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产质权和权利质权有什么区别

动产质权和权利质权有什么区别
动产质权和权利质权有什么区别

一、权利质权的特点

1、质权是为了担保债权的实现而产生的担保物权;

2、质权是在债务人或第三人提供的特定财产上设定的担保物权;

3、质权是动产与某些权利;

4、质权是以转移标的物的占有或者登记为生效要件;

5、质权是就质物的价值优先有偿的权利;

6、质权是兼具留置效力和优先效力的物权。

二、质权的范围

1、汇票,本票,支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

2、依法可以转让的股份,股票;

3、依法可以转让的商标专用权,专利权,着作权中财产权;

4、依法可以抵押的其他权利。

实际上,从民法上看,可质押的权利主要分成三类,即票据等有价证券,股票,股份;知识产权;一般债权。

三、动产质权和权利质权的区别

动产质押与权利质押的区别:

1、合同标的不同。动产质押的标的为有形的动产;权利质押的标的为无形的权利。

2、标的物的移转占有方式不同。动产质押,出质人向质权人交付质物;权利质押,以证券化的债权设质,将设质情况通知债务人即可,以股份、股票或知识产权设质,依法质押登记即移转占有。

3、质押的实现方式不同。动产质押,质权以对动产的折价或拍卖、变卖的价金优先受偿;权利质押,质权人直接取代出质人的地位,行使出质人的权利。

权利质权与动产质权的区别

权利质权 为了担保债权清偿,就债务人或第三人所享有的权利设定的质权。权利质权是一种准质权。权利质权的标的是权利。 质权特点 (1)必须是财产权;(2)必须是可以让与的财产权;若该权利不能让与,不仅不能就该权利的变卖价金受偿,也不能由质权人取得权利;(3)必须是不违背质权性质的财产权。质权是动产质权,不动产原则上不能设定质权。 动产质权 动产质权的设立 (一)设立书面合同(二)交付标的物 1.交付是质权的成立要件不交付标的物的质权不成立,但是出质人应当承担过错责任。债务质权 人或者第三人未按质押合同约定的时间移交质物的,因此给质权人造成损失的,出质人应当根据其过错承担赔偿责任。2.交付包括现实交付、指示交付和简易交付,但不包括占有改定出质人代质权人占有质物的,质押合同不生效;质权人将质物返还于出质人后,以其质权对抗第三人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3.交付的标的物与合同约定不一致的,以交付的为准 动产质权的效力 (一)担保的债权有约定的依约定,没有约定的,质押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质物保管费用和实现质权的费用。(二)对标的物的效力 1.从物的效力质权的效力及于从物,但是从物没有交付的,对从物无效。 2.对孳息质权人有权收取孳息,以孳息清偿收取孳息的费用、利息和主债权。(三)对质权人的效力 1.质权人的权利(1)占有质物,质权人有权在债权受清偿前占有质物。(2)收取孳息。(3)转质。质权人在质权存续期间,为担保自己的债务,经出质人同意,以其所占有的质物为第三人设定质权的,应当在原质权所担保的债权范围之内,超过的部分不具有优先受偿的效力。转质权的效力优于原质权。质权人在质权存续期间,未经出质人同意,为担保自己的债务,在其所占有的质物上为第三人设定质权的无效。质权人对因转质而发生的损害承担赔偿责任。(4)处分质物并就其价金优先受偿。(5)费用支付请求权。有请求出质人支付保管标的物之费用的权利。(6)保全质权的权利质物有损坏或者价值明显减少的可能,足以危害质权人权利的,质权人可以要求出质人提供相应的担保。出质人不提供的,质权人可以拍卖或者变卖质物,并与出质人协议将拍卖或者变卖所得的价款用于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或者向与出质人约定的第三人提存。 2.质权人的义务(1)保管标的物。(2)返还质物的义务——质权消灭时。(四)对出质人的效力——出质人的权利 1.出质人在质权人因保管不善致使质物毁损灭失时,有权要求质权人承担民事责任。 2.质权人不能妥善保管质无可能致使其灭失或者毁损的,出质人可以要求质权人将质物提存,或者要求提前清偿债权而返还质物。将质物提存的,质物提存费用由质权人负担;出质人提前清偿债权的,应当扣除未到期部分的利息。 3.债务履行期届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或出质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的,出质人有权要求质权人返还质物。 权利质权 可以出质的权利类型 1.汇票、本票、支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 2.依法可以转让的股份、股票。 3.依法可以转让的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中的财产权。 4.依法可以转让的债权。 5.公路桥梁、公路隧道或者公路渡口等不动产收益。 权利质权的成立要件和对抗要件

动产质押协议范本(完整版)

合同编号:YT-FS-2213-70 动产质押协议范本(完整 版) Clarify Each Clause Under The Cooperation Framework, And Formulate It According To The Agreement Reached By The Parties Through Consensus, Which Is Legally Binding On The Parties. 互惠互利共同繁荣 Mutual Benefit And Common Prosperity

动产质押协议范本(完整版) 备注:该合同书文本主要阐明合作框架下每个条款,并根据当事人一致协商达成协议,同时也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而制定。文档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使用。 合同编号:_____ 出质人(甲方):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 法定住所:_____ 邮政编码:_____ 电话:_____ 传真:_____ 基本账户开户行:_____ 账号:_____ 质权人(乙方):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 法定住所:_____ 邮政编码:_____ 电话:_____

