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章程

xx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章程
xx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章程

xx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本股份经济合作社的运行和管理,促进本社集体经济发展,维护和保障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建立起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相适应的集体资产管理体制和集体经济组织治理机制,根据农业部关于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暨“三变”改革工作(简称产改)及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本社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社于xxxx年xx月xx日成立。

本社名称:xx县xx镇xx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本社住所:xx县xx镇xx村

第三条本社是一个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民主管理的集体经济组织。依法属于本社集体所有的各项资产(经营性资产、资源性资产和非经营性资产等),均属于本社全体股东共同所有。量化到人的集体资产股权仅作为股东享受集体经济收益分配的依据,所有权仍属股份经济合作社集体所有。

第四条本社依法代表全体社员行使集体财产所有权,承担资源开发与利用、资产经营与管理、生产发展与服务、财务管理与分配等职能。

第五条本社受上级党委、政府和农村集体资产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并在法律法规和政策范围内开展经营活动。

第二章资产折股

第六条折股量化资产为原村经济合作社经营性净资产。资源性资产和非经营性资产暂不列入折股量化范围。

第七条集体产权制度暨“三变”改革后,因土地被征用等由集体经济组织所得的补偿费(包括土地补偿费、拆迁补偿费,不包括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助费、社会保障费用)和集体资产置换增值等收益,应及时足额追加到总股本中。

第八条经清产核资后,原村集体经济合作社总资产xxxx元,负债xxxx 元,净资产(所有者权益)xxxxx元,其中经营性净资产xxx元,非经营性资产

xxxx元。经营性净资产折股量化给有资格的股东享有。

第三章股份量化

第九条本社依据《xx县xx镇xx村集体产权制度暨“三变”改革工作的实施方案》(xxxx年xx月xx日经社员代表大会讨论通过)的规定折股量化到人,符合成员资格的人员,均可享受量化股份。

第十条股权界定基准日为xxxx年xx月xx日xx时,基准日前死亡的和基准日后出生的人员不享受股东资格。通过成员身份界定,本社共有xxxx名股东(社员)。本村股权管理实行动态管理,动态股以产改基准日为依据,每五年变动一次。

第十一条集体经营性净资产折股量化只设置人口股。按照公正、公开、民主的原则,根据《xx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性资产股份量化指导意见》(洛农函【2017】32号)相关规定,结合本村实际情况,确定股权量化到人。本合作社总股本采用虚拟股的形式设置xxxxxxx股,其中个人股xxxxxxx股(每人100股)。每股价值按照清产核资后的经营性净资产/总股数(xxxxxx股)计算。后期分红每股价值根据当年分配收益总额/总股数(xxxxxx股)计算。

第四章股权管理

第十二条集体经营性净资产折股量化到人后,由股份经济合作社向股东发放股权证书,作为享受股份经济合作社收益分配的凭据。

第十三条股权在下届变更之前可以内部继承和内部转让,但不得退股提现。

第十四条股权证书不准作为其他证书使用,遗失需及时报失,并申请补办手续。

第五章股东的权利与义务

第十五条持有本社社员股权证书,承认本社章程和履行股东义务的,为本社社员股东。

第十六条本社股东享有以下权利:

1、凡年满十八周岁并享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的社员股东享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有按股分配的权利,但对本社财产没有直接处置权;

3、有向本社提出改进经营管理方法和监督经营管理活动、财务收支的权利;

4、享有对本社理事会提出质询、批评和建议的权利;

5、享受本社提供的生产、生活服务及各项福利的权利。

6、本社解体后,经核算依法分得本社的剩余财产。

第十七条本社社员股东应履行以下义务:

1、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做到依法行事;

2、必须遵守本股份经济合作社章程和各项制度,执行社员股东代表大会和理事会的各项决议;

3、关心本社的生产、经营和管理活动,维护本社的合法权益;

4、按其所持有股份份额为限,依法承担相应的经营风险。

第六章组织机构及议事规则

第十八条本社设社员股东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

第十九条社员股东大会是本社的最高权力机构,由本社十八周岁以上的社员股东组成,依照本章程行使职权。

第二十条社员股东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1、通过、修改本社章程;

2、选举、罢免理事会、监事会成员;

3、审议、批准理事会、监事会的工作报告;

4、审议、批准本社发展规划、资产经营计划、重大投资决策、年度财务预决算报告和集体资产经营管理方案;

5、审议、批准收益分配方案;

6、审议、批准理事会、监事会成员的报酬方案及资产经营责任考核办法;

7、讨论审议本社的分立、合并、终止事项;

8、讨论、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二十一条本社社员股东代表大会,经社员股东大会授权行使职权。

1、社员股东代表会议由全体社员股东代表组成。本社设社员股东代表xx 名。

2、社员股东代表由具有选举权的社员股东中推荐选举产生,第一届社员股东代表由本届村三委会社员代表直接过渡,不足额由股东代表大会推选进行补

充。

3、社员股东代表任期每届三年,可连选连任。

第二十二条社员股东代表大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有十分之一以上有选举权的社员股东提议或者理事会、监事会提议,应当召开临时社员股东代表大会。

社员股东代表大会实行一人一票表决制。

召开社员股东大会应当有十八周岁以上具有选举权的社员股东过半数参加。所作决定须经应到会社员股东的过半数通过。

召开社员股东代表大会应当有三分之二以上社员股东代表参加。所作决定须经应到会社员股东代表过半数通过。

第二十三条理事会是本社常设机构,对本社社员股东代表大会负责。

1、理事会设成员x名,由社员股东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理事会设董事长一名,副董事长(兼总经理)一名,由理事会在其成员中选举产生,董事长是本社的法定代表人。

2、理事会每届任期三年,可以连选连任。董事在任期届满前,社员股东代表会议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

第二十四条理事会实行社员股东代表大会领导下的董事长负责制,是股东代表会议的执行机构和日常工作机构。若董事长有特殊情况,不能履行其职责,由副董事长主持理事会工作,若董事长、副董事长均不能履行职责时,可从理事会其他成员中指定一人主持理事会工作。理事会必须严格执行社员股东代表大会通过的决议,向社员股东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对股东代表会议负责,接受监事会和本社社员股东的监督。

(一)理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1、召集、主持社员股东代表大会,并向社员股东代表大会报告工作;

2、执行社员股东代表大会通过的决议;

3、拟订本社发展规划、资产经营计划、集体资产经营管理方案和集体资产处置方案;

