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性事业单位转企业改制的实践与思考

经营性事业单位转企业改制的实践与思考
经营性事业单位转企业改制的实践与思考

经营性事业单位转企业改制的实践与思考

房立棠丁旭

一组数字可以清晰的描绘我国事业单位的现状:我国现有的事业单位数量超过130万个,拥有近3000亿国有资产,职工3000万人左右,经费支出占政府财政支出的30%以上,科、教、文、卫四大行业对中国GDP的贡献仅占5%左右。由此可见,我国的事业单位拥有全国60%的人才,占有1/3的国有资产,消耗国家预算开支的1/3,而贡献才是5%左右。

中共十六大明确提出了“按照政事分开的原则,改革事业单位管理体制”,目前已经从事大量市场经营活动、企业色彩较浓和公益性事务较少的事业单位应转变为企业。现结合实践经验,针对经营性事业单位在转企改制过程中涉及到的各个法律要点提出自己的看法,希望能够对目前正在改制的事业单位有所帮助和启发。

一、认真调查研究,进行可行性认证

拟改制的事业单位,应成立改制领导小组或改制办公室,并聘请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等中介机构,认真调查清楚改制单位的下列情况:

1、调查清楚改制单位的资产情况,包括房产、地产、流动资产、债权债务和财务状况等;

2、调查清楚改制单位的经营状况,包括经营范围、市场前景、营销网络等;

3、调查清楚改制单位的人员情况,包括已经离退休的人员、在职职工和临时工的家庭、生活、工作、思想等情况;

4、调查清楚改制单位的遗留问题,包括遗留的债权、债务、工伤以及待处理的内外关系等问题;

根据上述调查结果,对单位的性质、发展前景、市场竞争能力、改制的方式和方法等诸方面做好可行性研究,形成可行性研究报告。“磨刀不误砍柴工”,仔细认真的调查研究和一份有针对性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是事业单位改制成功的第一步。

二、改制方案的制定和审批

律师在制定改制方案时要注意:改制方案要与现行的相关政策相吻合;要从改制单位的实际出发,具有可操作性;要充分考虑到改制单位职工的根本利益;要有利于改制转企后的新企业健康发展。

改制方案主要由以下十部分组成。

1、改制单位的基本情况,包括单位的设立情况、股东及投资主体情况、单位享有的财政税收及优惠政策等情况。

2、单位资产经营现状及处置,包括单位的总资产、负债、净资产;单位现有的资产结构分类;社会管理性资产、社会公益性资产、非经营性资产、经营性资产的数量及负债情况;拟进入改制的经营性资产情况。

3、单位主营产品、产值、利润等情况。

4、单位职工人数、年龄文化技术结构、在职岗位分布情况。

5、改制后单位组织形式的选择。

6、单位职工安置补偿方案。

7、单位债权债务的处理方案。

8、改制后企业股本及股权结构安排。

9、改制后企业的法人治理结构与组织结构。

10、需要控股单位及政府支持的相关政策要求。改制方案涉及到职工权益的事项,应当听取职工代表大会的意见,对职工补偿安置等事项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改制方案按照内部决策程序进行审议并形成书面决议后报上级主管部门和国资监管部门审批。

三、清产核资、审计评估

清产核资是事业单位转企改制工作的重要环节,耗费的人力、财力、时间最多。清产核资大体可分四步进行:首先,由改制单位自行组织清理资产;其次,请具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对改制单位的财务进行审计;然后,请有资质的评估机构对改制单位的地产、房产、流动资产等进行评估;最后,将改制单位的财务审计、资产评估结果进行公示后,报国资管理部门审核。

四、确定改制后企业的形式

在转制、改制过程中不能就改制单位的形态进行“一刀切”,而是要根据各个单位的不同特点来决定其改制的形式。从改制单位的股权设置角度来说,也不能片面强调国有资本全部退出,而要根据各单位的不同情况,在鼓励经营者持大股的前提下,有选择的保留部分国有股份。

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是一种常见的做法。比较适合于那些参股人数较少、企业资产不是很多的企业。改制成有限责任公司可以从产权制度改革上一步到位,有利于企业的经营层、主要经营者和业务骨干持大股。

对于那些资产规模大、经济效益好的单位,股份有限公司则是最佳的选择。在设立股份有限公司时,我们认为有必要保留部分国有股份,同时也应积极吸收社会上的各种投资基金的介入。

对于职工入股愿望强烈、人数较多的单位,可先实行股份合作制,逐步向规范的股份制转化。不过股份合作制企业是我国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过程中发展出来的、独具中国特色的企业组织形式,是向现代企业制度过渡的一种中间形态,一般不宜采用。

五、改制方案的实施

改制方案应按照以下五步实施:

第一步:公告转让项目。改制单位的国有资产转让项目,要委托产权交易机构,在省级以上公开发行的经济或金融类或与改制单位业务相关联的报刊和产权交易机构网站上,公开披露20个工作日,广泛征集受让方。

第二步:确定转让方式和转让价格。信息披露后,经公开征集产生两个以上受让方时,转让方应当与产权交易机构协商,根据转让标的的具体情况采取拍卖或招投标方式组织实施产权交易。

第三步:资产移交。把出让的国有资产全部移交给受让人,并办理好资产移交手续。需要特别指出的是,涉及改制事业单位的划拨土地使用权,应按照国土资源部关于《改革土地估价结果确认和土地资产处置审批办法的通知》的规定,经评估后,可以采取出让、租赁、作价出资或者授权经营的方式处置。

第四步:人员安置。对改制后国家不再拥有国有股份的,要依法解除原单位与职工的聘用(劳动)关系,并依法给予职工相应的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按照职工在事业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职工改制前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对改制后国有股份仍处于控股地位的,在与职工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不给予经济补偿金或生活补助费。对改制时未聘人员或本人提出自谋职业,经单位同意而解除劳动关系的,按照规定给予相应的经济补偿金。改制的事业单位中按规定提前退休的职工,应由本人和单位一次性向社会保险机构缴纳提前退休年限内的退休费、基本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费。

