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司法所在人民调解工作中的作用调研报告

基层司法所在人民调解工作中的作用调研报告
基层司法所在人民调解工作中的作用调研报告

调研报告

基层司法行政机关在人民调解工作中应当发挥的作用调研报告

人民调解作为一项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律制度,深度契合了中华民族“以和为贵”的传统理念,被誉为治国安民的“东方经验”,在化解民间纠纷、促进社会和谐方面都起着重要作用。而乡镇司法所作为我国的基层司法行政机关,直接指导管理着乡镇、村人民调解委员会和本辖区企事业单位调委会,是人民调解工作的直接组织者、指导者、实施者,是维护基层社会稳定“第一道防线”的重要力量。

为了加深对乡镇司法所的了解,提高对人民调解工作的认识,根据局领导统一安排部署,这几天先后走访了城郊司法所、桐寨铺镇司法所、桐河乡司法所、张店镇司法所,同三位所长及部分调解员进行了深入的交谈,倾听他们对基层司法所在人民调解工作所发挥的作用的认识,并现场观摩了调解工作进行的流程,同时自己也做了相关的记录,后加以整理,去粗取精,形成了如下调研报告:

一、被调研单位的基本情况

根据实际走访,发现各个司法所都具备了基本的办公条件,人员业务知识丰富,能根据农村民间纠纷的实际特点,制定出了一系列符合当地实际的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有效的化解了各种社会矛盾,为当地的维

稳工作作出了重要贡献,赢得了乡镇政府和广大群众的一致好评。但与此同时,办公设施陈旧、经费不足,部分基层政府轻视司法行政工作、群众对司法所认识存在偏差等诸多因素制约着基层司法所在人民调解工作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二、司法所在人民调解工作中的地位和作用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体制逐渐转变,利益格局重新调整,社会矛盾凸现,特别是许多人民内部矛盾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增多,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通过制度化的纠纷解决机制及时妥善地消解社会矛盾已成为一项十分重要而紧迫的政治任务。胡锦涛总书记强调指出:“要建立健全对人民内部矛盾经常化、制度化的调处机制,及时处理纠纷,尽可能把各种矛盾和隐患化解在基层。认真处理各种民间纠纷,做好各类调解工作。”而司法所是人民调解工作的组织者、实施者,在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方面发挥着积极而重大的作用。

我县是农业大县,村镇人口众多,近些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各项事业都取得了巨大进步,与此同时,处于转型时期的社会发生不可避免的出现阵痛,各种民间纠纷在性质、规模、形式等方面发生了很大变化,人民调解的范围也从以往的婚姻、家庭、邻里等常见性、多发性民间纠纷扩展到公民与法人及社会组织之间的矛盾纠纷、拆迁安置、施工扰民、环境污染、劳动争议、拖欠工资及医药费等方面,呈现

出成因复杂、主体多元、规模扩大的态势。调解难度大、矛盾易激化,给社会稳定增加了新的不安定和不确定因素,这就给新时期的基层司法行政机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新时期、新阶段的人民调解工作任重而道远,而基层司法行政机关作为人民调解工作的中流砥柱,应当发挥影响和带动整个人民调解工作全局的作用,守护好人民调解工作的前沿哨所,切实履行职责,与时俱进,更新观念,牢固树立大局意识,服务群众,服务社会,迎难而上,锐意进取,变压力为动力,当好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生力军。

三、影响我县司法所更好开展人民调解工作的因素及相关建议

不可否认的是,由于组织、人员、经费等方面长期以来存在的弊病,部分基层司法所的人民调解工作开展的并不是十分顺利、有的举步不前,个别乡镇、村(居)的人调解工作甚至处于瘫痪或半瘫痪状态。

为此,特建议:

建立以岗位责任制为核心内容的纠纷排查、登记、学习、廉洁、考评、例会、统计、文书档案、回访等一系列规章制度,保障人民调解工作的规范运行;

增加经费,进一步改善办公条件,按照“地方财政预算为主,国家财政预算为辅,收益单位适当补充”的原则,保障人民调解工作的顺利开

展;

强化专职力量,消除职责任务重叠现象;

增加基层调解队伍的稳定性,改革用人选人机制,留住人才;

开展卓有成效的培训,提高调解员的法律素养知识水平和业务知识

四、设想——社会化大调解

现代社会是全面开放的社会,利益主体多元化。矛盾纠纷已从过去单一的人与人之间发展到矛盾纠纷主体多元化,仅靠单一的人民调解已很难适应解决纠纷的需要。胡锦涛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能力的专题研讨班上的讲话中指出:“建立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调处机制,把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结合起来,依法及时合理地处理群众反映的问题。”

依据我县实际,可尝试组织建立由市县综治办、法院、公安局、司法局、民政局、土地局参加的人民调解联席会议制度,及时沟通矛盾纠纷信息,研究解决重大疑难矛盾纠纷,指导民调工作,健全完善人民调解工作长效机制。社会化大调解服务格局的建立,可以实现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信访调解、司法调解的有机结合,促进人民调解事业的健康发展,使人民调解这一“东方经验”发扬光大,使这朵“东方之花”更加绚丽多姿,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后记

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没有真实、全面和深入的调查同样也没有发言权。由于自己水平有限,且刚出校门,缺乏社会经验,对我局工作也较为陌生,短短四天时间,来回奔走于各乡镇之间,调查走访工作难以深入,所得到的信息也不够全面。文中所反映的情况必定有所失真,所提的意见或者建议难免有失偏颇,不妥之处,还望各位领导见谅。

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情况工作总结报告

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情况工作总结报 告 全面贯彻落实人民调解法,进一步加强行业性、专 业性人民调解组织、队伍的规范化建设,下面就是YJBYS为大家整理的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情况工作总 结报告,仅供参考! 篇一: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情况工作总结报告 今年以来,新都区人民调解工作根据市司法局突出 一个主题(化解社会矛盾主题)、强化两大功能(强化大力开展重大矛盾纠纷化解,为党委政府排忧解难的功能;深入开展基层社会民间纠纷的预防和调解,发挥群众自治 功能)、夯实三块基础(夯实组织建设、队伍建设和工作 机制建设三项基础性工作)工作目标,全面推进基层化解社会矛盾、创新社会管理、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积极服务世界生态田园城市示范区建设、统筹城乡发展、农村产权制度改革、镇(街道)党委政府换届选举等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为全区的社会政治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领导重视,人民调解作用得到进一步加强 在改革不断深入的今天,各种利益冲突不断加剧, 矛盾纠纷日益尖锐和复杂,为社会和谐稳定埋下了诸多