4、对重大投资项目进行可行性论证,提出投资决策方案;

5、拟订本社财务管理制度,拟定年度财务预算、决算方案;

6、拟定收益分配方案或弥补亏损方案及资产经营责任考核方案;

7、选举和更换董事长、副董事长;

8、决定内部经营管理机构的设置,根据需要聘用必要的经营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

9、制定本社的基本管理制度;

10、提议召开临时社员股东代表大会;

11、其他应由理事会决定的事项。

(二)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1、主持社员股东代表大会和召集、主持召开理事会会议。

2、组织实施理事会形成的决议,并向理事会报告;

3、社员股东代表大会确定的其它职权。

(三)理事会定期召开会议:

理事会会议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理事会成员出席方可举行。理事会做出决议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

第二十五条监事会是本社常设的监督机构,由社员股东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对社员股东代表大会负责。

1、监事会成员x名,设监事长一名,由监事会在其成员中选举产生。监事会每届任期三年,可以连选连任。监事会成员不得由理事会成员及其近亲属、本社财务人员担任。

2、监事会定期召开会议。监事会应有三分之二以上的监事参加方可举行。监事会形成的决议须经全体监事人数半数以上同意方能生效。

3、监事会会议由监事长召集和主持,监事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监事长指定的其他监事代为召集和主持。

第二十六条监事会必须严格执行社员股东代表大会通过的决议,向社员股东代表大会报告工作。

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1、监督本社章程的执行情况;

2、监督社员股东代表大会决议执行情况;

3、对理事会及工作人员的工作行使监督职能,提出建议和批评意见;

4、每季度(月)至少审查一次本社财务,并向股东公布;

5、必要时提议临时召开社员股东代表大会;

6、选举和更换监事长;监事会可以向社员股东代表会议提出要求罢免不称职监事的建议。

监事长或者监事会成员代表有权列席理事会会议。

第七章选举与罢免

第二十七条社员股东代表、理事会、监事会任期届满,应当及时举行换届选举,遇到特殊情况需要提前或者延期的,须经xx镇人民政府批准,报xx县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提前或者延期一般不超过六个月。

第二十八条社员股东代表由具有选举权的社员股东中推荐选举产生,第一届社员股东代表由本届村三委会社员代表直接过渡,不足额由股东代表大会推选进行补充,社员股东代表连续三次没能参加社员股东代表大会的,经理事会或监事会提议,可进行免职。届中个别社员股东代表调整,由原代表所在小组在有选举权的社员股东中重新推选产生,其任期到本届社员股东代表任期届满止。

第二十九条理事会、监事会选举在xx镇人民政府的具体指导下,由股份经济合作社选举委员会主持(首届选举xx村集体产权制度暨“三变”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主持)。选举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委员共四人组成,由社员股东代表会议选举产生。选举委员会成员名单应当及时公布并报xx镇人民政府备案确认。选举委员会成员被确定为理事会、监事会成员正式候选人的,其选举委员会的职务自行终止。选举委员会成员不足三人的,所缺名额应当及时补足。选举委员会行使职责至新一届理事会、监事会召开第一次会议时止。

第三十条选举委员会履行下列职责:

(一)宣传有关法律、法规;

(二)制定选举工作方案、选举办法;

(三)组织和主持投票选举;

(四)总结和上报选举工作情况。

第三十一条理事会、监事会成员正式候选人及其近亲属不得担任监票人、计票人。

第三十二条选举结果经选举委员会确认有效后,当场宣布,并报xx镇人

民政府xx县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三十三条上一届理事会应当在新一届理事会产生之日起二十日内,将公章、证明书、机构代码证、办公场所、办公用具、财务账目、固定资产、工作档案及其他有关事项,移交给新一届理事会。

第三十四条本社五分之一以上有选举权的社员股东联名提出罢免理事会、监事会成员要求的,可以在xx镇人民政府指导下启动罢免程序。罢免理事会成员由监事会召集并主持社员股东代表大会投票表决,罢免监事会成员由理事会召集并主持社员股东代表大会投票表决。同时罢免理事会、监事会成员的,报请xx镇人民政府帮助召集并主持社员股东代表大会投票表决。

罢免理事会成员的,应当书面向监事会提出罢免要求,写明罢免理由;罢免监事会成员的,应当书面向理事会提出罢免要求,写明罢免理由。理事会或监事会应及时将罢免要求报请xx镇人民政府指导。

xx镇人民政府可以对联名罢免的社员股东人数及罢免理由进行调查核实,并公布结果。联名罢免人数及理由经调查核实属实的,理事会或监事会应当在接到罢免要求之日起三十日内召集并主持社员股东大会投票表决。若联名罢免人数未达到本社股东成员的五分之一以上或者三分之一以上的股东代表联名,则罢免理由不成立。理事会或监事会应当在接到罢免要求之日起三十日内书面告知提出罢免要求的社员股东。

罢免结果应及时报xx镇人民政府和xx县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八章资产经营与管理

第三十五条理事会应以效益为中心,以资产的保值增值为目标,加强对本社资产的经营管理。理事会可以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以及本章程规定的职权和程序,采取独资经营、股份合作、租赁、拍卖、兼并等办法,进行资产经营活动,确保资产保值增值。

第三十六条理事会在资产发包、租赁时,应依法签订承包、租赁合同,按合同约定及时向承包人、承租人收取承包、租赁金。重大工程项目的承包、租赁应进行公开招投标。

第三十七条理事会对本社负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未经社员股东代表大会讨论通过,不得将集体资金出借给任何单位和个人。严禁为其他单位和个人作

经济担保。

第三十八条本社必须建立集体资产登记制度,每年清查盘点一次,做好登记造册与归档工作。一般每隔三年对资产进行一次清产核资或委托有资质的评估机构对本社资产进行评估,并将结果向全体股东公布。

第九章财务管理与收益分配

第三十九条严格执行财政部制定的《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财务制度》、《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严格遵照和贯彻省、市、县、镇和社员股东代表大会通过和制定的财务管理制度,切实加强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

理事会、监事会成员的直系亲属不能被聘为本社财务主管人员。

第四十条本社财务实行委托代理制,会计核算委托街镇村级会计委托代理中心(或三资代理服务中心)代理。本社设报账员一名,负责向街镇村级会计委托代理中心(或三资代理服务中心)报账。

第四十一条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各项财务收支必须经监事会审核签章后方可入账,重大财务事项必须接受监事会的事前、事中、事后监督。

