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低保制度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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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城乡低保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

当前城乡低保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

我国是个贫富分化比较严重、困难人群基数较大、发展不平衡的国家,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尤其是低收入、困难群体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对于维护社会公平和社会稳定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近期,长寿区纪委、监察局会同区民政局对长寿区城乡低保制度执行情况进行了调研,结果显示,当前长寿区低保工作基本实现了程序化、制度化和公开化,但是,也发现低保工作在实践中、操作上还存在一些问题,应当引起重视。

一、长寿区低保工作概况

为彻底改变城乡低保管理混乱局面,切实贯彻“应保尽保、不应保不予保”原则,长寿区从20xx年初开展规范城

镇低保管理,年底全区城镇低保对象由原来的23686户54522人降到2948户5367人,低保人数比例由原来的25.41%降到2.50%。截止20xx年6月,全区城镇低保4086户6859人,占城镇人口比例为2.36%;农村低保户15326户24226人,

占农业人口比例为3.54%。总体来看,全区已经初步实现了

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不应保不予保”,推进了全区低

保管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低保政策的实施已经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二、当前低保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低保资格审核有待科学化

在低保对象资格审核中,家庭收入是一项关键考量指标。然而,操作上的种种制约因素给查实申请者真实家庭收入带来了很多困难。诸如:城镇居民失业者是否存在着隐性就业无法得知;一些做小生意或打零工的居民实际收入是多少无法统计;社区邻里间往来不多、彼此不了解,真实收入难以得到印证;农村居民的种养殖收入、务工收入、临时收入难以准确核算;有些人为了骗取低保名额而故意隐瞒收入等。上述因素造成了在低保资源有限的情况下,难以认定家庭困难且条件相差不大的申请者到底谁该吃低保。此外,按规定,低保对象家庭收入发生变化时,户主应当主动向村(居)委员会报告变化情况,但实际上很少有人会主动上报,加上审核工作滞后,难以完全实现“应退尽退”。

(二)村(居)低保管理有待规范化

一是受保人资格认定管理过程中存在走过场等不尽责

现象。有些村(居)未按听证政策要求,选取的听证人员不具备代表性,造成听证评议效果不佳,部分群众认为听证只

是个形式。二是违背了低保按户申报的原则。低保是一种有限的民生资源,在低保工作实践中,如果完全按照以户为单位吃低保为原则申办低保,往往一个村的低保指标覆盖不到多少户,于是为在指标范围内让更多困难人员吃上低保,往往采取将重病、重残等特殊人员单独提出来吃低保,以减少特殊人员因未吃低保而导致的上访问题。

(三)基层民政工作人员压力有待转化

一是基层民政干部工作量大。在农转城推行过程中,为了加快工作推进,有些部门和人员给农转城人员许诺转户将享受更高标准的城镇低保,造成很多农转城人员为了吃上城镇低保而不断纠缠基层民政干部,给他们造成很大的压力;同时在城镇化过程中,低保户人户分离现象逐渐增多,也给基层民政干部增大了救济工作难度。

二是低保工作人员不足。随着低保管理程序的日益规范,镇村两级从事民政工作的专职人员不仅要负责入户调查、听证评议、三次公示、到期低保家庭的变更和续保等环节中大量表册的填写、信息录入、资料查询等事务性工作,而且还要处理由于各种原因未吃上低保群众的上访、投诉等突发性工作。这种“程序环节多、信息处理量大、群众诉求强、社会关注度高”的工作现状使得工作力量不足的问题日益凸显。

三是低保工作经费不足。通过走访,镇村干部普遍强烈要求上级拨付低保工作经费。村干部认为入户调查费用、召

集群众参加低保听证费用、各种表册的打印费用等都需要村委会自己

掏腰包,让那些本来经费就困难的村(居)委员会更加捉襟见肘,同时经费的欠缺也影响了基层民政干部工作的积极性。

(四)特定困难群体救助有待明确化

自低保政策实施以来,无论是农村还是城镇,真正长期生活特别困难的人几乎都已经享受了低保。但由于低保政策规定只计算家庭收入,不考虑家庭支出,有少数家庭收入虽略高于低保标准,但因病、因灾等原因造成家庭开支较大,生活困难的人却很难享受到低保;农村纯女户家庭、零就业家庭、失地农民等生活处于困境中的人也很难享受到低保。但是,这些群体对享受社会救助政策的需求日趋强烈,应该将这些人员是否纳入低保进行明确化,以降低村干部的工作难度,提升低保制度的合理性。

(五)监督管理有待透明化

现有的低保监督体系还不够完善,对低保资金的运行管理、低保申请人资格审查、低保政策透明度、低保管理的工作程序等环节的监督管理有待进一步加强。同时,由于社会监督的媒介、渠道较少,致使广大社会群众虽然有较高的监督积极性,但不能很好行使监督权,社会监督作用发挥有限。

三、进一步做好低保工作的对策建议

(一)加快推进实现低保工作信息化

低保工作信息化有利于提高工作效率、规范工作流程,同时便于群众办事和社会监督,是打造“阳光低保”的重要途径。因此,要从“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角度出发,加大资金和人员投入,搭建专门的服务网站,探索推进低保工作信息化管理,以信息化提高低保工作透明度。

(二)加快完善低保家庭收入核算办法

在实践探索中,长寿区尽管依照20xx年的市级核算办法制定出台了新的《长寿区城乡低保家庭收入核算办法(试行)》,并在部分街镇试点。但从镇村干部反馈来看,不少干部对新的核算办法尚抱有观望态度,认为新办法尽管具体但稍显复杂,要真正达到操作性强、科学合理,尚需试点完善后继续探索、逐步完善。建议上级主管部门尽快出台操作性更强的低保家庭收入核算办法,合理计算低保家庭经济收入和就业情况,力求使低保对象的管理进一步科学化、规范化。

(三)进一步加大宣传教育力度

正确宣传引导、更新观念。一方面坚持正确的舆论宣传导向,充分利用各类会议、宣传专栏、宣讲活动、散发传单等灵活多样的形式,把城市低保的保障条件、保障标准、申报程序、动态管理和生产自救等政策广泛宣传给群众,使需要帮助的贫困群众享受到保障,让热心关注的群众参与到工作中来;另一方面新闻媒体应该进行正确的舆论宣传,改变

人们的一些落后的传统观念,要使“主动申请低保,积极走出低保”的观念深入人心,使他们认识到低保不是施舍与恩赐,是救助,是民生工程,进低保的目的是为了能够最终走出低保。

