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质量合格证怎样办理

产品质量合格证怎样办理
产品质量合格证怎样办理

一、产品质量合格证怎样办理

可以去工商部门申请产品质量合格证。

产品合格证是生产企业为表明出厂产品经质量检验合格,附于产品或产品包装上的合格证书、合格标签或合格印章,是企业对其产品质量作出的明示保证,也是法律规定生产者所承担的一项产品标志义务。不合格的产品不得出厂,这是企业质量保证体系最起码的规定。

一般情况下,性能、结构复杂的产品,大件耐用消费品和高档高价值的产品都采用合格证书。如,冰箱、彩电、洗衣机、珠宝首饰、计算机、汽车等产品。日用消费品则使用合格标签,如,服装、鞋食品等产品。为了方便生产者标注,有些产品可以在标签、说明书、包装物上印制”合格“二字。如,化妆品、保健品、药品等。总之,标注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要有利于保证产品质量,有利于保护用户、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同时也要有利于生产者,方便生产。

需要说明的是,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标注时应注意以下两个问题:1、该规定仅是使用于经检验合格的合格产品,不适用于不合格产品;2、该规定仅对国内生产且在国内销售的产品有效。

二、产品质量合格证的效力

《产品质量法》明确规定,产品或其包装上应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一方面是要求生产者要保证产品质量,另一方面是为了让用户、消费者辨明产品的质量。

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是生产企业为表示出厂的产品质量符合规定的技术要求,经其质检机构及检验人员检验合格而附于产品或者其包装上的合格证、合格印章等合格标识。因此,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不是哪个主管部门或上级单位批准发放的,而是生产企业自行制作的。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的形式主要有3种:合格证书、检验合格印章和检验工序编号印章。

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是生产企业对其生产、销售的产品的质量做出的明示担保,保证其生产、销售的产品质量符合规定的技术要求.因此只能在经检验合格的产品上使用,对未检验的产品或经检验不合格的产品不能使用。具有合格证的产品如不合格,生产企业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果生产者或销售者欺骗用户、消费者,故意将不合格的产品附上合格证明,就构成了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违法事实.按规定应当追究生产者、销售者的行政责任、刑事责任;销售者还应承担瑕疵担保责任;如果该产品发生质量事故,造成了他人人身、财产损害,违法者还要承担相应的侵权赔偿责任。

三、产品质量合格证办理流程是怎样的?

产品质量合格证是企业对其产品质量作出的明示保证,也是法律规定生产者所承担的一项产品标志义务。不合格的产品不得出厂,这是企业质量保证体系最起码的规定。其具体的办理流程如下:

1、生产企业提出申请,并领取申请表;

2、质量监督行政部门审查材料;

3、抽取样品、由法定质检机构进行检验;

4、报领导审批。

产品合格证及质量证明

编号:SZ-QZ054-2014-0001起重机械产品质量证明书(封面) 产品类别:桥式起重机 产品品种:通用桥式起重机 型号规格:LXs2-10A3 产品编号:14-X001 设备代码:41803227120140001 质量保证工程师:袁和生 单位法定代表人:吴东林 质量检验专用章: 苏州神峰起重机械有限公司 —1—

编号:SZ-QZ054-2014-0001 起重机械产品合格证 制造单位:苏州神峰龙起重机械有限公司 制造地址:江苏省苏州高新区浒关工业园浒牌路28号 制造许可证编号:TS2432271-2015 产品类别:桥式起重机产品品种:通用桥式起重机 型号规格:LXs2-10A3产品编号:14-X001 设备代码:41803227120140001合同编号:FH14006 制造完成日期:2014年02月20日 本起重机械产品经质量检验,符合《起重机械安全技术监察规程—桥式起重机》、设计文件和相关标准的要求。 质量检验员: 检验部门负责人:袁和生 质量检验专用章: —2—

一、产品技术特性 桥式起重机

二、主要受力结构件材料 注:(1)发生材料代用的应当在备注栏中注明“代用”; —3— (2)本表可用材料的原始证明书的有效复印件代替,但是必须注明使用该材料的构件名 —4—

有关的驱动电机和减速器、电气控制设备等,如果所用的与原设计不一致,发生代用,应当在备注栏中注明“代用”; (2)附外构件产品合格证明(复印件)。 —5—

四、安全保护装置 注:(1)如果与原设计不一致,发生代用,应当在备注栏中注明“代用”; (2)附型式试验证明、外购件产品合格证明(复印件)。 —6—

产品质量检验机构监督管理系统

产品质量检验机构监督管理系统 1、开发目的 根据广西区质监局对质检机构的监管需求,我公司结合实际开发需要,开发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监督管理系统,重点是通过互联网络,对质检机构出具的各项检验报告,进行监督管理,包括检验信息、检验报告、报告档案等,通过联网系统的实时监测功能,系统的应用给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更全面、更准确、更及时地实施监管提供了可能。 2、系统结构 系统由两个部分构成分别是:检测机构使用的数据报送客户端软件和后台数据管理平台。系统包含质检机构基本情况信息管理模块、质检机构重点检验报告检测数据上传监控管理模块、实时数据与检测报告比对以及数据搜索、导出、打印功能等模块。 3、系统功能构成 3.1管理后台 3.1.1机构列表管理 机构列表页面以列表的形式列出当前管理员用户所管辖的机构的名单,机构名称后面有连接可以查阅该机 构的的详细信息、人员信息、设备信息。

3.1.2检测报告管理 检测报告管理模块用于查阅检测站上传的检测报告,通过该模块可以查看某一个检测站上传的所有检测报告的详细信息及评价情况。为了便于查找检测报告列表上方提供查询条件。 3.1.3机构检验数据库查询 机构检验数据库查询及时实施监管,页面以列表的形式列出所有的检测站的,可以实施监管所有上传检测报告的数据与检测站本地的数据。

