湿陷性黄土地区建筑物下沉加固技术

湿陷性黄土地区建筑物下沉加固技术
湿陷性黄土地区建筑物下沉加固技术

湿陷性黄土地区建筑物下沉加固技术

由于事先未对湿陷性黄土地基进行有效处理,在使用过程中地基被水浸湿而导致建筑物不均匀下沉、墙体开裂,影响了正常使用,下沉严重的甚至危及建筑物的安全。因此,对湿陷性黄土地区建筑物的加固,首先是要控制地基的下沉,即应采取有效措施对地基进行加固。

第1章下沉原因分析

湿陷性黄土在天然含水量时,往往具有较高的强度和较小的压缩性,但是水浸蚀后,水分子楔入土颗粒之间,破坏联结薄膜,并逐渐溶解盐类,同时水膜变厚,土的抗剪强度迅速降低,在土的自重压力和建筑物附加压力作用下,结构逐渐破坏,颗粒向大孔中移动,骨架挤紧,从而导致地基湿陷,引起上部建筑物的不均匀下沉,墙体出现裂缝。建筑物的变形越严重,对建筑物的危害也越大。

根据多年来对湿陷性黄土地区建筑物下沉情况的调查、分析,归纳起来引起地基下沉的因素有以下几方面:

1.上、下水道距建筑物过近,当管道发生跑水或渗漏时,水浸湿地基而下沉。如某锻造厂的三号单身宿舍及其附近的浴室,由于上水管道漏水,长期未进行处理,造成地基湿陷事故,在窗间墙及墙角等部位出现了严重的裂缝。

2.地沟过浅,封闭不好,雨水由地面流入暖气沟内,或是沟内管道跑水,使水由暖气沟进口处流入室内沟槽中,再沿沟槽内的缝隙渗入地基,造成建筑物下沉。如太原某修造厂的综合车间,由于室外排水不畅,雨水

流入暖气沟,并沿沟灌入地基,引起建筑物一面墙身严重下沉、倾斜。

3.屋面排水系统处理不好,雨水流入基础。如山西闻喜县某厂一座新建的车间,屋面采用内排水作法,土建施工完后,未及时做好排水系统,突降暴雨,雨水由天沟经室内排水管流入地下,造成柱基下沉,下沉最严重者达54cm。

4.散水过窄或散水下沉。如果建筑物室外标高过低,场地排水不畅,地面水就容易沿墙根或散水边浸入基础,导致建筑物下沉。如山西省翼城县某厂食堂,由于基础四周用冻土块回填,又未分层夯实,就浇筑了散水混凝土。当气温回升,回填的冻土消融,填土下沉,混凝土散水部分出现塌陷、开裂,雨水顺裂缝侵人地基,造成建筑物下沉。

5.由于附近新建水库、排洪沟等原因,造成地下水位上升,使建筑物地基发生湿陷。如陕西某锻造厂的成品库,地面排水条件良好,建筑物内外均无上、下水源,但由于地下水位上升,使地基土中的含水量大大提高,引起了建筑物的严重湿陷。

6.洪水浸淹,多见于山区建筑,由于山洪暴发,浸淹建筑物引起湿陷。如青海某水文地质站,没有规划防洪设施,山洪浸淹了10幢建筑,造成严重湿陷。

第2章加固处理原则

在湿陷性黄土地区造成建筑物下沉的主要原因既然是因“水”渗入基础底部而引起的,因此在进行此类建筑物加固处理时,就应充分考虑这一特点,进行针对性的处理,从根本上解决湿陷的问题,才能确保加固的效

果。因此,在进行具体的加固处理时,应遵守以下一些原则:

1.首先要查看建筑物场地的地质勘探报告,了解地基土质情况、原来对地基的处理情况、基础设计情况、施工及使用情况,现场考察及查阅工程档案。

2.弄清建筑物湿陷的主要原因,是上下水道跑水渗漏,还是暖气沟内灌水;是地面水由散水等处浸入基础,还是地下水位上升。只有找到引起发生地基湿陷的原因,才能有针对性地进行处理。

3.当发现建筑物出现过大沉降时,如系管道漏水引起的湿陷,就要及时断绝水源,使地基不继续浸水;如系地面水由暖气沟、散水等处浸入地基,则必须先将这些部位处理好,防止水继续浸入基础。

4.要对建筑物的沉降和裂缝进行观测,以了解湿陷变形的发展情况。经过一段时间的观测,如果建筑物下沉变形已接近稳定或基本稳定,且情况又不严重,只需处理好各种水源渗入基础的可能性,并对建筑物受损部分进行一些必要的修补加固即可。

5.如地基需要加固处理,则应根据土质情况、建筑物要求、施工条件等因素,选用不同的办法来进行加固处理。

6.在考虑进行湿陷性黄土地区的建筑物加固方案时,应采取技术上合理、加固时可行、安全上可靠、经济上合理的方案。

第3章加固处理方案选择

加固湿陷性黄土地基的方法很多,目前常用的、行之有效的方法有强劳法、灰土挤密桩、灌注桩、石灰桩、双灰桩、换土法、灰土垫层法、灰

土井桩等。但是这些处理方法主要用于未建造建筑物以前进行地基处理。当建筑物建成并投入使用后,以上的这些方法就不一定适用了,必须根据建筑物的具体情况和技术要求来选择最合适的加固处理方法,见表9-1-1。

第4章加固处理工艺

湿陷性黄土地区建筑物浸水下沉后,地基的加固处理工艺要点分述如下。

9-1-4-1硅化法加固工艺

1.加固方案

应根据不同的加固要求和具体情况,采用不同的硅化加固方法。

(1)紧靠基底外侧钻垂直灌注孔,依靠压力浆液的扩散作用,硅化基础下周边土体,如图9-l-l。

(2)先在基础外一定距离用硅化法做一围幕,然后再按上述方法加固,如图9-l-2。

(3)以不同的角度在基础底下打斜孔,加固基础下的土体,如图9-l -3。

(4)在基础一侧或两侧挖土坑,分层钻水平孔,灌注浆液,加固基础下的土体,如图9-1-4。

(5)在基础上用风镐直接钻孔眼,直接加固基础下的土体,如图9-1 -5。

(6)紧靠基础外侧周围钻孔灌浆液做一围幕,然后用第5种方法加固

,如图9-1-6。

(7)紧靠基础外侧周围钻孔灌浆液做一围幕,再钻斜孔至基础底部进行硅化处理,如图9-1-7。

7种硅化加固方案的适用范围及优缺点见表9-1-2。

2.土体加固半径可参考表9-1-3,实际使用时应根据试验确定加固半径。

3.确定孔距

孔距与土的加固半径有关,一般孔距为1.73r;如为两排加固时,排与排间的孔距为1.5r,如图9-1-8。

4.确定孔深

应根据土质情况和建筑物的使用要求来确定。

5.确定硅化面积根据试验确定土体硅化后的强度及硅、设计要求的地基强度[R]和基底面积F来确定

硅化面积F硅。

6.确定孔数

孔数N与每个孔在基底部分的硅化半径了有关。

每孔硅化面积f孔=3.l4r2(全部在基础下部)

7.每孔浆液灌注量

Q=

8.施工工艺要点

分层灌注时,每层灌注深度宜为0.8~1.0m;

灌注压力:起始宜用0.02~0.05MPa,每深1m,压力增加0.02~0.05Mp a;

流量:控制在5~10L/min以内;

