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学籍管理工作流程图

学生学籍管理工作流程图
学生学籍管理工作流程图

学生学籍管理工作流程图

学生学籍管理职权流程岗位说明

XX小学学籍管理制度

万冲镇三柏小学学籍管理制度 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保证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按照上级部门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校学籍管理办法。 一、入学 1、一年级新生的入学。 (1)审核入学资格。凡属我校招生范围的学龄儿童,由校领导把关,按有关部门的规定,依户口本及户口复印件和接种证严格审查入学资格。 (2)新学期开始,凡被我校录取的新生,必须按规定时间到校进行注册。如因故不能按时报到的由家长持有关证明,向学校申请,经学校领导批准后可延期注册。 2、新生入学后,一年级班主任在一个月内填写“学籍卡片”,并编制花名册,报送万冲镇中心学校建立学籍档案。 3、在校学生,每学期开学必须按学校规定的日期报到注册,因故不能按期报到者,应由家长持有关证明到学校请假。否则按旷课处理。 二、转学、借读 1、凡从外地随家长迁入我辖区的学生,必须持转学证明向学校提出申请,依班额情况,经校长批准,方可办理入学手续。 2、非本辖区来我校就读,经学校领导审核转学手续,合格可插入合适年级。 3、凡在校学生随父母迁居外地,要求转学的应由家长到万冲镇中心学校申请,经学校领导批准后方可办理转学手续, 4、转进、转出的学生都要进行登记,并装入档案。 三、休学、复学 1、学生因生病或其他原因不能坚持学习时,可持医院证明,家长签字的休学申请书,向学校申请休学,经班主任审核,校长批准后,

办理休学手续,休学期限为一年。 2、学生休学期满或病愈后持休学证,医院证明回校办理复学手续,复学时按学生实际程度编班。 3、休学期满后仍不能复学者,应在休学期满前半个月内办理延期休学手续,经校领导批准后续休学。 4、学生休学期间申请提前复学者,经校领导批准,按其具体情况编班。 四、档案管理制度 (一)档案包括的内容 1、学生花名册; 2、转学登记册; 3、转入、转出学生花名册; (二)、档案管理的规定 1、除健康卡由卫生老师负责管理外,其它有关材料一律由教导处管理。 2、档案管理是一项政治性很强的工作,应严肃对待,不得草率马虎,凡有关学生档案登记的各种表格一律按统一规定填写,做到整齐准确,统一规范。 3、凡转入学生必须向学校索取转学证;凡转出学生要开出转学证,并分别登记归档.

(完整版)学生信息管理系统数据流图

管理学生模块据流图:

管理老师模块数据流图:

选课管理与成绩管理模块数据流图: 数据字典 数据流描述: 数据流名:查询条件 数据来源:学生登录处理 数据去向:学生信息表 说明:通过合适的查询条件,输出学生的信息 数据组成:学号+姓名 数据流量:早晨9点到中午12点,下午14点到17点数据流量大数据流名:课程安排信息

数据来源:管理员制定的课程管理信息 数据去向:学生课程安排信息 说明:用于管理学生的课程安排信息 数据组成:课程号代+课程名+代课老师+学分+时间 数据流量:早晨9点到中午12点,下午14点到17点数据流量大 数据流名:录入成绩 数据来源:老师对课程的考核方式 数据去向:学生成绩管理 说明:录入学生的选课的成绩信息 数据组成:学号+姓名+课程名+成绩+学分 数据流量:早晨9点到中午12点,下午14点到17点数据流量大 数据流名:录入课程 数据来源:管理员制定的课程信息 数据去向:学生选课管理 说明:录入学生选择的课程 数据组成:课程代号+课程名+出版社 数据流量:早晨9点到中午12点,下午14点到17点数据流量小 数据流名:学生基本信息 数据来源:管理员对学生的信息的管理

数据去向:学生与老师及管理员得到学生的基本信息 说明:查询学生的基本信息 数据组成:学号+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系别+专业+年级+籍贯数据流量:早晨9点到中午12点,下午14点到17点数据流量大 数据流名:选课信息 数据来源:老师输入到选课管理中的课程信息 数据去向:学生的选课信息与成绩管理 说明:查询学生的选课信息 数据组成:课程代号+课程名+学分+类别+任课老师+人数+班级 数据流量:早晨9点到中午12点,下午14点到17点数据流量大 数据流名:学生的成绩及学分 数据来源:选课管理与成绩管理 数据去向:学生的成绩与学分信息 说明:查询学生的成绩与学分 数据组成:序号+课程名+学分+类别+考核方式+成绩+辅修标记 数据流量:早晨9点到中午12点,下午14点到17点数据流量大 数据流名:老师信息 数据来源:管理老师

