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干部教育网答案50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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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史概况

十七大报告辅导讲座

外国文学(下)

新领导力

循环经济与可持续发展

公共管理核心与前沿

政府采购规则解读与操作

宪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建设文化强国实现民族复兴

马克思主义辩证法-唯物辩证

湖南省干部教育培训网络学院

湖南省干部教育培训网络学院 固网平台联络员操作手册 一、环境设定 为保证最佳的体验和兼容性,我们建议使用微软Edge、Chrome、Opera、Firefox等浏览器进行访问,不建议使用IE浏览器和360浏览器进行操作。您可以进入湖南省干部教育培训网络学院服务中心网站的【相关下载】栏目中下载推荐的浏览器程序,网址为:https://www.360docs.net/doc/1f12733463.html,/public/download。 同时,请不要在同一台计算机中使用多个浏览器登录同一帐号学习,且不要在同一台计算机中使用多个帐号进行同时学习。 注:若坚持使用Internet Explorer浏览器,请将版本升级至Internet Explorer 10 或更高。否则,您很有可能无法操作和管理使用。 二、管理登录 在线平台网址为:https://www.360docs.net/doc/1f12733463.html,。已授予联络员身份的平台用户,凭帐号和密码登录成功后,点击个人信息卡中右下角的【进入管理控制台】功能链接即可进入管理后台。

三、功能操作 1.用户管理 1.1查看资料 在管理控制台中,依次点击进入【用户管理】【用户资料】功能页,系统会显示当前单位层级下的所有用户列表。表格底注部分显示所有用户的数量和页数,可以调整下拉框的数值来设定每页显示的记录数。 选中表格中的任一行,然后点击右上角的【详细】按钮,可以查看对应用户的详细资料。

1.2查找用户 在管理控制台中,依次点击进入【用户管理】【用户资料】功能页,可以按用户类型、状态、账号、姓名、单位名称、职务、职级、参加排行等任一或多项组合为关键字,在在表格行头的内容框中设定条件,并点击右上角的【查询】按钮即可筛选满足条件的用户信息。 例如:查找所有李姓的用户信息,只需在姓名信息框中录入“李”字,然后点击右上角【查询】按钮即可查找列出满足条件的数据信息。 1.3修改密码 在管理控制台中,依次点击进入【用户管理】【用户资料】功能页,点击右上角的【查询】按钮以显示单位层级下的用户列表。在表格数据中,点击任一用户行对应的【修改密码】按钮可以为其设定一个新的登录密码。操作成功后,系统会在用户的个人通知中新增一条密码被修改的安全提醒。 注:新版平台中,已为系统用户的敏感信息进行了加密处理,管理员不能查看用户的密码明文。若用户忘记登录密码,可以联系管理员为其设定一个新的登录密码。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7年度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 2017年度课题指南的通知 【法规类别】教育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京教策[2016]15号 【发布部门】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6.12.28 【实施日期】2016.12.28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7年度课题指南的通知 (京教策〔2016〕15号) 各区教委,各高等学校,市教委直管直属单位: 2017年度课题申报工作自即日起启动,课题管理的具体工作由北京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北京市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7年度课题指南》经北京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审批通过,现印发给你们,并将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题要求 (一)根据《北京市“十三五”期间教育科学研究规划纲要》规定,北京市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7年度课题分为十个研究领域: 1.教育宏观战略与政策研究

2.教育基本理论与国际比较研究 3.教育治理体系研究 4.课程、教学、评价改革研究 5.学生发展研究 6.教育人才队伍建设研究 7.教育资源配置与效益研究 8.教育信息化研究 9.传统文化教育与德育研究 10.生态文明教育与可持续发展教育研究 (二)各领域分为“教育决策咨询研究”、“教育基础理论研究”、“教育教学实践研究”三个研究方向。 (三)2017年度课题类别包括以下六种,分别为:重大课题、优先关注课题、重点课题、青年专项课题、校本研究专项课题、一般课题。 1.重大课题实行招标制度,申请者不得更改研究题目。重大课题的研究内容应具有创新性,取得的研究成果应具有较高理论价值或实践价值。 2.优先关注课题应以课题指南为准,申请者不得更改研究题目,可以根据自己的专长和基础,选取独特的切入点进行研究设计。 3.校本研究专项课题用于资助中小学、幼儿园和中等职业学校的现任校(园)级领导主持的以学校为基本单位、与学校改革实践紧密相关、具有较高的组织程度、来源于学校改革和发展的实际、解决学校现实问题、教师群体参与的课题。 4.重点课题、青年专项课题、校本研究专项课题、一般课题的申请者可根据自己的研究兴趣和研究基础,从十个研究领域自行设计课题名称和研究内容申请课题。 申请者填写课题申请书时,需明确填写课题所属研究领域、研究方向和课题类别。