财务预决算、重大开支项目和收益分配方案,须经社员股东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将结果向全体股东公布。

财务收支情况经监事会审查监督后,按季逐笔明细向股东公开,集体资产处置、量化分配等重大事项及时公开。

第四十二条健全开支审批制度,规范审批手续,实行财务主管“一支笔”限额审批制度。一切财务支出都必须取得或填制合法的原始凭证,经手人注明用途并签章,证明人作证,财务主管方可审批。对手续不完备,内容不真实,用途不明确,开支不合理的费用,财务主管不得审批。

财务审批权限。非生产性支出在三千元以内和已有经批准的预算方案、合同、规定、决定的支出由财务主管审批。非生产性支出

在三千元~两万元由理事会研究同意,并需经监事会半数人员以上审核同意。非生产性支出在两万元元以上的由社员股东代表大会研究同意,并有书面决议,由财务主管审批。

第四十三条本社建立固定资产折旧制度,按规定足额提取折旧费。

第四十四条本社坚持勤俭办社的方针,反对铺张浪费,严格控制非生产性

开支。

第四十五条本社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之间的关系,实行同股同利,搞好收益分配。

第四十六条建立健全经营目标责任制和相应的激励约束机制。对经营管理成效显著,超额完成经营目标任务的,对经营班子给予一定的经济奖励。对经营不善的,要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

具体目标任务和考核办法由理事会提出,经社员股东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实施。

第四十七条本社接受xx县农业主管部门的审计监督,至少每三年审计一次,并及时向全体股东公布审计结果。

第十章附则

第四十八条本社根据需要或法律法规政策的修改完善,可修改章程,修改后的章程不得与法律、法规、政策相抵触,修改章程应由社员股东代表大会表决通过。修改后的章程应送报xx镇人民政府、xx县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四十九条本章程经第一届第一次社员股东代表大会审议通过,自xxxx

年xx月xx日起生效,并报送xx镇人民政府备案。

第五十条本章程由理事会负责解释。

股份经济合作社章程(样本)

股份经济合作社章程(样本) 股份经济合作社章程(样本) , 年月日经股东代表大会表决通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本股份经济合作社的运行和管理~促进本社集体经济发展,维护和保障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建立起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相适应的集体资产管理体制和集体经济组织治理机制~根据《浙江省村经济合作社组织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本社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社名称: 股份经济合作社。 本社住所: 第三条本社是由原村经济合作社改制而成~是以资产为纽带、股东为成员~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民主管理的综合性集体经济组织。 第四条依法属于本社集体所有的各项资产,经营性资产、资源性资产和公益性资产,~均属于本社全体股东共同所有。 第五条本社依法代表全体成员行使集体财产所有权~承担资源开发与利用、资产经营与管理、生产发展与服务、财务管理与分配等职能。 第六条本社在同级党组织领导下~在法律法规和政策范围内开展经济活动~并接受镇人民政府和市级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第二章股权设置与量化 第七条经清产核资查并依法调整账户后~截止年月日原村经济合作社集体总资产元~负债元~净资产,所有者权益, 元~其中经营性净资产元。可以折股量化的经营性净资产为元。 ,不确值的村不需要写,

第八条本社设人口股。股权总数为股~股份合作制改革时每股金额元。 具体股本结构详见《股份经济合作社股权结构登记表》。 第九条股东的股份数及股权额在股权证中予以载明~股权证由本社颁发。 股权证书是对股东股权的确认~股东必须认真保管~股东变更、股权证书遗失、股权证书所载股份发生变动的~都要及时申请补办或变更。 第十条股东可以依法可继承和内部转让。 股东发生股权继承、转让~应向董事会申请办理相应手续。 第三章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一条人口股分为社员股东和非社员股东~非社员股东不享有选举权、被选举权。 第十二条股东享有以下权利: ,一,年满18周岁的社员股东享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享有对本社财务收支、资产营运、收益分配等的知情权, ,三,享有对本社董事会提出质询、批评和建议的权利, ,四,享有本社收益分配的权利, ,五,享有购买其他股东转让股份的优先权, ,六,优先认购本社新增注册资本, ,七,按有关规定享有合作社终止后剩余财产分配的权利。 第十三条股东的义务 ,一,遵守本社章程及各项制度, ,二,执行股东代表大会及董事会的各项决议, ,三,自觉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党的各项方针政策~依法行事。 ,四,关心本社的生产、经营和管理活动~维护本这的合法权益, ,五,以其所持股份份额为限对合作社的债务承担有限责任。

农业种养殖专业合作社章程

顺丰高效农业种养殖专业合作社 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护成员的合法权益,增加成员收入,促进本社发展,依照《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社由王生明等6人发起,于2012年5月11日召开设立大会成立。 本社定名为:顺丰高效农业种养殖专业合作社 成员出资总额:伍拾陆万元(¥560000元) 本社法定代表人:王生明业务范围:苹果种植及销售,满足社员生产资料,以及种养殖所需物资供应,提供苹果种植技术及生产信息、销售信息,引进种养殖苹果新技术、新品种、开展种养殖技术交流和技术咨询。 本社住所:村民委员会 邮政编码:710000 第三条本社以服务成员、谋求全体成员的共同利益为宗旨。成员入社自愿,退社自由,地位平等,民主管理,实行自主

经营,自负盈亏,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盈余主要按照成员出资比例、作业量或交易量(额)比例返还。 第四条本社以从事苹果种植及销售,满足社员生产资料,以及种养殖所需物资供应,提供苹果种植技术及生产信息、销售信息,引进种养殖苹果新技术、新品种、开展种养殖技术交流和技术咨询。[注:按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主要业务内容填写]。 第五条本社对由成员出资、公积金、国家财政补助、他人捐赠以及合法取得的其它资产所形成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和处分的权利,并以上述财产对债务承担责任。 第六条本社每年提取的公积金,按照成员的出资、作业量或交易量(额)依比例量化为每个成员所有的份额。国家财政补助、他人捐赠所形成的财产平均量化为每个成员所有的份额,作为可分配盈余依据之一。 本社为每个成员设立个人账户,主要记载该成员的出资额、量化为该成员的公积金份额以及该成员在本社的作业量或交易量(额)。 本社成员以其个人账户内记载的出资额和公积金份额为限对本社承担责任。 第七条本社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接受延安市安塞县县(市、旗、区)果业主管部门的技术指导和协调,组织实施国家

