考答 案补充 内部编号:(YUUT-TBBY-MMUT-URRUY-UOOY-DBUYI-0128)

《马克思主义与社会科学方法论》考试题及参考答案 一、古希腊“第一科学”的概念及其特征分析。 古希腊的“第一科学”,即逻各斯(logos), 也称“形而上学”。代表有巴门尼德的“存在”(真理之路)、苏格拉底的“至善”、柏拉图的“理念”、亚里士多德的“形式因”。希腊人有一种“理论心态”,即穿越“流变”表象,达到永恒不变“真理”。希腊人认为哲学和科学是一个东西,在中世纪,两者又和神学合为一体。希腊人的思维完全是政治的,通过“科学”这种手段可以把逻辑的螺丝钉拧到某人身上,因而他如果不承认它或者什么也不知道,或者没有其它任何东西是真理,他就不能走出来。 特征分析:(1)苏格拉底在自然哲学之后提出“认识你自己”、“善即知识”的重大意义在于,科学真理就是你的生命行动,从事科学(哲学)就是成为人。(2)人一旦体验到“真理”,就会服从真理。(3)真理就是至善,人的德性与德行是关于善(知识、真理)的结果,知识与价值同一。(4)真理的“体验”是在理性、逻辑、思维中的清楚明白,逻辑就是“直观”、“呈现”那个“至善”。(5)柏拉图《理想国》的洞穴比喻中的理念论之意义。(6)理念或概念是全部科学的伟大工具之一,这在亚里士多德的学说中系统表达。 二、培根“知识就是力量”的评论。 培根“知识就是力量”的论断是实验科学的产物,代表了培根的科学方法论观点。他反对经院哲学,倡导“从特殊开始,从事实开始”。他承认怀疑论论点,日常知觉的确不能给正确的自然知识提供可靠的基础;要形成科学所利用的“经验”,日常知觉必须清除掉所有在认识过程中偶然产生的、错误的“幻

概念隐喻意义在图片中的传递

概念隐喻意义在图片中的传递 孙启耀杨珺 ( 哈尔滨工程大学外语系哈尔滨150001 ) 摘要:本文首先阐述了概念隐喻的经验基础及其普遍性,进而对非语言现象---图片中的概念隐喻作了分析解释。通过分析我们发现在很多非语言现象中概念隐喻得以发挥。这也证明了人类思维的确是隐喻性的。概念隐喻意义不仅以语言的方式传递,而且在非语言现象—图片中也有概念隐喻意义传递的现象。 关键词:概念隐喻;图片;传递 1.引言 随着近几年来认知语言学的蓬勃发展,有关从认知角度对隐喻,转喻进行再研究的文章俯拾即是。如果说前些年隐喻类文章大多围绕隐喻理论方面进行分析的话,而在最近两三年,隐喻研究趋向于研究隐喻和其他理论等结合。范文芳(2007;朱永生(2006 )等在语法隐喻方面进行了深入研究,廖美珍(2007 )研究了语篇隐喻,刘乃实(2007 )把隐喻和计算机结合起来进行分析,蓝纯(2003)对空间隐喻进行了研究,汪少华分别对伦理概念(2007)和时间概念(2006)中的隐喻分析研究;张祝祥(2007 )对颜色隐喻加以论述,陈家旭(2007 )分析了情感隐喻。以上对隐喻的研究属于语言层面,而对非语言层面的概念隐喻意义的研究还不多见。我们发现一些非语言现象诸如艺术、广告、宣传画中隐喻的研究还未见有论述,本文拟从概念隐喻入手,对图片中所包含的概念隐喻意义进行初步的探析。 2.概念隐喻理论 传统观点认为隐喻是语言在词汇层次上的修饰,是两个相似物体之间的比喻。然而,认知语言学认为隐喻是一种认知现象,是人们在认识客观世界时形成的认知方式。莱考夫和约翰逊认为,隐喻不但渗透于语言中,也渗透在思维和活动中,人们的普通概念系统本质上都是隐喻的。这样的隐喻即为概念隐喻或隐喻概念(1980:3)。概念隐喻涉及两个基本要素:源域和目标域。人们倾向于用比较具体的概念(源域概念)来理解抽象的思想或概念(即目标域),从而形成隐喻理解。然而,以往有关概念隐喻的讨论都是以语言材料为基础的。人们对非语言现象中概念隐喻意义的的传递与理解是否与语言中隐喻的理解是一致的?本文试图寻找以上问题的答案。