第五步:企业设立登记。事业单位改制为公司,应当依据出资各方签署的设立协议和法律的规定缴纳注册资本,并委托会计师事务所验资出具《验资报告》。然后由投资者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企业注册登记并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改制为企业依法成立。

六、律师建议

1、建议和职工多沟通交流,充分发挥职工在改制过程中的作用。在改制过程中务必做好单位职工的思想工作,通过沟通交流让职工真正理解改制的内涵,使他们主动参与到改制过程中来,保证改制工作的顺利进行。如果这项工作做得不好,往往会影响改制的正常进行,甚至还会给社会带来不稳定因素。

2、建议充分发挥律师在整个改制过程中的监督作用,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对涉及到改制单位产权界定、产权交易、资产处置方案的制订、改制单位的股权结构设置、资产转让等行为,均应由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确保整个改制、转制流程的合法性。

3、建议在国资管理部门设立事业单位改制举报专线,鼓励群众举报改制过程中的违法犯罪行为。对于在改制过程中隐匿资产的行为,或中介机构在承办业务时同改制单位串通作弊、弄虚作假或隐瞒不报等导致国有资产重大流失等行为,一经举报查实,重金奖励举报人员,并依法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

(作者房立棠系本所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作者丁旭系本所证券法部律师助理。)

国有企业公务用车改革可行性报告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国有企业公务用车改革可行性报告 篇一: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对策研究可行性研究报告 第1章绪论 1.1研究背景及意义 1.1.1研究背景 混合所有制这一命题在我国已有二十多年的历史。1993年11月召开的十四届三中全会首次提出:随着产权的流动和重组,我国出现了越来越多财产混合所有的经济单位,这将导致新的财产所有结构的出现。这是财产混合所有第一次出现在中国共产党的报告中,这一表述虽然没有明确提出混合所有制的概念,但是预示着。这种财产所有结构。已经新生。混合所有制经济概念首先明确提出是在党的十五大报告上:公有制经济不仅包括国有经济和集体经济,而且也包括混合所有制中的国有成分和集体成分。这一表述不仅对公有制经济进行了重新的定义,扩大了公有制经济的范围,更重要的是它肯定了混合所有制经济这一新经济形态,破除了混

合所有制经济发展的意识形态障碍,为混合所有制在我国的发展奠定了政治基础。 进入新世纪,伴随着我国经济的飞速增长,各种所有制经济都得到了充分的发展。党和国家也在理论上不失时宜地发展着混合所有制这一不断成长的产权结构。党的十五大四中全会初步划定了发展混合所有制的国有企业的范围和方式,宜于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国有企业是国有大中型企业尤其是优势企业,发展的方式是通过规范上市、中外合资和企业互相参股等,最终改为股份制企业。十六大将发展混合所有制的国有企业的范围进一步扩大到除极少数必须由国家独资经营的企业以外的所有国有企业。十六大三中全会以及十七大也分别对混合所有制经济进行了强调和部署。 十八大以来,新一届中央政府高度重视混合所有制的发展。伴随着新一轮国企改革,发展混合所有制已成为改革国有企业的重要内容和方式。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问题的决定》提出。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同时,20XX年《政府工作报告》进一步提出。加快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 这些都为国有企业混和所有制改革的发展确立了政策支撑。可以预期到新一波国有企业的混和所有制改革的高潮马上回到来。 然而,尽管混和所有制在我国国有企业改革中得到了一

事业单位改革提出总体目标和阶段性目标 凸显公益服务

事业单位改革提出总体目标和阶段性目标凸显公益服务2012-04-17 16:45:00来源: 中国广播网(北京)有0人参与手机看新闻转发到微博 (0) 中广网北京4月17日消息(记者刘乐)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最新发布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指导意见》提出了改革的总体目标和阶段性目标。为此中央台记者采访了和这次事业单位改革有着密切关系的老百姓。 《指导意见》明确了改革的总体目标和阶段性目标。首先是整体目标:到2020年,建立起功能明确、治理完善、运行高效、监管有力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形成基本服务优先、供给水平适度、布局结构合理、服务公平公正的中国特色公益服务体系。 阶段性目标是:今后5年,在清理规范基础上完成事业单位分类,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的改革基本完成,从事公益服务事业单位在人事管理、收入分配、社会保险、财税政策和机构编制等方面改革取得明显进展,管办分离、完善治理结构等改革取得较大突破,社会力量兴办公益事业的制度环境进一步优化,为实现改革的总体目标奠定坚实基础。 记者首先采访了一位大学教师,她最关心的还是自己的收入。 大学教师刘老师:现实一点来说,改革,可能教师关心自己的收入问题。不管做怎样的变革,今天收入的多了改革就是好事,今天收入少了就是不成功的改革。我觉得差额,中间的差距应该小一点,专科院校、本科院校以及研究生、博士生点,政府国家给予的补助更规范化,减少学校之间的恶性竞争。 的确,这位刘老师说的都是大实话。当然,一些普通市民老百姓,对于公益性事业单位改革的结果,也是抱有很大期望的。 市民杨先生:我觉得这个《意见》最可贵的是将公益性的事业单位单独划分出来,明确提出科研、文化、公共卫生、基本医疗由国家财政支持,回归公益。如果改革真能做到这一点,就拿医疗机构来说,有充足的资金保障,不再需要靠卖药为生,医生靠工资就能体面的活着,不想歪门邪道,可能医患矛盾就能解决了,我们看病也不会那么贵了。 这份文件在去年的3月23号就正式出台了,在很多事业单位实际上已经看到了这份文件。时隔一年向广大公众来公布,这也正体现了事业单位改革范围广,难度大,影响多的三个特点。 首先,目前我国传统意义上的事业单位职工有近4000万人,因此这次改革牵动着4000多万人的神经。第二,说它难度大,是因为我们今天传统的事业单位,这种“政事不分、事企不分”的局面确实仍然比较严重。第三,说它影响多,是因为事业单位的定位如果不能准确并且完成这个改革的话,相关的行政体制管理的改革、企业的改革,以及很多公民相关的收入分配的改革、社会保障制度的改革等等,都缺少一个起步的基点。 这次改革的主要目标是去除现在的事业单位所承担的行政和企业的一些功能,凸显公益服务。

