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障概论名词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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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障概论名词解释

社会保障概论名词解释:

1. 社会保障:是为保障民生以及促进社会进步,由国家和社会以立法为依据出面举办,由政府机关和社会团体组织实施,对因各种经济和社会风险事故而陷入困境的人群以及由物质和精神需求的全体公民提供的、福利性的物质援助和专业服务的制度和事业的总称。

2. 社会保障法律制度的主体:在社会保障活动中,依法享受权力与承担义务的当事人。

3. 社会保障管理:是指通过一定的机构与程序,采取一定的方式、方法和手段,对各种社会保障事务进行计划、组织、协调、控制与监督的过程。社会保障管理不同于生产管理,它是一种社会事务和社会政策管理,致力于提供公共服务和公共产品。

4. 社会保障基金:是在社会经济生活中,国家为实施各项社会保障计划、项目而预先建立起来的,用以保障社会成员在遭遇社会经济风险事故时所需要的、专款专用的资金。

5. 社会保险:是以政府为主体,以法律为基础,在权力与义务的一致性原则下,通过政府、企业、劳动者个人的共同筹资,为劳动者个人及其家庭提供经济收入补偿,使其能够在年老、疾病、伤残、生育、死亡、失业等风险造成的社会生活问题面前仍然能够维持基本生活,以保障社会安定与持续发展的社会互助制度。

6. 养老保险:是政府通过立法的制度性安排,以权力与义务一致性为原则,在劳动者因年老而丧失劳动能力,或达到法定的解除劳动义务的劳动年龄界限后,为满足他们的基本生活需求而建立的一种经济保障制度。

7. 医疗保险:广义医疗保险是针对人的健康的保险,它不仅包括医疗费用的保险,而且包括疾病预防、人体健康维护等方面的内容。狭义医疗保险主要是指针对医疗费用的保险。

8. 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制度:是在政府的支持和倡导下,以农村居民为对象,在自愿和互助共济的原则下,通过集体和个人共同筹资,按一定比例补偿农民医疗费用的初级医疗保险形式。

9. 失业保险:是指依据国家法规,通过国家、企事业单位和个人等渠道筹资建立失业保险基金,在劳动者失业时给予失业金支付,以保障其最基本生活需要的社会保障制度。失业保险制度对保障失业者的基本生活,促进充分就业,弱化失业负效应,稳定社会秩序起着重要的作用。

10. 工伤保险:是社会保险制度之一,是向法定范围的劳动者补偿其因职业病或工伤而导致的全部直接经济损失,由国家或企业单位对其生活给予一定物质补偿的保障制度。包括因工伤亡所造成的个人直接经济损失和预防、治疗护理、康复和疗养的费用。

11. 生育保险:是指国家针对女性生育行为的生理特点,通过社会保险立法为怀孕和分娩的职业妇女及时提供物质帮助和产假,以保障受保母子的基本生活,保持、恢复或增进受保妇女的身体健康及工作能力的一项社会保险计划。

12. 社会救助:是指当社会成员陷入生存危机或不能维持最低限度的生活水平时,由国家和社会依照法定的程序和标准,向其提供满足最低生活需要的物质和其他援助的一项社会保障制度。

13. 贫困:社会成员缺乏生活必需的物质资料和服务,无力适应社会生活环境的一种社会现象。

14. 绝对贫困:在一定的社会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下,社会成员的收入不能维持其最低生活需要的社会生活状态。

15. 相对贫困:是指相比较而言的贫困,即在一定的社会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下,生活水平低于社会平均水平一定程度的那部分社会成员的生活状态。

16. 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指持有非农业户口的城市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均有权力从当地人民政府获得基本生活物质帮助,使其生活水平达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社会救助制度。

17. 农村贫困户:农村地区缺乏、丧失劳动能力,或因天灾人祸而造成生活困难,亟需给予帮助的农民、牧民、渔民、盐民家庭。

18. 定期救助:也叫定量救助,是指在一定期限内(一般以半年以上为限)对特定救助对象依据规定标准,政府(由民政部门办理)定期(按月)发放现金和实物等生活补助的救助。