学籍管理规定

连云港常青技工学校学生学籍管理规定(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学籍管理,建立良好的教育教学秩序,维护学生合法权益,进一步推动学校发展,制定本规定。 第二章学制与入学、注册 第二条学校学制原则上按以下规定: (一)学制教育以培养中、高级技能人才为主。中级工学制教育招收初中毕业生,学制为三年;通过联合办学的高级工学制教育,招收中等职业学校(中专、技校)、高中的毕业生,学制为两年;招收初中毕业生,学制为五年(2+3)。 (二)实行学分制的学生修满规定总学分,且获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者,经学校批准,可以在规定学制的基础上提前毕业,提前毕业一般不超过1年。因休学、留级以及少选学分而推迟毕业者,推迟时间一般不超过2年。 第三条学校应按规定录取新生,并由学校招生办发给录取通知书。 第四条新生实行秋季注册,凡被录取的新生,须持录取通知书和有关证件,按规定日期到学校办理入学注册手续。实行联合办学的,在学生当年就读学校进行学籍注册,学生就读学校变更后,将学籍从原就读学校转出,再转入当前就读学校。因故不能如期报到注册者,须凭有关证明,向学校申请延期注册,对于开学两周内不到校注册,也不办理延期注册手续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五条学校为取得学籍的学生及时建立学籍档案,基本内容包括:基本信息、思想品德评价材料、各课程成绩表、享受国家助学金和学费减免信息、在校期间的奖惩材料、毕业生信息登记表和体检表等。 第六条学校校将取得学籍的新生的基本信息和各年级学生变动情况及时输入技工 院校电子信息管理系统,并报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 第七条新生在入学后的三个月内,应接受学校复查。经复查证实不符合报考、录取条件,或身体状况不符合标准者,由学校报请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取消学籍,退回原地区。 第八条每学期开学,学生必须按规定日期到校注册。因故不能如期注册,应先由学

学生学籍管理规定

学生学籍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维护学校的正常教育教案秩序和生活秩序,树立勤奋、严谨、求实、创新的学风,规范学籍管理,保障学生的身心健康和合法权益,提高教育教案质量,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章入学与注册 第二条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xx学院新生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 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当向学校招生部门请假,请假须经学校招生部门批准方为有效。请假一般不得超过两周。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三条新生入学三个月内,由各系进行政治思想品德复查,由学校医院组织健康复查。政治思想品德和身体复查合格者,填发学生证,予以新生电子注册;待新生电子注册成功后,正式取得xx学院学籍。 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凡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被录取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取消其学籍,退回父母或抚养人所在地。情节恶劣的,由学校报请有关部门查究。 第四条对患有疾病的新生,经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下同)诊断不宜在校学习的,可以由学校招生部门保留其入学资格一年,并在通知之日起两周内办理离校手续,回原单位或回家治疗,户口迁回原籍;两周内无故不办理离校手续者,取消其保留入学资格。 保留入学资格者不具有学籍,不享受在校生和休学学生的待遇。在保留入学资格期内经治疗康复,可以在下一学年开学前两周向学校招生部门申请入学,由学校指定医院诊断,符合体检要求,经学校复查合格后,可以按当年新生办理入学手续。复查不合格或者逾期不办理入学手续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五条每学期开学时,学生必须按时到所在系办理注册手续。不能如期注册者,应当履行暂缓注册手续。 未按学校规定缴纳学费或者其他不符合注册条件的不予注册。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交清学费或办理有关手续后予以注册。

电子学籍管理办法有关规定

电子学籍管理办法有关规定 一、转学流程 1、 2、

3、 二、常见问题释疑 1、什么情况下可以转学,需提供什么材料? (1)因回原籍就读,父母或监护人户籍所在地在学区范围内的,需提供转学申请表、父母或监护人或学生本人户口本原件(学生本人与父母或监护人不在同一户口本上的,还需提供学生本人常住人口信息表或其他可以证明学生本人与父母或监护人关系的证件原件,如出生证,户籍科证明等),转入城区学校的,如学生本人为独立户口或学生挂靠户口在学区范围内须达一周年以上。 (2)因父母或监护人工作调动,而户籍又不在学区范围内的,除需提供上述“1”中的证件原件外,还需提供父母或监护人工作单位证明原件。 (3)因父母或监护人家庭住址变迁,而户籍又不在学区范围内的,

除需提供上述

“1”中的证件原件外,还需提供父母或监护人的房产证(购房合同、原始发票或房管局证明)原件。转入城区学校的,父母或监护人的购房时间以交房时间为准。 (4)因父母或监护人经商,而户籍又不在学区范围内的,除需提供上述“1”中的证件原件外,还需提供父母或监护人经商的工商执照、税务登记证、居住证明(房产证、居民临时居住证、住房租赁合同等有效证明)原件,转入城区学校的,父母或监护人在学区范围内经营达一年以上。 (5)因父母或监护人务工,而户籍又不在学区范围内的,除需提供上述“1”中的证件原件外,还需提供父母或监护人的合法用工合同和按规定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证明、居住证明(房产证、居民临时居住证、住房租赁合同等有效证明), (6)在电子学籍系统中办理转学申请时,由转入学校将以上5种不同情况所列的佐证材料及转入学校已签章的转学登记表原件图片上传至电子学籍系统(注:户口本上传户主及学生本人页,购房合同上传地址、交房时间及业主按印页),未上传的或上传材料不足的均不得审核通过。 2、接新办法实施转学,转学申请表在哪领取? 在转入学校领取,即由转入学校提供。 3、转往外地的学生是否需要就学联系函?外地转入我市学校是否需要就学联系函? 如外地需要,可到普教股学籍管理员处办理。 外地转入我市学校,转入学校需向学生家长索取有当地学籍主管部门及所在学校盖章的就学联系函或其他能证明学生在原校就读的材料,

