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关于开展2018年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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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年国家奖学金

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学生班级:

2018年普通高校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即将开始,根据评审工作要求,现将我校做好评审工作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评审对象

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高校全日制在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品学兼优的本专科学生。

二、国家奖学金评审条件

(一)申请国家奖学金的学生应当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学生学习成绩优异的量化标准是学习成绩排名在评选范围内前10%(含10%,下同)。实行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制度的高校,综合考评成绩也应作为国家奖学金考核指标,综合考评成绩排名也须在评选范围内前10%。

对于学习成绩和综合考评成绩没有进入前10%,但达到前30%(含30%)的学生,如在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可申请国家奖学金,但需提交详细的证明材料。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是指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比赛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具体如下:

1.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表现突出,具有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奉献爱心、服务社会、自立自强的实际行动,在本校、本地区产生重大影响,在全国产生较大影响,有助于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有地、市级媒体宣传的证明、有学校所在地或原户籍所在地有关政府部门的表彰文件)

2.在学术研究上取得显著成绩,以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被SCI、EI、ISTP、SSCI全文收录,以第一、二作者出版学术专著(须通过专家鉴定)。

3.在学科竞赛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在国际和全国性专业学科竞赛、课外学术科技竞赛等竞赛中获一等奖(或金奖)及以上奖励。

4.在创新发明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科研成果获省、部级以上奖励或获得国家专利(须通过专家鉴定)。

5.在体育竞赛中取得显著成绩,为国家争得荣誉。非体育专业学生参加省级以上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高水平运动员(特招生)

参加国际和全国性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集体项目应为主力队员。

6.在重要文艺比赛中取得显著成绩,参加国际和全国性比赛获得前三名,参加省级比赛获得第一名,为国家赢得荣誉。集体项目应为主要演员。

7.获全国三好学生、全国优秀学生干部、全国社会实践先进个人、全国十大杰出青年、中国青年五四奖章等全国性荣誉称号。

三、评审程序

1、在学院一、二等奖学金(两学期必须都获得一等或二等奖学金)获得者中评选国家奖学金。

2、申请国家奖学金的学生,按规定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分别填写《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见附件1),各学院对申请学生进行初审并推荐1名同学报学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学生资助管理部门认真组织评审,提出本校国家奖学金建议的8个名单报学校领导集体研究后审定。学校将审定通过后的名单在校内进行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再上报省教育厅。

四、材料申报

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的个人申请表由学校资助中心统一油印下发,各学院录入江苏省资助管理系统。其中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需按以下要求统一申报:

1.表格中“学制”栏按实际学制填写。

2.申报表格为一张,正反两面打印,不得随意增加页数,表格中除申请人、推荐人、院系领导签名必须手写外,其他必须在系统中打印,日期由系统自动生成。所有表格须经省资助中心审核后,由学校资助中心统一打印。

3. 表格中“基本情况”和“申请理由”栏由学生本人在系统中填写,其他各项必须由学校有关部门填写。

4.表格中“获奖情况”的颁奖单位以获奖证书上的公章全称为准,排列顺序按获奖时间由先到后。获奖项目必须是大学期间的。

5. 表格中“申请理由”应以第一人称填写,内容要求全面详实,能够如实反映学生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字数控制在180至220字左右。

6. 表格中“推荐意见”的填写应当简明扼要,字数控制在80至100字左右。推荐人必须是申请学生的辅导员或班主任,其他人无权推荐。

7. 表格中“院系意见”的需详细填写审查意见,不得只填写“同意”等过于简单的审查意见。院系主管领导签名和院系公章必须完备,不能用院系公章代替领导签名。

8. 表格中学习成绩、综合考评成绩排名的范围应按统一专业、统一年级的口径进行。

9. 表格必须体现学校各级部门的意见,推荐人和学校各院系主管学生工作的领导同志必须签名(没有设立院系的,其院系领导签名由学生处分管学生资助工作的领导代签),不得由他人代写推荐意见或签名。表格填写完整后,必须加盖院系和学校两级公章(没有设立院系的,其院系盖章处由学生处、学院盖章)。

10. 表格上报一律使用原件,不得使用复印件。学习成绩和综合考评成绩没有进入前10%,但达到前30%的学生,如在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其获奖证书等证明材料复印后附在申请表后。各学院上报的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材料,请按汇总表的名单顺序整理一式两份,不要装订成册。

