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公共租赁住房规划与建筑设计导则(试行)

江苏省公共租赁住房规划与建筑设计导则(试行)
江苏省公共租赁住房规划与建筑设计导则(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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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公共租赁住房规划与建筑设计导则(试行)

目录

1 总则

2 规划设计

3 建筑设计

4 结构设计

5 给排水设计

6 电气设计

7 室内外装修设计

1 总则

1.1 为了规范和促进我省公共租赁住房规划与建筑设计,依照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制定本试行导则。

1.2 本省范围内新建公共租赁住房规划与建筑设计应当符合本试行导则规定,非新建公共租赁住房的规划与建筑设计可参照本试行导则规定或另行规定。

1.3 公共租赁住房根据居住人群及住房需求的不同分为三类:宿舍类、公寓类(单居套型)、住宅类(小套型和大套型)。

1.4 公共租赁住房以满足城市中等偏下收入家庭、新就业人员和外来务工人员基本住房需求为导向,坚持适用、安全、经济、卫生的原则。合理选择实用的建设技术和建筑材料,达到节地、节能、节水、节材和环境保护的要求。

1.5 公共租赁住房建设是政府满足城市中等偏下收入家庭、新就业人员和外来务工人员的阶段性住房需求,应从建筑全寿命周期角度考虑公共租赁住房的设计与施工,积极推广住房部品构件工厂化、住宅产业化,实现住房建设的可持续发展。

1.6 公共租赁住房的规划与建筑设计除满足本导则外,还应符合国家和我省现行有关规范、标准的规定。

2 规划设计

2.1 公共租赁住房规划建设应符合当地城市规划的要求;规划布局可采取“大分散、小集中”的方式,选址宜在

城市中地质条件安全可靠、交通便利、公共服务设施及市政配套较齐全区域或产业功能聚集区域。

2.2公共租赁住房的规划设计应符合《江苏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及当地的有关规定,并根据需求确定合理的规划户型比例。为提高土地使用效率,兼顾规模和经济效益,公共租赁住房用地可适当提高容积率和建筑密度。

2.3 公共租赁住房公共服务设施的配置应符合国家《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2002年版)的规定。适当提高托幼、小学、集中洗衣房、公共食堂、社区文化活动室、社区医疗站等公共服务和商业服务设施的配套标准。

2.4 公共租赁住房的住区应设租赁管理用房及物业管

理用房,其建筑面积应为住区地上总建筑面积的4‰~8‰。

2.5住宅类的公共租赁住房机动车位按照0.1辆/户配置,非机动车位按照不少于2辆/户配置,宜利用地下空间集中设置停车库。适当在地上配置残疾人助力车、小型三轮车、小型货车停车位,方便居民使用。

2.6公共租赁住房小区景观绿化设计应坚持地域性原则,体现所在地域的自然环境特征,因地制宜地创造良好绿色生态环境景观。绿化植物避免盲目种植,不应布置人工水景。应结合室外活动广场,为居民锻炼和儿童、老人活动设置室外健身、活动器械。

2.7公共租赁住房及户外公共活动场所,宜按照住户需求和规范要求进行无障碍设计。公寓类和住宅类公共租赁住房中无障碍住房的比例不低于3%,尽可能满足老年人、残疾人的需求。

3 建筑设计

3.1 公共租赁住房建筑设计应坚持“小套型、精细化、可变性、成品房”的原则,满足“适用、安全、经济、卫生”的基本要求。

3.2 公共租赁住房套型建筑面积应符合表3.2的规定。

表3.2 公共租赁住房套型建筑面积标准

注 1:上表所称“左右”是指根据不同平面和结构类型上下浮动不超过5%;

2:表中套型建筑面积包含套内建筑面积、公摊面积和阳台面积(按水平投影面积1/2计算)。

3.3 宿舍类公共租赁住房应符合国家标准《宿舍建筑设计规范》JGJ36-2005的规定。

3.4 公寓类的户型宜采用通廊式或塔式公寓组合平面;住宅类的户型宜采用外廊式组合平面或塔式组合平面。外廊式平面每层户数不宜少于12户,塔式平面每层不宜少于6户。

3.5 除宿舍类外,公共租赁住房的层高应为2.8m。

3.6 公寓类卧室兼客厅时,使用面积不应小于12.0㎡,且不应大于16.0㎡。各类套型中,双人卧室使用面积不应小于9.0㎡,单人卧室使用面积不应小于

4.5㎡。卧室应有直接对外采光、通风。卧室的采光、通风开口面积应符合《江苏省住宅设计标准》DGJ32/J26的规定。

3.7 厨房:宿舍类套型应集中设置公共食堂,公寓类套型宜设置穿过式或开放式厨房。住宅类套型的厨房应为独立封闭式,应直接或间接对外采光、通风。

3.8 厨房应配置灶台、洗菜盆、操作台、吊柜及油烟气排放竖井,满足基本生活需求。宜采用工厂化厨房整体橱柜。

3.9 卫生间:宜直接对外采光、通风;无直接对外采光、通风的卫生间,应设专用排气管道。卫生间应配置洗面盆、便器、淋浴间或淋浴喷头。宿舍类和大套型的卫生间宜采用洗面盆与便器、淋浴分离的布置形式。

3.10 每户应设阳台,阳台宜采用封闭式,应配置晾晒衣物的设施。阳台内应预留洗衣机位置,并设置专用上、下水管道。

3.11每户应预留分体空调机室内外机位置和穿墙预留孔。

3.12 公共租赁住房有条件的套型,应设置太阳能热水器设施位置及水、电管线接口。

3.13 公共租赁住房的商业服务、公共服务、物业管理等配套设施宜集中设置或设置在住房底层。

3.14 公共租赁住房的节能设计应按《江苏省居住建筑热环境和节能设计标准》DGJ32/J 71-2008执行。

4 结构设计

4.1 公共租赁住房的结构设计宜采用资源消耗少和环

境影响小的建筑结构体系,积极推广应用预制构件等建筑工业化产品。

4.2高层建筑应优先采用轻质高强材料,减小结构自重和材料用量;设计中应首先使用HRB400高强钢筋及高等级混凝土,以降低原材料消耗量。

4.3 在保证安全和不污染环境的情况下,建筑中非承重墙体宜采用可再循环材料和可再利用材料。

5 给排水设计

5.1公共租赁住房应设置室内给排水系统,且卫生设备、给排水管道应设计到位。

5.2公共租赁住房的最高日用水量宜采用:住宅、公寓类130~180升/人〃日;宿舍类100~150升/人〃日。

5.3生活给水系统应充分利用市政给水管网的水压直接供水;需加压供水时,应选用既节能、又能保证用户水压稳定的加压设备。

5.4采用太阳能热水系统的公共租赁住房,优先考虑集中集热分户供热、与建筑一体化的太阳能热水系统。太阳能热水系统应设辅助热源,辅助热源宜设在户内。采用集中热水供应系统时,应设热水循环系统。

