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林业大学国际交流学院外聘教师管理办法(讨论稿)

东北林业大学国际交流学院外聘教师管理办法(讨论稿)
东北林业大学国际交流学院外聘教师管理办法(讨论稿)

东北林业大学国际交流学院外聘教师管理办法(讨论稿)

东北林业大学国际交流学院外聘教师是指在东北林业大学国际交流学院担任非学历留学生教学工作、人事关系不在东北林业大学国际交流学院的教师。为加强对外聘教师队伍的管理,保证学院留学生教学质量和正常的教学秩序,进一步规范国际交流学院的教学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言行规范

1.国际交流学院是我校对外的重要窗口,所聘教师在完成教学任务的同时还应遵守外事纪律。在与外国人的交往中要维护国格、人格,严禁任何有损国家、民族、学校及国际交流学院尊严和利益的言行举止,树立起良好的对外形象,不卑不亢,自尊、自信、自强。

2.在对外交往中,任课教师应尊重各国学生的风俗习惯、宗教信仰,尽量避免谈及私人问题,回避一些敏感的政治问题,避免性别歧视和种族歧视。

3.留学生任课教师是中国优秀文化的传播者,因此,任课教师应以最好的教态投入到教学工作中,并做到衣着整齐,举止端庄,精神饱满。教师之间要紧密团结,互相支持,互相帮助,树立良好的教风。

4.凡被聘用的教师,在留学生面前都将代表东北林业大学的形象,并要求以东北林业大学教师的身份向学生介绍自己。

二、教学要求

1.任课教师需为所任课程制定教学计划(内容包括教学目标、主要教学内容、教学进度和教学方法等),于开学后第二周交到学院;如不按时交纳,我院将扣除其当月的一次课时费。对于认真制定科学、规范的教学计划,并能按计划完成本学期教学任务的教师,我院将在期末对其予以奖励。

2.任课教师要根据学生的特点,教好教活每堂课,做到教前认真备课,充分研究教材,设计合理的教学方案,并不断补充教学材料和练习,耐心回答学生的问题,课后要有练习,认真批改作业。我院将不定期地抽查教师的备课情况,对于无任何备课记录的教师,我院将扣除其当次课时费的50%;反之,对于本学期有完整备课笔记,且教案规范、标准的教师,经我院审核通过,将给予额外的奖励。

3.任课教师应在开学第一周的教学中充分体现本班级及所用教材的水平和难度,以避免有些学生盲目地换班;即使有学生想换班,各课教师也应让该生至少坚持听完两次课。换班时,教师应对本班要求换走的学生认真评估,并对其实际汉语或专业水平做出书面评语;同时,对于将换进本班的学生,任课教师必须见到由学院出具的《换班同意书》后,方可允许学生进入本班课堂学习;对于随意听课的学生一律予以婉拒。否则,如果因此造成混乱,影响了正常的教学秩序,任课教师将承担相应责任。

4.学生换班原则上只在开学的第一周内进行,教师对换班的学生的评估也应在这一周内完成。每位老师推荐调班的学生人数不能超过本班人数的20%,若有超过20%的学生要求换班,则视为教师自身的授课问题。

5.任课教师应在课前做好一切上课准备(如教材、教案、粉笔、白板笔、教学辅助设备等,如有缺失需提前报学院备齐),并做到提前进入教室,上课时间不随便出入教室。任课教师上课时不能使用手机,否则视为教学事故。

6.为方便教学,学院备有辅助教学的相关教材、参考书籍、磁带、录像带、VCD等,任课教师应根据教学需要,充分合理地加以利用。借用时须做到借前登记,用后及时归还,以保证其他人借用。借期一律不得超过两周,如需续借,请及时到学院办理续借手续。如丢失则应按价赔偿。上课需用的录音机等设备(需至少提前一天到学院登记或电话告知,以便学院统筹安排),务必课前领取,课毕即还。

7.为保证教学质量,国际交流学院将在学期中进行教学质量评估,并通过问卷调查、综合评估、定期召开学生座谈会等形式征集教学意见。考评的结果将在课时费中予以体现。

8.任课教师在教学过程中有责任随时反馈教学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建设性建议。

三、考试

1.考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对外汉语任课教师应坚持平时练习、期中考试、期末考试制度,学生考试成绩包括平时成绩(包括考勤、作业等,占30%)、期中成绩(占20%)、期末成绩(占50%)三项,其他专业教师可不设期中考试环节;教师应按时登记成绩,并于期末将考勤表、试卷和综合成绩单报送学院。

2.国际交流学院鼓励教师多给学生设计实用有效的练习,补充能辅助课堂教学的资料,国际交流学院将为任课老师免费印制。任课教师上课所需的各类资料一律至少提前1天交学院审核并送印,课前来学院领取。因教师未提前提交而造成的事故由教师承担责任。

3.各门课程的考试试题由本课程的任课教师自己用计算机制作,期中与期末试题需提前一周交学院审核并由任课教师到学校印卷处印制。任课教师在制作考卷时应注意广度和难度,要紧密结合教学内容,真正地检测出学生的实际水平。因此,90分以上的学生不能超过本班参加考试人数的50%;对缺课超过总学时四分之一的学生,任课教师有权不许其参加期末考试,并在期末考试前把名单报告学院。

4.期中考试时间可由教师在国际交流学院安排的考试周内自己选定,随堂考试。期末考试则按照学院的统一考试时间表进行。

5.原则上任课教师不得让学生提前或延迟考试,如学生有特殊情况不得不提前或延迟考试,请告知学生尽早与学院联系。学生必须参加所学课程的学习和考试,如确有特殊情况需要免修或免考,须得到学院院长批准,任课教师不能自行安排。

四、学生考勤

1.任课教师应严格执行考勤管理制度,须在开学之初向学生申明请假制度。每月一次课缺勤,任课教师有权批准;两次课以上(含两次)须将请假条交至学院,报学院批准。对于同一门课连续旷课三次以上(含三次)的同学,任课教师应及时将其姓名通知学院;对于一学期一门课累计旷课达四分之一者,该课程的教师将不给予该生成绩。

2.学生的出勤情况从一个侧面反映了任课教师对本班学生的教学和管理的水平。教师应通过提高教学效果和适当的管理来吸引学生到课。如无特殊原因,一次课学生缺勤人数超过50%,将扣除该课程教师的当次课课时费的二分之一。

3.任课教师应认真填写考勤表上的项目,务必随堂如实地记录考勤,以便我们在处理学生时能做到客观公正。我院教学管理人员对各班的出勤进行巡查,并不定期地抽查考勤表,对于做虚假考勤记录的教师,一经发现,将扣除其当月的课时费。

4.任课教师应在每月的最后一次课后将本班当月考勤表交至学院,学院将据此对该月学生的出勤情况进行汇总,并于下月初公布。对于迟交或不交者,国际交流学院将视具体情况扣除其相应的课时费。

