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射性药品质量控制

正电子类放射性药品质量控制指导原则

正电子类放射性药品质量控制指导原则 正电子类放射性药品系指含有发射正电子的放射性核素的药品。它一般由医疗机构或者正电子类放射性药品生产企业于临床使用前制备。发射正电子的放射性核素主要有两种来源:通过回旋加速器制备和发生器制备。本指导原则仅适用于回旋加速器制备的正电子类放射性药品的质量控制。 为保证正电子类放射性药品用药安全有效,应当依据国家药品质量标准对制备的正电子类放射性药品进行质量控制。如果某种正电子类放射性药品尚未有国家标准,制备单位应起草该药品的质量标准,并经过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复核,在确认后方可用于该药品的质量控制。 正电子类放射性药品的制备和质量控制有以下特点: 1、发射正电子的放射性核素物理半衰期一般很短,正电子类放射性药品的制备必须迅速。为保证操作人员免受过量的电离辐射,一般采用自动化合成系统。 2、一般于临用前由医疗机构自行制备和合成。鉴于氟-[18F]的半衰期稍长,含氟-[18F]的放射性药品可由附近的具有正电子类放射性药品制备资格的医疗机构或生产企业制备和供应。 3、正电子类放射性药品批量较少,一般每批仅为数剂。 4、质量控制检验需快速可行。 鉴于正电子类放射性药品制备和质量控制的特点,临床使用前不可能对每一批正电子类放射性药品进行全项检验。为保证正电子类放射性药品的质量,确保用药安全有效,规范正电子类放射性药品的质量控制,根据《药品管理法》和《放射性药品管理办法》,制订本指导原则。 一、放射性核素的半衰期大于20分钟的正电子类放射性药品(如含氟-[18F]的放射性药品) 每批药品在使用前,应对如下项目进行质量检验: 1、性状检查 2、pH值检查 3、放射化学纯度测定 4、放射性活度或浓度测定 其它项目进行追溯性检验 二、放射性核素的半衰期小于或等于20分钟的正电子类放射性药品(如含碳[11C]、氮[13N]、氧[15O]的放射性药品) 将在同一天相同条件下制备的所有同品种制剂定义为一批,而在一天内每次制备的制剂称为亚批。对在相同条件下制备的第一个亚批进行质量控制,在制备其它亚批前,至少对如下项目进行质量检验: 1、性状检查 2、pH值检查 3、放射化学纯度测定 4、放射性活度或浓度测定 其它项目进行追溯性检验 三、追溯性检验 正电子类放射性药品的追溯性检验,应对在同一操作规范下制备的成品进行至少连续六批样品检验。如结果均符合规定的则可定期进行抽验,但至少一个月进行一次全检。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制度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 制度 1 2020年4月19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药品生产质量管理,根据<中华人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 修订) 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卫生部令第79号) 实施条例>,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企业应当建立药品质量管理体系。该体<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 修订)>已于 10月19日 系应当涵盖影响药品质量的所有因素,包括确保药品质经卫生部部务会议审议经过,现予以发布,自 3月1日 量符合预定用途的有组织、有计划的全部活动。 起施行。 第三条本规范作为质量管理体系的一部分,是药 品生产管理和质量控制的基本要求,旨在最大限度地降 部长陈竺 低药品生产过程中污染、交叉污染以及混淆、差错等 风险,确保持续稳定地生产出符合预定用途和注册要求 二○一一年一月十七 的药品。 日 第四条企业应当严格执行本规范,坚持诚实守信, 禁止任何虚假、欺骗行为。 第二章质量管理 1 2020年4月19日

2 2020年4月19日 第一节 原 则 第五条 企业应当建立符合药品质量管理要求的质量目标,将药品注册的有关安全、有效和质量可控的所有要求,系统地贯彻到药品生产、控制及产品放行、贮存、发运的全过程中,确保所生产的药品符合预定用途和注册要求。 第六条 企业高层管理人员应当确保实现既定的质量目标,不同层次的人员以及供应商、经销商应当共同参与并承担各自的责任。 第七条 企业应当配备足够的、符合要求的人员、厂房、设施和设备,为实现质量目标提供必要的条件。 第二节 质量保证 第八条 质量保证是质量管理体系的一部分。企业必须建立质量保证系统,同时建立完整的文件体系,以保证系统有效运行。 第九条 质量保证系统应当确保: (一)药品的设计与研发体现本规范的要求; (二)生产管理和质量控制活动符合本规范的要求; (三)管理职责明确; (四)采购和使用的原辅料和包装材料正确无误; (五)中间产品得到有效控制; (六)确认、验证的实施; (七)严格按照规程进行生产、检查、检验和复核; (八)每批产品经质量受权人批准后方可放行; (九)在贮存、发运和随后的各种操作过程中有保证药品质量的适当措施; (十)按照自检操作规程,定期检查评估质量保证系统的有效性和适用性。 第十条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的基本要求: (一)制定生产工艺,系统地回顾并证明其可持续稳