隐患。人民调解在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中的地 位越来越重要,受到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司法 局党组年初就把人民调解工作列入今年工作重点,多方 努力,多策并举,强化人民调解工作。一是借三定方案 之机,设立专门的人民调解工作科,指导、管理全区的 人民调解工作。二是由区政府副区长冯静任组长的区人 民调解工作领导小组和区人民调解工作指导中心作用进 一步发挥。今年是镇(街道)党委政府换届之年,农村产 权制度改革攻坚之年,城乡统筹发展进一步深化,各种 不稳定因素不断增加,矛盾纠纷呈现群体性、多元化态势,人民调解工作任务繁重,责任重大,为有效排查、 预防各种矛盾纠纷,妥善调处涌现出来的矛盾纠纷案件,区人民调解工作领导小组、区人民调解工作指导中心周 密部署,精心指导,确保了人民调解各项工作的有效落实。三是领导督办,局长亲自参与调解。新繁、军屯等 镇一些影响重大的案件在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的具体指 导和关心下得到有效化解;局长张玉霖多次亲自主持调解罗某与郭某房屋买卖纠纷一案,给全区广大人民调解员 树立了榜样。四是广泛调研,全方位加强调解组织和网 络建设。7月,局长张玉霖亲自率领局党组一班人赴广 汉考察交通事故调解委员会建设情况,并多次协调召开 区大调解办、区公安分局和律师事务所负责人参加的协

2020年司法所人民调解工作总结word版

通过总结,人们可以把零散的、肤浅的感性认识上升为系统、深刻的理性认识,从而得出科学的结论,以便改正缺点,吸取经验教训,使今后的工作少走弯路,多出成果。它还可以作为先进经验而被上级推广,为其他单位所汲取、借鉴,从而推动实际工作的顺利开展。本站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了2019年司法所人民调解工作总结,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2019年司法所人民调解工作总结 今年上半年,华容县司法局在华岳阳市司法局的指导下,结合部门职能实际,不断创新管理方法,强化措施落实,深入推进司法行政各项工作规范有序开展,特色亮点频出,工作成效明显,现将亮点工作汇报如下: 一、进一步推进两个专项活动 一是深入开展了“四查四防化纠纷千乡万村创四无”专项调解活动;二是深入开展了以新时代“枫桥经验”引领“三无”村(社区)创建活动。 1、营造深入开展两个活动良好氛围。自活动开展以来,各乡镇、各相关部门开展以新时代“枫桥经验”引领“三无”村(社区)创建活动和“四查四防化纠纷千乡万村创四无”,成立了专项活动领导小组,层层召开了工作会议,共计张

贴宣传标语150张、拉横幅10条、开广播会6次,通过形式多样的宣传,为推进两个专项行动创建活动营造了良好氛围。 2、创新新时代人民调解工作方法。一是健全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建设。上半年,我县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都达到“八有六统一”规范化建设达到98%以上。二是加强了人民调解队伍建设。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全部由3至5人组成,其中专职调解员1名,兼职调解员2至4名。三是加大了矛盾纠纷排查力度,及时消除矛盾纠纷隐患。发现一起调处一起,做到小事不出村(社区),大事不出乡镇(街道)。 3、取得新时代“枫桥经验”良好效果。今年专项调解活动开展以来我县共排查矛盾纠纷2467件,调解纠纷2412件,调解复杂疑难案件102件,对婚姻家庭不和、邻里关系紧张、两性情感纠葛等具有普遍性、易引发“民转刑”的矛盾纠纷重点排查,发现矛盾纠纷隐患,及时化解。围绕重点人员、重点领域、重点时段、重点案件开展集中排查。加强矛盾纠纷分析研判,做好预警布控,将矛盾纠纷消除在萌芽状态。 二、扫黑除恶工作进行了回头看 1、全面自查、扎实推进 结合我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整体部署,要求请各司法所、相关股室对照12

调研报告当前司法所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对策

三一文库(https://www.360docs.net/doc/2011097006.html,)/公文写作/调研报告 当前司法所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和 对策 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经过20多年的拼搏,越来越引起当地党委政府的重视,对基层司法所反响最多的是为他们解决了大量的矛盾纠纷,维护了社会的稳定。当前在机构改革、人员精简的情况下,将司法所列为十大办公室之一,这充分肯定了司法行政部门在镇级人民政府中的地位。但是,随着形势的发展与变化,司法所在运作过程中也存在着不少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职能过于繁琐,人员偏少。过去司法办公室与法律服务所两 块牌子、一套人马,三四万人口的乡镇就有3—4人组成,主要担负着人民调解、法制宣传、律师业务和协办公证四方面的业务。法律服务所人员虽然是事业编制,但也承担着人民调解和法制宣传等大量司法行政工作业务,同时也为公民、法人、事业

单位提供了大量的法律服务,因此司法行政的地位逐年提高。但是,随着室所分离、角色转换、职能转变等情况的改变,法律服务所的人员全部转出司法所,人员普遍减少。近年来随着形势的发展,镇的普遍合并,司法所的门口的牌子已从过去的两块增加到现在的八九块之多,并且还有增加的可能。目前要逐行落实这些牌子上的职能,仅靠2—3人是很难正常开展,只能应付面上的工作,与过去相比,形式上看似乎加强了力量,实质上削弱了力量。 2、工作存在需要协调多,可操作性难的问题。从司法所门口的 牌子看,大多是这“中心”,那“委员会”或“工作站”,这些领导小组的办公室且多设在司法所。开展这些工作,部分是司法行政的职能范围,但大多是其余部门的共同职责,司法所只是起到协调作用。这些看似司法所地位提高,实是给司法所的人员出了一道难题,司法所的工作感到务虚多,务实少。当然要做好这些工作,一要看司法所长的协调力度,二要看分管领导的重视程度。面对新的形势,社会矛盾出现新的变化,处理矛盾纠纷的方式也应有所改变。但要按照这些“中心”、“委员会”来开展工作,在司法所是很难开展的,难在可操作性。如何开拓创新工作机制,有时上级司法行政部门还缺少指导性意见,所以有时只能各镇各做,做了再说,缺少规范。

人民调解工作状况调研报告(完整版)

