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施工图审查管理细则

福建省施工图审查管理细则
福建省施工图审查管理细则

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的管理,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和建设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在福建省境内从事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含勘察)文件(以下简称施工图)审查,实施对施工图审查监督管理,必须遵守本细则。

第三条施工图未经审查机构审查或者审查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得颁发施工许可证。

工程勘察报告应在施工图设计前提交审查,未经审查或者审查不合格的,不得作为施工图设计依据。

第四条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全省施工图审查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施工图审查工作实施日常监督管理。

第五条审查机构由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规定的审查机构条件认定,结合各设区市的建设规模,不定期进行调整。

第六条审查机构分两类,一类机构承接房屋建筑(除超限高层外)、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审查,业务范围不受限制;二类机构可以承接二级及以下房屋建筑、中型及以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的审查。

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必须委托符合本实施细则第七条第二款规定的一类审查机构进行审查。

一类机构可在全省范围内承接审查业务,二类机构在所在设区市范围内承接审查业务。

第七条一类审查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注册资金不少于100万元;

(二)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独立的工作场所;

(三)有健全的技术管理和质量保证体系;

(四)审查人员应当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具有15年以上所需专业勘察、设计工作经历;主持过不少于5项一级以上建筑工程或者大型市政公用工程或者甲级工程勘察项目相应专业的勘察设计;已实行执业注册制度的专业,审查人员应当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者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资格,未实行执业注册制度的,审查人员应当有高级工程师以上职称。

(五)从事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的结构专业不少于6人,建筑、电气、暖通、给排水、勘察等专业审查人员各不少于2人;从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审查的,所需专业的审查人员不少于6人,其他必须配套的专业审查人员各不少于2人;专门从事勘察文件审查的,勘察专业审查人员不少于6人。

(六)审查人员原则上不得超过65岁,身体健康,胜任审查工作。60岁以上审查人员不超过该专业审查人员规定数的1/2。

承担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的机构除具备上述条件外,还应当具有主持过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或者100米以上建筑工程的结构专业审查人员不少于3人。

第八条二类审查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注册资金不少于50万元;

(二)独立的法人资格、独立的工作场所;

(三)有健全的技术管理和质量保证体系;

(四)审查人员应当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具有10年以上所需专业勘察、设计工作经历;

主持过不少于5项二级以上建筑工程或者中型以上市政公用工程或者乙级以上工程勘察项目相应专业的勘察设计;已实行执业注册制度的专业,审查人员应当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者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资格,未实行执业注册制度的,审查人员应当有工程师以上职称。

(五)从事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的,各专业审查人员不少于2人;从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审查的,所需专业的审查人员不少于4人,其他必须配套的专业审查人员各不少于2人;专门从事勘察文件审查的,勘察专业审查人员不少于4人。

(六)审查人员原则上不得超过65岁,身体健康,胜任审查工作。60岁以上审查人员应不超过该专业审查人员规定数的1/2。

第九条审查机构的审查人员可由专职和兼职组成。专职审查人员中结构专业不少于第七条、第八条规定最少人员数的三分之二,其他专业不少于第七条、第八条规定最少人员数的二分之一。兼职审查人员不得超过该审查机构审查人员总数的二分之一。审查机构专职审查人员不再计入所属设计单位设计资质技术骨干人员数。

设计单位分立的审查机构,审查人员由本身或所属设计单位内部人员组成,原则上不得外聘。

第十条审查机构不得与所审查项目的建设单位、勘察设计企业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益关系。

第十一条建设单位应当在申领施工许可前将施工图委托审查机构审查,并与审查机构签订审查合同。

建设单位可自主选择审查机构,原则上不得选择外省审查机构。特殊情况确需选择外省审查机构审查的,应经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审查机构应按省物价局闽价〔2002〕房119号规定的标准收取审查费用。

第十二条建设单位应当向审查机构提供下列资料:

(一)勘察设计单位证书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和勘察设计文件图纸专用章;

(二)作为勘察设计依据的政府有关部门的批复文件及附件复印件(如规划批准文件,包括总平面审查批准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三)全套施工图及其它相关材料:

1、工程勘察项目:

(1)工程勘察成果报告书(一式四份);

(2)勘察纲要、工程勘察成果有关的数据、图表和原始资料(或复印件)等;

(3)对于工程勘察分级标准大型以上工程的各工作环节质量控制纪录;

(4)审查需要的其它相关材料。

2、建筑工程、市政工程项目:

(1)工程设计施工图全套(一式四份);

(2)方案设计或初步设计批准文件,主要的初步设计文件(图纸);

(3)工程勘察报告书和工程勘察报告的《审查合格书》;

(4)结构、给排水、电气和暖通等专业的主要计算书、计算软件名称及相应的数据盘;

(5)审查需要的其它相关材料。

3、装修工程项目:

(1)装修工程施工图(一式四份);

(2)装修工程的主体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全套一份),已竣工使用的还应提供工程竣工图;

(3)使用功能更改、外观改变的,应附规划部门审批文件;

(4)使用功能(或荷载)和结构承重体系改变的,应由原设计单位或具有与建设项目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结构安全复核;

(5)审查所需的其它相关材料。

建设单位、勘察设计单位应对送审文件、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

第十三条审查机构应当对施工图审查下列内容:

(一)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二)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的安全性;

(三)勘察设计单位是否越级或超范围承接业务;

(四)勘察设计企业和注册执业人员以及相关人员是否按规定在施工图上加盖相应的图章和签字;

