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场安全风险管理办法

厦门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土建工程建设

现场安全风险管理办法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为加强厦门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土建工程建设现场安全风险管理,落实各参建单位在安全风险管理中的职责,有效发挥安全风险评估咨询和监控管理信息系统的作用,确保安全风险监控信息及时、准确和有效。最大限度地规避风险,避免人员伤亡、环境影响、经济损失,特制定本办法。

(二)编制依据

本办法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安全质量管理暂行办法》、《城市轨道交通地下工程建设风险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及《厦门轨道交通工程建设安全风险技术管理体系》(试行)为依据,结合厦门市轨道交通工程1号线一期土建工程建设的实际情况编制。

(三)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厦门市轨道交通工程1号线一期土建工程建设现场安全风险监控,主要包含项目管理层和实施层。

二、组织管理机构(见附图1)

1、轨道交通工程建设安全风险管理采用分层管理,主要包括集团公司层、项目管理层和实施层。

2、集团公司层主要由公司总经理、主管副总经理、工程管理部、质量安全管理部、总工程师办公室、工程经营部等职能部门组成。为加强工程建设安全风险监控和管理,设立监控管理中心(归口质量安全管理部)。

3、项目管理层主要由现场指挥部总指挥长、常务副总指挥、副总指挥、标段项目经理、质量安全负责人、工区项目经理等相关岗位人员组成。项目管理层设监控管理分中心(归口工程管理部),负责对项目层、实施层监测监控

及安全风险处置等工作的日常管理。

4、实施层与集团公司签订合同,依法履行工程建设土建工程任务。主要包括岩土工程勘察单位、环境调查单位、总体设计单位、工点设计单位、检测评估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和第三方监测单位、监控评估咨询单位等。

三、各职能部门、项目层及各参建单位现场安全风险管理职责

(一)集团公司层

1、质量安全管理部

负责具体组建和管理监控管理中心,全面领导其开展全线安全风险监控、评估和信息管理等工作。

2、监控管理中心

2.1 在集团公司主管副总经理和质量安全管理部领导下,负责全线工程建设的安全风险监控信息管理(汇总、筛选处理、报送、评估预警和信息平台管理等)并贯彻落实集团公司安全风险技术管理体系。

2.2配合质量安全管理部完成监控评估咨询单位的实施方案的评审,参

与各标段第三方监测实施方案的评审。

2.3 直接管理监控评估咨询单位,并监督、检查其安全风险监控、评估咨询和信息平台维护管理工作。

2.4 对全线各监控管理分中心及其运行情况进行监督、指导和考核。

2.5审核全线各监控管理分中心提交的安全风险信息,对全线安全风险状况进行总体评价,负责掌控全线各施工工点实际的安全风险状态。

2.6 负责全线黄、橙、红三色预警判定的终审签认和发布,主持警情分析会。

2.7 配合集团公司领导对重大突发风险事务处理的信息报送、组织协调和政府主管部门的处理、决策,并加强监督、检查工作。

2.8统一全线监测数据和信息报送的标准,规范现场监控各方监测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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