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秀教师评选条件

优秀教师评选条件
优秀教师评选条件

1、自2010年9月1日以来,一直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并获得过校级优秀教师;

2、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在培养学生方面成绩显著;

3、高质量地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任教学科成绩与平行班或同类学校同类班相比平均分高出5分及以上;

4、近三年年度考核合格以上,学生测评优秀率达90%以上。

5、注重自身专业素养提高,学历达标。

6、教师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不得参加优秀教师的评选:

(1)、违反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有偿家教,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乱推销,乱收费的;

(2)、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或有违规、违纪行为的;

(3)、2012—2013学年度内因病、因事离岗累计达1个月以上的。

1、言传身教,模范遵守公共道德,有健康的生活情趣,尊老爱幼,爱岗敬业,为孩子树立良好的榜样;

2、夫妻和睦,家庭成员之间民主、平等,人际关系融洽,能为孩子健康成长营造安全、温馨、和谐的家庭氛围;

3、重视家教,积极参加省家长学校学习和家庭教育活动,注重培养孩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学习、生活习惯,善于发现子女的优点、特长和不足,掌握与子女沟通的技巧,针对孩子心理和生理特点科学育人,家庭教育效果明显;

4、尊重孩子,明确教育子女是家长的义务和责任,有正确的教育观念和成功的教子经验,孩子在校表现优秀,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全面发展;

5、家校合作,正确认识家校责任,主动承担家长在孩子成长过程中的责任和义务,理解、支持学校的工作,经常与学校取得联系,积极配合学校对孩子的教育,主动向学校提出合理化建议和建设性意见。

1、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人民;有良好的道德修养、思想进步、品行端正。

2、热心为集体和他人服务,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

3、诚实谦虚,尊敬师长,团结同学,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文明行为习惯,能自觉执行和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

4、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有良好的学习方法和学习效果;具备扎实的基础知识和相应的基本技能,有钻研精神和创新意识,各科成绩优秀。

5、心理健康,发展全面。

舒城中学优秀青年教师评选细则【模板】

舒城中学优秀青年教师评选细则 一、评选范围 1、本校35周岁以下青年教师必须参评 2、35周岁以上,未获得高级职称的老师欢迎参评 二、考评办法 本校35周岁以下的青年教师,年终必须提供相关教育教学教研材料,学校组织(聘请)专家评审,按参评教师总数的30%评出优秀青年教师,经校长办公会确认,授予该年度“优秀青年教师”荣誉称号,在校内宣传表彰,并一次性发给相关奖励。 三、考评内容(满分100分) 1、思想品德(满分10分) 2、工作态度(满分15分) (1)出勤量(5分) 在本年度教学工作中满工作量、满勤5分;不满工作量、满勤4分;不满工作量、不满勤3分。 (2)备课笔记检查等次(5分) 在本年度备课笔记检查中达到A、B、C等次,分别记5分、4分、3分。 (3)听课记录达到规定的节数(5分) 3、教学实绩(满分50分) (1)在本年度学生教学测评满意率90%以上,15分,80%-89%得12分,70%-79%得10分,余者不得分。(15分) (2)在本年度任意一次期中、期末统考成绩(平均分)或高考成绩(平均分)达到年级同等次班级前列(前30%),得15分;达到年级平均水平得10分;音、体、美、信息等不组织期中考试的学科按10分计算。(15分) (3)在本年度辅导学生参加学科竞赛、科技竞赛等获市一等奖1人次以上或获省级三等奖及其以上;指导学生在体、艺等比赛或活动中获市级奖1人次以上或获省级奖。(10分)

(4)在本年度担任班主任,所带班级班风良好,被评为学校先进班级。担任教研组组长或是备课组长,被评为先进教研组。(10分) 4、教学研究(满分25分) (1)每学年上交一篇工作总结。(5分) (2)承担校内公开教学任务,或是承担上级主管部门组织的课堂教学任务。(5分) (3)在对外教育教学比赛中获得县一等奖的得5分,获县二等奖的得4分。(5分) (4)积极参加教育行政部门论文评选获县一等奖以上1篇5分,积极参评4分。(5分) (5)积极参加课题研究,承担具体的研究任务,并取得一定的成果。(5分) 四、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被直接认定为优秀青年教师,不占用优秀青年教师名额。 1、当年被认定为市级及以上教坛新星,县级及以上学科带头人或骨干教师。 2、当年在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教育教学比赛中获市一等奖及以上。 3、当年在国省级及以上教育教学期刊上发表论文达2篇以上。 4、当年所授学科在高考中名列同档次班级第一名。 五、凡在本年度内未按要求完成学校布置的相关任务,不得在当年被评为“优秀青年教师”。 舒城中学教学质量检测与评估中心 2019年12月