一个基础上一次硅化地基的面积,不宜超过基底面积的20%,以防引起湿陷变形;

灌注顺序应先灌上层,由上至下逐层硅化到所需深度;

灌注时应遵守孔对称、先上后下、错位跳动、先外后里的原则。

9-1-4-2氢氧化钠溶液加固法

1.确定加固半径

加固土体的半径r应通过试验确定,在黄土中一般为0.4~0.8m。

2.确定孔距和孔深

孔距一般为1.73r,孔深应根据建筑物的不同要求而定

3.计算加固土的体积公式

V=πr2h

4.计算溶液需用量公式

Q=πr2hnK1000

5.施工工艺要点

(l)用洛阳铲按孔位成孔;

(2)孔中填粒径为10~20mm碎石,每填200mm用木棒稍加捣实;

(3)加温碱液,温度控制为90~95℃;

(4)灌注时可用手摇泵加压,压力控制为0.1~0.2MPa;

(5)灌注时要先浓后淡,跳孔灌注。

9-1-4-3灰土桩加固法

确定桩径:

桩径一般选用200~300mm;

确定桩距和桩深

桩距一般为2.5~3.0d;桩深一般为湿陷性土层的厚度,人工打桩时宜为4~6m,机械打桩时宜为6~10m。

桩孔布置

为了造成一个比较坚实的围幕,一般应在基础周围打2~3排灰土挤密桩,桩基和条形基础的桩孔布置如图9-1-9。

4.施工工艺要点

(l)成孔顺序按隔排跳位法进行

(2)拔管后要逐个检查桩孔有无缩颈现象;

(3)桩孔回填前应清孔底并夯实;

(4)三七灰土应配比准确,拌合均匀,含水量适宜;

(5)灰土应分层回填,每层虚铺厚度和夯击次数,应根据夯锤重量和落距通过试验确定。

9-1-4-4石灰桩加固法

确定桩径:用人工或打桩机打入桩管成孔,孔径一般选用270~325mm 。

确定桩距和桩深:桩距一般采用2~3d。桩深宜为4~6m,宜达土的天然

含水量等于18%~20%时为止。

3.桩孔布置:与灰土桩基本相同。

4.施工工艺要点

(l)宜采用隔排跳打法;

(2)生石灰块粒径不大于50mm,粉状含量不大于15%;

(3)桩孔中充盈系数宜为1.4~1.7;

(4)填充生石灰块时,要用桩管或落锤夯击密实;

(5)桩孔上部至少有lm深度内应用素土封孔,以防开花放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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湿陷性黄土地基处理方法研究 1、概述 定义:黄土受水浸湿后,在上覆土层自重应力作用下发生湿陷的称自重湿陷性黄土;若在自重应力作用下不发生湿陷,而需在自重和外荷共同作用下才发生湿陷的称为非自重湿陷性黄土。 湿陷性黄土是一种十分特殊的土质,俗称大孔土,主要分布于我国陕甘宁等缺水少雨的干旱地区。属砂壤土的范畴,砂壤土的粘土含量为12.50%~25%,壤土的粘土含量为25%~37.50%,而湿陷性黄土的颗粒组成中粘粒的含量为8%~26%,属于砂壤土,但其性质与砂壤土又有所不同:①在天然状态下具有肉眼能看见的大孔隙,孔隙比一般大于1,并常有由于生物作用所形成的管状 孔隙,天然剖面呈竖直节理、颗粒粗,土质干燥;②颜色在干燥时呈淡黄色,稍湿时呈黄色,湿润时呈褐黄色;③土中含有石英、高岭土成分、含盐量大于0.30%,有时含有石灰质结核;④吸水及透水性较强,塑性粘聚力差,水易冲刷成沟,不易粘结,土样浸入水中后,很快崩解,同时有气泡冒出水面;⑤在干燥状态下,有较高的强度和较小的压缩性,由于土质竖直方向分布的小管道几乎能保持竖立,边坡遇水后,土的结构迅速破坏发生显著的附加下沉,产生严重湿陷。这种土质的基础处理与其它土质相比,施工难度大,进度慢,程度复杂,耗用时间长,特别是大面积的土质夯填及水利坝体处理。 黄土湿陷的原因常由于管道漏水,地面积水,生产和生活用水等渗入地下,或由于降水量较大,灌溉渠和水库的泄露或回水使地下水位上升等原因而引起。但受水浸湿只是湿陷发生所必须的外界条件,而黄土的结构特征及物质成分湿产生湿陷性的内在原因。 影响因素: 1、干旱或半干旱的气候是黄土形成的必要条件。 2、黄土受水浸湿后,结合水膜增厚进入颗粒之间。 3、黄土中胶结物的多寡和成分,以及颗粒的组成和分布,对黄土的结构特点和湿陷性的增强有着重要的影响。 4、黄土的湿陷性还和孔隙比,含水率以及所受压力的大小有关。

湿陷性黄土地基处理方案

1、概述 湿陷性黄土地基处理主要取决于湿陷性黄土的特殊性质,湿陷性黄土地基的变形包括压缩和湿陷性两种,当基底压力不超过地基土的容许承载力时,地基的压缩变形很小,大都在其上部结构的容许变形值范围以内,不会影响建筑物的安全和正常使用。湿陷变形是由于地基被水浸湿引起的一种附加变形,往往是局部和突然发生,且不均匀,对建筑物破坏性大,危害严重,因此对湿陷性黄土地区的建筑物不论地基承载力是否达到容许承载力,都应对地基进行处理,前者以消除湿陷为目的,后者以提高承载力为主,同时应消除黄土的湿陷性。 我国湿陷性黄土分布很广,各地区黄土的差别很大,地基处理时应区别对待,并结合以下特点:1)湿陷性黄土的地区差别,如湿陷性和湿陷敏感性的强弱,承载能力及压缩性的大小和不均匀性的程度等;2)建筑物的使用特点,如用水量大小,地基浸水的可能性;3)建筑物的重要性和其使用上对限制不均匀下沉的严格程度,结构对不均匀下沉的适应性;4)材料及施工条件,以及当地的施工经验。湿陷性黄土的地基处理措施是采用机械手段对基础的湿陷性黄土进行加固处理,或更换另一种材料改变其物理性质,达到消除湿陷性、减少压缩和提高承载能力的目的,其中大多以第一个目的即消除湿陷为主。 湿陷性黄土的地基处理,在处理深度和处理范围上区分:1)浅处理,即消除建筑物地基的部分湿陷量;2)深基础处理,即消

除建筑物地基的全部湿陷量,这种方法包括采用桩基础或深基础穿透全部的湿陷性黄土层。 在湿陷性黄土地区设计措施,主要有地基处理措施、防水措施和结构措施三种。 地基处理的常用方法有垫层、重锤夯实、强夯、土(或灰土)桩挤密和深层孔内夯扩等,可以完全或部分消除地基的湿陷性,或采用桩基础或深基础穿透湿陷性黄土层,使建筑物基础坐落在密实的非湿性土层上,保证建筑物的安全和正常使用。 防水措施使用以防止大气降水、生产和生活用水以及浸入地基,其中包括场地排水、地面的防水、排水沟和管道的排水、防水等,是湿陷性黄土地区建筑物设计中不可缺少的措施。 结构措施的作用是使建筑物适应或减少不均匀沉降所造成的危害。 在湿陷性黄土地区,国内外使用较多的地基处理方法:重锤表层夯实、强夯、垫层、挤密桩复合地基、垫处理、预浸水、爆扩桩、化学加固和桩基础等。近年来,深层孔内夯扩挤、高压旋喷注浆法,以及复合载体夯扩桩等也得到推广使用。 目前我国以重锤表层夯实、土(或灰土)垫层、强夯、深层孔内夯扩、高压注浆固结土(或灰土)挤密桩复合地基、桩基础应用较多,经验比较丰富,对于其他的处理方法则应用较少,或未使用过。化学加固则多用于湿陷事故处理,从国外情况来看,与我国不同,保加利亚多采用水泥土垫层、混凝土挤密短桩,俄