股份合作社章程(参考样本).doc

顺德区乐从镇罗沙股份合作经济社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农村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完善本股份合作经济社组织管理,规范集体经济的收益分配,保障集体和股东的合法权益,跟据《广东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规定》、《关于规范乐从镇农村股份合作经济社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的有关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股份合作经济社的全称: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罗沙村股份合作经济社。本股份合作经济社地址:乐从镇罗沙大道忠信段6号。 第三条本股份合作经济社(以下简称“股份社”)在镇党委、村党组织的领导下独立自主开展各项经营管理活动,并自觉接受镇政府、村委会的指导和监督。 第四条本股份社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依法享有独立进行经济活动的自主权,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实行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按股分红。 第二章组织职责 第五条股份社履行下列职责: (一)经营管理属于本股份社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其他资产; (二)经营管理依法确定由本股份社使用的国家所有的资源性资产及其他资产; (三)管理政府拨给的补助资金以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捐赠的资产和资金; (四)办理集体土地承包、流转及其他集体资产经营管理事项;

(五)为家庭承包经营提供服务; (六)为本股份社股东提供公共物品和公共服务; (七)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本章程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六条股份社享有下列权利: (一)集体土地和其他集体资产的所有权; (二)由本股份社经营管理的国家所有的资产的使用权、经营权和收益权; (三)独立进行经济活动,管理内部事务; (四)拒绝不合法的收费、摊派或者集资; (五)法律、法规、规章、政策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七条股份社应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本组织章程; (二)保护集体所有的和依法确定由集体使用的国家所有的资产; (三)接受各级人民政府农村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四)实行资产与财务公开制度,接受农村集体经济审计责任部门(或社会中介组织)的审计,接受组织成员的监督; (五)法律、法规、规章、政策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三章组织机构 第八条本股份社设股东大会、股东代表会议、理事会、民主理财监督小组。 第九条股东大会是本股份社的最高权力机构。股东大会由年满18周岁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全体村居股东组成。凡涉及股

广东省农村经济联合社和经济合作社示范章程.doc

广东省韶关市浈江区犁市镇经济合作社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本社资产的经营和管理,保障集体和成员的合法权益,依照《广东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规定》,结合本社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社的前身是人民公社体制时期的,从19 年实行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时起改称本社。 第三条本社的名称:韶关市浈江区犁市镇经济合作社。 名称缩写:经济合作社。 本社住所:韶关市浈江区犁市镇村办公楼。 第四条本社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在坚持社会主义集体所有制的前提下,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促进集体资产保值增值,为成员提供公共物品和公共服务,实现共同富裕。 第五条本社实行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依法享有独立进行经济活动的自主权,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第六条本社履行下列职责: (一)经营管理属于本社成员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其他资产; (二)经营管理依法确定由本社使用的国家所有的资源性资产及其他资产; (三)管理政府拨给的补助资金以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捐赠的资产和资金; (四)办理集体土地承包、流转及其他集体资产经营管理事项; (五)为本社成员提供服务; (六)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本章程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二章资产 第七条本社所有的资产包括: (一)法律规定属于本社农民集体所有的耕地、森林、林地、草场等自然资源,兴办集体企业、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使用本社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 本社分配的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的土地属于本社集体所有;

(二)本社兴建的建筑物、构筑物和购置的交通、通讯、电力、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设备等财产; (三)本社兴办的集体企业、公益事业单位的资产; (四)本社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作兴办的项目中,按合同规定属于本社所有的资产; (五)本社及社办企业设立的专项资金,国家征用征收土地各项补偿费和对生态公益林补偿费中属于本社所得部分,本社集体建设用地流转收益,本社“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等形成的资产; (六)本社及社办企业、公益事业单位拥有的农业、林业、渔业、畜牧业等农业资产; (七)本社及社办企业、公益事业单位拥有的现金、存款、有价证券和债权; (八)本社及社办企业、事业单位拥有的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等无形资产; (九)本社所有资产的经营管理收益; (十)本社及社办企业、公益事业单位接受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资助、捐赠的财物和国家无偿拨款、补贴、减免税赋等形成的资产; (十一)依法属于本社所有的其他资产。 (以上条款可根据各社实际细化和增减) 第八条本社清产核资至2011 年11月30日止,资产总额为万元,负债总额为元,净资产总额为元。 第三章成员及其权利义务 第九条本社成员分为自然成员、保留成员和表决成员三种类别进行界定:(一)自然成员。下列人员自然属于本社成员: 1.原的社员,户口保留在本社所在地,履行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本社章程规定义务的。 2.本社下列成员合法生育或依法收养的子女,户口保留在本社所在地,并履行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本社章程规定义务的: (1)夫妻双方均为农业户口的本社成员合法生育或依法收养的子女;

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设立大会主持词

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设立大 会主持词 Final approval draft on November 22, 2020

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设立大会 暨第一届股东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主持词 年月日 各位领导、各位代表、各位股东: 今天是个隆重而喜庆的日子,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优化农村资源要素市场化配置,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的战略部署,为认真做好本次改革工作,我们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开展了清产核资、人口清查、股权界定、章程(草案)拟定等各项工作,确定本社总股份股,其中股东人,目前我村股改工作任务基本完成。今天我们荣幸地邀请到上级领导到会指导,在这里隆重召开股份经济合作社设立大会暨第一届股东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共同见证我们**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成立的历史性时刻。 今天出席会议的镇(街道)领导有:………,对各位领导的莅临表示热烈欢迎。同时出席今天会议的有**村股东代表、村党组织、村委会的班子成员、**镇(街道)各村党组织书记,对你们的到来表示由衷感谢和热烈欢迎。 本次会议应出席**村股东代表名,现实际到会出席股东代表名,符合有关规定,可以召开会议。 本次会议主要有七项议程: 一是由**同志做股份经济合作社成立筹备报告;

二是由股东代表表决通过《**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章程(草案)》、选举办法(草案)和财务管理制度; 三是宣读**镇(街道)党(工)委关于首届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推荐名单的批复;由社员股东代表表决确定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召开董事会、监事会推选举董事长、监事会主任;宣布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正式成立。 四是举行**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成立授牌仪式; 五是举行股权证书现场发放仪式; 六是董事长就职讲话; 七是镇(街道)领导讲话; 现在我宣布:**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设立大会暨第一届股东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正式开始。 下面进行会议第一项议程: 请**同志做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成立筹备工作报告。 下面进行会议第二项议程: 一是请审议通过《**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章程(草案)》; 请工作人员宣读章程草案。 请各位代表充分考虑一下(略停);