(四)切实抓好管理队伍建设

一是要重点加强村居一级低保干部管理,提高素质。要积极运用科学管理手段,加强人员培训,建立信息化网络,以提高低保工作质量和效率。同时加强“三支队伍”建设,通过加强基层人才队伍建设、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社会志愿者队伍建设,构建行政力量为主导、专业力量为支撑、公众力量为基础的社会救助保障人力资源格局。二是要加大工作经费投入力度,建议给每个村居配备一名专(兼)职低保工作人员,并且适当提高工资待遇,稳定干部队伍;增加基层低保工作机构办公经费投入,保障低保工作规范化管理需要。

(五)让特定困难群众享受低保

因病返贫、因灾致贫的家庭,建议考虑纳入低保范围。对那些因重大疾病、突然遭受意外灾害或事故的家庭,应该及时提供帮助,发挥低保的救助作用。特别是有些慢性病,犹如一把

双刃剑伤害着这些困难家庭,一方面他们因病失去劳动能力,没有生活来源,另一方面他们又无法长期住院治疗却

需要长期服药,医疗费用往往无法报销。农村纯女户家庭,在贫困程度相同的情况下,建议优先享受低保。零就业家庭建议纳入城镇居民低保范围。由于零就业家庭,没有任何生活来源,应当优先享受低保。失地农民可以适当享受低保。

(六)努力实现低保工作联动

建立信息交流共享机制。如果将救助业务网上办公系统与地方财政局、银行等部门联网,实现区低保工作网与市民政局域网及市社保网的联通,同时注意做好与民政部低保信息管理软件系统的街接,使各个部门的信息共享可查,低保户的存款、固定资产、电话费等相关信息都能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其家庭生活条件,从多方面考察更容易接近事实,也使一些有心骗领低保的人员无处藏身。在保护居民隐私权的前提下,相关联网单位要配备专用计算机、设定专用信息点,实行专人负责、专机操作、定点应用。

篇二:地方政府低保政策执行中存在问题的分析及对策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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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政府低保政策执行中存在问题的分析及对策研究

作者:蒋威

来源:《今日湖北·下旬刊》20xx年第05期

一、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内涵

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内容

社会保障制度体系包括三部分,即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养老保险和新型合作医疗制度。其中,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最底层为农村贫困居民日常生活提供了有力保障,即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该制度从规范性、可操作性的角度,继承、发展并改善了农村特困救助制度,旨在为农村提供人口提供基本生活保障。

二、对某市农村低保制度执行情况的调查

(一)农村低保监督机制薄弱

某市民政局颁布了《家庭收入测算办法》,随后人民政府下发了《关于加强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建设的通知》,从政策的角度明确规定了农村低保的操作流程,但是其可操作性差,没有形成完善的监督和评估机制,如:内容调查手段、证明材料内容、档案管理、低保金发放时间和领取方等,规定的随意性较强,许多内容不够全面、准确。《关于加强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建设的通知》并没有涉及监督、约束低保审批机关和基层组织的具体内容,只对信息的公正、公开和透明进行了明确的规定。

(二)农村低保标准失真

目前,家庭收入的确定低保对象的唯一标准,但是,未知性、不稳定性、多样性和复杂性是农村家庭收入的主要特点,这为家庭收入的准确核算增加了难度,阻碍了农村低保工作的顺利开展。相关调查结果表明,除了农业养殖等主导

学校管理制度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2)

学校组织文化建设中的问题、成因及策略 组织文化是一切现代组织生存和发展的基础和内在动力,是组织行为的准则和成功的核心。组织文化反映了一定社会组织成员的行为规范、价值观念,是组织中个体的见解、观点、情感、知识和技能的总和[1]。学校组织文化是组织文化的一种,它具有组织文化的一般内涵和结构特征。学校组织文化是师生员工在长期的教育、教学、生活娱乐等实践活动中共同形成的办学理念、价值观念和行为准则,以及人的精神风貌的总和。不同学校有不同的组织文化传统和不同的组织文化风格。 很多学校都希望通过组织文化建设来塑造学校的品牌,以促进学校的改革和发展,进而以良好的学校品牌形象为学校发展创造契机。但在学校组织文化建设过程中也出现了这样或那样的问题,需要进一步研究和探讨。 一、学校组织文化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及其成因分析 1.精神文化建设中的问题 学校精神文化主要是指学校的理想信念和价值追求,其表现形式是多种多样的,有的表现为系统的办学理念,而有的则通过校训、校风、校歌来体现[2]。有的学校主要从教育教学管理中强调创新,实行了“目标等级管理”,即下一级对上一级负责,或者说上一级对下一级负责。比如,分管某年级的副校长对年级主任负责,年级主任对各班主任负责,班主任对任课教师负责,最终责任到个人。这样使教育教学问题直线管理,分级管理,加快了处理问题的速度,提高了工作效率,同时加强了员工的责任心,逐步完善了学校管理制度。然而,总体上仍显得保守,如在员工激励问题上仍残留着平均主义思想,在收入分配方面、奖励方面档次没有拉开,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员工的积极性。造成这种情况,一方面在于学校几十年的传统文化惯性,不讲原则的“和”、“吃大锅饭”文化形成的思维定势。另一方面在于学校对创新的理解不够全面。创新需要从理论到实践,从管理制度到运行机制等方面的全面创新来支撑,相互关联和互动,才能促使其均衡发展,落到实处。 2.行为文化建设中的问题 沾亲带故关系及拉帮结派等形成的网络错综复杂,很多时候会影响正常激励机制的执行。如在学校对某些员工进行选拔和晋升的主要依据中,人情关系仍不可避免地成为学历、能力和业绩之上的主要依据。在评先评估过程中,上级部门的干涉影响评选的公正、公平性。与某些管理人员或上级领导沾亲带故就可以不受或少受处罚、不执行或打折扣执行规定的现象仍然存在,以至有损学校规章制度的严肃性。沾亲带故的关系长期存在,逐渐使得学校的组织机能弱化,出现因人设职,机构臃肿的现象。产生上述现象除中国传统的关系本位的影响之外,还有另外一些原因,一是学校在学校组织文化建设中对团队精神的宣传力度不够,没有通过广泛的宣传渠道、多样化的宣传方式,使团队精神深入到每一个人的内心,从而营造起一个提倡团队精神的文化氛围。二是没有及时推行与团队精神相适应的全面的行为规范制度,使团队精神的培养脱离了员工的实践,没能体现在学校每一个环节和每一项工作中。 3.制度文化建设中的问题 学校制度文化是学校组织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制度文化是一定精神文化的产物,同时它对于学校组织文化具有强化作用。人们总是在一定的价值观指导下去制定和完善学校各项制度。制度文化又是精神文化的基础和载体,并对学校精神文化起反作用。学校制度文化建设一般有如下薄弱环节:一是制度不完备;二是制度完备,但不严格执行或不执行;三是制