放射性药品管理办法

放射性药品管理办法 (1989年1月1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5号发布根据2011年1月8日《国务院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一次修订根据2017年3月1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放射性药品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以下称《药品管理法》)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放射性药品是指用于临床诊断或者治疗的放射性核素制剂或者其标记药物。 第三条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进行放射性药品的研究、生产、经营、运输、使用、检验、监督管理的单位和个人都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四条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全国放射性药品监督管理工作。国务院国防科技工业主管部门依据职责负责与放射性药品有关的管理工作。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负责与放射性药品有关的辐射安全与防护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放射性新药的研制、临床研究和审批

第五条放射性新药的研制内容,包括工艺路线、质量标准、临床前药理及临床研究。研制单位在制订新药工艺路线的同时,必须研究该药的理化性能、纯度(包括核素纯度)及检验方法、药理、毒理、动物药代动力学、放射性比活度、剂量、剂型、稳定性等。 研制单位对放射免疫分析药盒必须进行可测限度、范围、特异性、准确度、精密度、稳定性等方法学的研究。 放射性新药的分类,按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有关药品注册的规定办理。 第六条研制单位研制的放射性新药,在进行临床试验或者验证前,应当向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按规定报送资料及样品,经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批同意后,在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指定的药物临床试验机构进行临床研究。 第七条研制单位在放射性新药临床研究结束后,向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核批准,发给新药证书。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审核批准时,应当征求国务院国防科技工业主管部门的意见。 第八条放射性新药投入生产,需由生产单位或者取得放射性药品生产许可证的研制单位,凭新药证书(副本)向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生产该药的申请,并提供样品,由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核发给批准文号。 第三章放射性药品的生产、经营和进出口

9105 多晶型药品的质量控制技术与方法指导原则

9105
多晶型药品的质量控制技术与方法指导原则
固体药物及其制剂中存在多晶型现象时,应使用“优势药物晶型物质状态”作为药物原 料及其制剂晶型,以保证药品临床有效性、安全性与质量可控性。 当固体药品存在多晶型现象且不同晶型物质状态可影响药品的有效性、安全性与药品质 量时,应对固体制剂、半固体、悬浮剂等制剂种类中的原料药晶型物质状态进行定性、定量 控制,在固体药物制剂中的原料药应保持优势药物晶型物质状态,以保证晶型药物产品质量 和临床作用的一致性。由于固体制剂是由复杂成分体系组成,制剂中含各种辅料成分或制剂 工艺可能使原料药晶型发生转变,故需要对固体、半固体、悬浮剂制剂中原料药晶型进行质 量控制,以保证固体制剂中原料药晶型与优势药物晶型一致。 1 药物多晶型的基本概念 用于描述固体化学药物物质状态,由一组参量(晶胞参数、分子对称性、分析排列规律、 分子作用力、分子构象、结晶水或结晶溶剂等)组成。当其中一种或几种参量发生变化而使 其存在有两种或两种以上的不同固体物质状态时,称为多晶型现象(Polymorphism)或称同 质异晶现象。通常,难溶性药物易存在多晶型现象。 固体物质是由分子堆积而成。由于分子堆积方式不同,在固体物质中包含有晶态物质状 态(又称晶体)和非晶态物质状态(又称无定型态、玻璃体) 。晶态物质中分子间堆积呈有序 性、对称性与周期性;非晶态物质中分子间堆积呈无序性。晶型物质范畴涵盖了固体物质中 的晶态物质状态(分子有序)和无定型态物质状态(分子无序) 。 优势药物晶型物质状态可以是一种或多种,故可选择一种晶型作为药用晶型物质,亦可 按一定比例选择两种或多种晶型物质的混合状态作为药用晶型物质使用。 2 晶型样品的制备 采用化学或物理方法,通过改变结晶条件参数可获得不同的固体晶型样品。常用化学方 法主要包括:重结晶法、快速溶剂去除法、沉淀法、种晶法等;常用物理方法主要包括:熔 融结晶法、晶格物理破坏法、物理转晶法等。晶型样品制备方法可以采用直接方法或间接方 法。各种方法影响晶型物质形成的重要技术参数包括:溶剂(类型、组成、配比等) 、浓度、

药品质量控制培训课件

药品质量控制培训教材 培训教师:高行云 2014年1月

第一章总则 1. 为什么要加强质量管理与质量控制的培训:为加强质量检验的规范管理,保证药品质量,贯彻《药品管理法》和《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 2. 质量管理与质量检验贯穿于质量检验部门及药品检验全过程。 3.质保部负责本企业质量检验规范指导工作。 第二章机构、人员与职责 1. 公司应设立质量检验部门(中心化验室)。质量检验部门应配备一定数量的与所生产药品的规模、品种和检验工作相适应的具有专业知识的检验人员。人员职责应明确。 质量检验部门的负责人应具有药学或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有技术职称;能有效的领导质量检验机构工作,有一定的药品检验和质量管理经验,有能力对药品检验过程中出现的实际问题做出正确的判断和处理;对药品检验质量负全面责任。 从事操作红外分光光度计、气相色谱仪、高效液相色谱仪、薄层色谱扫描仪等大型精密仪器进行原料、辅料、包装材料、半成品及成品检验的人员应具有中专以上药学专业或化学专业学历,经过省或地市级药检所培训,有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培训合格证, 持证上岗; 其中从事滴定液标定的检验人员应具有大专以上药学专业或化学专业学历,或具有中专以上药学专业学历并从事本岗位工作多年,经考核合格, 持证上岗; 从事药品质量检验的其他人员应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经过专业技术和GMP培训,具有专业基础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具有本岗位检验工作的能力,经岗位考核合格并持证上岗; 从事高生物活性、高毒性、强污染性、高致敏性及有特殊要求的药品质量检验人员应经相应专业的技术培训,具有相关的专业基础知识,并持证上岗; 从事中药材、中药饮片质量验收人员需具有相关的专业知识和识别药材真伪、质量优劣的技能,并持证上岗; 从事实验动物管理和饲养人员应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并接受过专业培训,并持证上岗。 2. 中心化验室的主要职责: 2.1、执行物料、中间产品、成品的法定标准和内控标准,按照药品检验标准操作规程操作,执行留样制度; 2.2、执行检验用设备、仪器、试剂、试液、标准物质、滴定液、检定菌、