优秀教师评选细则

优秀教师评选 为提高我校教育教学质量,充分调动我校广大教师工作的积极性,表彰在教学中作出突出贡献的教师,经学校研究决定,每学年度进行一次优秀教师评选活动,评定办法如下: 一、评选条件 1 、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爱岗敬业,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教书育人,爱护学生,为人师表,师德高尚,事迹突出; 2 、对教学工作认真负责,有较高的教学水平,能认真执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认真备课,教案规范,教学各环节均能认真负责; 3 、刻苦钻研教学业务,在教育思想、教学内容、教学方法等方面的改革有明显成效;做到因材施教,课堂教学效果良好,受到学生欢迎; 4 、积极承担教学任务,工作量饱满,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教研活动; 5 、教学质量评价结果为优秀; 6 、凡在本年度教学工作中出现下述情况之一者,取消该年度优秀教师评选申报资格。 ( 1 )不服从本单位教学任务安排者; ( 2 )发生过教学事故者; ( 3 )病假、事假累计超过10天或有旷工2天以上者; ( 4 )受到学校纪律处分或违反法律法规者。 二、各项工作积分: 1、教学成绩积分60分:每学期以期末考试绩效得分为计算基数,计算公式:个人成绩 积分C=A/B*60。(A为个人期末成绩绩效得分;B为全校成绩绩效得分最高分) 2、师德积分10分:每以学期师德得分为计算基数,计算公式:个人师德得分C=A/B*10。(A为个人学期师德得分;B为全校师德得分最高分) 3、考勤积分10分:(1)全勤得10分(2)请假0.5天扣1分; 1-3天扣2分;3-5天扣5分;5以上天扣10分。(3)缺席1节课扣3分;缺席1天扣7分;缺席1.5天以上扣10分。 4、教学常规积分10分:(1)教师在教学常规检查中,每缺1次教案、听课记录、学生作业各扣2分,不按要求完成的各扣1分。(2)期初(末)没有教学(复习)计划、总结、论文的教师每项扣1分;(3)在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教学检查中,受到批评的教师、教研组的成员扣3分。教学常规积分为上述各项累计。

先进教育工作者评选标准

大河塔镇中心小学先进教育 工作者评选标准 为充分调动广大教师的教学积极性,鼓励教师积极投身教学工作、探索教学改革,表彰先进,促进我校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和教学质量的提高,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选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方彦华 副组长:高军 成员:吉健全邱洪姿双彩凤王进喜 二、评选范围与比例 1 、评选范围:积极承担并认真完成我校各级各类教学任务的专职教师、兼职教师以及其他教学辅助人员; 2 、评选比例:先进教育工作者评选比例不超过教师总人数的6% 。 三、评选条件 1 、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爱岗敬业,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教书育人,爱护学生,为人师表,师德高尚,事迹突出; 2 、对教学工作认真负责,有较高的教学水平,能认真执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认真备课,教案规范,教学各环节均能认真负责; 3 、刻苦钻研教学业务,在教育思想、教学内容、教学方法等方面的改革有明显成效;做到因材施教,课堂教学效果良好,受到学生欢迎; 4 、积极承担教学任务,工作量饱满,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教研活动; 5 、教学质量评价结果为优秀;

6 、凡在本年度教学工作中出现下述情况之一者,取消该年度先进教育工作者评选申报资格。 (1 )不服从本单位教学任务安排者; (2 )发生过教学事故者; ( 3 )病假、事假累计超过 5 天以上(含 5 天,55 周岁以上教师病假、事假超过7 天)者或有旷工行为者; (4 )无故不参加学校组织的教研活动者; (5 )受到学校纪律处分或违反法律法规者。 四、评选程序 1 、本人申请 申请人对照评选条件,填写好申报表,并将申报表和参评材料交学校评选工作领导小组。 2 、资格审查公示 学校审查确定参评人员,并公示参评人员名单。 3 、初评 (1 )、测评:在个人述职的基础上,对申报人员的德、能、勤、绩进行综合测评。 (2 )、按照评分细则评分。 (3 )、确定初评人员名单,并将名单和有关材料报评选领导小组。 4 、审查 评选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对上报材料进行审查。 5 、公示

优秀教师评选细则

优秀教师评选方案 为提高我校教育教学质量,充分调动我校广大教师工作的积极性,表彰在教学中作出突出贡献的教师,经学校研究决定,每学年度进行一次优秀教师评选活动,评定办法如下: 一、评选条件 1 、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爱岗敬业,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教书育人,爱护学生,为人师表,师德高尚,事迹突出; 2 、对教学工作认真负责,有较高的教学水平,能认真执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认真备课,教案规范,教学各环节均能认真负责; 3 、刻苦钻研教学业务,在教育思想、教学内容、教学方法等方面的改革有明显成效;做到因材施教,课堂教学效果良好,受到学生欢迎; 4 、积极承担教学任务,工作量饱满,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教研活动; 5 、教学质量评价结果为优秀; 6 、凡在本年度教学工作中出现下述情况之一者,取消该年度优秀教师评选申报资格。 ( 1 )不服从本单位教学任务安排者; ( 2 )发生过教学事故者; ( 3 )病假、事假累计超过10天或有旷工2天以上者; ( 4 )受到学校纪律处分或违反法律法规者。 二、各项工作积分: 1、教学成绩积分60分:每学期以期末考试绩效得分为计算基数,计算公式:个人成绩 积分C=A/B*60。(A为个人期末成绩绩效得分;B为全校成绩绩效得分最高分) 2、师德积分10分:每以学期师德得分为计算基数,计算公式:个人师德得分C=A/B*10。(A为个人学期师德得分;B为全校师德得分最高分) 3、考勤积分10分:(1)全勤得10分(2)请假0.5天扣1分; 1-3天扣2分;3-5天扣5分;5以上天扣10分。(3)缺席1节课扣3分;缺席1天扣7分;缺席1.5天以上扣10分。 4、教学常规积分10分:(1)教师在教学常规检查中,每缺1次教案、听课记录、学生作业各扣2分,不按要求完成的各扣1分。(2)期初(末)没有教学(复习)计划、总结、论文的教师每项扣1分;(3)在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教学检查中,受到批评的教师、教研组的成员扣3分。教学常规积分为上述各项累计。

