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委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实施细则范文

纪委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实施细则范文实施细则:纪委监督执纪问责工作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监督管理,建立健全纪委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机制,进一步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所有党组织和党员、干部。

第三条纪委是党组织内监督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监督党员、干部遵守党章和党纪,作为党内监督的重要力量,纪委有权对党员、干部进行批评教育、纪律审查和执纪问责。

第四条纪委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必须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工作纪律,在法律范围内,坚持依规依纪,实事求是。

第二章纪委监督执纪问责的任务和职责

第五条纪委监督执纪问责的主要任务是:

(一)监督党员、干部严格遵守党的章程和党纪,发挥党员、干部的模范作用;

(二)加强对党员、干部廉政建设的监督和指导,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三)查处违纪违法行为,坚决惩处腐败分子,维护党的纪律和形象;

(四)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日常监督,做好预防和处理工作;

(五)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培训,提高党员、干部的遵纪守法意识。

第六条纪委监督执纪问责的主要职责是:

(一)发现和查处党员、干部违纪违法行为,及时进行处理;

(二)对重大违纪违法案件进行调查,提出处理意见;

(三)制定监督执纪问责制度和相关规章制度;

(四)开展党员、干部廉政教育和法制教育工作;

(五)组织开展审计工作,查明党员、干部的经济问题;

(六)定期向上级党委报告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情况。

第三章纪委监督执纪问责的程序和方法

第七条纪委监督执纪问责的程序和方法主要包括:

(一)接受群众举报和检举,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初步核实;

(二)组织调查,通过询问、调阅文件资料等方式,查明问题的事实;

(三)对涉嫌违纪违法的党员、干部进行谈话、批评教育等处理方式;

(四)对严重违纪违法的党员、干部进行立案调查,并对其采取相应的纪律审查和执纪问责措施;

(五)对涉及重大违纪违法案件的党员、干部委托司法机关进行调查和处理;

(六)对纪委监督执纪问责工作进行评估和总结。

第八条纪委在开展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时应当:

(一)坚持依规依纪,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二)保护举报人和参与调查的人员的合法权益;

(三)及时向被监督对象通报查处情况和处理结果;

(四)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作,共同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第四章党员、干部的纪律审查和执纪问责

第九条纪委对党员、干部的纪律审查和执纪问责主要依据党章和纪委相关规定进行,具体包括:

(一)违反党章的纪律性问题,纪委可采取批评、诫勉等处理方式;

(二)涉及违纪行为的,纪委可进行调查核实,并提出相应的纪律审查和执纪问责措施;

(三)涉及违法行为的,纪委应当及时移交司法机关进行处理;

(四)对确有问题且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党员、干部,纪委应当坚决予以纪律处分和追责问责。

第十条党员、干部对纪委监督执纪问责决定有异议的,可以按照党章和纪委相关规定提出申诉和复议。

第五章教育培训与预防工作

第十一条纪委应当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培训,通过组织学习、上级交流等方式,提高党员、干部的廉政意识和法律意识。

第十二条纪委应当开展定期的廉政教育活动,通过宣传教育、示范等方式,引导党员、干部自觉遵守党纪和法律法规。

第十三条纪委应当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监督,及时发现和预防违纪违法行为,对问题线索进行核实和处理。

第十四条纪委应当与有关部门加强合作,通过信息共享、协同办公等方式,共同提高党员、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形成合力。

第六章评估和总结

第十五条纪委应当定期对监督执纪问责工作进行评估和总结,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进行认真反思,并加以改进和提高。

第十六条纪委应当将评估和总结的结果及时向上级党委报告,以便上级党委加以指导和支持。

第七章法律责任

第十七条纪委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人员应当依法履行职责,保护举报人和参与调查的人员的合法权益,严禁泄露和滥用职权。

第十八条纪委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人员滥用职权、徇私舞弊,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纪律责任。

第八章附则

第十九条本实施细则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同时废止之前的相关规定。

纪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实施细则

纪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 监督责任实施细则 第一条为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上级纪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实施细则》,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纪委是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的专门机构,应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和任务,从严治党、依规治党,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沿,聚焦中心任务,坚守责任担当,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 第三条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必须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原则,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原则,聚焦主业、履行主责的原则,紧紧围绕监督执纪问责,持续夯实反腐倡廉基础性工程,为塑造企业忠诚担当、风清气正、守法合规、稳健和谐的良好形象打下坚实基础。 第四条纪委落实监督责任的主要内容: (一)维护党的纪律。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强化党的观念,唤醒党员干部的党章党规意识。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和无组织无纪律、自由主义等现象,切实维护党章党规的严肃性和权威性。用党规党纪去衡量党员干部行为,用纪律的语言描述违纪行为,在线索处置、立案调查、审理报告中用纪律的规范来对照。把纪律严起来,