中药天然药物稳定性研究技术指导原则

中药、天然药物稳定性研究技术指导原则 目录 一、概述 (1) 二、稳定性研究实验设计 (2) (一)样品的批次和规模 (2) (二)包装及放置条件 (2) (三)考察时间点 (2) (四)考察项目 (3) (五)分析方法 (3) 三、稳定性研究实验方法 (3) (一)影响因素试验 (3) 1、高温试验 (3) 2、高湿试验 (4) 3、光照试验 (4) (二)加速试验 (4) (三)长期试验 (5) (四)药品上市后的稳定性研究 (5) 四、稳定性研究要求与结果评价 (5) (一)稳定性研究求 (5) 1、新药 (5) 2、已有国家标准药品 (6) 3、其他 (6) (二)稳定性研究结果评价 (7) 1、贮存条件的确定 (7) 2、包装材料/容器的确定 (7)

3、有效期的确定 (7) 五、名词解释 (8) 六、参考文献 (8) 七、著者 (8) 八、附录 (8) 稳定性研究报告的一般内容 一、概述 中药、天然药物的稳定性是指中药、天然药物(原料或制剂)的化学、物理及生物学特性发生变化的程度。通过稳定性试验,考察中药、天然药物在不同环境条件(如温度、湿度、光线等)下药品特性随时间变化的规律,以认识和预测药品的稳定趋势,为药品生产、包装、贮存、运输条件的确定和有效期的建立提供科学依据。稳定性研究是评价药品质量的主要内容之一,在药品的研究、开发和注册管理中占有重要地位。为此起草了中药、天然药物稳定性研究技术指导原则。 根据研究目的和条件的不同,稳定性研究内容可分为影响因素试验、加速 试验和长期试验等。 影响因素试验是在剧烈条件下探讨药物 的稳定性、了解影响其稳定性的因素及所含成 份的变化情况。为制剂处方设计、工艺筛选、 包装材料和容器的选择、贮存条件的确定、有 关物质的控制提供依据。并为加速试验和长期 试验应采用的温度和湿度等条件提供参考。 加速试验是在加速条件下进行的稳定性试验,其目的是在较短的时间内,

如何控制好药品质量及药品生产过程中质量控制点

如何控制好药品质量及药品生产过程中质量控制点药品质量的好坏,直接关系到患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因此,药品作为特殊商品对自身质量就有特殊要求,概括说药品质量既要安全有效,又要均一稳定。人们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对药品安全的诉求已上升至健康权的高度,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针对药品生产的质量管理制定了管理规范。然而,近年来不断发生的药品安全事故以及虚假药品等问题,特别是自09年以来相继发生的齐二药假药案件、欣弗不良事件、明胶事件等,使人民群众对用药安全的需求药品产业发展之间的矛盾日益凸现,也使医药行业的社会关注度空前提高,药监部门和药品生产企业面临空前压力。要保障人民群众的用药安全,首先要保证药品质量,众所周知,药品产品质量是药企生产活动的成果,药品质量形成于生产过程。要控制好药品质量,保证药品质量,药品生产企业就必须加强自身的管理。 一.应增强质量意识和责任意识 要控制药品质量,保证药品质量,首先应增强质量意识,因为质量是企业的生命,是企业文化的载体,是企业生存发展的基石。控制药品质量从而保证药品质量既是药品生产企业生存发展的自觉要求,也是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药品管理法、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对药企的强制要求。因此,作为药品生产企业,作为药品生产企业,要想生存和发展,就必须狠抓质量,没有任何捷径可言。同时,为了更好地控制好药品质量,保证药品质量,药品生产企业还应建立各级人员的质量责任制,明确各级人员的质量责任,定期召开质量分析会,对将要出现的质量风险和已出现的质量问题要及时总结,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制定针对性和拓展性解决方案,在实施后观察效果,在没有找出问题的根本原因之前,不得进行生产,确保生产出来的药品无任何潜在的质量隐患。即使在生产过程中没有出现质量问题,也要及时总结,检查既定生产工艺是否需要改进和提高,对现有的各项管理工作进行充实和完善,达到尽善控制好药品质量的目的。 二.加强对生产过程的监督和控制 作为药品生产企业,应当充分理解药品质量是设计、生产出来的,而不是检验出来的深刻内涵。质量管理活动必须贯穿于整个生产过程,以得到符合既定质量标准的产品。药品生产是复杂的过程,从原辅料的进厂到药品生产出来并检验合格放行,涉及到许多工序和环节,在每一个环节都必须把好质量关,把质量不合格的因素和引起质量异常的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放射性药品附录--公告72号 附件