5.5公共租赁住房生活给水系统、热水系统、管道燃气等应计量到户,并宜使用IC卡技术,实现计量付费一体化。

5.6公共租赁住房应采用节水性能良好的卫生器具和配件,不得使用一次冲水量大于6L的坐便器,宜采用二档冲洗水箱。节水性能指标须达到《节水型生活用水器具》CJ164和《用水器具节水技术条件》DB11/343的要求。

5.7公共租赁建筑及小区宜建设雨水收集利用设施,绿化用水和道路、广场的浇洒用水优先采用回用雨水。室外景观补水应采用非传统水源。

6 电气设计

6.1 公共租赁住房电气装置安装应按成品房要求安装到位,各类电气设施应明确选用要求。

6.2每套住房应设独立的计量表具,并集中设置在公共区域内;计量表具宜采用预付式(如采用IC卡技术,实现计量付费一体化)。

6.3 公共租赁性住房每套住宅用电负荷容量及入户线的截面可按表6.3要求设置。

表6.3 每户用电负荷标准及入户线的截面

6.4各配电线路均应采用铜芯绝缘导线;用于插座回路的截面不应小于2.5mm2,照明回路的截面不应小于1.5mm2。

6.5按规定需设置剩余电流动作保护的插座回路,应采用设1只集中保护型式。

6.6户内各空间一般电源插座设置要求及数量不宜小于表6.6的规定。

表6.6 户内电源插座设置要求及数量

6.7在靠近排油烟、冰箱、洗衣机及空调机位置的一侧应设单相三眼插座;洗衣机插座应采用带开关型。

6.8宿舍类应在适宜的位置处设置电热水器、空调及机械换排气装置电源插座。

6.9各户内弱电信息点插座设置要求及数量应不小于表6.9的规定。

表6.9 户内弱电信息点插座设置要求及数量

6.10其它内容可参照省标《江苏省住宅设计标准》DGJ32/J26等标准执行。

7 室内外装饰装修设计

7.1 公共租赁住房成品房装修设计应按照实用、安全、经济、环保的原则,装饰装修设计应与住宅主体工程设计同步,满足基本生活需求。装修材料应符合国家节约资源、环保等要求,应优先采用工厂化成品部件。

7.2 公共租赁住房装饰装修标准不低于表7.2中基本标准的规定。

表7.2 公共租赁住房装饰装修标准

注:公共租赁住房成品房装饰装修设计应满足表中基本标准的要求,当经济条件许可时可采用推荐标准。

7.3室外装修风格应当与小区其他住房协调融合。

商住小区配建公共租赁住房建设标准和

商住小区配建公共租赁住房建设标准和 公共部位设施配套及装修标准 配建的公共租赁住房所有建设和装修材料必须是国家合格产品。 一、建设标准 除满足国家现行有关强制性标准及国家、自治区、地区及县现行的文件规定外,必须功能齐全、设施完善,达到入住条件。 1、建设规划应与住宅整体规划设计统筹考虑,满足设计规范和正常居住使用要求。 2、建筑面积:宿舍型原则上不大于35平方米;成套型原则上不大于60平方米,每套独门独户,户型为1室1厅1厨1卫。布局合理,水、电等设施设备配套齐全。 3、房源原则上应依据住宅项目建设规模,按栋和单元集中安排,不足整单元的依次由低到高竖向提供房源。具体坐落位置、建筑面积、户型、套数等在乙方办理规划设计审批及施工图设计审查手续时,由县规划局、住建局确定,住建局住房保障办公室审核。 4、房屋交付后保证能够正常使用。 二、公共部位设施配套及装修标准 (一)公共部位 1、单元入口安装单元防盗门,采用电子对讲系统。 2、多层住宅楼梯须按无障碍设计的要求设置楼梯扶手,高层电梯应满足使用安全、节能、环保要求。 3、门厅、电梯厅(高层)、公共走廊地面与本小区内其他楼房相同。

4、应预留空调外机安装位置,并配套设置相应的冷凝水排放管道。 (二)户内装修标准 1、卧室、客厅:地面铺地砖;墙面、顶棚刮腻子找平后刷乳胶漆。 2、厨房、卫生间及洗漱间:地面铺设防滑地砖;墙面贴墙面砖到顶;顶棚扣板;厨房打制简易落地厨柜一个,安装排风扇一个,洗菜盆一个(含水龙头),预留热水器安装位置;卫生间安装马桶一个;洗漱间装立柱台面洗手盆(含水龙头)一个,预留冷热水管安装位置。 3、门窗:分户门采用公安部门批准使用的安全防盗门,内门采用木制成品门;窗(含阳台封闭)安装与小区商住住房同等材质窗户。 4、灯具:室内采用节能吸顶灯,公共部位采用声光控节能灯。 5、其他:每户预留洗衣机的安装位置,并配设电源插座和上下水配套设施。每户预留通讯、有线、宽带插座。 (三)配套设施 1、电力、给水为一户一表系统,配备管道燃气、有线、通讯等配套设施。 2、配备集中供暖配套设施,分户设总控阀门和分支控制阀。