把规矩立起来,做到经常化、长效化,逐步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 (二)监督执纪问责。强化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监督,预防违纪行为的发生。注重抓早抓小、关口前移,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找本人核实、谈话、函询,防止由一般违纪问题变成违法犯罪。加强巡视监督,有效发挥利剑作用,做到真发现问题,发现真问题。深入开展联合监督、合规监督,对业务部门履行监管责任情况进行再监督,促进企业规范管理,防控廉洁风险。在重大项目投资领域,与审计部门联合开展专项审计监察,优势互补,形成合力。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违纪行为,对于已经触犯纪律的党员干部,严格进行纪律审查,不搞情有可原、下不为例。对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四风”问题突出,发生顶风违纪问题,连续发生腐败案件、造成恶劣影响的部门和单位,严肃追究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建立完善责任追究典型问题通报制度,通过问责促进监督责任落实。 (三)严肃惩治腐败。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有腐必惩,有贪必肃。重点惩治十九大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强化问题线索管理,严格按照拟立案、初核、谈话函询、暂存、了结五类标准,分类处置,规范管理。掌握全局各单位的情况,把握政策,突出重点,处理好“树木”和“森林”的关系。建立完善与巡视、审计及业务部门问题线索移交、处置沟通机制。加强案件审理工作,认真履

纪委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实施细则范文

纪委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实施细则范文实施细则:纪委监督执纪问责工作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监督管理,建立健全纪委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机制,进一步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所有党组织和党员、干部。 第三条纪委是党组织内监督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监督党员、干部遵守党章和党纪,作为党内监督的重要力量,纪委有权对党员、干部进行批评教育、纪律审查和执纪问责。 第四条纪委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必须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工作纪律,在法律范围内,坚持依规依纪,实事求是。 第二章纪委监督执纪问责的任务和职责 第五条纪委监督执纪问责的主要任务是: (一)监督党员、干部严格遵守党的章程和党纪,发挥党员、干部的模范作用; (二)加强对党员、干部廉政建设的监督和指导,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三)查处违纪违法行为,坚决惩处腐败分子,维护党的纪律和形象;

(四)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日常监督,做好预防和处理工作; (五)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培训,提高党员、干部的遵纪守法意识。 第六条纪委监督执纪问责的主要职责是: (一)发现和查处党员、干部违纪违法行为,及时进行处理; (二)对重大违纪违法案件进行调查,提出处理意见; (三)制定监督执纪问责制度和相关规章制度; (四)开展党员、干部廉政教育和法制教育工作; (五)组织开展审计工作,查明党员、干部的经济问题; (六)定期向上级党委报告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情况。 第三章纪委监督执纪问责的程序和方法 第七条纪委监督执纪问责的程序和方法主要包括: (一)接受群众举报和检举,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初步核实; (二)组织调查,通过询问、调阅文件资料等方式,查明问题的事实; (三)对涉嫌违纪违法的党员、干部进行谈话、批评教育等处理方式; (四)对严重违纪违法的党员、干部进行立案调查,并对其采取相应的纪律审查和执纪问责措施;

纪委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实施细则

纪委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党中央关于纪委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决策部署,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健全完善纪委监督执纪问责机制,规范纪委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提高纪委监督执纪问责的实效性,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纪委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是指纪委以党委统一领导和授权为基础,按照党章和党的纪律,通过监督、查处、问责等方式,对违反党纪党规和行为不端的党员、干部进行惩戒、问责和追究法律责任的工作。 第三条纪委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原则是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内监督、依法执纪、严肃问责、公正处理、全面覆盖。 第四条纪委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任务是发挥纪委监督执纪问责的职能作用,注意政治定力、法治意识和改革创新,加强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统筹协调,提高工作质量和效果,维护党的纪律严肃性,增强党的战斗力。 第二章纪委监督执纪问责组织机构 第五条纪委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由纪委负责,具体由纪委书记牵头,纪委副书记负责具体分管,纪委委员根据分工进行任务执行。 第六条纪委应当建立健全纪检监察室,加强对纪委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协调和指导。

第七条纪检监察室根据需要,配备专职监督执纪问责人员,负责纪委监督执纪问责的具体工作。 第三章纪委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流程 第八条党员、干部的违纪违法行为发现后,应当通过举报、检举、信访、巡视、审计等方式向纪委报告。 第九条纪委在接到报告后,应当进行初步核实和调查。核实和调查的结果,可以采取随机抽查、现场走访、调阅文件材料、询问当事人等方式。 第十条纪委在核实和调查的基础上,依据事实情况,决定是否立案。如果决定立案,应当迅速成立案件调查组,进行深入调查。 第十一条纪委在调查期间,应当充分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遵守程序规定,尊重民主法治原则。 第十二条纪委在调查结束后,应当根据调查结果,在党委的授权下,依据纪委章程和相关法律法规,依法进行审查和处置。 第四章纪委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奖励和惩戒 第十三条对于发现重大违纪违法问题并进行查处的人员,纪委应该进行表彰和奖励,给予政治、经济或其他方面的奖励和激励。 第十四条纪委对于未经批准调离岗位或有其他严重违纪违法行为的干部,按照纪委章程和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包括警告、严重警告、记过、记大过、降职、撤职、开除党员等。

监督执纪问责活动方案

监督执纪问责活动方案 监督执纪问责活动方案 一、背景介绍 实施监督执纪问责活动是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在新时期,各级党组织要以实际行动来贯彻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提高党员干部的思想觉悟和纪律意识,确保党的方针政策贯彻实施,在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违法现象及时予以纠正。 二、活动目标 本活动的目标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引导党员干部自觉看齐中央,增强“四个意识”,提高工作效率,坚决打好反腐败斗争,确保党的光辉历程得以永久传承。 三、活动内容 (一)明确任务和标准 本活动的任务是:对党员干部,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的工作和生活进行严密监督,查找工作中的违纪违法行为,及时发现问题并挖根治病。活动结束后,将对所有发现问题的党员干部进行公示,并对违纪违法的党员干部进行查处和处理。 (二)制定工作计划

