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荆州市海子湖生态文化旅游区总体规划文本

湖北省荆州市海子湖生态文化旅游区总体规划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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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规划总则

第1条规划缘起

2010年11月15日,省人民政府鄂政函【2010】342号文件正式批准设立荆州楚纪南城大遗址保护区暨荆州海子湖生态文化旅游区,并提出了将本区建成中国南方大遗址保护示区和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示区的发展目标。本区域为国家文物局和省人民政府共建的大遗址保护荆州片区的核心区域,属部省共建的国家项目。从国家战略层面来看,旅游业是中国国民经济的战略性产业。从经济发展和旅游需求层面看,旅游业正逐步进入大众化的全面发展阶段,国际国旅游市场的消费需求和消费能力更加稳固。从旅游市场投资层面看,社会力量积极投身旅游产业。从交通与旅游出行层面看,中国高速交通体系近几年快速发展,大大拓展了游客出行距离和产业发展空间。荆州作为长江中游的重要交通枢纽之一,高铁、高速公路、铁路、水运等综合交通体系较为发达,为荆州旅游的可进入性带来了极其便利的条件。从本区域的生态文化旅游资源层面看,所蕴含的楚文化和生态等资源特色鲜明,优势突出。目前,新区成立了管委会,理顺了管理体制,具备了操作条件。综上所述,海子湖生态文化旅游区的发展,外条件均已具备,目前迫切需要一个综合性的总体规划来指导建设,这正是本规划编制的缘起和目的。

第2条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2008)

2.《中华人民国文物保护法》(2007年修正)

3.住建部《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06)

4.住建部《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实施细则》(1995)

5.《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 137—90)

6.《建设部城市规划强制性容暂行规定》(2002)

7.《旅游规划通则》(GB/T18971-2003)

8.《旅游资源分类、调查与评价》(GB/T18972-2003)

9.《旅游区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标准》GB/T 17775-2003

10.《省城乡规划条例》(2011)

11.省政府、国家文物局《共建大遗址保护荆州片区框架协议书》(2010)

12.国家文物局《楚纪南故城遗址区保护总体规划纲要》(2011)

13.省政府《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发展规划》(2008-2020)

14.《省文物保护管理实施办法》(1993)

15.《荆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

16.《荆州市旅游发展总体规划》

17.《荆州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

18.《荆州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2010-2020)》

19.《荆州市“十二五”规划纲要》

20.《长湖保护治理和利用规划》(2008-2020)

21.国家、省、市相关的其他政策和法规文件

第3条规划围

荆州海子湖生态文化旅游区行政管辖围为136.1平方公里。本规划的核心规划围是:南至沪蓉高速铁路,北至318国道改道新线,东至桥河与相邻,西至老207国道及纪南城遗址西侧。总面积为115.25平方公里。荆州海子湖生态文化旅游区行政管辖围沪蓉高速铁路以南区域及长湖东部水域未纳入核心规划围。楚纪南故城遗址区总体保护规划中的楚纪南故城城址、雨台山墓群位于本规划的核心规划围。第4条规划期限

本规划期限为2011-2030年,其中:

近期为2011—2015年;

中期为2016—2020年;

远期为2021—2030年。

第5条规划性质与任务

(1)规划性质

本规划属于以文化为支撑,以旅游为主体的旅游区总体规划,是大遗址保护区和生态文化旅游区发展的总体战略部署和建设管理的行动纲领。规划成果包括规划文本、规划说明书、规划图则和专题研究。

(2)主要任务

?分析现状条件,协调区域关系;

?明确发展目标,制定发展战略;

?利用资源优势,策划旅游项目;

?明确功能构成,确定空间布局;

?强化保护措施,规划发展规模;

?配套基础设施,合理分期建设。

第6条规划指导思想

(1)以科学发展观统筹各类资源要素,处理好大遗址保护、旅游发展宏观态势与荆州现实情况的关系,既要有高的起点,又要结合实际。

(2)以楚文化为灵魂,以生态环境为基础,以旅游为主体,处理好开发与保护的关系,确保旅游区可持续发展;