报告编号:YT-FS-5578-47 人民调解工作状况调研报 告(完整版) After Completing The T ask According To The Original Plan, A Report Will Be Formed T o Reflect The Basic Situation Encountered, Reveal The Existing Problems And Put Forward Future Ideas. 互惠互利共同繁荣 Mutual Benefit And Common Prosperity

人民调解工作状况调研报告(完整 版) 备注:该报告书文本主要按照原定计划完成任务后形成报告,并反映遇到的基本情况、实际取得 的成功和过程中取得的经验教训、揭露存在的问题以及提出今后设想。文档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 修改和使用。 加强人民调解化解矛盾纠纷筑牢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第一道防线社会稳定是社会和谐的前提和基础,没有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就无从谈起。多年来,人民调解制度以其自愿协商性、程序简易性和成本低廉性而深受人民群众的欢迎,在调处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然而,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社会矛盾层出不穷,大量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涌现,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如何适应改革发展大局的需要,如何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实现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如何进一步发挥“第一道防线”的作用,为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正高效的法治环境作出新的贡献,这些都亟待我

们去深入思考和仔细探究。最近,我们深入各县(市、区)及部分乡镇就全市加强人民调解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情况进行了调研,现将有关情况综述如下: 一、我市人民调解工作的现状和主要成效 近几年来,我市通过加强人民调解规范化建设,强化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坚持排查在前,防范在先,在预防和化解民间纠纷、群体性突发事件中,较好地发挥了“第一道防线”的作用,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作出了重要贡献。 (一)人民调解预防、减少和化解了大量社会矛盾纠纷。全市人民调解组织坚持“调防结合,以防为主,多种手段,协同作战”的工作方针,遵循“组织建设走在工作前、预测工作走在预防前、预防工作走在调解前、调解工作走在激化前”的“四前工作法”,大力开展“调解矛盾纠纷,创建平安xx”和“矛盾纠纷调解年”活动,及时有效地排查化解和预防减少了大量民间矛盾纠纷。全市人民调解组织每年平均调解

司法所人民调解员考试题

精品文档 XXX司法所人民调解员考试题 单位姓名 一、填空题(30分)每空一分 1、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纠纷,应当在查明事实,分清是非的基础上, ,,,帮助当事人达成协议。 2、人民调解员不能履行职责时由区选举单位或者职任单位,, 3、人民调解员履行职责,应当坚持原则,,热情服务,诚实守信,举止文明,廉洁自律,,不断提高,和。 4、刘少奇同志提出:人民调解委员会是,的,必须加强。 5、我国的人民调解委员会具有二方面的特性,既是,, 6、人民调解是人民群众运用自己的力量实施,,, ,的一种自治活动。 7、人民调解的宗旨是,调解的目的是,,维护社会稳定。 8人民调解的工作方针是,纠纷为主、多种手段,。 9、人民调解员的产生方式分为,和,两种。 10、近年来,人民调解的范围是逐渐扩大的趋势,,可以尝试采用人民调解的方式解决。 11、人民调解委员会受理纠纷的依据是,,, 12、民间纠纷具有,,,情节在平稳简单的特点。 二、选择题(每题2分)共10分 1、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下列哪些情况属于无效的法律行为:() (a)欺诈(b)胁迫(c)乘人之危(d)恶意串通 2、张某(8岁)一天到邻居李某的裁缝店,称自己需定做20件西装,双 方商定价款为2000元。2个月后,李某做好西装后,送到张某家,张某无力支付价款,张某的父亲也拒绝接受。下列哪种说法是正确的:() (a)李某在订立合同后享有催告权 (b)李某享有撤销权 (c)李某与张某订立的合同是无效的 (d)李某与张某订立的合同是效力待定合同 3、张某于1991年2月10日借给李某现金5万元,借款期限为1年,李 某打有借条。张某于1991年底到美国留学,1995年回国后,于5月20日向李某催要借款,但李某以超过诉讼时效为由拒付。下列哪种说法是正确的: (a)张某没有超过诉讼时效 (b)张某已超过诉讼时效,丧失了该5万元的所有权 (c)张某已超过诉讼时效,不能向法院提起诉讼 (d)张某既没有丧失该5万元的所有权,也可以向法院起诉 4、对物上请求权性质表述正确的有: (a)物上请求权是物权本身的作用,不是独立的权利 (b)物上请求权是纯粹的债权 (c)物上请求权是一种准物权 (d)物上请求权是一种独立的请求权 5、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一方违反合同时,向另一方支付一定数额的金钱,这在民法上称为()。 A.定金 B.罚金 C.违约金 D.赔偿金 三、问答题(每题10分)共30分

人民调解工作总结

人民调解工作总结 导语:对于人民调解工作,各位会有什么样的总结?下面是整理的人民调解工作总结,供各位阅读和借鉴。 人民调解工作总结今年在上级部门的正确领导下,朝阳社区调解委员会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工作“第一道防线”的作用,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对调解工作的指示精神,充分发挥基层调解组织,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减少刑事案件的发生,社会调委会坚持“调防结合,以预防为主,各种手段,协同作战”的工作方针。 社区上半年组织各类居民法律知识学习班期,用发生在身边的事教育身边的人,坚持各类法律知识宣传,受益多人。每逢过节时,社区工作人员一起挨户向居民宣传“五防”知识。调解了纠纷,化解了矛盾,增强了居民的法律知识,确保了一方平安。 人民调解工作要维护社会稳定,必须掌握主动,重点在预防。一是建立了矛盾纠纷排查制度,经常深入到居民群众中了解社区民意;二是治保员和义务联防队员即是工作人员又是矛盾纠纷信息员,利用他们入户走访巡逻的时间调解起,成功率大。对已处理的纠纷,建立回访制度等防范措施,把排查、调解、处理有机地结合进来,做到抓早抓小,堵塞漏洞,完善制度,落实责任,及时有效地消除社区一切不安定隐患,规范了调解程序,使调解工作走上了规范化的轨道。