南京科技职业学院

学生工作处

2018年9月11日

0.关于开展2018年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2018年国家奖学金 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学生班级: 2018年普通高校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即将开始,根据评审工作要求,现将我校做好评审工作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评审对象 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高校全日制在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品学兼优的本专科学生。 二、国家奖学金评审条件 (一)申请国家奖学金的学生应当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学生学习成绩优异的量化标准是学习成绩排名在评选范围内前10%(含10%,下同)。实行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制度的高校,综合考评成绩也应作为国家奖学金考核指标,综合考评成绩排名也须在评选范围内前10%。 对于学习成绩和综合考评成绩没有进入前10%,但达到前30%(含30%)的学生,如在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可申请国家奖学金,但需提交详细的证明材料。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是指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比赛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具体如下: 1.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表现突出,具有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奉献爱心、服务社会、自立自强的实际行动,在本校、本地区产生重大影响,在全国产生较大影响,有助于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有地、市级媒体宣传的证明、有学校所在地或原户籍所在地有关政府部门的表彰文件) 2.在学术研究上取得显著成绩,以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被SCI、EI、ISTP、SSCI全文收录,以第一、二作者出版学术专著(须通过专家鉴定)。 3.在学科竞赛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在国际和全国性专业学科竞赛、课外学术科技竞赛等竞赛中获一等奖(或金奖)及以上奖励。 4.在创新发明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科研成果获省、部级以上奖励或获得国家专利(须通过专家鉴定)。 5.在体育竞赛中取得显著成绩,为国家争得荣誉。非体育专业学生参加省级以上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高水平运动员(特招生)

个人简历——各类奖学金、各种称号、各种职位中英文对照。

个人简历——各类奖学金、各种称号、各种职位中英文对照: 一、国家及校级奖项、称号 国家奖学金National Scholarship 国家励志奖学金National Encouragement scholarship 三好学生标兵Pacemaker to Merit Student 三好学生Merit Student 学习优秀生Model Student of Academic Records 突出才能奖Model Student of Outstanding Capacity 先进个人Advanced Individual/Outstanding Student 优秀工作者Excellent staff 优秀学生干部Excellent Student Cadre 优秀共青团员Excellent League Member 优秀毕业生Outstanding Graduates 优秀志愿者Outstanding Volunteer 先进班集体Advanced Class 优秀团干Outstanding League Cadres 学生协会优秀干部Outstanding cadres of Student Association 学生协会工作优秀个人Outstanding Individual of Student Association 精神文明先进个人Spiritual Advanced Individual 社会工作先进个人Advanced Individual of Social Work 文体活动先进个人Advanced Individual of Cultural and sports activities 道德风尚奖Ethic Award 精神文明奖High Morality Prize

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办法.doc

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办法 海大研字〔2014〕21 号 第一条为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表彰激励学习成绩特别优异、科研能力和科学研究成果显著、发展潜力突出的全日制脱产学习的研究生,根据《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12〕342号)、《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的通知》(教财〔2014〕1号)的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3万元;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万元。 第三条学校每年根据国家下达的名额,统筹安排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名额分配、评审和发放,充分发挥国家奖学金的激励作用。 第四条学校分配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名额时,在充分考虑各院(系)全日制研究生规模的基础上,对于优势重点学科、基础学科等予以适度倾斜。 第五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入学时人事档案已转到中国海洋大学的全日制脱产学习的研究生均有申请资格,硕博连读研究生在取得博士研究生学籍后按博士研究生身份申请。 第六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基本申请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三)诚实守信,学风严谨,道德品质优良; (四)学习态度端正,成绩优异,并能将知识内化为创新潜能; (五)创新思维活跃,发展潜力突出。 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得者应至少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在读期间,在本学科领域内有较高影响力的学术期刊上正式发表或有明确创新点的已接收待发表的高水平学术论文,或其他具有较高学术价值或应用价值的科研成果; 2.获得具有应用价值的发明专利授权或重要的实用新型专利授权; 3.参加国际性、全国性的学术活动,成绩优异。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得者应在科技创新、学术活动等方面表现优秀,并在重要学术期刊上发表有明确创新点的论文。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得者应在专业和职业领域研究或实践中,创新成果优秀,并有经过规范程序认定的相应成果。

最新2020年国家奖助、学金评定工作总结

2014年国家奖助、学金评定工作总结 第1篇第2篇第3篇第4篇第5篇更多顶部 目录 第一篇:2020年国家奖助、学金评定工作总结 第二篇:国家奖助金通知 第三篇:建筑学院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定办法 第四篇: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定思想道德素质综合表现评价 第五篇:2020-2020学年综合评定和奖助勤贷工作总结 更多相关范文 正文 第一篇:2020年国家奖助、学金评定工作总结 经过近一个月的忙碌,国家奖、助学金的评定工作已经结束了。其实每天的工作都是在忙忙碌碌中走过的,每天加班加点,之所以这么忙碌,是因为,国家奖、助学金的评定是关系到每个学生的切身利益和荣誉。也正是因为如此,压力会更大。每一个名额的确定,每一个问题学生的谈话,我都需谨慎小心,每年的这个时候我就会觉得身负的任务多么重大。回想这一个多月来的工

作,评定工作基本上还算顺利。 然而,在评定工作中,我也遇到了很多棘手的问题,大多都是学生关于助学金评定的抱怨和疑惑。没有开始评之前,许多学生给我发短信,听说别的专业平分,要求助学金平分。许多个夜晚我辗转难眠,最终经过与班委的商讨,同时也争取全班同学的意见,我做出了一个决定:拿出一部分平分。然而,就在评定工作接近尾声的时候,领导下令不得平分,不得违反国家的有关规定。刚刚长舒一口气又不得不缓回神,对于有意见和抱怨的同学,我都一一做了回应和解答。 经过几年助学金工作的评定,我深有感触。我想每个辅导员肯定和我一样,想把工作做得公平、公正,希望达到每一个同学的满意。可事实并非如此,因为贫困认定难度很大,一个班两、三个贫困生很容易认定,二十多名就很难确定了,要想让每个学生都满意,无非是痴心妄想。但是为了无愧于心,秉着尽可能公平、公正的原则,我多次召开班会,民主选举。选上的同学自然没有意见,没有选上有意见的同学,还要一一做思想工作。 至此,奖助学金工作算是结束了,希望没有获得助学金的同学能够理解!

