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密协议永久

保密协议

甲方(员工):

乙方(企业):

鉴于甲方在乙方任职,并获得乙方支付的相应报酬,双方当事人就甲方在任职期间及离职以后保守乙方商业秘密的有关事项,订立下列条款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双方确认,甲方在乙方任职期间,因履行职务或者主要是利用乙方的物质技术条件、业务信息等产生的发明创造、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有关的知识产权均属于乙方享有。乙方可以在其业务范围内充分自由地利用这些发明创造、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进行生产、经营或者向第三方转让。甲方应当依乙方的要求,提供一切必要的信息和采取一切必要的行动,包括申请、注册、登记等,协助乙方取得和行使有关的知识产权。

上述发明创造、技术秘密及其他商业秘密,有关的发明权、署名权(依照法律规定应由乙方署名的除外)等精神权利由作为发明人、创作人或开发者的甲方享有,乙方尊重甲方的精神权利并协助甲方行使这些权利。

第二条甲方在乙方任职期间所完成的、与乙方业务相关的发明创造、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甲方主张由其本人享有知识产权的,应当及时向乙方申明。经乙方核实,认为确属于非职务成果的,由甲方享有知识产权,乙方不得在未经甲方明确授权的前提下利用这些成果进行生产、经营,亦不得自行向第三方转让。

甲方没有申明的,推定其属于职务成果,乙方可以使用这些成果进行生产、经营或者向

第三方转让。即使日后证明实际上是非职务成果的,甲方亦不得要求乙方承担任何经济责任。

(详细内容,下载后可以查阅)

甲方申明后,乙方对成果的权属有异议的,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市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第三条甲方在乙方任职期间,必须遵守乙方规定的任何成文或不成文的保密规章、制度,履行与其工作岗位相应的保密职责。乙方的保密规章、制度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确之处,甲方亦应本着谨慎、诚实的态度,采取任何必要、合理的措施,维护其于任职期间知悉或者持有的任何属于乙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乙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以保持其机密性。

第四条除了履行职务的需要之外,甲方承诺,未经乙方同意,不得以泄露、公布、发布、出版、传授、转让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按照保密制度的规定不得知悉该项秘密的乙方的其他职员)知悉属于乙方或者虽属于他人但乙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也不得在履行职务之外使用这些秘密信息。

第五条双方同意,无论甲方因何种原因离职,甲方离职之后仍对其在乙方任职期间接触、知悉的属于乙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乙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和其他商业秘密信息,承担如同任职期间一样的保密义务和不擅自使用有关秘密信息的义务。

甲方离职后承担保密义务的期限为自离职之日3年内。甲方认可,乙方在支付甲方的工资报酬时,已考虑了甲方离职后需要承担的保密义务,故而无须在甲方离职时另外支付保密费。

第六条甲方承诺,在为乙方履行职务时,不得擅自使用任何属于他人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亦不得擅自实施可能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行为。

若甲方违反上述承诺而导致乙方遭受第三方的侵仅指控时,甲方应当承担乙方为应诉

而支付的一切费用;乙方因此而承担侵权赔偿责任的,有权向甲方追偿。上述应诉费用和侵权赔偿可以从甲方的工资报酬中扣除。

第七条甲方在履行职务时,按照乙方的明确要求或者为了完成乙方明确交付的具体工作任务必然导致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若乙方遭受第三方的侵权指控,应诉费用和侵权赔偿不得由甲方承担或部分承担。

第八条甲方承诺,其在乙方任职期间,非经乙方事先同意,不在与乙方生产、经营同类产品或提供同类服务的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内担任任何职务,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合伙人、监事、董事、经理、代理人、顾问等。

第九条甲方因职务上的需要所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记录着乙方秘密信息的文件、资料、图表、传真、报告、笔记、信件、磁盘、磁带、仪器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载体,均归乙方所有,而无论这些秘密信息有无商业上的价值。若记录着秘密信息的载体是由甲方自备的,则视为甲方已同意将这些载体物的所有权转让给乙方。乙方应当在甲方返还这些载体时,给予甲方相当于载体本身价值的经济补偿。

第十条甲方应当于离职时,或者于乙方提出请求时,返还全部属于乙方的财物,包括记载着乙方秘密信息的一切载体。但若记录着秘密信息的栽体是由甲方自备的,且秘密信息可以从载体上消除或复制出来时,可以由乙方将秘密信息复制到乙方享有所有权的其他载体上,并把原载体上的秘密信息消除。此种情况甲方无须将载体返还,乙方也无须给予甲方经济补偿。

第十一条本协议提及的技术秘密,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方案、工程设计、电路设计、制造方法、工艺流程、技术指标、计算机软件、数据库、研究开发记录、技术报告、检测报告、实验数据、试验结果、图纸、样品、模型、操作手册、技术文档、相关函电等。本协议提及的其他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客户名单、行销计划、采购资料、财务资料、进货渠

道等。

第十二条本协议中所称的任职期间,以甲方从乙方领取工资为标志,并以该项工资所代表的工作期间为任职期间。本协议中所称的离职,以任何一方明确表示解除或辞去聘用关系的时间为准。

第十三条因本协议而引起的纠纷,如果协商解决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提交××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四条甲方如违反本协议任意条款,应当一次性向乙方支付元(人民币)的违约金;甲方的违约行为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当另行赔偿乙方的损失。

第十五条本协议一式两份,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完成之日起生效。

第十六条本协议的修改必须采用双方同意的书面形式。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身份证号码:法定代表人: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签订日期:年月日签订日期:年月日

