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实践本管理办法

社会实践本管理办法
社会实践本管理办法

肇庆学院青年志愿者社会实践登记证的管理办法

本次最新出台的管理办法及社会实践分明细均由2012年5月11日后试行,并于2012年9月正式实行,因此,09、10、11级社会实践分统计工作将统计两个时间段,2012年5月11日之前采用原来的标准及计分方式(时间按志愿服务的时间为准,而非认证时间为准),2012年5月11日之后采用新的管理办法。

第一章社会实践活动报备程序

1.各二级学院志愿者工作部在活动开展前须向校团委志愿者工作部详细说明活动的时间(时间段)、主要地点、主题、内容和志愿者人数、负责人基本资料(包括姓名、学院、班级、任职情况、联系方式等)等,填好报备表(报备表一式两份,一份上交,一份存档),由校团委志愿者工作部须参照评分标准,将活动名称、内容、时间、地点及活动分数写在回执上并盖部门章确认,回执不能有任何涂改,否则视为无效。回执一式两份,一份交活动主办方,一份交校团委志愿者工作部存档,在活动结束一周内需盖二级学院社会实践方章,再交校团委志愿者工作部盖团委社会实践认证章。二级学院特色活动(每年固定举行)可以在我部报备为常规活动,以后无需重复报备。参观、调查、采风必须在报备表上详细注明由哪位老师带队并附上老师详细联系方式方可成功报备;

2.校级机构(如校学生会、社团部等)举办社会实践活动和志愿者活动时,以机构为单位,可向校团委志愿者工作部领取报备表或自行到青年网下载,并需至少提前三天向校团委志愿者工作部报备(报备过程参照第一条),由校团委志愿者工作部出具回执,并在活动结束后一周内以机构为单位凭回执单到校团委志愿者工作部办公室盖校章,盖完校章仍需以个人为单位上交各个二级学院志愿者工作部盖院章;

3.各班级团支部活动报备,必须在活动前至少三天前往二级学院志

愿者工作部报备,报备单一式两份(一份由二级学院志愿者工作部保存,一份由各二级学院志愿者工作部于部长例会时统一上交至校团委志愿者工作部),二级学院志愿者工作部有批准班级团支部社会实践活动的自主权(但必须明确活动性质),凡是实践分不超过0.2分的活动由二级学院志愿者工作部为班级团支部活动出具回执;超过0.2分的活动,二级学院志愿者工作部需及时向校部申请,由校部明确活动性质,并确定给予相应实践分后,可为班级团支部活动出具回执。二级学院需严格审核班级报备活动,如有不确定的情况请联系我部人资组成员进行讨论;

第二章社会实践登记证的认证要求

4.班级团支部活动和个人参加的实践活动需分三个时间段上交到校部进行盖章认证(除二级学院志愿者工作部和校级机构举办的实践活动另有规定时间外),第一时间段是每学期的第三周;第二时间段是每学期的第十周;第三时间段是每学期第十六周(具体时间待校部通知);届时各二级学院志愿者工作部需适当提前收齐社会实践登记证并完成学院社会实践认证工作,各二级学院上交社会实践登记证到我部盖章前,应在院团委意见一栏填写“情况属实”与时间,并在校团委意见一栏填写“情况属实”;而校团委意见一栏的时间和分数由我部人员填写,盖校章时,二级学院成员看到分数及时间方可盖校章;

5.各活动主办方举办活动需有服务单位盖章认证,(各二级学院志愿者工作部从收齐志愿者的社会实践登记证到交与校团委志愿者工作部盖章的时间由校志愿者工作部统一安排),二级学院志愿者工作部到校团委盖章认证后并发放的时间不得超过一周;

6.二级学院志愿者工作部应提前通知并收齐需要盖社会实践认证章的社会实践登记证,先对符合要求的社会实践登记证(符合要求的社会实践登记证应填写服务时间、地点、内容、单位意见、学院意见等基本

信息)进行学院盖章认证,并于校规定时间内上交校团委志愿者工作部,由校团委志愿者工作部进行认证。对于不需盖章认证的社会实践登记证由二级学院志愿者工作部发回给学生,无需上交至校团委志愿者工作部;

7.二级学院需对上交至校团委志愿者工作部盖章认证的社会实践登记证进行合理分类、统计数量(一般按年级统计),上交校志愿者工作部时填写上交数量并签名,取回时当面核对数目准确后需负责人并签名(对于签名后取回的社会实践登记证由二级学院志愿者工作部全权负责)。对于无钢印、个人信息不完整、实践活动基本信息填写不全以及无学院盖章认证的社会实践登记证,不能进行校盖章认证,由校团委志愿者工作部将其一并退回,待信息补充完毕后才可盖校章认证(补盖校社会实践认证章的时间由校志愿者工作部另行安排);

8.要求各二级学院志愿者工作部通知到各班团支书社会实践登记证加分的具体管理事项,以后每年都要开会与新入学的班级团支书详细讲解加分事项,并发放评分标准和社会实践登记证编号(社会实践登记证的编号由学校团委统一安排,并在10月份完成社会实践登记证编号的填写、校团委钢印盖章工作)要求各班级团支书务必要及时通知班级所有同学,避免造成毕业生社会实践分数不足的问题;

9.以个人为单位参加的社会实践活动,须有服务单位盖章及上交纸质版活动心得(不少于800字,注明活动内容、活动性质、活动感想等),可直接到所属学院志愿者工作部认证,学院志愿者工作部需严格把关。

第三章社会实践登记证的保管、补办

10. 每位学生必须重视并妥善保管个人的社会实践登记证,如若丢失,需及时上报学院志愿者工作部并上交五元补办新社会实践登记证,各二级学院志愿者工作部要及时报备校团委志愿者工作部,由校团委志愿者工作部统一向校团委申请补发(如社会实践登记证已盖满章,需另

行申请新的社会实践登记证的也按此程序);

11.对于遗失的实践登记证,学生要补回之前的内容则需记住自己参与过的社会实践、志愿服务活动,由相关负责人做证明(如班级团支书等负责人)或查询报备单,经二级学院团委盖章认证后报校团委志愿者工作部,校团委志愿者工作部通过报备单、回执及负责人确定情况是否属实,无误则盖校团委志愿者工作部章确认加分(注:自2012年5月11日之后的活动认证以报备单为准。报备程序参考上述,以个人为单位前往学院补办,学院在指定时间来校团委补办,特殊情况可由个人说明相关情况后,提前补办);

12.关于专科升本科、插校生、留学生的社会实践登记证须由二级学院为其所在的年级最后一个编号数后再另行编号(对于本校的专科升本科的学生则继续使用其原来的社会实践登记证);

第四章社会实践分的管理要求

13.凡见习、实习以及在校期间的兼职等活动全部不计入社会实践分统计范畴;对于寒暑假工兼职,暑假服务时间必须超过一个月,寒假服务时间必须超过半个月,才可计入社会实践分统计范畴(注:由于家教的认证不够权威,故所有家教均不计入社会实践分统计范畴);寒暑假参加两个或多个假期打工兼职,单个兼职的服务时间均达不到标准,但多个兼职的时间(需在同一假期内)累积后符合时间标准的,给予多个共同认证为一个寒暑假工兼职按标准进行认证(0.5分);个人参加的义务活动,需要盖服务单位公章才可计入;