国有资产房屋租赁合同

国有资产(房屋)租赁合同 出租方(甲方):江苏省财政厅 承租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江苏省省级机关国有资产出租出借管理实施细则(暂行)》等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的事宜订立本合同,承诺共同遵守。合同内容如下:第一条出租房屋的座落地点、面积及装修、设施情况 1、出租房屋地址:南京市广州路140号随园大厦22层F座,建筑面积190.84 平方米。上述房屋属甲方所有(或甲方依法使用,有权出租),甲方将其出租给乙方使用,用途为。 2、房屋权属状况:甲方持有(□房屋所有权证/□公有住房租赁合同/□房屋买卖合同/□其他房屋来源证明文件),房屋所有权证书编号:鼓商字第61099号。 3、该房屋的现有装修及设施状况,由双方在合同附件中加以列明。经甲乙双方交验签字并移交所有房门钥匙及相关手续后视为交付完成。除双方另有约定外,该附件作为甲方按本合同约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本合同租赁期满交还该房屋时的验收依据。 第二条租赁期限

1、该房屋租赁期限共12个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租赁期内,甲乙双方未经协商一致均不得提前解约。 3、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乙方若要求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前两个月内书面通知甲方。 第三条租金及支付方式 1、该房屋每月租金为人民币¥元/月,总计¥元(大写:元整)。 2、该房屋租金按年支付,支付时为提前一个月,乙方在签订本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一年的租金支付到江苏省产权交易所账户( 账号:76490188000126370;开户行:光大银行南京分行营业部)。 3、乙方若逾期支付租金,除应如数补缴外,每逾期一天,乙方应向甲方按天支付相当于日租金五倍的违约金,若违约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另行据实赔偿;拖欠租金超过半个月或甲方不能根据乙方提供之联系方式催促乙方缴租,甲方有权收回此出租房,乙方须按实际居住时间交纳租金并负担违约责任。 第四条押金 为保证乙方合理并善意地使用该房屋及其配套设施,乙方应在签定本合同并交纳首期租金时支付甲方人民币¥5000 元(大写:伍仟元整)做为押金。 第五条租赁条件

公共租赁住房运营管理系统方案设计

实用标准 高铁新区A片区公共租赁住房 运营管理 (个人意见稿) 方 案 泰安市××××××××

第一章运营管理整体设想与策划 第一节运营管理的意义 租赁管理 + 物业管理 = 运营管理。租赁管理内容具体包括公租住房租金的收缴、使用和管理,确保公共租赁住房健康发展,经营理念“保本微利、服务民众、服务社会”;公租房小区物业管理,由市住房保障机构组建或选聘的专业物业服务公司承担,经营理念“保本微利、注重效率、注重服务质量”。以上两者在经营理念、工作要求上具有共同特性,都是不以盈利为目的,侧重管理与服务,两者结合,可以更好的起到工作衔接有效,避免工作内容单一,工作量不足问题,如果物业管理做到“全封闭”运作,只做公租房,这样可以有效控制亏损,事半功倍。 第二节运营管理的机制 经营租赁管理人员(经租管理人员)既承担租赁管理的具体工作,又承担物业管理的部分工作分工。要求掌握保障房与物业管理的相关政策、法规及行业服务规范标准,要求人员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综合管理能力、沟通能力、处理突发事件能力,对物业管理中出现的矛盾可以及时化解,对上级有关工作精神准确做到上通下达。具体讲经租管理人员是运营管理之中的核心管理人员,既为政府管理好房子又为住户提供各种物业服务。

工程设备管理人员(工管人员)既是小区内(楼宇)设施设备的大管家又是维修工,负责小区内(楼宇)设施设备的正常、安全运行,对公共区域内的设备定期巡检及时维修,对承租户提报的维修提供无偿或者有偿的服务。要求有较强的协调沟通能力和组织管理能力,有良好的职业素养和团队合作精神,熟悉房地产开发建设流程,掌握施工图纸和设计变更,负责项目后期内部资料、各类工程档案资料归档整理,所有操作人员持证上岗。根据工种分为:工程师、水电维修工、特种设备(电梯)维护、消防监控、特种岗位值班。 另外还应包括财务人员、前期专门人员等,具体操作部分需要秩序维护(保安)人员、保洁绿化人员等。 第三节运营管理的机制设置 设立公共租赁住房运营管理中心,下设综合协调办、财务、经租管理办、工程部。综合协调办由不少于2人组成,负责协调、统一调配各室工作,接收来自承租户的电话、保修、反馈意见等;经租办由物业管理分工具体明确岗位分属,所有人员均承担租赁管理的具体工作,又合理分工承担物业管理的具体工作;工程部在工程师的统一安排下根据工种分工具体工作,对整个小区的设施设施安全正常运行负有责任。其中协调办、经租办负责人、工程师直接对运营管理中心主任负责。 主要岗位职责:

非住宅房屋租赁合同(常州市2012版)

合同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非住宅房屋租赁合同 (2012年5月修订) 常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制订 江苏省常州工商行政管理局监制 甲方(出租方): 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租方): 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相关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一致,特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房屋的具体情况: 1、租赁期限: 自________ 年 ________ 月________ 日起至 ________ 年_________ 月________ 日止。 2、租金总额:人民币(小写)___________ 元 (大写)_______ 佰 ________ 拾_________ 万________ 仟 ________ 佰________ 拾_________ 元整。 3、租金的付款方式及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

二、乙方在签订合同时,需交纳水电气押金(大写)元,租赁保证金 (大写)元,房屋恢复原状押金(大写)元。合同终止或解除时,如乙方无违约行为,并结清本合同名下相关费用后,甲方应将水电气押金、租赁 保证金和房屋恢复原状押金不计利息退还乙方。如本合同为续签合同 的,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三、在租赁期内双方的维修责任: 1、甲方仅负责对上述房屋的主体结构进行检查维修,乙方应积极协助配合,不得拒查、拒修。因乙方拒查、拒修造成房屋或他人人身财产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因第三方原因造成房屋修缮困难的,甲、乙双方应共同做好第三方的工作。 2、房屋交接时,甲、乙双方核实房屋内外状况并签署房屋交接清单。房屋交接清单对甲、乙双方就房屋内外具体维修项目的责任和义务予以补充说明,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房屋交接后,房屋内外由乙方实际使用的设施、设备、物品及服务于乙方的公共配套设施、设备、物品等的维修,皆由乙方自行负责并承担相关费用。 3、乙方在租赁有效期内负责自行装修及增添的设施设备的维修,因乙方原因造成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受损的,应由乙方负责维修;由此造成出租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损坏的, 或造成第三人人身、财产损失的,均由乙方承担责任;同时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予以赔偿。 四、合同解除条件: 1、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1)擅自将承租的房屋全部或部分转租、转让、转借的; (2)未按照本合同的约定使用租赁房屋,或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在一个月内仍不予纠正或恢复原状的; (3)不按本合同约定时间及时交付租金,超过三十日仍未履行的; (4)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的; (5)损坏承租房屋的; (6)其他严重损害出租人利益的。 2、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1)延迟交付出租房屋一个月以上的;