附录 放射性药品 第一章范围和原则 第一条本附录适用于含放射性核素的用于临床诊断或者治疗的制剂及其标记药物,包括医用放射性核素发生器及其配套药盒、正电子类放射性药品、放射性体内植入制品、即时标记放射性药品、放射免疫分析药盒、其他反应堆和加速器放射性药品。 第二条放射性药品的生产管理、质量管理、储存、运输、安全、防护等应当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和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及附录要求,其中涉及放射性药品特殊要求的,以本附录为准。 第三条产品有效期或所含核素半衰期小于30天的放射性药品,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制定的相关放射性药品质量控制指导原则,经企业质量管理部门对生产过程和影响质量的关键参数进行风险评估后,可边检验边放行。 第二章机构与人员 第四条企业设置的机构应与放射性药品特性和辐射安全相适应,明确各部门职责和人员的岗位职责。 第五条企业应当配备具有放射性药品相应专业知识的生产、质量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其中生产管理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及质量受权人应符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相关人员资质要求,并具有核医(药)学或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能够在生产、质量管理中履行职责。 第六条企业各岗位人员应当进行与其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

和辐射防护知识培训。 第三章厂房设施与设备 第七条厂房设施应根据生产工艺及辐射安全等各方面的要求,综合考虑,合理布局。 第八条厂房应与生产工艺相适应,符合国家辐射防护的有关规定,取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辐射安全许可证明文件。 第九条放射性工作区与非放射性工作区应有效隔离。不同放射性核素生产操作区应严格分开,防止混淆。 第十条无菌放射性药品生产应当在专门区域内进行,并符合洁净度级别要求。操作放射性核素应在相对负压、具备辐射防护措施的封闭环境下进行。操作挥发性放射性核素还应具有专用设施,排风口具备有效的去污处理措施。即时标记生产中使用的单向流工作台可在正压的情况下操作。无菌放射性药品的操作区,其周围应当是相对正压的洁净区。 第十一条除有充分风险评估依据,来自放射性洁净区的空气不可循环使用。放射性洁净区的空气如循环使用,应采取有效措施避免污染和交叉污染。即时标记药品洁净区空气可以循环使用。 第十二条放射性核素工作场所的地面和工作台应便于去污。 第十三条放射性药品生产、检验、包装、运输应配备与放射性剂量相适应的防护装置。 第十四条放射性药品生产区出入口应设置去污洗涤和更衣的设施,出口应设置放射性污染检测设备。 第十五条放射性药品的生产操作应当在符合下表中规定的相应级别的洁净区内进行,未列出的操作可参照下表在适当级别的洁净区内进行:

药品质量控制

药品的质量控制 康奈尔制药研发部主任 第一部分药品的定义与分类 1.药品的定义 《药品管理法》第一百零二条:是指用于预防、治疗、诊断人的疾病,有目的地调节人的生理机能并规定有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用法和用量的物质。 外延——包括中药材、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原料药及其制剂、抗生素、生化药品、放射性药品、血清、疫苗、血液制品和诊断药品等。 2.药品的基本属性: 安全性、有效性、稳定性、可控性 3.药品的分类原则 药品按照来源、药品性质、药品功能以及作用部位进行分类,其中,按来源分为中药、天然药、化学药品及生物制品;按性质分为新药、特药与普药。其中特药是指是指因药品本身副作用较大由国家实施特殊管理的药品,如精神药品、麻醉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和放射性药品;普药是指是指除新药、特药以外的一般性临床用药。按功能分为预防性药品、治疗性药品和诊断性药品。预防性药品是指用于预防某些疾病发生所使用的药品,如各种疫苗等。 治疗性药品是指用于治疗某些疾病所使用的药品,治疗性药品在现阶段是药品的主导部分。诊断性药品是指用于诊断各种疾病而使用的药品,如化验用试剂等。按作用部位可分为外用药、内服药和注射用药。外用药是指皮肤表面用药。内服药是指各种口服药。注射用药是指直接输(注)入人体血液的药品。 第二部分药品质量控制的阶段 1、生产过程的质量控制--操作规范(GMP) 2、生产终点的质量控制--药品的质量标准 3、流通过程的质量控制--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

4、使用时的质量控制 第三部分药品质量控制的责任主体 1.药品生产企业、经营企业是药品质量控制的责任主体:生产企业应提供科学、规范、可行的生产工艺、质量标准和说明书、各环节严格执行相应规范。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法监督各责任主体落实其责任。 2.药品质量控制的要素:如何确保生产企业提供的生产工艺、质量标准和说明书的科学性、规范性和可行性--事前控制、如何保证规范的落实--监督管理--事后控制。 第四部分药品质量控制的科学基础 科学与规范的质量控制研究:药物安全性与有效性研究的基础,为确定可行的生产工艺,并制定相应的操作规范提供试验依据,为制定科学、可行的质量标准提供试验依据。由此以保证药品生产与上市质量的事前控制。 第五部分药品质量控制研究的内容和基本原则 1.、药品质量控制研究的内容(化学药为例) 原料药的制备工艺研究,原料药的结构确证的研究,剂型的选择和处方工艺的研究,质量控制的方法学研究,稳定性研究,包材的选择研究,质量标准的建立与修订。 1.1原料药制备工艺的研究—是药物研发的基础 为药物研发过程中药理毒理研究、制剂研究、临床研究等提供合格的原料药、为质量研究提供详细的信息支持、提供符合工业化生产的制备工艺。 1.2 主要内容 (1) 确定目标化合物 (2) 设计合成路线 (3) 制备目标化合物 (4) 结构确证 (5) 工艺优化 (6) 中试放大研究、工业化生产 1.3核心内容与主要要求

