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口贸易说明介绍及其案例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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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口贸易说明介绍及其案例解析

转口贸易简介及案例

转口贸易

转口贸易又称中转贸易(intermediary trade),是指国际贸易中进出口货品的生意,不是在生产国与消费国之间直接进行,而是通过第三国易手进行的买卖。这种贸易对中转国来说即是转口贸易。贸易的货品能够由出口国运往第三国,在第三国不通过加工(转换包装、分类、选择、收拾等不作为加工论)再销往消费国;也能够不通过第三国而直接由生产国运往消费国,但生产国与消费国之间并不发生贸易联系,而是由中转国分别同生产国和消费国发生贸易。由于中国是世界上遭遇反倾销最多的国家,所以这种贸易形式,也几乎变成躲避贸易制裁的专用方式之一。

具备条件

转口贸易对中间商所在国而言,一般必须具备两个条件:

①自然条件,即中转国的港口必须是深水港、吞吐能力强,地理位置优越,处于各国之间的交通要冲或国际主航线上;

②人为条件:要求中转国对中转地采取特殊的关税优惠政策和贸易政策,如自由港、自由贸易区等,使中转费用不致过高。同时,要求该地的基础设施、交通、金融和信息等服务系统发达且完备,以利于转口贸易的进行。

主要形式

转口贸易的形式多样,根据货物流通渠道的不同,可分为再出口贸易和单据处理贸易方式两种:

再出口贸易

再出口(Re-export) 又称复出口。凡外国商品进口后未经加工又输到外国,都属于再出口。在欧洲和拉丁美洲一些国家,凡外国商品运进本国海关仓库,未经加工,又从海关仓库运往国外的,均列为再出口。在英国和美国,除上述情况外,还包括外国商品已经进入本国市场,只要未经加工,又运往国外的,即“本国化了的商品”,也列为再出口。至于外国进口商品加工后又运往国外,或用外国进口原料制成另一种产品再运往国外,以及“暂时贸易”再运往国外的,都不列作再出口。再出口的商品都不列入对外贸易进出口商品的统计数字,而单独作统计。[1]

单据处理贸易

是指出口商通过中间商与进口商发生买卖关系,而后将货物直接从出口国运往进口国的贸易方式。在这种情况下,货物并未在第三国通关进出口,而中间商亦仅涉及交易单据的处理。这种单据处理贸易方式实际上是货物所有权的再出口。再出口贸易方式在转口贸易发展的初期较多发生。人们由于经验、通讯设备等的缺少,转口贸易就通过两交货物的进出口来完成。随着转口贸易的发展,单据处理贸易的方式逐渐发展起来,这种方式可以避免货物在第三国通关进出口的繁杂手续,节省运费、保险费和手续费等费用,减少风险,还可缩短交货时间,有利于进口商抓住货物销售良机,从而实现较大的利润。因而单据处理贸易方式逐渐取代再出口贸易方式,成为当今转口贸易的主要方式。

转口贸易根据货物是否在中转地加工,可分为纯粹转口贸易和加工转口贸易两种。

纯粹转口贸易

所谓纯粹转口贸易系指中转的第三国的中间商对进口的货物未经加工再出口。当然,中间商可以将进口货物在当地保税仓库进行分级、混装、加包装、贴标签等。这些活动并未改变原进口货物的形态、性质,结构或效用等,所以不属于加工的范围。

加工转口贸易

指货物通关输入到中转国,经加工增值后再输往进口国的贸易方式。货物经过某种程度的加工,使加工后的货物与原来未经加工的货物在形态、性质、结构或效用上发生某些变化。这种贸易方式不仅可以获得转口利润,还可获加工利润。加工转口贸易要求中转地有大量的劳动力,工资水平较低,基础设施较好,并有保税仓库或保税区等,这样才能使商品加工成本低,具有国际竞争力。加工转口贸易可以对整批货物进行加工、装配等;也可以是从国外采购某些零部件,与原有的设备配套装配成大型设备出口。

概念区别

和过境贸易的区别

过境贸易:别国出口货物通过本国国境,未经加工改制,在基本保持原状条件下运往另一国的贸易活动。包括直接过境贸易和间接过境贸易.比如内陆国与不相邻的国家之间的商品交易,就必须通过第三国国境,对第三国海关来说,就会把这类贸易归入过境贸易。不过

如果这类贸易是通过航空运输飞越第三国领空的话,第三国海关不会把它列入过境贸易。过境贸易有两种类型,一种称之为直接过境贸易,即外国货物到达本国口岸后,在海关直接监管下,通过国内运输线从其它口岸离境,有时直接过境甚至不需卸货和转换运输工具,承办过境的国家一般要收取一定的费用。另一种称为间接过境贸易,即指外国货物到达本国口岸后先存入海关保税仓库,未经加工改制,又从海关保税仓库提出,运出国境的活动。

转口贸易和过境贸易的区别,在于商品的所有权在转口贸易中先从生产国出口者那里转到第三国(或地区)商人手中,再转到最终消费该商品的进口国商人手中。而在过境贸易中,商品所有权无需向第三国商人转移。

和间接贸易的区别

间接贸易(Indirect Trade)间接贸易是“直接贸易”的对称,是指商品生产国与商品消费国通过第三国进行卖买商品的行为。其中,生产国是间接出口;消费国是间接进口;第三国是转口。转口贸易(Entrecote Trade)是指生产国与消费国之间通过第三国所进行的贸易。即使商品直接从生产国运到消费国去,只要两者之间并未直接发生交易关系,而是由第三国转手进行的贸易。

间接贸易对中转国来说就是转口贸易。交易的货物可以由出口国运往第三国,在第三国不经过加工(改换包装、分类、挑选、整理等不作为加工论)再销往消费国;也可以不通过第三国而直接由生产国运往消费国,但生产国与消费国之间并不发生交易关系,而是由中转

国分别同生产国和消费国发生交易。转口贸易有货物集散地、仓库、堆栈之意,它属于再出口贸易和过境贸易中间接过境的一部分。

转口贸易的发生,主要是有些国家(或地区)由于地理的、历史的、政治的或经济的因素,其所处的位置适合于作为货物的销售中心。这些国家(或地区)输入大量货物,除了部分供本国或本地区消费外,又再出口到邻近国家和地区。如新加坡、香港、伦敦、鹿特丹等,都是国际著名的中转地,拥有数量很大的转口贸易。它们通过转口贸易除了可以得到可观的转口利润和仓储、运输、装卸、税收等收入外,同时也推动了当地金融、交通、电讯等行业的发展。

核销操作

先支后收转口贸易项下的进口付汇,进口单位必须在付汇前持相应的进出口合同、转口贸易经营权的证书、对该业务的详细说明(必须列明预计收汇日期)、银行汇款凭证、备案表、进口核销单、外汇局售汇通知单,经外汇局进行真实性审核后,在售汇通知单上加盖业务公章,银行凭证售汇通知单及有关单证办理付汇。核销时凭出口所得的结汇水单/收帐通知办理。出口所得的金额必须大于进口付汇的金额。

先收后支项下转口贸易的进口付汇,凭相应进出口合同、转口贸易经营权证书、对该业务的详细说明、备案表、进口核销单、商业票据、收汇结汇水单或收帐通知购汇支付或直接到银行办理对境外支付。核销时凭事先收取的结汇水单/收帐通知办理核销。