翟镇初级中学优秀教师评选方案

2017翟镇初级中学优秀教师评选方案 为提高我校教育教学质量,充分调动我校广大教师工作的积极性,表彰在教学中作出突出贡献的教师,经学校研究决定,每学年度进行一次优秀教师评选活动,评定办法如下: 一、评选对象:全校教职工 二、评选人数:每年级2人 三、评选条件: 1 、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爱岗敬业,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教书育人,爱护学生,为人师表,师德高尚,事迹突出; 2 、对教学工作认真负责,有较高的教学水平,能认真执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认真备课,教案规范,教学各环节均能认真负责; 3 、刻苦钻研教学业务,在教育思想、教学内容、教学方法等方面的改革有明显成效;做到因材施教,课堂教学效果良好,受到学生欢迎; 4 、积极承担教学任务,工作量饱满,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教研活动; 5 、教学质量评价结果为优秀; 6 、凡在本年度教学工作中出现下述情况之一者,取消该年度优秀教师评选申报资格。 (1 )不服从本单位教学任务安排者; (2 )发生过教学事故者; (3 )病假、事假累计超过10天或有旷工2天以上者; (4 )受到学校纪律处分或违反法律法规者; (5 )违规有偿家教者。

二、各项工作积分: 1、教学成绩60分: 2016-2017下学期暑假考试60分; 2、师德积分15分: 每以学期师德得分为计算基数,计算公式:个人师德得分C=A/B*10。(A为个人学期师德得分;B为全级师德得分最高分) 3、考勤10分:以2017-2018上学期考勤为准。 (1)全勤得10分 (2)请假0.5天扣0.5分;1-3天扣2分;3-5天扣5分;5以上天扣10分。 4、教学常规10分: 满分10分减去本学期教导处常规检查扣分。 5、班主任5分: 2016-2017学年度下学期是班主任的加2.5分,2017-2018是班主任的加2.5分。 三、评选程序 1、确定入选人员资格公示按积分从高到低取教师确定优秀教师参评人员,并公示参评人员名单。 2 、优秀教师参评人员申请申请人对照评选条件,填写好申报表,并将申报表和参评材料交学校评选工作领导小组。 4 、审查学校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对参评人员的德、能、勤、绩进行综合测评、审查,确定优秀教师名单。

优秀青年教师评比办法

优秀青年教师评比, 是促进教师成长的一项重要举措。 为促 进我校青年教师更好更快地成长, 提高青年教师的整体素质, 打 造一支信得过、靠得住的优秀青年教师队伍,特制定《郴州市一 、评比对象: 我校在职在岗的 30 岁以下青年教师 1986年 5月后出生) 二、评比时间: 每年“五四”期间举行评比表彰活动 三、评比计分项目 一)基础分( 80 分) 1、思想政治上可靠( 20 分) 一是思想政治表现好, 自觉服从工作安排, 有高度的工作 责 任心和使命感,模范履行岗位职责。( 15 分) 二是积极向党组织、团组织靠拢,是党员的记 5 分,是入 党 积极分子的记 4分,是团员的记 3 分。 2、教学科研工作( 60 分) 一是所教学科在年度期中期末考试中平均分在同年级同层 中 1/3 名次记 12 分,后 1/3 名次记 10 分,跨两个层次取其平均分,没有考试项目的学科老师计 8 分。 二是工作在教育教学第一线, 满工作量记 15 分,每超工 郴州 中团委优秀青年教师评比办法 中优秀青年教师评比办法 》。 次前 1/3 名次记 15 分,

作 量1 课时加分,每少工作量1 课时扣分。 三是本学年度学生满意率达85%以上记15 分,每高1 个百 分点加分,每低1 个百分点扣分。 四是年度论文、课件等教学教研成果在校级以上比赛中获 奖或刊物上发表专业论文,每项成果按校级、市级、省级、国家级分别记1分、2分、3 分、4分,同一奖项取最高等次,可累 计加分,但不超过15 分。 二)加分项目 1、本年度担任团委干部、社团辅导员、年级辅导员加2 分,半年加1 分。 2、本年度担任班主任工作满一年,加2 分,半年加1 分。 3、在赛课中获得过校级一等奖、二等奖分别加 2 分、1分,市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4分、3 分、2 分,省级一、二等奖分别加5分、4 分、3分,国家级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 分别加10 分、8 分、6 分。 4、承担1 次校级、市级、省级、国家级公开课教学分别加1 分、2 分、3 分、4 分。此项可累计加分,但不超过10 分。 5、辅导学生参加相关学科的比赛获得市级个人一等奖每人

南昌市第十四中学2018年度优秀教师评选方案

南昌市第十四中学年度“优秀教师”评选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培养和造就思想觉悟高、思德修养好、专业素质优、教学业绩佳、管理能力强的教育教学、科研优秀教师,发挥优秀教师引领示范作用,调动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使教职工学有榜样、赶有方向,提升师资队整体层次,建设高素质教师队伍,现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南昌市第十四中学“优秀教师”评选方案》 二、校评审小组 组长:刘黎明胡琴悦 副组长:刘金平龙卫华谭莲刘国华 评委成员:顾青宋道文罗强秦福泉黄新权傅文王伟朱丽燕朱元红邹波王文晖彭姝喆 三、评选对象 学年度全体在编在岗专任教师,评出“优秀教师”名。 四、评选条件 、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爱岗敬业,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教书育人,爱护学生,为人师表,师德高尚; 、对教学工作认真负责,有较高的教学水平,能认真执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学各环节均能认真负责; 、刻苦钻研教学业务,在教育思想、教学内容、教学方法等方面的改革有明显成效;做到因材施教,课堂教学效果

良好,受到学生欢迎,同行公认(教学等级评价达等以上或有一个等,学生评教等以上占比以上); 、积极承担教学任务,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教研活动。 、在教育教学、科研工作有突出业绩者 、凡在本年度教学工作中出现下述情况之一者,取消该年度优秀教师评选申报资格。 ()不服从教学任务安排者; ()发生过教学事故者; ()有旷工行为者; ()体罚学生,造成恶劣影响者; ()无故不参加学校组织的教研活动者; ()受到学校纪律处分或违反法律法规者; ()不认真履行职责,给学校造成负面影响者 ()教学成绩在同类比较中偏低; ()违反师德师风搞违规家教等; ()请病假一个月或请事假半个月以上者; 五、评选细则 详见评选量化考核表。 六、评选程序及考核办法 、制订《南昌市第十四中学“优秀教师”评选方案》及《南昌市第十四中学“优秀教师”评选量化考核表》,并公示于校园网征求教师意见;