保障性租赁住房租金收支管理办法

山东省保障性租赁住房租金收支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保障性租赁住房租金的收支管理,规范租金收缴使用行为,根据《财政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若干意见的通知》(财综〔2007〕53号)、《关于印发〈廉租住房保障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综〔2007〕64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使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综〔2010〕95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政府投资建设并由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管理运营,或政府投资建设委托专门机构管理运营的保障性租赁住房,以及配建的非住宅(含经营性用房、车库、车位及其他设施设备等)租金收支管理。 第三条保障性租赁住房租金收入,是指承租人为取得本办法规定的保障性租赁住房租住权及非住宅一定期限的使用权,按照租赁合同约定向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或管理运营机构支付的租金。具体包括: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非住宅的租金,以及按规定加倍收取的租金、滞纳金、违约金、罚金、利息等收入(以下简称“租金收入”)。 第四条租金收入属于政府性基金收入,必须按规定及时足额缴入国库,支出通过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第五条省财政厅会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负责制定全省保障性租赁住房租金收支管理政策,指导各地做好保障性租赁住房租金收缴和使用管理工作。 第二章租金收缴管理

第六条市县财政部门负责保障性租赁住房租金的收缴使用管理,同级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管理运营机构负责具体收缴。 第七条对承租市或县政府保障性租赁住房并且享受政府租赁补贴的缴款人应缴租金,通过“山东省非税收入征管系统”缴入市级或县级国库。 第八条市、县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或管理运营机构在收缴租金时,应到同级财政部门申请非税收入项目执收编码,领购并开具省财政厅统一印制的财政票据,由缴款人或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或管理运营机构到非税收入代收银行通过“山东省非税收入征收管理系统”缴入市级或县级国库。 第九条市、县财政部门要定期组织对财政票据的清查和盘点,确保财政票据的领购、发放、使用、结余对应一致,确保财政票据的使用数量、存根、收取金额与缴入财政的租金收入数额对应一致。 第十条财政票据是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或管理运营机构在收缴租金时向缴款人(或单位)出具的唯一合法票据。市、县各有关部门要按照省财政厅财政票据管理规定,合理使用,规范操作。 第十一条市、县财政部门对保障性租赁住房租金收支要设立台账,单独管理。市、县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或管理运营机构应按要求设置辅助账簿,按时与财政部门和非税收入代收银行核对租金收缴情况。 第三章租金使用管理

江苏省房屋租赁合同范本电子版

编号:HL202005470 江苏省房屋租赁合同范本电子版 The content of this contract is only a reference for both parties. You must read the listed terms carefully when using it. The content of the contract will be adjusted according to the actual situation of both parties and should not be directly applied.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_日

江苏省房屋租赁合同 本合同双方当事人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____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使用甲方房屋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房屋的座落、面积及装修、设施 1-1.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座落在本市________区(县)_____________出租给乙方使用。 1-2.甲方出租给乙方使用的该房屋建筑面积共_______平方米。 1-3.该房屋的现有装修及设施状况,由双方在合同附件中加以列明。除双方另有约定外,该附件作为甲方按本合同约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本合同租赁期满交还该房屋时的验收依据。 二、租赁用途 2-1.本合同签订前,甲方已向乙方出示了该房屋的《》。 2-2.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仅作为_____________使用。

江苏省公共租赁住房规划与建筑设计导则(试行)

附件: 江苏省公共租赁住房规划与建筑设计导则(试行) 目录 1 总则 2 规划设计 3 建筑设计 4 结构设计 5 给排水设计 6 电气设计 7 室内外装修设计

1 总则 1.1 为了规范和促进我省公共租赁住房规划与建筑设计,依照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制定本试行导则。 1.2 本省范围内新建公共租赁住房规划与建筑设计应当符合本试行导则规定,非新建公共租赁住房的规划与建筑设计可参照本试行导则规定或另行规定。 1.3 公共租赁住房根据居住人群及住房需求的不同分为三类:宿舍类、公寓类(单居套型)、住宅类(小套型和大套型)。 1.4 公共租赁住房以满足城市中等偏下收入家庭、新就业人员和外来务工人员基本住房需求为导向,坚持适用、安全、经济、卫生的原则。合理选择实用的建设技术和建筑材料,达到节地、节能、节水、节材和环境保护的要求。 1.5 公共租赁住房建设是政府满足城市中等偏下收入家庭、新就业人员和外来务工人员的阶段性住房需求,应从建筑全寿命周期角度考虑公共租赁住房的设计与施工,积极推广住房部品构件工厂化、住宅产业化,实现住房建设的可持续发展。 1.6 公共租赁住房的规划与建筑设计除满足本导则外,还应符合国家和我省现行有关规范、标准的规定。 2 规划设计 2.1 公共租赁住房规划建设应符合当地城市规划的要求;规划布局可采取“大分散、小集中”的方式,选址宜在

城市中地质条件安全可靠、交通便利、公共服务设施及市政配套较齐全区域或产业功能聚集区域。 2.2公共租赁住房的规划设计应符合《江苏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及当地的有关规定,并根据需求确定合理的规划户型比例。为提高土地使用效率,兼顾规模和经济效益,公共租赁住房用地可适当提高容积率和建筑密度。 2.3 公共租赁住房公共服务设施的配置应符合国家《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2002年版)的规定。适当提高托幼、小学、集中洗衣房、公共食堂、社区文化活动室、社区医疗站等公共服务和商业服务设施的配套标准。 2.4 公共租赁住房的住区应设租赁管理用房及物业管 理用房,其建筑面积应为住区地上总建筑面积的4‰~8‰。 2.5住宅类的公共租赁住房机动车位按照0.1辆/户配置,非机动车位按照不少于2辆/户配置,宜利用地下空间集中设置停车库。适当在地上配置残疾人助力车、小型三轮车、小型货车停车位,方便居民使用。 2.6公共租赁住房小区景观绿化设计应坚持地域性原则,体现所在地域的自然环境特征,因地制宜地创造良好绿色生态环境景观。绿化植物避免盲目种植,不应布置人工水景。应结合室外活动广场,为居民锻炼和儿童、老人活动设置室外健身、活动器械。 2.7公共租赁住房及户外公共活动场所,宜按照住户需求和规范要求进行无障碍设计。公寓类和住宅类公共租赁住房中无障碍住房的比例不低于3%,尽可能满足老年人、残疾人的需求。