保密协议书和合作单位签署

保密协议书 甲方: 注册地址: 乙方: 注册地址: 鉴于: 甲方与乙方就事项达成合作意向,为促进双方在指定领域的业务开发与商务合作,甲方同意向乙方披露自身的保密信息。为了明确乙方的保密义务,有效保护甲方的保密信息,防止该保密信息被公开披露或以其他任何形式泄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友好协商,签订本保密协议。 第一条保密信息的定义 1.1 本协议所指“保密信息”,是指甲方或其关联公司所持有的,甲方以口头、书面、数码或其他形式向乙方提供或透露的商业机密、贸易机密、操作信息、技术信息、商务或财务相关的信息以及其他不被公开知道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 (1)发展规划策略、市场营销计划、商务信息、商业机密等; (2)客户名称及清单、客户的详细资料、销售目标、销售统计表、销售办法、市场份额统计表、价格策略、市场研究报告、广告、其它促销资料

等; (3)财务信息、开户银行资料、组织架构、股东资料、投资背景等; )公司知识产权(不论是公司独自拥有的或是和其他方共同拥有的,亦4(. 不论是现有的或将来开拓发展的),包括但不限于公司或产品的商标,软件及相关程序、资料的著作权,专利及非专利技术、商业秘密,安装及维护方面的信息等; (5)将来的资金项目、营业发展计划、商业关系和谈判等; (6)乙方在本合作业务过程中知悉的甲方尚未公开披露的其他信息。1.2 以下信息和资料不属于保密信息: (1)属于公开领域的; (2)由乙方合法拥有,并非直接或间接从与甲方相关的某方或承担保密义务的第三方处获得; (3)由第三方基于诚信及/或权利而提供给乙方; (4)由于非乙方的行为而为公众所知。 1.3 “关联公司”是指任何受本协议甲方控制的公司或合作伙伴等。 第二条保密信息的使用 2.1 乙方应确保甲方的保密信息得到严格的保密,不得基于合同以外的目的使用甲方的保密信息,也不得将保密信息披露给任何第三方。 2.2 乙方应将保密信息的接触范围严格限制在因本合作目的需接触保密信息的乙方雇员、代理人范围内,乙方有义务约束上述人员履行保密义务。 2.3 如为本合作目的确实需要向第三方披露甲方的保密信息,乙方应在事

公司之间合作的保密协议

保密协议书 甲方: 乙方:身份证号码: 住所地: 主要联系方式: 鉴于: 1、甲方与乙方确立了劳动关系,签订了劳动合同,且乙方在公司所任职位及所从事工作的保密性质; 2、乙方充分理解并同意甲方在协议中拟订的要求; 3、乙方在公司工作期间所获悉的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公司资料,文件,信息,软件,数据库及其他公司的信息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书面资料,电子文本,照片等)。 甲、乙双方为维护公司合法利益、严格乙方职业职责,根据《公司法》、《合同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和知识产权保护等法律、法规,在平等、协商、诚实、守信的基础上,经磋商,就乙方负有保密责任有关事宜达成一致,具体协议条款如下: 一、保密内容和范围 本协议所指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具体包括但不限于:

1、甲方的生产资料、生产基础、生产情况、产品配方、产品成本、产品定价、人事记录、员工资料、客户名单、供应商名单、货源情报、市场资料、业绩评估、产销策略、销售历史、财务状况、进料渠道、设计、程序、技术文档、软件源代码、可执行程序、演示程序、测试数据、制作工艺、制作方法、工艺流程、技术资料、管理诀窍、产品开发与研究进程、招投标的标底和标书内容以及尚未经甲方正式对外公布的经营管理信息、科研成果。 2、所有在乙方受聘期间研究发明或者参与研究发明的科研或成果,以及从公司知晓、学习到的知识、了解的商业秘密及知识产权,获知或负责完成的一切与项目及公司有关的信息、资料、数据等。 3、其他经营信息、技术信息。 4、虽不符合商业秘密构成要件,但是甲方明确提出保密要求的资料或者信息,也适用本协议有关权利义务的规定。 5、本保密协议和劳动合同为甲方内部文件,乙方应妥善保管,不得泄露给第三方,离职时必须退回甲方,如有泄露按本合同泄露商业秘密的规定处理。 6、客户名单和供应商名单包含以下内容:客户名称、住所地、通信地址、电子信箱、负责人、业务联系人等。 7、《劳动合同》和本协议其他条款提及的“商业秘密”应当理解为包括本条各款所指的资料或者信息,不再另行指出。 二、保密期限 1、本协议经双方认可的保密期限为自乙方获取本协议保密范围内甲方任何信息资料等之时直至该等信息、资料为公众所知悉止,且不因乙方是否最终成为甲方受聘人员或离任、辞职、解雇等原因而终止。