5.任课教师有责任及时向学院反映本班学生出现的异常情况。期末考试结束后十个工作日之内任课教师应将本学期的成绩单交至学院,并对本班所有留学生写出评语。对于不能及时反映学生异常情况、期末不给学生评语的教师,学院将扣除其当月一次课时费。

五、教师出勤

1.任课教师不得迟到、早退。如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到校,应及时与学院联系,以便尽早向学生解释。教师迟到、早退时间在15分钟以内,将被扣除当节课课时费的25%;迟到、早退超过15分钟者,将被扣除当次课酬的50%;迟到、早退超过30分钟者,则按教学事故处理。对于一学期全勤(包括无调、换课,无迟到、早退现象)的教师,国际交流学院将在期末予以奖励。

2.任课教师不能自行调、换课,不能私自请人代课,如需调课、请人代课、请假等,应至少提前一周通知学院,以便学院及时做出安排。任课教师每学期因个人原因调串课不得超过三次(含三次),三次以上每次扣除当次课酬的50%。

3.每个任课教师应积极参加国际交流学院组织的业务学习和有关的教学研讨会,交流教学经验,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六、考核

国际交流学院对外聘教师考核的基本要求及考核项目见下表:

七、惩戒

外聘教师因故不能完成教学任务,国际交流学院将视具体情况扣除部分或全部课酬。具体规定见下表:

八、其它

1.每学期各班都要组织学生开展一些教学实践活动,如汉语学习班举办汉语演讲比赛、排练汉语会话小品等等。各班任课教师应相互协调、配合,根据学生的特点,并结合本班的教学内容,安排好各项活动。开展活动之前应及时通告学院。

2.任课教师应该积极动员、组织学生参加国际交流学院安排的各种大型活动,如运动会、汉语演讲比赛、作文比赛、联欢会等,丰富学生的学习生活。对于积极组织并在活动中给学生以重要指导的教师,我院将在期末予以适当的奖励。

3.各门课程的教学进度(包括节假日、期末安排)按颁发的“校历”进行。如有例外,请遵照学院的通知执行。此外,国际交流学院的所有规定及通知一律张贴在教师休息室内,不再另行通知,任课教师应在课余时间经常阅读,了解国际交流学院的一些与教师相关的信息动态。

4.任课教师有义务带头爱护教室内的各种设备,上完课后要检查是否已关好灯、电脑、投影仪等设备的电源。每个教室都备有白板,上课的教师切忌使用信号笔,白板笔用完后可到学院以旧换新,下课后,教师要及时擦净白板。

5.为了便于统一管理,任课教师不能擅自在国际交流学院的教室内(包括教师休息室)进行任何形式的私人辅导。此外,严格禁止教师在教学场所(包括教师休息室)从事与教学无关的活动。

6.国际交流学院将在每月的20日左右核算课时费,教师应在每月月末到国际交流学院领取课时费(如遇特殊情况,我院将另行通知)。

7.对于严格遵守我院规定且工作出色的教师,我院将在年终予以一定奖金奖励。

外聘(兼职)教师管理办法

外聘(兼职)教师管理办法 为充分利用校外人才资源,优化我校师资队伍的结构,提高实践教学环节的质量,加强创新型高技能人才的培养,以“按需聘用、保证质量、合约管理、权责分明、分类管理、注重实效”为基本原则,建立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良、技术过硬、结构合理、相对稳定的外聘、兼职教师队伍,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外聘(兼职)教师的聘用与管理,现根据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外聘及兼职教师的界定 1.外聘教师: 外聘教师是指能够独立承担某一门专业课教学或实践教学任务、有较强实践能力或较高教学水平,并能在时间上配合学校的教学计划安排,与学校签订聘用协议的校外行业专家、企业工程技术人员和社会能工巧匠(纳入教研室教师编制)。 2.兼职教师: 兼职教师是指能够独立承担某一门专业课教学或实践教学任务、有较强实践能力或较高教学水平,但因课时量较少或只能安排短期授课等,与学校只签订授课协议的校外专家(不纳入教研室教师编制)。 二、聘用外聘(兼职)教师的总体要求 1.根据本专业师生比及专业建设的需要,缺口较大的以聘用外聘教师为主,有缺口但不是很大的以聘用兼职教师为主。

2.优先聘用具有较高专业技术水平和丰富实践经验的技 能型人才。 三、外聘(兼职)教师的任职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组织纪律性强,有较强的敬业精神,有责任心,作风正派,遵守学校的各类规章制度。 2.具有一定的教育教学经验,熟悉职业教育的特点和教学规律。 3.担任理论课教学工作的外聘(兼职)教师应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具有较高的教学水平和丰富的实践经验;担任实践教学工作的外聘(兼职)教师应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高级工及以上技术等级,并具有丰富的实践工作经验;个别特殊行业条件可以适当放宽。 4.身体健康,具有能够胜任所承担课程的体质,能坚持完成聘期规定的教学教研等任务。 5.原则上男性不超过65岁,女性不超过60岁,特别优秀的条件可以适当放宽。 四、外聘(兼职)教师的岗位职责 1.严格遵守学校有关课程教学管理规章制度,按要求制定教学计划,提供教学大纲、教案及其他教辅资料,认真组织课堂教学,探索运用新的教学手段和方法,因材施教,教书育人,完成既定的教学任务,“教学反馈”成绩优良。 2.能为学生课程实训、阶段实习、就业实习、社会实践创造条件,提供具体而专业的指导,帮助学生完成实训、实习和社会实践任务,鉴定学生的实践成果,并提出相应建议和意见。

职业中专外聘教师管理办法(草案)

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外聘教师管理办法(草案) 为适应学校事业发展需要,优化教师队伍结构,努力建设一支专兼结合的“双师”型教师队伍,现特制定《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外聘教师管理办法》 一、外聘教师的聘用原则 1.按需聘用的原则。外聘兼课教师主要是由于某些课程现有教师难以胜任或短期师资不足,且课时量不多的阶段性课程;外聘全职教师主要是为了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或特殊专业建设的需要。 2.择优聘用的原则。外聘全职教师主要是从各行各业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专家、技术人员、能工巧匠中聘任“双师型”专业课教师。外聘兼课教师主要从其他学校在职教师或行业的专业技术人员中聘用。 3.同步管理的原则。外聘全职教师是学校师资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肩负着在编教师同样的教育教学的职责,其管理和考核办法同在编教师;兼课教师在教学上管理要求同在职教师。 二、聘用条件和要求 1、外聘教师原则上应持有中等职业学校或高级中学及其以上教师任职资格(特聘专业技能型教师应具备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及中级技术等级证书),本科以上学历。(“双师”型专业人才的职业技术等级或学历要求可适当放宽;学生管理工作人员的学历和职称要求可适当放宽。)