1、落实责任制:规划好监督执纪问责的组织体系,明确 各班子成员、纪委干部的职责和任务。 2、制定检查方案:确定检查对象和内容,明确时间节点,制定检查细则,统筹协调保障工作顺利推进。 3、开展宣传教育:利用电视、报纸、广播等各种媒体宣传,广泛宣传本活动的目的、意义和要求,营造“讲党性、重 纪律”的良好氛围。 4、进行监督检查:按照制定的方案和细则,对党员干部 的各项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 5、做好问责工作:对发现问题的党员干部,及时启动问 责机制,强化教育和处罚力度,促使他们正视问题,认真反思,立改立行。 (三)策略和措施 1、重视领导干部:针对领导干部在工作中易发生的失误,对他们进行重点监督,严肃查处问题。 2、加强纪律教育:利用例会、谈心、座谈等形式,加强 纪律教育,强化党员干部的思想教育和纪律意识。 3、落实责任意识:强化班子成员、纪委干部的责任意识,把工作作为首要任务,提高工作效率。 4、重视宣传教育:通过各种形式的宣传教育,让党员干 部自觉遵守党的纪律,加强纪律意识。 四、监督机制

纪(工)委领导班子,书记,班子成员落实监督执纪责任书(通用模板)

纪(工)委领导班子落实监督执纪责任书 为进一步抓紧抓细抓实纪委监督执纪工作,根据有关文件规定,制定2020年度全X各级纪委领导班子落实纪委监督责任责任书。 一、协助党委谋划全面从严治党工作 1.全面、准确、及时贯彻上级纪委和同级党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部署要求,结合实际,向党委提出工作建议;协助党委谋划全域全局工作,确定年度工作任务。 2.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X委有关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要求,发挥反腐败组织协调作用,协助党委整体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各项工作。 3.协助党委明确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在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中的职责分工,将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任务层层细化分解到基层、落实到个人,把责任压紧压实压牢。 4.认真履行职责,定期组织召开工作会议,研究解决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推进中的问题;协助党委对下级党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二、统筹谋划监督任务 5.根据上级纪委、同级党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决策部署,分析研判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形势,统筹谋划纪委监督责任工作任务。

6.围绕推动党委主体责任落实,突出权力、资金、资源等监督重点,制定监督责任清单,实行责任清单管理,将监督责任层层分解细化、落实到人。 三、加强对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执纪监督 7.围绕疫情防控重点工作、重点环节加强监督检查,督促各级认真落实党中央和省、市、X委部署要求,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单位扎实做好工作,依规依纪依法查处疫情防控失职渎职等问题,为疫情防控提供监督保障。 8.根据党中央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紧紧围绕当前市场供应、复工复产、重大项目开工建设、落实减税降费政策等,聚焦坚持稳中求进、贯彻新发展理念、实现高质量发展等重大决策,聚焦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深化改革和扩大开放、打赢三大攻坚战、保障改善民生以及全面做好“六稳”工作等重大部署,加强监督执纪问责。 9. 围绕决战决胜脱贫攻坚战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着力加强对脱贫工作绩效、脱贫政策连续性稳定性,以及脱贫摘帽后“不摘责任、不摘政策、不摘帮扶、不摘监管”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搞数字脱贫、虚假脱贫的严肃问责,对贪污侵占、吃拿卡要、优亲厚友的从严查处,推动脱贫攻坚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四、严格纪律监督 10.坚决维护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

工作纪律作风监督检查实施方案

工作纪律作风监督检查实施方案 【篇一】工作纪律作风监督检查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纪委机关、中共中央组织部、国家监察委员会《关于严肃换届纪律加强换届风气监督的通知》、省委组织部《关于换届风气监督检查工作要点》、地委组织部《关于做好严肃换届纪律加强换届风气监督舆情监控和应对工作的通知》和县委组织部《关于做好乡(镇)领导班子换届期间严肃换届纪律加强换届风气监督舆情监控和应对工作的实施意见》精神,充分发挥社会舆情监控有关部门职能作用,切实做好领导班子换届这一敏感时期的舆情监控和应对工作,正确引导舆论,防止不当炒作,努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原则 在镇党委的领导下,由镇组织部门牵头协调,建立严肃换届纪律加强换届风气监督舆情监控和应急处置机制,组织、宣传、派出所等部门根据自身职能和管理权限,安排专门力量对媒体特别是互联网等媒体披露的违反换届纪律问题,进行全时段监测,发现涉及换届的敏感信息、重要情况、突发问题等,迅速反映、及时研判、妥善应对,经查属实的适时公布结果,不属实的予以澄清,将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防止持续发酵,造成不良影响。 二、责任分工 镇组织部门负责沟通调度工作,对重要舆情进行汇总,及时形成重要舆情专报,呈报换届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镇宣传部门主要负责电视、广播、报纸等传统媒体的舆情监控与应对,重要舆情及时报送组织部门,由组织部门汇总后报

