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办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所需材料清单

申办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所需材料清单
申办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所需材料清单

申请《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非营业性)所要的资料清单

1、《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非营业性)申请表;

2、煤矿采矿许可证、煤炭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主要负责人安全资格证、矿长资格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工商营业执照等的复印件;

3、能证明你单位的爆破作业属于合法生产活动的证明;

4、能证明爆破作业区域的相关材料;

5、自有专用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所有权人的凭证和安全评价机构出具的安全评价合格的证明材料;

6、单位法人代表的简历和身份证复印件;

6、治安保卫机构负责人的单位任命文件和简历;

7、技术负责人的单位任命文件和理学或工学专业毕业证书、中级以上技术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8、爆破工程技术人员安全作业证以及2年以上的爆破作业项目技术管理工作简历和证明材料

9、爆破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1人、爆破员不少于5人、安全员不少于2人、保管员不少于2人、并提交爆破作业人员许可的复印件、申请单位与上述人员订立的劳动合同复印件,上述人员向劳动保障部门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

10、钻孔机、空压机、测振仪、全站仪等与爆破作业类别想配套的爆破施工机械及检测、测量设备的清单,以及证明其所有权的相关票据和复印件;

11、单位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确定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名单的相关文件,以及制定的安全管理制度、岗位安全责任制度、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爆破作业单位资质条件和管理要求

爆破作业单位资质条件和管理要求 引言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66号)规定,爆破作业单位分为非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和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从事爆破作业的单位应取得公安机关核发的《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并按照其资质等级承接爆破作业项目;爆破作业人员应按照其资格等级从事爆破作业。爆破作业的分级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根据《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授权,在充分调研并广泛征求有关部门、从业单位意见的基础上,本标准将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按照其拥有的注册资金、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和业绩等条件,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资质,规定了其从业范围,并设定了爆破作业单位岗位职责和设置要求。本标准还对《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的申请、发放、换发、降级、撤销和爆破作业单位安全管理作了具体要求。 爆破作业单位资质条件和管理要求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爆破作业单位的分类、资质分级、资质条件和管理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爆破作业单位的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6722 爆破安全规程 GA 991 爆破作业项目管理要求 3 术语和定义 GB6722中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爆破作业单位依法取得《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从事爆破作业的单位。

3.2 非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仅为本单位合法的生产活动需要,在限定区域内自行实施爆破作业的单位。 3.3 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承接爆破作业项目设计施工和/或安全评估和/或安全监理的单位。 4 分类 爆破作业单位分为非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 5 资质等级 5.1 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的资质等级由高到低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从业范围分为设计施工、安全评估、安全监理。资质等级与从业范围的对应关系见表1。 5.2 非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不分级。 表1 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资质等级与从业范围对应关系表 6 资质条件

掘进爆破工安全操作规程(新编版)

( 操作规程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掘进爆破工安全操作规程(新编 版) Safety operating procedures refer to documents describing all aspects of work steps and operating procedures that comply with production safety laws and regulations.

掘进爆破工安全操作规程(新编版) 一、适用范围 第1条本规程适用于在开拓掘进工作面从事煤岩巷掘进爆破作业的人员。 二、上岗条件 第2条爆破共必须依法经过专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获得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书后,方可持证上岗。爆破工必须为专职。 第3条爆破工必须熟悉爆破器材的性能和《煤矿安全规程》中有关条文的规定。 三、安全规定 第4条接触爆破器材的人员必须穿棉布或其他抗静电衣服,严禁穿化纤衣服。 第5条下井前要领取符合规定的发爆器和爆破母线等,部符合

规定的发爆器材部准下井使用;下井时必须携带便携式甲烷检测仪;必须严格执行爆破器材领退等管理制度。 第6条爆破工必须专职,爆破工的工作必须固定在一个工作面。 第7条使用爆破材料的规定。 1、炸药:井下爆破作业,必须使用有煤矿安全标志的煤矿许用炸药,选用应符合下列规定: (1)低瓦斯矿井的岩石掘进工作面必须使用安全等级不低于一级的煤矿许用炸药。 (2)低瓦斯矿井的煤层掘进工作面、半煤岩掘进工作面必须使用安全等级不低于二级的煤矿许用炸药。 (3)高瓦斯矿井、低瓦斯矿井的高瓦斯区域,必须使用安全等级部低于三级的煤矿许用炸药。 (4)有煤(岩)与瓦斯突出危险的掘进工作面,必须使用安全等级不低于三的煤矿许用含水炸药。 (5)严禁使用黑火药、冻结或半冻结的硝化甘油类炸药。 (6)在同一次装药爆破工作面,严禁装入两种不同性质的炸药。

地面爆破工安全操作规程(新版)

地面爆破工安全操作规程(新 版) The safety operation procedure is a very detailed operation description of the work content in the form of work flow, and each action is described in words.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AQ-SN-0443

地面爆破工安全操作规程(新版) 地面爆破工操作规程(选煤厂、矸石山、煤仓) 1、必须持有效证件上岗,熟悉爆破材料性能和使用注意事项。 2、认真学习《煤矿安全规程》中关于爆破的有关安全规定。 3、爆破工必须穿棉布或抗静电衣服。 4、严格执行“四人联锁”爆破制度和集团公司、矿制定的有关爆破器材领、销、退等管理制度。。 5、按规定领取爆破用具及当班所需雷管、炸药,电雷管和炸药应分装在不同的坚实的专用非金属容器内,直接送到工作地点存放在木制或其他绝缘材料制成的专用炸药箱内,并加锁,钥匙由爆破工随身携带,严禁中途逗留。 6、电雷管由爆破工亲自运送,炸药由爆破工或在爆破工监护下,由班长指定专门人员运送。

