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设计

无障碍设计
无障碍设计

4.1.1 缘石坡道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人行道的各种路口必须设缘石坡道;

2 缘石坡道应设在人行道的范围内,

并应与人行横道相对应;

3 缘石坡道可分为单面缘石坡道和三面缘石坡道;

4 缘石坡道的坡面应平整,且不应光滑;

5 缘石坡道下口高出车行道的地面不得大于20 mm。

4.1.2 单面坡缘石坡道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单面坡缘石坡道可采用方形、长方形或扇形;

2 方形、长方形单面坡缘石坡道应与人行道的宽度相对应(图4.1.2-1,图4.1.2-2,图4.1.2-3);

3 扇形单面坡缘石坡道下口宽度不应小于1.50 m(图4.1.2-4);

4 设在道路转角处单面坡缘石坡道上口宽度不宜小于2.00 m (图4.1.2-5);

5 单面坡缘石坡道的坡度不应大于1:20。

4.1.3 三面坡缘石坡道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三面坡缘石坡道的正面坡道宽度不应小于1.2m(图4.1.3);

2 三面坡缘石坡道的正面及侧面的坡度不应大于1:12(图4.1.3)。

4.2 盲道

4.2.1 盲道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人行道设置的盲道位置和走向,应方便视残者安全行走和顺利到达无障碍设施位置;

2 指行残疾者向前行走的盲道应为条形的行进盲道(图4.2.1-1);在行进盲道的起点、终点及拐弯处应设圆点形的提示盲道(图4.2.1-2);

3 盲道表面触感部分以下的厚度应于人行道砖一致(图4.2.1-3);

4 盲道应连续,中途不得有电线杆、拉线、树木等障碍物;

5 盲道宜避开井盖铺设;

6 盲道的颜色宜为中黄色。

4.2.2 行进盲道的位置选择应按下列顺序,并符合下列规定:

1 人行道外侧有围墙、花台或绿地带,行进盲道宜设在距围墙、花台、绿地带0.25~0.50 m处(图4.2.2-1);

2 人行道内侧有树池,行进盲道可设置在距树池0.25~0.5 m处;

3 人行道没有树池,行进盲道距立缘石不应小于0.50 m;

4 行进盲道的宽度宜为0.30~0.60 m,可根据道路宽度选择低限或高限;

5 人行道成弧线形路线时,行进盲道宜与人行道走向一致;

6 行进盲道触感条规格应符合表4.2.2-1的规定(图4.2.2-3)。

表4.2.2-1 盲道触感条规格

4.2.3 提示盲道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行进盲道的起点和终点处应设提示盲道,其长度应大于行进盲道的宽度(图4.2.3-1);

2 行进盲道在转弯处应设提示盲道,其长度应大于行进盲道的宽度(图

4.2.3-2);

3 人行道中有台阶、坡道和障碍物等,在相距0.25~-.50 m处,应设提示盲道(图4.2.3-3);

4 距人行横道入口、广场入口、地下铁道入口等0.25~0.50 m处应设提示盲道,提示盲道长度与各入口的宽度应相对应(图4.2.3-4a, 图4.2.3-4b);

5 提示盲道的宽度宜为0.30~0.60 m;

6 提示盲道触感圆点规格应符合表4.2.3-1的规模(图4.2.3-5)。

表4.2.3-1

4.3 公交车站

4.3.1 城市主要道路和居住区的公交车站,应设提示盲道和盲文车站牌。

4.3.2 沿人行道的公交车站,提示盲道应符合下列规定(图4.3.2):

1 在候车站牌一侧应设提示盲道,其长度宜为4.00~6.00 m;

2 提示盲道的宽度应为0.30~0.60 m;

3 提示盲道距路边应为0.25~0.50 m;

4 人行道中有行进盲道时,应与公交车站的提示盲道相连接。

4.3.3 在车道之间的分隔带设公交车站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由人行道通往分隔带的公交车站,设宽度不应小于1.50 m。坡度不应大于1:12的缘石坡道;

2 在候车站牌一侧应设提示盲道,其长度宜为4.00~6.00 m;

3 提示盲道的宽度应为0.30~0.60 m;

4 提示盲道距路边宜为0.25~0.50 m;

4.3.4 公交车站设置盲文站牌的位置、高度、形式与内容,应方便视力残疾者使用。

4.4 人行天桥、人行地道

4.4.1 城市中心、商业区、居住区及公共建筑设置的人行天桥与人行地道,应设坡道和提示盲道;当设坡道有困难时可设垂直升降梯(图4.4.1)。

4.4.2 人行天桥、人行地道的坡道应适合乘轮椅者通行;梯道应适合拄拐杖者及老年人通行。在坡道和梯道两侧应设扶手。

4.4.3 人行天桥、人行地道的坡道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坡道的坡度不应大于1:12;要困难地段的坡度不得大于1:8(需要协助推动轮椅行进);

2 弧线形坡道的坡度,应以弧线内缘的坡度进行计算;

3 坡道的高度每升高1.50 m时,应设深度不小于2 m的中间平台;

4 坡道的坡面应平整且不应光滑。

4.4.4 人行天桥、人行地道的梯道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梯道宽度平应小于3.50 m,中间平台深度不应小于

2 m;

2 在梯道中间部位设自行车坡道;

3 踏步的高度不应大于0.15 m, 宽度不应小于0.30 m;

4 踏面应平整且不光滑,前缘平不应有突出部分。

4.4.5 距坡道与梯道0.25~0.50 m处应设提示盲道。提示盲道的长度应与坡道、梯道的宽度相对应,提示盲道的宽度应为0.30~60 m (图4.4.5)。

4.4.6 人行道中有行进盲道时,应与人行天桥、人行地道及地铁入口的提示盲道相连接。

4.4.7 人行天桥、人行地道的扶手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扶手高应为0.90 m。设上、下两层扶手时,下层扶手高应为0.70 m;

2 扶手应保持连贯,在起点和终点应延伸0.40 m;

3 扶手截面直径尺寸宜为45~50 m,扶手托架的高度、扶手与墙面的距离宜为45~50 mm;

4 在扶手起点水平段应安装盲文标志牌;

5 扶手下方为落空栏杆时,应设高不小于0.10 m的安全挡台。

4.4.8 人行地道的坡道和梯道入口两侧的护墙低于0.85 m时,在墙顶应安装护栏或扶手。

4.4.9 人行地道的坡道入口平台与人行道地面有高差时,应采用坡道连接。

4.4.10 人行天桥下面的三角空间区,在2 m高度以下应安装防护栏,并应在结构边缘外设宽0.30~0.60 m提示盲道(图4.4.10-1, 图4.4.10-2)。

4.5 桥梁、隧道、立体交叉4.