2、师德师风良好,认真履行职责,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接受学校的日常管理。 3、外聘教师的年龄原则上男45岁以下,女40岁以下,身体健康,能胜任正常的教学工作。特殊专业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 4、外聘全职教师的周工作量为12-14课时,兼课教师不限工作量。 三、招聘、考核、聘用及管理 (一)招聘工作 由学校用人部门向办公室提出申请,经学校行政会议研究、校长批准后,由学校办公室会同用人部门组织公开招聘。 (二)考核工作。 原则上由学校分管校领导组织办公室、教务处、德育处等部门联合进行业务考核;办公室会同教务处、德育处进行面试,办公室组织体检。业务考核、面试以及体检合格者,报校行政会审批后,由学校办公室办理有关聘用手续。 (三)聘用工作。 外聘全职教师聘期1-3年,聘期内年度考核均称职以上的,可以在聘任期满后视学校工作需要续签合同,达到一定的工作年限,学校按照《劳动法》签订无固定期合同;兼课教师聘期视课程情况待定,一般为1学期;外聘教师的人事档案不转入学校,由本人委托县人才交流中心管理或存原工作单位。 (四)聘用后考核管理

兼职教师管理办法

培训兼职教师聘用管理办法 兼职教师是职业教育培训师资队伍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聘请和管理好兼职教师,是提高教培质量的重要保证,对建立一支水平高、能力强,专兼职结合的师资队伍具有重要意义。现根据教育培训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兼职教师聘用管理办法。 一、兼职教师的聘用 (一)聘用原则 兼职教师聘用应遵循满足教育培训需求原则;坚持能力达标,择优聘任原则;坚持数量相对稳定,利于改善教师队伍结构原则。 (二)聘用条件 1、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热爱职教工作,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了解培训发展趋势,具备适应相应专业的业务能力和教学水平。 3、聘用专业理论教师应具有本科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聘用实践技能教师应具有培训机构教师资质,高级工种及以上技术等级。 4、具有扎实的专业理论知识和较丰富的实践经验。 5、遵守职业教育和培训的规章制度,服从职业培训机构

的管理。 6、具有从教经历或超高技能实践经验的优先聘用,以在职人员为主体,离岗休养人员被充,所出聘人员应身心健康,工作精力充沛,胜任理论或实践教学。 (三)聘用程序 1、培训部根据教学任务和师资状况,提出兼职教师聘用计划,上报学院(中心)人事处。 2、应聘人员通过自其荐和单位推荐后,应向培训部提供本人相关的证件资料,并填写兼职教师情况登记表。 3、培训部应对应聘人中进行初审,通过对应聘人员的教学试讲和实践操作考核,提出聘用意见,报学院(中心)人事处。 4、学院(中心)人事处对培训部上报的兼职教师聘用名单进行资格审查并签注意见,报学院(中心)领导批准。 5、学院(中心)人事处根据领导批复,向兼职教师发放聘书。 6、培训部根据批复和聘书与兼职教师签订聘用协议,聘用一般为3年。 7、对聘用的兼职教师由学院(中心)人事处和培训部分别建立兼职教师业务档案,列入职业教育培训的师资库。二、兼职教师的管理 (一)职责

外聘人员管理办法

成都汽车职业技术学校外聘人员管理办法 一、根据《成都市职业教育促进条例》,为推进专业建设工作,促进教育教学工作的全面协调发展,更好更优地培育人才,特制定本办法。 二、外聘人员的分类: 教学一线教师:外聘专业教师、外聘实训指导教师; 德育人员:外聘教官、外聘生活老师; 后勤服务人员:水电工、职员、食堂工作人员、勤杂人员。 三、外聘教师必须具备基本条件 (一)外聘专业教师基本条件 1.忠于职守,尊重社会公序良俗,尊重学校管理制度;具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尊重学生家长和学生;无刑事犯罪和社会治安违法记录,无侮辱伤害学生记录。身体健康。 2.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中级及以上技能等级证书。 3.具有中职及以上专业教师资格证。有教师经历或者班主任经历者优先。 4.男教师年龄在45岁以下(1968年7月1日以后出生),女教师年龄在40岁以下(1973年7月1日以后出生)。特殊人才报学校行政会讨论决定。 (二)外聘实训指导教师条件 1. 忠于职守,尊重社会公序良俗,尊重学校管理制度;具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尊重学生家长和学生;无刑事犯罪和社会治安违法记录,无侮辱伤害学生记录。身体健康。 2.本科及高职院校相关专业毕业,所指导专业高级及以上技能等级证书或经过专业部技能测试达到“优秀级”。 专科学历,企业工作3年以上,所指导专业高级及以上技能等级证书或经过专业部技能测试达到“优秀级”。

高中学历,企业工作5年以上,所指导专业高级及以上技能等级证书或经过专业部技能达到“优秀级”。 具有企业班组长获技术指导岗位经验者优先。 3.男50岁以下(1963年7月1日以后出生),女45岁以下(1968年7月1日以后出生)。 (三)外聘教官基本条件 (四)外聘生活老师基本条件 (五)外聘后勤服务人员条件 三、基本待遇 (一)工资待遇 1.教学一线教师工资由基本工资、课时津贴及奖金三部分组成。基本工资根据学校考核确定四个等级,未定级1200元/月,第一级1500元/月,第二级1800元/月,第三级2100元/月;课时津贴与在职在岗教师相同,由学校考核定级为三个等级,对应教师的初级、中级、高级职称;奖金与在职在岗教师相同,考核发放。 2.德育人员工资由基本工资、课时津贴及奖金三部分组成。基本工资根据学校考核确确定四个等级,未定级900元/月,第一级1200元/月,第二级1500元/月,第三级1800元/月;课时津贴以岗定责,认定工作量,根据德育处考核确定三个等级,分别与未定级、初级、中级教师职称等级相对应;奖金与在职在岗教师相同,考核发放。 3.后勤服务人员工资由基本工资、课时津贴及奖金三部分组成。基本工资根据学校考核确定四个等级,未定级900元/月,第一级1100元/月,第二级1300元/月,第三级1500元/月;课时津贴以岗定责,认定工作量,根据总务处考核确定三个等级,分别与未定级、初级、中级教师职称等级相对应;奖金与在职在岗教师相同,考核发放。 外聘人员基础工资每年按12个月发放,课时津贴按工作情况