“互联网+”与干部教育(下)试卷Word版

“互联网+”与干部教育(下)试卷[考试时限]:60分钟95分 [及格分数]:60分 [考试说明]: 1、在2015年3月5日上午的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上,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里面首次提出“互联网+”行动计划。 正确 错误 2、“互联网+”的官方版定义是:“互联网+”是互联网和其他传统产业的一种结合的模式。 正确 错误 3、信息化应用所带来的倍加的乘数效应是指“互联网×”。 正确 错误 4、社会均等化效应是指“互联网÷”。 正确 错误 5、现代化是指工业革命以来,随着科学技术在生产过程中的广泛应用而导致社会生产力的大发展,以及社会结构的根本转变。 正确 错误 6、行政学院应当发挥公务员教育培训的主渠道作用。 正确 错误 7、干部教育培训的对象是全体干部,重点是县处级以上党政领导干部和优秀中青年干部。 正确

错误 8、干部教育培训以脱产培训、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网络培训、在职自学等方式进行。 正确 错误 9、课堂教学,特别是教师的授课,是教学培训中的关键环节。 正确 错误 10、为了提高教学培训的质量,我们既要抓教风,也要抓学风,两者不可偏废。 正确 错误 11、“互联网+”的马化腾版定义是:以互联网平台为基础,利用信息通信技术,与各行业的跨界融合,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并不断创造出新产品、新业务与新模式,构建连接一切的新生态。 正确 错误 12、“互联网+”是指传统产业信息化以及整个经济、社会领域的信息化。 正确 错误 13、现代化就是一个社会变迁的过程,而现代化这种社会变迁不同于以往的变迁,它是人们对现代化已经有了意识,是人们被动的一种选择。 正确 错误 14、区分人类社会形态的方法有很多,最基本的方法是以科学技术带动的生产力,特别是以生产工具划分。 正确 错误 15、信息社会是一个资源智慧配置的新的社会形态。 正确

《学习强国》考试题库100题DIN【含答案】

《学习强国》测试题库100题[含参考答案] 一、填空题 1.黄桥战役,发生在1940年10月是苏中地区的新四军 2.中央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必须把【统一思想】.【凝聚力量】作为宣传思想工作的中心环节。 3.我们要继续进行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准备战胜一切艰难险阻,朝着我们党确立的伟大目标奋勇前进。 4.在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宣传思想战线积极作为.开拓进取,党的理论创新全面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深入人心,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广泛弘扬,主流思想舆论不断巩固壮大,文化自信得到彰显,【国家文化软实力】和【中华文化影响力】大幅提升,全党全社会思想上的团结统一更加巩固。 5.我们当要始终成为【时代先锋】.【民族脊梁】,始终成为马克思主义执政党,自身必须始终过硬 6.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一场伟大社会革命,要求我们必须时刻进行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必须让我们的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经历风雨.见世面.长才干.壮筋骨,保持【斗争精神】.增强斗争本领。 7.聚民心,就是要牢牢把握正确舆论导向,唱响主旋律,壮大正能量,做大做强【主流思想舆论】,把全党全国人民士气鼓舞起来.精神振奋起来,朝着党中央确定的宏伟目标团结一心向前进。 8.国家秘密及其密级的具体范围,由【C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分别会同外交.公安.国家安全和其他中央有关机关规定 9.王勃在诗中写到“海内存知己,天涯若比邻”,至少我诗的题材是什么?(C送别诗)10.党的力量来自【组织】。党的全面领导.党的全部工作要靠党的坚强组织体系去实现。 11.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要坚守阵地.巩固成果,聚集做好打赢(蓝天保卫战)等工作,…。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民办学校退费指导意见》的通知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民办学校退费指导意见》的通知 京教民〔2012〕1号 各区县教委,各民办普通高校、民办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 《北京市民办学校退费指导意见》已经市教委2012年第1次主任办公会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自2012年8月1日起施行,请遵照执行。 各民办学校要根据《北京市民办学校退费指导意见》,结合本校实际,制定具体的退费管理办法;要在退费管理办法中明确具体退费程序,明确本校退费管理部门、纠纷调解部门的职能和分工,并落实责任;要以公示、与学生签订入学协议等方式,对学生及家长履行告知义务。 二〇一二年二月十五日 附件: 北京市民办学校退费指导意见 第一条为促进本市民办教育的健康发展,维护民办学校及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保障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办法》、《民办教育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等,制定本意见。 第二条本意见适用于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和个人,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经市或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面向社会举办的各级各类民办学校和教育机构(以下简称“学校”),包括本市民办普通高等学校、民办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民办普通中小学、民办中等职业学校、民办教育培训机构。 民办幼儿园的退费依照《北京市民办幼儿园年度考核评价标准及细则》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本意见中的学校所退费用,是指学校向学生收取的学费、住宿费以及代收代管费用。 第四条新生在报到前提出退学退费的,学校应退还学生预交的所有费用。已报到的新生在学校课程开始前提出退学的,学校应当退还学生所缴纳的全部学费。 第五条全日制学校学生在课程开始后的一个月内提出退学的,学校应核退不低于80%的本学期学费;一个月以后两个月以内提出退学的,学校应核退不低于60%的本学期学费;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北京市人事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属市管高等学校教师职务聘任制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北京市人事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属市管高等学校教师 职务聘任制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 2008-09-26 京教人〔2005〕32号 各市属市管高等学校: 现将《北京市属市管高等学校教师职务聘任制实施意见(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各校要结合本实施意见要求,根据工作需要制定本校教师职务聘任制实施办法。 二○○五年九月八日 北京市属市管高等学校教师职务 聘任制实施意见(试行) 在北京市属市管高等学校实行教师职务聘任制是进一步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和加强高等学校教师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措施。为贯彻落实北京市人事局、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北京市高等学校教师职务聘任管理办法》,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高等学校教师职务聘任制改革指导思想、目标及基本原则 (一)高等学校教师职务聘任制改革的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转换用人机制,充分调动高等学校教师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建设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创新力强、适应我市高等教育事业发展的教师队伍。 (二)高等学校教师职务聘任制改革的目标:通过实行高等学校教师职务聘任制改革,科学设置岗位,强化岗位管理,完善竞争激励机制,逐步建立学校自主用人、教师自主择岗、政府依法监督的高等学校用人制度,努力形成人员能进能出、职务能上能下、待遇能高能低,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人尽其才、充满活力的用人机制,实现高等学校教师职务聘任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促进我市高等学校教育水平进一步提升。 (三)高等学校教师职务聘任制改革应遵循按需设岗、公开招聘、平等竞争、择优聘任、严格考核、合同管理的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实行以岗定薪、岗变薪变、按劳取酬、优劳优酬的分配制度,切实保障和维护教师根本利益和学校的合法权益。 二、高等学校教师职务岗位的设置 (一)高等学校应依据功能定位、发展规划、教学科研任务、学科建设等因素科学设置教师职务岗位,制定岗位职责,根据教学、科研、学科建设等方面所承担的任务和学术梯队建设的需要,建立分类、分层次的教师岗位体系。 (二)根据北京市属市管高等学校的办学目标和承担的任务,教师岗位可以