传真:_____ 签约时间: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签约地点:_____ 为保障实现编号为_____的借款合同(以下简称借款合同)项下债权,甲方愿意以其有权处分的动产作质押,乙方经审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质押担保。甲乙双方依照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被担保债权的种类、金额、利率和期限 一、被担保债权为借款合同项下_____(短期/中期/长期)贷款,本金为(币种)_____(大写)_____(小写)_____,利率为_____,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始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二、借款合同上述情况有变化的,以借款凭证为准。 第二条质物 一、甲方保证 1.本质物为甲方合法所有或依法享有处分权; 2.本质物不存在瑕疵、争议、抵押、转质等情况;

18春东财《物权法》在线作业一(随机)

------------------------------------------------------------------------------------------------------------------------------ (单选题) 1: 某块河滩地曾属甲村所有,因洪水将该地的表层浮土卷走,只剩下裸露的石头而被甲村撂荒。乙村经多年培土,使该块地变成良田。现甲村和乙村均主张对该块地的所有权。应如何处理?() A: 应支持甲村对该块地的所有权,但甲村应给乙村相应的补偿 B: 应支持乙村对该块地的所有权,但乙村应给甲村相应的补偿 C: 由甲村和乙村按份共有 D: 由甲村和乙村共同共有 正确答案: (单选题) 2: 2007年甲将自己的三间私房作价2万元转让给乙,乙略加修缮,居住一年后以4万元的价格转让给丙,丙居住一年后以5万元的价格转让给丁。以上几次转让均未办理私房过户手续。在丁居住期间,房屋所在地被该城市规划为对外经济开发区,该房屋价格涨至20万元,甲、乙、丙、丁就房屋所有权发生争议。该房屋所有权应属于()。 A: 甲 B: 乙 C: 丙 D: 丁 正确答案: (单选题) 3: 对于区分所有人的建筑物,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A: 区分所有人对整个建筑物享有共同所有权 B: 区分所有人得就共有部分请求分割 C: 区分所有人得就共有部分的权利可单独转让 D: 共有部分的修缮费用及其他分担,由各区分所有人按其专有部分所占比例分担 正确答案: (单选题) 4: 甲有三室二厅住房一套。除养子乙、侄儿丙外,甲再无其他亲属。3月7日甲私下对丙口头表示,死后房屋归丙所有。3月10日甲不幸去世,乙、丙二人就房屋的归属争执不休。4月15日乙与丁签署房屋买卖合同,约定乙将该房屋卖给丁。请问以下说法中正确的是() A: 乙丁之间的买卖合同有效 B: 乙丁之间的买卖合同无效 C: 乙丁之间的买卖合同效力未定 D: 乙丁之间的买卖合同可撤销 正确答案: (单选题) 5: 李里盖房挖地基时,挖出一瓦罐,内有银元5000块及棉布一块,上写“为防日寇搜查,特埋此。王天明,1938年4月2日”。王天明是王伟的父亲,1938年被日寇杀害。该银元:() A: 应归王伟所有 B: 应归国家所有 C: 应归李里所有 D: 应归李里、王伟所有 正确答案: (单选题) 6: 权利质权的标的可以是()。 A: 债权、汇票、存款单、股票 B: 支票、存款单、名誉权、专利权

【关于权利质权标的范围的探讨】权利质权的标的可以是些

【关于权利质权标的范围的探讨】权利质权的标的可以是些■—盏西lLegalSystemAndSociety 型!型!:!f叁塑!查塾金 王欣雯 摘要权利质权的标的一般为所有权以外可转让的财产权利,它是权利质权制度的核心内容,由于我国权利质权制度的 立法和司法时间较短,立法中已有的权利质权标的范围并不能满足经济发展的要求。我国立法对“其他权利”的规定 给法律留下空间的同时也使人们对哪些权利可以入质产生疑惑,这些都说明立法中权利质权标的范围的规定有待于进一 步完善。 关键词权利质权担保法担保物权 :D923.2:A:1009.0592(xx)09—27601

一、权利质权标的的构成要件鼓励交易、维护交易安全、保护债权人利益角度出发,应允许一般我们可以把权利质权标的的构成要件细分为积极条件和消债权成为权利质权的标的。 极条件。2.债券代保管单项下的权利。以国库券为代表的债券代保 (一)权利质权标的的积极务件管单项下的权利即提取或兑付国库券的权利,从形式上讲,它本 1.须为有财产价值的权利。即以财产为内容,得以金钱估价身不是有价证券,但在该代保管法律关系中,委托人委托保管的的权利,如物权、债权等,如果作为权利质权标的的权利没有财产对象是该凭证项下的国库券,它所包含的权利义务关系实际上是价值,在实现债权时就不能将其货币化,即无法起到担保物权的一种财产法律关系,其权利人即委托人享有请求代保管人到期支作用。取国库券或兑付国库券本息的权利,属于财产权利。‘ 2.须为具有让与性的权利。权利质权设定目的,最终在于铍3.期待权。一般而言,期待权因其内容不能确定而不能设质。担保的债权未受清偿时,取得设质权利的变换价值,满足优先受笔者认为对此应当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对于附始期的权利和附偿的要求,实现权利质