3.1.4数据汇总分析 数据汇总分析模块是以图表的形式展现某一时段的检测数据的合格与不合格情况,通过一些指定的查询和汇总条件展现需要的数据。 3.1.4系统管理 系统管理模块为管理系统的用户账户管理,该模块可以管理检测站用户和管理员用户的权限和站点的信息。

产品质量合格证怎样办理

一、产品质量合格证怎样办理 可以去工商部门申请产品质量合格证。 产品合格证是生产企业为表明出厂产品经质量检验合格,附于产品或产品包装上的合格证书、合格标签或合格印章,是企业对其产品质量作出的明示保证,也是法律规定生产者所承担的一项产品标志义务。不合格的产品不得出厂,这是企业质量保证体系最起码的规定。 一般情况下,性能、结构复杂的产品,大件耐用消费品和高档高价值的产品都采用合格证书。如,冰箱、彩电、洗衣机、珠宝首饰、计算机、汽车等产品。日用消费品则使用合格标签,如,服装、鞋食品等产品。为了方便生产者标注,有些产品可以在标签、说明书、包装物上印制”合格“二字。如,化妆品、保健品、药品等。总之,标注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要有利于保证产品质量,有利于保护用户、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同时也要有利于生产者,方便生产。 需要说明的是,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标注时应注意以下两个问题:1、该规定仅是使用于经检验合格的合格产品,不适用于不合格产品;2、该规定仅对国内生产且在国内销售的产品有效。 二、产品质量合格证的效力

《产品质量法》明确规定,产品或其包装上应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一方面是要求生产者要保证产品质量,另一方面是为了让用户、消费者辨明产品的质量。 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是生产企业为表示出厂的产品质量符合规定的技术要求,经其质检机构及检验人员检验合格而附于产品或者其包装上的合格证、合格印章等合格标识。因此,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不是哪个主管部门或上级单位批准发放的,而是生产企业自行制作的。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的形式主要有3种:合格证书、检验合格印章和检验工序编号印章。 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是生产企业对其生产、销售的产品的质量做出的明示担保,保证其生产、销售的产品质量符合规定的技术要求.因此只能在经检验合格的产品上使用,对未检验的产品或经检验不合格的产品不能使用。具有合格证的产品如不合格,生产企业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果生产者或销售者欺骗用户、消费者,故意将不合格的产品附上合格证明,就构成了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违法事实.按规定应当追究生产者、销售者的行政责任、刑事责任;销售者还应承担瑕疵担保责任;如果该产品发生质量事故,造成了他人人身、财产损害,违法者还要承担相应的侵权赔偿责任。 三、产品质量合格证办理流程是怎样的? 产品质量合格证是企业对其产品质量作出的明示保证,也是法律规定生产者所承担的一项产品标志义务。不合格的产品不得出厂,这是企业质量保证体系最起码的规定。其具体的办理流程如下:

太钢产品质量证明书

q/lg 中厚板产品质量证明书规定 2010-05-25 发布 2010-05-28 实施 前言 本标准由公司技术中心提出。 本标准由公司技术中心副主任樊启发审核。本标准由公司总工程师沈永耀批准。本标 准主要起草单位:技术中心。本标准由技术中心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宁惠强张坛敏 本标准代替q/lgj-08-28019-2008《中厚板产品质量证明书规定》,2006年11月首次发 布,2008年12月第一次修订,2009年11月第二次修订,2010年05月第三次修订,2010 年06月第四次修订。 本标准与原标准相比,主要修订内容如下:—对附录4:ccs船板质量证明书进行修改; —根据美国船级社要求,在附录6:abs船板质量证明书中增加工作号。本标准中附录 均为规范性附录。 中厚板产品质量证明书规定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我公司中厚板产品质量证明书的一般技术要求。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 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 准达成协议的各方面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 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247 钢板和钢带的包装、标志及质量证明书的一般规定技术要求 1.1 每批交货的钢板必须开具质量证明书。质量证明书上应注明订货单位、合同号、商 标、品种名称、标准编号、规格(自产注明厚度、宽度,双经销注明长度、宽度、厚度)、炉 批号、重量、标准中规定的各项试验结果、发货日期、制表人(自产产品注明审核人)等。 质量证明书具体格式见附录。 1.2 产品标准或用户有特殊要求,附录中未列入的内容,可在 质量证明书备注栏内标明。 1.3 以集团公司名义交货的不锈钢产品,产品质量证明书采用附录1所示格式,非不锈 钢产品采用附录2所示格式,dnv船板质量证明书采用附录3所示格式,ccs船板质量证明书 采用附录4所示格式,bv船板质量证明书采用附录5所示格式,abs船板质量证明书采用附 录6所示格式,lr船板质量证明书采用附录7所示格式,广东九丰lng外罐钢板16mndr采 用品标字(2008)第11号总第40号《关于太钢黑材中板双经销产品质量证明书及标识的通 知》所附质保书的格式,以太钢集团临汾钢铁有限公司名义交货的产品,产品质量证明书采 用附录8所示格式,中国寰球工程公司lng储罐用06ni9钢板质保书采用附录9所示格式, 美标3.1质量证明书采用附录10所示格式,欧标3.1质量证明书采用附录11所示格式。 1.4 获得“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的产品需标注许可标志,许可标志式样如图1所示。 xxxxxxx(许可证书编号)图1 许可标志式样 q/lgj-08-28019-2010 附录1 以太钢名义交货的不锈钢产品质量证明书 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 shanxi taigang stainless steel co.,ltd. 产品质量证明书 quality certificate