中药 天然药物稳定性研究技术指导原则

中药、天然药物稳定性研究技术指导原则 (2006,12,30) 目录 一、概述 二、稳定性研究实验设计 (一)样品的批次和规模 (二)包装及放置条件 (三)考察时间点 (四)考察项目 (五)分析方法 三、稳定性研究实验方法 (一)影响因素试验 1、高温试验 2、高湿试验 3、光照试验 (二)加速试验 (三)长期试验 (四)药品上市后的稳定性研究 四、稳定性研究要求与结果评价 (一)稳定性研究要求 1、新药 2、已有国家标准药品 3、其他 (二)稳定性研究结果评价 1、贮存条件的确定 2、包装材料/容器的确定 3、有效期的确定 五、名词解释 六、参考文献 七、著者 八、附录稳定性研究报告的一般内容

一、概述 中药、天然药物的稳定性是指中药、天然药物(原料或制剂)的化学、物理及生物学特性发生变化的程度。通过稳定性试验,考察中药、天然药物在不同环境条件(如温度、湿度、光线等)下药品特性随时间变化的规律,以认识和预测药品的稳定趋势,为药品生产、包装、贮存、运输条件的确定和有效期的建立提供科学依据。稳定性研究是评价药品质量的主要内容之一,在药品的研究、开发和注册管理中占有重要地位。为此起草了中药、天然药物稳定性研究技术指导原则。 根据研究目的和条件的不同,稳定性研究内容可分为影响因素试验、加速试验和长期试验等。 影响因素试验是在剧烈条件下探讨药物的稳定性、了解影响其稳定性的因素及所含成份的变化情况。为制剂处方设计、工艺筛选、包装材料和容器的选择、贮存条件的确定、有关物质的控制提供依据。并为加速试验和长期试验应采用的温度和湿度等条件提供参考。 加速试验是在加速条件下进行的稳定性试验,其目的是在较短的时间内,了解原料或制剂的化学、物理和生物学方面的变化,为制剂设计、质量评价和包装、运输、贮存条件等提供试验依据,并初步预测样品的稳定性。 长期试验是在接近药品的实际贮存条件下进行的稳定性试验,为制订药物的有效期提供依据。 此外,有些药物制剂还应考察使用过程中的稳定性。 稳定性研究具有阶段性特点,不同阶段具有不同的目的。一般始于药品的临床前研究,贯穿药品研究与开发的全过程,在药品上市后还要继续进行稳定性研究。 本指导原则所涉及的仅为中药、天然药物注册进行稳定性研究的一般性原则,具体的试验设计和评价应遵循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的原则。 二、稳定性研究实验设计 稳定性研究实验设计应根据不同的研究目的,结合原料药的理化性质、剂型的特点和具体的处方及工艺条件进行。 (一)样品的批次和规模 影响因素试验可采用一批小试规模样品进行;加速试验和长期试验应采用3批中试以上规模样品进行。 (二)包装及放置条件 加速试验和长期试验所用包装材料和封装条件应与拟上市包装一致。稳定性试验要求在一定的温度、湿度、光照等条件下进行,这些放置条件的设置应充分考虑到药品在贮存、运输及使用过程中可能遇到的环境因素。 稳定性研究中所用控温、控湿、光照等设备应能较好地对试验要求的环境条件进行控制和监测,如应能控制温度±2℃,相对湿度±5%,照度±500lx等,并能对真实温度、湿度与照度进行监测。 (三)考察时间点 稳定性研究中需要设置多个时间点。考察时间点的设置应基于对药品理化性质的认识、稳定性变化趋势而设置。如长期试验中,总体考察时间应涵盖所预期的有效期,中间取样点的设置要考虑药品的稳定特性和剂型特点。对某些环境因素敏感的药品,应适当增加考察时间点。 (四)考察项目 一般情况下,考察项目可分为物理、化学和生物学等几个方面。 稳定性研究的考察项目(或指标)应根据所含成份和/或制剂特性、质量要求设置,应选择在药品保存期间易于变化,可能会影响到药品的质量、安全性和有效性的项目,以便客观、全面地评价药品的稳定性。一般以质量标准及中国药典制剂通则中与稳定性相关的指标为考察项目,必要时,应超出质量标准的范围选择稳定性考察指标。 有效成份及其制剂应考察有关物质的变化。 有效部位及其制剂应关注其同类成份中各成份的变化。 复方制剂应注意考察项目的选择,注意试验中信息量的采集和分析。为了确定药物的稳定性,对同批次不同取样时间点及不同批次样品所含成份的一致性进行比较研究,是有意义的。 (五)分析方法 稳定性试验研究应采用专属性强、准确、精密、灵敏的分析方法,并对方法进行验证,以保证稳定性检测结果的可靠性。 三、稳定性研究实验方法 (一)影响因素试验 影响因素试验一般包括高温、高湿、强光照射试验。将原料置适宜的容器中(如称量瓶或培养皿),摊成≤5mm 厚的薄层,疏松原料药摊成≤10mm厚的薄层进行试验。对于固体制剂产品,采用除去内包装的最小制剂单位,分