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的意义

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的意义 混合所有制的形式从宏观层面来说,就是由单一的公司制经济发展成为以公有制经济为 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互相并存共同发展的基本格局,在企业的层面上来说多种经济成分之间互相渗透,股权多元化的混合所有制企业逐步出现和发展,现分析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的意义 1、促进国有资本流动:在之前单一的国有制企业制度下,企业的资本非常固定单一流动性比较差,而且如果想要发展资本的流动速度也是关键所在,资本流动周期越大企业的利益就会越高,如果将国有企业改革成混合所有制企业,国有企业能够更好的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加速资金的流转,国有资本也会彻底的资本化。 2、国有企业更好适应市场运作:目前我们中国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市场起到主导的作用,国有制企业在改革之后能够更好的适应市场运行的规则,并且运用规则同其他私营企业进行竞争,比如国有企业可以使用市场资源配置功能,将社会上的优势资源集中在自己手里面。 3、利于引进人才:在单一的公有制体制之下企业人员的构成也是比较单一的而且缺乏竞争力,在混合所有制制度下例如实现公司员工控股制度,这样企业员工的经济效益就和整个的企业息息相关,不会像之前那样干多干少都是一样的,盈利或者亏损都是国家负责的。 4、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可以实现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实践证明,我国坚持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但公有制可以有多种实现形式,除了传统的国有经济和集体经济两种形式之外,随着生产力社会化和市场经济的发展,混合所有制中的国有控股经济也将成为公有制的重要实现形式,即通过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使我国基本经济制度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新的历史条件下找到新的有效实现途径。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可以实现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投资非经营性建设项目代建制管理办法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投资非经营性建设项目代建制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深化投资体制改革,提高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管理水平,发挥政府投资效益,规范建设程序,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代建制,是指对政府投资非经营性建设项目,通过招标等方式,选择专业化的工程项目管理单位(以下简称代建单位),委托其负责项目的组织实施,严格控制项目投资、质量和工期,建成后再移交给使用单位的制度。实行代建制的项目,原有的建设程序和要求不变。 本办法所称政府投资,具体为自治区本级财政预算内基本建设资金、国债资金。其他各类政府性资金待代建制试行完善后再纳入代建的范围。 第三条政府非经营性建设项目总投资超过200万元(含200万元)的,且政府投资占项目总投资50%以上(含50%)的,应实行代建制。对政府投资占项目总投资比例不足50%的,经使用单位申请,也可实行代建制。政府投资非经营性建设项目在本办法试行期间,主要选择下列社会性公益项目作试点。 (一)党的机关、人大、行政、政协、审判、检察、各民主党派机关,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和残联等人民团体的办公用房、业务用房、培训教育中心及其它相关设施项目; (二)教育、文化、卫生、广电、计生、体育、科研和社会福利等社会事业设施项目; (三)监狱、劳教所、治安拘留所、戒毒所和消防设施等公安政法设施项目。涉及到国家安全、机密工程项目的,按国家有关部门制定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四条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下简称自治区发改委)是代建制的综合管理部门,牵头负责代建制的组织协调工作。自治区财政、建设、国土资源、环保、审计、监察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对代建项目实施过程进行管理和监督。 第五条政府投资非经营性建设项目代建方式包括前期工作阶段代建和建设实施阶段代建两种类型。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也可委托一个单位进行全过程代建。 (一)项目前期工作代建,是指中标的项目前期工作代建单位负责根据批准的项目建议书,对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勘察、直至初步设计实行阶段性代理。 (二)建设实施代建,是指中标的建设实施代建单位负责根据批准的初步设计,对项目施工图编制、施工、监理直至竣工验收实行阶段性代理。 第六条自治区发改委在批复项目建议书时,应对项目是否实行代建及具体代建方式予以明确。

教学实践性思考

教学实践性思考 引言 小学语文课程是一门非常重要的基础课,不仅可以帮助学生加强语言能力的学习和掌握,也同时深化学生的思维,增强锻炼学生的表达能力。就目前语文教学情况来看,课堂教学的好坏是决定语文教学效果的最主要因素,但是课堂教学效果又取决于学生的理解能力,没有良好的理解能力,部分学习内容对学生来说依然是过于抽象和难懂的。要想增强学生的这种理解能力,本文认为增强实践教学是一个比较好的方法。下面本文就结合这一观点论述如下。 一、当前小学语文教学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一)学生缺乏足够的学习兴趣和热情 语文作为基础课,对所有的学生来说都非常重要,也因此会在教学过程中被反复强调其重要性。但是在该过程中,多数教师忽略了学生的主体意识,毕竟学习是学生为主导的参与过程,如果学生不能积极参与其中,则语文教学也失去了很多应有的意义。笔者调查发现,由于语文课得到的关注过多,很多教师都把精力集中在课程本身建设上,却忽略了学生在学习过程中所表现出的差异性,结果导致学生的个性收到压制,逐渐失去了对语文课堂的兴趣。另一方面,

教师所承受的压力也转接到课程和课堂之上,课程教学缺乏足够的创新和创意,小学生在学习过程中并不能从中感受到乐趣,所以很多学生宁可偷着玩,也不愿意主导参与到课堂教学过程中,最终造成学习效率的下降。 (二)填鸭式教学方法依然是教学主流 小学生的学习能力有限,社会经验也有限,很多教学内容是难以理解的,与其花费较多的力气帮助学生理解,更多的教师更愿意让学生选择死记硬背,强迫灌输,即所谓的填鸭式教学。在这种情况下,虽然短期内学生的学习成绩会保持较好的状态,但是也让学生的基础难以得到巩固,而且热情逐渐被磨灭。同时随着不同年级语文教师的不断填鸭,学生学习能力并未得到较好的培养,对于这种教学方法的依赖性也越来越强,造成语文教学脱离实践,很多学生在作文写作过程中要么生搬硬套,要么无病呻吟,语文课程也失去了其应有的魅力。 (三)师生之间缺乏交流 教师是学生学习的引路人,肩负着帮助学生建立学习能力和理解能力的重任,但是由于小学生多数思维还比较简单,社会经验也非常缺乏,其所处的世界与成人世界有着很大的差别,所以很多教师都觉得与学生之间是无法做到真正交流的,故而选择保持高高在上的姿态,学生即使在学习过程中遇到问题也会因为交流途径的受阻而选择退避,慢慢的