转口贸易操作

香港采取来源地征税原则,即只有来源于香港本土的利润才需要交纳税收,而来源于香港以外的地方利润则不需课税,世界上很多地方采用不同的征税原则,与香港采取来源地征税原则不同,这些地方包括中国大陆,对本地企业从全球所赚取的利润,包括海外利润所得,都予以征税。

正是因为地方性税务制度、政策的不同,给到我们根据自己的业务情况利用香港公司运做转口贸易来降低企业的税务成本,这对企业的发展也显得尤为重要。

转口贸易可以帮你

1)降低税务成本,加快企业资本累积;

2)避免国际贸易结算中的结汇损失,降低汇兑产生的风险;

3)对外汇有更多的支配权,方便国际支付和收取外汇。

接下来以香港公司为例给大家介绍一下转口贸易的操作:假设你的上海公司主要的客户来自美国,给到你现在有一笔10万美金的服装定单,假设这批服装的成本是60万美金,那么你上海公司可能有两种情况

1)有自营进出口权,本身也有工厂,可以自产自销的

2)没有进出口权,在国内工厂采购好后,全部委托外贸公司出口;

先说第一种情况,原先的操作是一个非常简单的双边贸易,上海公司直接上海报关出口后,美国收到货以后直接T/T回国内,那么暂不计其他成本,你上海公司就会有一个40万美金的利润,会以33%

的税率交纳企业所得税,不计其他应课税,税收已经很高,另外,中国仍旧有外汇管制,即使企业有进出口权,有美金帐户,给到它,也是有限额的,额度会按照你的出口额来确定,也就是说超过美金帐户额度的外汇打进来,仍旧会结汇成人民币,承受结汇损失,相反,进口付汇时,支付超过帐户额度的美金出去,也是要通过向银行购汇来实现,那么一进一出,给到企业一年下来的结汇损失也是很大的。现在如果你有香港公司,那么首先你可以用香港公司的名义接下美国客户这100万美金的定单,因为你的香港公司本身不涉及生产,那么它就向上海的公司做一个采购的动作,相当于“洋行”,也就是中间商的角色,采购合同的金额一般不能低于60万美金的成本,否则就会牵涉到一个反倾销,这边假设是70万的采购合同和上海签,那么合同的问题清楚后,大家就会考虑贸易当中的物流和资金了,先说物流,货的走向仍旧是上海发往美国,具体的操作你上海公司有进出口权,首先拿着他和香港公司的合同去报关,很多人会问,我的货是从上海买给香港,可以直接运去美国吗?这里我们要给客户解释清楚,我的合同上面指明收货地点是美国的某个港口,只要你指明,去海关报关是没有问题。因为我把我的货运去那里是没有任何关系的,这个只是两个公司之间的商业行为。去海关申报好你货物的产品、数量、价值、运到那里,原产地证书后,全部文件齐全了以后,你这个货物才能够交给船务公司,来帮你做个SHIPPING(航运)的动作。没有这些东西,船运公司是没有人敢接这个单的帮你运走,没有报关就是走私,所以在你找船运公司之前,你要去做好整个报关的程序。报关完交给

船运公司,你货运到码头口,船运公司装船集装箱,上船,买保险,开船,运走。那么船运走的时候,船运公司有个收货单交给上海公司。上海公司把单据速递给美国。但是因为这些单上面所有签收的单位都是香港公司,所以这个时候他必须做一个背书的程序,也就是我们所说的改提单的程序,就是改一个提货人,那么,客户要是问,那我的货要是去到香港改提单那不是很麻烦?其实这是不需要的,这个货不去香港,这个香港公司是你自己的,这个改提单其实就是你自己改。我自己把提单一改做个背书,背书后我把单据速递给美国,美国客户到时候去码头就能收货。那么资金流呢,首先美国客户收到货后会按照和香港公司签的定单将100万美金T/T到你的香港公司帐户,然后香港公司再会按照和上海公司签的采购合同,将70万美金打回国内做外汇核销,这个步骤操作好后,你的上海公司的税基就会由原来的40万美金降低为10万美金,而另外留存在香港公司的30万美金利润,通过海外利得申请后是不需要交纳任何税收的,给到你的税务成本就大大降低了。

在香港帐户中的钱怎么用呢,分两种情况:

1)如果你的帐户是开在香港的,你的钱是自由的,可以取现,在香港没有外汇管制。

2)如果你的帐户是开在国内的离岸帐户,它等同于在境外开的银行帐户,帐户内资金可以自由汇给国内、国外、公司、个人,无须提交任何政府批文,报关单,核销单,发票,合同等,相当于个人钱包,外汇进出自由,任意支付,包括收取外汇个人佣金,因为属于境外帐

户所以不受大陆外汇管制,不受到截汇,对您进行国际贸易结算如:转LC、收TT都是非常方便的。另外,有些朋友可能是以信用证来结算的,其实也一样可以操作,美国客户首先在当地找个开证行,先开一张100万的LC给到香港公司,收证行收到100万LC。但是收证行收到这张LC=废纸(通常LC都会有一张,跟单的LC,什么是跟单,就是有条件可拖收的LC)也就是说它要在有某些条件下才能兑现。通常的条件最起码有收货单,有验收单,有确认单。有这三份美国给他的他才能收。美国把收货单,有验收单,确认单速递给香港公司,香港公司把这些单据给收证行。收证行看到单证齐全了,看到和信用证条款一样齐全了,银行才兑现100万,100万进帐,这些步骤其实在大陆都可以完成的了。给到你国内的采购商上海公司会有两种情况

1)有钱,先让工厂来生产,不需要马上兑现100万

2)没钱,先开张60万LC给工厂,工厂才能做货。

现金或相关的抵押放在银行,银行会帮你开张新的LC,不能拿原先100万LC做抵押;但若上家开来的LC是可转让信用证,该工厂也接受可转让信用证,那客户就可以那着着100万LC在银行做转让,让这个信用证做母证,做抵押。转开60万的LC给下家,这个时候他就不需要拿任何钱出来。但前提是这张LC必须是可转让LC,这样整个信用证的操作就完成了。

第二种情况呢,很多个人SOHU贸易基本都是这样的,没有自营进出口权。工厂买货后委托外贸公司做出口操作,仍旧是接美国客户

100万订单服装,成本仍旧是60万。这中间外贸公司任务非常简单,也就是帮你处理了出口的物流和资金的结算,外贸公司帮你报关出口到美国后,首先结算的时候,你的美国客户先会结算到外贸公司,打过去100万美金,然后外贸公司再帮你进行人民币的结算。我们当中一些成本包括其中的代理费,手续费先不计算那么给到你一样是40万美金的利润。现在有个香港公司的话,香港公司先和美国客户签100的订单,然后,香港公司会和你的外贸代理签订一个70万美金的采购合同。也和上面介绍的一样直接改提单发货美国后,美国的客户收到货就会根据合同把100万打给香港公司帐户,你的香港再按照采购合同将70万打给外贸代理公司,进行外汇核销。再由外贸公司和原先一样来和你进行一个结算。但这个时候因为不是100万美金打回来,而是70万美金兑换成人民币帮你结算,这种情况下给到你国内的公司就会有原先的纳税基数40万降到10美金。另外30万美金利润就留存在你离案帐户里面,也同样起到了降低税务成本的作用,对于你从事贸易的初期,更快的累积资本其实更为重要。最后讲一下退税的问题,很多人担心,多了香港公司后会影响原来的退税,其实是不影响的,退税是退增值税,一种是按成本退税,那么这种情况的退税对客户来讲是没有影响的,另一种是按出口额退税,增少,退少,利润拆份。

