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宣传奖励办法

信息宣传奖励办法
信息宣传奖励办法

XX单位新闻信息考核及奖励办法

为适应税收政务信息、新闻宣传报道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进一步加强XX信息、新闻宣传工作,提高XX信息、新闻宣传工作质量和管理水平,更好地服务于税收工作,结合我局税收信息、新闻宣传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为了加强我局的新闻信息管理,推进税收新闻宣传工作持续稳定发展,依据相关新闻信息管理规定,做到税收宣传工作及时有效开展。

第二条税收新闻信息实行考评制。我局办公室负责考评相关科室,督促宣传工作开展。

第三条宣传内容为:政务信息、新闻宣传以统工作人员创作或与新闻单位合作直接反映XX工作的题材为内容,主要以正面宣传为主,重点反映队伍建设、优化服务等方面的工作情况,树立XX形象,展示XX风采。

第四条各科室必须定期及时向我局办公室报送新闻信息稿件。办公室、综合业务科每月报送数量不少于4篇,其他业务科室每月不少于2篇(其他特殊情况除外)。

第五条结合目标管理考核的有关要求,对信息新闻报道工作采取日常考核方式,我局办公室设立日常考核台帐,对各单位和通讯员实行目标和累计积分制。科室及个人每上报一篇新闻信息积1分,市局网站及市局内部刊物发表一篇积5分,市级媒体报纸及省局网站、

简报等省局内部刊物发表一篇积10分,国家级媒体报纸及总局网站、简报等总局系统内刊物发表一篇积20分。联合采写的稿件最多只限两个单位。对联合采写的稿件,核算分数时,第一作者所在单位得80%的分数,第二作者所在单位得20%的分数;在计算个人稿酬时,第一作者得全部稿酬,第二作者不得稿酬。以上积分作为年底评选优秀股室及优秀信息员重要指标。

第六条信息发稿奖励标准

⒈被市局网站及市局内部刊物采用的信息稿件每篇奖励50元。

2被市级媒体报纸及省局网站、简报等省局内部刊物采用的信息稿件每篇奖励100元。

3.被国家级媒体报纸及总局网站、简报等总局系统内刊物采用的信息每篇奖励300元。

第七条为了能及时统计各通讯员的发稿情况,每位通讯员必须于每季度最后一个月的25日前将本季度内所发作品的复印件或邮寄稿酬邮件的复印件(复印件必须一式二份)及时上报,其规格尺寸与表格规格尺寸一致。

第八条税收新闻宣传工作与目标管理考核挂钩,每半年考核一次,兑现一次奖金。新闻信息县局根据新闻信息采用得分情况,下发考核通报。

第九条表彰奖励。年终,根据得分情况,在全局范围内进行一次税务新闻信息工作评选活动,设立“新闻信息工作先进股室”(办公室不参与评选)和“优秀信息员”奖。同时给予相应的表彰和奖励。

第十条本办法自2019年5月1日起执行。

2019年4月11日

钟宝镇新闻宣传稿件奖励办法

钟宝镇新闻宣传稿件奖励办法 为了充分调动我镇各方面积极性,进一步加大我镇对外宣传报道工作力度,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份围,提高钟宝镇对外知名度,推动全镇各项工作不断深入开展,经党委研究,制定《钟宝镇新闻宣传稿件奖励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以促进本镇多出报道、出好报道,扩大宣传影响,提高宣传实效为目标,进一步明确宣传报道奖励的目标、标准、范围及条件,规范奖励行为,发挥奖励作用,以更好地宣传政策法规,展示工作成效,树立政府形象,营造舆论氛围,推动我镇各项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提高认识,明确宣传重点 动员全体同志积极撰写文章,向新闻单位提供高质量、高水平的新闻稿件,只要具有报送、传递和交流价值的均属宣传报道的内容,内容应积极向上,应

充分利用各种体裁,及时、准确、客观、全面地把全局工作情况宣传报道出去,重点宣传报道我镇各行业好的经验和做法以及好人好事等,稿件篇幅不限。 三、奖励标准 1、在国家级报纸刊登的稿件每篇奖励300元;在国家级网站发表的稿件(含消息、通讯)每篇奖励200元。 2、在陕西省级报纸刊登稿件每篇奖励200元;省级新闻媒体网站上发表稿件(含消息、通讯),每条奖励100元。 3、在安康市级报纸刊登稿件每篇奖励100元;市级新闻媒体网站上发表稿件(含消息、通讯),每篇奖励50元。 4、在镇坪县级新闻媒体上发表稿件(含消息、通讯),每篇奖励30元。 5、在电视台新闻联播中播放新闻稿件的县级奖励50元、市级奖励100、省级奖励200,、中央和国家级奖励500元 四、综合奖励

对工作积极、发表稿件工作突出的个人给予奖励。具体标准为:在国家级平面新闻媒体发表2篇以上,省级5篇以上,市级8篇以上的奖励500元;在省级新闻媒体发表稿件3篇以上、市级5篇以上,县级10篇以上的奖励200元。 五、奖励条件 1、稿件的主要作者必须是本镇职工干部群众; 2、稿件必须正面反映本镇工作,主要内容反映我镇工作及开拓创新的新做法、新成就,反映本镇勤政为民、廉洁高效的学习型、服务型机关形象,反映本镇干部职工积极进取、尽职工作的精神面貌; 3、稿件必须被各类公开发行的报刊、各级政务网站或党政系统内部资料采用。 六、奖励办法 1、一篇稿件署多人名字均按一篇计算,其奖励款按作者人数平均分配。 2、稿件被多家媒体采用的,以最高级别媒体计算奖励,不重复计奖。 3、新闻宣传稿件奖励于年终统一结算,撰稿人凭

新闻宣传报道工作制度

XXXX新闻宣传报道工作制度 为加强新闻宣传报道工作,实现新闻宣传工作的法制化、科学化、规范化管理,形成全员参与、多方协作、上下联动、各负其责的大宣传格局。及时反应和我大队工作部署和工作动态,提高我大队的社会影响力,树立良好的消防部队形象,根据上级新闻宣传报道相关管理规定,结合我大队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宣传工作原则: 1、必须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 2、坚持新闻的党性原则,坚持以正面宣传为主的方针,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 3、遵循客观、准确、及时、实事求是的原则。 4、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和保密规定,严防失实报道和泄密事件发生。 二、宣传的主要内容 1、学习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的宣传报道。 2、及时报道大、中队在会议部署、防火监督、宣传培训、灭火救援、社会救助、重大活动、参与处置各类突发公共事件以及党建和部队管理等方面的工作动态。 3、及时宣传和报道各项工作中的创新、闪光点和优秀

