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背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文本

江背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文本
江背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文本

兴国县江背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兴国县江背镇人民政府

二〇一一年四月

目录

第一章前言 (1)

第二章土地利用现状 (5)

第三章土地利用规划目标 (6)

第四章土地利用结构调整与布局优化 (9)

第五章主要用地安排 (15)

第六章土地用途分区 (19)

第七章建设用地空间管制 (23)

第八章村土地利用控制 (26)

第九章近期用地安排 (30)

第十章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 (32)

第十一章附则 (36)

附表1 江背镇土地利用结构调整表 (37)

附表2 江背镇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情况表 (38)

附表3 江背镇新增建设用地指标控制表 (39)

附表4 江背镇土地开发整理规划表 (40)

附表5 江背镇重点建设项目用地规划表 (41)

附表6 江背镇土地用途分区面积统计表 (42)

第一章前言

第一条镇域概况

江背镇位于江西省兴国县城城郊,东西南北四面分别与江背镇、永丰乡、兴国县城和社富乡相邻。乡政府驻地距驻地县城2.5公里,全镇辖14个村:江背村、廖溪村、龙砂村、垓上村、玉口村、旺口村、枫林村、程水村、西霞村、蕉田村、桐溪村、渣江村、大禾村、凤岗村,214个村民小组。

江背交通便捷发达,区位优势明显。位于兴国县城东南,距县城19公里,距赣州市98公里,319国道自东向西穿境18公里;目前,已实现村村通水泥路,乡内公路四通八达。便利的交通和优越的区位条件凸显出了江背的区位优势。优越的地理位臵和资源,为各种企业的发展提供了极好的硬件环境;高度重视招商引资的党政班子,系列配套政策的出台,健全的服务机构,确保了商业投资的软环境,营造了良好的投资环境和浓郁的投资氛围,吸引着越来越多的企业选择江背。

江背镇农业生产以席草、烟叶、果业、油茶、大棚蔬菜、仙草为主,主要农特产品有席草、烟叶、果业、油茶等传统产品;镇办企业主要有草席厂、针织厂、玩具厂、机砖厂、莹石矿、红石场等;近年来,江背镇紧紧围绕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产业化开展工作,全镇圩镇面貌焕然一新,农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经济发展,社会祥和,人民安居乐业。

江背镇2005年底总人口为27932人,其中城镇人口1092人,农村人口26840人,城镇化率为3.91%。

第二条规划编制目的与任务

加强镇域国土资源管理,充分发挥土地资源的社会、经济和生态效益,引导和规范江背镇土地利用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特编制《兴国县江背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本规划立足上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本镇自然经济条件,综合研究和确定土地利用的目标、发展方向,统筹安排田、水、路、林、村各类用地,协调各业用地矛盾,重点安排好耕地和基本农田、村镇建设用地、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用地及其他基础产业、基础设施用地,划定土地用途区,合理安排农村土地整治,制定实施规划的措施。

第三条规划编制原则

本次规划修编遵循“依法编制、上下结合、因地制宜、相互协调、公众参与、注重实施”的原则。

第四条规划编制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二)《基本农田保护条例》;

(三)《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

(四)《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市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国土资厅发…2009?51号);

(五)《国务院关于严格规范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切实做好农村上地整治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47号);

(六)《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市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成果核查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8号);

(七)《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审查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第43号令);

(八)《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快推进土地利用规划数据库建设的通知》(国土资发…2011?3号);

(九)《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质量检查细则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11?21号);

(十)《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规程》;

(十一)《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图规范》;

(十二)《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库标准》;

(十三)《兴国县江背镇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

(十四)《兴国县江背镇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

(十五)《兴国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十六)兴国县第二次土地调查成果;

(十七)其它相关法规、规范和规划、计划。

第五条规划期限

本规划以2005年为基期年,2010年为近期规划年,2020年为规

划目标年。

第六条规划范围

本规划适用江背镇行政区域内的所有土地,总面积13243.47 公顷。

第二章土地利用现状

第七条土地利用现状

2005年,全镇土地总面积13243.47公顷。其中农用地12461.11公顷、建设用地514.40公顷、其他土地267.96公顷。

农用地中,耕地1534.11公顷、园地74.28公顷、林地10367.98公顷、其他农用地484.74公顷。

建设用地中,城乡建设用地447.97公顷、交通水利用地65.95公顷、其他建设用地0.48公顷。

其他土地中,水域面积138.39公顷、自然保留地面积129.57公顷。

第八条土地利用特点

(一)土地利用结构以农用地为主,在土地利用上,做到宜农则农,宜渔则渔,发挥了区内资源优势;

(二)农用地中,林地比例较高,分布于乡内丘陵地区,土地生态良好;

(三)江背交通便捷发达,区位优势明显,319国道.

第九条土地利用存在的问题

(一)土地利用结构不够合理,各业用地供需平衡有待协调;

(二)乡村建设用地有待科学规范与管理;

(三)土地整理、土地开发工程实施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

第三章土地利用规划目标

第十条经济社会发展战略

坚持科学发展观,按照“思想更加解放,经济稳步增长,社会和谐进步,城乡快速变样”的总体要求,主攻工业,稳定农业,协调发展社会各业,推进民生工程,做优做强特色产业经济,实现镇域经济和谐崛起。

第十一条经济社会发展目标

至2020年,江背镇国内生产总值达到7.30亿元,年均增长13%;人口达到3.25万人,其中城镇人口为0.27万人,农村人口2.98万人,城镇化率达到8.31%。

第十二条土地利用战略

为保障全镇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对土地利用的需求,严格控制新增非农建设用地,切实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加强政策引导疏通,充分挖掘现有存量建设用地潜力,不断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和效益,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规划期内新增人均城镇工矿用地控制在115平方米以内;加大土地综合整治力度,推进城乡增减挂钩;完善各类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拉动产业结构升级,统筹城镇用地发展;加强土地生态环境治理保护,构建生态友好型土地利用模式。

第十三条土地利用目标

(一)总量目标

1、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目标

到2020年,江背镇耕地保有量不低于1588.35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1221.24公顷。

2、园地、林地规模

到2020年,江背镇园地规模预期不少于202.04公顷;林地规模预期不少于10386.66公顷。

3、建设用地各项规模控制目标

到2020年,江背镇建设用地总规模预期控制在515.42公顷以内;城乡建设用地规模预期控制在488.89公顷以内;城镇工矿用地规模预期控制在64.06公顷以内。

(二)增量调控目标

1、新增建设用地总量

2006-2020年新增建设用地预期控制在5.18公顷以内,其中占用农用地预期控制在4.40公顷以内(占用耕地控制在3.01公顷以内)。

2、新增城镇工矿用地

2006-2020年没有新增城镇工矿用地。

3、土地整治

2006-2020年通过土地整治补充耕地104.18公顷,其中通过土地开发整理补充耕地面积不少于12.79公顷,通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补充耕地65.43公顷。