学籍管理工作流程

电大学籍管理工作流程 为了充分发挥教务管理工作在促进乐亭电大教育事业科学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加强系统建设,对标国家开放大学及河北省广播电视大学教务管理的要求和规定,不断提高我校教务管理水平,加强过程管理,进一步持续提升开放教育办学质量,对教务管理过程中的课程注册、学籍异动、学信网退学、毕业证、学位证、毕业证明书办理、错证换证、学信网信息更正等环节工作流程及要求进行了认真梳理,现就有关规定及注意事项加以说明: 一、由于网考数据不同步不能通过毕业审核的解决办法 我们在办理毕业证书的过程中发现有些学生虽然网考或免网考已通过,但是由于数据没有与教育部学信网同步,因此毕业审核不能通过。若出现这种情况,按下列要求办理: 1、此情况应填写《河北电大免考信息表》; 2、学习中心代码,必须是8位,不足8位的用0补足; 3、免考科目代码,大学英语B为71,计算机应用基础为69; 4、免考原因,参照表后备注填写; 5、填表结束,最后一行填写“/记录行结束/”。 二、学籍异动的办理 学籍异动是指学生学籍上的非程序化变动,主要包括休学、复学、转专业、转学(转入及转出)。应注意以下事项: 1、除申请人签名和年月日需由学生本人亲自手签以外,其它均需打印;

2、所转专业,必须是教学点内同一年级同一学期有的专业; 3、转学是指学生从某一学校转往另一学校相同专业学习。转学时,不同类型的学生不能互相转学。比如,开放教育、一村一、助力计划、课程开放之间。 三、学信网退学的办理 学信网退学,指的是因为要报考别的院校而退出现有学籍的学生。申请学信网退学,要求如下: 学信网对学籍异动中的退学功能进行了调整,取消了批量上传功能,目前学信网退学只能做单条退学处理,同时还要上传退学材料图片。结合学信网的功能调整,现对申请学信网退学的要求特做如下说明: (一)应提交电子材料 1、申请学信网退学的汇总名单(EXCEL表格)和汇总名单对应的每个学生一人一张图片的退学申请表(JPG /PNG格式)。 2、申请学信网退学的汇总名单(EXCEL表格)。 (1)文件格式:EXCEL。 (2)名单按学号升序排列。 3、每个学生一人一张图片的退学申请表(JPG /PNG格式)。 (1)退学申请表每个学生一份。退学申请表上有学生签字、教学点盖章。 (2)文件格式:JPG /PNG。 (3)文件命名要求:学号全码+姓名,“+”不用打在文件名中,例:1711001201115刘洋(特别注意:学号与姓名中间无“+”、无空

学校权利运行流程图.doc

太和中学权力运行流程图 目录 1、“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流程图 2、学校干部选拔作用工作流程图 3、干部年度考核流程图 4、教职工年度考核流程图 5、教职工职称评审工作流程图 6、教职工岗位职务聘任流程图 7、教职工评先评优工作流程图 8、学籍管理工作流程图 9、教职工自动离职管理流程图 10、基建工作流程图 11、政府采购工作(办公用品采购)流程图 12、财务工作流程图 13、学校财务支配流程图

太和中学权力运行流程图 1、“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流程图 学校提出“三重一大”事项内容 调查研究 拟订方案 公示征求意见 组织论证 报局领导及相关科室审批后 公布执行 重大事项形成会议纪要 学校领导班子集体决策 学校监督小组全程跟踪监督

2、学校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流程图 组织或个人推荐、民主推荐 学校校务会审查确定提名 征求有关领导意见 班子会议讨论决定 上报市组宣科 组织考察 任职前公示 领导谈话 履行任命手续、材料归档

3、干部年度考核流程图 根据主管部门有关通知、制定年度考核学校研究决定、印发考核方案 实施考核 个人年度总结、组织民主测评 汇总考核材料、审定考核结果 公示考核结果 反馈被考核干部本人 考核结果存档

4、教职工年度考核流程图 考核前动员:学校召开年度考核工作会议, 教师自我总结:本人对照责任目标和考核内容要求总结全年工作,并填写考核登记 考核小组考核:学校考核工作小组对每位学校审核领导组评议、审定考核等次;考 教职工本人签名 考核等级汇总上报教育局人事科 考核结果存入本人档案

5、教职工职称评审工作流程图成立教师职称评审推荐工作小组、领导小公布评审条件标准及申报数额 参评教师填写基本情况表,提交相关材料 评审推荐工作小组进行资格审查 评审推荐工作小组对参评教师进行量化量化排序按推荐名额报领导小组审核,确推荐对象填写表格上报审核学校监督小