7、运送爆破材料人员所乘人车、罐笼等他人不得同时乘坐。 8、检查发爆器和母线,保证完好可靠。。 9、每次装药的药量不能超过600g,只准装1个引药,放置的位置必须距仓壁1m以上,位置选好后,将炮杆固定好,防止炮杆脱落。 10、进入仓内进行扩眼爆破时,严格执行专门爆破安全措施。 11、认真执行“去二回一”制度,按照爆破安全措施规定设好警戒,警戒距离不小于70米,警戒人员必须躲在坚固的掩体后或小房内。 12、对爆破地点附近洒水灭尘。 13、经班长确认警戒无误后,联炮线,退出爆破地点,沿途敷设并检查母线是否符合要求。 14、进入发爆地点,按规定发出三次爆破信号后,进行起爆。 15、摘下母线、扭结成短路,拔下发爆器手把随身携带,不得转交他人。 16、炮烟排除后,检查瓦斯浓度和爆破情况,有问题及时处理。 17、爆破结束后,报告班组长,由班组长解除警戒。

2020爆破作业人员培训考核题库版(供参考)

2018爆破作业人员培训考核题库(最新版) 一、单选题(每题1分,共计40分) 1、诺贝尔在1867年发明了(A )。 A.火雷管 B.电雷管 C.电子雷管 2、爆破员应该掌握处理(A)或其他安全隐患的操作方法。 A.盲炮 B.炮孔 C.钻机 3、爆破作业人员应当参加专业技术培训,并经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C)合格,取得《爆破作业人员许可证》后,方可从事爆破作业。 A.教育 B.考查 C.考核 4、下列哪些人员属于爆破作业人员?(A) A.爆破员 B.押运员 C.库房值班员 5、民用爆炸物品从业单位主要包括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购买、运输的有关单位和(C)。 A.化工厂 B.化工研究院 C.爆破作业单位 6、实施爆破作业,应当在安全距离以外(B )并安排警戒人员,防止无关人员进入。 A.挂红灯 B.设置警示标志 C.管制交通 7、装卸民用爆炸物品时,应在装卸现场设置(A),禁止无关人员进入。

A.警戒 B.视频监控设施 C.防火设施 8、爆破作业单位聘用无资格人员从事爆破作业或爆破器材管理的,可由公安机关对单位处(B )的罚款。 A.10万元以上 B.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 C.50万元以下 9、(A)的销售、购买及废旧民用爆炸物品销毁等行为,都适用《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 A.硝酸铵 B.剧毒物品 C.复合肥 10、爆炸性危险物质被盗、被抢或者丢失,未按规定报告的,处(A)以下拘留。 A.五日 B.十日 C.十五日 11、化学爆炸的特点是在爆炸变化过程中生成新的(B)。 A.气体 B.物质 C.固体 D.液体 12、撞击感度指在(A)作用下炸药发生爆炸的难易程度。 A.机械撞击 B.静电感应 C.雷击 D.热量 13、电子雷管起爆系统在(D)、可靠性、实用性等方面具有普通电雷管起爆系统无法比拟的技术优势和实用前景。 A.可操作性

爆破工安全操作规程

爆破工安全操作规程 爆破工必须经过专门培训,经考试合格并取得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书,持证上岗。 一、爆破材料的领用 第1条放炮员必须依据当班爆破计划所需的种类和数量,并持爆破材料计划单向爆破材料库房领取符合规格、品种的雷管和炸药。 第2条放炮员领出火工品经查验后,必须立即离库。从库房向工作地点运送雷管、炸药时,必须使用药包和雷管盒,在途中不准逗留,不要与众人同行。 第3条由爆破材料库直接向工作地点用人力运送爆破材料时,要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中相关条款的规定。 第4条领出雷管后,途中不得进行整理雷管及脚线。 第5条雷管、炸药运送到工作地点后,分别放在运料巷安全出口附近的安全地点,由放炮员负责验收装箱。入箱的火工品必须上锁,钥匙由放炮员随身携带,不得转交他人,禁止乱藏乱放。 第6条雷管、炸药必须分别装在非金属容器内,并禁止贮存其它物件。炸药箱要放置在离开电气设备、运输轨道、金属导体且在支架顶板完好的安全地点,严禁任何人敲击炸药箱或坐卧在药箱上。 第7条当班消耗的雷管、炸药,必须经跟班组长签字,放炮员持此证明及剩余的雷管、炸药去药库办理退库手续,并校对领用的数目。剩余爆破材料不得由私人保存,若发生雷管、炸药丢失现象,有关部门应严格追查和处理。