公司产品质量保证体系

产品质量保证体系 一、企业概况 晋城市方域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位于晋城市泽州县川底乡,是一家利用工业废料粉煤灰制作加气混凝土砌块的新型墙体材料生产企业,拥有先进的生产设备及专业的技术人员,是一家节能、环保型企业,年生产能力达15万M3。 公司自成立以来,制定了一套较完整的产品质量保证体系,严格按照国家标准组织生产,产品标准符合国际GB13544-2000的执行标准,产品质量在历次抽检中,均为合格产品,受到建材市场一致好评。 产品质量保证体系 第一章总则 一、为了维护公司的形象和信誉,提高公司综合效益,产品质量必须达到或高于国家标准,把公司的产品质量提高到一个新的高度。 二、树立“以质量为中心”的管理思路,坚决贯彻执行“4321质量问责制度”。 三、严格管理各道工序的工艺标准,使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在质量管理中发挥作用,使各级管理人员都能严格控制生产

过程中的产品质量。 四、根据国家标准和公司的实际特制定该体系。 第二章工艺操作标准要求 一、原料车间: 1、原料车间在主任的领导下,使原料的粒径2mm以上不得超过13%,中等颗料的不得超过20%。月累计合格率不低于99%;每天化验结果反馈到车间,月末由质检料根据化验结果考核。 2、一搅水份标准必须控制在17%左右,每天化验员将化验结果反馈到车间,月末由化验室根据成型生产情况考核。月累计合格率100%。 3、原料用料必须执行化验室提出的料掺兑料,主要依据中控室提供的数据。用料位置及配比由车间主任依据化验单据来确定。以保证需要的发热量。配料时能知化验员,化验员到现场监督。 4、原料车间一搅岗位工随时观察下料情况,发现大颗料要及时汇报到原料中控室,同时大颗料不准使用,一搅岗位工要随时随地考察一搅用水量的多少,及时与化验室取得联系。 5、必须按照顺序装载机挖料,且料陈化时间要在72小时以上。 二、成型车间: 1、岗位工必须严格执行中控室制定的用料顺序(没有特

产品合格证及质量证明

编号:SZ-QZ054-2014-0001 起重机械产品质量证明书(封面) 产品类别:桥式起重机 产品品种:通用桥式起重机 型号规格: LXs2-10 A3 产品编号: 14-X001 设备代码:41803227120140001 质量保证工程师:袁和生 单位法定代表人:吴东林 质量检验专用章: 苏州神峰起重机械有限公司 —1—

编号:SZ-QZ054-2014-0001 起重机械产品合格证 制造单位:苏州神峰龙起重机械有限公司 制造地址:江苏省苏州高新区浒关工业园浒牌路28号 制造许可证编号: TS2432271-2015 产品类别:桥式起重机产品品种:通用桥式起重机型号规格:LXs2-10 A3 产品编号: 14-X001 设备代码:41803227120140001 合同编号: FH14006 制造完成日期: 2014 年 02 月 20 日 本起重机械产品经质量检验,符合《起重机械安全技术监察规程—桥式起重机》、设计文件和相关标准的要求。 质量检验员: 检验部门负责人:袁和生 质量检验专用章: —2—

一、产品技术特性 —3—

注:(1)发生材料代用的应当在备注栏中注明“代用”; (2)本表可用材料的原始证明书的有效复印件代替,但是必须注明使用该材料的构件名 称和构件号。 —4—

有关的驱动电机和减速器、电气控制设备等,如果所用的与原设计不一致,发生代用,应当在备注栏中注明“代用”; (2)附外构件产品合格证明(复印件)。 —5—

四、安全保护装置 注:(1)如果与原设计不一致,发生代用,应当在备注栏中注明“代用”; (2)附型式试验证明、外购件产品合格证明(复印件)。 —6—

产品质量监督抽样方案与标准体系

产品质量监督抽样方案与标准体系 1

第6章其它类型的产品质量监督抽样方案 第1节产品质量监督计点抽样方案GB/T 14162-1993产品质量监督计数抽样程序及抽样表(适用于每百单位产品不合格数为质量指标) 1.1 监督目的 为了查找不合格率高于p0的不合格监督总体,这里的不合格率是指平均每百件单位产品的不合格数(即不合格点数)。例如检验一批(总体)铸件的砂眼,规定p0=40,也就是说:对铸件的批质量要求是:平均每百件铸件的砂眼不得超过40个。若平均每百件铸件的砂眼超过40个,即为不合格总体;否则为合格总体。规定了监督质量水平p0后,怎样经过抽样检验查找出不合格总体呢?即怎样确定抽样方案呢? 1.2 抽样方案: (1) 抽样方案的形式 (n;r); (2) 抽样方案的检索,①确定监督质量水平,②确定监督检验水平 查表6—1。例如规定p0=25,从表6-1中可查出以下抽样方案(1;2)、(3;3)、(5;4)、(8;5)、(13;7)、(20;9);那么在一次抽检中到底使用上述抽样方案中的哪一个呢?这就要根据允许的样本量来确定检验水平IL,样本量越大,功效越高;比如说,允许检验3件,从p0=25 这列,n=3这行向右看,就找到了检验水平IL是III的抽样方案,即使用(3;3)抽样方案。 (3) 抽样方案的接收概率分析 当p0=25时各抽样方案的接收概率如下:

p 25 40 65 100 150 250 (1;2) 0.9735 0.9384 0.8614 0.7358 0.5578 0.2873 (3;3) 0.9595 0.8795 0.6902 0.4232 0.1736 0.0203 (5;4) 0.9617 0.8571 0.5914 0.2650 0.0591 0.0016 (8;5) 0.9473 0.7806 0.4061 0.0996 0.0076 0.0000 (13;7) 0.9523 0.7324 0.2615 0.0259 0.0004 0.0000 (20;9) 0.9319 0.5925 0.0998 0.0021 0.0000 0.0000 p:表示平均每百单位产品不合格数。 P a:表示监督总体(批)质量处于该平均每百单位产品不合格数时,抽样方案的接收(经过)概率值。 我们对(3;3)抽样方案的接收概率分析如下:当监督总体(批)为合格总体 (实际的平均每百单位产品不合格数不超过25个)时,(3;3)抽样方案将其判为经过的概率不低于0.9595,(3;3)抽样方案将其判为不经过的概率不高于1—0.9595=0.0405,也就是说,当监督总体(批)的实际平均每百单位产品不合格数不超过25个时(合格的监督总体),用(3;3)抽样方案冤枉了被监督方的最大概率为0.0405,冤枉的对立事件是没有冤枉,没有冤枉的概率为1-0.405=0.9595,也就是说,用(3;3)抽样方案判监督总体为不经过时,以0.9595的概率确认监督总体为不合格总体, 即实际平均每百单位产品不合格数超过25个; 用(3;3)抽样方案判监督总体为不经过时,其监督总体确为不合格总体的把握不低于0.95。 从接收概率表中还能够看出,当监督总体(批)的实际质量水平为平均每百单位产品不合格数等于40时(不合格的监督总体), (3;3) 3