公司能否接受本公司的股票作为质押权的标的探析

摘要:坚持“原则禁止,例外允许”的股权回购原则,禁止公司接受本公司股票作为质押权的标的也无必要,因为进行这种股权质押并不必然导致股权回购。并且立法结构上的的赘余规定,也是庸人自扰。股权回购成为具有多种功能资本运作和企业经营的重要手段,对上市公司尤其如此,所以现实立法过于机械且不合时宜。 关键词:股权回购;资本三原则;股票;质押权标的 中图分类号:d922.291.91;d92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4379-(2016)20-0286-01 作者简介:徐勇(1991-),男,湖北襄阳人,华中师范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 一、现行《公司法》的具体规定及解读 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二条: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并在最后一款中规定:公司不得接受本公司的股票作为质押权的标的。那么现行公司法做出这样规定的原因,无外乎以下几条。首先因为公司的股东以其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票向公司出质时,可能由于质权的实现而产生公司收购本公司股票的后果,违反公司法关于公司资本维持的原则。其次如果公司接受本公司股票作为质押权的标的,那么一断主权利无法实现,怎么保障质权的实现,缺乏制度和程序上的保障,比如如何折价拍卖股权,会不会内幕交易,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基于这些考量,所以《公司法》明确规定公司不得接受本公司的股票作为质押权的标的。 二、法律规定的极不合理 《公司法》一百四十二条最后一款的规定纯属多余,应该删除。换句话说,公司能接受本公司股票作为质押权的标的。 (一)立法结构上的赘余性 这一条规定在股权回购条款中,决定了其服务于股权回购的具体规定。禁止公司接受本公司的股票作为质押权的标的,直接目的就是为了限制股权回购,害怕公司接受本公司股票作为质押权的标的之后,进行变相的股权回购。而整个一百四十二条对股权回购进行了严格限制,即便是公司接受了本公司的股票作为质押权的标的,进行变相的股权回购,也会受到这些条款的限制,从而阻却了股权回购的相关行为。那么鉴于这一条款所指向的目的具有唯一性,作此一刀切式立法初衷即为消除一切可能诱发股权回购的因素,使诱发股权回购的行为消弭于无形,从而充分的杜绝不合法的股权回购发生。 这样在立法结构上就相当于针对一个法律行为进行前后两个不同层次的法律规制,第一个层次是规制诱导因素,第二个层次是规制有违本体之行为,我认为这是没有必要的,看似精细化的立法却是徒增司法困扰、浪费司法资源。譬如刑法规定不得盗窃,并没有对诱发盗窃的因素进行事无巨细的规定,比如规定一个禁止游手好闲,那将是十分荒谬的。又比如民法规定禁止流押,那么是不是诱发流押之因素,我们都需要禁止,质押权的存在本身就有可能导致流押,是流押产生的诱导性因素,是不是要禁止动产之质押。 (二)立法逻辑上的混乱性 股权出质的目的并非转让股权,而在于设立担保物权,保证市场交易的正常进行。其结果并不必然导致股权的转让,况且股权转让有诸多限制,那么,股权转让过程中的特殊转让股权回购,就和股权出质没有必然因果关系,也就是说股权出质并不必然导致股权回购的发生。所以通过规定公司不得接受本公司的股票作为质押权的标的来限制股权回购存在立法逻辑上的混乱性。 (三)立法目的不合时宜性 这一条的立法目的是为了限制股权回购,坚持资本三原则,从而保护公司债权人利益。但是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资本三原则的合理性受到了怀疑。现实中,公司债权人更多关注公司的实质资本、经营状况、经营绩效,更详细的说就是可以变现的那部分净资产,很少关关注公司过去的注册资本。资本三原则动摇后,股权回购也逐渐放宽,在不损害债权人利益

牡丹信用卡动产质押合约示范文本

牡丹信用卡动产质押合约 示范文本 In Order To Protect Their Legitimate Rights And Interests, The Cooperative Parties Reach A Consensus Through Consultation And Sign Into Documents, So As To Solve And Prevent Disputes And Achieve The Effect Of Common Interests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牡丹信用卡动产质押合约示范文本使用指引:此合约资料应用在协作多方为保障各自的合法权益,经过共同商量最终得出一致意见,特意签订成为文书材料,从而达到解决和预防纠纷实现共同利益的效果,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出质人(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 质权人(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 为保证乙方债权的实现,甲方自愿为_________(以下 简称被担保人),其有效身份证件号或单位注册号(或编 号)为__________,以自有财产向乙方领用牡丹信用卡提供 质押担保。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约。 一、定义:本合约所称被担保人系指牡丹信用卡商务 卡持卡单位和个人卡持卡人。 二、担保范围:被担保人根据其与乙方所签订的编号 为__________的《牡丹信用卡领用合约》项下因牡丹信用卡 而发生的全部债务(包括信用额度内及超信用额度透支本 息、追索费用等)和乙方实现质权的费用。上述债务的担