兼职教师管理办法

外聘兼职教师管理办法 外聘兼职教师是我校教师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外聘兼职教师的管理,组建一支素质好、水平高、结构合理和相对稳定的外聘兼职教师队伍,对我校稳定教学秩序、加强校企合作、理论联系实际、提高教学质量、培养中高级技术应用性人才具有重要意义。为明确外聘兼职教师的任职条件、聘用程序、管理要求及教学工作规范,特制定本办法。 一、外聘兼职教师的定义 外聘兼职教师是指除学校在编在职教师外,能够独立承担某一门专业课程教学或实践教学任务,从相关行业或企业聘任的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或者是在本行业享有较高声誉、具有丰富实践经验和特殊技能的“能工巧匠”。 二、外聘兼职教师任职条件 1、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事业心,热爱教育事业,组织纪律性强,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愿意为学校的教学服务。 2、外聘兼职教师应具有较丰富的相关专业技术或管理经验,且具有一定的教学能力。 3、外聘兼职教师可以受聘承担课程理论教学、实践教学等教学工作。 三、外聘兼职教师聘用程序 1、外聘兼职教师由各专业组推荐。根据专业实践性教学计划及新学期教学任务、教师专业技术结构及教学工作量情况,由专业组于学期结束最后一周前向校办公室提出外聘教师计划,并推荐外聘兼职教师人选。外聘兼职教师须填写“洛南县职业教育技术中心外聘兼职教师申请表”,报校办公室审核后,提交校务会仪确定。

2、外聘兼职教师由示范校办公室审核。校办公室应根据本校的教学情况对提名的外聘兼职教师资格进行审核,并在“洛南县职业教育技术中心聘教师申请表”上签字确认。 3、校办公室将所聘外聘兼职教师汇总情况以及应聘教师的基本资料(包括外聘教师申请表》、职称证书及其它材料的复印件)一并备案。并建立、完善外聘兼职教师档案。 四、外聘企业外聘兼职教师管理要求 1、教导处负责外聘教师的教学管理工作。负责对外聘教师教学质量进行监控、检查和评价,负责外聘教师教学工作量的计算、审核和统计汇总。并将外聘教师与本校专任教师一并列入学生对教师的测评范围。对于不能按时完成教学任务、违反学校管理规定或不能按时提交各种教学文件的外聘兼职教师,对教学效果不好、学生反映强烈或不能按学校教学要求完成教学工作的外聘教师要及时辞聘。 2、校办公室应建立相对稳定的外聘教师队伍,建立外聘兼职教师档案和外聘兼职教师信息库。对教学效果好,且连续被聘用的外聘兼职教师,要保持稳定。 3、校办公室负责外聘兼职教师的宏观管理,负责复核外聘教师的教学工作量和课酬。 4、校办公室、教导处负责定期对外聘兼职教师聘用管理工作进行检查。 五、外聘兼职教师教学工作规范 1、外聘兼职教师对其所承担教学的课程,根据教导处和专业组安排的课程表执行。 2、外聘兼职教师必须根据课程教学大纲的要求认真备课,并按要求撰写好教案。 3、教师上课应严格遵守学院的作息时间,不迟到、不拖课、不提前下课。

(完整版)兼职教师协议书(完整版)

兼职教师协议书 兼职教师协议书 ***兼职教师协议书 ***(以下简称“甲方”)就聘请(单位)先生女士(以下简称“乙方”)为校外指导兼职教师事宜进行了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征得乙方所在单位的同意,聘请乙方为甲方系的校外兼职教师,聘期为 201X年X月X日至 201X年X月X日。 乙方在聘期内,根据甲方需要承担甲方以下几方面的教学工作(打“√”的项目): □承担甲方校外实习实训的教学指导工作。 □为甲方的教师或学生开设技术讲座。 □承担甲方专业建设与课程教学。 3.甲方为乙方办理正式聘任手续,个人资料存入甲方“兼职教师信息库”。 4、乙方有利用学校各种教学资源和条件的权利,甲方为保证乙方兼职工作的顺利进行,提供一切可能的条件和便利。 5、乙方对教学要求与教学过程管理有权提出建议与意见。 6、乙方在不涉及商业秘密的前提下,尽可能向教师和学生传授当前社会、企业应用的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真实的反应社会、企业的管理、生产的情境,切实体现“工学结合”的教学特色。

7、乙方出现教学工作考核不合格或在教学中出现教学事故等情况,甲方有权进行解聘。 8、本协议书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9、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 201X年X月X日 201X年X月X日 附件2 ***兼职教师登记表 兼职教师协议书 附送: 兼职教师聘用协议书 兼职教师聘用协议书 乙方: (受聘人姓名) 甲乙双方通过协商,由甲方聘用乙方担任甲方专业建设、教学或实训实习指导任务(具体任务以《兼职教师登记表》规定为准)为保证甲方的工作质量和乙方的合法利益,甲乙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1.聘用时限: 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外聘教师管理办法

江西财经职业学院外聘教师管理办法 为规范我院外聘教师的管理,充分调动外聘教师的积极性,保障学院教学有序、正常的开展,根据学院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本办法所称外聘教师,是指各系、部以学院名义所聘请的非学院在编和在岗并且不发放基本工资的授课教师。 第二条学院开设的课程中本学院教师无人能够讲授,或者开课班级多,本院教师无法承担全部教学任务的,经教务处确认后,各系、教学部可以外聘教师授课。 第三条外聘教师一般应具有教师资格证书,且所教授课程应与其学历证书的专业相近。 第四条外聘教师原则上应具有本科以上学历或具备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第五条为保障双方权利,对外聘请教师的系、部有义务督促外聘教师,在学院规定的时间内,与学院人事处签订一式二份的《聘用合同》(简称合同,下同)。不签订合同的,所任教系(部)及教务处不予核算课酬,财务处不予发放课酬。 第六条外聘教师课酬安学院规定的标准执行。课酬标准中已包含交通费等各类补贴在内。 第七条首次签订合同时,对外聘请教师的系、部必须核实外聘教师的真实有效的个人身份证、学历证、职称证、教师资格证等原件审核,并留存复印件。 第八条对外聘请教师的系、部应加强对外聘教师的管理,要求: 1、外聘教师应对所授课程的整个教学过程负责,确保教学质量。 2、外聘教师应认真备课,根据教学大纲和教学时数的要求编写适合教学对象的课程教学进度计划表(一式二份),经系(部)负责人批准(签字)后,并将教学进度计划表于开学三周内交所在系(部)和教务处存档。 3、开学后外聘教师应严格按进度进行教学,确保教学任务的完成。不得随便更改课程教学计划和授课时数;不得任意调整课室;不能随

兼职教师管理办法

兼职教师管理办法 外聘兼职教师是我校教师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为适应日渐扩大的招生规模及学科、专业结构调整,保证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的基本要求,规范外聘兼职教师的管理工作,特制订我校外聘兼职教师管理办法。 一、外聘兼职教师任职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师德,较强的敬业精神。具有一定的教育教学经验,熟悉高等教育的教学方法。 (二)具有中级(含)专业技术职称或硕士(含)以上学位,专业知识水平较高,能胜任所讲授的课程或毕业设计(论文)的指导工作。 (三)原则上应具有高校教师任职资格证书,特殊专业或设计指导类课程可适当放宽。 (四)身体健康,精力充沛,能完成教学任务。 二、外聘兼职教师的聘用程序 (一)各院(部)根据教学安排的实际需要,每学期安排教学任务时提出拟聘外聘兼职教师计划,并在排课前确定下学期拟聘外聘兼职教师及承担的课程,并填写在任务书中报教务处排课。 (二)对符合我校外聘兼职教师的任职条件和任职资格的应聘教师,各院(部)负责以试讲、面试等方式进行初审。审核基本资料包括:

1.学历证书(学历、学位证书)。 2.职称证书(专业职称及技术职称)。 3.身份证。 4.在读研究生需研究生学生证及在读证明。 以上证件由聘任学院验证原件,保存其复印件。 由学院填写《学院外聘兼职教师审批表》一式二份,一份报教务处存档备案,—份与上述三证件复印件一起交学院存档。 (三)经学校批准的外聘兼职教师,签定《西安海棠职业学院外聘兼职教师聘用协议书》,协议书一式三份,分别由学院、教务处、本人留存。 (四)特殊情况,各院(部)在可告知教务处并经主管处长同意后,先试聘外聘兼职教师上课,然后再办理相关手续. 三、外聘兼职教师的管理 (一)外聘兼职教师管理实行各聘任院(部)和教务处双重管理。 (二)各院(部)按统一的要求建立起本院(部)外聘兼职教师档案。教务处汇总并建立全校外聘兼职教师档案库。 (三)教学院(部)应注意建立相对稳定的外聘兼职教师队伍,对连续被聘任为我校外聘兼职教师,且教学效果优

兼职的请示报告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 兼职的请示报告 篇一:兼职申请书 兼职申请书 尊敬的xx公司领导: 我于xx年xx月很荣幸被本公司录用,至今已经xx,在此期间曾经就职引车员和引车组长一职,善与人沟通,为人忠厚、耿直、热爱岗位。如今检测车间暂缺车间主任一职,我非常想珍惜这次的锻炼机会。希望公司领导给予考验。假如我能有幸应聘此职务,我会做到以下几点: 1.热爱集体,团结同事,对同事一视同仁,实事求是,发扬部队优良传统。搞好上下级关系,服从上级管理安排,关心同事,遵守公司规章制度。热爱岗位,勇于创新,认真学习检测站章程管理。认真学习检测标准,设备的工作原理以及维修、维护保养。 2.在公司就职的这两年半中,我已经能够熟悉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的基本流程,检测设备的保养、维护。发挥个人专业,对计算机的构造、保养、维修比较熟悉,方便以后在

检测过程中的一些突发事件能够很好的处理,以便检测流水线能顺利进行。 3.认真负责,热情服务,对顾客热心解答疑难问题,热心帮助顾客以便更好的完成车辆检测工作。带领车间工作人员,熟悉掌握各岗位的专业知识,向资深同事学习,不懂就问。管理好车间的各项事务。积极询问顾客的宝贵意见,以便有效的提高公司的形象及发展。 4.发扬部队吃苦耐劳的精神,吃苦在前,起好带头作用,有困难先上。积极配合领导搞好车间安排、环境卫生、检测故障的排出等工作,积极找同事谈心,听取建议和意见,及时的向领导汇报情况。把 公司利益放在首位,保密公司的商业秘密。 5认准学习检测站相关知识,检测标准,设备的应用,软件的学习应用,硬件的维修标定。在不断成长、不断学习的过程中,发扬我吃苦耐劳、努力奋斗、踏实稳重、的作风。把做好本职工作作为天职,追求个人不断进步和企业不断创新超越。 如果我不能被应聘,我会更加努力的学习专业知识,以便配合领导的工作,对公司负责。 此致 敬礼 申请人:

邯郸学院外聘教师管理办法

邯郸学院文件 政字[2009]27号 邯郸学院外聘教师管理暂行办法 外聘教师是指由教学单位根据教学任务从外校、外单位及本校离退休人员中聘请的任课教师,不包括学院聘任的名誉教授、客座教授等。 根据学院发展需求,为弥补我院部分专业师资不足,可适量聘用部分高水平的教师。为规范外聘教师的管理工作,保证外聘教师的教学质量,发挥外聘教师在教学工作的作用,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外聘教师原则 1、教学单位现有师资暂无力开设或教师数量不能满足开课数量的个别课程的,可外聘教师。 2、对外聘教师要认真考察,严格把关,切实保证教学质量。 3、本办法适用于我院各教学单位的外聘教师。 二、外聘教师的基本条件 1、身体健康,能承担教学任务,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

2、具有“高校教师资格证”,有从事高校教学工作的经历,讲师以上职称或具有硕士以上学位。 3、实践教学类课程可聘任对口专业中级以上职称,具有较强的教学能力,教学效果好的专业技术人员。 三、外聘教师的职责 1、严格遵守我院的劳动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 2、按照我院的教学工作要求,保证教学进度和教学秩序,保质保量地完成教学任务。 3、接受我院教学、管理部门的检查、监督和考核。 四、外聘教师的聘用程序 1、制定计划 各教学单位根据专业建设及开课需求,在每年5月和11月制定下学期外聘教师计划,外聘教师总数原则不得超过本单位专任教师总数的20%。经教务处审核后,由人事处报主管院长审批。 2、资格审查 根据学院批准的外聘计划,各部门对拟外聘的教师进行初审,并填写《邯郸学院外聘教师审批表》,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后,连同拟聘人员的身份证、高校教师资格证、学历(学位)证、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等复印件材料(其原件由各部门审查)送人事处审核备案。审核通过后,方可聘用。 五、外聘教师的管理与考核 1、管理 (1)外聘教师的日常教学管理工作由聘任部门负责。 (2)外聘教师与教学部门和邯郸学院三方签订聘用协议书,每一学期为一个聘期,并到学院人事处备案, (3)各教学单位要建立外聘教师档案库,对完成一个教学周期,教学科研考核合格的外聘教师,可以续聘。 2、考核 (1)在聘期内,根据学院有关文件规定,学院派教学督导团对教学质量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人员予以解聘。 (2)凡教学单位未按程序审批备案或弄虚作假聘任不符合条件的人员,一经发现立即清退,不计算相关工作量,并对相关单位予以通报批评。