湿陷性黄土地基下沉问题的分析及处理方法

湿陷性黄土地基下沉问题的分析及处理方法 摘要湿陷性黄土的湿陷变形是导致地基下沉的重要原因。本文从湿陷性黄土的工程地质特点入手,介绍湿陷性黄土对地基下沉的影响;结合工程实例对现有的几种典型地基处理方法进行了力学分析;阐述了湿陷性地基下沉处理方法的原理;总结……处理此类问题的经验,可供工程设计人员设计、施工时参考。 关键词湿陷性黄土;地基处理; 1 湿陷性黄土的分布及工程性质 1.1 湿陷性黄土的分布 中国北纬33°~47°之间分布着广泛的黄土,尤以34°~45°之间最为发育,总面积约为63.5万平方千米,占世界黄土分布的4.9%左右。其中湿陷性黄土占中国黄土面积的60%左右,主要分布于黄河中、下游地区,厚度最大可达30m 左右,并具有自东向西、自南向北其湿陷性逐渐加剧的规律。湿陷性黄土由于生成时不同的地理环境、气候条件以及次生变化等原因,使其具有一些特殊的工程性质,在实际工程中,如不对其进行处理将会衍生出严重的工程事故。湿陷性黄土的湿陷变形是引起地基下沉的一个重要因素。我们将在下面的内容中分析湿陷性黄土的性质特征以及湿陷变形的机理并讨论其处理方法。 1.2 湿陷性黄土的工程性质 湿陷性黄土是一种特殊性质的土,在一定的压力下,下沉稳定后,受水浸湿,土结构迅速破坏,并产生显著附加下沉。 1.2.1 湿陷性黄土的基本性质及分类 湿陷性黄土的颜色一般为褐色或者灰黄色,颗粒以粉粒为主,孔隙比e≥1.0,一般具有肉眼可见的大空隙,含有较多可溶性盐类,垂直节理发育,能保持直立的天然边坡。 湿陷性黄土按湿陷性的强弱分为3类,采用室内压缩试验的方法分类。 采用公式δs = ( hγ-hγ’)/h0 式中:δs ——湿陷性黄土的湿陷性系数; hγ——试件在试验仪中经加压到规定值时土样压缩稳定后的高度; hγ’——试件在试验仪中经加水浸湿且下沉稳定后的高度; h0——试件在试验仪中未经加压前的原始高度。 分类划分数值依据: (1)弱湿陷性0.02<δs≤0.03 (2)湿陷性0.03<δs≤0.07s (3)强湿陷性δs>0.07s 按土的自重湿陷和外力陷落又分为自重湿陷性黄土和非自重湿陷性黄土。 1.2.2 湿陷性黄土的组成及沉陷机理 湿陷性黄土的结构特征、物质组成以及水和压力分别为黄土产生塌陷的内在于外在因素。湿陷性黄土一般生成于晚更新世或全新世,即距今也就不足l 0 0

湿陷性黄土公路路基处理方法

湿陷性黄土公路路基处理方法 法、冲击碾压法、强夯法以及挤密法等地基处理方法处理路基。 1. 湿陷性黄土的性质 湿陷性黄土泛指饱和的结构不稳定的黄色土,在自重压力与附加压力作用下,受水浸湿后,土的结构迅速破坏,发生显著附加下沉的现象。 2. 湿陷性黄土路基的处理 宁夏固原市地处陇东陕北湿陷性黄土地区。地基土除表层30~50cm的耕土外,其下均系第四纪黄土类地层。由黄土状轻亚粘土、黄土状亚粘土、黄土状粘土组成。黄土类土层中,具有大孔性,含明显白色钙盐结晶,居中等至高压缩性,具有强烈的中等湿陷性。在湿陷性黄土地区进行公路建设,应根据湿陷性黄土的特点和工程要求,因地制宜,采取以地基处理为主的综合措施,防止路基湿陷,保证公路的安全与正常使用,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 2.1垫层法。 将基底以下湿陷性土层全部挖除或挖至预计的深度,然后以灰土或素土分层回填夯实。垫层厚度一般为1.0~3.0m。它消除了垫层范围内的湿陷性,减轻或避免了地基因附加压力产生的湿陷,可以使地基的自

重湿陷表现不出来。这种方法施工简易,效果显著,是一种常用的地基浅层处理或部分湿陷性处理方法,同时,还要考虑以下几方面的问题: (1)局部土垫层的处理宽度超出基础底边的宽度较小,地基处理后,地面水及管道漏水仍可能从垫层侧向渗入下部未处理的湿陷性土层而引起湿陷,因此,设置局部垫层不考虑起防水、隔水作用,地基受水浸湿可能性大及有防渗要求的建筑物,不得采用局部土垫层处理地基。 (2)整片垫层的平面处理范围每边超出建筑物外墙基础外缘的宽度,不应小于垫层的厚度,即并不应小于2m。 (3)在地下水位不可能上升的自重湿陷性黄土场地,当未消除地基的全部湿陷量时,对地基受水浸湿可能性大或有严格防水要求的建筑物,采用整片土垫层处理地基较为适宜。但地下水位有可能上升的自重湿陷性黄土场地,应考虑水位上升后,对下部未处理的湿陷性土层引起湿陷的可能性。 2.2冲击碾压法。 (1)冲击碾压是压实技术的新发展,冲击压路机由牵引车带动非园形轮滚动,多边形滚轮产生的势能与行驶的动能相结合,沿地面进行静压、搓揉、冲击的连续冲击碾压作业,形成高振幅、低频率的冲击压实作用。高能量冲击力周期性连续冲击地面,产生强烈的冲击波,向下

湿陷性黄土地区建筑物下沉加固技术

湿陷性黄土地区建筑物下沉加固技术 由于事先未对湿陷性黄土地基进行有效处理,在使用过程中地基被水浸湿而导致建筑物不均匀下沉、墙体开裂,影响了正常使用,下沉严重的甚至危及建筑物的安全。因此,对湿陷性黄土地区建筑物的加固,首先是要控制地基的下沉,即应采取有效措施对地基进行加固。 第1章下沉原因分析 湿陷性黄土在天然含水量时,往往具有较高的强度和较小的压缩性,但是水浸蚀后,水分子楔入土颗粒之间,破坏联结薄膜,并逐渐溶解盐类,同时水膜变厚,土的抗剪强度迅速降低,在土的自重压力和建筑物附加压力作用下,结构逐渐破坏,颗粒向大孔中移动,骨架挤紧,从而导致地基湿陷,引起上部建筑物的不均匀下沉,墙体出现裂缝。建筑物的变形越严重,对建筑物的危害也越大。 根据多年来对湿陷性黄土地区建筑物下沉情况的调查、分析,归纳起来引起地基下沉的因素有以下几方面: 1.上、下水道距建筑物过近,当管道发生跑水或渗漏时,水浸湿地基而下沉。如某锻造厂的三号单身宿舍及其附近的浴室,由于上水管道漏水,长期未进行处理,造成地基湿陷事故,在窗间墙及墙角等部位出现了严重的裂缝。 2.地沟过浅,封闭不好,雨水由地面流入暖气沟内,或是沟内管道跑水,使水由暖气沟进口处流入室内沟槽中,再沿沟槽内的缝隙渗入地基,造成建筑物下沉。如太原某修造厂的综合车间,由于室外排水不畅,雨水