员工入职保密协议书

员工入职后保密协议书 甲方: 乙方:xxxx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码: 家庭住址: 现居住地址: 鉴于甲方在乙方任职,并获得乙方支付的相应报酬,为了保护乙方的正当合法的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甲乙双方就甲方在任职后对乙方所负有的保密义务和竞业限制义务,经充分协商一致后,共同订立本协议,以资信守: 第一条双方确认,甲方在乙方任职期间,因履行职务或者主要是利用乙方的物质技术条件、业务信息等产生的发明创造、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有关的知识产权均属于甲方享有。甲方可以在其业务范围内充分自由地利用这些发明创造、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进行生产、经营或者向第三方转让。甲方应当依乙方的要求,提供一切必要的信息和采取一切必要的行动,包括申请、注册、登记等,协助乙方取得和行使有关的知识产权。 上述发明创造、技术秘密及其他商业秘密,有关的发明权、署名权(依照法律规定应由乙方署名的除外)等精神权利由作为发明人、创作人或开发者的甲方享有,乙方尊重甲方的精神权利并协助甲方行使这些权利。 第二条甲方在乙方任职期间所完成的、与乙方业务相关的发明创造、技术秘密或其它商业秘密,甲方主张由其本人享有知识产权的,应当及时向乙方申明。经乙方核实,认为确属于非职务成果的,由甲方享有知识产权,乙方不得在未经甲方明确授权的前提下利用这些成果进行生产、经营,亦不得自行向第三方转让。 甲方没有申明的,推定其属于职务成果,乙方可以使用这些成果进行生产、经营或者向第三方转让。即使日后证明实际上是非职务成果的,甲方亦不得要求乙方承担任何经济责任。

公司员工保密协议书

xxx有限公司保密协议 甲方:xxx有限公司 乙方: 身份证号码: 鉴于: 1、乙方系甲方员工,与甲方之间存在劳动合同关系; 2、乙方受雇于甲方,在工作中,乙方将获知甲方的大量商业信息秘密。为了维护甲方的商业利益,并明确乙方作为甲方员工所负有的保密义务,甲、乙双方在遵循诚实、信用及自愿的原则上,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一、商业信息秘密 1、乙方须予以保密之“商业信息秘密”包括但不限于: 乙方在从事指定工作中所获悉的甲方之近、中、远期业务发展计划、资金及融资状况、公司各项规章制度、营运作业规范、分配方案、战略计划、商业计划、合作对象、方式、协议、客户名单、技术笔记及文档、设计方案、货源情报、产销策略、招投标中的标底、标书内容、保密数据、设计程式、方法、技术和配方,和甲方的行销企划、业务(客户资料、交易价格、定价政策)、财务会计、物料采购、人事管理、品质控制制度、公司内部系统有关之所有资料、图表、文件、电脑软体及其他与甲方营业活动和方式有关之资料等。 2、本协议所指的“商业信息秘密”资料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资料、电脑文档、图片、视听资料等信息载体。 二、有效期间:甲、乙双方劳动关系确立期间及离职后2年内。 三、保密义务 1、乙方应将本协议第一条所述之信息视为商业信息秘密,不得将这些信息用于乙方接受聘用的工作以外的任何方面,不得向甲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泄露与其所从事工作有关的任何信息,除非该信息的披露依法律要求必须向有关政府司法部门透露。但该披露必须事先得到甲方书面同意,并只能在授权的范围内披露。 2、乙方只能将其掌握的甲方的商业信息秘密用于甲方许可的事由,或者用于完成甲方的工作。乙方不得将上述商业信息秘密用于其他方面。乙方或者第三方对于甲方的商业信息秘密的任何修改、打印、复制均需得到甲方的书面授权。 3、出于甲方的需要,乙方在公司内部更换职位时,乙方应在工作交接时交出其掌握的与新工作无关的所有商业信息秘密资料。 4、在日常工作中,乙方应将涉及甲方商业信息秘密的资料,与其他一般性资料、物品分别存放,并保证将涉及甲方商业信息秘密的资料置于安全处所,以防止非相关人员之接触,并确保该资料不致泄密。 5、乙方在完成工作后,对于废弃不用的保密资料应作如下处理:文件、图纸等应及时销毁;磁盘、视听资料或其他不易销毁的实物应当及时交还甲方,由甲方统一处理。 6、乙方在遗失甲方的保密资料时,应及时向甲方汇报,以便使甲方能立即采取相关措施,减少因商业信息秘密泄露而可能造成损害的程度。若为故意情事,一经查核,甲方得依第七条“违约责任”追溯既往。 四、保密期限 1、在本协议有效期限内乙方均负有上述保密义务。 2、在本协议终止后2年内,乙方对其从甲方获取的商业信息秘密仍负有上述保密义务;此外,无论乙方因何种原因离职时,所有由乙方所作或

专项保密协议(与第三方)

专项保密协议(与第三方) 中国移动湖南公司设备采购项目保密协议 甲方: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湖南有限公司 乙方: 鉴于:乙方为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湖南有限公司提供相应的通信用设备及服务,乙方人员需要使用甲方相关用户数据和信息等,双方就前述事宜中所涉及的保密信息达成以下一致: 一、定义 1.1 本协议项下的保密信息包括商业秘密和其他秘密信息,是指甲、乙双方各自拥有 的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各自带来经济利益或其他利益、具有实用性的信息。包 括但不限于: 1.1.1 甲方湖南移动通信公司业务发展情况、网络拓扑、设备信息、用户数据和信息 等。包括但不限于:任何甲方不欲公开的观点、发现、发明、公式、程序、计划、图表、模型、参数、数据、标准和专有技术秘密,和/或其中的任何知识产 权。 1.1.2 重大法律问题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甲、乙双方各自正在或将要签订的合同信 息、合同履行、乙方提供咨询服务时所接触到的涉及甲方生产经营管理以及客户投诉或者仲裁或者诉讼、处分资产或者权益、收购、兼并、合并、清算、分