进口相对出口当中涉及的因素更多一些,涉及到一些关税的问题,你产品增值税的情况,包括针对不同的产品,国内给到他纳税的条件也是不同的。比方说有些公司进口某些器材就不需要纳企业所得税,

而是按照内销国内的售价按千分之六,交纳一个销售税。有些企业进口原料加工再出口的,也不需交纳增值税的,所以给到不同的公司做不同的产品,税务的情况是不同的,但是你可以用香港公司来调整一个进口的价格,随之相应的关税,增值税和所得税也会改变,使到你的整个税务成本最小化,这个价格的确定需要根据你的情况来做合理的税务安排。

PS:实际上,在自己的国内公司与自己的香港公司结算的时候可以通过简单的T/T结算的。

转口贸易简介及案例

转口贸易简介及案例

转口贸易 转口贸易又称中转贸易(intermediary trade),是指国际贸易中进出口货品的生意,不是在生产国与消费国之间直接进行,而是通过第三国易手进行的买卖。这种贸易对中转国来说即是转口贸易。贸易的货品能够由出口国运往第三国,在第三国不通过加工(转换包装、分类、选择、收拾等不作为加工论)再销往消费国;也能够不通过第三国而直接由生产国运往消费国,但生产国与消费国之间并不发生贸易联系,而是由中转国分别同生产国和消费国发生贸易。由于中国是世界上遭遇反倾销最多的国家,所以这种贸易形式,也几乎变成躲避贸易制裁的专用方式之一。 具备条件 转口贸易对中间商所在国而言,一般必须具备两个条件: ①自然条件,即中转国的港口必须是深水港、吞吐能力强,地理位置优越,处于各国之间的交通要冲或国际主航线上; ②人为条件:要求中转国对中转地采取特殊的关税优惠政策和贸易政策,如自由港、自由贸易区等,使中转费用不致过高。同时,要求该地的基础设施、交通、金融和信息等服务系统发达且完备,以利于转口贸易的进行。 主要形式 转口贸易的形式多样,根据货物流通渠道的不同,可分为再出口贸易和单据处理贸易方式两种:

再出口贸易 再出口(Re-export) 又称复出口。凡外国商品进口后未经加工又输到外国,都属于再出口。在欧洲和拉丁美洲一些国家,凡外国商品运进本国海关仓库,未经加工,又从海关仓库运往国外的,均列为再出口。在英国和美国,除上述情况外,还包括外国商品已经进入本国市场,只要未经加工,又运往国外的,即“本国化了的商品”,也列为再出口。至于外国进口商品加工后又运往国外,或用外国进口原料制成另一种产品再运往国外,以及“暂时贸易”再运往国外的,都不列作再出口。再出口的商品都不列入对外贸易进出口商品的统计数字,而单独作统计。[1] 单据处理贸易 是指出口商通过中间商与进口商发生买卖关系,而后将货物直接从出口国运往进口国的贸易方式。在这种情况下,货物并未在第三国通关进出口,而中间商亦仅涉及交易单据的处理。这种单据处理贸易方式实际上是货物所有权的再出口。再出口贸易方式在转口贸易发展的初期较多发生。人们由于经验、通讯设备等的缺少,转口贸易就通过两交货物的进出口来完成。随着转口贸易的发展,单据处理贸易的方式逐渐发展起来,这种方式可以避免货物在第三国通关进出口的繁杂手续,节省运费、保险费和手续费等费用,减少风险,还可缩短交货时间,有利于进口商抓住货物销售良机,从而实现较大的利润。因而单据处理贸易方式逐渐取代再出口贸易方式,成为当今转口贸易的主要方式。

转口贸易合同范本正式模版

转口贸易合同范本正式模版 Contracts concluded in accordance with the law have legal effect and regulate the behavior of the parties to the contract ( 合同范本 )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编号:MZ-HT-011817

转口贸易合同范本正式模版 转口贸易(Entrepot Trade)是指两国的进出口贸易是通过第三国的中间商把货物转手来完成的贸易方式。这种贸易方式在生产国为间接出口,在消费国为间接进口,因而是一种间接贸易方式。而对第三国来说,它将进口的货物再出口,所以是转口,又称再出口贸易。转口贸易已有数百年历史,伦敦、鹿特丹、新加坡是的转口贸易港。战后转口贸易在香港、新加坡、日本、等地发展甚为迅速,并成为这些地区对外贸易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转口贸易对中间商所在国而言,一般必须具备两个条件: ①自然条件,即中转国的港口必须是深水港、吞吐能力强,地理位置优越,处于各国之间的交通要冲或国际主航线上; ②人为条件:要求中转国对中转地采取特殊的关税优惠政策和贸易政策,如自由港、自由贸易区等,使中转费用不致过高。同时,

要求该地的基础设施、交通、金融和信息等服务系统发达且完备,以利于转口贸易的进行。 转口贸易合同范本 委托人: (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人: (以下简称乙方) 关于甲乙双方于20xx年月日签订的货运代理合同(合同 号: ),为了进一步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协助办理货物转口贸易及运输事宜达成补充合同如下: 一、操作流程 1.乙方作为货运代理人接受甲方委托,代理甲方订舱,将甲方货物从中国港口出运到中转港马来西亚巴生港; 2. 货到马来西亚巴生港后,由乙方当地代理负责从港区提货并视需要在保税仓库内倒柜、包装等事务以及自行或委托第三方代理甲方进行货物增值服务; 3.乙方中转港代理完成相关的倒柜、包装等事务或相关货物增

转口贸易背后的信用证融资风险案例分析

转口贸易背后的信用证融 资风险案例分析 This model paper was revised by the Standardization Office on December 10,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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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口贸易背后的信用证融资风险案例分析 由于转口贸易方式项下的货物进出口享有在中转国免征关税、付汇核销和收汇监管相对宽松等优惠政策容易成为违规资金流动的重要渠道。本文根据实务中遇到的转口贸易典型案例,分析其货物及资金流向,并探讨银行如何识别和规避转口贸易的融资风险。 一、案例概况——上海C公司开立进口电解铜信用证情况 上海C金属材料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后称上海C公司),国有控股企业,以销售各种类型钢材、矿石为主,在该市商贸流通企业中占有重要地位,是某国资委控股集团的核心子公司。 2010年10月20日开始至2011年3月2日,上海C公司陆续在某银行开立进口电解铜的信用证,共12笔,合计金额为8100万美元,受益人全部为SHANGHAIC(HONGKONG)CO.,LTD,期限均为90DAYSAFTERSIGHT。其中1月底至2月的信用证开立较为集中,在30天内共开立了6笔信用证,进口货物为电解铜,开证金额达到3900万美元。 上海C公司与当地某银行合作近十年,在该银行以开立进口钢材、铁矿砂的信用为主,从2010年10月开始上海C公司新增进口电解铜业务。电解铜作为公司业务新的增长点,特别是在2011年上半年,业务量增长较快。 二、案例分析——上海C公司转口贸易运作的分析 上海C公司进行的转口贸易项下涉及多个主体,其间的贸易与资金往来也较为复杂。我们仅对其货物流和资金流进行初步分析,探寻银行风险。 本次分析的电解铜转口贸易在货物流上,上海C公司向注册地为香港的SHANGHAIC (HONGKONG)CO.,LTD(后称香港C公司)开出期限为90DAYSAFTERSIGHT的远期信用证进口电解铜——香港C公司在表面上看与上海C公司无关联关系(但香港C公司控股股东为上海C公司前任高管)。另一方面,香港C公司与智利国有铜公司CODELCO签订进口电解铜长期合同,在向CODELCO交易的同时,在伦敦铜期货市场上做一个配套的远期交易,以对冲现货市场的价格波动,实物铜则直接运至上海保税区仓库。而根据转口贸易合同显示,以上信用

