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应急预案

医疗应急预案
医疗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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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应急预案

医疗应急预案(一)

1总则

l.1编制目的

保障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公共事件(以下简称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各项医疗卫生救援工作迅速、高效、有序地进行,提高卫生部门应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反应能力和医疗卫生救援水平,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健康危害,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l.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以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核电厂核事故应急管理条例》和《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突发公共事件所导致的人员伤亡、健康危害的医疗卫生救援工作。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工作按照《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的有关规定执行。

医疗机构后勤的应急预案

医疗机构后勤的应急预案 预案,是指根据评估分析或经验,对潜在的或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的类别和影响程度而事先制定的应急处置方案。医疗机构后勤的应急预案1总则 1.1编制目的 保障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社会安全事件(以下简称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各项医疗卫生救援工作迅速、高效、有序地进行,提高卫生部门应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反应能力和医疗救援水平,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健康危害,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1.2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减少危害;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就近救援;依靠科学、依法规范;及时反应、措施果断;整合资源、信息共享;平战结合、常备不懈;加强协作、公众参与。 1.3编制依据 依据《x传染病防治法》、《x食品卫生法》、《x职业病防治法》、《x放射性污染防治法》、《x安全生产法》、国务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国家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福建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以及省人民政府发布的有关突发公共事件专项应急预案,制定本预案。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突发公共事件导致的人员伤亡、健康危害的医疗卫生救援工作。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按《福建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执行。 2医疗卫生救援的事件分级 根据突发公共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健康危害情况,医疗卫生救援事件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四级。 2.1特别重大事件(ⅰ级) (1)一次事件出现特别重大人员伤亡,且危重人员多,或者核事故和突发放射事件、化学品泄漏事故导致大量人员伤亡,事件发生地省级人民政府或有关部门请求国家在医疗卫生救援工作上给予支持的突发公共事件。 (2)跨省(区、市)的有特别严重人员伤亡的突发公共事件。 (3)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确定的其他需要开展医疗卫生救援工作的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 2.2重大事件(ⅱ级) (1)一次事件出现重大人员伤亡,其中,死亡和危重病例超过5例的突发公共事件。 (2)跨市(地)的有严重人员伤亡的突发公共事件。 (3)省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确定的其他需要开展医疗卫生救援工作的重大突发公共事件。

医院应急预案(全套)

第一部分医疗应急预案 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 为保障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食灾害、事故灾难)、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公共事件(以下简称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医疗卫生救援工作迅速、有效、有序的进行,提高应对各类物中毒、自然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反应能力和医疗卫生救援水平,最大限度的减少人员伤亡和健康危害。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以伤病员为中心,以救死扶伤为宗旨,以体现社会公益性为前提。 二、目的与任务 (一)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医疗救援工作,应遵循平战结合、常备不懈的方针。平时要加强对医务人员进行各种突发事件处理能力、各种急诊急救仪器技术操作能力以及各种急救知识的培训,逐步提高我院紧急医疗救援能力。 (二)建立紧急医疗救援组织机构及应急队伍,当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后,做到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 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信息收集与报告 突发事件发生后,院总值班及所有工作人员都有责任和义务将收集到的信息逐级上报,并要求及时、准确、全面。任何科室或个人对突发事件信息不得隐瞒,缓报和漏报。报告程序见附件二。 四、急救物资的管理 院办、医务科、药剂科、配合,制定出我院应对突发事件紧急医疗救援急诊设施、设备、药品、车辆、通讯等急救器材的明细清单,定点存放并定期检查。一经发现过期或损坏,应及时更换和维修,保证急救物资的数量和质量都达到100%完好率。任何条件下,无紧急医疗救援领导小组负责人的指示,不得随意挪做他用。紧急情况下,医疗救援领导小组可调用任何科室的急诊设备。 五、人员调配 当接到突发事件医疗救援指令下,为提高应急反应速度,院总值班可立即指派值班医师紧急出动。当启动应急预案后,领导小组应及时通知应急队员迅

医疗设备临床使用安全应急预案

医疗设备临床使用安全应急预案 1 目的 1.1 为了有效预防、积极应对和及时控制重大医疗设备安全事故,建立健全对重大医疗设备安全事故的救助体系和运行机制,最大限度地减少重大医疗设备安全事故对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的危害,依据卫生部发布《医疗器械临床使用安全管理规范(试行)》(卫医管发【2010】4号),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和医疗器械突发性群体不良事件应急预案》及《内蒙古自治区医疗器械管理质量控制评价标准(试行)》等,制定本预案。 2 范围 2.1 本预案明确了医疗设备安全事故发生时的处理办法。 2.2 本预案适用于医疗设备在正常使用中造成公众大量病亡或者可能对人体健康构成潜在的重大危害,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重大医疗设备安全事故。 3 内容 3.1 工作原则 a.以人为本,快速反应。把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作为首要任务。事发前要采取防范措施,事发后要及时开