(三)集约节约用地目标

2005年,江背镇人均农村居民点用地面积为148.38平方米;到

2020年,江背镇人均农村居民点面积预期控制在129.00平方米以内,较2005年减少19.38平方米。

2005年,江背镇单位建设用地二三产业增加值为5.60万元/公顷;到2020年,单位建设用地二三产业增加值预期提高到16.83万元/公顷,较2005年提高11.23万元/公顷。

第四章土地利用结构调整与布局优化第十四条土地利用结构调整与布局优化原则

(一)优先布设生态用地,落实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保护任务;

(二)保障重点建设项目用地、基础设施和民生工程等用地;

(三)优化城乡建设用地布局,合理安排土地整治及其他各类用地;

(四)节约集约用地,提高土地利用率。

第十五条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调整任务和措施

(一)优先安排农用地

落实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保护任务,保持耕地总量动态平衡。为巩固农业基础,确保必需的农产品供给,规划期必须切实保护耕地,严格控制耕地减少,积极整理增加耕地,努力提高耕地的质量及生产力,把优质农田优先用于发展粮食、油料等生产,划定和建立永久性基本农田。

(二)合理安排建设用地

统筹经济发展与建设用地规模扩张的关系,优化城乡建设用地布局。为确保重点建设项目用地的需求,各类建设用地应以内涵挖潜为主,尽可能利用非耕地,少占耕地,严格控制建设用地规模。根据耕地占补平衡原则,认真落实建设占用耕地与开发、整理、挂钩的政策。

第十六条土地利用结构调整

(一)农用地调整

2006-2010年,全镇农用地增加到12474.66公顷,占土地总面积94.19%,比基期年净增13.55公顷。

2011-2020年,全镇农用地增加到12480.56公顷,占土地总面积94.24%,较2010年净增加5.9公顷。

2006-2020年净增19.45公顷。

1、耕地调整

2006-2010年,耕地增加到1548.22公顷,占土地总面积11.69%,比基期年净增14.11公顷。

2011-2020年,耕地增加到1588.35公顷,占土地总面积11.99%,比2010年净增40.13公顷。

2006-2020年净增54.24公顷。

2、园地调整

2006-2010年,园地增加到131.38公顷,占土地总面积0.99%,比基期年净增57.1公顷。

2011-2020年,园地增加到202.04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1.53%,比2010年净增70.66公顷。

2006-2020年净增127.76 公顷。

3、林地调整

2006-2010年,林地增加到10369.66公顷,占土地总面积78.30%,比基期年净增1.68 公顷。

2011-2020年,林地减少为10386.66公顷,占土地总面积78.43%,

2006-2020年净增18.68公顷。

4、其他农用地调整

2006-2010年,其他农用地减少为425.4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3.21 %,比基期年净减59.34公顷。

2011-2020年,其他农用地减少为303.51公顷,占土地总面积2.29%,比2010年净减121.89公顷。

2006-2020年净减181.23公顷。

(二)建设用地调整

2006-2010年,全镇建设用地增加到515.76公顷,占土地总面积3.89 %,比基期年净增0.68公顷。

2011-2020年,全镇建设用地增加到516.1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3.90%,比2010年净增0.34 公顷。

2006-2020年净增1.02公顷。

1、城乡建设用地调整

2006-2010年,城乡建设用地增加到448.65公顷,占土地总面积3.39%,比基期增0.68公顷。

2011-2020年,城乡建设用地增加到448.89公顷,占土地总面积3.39%,比2010年净增0.24公顷。

2006-2020年净增0.92公顷。

1)城镇用地调整

2006-2010年,城镇用地增加到38.46公顷,占土地总面积0.29%;

2011-2020年,城镇用地增加到51.51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0.39 %,比2010年净增13.05公顷。

2006-2020年净增19.88公顷。

2)农村居民点用地调整

2006-2010年,农村居民点用地减少为394.13公顷,占土地总面积2.98%,比基期年净减4.11公顷。

2011-2020年,农村居民点用地减少为384.83公顷,占土地总面积2.91%,比2010年净减9.30公顷。

2006-2020年净减13.41公顷。

3)采矿用地调整

2006-2010年,采矿用地减少为16.06公顷,占土地总面积0.12%,较2011年净减2.04公顷。

2011-2020年,采矿用地增加到12.55公顷,占土地总面积0.09%,较2011年净增3.51 公顷。

2006-2020年净增5.55 公顷。

4)其他独立建设用地调整

本规划期内,其他独立建设用地不调整。

2、交通水利用地调整

2006-2010年,交通水利用地为66.05公顷,占土地总面积0.50%,较2011年净增0 公顷。

2011-2020年,。本规划期内,交通水利用地不调整

3、其他建设用地调整

本规划期内,其他建设用地不调整。

(三)其他土地调整

2006-2010年,全镇其他土地减少为253.73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1.92%,比基期年净减14.23顷。

2011-2020年,全镇其他土地减少为247.49公顷,占土地总面积1.87%,比2010年净减6.24公顷。

2006-2020年净减20.47公顷。

1、水域调整

2006-2010年,水域面积减少为136.38公顷,占土地总面积1.03%,比2010年净减2.01 公顷。

2011-2020年,水域面积减少为135.52公顷,占土地总面积1.02%,比2010年净减0.86公顷。

2006-2020年净减2.87公顷。

2、自然保留地调整

2006-2010年,自然保留地减少为117.35公顷,占土地总面积0.89%,比基期年净减12.22公顷。

2011-2020年,自然保留地减少为111.97公顷,占土地总面积0.85%,比2010年年净减5.38公顷。

2006-2020年净减17.6公顷。

第十七条土地利用布局优化

1、农用地布局优化

依托生态资源优势,打造特色块状农业。发展以席草、烟叶、果业、油茶、大棚蔬菜、仙草等为主的农业产业。

2、城乡用地布局优化

结合江背镇镇村体系规划发展方向,形成以江背城镇为中心,推动城镇扩建工程,充分壮大集镇中心区域。充分利用江背镇在兴国县的发展潜力与区域协作关系,合理配臵区域内各项资源,逐步完善城乡一体化新格局。

镇域土地利用布局调整。全镇土地利用空间结构采取优先发展中心村、轴向带动、区域协调的发展模式。根据现状产业特点,综合考虑自然资源和未来发展趋势,依托交通优势,以农业为本,大力发展特色农业,加强传统农业,努力引进外资,提高农副产品的附加值,以本身的特色农业,建立一整套特色农副产品加工链条,提高农民收入。