14.如有志愿者于短时间内参与两个或两个以上社会实践、志愿服务活动,无法同时提供社会实践登记证给两个或多个服务单位,则需用《肇庆学院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登表》代替社会实践登记证,此表内容与社会实践登记证一致,视与社会实践登记证同效,认证后请妥善保管;

15.除校团委指定的部分活动由校团委直接认证加分,不需盖服务单位公章外,其他实践活动则需要服务单位盖章认定;已盖校章的社会实践登记证属校团委志愿者工作部已认证的活动,二级学院需对其加盖院章,以便完成认证工作手续;

16.关于志愿服务的一般加分原则:志愿服务未超过半天(3小时,180分钟),按0.2分计算;超过半天未满一天(6小时,360分钟),按0.3分计算;超过一天的(超过6小时、360分钟),经团委同意,酌情给予0.5分。对于体育竞赛担任裁判的,需确认为校外单位或校内外单位联合举办的体育竞赛活动才可进行加分,并且需要提供纸质版证明后可加0.5分;一些连续性的活动,比如朝阳行动,一次是0.2分,可以累加,但一学期内相同性质累加不得大于两次,寒暑假期打工兼职只可认证一次;参观爱国主义基地同地点加分不得超过1次(阅江楼在学年制时期内只认证一次,报备以班级为单位到团委办公室报备);假期勤工助学同时段只能有一次加分。

17.除评分标准规定的活动(详见附则)与常规活动外,对新的社会实践、志愿服务活动,校团委志愿者工作部均需与校团委指导老师沟通确认应该给予相应的分数;

18.在每一学年第一个学期末,各学院志愿者工作部必须收齐毕业班的学生的社会实践登记证(对于实践学分未达及格需通知该生需在假期继续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在上交社会实践登记证的同时向二级学院志愿者工作部领取实践登记表的电子版,将其打印出一份,按要求填写表格,并加盖单位印章,于第二学期开学初上交二级学院志愿者工作部),并由二级学院志愿者工作部于第二学期开学一个月内统计好本学院毕业生的社会实践分数并上交到指定邮箱(其中上交资料模板见附件《肇庆学院毕业生社会实践成绩登记表要求》);

第五章活动回执的查阅、保存

19.校团委志愿者工作部必须妥善保存活动报备单、回执单,四年期满方可销毁;特殊活动回执单可长期保存;

20.如需要查阅以往活动报备单、回执单,可于现场查阅,不得带出办公室,如确实需要,可复制;查阅后要马上放回原位;注意不得丢失原件;

第六章活动认证机构

21.校团委志愿者工作部统一安排本部门人员或二级学院志愿者工作部负责人到校团委志愿者工作部办公室(学生活动中心二楼)为活动盖章认证,其他人员不得办理;

22.明确并规范学院志愿者工作部的职责范围,所有与社会实践分的相关工作均由志愿者工作部负责管理;

23.对于优秀志愿者的评选,应结合社会实践分数与社会实践次数,工作表现与态度,老师与同学的评价,由二级学院志愿者工作部配合二级学院团委秉承公平、公正、公开原则选出(详见肇庆学院优秀志愿者评选办法);

第七章附则

24.该管理办法自正式颁布之日起生效。

25.本章程解释权归共青团肇庆学院委员会。

26.本章程修改必须经过志愿者代表大会通过。

27.肇庆学院大学生社会实践学分评定标准(见下页)。

28.肇庆学院本科学生社会实践总评成绩折算标准。

29.肇庆学院专科学生社会实践总评成绩折算标准。

肇庆学院大学生社会实践学分评定标准

序号社会实践活动内容时间学分备注

1 暑期“三下乡”一次 1

2 参加阅江楼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一次0.5 规定参加

3 文艺下乡演出一次0.5

4 学雷锋便民服务活动(校外)一次0.5

5 学雷锋活动(校内、班级活动)一次0.2

6

假期勤工助学(寒假工作时间不低于半个

月;暑假工作时间不低于一个月),须有相

关单位证明

一次0.5

7 校外体育竞赛担任裁判(需要纸质版证明)一次0.5

8 义教一次0.2

9 参观、调查、采风一次0.2

10 青年志愿者进社区、进农村服务一次0.2

11 扶残助困、慰问老人、儿童等一次0.2

12 朝阳行动一次0.2

13 义务劳动(打扫图书馆、阅江楼等)一次0.2

14 学校安排的工作志愿者一次0.2

说明:1.肇庆学院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教育本科生四年必须完成2个必修课学分。

2.肇庆学院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教育专科生三年必须完成1个必修课学分。

3.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必须填写《大学生社会实践登记表》或《肇庆学院

青年志愿者社会实践登记证》,活动结束后由实践单位出示意见证明或由

二级学院团委出示意见证明,再按正规程序向校团委志愿者工作报备。

4.各二级学院志愿者工作部需严格按照相关评定标准及实施方案做好社会实

践活动的报备工作。

实践学分范围(X分)

折算为成绩标准总评成绩范围

(Y分)

备注学分所得分数

0.0≤X≤2.5每0.1分3分0≤Y≤75

2.5<X≤

3.0每0.1分2分75<Y≤85

3.0<X≤3.5每0.1分1分85<Y≤90

3.5<X≤

4.5每0.1分0.5分90<Y≤95

4.5 以上————97分

说明:1.学生参加社会实践的总评成绩根据评定标准按每0.1学分折算为所得总评成绩(百分制得分)。

2.社会实践学分在4.5分以上,其社会实践总评成绩均为97分。

3.各学院评定学生社会实践总评成绩必须严格按照《肇庆学院学生社会实践

总评成绩标准》计算。

例如:一学生其所得社会实践学分为3.4,则根据3.0<X≤3.5的学分范围标准计算,3.0学分的总评成绩为85分,此阶段每多0.1学分的加1分,故该学生的社会实践总评成绩为85+4=89(分)。

实践活动所得学分

(分)所得成绩

(分)

最终学分

(分)