区域规划案例比较

区域规划案例比较 无论是中央政府层面还是地方政府层面,各种层级和类型的区域规划名目繁多、发展定位相似、区位特色淡化,造成了区域经济政策失灵、产能过剩、恶性竞争、地方债务风险等诸多负面效应,因而因地制宜的制定区域发展规划就显得尤为重要。 一、国际区域规划亮点解析 1、美国的西部开发 “美国西部”是一个历史性的地理概念,它是指太平洋沿岸和广大的内陆区。美国西部由于开发较晚,曾一度成为美国区域经济发展的瓶颈。但是美国西部土地辽阔,资源丰富,矿产很多,其煤的储量占全美的2/3以上,黄金、白银和铜的储量分别占全美的70%、50%和50%,能源潜力超过中东的全部油田。 美国西部开发经历了19世纪中后期到20世纪初,以及20世纪20年代到20世纪末两个阶段。第二阶段采取的政策措施如下:实施联邦“公共土地”政策,鼓励开发。规定只要在西部地区种草植树或修筑灌溉沟渠达到一定规模或一定时间,就可低价或免费得到一定面积的土地。设立专门机构和配套相关法规政策保障体系,促进落后地区发展。利用军事工业拉动产业发展。通过高新技术促进产业结构升级。 美国的西部开发运动促进了西部地区的跨越性发展,使西部地区变成了“小麦王国”和“畜牧王国”,同时也保证了美国区域经济的持续快速发展。 2、欧盟的区域发展 欧盟成立初期,各成员国的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差异较大,成员国之间

存在着经济发展不平衡的状况。当前,欧盟是世界上一体化程度最高的区域经济共同体集团,也是解决区域经济稳定与平衡发展最成功的组织之一。 欧盟区域发展的主要内容如下:成立欧盟协调地区发展的机构。完善财政金融政策,促进地区发展。协调成员国的区域经济政策,使成员国发展目标与区域发展目标相一致。欧盟的区域经济政策是世界上最典型也是最成功的区域政策,其总体目标是为了解决整个共同体范围内的地区发展不平衡问题,保证共同体内各成员国、各地区的协调发展,确保欧洲一体化进程的顺利发展。 3、日本的区域发展 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日本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存在严重的“过密区”和“过疏区”,东京、大阪、名古屋三大都市圈和地方经济圈,在人口密度、经济规模和收入水平等方面的差距逐渐扩大,发达地区特别是大城市出现了人口过密、拥挤和地价上涨等问题,经济落后地区特别是边远地区出现了人口过疏、没有活力和经济衰败的现象。 为转变区域发展现状,日本进行了如下内容的区域规划:通过成立专门的管理机构和法律,完善区域管理。通过规制改革,实现行政服务灵活化、多样化、效率化。通过树立人才观以及改革教育制度,培养优秀人才。通过发展城市群、都市圈整备计划以及建设特色城镇,协调城乡发展。通过“观光力国”战略、“一地域一观光”战略以及大力发展田园生活体验发展旅游业。通过这些有效措施,切实解决了经济、人口的“过密”和“过疏”问题,缩小地区间的发展差距,取得了明显成效。 4、迪拜的区域发展 以能源开发为主导的资源型城市由盛到衰是世界城市发展史中的普遍现象。

货物抵押借款合同范本

货物抵押借款合同范本 货物抵押借款合同范本货物抵押借款合同范文一 订立合同双方: 抵押人: 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抵押权人: ____,以下简称乙方。 鉴于甲方欠乙方货款抵押权人: ______代表人: ______代表人: ______地址: _______ 地址: ________ 银行及账号: ______ 银行及账号: _______ ____年__月__日订立 ____年__月__日订立货物抵押借款合同范文二 贷款抵押人: 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 职务: ____

地址: ________ 邮码: ____ 电话: ____ 贷款抵押权人: 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 职务: ____ 地址: ________ 邮码: ____ 电话: ____ 甲方因生产需要,向乙方申请贷款作为____ 资金。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在甲方以其所有的____ ,作为贷款抵押物抵押给乙方的条件下,由乙方提供双方商定的贷款额给甲方。在贷款期限内,甲方拥有抵押物的使用权,在甲方还清贷款本息前,乙方拥有抵押物的所有权。为此,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贷款内容 1.贷款总金额: ____ 元整。 贷款用途: 本贷款只能用于____ 的需要,不得挪作他用,更不得使用贷款进行违法活动。

3.贷款期限: 在上述贷款总金额内,本贷款可分期、分笔周转审贷。因此,各期贷款的金额、期限,由双方分别商定,从第二期贷款起,必须有双方及双方法定代表签字盖章的新的抵押贷款合同,并将其中的一份送交____ 市公证处公证,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一期贷款期限为: ____ 个月,即自____ 年____ 月____ 日起,至____ 年____ 月____ 日止。 4.贷款利率: 本贷款利率及计息方法,按照中国____ 银行的规定执行。 5.贷款的支取: 甲方每次提款应提前____ 天通知乙方,并经乙方的信贷部门审查认可方可使用。 第一期贷款____ 次提取。 贷款的偿还 甲方保证在各期合同规定的贷款期限内按期主动还本付息。甲方归还本贷款的资金来源为本公司生产、经营及其他收入。如甲方要求用其他来源归还贷款,须经乙方同意。 第一期贷款最后还款日为____ 年____ 月____ 日。 7.本合同在乙方同意甲方延迟还款的情况下继续有效。 第二条抵押物事项 1.抵押物名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文本翻译2