二、装配引药 第8条装配引药必须在运料巷道的安全地点进行。在整理雷管脚线时,必须先将成把(卷)雷管理顺,然后用一只手握住雷管脚线尾端,另一只手用大拇指和食指捏住靠雷管根部的脚线,用力均匀地将雷管脚线抽出,严禁倒抽雷管。 第9条装配引药必须遵守《煤矿安全规程》中相关条款的规定。 第10条要正确装配引药。用直径稍粗于雷管的木(竹)质带尖的小棒,在用手搓揉松的药卷平端中心,扎一垂直小孔,将雷管插入孔内,再用雷管脚线扎紧,不准用雷管代替木(竹)棒扎眼。雷管两脚线必须扭接在一起。 第11条有水的工作面需把引药及药卷装入防水袋内。 三、装药 第12条装药前先用木炮棍在炮眼内通几次,以清除煤粉及疏通炮眼,然后把药卷一个接一个放在眼口处,再用炮棍轻轻送入眼底。药卷与药卷中间不准夹有煤粉、煤碴等杂物。防止药卷中间被隔开而影响放炮效果和安全。引卷位置一般应是从孔口数起的第一个药卷(正向装药)。炸药聚能穴应向孔底。 第13条在向炮眼送药与送炮泥的同时,另一只手必须将雷管脚线轻轻拉住,并紧靠眼壁,防止捣毁药卷封纸和捣断雷管脚线。 第14条根据《作业规程》规定的装药量及装炮方式进行装炮。 第15条对瓦斯突出或涌出较大的炮眼装药,在装药前,可先装一段炮泥并予以捣实后再装药,以减少从炮眼内涌出瓦斯。

爆破工(员)安全操作规程范文

爆破工(员)安全操作规程范文 —、爆破材料的领退 1、应根据当班的爆破作业, 填写好爆破材料领料单, 领取当天的爆破材料。 2、当班剩余的爆破材料应当班退回库房, 严禁自行销毁或私人保管。 3、领退爆破材料的数量必须当面点清, 若有遗失或被窃, 应立即追查和报告有关领导。 二、爆破材料的运输 1、领取爆破材料后,必须直接送到工作面或临时保管库 房,严禁他人代运代管,不得在人群聚集的地方停留。炸药和雷管必须分别放在各自专用的袋内。 2、一人一次运搬爆破材料的数量:同时运搬炸药和起爆材料不得超过30 公斤;背运原包装炸药不得超过一箱;挑运原包装炸药不得超过两箱。 3、爆破材料必须专车运送,严禁炸药、雷管同车运送。除爆破人员外,其他人员不得同车乘坐。 4、汽车运输不得超过中速行驶, 遇有雷雨停车时,车辆应停在距建筑物不小于200 米的空旷地方。 5、竖井、斜井运送爆破材料时,爆破工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 事先通知卷扬机工和信号工; (2) 在上下班人员集中的时间内, 禁止运送爆破材料; (3) 运送爆破材料时,除爆破工和信号工外, 其它人员不准同罐乘坐。 (4) 严禁爆破材料在井口房或井底车场停放。 三、爆破准备及信号规定

1、在爆破作业前,应以爆破区进行安全检查。下列情况之一的,禁止爆破作业。 (1) 有冒顶塌邦危险的。 (2) 通道不安全或通道阻塞三分之二, 或无人行梯子, 有可能造成爆破工不能安全撤退的。 (3) 爆破矿岩有危险及设备、管线、电缆线、支护、建筑物、设施等的安全,而无有效防护措施的。 ( 4) 爆破地点光线不足或无照明的。 ( 5) 危险边界或通路上未设岗哨和标志或人员未撤除的 (6) 两次爆破互有影响时, 只准一方爆破。贯通爆破时, 两工作面距离达15 米时,不得同时爆破;达7 米时,须停止一方作业,爆破时,双方均应警戒。 (7)爆破点距离炸药库50 米以内时。 2、加工起爆药包应遵守下列规定: (1)起爆药包的加工, 只准在爆破现场的安全地方进行, 每次加工量不超过该次爆破需要量;雷管插入药店包前,必须用铜、铝或木制的锥子在药卷端中心扎孔; (2)加工起爆药包地点附近,严禁吸烟、烧火, 严禁用电或火烤雷管。 3、设立警戒和信号规定: 井下爆破时,应在危险区的通路上设立警戒红旗,区域为直线巷道50 米,转弯巷道30 米。严禁以人代替警戒红旗。全部炮响后,须经15 分钟方能撤除警戒; 若响炮数与点火数不符,须经20 分钟后方能撤除警戒,严禁挂永久红旗。 四、装药前应对炮眼进行清理和检查。

爆破作业单位资质条件和管理要求GA—完整版

爆破作业单位资质条件和管理要求G A— HUA system office room 【HUA16H-TTMS2A-HUAS8Q8-HUAH1688】

爆破作业单位资质条件和管理要求(GA__990—2012) 目次 前言Ⅰ 引言Ⅱ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分类 1 5 资质等级 1 6 资质条件 2 6.1 基本要求 2 6.2 特别要求 2 6.2.1 非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 2 6.2.2 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 2

7 岗位职责和设置要求 3 7.1 岗位职责 3 7.2 岗位设置要求 4 8 管理要求 4 8.1 许可证管理 4 8.1.1 申请 4 8.1.2 发放 5 8.1.3 换发 5 8.1.4 降级 5 8.1.5 撤销 5 8.2 其他管理要求 6 附录A(规范性附录)《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非营业性)申请表式样 7附录B(规范性附录)《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营业性)申请表式样 9附录C(规范性附录)《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基本情况备案表》式样 11 参考文献 12