学籍管理有关规定

学籍业务的相关规定 一、转学 (一)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在接受教育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学校申请转学: 1.学生户籍及家庭住址跨省、市、县迁移或在本县域内跨学区、乡镇迁移的; 2.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全家居住地跨省、市、县迁移(不含设区市中心城区之间迁移)的; 3.学生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长期出国(出境)工作、支援边疆建设、现役军人(含武警)工作调动等原因,其子女投靠亲属到非户籍所在地居住的; 转学手续一般在学期结束前或开学一个月内办理,毕业班下学期一般不办理转学手续,转学生应编入转出时所在的年级。 (二)办理流程 流程一:学生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向转入学校提出转学申请,同时提供居民户口簿,实际常住地居住证明(提供原件和复印件)。转入学校依据相关规定和学校学位空额等情况,认真审核学生转学条件,同意后填写《中小学生转学申请登记表》(一式一份,转入学校存档)并盖章。 流程二:学校学籍管理人员在全国学籍管理系统中发出转入申请,申请时需上传相关转学证明材料原件的电子照片。(图片命名格式:学生姓名+申请表、学生姓名+户口簿、学生姓名+常住地证明等,例张三申请表) 流程三:网上转学流程发起,各转学环节的经办人员在规定的工作日内在全国学籍系统中核办。 说明: 1.市内转学或外省市学生到我市就读,按要求填写《中小学生转学申请登记表》,不需要到转出学校及相关教育主管部门盖章。 2.部分学生持其他省市开具的转学申请表,需要我市学校及教育主管部门盖章,对方学校方可接收或放行。为方便家长,此类纸质材料由学校收集,各市直学校、中心小学(中心校汇总所辖完小)每周星期二派经办人员到行政服务中心办理。 二、休学、复学

学校管理工作流程图

***学校管理工作流程图 向管理要质量,只有管理科学化才能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科学化管理,除了运用科学管理的原理,健全管理制度,各级各部门领导者除了具有科学管理头脑之外,还必须强化管理过程的规范化、程序化。通过管理过程的规范化、程序化,可以减少工作中的随意性和盲目性,还可以防止不负责的互相推委,有利于各级各部门领导者通过反馈,了解部门工作的情况,便于对各司其职的检查,从而提高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根据学校的实际,从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发展的高度来思考,提出学校各项管理工作处理流程图。 一、行政管理结构图 二、学校常规管理工作处理流程图 ㈠校长工作 1、制定学校规划(计划) 2、学校工作总结 党支部 校 长 行政会 校务 办公室 德育 部门 教学 部门 总务 部门 工 会 幼儿园 德育工作 政教处 大队部 教务处 教研室 财会 后勤 门 卫 制定规划 行政会 讨论 校务会议 全体教职工 总结报告 行政会议 讨论 校务会议 全体教职工

3、学校工作重大决策 4、党政会议及校务会议 5、来访 来访 6、教职工工作情况资料汇总 ㈢人事工作 1、工作调动 ①调出 党政会议、 校务会议的决议 由分管校长 直接贯彻 由校办传达 有关处室 反馈贯彻执行情况 有关处室 贯彻执行 决 策 行政会 讨论 校务会议 全体教职工 门卫室填写 来访单 门卫通知 被访人接待 寻访结束, 被访人签字 校长会议、行政会议 提出资料汇总要求 校办按要求 编制项目表 各处室汇总部门 教职工工作资料情况 校办后期 整理资料存档 校长会议、行政会议 归纳整理听取意见 校办汇总后 递校长 人事干部 审 核 本人申请或 由组织联系 校长签署 意 见 上级教育行政机关 人事部门审核

成人高等教育学生学籍管理规定

成人高等教育学生学籍管理规定 第一章入学与注册 第一条按国家成人高等教育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及有关证件,按成教中心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成教中心或成教中心指定的函授站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当向成教中心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条新生入学后,成教中心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由成教中心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凡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学籍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学籍。情节恶劣的,报请有关部门查究。 第三条新生入学3个月内,因病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坚持学习者,本人可持所在单位证明(因病须持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证明),向成教中心提出申请。经成教中心批准后,可以保留入学资格一年,随下一年级重新办理入学手续。保留入学资格者不具有学籍。期满复查不合格或逾期不办理入学手续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四条在籍学生每学期开学时,应当按成教中心规定办理注册手续。不能如期注册者,必须履行书面请假手续暂缓注册。未按成教中心规定缴纳学费或者其他不符合注册条件的不予注册。未经请假而不按时报到注册和不符合注册条件者,不准参加本学期所有课程的考试。 第二章考核与成绩记载 第五条学生应当参加成教中心教育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和各种教育教学环节(以下统称课程)的考核。考核成绩记入成绩册,并归入本人档案,作为升级、留级、降级及毕业的依据。 第六条考核分为考试和考查两种。成绩的评定,采用百分制记分。 第七条学生要按时参加成教中心统一安排组织的活动。学生上课实习、上机等都要实行考勤。因故不能参加者,必须事先请假。