农村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农牧业是国民经济和政治、社会稳定的基础。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农村人口占有较大的比重,农业、农村、农民的发展问题是关系到我国全局的重大问题,因此,党和国家历来都将其放在一切工作的首位。而西藏区则是更为典型农牧业模式的经济区域,第一产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高达40%,并有80%以上的人口居住在农牧区,解决好农牧业、农牧区和农牧民的发展问题,对于全区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就具有十分广泛的意义。1996年的全国首次农业普查,掌握了大量科学、可靠、可贵的基本数据,搞清了“三农”的基本情况。本文根据农业普查资料,并结合相关统计资料,对西藏区农村经济的现状特征、制约因素及发展对策作一简要分析。? 一、发展成就 西藏和平解放四十年以来,特别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社会主义新西藏,农村经济取得了辉煌的成就,实现了历史性的巨变。归结起来,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农牧业经济总量不断扩大,在国民经济中的主导地位较为明显。改革开放以来,在一系列农村经济政策的指导下,农业生产力得到了一定的解放,农牧业经济快速发展。到1996年,全区农林牧渔业总产值达到了38.53亿元,实现增加值21.15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分别比1978年增长1.1倍和3.4倍,农牧业经济规模逐步扩大,为西藏区国民经济的发展带来了勃勃生机。同时,在第三产业迅猛发展的今天,农牧业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主导地位仍然十分明显,1996年全区国内生产总值中第一产业比重仍高达40.6%,由此可见,近二十年来,西藏区农牧业生产形势得到了根本的扭转,农牧业经济对整个国民经济发展的贡献增大,基础地位得以进一步巩固。? 2、农牧业生产攀上新台阶,第一产业的产出快速提高。随着农牧区“两个长期不变”政策的落实,极大地调动了农牧民群众的生产积极性,农牧业的生产水平有了很大的提高。首先是种植业取得了明显进步。在“一江两河农业综合开发区”的带动下,全区粮食生产连年获得丰收。1996年粮食作物种植面积达189.5千公顷,油料种植面积15.1千公顷,粮食和油料总产分别达到了77.72万吨和3.51万吨。种植业的发展,得益于农业投入的增大和农业科技的综合应用,截止到1996年,全区耕地面积中有效灌溉面积已达到了71.4%,机耕面积达7.9%,机播面积、化肥施用面积、农药施用面积占种植面积的比重也分别达到了13.9%、68.4%和45.7%,使耕地的潜能得到一定程度的挖掘,效率得以极大的发挥。1996年,粮食平均单产达4051.13公斤/公顷,油料单产达1916.91公斤/公顷,分别比1978年增长61.7%和1.2倍。从 而使种植业在第一产业中的地位得到加强,其增加值占第一产业的比重高达49.9%。二是畜牧业生产成绩显著。西藏区是全国五大牧区之一,畜牧业生产是农村经济中的重要产业。1996年,畜牧业从业人员38.31万人,牲畜年末存栏达2283.41万头只,出栏(牛、羊、猪)399.98万头只。随着市场经济的建立和发展,畜牧业产出也在不断增加,1996年,牲畜(牛、羊、猪)出栏率达17.9%,比1978年提高了7.5个百分点;肉、奶的产量达到了11.54万吨和16.62万吨,分别比1978年增长1.4倍和77.9%。畜牧业经济不仅在国民经济中占有重要地位,而且已成为农牧民的主要收入来源,据测算,在第一产业增加值中畜牧业占47.8%,农牧民纯收入中畜牧业占19.6%。三是林业生产稳步发展。西藏的林业资源十分丰富,森林面积和林木蓄积量在全国均处于前列。1996年,林业从业人员1004人,创造林业总产值超过了八千万元,实现增加值0.61亿元,成为农业经济中的又一重要产业。四是渔业生产开始起步。近几年来,以城市郊区为主要生产基地的渔业生产突飞猛进,极大地繁荣了城市市场供应。 3、农牧民的生活水平快速提高。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农牧民的生活水平得到了极大改善。1996年,西藏区农牧民人均纯收入达到了975元,比1978年增长4.6倍,而且生活质量和消费水平有了很大提高。据农村住户抽样调查的资料显示,1996年,每百户农民家庭拥有自行车69.17辆、缝纫机41.67架、收音机和收录机69.58台,而且摩托车、电视机、照相机和洗衣机等现代耐用品也已走进农村普通百姓的家庭,每百户拥有电视机已超过10台,这在二十年前是根本不可想象的。目前,农牧民的温饱问题已基本解决,生活质量正在逐步得以改善,消费结构也由单一化向多元化转变。农牧民家庭人均生活消费支出已由1985年的269.60元提高到1996年的733.02元,增长1.7倍,且结构也发生了一定变化,食品消费下降3.1个百分点,衣着和日用品等其他非食品消费分别上升了1.1和2.0个百分点,

低保义务工管理办法

东河镇白马寺社区 低保户义务工及代劳费 管理办法 根据《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及省、市、县的实施细则和实施办法的规定:每个低保户在享受低保期间每年有参加社区公益性劳动的义务。为了管好、用好低保户义务工,经社区居民委员会会议讨论决定制定《白马寺社区低保户义务工及代劳费管理办法》如下: 一、社区低保户在享受低保金领取期间,每户每年有参加4个社区组织的各种公益性劳动的义务。一、二级重度残疾(依据残疾证)和60岁以上(依据户口)丧失劳动能力的老人可以申请免除义务劳动;拒不履行低保户公益性义务劳动,且经教育不改的,由社区报请县民政局取消其低保享受资格; 二、为了方便管理低保户义务工,每个低保户在低保年审时,每户按每个义务工40元标准,向社区预交次年的4个义务工代劳费共计120元; 三、社区办公室根据公益性劳动量,严格按照低保户义务工登记顺序合理安排各低保户做好义务工劳动,低保户每参加一个义务工由社区返还40元的预交代劳费,低保户不能参加社区按秩序安排的义务劳动的,社区按40元壹个义务工价格,帮助请零时工代为参加义务劳动,所请零工的务工费由未参加公益劳动的低保户承担,由社区从其所预交的代劳费中支付。

四、实事求是严格管理,各居民小组如需要安排公益劳动,由小组长申请,经社区居民委员会主任审批,由社区办公室按花名册秩序安排,小组长组织实施,其低保户代劳费返还严格按照财务审批制度执行,未经同意不得擅自安排低保户义务工劳动,否则一切费用自行负责。 五、办公室认真建立好社区低保户义务工及代劳费实施登记台账,如实准确记录实施情况,年底纳入社区居务公示内容。 六、此办法交由社区居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后执行。 二0一五年一月二十六日