展抢救事故病员应急行动。建立健全快速反应机制,及时获取准确信息,跟踪研判,果断决策,迅速处置,最大程度地减少危害和影响。 b.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部门协调、各方联动,按照医疗设备安全事故的范围、性质和危害程度,实行分级管理的原则。 c.严密监测,群防群控。加强日常监测,及时分析、评估和预警,对重大医疗设备安全事故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加强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提高公众自我防范、自救互救能力。加强群防群控,有序组织和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安全事故的防范和应急处置工作。 d.分工负责,协同应对。建立统一、科学、高效的指挥体系建立各部门分工明确、责任落实、常备不懈的保障体系。 3.2 上报流程 (1)重大医疗设备安全事故发生后,各临床科室应及时上报医疗设备安全事故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应急小组迅速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处置。 (2)发生医疗设备安全事故后,医务科、设备科应迅速组织人员到现场勘查并记录相关情况,并在24小时内组织人员将医疗设备安全事故上报卫生局等相关上级行政主管部门。

年防汛抗旱应急预案

年防汛抗旱应急预案1 总则 1.1编制目的 1.2编制依据 1.3适用范围 1.4工作原则 2 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县防汛抗旱指挥部 2.1.1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组织机构 2.1.2县防汛抗旱指挥部职责 2.1.3县防汛抗旱办公室职责 2.1.4县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3 应急响应 3.1应急响应分级 3.1.1Ⅰ级应急响应 3.1.2Ⅱ级应急响应 3.1.3Ⅲ级应急响应 3.1.4Ⅳ级应急响应 3.1.5干旱灾害预警指标

3.2应急响应启动 3.3应急响应行动 3.3.1Ⅰ级应急响应行动3.3.2Ⅱ级响应行动 3.3.3 Ⅲ级响应行动 3.3.4 Ⅳ级响应行动 3.4应急结束 3.5信息处理和发布 4 应急保障 4.1通信保障 4.2装备保障 4.3队伍保障 4.4运输保障 4.5物资保障 4.6医疗卫生保障 4.7资金保障 4.8培训和演练 4.8.1培训 4.8.2应急演练

5 后期处置 5.1善后处理 5.2社会救助 5.3防汛抢险物资补充 5.4水毁工程修复 5.5防汛抗旱工作评价 6 附则 7 附件 7.1县防汛抗旱应急处置工作流程图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5.12”大地震之后,我县境内山体破碎,形成了大量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近几年山洪灾害、次生灾害频发,程度不断加重,导致河床抬高,河道束窄,行洪能力减弱。年更是发生了“7.10”特大山洪泥石流灾害,因灾死亡14人、失踪15人;城乡房屋损毁7733户,其中倒塌795户、淹没2065户;公路交通、通讯、供水、供电、供气、旅游、文娱

等基础设施受损严重,五年灾后重建和发展振兴的存量和增量损毁严重,全县直接经济损失达46亿元。为了有效地防御各种次生灾害,保护灾后恢复重建的胜利果实,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特编制本预案。 .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城市节约用水管理规定》《取水许可实施办法》、《四川省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四川省河道管理实施办法》、《四川省水利工程安全管理条例》、《省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框架指南》、《县山洪灾害普查方案》等编写。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县范围内突发性水旱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置。突发性水旱灾害包括:江河洪水、洪涝灾害、山洪灾害、干旱灾害及由洪水、地震、山体崩塌等引发的水库垮坝、堤坊决口、供水水质被侵害等次生衍生灾害。 1.4 工作原则 1.4.1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人为本,

金水区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

金水区2016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方案 为加快推进我区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确保实现“不着一把火,不冒一股烟,不烧一棵树”的工作目标,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的通知》(豫政办〔2015〕77号)和《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进一步加强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方案的通知》(郑政文〔2012〕126号),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的范围和目标 (一)秸秆禁烧范围 全区范围内包括小麦、玉米、水稻、薯类、油料、棉花和其他杂粮等农作物秸秆及根茬,杂草、树叶、垃圾、杂物等全面禁止焚烧。 (二)目标 1.辖区内“不着一把火、不冒一股烟、不烧一棵树”; 2.辖区内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100%。 二、组织领导及职责分工 为切实加强对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的组织领导,经区政府研究,决定对金水区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进行调整,由区政府副区长张华任组长,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陶建莉、区农委主任赵竞生任副组长,区农委、监察、环保、财政、交通、城市管理、城管执法、公安、消防、各街道办事处等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禁烧办),具体负责全面组织实施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

作方案,做好领导、协调、检查和考核全区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办公地点设在区农委,由张岱昕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 同时,为进一步理顺关系,明确责任,切实抓好我区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经研究决定,成立业务指导组、督查组、问责组,全面指导、督查各责任单位工作。具体责任和分工如下:(一)业务指导组 业务指导组负责指导、检查全区的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下设区农委工作组、区环保局工作组、区交通局工作组、区城市管理局工作组等4个工作组。 1.区农委工作组。由区农委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刘秀山同志任组长,负责全区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的指导、检查,以及指导丰庆路街道办事处、国基路街道办事处的秸秆禁烧工作。 2.区环保局工作组。由区环保局局长孙华民同志任组长,负责指导兴达路街道办事处的秸秆禁烧工作。 3.区交通局工作组。由区交通局局长郭峰同志任组长,负责全区乡、村道路畅通,杜绝堆晒农作物工作,以及指导杨金路街道办事处的秸秆禁烧工作。 4.区城市管理局工作组。由区城市管理局局长王国安同志任组长,负责指导市区内各街道办事处的杂草、树叶、垃圾、杂物等禁烧工作。 (二)督查组 督查组主要负责督查各工作组的工作情况,以及各街道办事处禁烧和秸秆综合利用的各项工作措施是否落实到位,下设第一督查组、第二督查组。