前言 本标准的全部内容为强制性。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公安部治安管理局提出。 本标准由公安部社会公共安全应用基础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公安部治安管理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闫正斌、亓希国、张国亮。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引言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66号)规定,爆破作业单位分为非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和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从事爆破作业的单位应取得公安机关核发的《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并按照其资质等级承接爆破作业项目;爆破作业人员应按照其资格等级从事爆破作业。爆破作业的分级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根据《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授权,在充分调研并广泛征求有关部门、从业单位意见的基础上,本标准将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按照其拥有的注册资金、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和业绩等条件,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资质,规定了其从业范围,并设定了爆破作业单位岗位职责和设置要求。本标准还对《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的申请、发放、换发、降级、撤销和爆破作业单位安全管理作了具体要求。

爆破员的安全操作规程

1.爆破员的安全操作规程 1、爆破工必须经专门的技术、安全培训,经公安部门考试合格,持有《爆破员作业证》方可上岗作业。作业前必须佩戴好安全帽,穿好工作服、工作鞋等劳动防护用品,严禁穿铁钉鞋和易产生静电的化纤衣服作业。 2、爆破作业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标准GB6722-86《爆破安全规程》等规定。 3、深孔爆破及其它特殊爆破应由爆破技术员按要求制定《爆破设计说明书》并经有关部门领导审批。爆破工对爆破设计无安全措施或安全措施不足的项目,有权拒绝进行爆破作业。 4、爆破作业前,班长应组织爆破工认真学习、讨论爆破计划方案与安全措施,做好作业分工布置工作。 5、爆破作业必须严格按《爆破设计说明书》要求进行作业,作业过程中,一切行动必须听从爆破班长和工程技术员的指挥,并接受安全员的监督。如实际情况发生变化,或存在严重威协安全作业的情况,应报告有关领导作处理,或由技术员作修改爆破方案后,再进行作业。 6、禁止在大雾、大风雨或雷雨天气中进行爆破作业,禁止在黄昏和夜间作业。 7、炸药、雷管不准同车运输或与其它物品混装、搬运过程中不得扔、砸、撞,应轻拿轻放。 8、药包加工、装药作业中,严禁携带火柴、打火机等引火物品,严禁在作业场所吸烟。 9、装药和充填应用木质炮棍;深孔爆破出现药包堵塞时,在未装人

雷管、起爆药柱等敏感爆破器材前,应采用铜或木制长杆处理;装起爆药柱时严禁投掷或冲击。 10、禁止使用石块(块度大于30mm)和易燃材料填塞炮孔;填塞要十分小心,不得破坏起爆线路;禁止捣固直接接触药包的填塞材料或用填塞材料冲击起爆药柱。 11、禁止拔出或硬拉起爆药柱的导火索或导爆管。 12、深孔爆破,每个炮孔应使用两只毫秒雷管组成复式网路,在进行爆破网路联接时,应防止塑料导爆管拉细、拉断、变形和打死结。 13、爆破作业应按要求,严格遵守起爆时间。 14.炮眼打好后,必须将炮眼内的泥浆、水、碎石等处理干净,以免装药时脱节。 15.由监炮员准备炸药和爆破材料,并将其运至作业地点。检查炮眼质量,加工起爆药包和炮眼装药,发出第一次警戒信号,任何人不得进入警戒区。(信号可用哨子、敲钟、摇铃、红旗、红灯等)。 16.装药时要用木棒将炸药轻塞,不得用力过猛和使用金属棒捣实(禁止使用过期和失效的爆破材料)。发出第二次预备信号,非爆破人员全部退出工作地点。 17.放炮必须有专人指挥,起爆前要待施工人员、过路行人、车辆全部进入安全地点后,发出第三次点火信号准起爆。 18.爆破完毕,确认药已响完,发出第四次解除信号,爆破人员方可进入,检查是否有盲炮和残药等。 19.要仔细听清响炮个数,若有哑炮,要及时地进行处理,确认安全

爆破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简易版

The Daily Operation Mode, It Includes All The Implementation Items, And Acts To Regulate Individual Actions, Regulate Or Limit All Their Behaviors, And Finally Simplify Management Process. 编订:XXXXXXXX 20XX年XX月XX日 爆破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简易版

爆破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简易版 温馨提示:本操作规程文件应用在日常的规则或运作模式中,包含所有的执行事项,并作用于规范个体行动,规范或限制其所有行为,最终实现简化管理过程,提高管理效率。文档下载完成后可以直接编辑,请根据自己的需求进行套用。 ⑴凡从事爆炸作业的人员应严格遵守 GB6722--86《爆破安全规程》、《民用地信网品管理条例》等安全规程,应持有有效爆破证从事爆破作业;任何地点不准单人爆破作业。 ⑵使用爆破器材必须建立严格的领取、清退制度。领取的火工材料应妥善保管,地信网须用保险箱锁起,炸药、导火线须箱子加锁妥善保管,不得遗失,严禁乱放、乱扔、私存、转卖或转借他人。剩余的火工材料应当日寄存,并办好出库和寄库手续。 ⑶严禁烟火及明火照明。 ⑷装药开始时,必须停止工作面其它作