1 60 1

1.2 66 1

1.4 72 1

1.5 75 1

1.6 78 1

1.7 81 1

1.8 84 1

1.9 87 1

2.0 90 1

2.0以上95 1

说明:1.肇庆学院专科学生参加社会实践的总评成绩根据成绩评定标准折算为所得总评成绩(百分制得分)。

2.社会实践学分为1分者对应所得成绩为60分。在1分的基础上每多0.2个

学分,总成绩加6分;每多0.1个学分,总成绩加3分。

教师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管理暂行办法

苏州农业职业技术学院 教师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管理暂行办法 为了不断适应高职教育的新形势和新要求,切实提高师资队伍特别是中青年教师的社会实践能力和实践教学水平,建设“双师型”教师队伍,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及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1、按照整体推进、突出重点、按需施教、科学管理的总体思路,以制度建设为基础,以能力建设为主题,全面加强学院教师社会实践锻炼工作,在教学、科研及创新能力等各个环节上进行全面培养和训练,不断提高教师的整体素质和教学、科研水平,提升教师实践和社会服务能力,努力造就一支思想素质高、业务水平精、爱岗敬业的教师队伍,为学院不断深化改革和持续发展提供人才保证。 2、坚持科学发展观,按照人才成长的规律,坚持奖惩并重,建立健全教师自主提高机制。建立完善教师社会实践管理办法,引入竞争机制,重点支持,定期考核,动态管理,择优汰劣。 (二)基本原则 1、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学以致用的原则。 2、坚持立足省内,统筹安排,辅之以省外(境外)实践锻炼的“就近就地”原则。 3、坚持实践的目标贴切,实践过程有实效,实践内容要饱和的“贴切性、实效性、饱和性”原则。 4、坚持教育主体化、个性化原则。在社会实践锻炼的过程中, 要充分发挥教师的主体作用,注重教师个性化的倡导, 使他们以积极的姿态、强烈的自我发展意识参与到社会实践中来。 5、坚持系统性原则。与国家教育行政部门、省高校教师培训中心、承担教师培养工作的院校、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形成一个系统性的教育教学沟通交流体系。学校各部门及教师积极参与,形成教师培养教育的系统网络,共同做好教师的社会实践锻炼工作。 二、参加社会实践的对象及期限 1、在学院“十二五”期间,45周岁(含)以下特别是35周岁(含)以下的中青年专任教师,必须按照培养计划分期分批进行社会实践活动,实践时间累计至少为6个月。申请人应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能较好地完成教学科研任

学生社会实践外出安全管理制度通用版

管理制度编号:YTO-FS-PD362 学生社会实践外出安全管理制度通用 版 In Order T o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Of Daily Behavior, The Activities And T asks Are Controlled By The Determined Terms, So As T o Achieve The Effect Of Safe Production And Reduce Hidden Dangers. 标准/ 权威/ 规范/ 实用 Authoritative And Practical Standards

学生社会实践外出安全管理制度通 用版 使用提示:本管理制度文件可用于工作中为规范日常行为与作业运行过程的管理,通过对确定的条款对活动和任务实施控制,使活动和任务在受控状态,从而达到安全生产和减少隐患的效果。文件下载后可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使用。 为保证学生参加社会实践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1.全体领导和教职工均要以高度的责任心对每个学生的安全负责。对学生加强安全教育,抓好安全管理,确保外出活动万无一失。 2.实行组织学生集体外出活动申报审批制度,全校性的活动,要上报市教育局,班级或年级组组织的活动要向学校申报,由学校主管领导审批后方可进行,并做好活动的组织和抓好师生的安全。 3.出发前要集队做好安全教育及宣布活动安排。 4.各班清点人数上报大队部。 5.租用的车辆必须要有正规的营运执照客车。 6.组织学生有秩序地上车,教育学生不要争先恐后,要礼让。乘车时不要将头手伸出窗外。 7.到达目的地后要组织和开展活动,不要随意“放羊”。 8.教育学生不要到危险的地方玩耍,特别是山水及偏僻

社会实践管理制度

设计与艺术分院社会实践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社会实践的安全组织和管理,切实做好安全防范工作,预防和避免各类事故的发生,确保师生人生安全和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1.学校要以高度的责任心对每个学生的安全负责。社会实践安全管理要以“完备预案、严格申报、全程关注、确保安全”为指导思想,按活动路线分为校内和校外两条线,按规模大小分为大规模和小规模分别落实安全管理,确保活动安全。 2.建立活动安全管理组织系统。组建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分院领导为安全工作总负责,活动组织部门为活动安全具体负责,是活动安全工作的具体操作者。外出活动必须由在职教师亲自带队。 3.完善活动方案制订和安全工作信息呈报。每一次社会实践都需制订活动方案和安全预案,落实安全岗位责任,并及时呈报,领导同意批示后方可实施。在活动中如果发生师生受伤害事件,要及时向学校汇报。 4.发生重大突发事件、事故不及时上报或隐瞒不报,要通报批评,因不及时上报或隐瞒不报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5.实施特殊体质学生活动管理。由辅导员牵头,建立特殊体质学生档案,记录体检情况和向家长告知的身体特殊情况,并告之相关活动组织部门。活动组织者应根据已知情况,禁止安排或限制特殊体质学生参加不适合的活动。 6.活动前要加强安全教育。对学生进行思想、运动常识、生理卫生和运动安全教育,要向学生提出安全保卫要求和注意事项,教育学生遵守纪律、听从指挥,,提高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让学生掌握自护、自救、互救安全防范的知识和本领。学生活动如需家长配合的,及时加强家校联系,实现家校的有效沟通和配合。活动结束后要进行活动总结,评价学生对活动安全的执行情况。 7.社会实践活动活动,学生应自始至终在领导、教师的带领和保护下开展活动。 (1)人身安全:进行相关防盗防骗培训,准备足量防暑、晕车、腹泻类药品和饮水。 (2)行车安全:主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统一出发,统一回校。每次出发和返回都要做好点名工作。 (3)住宿安全:全体学生均统一住校,并做好每晚点名上报工作。 (4)财产安全:社会实践过程中除必要的开支外,不需携带贵重物品和大量现金。 8.学生在活动中如遇紧急情况,活动组织老师要迅速做好处理工作,本着学生优先的原则进行,尽最大努力确保学生人身安全,救助为先。并在第一时间上报活动负责人及领导。在救治伤员的同时,要安排专人做好维护现场秩序的工作,保护现场,也以利于各种抢救措施的顺利实施。如果情况危急,活动难以继续,则要由跟班教师迅速组织其他同学有组织地撤离现场,转移到安全地带,并尽快带回学校。 9.组织学生外出集体活动,必须充分考虑活动场所、线路、交通工具、气候环境等方面的安全性,尽量以就近、小型、安全为原则。能不动用交通工具的尽量不动用。如确需要乘坐车船,学生活动组织者要负责对交通工具安全性能的监督。

中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制度

《中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制度》规章制度 1、学生社会实践活动是学校教育的有机组成部分,是学生必须参加的教育和教学活动。不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的学生,不得毕业和参加高考。 2、学校成立有校长、教导处主任、政教处主任、总务处主任、班主任、任课教师和地方党政部门、有关单位代表参加的学生社会实践活动指导小组,负责联系安排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并组织指导与考核。 3、组织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每次要有明确的目的要求,做到思想、任务、实践点、指导人员、带队教师五落实。 4、每学年,每个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不少于14天。 5、学校除把农村、社区作为学生实践基地外,应与社会保持经常性联系,建立相对稳定的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基地。 6、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班主任及指导人员、带队教师要负责对其进行思想、技能技巧方面的考核和记载,每学年,班主任对每个学生写一次鉴定意见。指导小组经常检查指导,定期或不定期地抽查验收,抽查的人数不少于学生数的三分之一。 7、教育学生主动积极地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在社会实践活动中,虚心向工农学习,增强热爱劳动人民、热爱家乡的思想感情,不断提高社会实践的能力。 8、学校或班级每次组织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后,要认真进行总结,每学期进行一次全面的总结。