农村低保政策规定

农村低保清理规范及申请条件政策规定 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低保清理和规范工作的通知》、《正宁县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规定,永和镇民政工作站对辖区所有保障对象进行一次全面细致的排查。清理核查采取“村不漏组、组不漏户”的方式,扩大信息核对范围,准确核对家庭信息,全面掌握保障对象家庭户籍状况、收入状况、财产状况,对不符合保障条件的对象进行清退,对标准不合理的对象进行调整,对符合条件的对象及时纳入保障范围。重点核查农村低保中出现的优亲厚友、权力保、轮流保、平衡矛盾保、奖励征地农民保等问题,主要表现为:一是为了解决问题,把一些不该保障的户纳入低保,如征地拆迁、道路扩建、果园栽植等;二是“吃空保”,在确定低保对象过程中,不是从每家每户的实际情况出发,加之对一些救助对象的人口年度变化底子不清,调整不及时,致使有的低保户实际人口少而保障人口多;三是要坚决剔除家庭成员中有国家职工人员;四是要解决类别不准确的问题;五是一些低保户举家外出多年,也纳入保障范围;六是分户施保问题突出,在确定低保对象的过程中,没有对困难家庭的所有人员全员纳入,给合作医疗、大病医疗救助等工作埋下隐患;七是一些户主已经死亡的低保户没有及时更新家庭户籍及一折通信息,给低保工作及社会舆论带来负面反响;八是有些低保户不能及时提供个人证明材料,给低保工作带来一定的困难。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在本次清理规范及评议听证工作中,要严格执行农村低保的有关政策规定,坚决予以纠正。 农村低保对象基本认定条件是上年度家庭年人均纯收

入低于我县农村低保标准,且户籍状况和财产状况符合规定条件的农村困难家庭。 1.一类保障对象主要包括: (1)无劳动能力,无收入来源的家庭; (2)主要劳动力亡故,基本没有收入来源的家庭; (3)主要劳动力重度残疾丧失劳动力,基本没有收入来源的家庭; (4)主要劳动力常年患重特大疾病且无其他劳动力,经济负担沉重,严重入不敷出的家庭; (5)供养未成年子女或赡养老人,生活特别困难的单亲家庭。 补助标准为每人每月170元。 2.二类保障对象主要包括: (1)家庭主要劳动力经当地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认定患有癌症(各系统恶性疾病)、肾功能衰竭、心脑病(指肺心病、冠心病、风心病、心肌病中心功能三级以上的)、脑出血、脑血栓后遗症、重症肝病(肝硬化晚期、肝腹水)、糖尿病(胰岛素依赖型)、尘肺病、类风湿病(肌肉、关节、心肌改变)、白血病或家庭成员中有麻风病、艾滋病感染者等病种,部分丧失劳动力,基本生活困难的家庭; (2)家庭主要劳动力因智力残疾、肢体残疾、精神残疾等原因,部分丧失劳动力,基本生活困难的家庭; (3)子女因病因残无赡养能力、单独生活且年龄在70岁以上的老年人; (4)供养大中专学生或高中生,造成生活明显困难的家庭;

农村低保整改报告

金羊镇强农惠农政策落实自查汇报 2011年,我镇强农惠农政策落实自查在年初村“两委”换届时就已开始,市区召开专题会议后,我镇又进一步做了不同层面的安排部署,经过村组自查,镇领导小组查纠,现将有关情况做如下汇报: 一、强农惠农政策存在宣传不到位的问题。主要存在部分村公示栏没有健全完善,个别村召开群众代表时达不到应有的标准,群众知晓率低,针对这些问题,我镇要求各村委会利用公示栏、条幅、黑板报、宣传栏、标语、宣传单等形式,多渠道、多角度、全方位宣传惠农政策、操作程序,确保惠农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各村召集了一次由全体低保家庭参加的会议,在会上对低保政策,申请办理程序,动态管理措施进行重点宣传,使低保家庭政策知晓率达到100%。 二、明白册的填写不规范运转不及时,部分村明白册填写项目不够、内容不全,对群众享受的补助资金个别村明白册填写不及时。 三、部分村惠农政策评议领导小组未及时成立,按工作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尤其是在低保的评审、公示上未达到遵循的规范要求,不同程度的存在经济条件相对差的村干部享受低保有个别农户通过托关系说情的方式办理低保或拆户施保的现象。针对贵局提出的入户调查审核不严,民主评议和公示不到位的问题。我镇要求各村成立由包村领导、包村干部、村干部及两委委员组成的农村低保自查组,逐组逐户核查所有农村低保对象。具体要通过把握好“调查关”、“评议关”“公示关”这“三关”来推动整改工作。 四、退耕还林由部分村集体管理,有个别农户的补助资金未按时限要求补助。 五、低保动态管理不及时,村组干部享受低保,低保与日光温室、暖棚建设挂钩的问题。我镇对这几类情况认真进行了清查,共查出村干部享受低保情况36户,低保与设施农业挂钩情况64户,动态管理不及时的126人。目前我镇正在为这些低保对象办理停发手续。 六、农村危旧房改造补助资金发放中,部分村有借资料复印、照片打印搭车收费的现象。 七、惠农政策落实中软件资料不完善。我镇现要求各村对照镇政府配发的低保档案专用盒标注的目录,逐一核对入档,务必要做到档案齐全,保存完好。 针对以上的问题,我镇将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措施,在有效的时间内召开各种层面的会议,通过逐村、逐组、逐户摸底调差的方式,认真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篇二:农村低保整改和规范工作总结 ***农村低保整改和规范 工作总结 根据省委、省民政厅2010年12月1日到***县部分乡镇检查农低保实施情况,县政府和县民政局针对实际存在问题,要求各乡镇用一个月的时间进行全面整改和规范,切实做到公开、公平、公正,确保实现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应退则退”。现将我镇农村低保整改和规范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及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工作内容 在接到*府办【2010】22号《关于对全县农村低保工作进行整改和规范的紧急通知》文件后,党政主要领导立即安排20个村包村干部,各党工委书记、副书记及班子全体成员参加的农低保工作专题会议;会上**镇长对当前存在问题作了细致的分析研究,要求各党工委要充分认识建立农村低保制度的重要意义,牢固树立大局意识、政治意识和责任意识,做到认识到位、措施到位、落实到位。要增强力量,加强组织协调,夯实工作基础,进一步加强整改和规范农村低保工作,确保我镇农村低保工作的实施效果。 二、建立健全领导机构,制定整改工作方案 为加强对农村低保整改规范工作的领导,成立以党委府书记、纪委书记***为组长的整改和规范农村低保工作领导