国家奖学金和省政府奖学金评选办法

国家奖学金和省政府奖学金评选办法 一、总则 国家奖学金由中央政府出资设立,用于奖励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学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 省政府奖学金由省财政安排专项资金设立,用于奖励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学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 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的平定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民主评议和学校评定相结合的原则。 二、奖励标准和申请条件 第一条国家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学年8000元。 第二条省政府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学年6000元。 第三条国家奖学金和省政府奖学金的奖励对象均为在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学生。(注:因我院情况较为特殊,省政府奖学金获得者一般为我院在校四年级的学生) 第四条申请国家奖学金和省政府奖学金的学生,应在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综合测评特别优秀。 第五条基本申请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遵守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三)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四)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 三、评选和发放

第六条国家励志奖学金每学年评审一次。 第七条每学年开学后,符合条件的学生向所在部、系(院)提出申请,各班候选人在学工办与监管委成员的统一监督下,按要求计算自己的分数,要求如下: (一)学习成绩:本学年每学期学习成绩,年级第一名加50分,第二名加40分,第三名加35分,第四名加30分,第五名加25分,第六名加20分,第七名加15分,第八名加10分,第九名加5分,第十名不加分,两学期累加求平均分。 (二)综合能力:校学生会职务、护理学院学生分会职务、班级职务等每项加5分,同级别的不可累加。 (三)各项荣誉:本学年所获得的校级荣誉、系级荣誉每项加5分,省级及其以上荣誉每项加10分,可累加。(注:荣誉不包括各种活动得奖情况以及各种奖学金,本处荣誉是指三好学生、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十佳大学生、军训先进个人、三下乡先进个人等奖项)。 (四)若候选人计算的总成绩相同,相同分数的候选人则以同样的办法计算上一学年的总成绩,以此类推。 (五)若各学年总成绩均相同,则投票推选。 (六)参加评选的各年级候选人总成绩第一者获得国家奖学金,四年级总成绩第二者获得省政府奖学金。 (七)获得奖学金的候选人在本日向监管委上交个人证明材料,包括年级成绩单(注:成绩单需要两位班委的签字,以及五名本班同学的签字,班委和签字同学均不能是自己宿舍成员以及相同宿舍成员不超过三人)和各项荣誉证书。

国家奖学金获得者事迹简介

国家奖学金获得者事迹简介 个人简介: 我的名字是***,女,汉族,团员,1990.3.出生在江苏徐州一个普通农民家庭,2011.9. 就读于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外语系,专业是商务英语(海事)。2012年获国家奖学金,本校“金锚奖”一等奖,学校“优秀团员”称号,第四届“海庆杯”辩论赛最佳辩手称号。 事迹正文: 海院的足迹 时光荏苒,似乎收到大学录取通知书时的那种些许惊喜、些许迷茫、些许担心、些许紧张相互交织的特殊心情才刚刚平复些,却,一转身,在江苏海院的第三个学期已几近尾声。回首过去,我的高三暑假没有从小学的时候一直幻想的那般轻松愉快,没有旅行,没有红包,甚至没有父母脸上欣慰的笑容…… 想到这些,鼻子突然有些酸酸的。 还记得当时,整个暑假里我一直很忐忑,总是或多或少有各种担心,担心自己的大学生活过不好,过不充实,担心自己学习成绩不好,担心有很多科目听不懂,甚至有些担心自己对宿舍集体生活的适应……这大概是受到高三高压生活的影响吧,想放松,但担心的心情却又总是让自己不能彻底放松下来。为了让自己能更好的过好自己的大学,我有事没事就会跑去邻居家,找已经上大学的哥哥姐姐们“取经”,在他们眼里,大学的生活是轻松的,自由的,是没有压力的……这似乎和自己从小学,初中,高中从老师们那儿听到的不谋而合。但是,还是有些许不放心,于是我就在网上“看看”大家的大学生活。在学校发的录取通知书里,还赠送了一本名叫《大学生活指南》的小册子,我几乎每天都会翻个几遍,记住里面的一些对如何过好大学生活的小建议。无意间发现,册子里面推荐了一本关于过好大学生活的书——《大学新生——赢在起跑线上》,于是我就跑了好多家书店,想买这本书,结果在书店都没有卖,正在失落时,爸爸帮我从邮局买了回来。于是从那时候起,我便每天与这本书为伴,努力的想让自己能在上大学前做好准备。 2011.9.10.凌晨三点钟,我和爸爸开始了南京之行。 到了学校,就很快开始了军训生活。军训的时候真的很累,累到我每天军训结束了后就只有力气洗漱然后爬上床休息。在不到15天的军训生活中,我瘦了十几斤,但是却一点书都没看,也没有学习。当时觉得好沮丧,觉得自己变懒了,落后了。 在军训期间,唯一一件让自己很充实的事情就是我成功地面试进入了系部学生会宣传部。还记得当时为了进宣传部,在军训休息期间带着纸笔,努力地在准备自我介绍---写了改,改了写;最后写好了,又努力的背;背熟了又用手机计时,努力的缩短自己的自我介绍的时间,把它缩短到规定的3分钟内。还记得第一轮面试的时候,我匆匆吃完饭,洗了澡,换了衣服,奔到面试的教室。在教室后面一个猥琐的角落坐着,低着头,悄悄地准备着自己的讲稿,也悄悄地准备着可能被提问到的各种问题的答案,同时也在悄悄地等着自己的名字被点到。似乎时间静止了,似乎空气凝结了,似乎周围只是黑漆漆的,只有我一个窝在教室里那个猥琐的角落。“咕咚,咕咚,咕咚”——心脏紧张地活动着,只感觉好热,好热,好热。不知这样过了多久,只听得响亮清晰的两个字——张春,时间似乎