5.1 桥梁、隧道、无障碍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桥梁、隧道的人行道应与道路的人行道衔接,当地面有高差时,应设轮椅坡道,坡道的坡度不应大于是1:20;

2 桥梁、隧道入口处的人行道应设缘石坡道、缘石坡道应与人行横道相对应;

3 桥梁、隧道的人行道应设盲道。

4.5.2 立体交叉人行道的缘石坡道、人行横道及盲道的位置应相互对应和衔接(图4.5.2-1, 图4.5.2-2, 图4.5.2-3)。

4.5.3 立体交叉桥孔的人行道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桥孔内人行道的地面与桥孔外人行道的地面有高差时,应设轮椅坡道,坡道的坡度不应大于1:20;

2 桥孔外的人行道口应设缘石直坡道,缘石坡道与人行横道应相对应;

3 桥孔内的人行道应设盲道,并应与桥孔外设有的盲道相连接。

4.5.4 桥梁、隧道和立体交叉的缘石坡道与盲道的设计应符合本规范第4章第一节与第二节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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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障碍设计规范

无障碍设计规范

建筑物无障碍设计和老年人建筑设计规范 无障碍卫生间装修7大准则 防护:地面应选用防滑材料,以防残障人士跌倒摔伤。厕所的门上要装防护门板,以免轮椅的脚踏板碰破门。 布局:厕所应设于路旁,出入方便。卫生器具的安装位置和高度要合理,便器两侧都应留有便于轮椅接近的空间。 辅助:在卫生器具周围安装扶手,扶手的位置合适,连接牢固。为了便于各种身高的人使用,脸盆台面的高度可以设置在离地面60~10 0厘米的范围之内。 方便:水龙头开关应便于操作,可采用脚踏式,长柄 式,感应式。 呼救:厕 所内应设紧 急呼救按扭。

畅通:卫生间室内外高差不得大于20毫米,方便残疾人和轮椅通过。 尺度:门扇开启的净宽不得小于0.8米,以方便轮椅通过。厕所内应留有1.5米*1.5米的轮椅回转空间。 一、建筑物无障碍设计 (一)建筑物无障碍实施范围 1.各类公共建筑(包括办公、科研建筑和学校、园林建筑)的室外场地、建筑入口、走道、楼梯、公共活动用房和公共服务设施等部位应进行无障碍设计。 2.交通和医疗建筑的人口应设置没有台阶的无障碍人口。商业与服务建筑的入口也宜设置无障碍人口。 3.下列公建必须设无障碍专用厕所:县级及县级以上的政府机关与司法部门,各种交通与医疗建筑,大型观演与体育建筑的观众使用部分和贵宾室,大型园林建筑及主要旅游地段以及设有公厕的大型商业、服务、文化、纪念建筑。

4.下列有楼层的公建应设适合乘轮椅者、视残者或担架床可进入和使用的无障碍电梯:各种交通与医疗建筑,大型商业、服务、文化、纪念建筑。 5.观演与体育建筑的观众席和主席台必须设轮椅席位。 6.高层和中高层住宅、公寓的建筑人口、电梯、公共走道以及适合乘轮椅者居住的无障碍住房套内等部位应进行无障碍设计。此类住宅、公寓中,每50套住房宜设2套无障碍住房套型。 7.设有残疾人住房而又不设电梯的多层和低层住宅、公寓,其建筑入口、楼梯、公共走道和无障碍住房套内等部位应进行无障碍设计。此类住宅、公寓中,每100套住房宜设2-4套无障碍住房套型。 8.职工和学生宿舍应在首层设男女残疾人住房各一间。此类建筑的人口、公共走道、公共厕所、浴室、擞洗室以及无障碍住房等部位应进行无障碍设计。 (二)建筑人口 1.无障碍人口,是指不设台阶的建筑入口。

无障碍建设工作方案 .doc

无障碍建设工作方案 撰写人:XXX 本文档介绍了XXXXX. YOUR LOG

无障碍建设,是残疾人生活、工作和参与社会活动的基本条件,也是方便人民群众,尤其是老年人、妇女儿童等群体生活和出行的需要,是社会文明和进步以及城市形象的重要标志。为进一步推动我县无障碍建设工作,提高人民生活质量,不断改善残疾人生存和生活环境,依据国家无障碍建设工作标准,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以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为核心,以提高全体人民生活质量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新建和改建城市道路、大型公共建筑和居民小区建设为重点,按照突出重点,整体推进的原则,进一步提升城市品位,塑造城市形象,创造和谐环境,全面推进我县无障碍建设工作。 二、实施时间 2014年—2015年,力争用3年时间完成我县无障碍设施建设及改造任务。具体目标完成时限2015年5月30日前完成。共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2014年12月31日前完成20%。 第二阶段:2013年12月31日前完成60%。 第三阶段:2015年5月30日前全部完成。

具体责任部门要做好落实工作,具体承办单位要依据方案的总体要求,要合理安排时间,制定操作性强的具体实施方案,并上报县领导小组。 三、具体目标 (一)组织管理 1、开展无障碍建设工作成立由政府有关领导牵头,建设、民政、交通、铁路、财政、发展改革、城市综合管理办公室、公安、教育、宣传、广电、旅游、商务、银行、卫生、残联、老龄、信息等部门参加的无障碍建设领导小组,建立工作记录,建立各司其职、协调配合的工作机制,在无障碍建设中切实发挥组织、协调作用。 2、县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将无障碍设施建设作为城市建设和改造的重要内容,将无障碍建设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多渠道筹措资金,并拨出专门经费用于无障碍建设的组织管理。 3、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切实采取措施,确保新建的道路和建筑物在规划、设计、施工、验收及监理等各个环节严格执行《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 (JGJ50-2001)、《老年人建筑设计规范》(JGJ122-99)。凡进行扩建、改建的道路和建筑物,应参照上述有关规范同步进行相应的无障碍改造,确保使用功能的系统性和连贯性。

城市道路无障碍设计规范

城市道路无障碍设计规范【实用基础】 1.1 缘石坡道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人行道的各种路口必须设缘石坡道; 2 缘石坡道应设在人行道的范围内,并应与人行横道相对应; 3 缘石坡道可分为单面缘石坡道和三面缘石坡道; 4 缘石坡道的坡面应平整,且不应光滑; 5 缘石坡道下口高出车行道的地面不得大于20 mm。 1.2 单面坡缘石坡道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单面坡缘石坡道可采用方形、长方形或扇形; 2 方形、长方形单面坡缘石坡道应与人行道的宽度相对应(图4.1.2-1,图4.1.2-2,图4.1.2-3);

3 扇形单面坡缘石坡道下口宽度不应小于1.50 m(图4.1.2-4);