制度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制度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现在许多公司已经意识到公司制度化建设的重要性,正所谓是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但是许多公司还处于有制度却形同虚设的阶段,那么影响公司制度化建设的因素是什么呢? 制度本身可操作性不强。制度的产生源于公司管理的需要,然而公司管理层在出台制度前,往往没有经过深入基层调研,只是凭借主观需要进行编写。这样出台的制度只是表面上满足了管理者的需要,根本无法有效推行。久而久之,还会导致由于管理层与基层制度执行不畅通而产生矛盾,重则影响公司健康、有序的发展。 没有统一的制度管理部门。公司内部的各种管理制度往往是由各职能部门起草,这样起草出台的制度会有较强的针对性和操作性,当然也不可避免得具有相对独立性,从而间接影响公司协调发展。 公司培训、导向力度不够。制度是公司管理的基石,是员工的行动指南。公司如果只组织管理人员对新制度进行学习、培训,那么导向面就会比较狭窄,不利于制度的深入贯彻和执行。 因此,为切实规范员工工作行为、量化员工工作业绩,公司必须强化制度建设过程,把握好以下几点: 一、制度编写人在编写制度前,一定要深入基层调研。

本着尊重员工、理解员工、相信员工的原则制定制度,从而增强制度的可操作性,促使制度运行上下畅通。 二、建立统一的制度管理部门。由统一的制度管理部门牵头,协调部门间的管理制度,对其进行统一汇编和梳理,提高管理制度的协调性和指导性。 三、公司领导人要高度重视制度化建设工作,经常组织召开管理工作总结和提升研讨会,及时对管理制度进行修订,使其为公司发展更好的保驾护航。 四、加大宣传和导向力度。在条件许可得情况下,组织全员学习,加强公司宣传报道工作,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

当前农村人居环境改善的存在问题与建议

当前农村人居环境改善的存在问题与建议 主要表现为: 一、村庄布局散落,土地资源浪费较大。农村税费改革以来,全乡先后历经过多次新农村建设和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但行政村的设置始终没有改变。全县大多村庄依地理位置分散居住,同时,新居落成占用了不少可耕地土地资源,旧院闲置却没有得到复垦,出现了为数不少的“空心村”,造成土地资源极大浪费,也影响了整体村庄的视觉效果。 二、水源受到污染,人居饮水质量堪忧。特别是近几年来,受经济发展所迫,在利益最大化驱动下,一些企业只看眼前,不顾长远,排污管理不达标,导致部分地区水源受到污染。全县畜禽养殖业发展较快,总量较大,规模不够,散养多,粪便随意排放,加之农药、化肥施用量增加,导致农村居民饮水不仅出现量的短缺,而且引发质的下降。农民环保意识较差,随意丢弃不降解垃圾,随雨水深入地下,地下环境日益恶化,10米以内水质水垢较多,严重影响群众健康。 三、公共资源短板,城乡“二元”差距明显。全县各方面专业型人才匮乏,引进机制不优,普遍呈现青黄不接问题。与城区相比,全县各乡镇公共基础设施配套不足,表现在:全县完全制中学基本集中在县城、乡镇政府所在地,偏远行政村许多家长放弃农活,专职陪同孩子上学;各乡镇医院和村级卫生室病源稀少、门庭冷落,县城以上医院排队就医、人满为患;农村文化、体育、娱乐、休闲等基础设施建设不足,开展的文化活动有限,农民文化生活贫乏,青壮年劳力外出务工较多,农民兼职化、村庄空心化、农村老龄化趋势

较为严重。 四、垃圾随意堆放,卫生整治缺乏长效机制。当前的农村卫生环境整治,依然处于粗放管理阶段。生活垃圾、建筑垃圾露天堆放较多,房屋周边乱搭、乱建、乱堆现象严重,个别试点村虽修建了垃圾中转站,但村民自觉性较差,清运垃圾过多依赖于政府集中整治,清运时也是拉送到沟渠地带,随意堆积,给临近河渠带来污染。厕所多以旱厕为主,就地挖坑,夏季蚊蝇到处乱飞,很不卫生。部分村庄养殖大棚建设在村子中间,畜禽粪便给地表水、地下水以及大气带来较为严重的污染,对农民群众健康造成更大的威胁。 五、房屋建筑传统,居住质量整体不高。除城区建筑住房有统一规定和质量标准要求外,全县各乡镇的农村房屋建筑都缺乏整体规划和可参照建筑质量标准,往往根据宅基地朝向和自己的喜好进行修建兴建,布局较乱。抗阴雨、地震等自然灾害能力差,美观性和建筑质量都有待提高。 六、村民出行不便,村内巷道硬化率低。全县虽然实现了“村村通”,但道路修建不归一个部门修建,各行政村的村内巷道硬化普遍参差不齐,标准不一,断头路较多,衔接性差。自然村村硬化率较低,部分自然村村内巷道没有硬化。一到雨季,泥泞的道路给广大村民的出行带来极大不便。 二.对加强农村人居环境改善的对策与建议 还百姓一方碧水蓝天,留子孙一片青山沃土,是人民群众的热切期盼,更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内容。各级党委政府必须以对人民和历史高度负责的态度,加大环境整治力度,加快美丽乡村建设,让人民群众生活得更加舒心。 一、加强规划引领,有序推进布局调整。以新型农村社区和中心村建设为目标,以优化村庄和农村人口布局为导