工字钢质量证明书

篇一:◎安装工程常用物资质量证明文件及要求 安装 工程常用物资质量证明文件及要求 : 1.各类管材应有产 品质量证明文件,饮用水管必须提供卫生检验报告。 2.阀门、减压装置、消防设备、卫生洁具、给水系统、中水设备、排水设备、采暖设备、热水设备、散热器、锅炉及附属设 备、各类开(闭)式水箱(罐)、分(集)水器、安全阀、水位计、减压阀、热交换器、补偿器、疏水器、除污器、过滤器、游泳池 水系统设备等应有产品质量合格证及相关检验报告。 3.对于国家有规定 的特定设备及材料,如消防、卫生、压力容器等,应附有相应资质检验单位提供的检验报告。如:安全阀、 减压阀的调试报告、锅炉(承压设备)焊缝无损探伤报告、给水管道材料卫生检验报告、卫生器具环保检验报告、水表和热量表计量检 定证书等。 4.绝热材料应有产品质量合格证和质检报告,镀锌产品须有镀锌质量证明。 5.主要设备、器具应有安装使用说明书。 6.对涉及建筑工程 质量、安全、节能、环保的建筑材料,实行供应备案管理。 7.已实施产品强制 认证制度的消防产品:点型感烟火灾探测器、点型感温火探测器、火灾报警控制器、洒水喷头、湿式报警阀、 水流指示器、消防用压力开关、消防水带、手动火灾报警按钮、消防联动控制设备。实施型式认可制度的消防产品:灭火剂、防火门、消火栓、灭火器、消防接口、消防枪炮、消防应急灯具、火灾报警设备(可燃气体报警控制器、可燃气体探测器、家用可燃气体报警器)、防火阻燃材料(钢结构、饰面型、电缆、无机防火堵料、有机防火堵料、堵火包)。实施强制检验制度的消防产品:气体灭火系统、干粉灭火系统、气溶胶灭火系统、防火卷帘门、防排烟风机、防火阀、排烟防火阀、消防供水设备、消防供水设备、消防栓箱等。 8.境内制造、使用的锅炉压力容器,制造企业必须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锅炉压力容器制造许可证》。 9.安装于建筑工程中用于贸易结算的电度表、水表、煤气表、热量表等计量仪表的生产厂家必须提供产品合格证和法定计量 检测单位出具的计量检 定。 10.国家实施生产许可证产品目录包括:电焊表、空气压缩机、家用燃气快速热水器、泵、燃气调压器(箱)、

消防产品质量监督管理系统用户手册

消防产品质量监督管理系统 用户手册

目次 1 软件综述 (1) 2 首页 (1) 2.1 待办事项 (2) 2.2 文书审批 (2) 2.2.1 待批文书 (2) 2.2.2 已批文书 (2) 2.2.3 本人文书 (2) 2.3 批语管理 (2) 2.4 操作手册 (2) 3 基础信息 (3) 3.1 消防产品目录库 (3) 3.2 消防产品市场准入库 (3) 3.3 消防产品身份信息库 (3) 3.4 消防产品监督信息库 (3) 3.5 认证检查员 (3) 4 监督抽查 (4) 4.1 抽查计划 (4) 4.2 任务分工管理 (4) 4.2.1 抽查任务分工 (4) 4.2.2 任务分工调整 (4) 4.3 本人检查任务 (5) 4.3.1 本人未结任务 (5) 4.3.2 本人已结任务 (5) 4.4 查询统计 (5) 4.4.1 抽查计划 (5) 4.4.2 转发任务 (5) 4.4.3 检查任务 (5) 4.4.4 法律文书 (5) 4.4.5 其他文档 (6) 5 日常检查 (6) 5.1 受理登记 (6) 5.2 本人检查任务 (7) 5.2.1 本人未结任务 (7) 5.2.2 本人已结任务 (7) 5.3 查询统计 (7) 5.3.1 检查任务 (7) 5.3.2 法律文书 (7) 5.3.3 其他文档 (7) 6 举报投诉 (8)

6.2 本人检查任务 (8) 6.2.1 本人未结任务 (8) 6.2.2 本人已结任务 (8) 6.3 查询统计 (9) 6.3.1 检查任务 (9) 6.3.2 法律文书 (9) 6.3.3 其他文档 (9) 7 复查复检 (9) 7.1 复查申请受理 (9) 7.2 产品复检受理 (9) 8 工作考核 (9) 8.1 考核设置 (9) 8.1.1 考核标准 (9) 8.1.2 分组管理 (9) 8.1.3 整治情况统计表 (10) 8.2 考核计划 (10) 8.3 考核处理 (10) 9 产品检验 (10) 9.1 产品检验任务 (10) 9.1.1 未结检验任务 (10) 9.1.2 已结检验任务 (11) 9.1.3 任务退回记录 (11) 9.2 产品复检任务 (11) 9.2.1 未结复检任务 (11) 9.2.2 已结复检任务 (11) 9.2.3 任务退回记录 (11) 9.3 查询统计 (11) 9.3.1 产品检验任务 (11) 9.3.2 产品复检任务 (12) 9.3.3 检验报告查询 (12) 10 查询统计 (12) 10.1 抽查计划查询 (12) 10.2 检查任务查询 (12) 10.2.1 监督抽查任务 (12) 10.2.2 日常检查任务 (12) 10.2.3 举报投诉任务 (13) 10.3 产品质量统计 (13) 10.3.1 按产品类别统计 (13) 10.3.2 按判定规则统计 (13) 10.4 执法动态统计 (13) 10.5 法律文书查询 (13)