19. 临时救助:是指政府对遭受突发事件等原因使生活陷入困境的生活成员给予的临时性救助。

20. 扶贫开发:是国家和社会各个方面,对贫困地区或农村有一定生产经营能力的贫困户,通过政策、资金、物资、技术、信息、劳务、就业等方面的有效扶助和帮助,使其逐步改变贫困落后面貌,走向富裕。其重点是扶持集中连片的贫困地区。

21. 自然灾害社会救助:简称救灾,它是指国家和社会对自然灾害造成生存危机的社会成员进行抢救与援助,以维持其基本生活,并使其脱离灾难和危险,恢复生活和生产的一项社会保障措施。

22. 社会福利:广义的指国家和社会为改善国民的物质文化生活条件,提高生活质量,而依法向国民提供的各种津贴补助,公共设施和社会服务。广义的覆盖的对象是全体国民,提供的包括物质的也有精神生活方面的。狭义的是指国家、社会和企事业单位,为各类特殊的社会弱势群体和本单位职工提供的福利性收入与服务保障。

23. 民政福利:国家民政部门主管的,由国家与社会为无依无靠、无劳动能力、无正常生活来源的孤寡老人、孤残儿童及残疾人等社会特殊弱势群体提供收养、服务、就业等福利性保障的社会福利制度。

24. 民政社会福利企业:民政部门主管的,由国家与社会为安排残疾人就业而建立的,从事生产、流通、服务等经济活动,受国家政策保护、扶持的,具有福利性质的特殊企业。

25. 社会优抚安置保障:国家和社会依法对军人以及军烈属等优抚对象实行物质照顾、生活和工作安置、精神抚慰的特殊社会保障制度。

26. 优待金:国家通过群众统筹和财政拨款等方式,向军烈属家庭提供的一种现金补贴,以解决军烈属家庭因无劳动力和劳动力减少,而造成的收入下降和生活困难,在经济上保障他们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对优抚对象发放优待金是我国拥军优属的传统形式之一。

27. 社会服务保障:国家和社会依法为社会成员提供的具有社会保障特性和功能的社会服务,是现代社会保障的一项基本实施方式和手段。

二.简答题:

1.社会保障的特征:社会性;福利性;互济性;强制性。

2.社会保障的功能:A,经济功能,维持劳动力再生产;促进资金市场发展。B,社会功能,体现社会公平;保持社会稳定。

3.社会保障体系:社会保障是众多制度、计划、项目结合而成的整体;不同社会保障制度、计划、项目之间具有相互联系、功能互补的结构性特征;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宗旨是为国民和社会提供安全保障。

4.美国社会保障体系内容:就业和失业保障;老年福利保障;健康医疗福利保障;教育福利保障;住房福利保障;妇女、幼女福利保障;残疾人福利保障;退伍军人安置保障;社会环境保障;其他公共福利保障,包括食品券等。

5.中国社会保障体系内容: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优抚安置。

6.社会保障法的特征:广泛的社会性;明显的强制性;严格的专用性;特定的技术性;实体法与程序法的统一性。

7.社会保障立法的基本原则:普遍性和选择性相互兼顾的原则;生存权与发展权相结合的原则;保障待遇与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相互适应的原则;公平和效率相互促进的原则。

8.社会保障管理方式:政府直接管理方式;半官方的自治管理方式;民营化的市场管理方式。

9.社会保障管理的原则:集中管理与分类管理相结合原则;政事分开、政监分开的原则;立法先行、依法管理原则;社会化管理原则。

10.社会保障基金的功能:提供收入补偿;均衡社会消费;激活资金市场;规避社会风险;体现社会公平。

11.社会保障基金的筹集原则:多渠道筹集原则;收支平衡的原则;依法筹集原则。

12.社会保障基金运营的基本原则:安全性原则;盈利性原则;流动性原则;多样性原则。

13.社会保障基金有效投资运营的条件:投资的多样性;资本的流动性;管理的规范性。

14.社会保险的特点:立法强制性;社会互济性;经济福利性;贫困的预防性;对象的特定性。

15.社会保险的功能:A社会功能,促进社会公平,保证社会的稳定与发展B经济功能,保证劳动力扩大再生产和调控经济的发展C福利功能,通过互助经济性的制度安排进行收入补偿,预防贫困并保障基本生活