案例研究方法定义

一、案例研究方法的定义 二、从研究范式来说,案例研究是一种实证研究。它在不脱离现实生活环境的情况下,研究当时当地正在进行的现象,研究现象与其所处的情境之间的界限并不十分明显。从资料的收集和分析来看,案例研究要根据理论假设来引导资料的收集和分析,依靠多个资料来源,通过三角互证的方式,最后得到一致的结论。因此,案例研究作为一种研究方法,并不只是一种资料收集的方式,也不仅仅起到研究设计的作用,而是一种全面而完整的研究方法。 三、教育研究中的案例研究方法与其他学科领域的案例研究方法的差异主要体现在研究对象上。教育案例研究的研究对象可以是一名学生、一个班级、一所学校、某一教育制度、政策或某一教育事件等。( 又称为“个案研究”) 四、案例研究方法的适用范围和分类 五、在决定采用某种研究方法之前所必须考虑的三个条件是:(1)该研究所要回答的问题的烈性是什么;(2)研究者对研究对象及事件的控制程度如何;(3)研究的重心是当前发生的事,或者是过去发生的事。(表1:不同研究方法的适用条件) 表1:不同研究方法的适用条件(资料来源:COSMOS公司)1 研究方法研究问题的类型是否需要对研究 过程进行控制研究焦点是否集中在当前问题 实验法怎么样、为什么需要是 调查法什么人、什么事、在哪里、有 多少 不需要是 档案分析法什么人、什么事、在哪里、有 多少 不需要是/否历史分析法怎么样、为什么不需要否 案例研究法怎么样、为什么不需要是 案例研究方法适用的范围是:(1)研究“怎么样” 或“为什么” 的问题;(2)在研究者对事件没有控制或控制极少的情况下;(3)研究的问题聚焦在现实问题时。根据研究目的,案例研究可以分为“解释性” 的案例研究、“探究性” 的案例研究和“描述性”的案例研究。解释性的案例研究是指通过对案例的研究,从而对抽象问题提供说明,最后进一步精炼理论、检验理论。探究性的案例研究是指通过深入了解特定案例的特殊性或个别性,从而提出理论假设。描述性的案例研究是指深入描述案例的脉络和细节,提供描述性的素

马克思主义与社会科学方法论考试题及参考答案

《马克思主义与社会科学方法论》考试题及参考答案一、古希腊“第一科学”的概念及其特征分析。 古希腊的“第一科学”,即逻各斯(logos), 也称“形而上学”。代表有巴门尼德的“存在”(真理之路)、苏格拉底的“至善”、柏拉图的“理念”、亚里士多德的“形式因”。希腊人有一种“理论心态”,即穿越“流变”表象,达到永恒不变“真理”。希腊人认为哲学和科学是一个东西,在中世纪,两者又和神学合为一体。希腊人的思维完全是政治的,通过“科学”这种手段可以把逻辑的螺丝钉拧到某人身上,因而他如果不承认它或者什么也不知道,或者没有其它任何东西是真理,他就不能走出来。 特征分析:(1)苏格拉底在自然哲学之后提出“认识你自己”、“善即知识”的重大意义在于,科学真理就是你的生命行动,从事科学(哲学)就是成为人。(2)人一旦体验到“真理”,就会服从真理。(3)真理就是至善,人的德性与德行是关于善(知识、真理)的结果,知识与价值同一。(4)真理的“体验”是在理性、逻辑、思维中的清楚明白,逻辑就是“直观”、“呈现”那个“至善”。(5)柏拉图《理想国》的洞穴比喻中的理念论之意义。(6)理念或概念是全部科学的伟大工具之一,这在亚里士多德的学说中系统表达。 二、培根“知识就是力量”的评论。 培根“知识就是力量”的论断是实验科学的产物,代表了培根的科学方法论观点。他反对经院哲学,倡导“从特殊开始,从事实开始”。他承认怀疑论论点,日常知觉的确不能给正确的自然知识提供可靠的基础;要形成科学所利用的“经验”,日常知觉必须清除掉所有在认识过程中偶然产生的、错误的“幻象”。

“知识就是力量”是要达到控制自然的实践目的。培根认为只有以控制自然为目的,才有对自然的科学认识。他坚持理性主义,提出了唯物主义经验论的一系列原则,制定了系统的归纳逻辑,强调实验对认识的作用培根认为,世界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存在,人的知识(认识)只有通过感性经验从客观外界获得。培根十分重视科学实验,认为通过实验的得到的知识更为深刻。知识虽然是抽象的,但培根所谓的知识即是人们对现象的感觉,认知以及通过科学实验所获得的对事物的认识,以此来达到控制自然的目的。