换届领导小组;派出所主要负责网站、贴吧、微信、微博等新兴媒体的舆情监控与应对,重要舆情要及时报送组织部门,由组织部门汇总后报换届领导小组。 三、组织实施 1.在领导班子换届工作会议上,对严肃换届纪律加强换届风气监督舆情监控和应对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2.组织部门、宣传部门、派出所联合成立严肃换届纪律加强换届风气监督舆情监控和应对小组,专门处置舆情监控工作,每个部门确定1名干部负责,固定联系方式,随时就有关情况进行沟通。 3.发现有重大舆情,3个部门的工作人员必须在第一时间沟通,由组织部门形成重要舆情专报,呈报换届工作领导小组,领导批示后,第一时间落实。 4.换届启动后,实行换届风气舆情监控和应急处置工作周报告制度,遇有重大问题随时报告。 四、严格问责 严格换届风气舆情监控和应急处置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对工作被动应付,舆论引导不及时、不到位的;对换届舆情监控不力,措施不到位,预案不落实的;发现苗头性、倾向性的舆情动态不及时报告或隐瞒不报,导致工作失误的严格追究有关领导干部和人员的责任。情节较轻的,给予提醒、函询或诫勉;情节较重或者群众反映强烈、造成恶劣影响的,给予组织处理。应当给予党纪处分的,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及有关规定给予党纪处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纪委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实施细则

庙下乡纪委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实施细则(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三转”要求,聚焦党风廉政建设中心任务,进一步强化和规范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根据《龙游县纪委监察局监督执纪问责实施细则》等的规定和要求,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所称的监督执纪问责是指乡纪委按照职责权限做好监督检查和严格执纪工作,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各项工作,督促检查相关单位落实惩治和预防腐败各项工作任务,并对所在单位及其领导班子、工作人员违反党风廉政规定、不依法依规履职或履职不到、越权履职等情况进行责任追究。 第三条监督执纪问责对象为本乡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本乡工作人员(包括临聘人员)、所属各村党支部、村委会和村务监督委员会(包括经济合作社)及其工作人员。 第四条乡纪委监督执纪问责应当坚持实事求是、权责一致、惩教结合、依靠群众、依法有序的原则开展。 第五条监督执纪对象受到问责,同时需要追究纪律责任的应按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第二章监督执纪 第六条乡纪委监督执纪的内容。 (一)贯彻实施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情况;

(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情况; (三)党的作风建设情况; (四)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 (五)乡、村工作人员履行职责,工作效能情况,执行法律、法规、政策和决定、命令情况以及党风廉政建设执行情况; (六)其他需要监督检查的内容。 第七条乡纪委监督执纪清单。 (一)同级监督 1、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方面 (1)乡党委政府领导班子责任: ①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决议、决定及工作部署;②依法行政,勤政为民;③执行民主集中制,落实科学决策、民主决策;④执行不准利用职权违反规定干预土地出让、工程发包、大宗物资采购、集体资产处置等市场经济活动的规定;⑤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选拔任用干部;⑥遵守财政、金融、税务等有关法律和法规,执行财经管理各项规定;⑦加强制度建设,维护群众利益;⑧推进源头治理,坚决反对腐败。 (2)乡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责任: ①履行领导责任,强化组织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实;②加强廉政教育监督,管好班子带好队伍;③正确履职,勤政廉洁,当好廉政表率。 (3)乡党委政府领导班子成员责任:

区纪委监委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的实施方案

区纪委监委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强化监督 执纪问责的实施方案 为了加强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管控和监督,确保专项行动的高效有序进行,并切实惩治黑恶势力、维护社会稳定,本文将详细介绍区纪委监委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的实施方案。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落实,区纪委监委将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专门的领导小组,由纪委监委书记亲自担任组长,相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担任副组长,各成员单位的分管领导作为组员参与。领导小组负责总体规划、协调推进、监督落实等工作,并逐级报告、接受上级组织的指导和监督。 二、建立健全工作机制 1. 指导机制:区纪委监委将制定并下发相关的工作指导文件,明确专项斗争的要求、任务和方向,对各职能部门提出具体要求,以确保工作有章可循、有条不紊。 2. 协作机制:建立起各职能部门之间的密切协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区纪委监委将定期召开工作会议,邀请相关单位负责人参加,进行工作经验的分享和问题的讨论,共同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难题。 3. 考核机制:区纪委监委将建立相应的绩效考核机制,对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定期考核。对于表现出色的单位和个

人将进行表彰和激励,而对于履职不力、工作不力的单位和个人将进 行问责和处罚。 三、加强信息共享和协调联动 为了提高工作效率,区纪委监委将建立起信息共享和协调联动的机制,确保各相关职能部门之间能够及时共享信息,有效协调联动。 1.信息共享:建立信息共享平台,包括但不限于建立扫黑除恶专项 斗争的工作数据库,供相关人员查阅、更新。同时,通过定期召开联 席会议,各部门将及时分享最新的情况、线索和情报,以便各单位之 间制定更加精准有效的打击措施。 2.协调联动:针对涉黑涉恶案件的跨部门合作,区纪委监委将建立 起跨部门的协调机制,确保线索的收集、案件的侦办等各项工作能够 无缝衔接。同时,区纪委监委将指定专人负责协调,积极推动各部门 之间的联动合作。 四、加强日常监督检查 为了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落地落实,区纪委监委将加强对相关 单位的日常监督检查。 1. 随机抽查:定期对参与扫黑除恶工作的纪检监察干部、公安干警 等进行随机抽查,以确保他们的工作符合相关规定,不发生失职行为。 2. 反馈建议:对于扫黑除恶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和不足,区纪委监委 将及时提出反馈建议,并指导相关单位进行整改。同时,区纪委监委