村庄土地利用布局调整。全镇村庄建设采取迁移、合并、保留三种基本调整方式。即将原有废弃村庄整体拆除,搬迁至其它村庄或按计划分步骤统一迁移到住宅新区;针对已基本连成一片的两个或以上的现状村庄用地进行行政体制上的合并;对经济发展基础好、交通优势显著、对周围村庄经济发展将起重要辐射作用的村庄确定为中心村,将城镇规划范围内的村庄有计划地向城镇用地区引导。规划期间,江背镇大力开展土地整治,推进城乡增减挂,农村居民点拆旧规模达81.79公顷,各个行政村均有分布,预计新增耕地面积65.43公顷。

第五章主要用地安排

第十八条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

(一)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目标

至2010年耕地保有量不少于1548.22公顷;至2020年耕地保有量不少于1588.35公顷。全镇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1221.24公顷。

(二)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措施

1、科学划定基本农田保护范围

(1)将“经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批准确定的粮、棉、油生产基地内的耕地;有良好的水利与水土保持设施的耕地,正在实施改造计划以及可以改造的中、低产田;蔬菜生产基地;农业科研、教学试验田”等优先划为基本农田保护范围。

(2)根据江背镇经济社会发展空间布局以及自然条件等方面的要求,对在城镇规划范围内以及适宜建设发展的优势区域原则上不安排基本农田,并适当调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

2、严格执行非农建设占用耕地补偿制度

各类建设用地确需占用耕地,必须补充数量、质量相当的耕地。补充的耕地达不到等级的,必须实行补充耕地数量、质量按等级折算。积极加大对补充耕地的投资力度,采用工程或生物措施针对性的提高开发耕地质量。

3、加强基本农田的水利工程建设

包括防洪、排涝、抗旱、地下水位的规划标准,以及实施工程配

套、平整土地、管理保养、农田林网化实施措施。

4、加强基本农田的土壤肥力建设

包括实施培肥改土,打好基础,给水改土,活化土壤,轮作改土,养用结合,翻耕晒垡,提高肥力实施措施。

5、加强基本农田的环境保护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对基本农田环境保护要求,制定环境建设和环境管理的目标,落实到责任人。

第十九条城镇和农村居民点用地控制

(一)城镇用地

2005年,全镇城镇用地规模为31.63公顷,主要布局于江背、华坪村,根据现状建成区情况结合未来产业发展需求,预计规划期内新增城镇建设用地规模19.88公顷,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达51.51公顷,规模边界扩展至水沟村等。

(二)农村居民点用地

2005年,全镇农村居民点用地规模398.24公顷,在全镇各村庄均有分布。规划期末农村居民点用地规模减少为384.83公顷。

第二十条基础设施建设用地保障

结合上级规划及本镇规划期内产业发展需求,综合确定本镇重点建设项目主要有完善镇区路网、水利设施等。

第二十一条土地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

(一)土地生态建设目标

规划期内,江背镇林地面积达到10386.66 公顷,林地覆盖率达

到78.42%;生产生活垃圾无公害处理率达到65.00%。

(二)土地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措施

(1)充分发挥耕地的生产、生态、景观和间隔的综合功能,将具有生态功能的耕地特别是水田作为“绿心、绿带”与建设用地穿插布局,使生态建设与耕地保护有机统一。

(2)加大水土流失治理力度,改善农田生态循环系统。重点保护河流沿线的生态环境,严禁向此区域排放污染物。

(3)严格控制在基本农田保护区进行污灌,加强对主要农产品产地土壤环境的常规监测,加大农业生产技术的推广力度,指导农民科学合理使用化肥、农药、农用薄膜,增加使用有机肥料,采用先进技术,保护和提高地力,防止农用地的污染、破坏和地力衰退。

第二十二条农村土地整治

随着江背镇经济建设的发展,江背镇耕地面积有所减少,土地整理开发难度加大。根据江背镇土地利用潜力和后备资源情况,应加大土地整理力度、稳步推进土地整治,促进土地利用的有序化和集约化,提高土地利用的效率,保持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2006—2020年,土地整治补充耕地104.18公顷,其中通过土地整理开发复垦项目新增耕地38.75公顷,通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拆旧区土地复垦补充耕地65.43公顷;规划近期,土地整治补充耕地31.73公顷,其中通过土地整理开发复垦补充耕地15.73公顷,通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拆旧区土地复垦补充耕地16公顷。

(一)农田整理

规划期间,农田整理按标准农田建设进行,规划近期预计农田整理规模172.46公顷,新增耕地7.92公顷;规划远期预计农田整理规模371.43公顷,农田整理新增耕地18.04公顷。

(二)农村居民点整理

规划期间,对空心村较多的居民点进行整理成农用地,规划近期预计农村居民点整理规模1.06公顷,新增耕地0.63公顷;规划远期预计农村居民点整理规模0.14公顷,新增耕地0.08公顷(三)土地开发

结合生态环境建设,积极稳妥推进土地开发,规划期间通过对自然保留地的开发可新增耕地面积10.01公顷。其中规划近期新增耕地6.92公顷,规划远期新增耕地3.09公顷。

(四)土地复垦

结合江背镇工矿规模情况,积极对土地进行整理复垦,规划期内通过复垦新增耕地面积2.07公顷,规划近期可复垦0.26公顷,规划远期可增加1.81公顷。

(五)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

根据江背镇农村建设用地整治潜力和城镇建设用地需求,规划期间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拆旧区规模预计为81.79公顷,拆旧区主要安排在农村建设用地面积较大、人均用地面积较大的江背村、园岭村等。根据兴国县统一安排,建新区规模为35.78公顷,主要安排在可能存在农村建房但用地指标少的风岗村、玉口村等。

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图要求规范

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图规范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制图规范 国土资源部 文案大全

目录 前言 1 适用范围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3 总则 5 土地利用现状图 6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 7 建设用地管制和基本农田保护图 8 土地整治规划图 附录A(规范性附录)土地利用用途分类及含义 附录B(规范性附录)采用土地用途分区作为主要表达要素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规划要素及含义附录C(规范性附录)土地利用现状图中现状用途要素表达图式 附录D(规范性附录)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中规划要素表达图式 附录E(规范性附录)建设用地管制与基本农田保护图表达图式 附录F(规范性附录)土地整治规划图表达图式 附录G(规范性附录)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中基础地理要素表达图式 附录H(规范性附录)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注记表达图式 附录I(资料性附录)图幅配置示意图 附录J(资料性附录)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可选择图件内容说明 附录K(资料性附录)乡(镇)土地用途分区最小上图面积表 附录L(资料性附录)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必备图件样图 附录M(资料性附录)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可选择图件样图文案大全