评选优秀教师细则

评选优秀教师细则 撰写人: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

评选优秀教师细则 中学“优秀教师、班主任、师德标兵”评选细则 为贯彻落实县教体局“优秀教师、班主任、师德标兵”评选办法,切实加强我校教师队伍建设,建立常态化的激励机制,激励广大教师“爱教、爱校、爱岗、爱生”,忠诚于党的教育事业,不断提高教育教学水平,特制定本(试行)评选细则。 一、评选类别、范围“优秀教师”评选对象为全校中小学一线专任教师,且连续在学校一线岗位工作两年以上。“优秀班主任”评选对象为全校中小学现任班主任,且从事班主任工作连续两年以上。 “师德标兵”评选对象为全校中小学现任教师,且从事教师工作三年以上。 二、评选办法 评选工作采用自下而上,逐级申报推荐的办法。 (一)个人申报,民主推荐,学校(单位)审核,由申报人按评选条件的内容准备相关印证材料,上报学区中心校初评。申报推荐对象确定上报前,要在本工作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天,接受群众监督。 (二)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上报县教体局进行评定。 (三)人选确定后,在县教体局网站和合格学校公示5天。。 三、评选条件 第 2 页共 6 页

(一)优秀教师评选条件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努力学习马列主义、___思想、___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团结同志,遵纪守法。师德高尚,为人师表,无乱收费、乱订资料、有偿补课、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侮辱或不尊重学生家长等有悖教师职业道德的行为。 2.爱岗敬业、无私奉献、教书育人、尽职尽责,有过硬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注意培养学生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规范,注重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促进学生全面、健康发展。 3.善于运用正确的教育思想和科学方法教育学生,所教主要学科教学效果好,深受师生、家长和社会好评。 4.申报推荐的优秀教师为一线教师且连续在一线从事教学两年以 上中产生,并且近三年度考核至少一次为优秀,未受过任何处分和通报批评。 5、教学工作认真负责,成绩优异,所任学科在上一年度质量检测、中考成绩中位居全县前列。 6、积极开展教学改革和创新,教学理念先进,有效果,在县校开展过教学公开课,积极承担课题研究。 (二)优秀班主任评选条件 1.热爱学生。师德高尚,关爱学生,热爱班主任工作,乐于奉献,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正确的人才观、教育观和学生观,关心每 第 3 页共 6 页

优秀教师评选量化标准

优秀教师评选量化标准(试行) 为了进一步健全教师管理制度,建立客观、公正、科学的评价考核机制,引导和发挥广大教师工作积极性,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优秀教师”评选量化标准。 一、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优秀教师”评审小组,组成人员包括领导班子成员、教师代表。 二、评选事项 评选对象是本学年度所有任课教师。评选比例为评选对象总人数的30%。一学年度评选一次,评选时间是每年8月份。 三、一票否决 有下列情形之一,一票否决,不得评优。 1.不服从学校安排,造成学校工作无法正常开展; 2.一学期内,病假累计超10天或70节课(一天按7节课计算)、事假累计超5天或35节课(婚丧产等法定假除外)、因旷课造成事故1次、因旷课未造成事故2次、迟到早退累计超20次者; 3.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言语侮辱学生、歧视学生、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将学生赶出课堂、有偿家教等,社会影响大,造成严重后果,或受党纪、政纪处分者。 四、评选程序 1.推选“优秀教师”评审小组组成人员。

2.每学年末,在规定时间内,教师就自己政策性加分项向评审小组提供书面佐证材料,不提供的,视为本学年度没有加分项。 3.每年8月,评审小组依据学校各部门、各科组记录和教师个人提供的佐证材料,对每位教师一学年来每项得分进行统计,并向全体教师公示。 4.公示期间,教师对积分有异议,可以向评审小组提出书面申请进行核查,重新统计。 5.公示完毕,根据积分高低、设定比例、一票否决等评选出本学年度“优秀教师”,颁发“优秀教师荣誉证书”。 五、量化标准 主要从德、能、勤、绩四个方面进行量化考核。加分项目参加1次加1次分(同1项目/篇目参加不同级别比赛,只加最高级别分),上不封顶;扣分项目发现1次扣1次分,上不封顶。 本项所有分值均以一个学期为标准。一学年计算方法为:(上学期积分+下学期积分)÷2。因休产假上满一个学期课的,按一个学期计算;没有上满一个学期课的,不参与评选。 (一)师德师风(10分) 1.政治思想方面(3分) 立场正确,思想纯正,认真贯彻教育方针,忠诚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公开发表不当言论的,发现1次扣1分,造成影响的,取消评优资格。 2.遵纪守法,为人师表,有良好的职业道德(3分)

黔东南州中小学教师系列职称评审工作细则

黔东南州中小学教师系列职称评审工作 补充实施细则 (试行) 为进一步规范全州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称评审工作,更好地发挥职称评审工作的正确导向和激励作用,根据贵州省人社厅、教育厅关于印发《贵州省中小学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黔人社厅通[2014]37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州实际,制定本补充实施细则。 一、各系列、各职级任职基本条件、评审条件和破格条件等按黔人社厅通[2014]374号等文件执行。 二、有关申报评审条件条款细化和补充说明 1.“教学效果优良”,按《黔东南州教师职称评审成绩认定实施标准执行》(见附件)。 2.“有比较丰富的班主任、辅导员工作经验(中小学一级)”、“比较出色地完成班主任、辅导员等工作任务(中小学高级)”,需至少担任1年及以上班主任、辅导员、社团辅导工作、指导研究性学习、综合实践活动等(有全程佐证材料,中层及以上干部提供任职文件即可)。 3.“具有一定教育教学研究能力,…至少承担1项校本及以上研究课题(中小学一级)”、“具有指导与开展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能够独立完成2项校本教研任务...(中小学高级)”(需提供学校签章的全程佐证材料)。 4 .“承担过校级以上示范课或观摩课,...(中小学一级)”、“发挥教育教学带头人作用,承担过3次以上县级以上示范课、观摩课、学术讲座,并在指导、培养3名以上...(中小学高级)”,