专业合作社章程范本

()专业合作社 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维护合作社及其全体成员的合法权益,规范合作社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合作社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自愿联合、民主管理的互助性经济组织。在()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号()。 第三条合作社注册名称: 第四条合作社住所:,邮政编码: 第五条合作社设立人及出资额分别为: (),出资额() (),出资额() (),出资额() (),出资额() (),出资额() 合作社成员出资总额:壹拾捌万元(¥180,000元),于年月日召开设立大会。 第六条合作社的法定代表人:() 第七条合作社的经营宗旨,是为其成员提供种苗、种植

技术以及产品的销售、加工以及与种植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等服务。

合作社的经营范围为: 第八条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一)成员以农民为主体; (二)以服务成员为宗旨,谋求全体成员的共同利益; (三)入社自愿、退社自由; (四)成员地位平等,实行民主管理; (五)盈余主要按照成员与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交易量(额)比例返还。 第九条合作社对由成员出资、公积金、国家财政直接补助、他人捐赠以及合法取得的其他资产所形成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和处分的权利,并以上述财产对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条合作社成员以其账户内记载的出资额和公积金份额为限对合作社承担责任。 第十一条合作社及全体成员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诚实守信。 第十二条本合作社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合作社的组织与行为、合作社与成员、成员与成员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合作社、成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

xx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章程

xx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本股份经济合作社的运行和管理,促进本社集体经济发展,维护和保障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建立起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相适应的集体资产管理体制和集体经济组织治理机制,根据农业部关于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暨“三变”改革工作(简称产改)及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本社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社于xxxx年xx月xx日成立。 本社名称:xx县xx镇xx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本社住所:xx县xx镇xx村 第三条本社是一个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民主管理的集体经济组织。依法属于本社集体所有的各项资产(经营性资产、资源性资产和非经营性资产等),均属于本社全体股东共同所有。量化到人的集体资产股权仅作为股东享受集体经济收益分配的依据,所有权仍属股份经济合作社集体所有。 第四条本社依法代表全体社员行使集体财产所有权,承担资源开发与利用、资产经营与管理、生产发展与服务、财务管理与分配等职能。 第五条本社受上级党委、政府和农村集体资产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并在法律法规和政策范围内开展经营活动。 第二章资产折股 第六条折股量化资产为原村经济合作社经营性净资产。资源性资产和非经营性资产暂不列入折股量化范围。 第七条集体产权制度暨“三变”改革后,因土地被征用等由集体经济组织所得的补偿费(包括土地补偿费、拆迁补偿费,不包括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助费、社会保障费用)和集体资产置换增值等收益,应及时足额追加到总股本中。 第八条经清产核资后,原村集体经济合作社总资产xxxx元,负债xxxx 元,净资产(所有者权益)xxxxx元,其中经营性净资产xxx元,非经营性资产

农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章程(含股民登记、方案、制度)

某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某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以下简称合作社)的组织建设,保障合作社及其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2014修订)国务院令第648号及其《施行细则》[2000]第96号,以及榆林市委、市政府的有关规定,结合本村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社名称:某区某乡某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第三条本社住所:某区某乡某村 第四条本社由张三等个股东联合组建。 第五条本社经某区农业局登记。经营期限为:长期。 第六条本社系农村集体经济的一种新型组织形式,按照计划管理和民主管理的原则,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股东以其股份多少对合作社承担责任,合作社以其全部资产对本社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七条本社的基本职能:资金管理、资产经营、资产管理、资产积累、资源管理和收益分配。 第八条本社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本章程规定,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维护股东利益,接受政府有关部门的监督。

第九条本章程对合作社及其股东、股东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均具有约束力。 第十条本章程由理事会制定,经股东代表大会通过、报某乡政府和某区产改办审核,在某区农业局登记后生效。 第二章经营范围及注册资本 第十一条本社的经营范围:种植、养殖、农副产品加工及销售、农业观光旅游、住宿服务、餐饮服务、土地整理、产权交易(产权评估、抵押、流转)等 第十二条本社登记资本为1748 万元人民币。 第三章股东资格、出资人及出资方式第十三条股东资格 拥有本社股权者均具有本股份经济合作社股东资格。 根据本社实际,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为本社股东。 1、按实行股份合作制改革时的村民及其家庭成员人口设“人口股”。 2、按原村民承包的林地、土地设“耕地股”。 3、按村民占有集体资产份额的多少设“集体股”。

村经济合作社章程样本完整版

村经济合作社章程样本 HUA system office room 【HUA16H-TTMS2A-HUAS8Q8-HUAH1688】

浙江省村经济合作社示范章程(试行) ?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稳定和完善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促进本社集体经济发展,维护和保障全体社员的合法权益,根据《浙江省村经济合作社组织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结合本社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社名称:XX县(市、区)XX乡镇(街道)XX村经济合作社(市辖区范围内的村经济合作社应注明XX市)。 本社住所:XX县(市、区)XX乡镇(街道)XX村(或XX路XX号)。 第三条本社是在农村双层经营体制下,以行政村区域为范围,集体所有、合作经营、民主管理、服务社员的社区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第四条本社依法代表全体社员行使集体财产所有权,承担资源开发与利用、资产经营与管理、生产发展与服务、财务管理与分配等职能,实行自主经营、独立核算。具体职责为: (一)保护管理村集体所有或者使用的土地和森林、山岭、荒地、滩涂等资源; (二)经营管理村集体所有的资源性资产、经营性资产和公益性资产,组织各业集体资产的发包、租赁,拓展物业经营; (三)提供社员生产经营和生活所需的服务; (四)建立健全村集体资产经营管理、财务会计、民主理财、收益分配和产权制度;

(五)。 第五条本社在同级党组织领导下,在法律法规和政策范围内开展经济活动,并接受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县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 第二章社员 ? 第六条户籍在本村,遵守本章程,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农村居民,为本社社员:(一)开始实行农村双层经营体制时原生产大队成员; (二)父母双方或者一方为本社社员的; (三)与本社社员有合法婚姻关系落户的; (四)因社员依法收养落户的; (五)政策性移民落户的; (六); (七)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省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人员。 第七条因下列原因之一户籍关系迁出本村或者被注销的,保留社员资格: (一)解放军、武警部队的现役义务兵和符合国家规定的初级士官;