前言 为加强对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工作的指导,保证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图质量,推进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图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制订《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图规范》,明确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有关图件制图要素及其表达要 求。 本规范的附录A、附录B、附录C、附录D、附录E、附录F、附录G、附录H为规范性附录,附录I、附 录J、附录K、附录L、附录M为资料性附录。 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图规范 1 适用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的制作。本规范规定了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件数学基础、图件内容、图件种类、要素表达、图幅配置等内容。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规范的引用而成为本规范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规范,然而,鼓励根据本规范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规范。 GB/T 5791-1993 1:5000,1:10000地形图图式 GB/T 7929-1995 1:500,1:1000,1:2000地形图图式 GB/T 10609.1-1989 技术制图标题栏 GB/T 13361-1992 技术制图通用术语 文案大全

良田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说明(2014年修改)

苏仙区良田镇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说明 (2014年修订版) 苏仙区良田镇人民政府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

目录 第一章修改基础及修改原因 (1) 一、规划修改基础 (1) 二、规划修改原因 (2) 第二章规划修改指导思想与原则 (3) 一、规划修改指导思想 (3) 二、规划修改原则 (3) 第三章规划修改依据 (4) 一、法律法规 (4) 二、指导文件与技术标准 (4) 三、相关规划及经济社会资料 (4) 第四章规划修改简要过程 (5) 一、准备阶段 (5) 二、调查分析、研究阶段 (5) 三、规划成果征求意见阶段 (5) 四、规划成果审查、完善阶段 (5) 第五章规划修改目的和任务 (6) 一、规划修改目的 (6) 二、规划修改任务 (6) 第六章规划修改的主要内容 (7) 一、主要规划调控指标修改情况 (7) 二、土地利用调整结构的修改 (7) 三、耕地和基本农田目标和布局的修改 (7) 四、建设用地空间布局的修改 (8) 第七章规划修改相关问题说明 (8) 一、规划基期和规划期限的说明 (8) 二、与相关规划的衔接说明 (8) 第八章规划修改主要成果 (9) 一、修改后的规划文本 (9) 二、修改后的规划说明 (9) 三、修改后的规划图件 (9)

第一章修改基础及修改原因 《苏仙区良田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以下简称现行规划)由苏仙区良田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现行规划于2009年12月得到郴州市人民政府的批复实施。规划成果主要包括《苏仙区良田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文本、规划说明及规划必备图件(1:10000)。 一、规划修改基础 (一)自然经济概况 良田镇地处郴州市南部,距郴州市23.00公里,为郴州市区西南部中心城镇,东面紧靠风景秀丽的五盖山林场,南与邓家塘乡和廖家湾乡相连,北面毗邻石盖塘镇和坳上镇,西与北湖区的江口乡相连。 良田镇境内属丘陵地型,地势由南往北逐渐降低,地貌以平原、丘陵为主。属亚热带湿润季风气候区,年平均气温17.8℃,日照总时数为1614小时,无霜期290天以上。成土母质以红岩为主,兼有砂页岩、河流冲积物、第四纪红壤等。水资源缺乏,溪流少,水利条件较差,因田高水低,不能自流灌溉。 京港澳高速公路和107国道呈南北向穿过,新建的厦成高速公路和武广高速铁路穿过其境,村级公路网络健全,给本镇的工业经济发展创造了优越的条件。到2012年底,全镇总人口24800人。 (二)2012年土地利用现状 按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分类标准,根据地籍变更数据统计,2012年良田镇土地总规模8002.50公顷。其中:农用地7198.42公顷,占土地总规模的89.95%,建设用地637.33公顷,占土地总规模的7.96%,其他土地166.75公顷,占土地总规模的2.08%。各类用地占一级地类的和全镇土地比例如表1.1所示。表1.1 良田镇2012年土地利用现状结构表单位:公顷、% (三)现行规划基本情况 1、现行规划主要控制指标 依据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规程和上级规划的要求,良田镇现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包括总量指标和增量指标的规划指标体系(表1.2)。

《国土资源部关于严格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的通知》--国土资发[2012]2号

国土资源部关于严格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的通知 国土资发…2012?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各派驻地方的国家土地督察局,部有关直属单位,部机关各司局: 国务院批准《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2006-2020年)》(以下简称《纲要》)以来,各省(区、市)根据《纲要》确定的各项土地利用目标和要求,积极推进地方各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和审批工作。目前,地方各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已基本完成,大部分规划已批准实施。从2012年4月1日起,土地管理各项相关工作以经批准的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数据库为依据。为严格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充分发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统筹管控作用,落实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保障和促进科学发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严格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重要意义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指导土地管理的纲领性文件,是落实土地宏观调控和土地用途管制的重要依据,事关国家和人民长远利益。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在土地管理工作中的基础地位和引领作用,切实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工作,不断提高土地资源对经济

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保障能力。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一经批准,具有法定效力,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严格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从严审查各地区、各部门、各行业编制的城乡建设、区域发展、产业布局、基础设施建设、生态环境建设等相关规划,不得以任何名义改变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地规模、结构和布局安排,确保各类规划在土地利用上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凡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必须及时调整和修改,核减用地规模,调整用地布局,强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对土地利用的整体管控作用。 二、严格依据规划划定和保护基本农田 (一)及时划定基本农田。各地要严格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保护区布局及管制规则,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批准之后3个月内完成基本农田划定工作。基本农田划定后,实行永久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不得改变或者占用。 (二)完善基本农田保护区管理。列入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设定的交通廊道内,或已列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重点建设项目清单的民生、环保等特殊项目,在不突破多划基本农田面积额度的前提下,占用基本农田保护区中规划多划的基本农田时,按一般耕地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不需另外补划基本农田,但用地单位必须落实补充耕地任务,按