在调解矛盾纠纷中,我们做到情、理、法结合,动之以情,明之以理,晓之以法,严格遵守调解程序,注意选择调解方式。在查明事实,分清责任的基础上进行调解程序,帮助当事人达成协议,对于调解不了的矛盾纠纷,也在稳定事态的基础上,做好当事人的思想工作。今年小区在改造,纠纷比较多,我们运用所学到的调解知识为他们调解纠纷,进行亲情教育,以情感人。进行伦理道德教育,以德服人,进行法律法规教育,以法服人,及时化解矛盾纠纷。 为进上步加强对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的帮教工作,我们朝阳社区调委会把“两劳”回归人员的帮教工作,作为维护稳定的重要工作来抓。调委会成立了“两劳”帮教工作领导小组,社区调委会还建立了帮教档案,设立登记卡和跟踪教育卡,并建立定期回访考察制度,做到底子清、情况明,并逐个落实了帮教责任人,辖区共有个重点人员,社区片警和调解员经常去重点人员家与他们谈话,共谈话次,同时关心他们的生活和学习情况,希望他们改过自新,通过就业和劳动在社会上有立足之地。 上半年朝阳社区调解工作抓得紧,信息通畅,宣传工作到位,使很多矛盾纠纷都补清除在萌芽之中,实现了调解无空白,隐患无死角,为给居民一个社区治安良好、环境整洁优美,人际关系和谐的新型文明社区而努力奋斗! 人民调解工作总结一、积极做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

关于人民调解工作状况的调研报告

关于人民调解工作状况的调研报告 加强人民调解化解矛盾纠纷筑牢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第一道防线 社会稳定是社会和谐的前提和基础,没有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就无从谈起。多年来,人民调解制度以其自愿协商性、程序简易性和成本低廉性而深受人民群众的欢迎,在调处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然而,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社会矛盾层出不穷,大量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涌现,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如何适应改革发展大局的需要,如何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实现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如何进一步发挥“第一道防线”的作用,为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正高效的法治环境作出新的贡献,这些都亟待我们去深入思考和仔细探究。最近,我们深入各县及部分乡镇就全市加强人民调解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情况进行了调研,现将有关情况综述如下: 一、我市人民调解工作的现状和主要成效 近几年来,我市通过加强人民调解规范化建设,强化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坚持排查在前,防范在先,在预防和化解民间纠纷、群体性突发事件中,较好地发挥了“第一道防线”的作用,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作出了重要贡献。

人民调解预防、减少和化解了大量社会矛盾纠纷。全市人民调解组织坚持“调防结合,以防为主,多种手段,协同作战”的工作方针,遵循“组织建设走在工作前、预测工作走在预防前、预防工作走在调解前、调解工作走在激化前”的“四前工作法”,大力开展“调解矛盾纠纷,创建平安**”和“矛盾纠纷调解年”活动,及时有效地排查化解和预防减少了大量民间矛盾纠纷。全市人民调解组织每年平均调解各种纠纷一万余件,成功率在98%以上。据统计,20XX年一季度全市人民调解组织共调处各类矛盾纠纷1853起,调处成功1833起,成功率达%。其中,防止民间纠纷引起群体械斗33起,涉及670人;避免群体上访22起,涉及224人;防止民间纠纷转化为刑事案件8件。20XX年1月,苏仙区白露塘镇观山洞村两个组的村民为争鑫源矿业运输权发生纠纷,将运矿车停在矿口主要运输道路上,使矿方采矿运输工作停滞,同时致使矿业工人无工可做而与当地村民又发生冲突,双方手持铁棒对峙,群体械斗一触即发。镇里接报后,立即组织司法所、综治办和派出所人员火速赶到现场,一方面做好双方的疏导工作,避免矛盾升级;另一方面组织村民代表和矿方代表协商调处。经过4个多小时的调处,双方终于达成了调解协议,避免了一起群体械斗的发生,维护了正常的经济环境。20XX年3月,永州市蓝山县新墟镇一妇女邹某在嘉禾县城关镇一房东李某家突然死亡,几十名死者亲属情绪非常

司法所人民调解员考试题

XXX司法所人民调解员考试题 单位姓名 一、填空题(30分)每空一分 1、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纠纷,应当在查明事实,分清是非的基础上, ,,,帮助当事人达成协议。 2、人民调解员不能履行职责时由区选举单位或者职任单位,, 3、人民调解员履行职责,应当坚持原则,,热情服务,诚实守信,举止文明,廉洁自律,,不断提高,和。 4、刘少奇同志提出:人民调解委员会是,的,必须加强。 5、我国的人民调解委员会具有二方面的特性,既是,, 6、人民调解是人民群众运用自己的力量实施,,, ,的一种自治活动。 7、人民调解的宗旨是,调解的目的是,,维护社会稳定。 8人民调解的工作方针是,纠纷为主、多种手段,。 9、人民调解员的产生方式分为,和,两种。 10、近年来,人民调解的范围是逐渐扩大的趋势,,可以尝试采用人民调解的方式解决。 11、人民调解委员会受理纠纷的依据是,,, 12、民间纠纷具有,,,情节在平稳简单的特点。 二、选择题(每题2分)共10分 1、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下列哪些情况属于无效的法律行为:() (a)欺诈(b)胁迫(c)乘人之危(d)恶意串通 2、张某(8岁)一天到邻居李某的裁缝店,称自己需定做20件西装,双 方商定价款为2000元。2个月后,李某做好西装后,送到张某家,张某无力支付价款,张某的父亲也拒绝接受。下列哪种说法是正确的:() (a)李某在订立合同后享有催告权 (b)李某享有撤销权 (c)李某与张某订立的合同是无效的 (d)李某与张某订立的合同是效力待定合同 3、张某于1991年2月10日借给李某现金5万元,借款期限为1年,李 某打有借条。张某于1991年底到美国留学,1995年回国后,于5月20日向李某催要借款,但李某以超过诉讼时效为由拒付。下列哪种说法是正确的: (a)张某没有超过诉讼时效 (b)张某已超过诉讼时效,丧失了该5万元的所有权 (c)张某已超过诉讼时效,不能向法院提起诉讼 (d)张某既没有丧失该5万元的所有权,也可以向法院起诉 4、对物上请求权性质表述正确的有: (a)物上请求权是物权本身的作用,不是独立的权利 (b)物上请求权是纯粹的债权 (c)物上请求权是一种准物权 (d)物上请求权是一种独立的请求权 5、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一方违反合同时,向另一方支付一定数额的金钱,这在民法上称为()。 A.定金 B.罚金 C.违约金 D.赔偿金 三、问答题(每题10分)共30分