9、学生毕业前如实填写国家教育部统一制订的“中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登记表”,学校审查后存入学生档案。 余姚市姚北实验学校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制度 一、课程设置和课时安排制度 1.小学3—6年级基本课时每周3课时,学期基本课时总课时不得少于45课时; 2.初中7—8年级基本课时每周1课时,学期基本课时总课时不得少于15课时; 3.初中9年级不设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基本课时,学生利用课余时间自主选择课题研究; 二、课程实施过程管理制度 (一)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校本实施过程管理 1.每三年一次修订学校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发展方案;(第一学年第一学期) 2.每学年一次制订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教师校本培训方案;(第一学期第一周) 3.每学期一次制订综合实践活动教研组计划;(第一周) 4.每学期一次制订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实施学校方案、各年级段方案;(第一周) 5.每学期一次综合实践活动成果展示;(学期末) 6.每学期一次综合实践活动实施优秀班级、优秀指导教师、优秀学生评比;(学期末) (二)综合实践活动过程管理 1.活动准备阶段 活动准备阶段的主要任务:提出问题,明确学习活动主题、项目或课题;组建活动小组;制定活动方案;准备必要的活动条件。 2.活动实施阶段 活动实施阶段的主要任务:搜集与处理资料;分析与解决问题;开展实践活动。 3.总结交流阶段 总结交流阶段的主要任务:全面总结和交流活动全过程(包括活动过程、活动结果、活动体会、活动方法等)中的得与失。 4.展示评价阶段 展示评价阶段的主要任务:选择展示内容和方式,制作展示作品,展示与答辩,活动评价。 (三)综合实践活动指导过程管理

学校大型集体活动安全管理制度

学校大型集体活动安全管理制度为了加强大型集体活动、社会实践的安全组织和管理,切实做好安全防范工作,预防和避免各类事故的发生,确保师生人生安全和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1. 全体领导和教职工均要以高度的责任心对每个学生的安全负责。大型集体活动、社会实践安全管理要以“完备预案、严格申报、全程关注、确保安全”为指导思想。按活动路线分为校内和校外两条线,按规模大小分为大规模和小规模分别落实安全管理,确保活动安全。 2. 建立活动安全管理组织系统。组建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学校校长为安全工作总负责,活动组织部门为活动安全具体负责,是活动安全工作的具体操作者。班级集体活动,班主任为安全具体负责。学生活动中,邀请中心医院医生参与安全工作。 3. 完善活动方案制订和安全工作信息呈报。每一个活动(含校内集体活动、社会实践、社会调查、春游、秋游、公益劳动、义务劳动、参观访问等)都需制订活动方案和安全预案,落实安全岗位责任,并及时呈报。班级或年级段或团队组织的校内外活动必须呈报政教部门,再由政教部门上报分管校长,由校级领导同意再执行。在活动中如果发生师生受伤害事件,要及时向校长汇报,并由学校上报委。 4. 发生重大突发事件、事故不及时上报或隐瞒不报,要通报批评,因不及时上报或隐瞒不报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如学校不及时上报或隐瞒不报造成严重后果由教育局追究学校主要

负责人的责任。 5. 实施特殊体质学生活动管理。由班主任牵头,建立特殊体质学生档案,记录体检情况和向家长告知的身体特殊情况,并告之相关活动组织部门。活动组织者应根据已知情况,禁止安排或限制特殊体质学生参加不适合的活动。 6. 活动前要加强安全教育。对学生进行思想、运动常识、生理卫生和运动安全教育,要向学生提出安全保卫要求和注意事项,教育学生遵守纪律、听从指挥,,提高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让学生掌握自护、自救、互救安全防范的知识和本领。学生活动如需家长配合的,及时加强家校联系,实现家校的有效沟通和配合。活动结束后要进行活动总结,评价学生对活动安全的执行情况。 7. 社会实践活动活动,学生应自始至终在领导、教师的带领和保护下开展活动。 (1)学生在活动前由值班老师点名,对未到的学生查明原因并记录。如需坐车,组织学生有秩序地上车,教育学生不要争先恐后,要礼让。乘车时不要将头手伸出窗外。 (2)达 目的地后要组织和开展活动,不要随意“放羊”。 (3)分散自由活动时,要求学生三五成群,不要个别行动,教育学生发现问题或发生事故时要及时报告,班主任和下班老师要加强巡视,分管领导要做好监控,发生事故要采取应急措施。 (4)活动结束要在规定的地点按时集中,清点人数上报,并有秩序回校,进行活动总结。

1.南京中医药大学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项目管理办法

附件1: 南京中医药大学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项目管理办法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十六号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和我校相关配套文件精神,加强和改进我校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工作,增进社会实践的实效性和创造性,更好地支持和鼓励学生开展社会实践活动,促进广大青年团员在实践中成长成才,促进我校社会实践工作的良性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一、申报条件及基本要求 1、申报对象:具有我校正式学籍的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 2、必须以团队名义申报,不接受个人项目,团队至少要由三人组成,鼓励学生跨专业跨年级组团。 3、申报项目必须主要由学生负责,负责项目实施方案的策划、项目申请、活动的组织和项目报告的撰写等。 4、项目至少有一名指导教师,重点项目指导教师必须随团指导。 5、申报项目必须紧密联系学校该年度社会实践活动主题,具有较强的操作性。重点支持与当前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热点相结合的项目和相关项目;鼓励围绕医疗卫生、科技文化传播、革命传统教育、志愿者服务、就业创业等主题进行实践。 二、项目类别 6、南京中医药大学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项目分三类:校级重点项目、校级项目和院级项目。 三、项目申报 7、各申报团队于每年6月上旬填写《南京中医药大学大学生暑期社会

实践项目申报书》,在规定时间内连同活动方案、项目经费预算以及实践地的接收意见等资料上报至各院系分团委或其他指导单位。 8、各院系分团委或其他指导单位对项目进行初评,初步确立本部门的院级项目,并将其申报材料的纸质文件和电子文档报送校团委审核。 9、各院系分团委或其他指导单位在初步确立的院级项目中,推荐优秀项目参加校级项目和校级重点项目的评审。 四、项目立项 10、每年的6月下旬,学校组织专家评审,确立当年的校级项目和校级重点项目。 11、各院系分团委或其他指导单位初步确立的院级项目,如未获校级项目立项,经审核符合条件者,确立为院级项目。 五、项目经费 12、项目经费来源分为学校资助、院系资助、社会资助和项目组自筹等形式。院级项目原则上学校只立项不资助。 13、校级项目和校级重点项目学校予以一定的经费资助,根据项目的考核结果确定资助金额。校级项目一般不超过500元、校级重点项目一般不超过4000元。 14、学校资助经费分两期划拨:一期启动经费在项目实施前划拨至各学院,其中校级项目为每队50元,校级重点项目为每队1000元;二期经费在活动结束后根据考核结果拨付。 15、项目负责人负责资助经费的领取和报销工作。 16、学校进行经费资助的项目,各院系应进行经费配套。对没有经费配套或配套经费较少的院系,学校将减少甚至取消对该院系项目的资助。