北京市幼儿园办园条件一般标准北京市教育委员会(精)

北京市幼儿园、托儿所 办园、所条件基本、一般、较高标准 一九九六年四月

北京市幼儿园办园条件基本标准 一、北京市幼儿园工作人员配备基本标准 关于编制标准的说明: 编制标准根据北京市编制委员会、北京市教育局京编办〔1988〕第58号文件及卫生部、国家教委卫妇发〔1994〕第11号文件规定制定的。 在表列编制标准以外,每百名幼儿另设机动编制一人,由主管部门掌握,统一调剂使用。 (1) 幼儿园领导干部的职数,由幼儿园根据工作需要,本着精简的原则提出意见,报主管部门审定。 除领导干部以外的教职工中各类人员的配备比例,由幼儿园在编制总数内根据工作需要和本园的实际情况自行安排。 (2) 计算编制人数的教职工包括正式教职工和临时工。 下列人员不计算编制人数: ①临时聘请已退休的教师。 ②临时聘请有工作单位的在职人员来园兼课。 下列人员列为编外人员,在列编外期间不计算编制人数: ①连续病休一年以上的人员。 ②全脱产进修二年以上的人员。 ③患传染病短期内不能治愈,不适宜接触幼儿,园内无法安排工作的人员。 ④正在劳动教养,由幼儿园发生活费的人员。 (3) 上述教职工的编制是按一般情况制定的。在执行时,各主管部门应根据各幼儿园的不同情况,逐园具体核定。有的园可以略高于这个标准,有的园可以略低于这个标准。但总编制数应按规定的标准进行控制。 幼儿园医务人员的配备,日托儿童 100 名以下,全托儿童50 名以下设专职或兼职保健人员1名;日托儿童100-150名,全托儿童50-100名设专职儿童保健医(护)师(士)1-2 名;每增加100名儿童增设儿童保健医(护)师(士)1名。 ㈡北京市幼儿园工作人员配备基本标准 1.幼儿园园长应具有幼儿师范学校(包括职业学校幼儿教育专业)毕业程度;或取得幼儿园教师专业合格证书者。有一定的组织管理能力和五年以上的幼教实际工作经验。 2.幼儿园教师要有百分之八十以上具有幼儿师范学校(包括职业学校幼儿教育专业、职工幼儿师范学校) 毕业程度,或取得幼儿园教师专业合格证书者。百分之八十以上的教师业务水平胜任幼儿园教育工作,其余教师基本胜任幼儿园教育工作。 3.幼儿园保育员应具有初中以上毕业程度,百分之八十受过幼儿保育职业培训。 4.医师应当具有医学院校毕业程度,医士和护士具有中等卫生学校毕业程度, 或者取得卫生行政部门的资格认可。保健员应当具有高中毕业程度,并受过儿童保健知识培训,取得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资格认可。