保以质权设立时确定的价值为限,对被担保人债务的偿还顺序依次为利息、费用和本金。 三、甲方出质的财产由本合约项下的质押清单载明,该清单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四、甲方陈述与保证 (一)甲方确认已知悉并理解《中国工商银行牡丹信用卡章程》、《牡丹信用卡领用合约》和本合约文本,并在对被担保人的资信状况与用卡动机充分了解的情况下,自愿为其提供质押担保; (二)甲方确认对质物享有所有权或处分权,出质行为真实、合法,并已履行必要的审批手续; (三)如实说明质物的状况和存在的瑕疵; (四)将质押物所有权或使用权证书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移交乙方占有; (五)负责办理本合约项下有关的评估、公证、鉴

动产质权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一、动产质权的范围以及设立 质权所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质物保管费用和实现质权的费用。 动产质权的设立要注意下列几点: 1.法律、行政法规禁止转让的动产不得出质。 2.设立质权,当事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质权合同。质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质押财产的名称、数量、质量、状况;担保的范围;质押财产交付的时间。 3.质权自出质人交付质押财产时设立。 4.出质人与质权人可以协议设立最高额质权。 5.质权人在债务履行期届满前,不得与出质人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质押财产归债权人所有。 二、动产质权的生效 1、交付质押财产是质权的生效要件 动产质权的标的是动产,动产具有易于转移、难以控制的特点,为了保障动产质权的实现,也为了保护善意第三人的合法权益,本条规定动产质权的设立以交付为生效要件。

2、质权自出质人交付质押财产时设立 出质人与质权人订立动产质权合同,该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在移转质物的占有之前,并不发生担保物权的效力,出质人只有实际移转质物交付到质权人占有时,质权才发生效力。出质人代替质权人占有质物的,质权不成立。质权合同中对出质财产约定不明,或者约定的出质财产与实际移交的财产不一致的,以实际交付占有的财产为准。在质权合同生效前质权人已经占有质押财产的,质权自合同生效之日起发生效力。 三、动产质权的法律规定 第六十三条本法所称动产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 动产质押将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本法规定以该动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动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出质人,债权人为质权人,移交的动产为质物。 第六十四条出质人和质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质押合同。 质押合同自质物移交于质权人占有时生效。 第六十五条质押合同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动产质押合同

编号:_______________本资料为word版本,可以直接编辑和打印,感谢您的下载 动产质押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出质人:(以下称甲方) 质权人:(以下称乙方) 为确保年字第号合同(以下称主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以其有权处分的财产作质押。乙方经 审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财产质押。双方经协商一致,按以下条款订立本合 同; 第一条甲方用作质押的财产为:(附详细质物清单及出质 人所有权证明): (1)质物名称: (2 )规格: (3 )数量: (4)帐面价格: 第二条本合同项下质押财产共作价人民币(大写)元整,质押率为%,实际质押额为 (大写)元整。 第三条甲方应在本合同订立后五日内将质物移交乙方占 有,双方商定移交事项如下:

第四条在质押有效期内,乙方应负责妥善保管质物,并不得挪用,甲方一次性向乙方支取保管费元整。 第五条甲方应按乙方要求,对质押财产中的办理财产保险,并将保险单交乙方保存。投保期限应长于主合同约定期限。如主合同经双方同意延长期限的,甲方应办理延长投保期限的手续。保险财产如发生意外损失,所得赔偿金应由甲方到银行办理 专项存款,并将存款单交由乙方保管。 第六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如需转让质物,须经乙方书面同意,并将转让所得款项交银行专项存储,存款单交由 乙方保管,或者以该款项提前清偿债务。 第七条本合同项下有关公证、保险、签定、登记,运输及保管等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八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如发生分立、合并,由变更后的机构承担或分别承担本合同项下义务。甲方被宣布解散或破产,乙方有权提前处分质物。 第九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有权依法定方式处分质 押财产:

动产质权设定合同模板

甲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 期: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动产质权设定合同模板 The purpose of the contract is to specify the work that both parties must complete within the specified time limit.

动产质权设定合同 动产质权设定合同 动产质权设定合同 立约人_________(质权人)、_________(出质人)因设定质权事,订立条件如下: 第一条 债权额:人民币_________元整。 第二条 利率:月息_________分。 第三条 付息日期:每月_________日。 第四条 清偿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第五条 质物: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 出质人如届期不履行清偿债务时,质权人得依法拍卖质物清偿债务。 第七条 合同订立之日质权人应将贷款交付出质人,同时出质人应将质物移转质权人占有。 第八条 本合同经公证后生效。 质权人(签字): _________

出质人(签字):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动产质权设定合同 动产质权设定合同

动产质押监管指导书

动产质押监管指导书 质押融资项目的监管流程,便于监管人员的操作,更好的控制项目风险。适用范围:质押监管中心、各监管点。 职责:1.项目经理负责《质押业务操作指导书》的制定和修改。 2.监管点负责《质押业务操作指导书》的实施。 3.质押监管中心负责《质押业务操作指导书》的监督检查。 4.该项目实行分级负责制,各级人员对各自工作负责。 惠州市金泽国际物流有限公司编制

2009年1月

目录第一部分公司简介 一、公司简介 二、组织架构 第二部分监管业务简介 一、动产质押监管 二、项目接管 三、监管机构设置 第三部分监管操作流程 一、操作模式 二、监管业务流程 三、日常巡查流程 第四部分管理制度 一、休假管理办法 二、定期轮换制度 三、责任承担制度 四、监管员工作细则 五、监管员绩效考核 六、监管员工作纪律 第五部分风险控制 一、项目风险处理措施