村股份经济组织合作社章程样本

绍兴市上虞区XX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章程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撤村建居股份经济合作社(以下简称合作社)的行为,保障合作社及其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及其《施行细则》,以及上虞区委、区政府的有关规定,结合本社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社名称:绍兴市上虞区XX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第三条本社住所:绍兴市上虞区XXXXXX。 第四条本社由本村全体XXXX名村民作为股东联合组建。 第五条本社经绍兴市上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注册。经营期限为XXX。 第六条本社系农村集体经济的一种新型组织形式,按照计划管理和民主管理的原则,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合作社承担责任,合作社以其全部资产对本社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七条本社的基本职能:资产经营、资产管理、资产积累和收益分配。 第八条本社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本章程规定,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接受政府有关部门的监督。 第九条本章程对合作社及其股东、股东代表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均具有约束力。 第十条本章程由董事会制定,经股东代表大会通过、报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区(县、市)农办批准,在登记机关注册后生效。

第二章经营范围及注册资本 第十一条本社的经营范围:XXXXXXXXXX(以合作社登记机关核定的经营范围为准。) 第十二条本社注册资本为XXXX万元人民币。 第三章股东资格、出资人及出资方式 第十三条股东资格 拥有本社股权者均具有本股份经济合作社股东资格。根据本社实际,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为本社股东: 1、开始实行农村双层经营经营体制时原生大队成员; 2、父母双方或者一方为本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股东的; 3、与本社股东有合法婚姻关系落户的; 4、因股东依法收养落户的; 5、政策性移民落户的; 6、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规定的其他人员。村党支部(总支)书记为股份经济合作社当然股东。 第十四条本社共有股东XXXX个,以集体净资产量化方式出资XXXX万元(全为人口股),占注册资本的100%。出资时间为XX年XX月XX日。 第四章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专业合作社章程范本

_______专业合作社章程 (____年___月___日召开设立大会,由全体设立人一致通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本合作社活动行为,保护成员的合法权益,增加成员收入,促进本合作社发展,依照《中华人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合作社由人发起,于_______年_____月___日召开设立大会成立。 本合作名称:__________________,注册资金_________元。 本社法定代代表人: 本合作社住所:__________________ 。 第三条本合作社按照“民办、民管、民受益”的原则,以服务成员、谋求全体成员的共同利益为宗旨,实行自主经营,管理,盈余返还。成员地位平等,加入自愿,退出自由,利益共享,风险共担。 第四条本社以成员为主要服务对象,依法为成员提供农业生产资料的购买,农产品的销售、加工、运输、贮藏以及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等服务。主要业务围如下: (一)组织采购、供应成员所需的生产资料; (二)组织收购、销售成员生产的产品; (三)开展成员所需的运输、贮藏、加工、包装等服务; (四)引进新技术、新品种,开展技术培训、技术交流和咨询服务;……等。

第五条本社对由成员出、公积金、国家财政直接补助、他人捐赠以及合法取得的其他资产所形成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和处分的权利,并以上述财产对债务承担责任。 成员不能以劳务、信用、自然人、商誉、特许经营权和设定担保的财产作价出资。 第六条本合作社存续期间由公共积累形成的财产,由国家财政直接补助、他人捐赠所形成的财产,按照成员与本社业务交易量(额)依比例量化为每个成员所有的份额。由国家财政直接补助和他人捐赠形成的财产平均量化为每个成员的份额,作为中分配盈余分配的依据之一。本社为每个成员设立个人账户,主要记载该成员的出资额、量化为该成员的公积金份额以及该成员与本社的业务交易量(额)。 本合作社成员以其账户记载的出资额和公积金份额为限对合作社承担责任。 本合作社以自身全部资产对债务承担责任。 第七条经成员(代表)大会讨论通过,本合作社可以独资兴办或者与其他企业合资兴办与本合作社业务容相关的加工、流通等经济实体;可以接受与本合作社业务有关的单位委托,办理代购代销等中介服务;可以向政府有关部门申请或接受政府有关部门委托,组织实施有关农业项目建设;可以按决定的数额和方式参加社会公益捐赠,办理成员的文化、福利等事业。 第八条本合作社在高县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协调和监督下,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第二章成员

村(社区)股份经济合作社章程【模板】

县某镇村(社区)股份经济合作社章程 目录 第一章总则 (1) 第二章资产产权和资产折股 (2) 第三章股份量化与股权设置 (4) 第四章股权管理 (4) 第五章成员的权利与义务 (5) 第六章组织机构及议事规则 (6) 第一节成员大会 (6) 第二节成员代表会议 (7) 第三节理事会 (9) 第四节监事会 (11) 第七章资产经营与管理 (13) 第八章财务管理 (14) 第九章收益分配 (14) 第十章本社的合并、分立、解散和清算 (15) 第十一章附则 (16)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本股份经济合作社(联合社)的运行和管理,促进本社集体经济发展,维护和保障全体成员的合法权益,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相适应的集体资产管理体制和集体经济组织治理机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本社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社名称:___市___县**乡镇**村(社区)股份经济合作社(联合社)。 本社住所:___市___县**乡镇**村(社区)。 第三条本社宗旨是在坚持社会主义集体所有制的前提下,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的管理,促进农村集体资产的保值增值,保障本社成员充分享有农村集体资产保值增值后的收益和成果。 第四条本社的全部资产属全体成员共同所有,但本社的集体资产不能确权到个人所有,而是将资产折股量化到个人,以表明成员在集体资产中占有的份额及其应享受的经济利益。成员享有股份分红的权利和承担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应尽的义务。 第五条本社在**乡镇党委、**村(社区)党支部领导下,在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范围内开展经济活动,并接受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乡镇人民政府、**村(社区)委员会的监督、指导。 第六条本社实行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按股分红,对外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第七条本社依照法律法规和本章程履行下列职责: (一)经营和管理本社全部资产; (二)经营和管理政府确定由本社使用的国有资产及其他资产;—1—