徐州市房屋租赁合同(yangben)

徐州市房屋租赁合同示范文本 徐州租监字第号 NO: 江苏省徐州工商行政管理局 监制 徐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出租方(甲方):电话: 承租方(乙方):电话: 承租方户籍所在地: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该房屋坐落于市区(县)路号。该房屋为:楼房室厅卫,平房间,建筑面积平方米,使用面积平方米。该房屋(□已∕□未)设定抵押。 第二条房屋权属状况 该房屋权属状况为第种: (一)甲方对该房屋享有所有权,房屋所有证编号为:。 (二)甲方对该房屋享有转租权,房屋所有权人允许甲方转租该房屋的书面凭证,该凭证为:。 第三条房屋用途 该房屋用途为:。乙方保证,在租赁期内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以及按规定经有关部门审核批准前,不擅自改变该房屋的用途。 第四条交验身份 (一)甲方(□身份证∕□营业执照)证号为:。 (二)乙方(□身份证∕□营业执照)证号为:。 第五条租赁期限 (一)房屋租赁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共计年个月。(租赁期限不得超过20年。) (二)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该房屋。乙方有意继续承租的,应提前日向甲方提出(□书面∕□口头)续租要求,征得同意后甲乙双方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如乙方继续使用租赁房屋甲方未提出异议的,本合同继续有效,租赁期限为不定期,双方均有权随时解除合同,但应提前日(□书面∕□口头)通知对方。 第六条租金 (一)租金标准:元∕(□月∕□季∕□半年∕□年),租金总计:元(大写:元)。 —1—

(二)租金支付时间:。 (三)租金支付方式:(□甲方直接收取∕□甲方代理人直接收取)。 (四)甲方或其代理人收取租金后,应向乙方开具税务发票。 第七条房屋租赁押金 (一)甲方交付该房屋时,乙方(□是∕□否)向甲方支付房屋租赁押金,具体金额为:元(大写:元)。 (二)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房屋租赁押金除抵扣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租金、以及乙方应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外,剩余部分应如数返还乙方。 第八条其他费用 租赁期内,与该房屋有关各项费用的承担方式为: (一)乙方承担(□水费∕□电费∕□电话费∕□电视收视费∕□供暖费∕□燃气费∕□物业管理费∕□)等费用。乙方应保存并向甲方出示相关缴费凭据。 (二)房地产各项税金、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费由承担。 第九条房屋租赁期限内,甲方保证承担下列责任: 1、甲方应于年月日前将房屋按约定条件交付给乙方,满足乙方正常使用。 2、负责对房屋及其附着物的定期检查并承担正常的房屋维修费用,保障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处于适用和安全的状态。因甲方延误房屋维修而使乙方或第三人遭受损失的,甲方负责赔偿。 3、如需出卖或抵押上述房地产,甲方将提前个月通知乙方。 第十条房屋租赁期内,乙方保证承担下列责任: 1、发现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有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 2、如需对房屋进行维修、改造、增扩设施或改变用途,应事先征得甲方同意,办理有关手续以及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自理。 3、如需转租、转让、转借第三人使用或与第三人互换房屋使用时,必须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并按规定与接受转租方订立书面转租合同,并向房屋租赁管理行政机关办理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手续。 4、因使用不当或其他人为原因使房屋或设备受损的,乙方负责赔偿或给予修复。如乙方拒不维修或拒不承担赔偿责任的,甲方可代为维修或购臵新物,费用由乙方承担。 5、乙方不得利用承租的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 6、乙方应在租赁期届满时将房屋还给甲方。如需继续承租上述房屋,应提前个月与甲方协商,双方另行签订租赁合同。 第十一条所有权变动 (一)租赁期内甲方转让该房屋的,甲方应当提前日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于第三人购买的权利。 (二)租赁期内该房屋所有权发生变动的,本合同在乙方与新所有人之间具有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合同的解除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因城市建设需要房屋拆迁、或不可抗力致使房屋毁损、灭失的可以解除合—2—

公共租赁住房申请须知

公共租赁住房申请须知 一、申请主体 以下主体可以申请区筹公共租赁住房: 1、单身人士可以申请区筹公共租赁住房。单身人士申请的,本人为申请人; 2、家庭可以申请区筹公共租赁住房。家庭申请的,应当确定一名主申请人,其他家庭成员为共同申请人。其他家庭成员限于主申请人配偶和未婚子女。申请家庭主申请人申请、申报、选房等与承租公共租赁住房有关的行为,视同申请家庭全体成员的行为; 3、单位可以为符合申请条件的本单位职工和其家庭集体申请区筹公共租赁住房。单位集体申请的,单位为申请人。 二、申请条件 申请本区区筹公共租赁住房准入资格的单身申请人或申请家庭主申请人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往家赶的人行色匆匆 1、具有本市常住户口,且与XX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含一年)劳动合同; 2、持有《XX市居住证》达到两年以上(之前持有《XX市临时居住证》年限可合并计算),在沪连续缴纳社会保险金达到一年以上,且与XX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含一年)劳动合同; 3、持有《XX市居住证》或《XX市临时居住证》,在沪缴纳社会保险金,与XX区单位签订二年以上(含二年)劳动合同,且单位同意由单位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 除符合上述条件之一外,申请本区区筹公共租赁住房准入资格的单身申请人或申请家庭全体成员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在本市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 2、未享受本市廉租住房、共有产权保障住房政策。 其中,申请家庭成员户籍地位于本市宝山区、嘉定区、金山区、奉贤区、松江区、青浦区、崇明县和原南汇区的,且申请家庭成员均不是该户籍地住房产权人的,该户籍地住房可不计建筑面积。 以单位名义集体申请的,其本单位职工和职工家庭除应符合上述条件外,申请单位