纪检监督实施方案

纪检监督实施方案 一、背景。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事关党的生死存亡、事关国家长治久安、事关人民 群众切身利益。加强纪检监督工作,是党中央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也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保障。 二、总体要求。 (一)坚持党对纪检监察工作的全面领导,加强党对纪检监察工作的集中统一 领导。 (二)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深化标本兼治,持续纠正“四风”,坚决整治形式 主义、官僚主义,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三)坚持依规依纪依法开展纪检监察工作,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 增强纪检监察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 (四)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坚决查处违反党纪国法的行为。 三、重点任务。 (一)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建立健全纪检监察工作责任制,强化对党员领导干 部的监督执纪问责,严格执行“一岗双责”,加大对违纪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 (二)加强制度建设。完善党内监督制度,健全党内监督工作机制,加强对权 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制度体系。 (三)加强监督执纪能力建设。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 业务能力和专业素养,加强监督执纪工作的信息化建设,提高监督执纪的科学化水平。

(四)加强宣传教育。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深入开展警示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自觉遵守党纪国法,增强拒腐防变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委要把纪检监察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对 纪检监察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督促检查。 (二)加强政策法规保障。完善纪检监察工作的政策法规体系,加强对纪检监 察工作的法治保障,推动建立健全纪检监察工作法治化、规范化、程序化工作机制。 (三)加强队伍建设。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加大对纪检监察干部的培训力度,提高队伍整体素质和业务能力。 (四)加强宣传引导。加强对纪检监察工作的宣传引导,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 氛围,凝聚全党全社会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强大合力。 五、工作机制。 (一)建立健全纪检监察工作协调机制,加强与党的其他部门和纪检监察机关 的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 (二)建立健全纪检监察工作信息通报、协调、督办机制,加强对重大案件和 典型问题的监督执纪问责。 (三)建立健全纪检监察工作责任追究机制,对监督执纪问责不力、失职渎职 的单位和个人,依纪依法严肃追究责任。 六、总结。 纪检监督实施方案的制定和实施,对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深化全面从严治党,推动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具有重要意义。全党同志要深刻认识到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全面贯彻落实纪检监督实施方案,不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大学委员会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办法

大学委员会关于落实风廉建委主体责任X委 监督责任的实施办法 为深入贯彻落实有关精神,大力推进学校风廉建和反腐工作,进一步落实委主体责任和X委监督责任(以下简称“两个责任”),保证学校事业健康发展,根据《XX省委关于落实风廉建委主体责任X委监督责任的意见》,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落实“两个责任”的总体要求 落实风廉建责任制,委负主体责任、X委负监督责任。这是落实要管、从严治,深入推进风廉建和反腐斗争的根本要求。学校委、X委要深刻认识加强风廉建和反腐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准确把握委主体责任和X委监督责任的基本内涵,真正把各项规定和要求落到实处。 学校委是学校风廉建和反腐工作的责任主体,是风廉建的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坚决贯彻落实、中X委以及省委、省X委关于风廉建和反腐工作的部署要求,进一步加强对风廉建工作的领导,把风廉建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列入委重要议事日程,融入学校各项工作。学校各

二级单位要按照学校委统部署要求,切实抓好本单位职责范围内风廉建责任的落实。各级组织负责人要履职尽责,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学校X委要在省X委、省高校纪工委和学校委的领导下,认真履行内监督专门机关的职能,加强对委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的监督,积极协助学校委加强风廉建和组织协调反腐工作。要全面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聚焦风廉建和反腐斗争中心任务,突出抓惩治腐、作风建设、纪律执行工作,把精力放在“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上,切实履行好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做到不越位、不缺位、不错位。 二、委的主体责任 (一)委领导班子的集体责任 1.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贯彻落实、X委、省委、省X委关于风廉建和反腐工作的决策部署,研究制定风廉建工作计划、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对风廉建工作任务进行责任分解,明确领导班子、领干在风廉建中的职责和任务,并推动落实。定期听取风廉建工作汇报,研究分析风廉建的新形势,解决风廉建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明确各二级单位风廉建责任主体,层层签定风廉建责任书,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工作格。

某纪委监委关于加强巡察整改日常监督工作的意见大全 纪委日常监督办法

某纪委监委关于加强巡察整改日常监督工作的意见大全 纪委日常监督办法 精品文档,仅供参考

某纪委监委关于加强巡察整改日常监督工作的意见大 全纪委日常监督办法 中国共产党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简称中共中央纪委、中央纪委或中纪委)为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的检查监督机关,担负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党的委员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的主要任务,实行书记负责制。本站为大家整理的相关的某纪委监委关于加强巡察整改日常监督工作的意见,供大家参考选择。 某纪委监委关于加强巡察整改日常监督工作的意见 为强化巡察成果运用,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巡察工作条例和中央及省*委关于巡视巡察整改有关规定要求,结合**实际,对加强**巡察整改日常监督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日常监督主体和对象 *纪委监委机关将督促巡察整改作为日常监督的重要内容,列入纪检监察室、*纪检监察组的工作职责。巡察整改日常监督的对象是承担巡察整改任务、属于*纪委监委监督范围内的党组织以及党员领导干部。 二、日常监督内容 (一)党组党委履行巡察整改政治责任情况。是否把巡察整改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列入重点任务,专题研