国家奖学金 导师评语

国家奖学金导师评语 第一篇: 国家奖学金导师评语 年月日 第一篇: 国家奖学金导师评语 1.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学院规章制度。 2. 诚实守信,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3.在校期间未受过行政或党团组织等任何处分。 4.已获得专项奖学金学生不再获得此奖学金。 5.导师同意参评。3. 评选办法学院成立奖学金评定小组并公布评奖细则,对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进行评定,报研究生院审核。 3.1 博士研究生评选: 1、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凡是以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学生为第二作者)发表论文,学术成果突出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学术论文以所发表的正式刊物或者录用通知和汇款凭据为依据。 2、发明专利突出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包括已经获得申请号的学生发明人。 3、遵守学术道德规范,追求学术,积极投身科学技术研究,具有开拓创新精神。 4、首次申请国家奖学金申请人以博士阶段科研成果参评;已经获得过国家奖学金的申请人以增量科研成果参评。 3.2 硕士研究生评选: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人属于以下三种情况之一,优先考虑:1、研二年级已申请硕博连读学生。 2、研二、研三年级有意愿毕业后以自筹身份继续攻读自动化工程学院博士学位。 3、研二、三年级学业成绩、科研成果、综合素质方面极其优秀者。

3.3 国家奖学金评定具体流程: 1、属于 3.2 第 2 种情况的硕士研究生由本人向导师提出申请,由导师推荐并填写《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导师推荐表》纸质档,《国家奖学金信息汇总表》电子档,并提交至学院,并且在奖学金小组评审进行时,到现场陈述推荐学生理由。 2、博士生、硕士研究生其他情况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填写附件一《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表》纸质档、《国家奖学金信息汇总表》电子档,并提交学院。 3、学院组成评审小组进行评审,确定获奖名单,评审结果公示。 4、学院提交最终审核结果至研究生院。 5、研究生院审核并给予表彰。4. 本细则从 2012 年 12 月开始试行,解释权归自动化工程学院奖学金评定委员会。 第一篇: 国家奖学金导师评语 为做好我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根据国家和学校相关规定并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评审机构成立经济与管理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 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由学院主要领导任主任委员,成员包括学院学术委员会委员、研究生教学副院长、党委副书记、研究生教学秘书、研究生辅导员、导师代表(当年无学生申报国家奖学金)和研究生代表(未申报当年国家奖学金)等。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一般不少于 15 人,并应于评审前向全院公布。 二、奖励标准与名额分配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每年评审一次,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 3 万元;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 2 万元。我院获得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名额,按照校学生工作部当年下达的任务执行。 三、参评资格 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评选对象为取得学校学籍、基本学制年限内的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博士和硕士一年级研究生、在职研究生、单独考试计划研究生、休学期间的研究生、未按规定时间注册的研究生、受警告以上(含警告)处分的研究生、国家助学贷款有违约记录的研究生不得申请国家奖学金。 2、申请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必须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及学院规章制度;(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4)科研成果突出,至少参与一项导师的科研课题;(5)硕士研究生已修完所有课程,且学位课程平均成绩在 80 分以上,无课程补考;博士研究生无课程补考; 3、如在道德风尚、科学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

上海电机学院“国家奖学金”评选办法

沪电机院学[2008]110号 关于印发《上海电机学院“国家奖学金”评选办法》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系): 为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根据《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07]90号)及《上海市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奖学金实施细则(试行)》(沪财教[2008]5号)文件有关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上海电机学院“国家奖学金”评选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经学校2008年第4次院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予以印发。望认真贯彻实施。 特此通知 附件:1.《上海电机学院“国家奖学金”评选办法的通知》 2.《国家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申请表》 3.《学年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 单表》 上海电机学院 二〇〇八年四月十四日 主题词:学生奖学金评选办法通知 上海电机学院院长办公室 2008年4月14日印发 (共印10份)