兼职教师管理办法

宣化科技职业学院 兼职教师管理办法 (试行) (2017年9月) 兼职教师是我院师资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改善师资结构、加强实践教学、提高人才培养质量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加强兼职教师的管理,组建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良、结构合理、具有较高的职业技能水平和一定的教学能力、相对稳定的兼职教师队伍,对稳定教学秩序、加强校企合作、提高教学质量、培养高技能人才具有重要意义。为明确兼职教师的聘任条件、聘任原则、聘任程序、课时酬金、组织管理及工作职责,特制定本办法。 一、兼职教师的聘任原则 (一)兼职教师以系(部)为单位制定计划,人事处统一聘任,坚持先聘任后使用的原则。 (二)兼职教师的聘任应遵循经常选聘、择优聘请、专业对口、相对稳定的原则。 (三)兼职教师的聘任期限视课程性质及授课效果而定,原则上为一个课程周期。 (四)兼职教师的聘任主要服务于专业实践课、实训课的教学,从严控制公共课和理论课的兼职教师数量。 二、兼职教师的聘任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的法律、方针、政策及宣化科技职业学院兼职教师工作职责。(见附件1)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协作意识,能服从学院的教学管理。 3.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60岁(正高级职称者不超过65岁)。 (二)资历条件 具有胜任承担专业课程教学任务的能力和水平,业务基础扎实、教学效果好,参加工作5年以上,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及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者; 2.不具有本科学历,但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技师以上技术等级者; 3.具有丰富实践经验和理论水平的企事业高层管理人员(由企业出具证明,学院主管领导批准认定)。 三、兼职教师的聘任程序

山东省中等职业学校专业兼职教师管理办法

山东省中等职业学校专业兼职教师 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设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意见》(鲁政发〔2012〕49号)精神,根据《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职业学校兼职教师管理办法的通知》(教师〔2012〕14号)和山东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山东省中等职业学校机构编制标准的通知》(鲁编办发〔2013〕11号)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中等职业学校是指纳入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范围,并依法登记为事业单位法人的中等职业学校,包括普通中等专业学校、职业中学和技工学校、高级技工学校、技术学院等。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专业兼职教师是指受中等职业学校聘用,兼职担任专业课或者实习指导课教学任务的专业技术人员、高技能人才。 第四条中等职业学校教职工编制总额中的20%可用于聘用专业兼职教师。兼职教师占专兼职教师总数的比例应在学校岗位设置方案中明确,一般不超过30%。 第五条中等职业学校聘用专业兼职教师应重点满足实践性、技能性较强的专业课或者实习指导课教学的需要。 第二章人员条件 第六条中等职业学校聘用的专业兼职教师一般应为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根据专业教学急需,也可聘用少量退休人员和已参加社会保险的自由职业者。 第七条专业兼职教师的基本条件: (一)具备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身心健康; (二)具有较高的专业素养和技能水平,能够胜任教学工作; (三)一般应具有本专业5年以上生产实践经历、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高级工以上等级或相应级别职(执)业资格(职务),也可聘用具有特殊技能,在相关行业中具有一定声誉的能工巧匠、非物质文化遗产国家和省级传承人等;

外聘教师管理条例(修订)

附件: 外聘教师管理条例(修订) 各二级学院、职能部门: 外聘教师是我院教师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保证教学质量,规范学院外聘教师管理工作,特制定本条例。 一、外聘教师的聘任原则及来源 (一)外聘教师的聘任原则 1.外聘教师是指外校、企业来我院担任教学任务的外聘专任教师或技师(不含外教); 2.在合理地调配校内专任教师资源,保证校内专任教师满工作量的前提下,学院对外聘教师按照择优聘任的方式进行聘用。 (二)外聘教师的来源 1.各高校教师; 2.行业、企业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外聘教师的聘任条件 (一)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治学严谨,为人师表,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品质和职业道德,且年龄一般在6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 (二)学位与专业技术职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具有同等资格的高

校教师或其他人员; 2.有本专业硕士及以上学位的高校教师或其他人员; 3.全日制本科毕业取得学士学位后,从事相关专业工作五年以上,且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相关行业、企业人员; 4.应聘实践课、专业课的人员一般应有该专业相近职业资格证书; 5.具有所承担课程的专业教育背景、专业水平及授课经历; 6.具有较强的教育教学能力。 (三)原则上不聘请中级职称以下的外聘教师,如有特殊情况需向教学工作部报批。 三、外聘教师审批、聘任程序 (一)每学期期末,根据下一学期课程安排,由课程所属教研室拟定外聘教师聘任计划。 (二)在对外聘教师聘任资格进行初审后,各教研室一式两份填报《外聘教师审批表》(附件1),查验外聘教师的身份证、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学历证、学位证、职业资格证等证书原件,并将身份证、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复印件和《外聘教师审批表》报送所属教学单位审批。如有不符合聘任条件等特殊情况的,应报送教学工作部审批。 (三)各教学单位汇总后填写《外聘教师信息汇总表》(附件2),连同外聘教师身份证、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复印件

兼职老师管理条例

*****外语培训学校兼职教师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专兼职结合的教师队伍建设,构建素质教学团队,规范兼职教师的管理,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任职条件 1.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结协作精神,为人师表,教书育人。 2.拥有三年以上的雅思、托福教学经验且能够帮助学生快速有效地提高成绩的老师。3.具有良好的教学能力和相关经历,熟悉所担任的课程内容,有较丰富的教学经验。4.具有英语专业类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且有相关的国际资格考试证书,如雅思、托福等、二、工作基本要求 1.积极学习教学理论,按照教学要求及时调整教学思路。能够遵守学校的教学纪律,服从教学安排,忠实履行教学职责,保质保量地完成教学任务。 2.注重研究教学方法,讲究教学效果,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运用各种教学方法和手段使学生学有成效。 3.主动加强师生沟通,平等对待每个学生,保证教育的公正性。 4.保证日常教学各环节(包括备课、授课、辅导、布置与批改作业、拟卷、批改试卷、学生成绩评价等)到位,并保证总体教学效果。 5.按时参加教研活动,及时向教研室反馈教学情况。 6.按时完成教学任务,原则上每一位老师一旦接受一个阶段的课程,在课程期间内,不允许请假超过3天的情况。 三、聘任原则及审批程序 1.根据学校的班级建设、专业发展需要,如因新增班级、新开课程教师不足,或本校

专职教师人均授课量较大,可聘请兼职教师。 2.教务处需向公司提前一周申请兼职老师的需要人数以及条件。。 3. 人事部对拟聘教师的教学水平和业务能力进行全面考核,并审查其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等证明材料(原件)。 4.凡是来我校任课的兼职教师,不论是否有教学经验,均需试讲,并有我校3名以上老师的听课评议认定方可上岗。 5.学校与受聘兼职教师签订《兼职教师协议书》,由人事部盖章之后方可生效。四、课酬标准(按计划学时计算) 中教老师分级别课时表

外聘教师管理办法

外聘教师管理办法 (试行) 随着我校招生规模的日渐扩大和学科、专业结构的不断调整,外聘教师已成为我校教师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保证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的基本要求,规范外聘 (二)各教学学院负责审核外聘教师的任职条件和任职资格,并审核其学历证书、职称证书和身份证,审验原件后,保存复印件。在此基础上进行面试和试讲。 (三)由教学学院上报审批通过初审的外聘教师,审批材料复印件一式二份,一份报教务处存档备案,一份本学院留存。 (四)经学校批准的外聘教师,前两周为试用期,各聘任学院及教务处应及时了解外聘教师讲课的信息。教学效果良好者,正式聘用,并签定《外聘教师聘用协议书》,