(五)其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必须审查的内容。

第十四条审查机构对施工图进行审查后,应当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处理:

1、审查合格的,审查机构向建设单位出具《福建省房屋建筑、市政工程施工图审查合格书》和《施工图审查报告书》(各一式四份)并将经审查机构盖章的全套施工图(三套)交还建设单位。审查合格书和审查报告书应当有各专业的审查人员签字,经法定代表人签发,并加盖审查机构公章。审查机构应当在全套施工图(包括须经审查的设计变更)的每一张图纸上按规定盖章。

审查机构应当在《审查合格书》发出5个工作日内将《审查合格书》、《审查报告书》和《施工图文件审查情况备案表》报工程所在地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省重点工程和超限高层工程应报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并抄送工程所在地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2、审查不合格的,审查机构应当将施工图(三套)退还建设单位,将审查中发现的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问题在出具的《施工图审查意见书》中载明。

施工图退还建设单位后,建设单位应当要求原勘察设计企业进行修改,并将修改后的施工图报原审查机构审查。

第十五条施工图审查过程中,发现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审查机构应在审查完毕之日起5日内向工程所在地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书面报告和施工图,并抄报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一)工程勘察须进行重勘或补勘的;

(二)施工图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

(三)挂靠进行勘察设计或者违反资质管理、执业注册管理规定的;

(四)指定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生产厂、供应商的。

第十六条审查机构应建立审查档案,在审查合格后,对包括审查记录、审查合格书、备案表和施工图文件等在内的全套审查资料进行保存,其中施工图保存期限应当至少至工程竣工验收后一年。

第十七条审查机构应及时记录审查项目的信息情况,并于每月5日前将上月审查项目情况通过施工图审查软件系统上报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第十八条审查合格的施工图修改涉及本实施细则第十三条第(一)、(二)项规定内容的,建设单位应当将修改后的施工图文件送原审查机构审查。审查机构经审查合格后出具《审查报告书》,5个工作日内将《审查报告书》报工程所在地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九条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原则上一次性送审,对于特殊工程,在保证工程整体审查质量和技术条件允许的前提下,可分阶段按分项进行施工图审查。

第二十条审查人员由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并公布。申请认定时应提交下列材料:(一)审查人员申报表;

(二)审查机构与聘用审查人员签订的劳动用工合同(至少一年以上的聘用合同);

(三)已退休人员须附退休有效证明;

(四)兼职的勘察设计单位人员应附有审查机构与受聘人所在单位签订的技术劳务合同。

第二十一条审查机构应按有关劳动用工规定与审查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在聘用勘察设计单位在职审查人员时,应征得受聘人所在单位的同意。审查人员不得同时在两个(含两个)以上审查机构从业。专职审查人员不得承担设计任务,兼职审查人员不得承担除设计校审外的设计任务。

第二十二条审查人员在参加施工图审查中,应按岗位责任,在相应审查报告书和审查合格书上签字,并承担相应责任。

第二十三条审查机构对施工图审查工作负责,承担审查责任。审查机构的审查责任不替代勘察设计单位的质量责任。审查机构对涉及第十三条以外的其他技术标准的情况,可提出建设性修改意见并记入审查报告书,但不强制要求修改。

第二十四条审查机构超出认定范围从事审查的,所颁发的审查合格书无效;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审查机构收回审查合格书,并依法予以处罚。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五条审查人员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继续从事审查工作,并依法予以处理。

(一)在审查时玩忽职守,未能发现存在的违反国家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的错误,造成工程重大质量事故的;

(二)专职审查人员在设计文件上签字的。

第二十六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审查机构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检查的主要内容:

(一)审查机构技术力量实际情况及内部技术质量、管理等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情况;

(二)完成的施工图审查情况,包括工程数量、规模、审查报告书、质量等情况;

(三)审查机构市场行为以及审查人员从业情况;

(四)执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建设部令第81号)、《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及本实施细则的情况。

(五)工作场所、技术装备情况。

第二十七条对审查机构的审查意见存在重大分歧时,由建设单位或者勘察设计单位向受理施工图审查备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复查申请,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复查。复查费用由申请单位预交,按《福建省物价局关于核定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收费标准的通知》(闽价[2002]房119号)第六条规定承担。

第二十八条本实施细则自二○○五年一月一日起施行,《福建省建筑勘察成果、项目设计文件审查实施办法(暂行)》(闽建法[2002]134号)同时废止。

施工图审查合同模板样本

合同编号: (由承接方编填) 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同(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同) 项目名称: 项目建设地点: 委托方: 承接方:青岛市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中心 审查资质等级:建筑一类 项目等级: 项目规模:

委托方(甲方): 承接方(乙方):青岛市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中心甲方委托乙方承担施工图设计审查工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本合同依据下列文件签订: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 1.2国家和地方有关施工图设计审查管理的法规、政策; 1.3建设工程批准文件。 第二条甲方在委托审查时向乙方提交的有关资料:

甲方在要求乙方复核时,应按乙方要求提供相应复核资料。 第三条乙方在正式受理甲方委托时,应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关于施工图设计审查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对甲方提供的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认真审查。审查完结后,乙方应向甲方交付如下资料: 乙方应在甲方提供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复核审查通过并且其他政策性文件提供完整后,在审查合格的施工图文件上加盖审查合格章,同时提供相应的技术性审查合格资料。 第四条审查费用支付按照《关于印发<青岛市政府购买施工图审查服务实施办法(暂行)>的通知》执行。 第五条为确保乙方在办理政府购买施工图审查服务经费过程中的合法权益,甲方应在领取施工图设计审查合格资料前,按照相关规定向乙方提供申请审查费用的相关资料(具体资料内容