数据库高校教务管理系统方案

题目高校教务管理系统 学生姓名xxxxxx 学号xxxxxxxxxxxx 专业班级xxxxxxxxxxxxxxxxxxxxx

目录 一、问题分析 -------------------------------------------------------------------3 1、设计背景------------------------------------------------------------------3 2、运行环境------------------------------------------------------------------3 二、需求分析---------------------------------------------------------------------3 1、用户需求------------------------------------------------------------------4 2、系统主要功能------------------------------------------------------------4 3、系统总框架图------------------------------------------------------------6 三、结构设计---------------------------------------------------------------------6 1、数据字典------------------------------------------------------------------6

学籍管理规定

学籍管理规定 一、入学与注册 第一条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辽宁金融职业学院(以下简称学院)录取通知书,按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日期到学院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必须向学院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条新生入学后,学院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体检标准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并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由学院视实际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三条凡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入学资格或者学籍。情节恶劣的,报请有关部门查究。 第四条对患有疾病的新生,经学院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下同)诊断为不宜在校学习的,可以保留入学资格一年。保留入学资格者不具有学籍。在保留入学资格期内经治疗康复,可以向学院申请入学,由学院指定医院复检,符合体检要求,经学院复查合格后,重新办理入学手续。复查不合格或者逾期不办理入学手续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五条学生应当按学年缴纳学费并分学年办理注册手续(每学期开学后15天内)。不能如期注册者,应当申报暂缓注册手续。未按学院规定缴纳学费或者其它不符合注册条件的不予注册。 第六条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以申请助学贷款或者其它形式资助,办理有关手续后注册。 二、课程考核与成绩记载 第七条凡教学计划内规定的课程,(包含必修课、选修课、实践教学、毕业实习、毕业论文及设计等)必须进行考核,并取得相应的学期成绩。学生首次考试及补考成绩均记入学生成绩单,并归入学生档案。 第八条学科成绩考核分考试和考查两种方式。考试课的考核在每学期期末进行,考试形式根据学科特点以闭卷、笔试、或者实践为主;考查课以平时作业、测验、实验、课堂讨论为主。考查课课程考核应该于考试课考核前一周内结束。 第九条成绩的评定采用百分制和五级分制两种方式。 第十条考试课成绩采用百分制,以期末考试成绩为主结合平时成绩评定,平时成绩(含作业、提问、实验、测验、实验报告等成绩)占该课程成绩的比例在20%-40%; 第十一条考查课程成绩采用五级分制,即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五个等级。由平时成绩(含作业、提问、实验、测验等)和阶段考试成绩组成。 第十二条独立开设实训课程,成绩评定构成及比例为:平时作业、提问占20%,平时实训占50%,综合实训占30%;非单独开设的实训课程,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成绩评定构成及比例为:平时作业、提问占20%,平时实训与理论课考试占80%(两者具体比例根据不同学科特点,由各系制定)。 第十三条单独设置的实验、实训、实习、毕业设计等均以一门课程进行考核,按五级分制评分,不合格者需要补考。 第十四条公共体育课为必修课,不列入留、降级科目。成绩以五级分制评定。体育课成绩以学生出勤和课内教学以及课外锻炼活动进行综合评定。确因身体原因不能参加体育活动者,学生本人出示医院诊断证明,经教务处同意后,体育课可灵活考核。擅自缺课致使体育课不及格者,必须补考。 第十五条百分制与五级制的互相折算关系为:90-100分为“优秀”,80-89分为“良好”,70-79分为“中等”,60-69分为“及格”,59分及以下为“不及格”。 第十六条学生成绩单一式两份,由任课教师、教研室主任签字后,学生所在系部、教务处各存档一份。 第十七条教师要求更改学生成绩,需要书面申请,教研室主任、系主任、教务处长批准,并且四人同时在场核查是否有误,然后再决定是否更改。除“评定有误、合分有误、记分有误”外,不得更改成绩。 第十八条在校学生原则上不允许核查试卷,如有特殊情况需要查询,需要向所在系部提出书面申请,由辅导员具体办理,学生本人不得参与核查过程。核查工作需要通知任课教师,经系部主任、教务处长同意,方可核查是否有误,然后决定是否更改。除“评定有误、合分有误、记分有误”外,不得更改成绩。毕业生成绩单由教务处负责打印,并装入学生档案。毕业生有其它原因需要查询或者出俱成绩证明,由教务处提供。 第十九条一门课程延续几个学期,则每学期均按独立一门课程考核。 第二十条学生参加考试,必须具备该课程的考试资格。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该门课程的考试资格,成绩以零分记: (一)学生无故旷课累计超过该课程本学期授课学时的1/4者; (二)平时无故缺交作业、实验报告次数超过本学期总量1/4者。 考试前由任课教师对学生进行考试资格审查,并于考试前将取消考试资格的学生名单以书面形式报系主管教学的主任审批,并报教务处审核后将名单向全院师生公布。 第二十一条学生必须按规定时间参加课程考核。确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参加考核的,应该于考试前一周内

教务管理系统

河南理工大学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课程设计报告 2013— 2014学年第一学期 课程名称数据库 设计题目教务管理系统 姓名王宏利 学号311109040326 专业班级网络l103 指导教师贾慧娟