产品质量证明书格式样本模板

产品质量证明书格式样本模板 产品质量证明书是生产厂家随产品提供给用户的一种书面证明,是供方对产品检验结果的确认和保证,也是需方进行复检和使用的依据。下面是给大家的产品质量证明书格式,仅供参考。 起重机械产品质量证明书 产品类别:桥式起重机 产品品种:电动葫芦桥式起重机型号规格:LH5t-22.5mA5产品编号:xx041 设备代码:419010B51xx0071 质量保证工程师:袁文亮单位法定代表人:石继臣质量检验专 用章: 河南巨人起重机集团有限公司 密级: 产品证明书 共页 产品名称:产品代号: 产品编号: 研制阶段: 承制单位: 出所日期: 填写要求及使用说明

1.产品证明书是描述产品质量、工作、保存等主要情况的文件,每个产品出所均需要备有一份产品证明书,并随产品流转。 2.产品证明书也是产品检验、接收的依据之一。产品证明书未按要求填写时,接收单位可以拒收产品。 3.产品质量及工作等相关情况均应及时、准确地记入产品证明书,并由相关人员签署。 4.产品证明书的一切记录、签署均要求用黑色或蓝黑色水笔填写,要求字迹端正、清晰、易识别并不得任意修改。如需更改应由相关人员(单位)签章,同一处不允许重复更改。 5.产品证明书应装订成册并编写页码,页码在每页右下角。当相关内容一页不够填写时可以续页, 产品合格证: 产品合格证,一般是国内采用的,国外一般不用,他提供了生产厂家,产品型号、规格和相关参数,质检人员签字、产品或产品检验批次、产品或产品批次编号。有的时候还附上检验项目。表明改产品或该批次的产品按照厂方检验程序进行了检验,是合格的。 产品质量证明书(文件): 产品质量证明书(文件)国外比较通用,国内有些重要的产品或材料也要提供,比如主要建材水泥、钢材、压力容器、钢丝绳等。它不但标明产品的型号、规格、批号和检验人员,一般还标明所用原材料规格、性能参数,并且提供就主要性能指标提供试验报告或检测报

产品质量管理体系说明

产品生产工艺质量管理体系 1)产品设备管理 带领本工段人员严格按照设备保养的相关规定的要求做好设备保养工作,并认 真检查落实设备保养情况。认真做好交接班工作,检查设备保养情况是否完好。生产车间现场是否符合要求,并对接班后的设备保养,生产车间现场负责。 一、日常工作: (1)带领本工段人员正常出勤并认真做好本工段人员的考勤工作。本工段人员请假必须详细填写请假条并上报车间主任。 (2)负责对生产车间现场的管理工作,监督与检查生产车间现场的卫生情况,对不符合要求的应立即整改。对接班后的生产车间现场卫生负责。 (3)带领与监督检查本工段人员应严格遵守工艺卡片或作业指导书上的要求组织生产。严禁违章操作。 二、工作职责: 1、对本工段人员有迟到、早退、旷工、无故串岗,扰乱其他人员正常工作的操作者,在纠正无效后,按照公司的相关管治理制度上的处罚标准有辞退建议权。 2、有权检查生产部会议决议及车间主任会议决议执行情况和生产计划完成情况,对不执行决议而影响生产计划完成的员工有权追究责任,并向车间主任报告。 三、车间员工岗位职责 1、在车间工段长的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2、自觉遵守公司安全、品质、卫生等各项规章制度,自觉服从工作安排。 3、严格按照所在工序要求进行作业。 4、强化品质观念和工作责任心,各工序作业者必须检查前工序作业的品质,并确保自己经手的材料、产品正常流转到下道工序。 5、增强效率意思,加强协调配合,确保当班生产任务的按时完成。 6、养成“看清楚再拿,问明白再做”的习惯,杜绝错乱与混淆。对各种材料、产品按品种喷码与否、不同日期、不同批次等进行严格的区分放置,贴好醒目标识,必要时需向后续工序员工交代清楚。 7、在生产过程中发现异常或发生意外,必须立即向上级报告,不得隐瞒或擅自处理。 8、定置定位摆放现场所有设备,物料、工具,确保现场整洁,走到畅通,爱护设备设施,工具产品及原料。 9、注意节能,水,电。完成作业及下班是关闭好阀门和开关。 四、电工岗位职责 1、努力学习技术,熟练掌握工厂电气设备的原理及实际操作。 2、上班时间要在配电房值班,不得擅离工作岗位。 3、每天记录低压配电房的用电状况,包括:电流、电压、功率因数、电能等参数。 4、制订全厂电器设备的检修计划,按时按质量地完成,并填好记录表格。 5、积极协调厂长及班长的工作,出现事故时无条件地迅速返回车间或机房,听从厂长及班长的指挥,在确认设备无电安全后方可进行设备检修。 6、搞好配电房的清洁工作。

军工产品质量监督管理暂行规定

军工产品质量监督管理暂行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军工产品质量监督管理,保证军工产品质量,依据有关军工产品质量管理的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军工产品研制、生产过程中的质量监督,适用本规定。 民用科研生产单位为武器装备科研生产提供的配套系统、设备、零部件和材料(以下简称配套产品),其质量监督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军工产品质量监督坚持统一领导、分工负责的原则,落实责任制,增强质量监督的有效性,减少重复检查,减少承制单位的负担。 第四条军工产品质量监督应建立健全质量监督检查制度,重大质量事故调查审查制度,以及通用零部件、元器件和原材料产品质量认证制度,以保证军工产品质量。 第五条国防科工委和国家有关部门对在军工产品质量监督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军工产品研制生产中的质量违法行为,有权向国防科工委和国家有关部门举报。 国防科工委和国家有关部门应当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组织与职责