医疗应急预案大全

人民医院 病人自杀等不良事件的防范与处理(一)医护人员应关注病人的心理状态,一旦发现病人出现非疾病所致的情绪异常时应及时向上级医师和科主任、护士长汇报。 (二)科主任或科室指定人员立即与病人家属取得联系,告如病人出现的不良情绪及可能发生的意外情况,并请家属配合予以必要的看护和处理。必要时告知患者所在单位或相关人员。病历中应记录告知情况和时间,请被告知者签名。 (三)医务人员应尽量作好病人不良情绪的疏导工作和自杀等不良事件的防范工作。加强病人的看护和重点交接班,加强药物、门、窗、病床等的安全管理,不让病人留有锐器、绳索等可能致伤的物品等。重大事件向医教科和保卫科汇报,必要时向院领导及相关部门汇报。 (四)一旦发生病人自杀等不良事件,医务人员应立即采取医疗救护和防止损害进一步扩大的紧急处理措施,并立即向科室负责人(科主任或护士长)汇报。科室负责人应立即组织相关人员采取进一步的医疗救护等,并立即与患者家属或相关人员联系,同时向医务科(或院总值班)、保卫科汇报。保卫科负责现场保护病房安全等治安工作的协调处理,并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协助公安机关处理相关事宜。医务科协调医疗救护工作并向院领导汇报,必要时向上级县卫生局汇报。 (五)不良事件发生和处理经过均应记录于病历中,同时尽量收集其他病人或家属等对该事件的见证材料,并附于病历中。相关科室或部门应协助该科室留取证人证言等资料。事件处理完毕后科室应对该事件作出书面总结材料交医教科备案。 【程序】 1、发现自杀→与医生尽快赶赴进行抢救→上报医务科、总值班、保卫科和通知家属→当地派出所、上级主管部门。 2、发现自杀→与医生尽快赶赴进行抢救→保护现场→配合院领导及有关部门的调查工作→做好各种记录→同时要保证病室常规工作的进行及其他患者的治疗工作。

医疗救治应急预案

医疗救治应急预案 一、目的 为切实加强对突发重特大事故医疗救治工作,提高快速反应能力和协调水平,在事故发生时能够有组织、有秩序、及时有效地救治伤病员,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特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 市域内发生重特大事故,由市重特大事故医疗救治指挥部总指挥批准启动本预案。 三、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 成立重特大事故医疗救治指挥部,负责指挥、协调全市重特大事故的医疗救治应急处理工作。 总指挥:市政府副市长 副总指挥: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市卫生局局长

成员:市武装部政委 市公安局局长 市安监局局长 市交通局局长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 重特大事故医疗救治指挥部的主要职责是: (一)指挥、协调重特大事故的现场医疗救治工作,使伤病员得到及时救治; (二)负责指挥市紧急救援中心及有关医院的协调、联动,安排、组织急救车辆和医务人员; (三)负责重特大事故医疗救治的演练计划的确定、实施; (四)负责督查市紧急救援中心及有关医院医疗救治车辆、药品、物资的储备工作; 重特大事故医疗救治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卫生局,办公室主任由市卫生局局长担任。 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指挥部各项命令的上传下达,向指挥部提出处置建议;

(二) 负责重特大事故医疗救治的演练计划的起草和落实; (三) 负责重特大事故医疗救治的跟踪反馈、总结报告; (四) 负责办理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应急响应和现场救治 (一)应急响应 市重特大事故医疗救治办公室在接到发生重特大事故的报告或上级命令后,立即报告指挥部,指挥部立即组织开展以下工作: 1.总指挥根据情况决定是否立即启动本预案。 2.根据事故的大小、性质确定需调动的急救车辆、人员,立即组织市紧急救援中心、市第一医院、第二医院、市中医院急救车和医疗救治分队的医务人员赶赴现场。 3.向上级领导和有关部门通报简要情况,命令有关医院启动医院应急医疗救治预案。 4.在紧急情况下,通知事故现场附近医疗机构的医务人员赶赴现场,参加医疗救治工作。 (二)现场救治 1.总指挥(或副总指挥)到达现场后,立即成立医疗救治现场指挥部,迅速全