第一部分公司简介 一、公司简介 惠州市金泽国际物流有限公司原名惠州市金泽国际物流园区管 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年9月,是金泽集团属下子公司,主要从事物流园区管理、货运代理、仓储、质押监管、供应链管理等物流业务,竭诚为广大客户提供综合性全程物流服务。 2008年4月,公司开始与商业银行合作开展动产质押贷款业务,获B级监管资质。 二、组织架构 第二部分监管业务简介 一、监管业务常识

动产质押业务:企业以其动产(质押物)质押给银行,银行根据被质押物的价值给企业贷款,双方委托第三方(监管人)对质押物进行监管。 质权人:享有质押物处置权的一方,即提供贷款的银行。 出质人:把物质押给银行的企业,即向银行借款的企业。 监管人:对质押物进行监管的公司,一般都是象我们这样的物流公司。因此,动产质押业务也被称为物流金融业务。 质押物:简称质物,押给银行的货物。 监管业务:监管人受银行委托对出质人的质押物进行监护,并向质权人和出质人收取一定的服务费用。 二、项目接管 1)监管员培训 银行的操作通知一般需提前7天通知我方,以方便我方进行现场准备工作。借此机会对监管员进行培训,测试合格取得上岗证。 2)监管员进驻 每个监管点根据实际情况配置相应数量的人员,人员数量至少两名;每个监管点至少有一名与公司正式签约的监管员;监管员实行轮岗制度,监管员在一个监管点的驻点时间一般为3-6个月。 3)质物盘点 我方为出质人出具《质物清单》,并建立监管区域标示牌(如下)。

如何设定动产质权

动产质权的设定 1、订立质押合同。动产质权根据质权人和出质人以书面形式订立的质押合同而生效。《担保法》第64条第1款规定,“出质人和质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质押合同。”根据《担保法》第65条规定,质押合同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被担保的主债权的种类和数额; 2)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3)质物的名称、数量、质量和状况; 4)质押担保的范围; 5)质物移交的时间; 6)其他需要约定的事项。 为保障出质人的利益,《担保法》第66条规定了出质人和质权人在质押合同中不得约定债务履行期届满而质权人未受清偿时,质物所有权移转为质权人所有。 2、移转动产的占有。动产质权的设定除了要订立质押合同外,还须移转动产的占有。质权的设立以移转动产的占有为要件。《担保法》第64条第2款规定,“质押合同自质物移交于质权人占有时生效。”具体而言,出质人代替质权人占有质物的,质押合同不生效;质权人也不能将质物返还给出质人而以其质权对抗第三人。出质人移转动产的占有时,如果质押合同中对质押财产约定不明,或约定的出质财产与实际移交的财产不一致的,以实际交付占有的财产为准。另外,出质人以间接占有的财产出质的,质押合同自书面通知送达占有人时视为移转;占有人收到出质通知后,如果仍接受出质人的指示处分出质财产的,其处分行为无效。 动产质权的消灭 动产质权的消灭,是指质权人对质物的支配力终止。 1、动产质权因物权消灭而消灭《担保法》第73条规定,“质权因质物灭失而消灭。”由于质权具有物上代位性,《担保法》第73条同时规定,“因灭失所得的赔偿金,应当作为出质财产。” 2、动产质权因债权消灭而消灭动产质权所担保债权的存在,是质权得以存续的前提条件。债权因清偿、免除等原因消灭时,动产质权也消灭。《担保法》第74条规定,“质权与其担保的债权同时存在,债权消灭的,质权也消灭。” 3、动产质权因行使而消灭质权人行使质权,使设定质权的目的得到实现,动产质权归于消灭。

动产质权与抵押权有什么区别

一、动产质权要注意的事项 动产质权的设立要注意下列几点: 1.法律、行政法规禁止转让的动产不得出质。 2.设立质权,当事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质权合同。质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质押财产的名称、数量、质量、状况;担保的范围;质押财产交付的时间。 3.质权自出质人交付质押财产时设立。 4.出质人与质权人可以协议设立最高额质权。 5.质权人在债务履行期届满前,不得与出质人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质押财产归债权人所有。 二、动产质权的生效 1.交付质押财产是质权的生效要件 动产质权的标的是动产,动产具有易于转移、难以控制的特点,为了保障动产质权的实现,也为了保护善意第三人的合法权益,本条规定动产质权的设立以交付为生效要件。 2.质权自出质人交付质押财产时设立 出质人与质权人订立动产质权合同,该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在移转质物的占有之前,并不发生担保物权的效力,出质人只有实际移转质物交付到质权人占有时,质权才发生效力。出质人代替质权人占有质物的,质权不成立。质权合同中对出质财产约定不明,或者约定的出质财产与实际移交的财产不一致的,以实际交付占有的财产为准。在质权合同生效前质权人已经占有质押财产的,质权自合同生效之日起发生效力。 三、抵押权的特征 1、抵押权(Pledge)属于担保物权。抵押权是针对财产的交换价值而设定的一种物权,它本质上是价值权,其目的在于以担保财产的交换价值确保债权得以清偿。故从抵押权的性质和目的的角度来看,抵押权是担保物权。 2、抵押权是在债务人或第三人的特定财产上设定的担保物权。