立等事项的信息。 1.1.3 甲、乙双方依照法律法规规定或有关约定,对外承担保密义务的其它事项。 1.2 上述保密信息无论是书面的、口头的、图形的、电磁的或其它任何形式,无论是 否标注为“保密信息”,均受本协议保护。 1.3 “任何一方”、“一方”与“对方”:本协议甲、乙双方中的任何一方在 本协议中 表述为“任何一方”或“一方”,同时所称甲、乙双方中的另一方为“对方”。 1.4 第三方:指本协议甲、乙双方以外的任何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1.5 关联方:是指任何直接或间接被一方控制、与该方受共同控制、或控制该方的法 1 人或其他组织及其雇员;“控制”指拥有选举或委派董事会多数董事或指示公 司 管理部门的权力。 1.6 不正当使用:是指超出为合同之目的所必需的方式、范围及期限使用本协 议约定 的保密信息。 二、甲、乙双方的保密义务 2.1 甲方的义务 2.1.1 甲方自知悉乙方的保密信息之日起承担保密义务。 2.1.2 甲方应本着谨慎、诚实的原则,采取任何必要的、合理的措施保守其知悉的 乙方的保密信息。甲方保护乙方保密信息的程度不能低于保护自己的专有信息,但无论如何,不能低于一个管理良好的企业保护自己的专有信息的保护

保密协议公司全员签署

保密协议 甲方: 地址: 电话: 乙方:身份证号码: 住址: 电话: 鉴于乙方在甲方任职,与甲方存在劳动关系,且乙方已知悉或将必然知悉甲方商业秘密。为了加强甲方保密工作,防止发生泄密事件,维护甲方的商业利益和信誉。现甲、乙双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法规之相关规定,结合公司规章制度,就乙方任职期间及离职后或参与甲方项目期间及退出项目后保守甲方商业秘密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1.1甲方所拥有的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知悉、能为甲方带来经济利益,或者尚未向知悉范围之外披露,如被泄露将直接或间接影响甲方商业利益的信息。 1.2甲方保密范围的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 智力成果,包括业务发展规划与研究方案,市场分析、行业分析、(一)客

户分析报告及有关调研成果,用于经营管理的科研计划、计算机软件、.技术诀窍以及有关的数学方法、模型、公式等; 重要经营管理信息,包括董事会、监事会、总裁办公会、项目评)(二审会、财务审查会议等重要会议的内容,未公开的业务发展决策与竞争策略、重大金融交易及交易细节、业务统计报表(含财务报表)和相关统计数据等; 客户资料,包括客户名单、客户资信状况、客户交易记录以及相三)(关的数据信息等; 甲方对客户负有保密义务的信息资料;)(四各类可能损害甲方形象和信誉的事件或案件情况资料;(五)商业秘密形成过程中产生的所有信息,包括有关计划、规划、草)(六案、草稿、修改意见等,在保密期限内均应适用本办法加以保护; 应作为商业秘密保护的其他信息。七)(第二条 乙方对甲方商业秘密有充分和绝对的保守义务。只要甲方商业秘密存在,乙方的保密义务即不应免除,并且该义务不应以一方的地位变化、隶属变化、事项纷争、合并分立等为由予以减轻,也不应因甲方保密内容的转让、合作、赠与或许可行为等受到任何影响。 第三条 3.1 乙方任职期间或参与项目期间,必须遵守甲方规定的任何成文或不成文的保密规章、制度,履行与其工作相应的保密职责。 甲方的内部保密规章、保密制度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确之处,2 .3.乙方亦应本着谨慎、诚实的态度,采取任何必要、合理的措施,维护其于

公司员工入职登记表及保密协议(实用)

员工入职登记表 入职时间:工作类型:□全职□兼职□实习 是否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是□否(说明:) 联系电话:固话: 紧急事故联系人:关系:电话: QQ号码:email: 现住地址: 基本信息 填写须知: 1.请使用黑色签字笔或钢笔按项目要求如实、详细填写。 2.填写本表是办理入职手续之一,员工须提供以下证件或证明资料作为本入职登记表的附件:(1)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进行核对,核对无误后,员工在复印件签署“与原件一致,

由xxx提供”并签名确认。 (2)提供学历、学位、资格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进行核对,核对无误后,员工在复印件签署“与原件一致,由xxx提供”并签名确认。 (3)提供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大学生报到证、失业证或单位同意兼职的文件等。 3.员工保密协议书为本表附件,由公司提供,员工阅读后签署。 员工声明: 1. 本人确认,公司已如实告知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工作条件、职业危害、劳动报酬以及员工要求了解的情况。 2. 本人在本表提供的个人信息、学历证明、资格证明、身份证明、工作经历等个人资料均真实,我充分了解上述资料的真实性是双方订立劳动合同的前提条件,如有弄虚作假或隐瞒的情况,属于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同意公司有权解除劳动合同或对劳动合同作无效认定处理,公司因此遭受的损失,本人有对此赔偿的义务。 3. 本人确认并同意,本表所填写的通讯地址为文件(通知)邮寄送达地址,公司向该地址寄送的文件或物品,如果发生收件人拒绝签收或其他无法送达的情形的,从公司寄出之日起视为公司经已送达。 员工签名:日期: 附件: 公司员工保密协议书 甲方(员工):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XXX公司 法定代表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双方在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下,就乙方商业秘密等相关保密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公司员工保密协议模板.docx