国家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1总则

国家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1总则 l.1编制目的 保障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公共事件(以下简称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各项医疗卫生救援工作迅速、高效、有序地进行,提高卫生部门应对 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反应能力和医疗卫生救援水平,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健康危害,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l.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以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核电厂核事故应急管理条例》和《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突发公共事件所导致的人员伤亡、健康危害的医疗卫生救援工作。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工作按照《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的有关规定执行。 1.4工作原则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属地管理、明确职责;依靠科学、依法规范;反应及时、措施果断;整合资源、信息共享;平战结合、常备不懈;加强协作、公众参与。 2医疗卫生救援的事件分级 根据突发公共事件导致人员伤亡和健康危害情况将医疗卫生救援事件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和一般(Ⅳ级)四级。 2.1特别重大事件(Ⅰ级) (1)一次事件出现特别重大人员伤亡,且危重人员多,或者核事故和突发放射事件、化学品泄漏事故导致大量人员伤亡,事件发生地省级人民政府或有关部门请求国家在医疗卫生救援工作上给予支持的突发公共事件。 (2)跨省(区、市)的有特别严重人员伤亡的突发公共事件。 (3)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确定的其他需要开展医疗卫生救援工作的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 2.2重大事件(Ⅱ级) (1)一次事件出现重大人员伤亡,其中,死亡和危重病例超过5例的突发公共事件。 (2)跨市(地)的有严重人员伤亡的突发公共事件。 (3)省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确定的其他需要开展医疗卫生救援工作的重大突发公共事件。 2.3较大事件(Ⅲ级) (1)一次事件出现较大人员伤亡,其中,死亡和危重病例超过3例的突发公共事件。 (2)市(地)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确定的其他需要开展医疗卫生救援工作的较大突发公共事件。 2.4一般事件(Ⅳ级) (1)一次事件出现一定数量人员伤亡,其中,死亡和危重病例超过1例的突发公共事件。 (2)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确定的其他需要开展医疗卫生救援工作的一般突发公共事件。 3医疗卫生救援组织体系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在同级人民政府或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机构的统一领导、指挥下,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协调一致,共同应对突发公共事件,做好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工作。 医疗卫生救援组织机构包括:各级卫生行政部门成立的医疗卫生救援领导小组、专家组和医疗卫生救援机构[指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包括医疗急救中心(站)、综合医院、专科医院、化学中毒和核辐射事故应急医疗救治专业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卫生监督机构]、现场医疗卫生救援指挥部。

医疗应急预案大全样本

人民医院 病人自杀等不良事件的防范与处理 ( 一) 医护人员应关注病人的心理状态, 一旦发现病人出现非疾病所致的情绪异常时应及时向上级医师和科主任、护士长汇报。 ( 二) 科主任或科室指定人员立即与病人家属取得联系, 告如病人出现的不良情绪及可能发生的意外情况, 并请家属配合予以必要的看护和处理。必要时告知患者所在单位或相关人员。病历中应记录告知情况和时间, 请被告知者签名。 ( 三) 医务人员应尽量作好病人不良情绪的疏导工作和自杀等不良事件的防范工作。加强病人的看护和重点交接班, 加强药物、门、窗、病床等的安全管理, 不让病人留有锐器、绳索等可能致伤的物品等。重大事件向医教科和保卫科汇报, 必要时向院领导及相关部门汇报。 ( 四) 一旦发生病人自杀等不良事件, 医务人员应立即采取医疗救护和防止损害进一步扩大的紧急处理措施, 并立即向科室负责人( 科主任或护士长) 汇报。科室负责人应立即组织相关人员采取进一步的医疗救护等, 并立即与患者家属或相关人员联系, 同时向医务科( 或院总值班) 、保卫科汇报。保卫科负责现场保护病房安全等治安工作的协调处理, 并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 协助公安机关处理相关事宜。医务科协调医疗救护工作并向院领导汇报, 必要时向上级县卫生局汇报。 ( 五) 不良事件发生和处理经过均应记录于病历中, 同时尽

量收集其它病人或家属等对该事件的见证材料, 并附于病历中。相关科室或部门应协助该科室留取证人证言等资料。事件处理完毕后科室应对该事件作出书面总结材料交医教科备案。 【程序】 1、发现自杀→与医生尽快赶赴进行抢救→上报医务科、总值班、保卫科和通知家属→当地派出所、上级主管部门。 2、发现自杀→与医生尽快赶赴进行抢救→保护现场→配合院领导及有关部门的调查工作→做好各种记录→同时要保证病室常规工作的进行及其它患者的治疗工作。 人民医院 出现SARS 患者或疑似患者应急预案 一、急救车辆接诊SARS 患者程序及消毒 1.接到可疑患者的求救电话后, 应立即派出急救小组出车, 小 组3 人, 驾驶员、医师、护士各1 人, 并做好防护工作。 2.到达现场后, 医师、护士带急救箱到患者身边, 问诊及简单的查体, 对可疑”非典”的患者进行隔离(包括给患者戴口罩、手套、鞋套、帽子及隔离服), 尔后抬担架或搀扶患者上车。对患者所在的位置进行消毒处理。 3.来到医院后, 车辆停在发热门诊楼下边, 由医师、护士将患者送至诊室, 车厢内的设施及物品由司机进行消毒, 关闭门窗1h,

医疗事故防范与处理应急预案

西安碑林康杰医院 医疗事故防范与处理应急预案 为了提高我院医疗服务质量,保障医疗安全,维护医疗秩序,促进医学科学的发展,有效预防及正确处理医疗事故,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及其相关配套文件,参照调整医疗行为的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医院的相关规章制度制定本预案。 一、医疗事故防范与处理应急领导小组: 组长:石亚玲 副组长:王云 成员:孙腊叶齐静亢军李扬帆赵勇郭川莲魏欢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医务部,由医务部主任任办公室主任。 各科室、各部门要按照本预案,认真防范和处理医疗事故。 二、本预案所称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医务人员要严格遵守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恪守医疗服务职业道德,致力于预防医疗事故的发生。处理医疗事故,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便民的原则,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做到事实清楚、定性准确、责任明确、有法可依、处理恰当。 三、医疗事故的预防 1、医疗安全是医院管理的重要环节。医院各临床医技科室应当认真做好本职工作,相互协调,认真履行各自职责,树立正确、积极的医疗风险防范意识,建立医疗安全目标责任制,尽最大可能预防医疗事故的发生。 2、医院每年四次组织医务人员学习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常规、规范,通过集中学习、轮训以及各种会议强调通报等方式,提高医务人员对医疗事故的防范意识。特别要学习《执业医师法》、《护士管理办法》、《传染病防治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及其配套文件、《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全国医院工作条例》等。 3、医院所采购的药品必须符合《药品管理法》及其他卫生管理法律法规的规定,严禁假药、劣药进入医院,医院药品管理委员会负责把好质量关。医护人员应当严格遵守毒麻药品的管理和使用规定,认真做好药品临床研究管理工作。