城市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关系【最新】

城市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关系: 相同之处:1、都有相关的法律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依据的是《土地管理法》城市规划依据的是《城乡规划法》 2、组织领导,都由各级人民政府负责组织 3、规划审批,都是分级审批 4、两规关系的法律规定,两规法律均规定 规划的不同之处: 1、规划的范围不同《土地管理法》第四条规定,国家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定土地用途,将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说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范围是相应行政级别辖区内全部土地资源,是从整体上把握区域内全部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开发和整治。《城乡规划法》第三条规定,城市规划区是指城市市区、近郊区以及城市行政区域内因城市建设和发展需要实行规划控制的区域。城市规划区的具体范围,由城市人民政府在编制的城市总体规划中划定。 2、关于规划思路。两规的规划思路是不同的,这两规之间重要的相异之处。《土地管理法》第十八条明确规定,下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当依据上一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编制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的建设用地总量不得超过上一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控制指标,耕地保有量不得低于上一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控制指标。应当确保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内耕地总量不减少。由此可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思路是依据上一级下达的建设占用耕地、新增耕地面积和净增耕地面积三项控制指标,本着“从供给制约和引导需求”,重在“控制”,而且是刚性的。城市总体规划编制时,没有自上下达的规划控制指标,城市的发展思路和城市规模是建立在对城市的社会、经济、历史、地理、资源、产业政策、人文背景等多因素综合分析,按照市场经济条件下城市发展的客观规律,提出城市发展目标和发展规模的设想,很少考虑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的问题,是从需要出发,着眼于“发展”。 3、两个规划的行政主管部门不同 4、两个规划编制的工作路线不一样 5、从微观上来说,两大规划的统计口径和范围存在差异 6、规划期限不一样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总体规划(以下简称“两规”)同为指导地区经济发展的重要空间性规划,两规的充分衔接对城乡建设顺利进行和可持续发展都有巨大的促进作用。然而在两规的编制过程中,由于出发点、规划对象、范围等方面存在不同,导致两规无法充分衔接,如城镇用地规模和布局难以协调一致、城镇形态难以保持一致及基础设施规划布局不同等。两规内容的不一致使部分建设项目无法同时符合两个规划,从而不能实现用地。这样不仅降低了土地利用效率、浪费了两规的建设用地指标,而且让土地使用者无所适从,损害了政府职能部门的公信力。两规不能充分衔接与目前规划编制实施的制度方法有很大关系,系统地分析两规编制中存在的问题,并从制度的角度研究解决方案,是促使两规协调的关键。一、两规协调的基础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总体规划都是地方政府为了城市可持续发展、土地可持续利用而编制的,最终目标也都是为了合理利用土地资源,促进经济、社会与环境的协调、可持续发展,从根本上不存在矛盾。随着城市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两门学科的不断进步和完善,两规在编制中有越来越多的共通点,两规的方案更需要共同研究、相互衔接来确定,两规在前期研究、

合肥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文本

合肥市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年—2020年) 2011年11月编制

目录 引言 (3) 第一章土地利用现状与形势 (4) 第二章土地利用战略 (5) 第三章土地利用规划目标 (7) 第四章土地节约集约利用 (10) 第五章城乡用地空间布局 (13) 第六章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16) 第七章规划实施预期成效 (18) 附表 (19)

引言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快速发展和城市化进程迅速推近,我国土地使用制度和土地管理制度神话改革,土地在宏观经济调控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土地利用规划法地位进一步提高,在这种新形势下,对土地利用规划的科学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所谓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在一定规划区域内,根据当地自然和社会经济条件以及国民经济发展的要求,协调土地供给与需求,确定或调整土地利用结构和用地布局的宏观战略措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实质是对有限的土地资源在国民经济部门间的合理配置即土地资源的部门间的时空分配(数量、质量、区位),具体借助于土地利用结构加以实现。根据此次实习收集的信息以及各方面素材的收取,可见合肥市近年来土地利用方式和结构的巨大改变。特别是合肥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97-2010年)经批准实施以来,充分发挥了对合肥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宏观调控作用,在全市经济社会活动的合理布局与分工协作、资源的优化配置、重大工程的保障等方面起到了良好的促进作用。可是,随着规划的日渐实施以及合肥现实条件和环境的改变,合肥市在利用规划取得一定效益的同时也渐渐显示出其不足之处或者理解为实际与理论的差距,因此,在原有规划的基础上,进行及时的修订与整改是合肥土地利用过程中必经的阶段。 规划以2005年为基期,以2020年为规划期,以2010年为规划近期。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编制程序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编制程序 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程序主要分为以下四个阶段: (1)准备工作阶段 准备工作包括成立规划领导小组和规划办公室,拟定规划工作方案和工作计划,并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落实规划经费和人员,广泛收集已有的现状和规划资料等,具体包括: 1)组织准备 因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一项综合协调工作,涉及到许多部门,所以土地总体规划应由当地政府来领导,成立由主管县长任组长,有关部门领导为成员的总体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土地管理部门,负责日常工作。规划办公室是具体编制规划的工作班子,应包括主要学科的科技人员,但更重要的是有适合做综合工作的专家。 2)思想准备 思想动员是一项重要的准备工作,因为目前规划无用论的思想还相当普遍。思想动员首先要说明规划的意义、目的和作用。 3)业务准备 包括编制和批准规划任务书(或工作方案)、业务培训、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落实经费等。 ①规划任务书:要求明确规划的范围、时间期限、指导思想、目的、参与规划的部门、成果要求以及方法步骤、领导机构和工作班子等。 ②工作计划:要求在明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任务的基础上制定,

内容包括:详细列出需搜集的各种信息资料及来源,明确每一步骤的具体任务和方法,进行人员分工和业务培训,明确物资设备供应,作出费用预算,确定时间进度表,制定必要的规章制度等。 (2)调查研究阶段 收集、整理和分析有关自然资料、土地资源、土地利用和社会经济等方面的数据、图件、文件等资料。已有资料的不足部分或不准确部分,应进行必要的补查和核实。设置专题开展研究。通过上述工作,要对全区域土地利用状况、土地资源的优势和潜力,以及今后各项事业的土地需求量作出准确的预测,找出土地利用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应采取的方针与对策,编写《问题报告书》,为编制规划提供可靠依据。资料的质量对分析研究的结论是否准确有决定性的影响、因此,要通过资料的整理和对比,选择其中可靠程度高者加以应用。 1)确定土地利用问题 重点开展如下几方面研究 ①土地利用现状分析。了解土地利用的演变及其规律,目前土地利用的状况及存在问题。 ②土地利用潜力研究。包括土地资源的自然适宜性,待开发土地的潜力,以及不同投入水乎下土地资源的生产潜力和人口承裁潜力。 ③各部门用地需要量预测。根据规划期间人口增长和社会经济发展趋势,预测各部门用地的需求量。 根据以上三方面调查研究,同社会经济发展目标相对照,可以提出当前存在的和规划期间可能发生的各种土地利用问题。从而确定土

合肥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合肥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文本 合肥市人民政府 二〇一二年六月

目录 前言 (1) 第一章总则 (3) 第二章规划背景 (8) 第三章土地利用战略与目标 (14) 第四章土地利用结构调整与布局优化 (21) 第五章区域土地利用统筹 (33) 第六章农用地保护与合理利用 (39) 第七章建设用地节约和集约利用 (44) 第八章土地利用与生态建设相协调 (51) 第九章中心城区土地利用调控 (55) 第十章县(区)土地利用指导 (59) 第十一章土地利用重大工程与重点项目 (67) 第十二章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74) 第十三章附则 (81)

前言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指导土地管理的纲领性文件,是落实土地宏观调控和土地用途管制、规划城乡建设和各项建设的重要依据。《合肥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97-2010年)》(以下简称“上一轮规划”)实施以来,在严格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加强土地整理复垦开发、提高土地利用效益、增强依法用地意识和实施土地用途管制、完善土地利用规划实施机制、规范土地市场秩序、保障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2006-2020年,随着国家促进中部崛起战略的深入实施,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合芜蚌自主创新试验区和国家创新型城市试点、合肥经济圈建设的实质性推进,合肥市正处于加快发展、转型提升、大有可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也是全面建设现代化滨湖大城市、朝着区域性特大城市迈进的关键阶段。 为进一步提高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对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保障能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省、市有关土地利用的方针、政策,在《安徽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的指导下,编制《合肥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2016年修订版)·说明【模板】