流入暖气沟,并沿沟灌入地基,引起建筑物一面墙身严重下沉、倾斜。 3.屋面排水系统处理不好,雨水流入基础。如山西闻喜县某厂一座新建的车间,屋面采用内排水作法,土建施工完后,未及时做好排水系统,突降暴雨,雨水由天沟经室内排水管流入地下,造成柱基下沉,下沉最严重者达54cm。 4.散水过窄或散水下沉。如果建筑物室外标高过低,场地排水不畅,地面水就容易沿墙根或散水边浸入基础,导致建筑物下沉。如山西省翼城县某厂食堂,由于基础四周用冻土块回填,又未分层夯实,就浇筑了散水混凝土。当气温回升,回填的冻土消融,填土下沉,混凝土散水部分出现塌陷、开裂,雨水顺裂缝侵人地基,造成建筑物下沉。 5.由于附近新建水库、排洪沟等原因,造成地下水位上升,使建筑物地基发生湿陷。如陕西某锻造厂的成品库,地面排水条件良好,建筑物内外均无上、下水源,但由于地下水位上升,使地基土中的含水量大大提高,引起了建筑物的严重湿陷。 6.洪水浸淹,多见于山区建筑,由于山洪暴发,浸淹建筑物引起湿陷。如青海某水文地质站,没有规划防洪设施,山洪浸淹了10幢建筑,造成严重湿陷。 第2章加固处理原则 在湿陷性黄土地区造成建筑物下沉的主要原因既然是因“水”渗入基础底部而引起的,因此在进行此类建筑物加固处理时,就应充分考虑这一特点,进行针对性的处理,从根本上解决湿陷的问题,才能确保加固的效

湿陷性黄土地基的处理措施

湿陷性黄土地基的处理措施 【摘要】本文通过化学材料加固黄土试验和查阅相关资料分析了湿陷性黄土地基处理技术的进展情况。目前强夯法技术已经比较成熟,而且其造价比较低,但是强夯后的黄土地基不具有抗水的能力;高分子材料固化处理的地基强度高,固化后黄土地基的水稳性好,但是其造价比较高;DDC法的优点有:降低了工程造价、节约材料、节约耕地、保护生态环境等。 【关键词】湿陷性黄土; 地基处理; 强夯; 化学加固; 夯击固化法; DDC法 【abstract 】this paper through the chemical material reinforced loess test and access relevant information analysis the collapsible loess foundation treatment technology progress. At present dynamic compaction method is comparatively mature technology, and the cost is lower, but after the dynamic compaction of loess foundation has not resistant to water ability; Polymer materials with high strength of curing foundation, after curing of the loess foundation better water stability, but the cost is higher; The advantages of the DDC method is: reduce project cost, material saving, saving cultivated land, and protect the ecological environment, etc. 【keywords 】collapsible loess; Foundation treatment; The dynamic compaction; Chemical reinforcement; Ram and curing method; DDC method 引言 在我国的华北、西北地区广泛分布着湿陷性黄土,它们属于非饱和的欠压密土,具有高压缩性、湿陷性、较小的干密度和较大的孔隙率等特性,而且在自重压力和附加压力作用下湿陷性黄土受水浸湿后结构会迅速的被破坏,从而发生显著的下沉现象。因为含水量的增加会影响土体的力学性质,使地基的承载力降低,所以对于湿陷性黄土的地基中选择经济合理的、可行的地基处理方法显得十分重要。 一般湿陷性黄土的强度较低,而压缩性较高。湿陷性黄土在土体自重应力或者自重应力和外部附加应力共同作用下, 受水浸湿之后强度会迅速的降低。如果土体中残余的结构强度不能够抵抗土体中的结构应力, 土体结构就会迅速的被破坏,同时会产生明显的附加沉降。由于受水浸湿具有不确定性,因此土体湿陷对工程建设会产生很大的危害,要确保在正确掌握场地工程地质特性的基础上,严格按国家现行规范进行湿陷性黄土的地基处理。 一、湿陷性黄土及地基处理

湿陷性黄土地基处理方法

湿陷性黄土地基处理方法 目录 摘要 (1) 1. 处理范围的确定 (1) 1.1 处理厚度的确定 (1) 1.2 处理宽度的确定 (2) 2. 湿陷性黄土地基的处理方法 (2) 2.1 垫层法 (2) 2.2 夯实法 (3) 2.3 挤密桩法 (3) 2.4 桩基础 (3) 2.5 预浸水法 (4) 3. 工程实例 (4) 3.1 叠合垫层法 (4) 3.2 强夯法 (5) 3.3 挤密桩法 (6) 4. 结论 (6) 参考文献 (6)

湿陷性黄土地基处理方法 摘要 黄土是第四纪堆积物,按其颗粒成分属于细粒土(或粉土、粘性土)。其中,部分黄土具有不同于普通细粒土的特殊成分与性质。浸水会发生显著下沉变形,称为湿陷性黄土,工程界普遍视为特殊土。黄土的湿陷性是指其在一定压力下压缩稳定后,因浸水而发生下沉变形的性质。湿陷性是湿陷性黄土的特殊性质,湿陷性黄土在一定压力作用下受水浸蚀结构迅速破坏而发生显著下沉,因此在建筑上研究湿陷性黄土地基的处理十分重要。湿陷性黄土的变形包括压缩变形和湿陷变形两种。压缩变形是在土的天然含水量下由于建筑物的负荷所引起的,一般地基的压缩变形很小,大部分在其上部结构的允许变形值范围以内。不会影响建筑物的安全和正常使用。湿陷变形是由于地基被水浸湿所引起的一种附加变形,往往是局部和突然发生的。而且很不均匀,对建筑物的影响很大,危害性很严重。因此,在湿陷性黄土地区的建筑物设计中,为了保证建筑物的安全和正常使用,往往需要采取相应的地基处理措施。 1. 处理范围的确定 地基处理中首先要考虑的问题是处理地基到多大范围才能既经济又能获得明显的效果。由土的饱和自重压力所引起的自重湿陷与其湿陷性和黄土层厚度有关.其变形范围往往包括全部自重湿陷性黄土的厚度。根据湿陷变形范围,地基的处理厚度(从基础底面算起)可分为处理全部湿陷变形范围和部分湿陷变形两种。前者的处理目的是消除建筑物地基的全部湿陷量,而后者只是消除部分湿陷量。 1.1 处理厚度的确定[1] (1)消除建筑物地基全部湿陷量的处理厚度。在非自重湿陷性黄土场地,一般情况下,地基的湿陷量只发生于压缩层以内。试验资料表明,该湿陷量大部分