债权人无须为了自己债权的清偿而在自己的财产上设定抵押权,抵押权是为担保债权的清偿而设定的,它只能存在于债权人以外的债务人或者愿意提供财产为债务人履行债务作担保的第三人。 3、抵押权属约定担保物权而非法定担保物权。根据《物权法》 第181条、185条以及《担保法》 第33条、38条至43条规定,抵押权系由当事人的抵押合意而设定。当事人可以自由地就抵押财产、抵押期限、抵押担保范围以及当事人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进行约定,并在抵押合同或者主债权合同中的抵押条款中予以明确。 4、抵押权是不转移标的物占有的物权,抵押权的公示主要是登记,抵押权的成立与存续,只需登记即可,不必转移标的物的占有。 5、抵押权的内容是变价处分权和优先受偿权。抵押权的内容有两项:一是抵押财产的变价处分权;二是就抵押财产卖得价金的优先受偿权。对抵押财产的变价处分权是指当债务人届期不履行债务时,抵押权人有权以合法方式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或者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抵充债务。就抵押财产卖得价金的优先受偿权系指: (1)有抵押权担保的债权,债权人能就抵押财产卖得的价金优先于债务人的普通债权人而受清偿; (2)就抵押财产卖得价金的优先受偿权还表现在两物权之间,即如果同一抵押物上设定两个以上的抵押权,先次序之抵押权人优先于后次序抵押权人而受清偿; (3)抵押权人在债务人破产等程序中享有别除权,即抵押财产应从债务人的破产财产中除去,抵押权人对此别除出来的抵押财产卖得的价金有优先受偿权。 四、动产抵押与质押的区别 抵押与质押的区别: 1、抵押标的为动产与不动产;质押标的为动产与权利。 2、抵押物不移转占有;质物移转占有。 3、当事人可以自愿办理抵押登记的,抵押合同自签定之日起生效;当事人不必办理质押登记的,质押合同自质物或权利凭证交付之日起生效。 4、当事人办理抵押登记的,登记部门为抵押物的相应管理部门;以股票、知识产权出质的,当事人应向其相应的管理机构办理出质登记。

质权试题

质权试题 一、单选题 1.甲将所持有的A公司债券交付乙,作为向乙借款的质押物。双方签订了书面质押合同,但未在债券上背书“质押”字样。借款到期后甲未还款。甲的另一债权人丙向法院申请执行上述债券。下列说法哪一个是正确的? (A) 质押合同无效 (B) 质押合同自签订书面质押合同之日起生效 (C) 乙对该债券不享有质权 (D) 乙以债券已出质对抗丙的执行申请,不能得到法院的支持 2. 甲与乙签订质押合同,将一瓷器质押给乙,并交付。一日,乙一家欲出国旅游,乙恐瓷器被盗,与甲协商暂由甲保管该瓷器,甲应允。在甲保管期间,又与丙签订质押合同,将瓷器交与丙。乙回国后索要瓷器发生纠纷,下列哪项说法是正确的? (A) 甲违反约定,擅自将瓷器出质给丙,其与丙间的质押合同无效 (B) 乙有权向丙索要瓷器 (C) 乙的质押权消灭 (D) 甲与乙的质押合同不能对抗丙 3.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下列哪一类权利不能设定权利质权? (A) 专利权 (B) 应收账款债权 (C) 可以转让的股权 (D) 房屋所有权 4. 周某以公司债券出质,债券上未进行任何记载。周某按约定将债券交付给质权人。下列说法哪项是正确的? (A) 质押合同成立但不生效 (B) 质押合同不成立 (C) 质押合同生效,但不具有对抗效力 (D) 质押合同生效且具有对抗效力 二、多选题 1.甲为乙的债权人,乙将其电动车出质于甲。现甲为了向丙借款,未经乙同意将电动车出质于丙,丙不知此车为乙所有。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 丙因善意取得而享有质权 (B) 因未经乙的同意丙不能取得质权 (C) 甲对电动车的毁损、灭失应向乙承担赔偿责任 (D) 对电动车毁损、灭失,乙可向丙索赔 2.甲因生产需要而向乙借款,乙要求甲提供担保,则甲的下列哪些财产可以质押给乙? (A) 甲向买家收取的保证金 (B) 甲对丁的债权 (C) 甲拥有的某桥梁的收费权 (D) 甲对丁的权利质权 3.甲从事日用品出租,乙从甲处租用了一个意大利式落地灯及法国式灯罩,两者组合非常