县级教师培训、中小继教培训、片区教研活动均可,参与州级及以上考试命题一次,可作为一次学术讲座(提供聘书及相关佐证材料)。指导教师指低于申报职称的教师(含跟岗研修教师)1年及以上,可以跨校、跨学段。示范课等需提交组织文件、日程安排和相关听评课记录(3人及以上)等全程佐证材料。指导教师取得明显成效(提供全程佐证材料)。 5.“教学工作量”,提供任职文件及其他相关佐证材料。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必备条件:专业课教师每2年必须有1个月以上到企业、生产服务一线进行专业实践,并写出相应的实践报告;文化课教师必须到企业、生产服务一线进行考察、开展调查研究1次(1周以上)以上,或作为学生专业实践、顶岗实习带队教师到企业进行学生管理1个月以上,并写出考察、调研报告。 6.全州普通高中高考教学质量学科等第奖等同州级教学成果奖,教师技能大赛等同优质课竞赛。普通高中高考教学质量班级团队奖优秀班主任等同州级优秀班主任。中等职业教育“所带班级有一人获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或两人次获州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或四人次获县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同优秀班主任。 7.“城镇教师具有1年以上在薄弱学校或农村学校任教的经历”,或有3次及以上到薄弱学校上示范课、观摩课、学术讲座(含省级名师工作室、县级教师培训、省级校本研修示范校开展的相关活动,有县级及以上教研部门或组织科(股)室组织的全程佐证材料)的经历。薄弱学校,高中指四类学校,义务教育阶段指由县级教育部门认定的城乡结合部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或3次到企业实践、驻厂、考察、调研经历。” 8.“竞赛辅导获奖(有教案、有教学计划)”,由省选拔推荐参加全国竞赛获奖的为国家级。

网上教学优秀教师评选奖励办法

附件: 河北广播电视大学 网上教学优秀教师评选奖励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内涵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创新网上教学模式,落实教学过程,激励电大系统教师更好的应用网络教学手段开展教学,提升网络教学水平,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网上教学优秀教师每年评比一次。 第二章评选范围 第三条在国家开放大学学习网或河北成人高等教育在线平台,承担网上教学任务的河北电大系统专兼职教师,均可依照本办法的规定申报。在国家开放大学、教育厅等教育主管部门教学检查、教学评估等工作中,网上教学工作成绩突出,被学校推荐的教师优先予以评奖。 第三章评选条件 第四条申报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一)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治学严谨,教书育人。 (二)所承担的课程符合《河北广播电视大学在线课程建 -1-

设管理办法(试行)》要求。 (三)不断完善课程的教学模式,注重学习活动设计和组织,及时更新和维护网上教学内容。 (四)通过网络渠道为学生提供个性化教学辅导,引导和督促学生完成课程学习。 (五)所承担的课程在教学交互方面,设计科学有效,学生在线学习的效果和课程教学质量显著提升。 (六)所承担的课程在教学实践创新方面,根据课程所属学科的特点,有所创新和探索。 第五条申报人须提交网上教学课程行为天数、有行为学生数、教师行为总数、学生发帖数等其他能够体现教学行为数量及质量的相关佐证材料。鉴于国家开放大学学习网每学期都进行部署更新,各申报人员应及时收集整理相关数据。 第四章评选程序 第六条省电大各部门负责本部门申报人员初选推荐工作。各市级电大负责本单位和所辖县(区)级电大申报人员初选推荐工作。 省电大教务处组织有关专家对通过初选的人选进行评选,并报校长办公会批准后,予以公布。 第七条评选结果在河北电大系统内公示,公示期7天。如对公示结果持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提出。省电大教务处对提出异议的单位和个人予以保密,并负责异议的调 -2-

教师评比详细标准(3)

(一)名教师评选条件 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模范履行岗位职责,能高质量的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努力进行教育创新,并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 、中学教师具备本科学历、中教一级以上职称;小学教师具备专科学历、小学高级职称。获省级及以上综合奖励者,不受此条件限制。 2、从教以来至少获县、区级综合奖励一次,或近五年年度考核有两次优秀。 3、近五年内发表市级以上论文2篇,且为所任论文(其中至少1篇为省级论文),主持过省、市级教育教学研究课题并取得相应研究成果视作同级论文1篇;或承担正式出版教育教学论著三分之一以上撰写任务。 4、从教以来曾获市级以上评优课一等奖(含市级教学基本功大赛),或省级评优课二等奖。 5、近五年内,在区级以上范围内开设3次公开课、示范课、专题讲座或学术报告。 6、从教以来曾担任过1次大循环或2次小循环的教学工作,或连续担任2届毕业班的教学工作。 (二)带头人的基本条件: 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模范履行岗位职责,能高质量的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努力进行教育创新,并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中学教师具备本科学历、中教一级以上职称;小学教师具备专科学历、小教一级以上职称。凡获省级及以上综合奖励者,不受此条件限制。 2、从教以来,至少获县、区级综合奖励一次;或近五年内有一次年度考核优秀。 3 、近五年内发表市级及以上论文2篇,主持过市级教育教学研究课题,并取得相应研究成果视作同级论文1篇;或承担正式出版教育教学论著四分之一以上撰写任务。 4、从教以来获县、区级评优课一等奖;或县、区级教学基本功大赛个人一等奖;或市级评优课二等奖;