突发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

突发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 急预案 The final revision was on November 23, 2020

突发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 ----程家山卫生院 一、目的 为保障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 发生后,各项医疗卫生救援工作迅速、高效、有序地进行,提高本院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反应能力和医疗卫生救援水平,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健康危害,维护社会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突发事件导致的人员伤亡、健康危害的医疗卫 生救援工作;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工作按照《洛宁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工作原则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明确职责;依靠科学、依法规范;反应及时、措施果断;整合资源、信息共享;平战结合、常备不懈;加强协作、公众参与。 四、医疗卫生救援领导小组 卫生院成立突发事件医疗卫生救援领导小组,由院长程平伟 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有关科室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组织、协调、部署全镇重大突发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工作。 五、应急响应的启动 我乡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发生后,启动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凡属启动应急预案的响应,医疗卫生救援领导小组按相关规定启动工作。有关部门在发生突发事件后,应及时报告镇人民政府及上级有关卫生部门;根据需要请求上级应急医疗卫生救援队伍和有关专家进行支援。 六、现场医疗卫生救援及指挥

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队伍在接到救援指令后要及时赶赴现场, 并根据现场情况全面开展救援工作。在实施救援的过程中,既要积极开展救治,又要注重防护和自我保护,确保安全。为了及时准确掌握现场情况,做好现场医疗卫生救援指挥工作,使医疗卫生救援工作紧张有序的进行,有关卫生行政部门应在事发现场设置现场医疗卫生救援指挥部,主要或主管领导同志要亲临现场,靠前指挥,减少中间环节,提高决策效率,加快救援进程。现场医疗卫生救援指挥部要接受突发事件现场处置指挥机构的领导,加强与现场各救援部门的沟通与协调。 七、现场抢救 到达现场的医疗卫生救援队伍,要迅速将伤员转送出危险区,本着“先救命后治伤、先救重后救轻”的原则开展工作;按照国际统一的标准对伤病员进行检伤分类,分别用蓝、黄、红、黑四种颜色,对轻、重、危重、死亡病例做出标志(分类标记用塑料材料制成腕带),扣系在伤员的手腕或脚踝部位,以便后续救治辨认或采取相应的措施。 八、转送伤员 当现场环境处于危险或在伤病员情况允许时,要尽快将伤病

【应急预案】医疗应急预案大全

【应急预案】医疗应急预 案大全

人民医院 病人自杀等不良事件的防范和处理(一)医护人员应关注病人的心理状态,一旦发现病人出现非疾病所致的情绪异常时应及时向上级医师和科主任、护士长汇报。 (二)科主任或科室指定人员立即和病人家属取得联系,告如病人出现的不良情绪及可能发生的意外情况,且请家属配合予以必要的见护和处理。必要时告知患者所在单位或相关人员。病历中应记录告知情况和时间,请被告知者签名。 (三)医务人员应尽量作好病人不良情绪的疏导工作和自杀等不良事件的防范工作。加强病人的见护和重点交接班,加强药物、门、窗、病床等的安全管理,不让病人留有锐器、绳索等可能致伤的物品等。重大事件向医教科和保卫科汇报,必要时向院领导及相关部门汇报。 (四)一旦发生病人自杀等不良事件,医务人员应立即采取医疗救护和防止损害进一步扩大的紧急处理措施,且立即向科室负责人(科主任或护士长)汇报。科室负责人应立即组织相关人员采取进一步的医疗救护等,且立即和患者家属或相关人员联系,同时向医务科(或院总值班)、保卫科汇报。保卫科负责现场保护病房安全等治安工作的协调处理,且立即向公安机关方案,协助公安机关处理相关事宜。医务科协调医疗救护工作且向院领导汇报,必要时向上级县卫生局汇报。 (五)不良事件发生和处理经过均应记录于病历中,同时尽量收集其他病人或家属等对该事件的见证材料,且附于病历中。相关科室或部门应协助该科室留取证人证言等资料。事件处理完毕后科室应对该事件作出书面总结材料交医教科备案。 【程序】 1、发现自杀→和医生尽快赶赴进行抢救→上报医务科、总值班、保卫科和通知家属→当地派出所、上级主管部门。