试析权利质权

试析权利质权 论文摘要:权利质权作为质权的一项重要内容,在其标的范围、设定、效力等各个方面都有其独到的特点,但权利质权在理论研究和实务运用上都不太完善,需要通过权利质权的改革来寻找权利质权的有效规定,从而进一步完善我国的物权制度。 论文关键词:权利质权  标的范围  知识产权质权 一、权利质权的概念和特征 权利质权是指依法可转的债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为标的物而设定的质权。除一些特殊的问题外,权利质权适用动产质权的规定。所以,权利质权是一种准质权。 权利质权的标的是财产权利,应当具备以下几个条件: 1.仅限于财产权。非财产权因为不具备经济价值。不能使债权人优先受偿,不得成为权利质权的标的.如人格权、身份权等。 2.必须是依法能够转让的财产权利。质权的目的在于变卖质物获得的价金优先受偿,固权利的可让与性是权利质权的核心。法律规定的不能转让的财产性权利是不能作为设定权利质权的对象的,南于它们不可让与,那么在出质人不能履行债务时,质权人就无法实现其债权,质权设定的目的也就不能实现。…l 3.财产权利的性质应与质权的性质一致。有些财产权利即使可以转让,但如果有悖于质权性质仍然不能成为权利质权的标的物。

二、权利质权的标的 根据《物权法》第二百二十条规定,债务人或第人有权出质的权利标的范围有以下几种:第一、汇票、本票、支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第二、依法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第三、依法可以转让的注册商标专刚权、专利权、著作杈巾的财产权;第四、应收帐款;第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出质的其他权利。 《物权法》与《担保法》相比而言.对权利质杈的标的范围有了扩大性的规定,主要包括以下两项:(1)保险单质权。依《保险法》第56条第2款规定的反面解释,经被保险人书面同意就可以质押。(2)一般债权质权。由于一般债权质权没有公示与公信力的权利证书,因此质权人对标的物的控制力较差,其担保主债权的功能也足有限的,但当事人若是自愿以一般债权设定质权,司法机天应当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自治。 三、权利质权的设定和效力 所谓权利质权的设定就是指出质人通过合同的方式创没权利质权的行为。

动产质押操作细则

北京中联华水投资担保有限公司动产质押授信业务操作细则(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我行动产质押授信业务的管理,有效防范和控制动产质押授信业务办理过程中的风险,根据《商业银行法》、《贷款通则》、《担保法》和《物权法》等有关法律规定及《江苏银行动产质押授信业务管理办法(修订)》,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管理办法所称的动产质押授信是指借款人以其在监管单位存入的货物作质押,监管单位对该货物承担保管、冻结责任,由我行向借款人提供融资服务的一种授信方式。 第二章授信对象及基本条件 第三条动产质押授信的对象是规模较大、经营规范、财务状况良好、客户资源比较稳定的商贸企业或生产企业。 第四条申请办理动产质押授信业务的借款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一、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业法人及经其授权的分支机构,其主要经营场所在我行授信业务经营区域内; 二、已在我行开立基本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并与我行有一段时间的正常业务往来(一般要求在三个月以上)。对于预期经营前景好,综合收益高的借款人,可适当放宽本条件; 三、各项财务指标符合我行授信业务的有关要求; 四、能及时、完整地提供我行所需的各项授信资料; 五、能与我行及与我行合作的监管单位签订三方质押监管协议。 六、申请融资资金用于真实合法的商品、劳务交易,并符合我行的相关规定; 第五条借款人申请办理动产质押授信应提供以下资料: 一、经年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经年检的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 三、贷款卡复印件; 四、验资报告; 五、公司章程; 六、上三个年度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现金流量表)、审计报告及近期财务月报表;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提交自成立以来年度和近期的报表; 七、具有经营质押货物的资格和资质证明; 八、合法的权属证明(质押货物进货原始发票或购销合同;付款凭证或货物权属证明材料;如果是国家限制经营或特许经营的动产,必须持有相关的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 九、对于进出口货物还应提供报关单、出入境检验检疫报告、货物通关单; 十、关于质押货物的上年度、本年各季度销售状况统计; 十一、董事会或股东会同意以记载项下的货物作为质押申请借款的决议; 十二、我行要求的其他资料。 第六条质押项下货物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必须是不易损耗,不易贬值的,易于长期保管,具有较强变现能力; 二、所有权明确,货物系借款人所有; 三、货物规格明确,便于计算且市场价格稳定,波动小; 四、产品合格并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五、易燃、易爆、易渗漏、有毒、有腐蚀性、有放射性等危险物品、化学品等货物在安全条件得不到保障的情况下不得办理质押; 六、已办妥必要的保险,具体险种由贷款行根据质物的特性与借款人协商确定,保险期限一般应比授信期限多三个月,保险赔偿金第一请求权人为我行,保单正本交我行保管,保