北京市公共租赁住房建设技术导则

北京市公共租赁住房建设技术导则 (征求意见稿) 1总则 1.0.1为了规范本市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和管理,依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 制定本导则。 1.0.2本市范围内成套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应当符合本导则规定,非成套公共 租赁住房建设标准另行规定。 1.0.3公共租赁住房以满足住房困难家庭的阶段性需求为导向,坚持安全、 环保、实用和经济原则,合理选择实用的建设技术和建筑工程材料,达到节地、节能、节水、节材和环境保护的要求。 1.0.4公共租赁住房设计、施工应当符合住宅产业化发展的要求。 2规划与单体建筑设计 2.1规划设计 2.1.1公共租赁住房规划应当采取“大分散、小集中”的方式,选址宜在地 质条件安全可靠、交通便利、市政配套齐全或产业功能聚集区域。 2.1.2为了提高土地使用效率,兼顾规模和经济效益,公共租赁住房可适当 提高容积率和建筑密度。 2.1.3公共租赁住房规划公共服务设施按照《北京市居住公共服务设施规划 设计指标》、《北京市城市建设节约用地标准》的规定,适当提高托幼、小学、社区医疗卫生等配套标准,配置洗衣房、食堂、文化活动室等便民设施,适当在地上安排运动健身器械区和残疾人助力车、小型三轮车及自行车停车位,方便居民使用。 2.1.4公共租赁住房机动车位参照经济适用房标准设置,每户自行车位不应 少于2辆,宜利用地下空间集中设置停车库。 2.1.5公共租赁住房绿化景观应做到集中与分散结合,立体与平面结合,观

赏与功能结合;小区景观和绿化应采用节水设施,提高用水效率。 2.1.6公共租赁住房规划设计应当布局合理、空间紧凑、利用充分,根据需 求确定合理的规划户型比例。 2.2建筑设计 2.2.1公共租赁住房户型设计面积标准如下表 3.2.1-1 表3.2.1-1 卫生间使厨房使用面建筑面阳台建筑面面(平方米(平方米(平方米 简具应备使用居套型单左右30和排单电加热43≤≥室合一)(厅烟厨具的条件 小套型左右404≥4≤≥3 中套型左右504≥≥43≤ 大套型以下604≥3≤≥4 注。过5%结是指根据不同平面和构类型上下浮动不超1:上表所称“左右” 为主,适当配置大套型。以中小套型设计户型应注2: 设计。行准进3:单居套型可按照宿舍标注 。2.7m2.2.2层高应为 厨房应当配备灶台、洗菜盆、操作台,满足基本生活需要;宜采用厨2.2.3 米。0.9房整体式橱柜。单面布置厨具或双面布置厨具时,操作净空不小于 卫生间应配备洗面盆、盥洗镜、坐便器、淋浴喷头、排风扇等必要设2.2.4 施设备。 户内应预留洗衣机位置,并设置上、下水管线。2.2.5 阳台宜采用封闭式,应配备晾晒衣物的设施。 2.2.6 户内应预留分体空调的外墙预留孔、具备冷凝水集中排放和室外机安2.2.7 装条件。 2.0w/2.2.8不采暖楼梯间户门应有保温措施,当传热系数小于2m,不时·k 得设计落地窗、外飘窗。 结构设计2.3 2. 2.3.1应当采用工厂生产的标准规格的预制成品或部品,提高部品化率,减 少现场加工材料所造成的浪费和污染。公共租赁住房应当采用六类预制部品:第一类为非砌筑类型的建筑内、外墙板;第二类为满足建筑装饰用的制品;第三类为预制钢筋混凝土构件,包括楼梯、叠合楼板、阳台、雨蓬等;第四类为预制主体结构构件,包括预制梁、柱及承重墙等;第五类为钢结构和轻型钢结构用的构配件;第六类为其他符合标准化设计、工厂加工、现场安装条件的建筑部品。 2.3.2高层建筑应优先采用轻质高强材料,减小结构自重和材料用量;设计

江苏省房屋租赁居间合同(示范文本)

JSF-2017-0601 江苏省房屋租赁居间合同 (示范文本) 合同编号: 出租人(甲方):证件类型编号联系方式 承租人(乙方):证件类型编号联系方式 中介方(丙方):备案证书号地址联系方式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江苏省特种行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甲、乙、丙三方在平等、自愿、协商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居间服务 (一)甲、乙双方委托丙方(公司)提供房屋租赁相关事项的居间服务。 (二)丙方服务内容为: 1、核查房屋权属的真实性。 2、核查房屋是否存在法律规定不得租赁的情形。 3、陪同乙方实地看房。 4、协助双方交验房屋。 5、协助甲、乙双方办理物业交验。 6、向甲方或者乙方提供相关信息。 7、其它 (三)中介费 1.本次交易中介费的承担:□甲、乙双方各自承担。□甲方承担双方的中介费。 □乙方承担双方的中介费。 2.本次交易产生的中介费: 甲方共计:人民币元(小写)元整(大写)。其中佣金为本合同月租金的 %,其它。 乙方共计:人民币元(小写)元整(大写)。其中佣金为本合同月租金的 %,其它。 (四)中介费的支付时间: □签订本合同之日。 □甲方交房之日。 □ 第二条房屋情况 (一)该房屋坐落于:市区(县)街道小区栋单元(室)该房屋所在楼层为层,共层,建筑面积共平方米。 (二)该房屋所有权证号为:产权人 (三)该房屋规划用途为:□住宅□商用□ (四)该房屋的抵押情况为:□未设定抵押□设定抵押 (五)该房屋内物品、设备见附件一、附件二。 第三条房屋租赁情况 (一)租赁用途:□居住□商用□ (二)居住人数: 人。(不得超过当地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人员名单见附件四。 (三)转租:□乙方可以转租。□乙方不得转租。 第四条租赁期限