放射性药品管理办法

放射性药品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25号) 现发布《放射性药品管理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总理李鹏 1989年1月13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放射性药品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以下称《药品管理法》)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放射性药品是指用于临床诊断或者治疗的放射性核素制剂或者其标记药物。 第三条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进行放射性药品的研究、生产、经营、运输、使用、检验、监督管理的单位和个人都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四条 卫生部主管全国放射性药品监督管理工作。能源部主管放射性药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第二章放射性新药的研制、临床研究和审批 第五条 放射性新药是指我国首次生产的放射性药品。药品研制单位的放射性新药年度研制计划,应当报送能源部备案,并报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经卫生行政部门汇总后,报卫生部备案。 第六条 放射性新药的研制内容,包括工艺路线、质量标准、临床前药理及临床研究。研制单位在制订新药工艺路线的同时,必须研究该药的理化性能、纯

度(包括核素纯度)及检验方法、药理、毒理、动物药代动力学、放射性比活度、剂量、剂型、稳定性等。 研制单位对放射免疫分析药盒必须进行可测限度、范围、特异性、准确度、精密度、稳定性等方法学的研究。 放射性新药的分类,按新药审批办法的规定办理。 第七条 研制单位研制的放射性新药,在进行临床试验或者验证前,应当向卫生部门提出申请,按新药审批办法的规定报送资料及样品,经卫生部审批同意后,在卫生部指定的医院进行临床研究。 第八条 研制单位在放射性新药临床研究结束后,向卫生部提出申请,经卫生部审核批准,发给新药证书。卫生部在审核批准时,应当征求能源部的意见。第九条 放射性新药投入生产,需由生产单位或者取得放射性药品生产许可证的研制单位,凭新药证书(副本)向卫生部提出生产该药的申请,并提供样品,由卫生部审核发给批准文号。 第三章放射性药品的生产、经营和进出口 第十条 放射性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必须向能源部报送年度生产、经营计划,并抄报卫生部。 第十一条 国家根据需要,对放射性药品实行合理布局,定点生产。申请开办放射性药品生产、经营的企业,应征得能源部的同意后,方可按有关规定办理筹建手续。 第十二条 开办放射性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必须具备《药品管理法》第五条规定的条件,符合国家的放射卫生防护基本标准,并履行环境影响报告的审批手续,经能源部审查同意,卫生部审核批准后,由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卫

中药质量控制方法

中药质量控制方法 一、中药指纹图谱技术:1、色谱指纹图谱:它包括薄层色谱(TLC)、气相色谱(GC)、高效液相色谱(HPLC)和高效毛细管电泳色谱(HPCE) 等指纹图谱。目前,色谱指纹图谱在中药研究领域中应用广泛。例如,吕美红等采用 GC 技术建立了苍术的指纹图谱,在 14批样品测定的基础上,初步总结出不同产地苍术指纹图谱的共性,为苍术质量控制标准的建立提供了参考依据。张胜娜等采用水蒸气蒸馏法提取鲜肿节风挥发油,首次采用 GC技术建立鲜肿节风挥发油的共有指纹图谱。随着科学技术的迅速发展,HPCE 指纹图谱日益广泛地应用于中药化学成分的分离、鉴别和含量测定。李峰等建立土鳖虫药材的高效毛细管电泳指纹图谱鉴别方法,通过中药色谱指纹图谱相似度评价系统,确定 6 个共有峰构成土鳖虫药材指纹图谱的特征峰,为药材品种鉴定与质量控制提供了依据。,色谱技术已成为获取中药指纹图谱的主要手段之一。米莉莉等对不同虫草样品建立荧光淬灭薄层色谱指纹图谱,得到的荧光淬灭薄层色谱指纹图谱,能为人工虫草和天然虫草提供直接的指纹鉴别,方法快速简便、重现性好。Rana Ajay等使用 C12反相色谱柱,采用一种快速、简便、灵敏的 H PLC-DAD法对茶黄素进行了分析与含量测定。Aviv Am irav等采用一种新型的气相色谱 - 质谱联用技术半在线地监控反应的最佳化回收率、阐明其反应机理,并且获得反应产物特性及纯度。Gu M ing等采用高速逆流色谱法(H SCCC)分析丹参药材中 12 种成分并获取指纹图谱,根据其相对保留时间、相对峰面积、相对保留时间的相对标准偏差值、相对峰面积的