基层低保政策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陈晓红/洪湖市审计局 城 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政府对城乡贫困人口按最低生活保障 标准进行差额救助的社会救济制度。作为一项社会公共福利,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在缓解低收入群体生活压力,遏制城乡贫困人口规模扩大,维护社会安定团结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已成为低收入社会成员维持基本生活的“最后的安全屏障”。低保工作在维护民利、保障民权、保持稳定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有效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促进经济发展。但从目前低保工作运行的实际情况来看,也还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一)准入资格核定难。 一是家庭收入难以核定。家庭收入是判断享受低保政策的重要标准,而日前缺乏对收入有效合理的审核手段。农村居民收入中农作物等实物收入占相当比重,在价值转化过程中,存在较大的随意性;城镇居民由于就业渠道和收入来源多元化,以及我国传统的现金支付习惯,社会信用体系的缺失,造成隐性就业、隐性收入难以核实。还有少部分申请者错误认为这是国家的救助,不需要个人承担任何社会责任,因而通过隐报、瞒报等手段掩盖自己的实际家庭收入,骗取低保资格。 二是家庭成员难以界定。我国现有 法律制度明文规定,子女及(外)孙子女 有赡养其父母、祖(外)父母的义务,但在现行风俗中,特别是农村,往往只把儿子作为赡养义务人,把有赡养能力的女儿(特别是出嫁)、(外)孙子女这类人员不计算为赡养义务人,采取人户分离的办法,把有赡养义务的子女有意分开来申请低保,把法律规定应该承担的赡养义务推向政府。 三是低保边缘户对象难以确定。低保边缘户救助问题越来越突出,这部分生活水平处于低保线临界状态的低收入户,按政策不能纳入低保范围,但家庭往往会因病、因学、因灾等情况导致深度贫困。 (二)动态管理核查难。民政部门不能与公安、社会保险、公积金、房产、车管、工商、税务、金融等部门之间实行数据信息共享,加之对低保对象定期核查力度不够,加大了低保动态管理难度,很容易出现已经不具备享受低保条件的居民因为没有被发现或没有及时办理退保手续而仍然在领取低保金的现象。如低保家庭成员中出现死亡的未及时调减;低保家庭成员中劳务和就业状况发生变化,如子女学校毕业或下岗再就业已有较稳定收入,家庭收入已超过低保标准;低保家庭收入发生变化,生活标准高于最低生活标准以上的未调减。这些问题必须通过动态管理或者清理核查来解决,否则容易会出现“应保未保、应退未退”结果。 (三)后续管理保障难。低保工作包括对低保对象进行年度审核、动态管理, 测算收入、复核、审批等多个方面,涉及千家万户,量大、面广、程序杂,而基层低保工作人员普遍存在数量少、工作量大、业务素质较低的问题。如目前该市基层乡镇街道民政工作人员少,只有1名民政专干编制,面对大量的实际工作,很难应付。同时,随着国家越来越关注民生,城乡低保、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灾后重建以及其他配套社会救助等工作在数量和难度上有继续增加的趋势,原有力量显然不能适应现有工作需要,严重制约了低保工作,特别是影响了农村低保工作的进一步规范管理和长远发展。 (四)退出机制执行难。基层低保动态管理一般实行每半年进行一次常规检查,日常进行随机抽查,但操作起来仍有困难,特别是现阶段仍存在“进低保容易、出低保难”的“养懒汉”现象。造成退出机制执行难现象因素有很多,但基层评议把关不严是其中重要因素。个别村(居)委会干部以权谋私,违反规定,实行暗箱操作,有的不公开、有的假公开、有的不评议,有的即使进行民主评议,但村(居)委会干部搞一言堂,村民代表、居民代表本着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态度,对一些人情保关系保,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使低保工作中最重要的、基础性的、关键性的环节———民主评议流于形式。 按照“以人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 基层低保政策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二、建议与对策 S Shenjiwenzhen 审计问诊 40

农村五保、低保制度

农村五保供养制度 老年、残疾或者未满16周岁的村民,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又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享受农村五保供养待遇。 工作规程及办理机构: 享受农村五保供养待遇,应当由村民本人向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因年幼或者智力残疾无法表达意愿的,由村民小组或者其他村民代为提出申请。经村民委员会民主评议,对符合条件的,在本村范围内公告;无重大异议的,由村民委员会将评议意见和有关材料报送乡、镇人民政府审核。 乡、镇人民政府应当自收到评议意见之日起20日内提出审核意见,并将审核意见和有关材料报送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自收到审核意见和有关材料之日起20日内作出审批决定。对批准给予农村五保供养待遇的,发给《农村五保供养证书》;对不符合条件不予批准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 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对申请人的家庭状况和经济条件进行调查核实;必要时,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可以进行复核。申请人、有关组织或者个人应当配合、接受调查,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可以在当地的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集中供养,也可以在家分散供养。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可以自行选择供养形式。 集中供养的农村五保供养对象,由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提供供养服务;分散供养的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可以由村民委员会提供照料,也可以由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提供有关供养服务。 农村五保供养对象不再符合供养条件的,村民委员会或者敬老院等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以下简称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应当向乡、镇人民政府报告,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并报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核准后,核销其《农村五保供养证书》。 农村五保供养对象死亡,丧葬事宜办理完毕后,村民委员会或者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应当向乡、镇人民政府报告,由乡、镇人民政府报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核准后,核销其《农村五保供养证书》。 城镇低保救助制度 1、条件。家庭人均月纯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城镇居民家庭。

某村低保整改工作经验交流材料

某村低保整改工作经验交流材料 一、基本情况 xx村位于xx街道和312国道南侧,从国道有三风路、和平南路贯串我村。东与猴枣树社区,南与凤凰村、胡大楼村,西与东岳社区为邻,有14个村民小组,常住人口2348,660户。征地拆迁后现有耕地1535.28亩,农民收入以种植业和务工为主。村“两委”班子成员5名,大学生村官1名,党员79名,预备党员1名;有立档建卡贫困人口92户247人,占全村总人口10.5%。整改前我村低保39户,86人,占总人口3.6%,在8月低保自查自纠整改工作中自动退保4户9人,主动减员1户2人,取消户5户11人,整改后我村享受低保28户64人,占全村总人口2.7%。 二、主要做法: 1、尽早准备、做好宣传。一是召开两委会,自镇民政办召开低保自查自纠整改会议后,我村迅速召开两委会,做到了早着手、早安排、早部署,首先让村两委干部吃透政策精神,达到目的明确,减少盲目性,消除应付心理。二是入户宣传,村两委干部在入户核查低保户的同时,广泛宣传低保政策,让低保政策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三是召开低保整改政策宣传会,8月3日,请所有享受低保户参加低保整改政策宣传会,会上镇民政办王主任、黄主任为我村所有低保

户讲解最新低保政策,学习“XX年六安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安徽省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操作规程”等文件。要求大家对照低保政策自查自纠,提供近期住院病历病案、治疗发票,收入证明,子女上学证明等相关证明。 2、入户走访,摸清家庭底细。任重书记要求包组干部到组到户发放“xx镇农村低保明白纸”,现场登记“xx镇申请低保家庭情况调查认定表”,并告之申请低保农户,如实申报家庭真实情况,如:家庭收入、住房、存款、购置车辆、子女上学等情况及分家另住子女家庭收入、购房购车和赡养情况,以及申请低保原因。最后在认定表由申请户确认签字,包组干部签署意见。针对有的不如实申报的家庭,村两委走访群众后,给出统一意见。在走访遇到的特除家庭,村两委多次到民政办,向黄主任咨询、请教、请求指导,黄主任每次给出忠恳的看法和意见。经过村两委做了大量群众思想工作,通过低保户自己对照政策,评议前放弃4户9人,自动减员1户2人。为我村低保整改集中评议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3、民主评议、引导解释。经过我村两委精心准备和谋划,于8月9日召开低保整改民主评议大会,邀请镇民政办王主任、黄主任、许主任、陈主任四位领导到会参加,到会有18位低保评议员、5位监督员。会上任重书记首先向大家解释这次低保整改工作目的、原因、必要性,解除部分评议