4 设在道路转角处单面坡缘石坡道上口宽度不宜小于2.00 m (图4.1.2-5); 5 单面坡缘石坡道的坡度不应大于1:20。 1.3 三面坡缘石坡道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三面坡缘石坡道的正面坡道宽度不应小于1.2m(图4.1.3);

2 三面坡缘石坡道的正面及侧面的坡度不应大于1:12(图4.1.3)。 2 盲道 2.1 盲道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人行道设置的盲道位置和走向,应方便视残者安全行走和顺利到达无障碍设施位置; 2 指行残疾者向前行走的盲道应为条形的行进盲道(图4.2.1-1);在行进盲道的起点、终点及拐弯处应设圆点形的提示盲道(图4.2.1-2); 3 盲道表面触感部分以下的厚度应于人行道砖一致(图4.2.1-3);

4 盲道应连续,中途不得有电线杆、拉线、树木等障碍物; 5 盲道宜避开井盖铺设; 6 盲道的颜色宜为中黄色。 2.2 行进盲道的位置选择应按下列顺序,并符合下列规定: 1 人行道外侧有围墙、花台或绿地带,行进盲道宜设在距围墙、花台、绿地带0.25~0.50 m处(图4.2.2-1); 2 人行道内侧有树池,行进盲道可设置在距树池0.25~0.5 m处; 3 人行道没有树池,行进盲道距立缘石不应小于0.50 m; 4 行进盲道的宽度宜为0.30~0.60 m,可根据道路宽度选择低限或高限; 5 人行道成弧线形路线时,行进盲道宜与人行道走向一致; 6 行进盲道触感条规格应符合表4.2.2-1的规定(图4.2.2-3)。

老年人无障碍设计专篇

(一)一般规定1.老年人居住建筑应按各个老龄阶段的不同需要进行设计。2.老年人公共建筑应按介助老人,即生活行为依赖扶手、拐杖、轮椅和升降设施等帮助的老年人的体能心态特征进行设计。3.老年人公共建筑的出入口、老年人经由的水平通道和垂直交通设施,以及卫生间、休息室等部位,应为老年人提供方便设施和服务条件。4.老年人建筑宜为3层及3层以下;4层及4层以上应设电梯。(二)出入口1.老年人居住建筑的出入口宜采取阳面开门。出入口内外应留有不小于1.5mxl.5m的轮椅回旋面积。2.老年人居住建筑出入口造型设计,应标志鲜明,易于辨认。3.门前平台与室外地面高差不宜大于0.4m,并应采用缓坡台阶和坡道过渡。缓坡台踏步踢面高不宜大于0.12m,踏面宽不宜小于0.38m,坡道坡度不宜大于1/12。台阶坡道两侧应设栏杆扶手。当室内外高差较大,设坡道有困难时,出入口前可设升降平台。4.出人口顶部应设雨篷;平台、踏步、坡道应选用坚固、耐磨、防滑的材料。(三)过厅和走道1,老年人居住建筑过厅应具备轮椅、担架回旋条件,并应符合下列要求:(1)户室内门厅部位应具备设置更衣、换鞋用橱柜和椅凳的空间。(2)户室内面对走道的门与门,(3)户室内通过式走道净宽不应小于1.2m。门与临墙之间的距离不应小于0.5m,应保证轮椅回旋和门扇开启的空间.2.老年人公共建筑,通过式走道净宽不应小于1.8m。3.老年人出入经由的过厅、走道、房间不得设门槛,地面不宜有高差。4.通过式走道两侧墙面0.9m和0.65m高处宜设4(40-50mm)的圆杆横向扶手,扶手离墙表面间距40mm;走道两侧墙面下部应设0.35m高的护墙板。(四)楼梯、坡道和电梯1.老年人建筑应设符合老年人体能心态特征的缓坡楼梯。缓坡楼梯踏步的踏面宽度:居住建筑不应小于0.30m,公共建筑不应小于0.32m;踢面高度:居住建筑不应大于0.15m,公共建筑不应大于0.13m。踏面前缘宜设高度不大于3mm的异色防滑警示条,踢面顶端前凸不宜大于10mm。2.老年人使用的楼梯间,其梯段净宽不得小于1.2m,不得采用扇形踏步,不得在平台区内设踏步。3.不设电梯的2-33层老年人建筑宜兼设坡道,其净宽不宜小于1.5m,长度不宜大于12m,坡度不宜大于1/12。坡道设计应符合《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JCJ50--2001的有关规定,并应符合下列要求:(1)坡道转弯时应设休息平台,休息平台净深度不得小于1.5m;(2)坡道的起点及终点应留有深度不小于1.5m的轮椅缓冲地带;(3)坡道侧面凌空时,在栏杆下端宜设高度不小于50mm的安全挡台。4.楼梯与坡道两侧离地高0.9m和0.65m处应设连续的栏杆与扶手,沿墙一侧扶手应水平延伸。扶手设计要求与走道扶手相同。5.设电梯的老年人建筑,电梯厅及轿厢尺寸必须保证轮椅和急救担架进出方便,轿厢沿周边离地0.9m和0.65m高处设介助安全扶手。电梯速度宜选用慢速度,电梯门宜采用慢关闭者,并内装电视监控系统。(五)居室1,老年人居住建筑的起居室、卧室,老年人公共建筑的疗养室、病房,应有良好朝向、天然采光和自然通风,室外宜有开阔视野和优美环境。2.老年人的起居室、卧室面积宜较常人的稍大,矩形居室短边净尺寸不宜小于3m;老年人合居型居室,每室不宜超过3人,每人使用面积不应小于6m2,矩形居室短边净尺寸不宜小于3.3m。(六)厨房1.老年住宅应设独用厨房;老年公寓除设公共餐厅外,还应设各户独用厨房;老人院除设公共餐厅外,宜设少量公用厨房。2.老年人自行操作和轮椅进出的独用厨房,空间尺寸和设备布置可按无障碍住房设计要求执行。 (七)卫生间1.老年入居住建筑应设紧邻卧室的独用卫生间,配置三件卫生洁具,面积不宜小于5m2。老年人公共建筑的疗养室、病房宜设独用卫生间。2.老年人公共建筑的卫生间宜邻近休息厅,空间尺寸和洁具布置可按无障碍公共厕所的设计要求执行。3.卫生间、厕位间宜设平开门,门扇向外开启,留有观察窗口,安装双向开启的插销。(八)阳台1.老年人居住建筑的阳台可按无障碍住房的阳台要求设计,阳台栏杆扶手高度不应小于1.1m。2.供老人活动的屋顶平台或屋顶花园,其屋顶女儿墙护栏高度不应小于1.lm;出平台的屋顶突出物,其高度不应小于0.6m。(九)门窗1.老年人建筑公用外门净宽不得小于1.1m。2.老年人住宅户门和内门通行净宽不得小于0.8m。3.起居室、卧室、卫