司法行政调研报告3篇

司法行政调研报告3篇 本文目录 1.司法行政调研报告 2.新化县司法行政队伍建设调研报告 3.司法行政队伍中建设现状调研报告 近年来,各级司法行政机关以社会管理创新为契机,抓住中央高度重视“两所一庭”建设这一历史机遇,抓基层、打基础, 司法所建设取得了显著成绩,基层司法行政工作格局发生了根本性变化,有力地推动了基层司法行政各项工作的开展,但是制约基层司法行政发展的关键因素并没有得到根本性解决,这已成为基层司法行政发展的“瓶颈”。作为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人员,笔者拟从制约基层司法行政发展的突出问题几谈点粗浅看法。 一、存在问题及原因 (一)司法所日益突显的的重要性与尴尬的社会地位不相适应 司法所是构建基层和谐的重要力量,对基层政权建设、民主法制建设、维护社会稳定起着基础性、先导性和服务性作用,具有潜移默化、厚积薄发的“治本”功能,但却长期得不到各层面的认可,造成这种结果的原因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 1、司法行政职能被边缘化。司法行政工作是政法战线的“幕后”工作者,短期内很难体现出明显的工作成效,这与公检法三家“立杆见影”工作性质截然不同,大多数人认为公安工作是“硬”的,法检工作是“实”的,司法行政工作是“虚”的,认知观念的落后,造成司法行政职能得不到应有的重视,更难说如何理解与支持司法行政工作了。 2、司法所工作职能较弱。司法所与政法其他成员单位相比自身职能较弱,除社区矫正工作外,其它各项工作的工作和责任主体都是乡镇政府,司法所在各项工作中只是起到“指导”、“协调”、“参与”作用。其中人民调解、法制宣传教育等工作都具有长期性,短期内看不到效果,更不具备强制性的特

点,加之上级部门的指导性和规范性文件少,可操作性差,致使司法所给人一种工作务虚多、成绩少的错觉。 3、司法所自身定位迷失。司法所做为县区司法局的派出机构,实行“乡镇和县局双重领导,以司法局管理为主的管理模式” 。很多司法所片面追求“有为有位”,过于注重遵守和服从乡镇党委政府的管理,工作人员大多还身兼乡镇多个职务,如综治办副主任、信访办副主任等,把过多的精力投入到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乡镇工作中,顾此失彼荒了自己的“责任田”,严重影响了司法所业务工作的扎实开展,制约了司法行政职能的充分发挥。 (二)基层司法行政干部队伍建设与司法所新时期的发展要求不相适应 从总体上看,司法行政队伍的主流是好的,是一支特别能战斗、特别能吃苦、特别能奉献的队伍,为稳固基层政权,维护社会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但是,由于历史的和现实的原因,我们这支队伍也存在着一些迫切需要解决的突出问题,归纳起来,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司法所人员编制紧缺。近年来,基层司法所基础设施建设取得一些成效,但是人员编制仍旧十分紧缺,至今普遍达不到司法部乡乡建所和每所最少应有3人的建所标准,多数挂牌的司法所多为1人所或由乡镇工作人员兼职。现行机制难以满足新时期司法所发展的客观需求,人手不足的突出问题严重制约了基层司法行政各项工作的开展。目前,司法所工作人员担负九项职能,虽然基中不少工作司法所只是参与部门之一,但在实际操作中往往只有司法所“一个人在战斗”,如普法、人民调解、安置帮教等工作,做为工作和责任主体的乡镇政府,实际上最多也只是发文时挂个名,开会时来个人,事后基本不干事。司法所除了承担九项职能,还要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繁杂的乡镇工作进一步挤压了司法所工作人员的时间和精力,严重影响和制约了基层司法行政职能作用的有效发挥。“一个人在战斗”的司法所两头都要顾及,但因工作纷繁复杂、千头万绪难免顾此失彼,县局和乡镇两头都得罪的情况时有发生,忙的三头六臂却时常处于双方都不理解的尴尬境地。

人民调解员先进事迹材料(精简版)

人民调解员先进事迹材料 人民调解员先进事迹材料 ***,汉族、中共党员,现年49岁,二连浩特市乌兰街道党工委书记、办事处主任,是一名在基层工作了二十余年的干部,二十年来,他关注民生、维护群众利益,以强烈的工作责任感和社会使命感,投入人民调解工作中,化解各种社会矛盾纠纷,营造了和谐社会环境,尤其是16年乌兰街道办事处建立综治维稳工作中心以来,***同志把维护社区稳定,化解矛盾纠纷,推动和谐社区建设,保障社区居民群众合法权益作为衡量基层人民调解工作重要标准,推动了街道社区和谐建设步伐,为二连市的社会稳定和构进和谐社区做出了积极贡献,受到群众敬重和爱戴。 摸清实情建机制找准思路破难题 乌兰街道办事处辖区面积7平方公里,常住人口10463人、流动人口160人,流动人口占60.5%,辖区有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110多家,管辖白音、满都拉、巴达拉呼、胡古吉勒、那仁5个社区。近年来,***同志针对辖区重点单位多、流动人口多、弱势群体多、上访人员多、民间纠纷矛盾多的特性和所带来的压力,秉承凡事都要有章可 循的原则,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和办法,增进人民调解工作互通、互融、共抓、共管工作模式,提升了街道社区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和水平。16年,适应城镇基础司法所建设的需要,经过***同志多次协调,争取建设资金10万多元建立了乌兰街道法律服务中心和人民调解庭,同时,各社区在***的指导下也相续建立了人民调解组织、治保组织、联防组织,使街道社区司法工作走上正规化轨道。16年***同志深入江西枫桥考察,对当地的社会维稳工作和化解人民矛盾深受启发,回来后,便制定了《乌兰街道办事处综治维稳工作中心建设方案》,于 当年6月投入8万多元建立了乌兰街道办事处综治维稳中心,实行矛盾联调、治安联防、问题联治、平安联创的四联机制以及矛盾纠纷、治安问题、不稳定因素不间断滚动排查的三排查机制,同时联合人 民调解委员会共同解决影响社会稳定和社会治安的突出问题,在人民调解工作中做到了四化:一是调解工作制度化。制定各项调解工作制度,并按制度操作,做到有章可循。二是法律法规通俗化。为使一

