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北电力大学大学生校史文化研究会章程终稿2003

华北电力大学大学生校史文化

研究会章程终稿2003

华北电力大学大学生校史文化研究会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校史文化研究,弘扬我校两地办学的优良传统,展现建校数十年来电力人奋斗不息的精神风貌,推动校园文化建设,学校决定成立大学生校史文化研究会。为更好地进行研究会的工作,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会宗旨:在学校的领导下,开展华北电力大学校史的理论与实践问题研究,推动校史编写和研究,正确总结学校改革发展经验教训,探索高等教育发展规律,坚持理论和实践相结合,深入挖掘校史文化的内在涵义。

第三条本会的主要任务:

参与学校校史校志文化的研究和宣传;

参与年鉴、校史、校志的编撰;

参与档案申报课题研究或其他档案文化的研究;

参与学校名人档案的建设;

重大活动和专题的拍照和摄像;

参与学校新校史馆的筹建及未来校史馆的开馆和接待讲解;

参与和开展档案信息和管理软件的研发和应用等信息化工作;

负责档案馆网站的建设和维护;

开展国家档案法规和学校档案制度的宣传;

开展中国电力史的相关研究;协助档案馆、校史馆档案归档和整理档案;协助档案馆进行馆藏档案数字化建设;协助档案馆、校史馆开展远程查档、参观校史馆的技术研发;开展其它与档案、校史、年鉴、校志相关事宜或活动;完成档案馆、校史馆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四条华北电力大学大学生校史文化研究会是华北电力大学内部的学生社团,由校团委按照协会统一管理,具体工作开展和日常管理挂靠华北电力大学档案馆,由档案馆提供活动场所和活动经费支持。

第二章组织机构设置

第五条:华北电力大学大学生校史文化研究会设会长1 人,副会长

2 人,各部设部长1 人,副部长2 人,各部会员人数原则上不超过10 人。聘请名誉会长若干人。

第六条:华北电力大学大学生校史文化研究会下设六个部门,即办公室,宣传部,组织部,史鉴研究部,综合研究部和网络技术研究部。

办公室的工作职责:一:负责各项活动的通知以及活动场所的布置;二:管理研究会的财务收支情况,每个月做一次总结汇报;

三:协调其他各部的工作,并对研究会的各项活动进行记录、总结。四:负责研究会的考勤以及其他日常事务;五:制定研究会内部的其他相关规定;六:开展其他与档案、校史、年鉴、校志相关事宜或活动。

宣传部的工作职责:一:开展国家档案法规和学校档案制度的宣传以及重大活动的拍照,摄像工作。二:负责研究会活动的宣传,为各项活动设计传单、海报、横幅等宣传工具;三:进行对外交流,为研究会筹集外部经费,同时扩大研究会的影响力,树立良好的外部形象;四:开展其他与档案、校史、年鉴、校志相关事宜或活动。

组织部的工作职责:一:参与学校新校史馆的筹建及未来校史馆的开馆和接待讲解;二:协助档案馆、校史馆档案的归档和整理工作;三:负责研究会的人事招募工作,其中招新时间不限,招新对象包括本科生、研究生,以及其他有志于参与校史文化研究的人员;四:负责征集校史资料和督责接受校史实物捐赠;五:开展其他与档案、校

史、年鉴、校志相关事宜或活动。史鉴研究部的工作职责:一:参与学校校史文化的研究和学校年鉴、校史、校志的编纂;二:开展中国电力史的研究;三:参与学校名人档案的建设;四:开展其他与档案、校史、年鉴、校志相关事宜或活动。

综合研究部的工作职责:进行史鉴研究部职责范围外的其他研究以及开展其他与档案、校史、年鉴、校志相关事宜或活动。

网络技术研究部的工作职责:一:参与和开展档案信息和管理软件的研发和应用等信息化工作;二:负责档案馆网络的建设和维护;三:协助档案馆进行馆藏档案数字化建设;四:协助档案馆、校史馆开展远程查档。五:开展其他与档案、校史、年鉴、校志相关事宜或活动。

第三章附则

第七条:本章程自颁布之日起实施,由华北电力大学大学生校史文化研究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华北电力大学大学生校史文化研究会

2010 年4 月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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