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大会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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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xxx二区临时业主大会决议
根据有关规定和本区域就大修基金事宜召开临时业主大会工作方案,
2007年7月11日至
2007年7月22日,龙锦苑二区业主委员会采用书面征求意见方式组织召开业主大会,全体业主就有关事项进行了表决:
龙锦苑二区共732户,总投票权数78491票。《书面征求意见表决书》共发放和送达539份。实收反馈意见428份,有效反馈意见419份,无效意见9份。有效反馈意见的代表权数为44339票,超过总权数,依据有关规定,经反馈意见/全体业主所持投票权以上通过,决议事项如下:1:表决通过《北京市昌平区龙锦苑二区关于业主委员会开立专项维修资金账户决议(草案)》,其中赞成票:415票,赞成票权数44237,赞成率(权数)
56.36%。
2:表决通过《是否支持业主委员会代表全体业主收回共有产权收益》,其中赞成票:415票,赞成票权数44257,赞成率(权数)
56.39%。
xxxxxx二区
业主委员会
xx旭城第二届第二次业主大会公告
(第2号)
业主大会决议
依据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京汉旭城第二届业委会、监事会于
2011年2月11日至
2011年2月28日用书面征求意见的方式组织召开了第二次业主大会,全体业主就有关事项进行了表决。
小区共1701户业主,总建筑面积157,
978.04平方米,实收有效表决票共1328票,会议有效。
同意第一项的1240票,占总户数的
72.9%,拥有专有部分建筑物面积为
116491.77平方米,占总面积的
73.7%。
同意第二项的1276票,占总户数的
75.0%,拥有专有部分建筑物面积为
119826.16平方米,占总面积的
75.8%。
同意第三项的1286票,占总户数的
75.6%,拥有专有部分建筑物面积为
120901.78平方米,占总面积的
76.5%。
第四项同意xx1224票,占总户数的
72.0%,拥有专有部分建筑物面积为
114958.19平方米,占总面积的
72.8%;同意穆强的1220票,占总户数的
71.7%,拥有专有部分建筑物面积为
114650.96平方米,占总面积的
72.6%。
全部议题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且占总户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依法产生以下决议:
一、授权业委会采取招投标的形式选聘物业服务公司,并授权业委会与中标的物业服务公司签订物业服务合同(说明附后)。
二、授权业委会代表业主就收回公共收益等物业管理事项起诉(包括调解、撤诉、上诉)物业服务公司,维护广大业主的合法权利。三、授权业委会正式启用以下三处房产,由业委会负责日常管理、改造、使用:
(1)8号楼前平房做业委会、监事会办公室;
(2)西南角原垃圾站做小区老年活动中心;
(3)15号楼地下二层原业委会用房做业委会、监事会会议室。
四、选举产生黄蓓为业委会候补委员,穆强为监事会候补委员。
特此公告。
招标程序说明:
由业主委员会委托专业的物业招标代理机构进行招标,由北京市发改委物业专家库随机抽取的专家和业主代表组成评标委员会,对物业企业进行评审,最终确定中标企业。
xx旭城业主委员会、监事委员会
2011-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