学生参与社会实践活动制度

学生参与社会实践活动制度 为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适应新形势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德育工作的意见》关于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的要求,我校特制定学生社会实践安全制度 一、明确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的目的和原则 (一)通过社会实践活动使学生接触社会,了解社会,关注社会,树立为他人和社会服务的责任感;增强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培养学生适应环境,学会交往,承受挫折等综合能力;促进学生认知和行为的统一提高教育工作的实效性。 (二)社会实践活动应坚持主体性原则:学生是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的主体。在实践活动中应充分调动其积极性和主动性,激发学生主动探索、研究实际问题的兴趣,为学生自主发展提供广阔的空间、充足的时间和必备的条件。 (三)社会实践活动应坚持指导性原则:教师应教给学生参加实践活动的基本技能,引导学生把学校学到的知识应用到实践中,帮助学生正确分析实践活动中发现的问题,启发学生在实践中探索、鉴别、研究和发展。在实践活动中教师应对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品德教育、纪律教育、心理教育和法制教育。 (四)社会实践活动应坚持时代性原则:实践活动的内容要贴近学生生活,关注社会热点,把握时代脉搏,突出人文、科技、国防、环保等意识和创造能力的培养。 (五)社会实践活动应坚持安全性原则:保证学生在社会实践活

动中的安全,是全社会的责任。学校在组织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时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措施,指定专人负责。教师和家长(监护人)要教给学生自我保护方法,增强学生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实践基地和单位在保证设施安全的基础上,向学生讲清与实践内容相关的操作程序,安全制度,培养学生安全生产和操作的意识。 二、落实小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的时间、内容和途径 (一)小学生低年级学生的实践活动以校内外有计划的活动为主,以学校和家庭为主要实践场所,重在体验;小学中、高年级学生的社会实践活动包括社会调查(含参观访问)、公益劳动、国防教育、社区服务、科技文体活动等,以社区和基地为实践阵地。 (二)组织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是一项系统工程,实践基地的建立是学生开展实践活动的必要保证。 (三)学校要善于利用资源,充分发挥青少年教育基地及有关场所的作用,挖掘地区资源的潜力,逐步建立满足不同年龄和不同类型实践活动需要的实践基地,规范现有的基地。 (四)学校在落实文件精神时结合实际,与学校传统活动相结合,与少先队组织的活动紧密结合。各班在安排学生社会实践内容,选择实践途径上要考虑学生的年龄特点。 三、加强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的组织管理 (一)领导干部和广大教师要更新教育观念,从培养创新型人才需要出发,以素质教育总目标为依据,安排学生社会实践活动。 (二)学校要把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作为必修内容,纳入学校

社会实践本管理办法

肇庆学院青年志愿者社会实践登记证的管理办法 本次最新出台的管理办法及社会实践分明细均由2012年5月11日后试行,并于2012年9月正式实行,因此,09、10、11级社会实践分统计工作将统计两个时间段,2012年5月11日之前采用原来的标准及计分方式(时间按志愿服务的时间为准,而非认证时间为准),2012年5月11日之后采用新的管理办法。 第一章社会实践活动报备程序 1.各二级学院志愿者工作部在活动开展前须向校团委志愿者工作部详细说明活动的时间(时间段)、主要地点、主题、内容和志愿者人数、负责人基本资料(包括姓名、学院、班级、任职情况、联系方式等)等,填好报备表(报备表一式两份,一份上交,一份存档),由校团委志愿者工作部须参照评分标准,将活动名称、内容、时间、地点及活动分数写在回执上并盖部门章确认,回执不能有任何涂改,否则视为无效。回执一式两份,一份交活动主办方,一份交校团委志愿者工作部存档,在活动结束一周内需盖二级学院社会实践方章,再交校团委志愿者工作部盖团委社会实践认证章。二级学院特色活动(每年固定举行)可以在我部报备为常规活动,以后无需重复报备。参观、调查、采风必须在报备表上详细注明由哪位老师带队并附上老师详细联系方式方可成功报备; 2.校级机构(如校学生会、社团部等)举办社会实践活动和志愿者活动时,以机构为单位,可向校团委志愿者工作部领取报备表或自行到青年网下载,并需至少提前三天向校团委志愿者工作部报备(报备过程参照第一条),由校团委志愿者工作部出具回执,并在活动结束后一周内以机构为单位凭回执单到校团委志愿者工作部办公室盖校章,盖完校章仍需以个人为单位上交各个二级学院志愿者工作部盖院章; 3.各班级团支部活动报备,必须在活动前至少三天前往二级学院志

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安全管理制度

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安全管理制度

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安全管理制度 为保护全校师生的人身安全,尽可能保证师生的外出实践活动安全,特制聚德东小学学生校外实践活动安全管理制度。 1、组织学生外出活动(含社会实践、社会调查、春游、秋游、参加公益劳动、义务劳动、参观访问等)要实行申报制度,制定安全措施,活动方案必须经校领导审阅签字同意方可实施。 2、学生外出社会实践活动时,一定要乘坐正规交通运输部门的交通工具,不坐病车、超载车辆;保证交通安全。 3、活动时班主任是各班的具体责任人,跟班教师附连带责任。 4、活动的路线地点,事前应进行实地勘查,不得组织学生到危险的地方开展活动。 5、活动来往的交通工具必须向有营运资格证的专业运输部门租用。 6、每次活动都要有安全、保卫、意外事故的应急预案。特别是野炊、野餐时要注意防火、防食物中毒。 7、要经过各种形式加强对学生进行游泳安全教育,以提高学生的游泳安全防范意识,让学生掌握游泳自护、自救、互救安全防范的知识和本事,严格学生参加游泳活动的审批程序和安全防范措施,建立学生游泳活动的安全责任,确保学生游泳安

全。不准学生私自到河边游泳。 8、学生外出社会实践活动时,要注意人身安全、财物安全,不能单独活动,要结伴行动,有事要向带队教师请假。 9、尽量避免到人群拥挤的地方,在公共场所或参加大型活动保持秩序,注意自我保护,在踩踏事故受伤后及时送往医院。 10、掌握基本安全常识,不到有安全隐患的场所,如发生火灾等灾害,一切以保障人员安全为第一位,及时组织人员疏散逃生,同时通知相关部门。 潘南小学学生社会实践安全管理制度为保护全校师生的人身安全,尽可能保证师生的外出实践活动安全,特制订潘南小学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安全管理制度。 一、全体领导和教职工均要以高度的责任心对每个学生的安全负责。对学生加强安全教育,抓好安全管理,确保外出活动万无一失。 二、组织学生集体外出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包含社会调查、春游、秋游、参加公益劳动、义务劳动、参观访问等)实行申报审批制度,全校性的活动,要上报区教育局,班级或年级组组织的活动要向校长申报,由学校主管领导审批后方可进行,并做好活动的组织和抓好师生的安全。