按照《关于印发<青岛市政府购买施工图审查服务实施办法(暂行)>的通知》及各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确定)。如甲方不能及时提供,乙方有权拒绝发放施工图设计审查合格资料。 第六条双方责任: 6.1甲方责任: 6.1.1甲方按本合同第二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乙方提交资料,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真实性和时限负责。 甲方向乙方提交二套及以上设计文件时,应对各套设计文件的一致性负责; 6.1.2甲方负责指派一名有权做出决定和提供相关资料的人员出任其代表,全面负责与乙方的联系,及时处理本工程在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过程中涉及的有关问题; 6.1.3甲方提交上述资料超过规定时限15个工作日以内,乙方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交付有关资料的时间顺延;甲方提交上述资料超过规定时限15个工作日以上的,乙方有权要求重新确定提交有关资料的时间; 6.1.4甲方变更委托审查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乙方审查需返工时,双方除需另行协商签定补充合同(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 6.2乙方责任: 6.2.1乙方应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资质等级和类别范围内依法进行施工图审查,由于超越施工图审查机构资质等级或

施工图审查合同范本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同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合同编号: 审查机构类别: 委托单位: 审查机构: 签订日期:年月日

委托单位(甲方): 审查机构(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 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本合同依据下列文件签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合同审查项目名称、工程概况 2.1审查工程项目名称: 2.2工程概况:(建筑面积、层数等) 设计单位:资质等级: 勘察单位:资质等级: 第三条审查设计文件资料、审查工作内容 3.1审查设计文件资料 (1)建筑工程施工图 (2)结构工程施工图 (3)给排水工程施工图 (4)电气工程施工图 (5)工程地质勘察报告 3.2审查施工图的主要内容 (1)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2)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的安全性; (3)勘察设计企业和注册执业人员及相关人员是否按规定在施工图上加盖相应的图章和签字,其资质和证章是否符合规定。

(4)其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必须审查的内容。 第四条甲方向乙方提供审查有关文件资料 第五条施工图审查工作要求和完成时间 5.1乙方根据甲方提供完整的文件资料对施工图进行审查,对施工图存在问题提出审查意见,在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交审查意见书。如施工图经审查不合格的,将施工图退回甲方并书面说明不合格原因,同时将情况报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 5.2甲方收到乙方提交的审查意见书后,要及时通知工程设计单位对

四川省施工图审查收费标准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贯彻《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2011年4月25日川发改价格〔2011〕323号 省住建厅,省环保厅,各市、州及扩权强县发改委(物价局):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要求,结合我省的实际,现将贯彻意见和有关事宜一并通知如下: 一、为规范施工图设计审查费,按照国家发改委的要求,我省的施工图设计审查费具体收费标准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的设计图审查费按投资额的1.6‰;其余的施工图审查费,均按房屋建筑施工面积收取审查费:20万(含20万)平方米以下的房屋建筑施工面积按1.8元/平方米收取;20以上-50万(含50万)平方米的房屋建筑施工面积按1.5元/平方米收取;50万平方米以上的房屋建筑施工面积按1.2元/平方米收取。 二、其余事项和相关规定严格按照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执行(见附件)。 三、本通知自2011年5月1日起执行。 附件: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 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住房城乡建设部、环境保护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物价局:为贯彻落实国务院领导重要批示和全国纠风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优化企业发展环境,减轻企业和群众负担,决定适当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降低保障性住房转让手续费,减免保障性住房租赁手续费。经批准设立的各房屋交易登记机构在办理房屋交易手续时,限价商品住房、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等保障性住房转让手续费应在原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规范住房交易手续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计价格[2002]121号)规定收费标准的基础上减半收取,即执行与经济适用住房相同的收费标准;因继承、遗赠、婚姻关系共有发生的住房转让免收住房转让手续费;依法进行的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等保障性住房租赁行为免收租赁手续费;住房抵押不得收取抵押手续费。 二、规范并降低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费。各地应加强施工图设计审查收费管理,经认定设立的施工图审查机构,承接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审查业务收取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费,以工程勘察设计收费为基准计费的,其收费标准应不高于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的6.5%;以工程概(预)算投资额比率计费的,其收费标准应不高于工程概(预)算投资额的2‰;按照建筑面积计费的,其收费标准应不高于2元/平方米。具体收费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价格主管部门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在不高于上述上限的范围内确定。各地现行收费标准低于收费上限的,一律不得提高标准。 三、降低部分行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咨询收费标准。各环境影响评价机

建设厅---施工图审查合同书

编号: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咨询合同 项目名称: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年月日

建设单位(甲方): 审查机构(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工作,经双方协调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本合同依据下列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签订。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1.2《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列》; 1.3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 1.4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实施办法》; 1.5国家及地方其它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的法规及规章。 第二条根据国家及省价格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本合同审查收费额总计为人民币元(见审查收费表)。合同签订后三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审查收费的50%作为定金,计人民币元;乙方提交审查结果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审查收费余额,计人民币 元。 第三条本合同生效后,乙方应按项目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审查职责为甲方提供良好服务,自