相对标准偏差值、差异率及特征指纹图谱建立数字化色谱,结果表明高速逆流色谱 - 数字化指纹图谱(H SCCC-DCFS)是一种能够定量、直观的获取丹参药材指纹图谱的方法。 2、光谱指纹图谱:光谱指纹图谱包括紫外、红外、荧光光谱等。根据不同中药材所含成分不同,相对应的光谱性质也会有所差别。红外光谱(IR)指纹图谱是对整个化合物分子的鉴别,中药中若各种化学成分的质和量相对稳定,且样品处理方法按要求进行,则其 IR 也应相对稳定。郑春松等采用衰减全反射-傅里叶变换红外光谱(FTIR)法,建立川芎、白芍及药对川芎、白芍挥发油的红外线(IR),该方法能直接快速、准确地测定样品的 FTIR 图谱,直观揭示二者配伍后的化学特征。 3、核磁共振氢谱:核磁共振氢谱(1H - NMR)对有机化合物所提供的结构信息具有高度的特征性,通过化学成分分离纯化后各化合物的结构鉴定和核磁共振氢谱谱图研究,可实现植物类中药1H - NMR 指纹图谱的解析。莫善烈等应用这一技术,对吴茱萸和其伪品花椒、蚕砂进行鉴别,结果显示三者间 1H -NMR 指纹图谱的区别较大。 4、 X 射线衍射法:X 射线衍射法的原理是当某一物质受到 X 射线照射会产生不同程度的衍射现象。该物质产生特有的衍射图谱反映了物质的组成、晶型、分子内成键方式及分子的构型等特征。王丽娟等用粉末 X 射线衍射技术建立了麋鹿角 X 射线衍射 Fourier指纹图谱分析方法,并与鹿角进行指纹图谱比较分析,为麋鹿角的开发利用、药材品质评价提供了依据与方法。W ang S 等采用粉末 X 射线衍射

化学药物质量控制分析方法验证技术指导原则

化学药物质量控制分析方法验证技术指导原则【】HGPH 5-1指导原则编号: 化学药物质量控制分析方法验证 技术指导原则 二??四年十一月 目录 一、概 述 ..................................................................... ............................................ 1 二、方法验证的一般原 则 ..................................................................... ................ 2 三、方法验证涉及到的三个主要方 面 (2) ,一,需要验证的检测项 目 ..................................................................... . (2) ,二,分析方 法 ..................................................................... .. (3) ,三,验证内 容 ..................................................................... .......................... 3 四、方法验证的具体内 容 ..................................................................... . (3)

,一,专属 性 ..................................................................... (3) 1、鉴别反 应 ..................................................................... (3) 2、杂质检 查 ..................................................................... (4) 3、含量测 定 ..................................................................... (4) ,二,线 性 ..................................................................... . (5) ,三,范 围 ..................................................................... . (5) 1、含量测 定 ..................................................................... (5) 2、制剂含量均匀度...................................................................... (5)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 GMP 版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ood Manufacture Practice,GMP)是药品生产和质量 管理的基本准则,适用于药品制剂生产的全过程和原料药生产中影响成品质量的。大力推 行药品GMP,是为了最大限度地避免药品生产过程中的污染和交叉污染,降低各种差错的发生,是提高药品质量的重要措施。 ,60年代中开始组织制订药品GMP,则从80年代开始推行。1988年颁布了中国的 药品GMP,并于1992年作了第一次修订。十几年来,中国推行药品GMP取得了一定的 成绩,一批制药企业(车间)相继通过了药品和达标,促进了生产和质量水平的提高。但从 总体看,推行药品GMP的力度还不够,药品GMP的部分内容也急需做相应修改。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自1998年8月19日成立以来,十分重视药品GMP的修订工作,先后召开多次座谈会,听取各方面的意见,特别是药品GMP的实施主体-药品生产企业的 意见,组织有关专家开展修订工作。目前,《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1998年修订)已由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第9号局长令发布,并于1999年8月1日起施行。历经5年修订、 两次公开征求意见的《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以下简称新版药品GMP)于2011年3月1日起施行。 内容包括: 目录 第一章总则 1 第二章质量管理 1 第一节原则 1 第二节质量保证 1 第三节质量控制 2 第四节质量风险管理 2 第三章机构与人员 2 第一节原则 2 第二节关键人员 3 第三节培训 4 第四节人员卫生 4 第四章厂房与设施 5 第一节原则 5 第二节生产区 5 第三节仓储区 6 第五章设备 7 第一节原则 7 第二节设计和安装 7 第三节维护和维修 7 第四节使用和清洁 7 第五节校准 8 第六章物料与产品 9