无障碍施工方案

目录 第一节工程概况 (2) 第二节无障碍设计说明 (2) 第三节施工工艺 (7) 第四节验收说明 (12)

第一节工程概况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建设单位: 4、勘察单位: 5、设计单位: 6、监理单位: 7、施工单位: 8、工程规模: 第二节无障碍设计说明 一、设计规范和依据 1、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JGJ50-2001; 2、中南地区建筑标准设计《建筑图集3》—建筑无障碍05ZJ301; 3、在不同位置的坡道,其坡度和宽度应符合以下要求: 4 5、轮椅通行最小宽度

6、门的净宽 7 8、无障碍居室与设计要求 9

10

12、电器插座数量 第三节施工工艺 一、混凝土施工工艺 1、工艺流程:混凝土(砂浆)搅拌→基底处理→浇筑→压实→养护 (1)混凝土(砂浆)搅拌: ①配合比申请:由试验员将所有的水泥、砂、石等送往试验室,试验室通过对给定的原材料进行试配后,确定混凝土(砂浆)配合比。 ②计量:现场配备磅秤,对砂、石料进行准确计量。 ③搅拌:用混凝土搅拌机进行强制搅拌,搅拌时间不小于2min。 (2)基层清理:在基层上洒水湿润,不可有积水,然后刷一道界面剂。

(3)浇筑混凝土(或水泥砂浆)地面:将搅拌好的混凝土(或水泥砂浆)按做好的厚度控制点摊在基层上,然后沿冲筋厚度用刮杠摊平,再用木抹子初次搓平压实。 (4)表面压光:初次压光,待混凝土(砂浆)初凝前,表面先撒一层预拌好的比例为1:1的水泥砂子灰,随后用木抹子搓压后,用铁抹子初次压光;混凝土(砂浆)表面收水后(人踩了有脚印,但不陷入时为宜),进行第二次压光,压光时用力均匀,将表面压实、压光,清除表面气泡、砂眼等缺陷。 (5)养护、保护:等面层凝固后要及时洒水、喷水或撒锯沫浇水养护7d。 (6)抹水泥砂浆踢脚: ①当地面达到上人强度后,方可进行踢脚施工。 ②先在墙面上刷一道内掺建筑胶的水泥浆,然后抹8mm厚的1:3的水泥砂浆,表面扫毛划出纹路,上口用尺杆修直。 ③待底层砂浆终凝后,再抹6mm厚的1:2.5的面层水泥砂浆,表面用铁抹子压光。 (7)做试件:每一检验批(检验批的划定见质量验收)留置一组试件,当一个检验批大于1000m2时,增加一组试件。 2、质量验收 (1)划分检验批: 按每一层次或每层施工段(或变形缝)作为检验批,高层建筑的标准层按每三层(不足三层按三层计)作为检验批。根据工程的楼层数和每层建筑面积,验收前与监理单位一起确划分检验批,确定检验批数量。 (2)验收组织 详见《管理保证体系及质量管理措施》一节。 3、技术资料检查 (1)原材料(水泥、砂、石)合格证、复试报告。 (2)混凝土(砂浆)的配合比通知单。 (3)混凝土(砂浆)的强度报告。 (4)有防水层的房间防水层隐蔽验收记录和二次防水工程试水检查记录。 (5)垫层、防水隔离层检验批验收记录。 (6)检验批验收记录。 4、外观质量检查 (1)与基层粘结牢靠,无空鼓、开裂。

住宅小区项目方案设计说明:无障碍设计专篇

住宅小区项目方案设计说明:无障碍设计专篇住宅小区项目方案设计说明:无障碍设计 专篇 住宅小区项目方案设计说明:无障碍设计专篇提要:在住宅部分门厅的出入口处设有残疾人专用坡道及扶手~出入口内外均留有不小于×的轮椅回转面积~残疾人坡道坡度不大于1/12 住宅小区项目方案设计说明:无障碍设计专篇 一、工程概况 本项目位于漳州市芗城区东南角、芗城区与龙文区的连接地带~东侧是城市主干道-九龙大道~南侧是规划中的下洲路和诗浦中、小学。西临规划中的丹霞路~北侧是建设中的住宅区及已建成的闽南综合大市场。 本项目总用地面积为平方米~规划地上总建筑面积268000平方米~地下室建筑面积为14996平方米。本次规划为zz小区一期的?、?区~一期总用地面积为平方米~地上总建筑面积为平方米。本次方案包括底层带商业网点的小高层、高层住宅,12-18层二类高层住宅及相关配套公建会所、八班幼儿园。 二、建筑无障碍设计 ,一,设计依据 1 / 3 《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jGj50-2001国家及地方相关的规范、标准、法规 ,二,建筑设计 根据本工程具体情况~无障碍设计主要包括以下几个内容: 1.人行道的无障碍设计

根据城市道路情况在规划道路的路口设有残疾人专用的缘石坡道~并根据城市道路情况统一在人行道上设置盲人通道。 2.会所、幼儿园等公共建筑的无障碍设计 在会所、幼儿园等的出入口处设有残疾人专用坡道及扶手~出入口内外均留有不小于的轮椅回转面积~残疾人专用坡道坡度不大于1/12~宽度均不小于~长度不大于9m。残疾人使用门槛高度及门内外地面高差不大于15mm~并以斜面过渡。在会所的公共卫生间设有供残疾人专用厕所及无障碍设施。 3.住宅的入口~电梯厅和通道的无障碍设计 在住宅部分门厅的出入口处设有残疾人专用坡道及扶手~出入口内外均留有不小于×的轮椅回转面积~残疾人坡道坡度不大于1/12~宽度大于~长度不大于 9m。残疾人使用门槛高度及门内外地面高差不大于15mm~并以斜面过渡。在住宅中设有能满足残疾人使用的电梯~本工程总户数 2 / 3 为563户~按规定应设无障碍户型为563x4%=23户。残疾人的住房将根据本工程预售情况~对残疾人购买的住宅予以无障碍设计。 4.公共绿地及小广场的无障碍设计。 在小区所有公共部分均参考残疾人的使用方便~在有高差的公共部分均设有残疾人坡道~以满足残疾人对公共部分的使用。 3 / 3

分类无障碍通用设计

分類:無障礙通用設計 2007/10/12 11:19 無障礙設施改善參考單價 本表是96年初台北市參考單價,其他縣市可打折估算,本資料會即時修正,歡迎提供意見。 項次項目說明單位建議單價(元) 1 扶手 1-1/2"∮坡道不銹鋼扶手直立單層式 M 3,800 1-1/2"∮坡道不銹鋼扶手直立雙層式 M 4,400 1-1/2"∮坡道不銹鋼扶手掛牆雙層式 M 3,600 1-1/2"∮坡道不銹鋼扶手掛牆單層式 M 3,100 1-1/2''∮樓梯扶手欄杆H= 20cm M 1,250 1-1/2''∮樓梯扶手欄杆H= 70cm M 1,275 1-1/2''∮樓梯扶手欄杆H= 90cm M 1,760 1-1/2''∮樓梯崁壁式扶手 M 1,510 扶手防勾撞處理處 400