人民调解现状调研报告

人民调解现状调研报告 人民调解现状调研报告 人民调解,是指在人民调解委员会主持下,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社会公德规范为依据,对民间纠纷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劝说,促使他们互相谅解、平等协商,自愿达成协议,消除纷争的诉讼外调解的一种活动。其有利于普法宣传教育的开展,有利于社会的和谐和稳定,对于化解矛盾、彻底解决民事纠纷方面具有裁判所无法替代的重要作用,人民调解现在越来越受到群众的欢迎,有纠纷到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已成为群众解决纠纷的首选。 作为乡镇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一名调解员,在与矛盾纠纷打交道的同时我总是在不断的思考和探索着提高调解效率,减少矛盾纠纷的方法,下面根据自己的工作体会以及到其他乡镇的学习交流情况就乡镇人民调解现状谈几点浅薄的意见: 一、基本情况 xxxx镇现有15个人民调解委员会,共有调解人员80多人。人民调解组织机构健全,镇、村“两级”调解组织网络覆盖全镇所有行政村。2015年共调处各类矛盾纠纷283件,调处率100%,调结272件,调结成功率96%;防止民间纠纷转化为刑事案件4件15人,制止群体性械斗3次500人,劝止群体性上访4次65人。成功调结了平江村平东屯与同安村满村屯道路纠纷以及xxxx村11队与xxxx江引水工程施工方纠纷等重大案件。全镇没有一件民事纠纷因处理不及时而引起群体性上访,群体性械斗或民转刑案件发生,也没有因调解不当而发生非正常死亡事件或激化事件,基本做到了“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使基层人民调解工作发挥了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作用。 二、矛盾纠纷的特点和产生原因 根据对矛盾纠纷的统计来看,乡镇矛盾纠纷大致分为由山林土地等问题引发的矛盾纠纷、由婚姻家庭邻里等问题引发的纠纷、因修路等基础建设引发的矛盾纠纷三个大类,在矛盾总数中的比例接近2:1:2。其中,山林、土地纠纷往往是因为农村土地家庭承包经营时期山林、土地界段划分不明确、重合,填写过程中文字表述不准确等原因引起;婚姻家庭矛盾在家庭内部矛盾一般较小造成的社会影响不大,多数是因鸡毛蒜皮的小事累积引起的;邻里纠纷产生的原因较多,在家族式地区容易引起群体性纠纷或暴力行为,社会影响较大;因修路等基础建设产生的纠纷大多数涉及占地、线路设计和补偿等问题,如果不能得到及时的调解和处理好不仅极易影响农民自发修路的积极性,也是引发群体性纠纷的原因之一。现在对纠纷化解的方式主要是人民调解,但由于社会文化多元化,

基层司法所在人民调解工作中的作用调研报告

调研报告

基层司法行政机关在人民调解工作中应当发挥的作用调研报告 人民调解作为一项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律制度,深度契合了中华民族“以和为贵”的传统理念,被誉为治国安民的“东方经验”,在化解民间纠纷、促进社会和谐方面都起着重要作用。而乡镇司法所作为我国的基层司法行政机关,直接指导管理着乡镇、村人民调解委员会和本辖区企事业单位调委会,是人民调解工作的直接组织者、指导者、实施者,是维护基层社会稳定“第一道防线”的重要力量。 为了加深对乡镇司法所的了解,提高对人民调解工作的认识,根据局领导统一安排部署,这几天先后走访了城郊司法所、桐寨铺镇司法所、桐河乡司法所、张店镇司法所,同三位所长及部分调解员进行了深入的交谈,倾听他们对基层司法所在人民调解工作所发挥的作用的认识,并现场观摩了调解工作进行的流程,同时自己也做了相关的记录,后加以整理,去粗取精,形成了如下调研报告: 一、被调研单位的基本情况 根据实际走访,发现各个司法所都具备了基本的办公条件,人员业务知识丰富,能根据农村民间纠纷的实际特点,制定出了一系列符合当地实际的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有效的化解了各种社会矛盾,为当地的维

稳工作作出了重要贡献,赢得了乡镇政府和广大群众的一致好评。但与此同时,办公设施陈旧、经费不足,部分基层政府轻视司法行政工作、群众对司法所认识存在偏差等诸多因素制约着基层司法所在人民调解工作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二、司法所在人民调解工作中的地位和作用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体制逐渐转变,利益格局重新调整,社会矛盾凸现,特别是许多人民内部矛盾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增多,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通过制度化的纠纷解决机制及时妥善地消解社会矛盾已成为一项十分重要而紧迫的政治任务。胡锦涛总书记强调指出:“要建立健全对人民内部矛盾经常化、制度化的调处机制,及时处理纠纷,尽可能把各种矛盾和隐患化解在基层。认真处理各种民间纠纷,做好各类调解工作。”而司法所是人民调解工作的组织者、实施者,在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方面发挥着积极而重大的作用。 我县是农业大县,村镇人口众多,近些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各项事业都取得了巨大进步,与此同时,处于转型时期的社会发生不可避免的出现阵痛,各种民间纠纷在性质、规模、形式等方面发生了很大变化,人民调解的范围也从以往的婚姻、家庭、邻里等常见性、多发性民间纠纷扩展到公民与法人及社会组织之间的矛盾纠纷、拆迁安置、施工扰民、环境污染、劳动争议、拖欠工资及医药费等方面,呈现

人民调解典型案例司法所

XXX市司法局XXX司法所人民调解典型案 例上报材料 XXX市司法局XXX司法所

真情调解,情系百姓 ---------XXX司法所人民调解典型案例 调节机构:XXX市司法局XXX司法所 调解员:XXX XXX 当事人基本情况: 叶里哈提男哈萨克族33岁XXX市XXX乡牧民新村村民 魏贤礼男汉族47岁XXX市XXX乡XXX村村民 案情简介: 2012年7月25日早8时许,叶里哈提骑着摩托车赶往特吾勒水库工地打工,行驶到XXX村村民魏贤礼的农家乐门口时,魏贤礼家的狗忽然从路旁桥墩下窜出,从摩托车后方绕到了前方,叶里哈提紧急刹车,因车速较快摩托车侧翻,导致叶里哈提右腿骨折。 事后当事人双方因事故原因发生争执,叶里哈提认为因魏贤礼家的狗追赶造成其摔倒骨折的原因,魏贤礼家应赔偿其损失。魏贤礼认为叶里哈提驾驶摩托车不慎摔倒,与自家狗追赶没有关系。叶里哈提百般无奈下来到了司法所,请求予以调解。经过研究,司法所决定由乡调委会和村委会出面,为双方进行调处和化解,希望通过调解解决纠纷。 调解经过:

调委会介入后,立即联系XXX村委会主任、书记了解详细情况,并找到相关当事人、目击证人核实情况。确认叶里哈提摔倒是因魏贤礼家狗追赶导致。了解了基本情况后,调委会召集双方当事人、村委会人员。双方见面分外眼红,你一言我一语地互相谩骂争论。调解员及时制止了双方的吵闹,在征求双方同意调解的前提下,直奔主题。叶里哈提表示要求赔偿其误工费、医药费、营养费、摩托车修理费等合计5000元。魏贤礼认为叶里哈提摔跤是因其自身车速过快,自家狗追赶只是次要原因,魏贤礼表示只会承担部分医药费,其它损失由叶里哈提自己解决。 经过几次调解,双方终于达成一致协议: 1、魏贤礼同意赔偿叶里哈提医药费、误工费、营养费 3000元; 2、叶里哈提摩托车损坏程度较轻,修理费用自理; 3、双方协议签订过后,不得再由此发生任何争执。双 方握手言和。 案件心得: 这是一起赔偿纠纷。叶里哈提因魏贤礼家狗追赶导致受伤发生的一系列问题。在多次商讨未果后,找到司法所和乡调委会。抓住矛盾的症结,耐心细致的做思想工作是本起纠纷调处成功的关键。调解员尊重事实,灵活变通,反复协调,最后保证了纠纷化解。 近年来,司法行政工作紧紧围绕政法三项重点工作,指导各

司法行政法律服务工作调研报告

司法行政法律服务工作调研报告 为了进一步拓展和规范我县法律服务业,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促进法律服务业的健康发展,更好地为践行“解放思想跨越发展”主题活动,xx县司法局通过客观分析法律服务行业现状、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行专题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汇报如下。 一、当前我县法律服务工作的基本情况 近年来,我县法律服务工作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服务为民,始终把维护和实现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司法行政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我县的律师、公证、法律援助、基层法律服务等法律服务业蓬勃发展,较好地发挥了其提供法律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等方面的职能作用,促进了政府依法行政、企业依法经营、公民依法维权,在保障司法公证、促进社会公平、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绩。 我县现有律师事务所2家,执业律师10名;公证处1处,公证工作人员6名;法律援助中心1家,法律援助志愿者x名;基层法律服务所x家,法律服务工作者x名。 (一)律师成为法律服务主角。全县律师积极围绕全县经济工作中心任务,主动介入招商引资、新农村建设、工业园区建设、拆迁整治、重大工程项目等领域,已成为法律服务业的主体力量。

2011年以来,我县律师共担任法律顾问x家,办理各类诉讼及代理x件,避免经济损失x万元,实现业务创收x万元。 (二)公证法律服务成绩显著。2011年以来,县公证处共办理公证事项x件,同比增长45%,公证收入x万元,同比增长12%。 (三)法律援助事业迅猛发展。我县基本建立法律援助县乡村三级工作网络,初步形成较为完整的法律援助体系。2011年以来,县法援中心共受理各类法援案件x件,已办结x件。 (四)充分发挥基层法律服务作用。基层法律服务主要业务市场是面向农村。2011年以来,全县基层法律服务所共担任法律顾问x家,其中担任镇政府、事业单位、村居委会x家,开展各类业务x件,避免经济损失x万元。 二、我县法律服务工作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在充分肯定我县法律服务业取得长足发展的同时,也不能不看到,法律服务业在发展进程中暴露出的以下问题,必须引起高度重视。 (一)从律师业务来看,律师们还普遍缺乏专业化发展意识和提高专业化水平的措施。不少律师出于“生存”需要,无论是刑事案件,还是民事或其他类型的案件,几乎是有什么接什么,接什么做什么,把自己塑造成“万金油”律师。从总体上看,我

居委会人民调解工作总结

居委会人民调解工作总结 居委会人民调解工作总结(1) xxx年在上级部门的正确领导下,xxx调解委员会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工作第一道防线的作用,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对调解工作的指示精神,充分发挥基层调解组织,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减少刑事案件的发生,社区调委会坚持调防结合,以预防为主,各种手段,协同作战的工作方针。社区今年组织各类居民法律知识学习班3期,用发生在身边的事教育身边的人,坚持各类法律知识宣传,受益400多人,每逢过节时,社区工作人员一道挨户向居民宣传五防知识。调解了纠纷,化解了矛盾,增强了居民的法律知识,确保了一方平安。 人民调解工作要维护社会稳定,必须掌握主动,重点在预防:一是建立了矛盾纠纷排查制度,经常深入到居民群众中了解社区民意;二是治保员和义务联防队员即是工作人员又是矛盾纠纷信息员,利用他们入户走访巡逻的时间对本社区进行排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通过实行矛盾纠纷排查制度,我们掌握了调处矛盾纠纷的主动权,提高了矛盾纠纷调处的成功率。全年共排查矛盾纠纷37起,调解率100%,成功率达95%。对已处理的纠纷,建立回访制度等防范措施,把排查、调解、处理有机地结合起来,做到抓早抓小,堵塞漏洞,完善制度,落实责任,及时有效地消除社区一切不安定隐患,规范了调解程序,使调解工作走上了规范化的轨道。

在调解矛盾纠纷中,我们做到情、理、法结合,动之以情,明之以理,晓之以法,严格遵守调解程序,注意选择调解方式。在查明实分清责任的基础上进行调解程序,帮助当事人达成,对于调解不了的矛盾纠纷,也在稳定事态的基础上,做好当事人的思想工作,今年小区在改造,纠纷比较多,我们运用所学到的调解知识为他们调解纠纷,进行亲情教育,以情感人。进行伦理道德教育,以德服人,进行法律法规教育,以法服人,及时化解了矛盾纠纷。 为进一步加强对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的帮教工作,我们朝阳社区调委会把两劳回归人员的帮教工作,作为维护稳定的重要工作来抓。调委会成立了两劳帮教工作领导小组、调委会主任帮教领导小组组长全面负责落实对两劳人员的帮教工作,社区调委会还建立了帮教档案,设立登记卡和跟踪教育卡,并建立定期回访考察制度,做到底子清、情况明,并逐个落实了帮教责任人,辖区共有10多重点人员,社区片警和调解员经常去重点人员家与他们谈话,共谈话16次,同时关心他们的生活,学习情况,希望他们改过自新,通过就业和劳动在社会上有立足之地。 全年xxx调解工作抓得紧,信息畅通,宣传工作到位,使很多矛盾纠纷都被清除在萌芽之中,实现了调解无空白、隐患无死角,为给居民一个社区治安良好、环境整洁优美,人际关系和揩的新型文明社区而努力奋斗。 居委会人民调解工作总结(2)