成果、先进经验、典型事例。 4、弘扬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集体与先进个人。 5、其他可以宣传报道的事项。 三、宣传管理 1、责任分工 为了真正形成全员参与、多方协作、上下联动、各负其责的宣传格局,现将稿件进行量化管理,落实到个人: A、宣传报道工作坚持大队党委领导制,党委书记负总责。 B、大、中队其他干部每人每月必须在支队级以上媒体完成3篇稿件(以被录用为准)。 C、大、中队各明确一名宣传报道通讯员,总体负责大、中队内宣、外宣的每月任务完成情况。 2、稿件计算 稿件作者署名为1人被录用的,按1篇计算;署名为2人的,按0.5篇计算。 3、审核程序 A、大队通讯员负责对一般稿件的修改和初审工作。 B、重要稿件、对敏感问题和突发事件的报道,在经大队通讯员修改、初审后,必须报经大队党委书记、大队长审核后,才能对外发布。 4、大队通讯员职责

信息工作奖惩办法.doc

---------------------------------------------------------------范文最新推荐------------------------------------------------------ 信息工作奖惩办法 信息工作奖惩办法 为进一步抓好我院信息宣传工作,使信息宣传工作向规范化、制度化发展,激励干警积极写稿,促进干警整体素质的提高,及时、有效地宣传和报道我院的各项工作,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信息员必须加强自身修养,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知识,努力提高政治思想觉悟和业务技能。所报道和宣传的内容要客观、真实、全面地反映法院的各方面的工作。 第二条信息员每年必须报送信息稿件6篇以上(上报的调研类文章,1篇可计写稿任务数3篇),并要求每两月报送1篇,补报不算任务数。缺报1篇扣50元。年底视信息员所写稿件情况评出2至6名优秀信息员,给予100元至200元的奖励。 第三条本院信息领导小组每年组织信息员召开1至2次信息工作会议,进行写作知识培训或布置相关工作。对上级部门下达的信息调研任务,信息领导小组有权指定信息员完成。每迟报或漏报1篇,对信息员扣罚50元。每完成1篇奖励40元。 第四条信息员所写稿件被本院《法院信息》采用,每篇稿费10元(简讯5元);被本院《法官论坛》采用,每篇稿费20元。 第五条被县级采用信息的实行双稿酬,被州级以上采用的除实行双稿酬以处给予相应奖励:州级党报党刊采用的每篇奖励20元;其它 1/ 6

奖励10;省级党报党刊每篇奖励50元;其它每篇奖励40元;《人民法院报》等中央级报刊采用的篇奖励200元;头版头条或报眼按同级别两倍奖励。 第六条调研理论文章被采用的除实行双稿酬以外,在县级报刊发表的每篇奖励20元;在州级报刊发表的每篇奖励40元;在省级报刊发表的每篇奖励100元;在国家级报刊发表的每篇奖励300元。 第七条获奖作品视情况给予奖励。在网站上发表的信息稿件给予稿酬的双倍奖励。 第八条若一稿多投被多家媒体采用,院里只按最高级别媒体所发稿费给予奖励,但可以重复计算用稿篇数。 第九条本院所有作者的信息须经办公室主任审查、重要信息经院长审查通过后方可外投,否则一切文责自负;外投稿件和采用情况由办公室负责登记。 第十条信息员向外界新闻媒体投稿被采用和稿费情况,须及时持稿费单或通知到院办公室进行登记。 第十一条本院除信息员以外的干警所写信息被采用,同样适用以上规定。 首先,我代表**证券向出席投资年会的各位领导、各位嘉宾和新闻界的朋友们,表示热烈的欢迎和衷心的感谢!

组织系统新闻宣传工作考核奖励办法

组织系统新闻宣传工作考核奖励办法 各位读友大家好,此文档由网络收集而来,欢迎您下载,谢谢组织系统新闻宣传工作考核奖励办法 2013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的重要之年,也是我县实施“四区”战略、推进“四园”建设的关键之年、更是加快进位赶超、打造名副其实“***之乡”的攻坚之年。根据省、市委组织部的有关要求,为进一步做好我县组织系统新闻宣传工作,扩大组织工作的影响力,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现提出如下奖励办法:一、总体要求 组织系统宣传工作是组织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组织部门的一项经常性、基础性工作。各级党组织要不断深化思想认识,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牢牢把握组织系统新闻宣传工作的正确方向,紧紧围绕县委工作大局和组织工作的中心任务,积极宣传组织工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新举措、新经验、新成效,

为深入推进“四区”、“四园”建设,实施“产业兴县、文化立县、生态美县、民生稳县、党建强县”五大工程,打造名副其实“***之乡”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二、工作目标及评分标准 在党建和组织工作宣传上,要不断加大在中央、省、市级各类新闻宣传媒体组稿、上稿力度,确保我县组织工作在报刊有文字、电台有声音、电视台有影像。工作目标:各基层党委全年完成新闻宣传基本任务分为100分;党委信息员和部机关每名干部每月至少报送2条组工信息,部机关干部全年完成组工信息积分25分以上,各党委全年完成组工信息5分以上。 评分标准 新闻宣传计分标准: 1、党建、干部、人才工作经验材料或做法在《人民日报》、《新华社每日电讯》、《求是》、《党建研究》、《中国组织人事报》等中央级媒体,《江西日报》、《当代江西》、《江西组工通讯》等省级媒体(含