(3)协调好本旅游区与中心城区、大遗址保护荆州片区、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的关系,处理好整体与部分关系;

(4)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多元投入的建设原则,近远期相结合,注重规划的可操作性。

第7条强制性容规定

文本中加下划线条文为本规划强制性容。强制性容是对总体规划实施进行监督检查的基本依据,违反总体规划强制性容进行建设的,属严重违规行为,应依法进行查处。

第二章规划背景分析

第8条环境敏感性评价

本规划借助于ArcGIS 10.0,选取了文物遗址、市政设施、水体、已建设用地、坡度、植被等6个因子作为环境敏感性评价的因子。结果显示,极敏感区和高度敏感区主要分布于规划区的西部、南部和北部,在其他区域也有线形穿越,二者占规划区面积的35.33%,在这些区域应尽量避免或应控制人类活动的干扰。穿越其他地区的线形的高敏感区多为市政基础设施,如能采取措施改变这些设施的走向或布置形式,则会明显降低环境敏感性程度。中度敏感的区域主要分布于规划区的中部和东部,与海子湖湖面及东部的鱼塘有较强的对应关系,占规划区面积的34.4%,适合较低强度开发利用,尽量以自然要素为主。轻度敏感的区域呈镶嵌状分布于规划区的各处,占规划区面积的12.04%,可以适度开发利用,但也要控制开发利用的强度。低度敏感的区域呈岛屿状分布于规划区的北部和南部,占规划区面积的18.23%,限制因子少,可以开发利用。

第9条旅游资源评价

共调查评价了17个旅游资源点,分属四个大类,其中五级的有一个,是楚纪南故城,四级有一个,是海子湖,三级有二个,分别是鸡公山遗址、雨台山古墓群。二级有二个,一级有四个,其余七个均未列级。楚纪南故城遗址是全世界独一无二,包括其他遗址在,所形成的楚文化遗址集群,是本区域最有特色,也是最震撼的旅游资源。

第10条楚文化分析

楚文化资源主要包括四大类:楚人物质文化遗存——楚器、楚艺,如青铜文化、漆器文化、丝织品、楚式建筑等;楚民俗文化——楚风、楚俗,如楚人崇凤、尚武、尚赤、尚东、尚左、民歌戏曲、红白喜事等;楚地文学、艺术和哲学精神——楚辞、楚乐,如屈原的《楚辞》开创了我国浪漫派文学的先河,楚国的音乐、舞蹈、绘画与雕刻等方面;楚地政治制度文化——楚魂、楚韵,如楚君权系统等。楚文化的合理利用可采取四种方式:托古通今,托古(民俗)——楚风——通今,即以今日的民风民俗通过托古之名达到沟通古今,弘扬楚文化之目的;仿古制今,仿古(文物)——楚器——制今,即按照古代楚国的成规来处理当今楚文化旅游开发的建设事务等问题;化古烁今,化古(文化)——楚辞——烁今,即在仿古基础上,融入楚文化之神韵,得其气脉而别创新法,光耀当世;鉴古超今,鉴古(精神)——楚魂——超今,弘扬楚人不惮躐等破格的进取精神,不分此畛彼域的开放精神,不厌追新逐奇的创造精神。楚文化旅游开发的最高境界与最终目的,是实现楚文化旅游开发超越寻常模式,一飞冲天,使荆州之旅游文化超出一般旅游套路,让游人及荆楚人们获得“进取、开放、创新”的楚人精神而一鸣惊人。

第11条相关规划分析

本规划分析了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发展总体规划、荆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荆州发展规划(2009—2020)、荆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荆州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楚纪南故城遗址区保护总体规划纲要等八个相关规划。结论显示规划区域现状遗存以楚文化为核心,发展方向应全力打造楚文化。要求本规划合理控制建设规模与强度,确保区域的生态文化特征。协调本区域旅游与荆州市旅游及鄂西圈旅游之间的关系。