编号:_____________公司员工保密协议模板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下,就保守甲方技术秘密及商业秘密等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保密内容 1、甲方的交易秘密,包括商品产、供、销渠道,客户名单,买卖意向,成交或商谈的价格,商品性能、质量、数量、交货日期等; 2、甲方的经营秘密,包括经营方针,投资决策意向,产品服务定价,市场分析,广告策略等; 3、甲方的管理秘密,包括财务资料、人事资料、工资薪酬资料、物流资料等; 4、甲方的技术秘密,包括产品设计、产品图纸、生产模具、作业蓝图、工程设计图、生产制造工艺、制造技术、计算机程序、技术数据、专利技术、科研成果等。 二、保密范围 1、乙方到甲方单位工作之前所持有的合法的科研成果和技术秘密,经协商,乙

方同意甲方应用和生产的; 2、乙方在劳动合同期内职务发明、工作成果、科研成果和专利技术等; 3、乙方到甲方单位工作之前,甲方已有的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等; 4、乙方在劳动合同期内甲方所拥有的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等。 三、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提供相应的工作条件,为乙方职务发明、科研成果提供良好的应用和生产条件,并根据给公司创造的经济效益适当奖励; 2、乙方须按甲方的要求从事经营、生产项目和科研项目设计与开发,其生产、经营、设计与开发的成果、资料的权属无偿归甲方,甲方单方面拥有所有权和处置权; 3、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利用甲方的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进行新产品的设计与开发或撰写论文向第三方公布; 4、双方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乙方不得向第三方公开甲方所拥有的未被公众知悉的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 5、乙方承诺在劳动合同解除或期满终止当日后2年内,不得到生产同类或经营同类业务且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工作,也不得组织生产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

高新技术企业员工保密协议(最新整理版)

员工保密协议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就乙方在工作期间及离职以后保守甲方商业秘密的有关事项,协商达成一致,并共同遵守; 第一条告知 入职前,乙方应以书面形式,如实告知甲方有关其在原工作单位所承担的保密义务和竞业限制义务,因未主动告知而致使甲方遭受索赔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乙方应承担由止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 第二条件商业秘密范围 本协议提及的甲方之商业秘密包括技术秘密和经营秘密。 (一)技术秘密 技术秘密是指甲方自行研制开发或者以其他合法方式掌握的并未公开的,且采取了适当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包括但不限于: 1、源代码类:软件源程序和目标程序等; 2、产品需求设计类:客户调研报告、项目建议书、项目立项书、项目管理计划和进度表、概要需求列表、估算单、需求规格说明书、设计文档(含概要设计说明书,单元说明书或维护类设计说明书或改错类设计说明书)等;

3、产品开发过程管理类:项目会议记录、项目评审记录、缺陷记录跟踪表、同行评审记录表、配置项登记表、配置管理资料、组间协调记录表、需求跟踪与进度控制表、测试计划、测试用例、测试报告、项目关闭报告、产品发版报告、加密策略等; 4、技术文档类:专有技术资料、技术培训资料、技术总结等; 5、质量管理类:产品评审报告、KDSP相关资料、产品质量指标等; 6、产品应用实施类:产品实施方案、产品应用状况、客户使用情况等; (二)经营秘密 经营秘密是指甲方未公开的,并已采取适当保密措施的管理制度与流程、经营管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 1、经营管理信息:战略规划、经营决策、组织架构、计划与总结、董事会或管理层会议的决议和记录、重大业务专项会议资料等。 2、财务信息:财务报表、商业分析报告、税务资料、原材料进货渠道、审计报告、投融资交易、投资分板报告等。 3、人事信息:员工档案、组织人事资料、薪酬福利状况、培训计划、绩效考核资料等。 4、营销信息:合同、产品报价、重大交易记录、客户档案、代理商资料、供应商资料、合作伙伴资料、市场调研报告、市场营销方案、重大市场活动等。 5、法律事务信息:未决诉讼、重大商业交易、重大争议或纠纷事项、

公司签订保密协议

公司内部保密协议 甲方: 住所: 乙方: 住所: 所属部门: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年月日 签约须知 1、签约双方应仔细阅读本协议书,以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用人 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应充分了解《保密协议》的规定并应保证向对方提供的与保密协议有关的各项信息真实、有效。 2、签署本协议意味着乙方已经阅读和理解甲方制订的保密制度和甲方其他文件中保密相关规定以及本协议的所有条款,并自觉愿意遵守甲方不定期制定公布的保密制度及其他关于保密约定的规范性文件。

3、本协议一律使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字迹清楚,文字准确。本协议一经签订,不得涂改。对协议的效力有争议的,由人民法院确认。 4、甲方招用乙方后,应与乙方签订本保密协议。 5、甲乙双方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不影响本保密协议的履行。 6、甲方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投资人,不影响本保密协议的履行;甲方发生合并、分立的,本保密协议继续有效。 鉴于乙方在甲方公司从业期间已经(或将要)知悉甲方的商业秘密、知识产权、核心技术信息、计算机软件、移动端软件、业务数据等,并获得增进甲方所属行业知识、经验、技能的机会,为明确乙方的保密义务,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国家的有关规定,订立本保密协议。 一、保密的内容和范围 甲乙双方确认,乙方向甲方承担保密义务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乙方在供职期间因工作关系获得的各种信息:计算机软件信息、移动端信息、APP 软件信息、软件技术讨论记录、计算机或者移动端软件操作系统改进计划、软件技术方案、技术改造方案、研究开发进展情况、软件说明书、计算书、操作规程、设计图纸、设计方案、原始记录、数据、测试结果、计算机或移动端数据库、视频剪辑的成品及半成品(包括作废的但公司未允许公开的视频、音频文件等)等; (二)甲方的各种商业信息:业务数据、业务发展理念、商务计划、中长期规划、战略合作方案、经营决策、业务函电、合同、市场开辟和产销策略、谈判意图等; (三)乙方的职务成果(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因执行其在甲方的工作职责或完成甲方所指派的工作任务,或主要利用甲方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一切合法成果(包括但不限