农村股份合作社章程

xx市xx区xx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章程 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发展生产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xx市农村股份合作企业暂行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xx市xx区xx镇xx村民委员会和全体村民经过协商,本着平等、互利、自愿的原则,共同出资设立xx 村各分合作社,特立本章程。 第一章名称和住所 第一条企业名称: xx市xx区xx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第二条住所: xx村村委会院内 邮政编码: 第二章经济性质 第三条经济性质:股份制(合作) 第三章宗旨和经营范围 第四条本企业设立的宗旨是整合全村资源,加强企业规范化、民主化管理,充分调动全体股东参与经营管理的积极性,增强企业的市场竞争力,提高经济效益。 第五条经营范围:综合经营与资产管理;投资管理;农业旅游综合开发;专业承包;土地整理;土壤改良等。 第四章企业的设立方式 第六条企业的设立方式:(新建) 第五章合作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第七条合作股东享有以下权利: 1、参加合作股东大会并享有表决权;

2、查阅合作股东大会会议记录,了解企业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3、选举和被选举为理事会成员或监事会成员; 4、依照规定获取股利及转让出资; 5、同等条件下,优先购买其他股东转让的出资; 6、认购本企业新增股本; 7、企业终止后,依法分得企业的剩余财产; 第八条合作股东履行以下义务: 1、按期缴纳所认缴的出资; 2、依其所缴的全部出资额承担企业债务; 3、企业办理工商登记手续后,不得抽回出资; 4、遵守企业章程和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六章企业的注册资金、股份种类、 股金的总额、每股金额 第九条企业注册资金:元 第十条股份的种类:集体股 %、个人股 % 第十一条各类股金的总额:集体股元;个人股元 第十二条每股的金额:元 第七章合作股东的姓名(名称)、出资额、出资方式 第十三条合作股东的姓名(名称)、出资额、出资方式如下:

专业合作社章程范本

_______专业合作社章程 令狐采学 (____年___月___日召开设立大会,由全体设立人一致通 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本合作社活动行为,保护成员的合法权益,增加成员收入,促进本合作社发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合作社由___人发起,于_______年_____月___日召开设立大会成立。 本合作名称:__________________,注册资金_________元。 本合作社住所:__________________ 。 第三条本合作社按照“民办、民管、民受益”的原则,以服务成员、谋求全体成员的共同利益为宗旨,实行自主经营,民主管理,盈余返还。成员地位平等,加入自愿,退出自由,利益共享,风险共担。 第四条本合作社业务范围:为成员提供提子苗木购买、种植以及提子的销售、运输等相关的技术、信息服务。

第五条本合作社由成员共同出资。具体出资方式为:货币,实物、知识产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出资,成员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由全体成员评估作价(或由法定资产评估机构评估作价)。成员不能以劳务、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誉、特许经营权和设定担保的财产作价出资。 本合作社存续期间由公共积累形成的财产,由国家财政直接补助、他人捐赠所形成的财产,平均量化为每个成员所有的份额。 本合作社成员以其账户内记载的出资额和公积金份额为限对合作社承担责任。 第六条本合作社以自身全部资产对债务承担责任。 第七条经成员(代表)大会讨论通过,本合作社可以独资兴办或者与其他企业合资兴办与本合作社业务内容相关的加工、流通等经济实体;可以接受与本合作社业务有关的单位委托,办理代购代销等中介服务;可以向政府有关部门申请或接受政府有关部门委托,组织实施有关农业项目建设;可以按决定的数额和方式参加社会公益捐赠,办理成员的文化、福利等事业。 第八条本合作社在高县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协调和监督下,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第二章成员

xxx村农民股份经济合作社章程

xxx村农民股份经济合作社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要求~更好地发挥本村自然资源与经济资源优势~依照市政府关于三农体制改革的总体部署~组建xxx村农民股份经济合作社。 第二条 xxx村农民股份经济合作社是以发展村集体经济~提高村民收入和公益福利水平为最大目标~实行股份合作经济形式的产权制度、分红制度和管理机制的股份合作组织。 第三条 xxx村农民股份经济合作社受xxx村党支部和村委会的领导~在国家法律、法规范围内开展经营活动。 第二章股份构成 第四条 xxx村农民股份经济合作社的股份全部由南xxx村村集体资产组成~主要包括经营性资产和资源性资产。 第五条 xxx村农民股份经济合作社入股形式: 1、经营性集体资产:包括由村集体投资兴建的经营性资产和利用合作社经营积累投资新建的经营性资产。 2、资源性资产:主要指本村现有的经营性土地~包括承包地、四荒地等。 第三章股份配置 第六条经营性资产设集体股和村民个人股~分别占集体经 1 营性净资产的10%和90%。 第七条集体股属全体股东共有~收益权归村集体。个人股的收益权归股东个人所有。

第八条利用合作社经营积累投资新建的经营性资产~作为新增股份分配。新 增股份以股东代表大会确定的截止日实有股东数量为准~按照新增资产的市场评估 价值~分别进行集体股和个人股的分配。 第九条土地股是按照股东数量~对本村所有经营性土地的实有面积平均分配 的折股~收益权归股东个人所有。 第四章股权证明 第十条本股份经济合作社对持股股东发给股权证书。股权证书每个股东一 本。股权证书是股东据以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书面凭证。股权证书载明下列事项: 1、股份合作经济组织名称、地址, 2、股份合作经济组织设立的日期, 3、股东的姓名和住所, 4、拥有的股份总额、每股金额, 5、股份证书的编号、签发日期, 6、继承的条件与范围。 股东在股权证书上记载的姓名与其身份证相一致~未领身份证的~应与户籍簿 上的姓名相一致。股权证书必须由董事长签名~股份合作社盖章方为有效。 第十一条股份经济合作社备置股东名册。股东名册记载下 2 列事项: 1、股东姓名和住所, 2、各股东的股份数额及股份总额, 3、股份证书的编号、签发日期, 4、取得股份的日期。

农业专业合作社章程

贵州省仁怀市白眼沙茶叶种植专业合作社 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本合作社活动行为,保护成员的合法权益,增加人员收入,促进本合作社发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合作社由杨光付等人发起,于二O一五年十二月三日日召开设立大会成立。 本合作社定名为:贵州省仁怀市白眼沙茶叶种植专业合作社,注册资金 12.2 万元人民币。 本合作社法定代表人:杨光付 本合作社地址:仁怀市九仓镇小湾村。 第三条本合作社按照“民办民管,民受益”的原则,以服务成员,谋求全体成员的共同利益为宗旨,实行自主经营,民主管理,盈利返还,成员地位平等,加入自愿,退出自由,利益共享,风险共担。 第四条本合作社主要业务范围内容如下:茶叶种植、销售。 第五条本合作社由18个成员共同出资,其出资人基本信息及出资情况为: 1、姓名:杨光付,男,现住贵州省仁怀市九仓镇小湾村毛家屯组059号,身份证号为:522130************。 2、姓名:杨春桂,男,现住贵州省仁怀市九仓镇小湾村毛家屯组059号,身份证号为:522130************。 3、姓名:安仁禹,男,现住贵州省仁怀市九仓镇小湾村毛家屯组059号,身份证号为:522130************。