金银花化学成分质量控制

金银花化学成分的质量控制 【内容摘要】在金银花的质量控制方面,有效成分含量测定已经有了比较成熟的方法,金银花的指纹图谱也有了初步探索,但依然停留在学术方面,并没有建立起鉴别真伪和判断质量优劣指纹图谱的数据库和配套分析软件并应用到实际商品检验的质量控制中。现阶段化学成分的深入研究为金银花的质量控制提供了更好的依据。 【关键词】金银花;化学成分;质量控制;综述 金银花,又名忍冬花,具有清热解毒、疏散风热的功效,是最常用的中药之一。其名始见于《本草纲目》忍冬项下。忍冬始载于《名医别录》,列为上品。2005版《中国药典》将灰毡毛忍冬Lonicera macranthoides Hand.-Mazz、红腺忍冬Lonicera hypoglauca Miq或华南忍冬Lonicera confusa DC.列于山银花Flos Lonicerae名下,以有别于金银花Flos Lonicerae japonicae。 1化学成分 1.1挥发油 金银花中的挥发油是其疏散风热主要物质基础之一。研究学者主要应用气-质联用(GC-MS)技术,从干花、鲜花成分比较、不同来源样品、不同提取方法、不同药用部位等对金银花挥发油成分进行了分析和测定。张氏等[1]研究认为,金银花Flos Lonicerae japonicae干、鲜花化学成分差异很大。从干花挥发油中鉴定出65个化合物,占挥发油的94.42%,其中棕榈酸占26.36%,十八碳二烯酸乙酯占9.86%,二十四碳酸甲酯占8.44%;从鲜花挥发油中鉴定出52个化合物,占90.46%,其中α-TIN M烯为21.52%,芳樟醇为14.15%,芳樟醇氧化物为10.46%。鲜花中含量最高的α-TIN M烯在干花中未测出,可能在干燥过程中损失。其他化学成分为醇、醛、酯、酮、烷、烯、炔等有机化合物。姚氏等[2]采取超临界CO2萃取法(SFE-CO2)所得萃取物进行GC-MS分析,经人工解析及计算机检索确定化学结构,共鉴定出绿叶醇等20种化合物,萃取物得率为3.25%。 童氏等[3]采用GC-MS研究湖南金银花主流品种灰毡毛忍冬花蕾中挥发油的化学成分。3种不同来源的灰毡毛忍冬花蕾中的挥发油均含有芳樟醇(Linalool)、香叶醇(Geraniol)、α-松油醇 (α-Terpineol)、辛烯醇(1-Octen-3-o1)、二十一烷醇(3-Henen-1-ol)等26个相同成分,其中芳樟醇的百分含量最高,在隆回、溆浦、新宁产灰毡毛忍冬花蕾中所占相对含量分别为15.77%、28.85%、31.88%。狄氏等[4]采用GC-MS进行分析,水蒸气蒸馏法(SD)和SFE所提金银花挥发性成分,前者中共鉴定出27种成分,后者中共鉴定出24种成分,其中有11种成分为共有成分。SFE法所提的挥发油中主要含有饱和烷烃(二十八烷30.49%、十九烷14.60%)等,而SD法所提的挥发油中以有机酸和有机酸酯(十六酸29.10%、十六酸酯9.26%)等为主。侯氏等[5]用蒸馏-萃取法提取金银花中挥发性物质,测得金银花挥发油的含量为2.52%。从金银花挥发油中分离并确定出50种化学成分。其中主要成分酸类化合物占挥发油总量的59.76%,其次酮类化合物占15.58%,醇类化合物占12.85%,萜类化合物占1.57%,萜类氧化物占1.32%,醛类化合物占1.74%,烷烃化合物占7.18%,共占金银花中挥发油总量的98.44%。李氏等[6]用GC-MS对忍冬不同药用部位挥发油成分进行分析比较,从金银花、忍冬藤中共分离鉴定了36种成分。其中从金银花中鉴定出28种,从忍冬藤中鉴定出26种,两者共有成分18种,分别占各自挥发油总量的85.23%、93.42%,含量较高的化合物均为棕榈酸(40.94%、42.41%)和亚油酸(16.02%、25.94%)。表明金银花、忍冬藤中挥发油成分具有高度相似性。

肺癌正电子发射断层显像(PET)放射性药物的质量控制

肺癌正电子发射断层显像(PET)放射性药 物的质量控制 The quality control standard of radiopharmaceuticals for positron emission tomography(PET)in diagnosis of lung cancer

目次 前?言...............................................................................................................................................................II 1范围 (1) 2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术语和定义 (1) 4肺癌PET诊断常用的放射性药物 (1) 5PET放射性药物的质量控制 (2) 6肺癌PET诊断常用放射性药物的质量控制 (4)

肺癌正电子发射断层显像(PET)放射性药物的质量控制 1范围 本标准提出了临床正电子发射断层显像(positron emission tomography,PET),含PET/CT、PET/MR 等,诊断肺癌中的放射性药物的质量控制规范。本标准适用于医院PET诊断肺癌常用的放射性药物的质量控制和管理。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适用于本文件。 3.1 正电子发射断层显像/计算机断层仪(Positron emission tomography/computed tomography,PET/CT) 将PET与CT同轴、序贯安装于同一机架的显像设备。可以一次完成PET采集,并利用CT为PET图像重建提供衰减校正图,可同时获得病变部位的功能代谢状况和精确解剖结构定位信息,并可以图像融合的方式显示结果。 3.2 放射性核素显像(Radionuclide imaging) 根据示踪原理,将放射性示踪剂(显像剂)引入体内,参与组织代谢或结合受体等,用放射性探测器在体外通过探测、定位、定量地显示其发射的γ射线,反映体内代谢过程或结合受体等,从而对疾病进行诊断的影像学方法。 3.3 肺癌(Lung cancer) 起源于肺内组织的恶性肿瘤。包括支气管、肺泡、神经内分泌组织起源的肿瘤。如鳞癌、腺癌、肺泡癌、小细胞肺癌、大细胞肺癌等。 3.4 放射性药物(Radiopharmaceuticals) 可直接用于人体疾病诊断和治疗的放射性核素及其标记化合物。包括含有放射性核素或由其标记的无机、有机化合物和生物制剂等。 4肺癌PET诊断常用的放射性药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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