企业之间保密协议模板

技术及业务合作保密协议 编号: 本协议书由以下双方于___年___月___日签署并生效。 1.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经营地址为: 邮政编码: 2.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经营地址为: 邮政编码: 鉴于: 1.甲方与乙方进行技术及业务合作事宜,双方将以书面或口头形式要求对方提供,并将拥有或已经拥有对方某些非公开的、保密的、专业的信息和数据; 2.双方愿以本协议规定对本协议项下的保密信息承担保密义务。 为此,双方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定义 保密信息:指提供方向接受方提供的,属于提供方或其股东及其他关联公司所有或专有的,或提供方负有保密义务的有关第三方的下列资料及所有在信息载体上明确标示“保密”的材料和信息。需保密材料包括但不限于:集成电路设计版图数据、业务记录和计划、贸易机密、技术资料、产品项目、产品设计信息、价格结构、成本等非公开的、保密的或专业的信息和数据。 第二条保密信息不包括以下信息: 1.在接受保密信息之时,接受方已经通过其他来源获悉的、无保密限制信息; 2.一方通过合法行为获悉已经或即将公诸于众的信息; 3.根据政府要求、命令和司法条例所披露的信息。 第三条接受方在接受保密信息后,必须承担以下义务: 1.对保密信息谨慎、妥善持有,并严格保密,没有提供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2.接受方仅可为双方合作之必需,将保密信息披露给其指定的第三方公司,并且该公司应首先以书面形式承诺保守该保密信息; 3.接受方仅可为双方合作业务之必需,将保密信息披露给其直接或间接参与合作事项的管理人员、职员、顾问和其他雇员(统称“有关人员”),但应保证该类有关人员对保密信息严格保密; 4.若具有权力的法庭或其他司法、行政、立法机构要求乙方披露保密信息,接受方将(1)立即通知提供方此类要求;(2)若接受方按上述要求必须提供保密信息,接受方将配合提供方采取合法及合理的措施,要求所提供的保密信息能得到保密的待遇; 5.若接受方或有关人员违反本协议的保密义务,接受方须承担相应责任,并赔偿提供方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四条没有得到另一方的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将其在本协议书项下的权利和义务转让给第三方。 第五条双方同意,本协议生效后,如国家颁布有关产权资料的出口、再出口的法律法规与管理条例,双方有义务遵守这些法律法规与管理条例。 第六条本协议的各部分构成完整的保密协议,并取代双方此前任何有关本协议所述事项的理解或协议。未经他方书面同意,本协议不得变更或修改。 第七条双方承认并同意,除提供方以书面形式明确表达外,提供方向接受方披露保密信息并不构成提供方向接受方转让或授予接受方享有提供方对其商标、专利、技术秘密或其他知识产权拥有的利益,亦不构成向接受方转让或其他知识产权等有关利益。 第八条本协议接受中国法律管辖并按中国法律解释。对因本协议项下各方的权利和义务而发生的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首先协商解决,如无法通过协商解决,则应在苏州仲裁解决。 第九条本保密协议自双方授权代表签署之日起生效,且在双方合作期间和合作结束完成之后_____年内持续有效。 第十条本协议一式二份,具有同等效力,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授权代表)

保密协议(对公)

保密协议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联系人:联系方式: 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联系人:联系方式: 鉴于甲乙双方业务合作过程中可能会涉及甲方及其关联方商业秘密,为保障甲方及其关联方的合法权益,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特订立本保密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商业秘密使用范围 商业秘密的使用范围仅限于甲乙双方之间为实现目的,除此之外,乙方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不得用于其它任何用途。 第二条商业秘密的内容 本协议所指商业秘密包括不能以任何形式传播或保存的与甲方或其关联公司有关的所有技术秘密和经营秘密信息。 (一)技术秘密是指甲方自行完成或者以其他合法方式掌握的并

未公开的,且采取了适当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下述内容:操作手册、数据库、网页浏览情况、设计资料、图纸、产品图样、计算机程序、技术文档、网站设计等。 (二)经营秘密是指甲方未公开的,并已采取适当保密措施的管理制度与流程、经营管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下述内容: 1.管理信息:经营战略、商业计划书、市场策略、组织架构、工作 流程、管理诀窍、管理层会议的决议和记录、业务专项会议资料、客户调研报告、财产担保及诉讼纠纷等; 2.财务信息:财务报表、税务资料、审计报告、交易流水、对公账 号及密码、投融资信息等; 3.人事信息:员工名单、员工薪酬福利、员工简历、岗位工作内容、 员工个人信息等; 4.营销信息:客户名单、客户订单、采购资料、进货渠道、销售渠 道、产销策略、行销计划、价格方案、经营目标、经营项目、货源情报、内部文件、会议纪要、交易资料、店铺账号及密码、邮箱账号及密码、账号后台信息、涉及商业秘密的业务函电等。 (三)甲方须对第三方承担保密责任的任何资料。 (四)本协议双方在协商、讨论或谈判中形成的运作计划、谈判记录、合作资料等。 第三条例外约定 本协议规定的商业秘密不包括以下信息: 1.非因乙方违反本协议的规定,该信息已为公众所知悉;