第七条国防科工委对军工产品质量监督管理的职责是: (一)贯彻国家有关军工产品质量法律、法规; (二)制定军工产品质量监督的政策、规章、制度; (三)建立军工产品质量监督工作体系; (四)确定军工产品质量监督工作重点,并对实施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五)按照规定组织调查、审查和处理重大军工产品质量事故; (六)建立和实行军工产品质量奖惩制度; (七)指导国务院有关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防科技工业管理机构和军工产品承制单位的质量监督管理工作。 第八条国务院有关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防科技工业管理机构质量监督管理的职责是: (一)贯彻国家有关军工产品质量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政策、制度; (二)健全军工产品质量监督工作系统; (三)制定军工产品质量监督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山东省工业产品质量监督管理系统企业用户手册

《山东省工业产品质量监督管理系统》企业用户手册说明书

目录 1引言 (3) 1.1编写目的 (3) 1.2背景 (3) 1.1系统维护 (3) 2常用操作 (4) 2.1上传文件 (4) 3操作说明 (5) 3.1用户登录 (5) 3.2年度申报信息 (6) 3.2.1主界面 (6) 3.2.2增加页面 (6) 4填报整改结果 (10) 5企业产品信息确认 (11) 5.1增加 (11) 5.2操作区操作 (13) 5.2.1删除 (13) 5.2.2提交 (13) 5.2.3查看详情 (13) 5.2.4导出企业情况调查表 (13) 6监督检查信息 (15) 7监督检验信息 (16) 8行政处罚信息 (17) 9生产许可证信息 (18)

1引言 1.1编写目的 描述山东省工业产品质量监督管理系统管理模块的用户手册,指导用户应用该系统。 1.2背景 系统名称:山东省工业产品质量监督管理系统 提出者: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开发者:山东金质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最终用户:生产企业。 登陆地址: 1.1 系统维护 联系电话:6 联系人:李富伟

2常用操作 2.1 上传文件 上传文件操作: 1、点击浏览按钮,会弹出右侧样式的窗口。 2、找到要上传的文件,双击左键,或者左键单击一下选中再点击打开。 3、当“浏览”按钮左侧的框内出现地址之后,点击“上传”按钮即可。如图: 4、上传完之后,会在下面列表中出现,可以进行操作区进行操作,点击“删除”删除附件。

3操作说明 3.1 用户登录 登录界面: 登录之后的主界面: 点击“查看”,可以查看通知公告信息,页面如下:

产品质量监督方式及其工作特点

产品质量监督方式及其工作特点 发表时间:2010-08-17T10:20:37.763Z 来源:《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2010年6月上旬刊供稿作者:苏凤琴 [导读] 产品质量可能带来的不利后果,对不同市场主体的影响是不一样的:对于经营者而言,一般只是能否赢利 苏凤琴(大庆市技术监督质检所) 摘要:产品质量是关系到国计民生的重大问题,而近年来由产品质量原因引发的一系列危害性事件,说明我国在相关立法方面还存在着种种不足。随着中国“入世”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健全完善保障产品质量的法律制度显得尤为迫切。本文就一些当前问题进行阐述。 关键词:产品质量监督方式特点 0 引言 产品质量可能带来的不利后果,对不同市场主体的影响是不一样的:对于经营者而言,一般只是能否赢利;对于消费者而言,则既有一般产品的使用性能问题,更有诸如食品、药品、电气产品等特殊产品可能带来的人身、财产等的安全问题。对于前者,体现的是作为商品经济最基本内容的商品交换或者说交易,只涉及一般民事权利义务,主要取决于交易主体的意志;而对于后者,体现的则是对交易秩序的控制,往往涉及公共安全。在当代社会,一般来说有作为第三方的国家权力的介入,因此更体现法律的强制属性。这种分野并不意味着两个方面的截然分立,相反,这种区分正是为了在明确其合理的权利义务的前提下确立适当的法律关系。政府监督的目的既然在于对交易秩序的控制,则应当明确,必须以有利于市场主体为监督的前提和评判标准。对于市场的两大主体生产者与消费者之间的关系,亚当斯密的论断颇有见地:“消费是一切生产的唯一目的,生产者的利益,只有在能促进消费者的利益时,才应加以注意”。按照这种观点,产品的存在也正是以消费为前提的,那么对产品质量进行监督的最终落脚点即在于是否促进了消费者的利益。适用性与安全虽然都是产品最重要的属性,而对于消费者,产品质量的适用性影响生存质量,产品质量的安全却关系到生存本身,安全显然重于适用性。所以为了对产品质量合目的地进行监督,不能对两者等而视之,尤其是在生产者与消费者利益发生冲突时,这一原理要求法律侧重保护处于相对弱势的消费者。 1 产品质量监督方式 在现行调整产品质量的法律框架下,产品质量监督的方式主要有两种: 1.1 行政监督,由政府主管部门行使法定职权对产品质量进行抽查检验,或在接到举报后对违法经营者进行查处。 1.2 消费者自行监督,举报产品质量违法,为政府管理行为提供线索,或者要求生产者承担对自己造成损失的法律责任。这两种监督在性质上是相区别的:前者的要害在于权力的界限,即在什么范围内实施监督;后者则在于政府管理体制是否为消费者提供了辨别产品质量的足够信息。由此可以判断现行制度是否合理。实际经济生活中,有些地方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搞地方保护,滥用政府的产品质量监督职权,以质量监督为借口,阻挠外地企业质量合格的产品进入本地市场。这种做法,阻碍了我国统一商品市场的形成,限制了公平竞争。为此,产品质量法明确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排斥非本地区或者非本系统企业生产的质量合格产品进入本地区、本系统。按照产品质量法的这一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采用任何手段对合格产品搞地区封锁,包括不得以检验标准、检验方式不同为由要求重复检验;不得违法设置准入证、准销证;不得违法要求事前特许及办理其他审批手续等限制异地或不同系统的合格产品进入本地区、本系统销售。 2 目前产品质量监督工作的特点 对于因产品适用性和安全性带来的不同后果并未区分,至少是并未作出明确的区分,这导致了各主体间权利义务关系的模糊,产生了严重的不良后果。 2.1 现行体制影响市场主体的必要自由,微观层面影响产品质量的提高,宏观层面则在相当程度上阻碍经济的发展。从理论上讲,市场经济的各种主体在不妨碍他人的前提下都享有充分的自由,包括生产的、买卖的自由,这是市场经济的基本条件之一。生产者生产什么样的产品是他的自由,正如毁坏自己的财物而未影响到他人时,法律不得追究;对于公开宣称自己的产品质量不是很好的人,只要不涉及公共安全,法律就不应过问。而从消费者的角度,在质量没有安全危险而对销售产生影响的几种情形中,除了质次价高是非理性的之外,质次价低,质优价低,质优价高,正可以满足不同的需求,如果消费者愿意选择质量较差的产品,那也是其自由,他人无权干涉。在自由竞争的框架中,生产者的自由与消费者的自由经过博弈会达到恰当的平衡。政府强行划定的质量标准,既不一定符合消费者的消费目的,更侵犯了其消费意志的自由。这样,生产者难以充分竞争,消费者也难于得到合意的产品,必然影响市场经济发展。 2.2 现行体制下产品安全性的相关信息,对一般消费者而言难于充分获取,极大地影响了消费者的辨别能力,损害到消费者权利中最根本的安全和健康权。以电气产品安全为例,消费者几乎不可能获知合格生产商名录,进行相关消费时就缺少了最重要的信息。由于政府权力对经济生活干预太广泛,对产品的众多一般质量指标的监督占去了政府主管部门的大部分精力,而关系到保障人体健康、人身和财产安全等的事务反而被忽视或者力不从心,使得类似情形非但无法避免,近年来更是不断发生严重的产品安全事件。这表明产品质量监督必须作出区分:消费者自行监督的范围只应限于一般产品的质量,涉及安全健康因素的产品质量只能由政府负责,政府有义务为提高消费者的辨识能力提供必要的条件。 2.3 现行体制下产品质量评价体系难以实现自我更新,消费者受到“合法侵害”的悖论时时发生。技术进步在安全方面一般体现为对消费者保护程度的加强,但高技术可能意味着高成本,如非有特别的原因,现行体制下经营者一般不会主动去采用高技术,尽管对于消费者而言,由安全性引起的损害往往较之于由适用性引起的损害要大得多,但生产者法律责任承担方面却没有很大的区别。如,产品质量法规定的产品责任重要构成要件之一是产品缺陷,而对于缺陷的判断,尽管作为兜底条款有“缺陷是产品存在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险”的规定,但一般情况下是以相关强制性标准为依据的,那么生产者即可以其产品符合标准而进行抗辩,即使对消费者造成了损害也不承担法律责任。这样,一方面产品质量的提高缺乏内在动力,另一方面消费者的权益也难以得到充分保护。 就市场经济发达国家和地区的成功经验来看,对待产品质量的这两个不同层面,在方法上有其共性:产品适用性问题交由市场竞争和市场主体来解决;产品安全性问题,则采用包括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在内的一切可能的手段和专门的政府机关的监管。如,美国有专门管理食品药品安全的食品药品管理局,香港有专门负责电力及电气安全的机电署等。这样做的合理性在于,以消费者最基本的安

产品质量证明文件管理办法

1 目的与范围 1.1 目的 制定本标准的目的旨在通过对产品质量证明文件的签发和使用,有效地控制产品质量,为顾客接受产品提供依据,并向顾客作出质量承诺,保证产品质量可追溯性。 1.2 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公司研制、生产过程的质量证明文件的控制。 2 术语 产品质量证明文件:由法定权利部门或具有一定权威的组织签发的表明某种产品的质量和规格符合规定要求的客观证明文件。 公司产品质量证明文件包括:零部件合格证、合格产品转移证、外购器材进厂验收质量证明书、外购器材进厂验收交验单、装箱合格证、产品合格证、产品质量证明书等。 3管理职责 3.1 本标准的归口部门为科技质量部。科技质量部负责产品质量证明文件的设计、填写、签发、保管和归档工作。 3.2公司总经理签发制式合同产品的质量证明文件。 4 工作程序 4.1 基本要求 4.1.1 质量证明文件的签发单位要逐项填写,数据要清楚,字迹要清晰工整,印章要齐全。 4.1.2 质量证明文件是公司产品质量保证的重要凭证,随产品流转,不得涂改和丢失,若有丢失,科技质量部须及时查明原因,按审批程序重新签发,并追查和处罚责任人。 4.2 外购(包)器材进厂验收质量证明书或外购器材进厂验收单 4.2.1 外购(包)器材进厂后,由科技质量部的材验员按有关技术文件进行入厂检验,合格后,开具外购(包)器材进厂质量证明书,并经科技质量部部长审核。对顾客代表有验收要求的,验收合格后,开具外购(包)器材进厂验收单,并经顾客代表会签。 4.2.2 生产分厂到资产部领用外购(包)器材时必须查验外购器材进厂验收质量证明文件

