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装厂人事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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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管理制度

一、聘用、试用和转正

1.聘用原则:公司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聘用员工,无种族、宗教、性别、年龄等区别。

2.聘用流程:招聘员工一般需经用人部门提出需求,经公司审批后交由行政人事部实施。

3.入司手续

被聘用员工正式上岗之前,应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并向公司提交体检报告或健康证。公司有权拒绝聘用体检不合格的应聘人员。

员工经录取后,应在指定时间和地点携带下述正式文本及复印件到公司行政人事部报到:(1)身份证(2)学历证(3)资格证(4)本人免冠正面照片(5)体检合格证明(6)公司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未于指定时间、地点办理报到手续者,视为拒绝接收公司聘用,该通知因此失效。

员工入司应填写《员工入职登记表》,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书》,有必要时并与公司签署《保密协议》、《知识产权协议》等。

员工必须保证在应聘时提供的个人资料正确无误。填写虚假个人资料者公司可以拒绝录用或随时解聘。

4.试用期

新员工试用期一般为1-6个月。试用期满,由员工本人提出转正申请,经直接主管和部门经理评估合格后可以转正;评估不合格者,公司可以终止聘用关系。

应届毕业生入职,实习期为3个月,我公司不负责办理户籍关系。

试用期间,员工及公司任何一方可以终止聘用关系,但应提前3个工作日书面通知对方。员工在试用期内或期满与公司解除关系的,双方签订的《保密协议》条款在协议规定的期限内仍保持有效。

5.劳动合同

公司实行劳动合同制,每位员工都将与公司签署《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书》,以正式保证双方在聘用过程中的合法权利和义务。

合同时间视同工龄。员工辞职后工龄自动清零。

6.员工档案

行政人事部为每位员工建立个人档案。员工档案分为工作档案(由公司行政人事部保管)和人事档案(由公司指定政府劳动人事机构保管)两类。

二、职位变更

公司可以根据员工个人能力和绩效表现,安排员工晋升、降级或轮岗;员工也可根据个人情况和公司职位空缺,申请职位变更。

员工对公司调整持异议的,可以提出申诉。

员工职位变更应经用人部门和公司领导审批,并办理移职交接受手续。

移职交接办理完毕,行政人事部应将相关资料存档备案。

三、离职

1.员工离职应提前30天向部门经理和行政人事部提交书面辞职报告,经公司审批,并与所在部门、行政人事部、行政部、财务部等相关部门办理员工离厂手续后方可离开公司。

2.离职前应履行《劳动合同》、《培训协议》中的有关条款。未履行完成离职手续或未满30天即自行离职的,按旷工处理。

3. 在任何情况下员工离职时,员工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保密协议》及《培训协议》、《知识产权协议》中的保密规定继续适用直至期满。

4.有住公司宿舍的员工,需在行政部的陪同下搬离宿舍,并交出相关钥匙等物品。

四、退休

员工退休年龄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

员工达到退休年龄时,如果公司需要其继续服务同时员工本人也愿意继续在公司工作时,公司可以留用达到退休年龄的员工。

退休从员工达到退休年龄的当月最后一个工作日正式开始。

考勤与休假制度

一、考勤

1.工作时间

■公司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正常工作时间为:上午8:00至下午为17:00。

公司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员工加班或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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