《湿陷性黄土地区建筑规范》——GB50025-2004

强制性条文汇编

目录 第一篇施工质量 (1)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 (1) 1 地基基础 (1) 《湿陷性黄土地区建筑规范》——GB50025-2004 (1) 《锚杆喷射混凝土支护技术规范》——GB50086-2001 (2) 《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GB50108-2008 (7) 《膨胀土地区建筑技术规范》——GB50112-2013 (8) 《人民防空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34-2004 (9) 《土方与爆破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01-2012 (23) 《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 (23) 《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8-2011 (25) 《建筑边坡工程技术规范》——GB50330-2013 (25) 《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规范》——GB50497-2009 (26) 《复合土钉墙基坑支护技术规范》——GB50739-2011 (27) 《高层建筑筏形与箱形基础技术规范》——JGJ6-2011 (27) 《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JGJ79-2012 (27) 《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94-2008 (28) 《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范》——JGJ106-2014 (31) 《冻土地区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JGJ118-2011 (31) 《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120-2012 (31) 《载体桩设计规程》——JGJ135-2007 (32) 《地下建筑工程逆作法技术规程》——JGJ165-2010 (32) 2 主体结构 (33) 《烟囱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078-2008 (33) 《滑动模板工程技术规范》——GB50113-2005 (33) 《混凝土外加剂应用技术规范》——GB50119-2013 (34) 《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GB50164-2011 (35) 《砌体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11 (35)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20204-2002(2011版) (36) 《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2001 (38) 《木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6-2012 (41) 《大体积混凝土施工规范》——GB50496-2009 (42) 《墙体材料应用统一技术规范》——GB50574-2010 (42)

湿陷性黄土地基湿陷机理

分析湿陷性黄土地基湿陷机理、湿陷性评价及地基处理方法【摘要】湿陷性黄土易在压力环境下出现浸湿,一旦土层结构被浸湿,会迅速失去稳定结构,并且呈现明显的下沉情况。由于湿陷性黄土的特性会对建筑结构带来较大危害,所以本文对湿陷性黄土地基的湿陷机理进行评价,并且提出了有效的地基处理方法,希望为提高建筑安全性做出贡献。 湿陷性黄土是饱和后结构失衡的黄色土,在压力与水浸湿的环境下,土壤结构会遭到破坏,出现明显的下沉现象。建筑物一旦在黄土地基上施工,就会留下较大危险,随着下沉现象的加剧,就会导致建筑物发生裂缝或倾斜问题,甚至影响建筑物的使用安全性。我国西部开发规模不断增加,西北地区已经成为我国重要的建设区域,而西北地区黄土地段较多,采取适当的地基处理方法,对保证建筑安全性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一、黄土湿陷性机理 黄土地区常年维持半干旱或干旱状态,在降雨量较少的环境中,水分蒸发量较大,土壤中的水分不断下降,盐类物质出现胶体凝结状态,使土壤粘聚力上升。在土壤湿度较低的情况下,土层无法抗拒土壤粘聚力,就会形成一种欠压型状态,在土壤被水浸湿后,土壤粘聚力下降,就会出现湿陷问题。因此,在选择黄土地基处理方法时,必须正确了解湿陷性黄土的湿陷机理,才能找出针对性的解决方法。 二、黄土地基湿陷性评价 (一)湿陷系数 标准湿陷系数以S s进行计算,它代表了土层在单位厚度情况 下的浸水湿陷量,其定量直接表示了黄土地基的实际湿陷程度。

(二)黄土湿陷性 在黄土湿陷系数S s < 0.015 时,黄土形式属于非湿陷性黄土;在黄土湿陷性系数S s > 0.015时,则可以将黄土性质划分为湿陷性黄土。在湿陷程度维持在0.015 < S s < 0.04时,属于轻微性湿陷;在湿陷程度维持在0.04< S s < 0.08时,属于中度湿陷;在湿陷程度S s > 0.08 时,则可以划分为高度湿陷。 (三)湿陷性黄土地基类型 在湿陷量实际测量值与计算结果w 70mm时,可以将其定义为非自重湿陷黄土地基;在湿陷量实际测量值与计算结果>70mm时,可以 将其定义为自重湿陷黄土地基;在实际测量值与计算结果发生冲突时,需要根据实际测量值进行测定。 三、湿陷性黄土地基处理方法处理湿陷性黄土地基是为了优化土壤形式,降低黄土地基渗水性与压缩性,避免湿陷性问题再次发生,或者完全消除黄土地基的湿陷性。由于不同黄土地基的实际性质差别较大,尤其是黄土成因、区域、年代、厚度、等级、类别上的差异,决定了选择地基处理方法时,必须根据实际土壤情况决定解决方法。在明确地基厚度与湿陷等级后,需要采取针对性解决措施,以此满足黄土地基的使用要求,提高建筑的安全性。 虽然目前可以使用的黄土地基处理措施很多,但是所有方法都无法解决全部的问题,不同的地区地基土质存在很大差别,而不同的建筑结构,对地基造成的压力也是不同的,如果固定使用一种处理方法,根本无法解决所有的湿陷性黄土地基问题。在勘察阶段,需要及时进行现场取样,通过详细的分析后,确定黄土地基的性质、厚度,明确湿陷性黄土属于自重型或是非自重型,在详细的类比后,综合分析施工时间、施工周期、经济效益等多种因素,选择其中最为合理的处理方法,通过优化设计,使黄土地基可以满足建筑施工所需的承载力与变形要求。

湿陷性黄土地区建筑规范(1-60)

For pers onal use only in study and research; not for commercial use 1 总贝U 1.0.1 为确保湿陷性黄土地区建筑物(包指构筑物)的安全与正常使用,做到 技术先进,经济合理,保护环境,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湿陷性黄土地区建筑工程的勘察、设计、地基处理、施工、使用与维护。 1.0.3 在湿陷性黄土地区进行建设,应根据首湿陷性黄土的特点和工程要求, 困地制宜,采取以地基处理为主的综合措施,防止地基对建筑物产生危害。 1.0.4 湿陷性黄土地区的建筑工程,除应执行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有关现行的国家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2 术语和符号 2.1 术语 2.1.1 湿陷性黄土collapsible loess 在一定压力下受水浸湿,土结构迅速破坏,并产生显着附加下沉的黄土。 2.1.2 非湿陷性黄土non collapsible loess 在一定压力下受水浸湿,无显着附加下沉的黄土。 2.1.3 自重湿陷性黄土loess collapsible un der overburde n pressure 在上覆土的自重压力下受水浸湿,发生显着附加下沉的湿陷性黄土。 2.1.4 非自重湿陷性黄土loess non collapsible un der overburde n pressure 在上覆土的自重压力下受水浸湿,不发生显着附加下沉的湿陷性黄土。 2.1.5 新近堆积黄土rece ntly deposited loess 沉积年代短,具高压缩性,承载力低,均匀位差,在50?150kPa压力下变