业,只准用木、竹炮棍装药,严禁用铜、铁等器材装药。 ⑸地下爆破须在有关的通道上设置岗哨,井下所有人员须全部撤至地面安全地点。回风巷应使用木板交叉钉封或设支架路障,并挂上“爆破危险区,不准入内”的标志。爆破结束,巷道经过充分通风后,方可拆除回风巷的木板及标志。 ⑹地信网起爆时,一人连续点火的根数不得超过5根;地信网的长度须保证点完地信网后,人员能撤至安全地点,但不得短于1.2米。 ⑺同一工作面有一人以上同时点火时,须指定其中的一人为组长,负责协调点火工作,及时发出撤至安全地点的命令。

爆破作业单位资质行政许可实施细则

爆破作业单位资质 行政许可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爆破作业单位资质条件和管理要求》、《爆破作业项目管理要求》和公安部《关于贯彻执行<爆破作业单位资质条件和管理要求>和<爆破作业项目管理要求>有关事项的通知》等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划内爆破作业单位的行政许可适用本细则。 第三条省公安厅负责全省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的行政许可,市、州公安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非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的行政许可。 第四条许可公安机关负责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提出明确的审查结论,并作为行政许可的必要依据。 第五条行政许可自受理之日起,审批时限为20日,现场审查及公示、公告时间不计入审批时限。 第二章申请 第六条申请非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的单位,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公安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交《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非营业性)申请表(附表1)及下列材料: (一)从事的爆破作业属于合法生产活动的证明和爆破作业区

域证明,包括以下材料: 1、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事业单位登记证明,新成立、合并重组单位经工商部门核发的企业名称预审核通知书; 2、采矿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4、在固定爆破作业区域内自行实施爆破作业的相关证明材料; 5、能够证明生产活动合法的其他证明材料。 (二)自有专用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包括可移动库)相关材料(不得租用、合用): 1、证明仓库所有权的相关文件; 2、安全评价机构出具的、符合《爆破作业单位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安全评价导则》的安全评价报告原件和复印件; (三)相关管理人员及涉爆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明,包括以下材料: 1、单位负责人(法定代表人)的简历表; 2、单位技术负责人任命文件复印件; 3、单位技术负责人中级及以上理学、工学学科范围毕业证书、技术职称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4、单位技术负责人爆破作业项目技术管理工作简历表; 5、治安保卫负责人任命文件、简历表; 6、爆破作业人员从业资格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证件上载明的单位应与本申请单位一致; 7、本单位为爆破作业人员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爆破工程技术人员受聘于爆破作业单位的,由其所在单位

井下爆破工安全操作规程标准范本

操作规程编号:LX-FS-A88401 井下爆破工安全操作规程标准范本 In The Daily Work Environment, The Operation Standards Are Restricted, And Relevant Personnel Are Required To Abide By The Corresponding Procedures And Codes Of Conduct, So That The Overall Behavior Can Reach The Specified Standards 编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A4打印/ 新修订/ 完整/ 内容可编辑

井下爆破工安全操作规程标准范本 使用说明:本操作规程资料适用于日常工作环境中对既定操作标准、规范进行约束,并要求相关人员共同遵守对应的办事规程与行动准则,使整体行为或活动达到或超越规定的标准。资料内容可按真实状况进行条款调整,套用时请仔细阅读。 一、适用范围 第1条本操作规程适用于本矿爆破工。 第2条爆破工应完成下列工作: 1.负责所辖范围内爆炸材料的押、运工作。 2.负责所辖范围内爆炸材料的管理工作。 3.负责所辖范围内的爆破工作。 二、上岗条件及岗前准备 第3条爆破工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第4条爆破工必须由专职爆破工担任。所有爆破、送药、装药人员,必须熟悉爆炸器材的性能和

《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煤矿安全规程》、《爆破安全规程》及《作业规程》中的有关规定。 第5条爆破工需要掌握以下知识: 1.掌握爆炸材料、爆破操作的有关规定。 2.熟悉采掘工作面通风、瓦斯和爆炸材料管理规定、爆炸材料性能与作业规程。 3.了解有关煤矿瓦斯、煤尘爆炸的知识。 4.了解井下各种气体超限的危害及预防知识。 5.掌握入井须知等有关安全规定。 第6条作业时应穿棉布或抗静电衣服,严禁穿化纤衣服。 第7条下井前领取符合规定的发爆器和爆破母线,并携带便携式甲烷检测仪。发爆器要完好可靠,电压符合要求。爆破母线长度符合《作业规程》的规

爆破作业人员资格条件和管理要求.

GA 53-2015 爆破作业人员资格条件和管理要求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爆破作业人员的分类、分级、资格条件、岗位设置和职责要求以及管理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爆破作业人员的资格管理和日常管理。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6722-2014爆破安全规程 GA 990 爆破作业单位资质条件和管理要求 GA 991 爆破作业项目管理要求 3 术语和定义 GB 6722-2014、 GA 990界定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为了便于使用,以下重复列出了GB 6722-2014中的一些术语和定义。 3.1 爆破作业blasting 利用炸药的爆炸能量对介质做功,以达到预定工程目标的作业。 [GB 6722-2014,足义3.1]

3.2 破作业单位blasting unit 持有《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从事爆破作业的单位,分非营业性和营业性两类。非营业性爆破作业t、江位是指为本单位的合法生产活动需要,在限定区域内自行实施爆破作业的单位;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是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承接爆破作业项目设计施工、安仝评估、安全监理的单位。 [GB 6722-2014,定义3.2] 3.3 爆破工程技术人员blasting engineering and technical personnel 具有爆破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并通过考核,获得从事爆破工作资格证书的技术人员。 [GB 6722-2014,定义3.3] 3.4 爆破作业人员blasting personnel; personals engaged in blasting operations 从事爆破作业的爆破工程技术人员、爆破员、安全员和保管员。 [GB 6722-2014,定义3.4] 4分类 爆破作业人员分为爆破工程技术人员、爆破员、安全员和保管员。 5 分级