2 無障礙廁所扶手 1-1/4"∮C型洗臉盆不銹鋼扶手(H= 70cm )組 1,065 1-1/4"∮C型洗臉盆不銹鋼扶手(H= 100cm )組1,490 1-1/4"∮L型馬桶不銹鋼扶手(70* 70cm )支2,660 1-1/4"∮120°斜臂式浴廁馬桶不銹鋼扶手支3,400 1-1/4"∮H型小便斗不銹鋼扶手組1,915 1-1/4"∮ㄇ型臉盆用不銹鋼扶手組2,340 1-1/4"∮Γ型直立式臉盆用不銹鋼扶手組1,270 3 樓梯防護緣5cm高水泥粉刷油漆(含打毛及植筋)M 850 5cm高七厘石粉刷磨光(含打毛及植筋) M 850 5cm高不銹鋼方管防護緣 M 1,000 5cm高不銹鋼版防護緣 M 1,000 5cm高壓克力條防護緣M 1,000 5cm高木條防護緣 M 1,000 4 階梯前警示帶貼60cm寬金剛砂警示帶M 1,065 貼60cm寬粗糙面磚或警示磚 M 960 貼60cm寬合成橡膠(30*30)圓凸點警示帶M2 1,595 貼5cm 寬金剛沙止滑膠帶18M 長每捲捲 800 5 室內斜坡道高度20cm以下打細料混凝土坡道 (需另加鋪面防滑材料層)M2 3,000 高度20~ 75c m砌1B磚打混凝土坡道 (需另加鋪面防滑材料層扶手等)M2 4,560 高度75~ 150c mRC牆打混凝土坡道

无障碍设计要求

GB50180-93《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 1、住宅建筑的规划设计,应综合考虑用地条件、选线、朝向、间距、绿地、层数与密度、 布置方式、群组组合、空间环境和不同使用者的需要等因素确定。 2、宜安排一定比例的老年人居住建筑。 3、住宅间距,应以满足日照要求为基础,综合考虑采光、通风、消防、防灾、管线埋设、 视觉卫生等要求确定。 4、住宅日照标准应符合表规定;对于特定情况还应符合下列规定: (1)老年人居住建筑不应低于冬至日日照2小时的标准; (2)在原设计建筑外增加任何设施不应使相邻住宅原有日照标准降低; (3)旧区改建的项目内新建住宅日照标准可酌情降低,但不应该低于大寒日日照1小时的标准。 住宅建筑日照标准 底层窗台面是指距室内地坪0.9m高的外墙位置。 无障碍设计要求 1、七层及七层以上的住宅,应对下列部位进行无障碍设计: 1 建筑入口; 2 入口平台;

3 候梯厅; 4 公共走道。 2、住宅入口及入口平台的无障碍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建筑入口设台阶时,应同时设置轮椅坡道和扶手; 2 坡道的坡度应符合表的规定; 3 供轮椅通行的门净宽不应小于0.8m; 4 供轮椅通行的推拉门和平开门,在门把手一侧的墙面,应留有不小于0.5m的墙面宽 度; 5 供轮椅通行的门扇,应安装视线观察玻璃、横执把手和关门拉手,在门扇的下方应安 装高0.35m的护门板; 6 门槛高度及门内外地面高差不应大于0.015m,并应以斜坡过渡。 3 、七层及七层以上住宅建筑入口平台宽度不应小于2.00m,七层以下住宅建筑入口平台宽度不应小于1.50m。 4、供轮椅通行的走道和通道净宽不应小于1.20m。 信报箱 1、新建住宅应每套配套设置信报箱 2、住宅设计应在方案设计阶段布置信报箱的位置。信报箱宜设置在住宅单元主要入口处。 3、设有单元安全防护门的住宅,信报箱的投递口应设置在门禁以外。当通往投递口的专 用通道设置在室外时,通道净宽应不小于0.60m 4、信报箱的投取信口设置在公共通道位置时,通道的净宽应从信报箱的最外缘起算。 5、信报箱的设置不得降低住宅基本空间的天然采光和自然通风标准。

最新 无障碍建设工作方案-精品

无障碍建设工作方案 无障碍建设,是残疾人生活、工作和参与社会活动的基本条件,也是方便人民群众,尤其是老年人、妇女儿童等群体生活和出行的需要,是社会文明和进步以及城市形象的重要标志。为进一步推动我县无障碍建设工作,提高人民生活质量,不断改善残疾人生存和生活环境,依据国家无障碍建设工作标准,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以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为核心,以提高全体人民生活质量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新建和改建城市道路、大型公共建筑和居民小区建设为重点,按照突出重点,整体推进的原则,进一步提升城市品位,塑造城市形象,创造和谐环境,全面推进我县无障碍建设工作。 二、实施时间 2014年―2015年,力争用3年时间完成我县无障碍设施建设及改造任务。具体目标完成时限2015年5月30日前完成。共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2014年12月31日前完成20%。 第二阶段:2013年12月31日前完成60%。 第三阶段:2015年5月30日前全部完成。 具体责任部门要做好落实工作,具体承办单位要依据方案的总体要求,要合理安排时间,制定操作性强的具体实施方案,并上报县领导小组。 三、具体目标 (一)组织管理 1、开展无障碍建设工作成立由政府有关领导牵头,建设、民政、交通、铁路、财政、发展改革、城市综合管理办公室、公安、教育、宣传、广电、旅游、商务、银行、卫生、残联、老龄、信息等部门参加的无障碍建设领导小组,建立工作记录,建立各司其职、协调配合的工作机制,在无障碍建设中切实发挥组织、协调作用。 2、县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将无障碍设施建设作为城市建设和改造的重要内容,将无障碍建设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多渠道筹措资金,并拨出专门经费用于无障碍建设的组织管理。

公共设施设计案例分析报告

九个公共设施案例分析 目录 一、公共信息设施——标识设施 二、公共交通设施——公交站点 ——自行车停放设施 三、休息游乐设施 四、商业服务设施——售货亭 五、公共管理设施——树池篱 六、公共照明设施——广场照明 七、公共卫生设施——垃圾箱 八、公共配景设施——景观雕塑 九、无障碍设施——无障碍卫生设施