权利质权有哪些种类

《物权法》第223条: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权利可以出质: (一)汇票、支票、本票;(二)债券、存款单; (三)仓单、提单: (四)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 (五)可以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 (六)应收账款;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出质的其他财产权利。第229条:权利质权除适用本节规定外,适用本章第一节动产质权的规定。 【相关规定】《担保法》第75条:下列权利可以质押: (一)汇票、支票、本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二)依法可以转让的股份、股票; (三)依法可以转让的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中的财产权; (四)依法可以质押的其他权利。 第81条:权利质押除适用本节规定外,适用本章第一节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97条:以公路桥梁、公路隧道或者公路渡口等不动产收益权出质的,按照担保法第七十五条第(四)项的规定处理。第106条:质权人向出质人、出质债权的债务人行使质权时,出质人、出质债权的债务人拒绝的,质权人可以起诉出质人和出质债权的债务人,也可以单独起诉出质债权的债务人。 《保险法》 第56条第2款:依照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所签发的保险单,未经被保险人书面同意,不得转让或者质押。 《国务院关于收费公路项目贷款担保问题的批复》 公路建设项目法人可以用收费公路的收费权质押方式向国内银行申请抵押贷款,以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收费文件作为公路收费权的权力证书,地市级以上交通主管部门作为公路收费权质押的登记部门。质权人可以依法律和行政法规许可的方式取得公路收费权,并实现质押权。 有关公路收费权质押的具体管理办法由交通部、人民银行联合制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出口退税托管账户质押贷款案件有关问题的规定》 第1条:本规定适用于审理、执行涉及出口退税专用账户质押贷款的案件。 本规定所称出口退税专用账户质押贷款,是指借款人将出口退税专用账户托管给贷款银行,并承诺以该账户中的退税款作为还款保证的贷款。 第2条:以出口退税专用账户质押方式贷款的,应当签订书面质押贷款合同。质押贷款合同自贷款银行实际托管借款人出口退税专用账户时生效。 第3条:出口退税专用账户质押贷款银行,对质押账户内的退税款享有优先受偿权。 第4条:人民法院审理和执行案件时,不得对已设质的出口退税专用账户内的款项采取财产保全措施或者执行措施。 第5条:借款人进入破产程序时,贷款银行对已经设质的出口退税专用账户内的款项享有优先受偿权,但应以被担保债权尚未受偿的数额为限。 第6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受本《规定》第三、四、五条规定的限制,人民法院可以采取财产保全或者执行措施:(一)借款人将非退税款存入出口退税专用账户的; (二)贷款银行将出口退税专用账户内的退税款扣还其他贷款.且数额已经超出质押贷款金额的; (三)贷款银行同意税务部门转移出口退税专用账户的;

权利质权标的的种类包括哪些

想学法律?找律师?请上 https://www.360docs.net/doc/1f14355424.html, 有法律问题,上法律快车https://www.360docs.net/doc/1f14355424.html,/ 权利质权标的的种类包括哪些 权利质权是为了担保债权清偿,就债务人或第三人所享有的权利设定的质权。 根据《物权法》第223条规定,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权利可以出质: 一、汇票、支票、本票。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见票时或者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称之为汇票。汇票有银行汇票和商业汇票两种;出票人签发的,承诺自己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称之为本票,如银行本票;出票人签发的,委托办理支票存款业务的银行等金融机构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称之为支票。 二、债券、存款单。指由政府、金融机构或者企业为了筹措资金而依照法定程序向社会发行的,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称之为债券,包括政府债券、金融债券和企业债券;存款人在银行或者储蓄机构存了一定数额的款项后,由银行或者储蓄机构开具的到期还本付息的债权凭证称之为存款单。 三、仓单、提单。仓单是指仓库保管人应存货人的请求而填发的有价证券。仓单是提取仓储物的凭证。存货人或仓单持有人在仓单上背书并经保管人签字或盖章的,可以转让提取仓储物的权利;提单是指用以证明海上货物运输合同和货物已经由承运人接收或者装船,以及承运人保证据以交付货物的单证。提单中的记名提单不得转让,指示提单经背书或者空白背书可以转让,不记名提单无须背书即可转让。 四、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基金份额是指向投资者公开发行的,表示持有份额对基金财产享有收益分配权、清算后剩余财产取得权和其他相关权利,并承担相应义务的凭证。股权是指股东因向公司直接投资而享有的权利,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持有的出资证明书是证明投资人已经依法履行缴付出资义务而成为股东的法律文件,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持有的股票是是证明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所持股份的凭证。如果股东这两种凭证可以转让就可以出质。 五、可以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注册商标专用权是指注册商标所有人依法对注册商标享有的独占使用权,注册商标所有人享有注册商标转让权和注册商标许可证均为财产权,可以作为权利质权标的;专利权是指国家专利主管机关授予专利申请人或其继受人在一定期限内实施其发明创造的专有权,它包括发明专利权、实用新型专利权及外观设计专利权。专利权人享有专利转让权和专利实施许可权,这两者财产权都可以出质;著作权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的创作者对其创作完成的作品所享有的权利。著作权中财产权是指著作权人对作品的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可以出质。但是著作权中的人身权不能出质。

动产质权设定合同范本正式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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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产质权设定合同范本正式版 使用说明:当事人在信任或者不信任的状态下,使用合同文本签订完毕,就有了法律依靠,对当事人多方皆有约束力。且在履行合作期间,有法可依,有据可寻,材料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作相应修改,请在使用时认真阅读。 动产质权设定合同 动产质权设定合同 立约人_________(质权人)、_________(出质人)因设定质权事,订立条件如下: 第一条债权额:人民币_________元整。 第二条利率:月息_________分。 第三条付息日期:每月_________日。 第四条清偿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第五条质物: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出质人如届期不履行清偿债务时,质权人得依法拍卖质物清偿债务。 第七条合同订立之日质权人应将贷款交付出质人,同时出质人应将质物移转质权人占有。 第八条本合同经公证后生效。 质权人(签字):_________ 出质人(签字):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动产质权设定合同 动产质权设定合同 可在本位置填写公司名或地址 YOU CAN FILL IN THE COMPANY NAME OR ADDRESS IN THIS POSI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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