煤矿爆破安全操作规程(新版)

煤矿爆破安全操作规程(新版) The safety operation procedure is a very detailed operation description of the work content in the form of work flow, and each action is described in words.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AQ-SN-0475

煤矿爆破安全操作规程(新版) 1.爆破工是特种作业工种,所有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严格的技术及安全培训,全面熟悉和掌握爆破工艺、材料、工具、技术、安全知识,经考试合格,取得《爆破作业证》后方能上岗作业。 2.爆破作业必须遵守《爆破安全操作规程》。 3.工作前,必须穿戴好规定的防护用品。 4.工作前,必须对所使用的器材进行检验测试,确认完好无误安全可靠,符合技术要求后,方可使用。 5.爆破作业必须由技术人员按要求制定爆破作业技术措施,并按审批权限进行审批。对无技术措施或未按审批权限审批的,爆破工有权拒绝作业。 6.遇特殊情况需对设计有所变更时应及时上报。一般性变更报责任工程师批准,重大变更报矿领导批准后,方可改变原设计规定。

7.雷暴天气不准进行爆破作业。 8.爆破作业必须认真执行安全技术措施各项规定,任何人不得违章作业,并有权拒绝和制止他人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9.在爆破作业过程中,一切行动必须听从矿长、段长、班长和技术人员的指挥,接受安全员的监督。 10.作业中,必须有明确的分工,团结协作。各项作业必须认真记录,严格检查。 11.炸药、雷管的支领必须按技术措施规定的数量,在搬运过程中,必须轻拿轻放,不准扔、砸、撞。 12.炸药、雷管不准同车运输或与其他物品混装。 13.运输车辆必须挂好“危险品”标志,车辆驾驶应平稳,必须严格控制车速。 14.钻机钻完孔后,应立即检查孔深,做好记录并报告爆破技术人员。 15.装药前,应先清除炮孔周围的活石,并对炮孔的深度、堵塞、积水等情况进行处理,处理结果及时报告给爆破技术人员。

爆破工安全操作规程

爆破工安全操作规程 1.爆破工作人员,必须是具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应经过专业培训,掌握操作技能,并经当地设区的市级公安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相应类别和作业范围,级别的《爆破作业人员许可证》后,方可从事爆破作业。 2.爆破工的工作职责是: 2.1 保管所领取的爆破器材,不应遗失或转交他人,不应擅自销毁和挪作他用; 2.2 按照爆破指令单和爆破设计规定进行爆破作业; 2.3 严格遵守爆破规程本操作规定; 2.4 爆破后检查工作面,发现盲炮和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及时上报或处理; 2.5 爆破结束后,应将剩余的爆破器材如数及时交回爆破器材库。 2.6 定期接受爆破技术知识和安全操作的培训教育。 3.爆破工对火工品的搬运与加工的要求: 3.1 爆破所用的电雷管,火雷管,导爆索,导爆管,炸药等物品,在搬运装卸时,应轻拿轻放,不得抛掷。 3.2 运输火工材料的汽车不准停留在人员密集的地方,车上应示有醒目的危险标志。押车人员严禁吸烟及带火种。 3.3 从爆破器材库领出的各种起爆破器材送往施工现场时,要根据背运人员的体力强弱来负重。 3.4 往现场运送爆破器材途中,运送人员严禁吸烟。禁止在有明火处休息。不准靠近汽车排气管和在电力线路下行走。

3.5 炸药运到工作面时,应与明火,机械设备,电源及供电线路等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并设专人看守。 3.6 在加工导火索时,应首先查清是否同厂,同批,试验燃速,不准和异厂,异批导火索混合使用,以防燃速不同发生事故。 3.7 加工火炮插管时,应严格清查管数,导火索头与雷管的数量应相符。 3.8 导火索插入管内时,管内杂物应倒净,以免杂物堵塞导火索药芯造成瞎炮,严禁用嘴吹。火雷管插好后缠胶布时,手指应轻微顶住管尾,以免接触不良脱节造成瞎炮。 3.9 绑炮时若遇药卷过硬时,可用手指将药卷捻松后再慢慢把管插入,严禁用力硬插。 3.10 严禁电雷管用力硬插入起爆药内。在插电雷管时,应先在药卷一端用竹,木锥子钻成眼后,将雷管顺眼慢慢插入,绑扎时,注意保护电雷管封闭口及脚线不受到损伤。 3.11 在切割导爆索时,应用锋利的刀子,严禁用钳子,石头,铁器砸切。已放入炮孔中的导爆索严禁切割。对结块炸药的粉碎,应用木器碾压碎,严禁用铁器和石头砸碎。 3.12 加工和装放火炮时,现场严禁生明火,严禁吸烟,打闹,禁止将绑好的炸药包乱抛。 3.13 电雷管在使用前,应检查其导电性,并按电阻大小来选配。 3.14 禁止爆破人员身穿化纤类服装和带钉子的鞋,不应携带非绝缘电筒或其它金属用具。不应使用手机。 3.15 加工电炮时,应使用专用爆破测量仪表,同时应认真检查,确认仪表完好正常并符合标准时,方可使用。