社会科学研究方法论

课程名称:科学研究方法论课程代码:19281 第一部分课程性质与目标 一、课程性质与特点 科学研究方法主要学习关于科学技术研究中常用的基本方法的理论。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是人类的任务和目的,要完成这种任务和达到这样的目的必须有一定的方法,因此,方法包括认识方法和实践方法。科学研究是一种社会认识活动,是对未知领域的探索活动。科学研究方法在本质上是认识方法,它贯穿于科学的整个过程。科学研究方法论则是关于科学研究方法的理论,它是一门思维科学,是联系理论和实践的中介,具有反思性、普适性、经济性和开放性等特征。科学方法论的发展历史表明,人文科学和社会科学研究方法同自然科学研究方法的关系,不仅是既有区别又有联系,而且日益相互渗透和相互结合。 二、课程目标与基本要求 通过本课程的学习,使学生在认识科学研究基本方法的性质、特点、内在联系及变化发展的理论体系的过程中,强化问题意识,激发辩证思维,崇尚“求是”精神,培养学生的科学世界观和认识论,在拓宽、加深知识面的同时,增长学生正确应用辩证唯物主义来发现、分析、处理问题的能力,提高学生综合素质,促进“知识型”教育模式向“探索型”教育模式的改革。学习本课程,既要深入学习和研究科学发展史,又要同实际的科学研究活动结合起来,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学习科学研究方法论有助于自觉运用科学的方法搞好科学研究,并从科学研究的新成果中提升出新的方法,从而推进科学研究方法论的发展。 三、与本专业其他课程的关系 本课程涉及社会工作与管理的重要工作原理、方法和技术,以本专业的社会学、社会工作概论等为先期课程,并与个案社会工作、团体社会工作、社区社会工作等为平行课程,并以其基本原理、方法和技术充实家庭社会工作、青少年社会工作等课程的教学内容。 第二部分考核内容与考核目标 第一章导论 一、学习目的与要求 通过本章的学习,使学生熟练掌握科学研究方法论的研究对象、性质和特征。正解理解自然科学研究方法与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方法的关系,同时了解科学研究方法论的一些历史发展概述。 二、考核知识点与考核目标 (一)研究对象、性质与特征以及学习科学研究方法论的方法和意义(重点)识记:科学研究方法论这一理论的研究对象,科学研究方法论的性质,科学研究方法论的特征,学习科学研究方法论的方法,学习科学研究方法论的意义。

《挪威的森林》中的概念隐喻研究

《挪威的森林》中的概念隐喻研究 有关“爱情”概念隐喻的研究一直以来受到认知语言学界重视,而其中多数以英语为研究对象。与此相对,其他语言中的“爱情”概念隐喻研究较少,尚有研究的空间。鉴于此,本论文以村上春树的《挪威的森林》为例,从中筛选出各种隐喻性表达,特别是“爱情”隐喻表达,从认知语言学的立场加以考察。通过精读《挪威的森林》,共筛选出325条具有隐喻性表达,以认知隐喻理论为基础将其分为“类比”、“转喻”、“场所·移动隐喻”等,并得出以下结论:1)“类比”中以「…よぅだ」、「…みたいだ」等最为多见。2)《挪威的森林》中凡是描述“我”的室友“突击队”时,皆使用了“转喻”。通过“转喻”的“邻接性”,能够方便构筑“突击队”人物形象。3)“场所·移动隐喻”,即表达状态或者变化的隐喻也较多见,主要分为“状态是场所”、“变化是移动”两类。4)此外简要考察了察了“容器隐喻”、“方向隐喻”等隐喻。此外,特别筛出44条“爱情”概念隐喻表达例句,主要分为“爱是力量”、“爱是物品”、“爱是在一起”与“爱所伴随的负面感觉”等加以考察。结论如下:1)“爱是力量”这一隐喻在小说中较为多见,多将“爱情”比拟为能够搬动人的、将人吸引至某方向的,或者或要使之镇定的不稳定的力量等。2)“爱是物品”,会通过各种“物品”为“爱情”赋予特征。3)“爱是在一起”也多在小说中以“在一起”、“不抛弃”等表达,展现人物爱情。4)“爱所伴随的负面感觉”(悲伤、痛苦、憎恶等)这类非直接的隐喻表达,多出现于嫉妒、回想故去恋人等场景,通过负面情绪来令人感受“爱情”。5)对“爱是魔法”、“爱是

食物”等概念隐喻也作了探讨。在分析隐喻表达的基础上,结合“爱情”概念隐喻,对小说中直子、绿、玲子与“我”四人的恋爱观进行了考察,得出以下结论:1)直子总是感觉不安,所以渴求一直与恋人相伴的“爱情”。2)绿将“爱情”当做食物一般想要充分拥有,同时讲究爱的平等付出与获得。3)玲子对爱情的态度任其自然,并认同同时爱上两人的爱情存在。4)“我”将性与“爱情”分别看待,并能够同时对两人产生爱情。