保密协议(单位之间签订)

MUTUAL NON-DISCLOSURE AGREEMENT 保密协议 This Mutual Non-Disclosure Agreement (the “Agreement”) is made and entered into as of XXXX, 2007 (the “Effective Date”) by and between XXXXXXXX., a USA limited liability company, as one Party to this Agreement, and XXXXXXXXX, a Chinese-government-owned enterprise duly established in Shanghai under the laws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as the other Party to this Agreement . The aforementioned parties shall be referred to throughout this Agreement individually as a “Party” or collectively as the “Parties.” 注册于美国的XXXXXXXXX.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注册在上海的国有企业XXXXXXXX于2007年X 月XX日(“生效日”)签订本保密协议(“协议”)。在本协议中,上述协议各方将单称为“一方”或统称为“各方”。 1.Purpose. The Parties wish to explore a business opportunity of mutual interest (the “Opportunity”) and in connection with the Opportunity; each Party may disclose to the other Party certain confidential technical and business information which the disclosing Party desires to treat as confidential. 1.协议目的:协议各方希望寻求可以达到互利目的的商业机会(“商机”)。在与商机有关的业务活动中,一方可能向另一方披露某些秘密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披露方需要信息接受方对这些信息保密。 2.“Confidential Information”means any information disclosed by either Party to the other Party, either directly or indirectly in writing, orally, or by inspection of tangible objects (including business plans, customer data, designs, documents, drawings, engineering information, financial analysis, hardware configuration information, inventions, market information, marketing plans, processes, products, product plans, research, services, specifications, software, source code or trade secrets, and other technical and market related information). Confidential Information may also include information disclosed to a disclosing Party by a third party. Confidential Information shall not, however, include any information which (i) was publicly known and made generally available in the public domain prior to the time of disclosure by the disclosing Party; (ii) becomes publicly known and made generally available after disclosure by the disclosing Party to the receiving Party through no action or inaction of the receiving Party; (iii) is already in the possession of the receiving Party at the time of disclosure by the disclosing Party as shown by the receiving Party's files and records immediately prior to the time of disclosure; (iv) is obtained by the receiving Party from a third party without a breach of such third party's obligations of confidentiality; (v) is independently developed by the receiving Party without use of or reference to the disclosing Party's Confidential Information, as shown by documents and other competent evidence in the receiving Party's possession; or (vi) is required by law to be disclosed by the receiving Party, provided that the receiving Party shall give the disclosing Party written notice of such requirement prior to disclosing so that the disclosing Party may seek a protective order or other appropriate relief. 2.“保密信息”指一方向另一方直接或间接,口头、书面或以其他有形载体披露的信息(包括经营计划、客户数据、设计方案、文件、图纸、工程信息、财务分析、硬件结构信息、发明、市场信息、营销计划、工艺流程、产品信息、产品计划、研究信息、服务信息、规格、软件、初始密码或商业秘密,以及其它与技术和市场相关的信息)。保密信息可以包括由第三方披露给披露方的信息。然而,保密信息不应包括(1)在披露方披露之前已被公众所知晓,在公开场所可正常获得的信息;(2)在披露方披露之后因非接收方的作为或不作为之因素导致被公众所知晓,在公开场所可正常获得的信息;(3)在披露方披露该信息时在接收方的档案资料和记录中显示接收方已经拥有的信息;(4)接收方从第三方(前提:该第三方未违反保密义务)获得的信息;(5)接收方的文件和其他有效证据显示是其在未使用或参照披露方信息的情况下独立开发、研制的信息;或(6)法律要求接收方泄露的信息,但在泄露之前,接收方应当书面通知原披露方,以便原披露方可申请保护指令或获得其他适当的救济措施。 3. Non-Disclosure and Non-Use. Each Party agrees not to disclose any Confidential Information or the fact that discussions or negotiations are taking place between the Parties to third parties, its employees, customers, suppliers or associated entities, except to those employees, customers, suppliers or associated companies of the receiving Party who are confirmed in writing in advance by the Parties to be required to have the information in order to evaluate or engage in discussions concerning the Opportunity. Each Party agrees that it will not, without the prior written consent of the other Party, disclose (unless required by law) to any other person the fact that the Confidential Information has been disclosed under this Agreement or any of the terms, conditions, status or other facts with respect thereto. Each Party agrees not to use any Confidential Information for any purpose except to evaluate and engage in discussions concerning the Opportunity. Neither Party shall reverse engineer, disassemble or decompile any prototypes, software or other tangible objects whi ch embody the other Party’s Confidential Information and which are provided to the Party hereunder unless consent for such actions is received

公司之间合作保密协议范本

保密协议 甲方(员工): 乙方(企业): 鉴于甲方在乙方任职,并获得乙方支付的相应报酬,双方当事人就甲方在任职期间及离职以后保守乙方商业秘密的有关事项,订立下列条款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双方确认,甲方在乙方任职期间,因履行职务或者主要是利用乙方的物质技术条件、业务信息等产生的发明创造、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有关的知识产权均属于乙方享有。乙方可以在其业务范围内充分自由地利用这些发明创造、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进行生产、经营或者向第三方转让。甲方应当依乙方的要求,提供一切必要的信息和采取一切必要的行动,包括申请、注册、登记等,协助乙方取得和行使有关的知识产权。 上述发明创造、技术秘密及其他商业秘密,有关的发明权、署名权(依照法律规定应由乙方署名的除外)等精神权利由作为发明人、创作人或开发者的甲方享有,乙方尊重甲方的精神权利并协助甲方行使这些权利。 第二条甲方在乙方任职期间所完成的、与乙方业务相关的发明创造、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甲方主张由其本人享有知识产权的,应当及时向乙方申明。经乙方核实,认为确属于非职务成果的,由甲方享有知识产权,乙方不得在未经甲方明确授权的前提下利用这些成果进行生产、经营,亦不得自行向第三方转让。 甲方没有申明的,推定其属于职务成果,乙方可以使用这些成果进行生产、经营或者向