2021版的江苏房屋出租合同

合同编号:合同/协议模板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江苏房屋出租合同 本合同双方当事人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____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使用甲方房屋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房屋的座落、面积及装修、设施 1-1.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座落在本市________区(县)_____________出租给乙方使用。 1-2.甲方出租给乙方使用的该房屋建筑面积共_______平方米。 1-3.该房屋的现有装修及设施状况,由双方在合同附件中加以列明。除双方另有约定外,该附件作为甲方按本合同约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本合同租赁期满交还该房屋时的验收依据。 二、租赁用途 2-1.本合同签订前,甲方已向乙方出示了该房屋的《》。 2-2.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仅作为_____________使用。 2-3.在租赁期限内,如未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变该房屋使用用途。 三、租赁期限 3-1.该期共____个月。自200__年_月_日起至200_年_月_日止。

3-2.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全部出租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乙方如要求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前的一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意向,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 四、租金及支付方式 4-1.该房屋每月租金总计为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__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 4-2.该房屋租金支付方式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如逾期支付租金,每逾期一天,则乙方需按月租金的0.3%支付滞纳金。 五、其他费用乙方在租赁期限内,使用的水、电、煤气、电话费等其他费用,由乙方按有关规定自行负担。 六、房屋修缮责任 6-1.在租赁期限内,甲方应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乙方应爱护并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如乙方因使用不当造成房屋或设施损坏的,乙方应立即负责修复或予以经济赔偿。 6-2.除房屋内已有装修和设施外,乙方如要求重新装修或变更原有设施的,应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租赁期满,根据原书面约定,要求恢复原状的,乙方必须恢复原状,经验收认可,方可办理退租手续。 6-3.该房屋的维修责任除双方在本合同和补充条款中约定的外,均由甲方负责。 6-4.甲方维修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应提前七天书面通知乙方,乙

企业公共租赁住房管理规定

企业公租房管理规定 1 目的 为加强企业公共租赁住房的管理,保障企业与职工双方合法权益,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特制定本规定。 2 适用范围 租住本公司公租房的员工及其家属。 3 职责 本制度由生活服务部执行,由生活服务部的分管领导负责监督本制度的执行。 4 内容 4.1申请条件 职工申请公租房时,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4.11申请人18周岁以上(含本数),35周岁以下(含本数)。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或高级工以上职业技术资格,或从事城市公共服务领域特殊艰苦岗位的职工,不受年龄限制。 4.12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本市无自有产权住房,且当前未享受公共租赁住房(含廉租住房)保障。 4.13符合本单位分配管理方案的其他条件。 5 租赁期限和用途 5.1每一租户租赁期最长为五年,入住人须与申请人一致。 5.2该房屋限符合入住条件的职工单独或与其符合条件的家庭成员共同居住;允许本单位符合条件的职工合租一套。(以下简称“入住人”)。 5.3符合申请条件的入住人需与公司签订《职工租住单位公共租赁住房合同》,相关权利义务按照合同约定的执行。

6 租金标准与缴交方式 6.1整体租赁租金按照该公共租赁住房项目的租金标准执行,员工每月租金与物业管理费由公司将于员工每月税后工资中代为扣缴。 6.2提前解除租赁合同或其他情形时,租金结算不足一月的,按实际租住天数计算。 7 房屋保证金 7.1员工须按照两个月的实付租金标准缴交房屋保证金,员工收到入住通知书后,将房屋保证金以现金的形式交到生活服务部。 7.2合同期满或终止后,员工如无违约行为并结清水、电、燃气、物业管理等使用该房屋产生的相关费用,公司收回房屋后20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房屋保证金本金。 8 租赁期间相关费用的承担 租赁期间的相关费用,双方约定按照下列方式承担: 8.1与该房屋有关的共有部位、共有设施设备的维修、更新和改造的专项维修资金及相关规定应由公司承担的其他费用,由公司承担。 8.2该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见附件《房屋设施设备及其状况交验表》)因自然属性或合理使用导致的损耗,维修责任及维修所产生的费用根据本规定附件《出租房屋及附属设施维修责任划分表》划分。 8.3因入住人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损坏或发生故障的,入住人应负维修责任,维修所产生的费用由入住人承担。 8.4房屋租赁期间,发生的与使用承租房屋相关的费用,包括水、电、燃气、电视、电话、网络、物业管理及垃圾清运等费用、公共设施设备的水电分摊费用,以及有关按相关规定应由入住人承担的其他费用,由入住人承担。 9 房屋的交付

公共租赁住房申请书

编号:YNGZS XXX公共租赁住房 申请书 州(市)县(市、区) 乡(镇、街道办事处) 申请人 联系电话 填表日期:年月日

说明事项 一、本申请书由XXX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编制,供本省行政区域内各州(市)、县(市、区)、乡(镇)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或其委托(授权)的管理部门提供给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对象使用。本申请书由XXX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解释。 二、申请人如实填写相关情况,申请承租公共租赁住房。对于申请条款及专业用语不理解的,可以向当地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咨询。 三、□中选择内容,以划√方式选定;表格或部分为填写内容。 四、复审由民政、公安、地税、金融、工商等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签署意见。 五、承诺书(附件1) 申请人应慎重、如实填写并签字盖章。 六、工作、收入和住房证明(附件2,适用于企事业单位及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1.此证明由公共租赁住房申请人所在工作单位出具。 2.收入包括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养老金、财产性收入、其他劳动所得,不包括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3.“人员类别”中勾选“合同”的,需写明“劳动合同签订年限”,其余人员无需填写。 4.出具证明单位应如实填写相关情况,若情况发生变化,请及时告知公共租赁住房管理部门。 七、无工作证明(附件3) 此证明由公共租赁住房共同申请人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出具。 八、社会保险缴纳(领取)证明(附件4) 此证明由社保经办机构出具,养老和医疗保险缴纳情况只需证明其中一项。如系退休人员,填写养老保险待遇情况。 九、就业和收入证明(附件5,适用于灵活就业人员) 此证明由公共租赁住房申请人现居住所在地居委会出具。 十、纳税证明(附件6) 由当地税务机关出具。 十一、出具证明单位经办人、申请人应如实填写相关情况 根据《XXX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五条、三十七条规定,为申请人出具虚假证明材料的,有关部门应当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运营、管理过程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追究责任。

某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初步设计方案

瓮安县张家坡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初步设计 贵阳建筑勘察设计有限公司 二O一四年十二月