?TITLE TO GOODS. Title to the Goods will pass to the Buyer at the time the Goods are delivered to [place], provided the Buyer has transmitted payment to the Seller by that time. 货物所有权。如果买方已向卖方付款,在货物到达[地点]时货物的所有权将转移至买方。 解释:该文本涉及国际商法的相关知识。货物所有权(title to the goods)又称为财产权(property rights),它指的是物主对特定货物所拥有的财产权。包括对特定货物具有占有、使用、处置及收益的权利。 在国际贸易中,货物所有权从何时起由卖方转移于买方,是关系到买卖双方切身利益的一个重大问题。因为一旦货物的所有权转移于买方之后,如果买方拒付货款或遭遇破产,卖方就将蒙受巨大损失。除非,卖方保留了对货物的所有权,或在货物上设定了某种担保权益,否则,一旦买方在付款前破产,卖方就只能以普通债权人的身份参与破产财产的分配,其所得可能会大大少于应收的货款。 相关合同文本翻译举例: (1)If the parties have validly agreed on retention of title, the goods shall remain the p roperty of the Seller until the complete payment of the price, or as otherwise agree d. 如果双方确实同意对所有权保留,则在完成货款支付前该货物的所 有权仍归卖方,或另有规定。 (2)Seller hereby assumes all risk of loss, damage or destruction resulting from fire or other casualty to the time of transfer of assets and Closing. 卖方由此承担财产转移和成交前因火灾或其他事故所引起的灭失、毁损的所有风险。 ?IMPORT/EXPORT DOCUMENTATION. The Seller will be responsible for obtaining, completing, and presenting to [country] customs all export documentation and fees required for clearance, including the following: [list]. The Buyer will be responsible for obtaining, completing, and presenting to [country] customs all import documentation and fees required for clearance, including the following: [list]. The Buyer must notify the Seller that all import requirements have been met. The Seller is not required to ship the Goods until the Buyer furnishes the Seller with proof that the import requirements and fees have been or will be timely met. If shipment is delayed because the Buyer fails to furnish such proof timely, the Seller will not be deemed to have breached the contract. 进/出口文件。卖方负责获得、填写所有的出口单据,向[国家]海关出具所有的出口单据及支付海关结关所需的一切费用,包括以下:[条例]。 买方负责获得、填写所有的进口,向[国家]海关出具所有的进口单据及支付海关结关所需的一切费用,包括以下:[条例]。当所有进口的要求都已达到后,买方必须通知卖方。只有在买方及时的提供给卖方它已办好进口的手续并缴纳了费用的证据后,卖方才会把货物装单据船。如果延迟装运是由于买方无法及时提供此类证据,在这种情况下,卖方不违约。 解释:所有的进出口文件,一般所遵循的原则是:单单相符,单证一致的原则。尤其是L/C付款方式,必须是严格的遵循这一要求,否则会影响文件的交单。

从一则案例看香港转口贸易风险

从一则案例看香港转口贸易风险从一则案例看香港转口贸易风险 2013年06月18日 香港作为贸易港香港作为贸易港,,其出口业务遍及全球其出口业务遍及全球,,因此因此,,全球各国各行业的风险不可避免地都可能在香港买方身上体现出来在香港买方身上体现出来。。 案情介绍 案情介绍 2010年下半年,我国出口企业A 根据香港买方B 的指示,将70余票货物(主要为服装)发运至目的港,总货值超过100万美元,合同约定的支付方式为赊销60天。到期后,买方以前期交易中的扣款等作为借口拖欠货款。2011年1月,A 向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简称“中国信保”)通报可损,可损总额101万美元。 买方B 成立于2006年,私人有限公司,实付资本仅100港元,两名个人股东分别为英国籍和澳大利亚籍。雇员8人,租用经营地。主营业务为服装贸易,产品从中国大陆采购,出口英国、法国等欧洲国家,财务状况不明。 出口企业A 与买方B 从2006年开始交易,交易产品为男士服装,5年来累计交易额超过1000美元,历史合作情况良好。但2010年下半年以来,买方销售出现困难,回款不畅,导致资金紧张而无力偿付。 案件分析 案件分析 本案买方B 即为典型的中间贸易商,主要为英国、法国等地客户进行采购,且具备英资股东背景,其经营主要受到下游市场和客户的影响。随着欧债危机的演进,欧洲国家的银行体系和实体经济开始受到影响。因此,欧洲客户违约的可能性大大增加,进而导致了买方B 的拖欠行为。 对于无实体或者实体规模小的中间商来说,一旦申请破产,几乎无任何可追偿利益,而在香港成立新公司极为便利。此类买方的离岸公司性质使得他在经营困难时便于脱身,推脱责任,甚至关门大吉。 在出口企业A 与买方B 的谈判过程中,买方不断以破产相威胁,要求大幅度的货款折扣,并将还款期限拉得很长。由于担心钱货全失,保户只能被迫接受,从而造成了比较大的损失。 从国际贸易发展趋势上看,全球采购、跨国生产已成主流,中国大陆和东盟十国、印度等新兴市场国家作为全球的生产基地,短期内其低成本优势难以撼动。而香港作为自由港和国际金融中心,软硬件等多方面优势在亚太地区非常明显,因此其国际中转站地位也将长期保持下去。 相比从采购方本土派员赴生产国进行考察、洽谈、签约、生产、物流等一系列采购活动,通过香港中间商进行采购,可以极大地降低采购成本。香港地区的贸易绝大多数为转口贸易。2011年香港地区出口总额为4278亿美元,其中98.03%为转口贸易,转口贸易的目的国主要为中国大陆、美国、日本、印度等。 启示及建议 启示及建议

信贷共学之15个外管局处罚案例教你如何做好外汇业务合规!

15个外管局处罚案例教你如何做好外汇业务合规!2016-09-22 来源:国家外汇管理局 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关于银行外汇业务违规案例的通报 汇综发〔2016〕103号 2015年以来,受国内外多种因素影响,外汇收支形势发生较大变化,外汇局针对防风险、促平衡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各家银行高度重视、积极配合,为防范跨境资金流动风险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从2015年开展的多次流出项下专项检查情况看,部分银行仍存在一些违规问题,这些问题反映出: 一是银行未能全面准确了解和把握外汇管理政策,一些银行忽视了创新与合规的关系,为创新业务而不顾外汇管理法规的监管要求,逾越了合法合规的底线,没有承担起维护经济金融稳定的责任。 二是内控管理不到位。一些银行未能根据外汇局有关规定和监管要求,及时制定、更新内控制度和业务操作流程;一些银行虽然建立了比较完备的内控制度,但在执行环节出了问题,业务操作规程把关不严,给犯罪分子以可乘之机。 三是考核机制不切实际。部分银行一味追求业绩和利润,重经营绩效考核,轻合规风险管理,导致一些银行员工为了完成相应的考核指标而背离外汇管理政策,甚至协助配合、引导企业违规操作,最终走上违法违规的道路。

四是未能严格落实“展业三原则”的各项要求。部分银行在外汇业务办理过程中,没有对合同真实性、条款合理性、贸易规律性、要素一致性等方面进行尽职审查,没有把真实性审核职责落到实处。 五是缺乏教育监督。有些银行对于员工的法律法规、职业道德教育不重视,对员工的思想动态、异常行为不关注,在违法行为发生后,没有对风险隐患进行排查,也没有具体的整改措施,只对相关责任人“一开了之”。导致相关案件屡禁不止,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 各家银行应结合此次通报的案例(见附件),认真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吸取教训、引以为戒,强化内部管控,增强合法合规经营意识和社会责任意识,严格履行真实性审核责任,切实防范跨境资金异常和违规流出风险。 附件: 银行外汇业务违规案例 案例1: 2014年8月,外汇局上海市分局联合上海市公安机关破获的XX公司虚假转口贸易案,被公安部列入2014年全国十大经济要案之一。 该公司注册资本仅100万元人民币,在两年多的时间内,凭要素不全、存在明显瑕疵的伪造凭证,办理了超过4亿美元的转口贸易。A银行管辖支行,B银行管辖支行等7家银行在为这样明显可疑的客户办理业务当中,未能履行真实性审核。最终该公司被发现伪造提单125份,对外付汇91笔,案值2.18亿美元,法定代表人王某以逃汇罪入狱。据查,A银行管辖支行1名客户经理在获悉有关部门调查该公司后,打电话向王某通风报信;在王某感到情况不妙准备金盆洗手时,B银行管辖支行员工为招揽业务,置法规于不顾,竟然提出可以帮王某代刻公章、由其代办全套虚假转口贸易业务的主意。 案例2: 2014年12月,浙江省外汇局联合浙江省公安机关破获的涉案金额高达4100亿元人民币的“9.16”特大地下钱庄案中,共发现5家银行的13名员工参与经营。