目录 第一章现行规划实施简要评价 (1) 第一节行政区划调整说明 (1) 第二节规划实施的主要成效 (1) 第三节规划目标实现程度 (1) 第四节现行规划存在的主要问题 (2) 第五节规划实施评估结论 (3) 第二章规划修改工作概述 (4) 第一节规划修改的目的 (4) 第二节规划修改的任务 (4) 第三节规划修改的依据 (4) 第四节规划修改工作过程 (6) 第五节规划修改基础数据 (7) 第三章土地利用重大影响因素及修改必要性 (10) 第一节土地利用重大影响因素 (10) 第二节规划修改必要性 (10) 第四章规划控制指标修改 (12) 第一节总量指标 (12) 第二节增量指标 (12) 第三节弹性目标 (13) 第四节主要社会经济指标 (13) 第五章土地利用结构调整方案 (14) 第一节农用地 (14) 第二节建设用地 (15) 第三节其他土地 (16) 第六章土地利用规模与布局调整方案 (17) 第一节建设用地规模与布局调整方案 (17) 第二节耕地与基本农田布局调整方案 (18) 第七章其他修改 (19) 第一节土地用途分区 (19) 第二节建设用地管制分区 (19) 第三节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及压覆矿产查询 (19) 第四节生态保护红线划定 (20) 第八章规划修改方案的衔接与协调 (21) 第一节与规委会实施评估报告审查意见的衔接 (21) 第二节与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的协调 (21) 第三节与城市规划的协调 (21) 第四节与易地扶贫规划的协调 (22) 第五节与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的协调 (22) 第六节与生态保护规划的协调 (22)

第七节与基本农田划定工作的衔接 (22) 第八节与行政区划调整的协调 (22) 第九节公众参与机制的落实 (22) 第九章规划修改方案风险评估 (24) 第一节风险识别与评估 (24) 第二节风险管理 (25) 第十章规划修改方案基本评价 (27) 第一节规划修改重点内容的基本情况 (27) 第二节规划方案的可行性评价 (27) 第三节规划修改方案的保障措施 (28) 第十一章规划框架及内容修改情况说明 (29) 第十二章规划修改成果说明 (31) 第一节文字成果 (31) 第二节图件成果 (31) 第三节数据库成果 (31) 附表 附表1XX县规划基数转换确认表 附表2玉溪镇2006-2020年地类调整平衡表 附表3玉溪镇调入区域规划调整前后对比表 附表4玉溪镇调出区域规划调整前后对比表 附表5玉溪镇主要规划控制指标修改前后对比表 附表6玉溪镇土地利用结构调整表 附表7玉溪镇土地用途分区修改情况表 附表8玉溪镇建设用地空间管制分区修改情况表附图 1、玉溪镇建设用地布局调整示意图 2、玉溪镇基本农田布局调整示意图 3、玉溪镇建设用地管制分区调整图

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图规范

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图规范 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制图规范 国土资源部

目录 前言 1 适用范围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3 总则 5 土地利用现状图 6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 7 建设用地管制和基本农田保护图 8 土地整治规划图 附录A(规范性附录)土地利用用途分类及含义 附录B(规范性附录)采用土地用途分区作为主要表达要素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规划要素及含义 附录C(规范性附录)土地利用现状图中现状用途要素表达图式 附录D(规范性附录)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中规划要素表达图式 附录E(规范性附录)建设用地管制与基本农田保护图表达图式 附录F(规范性附录)土地整治规划图表达图式 附录G(规范性附录)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中基础地理要素表达图式 附录H(规范性附录)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注记表达图式 附录I(资料性附录)图幅配置示意图 附录J(资料性附录)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可选择图件内容说明 附录K(资料性附录)乡(镇)土地用途分区最小上图面积表 附录L(资料性附录)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必备图件样图 附录M(资料性附录)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可选择图件样图 前言 为加强对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工作的指导,保证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图质量,推进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图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

制订《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图规范》,明确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有关图件制图要素及其表达要 求。 本规范的附录A、附录B、附录C、附录D、附录E、附录F、附录G、附录H为规范性附录,附录I、附 录J、附录K、附录L、附录M为资料性附录。 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图规范 1 适用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的制作。本规范规定了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件数学基础、图件内容、图件种类、要素表达、图幅配置等内容。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规范的引用而成为本规范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规范,然而,鼓励根据本规范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规范。 GB/T 5791-1993 1:5000,1:10000地形图图式 GB/T 7929-1995 1:500,1:1000,1:2000地形图图式 GB/T 10609.1-1989 技术制图标题栏 GB/T 13361-1992 技术制图通用术语 GB/T 21010-2007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 《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市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09]51号) 3 总则 3.1 空间参照系统 正式图件的平面坐标系统采用“1980西安坐标系”;高程系统采用“1985国家高程基准”;投影系统采用高 斯-克吕格投影;宜按3°分带。 3.2 图件比例尺

北京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北京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2006-2020年) 文本 (送审稿) 北京市人民政府 2009年4月

目录 前言 (1) 第一章总则 (2) 第1条规划前提 (2) 第2条指导思想 (2) 第3条规划原则 (3) 第4条规划依据 (3) 第5条规划范围 (3) 第6条规划期限 (4) 第7条规划重点 (4) 第二章总体战略和规划目标 (5) 第一节土地利用总体战略 (5) 第8条明确首都的土地功能定位 (5) 第9条积极推行和谐持续发展战略 (5) 第10条大力推进节约集约用地战略 (6) 第二节土地利用规划目标 (7) 第11条实现“城乡和谐发展、节约集约用地”的总目标 (7) 第12条严格落实各项用地调控指标 (7) 第三章统筹城乡区域土地利用 (9) 第一节建构首都土地利用总格局 (9) 第13条划分四大土地利用区域 (9) 第14条构筑“三圈九田多中心” (10) 第二节统筹平原山区土地利用 (11) 第15条优化首都功能核心区用地功能 (11) 第16条整合城市功能拓展区布局 (11) 第17条推动城市发展新区高效用地 (12) 第18条保育生态涵养发展区空间 (12) 第四章保护和合理利用农用地 (14) 第一节规模化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 (14) 第19条高效保护农用地、耕地 (14) 第20条集中连片保护基本农田 (14) 第二节适度推进土地整理复垦开发 (15) 第21条切实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制度 (15) 第22条大力推进集体建设用地整理 (16) 第23条加强农用地综合整理 (16)