年月日收到全套施工图设计文件后,于 年月日共个工作日内完成该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的审查工作。 3.1如本项目审查合格,乙方应向甲方出具《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简称合格书),交还经乙方盖章的全套施工图设计文件,乙方将审查合格书副本及相关审查资料报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3.2如本项目审查不合格,乙方应将施工图设计文件退还甲方并书面说明不合格原因。同时,应将审查中发现的建设单位、勘察设计企业和注册执业人员违反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问题,如实上报项目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列入不良记录档案。 3.3乙方将施工图设计文件退还甲方后,除超资质勘察设计情况外,甲方应当要求原勘察设计企业进行修改,并将修改后的施工图设计文件重新报乙方进行审查。 3.4勘察设计单位根据审查意见修改施工图设计文件所占时间,不计入乙方的审查工作日内。复审时限按工作日作相应顺延。 第四条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擅自修改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确需修改的凡涉及建设部第134号令第十一条规定内容的,甲方应将修改后的施工图设计文件送乙方审查。 4.1修改的施工图设计文件,未经乙方审查合格,不得用于施工,擅自用于施工的,乙方不承担相应责任。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将按照有关法律、法定法规,对相关责任单位予以行政和经济处罚。

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合同范本-完整版本

:图 审 项目名称: 工程地点: 甲方(委托 方) 审查中心 乙方(审查 方) 甲方合同编号: (由委托方编 填) 乙方合同编号: 市政施审合字号(由审查方编 填) 审查资质等级类审查机构,编号:

甲方(委托方): 乙方(审查方):广州审查中心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项目施工图审查工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本合同依据下列文件签订: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 暂行办法》。 1.2穗建技[2002]号文件《广州市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实施办法》。 1.3 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1.4建设工程批准文件。 第二条本合同审查项目的基本情况:名称、规模及审查费等见 下表。

第三条 甲方应向乙方提交的有关资料及文件: 第四条 乙方向甲方交付的施工图审查成果文件: 第五条费用支付方式: 备注:付款方和收款方的单位名称必须对应合同甲乙方单位名称,收 款方需提供专票。 第六条 双方责任 审查费 费用支 付方式

6.1 甲方责任 6.1.1 甲方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乙方提交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 甲方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乙方按合同第四条规定交付审查报告时间顺延。 6.1.2 甲方应保护经乙方审查的施工图设计文件、资料、图纸。未经乙方同意,甲方对乙方交付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报告、资料、图纸不得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甲方应负法律责任,乙方有权向甲方提出索赔。 6.2 乙方责任 6.2.1 乙方应按广东省建设厅发布的《广东省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暂行办法》和广州市建设委员会印发的《广州市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实施办法》及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以及甲方提供的有关部门的审批文件、资料、图纸进行审查。按合同规定的进度要求提交质量合格的审查报告,并对审查的图纸质量负相应的责任。 6.2.2 乙方按本合同第二条和第四条规定的内容、进度及份数向甲方交付审查报告,审查报告的时间应满足甲方要求。 6.2.3 乙方应保护甲方的知识产权,不得向第三方泄露、转让甲方提交的产品图纸等技术经济资料。审查工作完成后,乙方应将甲方提供的资料及成果一并交回甲方,不得遗失或扣留。如发生以上情况并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甲方有权向乙方索赔。 第七条违约责任 7.1 甲方应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金额和时间向乙方支付审查费,每逾期支付一天,应承担支付金额千分之五的逾期违约金。 7.2 由于乙方原因,延误了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审查资料文件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本项目应收审查费的千分之五。 7.3 由乙方责任造成的直接损失由乙方承担责任。 第八条其他

省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服务合同示范文本(2017年版)【模板】

合同编号: XX省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 服务合同示范文本 (2017年版) 使用说明 一、本合同文本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的示范文本,供双方当事人约定采用,合同签订前请仔细阅读。 二、填写本合同时,文字符号必须规范、清晰、工整,填写内容准确齐全,力求合同条款约定具体、严密。 三、本合同示范文本自2018年1月20日起使用,今后凡未制定新的版本前,本版本延续使用。 四、本合同示范文本仅用于由邵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委托审查的房屋建筑工程项目。

XX省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 服务合同 甲方(委托方): 乙方(承接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XX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审查管理实施细则》和《XX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审查服务定点入围单位采购项目定点采购协议》的规定,甲乙双方在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信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一、工程名称: 。 二、建设单位:。 三、勘察单位:。 四、设计单位:。 五、总建筑面积:平方米。 其中,地上平方米,地下平方米。 六、建筑类型:□住宅□公建□商住楼□工业□其它。 七、工程概算总投资:万元(包括建筑工程费、安装工程费和设备购置费,不含土地购置费、工程建设其他费和预备费)。 第二条审查对象

1. 建设场地岩土工程详细勘察报告; 2. 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具体包括总平面、建筑、结构、建筑电气、给水排水、采暖通风和空气调节、热能动力等专业施工图设计文件以及另由有相应设计资质单位进行设计或二次深化设计的专项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含基坑支护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 3.施工图一般性变更文件(需履行各部门变更审批程序和出具变更施工图审查合格书的工程除外)。 第三条审查内容 一、是否符合施工图编制深度规定; 二、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三、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的安全性; 四、勘察设计企业和注册执业人员以及相关人员是否按规定在施 工图上加盖相应图章和签字; 五、勘察设计企业项目负责人资格是否符合要求; 六、是否符合住建、发改、国土、规划、园林、环保、卫生、教 育等政府有关部门审批要求。 第四条审查依据 一、国家和本省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审查要点、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和标准。 二、项目相关的审批文件。 三、有关专项审查、专项技术评审等评估报告。 第五条审查时限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服务合同示范文本(湖南省)

