缴纳社保人员增加、减少申报表

缴纳社保人员增加、减少申报表

缴纳社会保险费人员增加、减少申报表(表六)

单位负责人:单位经办人:区(县)社保经办机构审核人:社保经办机构(盖章):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审核日期: 年 月 日

填表说明: 1、此表由缴费单位填报一份,经社保经办机构审核后,社保经办机构留存;

2、在“增加原因”栏内,请按照以下分类填写编码:(1)新参加工作;(2)复员/转业;(3)再就业;(4)外区调入;(5)市内调动;

(6)其他

3、在“减少原因”栏内,请按照以下分类填写编码:01上学;02参军;03失业;04转往外区;05市内调动;06离退休(职);07判刑/劳

教;08出国定居;09死亡;010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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