湿陷性黄土地基处理探讨

湿陷性黄土地基处理探讨 湿陷性黄土地基处理探讨 摘要:灰土挤密桩成桩时为横向挤密,能达到所要求加密处理后的最大干密度要求,可以消除地基的湿陷性,提高承载力,降低压缩性,处理球度可选l 5 m,可就地取村、降低工程造价;机具简单、施工方便、功效高。本文通过某厂房地基为湿陷性黄土为例,计算了其地基承载力,已经测量了地基沉降量,得出结论,运用灰土挤密桩法处理湿陷性黄土地基是完全可行的,并可以得到广泛应用。 关键词:灰土挤密桩;湿陷性黄土;地基承载力 中图分类号:TU475+.3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前言 湿陷性黄土是我国西北地区比较普遍的工程地质条件,其土质特点和工程危害表现为遇水浸湿时使黄土发生增湿软化效应,土的强度显著降低在附加压力或在附加压力与土的自重压力下引起湿陷变形,是一种下沉量大、下沉速度快的黄土。湿陷性黄土的失稳性变形对建筑物的危害极大,在上覆土层自重应力作用下,或者在自重应力和附加应力共同作用下,因浸水后土的结构破坏而发生显著附加变形的土称为湿陷性土,属于特殊土。有些杂填土也具有湿陷性[1]。 试验研究表明,粗粉粒和砂粒在黄土结构中起骨架作用,由于在湿陷性黄土中砂粒含量很少,而且大部分砂粒不能直接接触,能直接接触的大多为粗粉粒。细粉粒通常依附在较大颗粒表面,特别是集聚在较大颗粒的接触点处与胶体物质一起作为填充材料。粘粒以及土体中所含的各种化学物质如铝、铁物质和一些无定型的盐类等,多集聚在较大颗粒的接触点起胶结和半胶结作用,作为黄土骨架的砂粒和粗粉粒,在天然状态下,由于上述胶结物的凝聚结晶作用被牢固的粘结着,故使湿陷性黄土具有较高的强度,而遇水时,水对各种胶结物的软化作用,土的强度突然下降便产生湿陷。 2湿陷性黄土地基处理的方法 当建筑物所选取的地点下是湿陷性黄土,那么一旦降雨,地基和

l湿陷性黄土路基处理施工方案

湿陷性黄土路基处理施工方案 一、编制依据 1、依据两阶段设计图纸及施工组织设计 2、《公路路基施工技术规范》(JTG F10-2006) 3、《公路工程质量检评定标准》(JTG F80//1 -2004) 4、《湿陷性黄土路基处理- 灰土换填》变更设计图纸 二、工程概况 本合同段位于武都(两水)至罐子沟(甘川界)段两水?洛塘段,线路起讫里程桩号K48+12旷K56+603,起点位于陇南市武都区三河乡,终点位于玉皇乡境内,线路全长8.483km,除隧道1720km 处于三河乡境内,其余工程处于玉皇乡境内并沿玉皇沟分布。本合同段路基工程特点为:大部分为山岭重丘区,高路堤段落较多,路基填挖高度大,线路主要分在玉皇沟两侧山坡坡角展布;沟内为砂砾石层,两侧为残留阶地及坡积土层,局部切割岩山咀,下伏地层为片岩及灰岩。地貌属玉皇沟河谷堆积区二级阶地,地形西南高东北低,地形起伏较大,其上已被开垦为花椒地。地层主要为第四系上更新统冲积、风积 (Q3al+eo)黄土,(Q al+pl)亚粘土、卵石,下伏泥盆系片岩(D2S),自上而下分布。本标段路基土石方工程地基底大部分为黄土或松散冲洪积堆积物,主要集中在二单元路基土石方工程。 三、施工准备 (一)技术准备 1 、原材料试验。在石灰土换填施工前,应取所定料场中有代表性的土样进行以下试验:颗粒分析、液限和塑性指数、击实试验、有机质含量(必要时做)、磷酸盐含量(必要时做)。此外,还需检验石灰的有效钙和氧化镁含量。 2、按照土壤种类及石灰质量确定配合比和石灰最佳含水量、最大干容重。 3、施工前进行100m?200m 试验段施工,确定机械组合效果、压实虚铺系数和施工方法。(二)材料要求 1、土:土以塑性指数10?20的黏性土为宜;试验塑性指数偏大的黏性土时,应进行粉碎,粉碎后土块的最大尺寸不应大于15mm. 土的有机质含量不超过10%,硫酸盐含量超过0.8%时不宜用

湿陷性黄土地区建筑地的要求的要求规范(1-60 )

1 总则 1.0.1为确保湿陷性黄土地区建筑物(包指构筑物)的安全与正常使用,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保护环境,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湿陷性黄土地区建筑工程的勘察、设计、地基处理、施工、使用与维护。 1.0.3在湿陷性黄土地区进行建设,应根据首湿陷性黄土的特点和工程要求,困地制宜,采取以地基处理为主的综合措施,防止地基对建筑物产生危害。 1.0.4湿陷性黄土地区的建筑工程,除应执行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有关现行的国家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2 术语和符号 2.1 术语 2.1.1 湿陷性黄土 collapsible loess 在一定压力下受水浸湿,土结构迅速破坏,并产生显著附加下沉的黄土。 2.1.2非湿陷性黄土 non collapsible loess 在一定压力下受水浸湿,无显著附加下沉的黄土。 2.1.3自重湿陷性黄土 loess collapsible under overburden pressure 在上覆土的自重压力下受水浸湿,发生显著附加下沉的湿陷性黄土。 2.1.4非自重湿陷性黄土 loess noncollapsible under overburden pressure 在上覆土的自重压力下受水浸湿,不发生显著附加下沉的湿陷性黄土。 2.1.5 新近堆积黄土 recently deposited loess 沉积年代短,具高压缩性,承载力低,均匀位差,在50~150kPa压力下变形较大的全新世(2 Q)黄土。 4 2.1.6压缩变形 compression deformation 天然湿度和结构的黄土或其他土,在-定压力下所产生的下沉。 2.1.7湿陷变形 collapse deformation 湿陷性黄土或具有湿陷性的其他土(如欠压实的素填土、杂填土等),在一定压力下,下沉稳定后,受水浸湿所产生的附加下沉。 2.1.8湿陷起始压力 lnitial collapse pressure 湿陷性黄土浸水饱和,开始出现湿陷时的压力。 2.1.9湿陷系数 coefficient of collapsibility 单位厚度的环刀试样,在一定压力下,下沉稳定后,试样浸水饱和所产生的附加下沉。

湿陷性黄土地区常见地基处理方式及选用

湿陷性黄土地区常见地基处理方式及选用 摘要:由于科技迅速发展,新型建筑施工材料的出现和广泛应用,使得湿陷性黄土地也能施工建设,建筑高层建筑物,对黄土地地基的处理方法也越来越繁多,效果也越来越明显,本文探讨湿陷性黄土地的湿陷机理以及对地基的处理方法介绍。 关键词: 湿陷性黄土; 地基; 处理; 方法 湿陷性黄土地基主要是指结构不稳定的黄色土层,遇到水浸湿后,在自重压力或者附加压力作用下,出现显著的下沉现象。这种特性会对土层上方结构物造成极大的危害,导致路基或者结构物出现大幅度沉降,倾斜等现象,严重影响安全使用。 一、湿陷性黄土地区地基处理的重要意义及一般处理方法 我国是世界上黄土分布最广泛的国家之一,其中约占四分之三的黄土,为湿陷性黄土。其最主要的特性是受水浸湿后,在土的自重压力或自重压力与附加压力共同作用下,产生大量而急剧的沉陷,给构造物带来不同程度的危害,使结构物大幅度沉降、坼裂、倾斜,严重影响其安全和使用。鉴于湿陷性黄土的这种特性,在该地区建筑物的设计及施工中,必须采用合理的基础型式或消除沉陷的地基处理方式,才能满足建筑物的使用要求。 我国湿陷性黄土分布很广,各地区黄土的差别很大,地基处理难度大,开展对湿陷性黄土地基处理技术的研究有重要的实用意义。在我国,有很多地方的土质均属于湿陷性黄土,而不同地区的黄土又存在着一定差异,所以在对湿陷性黄土地的地基进行处理时我们要考虑多方面因素,不同地方,区别对待。在对湿陷性黄土地区的地基进行处理时,要考虑的因素有很多,通常,我们以以下几个方面为主要参考点。一是地域性的差别,不同地域的黄土湿陷性以及湿陷敏感性的强弱也许会有很大差别,土层的承载能力以及土质的可压缩的程度及均匀程度等。二是建筑物的用途,建筑物内用水量的大小水渗入地基的可能性等。三是建筑物施工时用料和施工条件,以及丰富的施工经验。四是建筑物的重要程度,是一级建筑还是二级建筑等,建筑物结构对对由于黄土的湿陷性造成的地基不均匀下沉的适应能力。 湿陷性黄土的独有的性质,决定了湿陷性黄土地区的地基的处理要采用什么方法。那么湿陷性黄土的独有性质是什么呢,研究表明,湿陷性黄土地基的形变由两种因素引起,一是土壤压缩,一是土质湿陷。当地基承载的压力没超过地基的允许承载能力时,地基所产生的压缩变形很小,几乎不会对建筑物的正常使用造成影响。土壤的湿陷性在当地基被水浸湿时,会引起土壤的附件变形,这种情况,即使地基所承载的压力并没有超过地基的允许承载能力,也要对地基进行处理,避免发生对建筑物的安全和正常使用造成造成危害。在湿陷性黄土地区设计措施,主要有地基处理措施、防水措施和结构措施三种。