2013 年12 月25日 目录 第一章现状 1.1背景 1.2目标 1.3意义 第二章需求分析 2.1需求分析的任务 2.2需求分析的过程 2.3数据流图 2.4数据字典 2.5 需求分析注意点 第三章概念结构设计 3.1概念结构设计的方法与步骤 3.2局部视图设计 3.3视图集成 第四章逻辑结构设计 4.1 E-R图向关系模型转换 4.2 数据模型的优化 4.3设计用户子模式 第五章数据库的物理设计 5.1数据库物理设计内容 5.2关系存取方法选择 5.3确定数据库的存储结构 5.4 评价物理结构 第六章数据库的实施 6.1 实现系统主要代码 6.2数据的载入及应用程序的调试 第七章数据库的运行和维护

第八章致谢 第九章参考文献 第一章现状 1.1 背景 随着教育体制的改革,提高全民素质,高校招生名额每年以30%的速度递增。而各个高校在原有的硬件,软件条件下,学生人数都不同程度的按比例增加,为了保证教学质量,最大程度的发挥软硬件作用,有必要开发一个高效的基于网络的教务管理系统。与此同时,河南理工大学的发展速度不断加快,办学规模越来越大,急切需要借助计算机与网络来完成大量、烦琐的教务工作。经过对河南理工大学教务工作全面的调查和研究,结合河南理工大学学年学分制的教务管理的实际要求,来设计出这一种教务管理系统。 1.2目标 学校能够建立高效的教务管理系统,对学生的选课、查询等操作及流程进行规范化管理,简化业务流程,提高工作效率并防止中间的漏洞;迅速、准确地捕捉用户要求,并加以高效回应。同时需要不断完善系统,增加模块,更好的满足用户需求,简化教务人员的管理工作,尽量做到一切信息化。 1.3 意义 对于学校教务处而言,最主要的是管理学生的学籍、管理教师的课程教授。如果使用一般的方法来管理,会比较繁琐,管理起来也很有可能出错。为了方便教务人员的管理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同时为了更好地为学生、教师提供服务,有必要开发教务管理系统,使学校的教务管理走上信息化之路,克服人为的种种弊端。

学籍管理规定

学籍管理规定

关于印发《辉南县中小学学籍管理规定(试行)》的 通知 全县中小学: 现将《辉南县中小学学籍管理规定(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希望各校要认真学习好、宣传好、落实好新的学籍管理规定,各校在执行过程中遇到的有关具体问题和情况请及时反馈。 二O一O年十月十日

辉南县中小学学籍管理规定(试行)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中小学学籍管理工作,有效保证中小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健全简捷高效的学籍管理机制,提高学籍工作的现代化管理水平,特制定本规定。 一、入学学籍 第一条小学和初中新生免试按学区就近入学,高中新生经考试评价择优录取,具体招生办法按教育局当年招生规定办理。 第二条加强电子学籍管理。各学校于每年10月10日前完成新生的电子学籍信息录入工作。电子学籍要求记录的信息包括学生的基本信息(照片、曾用名、联系电话等)、学生入学信息、主要家庭成员(父母姓名、工作单位、联系电话)等相关内容必须填写完整。各种信息要严格按照户口等相关证件进行填写。 第三条各校要有专人负责建立、管理和永久保存学生学籍档案,为每个学生建立学籍卡并填写学生登记表,记载学生在校各学期的学业成绩、综合素质评价、学生体质健康评价等情况。 第四条学生原则上在户籍所在地就读,学校必须按照教育局规定的招生计划招收学生,教育局要严格规范招生行为,及时清退违规招收的学生。中小学校不得招收已经毕业的学生回学校重读。 第五条新生入学后编班标准原则上不超过小学45人、初中50人、高中56人,任何学校不准按成绩分重点班和快慢班或擅

自举办各种实验班。 二、学籍变更 第六条学生入学后,一般不得转学,如因父母或监护人工作变动、户籍变更、居住地址迁移或其它原因确实需要转学的,可凭有关证明向学校提出申请。学生在休学、受处分期间不予办理转学,毕业班原则上不办理转学。 第七条每学期开学30天内(即3月31日和9月30日前),可由学生家长到基础教育科办理转学手续。以后每月第一周由学校统一办理转学手续(周二办理小学学籍,周三办理初中学籍,周四办理高中学籍),家长前来办理不予接待,特殊情况除外。 第八条严格执行转学四联单制度。转学四联单盖章的顺序依次为转入学校主管局、转入学校、转出学校、转出学校主管局。转出学校收到转学四联单后将学生学籍档案交给家长转交转入学校,并将学生的电子学籍于5个工作日内转出到转入学校。学生学籍变动工作各学校要执行“周清”制度,基础教育科执行“月检”制度,确保学籍变动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九条县内义务教育阶段要求转学的学生,先向转入学校提出申请填写四联单,转入学校盖章后,再由转出学校盖章,然后到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办理手续。 第十条普通高中阶段学生转学,转入重点高中的学生必须具有同级重点高中的正式学籍,本县两所高中原则上不得转学,跨

陕西省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关键业务操作说明.