附件1: 上海电机学院“国家奖学金”评选办法的通知国家奖学金是由中央政府出资设立的奖励特别优秀学生的奖学金。为激励学校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根据《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07]90号)及《上海市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实施细则(试行)》(沪财教[2008]5号)有关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奖励标准与申请条件 (一)国家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8000元。 (二)本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全日制在校生,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申请国家奖学金: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学习成绩优异,申请人上学年应获校一等以上综合奖学金或两次校二等综合奖学金,并在社会实践或志愿者服务或创新能力或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二、申请与评审程序 (一)评定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二)国家奖学金评审的相关程序: 我校按照上级评审工作的相关要求,严格按照以下程序完成申请评审工作: 1.每学年开学后学生根据申请条件及有关规定,由学生本人向学校提出申请,并向二级学院(系)递交申请表,并附有关证明材料; 2.每年截止9月30日,各二级学院(系)根据学校分配名额进行初审,确定名单并上报校大学生资助中心。上报前名单需公示3个工作日,并填写本学院《学年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填写完毕后将此表连同学院初审合格学生的《国家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申请表》交校大学生资助中心; 3.校大学生资助中心组织面试,对初审合格人员进行复审; 4.校大学生资助领导小组进行评审,提出获奖学生建议名单; 5.院长办公会备案,审议通过后将名单公示在学校校园网和学校布告栏,公示

1国家奖学金奖评选细则

新师校字〔2014〕70号 新疆师范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评审细则(修订) (经2014年3月21日第三次校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 为进一步激励研究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促进研究生教育创新,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根据财政部、教育部印发的《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12]342号)、《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教财[2014]1号)文件精神,同时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新疆师范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设立,旨在发展中国特色研究生教育,促进研究生教育机制改革,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

第二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由中央财政出资设立,用于奖励表现优异的全日制研究生。 第三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名额由财政部、教育部确定下达省级财政、教育部门。我校在分配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名额时,要统筹兼顾,做到公开公正,充分发挥奖学金的激励作用。 第二章奖励标准与条件 第四条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3万元每人每年,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2万元每人每年。 第五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每年评审一次,面向在校全日制研究生,包括定向、委托培养的研究生。 基本条件及评审办法: 一、爱国爱疆,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维护民族团结;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不参加非法宗教活动; 三、诚实守信,乐于助人,道德品质优良; 四、学习成绩优异,具有一定的科研能力。同等条件下,发表核心期刊、出版著作、获得授权专利或成果产生重大社会影响者优先考虑; 五、新入学博士研究生根据入学前三年所取得的科研成果、获得奖励以及入学、复试成绩等综合条件予以推荐; 六、评审实行赋分制,按照综合成绩排名予以推荐。综合成绩排名计算公式:综合成绩=学业成绩平均分+科研成绩+获奖成绩+社会实践成绩(具体计算公式详见附件1); 七、凡本学年中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研究生国家奖

大连海事大学国家奖学金评定办法

大连海事大学学生国家奖学金评定办法为做好我校国家奖学金评定工作,确保评定工作的公开、公正、公平,根据财政部、教育部印发的《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07〕90号)、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教财〔2007〕24号)、《教育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成立国家奖学金评审组织机构的通知》(教财厅函〔2007〕44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办法的制定旨在规范我校国家奖学金的评定工作,坚持公平、公正、依法进行的原则,确保评定结果的权威性。 第二条本办法所述学生为大连海事大学正式注册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学生。 第三条国家奖学金评定应坚持德、智、体全面发展的标准,对学生的思想品德、学习成绩、课外活动等方面进行综合考评。 第四条申请国家奖学金的基本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的有关规章制度,诚实守信,评奖年度内未受过学院通报批评以上处分。

(二)热爱所学专业,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刻苦,成绩优秀,评奖学年内修满专业教学计划设置的标准课程的学分。 (三)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心健康,体育综合成绩及格或达标。 (四)热爱集体,关心他人,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社会公益活动。 (五)根据《大连海事大学本科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有关规定,综合测评总成绩列专业10%。 第二章国家奖学金的奖励范围和评定条件第五条国家奖学金的设立宗旨 为激励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教育部在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学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设立国家奖学金。 第六条国家奖学金的奖励标准 国家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8000元人民币。 第七条评定条件 按照申请学生在本专业内的的B项积分名次确定获奖者。同等条件下在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者优先考虑。 第三章国家奖学金的评审程序

2020年国家奖学金获得者先进事迹材料2篇

范文 2020年国家奖学金获得者先进事迹材料2篇 1/ 12

国家奖学金获得者先进事迹材料 2 篇篇一学长 2014 年至2016 年在河北工业大学理学院生物物理专业攻读硕士学位,导师为安海龙教授。 2016 至今在河北工业大学电气工程学院电气工程专业攻读博士学位,导师为展永教授,中国生物物理学会会员。 主要研究领域为离子通道与重大疾病以及离子通道靶向药物分子设计。 学习回顾 **同学本科是物理学专业学生,2014 年进入河北工业大学生物物理专业攻读硕士学位,新的交叉学科专业带来使得他必须重新学习生物学背景的相关知识,他按照高考时的作息时间严格要求自己,对于学术上的任何一个小问题都从不轻易放过,通过自己的勤奋刻苦,努力钻研和老师同学的帮助终于对于这门交叉学科有了深入的了解。 随着研究的不断深入,以及导师的悉心指导和自己不断的摸索,他逐