究部署;主要负责同志是否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层层传导压力;是否组织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剖析是否深刻,反思、认领责任是否具体到位;是否把党的领导贯穿巡察整改全过程,推进整改的态度是否坚决、行动是否迅速、重点工作推动是否有力。 (二)巡察反馈问题及建议整改落实情况。是否细化实化整改方案,把整改任务和责任落实到具体人、具体部门;是否因事制宜,制定具体有效措施,逐项调度推进,确保条条都整改、件件有着落、事事见成效。 (三)注重发现整改工作作风不严不实等突出问题。是否存在履行两个责任不力、消极对待、敷衍应付、新官不理旧账等问题;是否存在打折扣、搞变通、做表面文章,甚至弄虚作假、报整改假账等问题。 (四)建立长效机制情况。是否坚持立行立改与长期整改相结合、解决具体问题与标本兼治相结合,针对共性普遍性问题,立足根本和长远,健全完善规章制度,堵塞监管漏洞,巩固和扩大巡察整改成果。 三、日常监督方式方法 (一)跟踪了解。在巡察结束至集中整改结束期间,纪检监察室、**组应全面了解掌握承担巡察整改任务地区单位推进整改工作的总体情况。可采取以下方式跟踪了解 1.参加或者列席向党组党委主要负责人反馈巡察情况

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实施细则

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实施细则 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实施细则是维护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发挥党风廉政监督职能以及增强党员(党组织) 纪律意识和遵纪守法意识的重要制度,为纪检监察机关开展执纪监督 工作提供了可靠的依据和有力的保障。 细则规定,要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决策部署,坚 持以党章为根本遵循,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牢牢把握“两个维护”,继续强化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把党风廉政建设贯穿全部 干部管理工作,坚决防止和纠正任何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行为,坚持从严管党治党,实行一票否决制、多种形式多渠道曝光实名举报 等信息上报制度。 细则明确,要进一步加强纪委组织建设,加快现代化发展,把廉政文 化深入干部队伍,强化纪检监察机关和干部队伍的纪律意识和遵纪守 法意识,切实把“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落实到位,营造良好的 职业道德和政治环境,坚决发现和防止腐败,为党和人民群众服务。 此外,细则还强调要深入开展执纪问责工作,及时有效地依法办理执 纪案件,对各类违纪行为和腐败问题通报曝光,统一指导各级纪检监 察机关监督执纪工作,积极推进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全面分级负责制、声色俱进制、实权责任制,确保纪检监察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总之,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实施细则是凝聚党员(党组织)纪 律意识和遵纪守法意识的重要制度,对维护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发挥党风廉政监督职能至关重要。必须坚定理想 信念,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不断提高党员纪律观念,端正服务态

度,认真开展纪检监察工作,严格落实执纪实施细则,确保党的政治纪律和党风廉政建设不落下。

纪检监察机构履行监督职责实施细则(3)

纪检监察机构履行监督职责实施细则(3) (三)经批准,给予驻在部门管理的党组织、党员和监察对象党纪政纪处分。 第二十四条开展问责 督促驻在部门贯彻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制度规定,按规定对驻在部门管理的领导干部进行问责。 第二十五条开展廉政谈话、诫勉谈话 (一)纪检组组长(纪工委书记)每年至少与驻在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以外的领导班子成员进行一次廉政谈话,对驻在部门管理的新提拔、调整、任用的领导干部进行任前廉政谈话。 (二)纪检组组长(纪工委书记)或监察室主任(监察分局局长)每年至少要与驻在部门内设机构及下属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进行一次廉政谈话,针对存在问题和不足提出建议和要求。 (三)发现驻在部门管理的领导干部在政治思想、履行职责、工作作风、道德品质、廉政勤政等方面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纪检组组长(纪工委书记)或监察室主任(监察分局局长) 应当及时对其进行诫勉谈话。诫勉谈话应当作书面记录,经本人核实后,由派驻(出)纪检监察机构存入个人廉政档案。 第二十六条纪律检查建议、监察建议和监察决定 (一)派驻(出)纪检监察机构可根据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向驻在部门党委(党组)、下属单位党组织提出纪律检查建议,并报市纪委备案。对派驻(出)纪检监察机构的建议,有关党组织如无正当理由,应予采纳,并将办理结果及时报告派驻(出)纪检监察机构。 (二)督促驻在部门及所属系统执行上级监察机关作出的监察建议、监察决定。按照工作职责及人事管理权限,派驻(出)纪检监察机构根据检查、调查结果,经市监察局批准,可以向驻在部门及所属系统和有关人员提出监察建议或作出监察决定。 第二十七条重要情况报告 按规定及时向市纪委、市监察局报告以下情况:驻在部门党委