第24条积极安排废弃地复垦 (16) 第25条科学开发未利用地 (17) 第26条确定土地整理复垦重点区域 (17) 第三节引导都市型现代农业有序发展 (17) 第27条加强都市农业用地用途管理 (17) 第28条规范都市农业设施用地标准 (18) 第五章节约集约利用建设用地 (19) 第一节统筹管理城乡建设用地 (19) 第29条强化城乡建设用地统一管控 (19) 第30条推动城镇建设用地集约发展 (20) 第31条促进集体建设用地资源盘整 (21) 第二节优先保障中央党政军单位用地 (22) 第32条优先保障中央党政军单位用地 (22) 第三节积极引导各类设施用地高效利用 (22) 第33条引导交通基础设施合理布局、节约用地 (22) 第34条推动市政基础设施用地节约集约利用 (23) 第35条强化社会公共服务设施用地高效利用 (24) 第六章加强绿色空间体系建设 (25) 第一节构筑城乡生态安全网络 (25) 第36条保护“两山八水”,建设“九楔九田” (25) 第37条重点保护基础性生态用地 (25) 第38条分类管制土地利用空间 (26) 第二节推进生态基础设施建设 (26) 第39条维护水资源和水环境的安全 (26) 第40条不断完善生态基础设施体系 (27) 第41条大力推进国土资源综合整治 (27) 第三节探索环境友好型土地利用模式 (29) 第42条探索城镇乡村差别化的平原模式 (29) 第43条探索整体局部区别化的山区模式 (29) 第七章有机协调土地利用时序与布局 (31) 第一节近期规划与远景展望 (31) 第44条近期规划目标 (31) 第45条近期规划要点 (31) 第46条远期和远景发展展望 (33) 第二节区(县)规划的调控要求 (34) 第47条促进人口产业布局与用地布局相协调 (34) 第48条强化区(县)规划目标调控 (34) 第八章强化规划实施保障机制 (35)

广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文本

目 录 前 言 ..............................................................................I 第一章 总则.. (1) 第二章 土地利用战略与目标 (4) 第一节 土地利用现状 (4) 第二节 土地利用战略 (5) 第三节 土地利用目标 (6) 第三章 土地利用布局和结构调整 (8) 第一节 土地利用布局优化 (8) 第二节 土地利用结构调整 (12) 第四章 农用地保护利用 (15) 第一节 耕地保护 (15) 第二节 基本农田保护 (16) 第三节 其他农用地保护 (17) 第四节 农业产业化用地 (17) 第五章 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 (19) 第一节 建设用地规模控制 (19) 第二节 新增建设用地节约利用 (19) 第三节 建设用地集约利用分类引导 (20) 第六章 土地利用分区 (26) 第一节 土地利用功能分区 (26) 第二节 土地利用管制分区 (27) 第七章 中心城区土地利用 (30) 第一节 中心城区控制范围 (30) 第二节 中心城区土地用途分区与管制 (30) 第三节 中心城区土地利用管制分区 (33) 第八章 土地利用与生态建设 (35) 第一节 生态用地保护 (35) 第二节 生态基础设施建设 (35) 第三节 环境友好型土地利用模式 (36) 第九章 土地利用重大工程与重点建设项目 (38) 第一节 土地整治 (38) 第二节 “三旧”改造 (40) 第三节 重点发展区域和建设项目 (40)

第十章 区、县级市土地利用指导 (42) 第一节 区、县级市规划指导原则 (42) 第二节 区、县级市规划指引 (43) 第三节 各区、县级市指标分解 (46) 第十一章 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48) 第十二章 附则 (53) 附表: (54) 图 录 1、土地利用现状图 2、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 3、基本农田保护规划图 4、建设用地管制分区图 5、土地重大工程建设规划图 6、重点建设项目用地布局图 7、中心城区土地利用现状图 8、中心城区土地利用规划图 9、中心城区土地利用管制分区图

大兴区安定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大兴区安定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大兴区安定镇人民政府 二零一一年八月

前言 安定镇位于大兴区东南部,北距北京城区30公里,西到大兴新城18公里,东距河北廊坊市区20公里,地理位置优越,资源充足。京台高速公路、京沪铁路穿过境内,四通八达的地方公路分别与京开高速、104国道和京津塘高速公路连通。 近年来,安定镇社会经济发展步伐不断加快,土地供需矛盾日益尖锐。原有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已经不能适应安定镇社会经济的发展,并且即将到期,亟需进行修编。依据国土资源部和北京市对本轮规划工作及成果的要求,开展《大兴区安定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编制工作。本规划将《大兴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中分解给安定镇的各项用地指标落实到具体地块,并对安定镇的土地利用进行空间布局优化,为安定镇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提供合理的土地资源保障。 本规划是指导规划期内安定镇土地利用、整治和保护的纲领性文件,是规范镇、村发展建设,加强土地用途管制的主要依据。

总则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节约集约利用土地为核心,以促进镇域经济、社会和环境可持续发展为出发点,严格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统筹安排生产、生活和生态用地,促进各类建设节约集约用地,科学指导土地开发、复垦和整理等土地利用活动,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与城乡统筹发展。 二、规划原则 妥善处理保障建设用地和保护土地资源的关系;控制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实现建设用地集约节约利用;土地利用内涵挖潜与外延扩大相结合,以内涵挖潜为主,提高土地利用效率;统筹安排各类、各区域用地,保障生态建设用地规模,严格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实现土地的可持续利用;刚性与弹性相结合,为未来发展留有弹性;强化规划实施保障措施,提高规划的可操作性。 三、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3、《基本农田保护条例》 4、《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管理办法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管理办法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管理办法 ?【颁布单位】国土资源部 ?【发文字号】国土资源部部令第72号 ?【颁布时间】 -5-8 ( 5月2日国土资源部第1次部务会议经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加强和规范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管理,严格保护耕地,促进节约集约用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国家空间规划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施土地用途管制,保护土地资源,统筹各项土地利用活动的重要依据。 城乡建设、区域发展、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发展、生态环境保护、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等各类与土地利用相关的规划,应当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 第三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编制、审查、实施、修改和监督检查,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管理及其相关科学研究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由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章规划编制 第五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分为国家、省、市、县和乡(镇)五级。 村土地利用规划是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第六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依法由各级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具体承办。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编制本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审查下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当坚持政府组织、专家领衔、部门协作、公众参与的工作原则。 第七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前,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当对现行规划的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开展基础调查、土地调查成果资料收集、重大问题研究等前期工作。 第八条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当依据土地利用现状,按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等要求,以主体功能区规划、国土规划、国家发展战略为基础,组织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大纲。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大纲包括: (一)规划背景; (二)土地利用现状与评价; (三)指导思想和原则; (四)土地利用战略定位和目标;