湿陷性黄土地基处理技术

湿陷性黄土地基处理技术 摘要:湿陷性黄土广泛分布于我国东北、西北、华中和华东部分地区,在湿陷性黄土地基上进行工程建设时,必须考虑因地基湿陷引起的附加沉降对工程可能造成的危害。本文分析了湿陷性黄土的特点,并针对湿陷性黄土地基的实际情况提出了一些处理的方法,从而有利于减轻湿陷性黄土地基对工程建设的影响,提高工程质量,获得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关键词:湿陷性黄土地基处理方法 一、引言 湿陷性黄土地基处理主要取决于湿陷性黄土的特殊性质,湿陷性黄土地基的变形包括压缩和湿陷性两种,当基底压力不超过地基土的容许承载力时,地基的压缩变形很小,大都在其上部结构的容许变形值范围以内,不会影响建筑物的安全和正常使用。湿陷变形是由于地基被水浸湿引起的一种附加变形,往往是局部和突然发生,且不均匀,对建筑物破坏性大,危害严重,因此对湿陷性黄土地区的建筑物不论地基承载力是否达到容许承载力,都应对地基进行处理,前者以消除湿陷为目的,后者以提高承载力为主,同时应消除黄土的湿陷性。 二、正文 2.1 湿陷性黄土的特点 在土的自重压力或土的附加压力与自重压力共同作用下,受水浸湿时将产生大量而急剧的附加下沉,这种现象称为湿陷,它与自重湿陷性黄土一般土受水浸湿时所表现的压缩性稍有增加的现象不同。由于各地区黄土形成时的自然条件差异较大,因此其湿陷性也有较大差别,有些湿陷性黄土受水浸湿后的土的自重压力下就产生湿陷,而另一些黄土受水浸湿后只有在土的自重压力和附加压力共同作用下产生湿陷。前者称为自重湿陷性黄土,后者称为非自重湿陷性黄土,一般将黄土开始湿陷时的相应压力称为湿陷起始压力,可看作黄土受水浸湿后的结构强度。当湿陷性黄土实际所受压力等于或大于土的湿陷起始压力时,土就开始产生湿陷。反之,如小于这一压力,则黄土只产生压缩变形,而不发生湿陷变形。 湿陷变形不同于压缩变形,通常压缩变形在荷载施加后立即产生,随着时间的增长而逐渐趋向稳定。对于大多数湿陷性黄土地基来说,(不包括饱和黄土和

湿陷性黄土地基的处理方法

湿陷性黄土地基的处理方法 在西北、华北地区常会遇到黄土地基处理问题,通常包括低湿度湿陷性黄土以消除或减小湿陷变形危害为主要目的,同时需提高地基承载力的地基处理问题,以及高湿度软弱黄土(尤其是饱和黄土,多由湿陷性黄土饱水转化而成,饱和度Sr﹥80%)以提高地基承载力、减少有害压缩变形为目的的地基处理问题。由于后者的工程特性多与一般粘性土类似,主要应考虑地基的压缩变形,可按软弱粘性土对待,而前者则主要应考虑地基受水浸湿后的湿陷变形。 一、垫层法 垫层法是先将基础下的湿陷性黄土一部分或全部挖除,然后用素土或灰土分层夯实做成垫层,以便消除地基的部分或全部湿陷量,并可减小地基的压缩变形,提高地基承载力,可将其分为局部垫层和整片垫层。当仅要求消除基底下1~3m湿陷性黄土的湿陷量时,宜采用局部或整片土垫层进行处理;当同时要求提高垫层土的承载力或增强水稳性时,宜采用局部或整片灰土垫层进行处理。 垫层的设计主要包括垫层的厚度、宽度、夯实后的压实系数和承载力设计值的确定等方面。垫层设计的原则是既要满足建筑物对地基变形及稳定的要求,又要符合经济合理的要求。同时,还要考虑以下几方面的问题: 1.局部土垫层的处理宽度超出基础底边的宽度较小,地基处理后,地面水及管道漏水仍可能从垫层侧向渗入下部未处理的湿陷性土层而引起湿陷,因此,设置局部垫层不考虑起防水、隔水作用,地基受水浸湿可能性大及有防渗要求的建筑物,不得采用局部土垫层处理地基。 2.整片垫层的平面处理范围,每边超出建筑物外墙基础外缘的宽度,不应小于垫层的厚度,即并不应小于2m。 3.在地下水位不可能上升的自重湿陷性黄土场地,当未消除地基的全部湿陷量时,对地基受水浸湿可能性大或有严格防水要求的建筑物,采用整片土垫层处理地基较为适宜。但地下水位有可能上升的自重湿陷性黄土场地,应考虑水位上升后,对下部未处理的湿陷性土层引起湿陷的可能性。 二、重锤表层夯实及强夯 重锤表层夯实适用于处理饱和度不大于60%的湿陷性黄土地基。一般采用~的重锤,落距~,可消除基底以下~黄土层的湿陷性。在夯实层的范围内,土的物理、力学性质获得显著改善,平均干密度明显增大,压缩性降低,湿陷性消除,透水性减弱,承载力提高。非自重湿陷性黄土地基,其湿陷起始压力较大,当用重锤处理部分湿陷性黄土层后,可减少甚至消除黄土地基的湿陷变形。因此在非自重湿陷性