中共北京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高

中共北京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高校校园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 【法规类别】高等教育 【发文字号】京教工办[2012]24号 【发布部门】中共北京市委员会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2.10.22 【实施日期】2012.10.22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中共北京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高校校园安全检查工 作的通知 (京教工办〔2012〕24号) 各高等学校: 为切实做好“十八大”安保维稳工作,强化高校安全主体责任,确保校园安全稳定,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联合市公安局消防局、市公安局文保总队,于10月23日至11月2日开展高校校园安全检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形式 检查方式为学校自查和检查组入校检查相结合。 学校要成立由主管校领导任组长的本校自查、迎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校的自查和

迎检工作。 本次检查分5个组:高校1组、高校2组、高校3组、高校4组和民办高校组。其中,每组抽取6-8所高校进行检查。检查重点为“十八大”期间学校安全稳定工作部署情况、校园防火治安工作和学生公寓安全工作(详细内容见附表)。 检查组由部分高校主管校领导分任组长,高校保卫、后勤部门有关负责人任副组长;成员由市公安局消防、文保部门高校保卫处、高校后勤处、后勤集团有关负责人和市高校后勤研究会公寓专委会成员组成。 二、检查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 10月22日(星期一),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召开会议进行工作部署。 (二)自查和检查组检查阶段 各校于10月23日(星期二)至10月26日(星期五)期间开展自查。各校要充分认识检查意义,自查要全面覆盖,不留死角,及时发现问题和隐患,彻底整改,以检查促进工作。 检查组于10月29日(星期一)至11月2日(星期五)到被抽取的学校入校检查。以实地检查为主、听取汇报为辅。每所学校入校检查时间原则上不超过半天。检查组组长与两委主管部门确定本组被检学校名单,对被检学校的检查时间由检查组联络员通知学校。 检查组入校检查的主要内容为本通知《北京高校学生公寓工作检查评价表》和《北京高校校园安全检查评价表》中的内容。完成检查后,检查组组长和学校分别确认签字。 检查结束时,由检查组当场对学校检查情况进行口头反馈。要注意做好文字记录,检查结束后形成教育两委对受检高校的正式文字反馈。 (三)总结上报阶段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设置管理规定》的通知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设置管理规定》的通知 2011-06-21 09:50:41|点击:31 京教计[2007]27号 各区县教委,燕山教委: 为贯彻国家“积极鼓励、大力支持、正确引导、依法管理”的民办教育发展方针,落实《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办法》,完善我市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设置管理,市教委制定了《北京市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设置管理规定》,已经市教委2007年第7次主任办公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自2007年9月1日起施行,请遵照执行。 二〇〇七年七月二十三日 北京市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设置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国家“积极鼓励、大力支持、正确引导、依法管理”的方针,落实《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办法》,完善民办学校设置管理,促进我市民办教育健康有序发展,结合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指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个人,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面向社会举办不具备颁发学历证书资格的民办学校(以下简称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 申请设立实施以职业技能为主的职业资格培训、技术等级培训的民办教育培训机构,以及各部门、各单位面向本部门、本单位职工开展的非学历教育培训,不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设置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应适应本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需要,符合地区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和实际需求。 第四条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应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保证教育质量,培养合格人才;接受政府的管理、监督、检查、评估和审计。 第二章设置条件 第五条举办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举办者应为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个人。 (二)拟任非学历教育机构校长年龄不超过70周岁,身体健康,能专职主持日常工作,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大学本科以上学历,5年以上的相关教育教学经验。 (三)具有稳定的办学经费来源,注册资金不少于50万元(其中20万元为风险资金)。 (四)具有能够满足教学需要的相对稳定的办学场地和教学用房,校舍面积不低于500平方米,其中教学面积不少于80%。房屋产权清楚,租用期或使用期限不低于3年,适合办学,无安全隐患。不得使用居民住宅、地下室作为办学场所。教室和办公室应设在一处。 (五)举办计算机专业培训应具有不少于40台的较新型号计算机;举办其他专业性较强的培训应具有与办学规模相适应的教学设备和场所;有一定数量的图书资料。 (六)举办非全日制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助学辅导机构的,其校舍建筑总面积应不少于1000平方米;举办全日制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助学辅导机构的,校舍建筑总面积应不少于3000平方米,并按照办学规模保持生均不低于10平方米的建筑面积。设备总值应不少于100万元,图书资料不少于10000册。按照不低于20:1的生师比配备专任教师,参照有关规定配备班主任等学生教育管理人员。 (七)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应当设立理事会、董事会或其他形式的决策机构(组成人数应为不少于5人的单数),其中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或者理事应当具有5年以上的教育教学经验。 (八)举办专业性较强、对公民身心健康、安全影响较大的培训须经政府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审核。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不得举办军事、警察、宗教、政治等类培训。 (九)有完善的办学章程、教学计划或方案。 (十)有2名以上具有专业资质的财务人员。 (十一)有一定数量与开办专业和办学规模相适应的教师。