5、近五年内,在区级以上范围内开设1次公开课、示范课、专题讲座或学术报告。 6、从教以来曾担任过1次大循环或2次小循环的教学工作,或至少担任过1届毕业班的教学工作。 (三)骨干教师的基本条件: 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模范履行岗位职责,能高质量的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努力进行教育创新,并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中学教师具备专科学历、中教二级以上职称;小学教师具备专科学历、小教一级以上 职称。获市级及以上综合奖励者,不受此条件限制。 2、从教以来获县、区级综合奖励一次,或近五年内有一次年度考核优秀。 3、近五年内发表市级论文1篇;或发表县、区级论文2篇;或承担正式出版教育教学论 著五分之一以上撰写任务;或论文获市级一等奖;或论文获县、区级一等奖2篇。 4、从教以来获县、区级评优课二等奖以上,或获县、区级教学基本功大赛个人二等奖以上。 二、职业能力(20分) 职业能力(20分):教育能力和教学能力,由教务处根据日常抽检听课、学生家长代表评议情况进行考核;教研能力,每学期由教师撰写教学体会,对教学工作创新和成效在组内进行讲评,各组对本组教师的教学体会及理论文章进行评估,按一定比例推荐到教务处,教务处组织评委对各推荐的教学体会进行评估,根据教学成效和推广价值评出优秀、良好、一般等次;教师专业发展能力主要根据教师参加继续教育情况进行考核。 职业能力主要考评教师实施教育教学的各项专业技能,包括教育能力、教学能力、教研能力和专业发展能力等方面内容。 教育能力:主要考评教师了解学生思想状况、分析和解决学生问题的能力,组织德育活动的能力,与社区、家长和学生的沟通能力等。 教学能力:主要考评教师把握和使用教材的能力,运用教学语言、教学方法、现代教育技术手段实施课堂教学和组织其他有关教学活动的能力,开发校本课程、开设第二课堂或选修课、举办讲座等课程开发的能力等。 教研能力:主要考评教师从事教育教学研究、改革和对教育教学实践进行自我反思、评价的能力

县优秀教师评选办法

关于评选年度教育工作 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通知 各乡(镇)教委、中学,县直各学校: 本年度,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县广大教师爱岗敬业,乐于奉献,教书育人,全县各级各类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稳步提高。特别是高中教育取得丰硕成果,本科线上人数达2 656人,其中3人被北大、4人被清华录取。为了进一步激发广大教师、教育工作者的工作热情和积极性,提高教育教学水平,推动全县教育事业稳定、健康、持续发展,县教育局请示县委、县政府后决定,继续开展年度教育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说明 拟表彰教育工作先进集体29个,先进教育工作者27名,优秀教师213名,学科标兵60名。 二、评选和申报要求 1.各乡、校要严格按照县局分解下达的指标推荐人选。评选活动必须严格遵照《xx县教育系统各级各类先进评选办法》的有关规定,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按照民主推荐、逐级评选的方式,推荐师德过硬,敬业精神好,教育教学成绩突出的教师作为优秀教师上报人选;乡校班子成员、教委辖区

内小学校长、后勤及教辅人员作为先进教育工作者上报人选;小学毕业统考和中、高考成绩突出的个人为教学标兵人选。如推荐人选不符合评选条件,将取消相关乡、校的评选名额。 2.申报先进教育工作者、优秀教师、教学标兵的人员必须认真填写相应审批表2份,并附简要先进事迹材料1份。审批表中所涉及教学成绩和先进事迹要详实准确;计生主管部门意见需由女方所在地计生部门如实填写并加盖公章(需注明“未违纪”或“符合计生政策”;未婚的由单位在本栏内填“未婚”二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即可)。 3.中学学科标兵由教育局根据成绩直接确定。小学学科标兵必须是今年毕业年级相应学科中教学成绩在本单位排名第一的教师。 4.单位推荐办法和结果必须在本单位公示3天,无异议后方可上报教育局初审。 5. 本次评选每人至多只许申报一项荣誉(含教学标兵),不得重复申报。 下列人员(教学标兵除外)不在申报评选之列:近三年(2011年9月10日以后)已获得同类同级别荣誉者;今年秋季提拔任用(县委组织部和县教育局发文)和工作调动到城区者;工作时间不满三年者。 6.推荐人选材料务于2014年8月25日前交县教科所(附件6为所有拟评人员填写,需同时提供电子版),材料不全或逾期 - 2 -

优秀教师的标准-评价细则

优秀教师的标准-评价细则 一、正确的学生观: 知道学生是在不同教育、社会和文化背景中成长起来的,能运用学生如何学习和发展的知识来了解学生,尊重和承认每个学生的个性和价值. (1)尊重所有学生,承认学生的知识能力和发展水平不同,能根据学生的不同经历、特长和需要进行相应教育。 (2)了解每个学生的特长,知道学生在学习中会运用不同的方法。注重分层次教学和因材施教。努力防止学生掉队,保证每个学生都有进步。 (3)知道如何改变教学,以适应学生已有的技能和经验;知道如何树立学生信心. (4)善于通过观察、谈话、家访等形式及时了解学生的心理特点和思想变化,及时适当调整课程和教学策略,提高教学质量。 (5)充分认识学生的主体地位,引导学生自己多尝试着去观察. 二、广博的学科知识: 明确所教学科观念、其它学科和现实世界中应用之间的重要联系,能及时对课程目标和教学体系进行反思。 (1)掌握的学科知识远远超过授课所需。非常了解学生的实际水平并引导学生掌握重点知识,了解数学方面的新进展。 (4)熟练把握各知识点之间的内在联系,清楚各部分的重点和难点,能在教育教学中抓住知识的关键,以探索的形式暴露知识的形成过程和内在规律。 (5)掌握相关的教育心理学知识指导自己的教学实践,能帮助学生发现问题,并把各种观念和方法应用到问题解决中。 (6)了解丰富的学科历史知识,利用对数学的感情,使学生在探索过程中充满好奇和热情,并从中得到乐趣,巩固学习的信心。 三、丰富的教学实践: 勤于自我反思,不断积累教学经验,筛选教学策略,完善教学计划,规范教学评价。 (1)注重教材的分析和教学内容的优化整合。遵循学生认知规律,选用最恰当最有效的教学方法,高质量完成教学任务。