步建立起了对生物医学工程方面的探索欲望,为了更加深入的研究,2016 年他顺利申请通过河北工业大学硕博连读申请,成为了河北工业大学电气工程专业的一名博士研究生。 科研态度对于科学的探索是国家的需求,也是他的兴趣,他常说“进入科研行业的主要动机应该是“喜欢”。 虽然科研不太容易使你升官发财,但是科研就是要创新,就是要探索未知世界,在这个过程中你能够比世界上其他所有人都先看到一个现象或者理解一件事,或者发明了一个新技术或者先实现一个技术进步,这就是创新。 那时候,你会有“一览众山小”的兴奋。 这种兴奋,会带来极大的心理满足。 这是无法用金钱来衡量,更不能用金钱买到的”。 科研成果在Pflügers Archiv European Journal o f Physiology, Journal of Cellular Physiology, Journal of Membrane Biology 等国内外著名学术刊物发表学术论文 7 篇,申请发明专利 6 项。 主持河北省大学生创新资助项目 1 项,参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 2 项。 获得第五届国际离子通道大会优秀墙报三等奖,获得第十五届“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作品竞赛校级一等奖,2014-2018 年连续获得 4 次河北工业大学一等学业奖学金,2018 年获得国家奖学金。 3/ 12

汕大医学院国家奖学金〔2014〕17号

关于印发汕头大学医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的通知 汕大医〔2014〕17号 学院各单位: 《汕头大学医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经院务会讨论通过,现予印发,希认真执行。 汕头大学医学院 2014年4月16日 汕头大学医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大力推进我校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做好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工作,根据财政部、教育部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12〕342号),《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教财〔2014〕1号)文件精神,结合医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由中央财政出资设立,用于奖励普通高等学校中表现优异的全日制研究生。 第二章奖励标准与评选条件 第三条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3万元;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万元。 第四条评选对象:凡取得我校学籍的在读二年级及以上非在职全日制硕士、博士研究生在基本学制年限内(三年)均有资格申请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第五条参评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研究生必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高等学校规章制度,在校期间无违法违纪行为; (三)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无学术不端行为;

(四)学习成绩考核合格;包括课程学习、开题报告、临床技能训练、教学实践、中期考核等; (五)科研能力强,有突出的科研成果,科研成果必须在学制培养期限内取得,且以汕头大学医学院为第一完成单位。 第六条直博生和招生简章中注明不授予中间学位的本硕博、硕博连读学生,根据当年所修课程的层次阶段确定身份参与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评定。在选修硕士课程阶段按照硕士研究生身份参与评定;进入选修博士研究生课程阶段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参与评定。 第七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具备申请资格: (一)违反国家法律、校纪校规,受到行政警告或警告以上处分者; (二)有抄袭剽窃、弄虚作假等学术不端行为经查证属实者; (三)在课程考试中作弊、本年度内学习成绩考核有不合格者; (四)本学年学籍状态处于休学、保留学籍者。 第八条国家奖学金评定按照《汕头大学医学院优秀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办法》中的计分办法,根据国家奖学金的名额从优秀

国家奖学金申请书范文3篇

国家奖学金申请书范文3篇 篇一:国家奖学金申请书范例 尊敬的各位校领导,各位老师: 您们好,我叫梁 ,我是 级建筑工程学院城市规划专业的一名普通学生。 年 月我怀着无比憧憬的心情从陕西省永寿县的一个偏远小山村来到了无数次梦见到的 工业大学 。那是正值金秋时节,虽然我们新生才刚刚前来报到。而高年级的学长早已开学好几个星期。看着满校园里匆匆走过的 双肩书包 ,以前高中时代所听到的大学 大概学学 此类的流言,瞬间在我的脑海里破灭。大学应该是人生学习最美好的时代,而我们正是青春年华的最佳时期。因此,我们更应该抓住这不易的机会,给自己的人生之路打造出更为坚实的基础。从那一刻起,我就下定决心,要向那些每天步履匆匆的 双肩书包 学长学姐一道,努力学习,争取上进,让自己的大学生活充满意义。 回顾自己这两年多以来的大学时光,我想基本上是值得肯定的,在此,也非常感谢两年多来的谆谆教诲和不断鼓励,还有同学们无私的帮助,以及肯定。在此,我将大学两年多来的学习、生活、思想、工作以及取得的成绩汇报给各位老师,还望各位老师予以指导与纠正。 在学习方面,我坚持做到上好每一节课,记好每一堂课的笔记,不懂就问,上课积极发言,与老师、同学互动。每天安排一定量的早读,自习还有复习时间。此外,充满知识,智慧宝库的图书馆几乎是我每天必去的地方,那些优美的文字,精致的图纸,精美的图片以及复杂而充满魅力的数理化公式都那样令人着迷。还有那些自己专业领