方可领取。 4.2.3 外购(包)器材的原厂质量证明文件、工厂的验收质量证明文件,由科技质量部保管,年终立卷归档。 4.3 零部件合格证或合格产品转移证 4.3.1 零部件加工完毕,经检验人员检验合格后,由科技质量部授权人员按照Q/DCG15/Z38-2011《产品验收程序》交验合格后,开具零部件合格或合格产品转移证。 4.3.2 加工完毕的零部件必须有零部件合格证或合格产品转移证,方可入资产部半成品库。 4.4 产品合格证 4.4.1 产品检验、验收终结,做出合格结论后,由科技质量部办理出厂产品合格证。 4.4.2 产品合格证必须由公司科技质量部、公司总经理及顾客验收代表(室)共同签发,随产品的合格证签章,存档合格证签名。 4.4.3 装箱合格证由科技质量部授权人员签发,并随同产品出厂。 4.5 产品质量证明书 外协产品、新试制的产品或零部件出厂,按Q/DCG15/Z38-2011《产品验收程序》交验合格后,开具产品质量证明书,随同产品出厂,产品质量证明书的办理程序与产品合格证相同。内容和格式见附表g)。 5 相关文件 Q/DCG15/Z38- 产品验收程序 6 质量记录 a) 零部件合格证 b) 合格产品转移证 c) 外购(包)器材进厂验收质量证明书 d) 外购(包)器材进厂验收单 e) 装箱合格证 f) 产品合格证 g) 产品质量证明书

产品质量证明文件管理办法

产品质量文件审核签发制度 1 目的与范围 1.1 目的 制定本标准的目的旨在通过对产品质量证明文件的签发和使用,有效地控制产品质量,为顾客接受产品提供依据,并向顾客作出质量承诺,保证产品质量可追溯性。 1.2 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公司研制、生产过程的质量证明文件的控制。 2 术语 产品质量证明文件:由法定权利部门或具有一定权威的组织签发的表明某种产品的质量和规格符合规定要求的客观证明文件。 公司产品质量证明文件包括:零部件合格证、合格产品转移证、外购材料进厂验收质量证明书、外购材料进厂验收交验单、产品合格证、产品质量证明书等。 3管理职责 3.1 本标准的归口部门为质量管理部。质量管理部负责产品质量证明文件的设计、填写、签发、保管和归档工作。 3.2公司总经理签发制式合同产品的质量证明文件。 4 工作程序 4.1 基本要求 4.1.1 质量证明文件的签发单位要逐项填写,数据要清楚,字迹要清晰工整,印章要齐全。 4.1.2 质量证明文件是公司产品质量保证的重要凭证,随产品流转,不得涂改和丢失,若有丢失,科技质量部须及时查明原因,按审批程序重新签发,并追查和处罚责任人。 4.2 外购材料进厂验收质量证明书或外购器材进厂验收单 4.2.1 外购材料进厂后,由材验员按有关技术文件进行入厂检验,合格后,开具外购材料进厂质量证明书,并经检测员质量审核,对顾客代表有验收要求的,验收合格后,开具外购材料进厂验收单,并经顾客代表会签。 4.2.2 生产分厂到资产部领用材料时必须查验材料进厂验收质量证明文件方可领取。 4.2.3 外购材料的原厂质量证明文件、工厂的验收质量证明文件,由采购部保管,年终立卷归档。 4.3 零部件合格证或合格产品转移证

产品质量监督方式及其工作特点

产品质量监督方式及其工作特点 产品质量是关系到国计民生的重大问题,而近年来由产品质量原因引发的一系列危害性事件,说明我国在相关立法方面还存在着种种不足。随着中国“入世”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健全完善保障产品质量的法律制度显得尤为迫切。本文就一些当前问题进行阐述。 标签:产品质量监督方式特点 0 引言 产品质量可能带来的不利后果,对不同市场主体的影响是不一样的:对于经营者而言,一般只是能否赢利;对于消费者而言,则既有一般产品的使用性能问题,更有诸如食品、药品、电气产品等特殊产品可能带来的人身、财产等的安全问题。对于前者,体现的是作为商品经济最基本内容的商品交换或者说交易,只涉及一般民事权利义务,主要取决于交易主体的意志;而对于后者,体现的则是对交易秩序的控制,往往涉及公共安全。在当代社会,一般来说有作为第三方的国家权力的介入,因此更体现法律的强制属性。这种分野并不意味着两个方面的截然分立,相反,这种区分正是为了在明确其合理的权利义务的前提下确立适当的法律关系。政府监督的目的既然在于对交易秩序的控制,则应当明确,必须以有利于市场主体为监督的前提和评判标准。对于市场的两大主体生产者与消费者之间的关系,亚当斯密的论断颇有见地:“消费是一切生产的唯一目的,生产者的利益,只有在能促进消费者的利益时,才应加以注意”。按照这种观点,产品的存在也正是以消费为前提的,那么对产品质量进行监督的最终落脚点即在于是否促进了消费者的利益。适用性与安全虽然都是产品最重要的属性,而对于消费者,产品质量的适用性影响生存质量,产品质量的安全却关系到生存本身,安全显然重于适用性。所以为了对产品质量合目的地进行监督,不能对两者等而视之,尤其是在生产者与消费者利益发生冲突时,这一原理要求法律侧重保护处于相对弱势的消费者。 1 产品质量监督方式 在现行调整产品质量的法律框架下,产品质量监督的方式主要有两种: 1.1 行政监督,由政府主管部门行使法定职权对产品质量进行抽查检验,或在接到举报后对违法经营者进行查处。 1.2 消费者自行监督,举报产品质量违法,为政府管理行为提供线索,或者要求生产者承担对自己造成损失的法律责任。这两种监督在性质上是相区别的:前者的要害在于权力的界限,即在什么范围内实施监督;后者则在于政府管理体制是否为消费者提供了辨别产品质量的足够信息。由此可以判断现行制度是否合理。实际经济生活中,有些地方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搞地方保护,滥用政府的产品质量监督职权,以质量监督为借口,阻挠外地企业质量合格的产品进入本地市场。这种做法,阻碍了我国统一商品市场的形成,限制了公平竞争。为此,产品质量法明确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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