教育机构。优秀教师,星级教师,评选细则

恒大教育优秀教师暨星级教师评选细则(试行) 为加强恒大教育师资建设,调动教师的工作热情,进一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提升家长满意度,恒大教务部特制定以下评选细则。 (一)备课(每条5分,共20分): 1、每周四下午四点前将当周写好的教案表及预备习题放在相应的文件夹里;使用后再把填写完整的教案表及批改后的习题在次周一下午一点前放回原处。 2、备课原则:备教材、备学生、备家长,以学生学习现状为中心,体现针对性,备课内容务必体现“个性化教案”。教案设计精巧、重难点突出,有引导、启发相对详细的过程,或者有相对详细的课后错题记录和分析。 3、教案表格各项内容按规定时间填写齐全,特别是“错题记录”、“作业设置”、“课堂表现”等。 4、教案和习题原则上分开编写。一对一课内外针对性习题尽量不从网上整篇拷贝,提倡手写。习题、测试及时检查、及时批改、及时反馈、及时存档。 (二)上课(每条5分,共20分): 1、严格遵守《恒大教育教师管理制度》,按时上课。普通话教学,语言流利,没有口头语,教态有亲和力、教法有吸引力。 2、上课条理清楚,教学思路清新,不拖泥带水。善于引导、启发,鼓励学生自己动手动脑。不满堂灌,甚至直接告知答案。 3、课堂有应变能力,及时有效地纠正学生上课时的不良表现。 4、按计划完成当堂课的教学任务及每月课时销量,不落课、不拖尾。 (三)教研活动(每条5分,共20分): 1、公开课、业务学习与培训、教材考核等活动按时参加,不迟到(特殊情况务必事先请假),做好记录。 2、按规定时间完成各类资料的编写及校对工作,如:教学分析计划的制定、一对一辅导的月考、TMK资料的编写和校对、摸底测试题编写的批改等。 3、根据教学工作的需要,服从领导安排,调动和调配教学岗位,欣然接受教学工作。 4、公开课积分。(按各听课老师打分的平均分值取得)。 (四)调查走访(每条5分,共20分): 1、所任教的学生反映良好,对老师不排斥。 2、家长满意,无消极因素。 3、同事之间相互学习,相互促进,相互团结,和睦相处,不背后拆台。 4、与部门领导配合好,协调好,无异议,有问题及时沟通。 (五)成长与进步(5分+5分+10分=20分): 1、按计划,每周对各教师进行轮流教材考核,考核不合格不得分。 2、按指定的学习任务,每月最后一个星期四进行业务学习的笔试,笔试不合格不得分。 3、从工作态度,教学能力,教育成果等方面进步的程度,经过各级领导的综合评估,进行打分。 加分原则: 1、通过转介绍或其它方式增加学员,每增加一个学员加5分。 2、为公司提交创新方案,且被采纳的。每次加5分。 3、有专业教学论文发表或执教对外公开课、教育讲座,且取得较大广告效应的,每次加5分。 扣分条例: 1、不服从安排,工作上我行我素。每次扣10分。

优秀教师评选条件

1、自2010年9月1日以来,一直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并获得过校级优秀教师; 2、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在培养学生方面成绩显著; 3、高质量地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任教学科成绩与平行班或同类学校同类班相比平均分高出5分及以上; 4、近三年年度考核合格以上,学生测评优秀率达90%以上。 5、注重自身专业素养提高,学历达标。 6、教师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不得参加优秀教师的评选: (1)、违反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有偿家教,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乱推销,乱收费的; (2)、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或有违规、违纪行为的; (3)、2012—2013学年度内因病、因事离岗累计达1个月以上的。

1、言传身教,模范遵守公共道德,有健康的生活情趣,尊老爱幼,爱岗敬业,为孩子树立良好的榜样; 2、夫妻和睦,家庭成员之间民主、平等,人际关系融洽,能为孩子健康成长营造安全、温馨、和谐的家庭氛围; 3、重视家教,积极参加省家长学校学习和家庭教育活动,注重培养孩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学习、生活习惯,善于发现子女的优点、特长和不足,掌握与子女沟通的技巧,针对孩子心理和生理特点科学育人,家庭教育效果明显; 4、尊重孩子,明确教育子女是家长的义务和责任,有正确的教育观念和成功的教子经验,孩子在校表现优秀,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全面发展; 5、家校合作,正确认识家校责任,主动承担家长在孩子成长过程中的责任和义务,理解、支持学校的工作,经常与学校取得联系,积极配合学校对孩子的教育,主动向学校提出合理化建议和建设性意见。

1、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人民;有良好的道德修养、思想进步、品行端正。 2、热心为集体和他人服务,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 3、诚实谦虚,尊敬师长,团结同学,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文明行为习惯,能自觉执行和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 4、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有良好的学习方法和学习效果;具备扎实的基础知识和相应的基本技能,有钻研精神和创新意识,各科成绩优秀。 5、心理健康,发展全面。