工作创新奖励管理办法

工作创新奖励管理办法 为促进公司创新能力,鼓励广大员工开拓创新,以创新为手段,不断提升公司的竞争力和管理水平,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1. 总则 1.1本办法所指的创新包括:思维创新、理论创新、管理创新和技术创新四个方面。 2.奖励条件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并在生产实践中应用取得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均可申报公司工作创新奖。 2.1思维创新:是指在公司管理思维、观念、理念上的创新,包括新思路、新理念、创意方案、建设性建议等。 2.2理论创新:是指在公司管理思想、管理体制、管理过程等方面提供比较系统的、可用于公司管理实践的研究成果。 2.3管理创新:是指在公司管理过程中,发明或使用新方法、新手段、新措施等,从而提高管理质量、管理效能的行为。 2.4技术创新:是指在公司管理技术研究方面的创造发明或改进等。 2.5其他符合申请奖励条件的,达到了节约成本、增加收入、加快进度、技术进步效果的。 3.申报及评审 3.1公司设立评审小组,由公司高管团队组成,依照本办法的规定,负责创新评奖标准的制订及修改、申报资格的技术审核和评奖工作; 3.2各申报团队或员工按规定填写“创新建议表”(格式见附件一),并附上工作创新相应的资料,以发送电子邮件方式(电子信箱:fengyuan@foreveros https://www.360docs.net/doc/1e13750930.html,)报评审小组。 3.3评审小组原则上每月组织一次评审会议,对申报的成果进行核实、评审;评审结果出来后三个工作日内完成评审报告,并填写奖金审批单,报总裁审批。 3.4总裁审批通过后,评审小组办公室公告获奖名单在一个季度后通知获奖人领奖。 4. 奖励

4.1被评为工作创新一等奖的,发给奖金500元;被评为工作创新二等奖的,发给奖金300元;被评为工作创新三等奖的,发给奖金100元。 5. 罚则 5.1提供虚假报奖数据材料,或协助他人骗取创新奖,或弄虚作假剽窃他人成果的,将撤消其奖励,追回奖金并按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和处分。 6.附则 6.1本办法由创新奖评审小组负责解释。 6.2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总裁办公室 二O一一年五月十九日

宣传工作考核奖励办法

宣传工作考核奖励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和改进区政协宣传工作,根据区政协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对象为:区政协各组成单位,区政协各专委会、办公室,区政协委员,区政协通讯员。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范围为:在《人民政协报》、《重庆日报》、《重庆市政协报》、重庆电视台、《綦江日报》、綦江电视台、《綦江政协》等各级报刊上发表反映政协统战工作的宣传稿件。 第四条:区政协的宣传工作坚持正面宣传为主,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严格新闻纪律。凡属个人署名发表的,作品人对作品负责。以单位名义对外发表的,单位负责人对发表作品负责。重大事项的宣传报道必须经主席或者分管副主席同意。 第五条:区政协信息联络中心负责草拟宣传工作计划,分解落实宣传任务,检查、督促、考核、兑现有关政策,表彰奖励先进,向主席会提出关于宣传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同时,组织建立全区政协宣传通讯员队伍,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培训。区政协各委、办要积极协助完成宣传工作,并负责组织、撰写与委、办工作密切相关的宣传稿件。 第六条:凡宣传报道下列事项,都属于区政协的宣传工作。在《人民政协报》、《重庆日报》、《重庆政协报》、《綦江日报》上发表有关区政协的消息、通讯、图片、理论文章、新闻特写;在区政协办公室主办的《綦江政协》上刊发稿件;在市政协办公厅主办的《市政

协周况》上刊发稿件;举办与政协相关的展览、墙报和宣传咨询活动;对区政协工作有实际宣传效果的其它形式。 第七条:宣传工作的基本任务为:区政协各组成单位,区政协各专委会每年至少报送10篇新闻通讯(《重庆政协报》采用3篇),区政协办公室每年至少报送20篇新闻通讯(《重庆政协报》采用9篇),区政协通讯员每年至少报送10篇新闻通讯(《重庆政协报》采用1篇)。 第八条:宣传工作的考核标准为:完成基本任务100分;在区级媒体上刊发的稿件加2分/篇;在省、市级媒体上刊发的稿件加10分/篇;在国家媒体上刊发的稿件加20分/篇;同一稿件只记最高分;联名撰写的稿件,不重复计算件数,按比例计分;宣传内容不涉及大统战,原则上不计分。考核总分作为评选区政协新闻宣传先进单位的主要依据。 第九条:区政协对宣传工作实行奖励。在《綦江政协》刊发的稿件奖励20元/篇;在《綦江日报》、綦江电视台刊发的稿件,奖励原稿酬的2倍;在《重庆政协报》、《重庆日报》、重庆电视台刊发的稿件,奖励原稿酬的4倍,头版稿件另奖励200元/篇,头版头条稿件另奖励500元/篇;在《人民政协报》刊发的稿件,奖励原稿酬的6倍,头版稿件另奖励500元/篇,头版头条稿件另外奖励1000元/篇;入围区级及以上的理论文章,奖励300元/千字;市政协周况采用100元/条;同一稿件按最高标准奖励。

新闻宣传报道奖励办法

石家庄东方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规章制度发布通知 (2014版第129号) 《石家庄东方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新闻宣传报道奖励管理办法》已于2014年11月4日通过公司制度建设领导组审批,现予发布,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签发人:郭守国 2014年11月4日 规章制度控制表 制度 名称 石家庄东方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新闻宣传报道奖励办法 版本起草人部门 主任 制度建设 办公室 分管领导 审核 签发人 是否 修订 签发 日期 下次评 审日期 2014 李兴华王悦刚全体成员王超郭守国-

此 次 制 订 的 主 要 目 的 解释 政工部 部门 实施 及完 新闻宣传管理善执 行人

石家庄东方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新闻宣传报道奖励办法 (政工【2014】第33号) 1 目的 加强和规范新闻宣传工作, 进一步调动员工积极性,增强责任感,不断提高文字写作能力,促进企业文化建设,维护企业良好形象。 2 适用范围 公司本部及所属各单位。 3 定义 新闻宣传工作:是指以公司名义,按照相关制度要求,通过新闻媒体宣传企业形象的新闻宣传报道活动。 稿件:是指员工署个人真实姓名发布在正式刊物或媒体的有关公司工作的作品。员工发表个人与工作无关的摄影或文学作品,不在本办法奖励范围内。 稿件等级划分:发表在报刊、媒体头版的为甲类;发表在主要版面的为乙类;发表在副刊等其它版面的为丙类。