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申请资料范本

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非营业性) 申请材料 (第一册) 单 位 基 本 情 况 证 明 材 料 单位名称: 日期:

目录 一、《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非营业性)申请表 (1) 二、爆破作业单位行政许可审查表……………………………… 二、XXXXXXXX基本情况…………………………………………… 三、证照 1、个人独资企业营业执照……………………………………… 2、采矿许可证…………………………………………………… 3、安全生产许可证……………………………………………… 4、煤炭生产许可证……………………………………………… 5、税务登记证(国)…………………………………………… 6、税务登记证(地)…………………………………………… 7、组织机构代码证……………………………………………… 8、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 9、排污许可证………………………………………………… 10、矿长资格……………………………………………………… 11、矿长安全资格证……………………………………………… 四、非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专用设备清单…………………… 1、爆破专用设备清单………………………………………… 2、爆破专用设备购买发票………………………………………… 3、爆破专用设备合格证…………………………………………

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非营业性)申请表

说明:申请单位应随本申请表提交《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规定的其他材料。 爆破作业单位行政许可审查表

()公爆审字〔〕号 说明:1、审查人签字、核审人签字均要两人(含两人)以上; 2、“申请作业等级”一栏,仅限申请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填写; 3、填“具备”或“不具备”爆破作业单位资质(填“营业性”或“非营业性”)。

爆破工安全生产责任制(最新版)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爆破工安全生产责任制(最新 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爆破工安全生产责任制(最新版) 爆破工是本岗位安全生产的直接责任者,负责爆炸材料的使用、运输及保管工作。必须熟练掌握相关专业知识依法经过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 一、岗位职责 第1条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 第2条认真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管理制度。 第3条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安全操作规程》、《作业规程》作业。 第4条必须熟悉爆炸材料的种类、性能、使用、及保管方面的知识,掌握发爆器的性能及使用方法。 第5条负责井下领取爆炸材料并运送电雷管,监护助手送炸药。 第6条执行《煤矿安全规程》对爆炸材料在施工现场保管的规定。

第7条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制度。 第8条执行爆破后对爆破地点巡视检查规定,发现据爆、瞎炮时按《规程》处理。 第9条正确佩带劳动防护用品,并随身携带便携式瓦斯监测报警仪。 第10条工作中必须持证上岗,服从明令,听从指挥,协调统一,杜绝违章行为。 二、责任追究 第11条未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的,爆破工负直接责任。 第12条未认真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管理制度,爆破工负直接责任。 第13条未按《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安全操作规程》、《作业规程》作业的,爆破工负直接责任。 第14条不熟悉爆炸材料的种类、性能、使用、及保管方面的知识,未掌握发爆器的性能及使用方法,造成经济损失或人员伤害的,

爆破工安全操作规程(最新版)

爆破工安全操作规程 1、岗位安全职责 1.1爆破作业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标准GB6722-2003《爆破安全规程》等规定,并作好日常记录; 1.2保管所领取的爆破器材,不应遗失或转交他人,不应擅自销毁和挪作它用; 1.3严格按安全技术交底和操作规程作业。 2、岗位任职条件 2.1接受过良好专业安全技术及技能培训; 2.2持有公安部门颁发的“爆破员作业证”上岗。 3、上岗作业准备 3.1 接受安全技术交底,清楚其内容。包括炮眼的布置,周边眼、辅助眼的间距及孔深,各种炮眼的装药量,导爆管的连接,起爆的顺

序等; 3.2 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如工作鞋、安全帽、防噪音耳塞等; 3.3 熟悉围岩类别,检查爆破品的生产厂家、牌号、规格、批次、受潮及运输工具的情况; 3.4 察看爆破现场,确认要撤离的人员设备。 4、安全操作规程 4.1爆破器材运输,要选用符合安全要求的运输工具,有持证的安全员或爆破员押运,按规定的路线和时间直接送到工地; 4.2雷管与炸药必须放置在带盖的容器内分别运送,其间距应相隔50m以上; 4.3在有沼气和煤尘爆炸危险的工作面,必须使用取得产品合格证的煤矿安全炸药和雷管; 4.4不同厂家生产的不同品种的电雷管不得掺混使用;

4.5加工起爆药包,只许在爆破现场于爆破前进行,并按所需数量一次制作,不得留成品备用,制作好的起爆药包应专人妥善保管。 4.6导火索插入火雷管要轻轻推止加强帽,严禁转动插入。电雷管只许由药卷的顶部装入,不得用电雷管代替竹、木棍扎眼。装制炮头时,必须将电雷管脚线末端扭结短路。 4.7炮眼内的泥浆,石粉必须吹洗干净;刚打好的炮眼热度过高,不得立即装药。电力爆破装药连线时,严禁雷管脚线、放炮母线与导电体相接触; 4.8 装药要用木竹棒轻塞,严禁用力抵入和使用金属棒捣实。禁止使用冻结、半冻结或半溶化的硝化甘油炸药。 4.9 工作面装药时,人员要撤到安全地点,划出警戒线,严禁一切人员通过,放炮时,必须先发出警号进行爆破时,所有人员应撤离现场,其安全距离为: ⑴独头巷道不少于200m; ⑵相邻的上下坑道内不少于100m; ⑶相邻的平行坑道,横通道及横洞间不少于50m; ⑷全断面开挖进行深孔爆破(孔深3—5m)时,不少于500m。