制度监督执纪问责工作规则

制度监督执纪问责工作规则 (原创实用版4篇) 目录(篇1) I.制度监督执纪问责工作规则的背景和意义 II.制度监督执纪问责工作规则的主要内容 III.制度监督执纪问责工作规则的实施和监督 IV.制度监督执纪问责工作规则的总结和评价 正文(篇1) 制度监督执纪问责工作规则是为了规范制度监督执纪问责工作而制 定的一项重要规则。该规则旨在明确制度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职责、权限、程序和标准,确保制度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和有效性。 I.制度监督执纪问责工作规则的背景和意义 1.制度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是党和国家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保障。 2.制度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中存在一些问题,需要制定规则加以规范和指导。 3.制度监督执纪问责工作规则的制定有利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 腐败斗争。 II.制度监督执纪问责工作规则的主要内容 1.职责和权限:规定制度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职责和权限,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分工。 2.程序和标准:规定制度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程序和标准,明确各项工作流程和要求。 3.责任和追究:规定制度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责任和追究,明确责任

追究的程序和标准。 4.监督和评估:规定制度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监督和评估,明确监督评估的程序和标准。 III.制度监督执纪问责工作规则的实施和监督 1.加强宣传教育:加强对制度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宣传教育,提高广大党员干部的思想认识。 2.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委要加强对制度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3.加强监督检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对制度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4.加强考核评价:各级党委要加强对制度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考核评价,将考核结果作为干部选拔任用、奖惩的重要依据。 5.加强宣传报道: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对制度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宣传报道,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IV.制度监督执纪问责工作规则的总结和评价 1.该规则的制定有利于加强制度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规范化和科学化,提高制度的执行力和约束力。 目录(篇2) I.制度监督执纪问责工作规则的背景和意义 II.制度监督执纪问责工作规则的主要内容 III.制度监督执纪问责工作规则的实施和监督 IV.制度监督执纪问责工作规则的总结和评价 正文(篇2) 制度监督执纪问责工作规则是一项重要的法规,旨在规范制度监督执

监督执纪问责

监督执纪问责 篇一:强化监督执纪惩戒严规矩 强化监督执纪严肃查处严规矩。各级党委在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上负主体责任,必须增强管党治党的意识,落实管党治党的责任。各级纪委要加强监督检查,把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行为列入纪律审查的重要内容,对不守纪律、查实不讲规矩的问题必须严肃处理。完善违纪问题发现体制,发动群众监督举报,提高违纪行为发现率。强化责任追究,对发生严重违反政治纪律案子和政治规矩案件的地方和下属单位实行“一案双查”,既追究被害人的责任,又追究其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 篇二:推进三转聚焦主业切实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 推进三转聚焦主业 切实有效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 作为反腐败工作创新的重要内容,十八届中纪委三次全会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明确职责定位,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聚焦中心任务,坚守责任担当,监督执纪问责。“三转”进一步了纪检监察机关的职责定位。税务干部人数多,工作战线长,处在税收利益分配的矛盾焦点,税务纪检监察工作推进“三转”,具有更加现实的意义越发和紧迫性。 一、深刻理解“三转”的重大意义 《中国共产党章程》第四十四条明确规定了党的纪律检查机关的主要任务,即维护保证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党的委员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这三项任务作为一个整体,构成了纪检监察工作的主业。税务纪检监察部门要聚焦主业,做到不越位、不缺位、不错位。

(一)深刻理解“三转”的重要意义。第一,“三转”是对反腐 败规律认识的进一步深化。十八大后,党中央提出当前要以亡羊补牢 为主,为治本赢得时间。中纪委在“三转”上有三个大动作:一是集 中力量打歼灭战。整合内部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机构和人员向查办 案件倾斜,同时加强了对纪检监察干部本身的监督。二是 抓住时机打威慑役。对于违纪违法结构性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点名道姓通报曝光,使违纪违法者胆战心惊。三是耐心细致打持 久战。紧紧揪住“四风”,从以往旧型看似小事的问题抓起,一件事 接着一件事抓,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第二,“三转”农村基层是反 腐败工作思路调整的主导力量。近年来,纪检监察机关党政机关存在 职能泛化等问题。“三转”就是破解这些问题的有力举措。与其全盘 铺开,眉毛胡子一把抓,不如抓住重点,聚焦主业主责,有所为有所 不为。第三,“三转”也是应对反腐败斗争新任务的。尽管当前反腐 败处罚力度不断加大,但我们也要看到,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就 山东国税系统内而言,苍蝇式腐败问题突出,个别干部甚至滥权。这 些问题提醒我们要保持头脑清醒,往取缔案件案件和执纪监督上使劲,履行好应有职责。 (二)科学把握“三转”的内在联系。在“三转”中,转职能是 核心,聚焦主业是民心所向纪检监察部门负责人的职责所在,重点是 执好纪、问好责、把好关。转方式是关键,创新机制是金融形势所需,要探索科学管用的探索方式技术手段,逐步健全下级纪检组组织工作 向上级纪检组报告工作等制度,使监督检查方法由包办代替转向监督 抽查问责。转作风是保障,纪检监察干部要做到打铁还须要自身又硬,带头认真遵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严格执行办案纪律性、保密纪律,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把工作做实、做到位。归根结底, “三转”就是要往监督执纪问责上转。深化“三转”,要把“三转” 当成一个整体, 相互关联,相辅相成,必须同步抓紧、抓实、抓到位。