中共北京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

中共北京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遴选北京市中小学名校长工作室(第三期)学员的通 知 【法规类别】教育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京教人办[2013]1号 【发布部门】中共北京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3.12.25 【实施日期】2013.12.25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中共北京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遴选北京市中小学 名校长工作室(第三期)学员的通知 (京教人办〔2013〕1号) 各区县委教育工委、区县教委: 根据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关于“十二五”时期中小学干部教师培训工作的意 见》及《关于实施北京市中小学名师名校长发展工程的意见》,为进一步加强首都中小学校长队伍建设,促进中小学校长专业发展,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决定启动北京市中小学名校长工作室(第三期)项目。现就遴选学员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养目标

围绕当前学校发展中的重点、难点问题,进行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系统学习和深度学习,借助学校的校本研究和学校之间合作交流,提升校长的专业素养,推动一批学校进行前瞻性、创新性的教育教学改革实践,促进首都中小学名校长群体的形成,为其成长为教育家型校长奠定基础。 二、培养方式及年限 由北京教育学院承办,为参加培训的名校长配备导师,并制定个性化的培养方案,通过理论学习、基地培养、课题研究、教育思想研讨、教育考察、论文撰写等多种方式加强对培养对象的培养。培养初期主要采取相对集中的方式,后期学习原则上每周一天。 培养时间为2年,其中包括理论培训课程、个性化指导、研修学习、课题研究、读书自学及召开办学思想研讨会、校长工作专题研讨会及研究论文撰写等,共计200学时。 三、学员条件 (一)热爱教育事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事业心强,具有较高的政治素养、奉献精神和开拓创新精神。 (二)具有比较扎实的教育教学理论功底、丰富的学校管理经验和突出的办学业绩,具有较大的发展潜力,任职期间,学校办学实践特色鲜明、成效显著,能够以自身创新实践引领本地区学校的发展,在北京市有一定知名度,学校或本人获过市级以上荣誉。 (三)具有一定的学术素养和研究能力,积极开展和引领学校的教改实验和课题研究,能够深度参与课题研究,善于把研究成果转化学校办学实践探索。 (四)具有强烈的学习与研究愿望,理解学习在学校发展与个人发展中的重要性,能够合理安排时间投入名校长工作室的学习与研究,能够全程参与学习与研究,能够以自己的学习与研究带领学校教职员工的学习与研究。 (五)一般具有3年以上正职校长的任职工作经验,女校长年龄一般不超过45岁,男校长年龄一般不超过50岁。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中小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的通知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中小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的通知京教基[2010]17号 各区县教委: 根据《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市教委对《北京市中、小学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原北京市教育局1990年2月16日发布)进行了修订。经市政府同意,现将修订后的《北京市中小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予以公布,自2010年5月24日起施行。原北京市教育局发布的《北京市中、小学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二〇一〇年五月二十四日 北京市中小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中小学校学生学籍管理,维护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依法保障适龄儿童、青少年接受教育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中小学校的学生入学、转学、借读、休学、复学、退学和毕业等事项的管理。 第三条本市中小学校学生学籍管理由市教育行政部门统筹指导,区、县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管理,中小学校具体实施。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设学籍管理人员,负责学生学籍管理工作。 第二章入学 第四条本市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实行免试入学。区、县人民政府应当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应当根据适龄儿童、少年的数量和分布状况,合理确定本行政区域内每所公办中小学校就近接收学生的范围和人数,学校应当按照教育行政部门的规定接收学生。 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以下简称:家长)应当送其入小学接受义务教育;完成小学教育的学生,其家长应当送其入初中继续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小学、初中入学手续按照市和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当年的招生规定办理。因身体状况等原因需要延缓入学的,其家长应当依法办理相关手续。 残疾儿童、少年可进入特殊教育学校学习,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可申请进入普通中小学校随班就读。 高中新生按照本市当年高级中等学校招生规定入学。 第五条入学新生须按照规定时间到录取学校办理入学注册手续。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注册,其家长应当持有关证明,在规定期限内到学校办理延期注册手续。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8―2019学年民办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8―2019学年民办高校招生简章和广告备案工作的通知的 通知 【法规类别】高等教育 【发文字号】京教民[2018]4号 【发布部门】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8.05.11 【实施日期】2018.05.1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8-2019学年民办高校招生简章和 广告备案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京教民〔2018〕4号) 各民办普通高校、独立学院、民办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本市民办高校管理,规范招生宣传工作,促进民办高等教育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民办高等学校办学管理若干规定》(教育部令第25号)《国务院关于第三批取消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7〕7号)和《北京市民办高等教育机构招生简章和广告备案管理办法》(京教高〔2007〕2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2018-2019学年本市继续实施民办高校招生简