马克思主义与社会科学方法论习题与答案

导论 1.什么是社会?社会科学的特点是什么? 社会是人类生活的共同体,马克思主义认为社会在本质上是生产关系的总和。马克思主义社会观认为,社会是以特定的物质资料生产活动为基础、以一定数量和质量的人口为主体而建立的相互交往和运动发展的社会关系体系。 社会科学是在近代以来逐步形成的,它以社会现象为研究对象,力求揭示社会生活的发展规律,对社会生活作出科学说明和合理评价。具有以下特点: 1)复杂性,社会科学所研究的社会事物(或社会历史现象)一般都是非常复杂的;2)依赖性,任何一门社会科学往往涉及众多自然科学领域,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自然科学的全面发展状态;3)主观性,对社会事物的认识和评价要受到众多主观因素影响,因而很容易带有强烈的民族性和阶级性;4)难验证性,社会事物一般有较长的运行周期,且在时间上具有不可逆性,难以进行重复性实验,因而难以验证。 2.什么是方法?什么是社会科学方法论? 今天我们所说的方法,就是主体依据对客体发展规律的认识而为自己规定的活动方式和行为准则,是人们实现特定活动目的的手段或途径,是主体接近、把握以至于改造客体的工具或桥梁。 方法论是关于方法的理论,它以多种多样的方法为研究对象,探讨方法的基本原理和基本原则。社会科学方法论是从事社会科学研究的方法论,它是对各门具体社会科学研究方法的概括和总结。社会科学方法论与自然科学方法论有所差异,它所研究的对象是人类社会,因此这里所说的社会科学方法论原则上包含了人文学科的方法论。 3.马克思主义社会科学方法论有哪些基本原则? 1)客观性原则。按照人类社会的本来面目来认识和理解人类历史,这是任何社会科学方法论的首要的前提。 2)主体性原则。要注重从主体的维度去观察社会客体;注重把真理原则和价值原则结合起来。注重坚持群众史观,反对英雄史观 3)整体性原则。要求我们从系统的观点来观察并处理好人与自然的关系,来看待人个与社会的关系,坚持集体主义的精神,注意局部和整体的关系,树立全局性的观念4)具体性原则。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是马克思主义的活的灵魂。这是因为,真理是具体的,而不是抽象的,因此,一切要以时间、地点和条件为转移,离开了一定的时空条件,我们就无法作出正确的判断。 5)发展性原则。这就要求我们用运动、变化和发展的观点,而不是静止和孤立的观点去观察和分析问题。要善于从合理性中发现不合理性从不合理性发现合理性

案例研究方法的定义(精)

一、案例研究方法的定义 从研究范式来说,案例研究是一种实证研究。它在不脱离现实生活环境的情况下,研究当时当地正在进行的现象,研究现象与其所处的情境之间的界限并不十分明显。从资料的收集和分析来看,案例研究要根据理论假设来引导资料的收集和分析,依靠多个资料来源,通过三角互证的方式,最后得到一致的结论。因此,案例研究作为一种研究方法,并不只是一种资料收集的方式,也不仅仅起到研究设计的作用,而是一种全面而完整的研究方法。 教育研究中的案例研究方法与其他学科领域的案例研究方法的差异主要体现在研究对象上。教育案例研究的研究对象可以是一名学生、一个班级、一所学校、某一教育制度、政策或某一教育事件等。( 又称为“个案研究”) 二、案例研究方法的适用范围和分类 在决定采用某种研究方法之前所必须考虑的三个条件是:(1)该研究所要回答的问题的烈性是什么;(2)研究者对研究对象及事件的控制程度如何;(3)研究的重心是当前发生的事,或者是过去发生的事。(表1:不同研究方法的适用条件) 表1:不同研究方法的适用条件(资料来源:COSMOS公司)1 研究方法研究问题的类型是否需要对研究 过程进行控制研究焦点是否集中在当前问题 实验法怎么样、为什么需要是 调查法什么人、什么事、在哪里、有 多少 不需要是 档案分析法什么人、什么事、在哪里、有 多少 不需要是/否 历史分析法怎么样、为什么不需要否 案例研究法怎么样、为什么不需要是案例研究方法适用的范围是:(1)研究“怎么样” 或“为什么” 的问题;(2)在研究者对事件没有控制或控制极少的情况下;(3)研究的问题聚焦在现实问题1(美)罗伯特.K.殷,周海涛主译,案例研究:设计与方法,P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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