山东大学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安全管理办法

山东大学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安全管理办法 山大学字〔〕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社会实践是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环节,对于促进大学生了解社会、了解国情、增长才干、奉献社会、锻炼毅力、培养品格、增强社会责任感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为加强我校学生社会实践的安全管理工作,切实保障学生在社会实践过程中的人身和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教育委员会《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安全教育及管理暂行规定》(国家教育委员会教案国家教委教案[] 号)、教育部《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号)、我校《山东大学本科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管理办法(修订)》(山大学字〔〕号)以及关于研究生参与社会实践的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山东大学进行社会实践活动立项并开展社会实践活动的各级团队。 第二章基本要求 第三条根据中宣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社会实践意见》(中青联发[]号)的要求,“建立学生社会实践保障体系,探索实践育人的长效机制,引导大学生走出校门,到基层去,到工农群众中去”是学校社会实践工作的重要内容。各学院、单位要积极探索建立大学生社会实践长效机制,不仅要把社会实践纳入教育教案总体规划

和教案大纲,规定学时和学分,提供必要经费,而且要利用好寒暑假,开展理论政策宣讲、创新创业实践、调研实践观察、公益志愿服务、文化艺术传播、岗位实习见习等形式多样的社会实践活动,使学生在社会实践活动中受教育、长才干、做贡献,增强社会责任感。 第三章队伍组织 第四条凡在我校立项并开展社会实践活动的各级团队,应报学院团委同意,明确带队教师和团队负责人。参与社会实践的学生个人必须告知家长相关社会实践活动的详细行程安排,并随时与家长保持联系。社会实践团队出发前必须制定详细的活动方案以及相应的安全措施。 第五条实践方案确定后按以下流程进行申请审批:按山东大学暑期社会实践立项通知要求填写《山东大学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团队立项资助申请书》、《山东大学学生社会实践活动个人安全责任承诺书》(见附件)并签字→各学院团委书记审核签名盖章→上报学院党委分管副书记核准→汇总本单位《山东大学暑期学生社会实践团队组织情况统计表》(见附件)(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份)上报校团委备案。 第四章活动准备 第六条社会实践活动开展前,召集全体社会实践团队成员进行安全教育,指导各社会实践团队就行程安排及安全问题进行仔细商讨,细致安排活动进程。 第七条各学院在团队实践外出前摸底排查每位同学暑期社会实践去向,并组织学生填写《山东大学学院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情况一览

小学体育运动、社会实践等集体活动安全制度示范文本

小学体育运动、社会实践等集体活动安全制度示范 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小学体育运动、社会实践等集体活动安 全制度示范文本 使用指引:此管理制度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一、严格履行集体活动请示报告制度。学校组织跨校 集体活动前,要向县教育局安全主管领导请示。不得擅自 带领学生外出参加春游、登山、野营等活动。 二、获准进行的集体活动,组织者要制定详细方案, 夯实安全责任,强化安全措施。体育运动要做到场地安 全、器械安全、周边环境安全。 三、全校性集体活动,校长、年级组长、班主任必须 亲自参加,不能参加者必须由学校临时委托负责人,班主 任对学生实行点名制度,发现有缺席学生,应及时查明原 因并上报学校。

四、校内集会时,要有专人负责疏导学生。 五、严禁学生随意到河、塘、池、水库游泳。 请在此位置输入品牌名/标语/slogan Please Enter The Brand Name / Slogan / Slogan In This Position, Such As Foonsion

教师社会实践管理办法

教师社会实践管理办法 根据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和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等文件精神,为加强我院师资队伍建设,促进产学研紧密结合,结合我院目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基本原则 1.坚持“学习锻炼与社会服务并重”的原则,把受教育、长才干和做贡献有机结合起来。 2.坚持“按需派遣,重点培养,保证质量,学用一致”的原则,分批次、有计划地将广大中青年教师选派到生产、科研、管理、服务第一线。 二、社会实践选派范围、对象、期限 年龄在45岁以下的教师,均应列入参加实践锻炼的范围之内。在企事业单位(不含各类学校)工作2年以上者可申请免予参加社会实践。 社会实践锻炼原则上集中安排在暑假或寒假进行,期限一般为1个月。特殊情况经学校批准,可分阶段实施。为保证教学科研工作的顺利进行,各教学部门应按学院下达的计划申报选派。 三、社会实践主要形式 参加实践锻炼应从实际出发,以专业对口岗位为主,面向社会,面向基层,采取多种形式,多种途径安排。 1.短期社会实践培训。组织教师到企事业基层单位、生产一线进行生产实践学习、接受生产实践锻炼。在实践中了解工作情况,学习行业技术,了解行业的最新动态,找出教学内容与社会生产实践的差距,提升自己的专业技术水平。制造、机电类专业教师安排到工矿企业或学校实习工厂等单位参加实践锻炼,或带学生参加生产实习。财经、商贸类教师,可安排在相应的单位或部门实行代职顶岗锻炼。 2.调查研究。组织教师到企事业单位进行调研活动。调研内容包括企业聘用人才的基本情况、企业生产技术水平、学校专业设置是否与社会需求相符、课程的开设及教学内容是否满足生产实践需要等,从而为我院的教学改革提供重要参考。

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的管理办法

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的管理办法社会实践是《中学生德育大纲》规定的重要德育内容,为确保活动有意义、安全有保障,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一、活动的原则 1、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是接触社会,学习社会,服务社会的实践活动,是一 门重要课程. 主要包括社会调查,公益劳动,社会服务等. 2、社会实践活动要坚持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 合格人才,坚持办实事,做贡献,受教育,长才干的指导思想. 3、社会实践活动的目的是引导学生接触社会,了解实际,向工农学习,向实践 学习,增强社会责任感,树立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培养实事求是,艰苦奋斗的品格,为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服务. 二、活动的组织 1、社会实践活动针对年级和专业特点进行安排.一般情况下,一年级学生主 要参加社会调查和社区义工活动,以了解社会性为目的.二年级学生主要参加公益劳动,也可适当参加一些知识咨询和科技服务活动.三年级重点参加与所学专业有关的社会服务活动。三年级毕业实习具体安排另文规定. 2、活动形式要本着灵活多样,注重实效的原则.目前主要围绕以下几种形式 进行. 1),深入社区开展社会调查划.学生按照统一部署或自拟的调查提纲,根据学校统一安排深入社区,调查研究,撰写调查报告划. 2),为社会提供技术服务.由学校统一立项,有专业教师带领完成. 3)各年级每学年安排学生春游或秋游一次。 4),参加校外公益劳动.学校组织学生参加一段时间的公益劳动,培养劳动观念和吃苦精神 5),为离退休干部,教师以孤寡老人等开展系列服务活动. 6),勤工助学.学校有关部门统一,学生利用课余时间在校内参加教学辅助管理,后勤服务,自我服务等活动, 三、活动的领导 1 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学校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政教处作为具体组织部门, 负责协调有关部门开展活动. 2 要按照有关规定将社会实践活动编入教学计划(原则上安排在假期)保证 社会实践活动的时间和质量. 3 学校安排的社会实践活动,由政教处或教务处直接向校长申请;年级组 安排的社会实践活动,由年级组向政教处提交申请报告,政教处请示校长,由校长审批。 4 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必须成立小组,小组长全面负责活动的实施。 四、奖惩 1、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的成绩,每学年进行一次考核评定,成绩计入德,智, 体综合测评总成绩.考核工作学校具体组织.考评等级分优秀,良好,及格,不及格四级. 2、要对指导学生开展社会实践活动的干部,教师进行考评,对做出突出贡献的进行表彰奖励.要把考评结果作为评选优秀教师和干部的依据之一,指导者参加社会