邯郸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邯郸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邯郸市人民政府 二〇一一年九月

目录 前言 (1) 第一章规划背景 (1) 第一节土地利用基本情况 (1) 第二节《上轮规划》实施评价 (3) 第三节土地利用面临的形势 (5) 第二章指导思想、战略与目标任务 (7) 第一节总则 (7) 第二节经济社会发展战略 (7) 第三节土地利用战略、目标与任务 (8) 第三章土地利用结构调整与布局优化 (13) 第一节土地利用结构调整 (13) 第二节土地利用空间布局优化 (15) 第四章统筹区域土地利用 (19) 第一节土地利用综合分区 (19) 第二节土地利用功能区 (21) 第三节县(市、区)规划指引 (24) 第五章耕地与基本农田保护 (27) 第一节严格保护耕地 (27) 第二节加强基本农田保护与建设 (29) 第六章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 (31) 第一节严格控制建设用地总量 (31) 第二节引导城镇工矿用地理性增长 (31) 第三节合理布局农村居民点用地 (33) 第四节统筹安排基础设施用地 (34) 第五节市域建设用地空间管制 (36) 第七章土地利用与生态建设 (38) 第一节土地生态建设目标 (38)

第二节环境友好型土地利用模式 (39) 第三节基础性生态用地的保护和建设 (40) 第八章中心城区土地利用控制 (42) 第一节中心城区规划控制范围 (42) 第二节中心城区用地控制 (42) 第三节中心城区建设用地空间管制 (43) 第九章土地利用重大工程与重点项目安排 (46) 第一节土地利用重大工程 (46) 第二节土地利用重点项目 (49) 第十章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51) 第一节强化规划实施的制度保障 (51) 第二节发挥规划实施的经济调节作用 (53) 第三节完善规划实施的社会监督 (54) 第四节推进规划实施技术创新 (54) 第十一章附则 (56) 附表 (57) 附图 (81)

土地利用规划文本、说明书

新桥河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I 目 录 新桥河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文本 前 言 ..............................................................................................1 第一章 总则 .. (1) 第一条 规划目的 ......................................................................... 1 第二条 规划依据 ......................................................................... 1 第三条 规划任务 ......................................................................... 2 第四条 规划范围与期限.. (2) 第二章 土地利用现状与潜力 (2) 第五条 土地利用结构 ................................................................. 2 第六条 土地利用特点 ................................................................. 2 第七条 土地利用的主要问题 ...................................................... 2 第八条 土地利用潜力 .. (3) 第三章 土地利用目标 (3) 第九条 社会经济目标 ................................................................. 3 第十条 土地利用总体目标 .......................................................... 3 第十一条 土地利用调控目标 (3) 第四章 土地利用结构调整 (4) 第十二条 农用地结构调整 .......................................................... 4 第十三条 建设用地结构调整 ...................................................... 5 第十四条 其他土地结构调整 (5) 第五章 土地利用布局与调控 (5) 第十五条 耕地与基本农田布局与调控....................................... 5 第十六条 城镇工矿用地布局与调控 .......................................... 6 第十七条 农村居民点用地布局与调控....................................... 6 第十八条 交通水利设施用地布局与调控 .. (6) 第六章 土地用途分区与管制规则 (7) 第十八条 基本农田保护区 ......................................................... 7 第十九条 一般农地区 ................................................................. 7 第二十条 城镇建设用地区 ......................................................... 7 第二十一条 村镇建设用地区...................................................... 7 第二十二条 独立工矿区 ............................................................. 7 第二十三条 生态安全控制区...................................................... 8 第二十四条 林业用地区 . (8) 第七章 建设用地管制分区与管制规则 (8) 第二十五条 允许建设区 ............................................................. 8 第二十六条 有条件建设区 ......................................................... 8 第二十七条 禁止建设区 ............................................................. 8 第二十八条 限制建设区 . (9) 第八章 土地整治规划 (7) 第二十九条 农用地整理 ............................................................. 9 第三十条 建设用地整理 ............................................................. 9 第三十一条 土地开发 .. (9)

贵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贵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中国贵阳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360docs.net/doc/207760523.html, | 更新时间:2007-07-15 | 来源:贵阳市国土局 一、概况 贵阳市位于贵州省中部,地处西南内陆腹地云贵高原东侧斜坡地带,地理坐标介于东经106。07’至107。17’,北纬26。11至27。22’之间。东、南与黔南布依族自治州按壤,西靠毕节地区和安顺市,北邻遵义市。据贵阳市统计局2001年末统计资料:全市总人口335.81万人,其中农业人口占总人口的53.38%。土地总面积8034Km2,占全省总面积的4.36%,以山地、丘陵为主,分别占总面积的40%和44.5%,余为山间平坝。2001年末全市实有耕地面积106828公顷。全市共辖六个区、一个市,三个县,是一个以汉族为主的多民族聚居城市。全市下辖云岩区、南明区、乌当区、花溪区、白云区、小河镇、清镇市、开阳县、息烽县和修文县,总计29个镇、54个乡、32个街道办事处,131个村民委员会。1 996年市域总人口310.26万人,其中非农业人口135.38万人,农业人口174.88万人。全市人口平均密度386人/平方公里,人均土地面积为0.26公顷.人均耕地面积0.093公顷。 贵阳市地貌上属以山地、丘陵地貌为主的丘原盆地地区,其中山地面积4217.97平方公里、丘陵面积2842.37平方公里,各占土地总面积的52.3%和35.2%;坝较少,仅911.98平方公里,占土地总面积的11. 3%;此外还有约1.2%的峡谷等地貌。全市土壤总面积60.82万公顷。有黄壤、黄棕壤、石灰土、紫色土、潮土、沼泽土、水稻土和草甸土等8个土类,其中分布最广的三个土类黄壤30.16万公顷、石灰土19.66万公顷、水稻土8.01万公顷,分别占土壤总面积的49.59%、32.33%和13.17%。 贵阳市属中亚热带季风湿润气候,具有冬无严寒、夏无酷暑、雨量充沛、无霜期长等特点,年均气温15。C;,平均降水量1197毫米,无霜期270天左右,常常由于季节问降水量的不均衡造成旱涝灾害,此外早春的倒春寒、初夏的冰雹、秋天的白露风、冬季的冻雨为主要的灾害性天气,给工、农业生产及交通带来不利。我市处于长江、珠江两人水系的分水岭地带,长江水系面积7631.67平方公里,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94.8%,珠江水系面积为415平方公里,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5.2%。主要河流有长江水系的南明河、猫跳河、鱼粱河、谷撒河、息烽河和洋水河,以及珠江水系的蒙江。全市天然径流深545-640毫米,平均每平方公里产水56.3万立方米,高丁全国平均值;水资源总量为46.79亿立方米,占全省水资源总量的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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