域的前沿书籍,虽然深奥,但依旧要翻上一翻。我想,正因为此,我才能多次获得学校奖学金,才能多次得到专业老师的夸奖与好评。 生活方面,自小家庭贫穷的我,跟爷爷奶奶等养成了艰苦朴素的生活习惯,由于家庭的特殊环境,每次看到有同学将没吃几口的饭菜顺手倒掉,感觉特别可惜。还有每次看到水房里的水龙头哗哗地浪费水,都感觉特别难受,我都会顺手赶紧关掉,遇到有问题的水龙头便马上报告管理的阿姨。爸爸妈妈也经常教导我们不要和别人攀比吃穿,我们只要吃饱、健康,穿暖、干净就好了。因此我坚持吃的健康(尽量不去学校外面的小餐馆吃饭,外边的又贵又不卫生。)穿的干净卫生,勤洗衣服,定期晾晒衣务被褥。在宿舍,和其他舍友一道搞好宿舍卫生,让自己的书桌和床铺保持干净整洁。 在思想方面,入学之初,我就抱着早日成为一名共产党员的信念想党组织递交了申请书,也顺利参加了学院 期的党课培训。通过党课的培训与学习,我清楚地了解了党的路线和方针,还有我当现阶段的任务。并且清楚的认识到了自己的不足。今后,我更要严格要求自己,勤恳工作,遵守制度,早日成为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 工作方面,大一时期,我积极争取担任班级的学习委员,积极与老师班委们一道讨论并且实施如何提高同学成绩的方法方案,为此,我们利用晚自习时间给同学们印发一些比较重点而且难懂的知识点和题目,并且督促同学们参加早自习和早读。皇天不负有心人,在我们的努力以及同学们的支持下,最终我们班级以良好的成绩获得了老师的表扬与肯定。并且获得了 三好班级 的称号。大二时,由于特殊原因我辞去了班委的职务,但我依旧和以前一样,和班长一起,认真做好班级的工作,帮助班长分担班级任务,而且积极帮助有困难的同学。虽然说 不在其位不谋其职 ,但作为班级的一份子我想我有义务由必要让这个班级更加团结,让我们的班级更加优秀,让我们同学间更融洽,更和谐。

国家奖学金评定规则

国家奖学金评定规则

兰州理工大学“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定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是中央和地方政府为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顺利完成学业,鼓励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促进学生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同时缓解在校生活困难而设立的面向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本专科经济困难学生提供的无偿资助。 为做好我校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的评定、管理工作,依据财政部、教育部《普通本科高校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文件(财教[2007]91号)和《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教[2007]92号)文件内容,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实施办法。 第一条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的资助对象 取得我校的本科学籍的全日制普通类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第二条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高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的各 项规章制度; 3.家庭经济困难,在校生活俭朴,无力支付学费和生活费用; 4.学习刻苦努力,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学年平均学分绩不低 于80分,且学年内无重修、重考课程; 5.坚持体育锻炼,身体健康; 6.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社会工作,热爱劳动;

7.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应为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学生。 8.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无评定资格: 1)无故经常不参加学校、学院、班级组织的政治学习、会 议、各项集体活动; 2)经常缺席早操、晚自习,受到两次以上通报批评; 3)未经学校同意,擅自校外租房住宿; 4)不遵守作息规定,经常通宵上网; 5)破坏公共财物,造成一定损失; 6)不遵守学校宿舍管理规定,受到处罚或通报批评; 7)有吸烟、酗酒和其他不良消费情况; 8)有其它违纪行为,受过两次以上通报批评或警告以上处 分。 第三条国家励志奖学金资助人数和资助金额 1.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资助人数依据甘肃省 教育厅每年下拨人数具体分配。 2.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5000元;国 家助学金的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2000元。 第四条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的申请和评审程序 1.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每学年评审一次,实 行等额评审,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2.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按年度申请和评审,

个人简述-国家奖学金

用青春铸造美丽让生命绽放精彩我是浙XXX学院的一名大四学生,大学生活即将结束,在这近四年的大学生活中,我不断地挑战自我,充实自己,从年少的青涩逐渐走向了成熟。汗水洒过的前行道路,都成为我将来实现人生价值的坚实基础,也鞭笞着我不断跋涉,不断向更高的目标前进。 以学习丰富知识完善自身知识结构体系 从踏入校园,我便深知作为一名大学生,学习是天职。在专业课程的学习上,我坚信只有以一丝不苟的态度来对待它,以勤奋和踏实的行动来适应它,才能真正掌握知识,取得理想的成绩。因此,虽然担任学生干部需要占用大量的时间,但是我并没有因此而放松学习。在学习方面我一直以严格的标准来要求自己,注重培养良好的学习习惯,养成勤于思考、善于思考、独立思考的能力,进而找到适合自己的学习方法,提高学习效率。在整个学习过程中,不仅学好各门专业课和公共基础课,也努力通过课外阅读、网络等其他途径拓展自己的丰富面,提高自身文化素养,力求建立完善的知识结构体系,刻苦钻研,力求学以致用。 通过持续不断的学习,我的成绩一直保持专业前列,在大学期间,我连续三年获得“优秀学生一等奖学金”和“三好学生”荣誉称号,还获得“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优秀参训干部”、“优秀学习标兵”等荣誉称号。 以理论武装头脑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观念一个人在思想上的提高是最重要和非常必要的,只有有了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我们才能制定正确的人生道路,树立正确的人生目标。因此,2009年我一进入大学就积极向党组织递交了入党申请书,参加了党校培训,并在期末顺利通过党校考试。同时在校期间,加入了马克思主义青年成才研习营,并在一年后顺利结业。 在平时,我也十分注重自己思想政治素养的提高,除了学习有关党的各种理论知识,关注国家大事,还积极与老师,与先进的学生党员进行思想上的交流。在日常生活中,时刻注意以一个党员的标准来严格要求自己。我深知自己在接下去的生活学习中将面临更加严峻的考验,自身仍有许多不足之处需要加以改进,需要以更高的标准来要求自己,真正树立起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观念。 以勤恳服务同学做好学生干部应尽的职责和义务