4 职责 政工部 4.1.1 负责公司本部的新闻宣传奖励工作,并督导基层单位做好此项工作。 4.1.2 负责刊登稿件的审核、存档、筛选、统计等,定期统计核发奖励和稿酬 各单位党委(总支) 负责本单位的新闻宣传奖励工作。 指派专人负责新闻宣传稿件汇总、统计、报送工作。 5 管理内容和程序 奖励标准 5.1.1 国家级报刊(媒体) 体裁 等级 备注单位甲(元)乙(元)丙(元) 消息、评论篇800 500 300 短讯、标题新闻篇300 200 100 通讯、深度报道 篇1000 800 500 5500字以上,再长根据字数酌情奖励 新闻照片幅300 200 100 5.1.2 省级、行业报刊(媒体)

教学工作奖励办法

教学工作奖励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激励广大教师全心全意投入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工作,奖励在教学改革、教学建设、教学管理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教学工作奖励由教务处组织实施,奖励经费(不含上级部门奖励经费)列入学校年度预算,专款专用。 第三条受奖个人为学校教职员工,受奖集体对象为学校教学院(部)和教学管理部门,受奖的项目、成果必须以学校为第一署名单位。 第四条奖励分配原则 (一)依规分配原则。本办法中所列项目奖励经费应在严格遵守国家财经纪律和学校财务制度的前提下分配和使用,不得挪作它用。 (二)协商分配原则。本办法中所列项目奖励经费,属于集体奖的分配,应根据贡献大小与项目参与单位及个人协商合理分配。 (三)提高效益原则。项目负责人应提高经费的使用效益,充分发挥参与项目建设和研究人员的积极性,保障项目建设的顺利实施。 第二章奖励项目及标准 第五条教师教学与教研教改奖励项目及标准 (一)教师荣誉奖励项目及标准 1.教学名师奖

国家级:奖励5万元/人。 省级:奖励3万元/人。 校级:奖励1万元/人。 2.优秀教师奖 省级:奖励1.5万元/人。 校级:奖励0.5万元/人。 3.我最喜欢的老师奖:奖励0.1万元/人。 (二)教学效果奖 校级奖励:教学效果为A等课奖励0.2万元/门;2A等课的奖励0.4万元/门;3A等课的奖励0.6万元/门;4A等课的奖励0.8万元/门;5A等课的奖励1万元/门。 (三)课堂教学竞赛奖 国家级:一等奖奖励3万元/项;二等奖奖励2万元/项;三等奖奖励1万元/项。 省级:一等奖奖励1万元/项;二等奖奖励0.6万元/项;三等奖奖励0.3万元/项。 校级:一等奖奖励0.3万元/项;二等奖奖励0.2万元/项;三等奖奖励0.1万元/项。 (四)教学技能竞赛奖 省级:一等奖奖励0.3万元/项;二等奖奖励0.2万元/项;三等奖奖励0.1万元/项。 校级:一等奖奖励0.1万元/项;二等奖奖励0.06万元/项;三等奖奖励0.03万元/项。 (五)指导学生参加A类学科竞赛奖 凡属国家、省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及学校教学管理部门主

信息宣传奖励办法

XX单位新闻信息考核及奖励办法 为适应税收政务信息、新闻宣传报道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进一步加强XX信息、新闻宣传工作,提高XX信息、新闻宣传工作质量和管理水平,更好地服务于税收工作,结合我局税收信息、新闻宣传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为了加强我局的新闻信息管理,推进税收新闻宣传工作持续稳定发展,依据相关新闻信息管理规定,做到税收宣传工作及时有效开展。 第二条税收新闻信息实行考评制。我局办公室负责考评相关科室,督促宣传工作开展。 第三条宣传内容为:政务信息、新闻宣传以统工作人员创作或与新闻单位合作直接反映XX工作的题材为内容,主要以正面宣传为主,重点反映队伍建设、优化服务等方面的工作情况,树立XX形象,展示XX风采。 第四条各科室必须定期及时向我局办公室报送新闻信息稿件。办公室、综合业务科每月报送数量不少于4篇,其他业务科室每月不少于2篇(其他特殊情况除外)。 第五条结合目标管理考核的有关要求,对信息新闻报道工作采取日常考核方式,我局办公室设立日常考核台帐,对各单位和通讯员实行目标和累计积分制。科室及个人每上报一篇新闻信息积1分,市局网站及市局内部刊物发表一篇积5分,市级媒体报纸及省局网站、

简报等省局内部刊物发表一篇积10分,国家级媒体报纸及总局网站、简报等总局系统内刊物发表一篇积20分。联合采写的稿件最多只限两个单位。对联合采写的稿件,核算分数时,第一作者所在单位得80%的分数,第二作者所在单位得20%的分数;在计算个人稿酬时,第一作者得全部稿酬,第二作者不得稿酬。以上积分作为年底评选优秀股室及优秀信息员重要指标。 第六条信息发稿奖励标准 ⒈被市局网站及市局内部刊物采用的信息稿件每篇奖励50元。 2被市级媒体报纸及省局网站、简报等省局内部刊物采用的信息稿件每篇奖励100元。 3.被国家级媒体报纸及总局网站、简报等总局系统内刊物采用的信息每篇奖励300元。 第七条为了能及时统计各通讯员的发稿情况,每位通讯员必须于每季度最后一个月的25日前将本季度内所发作品的复印件或邮寄稿酬邮件的复印件(复印件必须一式二份)及时上报,其规格尺寸与表格规格尺寸一致。 第八条税收新闻宣传工作与目标管理考核挂钩,每半年考核一次,兑现一次奖金。新闻信息县局根据新闻信息采用得分情况,下发考核通报。 第九条表彰奖励。年终,根据得分情况,在全局范围内进行一次税务新闻信息工作评选活动,设立“新闻信息工作先进股室”(办公室不参与评选)和“优秀信息员”奖。同时给予相应的表彰和奖励。

公司经营绩效考核和业务奖励办法

公司经营绩效考核和业务奖励办法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公司办公会议精神,做到“全员经营、全员创效、全员受益”,激发全体员工转变观念,增强发展意识、品牌意识、改革意识,推进公司的整体发展与时俱进,全面完成公司下达的经济技术指标,将对公司的经营工作与部门、个人的经济效益挂钩,奖惩 兑现,结合有关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绩效考核: 1、经营指标 经营指标分解到公司各部门、个人,与部门个人的经济利益挂钩兑现,每年各部门经营指标由各部门负责人年初上报公司作为绩效考 核依据。 2018年经营指标如下: 名称总目标目标 自营项目全年合同额 1.2亿, 万达工程占比50%, 其余工程50% 全年收款8000 万,实现公司全 年纯利润300万 联营项目全年合同额3000万-