一、公共信息设施——标识设施 一、标识设施——指在城市公共空间利用建筑、构筑物、场地、空间等设置的给人行为指示的公共服务设施。具有显著的记号作用和通俗易懂的特点。 二、标识设施包括的容: 指示牌、门牌标识、路名指示牌、 大楼指示系统、商业招牌、公交车站 牌、交通信息屏、导游图等。 三、形式: 屋顶塔式、独立式、地面固定式、 壁面固定式、悬挂式等。 四、设计要点: 1.醒目度。即在视野中,标志较其背景更容易引起注意的程度。醒目度主要考虑的容是标识牌本身及其背景之间的关系。在标识牌的规划设计中标识牌与周围环境的统一协调是标识设计的整体目标。但标识不能过分与环 境中各元素类似,其 要具有足够的可识别 性。在旅游的过程中, 能够明确的看到各种 标识牌可以给游客节 省寻找各种信息的时间,使游客的游览过程更顺利,节省游客时间,

保护了游客的利益。 2.觉察。即人的视觉系统从视野中感受到刺激的能力。标识系统的功能主要在于传达信息,而信息传播是视觉传达的中心主题。同时,与视觉传达有关的各要素中最重要的即是“色彩”,不同的颜色可以引发人们不同的联想,带给人们不同的心理反应。因此在标识设计创作中,不但要有主观性色彩的积淀和经验,而且要理性地运用各种色彩为标识设计服务。 3.视角。即从观察者眼睛向标志长轴方向两端点的连线所夹的角。景区标识的视角主要有平视、仰视、俯视、鸟瞰四种。平 视的效果给人感觉便捷、 规则、有序;仰视的效果 给人感觉稳定、雄伟、 高大具有较强的震撼力 和标志性;俯视时标识给 人一种随意、亲切的感 受;平视视距是标识高度的1.5~2倍时,旅游者容易看清标识容,把握标识全貌。由此可见,平视设计时要注意留有足够的视距空间。 4.空间秩序感。标识的布局应具有空间秩序感,遵循系统性、可视性、合理性、安全性、环境统一性、视觉效应有效性等原则。标识之间的距离既不能太近,否侧会让人产生厌烦心理,也不能太远,否侧会让人没有安全感,身在一个陌生环境中产生恐惧心理。

无障碍设计规范

建筑物无障碍设计和老年人建筑设计规范 无障碍卫生间装修7大准则 防护:地面应选用防滑材料,以防残障人士跌倒摔伤。厕所的门上要装防护门板,以免轮椅的脚踏板碰破门。 布局:厕所应设于路旁,出入方便。卫生器具的安装位置和高度要合理,便器两侧都应留有便于轮椅接近的空间。 辅助:在卫生器具周围安装扶手,扶手的位置合适,连接牢固。为了便于各种身高的人使用,脸盆台面的高度可以设置在离地面60~100厘米的范围之内。 方便:水龙头开关应便于操作,可采用脚踏式,长柄式,感应式。 呼救:厕所内应设紧 急呼救按扭。 畅通:卫生间室内外 高差不得大于20毫米, 方便残疾人和轮椅通过。 尺度:门扇开启的净 宽不得小于0.8米,以方 便轮椅通过。厕所内应留 有1.5米*1.5米的轮椅 回转空间。 一、建筑物无障碍设计 (一)建筑物无障碍实施范围 1.各类公共建筑(包括办公、科研建筑和学校、园林建筑)的室外场地、建筑入口、走道、楼梯、公共活动用房和公共服务设施等部位应进行无障碍设计。 2.交通和医疗建筑的人口应设置没有台阶的无障碍人口。商业与服务建筑的入口也宜设置无障碍人口。 3.下列公建必须设无障碍专用厕所:县级及县级以上的政府机关与司法部门,各种交通与医疗建筑,大型观演与体育建筑的观众使用部分和贵宾室,大型园林建筑及主要旅游地段以及设有公厕的大型商业、服务、文化、纪念建筑。 4.下列有楼层的公建应设适合乘轮椅者、视残者或担架床可进入和使用的无障碍电梯:各种交通与医疗建筑,大型商业、服务、文化、纪念建筑。 5.观演与体育建筑的观众席和主席台必须设轮椅席位。 6.高层和中高层住宅、公寓的建筑人口、电梯、公共走道以及适合乘轮椅者居住的无障

《无障碍设计规范》GB_50763—2012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无障碍设计规范 Codes for accessibility design GB 50763—2012 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施行日期:2 O 1 2 年 9 月 1 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公告 第1354号 关于发布国家标准《无障碍设计规范》的公告 现批准《无障碍设计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763—2012,自2012年9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3.7.3(3、5)、4.4.5、6.2.4(5)、6.2.7(4)、8.1.4条(款)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JGJ 50—2001同时废止。 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2年3月30日 前言 本规范是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09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09]88号)的要求,由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会同有关单位编制完成。 本规范在编制过程中,编制组进行了广泛深入的调查研究,认真总结了我国不同地区近年来无障碍建设的实践经验,认真研究分析了无障碍建设的现状和发展,参考了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技术,并在广泛征求全国有关位意见的基础上,通过反复讨论、修改和完善,最后经审查定稿。 本规范共分9章和3个附录,主要技术内容有:总则,术语,无障碍设施的设

计要求,城市道路,城市广场,城市绿地,居住区、居住建筑,公共建筑及历史文物保护建筑无障碍建设与改造。 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北京市建筑没计研究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本规范在执行过程中,请各单位注意总结经验,积累资料,如发现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将有关意见和建议反馈给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南礼士路62号,邮政编码:100045),以便今后修订时参考。 本规范主编单位: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 本规范参编单位:北京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 上海市市政规划设计研究院 北京市园林古建设计研究院 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院 广州市城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 北京市残疾人联合会 中国老龄科学研究中心 重庆市市政设施管理局 本规范主要起草人员:焦舰孙蕾刘杰杨旻刘思达聂大华段铁铮朱胜跃赵林祝长康汪原平吕建强褚波郭景易晓峰廖远涛王静奎郭平杨宏本规范主要审查人员:周文麟马国馨顾放张东旺吴秋风刘秋君殷波王奎宝陈育军张薇胡正芳王可瀛 1 总则 1.0.1 为建设城市的无障碍环境,提高人民的社会生活质量,确保有需求的人能够安全地、方便地使用各种设施,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全国城市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城市道路、城市广场、城市绿地、居住区、居住建筑、公共建筑及历史文物保护建筑等。本规范未涉及的城市道路、城市广场、城市绿地、建筑类型或有无障碍需求的设计宜按本规范中相似类型的要求执行。农村道路及公共服务设施宜按本规范执行。 1.0.3 铁路、航空、城市轨道交通以及水运交通相关设施的无障碍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的要求外,尚应符合相关行业的有关无障碍设计的规定。 1.0.4 城市无障碍设计在执行本规范时尚应遵循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符合城市的总体发展要求,应做到安全适用、技术先进、经济合理。 1.0.5 城市无障碍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住宅小区项目方案设计说明-无障碍设计专篇