国家奖学金评审通知红头文件

西安交通大学院处函件 西交学〔2016〕63 号 关于做好2015-2016学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评定工作的通知 各书院: 根据《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教[2007]90号)、《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教[2007]91号)和教育部《关于下达2016年中央高校国家奖助学金名额的通知》(教助中心[2016]82号)的要求,结合《西安交通大学本科生奖(助)学金申请及评定办法》(西交学[2007]28号),现将2015-2016学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评定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范围 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全日制本科学生。 二、金额 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 三、申请条件 国家奖学金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学习成绩排名在本年级或本专业内位于前10%,且没有不及格科目;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名也必须在本年级或本专业位于前10%。学习成绩和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未进入本年级或本专业前10%,但达到前30%,并且在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具体情况见附件1)。 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名本年级或本专业前40%;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四、申请及评定办法 1.国家奖学金奖励特别优秀的学生,按照学生学习成绩和综合素质测评成绩评定;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及家庭经济状况评定。 2.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 3.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指标根据年级或专业按比例分配,不可调剂。 4.国家励志奖学金向核工程等国家需要的特殊学科专业学生适当倾斜。 5.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学生由国家颁发统一印制的奖励证书,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由学校颁发奖励证书。

学校国家奖学金评审方案

榆次区职业技术学校关于 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推荐评审方案 (草案) 为切实做好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组织推荐和评审工作,遵照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印发《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评审暂行办法》的通知(教财函〔2019〕104号)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以下简称中职国家奖学金)推荐评审工作,保证推荐评审工作公正、公平、公开,制定本方案。 第二条中职国家奖学金由中央财政出资设立,用于奖励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下同)全日制在校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学校奖励名额严格按照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分配名额执行。 第三条中职国家奖学金每学年评审一次,实行等额评审。 第四条教务处设立专门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并会同各专业部们、教工代表组建评审委员会,根据上级下达中职国家奖学金名额,组织实施中职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 第二章评审机构与职责 第五条成立中职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设立评审委员会。 第六条评审领导小组由校委会、德育处、教务处、办公室、职教科、各专业部、教工代表组成,全面领导评审工作,研究决定有关评审工作的重大事项,批准评审委员会提交的中职国家奖学金评审意见。 第七条评审委员会由具有代表性的领导、专家学者和教师代表组成,负责组织评审工作,向评审领导小组提出中职国家奖学金评审意见。 榆次区职业技术学校第一次中职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

主任:常二平 副主任:韩靖宇张彦祥宋学清 成员:韩瑞林李飞张发兴郭丽娟毛永涛张金金布焱王东杜亚芳成改花陈丽芳赵志新 第三章评审程序与要求 第八条校评审委员会具体负责组织中职国家奖学金申请受理、评审等工作,各部提出本校当年中职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建议名单。 第九条中职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评审程序: (一)组建评审委员会,召开预备会。提出评审工作要求。 (二)宣传发动,公示评审条件,组织各部部长和班主任会议,安排推荐工作。推荐程序为,个人申报,部门推荐;学生个人提交申请书、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教务处提供上一学年度考试成绩排名花名、德育处提供思想品德考核优秀证明。 (三)开展评审工作。评审委员会对上报的评审材料进行书面审查,提出评审意见。形成评审报告。 (四)公示:评审通过学生名单在校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区教育局资助中心。 第十条中职国家奖学金评审要求: (一)材料的完整性。主要是指上报材料是否及时、齐全、完备。 (二)程序的规范性。主要是指中职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是否符合规定程序。 (三)条件的相符性。主要是指入选学生的综合表现是否符合申请条件。 第四章申请条件 第十一条申请中职国家奖学金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西华师范大学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

西华师范大学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 国家奖学金是为了激励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由中央政府出资设立的奖励特别优秀学生的奖学金。为规范国家奖学金的评审行为,保证评审工作公开、公平、公正、依法、有序进行,依据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教[2007]90号),国家教育部《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财教[2007]24号),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的通知(川财教[2007]108号)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一、领导机构 学校设立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由分管学生工作的副校长任组长,校办、纪委、学工、计财、教务、后勤、保卫等职能部门和各学院分管学生工作的党总支副书记参加。学生资助中心具体负责组织和指导全校国家奖学金的评审工作。 各二级学院成立以分管学生工作的党总支副书记为组长、学生辅导员、班主任等担任成员的评审工作小组,负责本学院国家奖学金的具体组织和评审工作。 二、奖励对象 国家奖学金奖励对象为学校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学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 三、奖励标准 国家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8000元。 四、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上一学年度综合排名为本专业前10%,无补考; 5.上一学年度获得校级专业一等奖学金一次; 6.上一学年度获得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中任一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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