2019年转口贸易合同范本

2019年转口贸易合同范本 贸易合同又称契约或合约,是进口出口双方当事人依照法律通过协商就各自的在贸易上的权利和义务所达成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协议。下面是收集整理的20xx年转口贸易合同范本,欢迎借鉴参考。 20xx年转口贸易合同范本(一) 委托人: (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人: (以下简称乙方) 关于甲乙双方于20xx年月日签订的货运代理合同(合同号: ),为了进一步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协助办理货物转口贸易及运输事宜达成补充合同如下: 一、操作流程 1.乙方作为货运代理人接受甲方委托,代理甲方订舱,将甲方货物从中国港口出运到中转港马来西亚巴生港; 2. 货到马来西亚巴生港后,由乙方当地代理负责从港区提货并视需要在保税仓库内倒柜、包装等事务以及自行或委托第三方代理甲方进行货物增值服务; 3.乙方中转港代理完成相关的倒柜、包装等事务或相关货物增值服务后,将货物重新装柜并运输到甲方指定目的港; 4.乙方负责协助甲方取得最终目的港清关所需要

的产地证、发票、装箱单等相关贸易单据。 5、乙方承诺,尽管由乙方在中转港的代理委托中转港工厂为甲方提供相关的货物增值服务,但中转港工厂不会以出口方的身份出现在该批货物再出口至第三国的海关清关文件上。 二、甲方责任: 1.甲方保证其出口的货物为合法货物,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否则由甲方承担一切法律后果; 2.甲方保证转口货物的包装为中性包装,不得在产品及/或任何包装上显示与中国有任何关联的标志、标识或任何其他唛头,否则由此引起所有责任和后果由甲方自己承担; 3.甲方与其客户之间的买卖合同纠纷或者由转口贸易引起的任何贸易纠纷均由甲方自行解决,与乙方无关。 三、乙方责任: 1.货物在中转过程中,除非由于乙方或其代理造成货物损坏或丢失,否则乙方不承担货损货差的赔偿责任:如因承运人造成甲方货物损坏或丢失的,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向相关承运人索赔; 2.如甲方有要求的,乙方应当提供其代理在中转港拆箱时的理货报告或重新装箱、封箱状态的照片; 3.如因甲方自身货物问题或包装问题或其它自身

05-公司简介及案例介绍(可编辑修改word版)

公司简介及案例介绍 一、公司简介 深圳市新为软件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3 年8 月,是目前中国最大的学习管理软件提供商之一。成立五年多以来,新为一直秉承一切以用户价值为依归的经营理念,始终处于稳健、快速 发展的状态。2007 年10 月,新为软件的客户数量突破 2000 家,数百万用户通过新为软件平台接受学习服务。 软件和互联网技术的发展革命性地改变了人类的学习方式,新为软件的使命是:通过我们的持续创新,为客户提供领先的学习管理软件和服务,致力于提高知识传承和人才培养的效率,促进组织和个人发挥最大的优势与潜能。 目前,新为以“为客户提供一站式学习管理平台解决方案”为战略目标,并基于此完成了新一代产品的研发,通过 SmartLearning 学习发展平台满足企业和政府在创建学习型组织过程中的软件需求,通过 SmartBOS 学习运营平台帮助学习服务提供商快速开展学习运营服务。 面向未来,坚持自主创新,树立民族品牌是新为软件的长远发展规划。目前,新为 65% 以上的员工为研发人员。新为在基于 SaaS 模式的学习应用、移动学习技术、课件及试题版权保护技术、大规模分布式应用技术以及流媒体和 P2P 应用方面拥有长期的积累和持续的投入,其中部分创新成果已申报专利。新为的自主创新能力和成果也获得了客户的认可,新为的产品已被越来越多的包括国家部委在内的政府机构、世界五百强和中国五百强企业、国内顶尖高校和教育培训构选用。 21 世纪是中国的世纪,中国经济的发展和民族的复兴离不开强大的人才战略。新为软件将在自己的专业领域积极进取、做大做强,为中国政府和企业,为中国人提供越来越好的学习平台和服务! --为新为软件公司商标。 商标的构成:新为公司标识由英文单词“NEW”与英文字母“V”组合而成,商标主体色调为代表高科技与创新的深蓝色,其中字母 V 使用代表挑战与成功的红色。

转口贸易—保税仓—相关政策

转口贸易——相关政策 分类:GOOD GOOD STUDY 2011-03-03 21:38 参考:https://www.360docs.net/doc/1f7518592.html,/content/10/1209/19/4262631_76538620.shtml ?(一)完善转口贸易收付汇核销管理规定 目前,转口(含转手)贸易收汇被视为服务贸易,收结汇不受联网核销管理。实际上,货物如果经转国内保税区域的,应当视同货物贸易纳入收结汇联网核查,建议商请海关提供保税货物出境的备案数据,企业提供打印的《出境货物备案清单》、原产地证明书或转口证明书、运输单证、相关商业单证、审批单证等办理结汇。同时,可以规定企业转口收汇额原则上不得超过相应转口付汇的一定比例(例如15%)。对于转手贸易,因无货物流难以实施联网核查,建议收结汇时除了要求企业提供收账通知和结汇水单外,还应提供与贸易合同相一致的生产国出口关单、原产地证明、消费国进口关单、运输单证、提货单等,并可追加进口方与付汇方原则一致的要求。 ?【结球笔记:也就是有些转口贸易是计入海关数据的,比如说有些要存在宁波保税区里的货物,如保税仓储转口贸易,只不过海关数据的表现形式是备案清单?有些转口贸易是不计入海关数据的,比如货直接不经过中国关境,直接从泰国到了美国】 ?(二)建立健全转口贸易统计调查制度 可以设立全国转口贸易重点企业调查培训制度,在全国范围内建立转口贸易重点企业联系机制,及时调查掌握大宗转口贸易跨境资金收付,开展重点企业业务培训和政策宣传,从源头上提高跨境资金申报和统计监测的准确性。 (三)建议以进出口核销单作为贸易形式确认依据。允许企业在转口出口之后5个工作日之内修改转口贸易收付汇申报信息,解决转口贸易方式最终定性难的问题。 转口贸易相关法规一览表 1、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取消部分进口付汇备案类别有关问题的通知 2、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现阶段完善出口预收货款和转口贸易收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饭店转让合同(标准版)范本

Both parties jointly acknowledge and abide by their responsibilities and obligations and reach an agreed result.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 饭店转让合同

编号:FS-DY-20729 饭店转让合同 转让方(甲方):身份证号: 顶让方(乙方):身份证号: 房东(丙方):身份证号: 甲、乙、丙三方经友好协商,就店铺转让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丙方同意甲方将自己位于街(路)号的*** (原为:)转让给乙方使用,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并保证乙方同等享有甲方在原有房屋租赁合同中所享有的权利与义务。 二、该店铺的所有权证号码为,产权人为丙。丙方与甲方签订了租赁合同,租期到年月日止,月租为元人民币。店铺交给乙方后,乙方同意代替甲向丙方履行该租赁合同,每月交纳租金及该合同约定由甲方交纳的水电费等各项费用,该合同期满后由乙方领回甲交纳的押金,该押金归乙方所有。