人民调解工作调查报告三篇

人民调解工作调查报告三篇 篇一:人民调解工作调查报告 人民调解工作直接面对群众,通过说服教育,有效地将各类矛盾及纠纷化解在基层,这对于当前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加快社区法制化建设进程,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促进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随着经济社会发展进程的不断加快,社会对人民调解工作的要求越来越高,调解工作遇到了前所未有的挑战,为了进一步探索人民调解工作在新形势下的新思路、新方法、新途径,力求找出目前制约人民调解工作改革和发展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对策。为此根据司法所及社区人民调解实际情况进行了总结。 一、人民调解工作的现状 1、概状 XX司法所所辖三个社区的人民调解工作。共有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1个,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三个,并下设24居民调解小组,6个市场调解小组,44名调解员,并在社区确定了4名首席调解员,已形成了调解委会、调解小组、调解员三级调解网络,初步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上下贯通、左右协调、依托基层、多方参与的人民调解工作网络新格局。 近年来,通过加强规范化建设,司法所和调解委员会逐步达到规范化、制度化的标准,四个调解委员会均达到“五有”(有人民调解委员会印章,有人民调解委员会标牌,有调解档案,有调解记录薄,有统计台帐)、“四规范”(规范调解人员、规范工作制度、规范调解程序、规范调解文书)标准,并统一制定下发了人

民调解工作目标责任制、人民调解员工作纪律、纠纷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人民调解工作原则。每年司法所组织人员进行两次集中培训,对调处过程中应规范的调处登记、调处协议书等填写进行了讲解,明确了调解协议书的法律效力,总结了切实可行的调解方式。 2、业务工作开展情况 三级人民调解组织充分发挥网络优势,结合本辖区实际,有的放矢,主动介入公民之间多发性、常见性民间纠纷,使矛盾纠纷从根本上得到控制,做到了小纠纷不出社区,大纠纷不出街道,把纠纷苗头消灭在萌芽状态,化解在基层,有效的发挥了维护社会稳定“第一道防线”的作用。今年,共调处各类矛盾纠纷4件,调解成功4件,成功率为100%,共排查纠纷6次,专项治理2次。 二、当前人民调解工作存在的问题 几年来,人民调解工作发展顺利,但工作中仍存在着制约人民调解工作发展的一些难点问题。人民调解工作不论在思想认识还是实践工作中都还存在着一些与新形势发展要求不相适应的问题。 (一)部分基层领导及干部群众对人民调解在处理矛盾纠纷上的重要作用认识不清,重视和支持不够。调解工作经费得不到保障,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调解组织的建设。挫伤了民调人员的积极性,阻碍了人民调解作用的发挥,“轻防重打”现象比较普遍。加之,社会各界对在人民调解化解纠纷,防止矛盾激化中的作用缺乏认识,人民调解在纠纷当事人心目中缺乏可信度和权威性,出现纠纷,当事人大都寄希望政府解决和诉讼解决。调解人员的社会地位得不到肯定,调解人员的工作成绩难以得到认可,阻碍了人民调解作用的发挥。 (二)对人民调解工作的管理、指导力度不够。街道调委会由司法所负责,司法所

司法所五项人民调解工作制度

司法所五项人民调解工作制度(试行) 一、矛盾纠纷排查制度 1、每月定期召开一次矛盾纠纷排查会议,会议由司法所长主持,司法所工作人员及调委会主任参加,并做好记录,写出排查工作报告,报区司法局基层科。 2、建立健全矛盾纠纷信息员网络。城镇要每栋楼设立一名信息员,各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要建立信息员名册。司法所要掌握信息员的总数,对信息员定期指导和培训。 3、要坚持全面排查与重点排查、经常性排查与集中排查相结合的方法,每月至少集中开展一次矛盾纠纷排查工作,重大节日和重大活动期间要重点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切实做到心中有数。 4、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要认真填写矛盾纠纷排查登记表,对于即将激化或应当立即调解的纠纷,在稳定事态发展的基础上应先行调解,再补办纠纷登记手续。 5、街道司法所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要认真进行分析疏理,及时提出指导性意见,确保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取得实效。通过对矛盾纠纷进行分析,掌握社情民意。对重要情况的分析要及时向司法行政机关和当地党委、政府汇报。

6、坚持边排查边调解,能够当场调解的简单纠纷要当场调解;一般纠纷按调解程序进行调解;重大疑难纠纷或易激化的纠纷,要组织力量集中进行调解。街道要将分类调解流程在公示栏内进行公示。 7、对超出人民调解组织能力或受理范围的纠纷,登记后及时移交有关部门处理。对需要人民调解组织配合的,人民调解组织要积极予以配合。 8、对排查不力或人为延误调解时机而使矛盾纠纷激化的,上级司法行政机关要逐级追究司法行政机关失职人员的责任。

二、重大疑难纠纷报告制度 1、重大疑难纠纷是指:有可能出现的小规模冲突事件、群体性事件;情况紧急、问题比较突出、容易激化成规模较大的械斗性冲突事件;已酿成较严重后果或产生较大社会影响的矛盾纠纷;跨地域或涉及两个以上乡(镇)、村(社区)的矛盾纠纷;久调不决,纠纷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复杂的矛盾纠纷;有可能发生或已发生群体性上访事件的纠纷;其他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疑难、复杂的矛盾纠纷。 2、对经排查或其他方式发现在本辖区内的重大疑难矛盾纠纷,无论是否调解成功都要在第一时间向上级调解组织、司法所报告,同时向当地政府有关部门报告。司法所要掌握报告的层次和进度,坚决防止漏报、迟报。 3、对重大疑难矛盾纠纷排查调解工作要实行“零报告”制度,确保对重大疑难纠纷事先能知情,事头能控制,事中能妥善处理,事后能上报结果,增强重大疑难纠纷的控制力。 4、报告重大疑难纠纷应明确纠纷发生的时间、地点、起因、过程、事态发展趋势、调处结果、采取的应急措施、拟办意见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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