章和广告备案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备案范围 凡经我委批准设立或管理的,持有效的《办学许可证》和《法人登记证》,2018-2019学年具有招生资格的民办普通高校、独立学院、民办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以下简称“民办高校”)发布招生简章和广告,均要进行备案。 民办高校在本市或外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户外广告、未经出版的印刷品及影像资料等媒介,以刊登、播放、张贴、散发、邮寄等方式发布的2018-2019学年秋季及春季招生简章、广告、报考指南、入学通知等各种形式的招生及办学宣传信息,均为备案内容。 二、备案内容要求 民办高校招生简章和广告内容必须真实、准确、客观、合法,要符合以下几项要求:(一)学校总体情况的介绍要明确、具体 1.学校名称、办学地址、办学类型、办学内容、举办者、校长等信息应与《办学许可证》一致,如发生变更,须到我委办理变更手续。学校办学类型包括民办本科学校(含独立学院)、民办高等职业学校、民办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等。办学内容包括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职业教育、高等教育培训(含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助学)、短期或业余培训、函授教育等。招生宣传的主体必须是民办高校,不得以内设机构(如二级学院)名义单独进行宣传。 2.有关办学条件、教学活动的图片要使用本校及本校师生员工的实景照片,不得使用电脑合成的图片;使用的图片要有文字说明,选用人物图片要征得本人同意使用。不得以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名义进行招生宣传,招生简章和广告中不得使用国家领导人及其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照片。 3.学校的获奖项目要注明获奖时间和评选单位名称,招生简章和广告主要宣传教育行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校饮食管理工作的通知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校饮食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教委: 中小学校饮食工作,特别是学生在校饮食卫生安全及饭菜质量、价格关系到广大中小学生切身利益和学校稳定。近年来,本市中小学校饮食工作在学校和有关部门共同努力下,不断满足广大师生需求,为学校的稳定和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面对新形势和新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北京市食品安全条例》等相关法律和文件精神,现就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校饮食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强化行政管理与服务 区县教委要明确并完善师生在校就餐管理与服务的工作机构、牵头部门及岗位责任。牵头部门联合体卫、财务、基建、人事、后勤、保卫、审计、监察等部门,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规划学校饮食的基础设施建设,制定有关经费配套和人员配备等鼓励政策,完善有关管理制度,开展业务培训。 (二)规范承包食堂准入管理制度,统一合同文本。 (三)根据学校和季节特点定期研究部署、定期检查指导学校饮食工作;加强学校内商品部(小卖部)的管理。 (四)积极推进区域定点集中采购优质食品原材料。 (五)做好本区县学校各类与饮食相关的合同备案工作。 二、强化学校的主体责任 要建立健全管理监督体系,学生在校集体就餐工作领导小组应定期研究本校饮食工作,制定岗位职责,开展日常监督并解决出现的问题。学校饮食工作要主动争取并积极配合专业执法部门检查,主动接受家长委员会的监督和学生营养膳食宣传教育作用,争取家长支持。 (一)规范学校食堂管理 1.学校食堂要坚持安全第一原则,把食品安全放在首位,食堂供餐前必须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坚持非营利性原则,学校食堂应以服务师生为宗旨,加大对食堂的投入,不断规范学校食堂经营行为,加强成本核算,切实维护学生正

北京干部教育网公务员在线学习必修课选题卡课学时

北京干部教育网公务员在线学习必修课选题卡4课20学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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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修课:资本主义社会制度的形成及其本质5学时选择题都选对 补充题型: 1.单选:指不需要经过系统的学习和较长时间的专业训练,每一个健全的人都能够从事的劳动被称为 A 从手工生产过渡到机器生产的过程被称为: C 2.多选:货币的基本职能ABCDE 劳动力成为商品……条件AB 为什么说……价值ABCD 新兴……ABC 生产……二重性CD 资本主义……CD 封建……AB

必修课:社会主义社会及其发展的历史大趋势--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5学时选择题都选对补充题型: 1.单选: 工人……原则是 B 戈…… D 2.多选: 十月革命……ABCD 根据列宁的阐述……ABCD 为什么……ABCD 近代……ABC 下列……ABC