合同编号: 湖南省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服务合同示范文本 (2017年版)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制定

使用说明 一、本合同文本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的示范文本,供双方当事人约定采用,合同签订前请仔细阅读。 二、填写本合同时,文字符号必须规范、清晰、工整,填写内容准确齐全,力求合同条款约定具体、严密。 三、本合同示范文本自2017年 9月 1日起使用,今后凡未制定新的版本前,本版本延续使用。 四、本合同示范文本仅用于由湖南省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委托审查的房屋建筑工程项目。

湖南省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 服务合同 甲方(委托方): 乙方(承接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审查管理实施细则》和《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审查服务定点入围单位采购项目定点采购协议》的规定,甲乙双方在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信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一、工程名称: 。 二、建设单位:。 三、勘察单位:。 四、设计单位:。 五、总建筑面积:平方米。 其中,地上平方米,地下平方米。

六、建筑类型:□住宅□公建□商住楼□工业□其它。 七、工程概算总投资:万元(包括建筑工程费、安装工程费和设备购置费,不含土地购置费、工程建设其他费和预备费)。 第二条审查对象 1. 建设场地岩土工程详细勘察报告; 2. 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具体包括总平面、建筑、结构、建筑电气、给水排水、采暖通风和空气调节、热能动力等专业施工图设计文件以及另由有相应设计资质单位进行设计或二次深化设计的专项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不含基坑支护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 3.施工图一般性变更文件(需履行各部门变更审批程序和出具变更施工图审查合格书的工程除外)。 第三条审查内容 一、是否符合施工图编制深度规定; 二、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三、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的安全性; 四、勘察设计企业和注册执业人员以及相关人员是否按规定 在施工图上加盖相应图章和签字; 五、勘察设计企业项目负责人资格是否符合要求; 六、是否符合住建、发改、国土、规划、园林、环保、卫生、 教育等政府有关部门审批要求。 第四条审查依据 一、国家和本省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审查要点、工程建设强

施工图审查收费标准

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费收费标准 自治区物价局《关于重新确定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收费标准的复函》(桂价费[2006]191号)规定: 一、具有法人资格并取得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许可证的审查机构,在对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的结构安全、公众利益和国家现行强制性规范等进行审查时,可按本规定向建设单位收取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费。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费,仅限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的施工图审查时收取,铁路、交通、水利、电力等其他专业工程的施工图审查不得参照执行。 二、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费收费标准详见附件。本通知规定的收费标准为最高限价,具体收费标准在最高限价内由双方协商确定。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过程中如果发现问题,须进行修改设计的,再次送审不得另行收费;如属建设单位重新变更设计,再次送审的,则收费由双方视审查工作量、技术难易等另行协商确定。 三、对国家和自治区的重点工程,由国家投资的大中专院校(含技工学校)、中小学校、幼儿院、医院以及福利机构(不含学校、医院、福利机构的职工宿舍、经营性用房)等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费,实行优惠政策,按最高不超过该工程项目同档次设计文件审查费的70%收取。农村农民建房不得收取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费。 四、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费属中介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按照自愿有偿、谁委托、谁付费的原则,由建设单位自主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的施工图文件审查机构,国家行政机关不得为被审查单位指定社会

中介机构。审查机构接受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业务,应与建设单位签订书面合同或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在签定合同或协议时,审查机构应出示价格主管部门规定的收费文件,并在规定的收费标准内,双方协商确定具体收费标准。 五、收费单位应严格执行规定的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不得擅自增加、分解收费项目和提高收费标准。并在收费场所显著位置公布服务程序或业务范围、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等,实行明码标价,使用税务部门统一印制的税务发票;自觉接受价格部门、税务部门的监督检查。六、本规定自2006年7月20日起执行,桂价费字〔2002〕310号文件同时废止。 附件: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费收费标准 附件: 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费收费标准

施工图审查合同(样版)

合同编号: 建设工程施工图 审查合同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送审单位: 审查机构: 审查机构等级:一类 签订日期:2013年月日

建设单位(甲方): 审查机构(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以下称“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工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本合同依据下列法规和文件签订: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1.2《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 1.3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设计文件施工图审查法规和规章; 1.4建设工程的批准文件。 第二条、本合同涉及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或楼幢号) 2.2设计单位: 2.3勘察单位: 2.4设计合同金额:,勘察合同金额。 2.5初设(方案)批准文号;批准时间:。 2.6项目共幢,总建筑面积㎡,地上层,地下层,勘察钻探总深度米。 2.7项目第一期:共幢,总建筑面积㎡,地上层,地下层,勘察钻探总深度米。 ………… 第三条、乙方对甲方提交的施工图进行以下内容审查: 3.1本工程范围内的:勘探报告、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暖通、节能等各专业施工图设计文件; 3.2是否按照批准的初步设计文件或有关项目审批文件进行设计;