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实施细则

为进一步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等党内法规和《中共河南省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细则。 ( 1 )贯彻落实上级党委关于落实主体责任的部署和要求,研究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每年听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汇报至少 2 次。 ( 2 )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进行责任分解,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明确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职责分工,建立责任体系和主体责任传导链条。 ( 3 )发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作用,进一步明确成员单位职责,催促各职能部门充分履职,各负其责,领导小组成员发生变化的要及时予以调整。 ( 4 )强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工作,健全科学规范的考核评

价体系;制定切实可行的责任追究制度,对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力,造成不良影响的,严肃追究领导责任。 ( 5 )催促下级党委(党总支、支部)履行主体责任,明确责任清单,延伸到下属单位、农村、社区、企业等基层单位和学校。 ( 6 )有效规范选人用人行为,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健全科学的选人用人机制,改进竞争性选拔干部等工作,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实施干部选拔任用全程纪实。 ( 7 )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报告制度,坚持和完善干部选拔任用一报告两评议专项检查离任检查等制度。( 8 )加强对被选拔任用干部廉洁行为的考察,落实选人用人征求纪检监察机关意见制度。 ( 9 )推行干部提拔任前考廉制度,对提拔重用的干部进行廉政知识测试,加强新任干部的任前廉政教育和廉政谈话。 ( 10 )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若干意见、县委实施细则和有关规定,坚决纠正四风突出问题,全年至少听取本地、本单位(系统)作风建设情况工作汇报 4 次。 ( 11 )切实纠正伤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认真解决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等机关作风问题,坚决纠正和查处征地拆迁,惠民政策落实、工程建设领域中伤害群众利益的行为。

纪委监督责任书

纪委监督责任书 篇一:纪委监督责任书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 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和中央纪委关于“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要求,聚焦中心任务,突出主责主业,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以进一步明确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职责,积极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以“零容忍”态度严厉惩治腐败,坚决遏制腐败蔓延的势头,在全局上下形成不想腐、不能腐、不敢腐的长效机制,为我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环境。 纪委负责人签字:分管领导签字: 根据*市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结合我局实际,签订本责任书。 1、加强组织协调。根据上级纪委的决策部署,结合本单位实际,向局党委提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建议;在局党委统一领导下,发挥反腐败组织协调作用,整体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各项工作;协助局党委分解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加强检查考核,促进各项工作任务落实。 2、维护党的纪律。坚决维护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严格执行党的纪律,严肃查处违反党纪行为,严明组织纪律,克服组织涣散、纪律松

弛问题。加强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省、市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政令畅通。 3、严肃查办案件。严格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严肃查处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切实解决发生在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加强对下一级纪检组查办案件工作的领导,认真落实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在向同级党委报告的同时必须向上级纪委报告。 4、强化执纪监督。持之以恒反对和纠正“四风”,加强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有关规定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反作风建设规定的典型问题,及时通报曝光,形成强大震撼。 5、深化教育预防。落实“四会一课”廉政教育制度,加强理想信念、宗旨观念、廉洁自律和警示教育,促进党员干部廉 洁从政,对党员干部作风和纪律上的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查处。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创新,修订完善党风廉政建设相关规章制度。 6、科学分析研判。定期对群众来信来访反映较多、社会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进行梳理和分析研判,提出针对性的处理意见,及时向党组和上级纪委报告,纪检组对存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下级单位负责人进行约谈。 7、严格追究问责。建立责任追究制度体系、工作程序、保障机制,形成责任分解、检查监督、倒查追究的完整链条,坚持强化责任追究,加大问责力度。对因领导不力、不抓不管而导致不正之风长期滋生蔓

纪委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实施细则(2篇)

纪委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三转”要求,聚焦党风廉政建设中心任务,进一步强化和规范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根据《龙游县____监察局监督执纪问责实施细则》等的规定和要求,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的监督执纪问责是指乡____按照职责权限做好监督检查和严格执纪工作,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____协调____各项工作,督促检查相关单位落实惩治和预防____各项工作任务,并对所在单位及其领导班子、工作人员违____风廉政规定、不依法依规履职或履职不到、越权履职等情况进行责任追究。 第三条 监督执纪问责对象为本乡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本乡工作人员(包括临聘人员)、所属各村党支部、村委会和村务监督委员会(包括经济合作社)及其工作人员。 第四条 乡____监督执纪问责应当坚持实事求是、权责一致、惩教结合、依靠群众、依法有序的原则开展。 第五条 监督执纪对象受到问责,同时需要追究纪律责任的应按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第二章

监督执纪 第六条 乡____监督执纪的内容。 (一)贯彻实施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情况; (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情况; (三)党的作风建设情况; (四)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____工作情况; (五)乡、村工作人员履行职责,工作效能情况,执行法律、法规、政策和决定、命令情况以及党风廉政建设执行情况; (六)其他需要监督检查的内容。 第七条乡____监督执纪清单。 (一)同级监督 1、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方面(1)乡党委政府领导班子责任: ①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____决议、决定及工作部署; ②依法行政,勤政为民; ③执行民主集中制,落实科学决策、民主决策; ④执行不准利用职权违反规定干预土地出让、工程发包、大宗物资采购、____资产处置等市场经济活动的规定; ⑤按照《____领导____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选拔任用干部; ⑥遵守财政、金融、税务等有关法律和法规,执行财经管理各项规定; ⑦加强制度建设,维护群众利益; ⑧推进源头治理,坚决____。 (2)乡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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