对于楚纪南故城遗址,要严格按照国家文物局批准的《楚纪南故城遗址区保护总体规划纲要》进行保护和合理利用。对于本体保护,应落实管理规定、控制开发建设、确定保护重点、搬迁占压遗址设施、制定种植要求、健全文物档案、建立监测系统、提高抗灾能力等任务。对与展示利用,应整合周边旅游资源、强化展示中心地位、建立系统展示体系、充分揭示遗产价值、探索合理展示方式、科学利用文物资源、制定科学的展示计划、确定近期展示试点、规划合理展示结构、制定科学展示策略、组织游览线路、配套旅游服务设施、加强游客容量管理、优化游赏服务质量、注重青少年教育、增强遗产保护宣传等。对遗产管理应构建管理体系、保障规划实施、制定保护条例、编制相关规划、健全管理机构设置、加强遗产监测管理、加强管理与技术培训、完善保护机构设施、落实监测管理、建立风险应对机制等。对现存的文物盗掘问题,应加强巡查、增设安防设备和加强管理。对于居民生产生活问题,应科学引导、加强保护。对于现代陵园的建设与发展问题,应严格管理、加强环境整治合理分配利益。对楚纪南故城过境交通占压问题,要求207国道在遗址区外重新选线,原道路降级为一般公路。道路降级、改线后,可改造为楚纪南故城至城区的部专用道路。

楚纪南故城遗址近期保护要点:根据考古研究成果,开展有关遗产构成和遗产价值的专项研究;根据《纲要》要求,协调区域城乡发展,制定保护区划和保护管理规定;制定符合南方土遗址特点的本体保护措施;探索符合世界文化遗产保护理念的考古遗址公园展示策略;制定系统的考古研究计划,全面开展考古调查与研究发掘工作;开展遗存分布围有关产业结构、居住人口、社会生活等方面的调研,探索符合当地实际的大遗址管理模式,协调遗产保护与当地居民的生产生活的关系,确保规划的可操作性。雨台山墓群近期保护要点:研究墓葬选址特点,将关联密切的历史环境纳入保护围;加强科技安防与日常监管;整治环境景观,修复历史环境,使重点墓葬环境展示成为区域湿地景观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12条类似案例研究

本规划分析了国5个类似案例:金鸡湖沿线发展分析、西溪旅游综合体、宋城、东部华侨城、曲江新区。结果显示,集文化、旅游、新城于一体的模式风险较小,容易取得成功。旅游地产往往受市场欢迎,容易推进项目整体运作。本规划还调查了7个国外遗址旅游区,通过案例分析,目前国外遗址保护利用的方式主要有以下五种模式:遗址博物馆模式,如始皇兵马俑博物馆;遗址旅游区模式,如淹城旅游区;遗址公园模式,如圆明园遗址公园;创意产业模式,如“世界恐龙谷”;考古活动参与模式,如英国布拉温西岛维多利亚时代遗址。现实中的遗址地往往不是单一模式,而是采取多种手段组合,从而达到保护与合理利用的双重目的。第13条客源市场分析

(1)周边客源市场分析

本规划对周边300km围重要城市及沪蓉高铁沿线重点城市人口、人均GDP及旅游资源情况进行了统计分析。本旅游区可能辐射的客源市场主要城市总人口15687.13万人,人均GDP超过8000美元的地区有、、、、、、,合计人口6393.4万人,5000-8000美元的地区有、、,合计人口995.67万人,3000-5000美元的地区有、襄阳、、、、,合计人口5857.55万人,低于3000美元的城市有荆州、随州、、、、,合计人口2440.51万人。