关于国有企业改革情况的调研报告

关于国有企业改革情况的调研报告 按照市人大常委会年度监督工作计划,在去年**月下旬深入10家企业调研的基础上,今年**月15日至16日,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带队组成调研组,采取听汇报、看现场、查资料等方式,先后深入**旅游集团、**城投集团、**能源化工集团、**新区投资发展集团、**水务环保集团等企业调研国有企业改革情况,并召开座谈会听取市国资委和我市18户(集团)公司负责人汇报。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市国有企业改革从1998年开始,先后历经了三轮大的改革。前两次改革因种种原因都没有进行到底。2015年10月,启动了第三轮改革。当时有市属国有企业97户,其中,停产半停产企业46户,有经营发展能力的51户。为了彻底解决国有企业发展中长期积累形成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市委、市政府从事关**全局和长远发展的战略高度出发,果断决策,启动新一轮市属国有企业改革,采取“统筹谋划、整体部署、双轮驱动、分类推进、分步实施、分企指导”的办法,一手抓停产半停产企业改制,一手抓经营性企业重组整合。按照“两步走”的思路,第一步首先以处置僵尸企业、盘活国有资产为突破口和切入点,对46户停产半停产企业全面进行改制,妥善安置职工、化解债务、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用两年多时间完成改制任务;第二步对51户有经营发展能力的企业,通过重组整合、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等方式,

推动实现裂变扩张、做强做大,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四年多的改革实践表明: (一)“僵尸企业”改制全面完成 通过关闭清算、兼并整合方式,圆满完成46户市属国有企业改制任务,安置困难职工6089人,解决3050户职工住房困难和近300名下岗职工再就业问题,6603名参改人员实现统一托管,275名遗属得到认定,2483名退休职工领到了统筹外费用,为151名内退及“4050”人员补缴了医疗保险、养老保险。改制企业资产实现集中统一运营,1070.19亩土地、5.8万平方米房屋建筑物委托**城投集团统一运营管理,**钢厂、第二毛纺织厂、石油机械厂464.56 亩土地移交市土地收储中心,有效解决了僵尸企业长期积累形成的历史遗留问题。 (二)剥离企业办社会职能取得重大进展 我市涉及剥离办社会职能中省市企业60家,其中国企办教育8所、医疗机构14家、社区机构2家、市政设施53项,除洛川县政府未实质性接收**炼油厂两所学校外,已全部通过移交当地政府管理和自行撤销方式完成剥离任务。“三供一业”涉及160个小区、供水改造42521户、供电改造40499户、供热改造38787户,分离移交和资产划转全面完成,签订正式分离移交协议420份,签订率100%;按规范要求完成项目立项备案203项、招标139项;已完成21个小区9269户供水维修改造,完成55个小区22298户供电改造,完成49个小区13440户供热改造,使国

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内容和依据

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内容和依据 一、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内容 (1)一权威报告指出,对现有事业单位,可根据职能特点,决定归属。主要原则包括:一是产品和服务可以市场化的应尽快市场化。对“站错队”的机构通过直接转制为企业或与企业合并重组,进入市场成为市场主体。二是对具有公益性的事业单位,按照其职能特点和社会事业发展目标,分别确定为政府直接组织的公立机构或非营利机构。对那些公益性突出的社会事业,特别是基础教育、公共卫生、基础和公益性科学研究以及其他与政府职能直接相关的社会事业,仍需要政府直接组织。对于那些不必再由政府直接组织和管理的事业单位,可以考虑逐步改为非营利机构。三是同步进行结构调整和资源整合。该合并的要合并,该拆分的要拆分。还有一些机构,虽然无法按照市场原则进行组织,但其本身也基本不具公益性或公益性很弱,该撤销的则要撤销。四是同步进行管理体制调整。要对目前一些领域社会事业的部门分割体制进行改革。原则上,同一领域的社会事业应归属同一政府部门实施统一规划和管理,尤其对那些需要在发展中统一规划和协调的社会事业。 (2)文件上关于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规定 一、科学划分事业单位类别 清理规范现有事业单位。对未按规定设立或原承担特定任务已完成的,予以撤销。对布局结构不合理、设置过于分散、工作任务严重不足或职责相同相近的,予以整合。 划分现有事业单位类别。在清理规范基础上,按照社会功能将现有事业单位划分为承担行政职能、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和从事公益服务三个类别。对承担行政职能的,逐步将其行政职能划归行政机构或转为行政机构;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逐步将其转为企业;对从事公益服务的,继续将其保留在事业单位序列、强化其公益属性。 今后不再批准设立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 细分从事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根据职责任务、服务对象和资源配置方式等情况,将从事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细分为两类:承担义务教育、基础性科研、公共文化、公共卫生及基层的基本医疗服务等基本公益服务,不能或不宜由市场配置资源的,划入公益一类;承担高等教育、非营利医疗等公益服务,可部分由市场配置资源的,划入公益二类。具体由各地结合实际研究确定。 二、推进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 .严格认定标准和范围。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央有关政策规定,按照是否主要履行行政决策、行政执行、行政监督等职能,从严认定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 .区分不同情况实施改革。结合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政府机构改革,特别是探索实行职能有机统一的大部门体制,推进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涉及机构编制调整的,不得突破政府机构限额和编制总额,主要通过行政管理体制和政府机构改革中调剂出来的空额逐步解决。对部分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要认真梳理职能,将属于政府的职能划归相关行政机构;职能调整后,要重新明确事业单位职责、划定类别,工作任务不足的予以撤销或并入其他事业单位。对完全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可调整为相关行政机关的内设机构,确需单独设置行政机构的,要按照精简效能的原则设置。已认定为承担行政职能、但尚未调整到位的事业单位,在过渡期内继续按照现行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履行职责,使用事业编制且只减不增,人事、财务、社会保险等依照国家现行政策规定实施管理。 三、推进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改革 .推进转企改制。周密制定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转企改制工作方案,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资产清查、财务审计、资产评估,核实债权债务,界定和核实资产,由同级财政部门依