3.3地基处理及结构设计的安全性、合理性; 3.4是否达到规定的设计深度要求; 3.5是否按照建设工程标准强制性条文进行设计; 3.6是否符合节能设计标准。 第四条、合同履行期限、提交技术文件及交接方式: 4.1甲方办理送审时应向乙方提供或陆续提供下列文件和资料原件或复印件(见附件清单) 4.2乙方施工图审查工作周期:①.从甲方完整提供施工图送审资料日起至乙方签发施工图审查意见书日止,为乙方施工图审查时限;甲方责成勘察设计单位的修改完善等过程,均不计在审查时限内。②. 根据施工图审查时限规定和甲方的合理要求,乙方收齐甲方送审基本资料后7 个工作日内提交审查意见书给甲方。③.甲方收到乙方审查意见书后,应责成勘察设计单位逐条回复乙方的审查意见、修改完善其施工图;并及时将勘察设计单位回复的【审查意见反馈单】及其修改、变更、或重新出图的图文资料再送乙方复审。④.乙方结合甲方再次提交的复审资料, 5 个工作日内完成其复审工作:A.给经复审的合格者出具《审查合格书》;B.给经复审的不合格者再次提出审查意见或【审查意见通知书】、直至审查合格为止。 第五条、报酬及其支付方式: 5.1根据国家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价格【2002】10号)和(粤价【2011】88号、惠价【2011】122号)规定,结合市场规则,甲乙约定本项目审查费按(方式)标准执行,计收人民币万元,大写:万元整; (若项目分期建设,施工图分期送审,则施工图审查费分期结算,

价格渝价文关于施工图审查收费标准的通知

价格渝价文关于施工图审查收费标准的通知 集团文件发布号:(9816-UATWW-MWUB-WUNN-INNUL-DQQTY-

重庆市物价局关于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收费标准的通知 ??2013年12月31日 重庆市物价局关于建筑工程 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收费标准的通知 2013年12月31日渝价〔2013〕423号 各区县(自治县)发改委、北部新区、万盛经开区发改局、各施工图审查机构:根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建设部第13号令)和国家发改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等规定,结合本市实际,现就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取得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许可证的审查机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对施工图涉及公共利益、公众安全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内容进行审查,所收取的审查费为经营服务性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 二、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收费标准见附件。 三、施工图审查机构应严格执行国家及市颁布的相关行业法规,提供值价相符的服务。重庆市勘察设计协会应加强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收费的行业指导和行业自律,协助价格主管部门监督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机构的收费行为。 四、各区县(自治县)发改委应加强对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收费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价格违法行为。 五、本通知自2014年1月1日起执行。原《重庆市物价局关于规范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收费标准的通知》(渝价〔2011〕7号)同时废止。 附件:重庆市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收费标准

江苏省图纸审查费

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物价局 关于建筑工程、市政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费转为经营服务性收费及有关问题的通知 省建设厅,各省辖市及常熟市财政局、物价局: 根据《行政许可法》和《国务院关于第三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04]16号)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将“建筑工程、市政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费”转为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筑工程、市政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费”由行政事业性收费转为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收费主体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改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施工图审查机构,收费标准仍按苏价服[2004]26号、苏财综[2004]11号和苏价服[2005]146号文件规定执行。 二、“建筑工程、市政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费”转为经营服务性收费后,各有关执行部门、单位要按规定及时到同级财政、物价部门办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购领和收费许可证变更手续。同时,要严格按照《价格法》有关规定进行管理,依法纳税,使用税务发票,收费收入纳入单位财政收支统一核算和管理。 三、本通知自2006年1月1日起执行。 二00五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省物价局关于建筑工程、市政工程施工图及抗震设计审查收费转为经营性收费项目及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价服[2005]146号各市物价局: 根据国务院《关于第三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的精神,建筑工程、市政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由行政审批改为行业自律管理,由建设行政部门审查改为建设行政部门认定的具有一定资质的中介服务机构进行审查。经研究决定,将建筑工程、市政工程施工图及抗震设计审查收费转为经营性收费项目,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建筑工程、市政工程施工图及抗震设计审查收费由行政事业性收费转为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收费主体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改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施工图审查服务机构。 二、现行执行的建筑工程、市政工程施工图及抗震设计审查收费标准不变。鉴于建设部第134号令规定在施工图设计审查前应先进行工程勘察文件审查,增加工程勘察文件审查收费项目,标准为施工图审查收费标准的12%。 三、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及时变更收费许可证,并按经营性收费进行管理。 上述规定自2005年7月1日起,试行两年。 江苏省物价局二00五年六月七日 省物价局省财政厅 关于正式核定建筑工程、市政工程施工图及抗震设计审查收费标准的通知 苏价服[2004]26号苏财综[2004]11号各省辖市及常熟市物价局、财政局: 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和《江苏省防震减灾条例》的有关规定,为保证勘察设计质量,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进一步加强建筑工程、市政工程施工图及抗震设计审查、监督工作,结合两年来我省施工图审查暂行收费标准的执行情况,现正式制定我省建筑工程、市政工程施工图及抗震设计审查收费标准,并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建筑工程、市政工程施工图及抗震设计审查是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委托的有相应审查资质的施工图技术审查机构和抗震设防审查专家委员会,根据国家和地方的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工程建设技术标准、规范,对建筑工程、市政工程项目初步设计中有关抗震设计和施工图设计中涉及的结构安全、公共利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等内容进行的审查。 二、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依法纳入施工图设计审查和抗震设计审查范围的建筑工程、市政工程项目,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开展初步设计阶段抗震设计审查和施工图设计审查时,可按本通知规定向建设单位收取设计审查费,用于审查工作日常支出。

【技术合同】施工图技术审查合同

施工图技术审查合同 建设单位(甲方): 审查机构(乙方): 本合同甲方委托乙方承担本工程施工图文件审查任务,并支付审查费用。双方经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建筑面积:m2 高度:m 层数: 4、结构类型工程造价:万元 5、工程内容: 6、设计单位:资质等级: 7、勘察单位:资质等级: 第二条施工图文件审查依据 1、国家和省市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等: (1)《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0xx]279号。 (2)《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建设部令[20xx]134号。