医疗安全防范及事故应急预案

医疗安全防范及事故应急预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颁布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最大限度地减少医疗事故和差错,提高医疗质量,保护患者和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维医疗秩序,确保医疗安全,特制定本预案。 一、医疗安全防范预案 (一)总则 1、各医疗、相关科室必须围绕确保医疗质量建立健全和完善与落实各项规章制度; 2、抢救医疗设施要处于完好备用状态,做到随时可以投入使用。 3、全体医务人员要有全局观念,科室之间、医护之间应积极互相配合; 4、严禁在患者及其家属面前谈论同行之间对诊疗的不同意见,严禁诽谤他人,抬高自己的不符合医疗道德的行为; 5、禁止手术中谈论无关或不利于医疗过程的话题; 6、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严禁推诿病人;任何情况下,对危、急、重病人,都要实行先救治的原则; 7、任何情况下,未具备执业资格的实习医师均不得独立处理病人和独立参加各种会诊。

8、诊所因限于技术和设备条件,对不能诊治的病员,由主治医生提出,报请负责人批准,提前与转入医院联系,征得患者同意后及时转上级医院治疗。 (二)加强对下列重点病人的关注与沟通 1、自费和低收入阶层的患者; 2、孤寡老人或虽有子女但家庭不和睦者; 3、在与医务人员接触中已有不满情绪者; 4、预计手术等治疗效果不佳或预后难以预料者; 5、本人对治疗期望值过高者; 6、交代病情过程中表示难以理解者或情绪偏激者; 7、发生院内感染者; 8、病情复杂、各种信息表明可能产生纠纷者; 9、已经产生医药费用欠费者; 10、需使用贵重自费药品或材料者; 11、由于交通事故可能有推诿责任者; 12、患者或家属具有一定医学知识者。 (三)常规要求

污水处理厂防汛防台应急预案

兰西县兰西镇污水处理厂应急预案 一、防汛应急预案 1、目的 应对可能发生的特殊自然灾害,确保城市污水处理的正常,保障公司财产和人员的安全。 2、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暴雨、洪水期间污水处理的控制过程。 3、职责 3.1为加强防洪应急工作的领导,成立厂防洪应急工作领导小组。 3、职责 3.1为加强防洪应急工作的领导,成立公司防洪应急工作领导小组。 4、管理规定 4.1准备阶段及一般要求 4.1.1暴雨、洪水季节到来前,抢修人员应对所有抢修设备进行检修保养,使其处于良好的备用状态。 4.1.2暴雨、洪水到来前,设备的使用部门应对本部门管辖的污水处理设施进行检查,确定其处于良好状态,并有检查记录可查。 4.1.3应通过气象台预报及时了解天气变化的趋势,按

照上级的要求及时落实好防汛的措施。 4.1.4暴雨、洪水到来前,各部门应关好门窗,检查室内的悬挂物、固定物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4.1.5暴雨、洪水到来前,值班人员严禁在污水处理建筑物上行走。 4.1.6暴雨、洪水后,化验岗位的人员应增加对进、出水水质检测的频率。 4.2紧急情况 4.2.1造成电力中断工艺不能正常运行时,值班员应立即报告有关领导,并且坚守在岗位上,听候领导的指示。 4.2.2暴雨、洪水造成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事故时,当班人员应立即报告有关领导,并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进行有关的抢救工作。 二、化验室危险品泄漏应急预案 1、目的应对可能发生的危险品泄漏,确保城市污水处理的正常,保障公司财产和人员的安全。 2、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兰西县城市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化验室危险品泄露应急控制。 3、职责 3.1 为加强危险品泄漏应急工作的领导,成立公司化验室危险品泄漏应急工作领导小组。 4、工作原则

国家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

国家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 1 总则 l.1 编制目的 保障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公共事件(以下简称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各项医疗卫生救援工作迅速、高效、有序地进行,提高卫生部门应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反应能力和医疗卫生救援水平,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健康危害,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l.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以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核电厂核事故应急管理条例》和《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制定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突发公共事件所导致的人员伤亡、健康危害的医疗卫生救援工作。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工作按照《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的有关规定执行。 1.4 工作原则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属地管理、明确职责;依靠科学、依法规范;反应及时、措施果断;整合资源、信息共享;平战结合、常备不懈;加强协作、公众参与。 2 医疗卫生救援的事件分级 根据突发公共事件导致人员伤亡和健康危害情况将医疗卫生救援事件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和一般(Ⅳ级)四级。

2.1 特别重大事件(Ⅰ级) (1)一次事件出现特别重大人员伤亡,且危重人员多,或者核事故和突发放射事件、化学品泄漏事故导致大量人员伤亡,事件发生地省级人民政府或有关部门请求国家在医疗卫生救援工作上给予支持的突发公共事件。 (2)跨省(区、市)的有特别严重人员伤亡的突发公共事件。 (3)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确定的其他需要开展医疗卫生救援工作的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 2.2 重大事件(Ⅱ级) (1)一次事件出现重大人员伤亡,其中,死亡和危重病例超过5例的突发公共事件。 (2)跨市(地)的有严重人员伤亡的突发公共事件。 (3)省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确定的其他需要开展医疗卫生救援工作的重大突发公共事件。 2.3 较大事件(Ⅲ级) (1)一次事件出现较大人员伤亡,其中,死亡和危重病例超过3例的突发公共事件。 (2)市(地)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确定的其他需要开展医疗卫生救援工作的较大突发公共事件。 2.4 一般事件(Ⅳ级) (1)一次事件出现一定数量人员伤亡,其中,死亡和危重病例超过1例的突发公共事件。 (2)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确定的其他需要开展医疗卫生救援工作的一般突发公共事件。