第三方转让。即使日后证明实际上是非职务成果的,甲方亦不得要求乙方承担任何经济责任。 (详细内容,下载后可以查阅) 甲方申明后,乙方对成果的权属有异议的,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市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第三条甲方在乙方任职期间,必须遵守乙方规定的任何成文或不成文的保密规章、制度,履行与其工作岗位相应的保密职责。乙方的保密规章、制度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确之处,甲方亦应本着谨慎、诚实的态度,采取任何必要、合理的措施,维护其于任职期间知悉或者持有的任何属于乙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乙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以保持其机密性。 第四条除了履行职务的需要之外,甲方承诺,未经乙方同意,不得以泄露、公布、发布、出版、传授、转让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按照保密制度的规定不得知悉该项秘密的乙方的其他职员)知悉属于乙方或者虽属于他人但乙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也不得在履行职务之外使用这些秘密信息。 第五条双方同意,无论甲方因何种原因离职,甲方离职之后仍对其在乙方任职期间接触、知悉的属于乙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乙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和其他商业秘密信息,承担如同任职期间一样的保密义务和不擅自使用有关秘密信息的义务。 甲方离职后承担保密义务的期限为自离职之日3年内。甲方认可,乙方在支付甲方的工资报酬时,已考虑了甲方离职后需要承担的保密义务,故而无须在甲方离职时另外支付保密费。 第六条甲方承诺,在为乙方履行职务时,不得擅自使用任何属于他人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亦不得擅自实施可能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行为。 若甲方违反上述承诺而导致乙方遭受第三方的侵仅指控时,甲方应当承担乙方为应诉

新入职员工保密协议书范本

新入职员工保密协议书范本 甲方(员工):××××身份证号码:××××× 乙方(企业):××××公司 鉴于甲方在乙方任职,并将获得乙方支付的相应报酬,双方当事人就甲方在任职期间及离职以后保守乙方技术秘密和其他商业秘密的有关事项,订定下列条款共同遵守:第一条(知识产权归属) 双方确认,甲方在乙方任职期间,因履行职务或者主要是利用乙方的物质技术条件、业务信息等产生的发明创造、作品、计算机软件、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有关的知识产权均属于乙方享有。乙方可以在其业务范围内充分自由地利用这些发明创造、作品、计算机软件、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进行生产、经营或者向第三方转让。甲方应当依乙方的要求,提供一切必要的信息和采取一切必要的行动,包括申请、注册、登记等,协助乙方取得和行使有关的知识产权。 上述发明创造、作品、计算机软件、技术秘密及其他商业秘密,有关的发明权、署名权(依照法律规定应由乙方署名的除外)等精神权利由作为发明人、创作人或开发者的甲方享有,乙方尊重甲方的精神权利并协助甲方行使这些权利。 第二条(职务技术成果与非职务技术成果) 甲方在乙方任职期间所完成的、与乙方业务相关的发明创造、作品、计算机软件、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甲方主张由其本人享有知识产权的,应当及时向乙方申明。经乙方核实,认为确属于非职务技术成果的,由甲方享有知识产权,乙方不得在未经甲方明确授权的前提下利用这些成果进行生产、经营,亦不得自行向第三方转让。 甲方没有申明的,推定其属于职务技术成果,乙方可以使用这些成果进行生产、经营或者向第三方转让。即使日后证明实际上是非职务成果的,甲方亦不得要求乙方承担任何经济责任。甲方申明后,乙方对成果的权属有异议的,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第三条(保密义务) 甲方在乙方任职期间,必须遵守乙方规定的任何成文或不成文的保密规章、制度,履行与其工作岗位相应的保密职责。 乙方的保密规章、制度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确之处,甲方亦应本着谨慎、诚实 的态度,采取任何必要、合理的措施,维护其于任职期间知悉或者持有的任何属于乙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乙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以保持其机密性。 第四条(保密义务) 除了履行职务的需要之外,甲方承诺,未经乙方同意,不得以泄露、告知、公布、发布、出版、传授、转让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按照保密制度的规定不得知悉该项秘密的乙方其他职员)知悉属于乙方或者虽属于他人但乙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也不得在履行职务之外使用这些秘密信息。 甲方的上级主管人员同意甲方披露、使用有关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的,视为甲方已同意这样做,除非乙方已事先公开明确该主管人员无此权限。 第五条(保密义务) 双方同意,甲方离职之后仍对其在乙方任职期间接触、知悉的属于乙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乙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和其他商业秘密信息,承担如同任职期间一样的保密义务和不擅自使用有关秘密信息的义务,而无论甲方因何种原因离职。 甲方离职后承担保密义务的期限为下列第×种(没有做出选择的,视为无限期承担保密义务):(A)无限期承担保密义务,直至乙方宣布解密或者秘密信息实际上已经公开; (B)有限期保密,保密期限自离职之日起,计算到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