2、考核办法 2.1、成本投标部 1、鼓励全员介绍优质装饰项目,项目结束后,是收益情况给予 奖励,若净利润在20%,则给予个人奖励合同价百分之二的报酬;若净利润在10%,则给予个人奖励合同价百分之一的报酬;若净利润在5%-10%之间,则给予个人奖励合同价千分之五的报酬;若净利润低于5%,则给予适当奖励,以资鼓励。 2、鼓励全员介绍合格的合作单位 1、介绍合格的挂靠我司的单位,投标 1000万以内(含1000万)奖励千分之二,每增加一千万增加一万元作为奖励。 2.2、其他部门考核办法(建议) 公司其他部门,除按职责分工实行绩效考核,同时将经营绩效考核按8%~10%列入总考核内,作为年度总绩效考核。超出部分奖励办 法按经营部奖励办法执行。 奖励时间按年度考核结算支付。 3、公司机关部室及相关人员在投标工作中,因工作严重失误造成投 标失利时,视情况对责任人减、免工资奖金,调离工作岗位或给予其 他处分,具体由公司领导决定。 二、承接工程业务奖励办法:

新闻宣传报道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稿)

新闻宣传报道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稿)

河北广通路桥集团有限公司 新闻宣传报道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明确新闻宣传报道工作职责,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和氛围,促进集团公司文化建设工作,把新闻宣传报道工作推向正规化、制度化、科学化,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各职能部门、成员单位及其所属项目部(实施细则见附件一)。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三条经集团公司党委决定成立新闻宣传报道管理工作 编委会,组成人员如下:(编委会组成人员名单见附件二) 主任:总公司董事长助理; 副主任:集团党委副书记 机关党支部书记; 主编/副编:行政综合部相关人员组成,主编不在岗时由副编负责编稿; 主审/副审:行政综合部相关人员组成,主审不在岗时由副审负责审稿; 成员:集团各职能部门、各成员单位新闻宣传通讯员组成,负责将稿件进行初审、整理和上报编委会。 第三章职责 第四条集团行政综合部是政务宣传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筛选、加工、整理集团各部门及各成员单位上报的信息,完善集团公司微信公众号、月刊、集团网站、OA办公平台等宣传载体的建设和日常管理; (二)负责集团、总公司宣传册、宣传片的制作工作; (三)负责集团新闻发布、媒体采访接待和其他对外宣传工作; (四)负责集团新闻宣传资料库的建设和管理; 第五条党群工作部是党务、企业文化宣传工作归口管理部门,其主要工作职责: (一)负责集团党务宣传栏的出刊和管理; (二)负责集团对外党务宣传工作; 第七条宣传报道通讯员的主要职责: (一)具体承担本单位和部门新闻宣传报道稿件初审及组织报送工作;新闻报道员每周以信息专报的形式向集团行政综合部报送高质量有价值的信息。 (二)具体负责建立和管理本单位和部门新闻宣传工作报道资料库(图片、视频等应按文稿的重要性每季度上报行政综合部); (三)协助参与集团微信公众号、月刊、集团网站、OA办公平台、宣传册、宣传片等宣传载体采编及宣传工作。 第四章稿件收集 第六条新闻宣传报道工作实行层级管理,集团新闻宣传工作编委会负责收集集团各职能部门及下属各成员单位的新闻宣传稿件,下属各成员单位新闻通讯员收集本单位及其所属项目部的新闻宣传稿件。集团公司各职能部门和各成员单位配备专(兼)

最新最全新闻宣传报道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稿)

最新最全河北广通路桥集团有限公司 新闻宣传报道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明确新闻宣传报道工作职责,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和氛围, 促进集团公司文化建设工作,把新闻宣传报道工作推向正规化、制度化、科 学化,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各职能部门、成员单位及其所属 项目部(实施细则见附件一)。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三条经集团公司党委决定成立新闻宣传报道管理工作编委会,组成 人员如下: ( 编委会组成人员名单见附件二 ) 主任:总公司董事长助理; 副主任:集团党委副书记 机关党支部书记; 主编 / 副编:行政综合部相关人员组成,主编不在岗时由副编负责编稿; 主审 / 副审:行政综合部相关人员组成,主审不在岗时由副审负责审稿; 成员:集团各职能部门、各成员单位新闻宣传通讯员组成,负责将稿件 进行初审、整理和上报编委会。 第三章职责 第四条集团行政综合部是政务宣传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其主要职 责是: 1

(一)负责筛选、加工、整理集团各部门及各成员单位上报 的信息,完善集团公司微信公众号、月刊、集团网站、 OA办公平台等宣传载体 的建设和日常管理; (二)负责集团、总公司宣传册、宣传片的制作工作; (三)负责集团新闻发布、媒体采访接待和其他对外宣传工 作; (四)负责集团新闻宣传资料库的建设和管理; 第五条党群工作部是党务、企业文化宣传工作归口管理部门,其主 要工作职责: (一)负责集团党务宣传栏的出刊和管理; (二)负责集团对外党务宣传工作; 第七条宣传报道通讯员的主要职责: (一)具体承担本单位和部门新闻宣传报道稿件初审及组织报送工 作;新闻报道员每周以信息专报的形式向集团行政综合部报送高质量有价 值的信息。 (二)具体负责建立和管理本单位和部门新闻宣传工作报道 资料库(图片、视频等应按文稿的重要性每季度上报行政综合部); (三)协助参与集团微信公众号、月刊、集团网站、 OA办公平台、宣传册、宣传片等宣传载体采编及宣传工作。 第四章稿件收集 第六条新闻宣传报道工作实行层级管理,集团新闻宣传工 作编委会负责收集集团各职能部门及下属各成员单位的新闻宣传稿件,下 属各成员单位新闻通讯员收集本单位及其所属项目部的新闻宣传稿件。集 团公司各职能部门和各成员单位配备专(兼) 2