协议书一式三份,分别由教务处、学院和本人留存;教学效果差者,应及时停止试用。 (五)如有特殊情况,经教务处同意后,各教学学院可先试聘外聘教师上课,然后再办理相关手续。 三、外聘教师的管理 四、外聘教师的职责 (一)外聘教师应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做好教学组织工作,做到既教书又育人。 (二)按照学校的教学计划、教学大纲等教学文件进行教学,遵守学校教学管理规章制度。严格按照教学大纲和教学进度的要求,认真备课并讲好每一节课,必须写出所授课程的教案,以保证教学质量。

(三)外聘教师要认真执行学校教学管理的规章制度,严格按照课程表讲课,未经聘任学院和教务处批准,不准擅自调课、停课或者更换教师。因事因病请假,复课后必须及时补课。 (四)认真进行课程辅导,批改作业。 (五)外聘教师应当参加所授课程试卷的出题、改卷、评分等工作。在每学期课 称。 之一。 (四)课时酬金标准和交通费待遇应写在聘任协议中。未经学校批准的外聘教师,其课时酬金和交通费由聘任学院自行解决。 (五)外聘教师的教学工作量包括上课、辅导、批改作业、出考题、批阅试卷、评定成绩、试卷材料归档等。

外聘讲师管理办法文档3篇

外聘讲师管理办法文档3篇 Document of management measures for external lectur ers 编订:JinTai College

外聘讲师管理办法文档3篇 前言:办法是有关机关或部门根据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及有关法规、规定,就某一方面的工作或问题提出具体做法和要求的文件。本文档 根据办法内容要求和特点展开说明,具有实践指导意义,便于学习和 使用,本文下载后内容可随意调整修改及打印。 本文简要目录如下:【下载该文档后使用Word打开,按住键盘Ctrl键且鼠标单击目录内容即可跳转到对应篇章】 1、篇章1:外聘讲师管理办法文档 2、篇章2:外聘讲师管理办法文档 3、篇章3:外聘讲师管理办法文档 当讲师不足的时候就需要外聘。下文是外聘讲师管理办法,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篇章1:外聘讲师管理办法文档 为了加强师资队伍建设,保证以教学为中心的人才培养 质量,根据学院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本办法所指的外聘教师是我院聘请的承担教学和科 研任务的教师。

二、聘用人员的原则 缺编单位因工作需要或个别专业缺乏某一课程的专任教师,可申请聘用外聘教师;满编、超编单位,原则上不得聘用外聘教师。 三、外聘教师的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治学严谨,为人师表,具有良好 的政治思想品质和职业道德。 2、学位与专业技术职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具有硕士及其以上学位; ②具有学士学位并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③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3、具有所承担课程的专业教育背景和专业水平。 4、具有较强的教育教学能力。 5、年龄一般在6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 四、外聘教师聘用程序

企业兼职教师管理办法

企业兼职教师管理办法

电气工程学院企业兼职教师管理办法 为充分利用校外人才资源,优化我校师资队伍的结构,提高实践教学环节的质量,加强创新型高技能人才的培养,以“按需聘用、保证质量、合约管理、权责分明、分类管理、注重实效”为基本原则,建立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良、技术过硬、结构合理、相对稳定的企业兼职教师队伍,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企业兼职教师的聘用与管理,现根据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企业兼职教师的界定 企业兼职教师:企业兼职教师是指能够独立承担某一门专业课教学或实践教学任务、有较强实践能力或较高教学水平,与学校只签订授课协议的校外企业专家(不纳入院系部编制)。 二、聘用企业兼职教师的总体要求 优先聘用具有较高专业技术水平和丰富实践经验的企业技能型、工程型人才。 三、企业兼职教师的任职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教育事业,组织纪律性强,有较强的敬业精神,有责任心,作风正派,遵守学校的各类规章制度; 2.具有一定的教育教学经验,熟悉高等职业教育的特点和教学规律; 3.担任理论课教学工作的企业兼职教师应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以上学历(含本科),并具有较高的教学水平和丰富的实践

经验;担任实践教学工作的企业兼职教师应具有相当于工程师以上技术职称或高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并具有丰富的实践工作经验;个别特殊行业条件可以适当放宽; 4.身体健康,具有能够胜任所承担课程的体质,能坚持完成聘期规定的教学科研等任务; 5.男性不超过65岁,女性不超过60岁。 四、企业兼职教师的岗位职责 1.严格遵守学院有关课程教学管理规章制度,按要求制定教学计划,提供教学大纲、教案及其他教辅资料,认真组织课堂教学,探索运用新的教学手段和方法,因材施教,教书育人,完成既定的教学任务,“学评教”成绩优良; 2.能为学生课程实训、阶段实习、毕业实习、社会实践创造条件,提供具体而专业的指导,帮助学生完成实训、实习和社会实践任务,鉴定学生的实践成果,并提出相应建议和意见。 五、聘期待遇 承担教学、实习(实践)工作的企业兼职教师,由聘用院系部按照实际课时发放报酬,经由教务、人事等部门核实后发放。 六、聘用程序 1.各院系部在学期结束前,提出下学期所需企业兼职教师人数、专业和条件要求,经教务处同意后,报人事处备案,同时附拟聘用的企业兼职教师的有关证书及材料:

外聘教师聘任及管理办法

外聘教师聘任及管理办法 外聘教师是我校师资力量的重要补充,建立一支稳定的、高水平的外聘教师队伍,是我校师资队伍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提高教学质量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为使外聘教师的管理工作走上科学化、规范化轨道,特制定本办法。 一、外聘教师的聘任条件 1、外聘教师必须具有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书(厂矿企业、科研单位的“双师素质”教师除外)。 2、具有讲师或工程师(中级)以上职称,或者研究生以上学历。“双师素质”教师要求有中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 3、具有两年以上高校教龄。 二、外聘教师的聘任办法与程序 外聘教师由各学院负责聘任。专业教研室负责聘任专业课教师,公共教研室负责聘任公共课教师。具体程序如下: 1、各学院在学期结束前三周提供下一学期拟聘人员名单和个人简历,由教务处审查后交由各学院聘任。 2、新聘任的教师必须进行试讲,具体由各学院组织;相关专业教研室教师(或特聘专家教授)与教务处有关人员组成听课组,试讲通过后方可聘任。并且填写《外聘教师聘任协议》和《大学外聘教师业务登记卡》,此项工作在学期结束前完成。 3、学校放假前,各学院为外聘教师发放聘书。 三、外聘教师的教学管理