(2)游客量预测

海子湖生态文化旅游区客源市场需求总量参照周边客源市场调查分析的数据、荆州市旅游发展规划的游客量预测及国外主题公园2010年接待的游客量三方面进行确定。

第三章区域协调发展规划

第14条与荆州总体规划的协调

从荆州市城市总体规划的要求来看,海子湖生态文化旅游区位于480平方公里中心城区的规划围,属于

城市远景发展的重要城市组团之一。在本次总规的空间管制区域多属于限制建设区和禁止建设区。但海子湖生态文化旅游区的建立符合城市发展总目标的要求以及经济发展战略中关于文化旅游方面的发展要求。本次海子湖生态文化旅游区的规划从总体上符合城市总体规划的发展要求,但在具体的规划建设中,要充分保护好区域的湿地和水域生态系统、历史文化遗产等资源,符合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生态廊道保护与建设要求;要加强区域的生态环境保护,强化污染物减排和治理;加强区域新农村建设,合理布局农村居民点;加强区域基础设施及综合防灾体系的建设。最后,由于该区域多属于限制建设区和禁止建设区,且区域高速公路、国道、铁路、引江济汉渠、高压走廊、油气管道等重大基础设施纵横密布,因此要确定合适的开发强度,防止高密度、高强度的开发建设;确定合适的空间结构及布局,协调好与区域重大基础设施的关系。在荆州市旅游发展规划中,有三个五级资源点、4个四级资源点,其中楚故都纪南城遗址属于四级旅游资源,海子湖生态文化旅游区属于荆州市三个一级旅游产业区之一——“水润三国”古城文化旅游产业区,此产业区的发展定位为以三国文化、古城文化、楚文化和水文化为灵魂,主打“文采水润古城”旅游形象。重点培育荆州古城、熊家冢、“感知三国”、八岭山国家森林公园、楚纪南城、海子湖楚文化风情等旅游精品。形成三国文化旅游(主要以荆州古城、关帝庙为依托)、楚文化旅游(主要以荆州博物馆、熊家冢、海子湖楚文化风情、纪南城遗址和八岭山国家森林公园为依托)、水文化旅游(以荆江大堤、荆江分洪工程纪念碑亭、万寿园水文化博物馆、海子湖、文湖公园等为依托)和文化旅游四大产品。本规划区中的海子湖、纪南故城涉及到四大产品中的两个——楚文化旅游和水文化旅游。

第15条与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的协调

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总体规划提出“双核”结构:由和襄樊两个省域副中心城市组成。但是根据荆州市在省和鄂西圈的区位,如果海子湖生态文化旅游区能够迅速发展,则荆州完全有可能成为鄂西的“一核”,形成鄂西圈的、襄樊和荆州“三核”鼎立的格局,荆州成为鄂西圈重要的旅游目的地之一。围绕楚文化的发展,将荆州建成中国乃至于世界级的楚文化展示、体验和研究中心,并与鄂西圈其他楚文化旅游区合理形成楚文化廊道,推出楚文化主题游。利用荆州的交通枢纽地位,与鄂西圈其他旅游区联动发展,协调好以荆州为重要节点的楚文化廊道、三国文化廊道、长江三峡和古荆州生态文化廊道。总之,与鄂西圈的协调主要体现在一核、一主题和三廊道三个层面。

荆州市域部旅游发展的协调主要体现在三大文化品牌协同发展:楚文化、三国文化、水文化。四大核心板块差异化联动发展:荆州市的海子湖楚文化游览区、荆州古城三国文化游览区、石首天鹅洲湿地生态旅游区、洪湖湿地生态旅游区四大板块。

第16条与大遗址保护区规划的协调

2010年3月,国家文物局、省政府签署了《大遗址保护荆州片区共建协议》,要求“通过对荆州纪南故城大遗址的规划、保护、展示和研究,全面提升保护管理水平,努力将荆州片区建设成为我国南方大遗址保护的重要示区和省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的文化中心”。荆州片区大遗址以楚纪南故城为中心,包括八岭山、熊家冢、纪山、雨台山、天星观、马山墓群,共建协议将青山墓群和龙湾遗址也纳入其中。遗址分布面积千余平方公里,具有规模宏大、价值重大、保存较好、影响深远的共同特点,在全国文物保护工作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和影响。由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建筑历史研究所编制的《楚纪南故城遗址区保护总体规划纲要》的规划围四至边界:以楚纪南故城遗址为中心,东至观音垱镇镇域东界,南至荆州市城市建成区北缘,西至荆州市市域西界,北至市纪山镇镇域北界,规划区总面积约940平方公里。规划重点为包括:楚纪南故城遗址、