工作激励制度

工作激励办法 为最大限度激发全体工作人员潜能、最大限度体现员工的劳动价值、实现公司与员工的共同发展,特制定如下工作奖励办法,望公司全体人员不分部门、不分职务积极参与: 【一】中环地产业务部板块 (1) 人员编制: 店长(暂定):胡兰英 店员(暂定):陈谊、文三浦、文雪、殷冰 (2) 薪资制度: A\ 2016年6月当月,工资仍按原薪资标准执行; B\ 2016年7月起,薪资核发标准: 按个人核算; 当月搜集房源或客户量合计6套(人)以内的: 店长底薪500元/月;店员按200元/月发放底薪, 当月搜集房源或客户量合计6套(人)以内的: 店长底薪1000元/月;店员按500元/月发放底薪, C\ 其他薪资奖励按以下方案执行: 1、对收集到的房源(二手房或尾盘现房均可),一经核实,不论成交与否均给与100元/套的交通补贴;需交公司进行登记在案(要求信息完整)。 2、对收集到的有效购房客户(包括二手房和新房)客源,一经核实,不论成交与否均给与100元/位的交通补贴;需交公司进行登记在案

(资料齐全合格的)。 3、如有关房源被公司销售成交的,给与5000元/套的奖励; 4、对所登记的客户购房成功的,按如下规则奖励:介绍客户成交的,保底奖励1万元/套,最高奖励2万元/套(视该房盈利情况而定); 5、新盘介绍成交客户,业务员分享50%业务费。 6、所有业务的转介费由业务员自行解决,公司概不承担;所有人员收入上不封顶,每月最后一个工作日现金结算(以到款为准)。 7、即日起,该部所有人员不再报销交通、通讯、招待、餐费等;门店运行费用公司负责承担。 8、目前长沙中环地产门店设恒大城H—70号门面,所有工作人员均在该部集中上班。上班考勤,下班不考勤(但不得擅自离岗做与公司业务无关事项)。 9、本部工作不考核、不处罚、只有奖励。 10、工作严禁弄虚作假、做私单或私自外流客源房源,一经查实,立即无条件辞退并扣发所有业务提成和工资。

员工奖励办法

员工奖励办法 -标准化文件发布号:(9456-EUATWK-MWUB-WUNN-INNUL-DDQTY-KII

员工考核奖励办法 为了进一步加强员工自我学习,提升自我价值,规范员工的管理,鼓励先进,使员工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月度考核奖 第一条设立月度考核奖。在每月按时向员工发放工资的基础上,设立员工月度考核奖,进行考核评比,对综合表现好的员工进行奖励。奖 励金额按岗位、技能等级、工龄三部分测算。 岗位奖励:基础员工50元、领班100元、主管200元 技能等级:初级50元、中级100元、高级200元(补充说明) 工龄奖励:在浦江物业工作年限,10元/年累积计算 补充说明:技能等级按上海市劳动局颁发的证书为依据,以员工最高等级为准,不可累计。对于员工新获得专业技能证书在下个季度进行计 算。跨专业的技能等级证书可累积计算,但必须经管理处及主管认 可,方可累积计算。 第二条月度考核资格。在每月考勤率90%以上员工可参与(公休假不计算),实习员工暂不参与。 第三条月度考核评比方法。由管理处不定时对各个专业的工作进行检查,各专业领班对本专业员工进行日常检查。如发现弄虚作假一次,扣除 其当月奖金一半。主管每周检查不少于2次,每月不少10次,检查 考评结果及时登记,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每月小结, 每年年末进行总评。对总评优秀的员工另行奖励。 第四条月度奖金考核内容。由管理处对各个专业的领班、主管进行奖金考核。由各个专业的领班向本专业的员工考核。 1、各专业机房卫生情况及日常巡视占20%; 2、各专业设备设施保养情况占20%; 3、各专业交接班制度、日常工作记录占20%; 4、各专业在各个展期内的服务工作占40%; 由管理处对各个专业进行检查,如发现上述工作没有完成,将对其所占份

宣传工作奖励办法

新闻宣传报道的奖罚 第八条公司党委对各单位宣传报道下达任务,实行目标考核责任制,并根据各单位指标完成情况直接对宣传报道负责人进行奖罚兑现,同时与其绩效考核挂钩。 第九条宣传报道工作与政工职称评定挂钩。申报政工类职称:申报初级职称人员至少提交5篇由本人撰写且已刊发局报及以上等级媒介的稿件复印件;申报中级职称人员必须提供至少10篇由本人撰写且已刊发局报及以上等级媒介的稿件;申报高级职称人员必须提供至少15篇由本人撰写且已刊发局报及以上等级媒介的稿件。 第十条凡反映公司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动态和成果的宣传报道的新闻稿件,一经新闻单位采用,对作者给予相应的奖励。稿件要求为原创,严禁抄袭与剽窃。 1.《三局新闻报》采用的新闻稿件(不含副刊稿件),500字以内,给予每篇30元的奖励;500字以上,给予每篇50元的奖励;刊登在头版的嘉奖100元,头版头条则嘉奖150元。副刊稿件统一按每篇30元的标准奖励。参加企业统一组织的征文稿件,刊登在副刊版的统一按每篇50元的标准奖励。评论、言论类被采用的稿件统一按每篇80元的标准奖励。 2.《中国建筑新闻》、《中国建筑》采用的稿件(含副刊稿件及言论类文章),200字以内,给予每篇30元的奖励;200—500字,给予每篇80元的奖励;500—1000字,给予每篇100元的奖励;1000字以上,给予每篇200元的奖励;刊登在头版的嘉奖200元,头版头条的则嘉奖300元;《中国建筑快讯》网站上发稿不论字数,每篇奖励30元。 3.市级报刊(电台、电视台):在《广州日报》、《深圳特区报》、《厦门日报》等同等级别媒体发表的稿件,基本标准为100字以内的稿件(含图片新闻),每篇给予50元的奖励;100-300字,给予每篇100元的奖励;300—500字,给予每篇150元的奖励;500-1000字,给予每篇200元的奖励;1000字以上,给予每篇300元的奖励。刊登在头版(电视台头条消息)的另嘉奖200元。 4.省部级报刊(电台、电视台)及专业媒体:在《湖北日报》、《南方都市报》、《中国建设报》、《建筑时报》、《中华建筑报》等省部级主流媒体或专业媒体上发表的稿件,视刊登的版面、稿件质量和新闻价值给予奖励。基本标准为100字以内的稿件(含图片新闻),每篇给予100元的奖励;100-300字,给予每篇150元的奖励;300—500字,给予每篇200元的奖励;500-1000字,给予每篇250元的奖励;1000字以上,给予每篇400元的奖励。刊登在头版(电视台头条消息)的另嘉奖300元。 5.国家级报刊(电台、电视台):《人民日报》、中央电视台、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采用的,奖励基本标准为3000元。其他国家级媒体酌情给予奖励,基本标准为(包括图片新闻)300字以内,给予每篇1000元的奖励;300—1500字,给予每篇2000元的奖励,1500字以上的,