外聘教师的管理实行校、院两级管理,学院负责教学管理,教务处负责外聘教师的业务档案管理。 1、各专业教研室主任要根据教学计划和培养目标的需要,向外聘教师讲明本课程的教学内容与要求,教师不得擅自更改教学内容,否则,按教学事故处理。 2、各学院负责外聘教师的考勤,教务处负责安排外聘教师接送。 3、外聘教师原则上要参加各教研室的教研活动,确有原因未能参加教研活动的教师,教研室主任有义务向其通报教研活动内容和有关信息。 4、每年各学院要组织召开1—2次外聘教师座谈会,虚心听取外聘教师的意见和建议,研究教学中遇到的各种问题。 5、外聘教师所授课程期末考试命题、阅卷与本校教师要求相同。 6、各学院根据外聘教师的实际工作量造酬金表,报教务处审核后发放。 7、教务处负责建立外聘教师业务档案。 四、外聘教师的奖惩 1、连续五年在我校授课且教学质量评估优秀者,其代课酬金晋升一个档次。 2、降低教学要求或违反教学纪律或教学效果较差者,学院应视其情节予以扣除部分酬金直至解聘。

东北林业大学国际交流学院外聘教师管理办法(讨论稿)

东北林业大学国际交流学院外聘教师管理办法(讨论稿) 东北林业大学国际交流学院外聘教师是指在东北林业大学国际交流学院担任非学历留学生教学工作、人事关系不在东北林业大学国际交流学院的教师。为加强对外聘教师队伍的管理,保证学院留学生教学质量和正常的教学秩序,进一步规范国际交流学院的教学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言行规范 1.国际交流学院是我校对外的重要窗口,所聘教师在完成教学任务的同时还应遵守外事纪律。在与外国人的交往中要维护国格、人格,严禁任何有损国家、民族、学校及国际交流学院尊严和利益的言行举止,树立起良好的对外形象,不卑不亢,自尊、自信、自强。 2.在对外交往中,任课教师应尊重各国学生的风俗习惯、宗教信仰,尽量避免谈及私人问题,回避一些敏感的政治问题,避免性别歧视和种族歧视。 3.留学生任课教师是中国优秀文化的传播者,因此,任课教师应以最好的教态投入到教学工作中,并做到衣着整齐,举止端庄,精神饱满。教师之间要紧密团结,互相支持,互相帮助,树立良好的教风。 4.凡被聘用的教师,在留学生面前都将代表东北林业大学的形象,并要求以东北林业大学教师的身份向学生介绍自己。 二、教学要求 1.任课教师需为所任课程制定教学计划(内容包括教学目标、主要教学内容、教学进度和教学方法等),于开学后第二周交到学院;如不按时交纳,我院将扣除其当月的一次课时费。对于认真制定科学、规范的教学计划,并能按计划完成本学期教学任务的教师,我院将在期末对其予以奖励。 2.任课教师要根据学生的特点,教好教活每堂课,做到教前认真备课,充分研究教材,设计合理的教学方案,并不断补充教学材料和练习,耐心回答学生的问题,课后要有练习,认真批改作业。我院将不定期地抽查教师的备课情况,对于无任何备课记录的教师,我院将扣除其当次课时费的50%;反之,对于本学期有完整备课笔记,且教案规范、标准的教师,经我院审核通过,将给予额外的奖励。 3.任课教师应在开学第一周的教学中充分体现本班级及所用教材的水平和难度,以避免有些学生盲目地换班;即使有学生想换班,各课教师也应让该生至少坚持听完两次课。换班时,教师应对本班要求换走的学生认真评估,并对其实际汉语或专业水平做出书面评语;同时,对于将换进本班的学生,任课教师必须见到由学院出具的《换班同意书》后,方可允许学生进入本班课堂学习;对于随意听课的学生一律予以婉拒。否则,如果因此造成混乱,影响了正常的教学秩序,任课教师将承担相应责任。 4.学生换班原则上只在开学的第一周内进行,教师对换班的学生的评估也应在这一周内完成。每位老师推荐调班的学生人数不能超过本班人数的20%,若有超过20%的学生要求换班,则视为教师自身的授课问题。 5.任课教师应在课前做好一切上课准备(如教材、教案、粉笔、白板笔、教学辅助设备等,如有缺失需提前报学院备齐),并做到提前进入教室,上课时间不随便出入教室。任课教师上课时不能使用手机,否则视为教学事故。

外聘兼职教师管理办法

技工学校 外聘兼职教师管理办法 职业教育主要为生产、建设、管理、服务第一线培养应用型技术人才。聘请校外专业技术人员参与学校的教学工作,对推动我校的教学改革、专业和教材建设,走产、学、研相结合的办学道路,将起到积极作用。同时,也是我校为完善师资队伍结构,强化实践教学,提高教学质量,实现职业教育人才培养目标的重要途径和手段。 一、外聘兼职教师原则 1、外聘兼职教师,特别是外聘专业教师,不仅仅是为了解决教师短缺问题,更主要是通过外聘专业教师把社会对人才的需求、行业或职业岗位(群)的新技术、新工艺及时带入学校,指导我们的教学改革和专业建设,为我校办出特色,满足社会需求提供保障。 2、各教研室应根据专业培养目标、课程计划、本校教师队伍的知识结构、教师进修等情况以及教学的需要聘请校外兼职教师,专业教研室外聘专业教师人数一般应占专业教研室定编教师的20%—25%,聘任应做到教学任务明确。 3、外聘专业教师原则上应从企业、科研机构、工程单位聘请,但必须聘请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和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参与学校教学、专业建设或教材编写工作,无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一般不得聘请。特别注意聘请具有丰富实践经验又有教学能力的工程技术人员担任实习指导教师。 二、外聘兼职教师的职责 1、热心于职业教育事业,具有强烈的责任感和敬业精神,以教书育人为己任,严格按照我校教学工作规范施教,为把学生培养成高等职业技术人才尽自己的责任。 2、认真执行教学大纲,科学地安排好任教课程的各项教学内容和教学进度,填好教学进度表,在学期开学前交教研室,并在教学过程中严格按进度表实施。 3、按照我校有关规定自觉做到备课、上课、批改作业、辅导、考试五认真,保证教学质量,并自觉接受教务处、督导室及教研室安排的听课和教学检查。 4、维护我校正常的教学秩序,按课表上课。做到上课不迟到、不提前下课,调课请假需提前办理手续,以便于学校进行教学安排。 5、及时提供专业发展的最新信息,配合我校做好教学大纲的修订工作(无教学大纲时,应协助制定),并对我校的教学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议。 6、专业教研室聘任的专业教师,每月至少参加一次本教研室的教研活动。协助教研室做好专业教学计划、课程教学大纲的制(修)订工作,认真完成院教研室交给的其他任务。 7、兼职教师必须建立自己的E-mail,定期开启信箱,答复学生提出的问题,并做好记录。 三、兼职教师聘任工作程序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