中学生管理制度

洪达中学学生管理制度 一、出勤和请假制度 1、按时到班,不迟到、不旷课、不早退。 2、早午饭间辅导要在规定时间内到达班级,不在寝室逗留。 3、晚自习后按时回到寝室,按时熄灯就寝。 4、学生有病或有其它重大事情需要离校一律要办理请假手续,请假条填写要规范,必须有 班主任签字并有家长接送方可离校。 二、上课制度 1、预备铃响之前到班,准备学习用品,等待教师入班上课。 2、教师入班后班长喊“起立”,师生互问好。 3、课堂上认真听讲,积极思考,踊跃回答问题,作好课堂笔记。 4、课堂上提出问题要先举手,回答老师的问题要立正,吐字清晰,声音洪亮,经老师允许 后方可坐下。 5、不在课堂上谈笑,制造噪声,玩弄东西等做与学习无关的事情。 6、不在课堂上恶意顶撞教师,不故意刁难老师。 7、出入教室要轻声慢步,不拥挤、不打闹。下课后要后于老师出教室。 8、自习课和辅导课上要保持课堂安静,自觉学习,不看与学习无关的书籍。 9、平时要独立、自觉、认真地完成各科作业,不潦草、不抄袭,不合要求作业要重做。 三、环境卫生制度 1、值日生要按时、保质地完成值日任务,自觉保持校园、教室和寝室卫生。垃圾要入池。 2、不在教室和寝室内随地吐痰,不乱扔纸屑、瓜子皮等垃圾,不往教室外扔垃圾,不向楼 下吐唾沫。 3、不在教室、寝室和走廊内乱泼脏水。 4、注意厕所卫生,不随地大小便。手纸要入篓。 5、不在寝室内洗衣、刷牙,生活脏水要适当处理,不向楼下泼脏水。 6、注意班级布置,桌凳要整齐划一,垃圾不留死角。寝室内的生活物品要摆放整齐。 四、安全制度 1、安全用电,不私自使用充电设备,不私接电线。对于已损坏用电开关、插座等要及时向 老师汇报,学生不得私自维修。 2、遵守交通规则,右行礼让。 3、不私自去池塘、河中游泳,防止溺水事故发生。 4、上下楼不拥挤,不打闹,轻声慢步靠右行。 5、在寝室不在床上打乱,上下床动作要轻柔。 6、接开水要自觉排队,防止烫伤。 7、体育课、活动课、义务劳动课要在老师带领下进行,服从领导,注意自身和他人人身安 全。 8、不偷盗,遇到偷盗行为要向班主任举报。 9、在校园内不打乱、不追逐,不爬高处物体。

小学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安全管制制度1.doc

小学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安全管理制度1 小学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安全管理制度为保护全校师生的人身安全,尽可能保证师生的外出实践活动安全,特制XX小学学生校外实践活动安全管理制度。 1、组织学生外出活动(含社会实践、社会调查、春游、秋游、参加公益劳动、义务劳动、参观访问等)要实行申报制度,制定安全措施,活动方案必须经校领导审阅签字同意方可实施。 2、学生外出社会实践活动时,一定要乘坐正规交通运输部门的交通工具,不坐病车、超载车辆;保证交通安全。 3、活动时班主任是各班的具体责任人,跟班教师附连带责任。 4、活动的路线地点,事前应进行实地勘查,不得组织学生到危险的地方开展活动。 5、活动来往的交通工具必须向有营运资格证的专业运输部门租用。 6、每次活动都要有安全、保卫、意外事故的应急预案。特别是野炊、野餐时要注意防火、防食物中毒。 7、要通过各种形式加强对学生进行游泳安全教育,以提高学生的游泳安全防范意识,让学生掌握游泳自护、自救、互救安全防范的知识和本领,严格学生参加游泳活动的审批程序和安全防范措施,建立学生游泳活动的安全责任,确保学生游泳安全。不准学生私自到河边游泳。

8、学生外出社会实践活动时,要注意人身安全、财物安全,不能单独活动,要结伴行动,有事要向带队教师请假。 9、尽量避免到人群拥挤的地方,在公共场所或参加大型活动保持秩序,注意自我保护,在踩踏事故受伤后及时送往医院。 10、掌握基本安全常识,不到有安全隐患的场所,如发生火灾等灾害,一切以保障人员安全为第一位,及时组织人员疏散逃生,同时通知相关部门。 小学学生社团管理制度(试行)1 小学学生社团管理制度(试行) 小学学生社团管理制度(试行) 1、社团组建方式。学校依据师资情况和学生需求组建学生社团并安排辅导老师。支持学生自发组织社团并聘请辅导老师,经学校批准后可以开展活动。社团名称由学生和辅导老师共同讨论确定。 2、社团招募方式。一般每学期初进行社团招新和人员调整,控制人数避免增加管理难度。坚持“自愿参加”和“双向选择”的原则,学生报名社团要先经家长同意。社团老师和成员一经确定,无特殊情况一学期内不再变更。

关于肇庆学院青年志愿者社会实践登记证的管理办法

肇庆学院青年志愿者社会实践登记证的管理办法(暂行) 本次最新出台的管理办法及社会实践分明细均由2012年5月11日后试行,并于2012年9月正式实行,因此,09、10、11级社会实践分统计工作将统计两个时间段,2012年5月11日之前采用原来的标准及计分方式(时间按志愿服务的时间为准,而非认证时间为准),5月11日之后采用新的管理办法。 第一章社会实践活动报备程序 1.各二级学院志愿者工作部在活动开展前须向校团委志愿者工作部详细说明活动的时间(时间段)、主要地点、主题、内容和志愿者人数、负责人基本资料(包括姓名、学院、班级、任职情况、联系方式等)等,填好报备表(报备表一式两份,一份上交,一份存档),由校团委志愿者工作部须参照评分标准,将活动名称、内容、时间、地点及活动分数写在回执上并盖部门章确认,回执不能有任何涂改,否则视为无效。回执一式两份,一份交活动主办方,一份交校团委志愿者工作部存档,在活动结束一周内需盖二级学院社会实践方章,再交校团委志愿者工作部盖团委社会实践认证章; 2.校级机构(如校学生会、社团部等)举办社会实践活动和志愿者活动时,以机构为单位,可向校团委志愿者工作部领取报备表或自行到青年网下载,并需至少提前三天向校团委志愿者工作部报备(报备过程参照第一条),由校团委志愿者工作部出具回执,并在活动结束后一周内以机构为单位凭回执单到校团委志愿者工作部办公室盖校章,盖完校章仍需以个人为单位上交各个二级学院志愿者工作部盖院章; 3.各班级团支部活动报备,必须在活动前至少三天前往二级学院志愿者工作部报备,报备单一式两份(一份由二级学院志愿者工作部保存,一份由各二级学院志愿者工作部于部长例会时统一上交至校团委志愿者