宣传报道奖惩规定(试行)

瑞金市公安消防大队 消防宣传报道奖惩规定(试行) 第一条为加大消防宣传力度,充分调动全队官兵投身消防宣传工作的积极性,根据《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条例》、《江西省公安厅关于公安宣传奖励的规定》、《江西省公安消防总队消防宣传奖励规定》和《赣州市公安消防支队消防宣传报道奖惩规定(试行)》以及公安部消防局、省消防总队、市消防支队有关要求,结合我大队工作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奖惩对象 一、奖励对象:年内,遵守宣传纪律,积极参加消防宣传报道活动,在社会新闻媒体和相关媒体发表过稿件的官兵。 二、惩处对象:年内,未完成个人宣传任务、发生稿件泄密、失实以及其它违纪问题,造成恶劣影响的官兵。 第三条宣传任务 一、新闻媒体任务:按照支队每年年初下发的宣传报道任务分解表执行。 二、公安内网任务:

(一)大队警官每月必须在总队级以上信息网(含子网)发表稿件不少于1篇。 (二)外聘文员每月必须发表不少于1篇总队级以上信息网(含子网)稿件。 (三)各级政工网、纪检网、司令部网等部门网站宣传任务以各归口部门规定为准,但不应少于本规定规定数。 连续公差时间半个月以上的警官,减去相应的任务数。 第四条奖惩标准 一、奖励标准 (一)精神奖励 1、年内,大队警官(大队主官除外)发表稿件累计积分500分以上,按权限视情记嘉奖一次。 2、年内,大队警官发表稿件累计积分2000分以上,按权限视情向上级报请三等功一次。 3、年内,大队警官发表稿件累计积分4000分以上,按权限视情向上级报请二等功一次。 4、宣传报道作品获省部级二等奖、国家级三等奖以上的作者可视情单独向上级报功,但不重复报功。

5、对宣传工作作出较大贡献的干部,按权限在评功评奖给予优先考虑。 6、对因宣传报道工作成绩突出的士兵,学驾驶、入党、报考院校、选取士官等按权限予以优先考虑,已是士官的,按权限在评功评奖给予优先考虑。 (二)物质奖励 大队设立宣传报道奖励基金。 1、基金用途:(1)支付上稿人的稿费;(2)对完成或者超额完成报道任务的个人实施奖励。 2、奖励办法: (1)新闻媒体:中央级媒体600元/篇;国家级一类媒体300元/篇、二类媒体200元/篇;省级一类媒体50元/篇、二类媒体30元/篇;市级一类媒体30元/篇、二类媒体10元/篇。 (2)互联网:中央级网站60元/篇,国家级网站30元/篇,省级网站15元/篇,市级网站5元/篇。 (3)公安内网:部局信息网50元/篇,部局子网30元/篇;总队信息网30元/篇,总队子网20元/篇。 若稿件同时被多家媒体录用,按实际上稿数实施奖励。

新闻宣传报道奖励办法

良江镇新闻宣传报道奖励办法 各村委(社区)、各镇直单位: 为了充分调动广大干部职工、新闻工作者和业余写作爱好者的工作积极性,进一步加大良江镇对外宣传力度,掀起对外宣传的新高潮,打好对外宣传的主动仗,形成“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大外宣格局,全方位推介良江经济和社会发展取得的各项成就,唱响“爱我良江、建我良江、知我良江、助我良江”的主旋律,提高良江的的知名度和影响力,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镇党委、镇政府中心工作,推进“农业稳市、产业富民、工业强镇”的工作目标,牢牢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坚持正面宣传,打好对外宣传主动仗,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着重树立新典型、新形象,为建设富

裕、文明、和谐的新良江改造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二、工作要求 新闻宣传报道坚持团结、稳定、鼓劲和正面宣传为主的方针,实事求是、客观真实地反映全镇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发展等方面工作的情况、典型经验。 三、奖励范围 凡在《人民日报》、《求是》、《经济日报》、《光明日报》、新华网、《广西日报》、《当代广西》、《来宾日报》、《兴宾新闻》、广西电视台、来宾市党建网、来宾电视台、兴宾党建网、兴宾OA网正面宣传、专题报道良江的新闻作品(包括文字、图片、音像等)、专报信息、论文的,即进行奖励。 四、奖励标准 1、对在区委组织部《组工信息》、来宾市党建网、兴宾党建网、兴宾OA网上正面宣传良江经济社会发展方面的信息,每条奖励30元;凡在区委办、区政府、《兴宾新闻》等主流刊物采用的调研文章(论文),每篇奖励200元。 2、对在《来宾日报》、来宾电视台发表有关我镇新闻稿件的撰稿人进行奖励,稿每篇奖励50元,头版稿每篇奖励100元,头条稿每篇奖励200元。市级党报党刊5倍。 3、对在《广西日报》、《当代广西》、广西电视台发表有关我镇新闻稿件的撰稿人进行奖励,普通稿每篇奖励100元,头版稿每篇奖励200元,头条稿每篇奖励400元。自治区级