八岭山古墓群、纪山楚墓群和马山古墓群。本次规划涉及到大遗址中的楚纪南故城(含雨台山),本规划中的遗址保护部分引用了国家文物局已经批准的《楚纪南故城遗址区保护总体规划纲要》,做到了与荆州大遗址保护的充分对接。

第四章发展目标、战略及规模

第17条发展目标

(1)总目标

依托深厚的楚文化底蕴和独特的文物、生态和湖泊资源,在做好国家级遗址文物保护和生态环境修复保护工程的基础上,通过资源挖掘、时空转化、情景物化和景观优化等现代开发手段,把本区域建成中国南方大遗址保护示区的核心区、国家级文化产业示园区、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示区和国外知名的旅游目的地。(2)分期目标

近期:将楚纪南故城遗址建成国家考古遗址公园。争创一个国家5A级景区。

中期:争创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和国家级文化产业示园区。

远期:争创国家级生态旅游示区,建成国外知名的旅游目的地。

第18条发展战略

(1)楚文化主导战略

本区的基础及缘起为楚文化,因此本旅游区的支撑项目一定要与楚文化相关,楚文化旅游产品是未来旅游区聚集人气的核心。

(2)文化旅游产业主体战略

本区因文化而立,文化旅游产业必然是本区的主体。因此要依托文化资源优势,突出发展文化旅游产业,使之成为支柱产业。

(3)生态环境基础战略

良好的生态环境是旅游区可持续发展的基础,要将保护和优化生态环境贯穿整个开发、建设和管理的全过程。

(4)项目兴区战略

项目落地是新区建设的关键,要优化招商,特别是要争取引进有实力、从事旅游开发的战略投资企业参与新区的开发与建设,确保主题城、景点景区、旅游地产、酒店、游艇等核心项目开发一个,成功一个,带动一片。

第19条发展规模

(1)人口规模

规划2030年,海子湖生态文化旅游区总的人口规模预测为25万人。其中:旅游度假及配套服务人口10万人,常住人口15万人。

(2)用地规模

规划用地115.25平方公里,其中规划建设用地32.51平方公里,水域和其它用地共82.74平方公里,人均城市建设用地控制在150平方米以。

第五章总体规划布局

第20条总体规划布局要求

(1)资源有效转化和现状充分利用。合理利用楚文化遗址和现状自然条件,通过规划建设,转化成旅游产品。(2)旅游项目分类集聚发展。文化观光体验类项目、休闲度假项目相对分开,各自集聚,互相联系,规模化发展。

(3)与文物遗址错位发展。不在文物保护围搞建设,不破坏文物,合理利用文物遗址,就近设置与遗址旅游

(4)与荆州城区、大遗址保护片区及其它区域联动发展。在道路、旅游线路、接待设施、城市建设、绿色廊道等方面与荆州城区协调发展,建设与城区的快速通道,与城区的旅游集散中心形成快速通道,旅游接待设施共享,新城建设用地与城区就近设置,降低开发风险和基础设施成本,依托河流、道路建设绿色廊道,沟通本区与城区绿色空间的联系,充分发挥本区的生态效益。与熊家冢、八岭山等建立快速通道,确保游线畅通。

第21条规划结构

规划结构概括为:一环:海子湖环湖游憩带。两核:文化观光核(纪南故城考古遗址公园和楚城)、生态新城核(商务行政中心)。三区:文化观光体验区;休闲度假区;生态宜居区。

第22条规划分区

规划形成四个功能分区和备用发展区,各个分区的次级分区及景点设施如下表:

第23条文化观光体验区

以楚文化为主体,围绕文化观光、参与体验、演艺欣赏、科考研究、文物保护、休闲游憩等多种功能展开,由7个二级分区构成。

Ⅰ-1 楚纪南故城国家考古遗址公园,性质为国家考古遗址公园,是春秋晚期至战国时期的楚国都城郢都遗址,是楚国全盛时期的都城遗址。平面呈长方形,东西长约4450米,南北宽约3588米,规模为17平方公里,城墙为泥土夯筑而成。楚文化的遗存主要包括:15506米城垣、7处城门(含两处水门)、绕城一周的护城河遗迹、4条城古河道、城84座夯土台基建筑、400多口水井、5座窑址、一处铸造遗址等。一期(十二五期间)考古及展示区域包括3个部分,第一部分是宫城区中新桥河、龙桥河、松柏古河道和南垣围合的区域,第二部分为南城垣东门及烽火台区域,第三部分为28处城垣缺口区域,合计面积约4平方公里。其中的民居、生产建筑、现代坟墓公共建筑,约16.7万平方米需逐步迁出。一期搬迁驾校、纪南城粮站、纪南城工作站和部分民居,面积约41156平方米。南城垣东门南侧规划为遗址公园入口区,游览路线大部分用水路,运用恰当的解说系统,游览路线为:纪南城入口区——南城垣展示区——(东门、烽火台)——凤凰山自然景观——宫城展示区——窑址及水井展示区——三河汇流自然景观——生态农业景观——南城垣展示区(水门)——西垣北门展示区——八岭山展示区。主入口建筑采取覆土建筑,占地规模约4.5公顷。

Ⅰ-2 楚城性质为楚文化体验博览园,注重参与体验,规模约2平方公里。重点容有古城风貌再现、楚都生活体验、战国风云体验、主题大剧欣赏、故楚文物博览。主要分区包括:宫殿区、市井区、卫戍区、集散区、离宫区。宫殿区可开展楚国仪典表演、楚风楚韵演艺、楚国博物展示等活动;市井区可开展楚工艺体验、楚民风民俗体验等活动;卫戍区可开展楚王演武、楚精英人物雕塑展示等。楚城既是一个楚文化的体验公园,也是一个可供拍摄春秋战国时期影视剧的影视基地。游览入口:水门、陆门。大朝正殿——楚都剧院+4D影院,面积约9000m2,推出楚都大剧——梦回楚都。后宫燕寝——即楚纪南城遗址博物馆,面积约7万m2,利用宫殿台基、燕寝、后宫,把从楚纪南及其他楚遗址考古挖掘出来的文物放在楚城中展出。郢市街坊——展示楚国都城街道、作坊区,有楚国豪门宅院、平民宅院等仿楚建筑群,融制、铸剑、织帛、绘漆器等工艺表演以及餐饮、商业于一体,参与体验楚文化。利用楚人好巫的特点,设巫术馆、魔术馆,进行巫术表演,揭秘巫术迷信的成分。街坊同时是地方风味美食的汇聚地,每日定期进行各种情景演出,销售仿古工艺品,可进行合法文物买卖、鉴定。列国会馆——春秋战国时代背景,各国文化风俗展示与体验,可开展百家争鸣活动,设讲坛、会坛、论坛,论棋道、茶道、酒道。战国风云体验与重演,在卫戍区可开展陵师金戈、舟师伐吴、百发百中、战车雄风、斗兽惊魂等表演和体验活动。用古代的服装、兵器进行现代的拓展训练,设步兵营寨、水兵营寨和骑兵营寨,供表演和参与,设瞭望塔供观演。水师营将是楚城的一个特色,吃、住、游一体化的战船、龙舟可以全方位开展水上战争、游憩体验活动。每年开展中国荆州国际龙舟节活动,进行龙舟竞渡,同时把划龙舟发展成常态化的旅游体验活动,把海子湖打造为世界龙舟竞技的大本营和世界最高级龙舟竞技运动的平台。在湖边设置乾溪台,作为军事博物馆,展出楚国军事相关器物和知识,设楚庄王雕塑,成为湖边的标志性建筑之一。夜晚水景灯光表演,运用虚拟现实技术,再现繁华楚都、春秋争霸、战国风云的场景,通过音乐喷泉、激光表演、水幕影视、电影特技等现代高科技的运用,力争再现故楚最精华的篇章,达到凤凰涅槃、浴火重生的震撼视觉效果。渚宫大酒店的性质为古典园林式五星级酒店,位于离宫区,规模约60公顷,集餐饮、娱乐、休闲、度假于一体。