住宅小区项目方案设计说明:无障碍设计专篇 住宅小区项目方案设计说明:无障碍设计专篇 一、工程概况 本项目位于漳州市芗城区东南角、芗城区与龙文区的连接地带,东侧是城市主干道-九龙大道,南侧是规划中的下洲路和诗浦中、小学。西临规划中的丹霞路,北侧是建设中的住宅区及已建成的闽南综合大市场。 本项目总用地面积为89578.0平方米,规划地上总建筑面积268000平方米,地下室建筑面积为14996平方米。本次规划为zz小区一期的Ⅱ、Ⅲ区,一期总用地面积为35176.93平方米,地上总建筑面积为85913.7平方米。本次方案包括底层带商业网点的小高层、高层住宅;12-18层二类高层住宅及相关配套公建会所、八班幼儿园。 二、建筑无障碍设计 (一)设计依据 《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JGJ50-2001国家及地方相关的规范、标准、法规 (二)建筑设计 根据本工程具体情况,无障碍设计主要包括以下几个内容: 1.人行道的无障碍设计 根据城市道路情况在规划道路的路口设有残疾人专用的缘石坡道,并根据城市道路情况统一在人行道上设置盲人通道。 2.会所、幼儿园等公共建筑的无障碍设计 在会所、幼儿园等的出入口处设有残疾人专用坡道及扶手,出入口内外均留有不小于1.5x1.5m的轮椅回转面积,残疾人专用坡道坡度不大于1/12,宽度均不小于0.9m,长度不大于9m。残疾人使用门槛高度及门内外地面高差不大于15mm,并以斜面过渡。在会所的公共卫生间设有供残疾人专用厕所及无障碍设施。 3.住宅的入口,电梯厅和通道的无障碍设计 在住宅部分门厅的出入口处设有残疾人专用坡道及扶手,出入口内外均留有不小于1.5×1.5m的轮椅回转面积,残疾人坡道坡度不大于1/12,宽度大于1.2m,长度不大于9m。残疾人使用门槛高度及门内外地面高差不大于15mm,并以斜面过渡。在住宅中设有能满足残疾人使用的电梯,本工程总户数为563户,按规定应设无障碍户型为563x4%=23户。残疾人的住房将根据本工程预售情况,对残疾人购买的住宅予以无障碍设计。 4.公共绿地及小广场的无障碍设计。 在小区所有公共部分均参考残疾人的使用方便,在有高差的公共部分均设有残疾人坡道,以满足残疾人对公共部分的使用。 感谢您的阅读!

(完整版)无障碍设计规范

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 1总则 1.0.1 为建设城市的无障碍环境,提高人民社会生活质量,确保行动不便者能方便、安全使用城市道路和建筑物,用以进行道路和建筑设计必须遵守的共同规则,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全国城市各类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城市道路、房屋建筑和居住小区,以及有残疾人生活与工作场所的无障碍设计。 1.0.3 供人们行走和使用的道路、交通与建筑物的相应设施,应符合乘轮椅者、拄盲杖者及使用助行器者的通行与使用要求。 1.0.4 根据无障碍环境建设的用途和目的,无障碍设计应综合考虑其所获得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 1.0.5 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除应符合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2术语 2.0.1 缘石坡道curb ramp 位于人行道口或人行横道两端,使乘轮椅者避免了人行道路缘石带来的通行障碍,方便乘轮椅者进入人行道行驶的一种坡道。 2.0.2 盲道sidewalk foe the blind 在人行道上铺设一种固定形态的地面砖,使视残者产生不同的脚感,诱导视残者向前行走和辨别方向以及到达目的地的通道。 2.0.3 行进盲道go-ahead blind sidewalk 表面上呈条状形,使视残者通过脚步感和盲杖的触感后,指引视残者可直接向前方继续行走的盲道。 2.0.4 提示盲道目warning blind sidewalk 表面呈圆点形状,用在盲道的拐弯处、终点处和表示服务设施的设置等,具有提醒注意作用的盲道。 2.0.5 人行通道passage 在城市广场、公园、景点和建筑基地范围内供人行走的道路。 2.0.6 无障碍入口barrier-free entrance 不设台阶的建筑入口。 3城市道路无障碍实施范围 3.1 道路与桥梁 3.1.1 城市道路与桥梁无障碍设计的范围应符合表3.1.1的规定。 表3.1.1 城市道路与桥梁无障碍设计的范围

无障碍设计规范

… 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 1总则 为建设城市的无障碍环境,提高人民社会生活质量,确保行动不便者能方便、安全使用城市道路和建筑物,用以进行道路和建筑设计必须遵守的共同规则,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适用于全国城市各类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城市道路、房屋建筑和居住小区,以及有残疾人生活与工作场所的无障碍设计。 供人们行走和使用的道路、交通与建筑物的相应设施,应符合乘轮椅者、拄盲杖者及使用助行器者的通行与使用要求。 根据无障碍环境建设的用途和目的,无障碍设计应综合考虑其所获得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 ~ 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除应符合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2 术语 缘石坡道 curb ramp 位于人行道口或人行横道两端,使乘轮椅者避免了人行道路缘石带来的通行障碍,方便乘轮椅者进入人行道行驶的一种坡道。 盲道 sidewalk foe the blind & 在人行道上铺设一种固定形态的地面砖,使视残者产生不同的脚感,诱导视残者向前行走和辨别方向以及到达目的地的通道。 行进盲道 go-ahead blind sidewalk 表面上呈条状形,使视残者通过脚步感和盲杖的触感后,指引视残者可直接向前方继续行走的盲道。 提示盲道目 warning blind sidewalk 表面呈圆点形状,用在盲道的拐弯处、终点处和表示服务设施的设置等,具有提醒注意作用的盲道。 人行通道 passage 在城市广场、公园、景点和建筑基地范围内供人行走的道路。 无障碍入口 barrier-free entrance … 不设台阶的建筑入口。 3城市道路无障碍实施范围

无障碍网站建设方案

XX市无障碍网站建设方案 讨论稿 XX软件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2011年5月