(3)《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建设部令[20xx]81号。 (4)关于实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建质[20xx]203号。 (5)辽宁省建设厅《关于贯彻执行建设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辽建发[20xx]66号。 (6)沈阳市建委《沈阳市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暂行规定》沈建委发[20xx]193号, (7)《关于贯彻执行建设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沈建委发[20xx]1号。 2、《国家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 3、建设项目批准文件和各主管部门的审批意见。 4、甲方提供的勘察、设计单位完成的本工程详勘报告和施工图设计文件。(包括建筑节能、结构计算书) 第三条施工图文件审查范围 本工程范围内的建筑;结构;电气;设备(暖通) 专业设计。 第四条施工图文件审查主要内容 根据建设部令[20xx]134号文及省市有关文件,施工图文件审查主要内容为: 1、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2、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的安全性;

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合同范本

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合同 项目名称: 工程地点: 甲方(委托方): 乙方(审查方):审查中心 甲方合同编号:(由委托方编填) 乙方合同编号:市政施审合字号(由审查方编填) 审查资质等级:一类审查机构,编号:

甲方(委托方): 乙方(审查方):广州审查中心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项目施工图审查工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本合同依据下列文件签订: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暂行办法》。 1.2穗建技[2002]号文件《广州市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实施办法》。 1.3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1.4建设工程批准文件。 第二条本合同审查项目的基本情况:名称、规模及审查费等见下表。

第三条甲方应向乙方提交的有关资料及文件: 第四条乙方向甲方交付的施工图审查成果文件: 第五条费用支付方式: 备注:付款方和收款方的单位名称必须对应合同甲乙方单位名称,收款方需提供专票。

第六条双方责任

6.1 甲方责任 6.1.1甲方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乙方提交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 甲方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乙方按合同第四条规定交付审查报告时间顺延。 6.1.2甲方应保护经乙方审查的施工图设计文件、资料、图纸。未经乙方同意,甲方对乙方交付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报告、资料、图纸不得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甲方应负法律责任,乙方有权向甲方提出索赔。 6.2 乙方责任 6.2.1乙方应按广东省建设厅发布的《广东省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暂行办法》和广州市建设委员会印发的《广州市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实施办法》及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以及甲方提供的有关部门的审批文件、资料、图纸进行审查。按合同规定的进度要求提交质量合格的审查报告,并对审查的图纸质量负相应的责任。 6.2.2 乙方按本合同第二条和第四条规定的内容、进度及份数向甲方交付审查报告,审查报告的时间应满足甲方要求。 6.2.3 乙方应保护甲方的知识产权,不得向第三方泄露、转让甲方提交的产品图纸等技术经济资料。审查工作完成后,乙方应将甲方提供的资料及成果一并交回甲方,不得遗失或扣留。如发生以上情况并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甲方有权向乙方索赔。 第七条违约责任 7.1甲方应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金额和时间向乙方支付审查费,每逾期支付一天,应承担支付金额千分之五的逾期违约金。 7.2由于乙方原因,延误了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审查资料文件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本项目应收审查费的千分之五。 7.3由乙方责任造成的直接损失由乙方承担责任。

施工图审查服务收费标准

关于核定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收费标准的通知 浙价服[2004]12号 省建设厅,各市、县(市、区)物价局: 为加强对建设工程质量管理,保障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现将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收费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施工图审查是指依法取得国家和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具备审查资格的施工图审查机构(单位),受建设单位或设计单位的委托,依据国家、省有关法规、技术规范的要求,对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的政策性、安全性进行的审查。 二、施工图审查的范围:凡在我省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的民用建筑和工业建筑工程及市政工程项目的施工图文件均须进行审查(铁路、交通、水利、电力等其他专业工程除外)。 1

三、施工图审查收费属经营服务性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按照自愿有偿、委托人付费的原则,委托单位可自主选择具备相应资质的施工图审查机构。施工图审查机构接受委托,应与委托单位签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施工图审查收费按工程概(预)算投资额差额定率分档累进计收(具体基准标准附后)。施工图审查机构可根据施工图审查工作的难易程度,按上浮不超过10%,下浮不限的规定与委托人协商确定。单个项目收费超过12万元的,按12万元收取。 施工图审查为合格的项目,其审查经费建设单位(业主)不得从该项目的设计费中扣除;审查为不合格的项目,其审查经费由建设单位(业主)从该项目的设计费中扣除。 建设单位(业主)或者设计单位对审查机构(单位)作出的审查结论如有重大分歧时,可由建设单位(业主)或设计单位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复审。复审结果与原结果一致的,复审费用由委托复审的单位承担,复审结果与原结果不一致的,复审费用由原审查机构(单位)承担。复审费用收取标准按本通知规定标准的60%执行。 四、经审查批准的施工图,如遇特殊情况需进行涉及审查主要内容修改时,原审查机构重审后,可按修改内容的概(预)算造价为基数按上述标准分档累进计收。 2

施工图审查合同补充协议.