学校管理制度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高校内部管理制度建设 存在的问题、成因及对策分析 山东理工大学副校长谭秀森 一、高校内部管理制度建设的基本目标和要求 1998年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简称《高等教育法》)第三条规定明确了我国高等教育的性质,即社会主义性质。《高等教育法》第五条还规定了高等教育的任务主要是通过培养专门人才等活动来对社会的发展起作用,而这些活动通常是由其专门机构——高等学校来实现的。 高等学校在日常教育教学活动中,如何确保高等教育的社会主义性质,如何确保高等教育任务的完成呢最基本的、也是最重要的途径是加强高校内部管理制度的规范化、科学化、系统化建设。高校管理制度是高校为了组织和管理各项工作,按照一定程序制定的、在全校范围内具有普遍约束力的条例、规定和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的总称。 高等教育的性质及任务规定了高校管理制度建设的基本目标和要求,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第一,高校管理制度建设是学校办学理念的具体载体。办学理念是高校发展的灵魂,应与各项具体管理制度紧密结合起来,将其基本内涵、本质要求渗透到具体制度规定中,将其本质要求制度化、成文化、具体化,以确保学校办学理念得以具体实现。 第二,高校管理制度建设是学校完成培养目标的有效保障。制度对于高校活动主体,如教师、学生、管理人员和后勤服务人员等具有普遍的、平等的规范和引导作用,它使分散的、无序的个体活动变得统一、有序、高效。只有这样才能为高校教育教学任务的完成提供保障。 第三,高校管理制度建设是高校依法治校的基本路径。“建立健全学校规章制度,是学校民主法制建设的主要内容,是学校民主化、法制化管理的前提。”[1]依法治校是依法治国理念在学校教育领域的必然延伸,这就要求高校内部管理制度建设必须走法制化之路,使学校内的各项管理工作都能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从法律上切实保证高校管理的高水平。 二、高校内部管理制度建设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高等学校管理制度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建立一整套科学的管理制度与之相应,也需要有完善的、科学的制度制定规范以及制度执行、监督规范,只有这样才能确保管理制度的效力。具体地说,高校内部管理制度建设应涵盖以下内容:“不仅包括从制度起草前的调研、立项工作,到制度的起草、修改、通过和发布,还应包括制度的执行、落实和督察工作。” [2]因此,对高校内部管理制度建设的考察,至少应从制度本身、制定程序、制度执行与监督、制度配套体系建设等几方面进行。

农村土地流转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农村土地流转存在的问题 及建议 Prepared on 24 November 2020

农村土地流转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摘要:“三农”问题是当前我国农村发展面临的主要问题,而解决好农村土地流转的问题是发展现代化农业的必然要求,本文分析了当前农村土地流转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并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建议。 关键词:土地流转规模经济保障制度 农村土地流转是指拥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户将土地经营权让给其他农户或经济组织,即保留承包权,转让使用权。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以分散经营为主要特征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所呈现出的分散性已越来越无法适应以市场化、规模化、信息化为主要特征的现代农业的发展要求。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加强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和服务,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允许农民以转包、出租、互转让、股份合作等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以此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 解决土地流转问题,是我们当前全面推进新农村建设进程中急需解决的新课题。 一.农村土地流转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土地流转认识不足。大多数地方重视不够,对土地流转缺乏正确的认识。一是小农经济思想严重。由于农村养老、医疗等事关农民生存的社会保障体系不完善,农民对土地的依赖程度很高,一般不会转让承包地,“种田养家”“养儿防老”的传统观念依然占据主导地位。农民宁可粗放经营,甚至不惜撂荒弃耕,也不愿转出土地。二是基层重视程度不够。基层干部对土地流转的政策法规研究不深、宣传不够、引导不力,造成土地流转无人监管,农民流转土地

农村低保制度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农村低保制度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篇一:城乡低保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 当前城乡低保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 我国是个贫富分化比较严重、困难人群基数较大、发展不平衡的国家,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尤其是低收入、困难群体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对于维护社会公平和社会稳定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近期,长寿区纪委、监察局会同区民政局对长寿区城乡低保制度执行情况进行了调研,结果显示,当前长寿区低保工作基本实现了程序化、制度化和公开化,但是,也发现低保工作在实践中、操作上还存在一些问题,应当引起重视。 一、长寿区低保工作概况 为彻底改变城乡低保管理混乱局面,切实贯彻“应保尽保、不应保不予保”原则,长寿区从20xx年初开展规范城 镇低保管理,年底全区城镇低保对象由原来的23686户54522人降到2948户5367人,低保人数比例由原来的25.41%降到2.50%。截止20xx年6月,全区城镇低保4086户6859人,占城镇人口比例为2.36%;农村低保户15326户24226人,

占农业人口比例为3.54%。总体来看,全区已经初步实现了 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不应保不予保”,推进了全区低 保管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低保政策的实施已经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二、当前低保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低保资格审核有待科学化 在低保对象资格审核中,家庭收入是一项关键考量指标。然而,操作上的种种制约因素给查实申请者真实家庭收入带来了很多困难。诸如:城镇居民失业者是否存在着隐性就业无法得知;一些做小生意或打零工的居民实际收入是多少无法统计;社区邻里间往来不多、彼此不了解,真实收入难以得到印证;农村居民的种养殖收入、务工收入、临时收入难以准确核算;有些人为了骗取低保名额而故意隐瞒收入等。上述因素造成了在低保资源有限的情况下,难以认定家庭困难且条件相差不大的申请者到底谁该吃低保。此外,按规定,低保对象家庭收入发生变化时,户主应当主动向村(居)委员会报告变化情况,但实际上很少有人会主动上报,加上审核工作滞后,难以完全实现“应退尽退”。 (二)村(居)低保管理有待规范化 一是受保人资格认定管理过程中存在走过场等不尽责 现象。有些村(居)未按听证政策要求,选取的听证人员不具备代表性,造成听证评议效果不佳,部分群众认为听证只

XX河北农村低保户标准

XX河北农村低保户标准 xx河北农村低保户标准提高,那么究竟提高了多少呢?下面是的xx河北农村低保户标准,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从河北省民政厅获悉,我省强化低保线与扶贫线“两线合一”动态管理,今年我省各地农村低保标准提高到2855元以上,农村低保补差标准不低于150元/月。xx年至2020年,农村低保标准与扶贫标准同步提高。各地调整农村低保标准时,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城乡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水平等因素,适当调整城市低保标准、特困人员供养标准和孤儿养育最低标准。 按照我省规定,各地要建立社会救助对象动态管理机制,每年组织一次集中核查活动,做到社会救助对象有进有出、动态管理。 县级民政部门依据核查结果,对已经脱贫、不再符合条件的低保对象予以清退;对因年老、身患重病、重度残疾等因素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或新返贫且符合条件的纳入低保或特困人员供养范围;对充分享受低保政策,足额领取低保补助金后,家庭生活仍有较大困难的,通过临时救助帮助解决生活困难;对需要医疗救助的,按政策给予救助。要认真落实按户施保政策,以户为单位将符合条件的贫困家庭纳入低保范围。全面落实低保金据实发放,对有一定收入的低保家庭,按照人数足额补差;对无劳动能力、无任何收入的低保家庭,按照当地低保标准全额补助。 拓展阅读——xx农村低保申请条件 (一)申请农村低保待遇条件