某某医院防汛应急预案

某某医院防汛应急预案 近期由于雨季来临,为了有组织、有计划地做好防汛工作,防止和减轻洪涝灾害,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在防汛期间能迅速地指挥所需人员、物质、设备等及时有效地开展紧急医疗救治工作,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伤害程度,确保社会正常运转和稳定,根据某某市某某委的指示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防汛方针,坚持统一领导、分工协作、各司其职、各尽其责、闻讯而动、反应及时的原则,全面落实岗位责任制,健全各项防汛工作制度,保证医疗救援及时以及医院内部安全。 二、组织机构和责任 (一)组织机构 成立防汛救灾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负总责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某某某同志担任。 (二)工作职责 1.防汛领导小组职责:在某某市某某委防汛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负责督导本院防汛和安全工作的落实情况,负责本院和辖区范围内的抗洪救灾中的医疗护救工作部署。制定防汛医疗救护工作

预案,按防汛要求在院内组织储备抢险物资,完成上级主管部门防汛领导小组临时交办的工作任务。 2.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负责传达院防汛领导小组指令;负责具体协调、安排抢险应急队伍和救护车辆,确保医护人员及时赶到受灾现场开展工作;负责信息的传递和情况上报等工作。 (三)人员准备 汛情发生后,全院职工都是抢险队员,在各级领导组织带领下,根据自己的职责范围,充分发挥自己的抢险救灾作用,医院在适时可以进行培训和演练工作,以提高抢险救灾队伍的快速反应能力。 (四)物资准备 针对防涝抢险的特点,医院准备足够的应急救援物资,一旦发生重大水浸安全事故,能够迅速处理,应急抢救救灾物资。要结合实际储备,并建立应急情况下救灾物资采购和调运制度。 三、紧急预案 (一)救援预案的启动程序 灾情发生后,全面启动我院防汛预案,各重点科室按预案要求开展我院的抗洪抢险工作(具体见附件1、附件2)。 防汛救灾工作领导小组应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并及时向各防汛抢险队、院内防汛抢险小组下达救灾指示,并根据灾情程序,采取一些应急措施等。 (二)应急措施 1.领导小组启动预案后直接命令防汛抢救队到现场救援,各队员应服从现场指挥人员的指挥,同时采取必要的个人防护措施,按

地震灾害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

地震灾害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 案(总13页) -CAL-FENGHAI.-(YICAI)-Company One1 -CAL-本页仅作为文档封面,使用请直接删除

地震灾害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 目录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1.2 编制依据 1.3 适用范围 1.4 工作原则 2.地震灾害医疗卫生救援的分级 3.地震灾害医疗卫生救援的组织体系 3.1组织领导体系 3.2专家组 3.3医疗卫生救援机构 3.4应急处置队伍 3.5 临时医疗卫生救援机构 4.地震灾害医疗卫生救援应急响应和终止 4.1启动预案响应 4.2卫生救援的分级响应 4.3响应终止 5.现场医疗卫生救援 5.1医疗救治 5.2疾病预防控制 5.3健康教育 5.4疾病监测与报告 6.地震灾害后期的医疗救治和卫生防病工作

6.1开展灾区医疗卫生机构的恢复和重建工作 6.2灾区伤病伤残人员的治疗与康复 6.3灾区的卫生防疫防病工作 7. 物资保障 8.附则 1.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实行预防为主、防御与救助相结合的方针,积极做好地震灾害前的医学准备,保障地震灾害发生后各项医疗卫生救援工作迅速、高效、有序地进行,提高我市卫生部门应对地震灾害的应急反应能力和医疗卫生救援水平,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健康危害,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条例》、《国家破坏性地震医疗救护卫生防疫防病应急预案(试行)》、《淄博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淄博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淄博市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和《淄博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等有关规定,并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发生在我市区域内,由地震灾害导致人员伤亡、健康危害的医疗卫生救援工作。其他地质灾害导

医疗急救应急预案

医疗救助应急预案 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危害,保障医院员工及就医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正常医疗秩序,确保突发医疗事件的救治得到有序、有效的进行,依据国务院颁布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的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一、指挥体系 院长、主管院长 ↓ 职能部门 ↓ 各科主任、护士长 各级职责: (一)院长或主管院长:根据突发医疗事件实际情况,启动我院相应的应急预案,并负责筹建和指挥我院应对突发医疗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 工作。 (二)职能部门:在院长和院医疗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做好各自主管的工作。(详见“组织协调与后勤保障”) (三)各科主任、护士长:负责对本科室医务人员进行突发医疗事件相关知识培训、人员的调配、现场急救的技术指导,并在突发事件处理中 与医院管理部门协调一致,听从指挥。 二、医疗救治 (一)地点: 1.急诊科区域、ICU、相关病区; 2.如有大量病人同时需要救治时,启用病区示教室(已做好必要的准备); 3.传染病病人在发热门诊、肠道门诊、结防门诊。 (二)人员: 1.急诊医护人员、相关科室医技骨干为主; 2.如伤员较多,由医务科、护理部调动相应科室的医护人员;