目录 第一部分项目概述 (3) 1.1建设背景 (3) 1.2总体定位 (3) 第二部分项目需求概述 (6) 2.1建设目标 (6) 2.2建设任务 (6) 2.3服务对象分类 (7) 2.3.1 针对正常人的策略 (7) 2.3.2 针对外国人的策略 (7) 2.3.4 针对儿童的策略 (8) 2.3.4 针对老年人的策略 (8) 2.3.4 针对听力残疾人的策略 (9) 2.3.5 针对色盲人士的策略 (10) 2.3.6 针对视力障碍人士的策略 (10) 2.3.7 针对肢体残疾人的策略 (12) 2.4国内优秀无障碍网站对比分析 (12) 2.4.1 网页添加无障碍浏览辅助工具 (12) 2.4.2 语音无障碍网站 (17) 2.4.3 无障碍浏览通道(专栏) (20) 第三部分青岛市无障碍网站建设方向 (24) 3.1青岛无障碍网站频道内容规划方案 (24) 3.1.1 网站规划思路 (24) 3.1.2 频道栏目架构 (24) 3.1.3 频道页面设计 (24) 3.1.4 频道页面功能和特点 (24) 3.2时间计划安排 (24) 第一阶段 (24) 第二阶段 (25) 第三阶段 (25) 第四阶段 (25)

第一部分项目概述 1.1 建设背景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信息技术逐渐融入每个人的生活,而随着网络技术应用的普及,信息社会也已经逐步成形。在现今高度信息化的社会,残障人士与一般人同样享有使用信息科技、提高生活品质的权利,但是残障人士与普通民众在数字资源的应用上普遍存在数字鸿沟的现象。这一现象不仅造成信息鸿沟,更代表了一种多重性阻碍,显示出在建立公平与先进的信息社会上的困难。因此,为了消除残障人士在信息上的数字鸿沟现象,信息无障碍的议题已逐渐受到各方的关注,政府有责任为其推出切实可行的策略和办法,实现人人平等的需要。近年来许多西方发达国家已经注意到网络及信息资源的运用对残障人士的生活品质和社会经济地位提升的影响,以及对残障人士使用网络资源的困扰,有些国家已通过政府机构与民间企业的力量,积极推动和制订无障碍网络环境,尤其是无障碍政府网站建设的相关政策。 1.2 总体定位 (1)提高政府、企业相关部门对信息无障碍的认识 通过实现网页无障碍,加大社会宣传,促进政府、企业相关部门加大建设信息无障碍力度。从而使得更多的人群在信息社会中收益。通过实现网页无障碍的相关新闻、最新政策的发布,中国信息无障碍

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要点

《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 7 建筑物无障碍设计 7.1 建筑入口 7.1.1 建筑入口为无障碍入口时,入口室外的地面坡度不应大于1:50 (图7.1.1)。 7.1.2 公共建筑与高层、中高层建筑入口设台阶时,必须设轮椅坡道和扶手。 7.1.3 建筑入口轮椅通行平台最小宽度就符合表7.1.3的规定。 表7.1.3 入口平台宽度

建筑类别入口平台最小宽度(m) 1 大、中型公共建筑≥2.00 2 小型公共建筑≥1.50 3 中、高层建筑、公寓建筑≥2.00 4 多、低层无障碍住宅、公 ≥1.50 寓建筑 5 无障碍宿舍建筑≥1.50 7.1.4 无障碍入口和轮椅通行平台应设雨棚。 7.1.5 入口门厅、过厅设两道门时,门扇同时开启最小间距应符合表7.1.5的规定 (图7.1.5-1, 图7.1.5-2)

表7.1.5 门扇同时开启最小间距 门扇开启后最小间距 建筑类别 (m) 1 大、中型公共建筑≥1.50 2 小型公共建筑≥1.20 3 中、高层建筑、公共建筑≥1.50 4 多、低层无障碍住宅建筑≥1.20 7.2 坡道 7.2.1 供轮椅通行的坡道应设计成直线型、直角型或折返型,不宜设计弧型 (图7.2.1-1, 图7.2.1-2)。

7.2.2 坡道两侧应设扶手,坡道与休息平台的扶手应保持连贯。 7.2.3 坡道侧面凌空时,在扶手栏杆下端宜设高不小于50 mm的坡道安全挡台(图7.2.3)。 7.2.4 不同位置的坡道,其坡度和宽度应符合表7.2.4的规定。 表7.2.4 不同位置的坡度和宽度 坡道位置最大坡度最小宽度(m) 1 有台阶的建筑入 口 2 只设坡道的建筑入口 3 室内走道 4 室外通路 5 困难地段 1:12 1:20 1:12 1:20 1:10~1:8 ≥1.20 ≥1.50 ≥1.00 ≥1.50 ≥1.20

日本无障碍设计

日本无障碍设计来源:鲁艺工设的日志 1974年,联合国组织提出无障碍设计(Barrier Free Design)这个概念。当年,这一概念的提出者试图为满足具有不同程度生理伤残缺陷者的使用需求,通过有关人类衣食住行的公共空间环境以及各类建筑设施、设备的规划设计,营造一个充满爱与关怀、切实保障人类安全、方便、舒适的现代生活环境。而早在上世纪70年代初,日本就已经开始了对此课题的研究。如今,日本的无障碍设计已经有了更加深厚的内涵与外延。日本无障碍设计的发展,对其他国家来说不失为一个借鉴的范例。

图1,2,3 高桥仪平教授主持的金市图书馆的通用设计项目,在设计上充分考虑了环境与生态的因素,信息导向系统也简明易懂。 法律与规范联手敦促无障碍设计的推进与发展 联合国对于老龄社会的认定方法为:当65岁及以上人口占总人口的比例超过7%的时候,被称为老龄化社会,如果这个比例再翻一番,超过14%,就被称为老龄社会。从联合国的标准来看,日本早在1970年就进入了老龄化社会。因此早在上世纪70年代初,无障碍设计就已经成为日本学术界研究的一个重要课题。 高桥仪平教授,日本东洋大学人间环境研究所专门从事无障碍设计研究的专家,介绍说日本的无障碍设计在一开始也走了很多弯路。但从1994年开始,日本就以法律法规的形式来对建筑等其他设施的设计进行约束。这对无障碍设计的实行具有相当大的推进作用。如,日本的大限府于1993年制定了《无障碍规定(蓝皮书)》,它是日本全国最早制定的一个地区。目前已有7个县(相当中国的省)制定了无障碍设施建设的法规,且每五年便会对法律与规范进行调整、不断完善。在2006年,日本通过了关于无障碍设计的法律法规,对建筑与交通的设计进行了硬性规定。高桥教授也参与了交通法规的制定。这个法规使设计上升至政府层面,使全国的无障碍设计都能够保持统一且较高的水准。 无障碍设计的规范,离不开日本市民的参与。据高桥教授介绍,自1971年开始,一些高龄人士与残障人士自发地组织并参与到关于无障碍设计的研讨会等活动中去。他们每月都会召开会议,并将来自多方的关于无障碍设施使用的感受及意见反馈给设计者。高桥教授本人也从1974年开始,每个月都会参加这样的集会活动与会议。他坦言,这对于设计工作具有相当实际的作用,通过这些来自实际的亲身体会,设计师可以在施工前进行调整,以减少因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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