四川省政府投资非经营性项目实行代建管理的暂行办法

四川省政府投资非经营性项目实行代建管理的暂行 办法 This manuscript was revised on November 28, 2020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政府投资非经营性项目实行代建管理的暂行办法》的通知 川办发〔2006〕16号 《四川省政府投资非经营性项目实行代建管理的暂行办法》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六年四月十日四川省政府投资非经营性项目实行代建管理的暂行办法 为加强政府投资工程项目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建设工期和控制投资规模,提高投资效益.促进廉政建设,根据《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四川实际制定四川省政府投资非经营性项目实行代建管理的暂行办法。 一、省政府投资非经营性项目实行代建管理的范围 (一)凡政府投资在500万元以上的非经营性建设项目必须实行代建管理。涉及国家安全、保密或其他不宜实行代建管理的项目须报经省政府批准同意。 (二)省政府投资是指省政府财政投入或财政担保的贷款投入,包括: 1、省级财政预算安排的基本建设支出(含预算内外资金)。 2、国债专项资金。 3、纳入省级财政预算管理,用于基本建设的政府性基金。 4、使用国家对外借款或者担保所筹资金。 5、使用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资金。 6、贷款合同中无特别规定的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因政府贷款。 7、省级机关及其直属企事业单位使用的国有资产变现后投入新的非经营性项目。 (三)非经营性项目是指不以菅利为目的的各类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和其他建筑物。严格区分非经营性项目与经营性项目,严禁以非经营性项目的名义或使用非经营性项目的土地搞经营性项目建设。 (四)代建管理是指由省政府授权的专门管理机构通过招标或委托等方式选择专业化的项目管理公司负责项目的建设管理,竣工验收合格后移交给使用单位的工程建设管理制度。 二、代建管理的原则 省政府投资非经营性项目实行代建管理坚持政府投资职能与项目管理职能分开、市场竞争和部门相互监督的原则。 三、组织机构和工作职责 (一)省政府成立四川省政府投资非经营性项目代建领导小组(以下简称省代建领导小组,名单附后)负责协调、解决代建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省代建办)具体负责项目代建管理的日常工作。 (二)省代建办是省政府授权具有法人资格的专门管理机构,工作经费由财政全额拨款。其主要工作职责是:

大型国有企业调查报告

大型国有企业调查报告

大型国有企业调查报告 中国国有企业是由全民所有制国营企业改革过来的,六十年来,为我国集中财力、物力走工业强国的道路,起到了核心的作用,是社会主义优越性的标志。国有企业用短短六十多年的时间,走完了资本主义国家需要几百年个人资金积累才能完成的大型化,门类齐全化,社会价值多元化的任务,是中国富国强民的中坚力量。 一、国有企业的发展历程 ①努力摆脱困境的中国国有企业 1949年10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在苏联经济模式的影响下,新中国政府采取多种途径创建、合资、合营了数目庞大的国营企业队伍,国有经济覆盖了几乎全部经济领域,经济比重占到了国民生产总值的绝对多数。建国后三十年的发展,国有企业走过了辉煌的历程,其功绩有目共睹。但是,在计划经济体制下日渐积累起来的大量问题,特别是一些自身难以克服的问题越来越严重地束缚着国有企业的发展步伐,甚至影响了人们对它的价值评判,而日见沉重的包袱——冗员过多、企业办社会职能过重、赋税繁杂、债务缠身、设备老化、技术落后使得国有企业的发展变得步履维艰。 企业是社会经济的细胞,是社会生产的微观主体。从1978年底开始,中国启动了以国有企业改革为中心的经济体制改革,中国国有

企业开始了“以改革促发展”的历程。与市场化导向的经济体制改革进程相适应,中国国有企业的“以改革促发展”的历程大体上可以划分为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是1978~1984年的国营企业的放权让利改革发展阶段。国有企业在改革之初,仅以提高经济效益、实现社会主义与商品经济的结合为目标。作为我国国有企业管理体制改革的早期探索,国家选择的重心就是放权让利、扩大企业自主权。国家赋予了企业以下“自主权”:给企业确定增产增收目标,允许企业在实现经营目标的前提下提取少量的利润留成,可以作为职工的奖金。 第二阶段是1984~1992年间,其改革涉及国有企业转机建制、国有经济战略性重组与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形成这三个方面的内容。1984年10月,中共十二届三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决定提出,要使企业真正成为相对独立、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经济实体,成为有资格独立承担义务、行使权利的法人。党的这一决定肯定了企业在当时的商品经济社会中的主体地位,促进了企业主体意识的觉醒,从此走上了摆脱政府附庸地位的改革历程。 第三阶段1992~2002年间,建立现代企业制度阶段。1992年,一个事件将此前就已陆续进行的股份制试点工作在次年掀起了高潮——邓小平南巡。企业施行股份制,是在产权层面进行的改革,为企业的自主经营提供了前提。进而,1993年11月发布、1994年7月1日正式实施的《公司法》为国有企业的股份制改造提供了法律基础。

事业单位改革:这些单位将转为企业,时间表已明确!

关于事业单位改革的讨论,一直是人们的关注的焦点。随着事业单位改革的深化,距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所制定的总体目标的时间点2020年越来越近。当然,不同类型的事业单位人员,在改革后的去向也各不相同。 那么,关系到3000万在职职工事业单位究竟是如何分类的?去向如何? 目前事业单位分三类: 一类是承担行政职能的,二是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三是从事公益服务的。 改革后人员去向

1.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参公事业单位)人员 未来或转为公务员或安置到其他事业单位。 这个去向划分的依据是什么呢? 1)对于完全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如果调整为行政机关的内设机构,其人员可转为公务员,但编制不得突破政府机构限额和编制总额。 2)对于部分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如果将属于政府的职能划归行政机构后,任务不足的事业单位予以撤销或并入其他事业单位,其人员也随之分流。 这类事业单位职能任务: 渔政(渔港)监督管理,海事和航运管理(港口管理),公路行政管理,道路运输管理,动物卫生监督,移民管理,文物管理。 2.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人员 对于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2020年前将全部转企改制。转制单位注销事业单位法人,核销事业编制! 在职职工也会转为签订劳动合同,而不再是原有的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这类事业单位主要有:

工程建设、维修、养护,工程勘察设计,市政公用经营与作业,经营性水利工程管理,农场、园艺场、养殖场、苗圃和经营性林场等农业养殖(种植)机构,技术开发类科研,经济鉴证类社会中介,商业性地质勘查,招投标代理,一般性评审认证,咨询服务,评估鉴定,面向社会的培训机构,宾馆,招待所,经营性康复疗养,房屋修缮,物业、车辆服务,部门文印机构,投融资,担保,粮食收储,物资、图书、仪器设备供应,非时政类报刊,一般文艺院团,影剧院,影视音像制作销售,演出中介,新闻媒体的印刷广告发行传输等经营部分,电影制片厂及其他各类公司(厂)等。 3.从事公益服务事业单位人员 公益类事业单位是大头,是改革成功与否的关键所在。 这类事业单位情况比较复杂,需要区分情况、精准施策。面向社会提供公益服务和为机关提供支持保障的事业单位差异较大,基本功能不同,服务对象不同,运行机制不同,面临的问题不同,改革重点也不同,需要区分情况实施不同的改革举措。 1)公益一类 公益一类包括: ①教育类:义务教育,特殊教育,党校,行政学院,社会主义学院,公益性宣教机构(党员电化教育、讲师团等),考试机构等。 ②科研类:基础研究或社会公益性科研等。

内蒙古自治区本级政府投资非经营性项目代建制财政财务管理暂行办法(试行)

内蒙古自治区本级政府投资非经营性项目代建制 财政财务管理暂行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自治区本级政府投资非经营性项目代建制财政财务管理,规范政府投资非经营性项目代建单位和机构的财务以及资金管理行为,根据财政部《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关于切实加强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财政财务管理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和《内蒙古自治区本级政府投资非经营性项目代建制管理办法(试行)》,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凡按照《自治区本级政府投资非经营性项目代建制管理办法(试行)》实行代建制的自治区本级政府投资非经营性项目,其财政财务管理均按照本办法的规定执行。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资金,是指用于自治区本级政府投资非经营性代建项目(以下简称“代建制项目”)的各项建设资金。包括:中央财政补助的专项资金;自治区本级财政预算资金、各类专项建设基金(资金)安排的投资资金、非税收入中用于建设投资的资金;金融机构贷款、项目单位的自筹资金以及其他资金。 第四条本办法所指项目,均属于政府采购、国库集中支付范围,须按照《政府采购法》、《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工程管理暂行办法》、《内蒙古自治区财政性资金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办法》和《内蒙古自治区财政性资金国库集中支付实施细则》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章支出预算申报、编制、下达 第五条对项目资金支出预算,财政部门实行“先审核,后下达预算”的方法。财政部门委托财政投资评审机构或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对项目的概预算进行审核,评审机构在规定的时限内提出评审意见。财政部门根据评审结论和预算管理程序下达资金支出预算。 第六条政府设立(或授权)的代建单位,由代建单位根据代建协议,负责代为编制年度投资计划和年度基建支出预算,并交由项目使用单位按规定程序上报投资计划主管部门、财政部门。投资计划主管部门在下达的年度投资计划中应注明代建单位和使用单位名称;财政部门按照投资来源,将列入当年预算的项目资金和年度预算追加基本建设资金分为工程预算和代建管理费分别下达支出预算。即:工程预算下达给代建单位,抄送给使用单位;代建管理费按照实际发生情况下达,即使用单位发生的项目前期费用预算下达给使用单位,抄送代建单位;前期工作由代建单位完成的,前期费用预算下达给代建单位。 第七条政府通过政府招标产生或使用单位自行委托的代建单位的,项目投资计划,基建支出预算申报、编制由使用单位负责,项目支出预算下达给使用单位。 第八条实行政府采购的工程,在组织实施前,要编制政府采购计划,报送自治区财政厅审核,办理政府采购项目审批手续。 政府设立代建单位管理的代建项目,政府采购预算由代建单位代为编制,按规定程序上报财政部门;政府授权或自行委托代建单位管理的

关于社会工作理论的感悟和实践性思考

关于社会工作理论的感悟和实践性思考 来源:社会工作网时间:2010-10-11 14:06 民政部副部长李立国在讲到社会工作的时候指出:“社会工作一般指由那些掌握专业化的科学知识、方法与技能的职业社会工作者,通过为社会成员提供专业化社会服务以及相关的福利保障,调整社会关系,促进社会稳定发展的一项专门事业和一门学科。”由此可见,社会工作的核心是通过提供专业服务,调整社会关系,促进社会发展。北京市第三社会福利院的社会工作者运用所学知识,在实践中发挥作用,取得了很好的成效。笔者把学习实践社工专业知识的感悟和实践,书写成文,与同行分享,以期获得指教与共鸣。 一、社会工作的关键问题是改变 社会工作的关键问题是什么?就目前的社会工作理论还没有定型的表述,笔者认为:社会工作的关键问题是通过关注和解决社会问题,改变现状。这一结论是否正确和准确,希望商榷。在这一命题之下,就是社会工作如何关注和解决社会问题,这就延伸到社会工作的基本问题:运用专业理论、建立专业机构、依靠专业方法,从社会中的个案问题开始,逐步调整不和谐的社会关系,解决存在问题,促进社会和谐平衡发展。 北京市第三社会福利院,主要是收养“三无”和退役军人中的精神病患者。基于社会工作理念,第三福利院的社工们2007年开始学习社工专业知识,两年多来,在学习社工专业知识过程中,边学习边实践,将学习到的社工专业知识用于为收养对象服务,取得了很好的成效:为224名精神残疾人第一次办理了加入医疗保险的手续,使他们能够获得更好的医疗服务;为160名精神残疾人第一次领取了《残疾人证》,获得了政策规定的优待待遇;为67名精神残疾人第一次办理了《无固定性收入重残无业人员生活补助金》,已经提高了他们的生活水平。为99名60岁以上老年残疾人办理了《北京市城乡居民无社会保障老年居民养老保障生活补助金》,改善了老年残疾人的生活质量。