3.如需到院外(事故现场)救治,启用院急救小分队。 三、组织协调与后勤保障 1.医务科负责全面组织、协调正常医疗工作和突发医疗事件的应急救治工作(包括:医务人员的调配、救治场所的安排、组织专家会诊等); 2.护理部负责护理人员的总调配工作(保证应急状态下护理队伍的数量和质量); 3.后勤、保卫科在突发事件发生时,需调配一定人力协助做好物资和设施的搬动等后勤保障工作;负责急救区域、突发事件发生地(院内)和救 治地的安全保卫工作,协助疏导病人和家属,以创造良好的救治环境。 4.设备科主要负责应急物资和设施的准备,如抢救设备、监护设备的准备,并保证设备的运行善良好,同时保证随时满足临床的需要; 5.内、外、骨、妇、儿科等临床科室负责将适宜的急诊病人收入院,开放绿色通道,并在医务科的组织、协调下参与突发事件的医疗救治工作; 6.药剂科负责急救药品的准备,并保证药品的有效期和质量,随时提供临床应用; 7.医技科主要应做好快速检验检测技术和试剂的准备,及时出具报告; 8.院感、防保科负责救治场所的消毒隔离、医护人员的防护等级、传染病报卡的收集和上报等工作。 四、上报程序和时限 1.上报程序 急诊科值班医生、相关科室医生 ↓ 急诊科主任、相关科主任(二线班) ↓ 医务科(或院总值班) ↓ 值班院长 ↓ 卫计委医政股或局值班室

医疗废物安全处置应急预案

文件编号:XY-C-GL-46 发放编号: 版本:第一版第1次修改受控状态: 医疗废物安全处置应急预案 医疗废物是指医疗卫生机构在医疗、预防、保健以及其他相关活动中产生的具有直接或间接感染性、毒性以及其他危害性的废物。为了防止医疗废物在运送、处置过程中传播疾病,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特制定本预案。 一、建立医疗废物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院长 畐熾长:院领导班子其它成员 组员:院感科主任、总务科科长、医务科主任、总护士长 职责:负责医疗废物的管理,出现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件时组织救治及清理现场。 二、医疗废物管理 1、院感科负责检查、督促医疗废物管理工作,总务科指定专人负责医疗废物的收集、运送及暂存处管理工作。 2、盛装医疗废物的包装物或容器应确保无破损、渗漏和其它缺陷。每个包装物、容器外表面应当有警

文件编号:XY-C-GL-46 发放编号: 版本:第一版第1次修改受控状态: 示标识。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及化学性废物不能混合收集。少量的药物性废物可以混入感染性废物,但应当在标签上注明。 3、废弃的麻醉、精神、放射性、毒性等药品及其相关的废物的管理,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标准执行。 4、病原体的培养基、标本和菌种、毒种保存液等高危险废物,应当首先在产生地点进行压力蒸汽灭菌或者化学消毒处理,然后按感染性废物收集处理。 5、隔离的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的具有传染性的排泄物,应当按照国家规定严格消毒,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后方可排入污水处理系统。 6、隔离的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的医疗废物应当使用双层包装物,并及时密封. 7、批量的含有汞的体温计、血压计等医疗器具报废时,应当交由专门机构处置。 &放入包装物或者容器 内的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不得取出。 9、各相关科室对医疗废物的种类、重量或数量、交接时间登记于医疗废物处置三联单上,交接 双方确认后签字。三联单分别由产生单位、运送科室、暂时保管处保存,保存期限为3年。 10、医务人员及工作人员禁止转让、买卖医疗废物。 三、工作人员职业安全防护 对全院工作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全体工作人员对医疗废物管理工作的认识。对从事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人员和暂存处管理人员,进行相关法律和专业技术、安全防护以及紧急处理等知识的培训。为从事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和等工作人员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要求工作时必须配戴帽子、口罩,戴防护手套,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如工作人员发生针刺伤等损害时,应立即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用肥皂水冲洗,充分挤压伤口处血液,并用消毒剂徐擦或浸泡,若怀疑被感染时应及时采血检测。 四、医疗废物在收集、转运及处置工作中,如发生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时,应做到早报告、早处理,减少或防止污染扩散。 1、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件时当事人员应立即应上报院感科,院感科负责确定流失、泄漏、扩散的医疗废物的类别、数量、发生时间、影响范围及严重程度并报告主管院长。 严格控制无关人员出入污染区,避免造成污染扩散和周围人员伤害。 2、总务科立即组织相关人员对污染现场进行封锁,做好防护,并迅速组织人员对溢出、散落的医疗废物迅速进行收集、清理,对污染地点进行清洁和消毒处理,尽可能减少污染扩散,保护好周围人群。 3、根据污染情况,采取安全有效的的处理方法进行场地消毒。消毒工作应由污染较轻区域向污染较重的区域进行,待彻底清洁和消毒后,再对清扫工具进行消毒。 4、清理人员在进行清理工作时,必须穿戴防护服、手套、口罩等防护用品。清理工作结束后,用品和用具必须进行消毒处理。 5、如果在处理过程中,清理人员的身体不慎受到伤害,应及时按照职业暴露应急处理流程进行紧急处理。 6、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露、扩散和意外事故导致1人以上死亡或者3人以上健康损害,需要 对致病人员提供医疗救护和现场救援的重大事故时,应当在24小时内向卫生局、环保局报告,并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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