项目名称:瓮安县张家坡公共租赁住房项目 委托单位:瓮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单位法人代表:夏超 编制单位:贵阳建筑勘察设计有限公司 总经理:敬亚平 总建筑师:冯双媛(国家注册一级建筑师) 总结构师:童印佩(国家注册一级结构师) 项目负责人:张太宇 设计编制人: 建筑:刘诚成 结构:刘磊 给排水:朱德懿 电气:张健

目录 第一章总论 (3) 第二章建设地点及建设条件 (7) 第三章项目构成及建设方案 (8) 第一节总平面布置 (8) 第二节建筑部分 (10) 第三节结构部分 (12) 第四节给排水部分 (15) 第五节电气部分 (18) 第四章无障碍专篇 (21) 第五章安全专篇 (22) 第六章节能专篇 (23) 第七章消防专篇 (25) 第八章环境保护 (26) 第九章综合防灾专篇 (27) 第十章实施进度安排 (28) 第十一章投资概算及资金筹措 (30) 第十二章工程建设招投标方案 (32)

第一章总论 第一节设计依据 一.工程设计有关文件: 1.瓮安县发改局关于瓮安县张家坡公共租赁住房项目立项和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文件; 2.瓮安县规划局对项目规划方案的批复文件 3.建设方与我院签定的《建筑工程设计合同》及设计任务书; 4.建设方提供的《岩土工程勘察报告》(初勘); 5.有关部门编绘的地形图; 二.有关国家、行业、地方法规、标准: 1.《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 11.《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 50352-2005 2.《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2005; 12.《贵州省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50/5024-2002; 3.《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JGJ 50-2001; 13.《住宅设计规范》GB 50096-2011 4.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2005年版) 14.《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2012); 5.《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10 ; 15.《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94-2008); 6.《无障碍设计规范》GB 50763-2012; 16.《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7-2010); 7.《贵州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DB22/45-2004); 17.《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2003(2009版); 8.《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50092-2009; 18.《建筑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94(2010版); 9.《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2004; 19. 贵州省2004版建筑、安装工程定额 10.贵州省有效执行期内造价管理文件规定的取费依据及标准 20.瓮安县城镇总体规划

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服务指南

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服务指南 (政策问答1) 发表部门:住房保障处作者:田秀国发表时间:2014年10月08日、什么是“公廉并轨”? 答:“公廉并轨”就是将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两种保障方式合二为一,统一建设、统一准入、统一申请、统一分配、统一管理,不再分类实施,并轨后统称为公共租赁住房。 二、为什么要“公廉并轨”,对老百姓来说,并轨有哪些好处? 答:主要有四个方面的好处。 (1)方便申请。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都属于租赁性住房,但准入的条件、保障的标准、租金的标准、申报的资料都不一样,有的群众在申请时判断自己符合哪种条件、准备哪些资料存在一些困难。并轨后,建立统一的申请标准、统一的受理渠道和程序,可以大大方便群众理解政策,方便申请,同时也能提高工作效率。 (2)选择余地大。将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两类房源合并使用后, 群众在房源选择上有了更大的空间和自由度。 (3)有利于原廉租住户的退出。按照原廉租住房的管理规定,对因收入等情况发生变化,不再符合廉租住房条件需要退出原廉租住房, 但这些廉租住户确实又没有其他住房可以居住,势必会给这部分群众和工作带来一些困难。并轨后,就可以通过适度调高租金转为公共租赁住房的方式,使这部分群众继续居住在原保障房中。

(4)确保收入较低的住房困难家庭优先解决。住房保障的基本原则是从低端保起,优先满足最困难群体的需要。廉租住房保障的群体是最低收入和低收入家庭,并轨后,房源充足了,可以确保这部分收入较低的住房困难家庭及时、优先、充分得到解决。 三、并轨后对原廉租住户有影响吗? 答:不会产生影响。公廉并轨后,已入住和待入住仍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条件的住户,其租金标准和物业服务费仍按照原规定执行;对符合原廉租房保障条件的新申请户来说,仍然可以在租金标准、物业服务费和分配中继续享受优惠优先的政策。 四、“公廉并轨”运行后,我市住房保障还有哪些品种? 答:“公廉并轨”后,我市住房保障品种主要有公共租赁住房和租赁 住房补贴两种。 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是指政府向符合规定条件的城市户籍住房困难家 庭和在城镇有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提供的出租住房,保障家庭按照规定标准缴纳租金和物业费。 租赁住房补贴保障:是指符合规定条件的城市户籍家庭到市场租赁住房后,由政府按规定标准向其发放一定数额的补贴资金。 五、济南市内六区户籍的家庭申请公租房,需满足哪些条件?

江苏厂房租赁协议示范文本

江苏厂房租赁协议示范文 本 In Order To Protect Their Legitimate Rights And Interests, The Cooperative Parties Reach A Consensus Through Consultation And Sign Into Documents, So As To Solve And Prevent Disputes And Achieve The Effect Of Common Interests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江苏厂房租赁协议示范文本 使用指引:此协议资料应用在协作多方为保障各自的合法权益,经过共同商量最终得出一致意见,特意签订成为文书材料,从而达到解决和预防纠纷实现共同利益的效果,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 甲方(出租方)与乙方(承租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就乙 方向甲方租赁在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东神工业园内厂房的 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条款,以供遵守。 一、租赁厂房基本情况: 1、厂房坐落在北区。 2、租赁厂房详见其平面图。 3、租赁时间年。即20xxxx年xx月xx日至20xxxx 年xx月xx日。 二、租赁价格及付款方式:

1、房租:甲方同意以每平方米元的月租金(不含税价),将6#厂房第层楼,面积平方米租赁给乙方,月租金共计人民币.() 2、变压器:乙方按每年 元1KVA的费用,租用甲方KVA的变压器。 3、物业管理费:乙方应向甲方每月按每平方米1.5元缴纳物业管理费。 4、水电费:水电费按供电局、水厂正常抄表数按月计收。 5、电梯: 甲方向乙方提供2吨运货电梯,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电梯维保费每层每年人民币元整(元)甲方为乙方配备专业电梯工管理电梯,乙方每年每月支付电梯工工资元,每年合计人民币(元)因此乙方每年每月电梯费用合计人民币元整,交付方式与房租同步,按季度先交后用。若乙方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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