申请农村低保待遇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持有本县农业居民户口。 2、居住在农村村组,家庭承包土地的农村居民。 3、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年纯收入和实际生活水平低于当地农村低保标准(具体询问当地民政部门)。 (二)申请农村低保所需的材料 1、书面申请书。 2、家庭成员的户口簿。 3、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的合影。 4、土地、山林、水面承包合同或证明。 5、外出务工人员收入证明。 6、离异家庭涉及有赡、扶、抚养关系的应提供离婚证明。 7、非农户人员的家庭,应提供非农户口人员的收入证明。8、对劳动能力有争议的,需提供有效健康证明。9、残疾人提供残疾证。10、审批管理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材料。 (三)农村居民家庭纯收入的计算 农村居民家庭纯收入以年为单位进行核算,包括所有家庭成员全年农副业生产的纯收入及其他合法劳动,经营所得收入的总和,主要包括: 1、种植业、养殖业、手工业及其他生产性收入。 2、批发零售贸易及餐饮业收入。 3、社会服务业外出务工劳务收入。 4、村组集体经济分配收入。

关于农村公路建设存在的问题与建议

关于农村公路建设存在的问题与建议 我将在调研过程中的一些感受和想法向与会各位作 以简要的汇报交流。 一、总体印象 从调研情况来看,“十一五”期间是我市农村公路 建设事业大发展的时期。市、县、乡、村各级都抢抓国 家加大对农村公路等基础设施建设力度的历史机遇,切 实加快农村公路建设步伐,为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 促进农民增收和农村经济发展,壮大县域经济实力奠定 了良好的基础。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特点:一是各级 领导高度重视。县乡各级都把农村公路建设列上重要议 事日程,由主要领导亲自抓,成立了组织领导机构,夯 实了工作责任,强化了工作措施,为农村公路建设提供 了坚强的组织保证。二是积极破解资金难题。农村公路 建设投资非常大,仅靠县乡财力远远不够。为解决资金 问题。各县想千方、设百计,在积极争取上级项目的同时,县上也都在财政十分困难的情况下,落实配套资金,同时采取“一事一议”的办法,动员群众筹资筹劳,缓 解农村公路建设资金压力。三是建设标准高质量好。在 农村公路建设中,牢固树立了质量第一的观念,坚持项 目法人负责制、招投标制、监理制等工程建设管理制度,

保证了农村工路建设质量。四是建设成效十分明显。所 到的几个县以国省道为骨架、以县乡道为支撑,以通村 道为延伸的农村公路网络体系基本形成,特别是通村水 泥路从无到有,建设势头十分迅猛。五是后续管理积极 跟进。县上都分别成立了农村公路管理局和乡镇农村公 路管理站,有的村上还配备了农村公路管理员,不断加 强对乡村公路的养护与管理,保障乡村公路安全畅通。 二、存在问题 虽然“十一五”以来,农村公路建设成就巨大,但 仍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困难和问题:一是前几年农村 公路建设主要集中在基础条件相对较好镇村,下一步要 建通村公路的基本上都是一些地处偏远的村子,自然条 件差,建设里程长,工程难度大。二是随着劳动力价格、原材料价格的不断上涨,农村公路建设的成本和投资加大,而财政的配套能力和群众自筹能力是有限的,资金 不足是制约农村公路建设的重大问题。三是随着国道 “治超”力度的不断加大,一些超载车绕行到县乡公路 上来,对公路造成的破坏日益加剧。四是农村公路管理 的长效机制还没有真正建立起来,一些通村公路重前期 建设,轻后期管理,公路养护的队伍和力量薄弱。 三、几点建议 1、重视对农村公路建设的统筹规划。围绕与国省道

浅析低保政策执行情况论文

浅析低保政策执行情况 【内容摘要】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政策能够有效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近年来已成为困难群众接收救助的基础性保障,但是现行的城乡低保政策在执行过程中出现了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本文在分析低保政策执行中存在问题的基础上,提出防治低保政策执行不到位的长效机制,为贯彻落实好城乡低保政策提供必要参考。 【关键词】低收入群体政策执行监督完善 近几年,开平市大力推进以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得取得了长足进步,城乡居民的生活水平有了较大提高。但是,由于自然条件和社会经济方面等各种因素的影响,目前仍然有部分群众生产、生活相当困难。如何执行好城乡低保政策,让这些困难群体通过社会低保救济,享受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果,促进社会和谐,保持社会稳定成为摆在我们面前一个现实问题。 一、开平市低保政策执行现状 经过十来年的发展,开平市城乡低保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其中:城市低保金由最初的每人每月200元增长到280元,低保户由112户159人增长到目前的649户1567人,覆盖面占全市城市人口的0.55%,年发放低保金由最初的23.77万元增长到208.9万元,月补差117.8元;农村低保金由最初的每人每月120元增加到目前180元,农村低保户由最初的578户1910人增长到化目前的2792户8608人,覆盖面占全市农村人口的2.15%,年发放低保金由最初的70.47万元,增长到781万元,月补差78.2元,基本实现了应保尽保。

二、低保政策在执行过程中存在问题 开平市城乡低保政策经过各部门协调配合及各基层民政干部努力,得到了较好地落实,为保障城乡困难群众的生产生活,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与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取得了突出成就,但仍然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低保对象不合理。目前,开平市城乡低保金的发放由市、镇财政按6:4的比例进行分摊,按理应该是不存在什么问题。但开平市各镇、办事处经济社会发展极不平衡,部分边远山区(如赤水镇、大沙镇等),人口多,贫困面大,地方财力比较薄弱,僧多粥少的现象较普遍,执行实施低保工作困难多、压力大。一方面低保实施对象及申请对象无法律及保护意识,由于开平市现行低保政策审批程序存在一些漏洞,使得一些部门给不符合条件的低保申请人员提供虚假的家庭收入证明,蒙混过关,导致真正需要救济的困难群众无法得到及时低保救助。碰到这样的情况,低保申请者往往就会忍气吞声,不进行申诉来维护自己的利益。另一方面是部分低保申请者嫌程序麻烦,去卫生等相关的部门开出具病志病历和诊断证明比较繁琐,再加上一些边远的镇交通不便等一系列因素,影响了低保申请对象的办理相关事宜。 按照现行低保政策的有关规定,办理低保需要一些必要的证明材料,如:医院的病志病历,相关单位的家庭收入证明、户口本等。由于相关部门不了解低保政策的严肃性,不能与乡镇街、民政部门密切配合,或者不负责,随意出证,造成了落实低保政策的事实上的不公正。比如:一个没有严重疾病的人,却可以从医院拿到相关的病志病历;而长年有病、丧失劳动能力又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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