项目部宣传报道管理办法

项目部宣传报道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宣传展示项目部良好形象,提高企业知名度和社会美誉度,增强凝聚力,推动项目部宣传报道工作规范高效地开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宣传报道工作是指项目部职工在内外的报纸、杂志、电视、电台、网络等媒介上发表的反映本企业情况的文字、音像、图片等新闻作品。 第二章组织领导 第三条项目部成立宣传报道工作领导小组,由项目部主管领导任组长,分管宣传的党委副书记任副组长,成员由其他项目部领导及综合办公室负责人组成。常设机构在综合办公室。项目部所属各工区、部门成立由2-3人组成的新闻报道小组,组长由专职副书记担任。 第四条项目部各工区、部门要建立健全宣传报道网络和工作机制,培养通讯员、新闻宣传骨干,壮大宣传报道队伍。 第三章新闻报道的实施程序 第五条宣传报道是企业形象宣传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企业无形资产壮大的有效手段,宣传和维护企业形象是各级人员的共同责任和义务。

第六条宣传报道工作纳入各工区、部门年度工作目标考核范围,每年年初由综合办公室拟定宣传报道工作计划并下发到各工区、部门。作为奖罚兑现的依据之一。 第七条各工区、部门逢有重大活动或地方政府、业主、集团公司、公司以上领导视察、检查指导工作,务必提前上报项目部综合办公室并安排专人负责新闻摄影、采写工作,保证新闻的及时性、准确性。 第八条各工区、部门对外发送的新闻稿件,发送前应由项目党委书记(专职副书记)审核,并报项目部审核通过后由综合办公室统一投稿。 第九条各工区、部门应加强宣传报道档案整理工作,建立健全资料收集台帐,对于已发表的文字、广播电视节目等应及时下载备份,以供随时查阅。 第十条各工区、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好新闻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相关规定和新闻发言人制度。正确面对新闻舆论监督,加强与地方媒体的沟通、联系,建立良好互动关系,实现双赢。 第十一条新闻媒体人员来本单位采访、调研,应要求其出示相关身份证明并予以核实,登记备案。重要的采访、调研活动,由单位主管或分管宣传工作的领导亲自接待。

奖励办法实施细则模板

工作行为规范系列 奖励办法实施细则模板(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19356奖励办法实施细则模板 Incentives Implementation Rules Template 说明: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人员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此编写。 员工奖惩制度实施细则【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深入贯彻公司《员工奖惩制度》,保证售后服务中心业务工作的顺利开展,本公司特制订售后服务中心《员工奖惩制度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对营业人员及其主管、维修人员及其主管在业务工作方面的奖惩作出了具体规定。 第三条本实施细则包括业务工作奖惩体系、营业工作奖励办法细则、营业工作惩戒办法细则、维修工作奖励办法细则、维修工作惩戒办法细则等内容。 第四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售后服务中心零配件营业部门及人员、维修部门及人员的业务工作奖惩。 第五条零配件营业人员、维修人员非业务行为的奖惩及

其它部门人员的奖惩办法悉依《员工奖惩制度》执行。 第二章业务工作奖惩体系 第六条业务工作奖励分为: (一)嘉奖; (二)记功; (三)记大功。 第七条业务工作惩戒分为: (一)警告; (二)记过; (三)记大过; (四)解职; (五)解雇。 第八条业务工作奖惩计算与考核: (一)全年度累计三次记功=一次大功; (二)全年度累计三次记过=一次大过 (三)功过相抵。一次嘉奖抵一次警告,一次记功抵一次记过,一次大功抵一次大过。 (四)全年度累计三次大过解雇。

(五)考评办法。 1、嘉奖一次当月考核时加1分。 2、记功一次加当月考核时加3分。 3、记大功一次加当月考核时加9分。 4、警告一次当月考核时减1分。 5、记过一次扣当月考核时扣3分 6、记大过一次扣当月考核时扣9分 第三章营业工作奖励办法细则 第九条提供“行销新构想”,而为售后服务中心采用,记功一次。该“行销新构想”一年内使售后服务中心获利10万元以上,再记大功一次。 第十条业务员主动反映可开发的“新产品”而为售后服务中心采用,记功一次。该“新产品”一年内使售后服务中心获利10万元以上者,再记大功一次。 第十一条提供竞争对手动态,被售后服务中心采用为政策者,记功一次。 第十二条客户信用调查属实,事先防范得宜,使售后服务中心避免蒙受损失者,记功一次。

新闻宣传报道奖励办法

疾控中心新闻宣传报道奖励办法宣传报道工作是党的思想政治工作和企业文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它可以凝聚人心,鼓舞士气,激励先进,鞭策后进,提升政府形象。开展疾控工作宣传报道,意在展示疾控工作基本内涵,目的在于促进疾控事业进步发展。为了增强对外的宣传意识,营造人人写稿、个个投稿的良好宣传氛围,经研究决定,我中心采取以奖励为主的原则鼓励全体职工多写稿、广投稿,为疾控工作宣传报道不断迈上新台阶添砖加瓦。 一、奖惩标准 设宣传报道奖励经费,凡对疾控工作做出正面宣传报道的,我中心将根据见报的级别给予奖励,具体奖励标准如下: 1、国家级每篇奖作者300元(含报、刊、台、网,以下同)、省部级每篇奖作者200元、地市级(含局级)每篇奖作者100元、县级(含自办的刊物)每篇奖作者50元。 2、各科室没有完成所分配的任务指标,年终经核实后报分管宣传工作领导,扣除科室负责人100元。 3、刊稿等级确定,以宣传报道工作规定的报刊等级为准。 二、任务指标的分解 项目全年应见报、见刊、见网、见台合计分。具体见分

解表。 三、兑现办法 各科室要做好发稿统计工作,我中心于年兑现奖励。发稿者领取奖金时需剪贴发稿原件、稿件刊登的下载件或复印件一式两份(其中一份由综合办公室建立宣传报道工作台帐)为凭据,由综合科办公室填写发稿奖励通知单(通知单附后),报领导审批,然后到财务部领取奖金。 四、具体要求 1、成立宣传报道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成员:宣传报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项目部综合办公室,负责对宣传报道的日常管理工作。 2、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建立宣传报道党政领导共管、各科室分工负责的责任机制,抓好新闻宣传报道工作。 3、加强新闻宣传报道队伍建设,健全新闻宣传报道网络,强化沟通。积极支持中心所有职工写稿、发稿。 4、提高刊稿率,严防出现负面报道给广大群众带来不利影响。 5、严格把关,建立稿件审核制度。宣传报道人员一定要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严格遵守宣传纪律,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