湿陷性黄土路基施工

湿陷性黄土路基施工 【摘要】以临午改建工程为例,对湿陷性黄土路基的施工措施工程应用进行介绍。 【关键词】湿陷性黄土;路基;处理;施工 湿陷性黄土是一种在干燥情况下,具有较高强度和较低压缩性,遇水后在一定外力作用或在自重作用下强度骤降的一种特殊岩土。它广泛分布于我国甘肃、宁夏、陕西和山西等黄土高原地区。其中以03马兰组黄土最具有代表性。湿陷性黄土对公路工程的工程危害主要表现为遇水后的不均匀沉降,引起公路路面大面积开裂、下陷,从而引起其他次生公路病害,进一步加剧黄土地基的湿陷性,引起恶性循环。所以公路工程中的湿陷性黄土路基的施工质量直接影响整个公路的施工质量以及后期运营期养护工程。 省道临午线位于山西省临汾市西北地区,公路等级为23m宽的四车道一级公路,设计行车速度为60km/h。设计荷载100kN.m。沿线经过汾河阶地、昕水河阶地和山前台地。在河流阶地以及山前台地地表覆盖有厚度达5m~9m厚湿陷性黄土,湿陷等级为Ⅱ级自重湿陷。因此,湿陷性黄土地区路基的施工措施恰当与否对整个项目的工程质量至关重要。 省道临午线K15+900~K17+100段为山前台地,地表覆盖9m厚Ⅱ级自重湿陷性黄土,地表冲沟、陷穴发育。设计中对填方路段原地面清表后采用1000 kN.m夯击能强夯处理消除湿陷性,对于挖方路段挖至距离路床后采用1000kN.m夯击能强夯处理消除湿陷性并设置30cm后灰土封层。对于高挡土墙及桥台地段则采用灰土挤密桩消除整个湿陷性土层的湿陷性。施工过程中根据规范要求、设计图纸及当地实际情况,对不同段落分别采取了措施。具体如下: 1填方路段 黄土路段施工过程中应严格做好防排水,避免施工场地排水不畅或浸水。对各个处置措施的施工工艺均应设置试验段,以确定各施工参数。 1.1填方路基基底处理 在路基填筑前,应对原地面进行处置,处置宽度应大于路基坡脚外1/2湿陷性黄土层厚,并不小于2m。 根据设计要求,路基基底采用1000kN.m强夯处理,对于重要建筑物附近,且建筑物具有一定抗震能力的,路基基底清表后采用冲击碾碾压40遍。桥台及高挡墙段落则需消除整个湿陷性土层的湿陷性。对距离抗震能力差的民房较近的段落,采用50cm的5%灰土垫层(外掺、重量比)。 选用强夯处理时,应先进行现场实验,强夯地基的黄土饱和度不应大于80%;强夯位置距离居民区不小于150m;横路基向强夯范围至征地边界;对于黄土饱和度大于80%或距离居民区小于150m的路段,按设计文件中要求考虑使用灰土桩处理或换填50cm后5%灰土处理。一般路基强夯范围为用地界,夯点间距4m,正三角形布置,间隔挑夯,单击夯能视地基湿陷性类型,湿陷等级以及湿陷性黄土厚度综合确定,单击最后两击夯沉量不大于5mm。点夯以后将地面平整,以1000 kN.m夯击能满夯,夯印彼此搭接,满夯两遍,每次满夯后都应将地面重新平整。点夯次数、沉降量由试验段施工确定。施工时满夯结束平整后,以每100m 2 不少于1点的频率检验沉降值。 当采用灰土桩时,桩径应采用40cm,三角形布置,路基基底处理桩心距为1.5m,桥台及台后灰土桩桩心距根据承载力要求采用1.0m~1.3m,桩体灰与土体积配合比2:8,压实度不小于97%,桩间土平均压实度不小于93%。桩孔深度视填土高度,地基湿陷类型、湿陷等级以及湿陷性黄土厚度综合确定,地基处理宽度为护坡道外缘。施工过程中,工艺控制、数据指标均应通过试验段施工来确定。施工结束后,由施工单位和监理进行数点不小于3%的点挖验检测。

湿陷性黄土及其地基处理

一、湿陷性黄土的概念和分布 黄土是第四纪干旱和半干旱气候条件下形成的一种呈褐黄色或灰黄色、具有针状孔隙及垂直节理的特殊土【北京恒祥宏业加固技术有限公司提供】。 黄土在全世界分布面积达1300万。我国黄土分布的面积约64万,其中具有湿陷性的约27万。主要分布在秦岭以北的黄河中游地区,如甘、陕、晋的大部分地区,河南西部和宁夏、青海、河北的部分地区。在我国大的地貌分区图上,称之为黄土高原。黄土地区沟壑纵横、常发育成为许多独特的地貌形状,常见的有:黄土塬、黄土梁、黄土峁、黄土陷穴等地貌。 黄土在天然含水量时,呈坚硬或硬塑状态,具有较高的强度和低的或中等偏低的压缩性。但遇水浸湿后,有的即使在自重作用下也会发生剧烈而大量的沉陷(称为湿陷性),强度也随之迅速降低。而有些地区的黄土却并不发生湿陷。可见,同样是黄土,遇水浸湿后的反应却有很大的差别。具有湿陷性的黄土称为湿陷性黄土。湿陷性黄土可分为自重湿陷性黄土和非自重湿陷性黄土两种。前者是指在上覆土自重压力下受水浸湿发生湿陷的湿陷性黄土;后者是指只有在大于上覆土自重压力下(包括附加应力和土自重应力)受水浸湿后才会发生湿陷的湿陷性黄土。在土建工程中,对自重湿陷性黄土尤应加以注意。 二、湿陷性黄土地基的处理 湿陷性黄土地基处理的目的主要在于改善土的物理力学性质,消除或减少地基因偶然浸水而引起的湿陷变形。 按黄土处理厚度可分为全部湿陷性黄土层处理和部分湿陷性黄土层处理。对于非自重湿陷性黄土地基,当采用全部湿陷性黄土层处理时,处理厚度应取基底至非湿陷性黄土层顶面(或压缩土层下限),或者以土层的湿陷起始压力来控制处理厚度;对于自重湿陷性黄土地基是指全部湿陷性黄土层的厚度。当采用部分湿陷性黄土处理时,一般对非自重湿陷性黄土为1~3m,自重湿陷性黄土为3~5m。 常见的处理湿陷性黄土地基的方法有灰土或素土垫层法、重锤表层夯实和强夯法、石灰土或素土桩法和预浸水法等。 1. 灰土或素土垫层法 垫层法是先将基础下的湿陷性黄土一部分或全部挖除,然后用素土或灰土分层夯实做成垫层,以便消除地基的部分或全部湿陷量,并可减小地基的压缩变形,提高地基承载力,可将其分为局部垫层和整片垫层。当仅要求消除基底下1~3m湿陷性黄土的湿陷量时,宜采用局部或整片土垫层进行处理;当同时要求提高垫层土的承载力或增强水稳性时,宜采用局部或整片灰土垫层进行处理。 垫层的设计主要包括垫层的厚度、宽度、夯实后的压实系数和承载力设计值的确定等方面。垫层设计的原则是既要满足建筑物对地基变形及稳定的要求,又要符合经济合理的要求。同时,还要考虑以下几方面的问题: (1)局部土垫层的处理宽度超出基础底边的宽度较小,地基处理后,地面水及管道漏水仍可能从垫层侧向渗入下部未处理的湿陷性土层而引起湿陷,因此,设置局部垫层不考虑起防水、隔水作用,地基受水浸湿可能性大及有防渗要求的建筑物,不得采用局部土垫层处理地基。 (2)整片垫层的平面处理范围,每边超出建筑物外墙基础外缘的宽度,不应小于垫层的厚度,即并不应小于2m。 (3)在地下水位不可能上升的自重湿陷性黄土场地,当未消除地基的全部湿陷量时,对地基受水浸湿可能性大或有严格防水要求的建筑物,采用整片土垫层处理地基较为适宜。但地下水位有可能上升的自重湿陷性黄土场地,应考虑水位上升后,对下部未处理的湿陷性土层引起湿陷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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