暑期社会实践活动调查报告(国有企业改制问题调查)

报告编号:YT-FS-5435-37 暑期社会实践活动调查报告(国有企业改制问题调 查) After Completing The T ask According To The Original Plan, A Report Will Be Formed T o Reflect The Basic Situation Encountered, Reveal The Existing Problems And Put Forward Future Ideas. 互惠互利共同繁荣 Mutual Benefit And Common Prosperity

暑期社会实践活动调查报告(国有 企业改制问题调查) 备注:该报告书文本主要按照原定计划完成任务后形成报告,并反映遇到的基本情况、实际取得的成功和过程中取得的经验教训、揭露存在的问题以及提出今后设想。文档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使用。 在全球化、信息化日渐深入人心的今天,随着我国加入wto以及市场经济成为主流,计划经济体制下的国有企业制度受到了巨大冲击,制度改革势在必行。改制的途径是推行现代企业制度,即:政府与企业分离;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实行公众企业制度。改制的目标是:提升国有企业的竞争能力,为国民创造更多财富,形成一整套科学规范并可供后人借鉴的制度。 关键字:国有企业计划经济私有化现代企业制度共容利益转型 调查报告结构: 第一部分:调查背景与调查形式 第二部分:正文

一、计划经济的局限性 二、国有企业现今面临的形势 三、国有企业改制的途径 第三部分:本次社会实践的感受 第一部分调查背景与调查形式 一、调查背景 在全球化、信息化日渐深入人心的今天,随着我国加入wto以及市场经济成为主流,计划经济体制下的国有企业制度受到了巨大冲击,制度改革势在必行。对一个从中央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的国家来说,由于它往往激流悠久体制的痕迹又带有新市场的因素,所以说它的成效好坏也就既取决于过去的遗产,又取决于新引进的市场机制。这正是中国的现状,因此,为了充分了解国有企业的改制的前因后果,我们不仅要理解市场经济究竟发挥了什么作用,而且还需要理解为什么中央计划经济的国有企业也创造出了相当的财富,并且在分析中必须不能脱离中国的特殊国情,对此需要深入调查、分析与思索。

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实施方案

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实施方案 篇一: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实施方案 根据《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的通知》(粤发[20XX]6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对我市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政事分开、事企分开、管办分离的原则,以社会功能为依据,突出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创新,逐步建立公益目标明确、布局结构合理、投入机制完善、治理结构规范、微观运行高效、监管制度健全的现代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机制,促进我市社会事业更好更快地发展。 二、改革的主要内容 根据现有事业单位所具有的社会功能,将其划分为行政类、公益类和经营类三个类别。公益类事业单位再划分为三个小类别,即公益一类、二类、三类。

1、行政类事业单位:指依据法律法规授权,按规定程序批准设立,履行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部门自行委托事业单位承担行政职能的不作为依据。 行政类事业单位改革的方向是:职能归位、调整机构。即对获批准的行政类事业单位予以保留,将其经营服务性职能剥离,并交由其他机构、社会组织;对编制数少于6名的行政类事业单位,将行政职能回归行政部门,机构与相关事业单位进行资源整合。对申报未获批准单位,则根据其社会功能划定相应的公益类别。 根据省编制部门的审批程序规定,行政类事业单位审批权限上收到省,并由省按程序报中央编办。在分类时,市编制部门将对现有事业单位进行清理和调整,对拟定为行政类的事业单位要求申报部门和单位列出法律法规授权依据,并依照省的规范格式和要求汇总,按机构编制审批程序报批。改革后,除法律法规授权外,不再批准设立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 2、公益类事业单位:指国家为了社会公益目的,由国家机关和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面向社会提供公共服务和

又一地方事业单位改革方案来了!人员这样安置(附详细方案)

又一地方事业单位改革方案来了!人员这样安置(附详细方 案) 又一地方事业单位改革方案来了! 6月1日,辽宁省委、省政府召开省直事业单位改革方案实施动员大会,主要任务是全面贯彻党中央关于加快事业单位改革的决策部署,动员省直各部门党委(党组)和有关单位,确保省直事业单位改革任务全面落实、按时完成。6月1日,辽宁省委、省政府召开省直事业单位改革方案实施动员大会现场。 会议印发了《省直公益性事业单位优化整合方案》和《省直经营性事业单位转企改制组建企业集团方案》。 文件中有许多热点值得关注—— 文件中关于跨部门整合组建省委、省政府直属事业单位的部分尤为引人关注。 其中,包括组建新的省委党校(辽宁行政学院、省社会主义学院),为省委直属事业单位,规格正厅级。 整合辽宁报业传媒集团等17家单位,组建辽宁报刊传媒集团,为省委直属事业单位,规格正厅级,实行企业化管理。整合辽宁广播电视台等7家单位,组建辽宁广播电视集团,为省委直属事业单位,规格正厅级,实行企业化管理。...... 方案提出,组建辽宁省文化演艺集团、农林科学院、信息中

心、检验监测认证中心、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方案提出,保留辽宁社会科学院、省委党史研究室。 方案中,关于整合保留辽宁省政府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的部份共39个单位。 其中,保留的是辽宁省公证处、省疾控中心、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3家单位,另外的36家为新组建单位。 值得注意的是,此份方案中明确了改革时间表:2018年6月10日前,各部门和各筹备组制定组建实施方案,报辽宁省委深化机构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审批。7月底前,事业单位法人登记机关向社会公示新组建事业单位名单,事业单位按照新赋予的职能开展工作。省直659家事业单位整合为65家 6月11日,辽宁省编制办副主任陈相元介绍,辽宁省直机构公益性659家事业单位,按照政事分开、事企分开、管办分离原则,将相关单位职能相近的该合并合并,整合为65家大型事业单位。 目前,辽宁有事业单位35000余家、事业编制超过110万名。其中,省直公益性事业单位有990家,去掉医疗、高校、地税系统,为659家。长期以来,这些事业单位存在着小、散、弱的特点,特别是随着改革不断深化,政事职责不清,管理体制不顺,生机活力不足,资源配置不合理等问题日益凸显,成为辽宁体制机制不活的重要因素之一。有的名存实亡,有