Ⅰ-3 雨台山生态遗址公园的性质是生态型国家考古遗址公园,规模约1.94平方公里,重点是文物保护、生态保护、考古体验。也可作为弓弩狩猎场的延伸区。公园现有雨台山公墓近期限制发展,用绿化进行隔离,中远期若有可能,逐步搬迁。

Ⅰ-4 郢城遗址的性质为遗址保护地,规模约2.65平方公里,重点容是文物保护和环城河沟通。

Ⅰ-5 鸡公山遗址的性质为遗址保护地,规模约20公顷,重点容是文物保护和遗址展示。

Ⅰ-6 楚堤的性质为展现楚风楚韵的跨湖风情堤,长度1000m,宽60m,三岛相连,面积5ha,集景观功能、交通功能、休闲游憩功能、文化展示功能于一体。主要设施包括茶室、酒吧、亭、榭、岛、桥、雕塑等。第24条滨湖生态休闲区

以休闲度假为主题,以旅游地产作为经济收益点和推动力,设多个度假主题,包括康体运动休闲、凤凰山城市生态园、水疗、观光农业和水上运动休闲等,由5个二级分区构成。

Ⅱ-1康体运动休闲园的性质是以运动休闲为特点的体育公园,规模约2.1平方公里,重点容有:运动休闲、交友会晤、回归自然和滨湖夜生活。包括太阳岛体育公园、五仞台运动俱乐部、雨台山弓弩狩猎场、九歌水岸和森林跑马场。

Ⅱ-2 金港湾休闲岛的性质是以水疗为特色的休闲度假岛,规模约2.8平方公里,重点容有:水上游乐、SPA水疗、商业会晤、休闲度假。主要景点有湖岸、云中君水疗会所、清都分时度假村。

Ⅱ-3 农业博览园的性质为农业观光园,规模约2.4平方公里,重点容有:农业观光、科普教育、农业展览、餐饮休闲、有机食品生产、有机农产品购买。大型景点有垄上文化产业园,性质为文化产业园区,规模约57公顷,设置以农耕文化为题材的各类农展馆,融农业科技、影视文化为一体。主要景点有开心农庄、观光温室、油菜博物馆等。

Ⅱ-4 游艇水乡的性质为水上运动休闲度假,规模约3平方公里,重点容有:水上运动、江汉平原水乡风貌、尊贵养老、游艇休闲。主要景点及设施有水乡小镇、水乡风情街、水上F1等。

Ⅱ-5 凤凰山城市生态园的性质为郊野型森林公园,规模约2.3平方公里,重点容有:凤文化体验、楚辞

浪漫文化体验、森林生态环境休闲、运动休闲。主要景点及设施有凤文化主题园、楚辞植物园、情侣园等。第25条湖泊湿地游览区

本区以自然生态景观为特色,包括湖泊水域、环湖生态景观游憩带以及主要的河流,有3个二级分区。

Ⅳ-1 滨湖生态公园的性质为生态公园,沿长约32.8公里的环湖路布置,面积约2.5平方公里,重点容包括:郭家草场休闲园、城门遗址公园、邵家咀古城遗址公园、庙湖公园、渔湾公园、水利主题园等六个主题园。兼具防洪、景观、生态、游憩和文化功能。公园现有凤凰山公墓近期限制发展,用水系和绿化进行隔离,中远期若有可能,逐步搬迁。

Ⅳ-2 海子湖湿地公园的性质是以荷花为特色,以休闲为主要功能,兼具生产功能的湿地公园,规模约7.93平方公里,重点容包括:水上田园、荷塘芦荡、渔村垂钓、渔民生活体验和科普教育等。