必修课:马克思主义辩证法--唯物辩证法的基本规律和范畴5学时选择题都选对补充题型: 1.单选:矛盾……思想家 C ()……中断 A ()……表现 C 2.多选: 我们如何掌握……ABCD 5唯物辩证法的基本规律和……ABCD 2为什么……科学ABCD 3为什么说……核心ABC 1邓小平……ABCD 质变的两种……AB 毛泽东……ABCD 事物……三层含义ABC 4下列……正确有ABCD

必修课:马克思主义认识论--实践、认识、真理、价值5学时选择题都选对补充题型: 1.单选:( )是人的……或再造 A 孟轲认为,…… A 2.多选:理性认识包括哪三种形式ABC 对表象理解正确的有……ABCD 辩证思维方法是ABCD 多选第1题逻辑证明的重要性,主要表现在ABCD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北京市卫生局、北京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北京市卫生局、北京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北京市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防近视、控 肥胖工作的意见 【法规类别】义务与基础教育 【发文字号】京教体艺[2013]8号 【发布部门】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北京市卫生局北京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发布日期】2013.08.20 【实施日期】2013.08.20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北京市卫生局、北京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北京市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防近视、控肥胖工作的意见 (京教体艺〔2013〕8号) 各区县教委、卫生局、教育督导室: 为贯彻落实市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教委等部门关于推进中小学校体育工作三年行动计划(2013-2015年)的通知》(京政办发〔2013〕34号),进一步加强我市儿童青少年的健康管理,遏制儿童青少年肥胖和视力不良的增长趋势,现就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托幼机构防近视、控肥胖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高度重视儿童、青少年视力保护和肥胖控制工作

党和政府历来高度重视儿童青少年视力保护和肥胖控制工作。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中发〔2007〕7号),教育部印发了《中小学生近视眼防控工作方案》(教体艺〔2008〕7号),市委、市政府印发了《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实施意见》(京发〔2008〕6号),市教委、市卫生局、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印发了《关于加强本市中小学生肥胖及视力低下防控管理工作的意见》(京教体美〔2011〕13号)和《北京市中小学校卫生防病工作规划(2011-2015年)》等文件。相关文件明确提出了降低中小学生近视眼和肥胖发生率、控制视力不良和肥胖检出率上升趋势的防控目标,并对控制我市青少年视力不良和肥胖工作进行了整体部署,对视力不良和肥胖控制的工作原则、工作措施及学校的岗位职责提出了具体要求。 在各方的共同努力下,我市儿童、青少年视力保护和肥胖控制工作不断加强,但是现状仍不容乐观。2010年北京市学生体质调研结果显示,我市中小学生视力不良检出率接近60%,各学段学生视力不良率均有所上升。且随年龄增加视力不良检出率明显升高。特别是小学生视力不良检出率增长明显,比2005年提高12.40个百分点,其中小学一年级新生的视力不良率从20%上升到了近40%。学生肥胖检出率为14.06%,高于全国平均水平,乡村学生肥胖率持续上升。学生视力不良和肥胖已成为严重影响我市青少年体质健康和综合素质的社会卫生问题,必须引起高度重视。 二、建立健全北京市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防近视、控肥胖专项工作体系 充分发挥北京市青少年体育卫生工作局际联席会的作用,成立由市政府领导,市教委、市卫生局、市政府教育督导室领导和相关专家组成的北京市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防近视、控肥胖专项工作领导小组、专家指导组和专项督导检查组。 (一)北京市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防近视、控肥胖专项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线联平方来英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18年北京市幼儿园园长教师培训工作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18年北京市幼儿园园长教师 培训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法规类别】义务与基础教育 【发文字号】京教人[2018]13号 【发布部门】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8.05.04 【实施日期】2018.05.04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18年北京市幼儿园园长教师培训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京教人〔2018〕13号) 各区教委、各有关单位: 现将《2018年北京市幼儿园园长、教师培训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2018年5月4日2018年北京市幼儿园园长、教师培训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中发〔2018〕4号)《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北京市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的通知》(京政办发〔2018〕2号)《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北京市2018年办好重要民生实事项目分工方案〉的通知》(京政办发〔2018〕1号)《北京市“十三五”时期幼儿园干部教师培训工作实施意见》(京教人〔2017〕21号)等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北京市幼儿园干部教师队伍实际,整合资源,统筹协调,科学设计全市幼儿园园长、教师培训工作,现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依据北京市2018年重要民生实事项目提出的“对全市幼儿园园长和教师进行全覆盖培训,提升幼儿园管理水平、保教能力和师德师风修养”工作任务,按照幼儿园干部教师专业发展的规律和需求,坚持问题导向,坚持需求导向,强化市级统筹,在幼儿园原有分类、分层和分岗培训体系的基础上,充分整合相关高校、研究机构、培训机构和优质幼儿园的研究和培训资源,聚焦幼儿园干部教师的管理能力、教育教学能力和师德师风修养等重点,科学设计培训课程,创新培训方式,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提升幼儿园干部教师管理、保教和师德水平,促进我市学前教育的健康发展。 二、实施范围与对象 (一)实施范围 北京市各级各类幼儿园,包括教育部门办园、其他部门办园、地方企业办园、事业单位办园、部队办园、集体办园和民办园等。 (二)培训对象 在职在岗的幼儿园园长、专任教师和保育员等人员。参加培训的园长、专任教师和保育员等人员在2018年10月底前,根据园所类型、岗位要求和专业发展要求,完成规定