爆破作业人员许可证办理操作说明

爆破作业人员许可证办理操作说明一、爆破工程技术人员证件申办流程 (一)初次申领 初次申领流程图

1、填写申请表 爆破作业单位登录本单位所在地省份的《民爆信息系统网络服务平台》,选择“人员管理->人员许可证申请”,选中“《爆破作业人员许可证》初次申领”选项,如下图所示: 图1-1 上图中点击“申请”按钮,进入申请表录入页面,如下图所示:

图1-2 填写完成后,点击“提交”按钮,系统会验证该人员的从业经历、业绩是否符合要求,且需在上图中输入“学籍在线验证码” 后,点击“验证”按钮,验证学历是否真实、是否符合要求。学籍在线验证码的获取方式参见附录一。 验证通过后,跳转到以下界面: 图1-3

点击上图中的“查看、打印申请材料”,弹出下图所示界面: 图1-4 点击上图中的“打印预览”按钮,弹出下图所示界面:

图1-5 点击上图中的“打印”按钮打印申请表,粘贴照片。 2、所在单位法定代表人声明 将打印出来的纸质申请表交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

盖本单位印章。 3、县级公安机关背景审查 将经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印章的纸质申请表提交给单位所在地设区的县级公安机关,由县级公安机关在《民用爆炸物品信息管理系统》进行背景审查。 申请信息在网络服务平台提交后,会自动上传至《爆破作业人员比对核查模块》进行验证,验证该人员是否为在逃、涉恐、涉毒、违法犯罪、不在人口库的人员,并在次日上午9:00前返回比对结果至全国人员库。 县级公安机关登录《民用爆炸物品信息管理系统》,选择“人员管理->人员许可证申请查询”输入查询条件点击“查询”,如下图所示: 图1-6 点击上图中的“未审查”,进入以下界面:

煤矿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申请材料讲解

《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非营业性) 申 报 资 料 清

单 二〇一三年四月 第一册资质资料 一、爆破资质申请书(附件1) 二、《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非营业性)申请表(附件2) 三、基本情况 (一)企业基本情况表(附件3) (二)企业简介 (三)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四)采矿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五)安全生产许可证或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六)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七)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八)爆破作业区域证明资料(煤矿以采矿许可证为证) (九)县级公安局出具已录入“贵州省危爆物品动态管控系统”的爆

破作业区域中心点GPS坐标的证明 四、民用爆破物品储存库(包括可移动库)资料 (一)民用爆破物品储存库照片 注:包括仓库整体库区、炸药库、雷管库的远景全景照片,多照两张(二)证明仓库所有权的凭证 注:如土地征用协议证明、建库申请及有关部门批复等 (三)安全评价报告、安评机构的资质文件 注:安全评价报告包括报告封面、评价结论的章节 (四)公安机关出具的仓库验收文件复印件(煤矿井下仓库由煤矿监察部门验收) (五)县级公安局认可且已录入“贵州省危爆物品动态管控系统”的仓库GPS坐标的证明(附件四) (六)民用爆炸物品库公安机关监管书面材料 注:适用于企业工商营业执照注册地与仓库地跨区的企业 1 (七)民用爆炸物品库在中国爆破网上查询记录 注:(非营业性单位仓库必须是专业,不得租用,或与其他单位合用)五、企业管理制度 (一)成立安全管理小组的通知(附件5) (二)印发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责任制的通知(附件6)(三)安全管理制度(附件7) (四)岗位安全责任制(附件8)

爆破作业人员资格条件和管理要求(GA53-2015)

爆破作业人员资格条件和管理要求(GA53- 2015) 1、100、30 A31 GA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 GA53—xx 代替GA53—1993 爆破作业人员资格条件和管理要求Qualifications and management requirements for blasting personnel xx13发布 xx 01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发布 GA53—xx 前言本标准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 本标准按照GB/T 1、1—xx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GA53—1993《爆破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标准》。除编辑性修改外,主要技术内容变化如下:――修改了标准名称;――修改了章节的编排结构;――修改了爆破作业人员的分类(见第4章,1993年版的 1、3);――修改了爆破工程技术人员的分级(见第5章,1993年版的 4、1);――增加了爆破作业人员的资格条件(见第6章);――增加了爆破作业人员的岗位设置和职责要求(见第7章);――修改了爆破作业人员的培训教育要求(见

8、1,1993年版的第4章);――修改了爆破作业人员的许可证管理及考核要求(见 8、2,1993年版的第3章、第5章、第6章);――增加了爆破作业人员的其他管理要求(见第9章);――删除了爆破作业人员证件定期复审要求(见1993年版的 6、3、1)。 本标准由公安部治安管理局提出。 本标准由公安部社会公共安全应用基础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公安部治安管理局、中国工程爆破协会。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闫正斌、汪旭光、亓希国、张国亮、高荫桐、曲广建、方桂富、王小林、张正忠。 9 爆破作业人员资格条件和管理要求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爆破作业人员的分类、分级、资格条件、岗位设置和职责要求以及管理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爆破作业人员的资格管理和日常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 B6722—xx 爆破安全规程 GA990 爆破作业单位资质条件和管理要求 GA991 爆破作业项目管理要求 3 术语和定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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