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安全管理制度

编号:SM-ZD-17814 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安全管 理制度 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 批准: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

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安全管理制度 简介:该制度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程序化、标准化的流程约定,达成上下级或不同的人员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从而协调行动,增强主动性,减少盲目性,使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为保护全校师生的人身安全,尽可能保证师生的外出实践活动安全,特制聚德东小学学生校外实践活动安全管理制度。 1、组织学生外出活动(含社会实践、社会调查、春游、秋游、参加公益劳动、义务劳动、参观访问等)要实行申报制度,制定安全措施,活动方案必须经校领导审阅签字同意方可实施。 2、学生外出社会实践活动时,一定要乘坐正规交通运输部门的交通工具,不坐病车、超载车辆;保证交通安全。 3、活动时班主任是各班的具体责任人,跟班教师附连带责任。 4、活动的路线地点,事前应进行实地勘查,不得组织学生到危险的地方开展活动。 5、活动来往的交通工具必须向有营运资格证的专业运输部门租用。

6、每次活动都要有安全、保卫、意外事故的应急预案。特别是野炊、野餐时要注意防火、防食物中毒。 7、要通过各种形式加强对学生进行游泳安全教育,以提高学生的游泳安全防范意识,让学生掌握游泳自护、自救、互救安全防范的知识和本领,严格学生参加游泳活动的审批程序和安全防范措施,建立学生游泳活动的安全责任,确保学生游泳安全。不准学生私自到河边游泳。 8、学生外出社会实践活动时,要注意人身安全、财物安全,不能单独活动,要结伴行动,有事要向带队教师请假。 9、尽量避免到人群拥挤的地方,在公共场所或参加大型活动保持秩序,注意自我保护,在踩踏事故受伤后及时送往医院。 10、掌握基本安全常识,不到有安全隐患的场所,如发生火灾等灾害,一切以保障人员安全为第一位,及时组织人员疏散逃生,同时通知相关部门。 这里填写您的企业名字 Name of an enterprise

社会实践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内部管理制度系列 社会实践安全制度(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44517 社会实践安全制度 Social practice safety system 说明: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人员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此编写。 为保护全校师生的人身安全,尽可能保证师生的外出实践活动安全,特制订拾万小学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安全管理制度。 一、全体领导和教职工均要以高度的责任心对每个学生的安全负责。对学生加强安全教育,抓好安全管理,确保外出活动万无一失。 二、组织学生集体外出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包含社会调查、春游、秋游、参加公益劳动、义务劳动、参观访问等)实行申报审批制度,全校性的活动,要上报教委,班级或年级组组织的活动要向校长申报,由学校主管领导审批后方可进行,并做好活动的组织和抓好师生的安全。 三、活动时班主任是各班的具体责任人,出发前各班要清点人数,做好安全教育及活动安排,跟班教师附连带责任。

四、活动的路线地点,事前应进行实地勘查,不得组织学生到危险的地方开展活动。 五、活动来往的交通工具必须向有营运资格证的专业运输部门租用。组织学生有秩序地上车,乘车时不要将头手伸出窗外。 六、教育学生不要到危险的地方玩耍。教育学生发现问题或发生事故时要及时报告,班主任和老师要加强巡视,分管领导要做好监控,发生事故要采取应急措施。每次活动都要有安全、保卫、意外事故的应急预案。特别是野炊、野餐时要注意防火、防食物中毒。 七、活动结束要在规定的地点按时集中,清点人数上报,并有秩序上车,班主任及跟班老师跟车回校,待学生离校后,才能离开。 八、要通过各种形式加强对学生进行游泳安全教育,以提高学生的游泳安全防范意识,让学生掌握游泳自护、自救、互救安全防范的知识和本领,严格学生参加游泳活动的审批程序和安全防范措施,建立学生游泳活动的安全责任,确保学生游泳安全。不准学生私自到河边游泳。

某大学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安全管理办法

**大学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安全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社会实践是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环节,对于促进大学生了解社会、了解国情、增长才干、奉献社会、锻炼毅力、培养品格、增强社会责任感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为加强我校学生社会实践的安全管理工作,切实保障学生在社会实践过程中的人身和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教育委员会《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安全教育及管理暂行规定》(国家教育委员会教学国家教委教学[1992] 7号)、教育部《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12号)、我校《**大学本科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管理办法(修订)》(**学字〔2014〕29号)以及关于研究生参与社会实践的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大学进行社会实践活动立项并开展社会实践活动的各级团队。 第二章基本要求 第三条根据中宣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社会实践意见》(中青联发[2005]3号)的要求,“建立学生社会实践保障体系,探索实践育人的长效机制,引导大学生走出校门,到基层去,到工农群众中去”是学校社会实践工作的重要内容。各学院、单位要积极探索建立大学生社会实践长效机制,不仅要把社会实践纳入教育教学总体规划和教学大纲,规定学时和学分,提供必要经费,而且要利用好

寒暑假,开展理论政策宣讲、创新创业实践、调研实践观察、公益志愿服务、文化艺术传播、岗位实习见习等形式多样的社会实践活动,使学生在社会实践活动中受教育、长才干、做贡献,增强社会责任感。 第三章队伍组织 第四条凡在我校立项并开展社会实践活动的各级团队,应报学院团委同意,明确带队教师和团队负责人。参与社会实践的学生个人必须告知家长相关社会实践活动的详细行程安排,并随时与家长保持联系。社会实践团队出发前必须制定详细的活动方案以及相应的安全措施。 第五条实践方案确定后按以下流程进行申请审批:按**大学暑期社会实践立项通知要求填写《**大学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团队立项资助申请书》、《**大学学生社会实践活动个人安全责任承诺书》(见附件1)并签字→各学院团委书记审核签名盖章→上报学院党委分管副书记核准→汇总本单位《**大学暑期学生社会实践团队组织情况统计表》(见附件2)(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份)上报校团委备案。 第四章活动准备 第六条社会实践活动开展前,召集全体社会实践团队成员进行安全教育,指导各社会实践团队就行程安排及安全问题进行认真商讨,细致安排活动进程。 第七条各学院在团队实践外出前摸底排查每位同学暑期社会实践去向,并组织学生填写《**大学XX学院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情况一览表》(见附件3),汇总后报校团委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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