Ⅳ-3 海子湖的性质为集景观、游憩、生产功能于一体的淡水湖,面积约21.76平方公里。包括庙湖、海子湖及长湖的部分区域。重点容:水环境治理与水质保护,水体形态优化及水上游线组织。沿湖标志物:大朝正殿、五仞台、东皇太一宫、九重台、凤凰台、国际会议中心、烽火台。

第26条用地分类

根据海子湖生态文化旅游区的定位及发展方向,规划将区用地划分为旅游度假用地、居住用地、公共设施用地、道路广场用地、对外交通用地、绿化用地、市政公用设施用地、遗址公园用地、周边城镇建设用地以及水域和其他用地等十大类。遗址公园用地、周边城镇建设用地以及水域和其他用地不计入人均城市建设用地指标。

第27条居住用地布局

按不同类居住用地标准,选择交通联系方便、环境条件较好的地段,成片、完整建设居住区。

合理确定居住用地结构和用地标准,在保持良好居住环境的同时,努力提高土地利用率。

居住用地建设要适应住宅商品化趋势,并要认识到具备作为第二居住地用地的潜力和可能性,用地类型设定要满足不同阶层住宅消费需求。

努力创造和改善度假居住环境。完善居住区配套服务设施,同时也要设置相应规模的幼儿园、中小学、医疗机构和老年活动中心等城市公益设施,并加强部休闲绿地建设。

居住用地包括度假居住用地、商业居住混合用地,主要分布在海子湖以南,荆襄高速以西区域;还包括部分居民点还迁用地,分布在规划区北部区域。居住用地面积578.85公顷,人均居住用地面积38.6平方米,占总用地的17.80%。

第28条旅游度假用地布局

在保护好生态环境的前提下追求土地开发效益。把环境资源最优的地段用于旅游开放空间,特色旅游区尽可能沿滨湖布置,旅游服务区等辅助区域设置在陆。

旅游休闲用地包括会议培训用地、休闲体育用地、旅游公共服务设施用地、现代农业用地(观光农业)、旅游休闲绿地、旅游度假村等各项用地。886.95公顷,占总用地的27.28%。其中:

1.旅游设施用地:主要布置在海子湖以北区域,包括楚城及垄上文化产业园等旅游开发项目,用地面积为519.97公顷。

2.风景游赏用地:沿海子北两侧分布,尽享海子湖美景区域,用地面积336.55公顷。

第29条公共设施用地布局

公共设施建设的容量和定位除了满足社区服务以外,还要考虑面向示区旅游服务的要求,特别是中心区的服务设施必须满足更大围的需求。

适应市场经济特点,对示区的社会公益性,非盈利性公共设施予以必要的保证。

公共设施布局均衡,设置与示区规模相适应、与示区形态和结构相协调的公共中心和公共设施体系,促进四大功能组团的完善。

按照国家规、标准和服务半径要求配置完善医疗卫生、教育、体育设施和居住区级的各项公共设施用地,建立一个布局合理、规模适当,满足示区功能高效运转和居民需要的示区公共设施体系。

公共设施用地包括行政办公、商业金融、体育、医疗卫生、教育科研等。用地面积310.52公顷。占总用地的9.55%。

第30条道路广场用地布局

道路广场用地包括道路用地400.90公顷,广场用地10.72公顷。占总用地的12.67%。

第31条市政公用设施用地布局

包括水厂、污水处理厂、变电站、消防站和邮电设施等容,用地面积13.48公顷。占总用地的0.41%。第32条对外交通用地规划布局

对外交通用地包括荆岳铁路及沪蓉高速铁路等铁路用地和荆襄高速、宜黄高速、318国道、207国道等公路用地。用地面积:104.97公顷。占总用地的3.22%。

第33条绿地规划布局

绿地用地面积944.86公顷。占总用地的29.07 %。包括220KV高压走廊防护绿地,高速公路、铁路等防护绿地,面积800.16公顷。规划公共绿地面积144.70公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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