附件1 陕西省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 关键业务操作说明 为帮助用户掌握我省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学籍系统的学籍注册、学籍日常管理、毕业升学等关键业务功能管理和相关业务配置方法,根据教育部及我省中小学生学籍管理相关要求和我省学籍系统特点,对有关业务操作进行说明。 一、入学、升学 学籍系统新生入学、升学等业务是作为学籍管理和招生工作的后置程序,各级教育主管部门和各级学校均应按照学籍管理办法和当地招生规定确定入学学生的名单,并保证学生按时上学就读后,再按照学籍系统操作流程进行业务处理。 (一小学新生入学。 1.各学校学籍管理人员在系统开放后进入系统,首先维护新学年学期,新建新年级及班级。 2.小学一年级新生按照教育部学生采集模板要求的78个字段采集信息,导入系统提交上级教育局,审核通过后即建立学籍。 3.小学新生通过审核后,按照原中小学生学籍数据采集方案依次进行照片采集及学籍卡打印,家长签字扫描后上传。 (二初中新生入学。 1.各学校学籍管理人员在系统开放后进入系统首先维护新的学年学期,新建新的年级及班级。

2.学校在新生招生模块按照小学毕业生姓名、学籍号、新生入学拟在班级(学 校可在新生招生模块处下载招生模板从毕业库抽取新生,抽取后提交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审核通过后即建立电子学籍。 (三高中新生入学。 1.各学校学籍管理人员在系统开放后进入系统首先维护新的学年学期,新建新的年级及班级。 2.学校在新生招生模块按照初中毕业生姓名、学籍号、新生入学拟在班级(学 校可在新生招生模块处下载招生模板从毕业库抽取新生,抽取后提交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审核。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高一新生抽取后需区县级进行预审核,通过后提交市级教育局审核,市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终审通过后即建立电子学籍。 3.当一个学生被A、B两所或以上学校抽取时,只有通过审核的学生才正式入库,同时被抽取的未通过审核的学生将从该学校未审核学生中清除(假设A学校抽取的学生通过 审核,那么B学校的抽取将无效。 中小学招生操作由招生部门与学籍管理部门配合完成。招生处理以招生部门提供的招生结果名单为依据。 (四跨省升学。 学生毕业后,需要跨省进入下一阶段学校就读的,按毕业后跨省就学进行操作。在进入学籍系统操作前,需在系统外先确定接收学校并办理相关手续。系统操作时,依次由接收学校、接收学校主管教育部门(小学初中为区县教育主管部门,高中为地市教育主管部门、毕业学校主管教育部门三方核办,核办完成后接收学校调取学生档案。 学生能否跨省升学,由接收学校和当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确定。

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学籍管理规定

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学籍管理规定

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学籍管理规定(试行) 鲁教基字[ ]26号 一、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全省普通中小学学籍管理工作,尽快实现学籍管理的信息化、科学化,根据有关部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省各级人民政府和社会力量举办的普通中小学校。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适龄儿童、少年,是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规定应当入学接受九年义务教育的儿童、少年。 第四条学籍管理实行由省教育厅宏观管理下的分级负责制。高中学籍由学校和设区的市(以下简称市)级学籍主管部门负责;义务教育段学籍由学校和县(市、区)教育局学籍主管部门负责。 省、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设学籍管理人员,专门负责学籍管理工作。 二、入学与注册

第五条适龄儿童、少年就近免试入学。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它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其父母或者其它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由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批准。 新生应按时到校报到,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入学手续。因特殊情况不能如期报到,须持有关证明及时向学校请假。高中新生如在规定报到时间结束两周后仍未到校办理手续且未向学校请假的,可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六条学校按照上级学籍主管部门要求,采集学生学籍信息并按规定时间报上级学籍主管部门审核,审核合格后,学生即取得学籍。 高中实行学籍、学业水平考试考籍一体化管理。学生在学籍注册的同时,即取得考籍和参加学业水平考试资格。高中新生注册学籍后,如发现有伪造证件、是其它学校在籍学生或同级学校已毕业学生等情况之一者,取消其学籍。 第七条严格控制班额。学校在接收正常转学、复学后,小学每班不超过45人,初中不超过5人为宜,最多不超过56人。

数据库高校教务标准管理系统样本

数据库高校教务标准管理系统

题目高校教务管理系统 学生姓名 xxxxxx 学号 xxxxxxxxxxxx 专业班级 xxxxxxxxxxxxxxxxxxxxx

目录 一、问题分析-------------------------------------------------------------------3 1、设计背景------------------------------------------------------------------3 2、运行环境------------------------------------------------------------------3

二、需求分析---------------------------------------------------------------------3 1、用户需求------------------------------------------------------------------4 2、系统主要功能------------------------------------------------------------4 3、系统总框架图------------------------------------------------------------6 三、结构设计---------------------------------------------------------------------6 1、数据字典------------------------------------------------------------------6 2、概念结构设计E-R图-------------------------------------------------12 四、系统代码实现(PowerBuilder环境)---------------------------------15 1、SQL Server 2008创建表格代码--------------------------------------15 2、PowerBuilder环境数据库连接代码---------------------------------22 3、运行结果-----------------------------------------------------------------24 一、问题分析 1、设计背景 教务管理系统是高等学校教育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是整个学校学校管理的核心和基础。教务管理工作是指学校管理人员按照一定的教育方针,运用先