对国有企业改革与发展的思考

对国有企业改革与发展的思考 阳泉信和资产管理中心杨宏伟 目前,我国正处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时期,继续深化国企改革是现实发展的需要。一方面要充分发挥国有经济保障国家安全和支撑经济健康发展的作用。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对我国经济造成了很大冲击,受国际市场影响,经济增长速度明显放缓。在国家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并出台一系列措施后,我国经济发展已经企稳回升。但面对国内外诸多不确定因素,经济持续增长的基础还不稳固。因此,在世界新一轮的经济结构调整中,增强企业竞争力至关重要。国有企业竞争力的增强,则代表着我国对经济发展“控制力”的增强,抵御风险能力的增强。另一方面,要充分挖掘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的巨大发展潜力。坚持公有制为主体,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统一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进程中,不能把这两者对立起来。各种所有制经济完全可以在市场竞争中发挥各自优势,相互促进,共同发展。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国有经济进行适度有进有退的调整,是符合经济发展规律和时代需要的。国有企业尽快从竞争性领域退出,有利于调动民间投资,鼓励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做大总量,增强国力。 当前国有企业改革面临的新课题 国企改革经历三十多年风雨历程,取得了显著成绩,也积累了很多经验和教训,让我们坚定了改革的信心,明确了改革方向和目标。但在改革进程中,仍会不断出现这样或那样的问题,影响和羁绊着经济发展,需要我们予以解决。

1、对国有企业改革认识不到位。国有企业改革是一项具有全局性、战略性的举措,不是哪个企业、个人的事。在国有企业有进有退的战略性调整过程中,特别是在以退为主、推进市场化的进程中,应正确认识国企改革。由于参与企业改革的主体不一,各参与者的目标取向差别非常大,政府主管部门、原企业经理层、原企业职工以及参与企业改制的民营资本拥有者,思想认识和价值取向难以统一,容易出现部分政府官员、企业经理不愿意放弃眼前既得利益,民营资本巧取豪夺国有资产,企业职工消极参与的诸多情况,加大改革难度。 2、国企改革配套政策不到位。国企改革归根结底是经济体制改革,是一项综合性、系统性工程。产权制度改革只是当前国企改革的核心内容之一,劳动制度、人事制度、分配制度、社会保障制度等一系列改革也必须一起改革。配套改革相对滞缓,必然会影响到产权制度改革的效率和质量。多年来,中央企业因经济基础好,支付改制成本能力强,比较容易开展相关方面的工作。但大多数地方所属国有企业改革都较难,尽管在产权制度改革中取得了很大进展,但或多或少都会因相关配套政策的不完善、不到位,引发和留有诸多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的隐患问题。 3、改制企业内部改革不到位。1992年,我国确立了要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在体制转换过程中,国有企业改革逐步从经营权向所有权改革过渡,产权制度改革成为21世纪初国企改革的核心。但从实际情况看,由于受计划经济体制影响较深,改制后的企业没有相应地建立起以法人治理结构为核心的完善的现代企业制度。仍然存在股权结构不合理、国家股所有者缺位、高层人员的激励和约束机制不健全、监事会形同虚设等问题,直接影响企业发展战略、组织架构、管理模式、企业文化建设等诸多方面,影响着企业竞争力的加强和提升。

城市非经营性公益性基础设施工程项

公路,城际(市)轨道交通,公共租赁住房,水利建设工程项目投融资建设(EPC+BT)方式和市政公用事业投资经营(BOT)方式政策介绍和运用(2013年版第5版) xxxx律师 1,囯务院鼓励和支持吸引社会资金进入政府投资的公益性基础设施,市政公用事业和政策性住房建设等领域 1.1,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2004年) 1.1.1界定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属于政府(包括其部门,机构,事业单位)的投资范围 1.1.2,鼓励吸引社会资金参与有合理回报和一定投资能力的公益性基础设施项目的投资建设 1.1.3规范政府投资资金管理,包括预算资金,各类专项建设资金,统借国外贷款(近年又批准地方政府建设债券发行),表现为直接投资,资本金注入,投资补助,转贷和贴息等方式 1.2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工作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2010」19号) 清理整顿融资平台同时,可以吸收社会资金投资建设基础设施项目 1.3,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若干意见》(2010年5月13日),又称“新36条” 细化2005年国务院“非公36条”,鼓励民间资本进入基础产业和基础设施,市政公用事业和政策性住房建设,社会事业,金融服务,通信和交通运输等领域 1.4,财政部,发改委,人民银行,银监会《关于制止地方政府违法违规融资行为的通知》(财预[2012]463号) 1.4.1,地方性政府债务规模过大,为有效防范财政金融风险,必须规范地方政府的融资借债行为,

1.4.2,地方政府及所属机构原则上不得承做BT,不得承担逐年回购责任方式举借政府性债务 1.4.3,但是,可以承做BT的属于政府性债务的项目,仅局限在公路,公共租赁住房项目 1.4.4,重申地方政府不能承担政府融资平台的债务,包括平台公司BT债务,不能承担任何承诺,担保, 1.5,国务院《关于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意见》(国发[2013]36号)推进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融资体制和运营机制改革 1.5.1,建立政府与市场合理分工的城市基础设施投融资体制 1.5.1.1,政府应集中财力建设非经营性基础设施项目, 1.5.1.2,通过特许经营,投资补助,政府购买服务等多种形式,吸引包括民间资本在内的社会资金,参与投资,建设和运营有合理回报或一定回收能力的可经营性城市基础设施项目,在市场准入和扶持政策方面对各类投资主体同等对待, 1.5.2,创新基础设施投资项目的运营管理方式,实行投资,建设,运营和监管分开,形成权责明确,制约有效,管理专业的市场化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1.5.3,改革现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事业单位管理模式,向独立核算,自主经营的企业化管理模式转变, 1.5.4,完善城市公用事业服务价格形成,调整和补偿机制, 1.5.5,创新金融产品和业务,出台财政扶持政策,落实税收优惠政策。 2,全面清理整顿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坚持维持,压缩,退出,改制政策 2.1,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工作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2010]19号) 2.2,财政部,发改委,人行,银监会《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有关事项的通知》(财预[2010]41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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