南昌市第十四中学2017度“优秀教师”评选方案 .doc

南昌市第十四中学2017-2018年度“优秀教师”评选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培养和造就思想觉悟高、思德修养好、专业素质优、教学业绩佳、管理能力强的教育教学、科研优秀教师,发挥优秀教师引领示范作用,调动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使教职工学有榜样、赶有方向,提升师资队整体层次,建设高素质教师队伍,现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南昌市第十四中学“优秀教师”-评选方案》 二、校评审小组 组长:刘黎明胡琴悦 副组长:刘金平龙卫华谭莲刘国华 评委成员:顾青宋道文罗强秦福泉黄新权傅文王伟朱丽燕朱元红邹波王文晖彭姝喆 三、评选对象 2017-2018学年度全体在编在岗专任教师,评出“优秀教师”10名。 四、评选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爱岗敬业,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教书育人,爱护学生,为人师表,师德高尚; 2、对教学工作认真负责,有较高的教学水平,能认真执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学各环节均能认真负责; 3、刻苦钻研教学业务,在教育思想、教学内容、教学方法等方面的改革有明显成效;做到因材施教,课堂教学效

果良好,受到学生欢迎,同行公认(教学等级评价达B等以上或有一个A等,学生评教B等以上占比85%以上); 4、积极承担教学任务,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教研活动。 5、在教育教学、科研工作有突出业绩者 6、凡在本年度教学工作中出现下述情况之一者,取消该年度优秀教师评选申报资格。 (1)不服从教学任务安排者; (2)发生过教学事故者; (3)有旷工行为者; (4)体罚学生,造成恶劣影响者; (5)无故不参加学校组织的教研活动者; (6)受到学校纪律处分或违反法律法规者; (7)不认真履行职责,给学校造成负面影响者 (8)教学成绩在同类比较中偏低; (9)违反师德师风搞违规家教等; (10)请病假一个月或请事假半个月以上者; 五、评选细则 详见评选量化考核表。 六、评选程序及考核办法 1、制订《南昌市第十四中学“优秀教师”评选方案》及《南昌市第十四中学“优秀教师”评选量化考核表》,并公示于校园网征求教师意见;

安徽地区高级教师评选规范标准

安徽省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标准条件(试行) 为客观、公正、科学地评价中小学教师的能力和水平,引导广大教师积极投身教育教学实践,全面履行教师职责,造就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教师队伍,为推进基础教育改革发展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撑,根据国家和我省职称改革的有关政策规定,结合中小学特点,特制定本资格条件。 第一章适用范围 第一条本资格条件适用于全省普通中小学、特殊教育学校、工读学校教师和校外教育机构从事教育教学的教师。 第二条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分为:正高级教师、高级教师、一级教师、二级教师和三级教师。 第二章基本条件 第三条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第四条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立德树人,爱岗敬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第五条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及专业知识和教育教学能力,在教育教学一线任教,切实履行教师岗位职责和义务。 第六条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为合格以上等次,达到申报上一级岗位基本任期年限的要求。 第七条继续教育条件 1.按照规定参加继续教育培训,并达到规定要求,其中担任校长(含副校长,下同)岗位的还应取得相应岗位培训合格证书。

2.按照规定参加全国统一组织的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取得合格证,或符合免试条件。 第八条在乡村学校任教三年以上,经考核表现突出,并符合具体评价标准条件的教师,同等条件下优先评聘。 第九条身心健康,坚持正常工作。 第十条任现职以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 1.因违反《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年度考核确定不合格的,当年不得申报,并从下一年度起2年内不得申报; 2.受到党纪或行政处分未满处分期,不得申报; 3.在申报过程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或挟私报复的,取消其当年申报资格,并从下一年度起5年内不得申报。 第三章申报条件 第十一条正高级教师(略) 第十二条高级教师 一、学历及资历条件 1.具备博士学位后,并受聘一级教师岗位满2年。 2.具备硕士学位后,大学本科毕业学历后,并受聘一级教师岗位满5年。 3.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学历后,并在小学、初中受聘一级教师岗位满5年(40周岁以下须具备本科毕业学历)。 二、能力条件 1.根据所教学段学生思想实际,能有效进行思想道德教育,教书育人成果比较突出。

优秀教师评选规则

优秀教师评选规则 为了进一步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广大教师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鼓励教师更加专注教育教学,不仅要高质量地规范地完成课程教育教学任务,又要积极投身学校教育教学的研究与改革实践,在专业和课程建设上出成果,树品牌,不断提高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特制订本方案 一、总则 1、在学校全体专职教师和合同聘用制教师中评选优秀教师。 2、每学年评选一次。 二、优秀教师评价指标体系 共有四个一级指标,16个二级指标。 (一)教学常规考核20% 2、考勤纪律(迟到、早退及缺旷)本项满分6

1、备课教案及首页 本项满分5分。对教案进行过程抽查和学期末检

教学总结 本项满分5分。以《教师工作日志》为据 (三)教学态度与教学互动40%

1、学生测评:权重为10%。学生测评分按权重折算。 2、教学督导听课评分:权重为12%。 3、专业科对工作态度及状况评分:权重为3%。 4、教师对学生认知度测评:权重为10%。教师对学生认知度测评分按权重折算。 5、教师对学生采取针对性教育措施情况(以《教师教师班级管理日志》为依据)权重为5%。 (四)教研成果20%

三、参评资格条件 1、凡考评期内出现以下教学状况之一者,不能参与优秀教师评选: (1)教师在教学活动中散布违背党的四项基本原则,违背教书育人的基本宗旨,其言行在学生中造成恶劣影响。 (2)因教师责任造成学生在教学、实践或实验活动中受到严重伤害或重大财产损失。 (3)教师未达到12课时/周教学工作量。 (4)教师在整个教学过程中未布置作业或练习。(5)学期内因私调课三次及以上。 (6)根据《凯立昂学校考勤制度》考勤,学期内缺勤一天及以上(包括迟到、早退折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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