三、****现有装修、装饰、设备(包括附件二)在甲方收到乙方转让金后全部无偿归乙方使用,租赁期满后不动产归丙方所有,动产无偿归乙方(动产与不动产的划分按租赁合同执行)。 四、乙方在年月日前一次性向甲方支付顶手费(转让费)共计人民币大写元,上述费用已包括甲方交给丙方再转付乙方的押金、第三条所述的装修装饰设备及其他相关费用。甲方不得再向乙方索取任何其他费用. 五、该***的营业执照已由甲方办理,经营范围为餐饮,租期内甲方继续以甲方名义办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等相关手续,但相关费用及由乙方经营引起的债权债务全部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乙方接手经营前该店铺及营业执照上所载企业所欠一切债务由甲方负责偿还,与乙方无关。 六、乙方逾期交付转让金,除甲方交铺日期相应顺延外,乙方每日向甲方支付转让费的千分之一的违约金,逾期30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按转让费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应保证丙方同意甲方转让店铺,如由于甲方原因导致丙方或甲方自己中途收回店铺,甲方同样承担违约责任,

外汇违规案例参考

外汇违规案例 近年来,伴随着国内外汇管理理念和方式“五个转变”的推进,外管局通过简政放权,逐步清理外汇法规,近几年已陆续废止了700多个外汇文件,进而逐步从规则性监管向原则性监管转变。然而,简政放权加“展业三原则”的要求,表面上看虽然便利了银企双方的业务办理,节省了企业的“脚底成本”,但实际上却是对银行提出了更高的合规要求。从法规层面来看,越来越多外汇业务的办理,银行可在满足“了解你的客户、了解你的业务、尽职审查”的基础上自行决定单据要求,一方面是单据上的简化,另一方面是对客户及业务的把控,如何在单据与展业之间找到一个平衡,始终是银行外汇业务合规的难点。以下将通过梳理外管局公布的外汇违规案例,分析其违规点所在,并引以为戒,避免类似违规事件再度发生。 一、转口贸易违规案例 转口贸易一般是指企业作为贸易中间商,与两个境外交易商分别签订进、出口合同,完成货物买卖、赚取买卖差价的行为。转口贸易通常又可分为提单转卖、境内仓单专卖和境外仓单专卖等多种形式。因为在整个转口贸易的环节中,资金流通过境内的贸易中间商进行流转,形成了资金的“一收一付”,但货物流却未通过境内流转,从而造成外管局无法像传统的货物贸易那样,通过匹配货物流(海关报关数据)与资金流(外管局国际收支申报系统)来对境内的进出口企业进行“总量核查”。对银行来说,对于转口贸易的真实性审核难点在于无法从报关数据上判断其贸易背景真实性,因此需要鉴别企业提交的货权凭证是否真实有效,在整个转口贸易过程中是否切实实现了货权转移。 现实中也确实存在通过“离岸转手买卖”等渠道,构造虚假贸易、套取境内外的利差,或者涉嫌利用贸易渠道向境外转移资金的情况发生。因此监管部门对于转口贸易的态度也始终是“严防虚假贸易”,经常将转口贸易与分拆购付汇、地下钱庄等非法外汇交易行为相提并论。人行与外管局每年都会就“转口贸易”的真实性、合规性审核责任履行情况进行大量的专项核查和检查。今年以来,为了防止资本外逃,监管部门对于转口贸易的容忍度也越来越低。2016年4月,外管局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完善真实性审核的通知》,规范货物贸易离岸转手买卖外汇收支管理,再次明确“银行为企业办理离岸转手买卖收支业务时,应逐笔审核合同、发票、真实有效的运输单据、提单仓单等货权凭证,

转口贸易实例)

转口贸易实例 接下来以香港公司为例给大家介绍一下转口贸易的操作: 案例说明: 假设你的上海公司主要的客户来自美国,给到你现在有一笔100万美金的服装定单,假设这批服装的成本是60万美金, 资金流: 物流: 1、 一般的贸易操作 自营进出口权 订单USD100万 没有进出口权 订单100W 分析: ①A 公司盈利:100万–60万=40万,按照中国的税制进行完税。 ②100万美金全部打到国内被结汇,汇率有损失。

2、通过香港公司做转口贸易 成本60万, 10万利润 70万 货 (30万利润) 订单 100万 分析: ①A 公司盈利:70万-60万=10万,按照中国的税制进行完税。 ②C 公司盈利:100万–70万=30万,根据香港税务法规定:业务不在香港本土发生,是无需向香港税务局交税的。受益30万美金留在香港公司帐户,不会被结汇且不会被打税。 ③70万美金打到国内被结汇,汇率损失减少。 最后讲一下退税的问题,很多人担心,多了香港公司后会影响原来的退税,其实是不影响的,退税是退增值税,一种是按成本退税,那么这种情况的退税对客户来讲是没有影响的,另一种是按出口额退税,增少,退少,利润拆份。转口贸易其实还是节省了支出!{ 。进口相对出口当中涉及的因素更多一些,涉及到一些关税的问题,你产品增值税的情况,包括针对不同的产品,国内给到他纳税的条件也是不同的。比方说有些公司进口某些器材就不需要纳企业所得税,而是按照内销国内的售价按千分之六,交纳一个销售税。有些企业进口原料加工再出口的,也不需交纳增值税的,所以给到不同的公司做不同的产品,税务的情况是不同的,但是你可以用香港公司来调整一个进口的价格,随之相应的关税,增值税和所得税也会改变,使到你的整个税务成本最小化,有问题请联系港丰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合同范本之转口贸易合同

转口贸易合同 【篇一:跨境人民币转口贸易操作】 跨境人民币转口贸易操作简介 一、操作要点 1、收付须在同一家银行且收付款均需为人民币。 2、收款金额不得大于支出金额的20%,否则需先持相关材料到外 汇管理局申请核准后银行方可为其办理结汇或划转。(注:相关材料:购买合同、销售合同、收付汇凭证等)2011年1号文转口贸易 的规定 3、试点企业应当在首次办理业务时向其境内结算银行提供企业名称、组织机构代码、海关编码、税务登记号及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身份证等信息。境内企业收到跨境人民币款项时,应填写《涉外收 入申报单》并于5个工作日内办理申报;试点企业对外支付人民币 款项时,应在提交《境外汇款申请书》或《对外付款/承兑通知书》 的同时办理申报。 二、业务前期准备 1、办理前应当在rcpmis查询企业是否已激活,若为首次办理跨境 人民币业务的企业,境内结算银行则应当向当地人民银行提交相关 材料,由企业注册地人民银行激活企业。 激活企业应当提交的材料有:《企业信息情况表》、《关于确定跨 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主报告银行的函》 问题:已在当地激活的企业,到我行来办理跨境人民币转口业务还 需要向我地人行提交什么材料吗? 答:无需再向我行提交激活企业的材料,只需提供业务所需材料即可。 2、企业应向我行提供企业名称、组织机构代码、海关编码、税务登 记号及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等信息。 3、企业应向我行提交的材料(针对进口开证出口tt的跨境人民币 转口贸易) (1)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法人身份证、贷款 卡正反面复印 (2)《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 口货物收发货人报关注册登记证书》、单位基本情况表、《企业信 息登记表》