“互联网+”教(学)案干部教育(下)试卷

“互联网+”与干部教育(下)试卷 [考试时限]:60分钟 95分[及格分数]:60分 [考试说明]: 1、在2015年3月5日上午的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上,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里面首次提出“互联网+”行动计划。 正确 错误 2、“互联网+”的官方版定义是:“互联网+”是互联网和其他传统产业的一种结合的模式。 正确 错误 3、信息化应用所带来的倍加的乘数效应是指“互联网×”。 正确 错误 4、社会均等化效应是指“互联网÷”。 正确 错误 5、现代化是指工业革命以来,随着科学技术在生产过程中的广泛应用而导致社会生产力的大发展,以及社会结构的根本转变。 正确 错误 6、行政学院应当发挥公务员教育培训的主渠道作用。 正确 错误 7、干部教育培训的对象是全体干部,重点是县处级以上党政领导干部和优秀中青年干部。

正确 错误 8、干部教育培训以脱产培训、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网络培训、在职自学等方式进行。 正确 错误 9、课堂教学,特别是教师的授课,是教学培训中的关键环节。 正确 错误 10、为了提高教学培训的质量,我们既要抓教风,也要抓学风,两者不可偏废。 正确 错误 11、“互联网+”的马化腾版定义是:以互联网平台为基础,利用信息通信技术,与各行业的跨界融合,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并不断创造出新产品、新业务与新模式,构建连接一切的新生态。 正确 错误 12、“互联网+”是指传统产业信息化以及整个经济、社会领域的信息化。 正确 错误 13、现代化就是一个社会变迁的过程,而现代化这种社会变迁不同于以往的变迁,它是人们对现代化已经有了意识,是人们被动的一种选择。 正确 错误 14、区分人类社会形态的方法有很多,最基本的方法是以科学技术带动的生产力,特别是以生产工具划分。 正确 错误 15、信息社会是一个资源智慧配置的新的社会形态。

湖南省干部教育培训网络学院

湖南省干部教育培训网络学院 在线学习管理办法(暂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和推进干部在线学习工作,提升干部的素质和能力,促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根据《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试行)》和《2010—2020年干部教育培训改革纲要》以及中央、省委有关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在线学习,是指干部通过湖南省干部教育培训网络学院参加学习、考试并获得学分的一种培训方式。湖南省干部教育培训网络学院由湖南省委组织部和长沙市委组织部共建,湖南广播电视大学承建,由省、市(州)、县(市、区)三级平台组成。 第三条在线学习工作在湖南省委干部教育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由湖南省干部教育培训网络学院具体组织实施。在线学习以干部自主学习为主,实施学分制管理,实现网上“教、学、管、考”功能,为全面落实大规模培训干部、大幅度提高干部素质的战略任务提供保障和服务。 第二章参学对象 第四条参加在线学习的对象为全省各级党政机关和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机关工作人员,国有企、事业单位干部。

第五条在线学习采取分期实施、分批次推进的办法。试点期(2010年11月至2011年10月)主要对象为省直单位副处级以上干部、省属在长本科院校和企业中层以上领导以及长沙市副科级以上干部;拓展期(2011年部署实施)对象包括全省省管干部、省直机关公务员、全省组工干部以及部分市州相关干部;推广期(2012年部署实施)对象涵括全省公务员队伍,根据需要,可将覆盖面扩充到全省所有行政、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各级各类人才。 第三章学习内容 第六条在线学习的内容和课程设臵,由省委组织部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年度干部教育培训形势任务、培训需求和年度计划的需要定期发布,并及时调整更新。 第七条按照致力于提高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致力于提高干部的知识素养和实践能力、致力于提升干部的道德品行和精神境界的原则,结合我省实际安排学习内容。重点以基本理论、政策法规、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党的建设、省情省策、干部成长、专题荟萃等为主要内容。 各市(州)委组织部可根据本地区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的要求,自主开发地方特色课程资源。 第四章学习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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