学籍管理员工作计划(共16篇)

学籍管理员工作计划(共16篇) 学籍管理员工作计划(共16篇) 第1篇: 学籍管理员计划学年度 第二学期学籍管理工作计划年2月日14学年度第二学期学籍管理工作计划学籍管理制度是一项基本的管理制度,是学校和行政部门重要的日常工作。学籍管理是做好"两基"工作的基础性工作。 学籍管理是学校规范化管理的重要内容,是稳定学校教学秩序,实现学生有序流动,有效控制辍学的必要措施。学籍管理是为维护学历的真实有效和的诚信重要体现。学籍管理是学校依法治校的充分体现。 一、具体工作1.提高认识,进一步把学籍管理摆到重要地位,搞好学籍管理是决策科学化的要求。 2.做好新生建籍工作,新学期开始了,又有一批新学生进入学校,进校后要重新建学籍,时间紧,任务重,在规定的时间内要保质保量的完成任务。要对学籍进行清查,按班级分开,查出缺落的,汇总,分类。严格按照学籍管理办法,把工作落到实处。 3.清查已有的学籍。补全学籍遗留问题。开学初对学校各年级的学生的名册和学籍进行对照。

4.开学初将人数统计表发到每位班主任手中,认真统计每班在校人数,异动人数,整理好学籍管理档案。对未到校的学生,要求班主任及时家访并了解情况,如确实退学,由班主任统计好,填写表格,上交教导处,由学籍管理员定时注销其学籍。 5.转学学生异动严格执行学籍异动管理制度,开学前几天,做好家长及学生的接待工作,认真审核相关证件;证件真实、齐全、方可按规定办理。及时录入转学学生信息,完成异动上报,更新学籍系统,做好常规工作的规范化管理。 6.严格学籍管理:学生档案装订成册,摆放整齐,设立专柜,统一管理。学生转入、转出、休学、复学和借读手续齐全,符合规定。学生入学后,学校应及时办理学生的注册手续,及时建立学籍,按照规定编写学籍号,规范填写。 7.按规定及时整理、保存学籍表册和毕业证存根。 二、执行计划的有力措施1.学校领导高度重视,统一认识,全体师生必须严格遵守学籍管理办法和程序。 2.各位教师对数据的填写确保准确无误。把此项工作纳入到教师工作态度中。 3.认真核实各班人数学生各项信息,特别是毕业班学生的各项信息必须与户口信息一致。校内都不得随意调换班级。 第2篇: 学籍管理员学籍管理员:监控室使用 IP10.51.11.199255.255.255.010.51.11.110.31.0.151202.102.2

职权目录及工作流程图

职权目录 序号职权 名称 内容办理主体实施依据 1 教育及教 学管理 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政 策,规范办学行为,考 试组织等; 《教育法》《教师法》《国家中 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 (2010—2020年)》等法律法 规文件。 2 学籍管理1.新生入学,整理学 籍; 2.转学,办理转入转 出手续; 3.毕业生的档案管理 根据学籍管理有关规定 3 工程建设 及贫困生 补助 1.严格按照工程建设 项目规划、报批、质量 监督与验收等; 2.贫困生救助申报工 作等 相关教育民生工程管理的有关 规定及“两免一补”有关规定。 4 教师职称 评聘 教师职称评聘岗位测 算、申报、聘用、续聘 等; 《教师资格条例》、《登封市教 师积分办法》及教师职称评聘 有关规定;

5 教育人事 管理 1.学校领导班子的管 理; 2.教师的考核、考勤 管理等。 1.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考核成 绩与实际工作需要; 2.《教师法》及上级有关教师 管理有关规定。 3.《教工考勤及工作规定》。 6 公用经费 管理 预算、拨付票据管理及 报帐等。 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有关规 定及财务管理相关制度。 7 教师教学 成绩的认 定 1.评选校级优质课、 优秀论文,并推荐到 市、省参评; 2.推荐优秀教师候选 人; 3.绩效工资等级的评 定。 根据市教体局文件有关规定。 8 教育经费 预算 1.学校国有资产日常 管理的监督、报批等; 2.学校固定资产维修 等。 依据国有资产管理、政府采购 等有关规定执行 9 教学仪器 采购 教学仪器采购根据上级有关规定

序号职权 名称 内容办理主体实施依据 10 学生评先表 优 校级、市级、省级等 相关等级优秀评选 学生评先表优的相关规定。 11 教师评先表 优 1.年级推荐 2.领导组研究决定 3.全校公示 《登封市教师积分办法》教师 职称评聘有关规定; 12 教职工奖励 工作(含绩 效工资发 放) 1、制定教职工奖励方 案学校量化考核 2教代会讨论、通过 3、在单位内部公示 4、学校领导班子集体 审核 《登封市教师积分办法》 13 教育重大事 项决策 1、提出议题、调查研 究; 2、拟订方案,征求意 见 3、组织论证,集体决 策 重大事项民主决策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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