国际贸易案例分析题第一章到第三章、

第一章商品名称品质数量和包装 1、某年春,中国某进出口公司对外成交一批食用柠檬酸。在交货时,误将工业用柠檬酸装运出口。轮船开航后数天才发现所装货物不符。此时,结汇单据已经由议付行寄出。 为了避免造成严重事故,只得一方面到邮局将单据截回,另一方面急速通知外轮代理公司,请该公司转告香港代理,在该船抵达香港时,将货结汇截留,虽避免了一次严重事故,但出口公司损失惨重。 2、中国某公司向加拿大某商人出售一批价值128万元人民币的货物,双方在合同包装条款中约定用塑料袋包装,且每件要同时使用英、法两种文字的贴头(粘纸),但卖方交货时却改用其他包装代替,且用只使英文的贴头。 买方收货后,为了便于在当地销售该批商品,只好改换包装和贴头,随后即向卖方要求赔偿其损失。由于确系卖方严重违反双方约定的包装条件,故卖方只好认赔,了结此案。 3、我某出口公司与德国一家公司签定出口一批农产品的合同。品质规格为:水分最高15%,杂质不超过3%,交货品质以中国商检局品质检验为最后依据。 但在成交前我方公司曾向对方寄送过样品,合同签定后又电告对方,确认成交货物与样品相似。货物装运前由中国商检局签发品质规格合格证书。 货物运抵德国后,该外国公司提出:虽然有检验证书,但货物品质比样品差,卖方有责任交付与样品一致的货物,因此要求每吨减价6英磅。 我公司以合同中并未规定凭样交货为由不同意减价。于是,德国公司请该国某检验公司检验,出具了所交货物平均品质比样品差7%的检验证明,并据此提出索赔要求。我方不服,提出该产品系农产品,不可能做到与样品完全相符,但不至于低7%。由于我方留存的样品遗失,无法证明,最终只好赔付一笔品质差价。分析:此例是一宗既凭品质规格交货,又凭样品买卖的交易。 卖方成交前寄样行为及订约后的“电告”都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根据商品特点正确选择表示品质的方法,能用一种表示就不要用两种,避免双重标准。 既凭规格,又凭样品的交易,两个条件都要满足。 样品的管理要严格。如“复样”、“留样”或“封样”的妥善保管,是日后重要的要的物证。

2020转口贸易合同范本

( 合同范本 ) 甲方: 乙方: 日期:年月日 精品合同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2020转口贸易合同范本 Constrain both parties to perform their responsibilities and obligations together, and clarify the obligations that both parties need to perform within the time limit

2020转口贸易合同范本 转口贸易(Entrepot Trade)是指两国的进出口贸易是通过第三国的中间商把货物转手来完成的贸易方式。这种贸易方式在生产国为间接出口,在消费国为间接进口,因而是一种间接贸易方式。而对第三国来说,它将进口的货物再出口,所以是转口,又称再出口贸易。转口贸易已有数百年历史,伦敦、鹿特丹、新加坡是的转口贸易港。战后转口贸易在香港、新加坡、日本、等地发展甚为迅速,并成为这些地区对外贸易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转口贸易对中间商所在国而言,一般必须具备两个条件: ①自然条件,即中转国的港口必须是深水港、吞吐能力强,地理位置优越,处于各国之间的交通要冲或国际主航线上; ②人为条件:要求中转国对中转地采取特殊的关税优惠政策和贸易政策,如自由港、自由贸易区等,使中转费用不致过高。同时,要求该地的基础设施、交通、金融和信息等服务系统发达且完备,

以利于转口贸易的进行。 转口贸易合同范本 委托人: (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人: (以下简称乙方) 关于甲乙双方于20xx年月日签订的货运代理合同(合同号: ),为了进一步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协助办理货物转口贸易及运输事宜达成补充合同如下: 一、操作流程 1.乙方作为货运代理人接受甲方委托,代理甲方订舱,将甲方货物从中国港口出运到中转港马来西亚巴生港; 2. 货到马来西亚巴生港后,由乙方当地代理负责从港区提货并视需要在保税仓库内倒柜、包装等事务以及自行或委托第三方代理甲方进行货物增值服务; 3.乙方中转港代理完成相关的倒柜、包装等事务或相关货物增值服务后,将货物重新装柜并运输到甲方指定目的港;

案例

第十一章贸易方式(3课时) 教学目的与要求: 1、了解并掌握经销与代理的特点及其之间的区别; 2、掌握招标与投标的性质和特点; 3、理解拍卖与寄售的特点; 4、了解期货交易的含义和特点,掌握期货交易的种类投机和套期保值; 5、加工贸易的特点和形式; 6、掌握补偿贸易的特点。 本章重点: 1、经销与代理的区别; 2、招标与投标的业务程序; 3、套期保值(买期保值、卖期保值) 4、三来一补 本章难点: 期货交易 招标与投标 拍卖 知识点: (一)对销贸易 1、易货贸易 (1)易货贸易的形式:直接易货、综合易货两种。 (2)易货贸易的作用和缺陷 (3)开展易货贸易应注意的问题 2、补偿贸易 (1)补偿贸易的形式:直接补偿、间接补偿、劳务补偿、综合补偿。 (2)补偿贸易的特点和作用 (3)补偿贸易的程序及应注意的问题 3、互购贸易和转手贸易 (1)互购贸易的特点及利弊。 (2)转手贸易:简单的转手贸易、复杂的转手贸易。 4、国际贸易证书贸易 (1)国际贸易证书贸易的主要做法和特点 (2)国际贸易证书的主要作用 (二)商品的期货交易 1、期货交易的原理及期货市场功能

2、期货交易的特点及可进行期货交易的商品的条件 3、期货市场的组织结构(期货交易所、场内经纪人与期货佣金商、清算所、保证金制度、期货交易的参加者) 4、期货交易方式:可分为套期保值(卖期保值、买期保值)和套利投机两种方式。 (三)包销和代理 1、包销 (1)包销的性质及特点 (2)包销方式的利弊 (3)包销协议 (4)采用包销方式应注意的问题 2、代理 (1)代理的种类:总代理、独家代理、普通代理 (2)代理协议 (四)寄售、拍卖和展卖 1、寄售 (1)寄售的性质、特点 (2)寄售协议的主要内容 (3)开展寄售业务应注意的问题 2、拍卖 (1)拍卖的特点 (2)拍卖的工作程序 (3)拍卖方式:增价拍卖、减价拍卖、密封递价拍卖三种 3、展卖 (1)展卖的特点 (2)展卖的类型:国际博览会、中国出口商品交易会(广州商品交易会、其他各地的交易会)、在国外举办展卖会 (3)开展展卖应注意的问题 (五)招标与投标 1、国际招标及其程序 (1)招标的涵义 (2)招标程序 2、国际投标及其程序 (1)投标的涵义 (2)投标程序 (3)投标贸易方式的特点 (六)租赁贸易和转口贸易 1、租赁贸易 (1)国际租赁贸易方式的各种形式: 2、转口贸易 (1)转口贸易方式的涵义及适宜开展转口贸易的国家(或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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