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 技术审查咨询合同补充协议 委托方(甲方):XXXXXXXXXX 审査方(乙方): .................. ......................................... 项名称:fF"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项目地四川——'区 签约地八、成都高新区 签约时间:2011年12 月21日

委托方(甲方):XXXXXXXXXX 审査方(乙方): ......................................................... 联系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基础设施工程施工 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建设部134号)以及四川省成都市建设行政主管部 门关于市政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的相关规定,委托方(甲方)委托审查方(乙方)承担**********_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技术审查咨询工作,现 经双方本着公平、自愿的原则,协商达成本合同内容,以兹遵守。 第一条审査工程规模:约x平方米 第二条审查费用及付款方式 1、审查费用: 根据双方进一步协商,本补充协议将原主合同中有关审查费用单价和暂定总价变更为:单价为项/平方米;以实际审查面积进行结算。 总价暂订为大写:。 2、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审查费用30%作为预付款,乙方提供审查报告时甲方向乙方支付审查费用70%。乙方同时向甲方提供全额发票。

第三条其他 1、本补充协议为甲乙双方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技术审査咨询 合同》的有效组成部份,与《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技术审查咨询合同》具 有同等法律效力,凡本补充协议约定的内容与《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技术 审查咨询合同》的规定有冲突的,以本附件约定的内容为准。 2、 本补充协议一式四份,委托方_二_份,审查方_二份。 3、 本补充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単位(盖章): 单位(盖幸): 甲方: 乙方: 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开户银行: 账号: 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开户银行: 账号:

施工图技术审查合同标准范本

协议编号:LX-FS-A34965 施工图技术审查合同标准范本 After Negotiation On A Certain Issue, An Agreement Is Reached And A Clause With Economic Relationship Is Concluded, So As To Protect Their Respective Legitimate Rights And Interests. 编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A4打印/ 新修订/ 完整/ 内容可编辑

施工图技术审查合同标准范本 使用说明:本协议资料适用于经过谈判或共同协商的某个问题,在取得一致意见后并订立的具有经济或其它关系的契约条款,最终实现保障各自的合法权益的结果。资料内容可按真实状况进行条款调整,套用时请仔细阅读。 建设单位(甲方): 审查机构(乙方): 本合同甲方委托乙方承担本工程施工图文件审查任务,并支付审查费用。双方经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建筑面积:m2 高度:m 层数:

4、结构类型工程造价:万元 5、工程内容: 6、设计单位:资质等级: 7、勘察单位:资质等级: 第二条施工图文件审查依据 1、国家和省市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等: (1)《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 [20xx]279号。 (2)《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建设部令[20xx]134号。 (3)《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建设部令[20xx]81号。 (4)关于实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建质

施工图审查合同范例

项目 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同 委托单位: 审查单位: 签约日期:

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同 委托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审查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龙湖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工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签订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 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34号)、 《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暂行办法》、《重庆市建筑工程施 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实施办法(试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 例》。 (2)国家及地方其他有关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3)建设工程批准文件 审查工作范围

建筑

审查工作内容 乙方的审查对象包括:建筑施工图、结构施工图、给排水施工图、电气施工图、暖通施工图。审查内容包括: (1)是否按照批准的初步设计文件进行施工图设计,施工图是否达到现行规范规定的深度要求;是否符合《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相 关规定要求。 (2)建筑和结构吻合;立面和平面吻合。 (3)

建筑物的稳定性、安全性审查,包括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是否安全、可靠; (4)是否符合抗震、消防、节能、环保、卫生、人防、无障碍设计等强制性标准、规范; (5)是否损害公众利益; (6)设计文件责任保障制是否明确落实; (7)设计单位资质、主要设计人员执业资格、证章使用是否符合规定。(8)建筑与结构、水、电等专业是否相符; (9)材料选择是否合理和耐久; (10)对设计的经济合理性提出建议。 (11)其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必须审查的内容。

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同--样本

编号:_______________ 本资料为word版本,可以直接编辑和打印,感谢您的下载 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同--样本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项目名称: 合同编号: 建设单位: 审图机构: 年月

精选资料 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同 建设单位(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图机构(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本工程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任务,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 1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1.2工程地点: 1.3工程面积: 1.4工程造价: 1.5工程内容: 1.6设计单位: 1.7勘察单位: 2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依据 2.1国家和本市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等。 2.1.1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文。 2.1.2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暂行办法:建设部、建设(2000 ) 41号文。 2.1.3关于印发〈〈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建设 技[2000]21号文。 2.1.4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建设部令第81号文。 2.1.5转发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暂行办法的通知:沪 建建(2000)第791号文。 2.2国家和本市的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强制性标准及工程建设规定。

2.3建设项目批准文件和各主管部门的审批意见。 2.4甲方提供的勘察、设计单位完成的本工程详勘报告和施工图设计文件。 3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范围 本工程内容的各专业设计即总图、建筑、结构、给排水、 电气、动力、暖通等专业设计及勘察。 4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主要内容 根据建设部建设(2000 ) 41号文〈〈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暂行办法》的规定,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的主要内容为: 4.1建筑物的稳定性、安全性,包括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体系是否安全、可靠4.2是否符合消防、节能、环保、抗震、卫生等有关强制性标准、规范。 4.3施工图是否达到规定的深度要求。 4.4是否损害公众利益。 5、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周期、报审次数 5.1 审查周期 合同生效后,当甲方和设计院送审资料经乙方确认符合送审要求时,即列为受 审项目。双方根据审图项目的建筑等级,工程规模及技术审查程度,确定审查 周期为个工作日(不包括送审资料和施工图设计的整 改时间),乙方完成施工图审查报告,并送主管部门办理登记备案。 5.2报审次数 经协商,本工程分次报审。 第一次: 第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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