16.社会保险的基本原则:政府责任主体性、权利义务一致性、基本生活保障性等原则

17.社会保险与商业保险的不同点:两者的保险性质、保险目的不同;两者的保险依据、实施方式、作用和对象的不同;两者的管理体制、资金来源和保障水平的不同。

18.养老保险的基本原则:权利与义务相一致原则;基本生活保障原则;分享社会经济发展成果的原则。

19.养老保险的特点:政府立法,强制实行;养老保险费由政府、企业和个人三方共同负担;专门机构的专业化管理。

20.养老保险的功能:经济保障功能;劳动力供给的保障功能;收入再分配的功能;稳定经济的功能。

21.医疗社会保险的特点;医疗保险的普遍性;医疗保险的复杂性;医疗保险的短期性与经常性;医疗保险采取以医疗费用为准则实施给付的补偿形式;医疗费用难以预测和控制。

22.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的特点:政府支持与倡导,自愿互利;实行农民个人缴费、集体扶持和政府相结合的筹资机制;因地制宜。

23.失业保险的特点:针对的社会经济风险不同;间接目的不同;享受条件不同;属于短期保险项目,超期则纳入社会救助体系。

24.生育保险的特征:享受生育保险的对象只能是已婚女职工,范围有限;生育活动所引起的收入损失,不是社会造成的——如失业、工伤带来的收入损失,也不是不正常的生理活动造成的——如疾病带来的收入损失,而是正常的生理变化造成的;许多国家都把生育保险和疾病保险合并为一个项目,称为生育和疾病社会保险;生育保险的待遇给付期从生育活动前延续到生育活动之后。

25.社会保障制度的特点:权利义务的非直接对应性;救助对象的限制性;救助水平的低层次性;救助手段的多样性;救助程序的法定性。

26.最低生活保障的意义:建立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保障城市低收入群体基本生活权益的需要;是为改革发展提供稳定的社会环境的需要;是推动社会进步和维持社会公平的需要;是深化经济体制改革,促进企业转换机制的需要。

27.社会福利的特点:覆盖对象的普遍性;保障目标的发展性;保障方式的多重性。

28.社会优抚安置的特点:保障对象的特殊性;保障手段的综合性;保障标准的优待性;精神与物质保障并重。

第六章社会保障的概念与发展

名词解释

1 社会保障:社会保障是指国家和社会依据法律规定,通过各种方式,在公民暂时或者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由于遭遇各种风险致使生活发生困难时给予物质补助,保障其基本生活的制度。

2 “五保”:“五保”是指农业生产合作社对于缺乏劳动能力或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老弱、孤寡、残疾的社员,在生产和生活上给予适当安排和照顾,保证他们的吃、穿和生活的供应,保证年幼的受到教育和年老的死后安葬的制度。

3 “三无”人员:“三无”人员是指无家可归、无依无靠、无生活来源的人。

4 社会救助:社会救助是指社会成员陷入生存危机或不能维持最低限度的生活水平时,由国家和社会按照法定的标准向其提供满足最低生活需求的物质援助和非物质援助的社会保障制度。

5 社会优抚:社会优抚是指政府和社会对军人等从事特殊工作的人员及其家属予以优待、抚恤和妥善安置的制度,也称为优抚安置制度。

6 社会保险:社会保险是以国家为责任主体,以用人单位和被保险个人缴费为基础,通过立法手段设立保险基金,当劳动者在年老、患病、生育、伤残、失业或死亡时,由社会给予物质帮助和补偿,以化解被保险人风险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

7 社会福利:社会福利是指国家和社区组织为满足各类社会弱者和遇有一定困难社会成员的基本物质文化需求,而向他们提供和组织实施的带有福利性的收入保障和服务保障。

问答题

1 社会保障制度的特征是什么?

答:社会保障制度的特征可以概括为:以法律政策规范为外在形态,以互助共济、扶贫帮困为内在规则,以政府为最终责任主体,以强制实施为基本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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