4、姓名:杨辉伦,男,现住贵州省仁怀市九仓镇小湾村毛家屯组059号,身份证号为:522130************。 5、姓名:杨光国,男,现住贵州省仁怀市九仓镇小湾村毛家屯组059号,身份证号为:522130************。 6、姓名:陈迅,男,现住贵州省仁怀市中枢镇新街1号附183号,身份证号为:522130************。 7、姓名:陈刚,男,现住贵州省仁怀市九仓镇小湾村毛家屯组059号,身份证号为:522130************。 8、姓名:袁兰,女,现住贵州省仁怀市中枢镇建设街九组,身份证号为:522130************。 9、姓名:杨辉勇,男,现住贵州省仁怀市九仓镇小湾村毛家屯组059号,身份证号为:522130************。 10、姓名:安仁权,男,现住贵州省仁怀市九仓镇小湾村毛家屯组059号,身份证号为:522130************。 11、姓名:杨辉菊,女,现住贵州省遵义市红花岗区新蒲镇大山村沙坝组9号,身份证号为:522130************。 12、姓名:陈玉芹,男,现住贵州省仁怀市九仓镇小湾村毛家屯组059号,身份证号为:522130************。 13、姓名:安仁德,男,现住贵州省仁怀市九仓镇小湾村毛家屯组059号,身份证号为:522130************。 14、姓名:杨光强,男,现住贵州省仁怀市九仓镇小湾村毛家屯组059号,身份证号为:522130************。 15、姓名:杨春强,男,现住贵州省仁怀市九仓镇小湾村毛家屯组059号,身份证号为:522130************。 16、姓名:安仁华,男,现住贵州省仁怀市九仓镇小湾村毛家屯组059号,身份证号为:522130************。

股份经济合作社章程(样本)

股份经济合作社章程(样本) (年月日经股东代表大会表决通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本股份经济合作社的运行和管理,促进本社集体经济发展,维护和保障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建立起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相适应的集体资产管理体制和集体经济组织治理机制,根据《浙江省村经济合作社组织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本社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社名称:股份经济合作社。 本社住所: 第三条本社是由原村经济合作社改制而成,是以资产为纽带、股东为成员,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民主管理的综合性集体经济组织。 第四条依法属于本社集体所有的各项资产(经营性资产、资源性资产和公益性资产),均属于本社全体股东共同所有。 第五条本社依法代表全体成员行使集体财产所有权,承担资源开发与利用、资产经营与管理、生产发展与服务、财务管理与分配等职能。 第六条本社在同级党组织领导下,在法律法规和政策范围内开展经济活动,并接受镇人民政府和市级主管部门的指导

和监督。 第二章股权设置与量化 第七条经清产核资查并依法调整账户后,截止年月日原村经济合作社集体总资产元,负债元,净资产(所有者权益)元,其中经营性净资产元。可以折股量化的经营性净资产为元。 (不确值的村不需要写) 第八条本社设人口股。股权总数为股,股份合作制改革时每股金额元。 具体股本结构详见《股份经济合作社股权结构登记表》。 第九条股东的股份数及股权额在股权证中予以载明,股权证由本社颁发。 股权证书是对股东股权的确认,股东必须认真保管,股东变更、股权证书遗失、股权证书所载股份发生变动的,都要及时申请补办或变更。 第十条股东可以依法可继承和内部转让。 股东发生股权继承、转让,应向董事会申请办理相应手续。 第三章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一条人口股分为社员股东和非社员股东,非社员股东不享有选举权、被选举权。 第十二条股东享有以下权利:

村经济合作社组建方案

村经济合作社组建方案 各村(居)、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村经济合作社暂行管理办法》文件精神,规范组建村经济合作社,充分发挥村经济合作社在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中的重要作用,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省农民专业合作社条例》及国家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各项扶持政策。以规范发展为目标,着力抓好村经济合作社组建,建立健全村经济合作社资产经营与管理、资源开发与利用、合作指导与服务等各项制度,切实维护合作社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推动全市村经济合作社规范组建和健康发展。 二、组建对象 村经济合作社组建对象为,本镇内由村民委员会代行经济管理职能的行政村,暂不包括已经建立并经工商部门注册登记的村级社区股份合作社。 三、工作要求

1.建立领导小组。镇建立工作领导小组,由镇长任组长、分管副镇长任副组长,成员由组织、纪检、农经、财政、民政、派出所等部门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经服中心内,各村(居)也应建立领导小组。 2.组建筹备小组。村应建立经济合作社筹备小组,由村“两委会”推选产生,筹备小组中要有2-3名德高望重的村民代表,筹备小组成员名单应及时公布并报镇人民政府确认备案。 3.成员资格界定。成员界定应依据相关条件,以村民小组为单位逐一认定,编制成员花名册,经村民小组负责人签字,在所在村民小组张榜公布,一周后无异议即为正式成员。对于一些特殊对象是否界定为本社成员,应由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 4.拟定出资方案。村经济合作社成员以量化到其名下的村集体经营性净资产份额作为主要出资方式,也可以以货币出资。集体经营性净资产份额以农村集体资产产权登记证明为依据。出资方案应当包括清产核资、股权设置、成员界定及股份量化等内容。 5.制定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制定村经济合作社章程,既要参照《市村经济合作社示范章程(试行)》,又要结合本社实际,并广泛征求意见,不断充实完善,最后提交成员代表大会表决。 6.推选成员代表。成员代表不得低于100人,将成员代表名额按比例分配到各村民小组,由各村民小组推选产生。原则上村“两委会”成员及符合成员条件的村民代表应该是成员代

杭州市村级股份经济合作社示范章程(试行).doc

附件 杭州市村级股份经济合作社示范章程(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股份经济合作社组织建设与运作,维护本社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浙江省村经济合作社组织条例》和市委、市政府的有关政策规定,结合本社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社定名为___________股份经济合作社。社址设在杭州市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本社由_______镇、乡(街道)原________村经济合作社改造而成,是以资产为纽带、股东为成员的社区性、综合性合作经济组织。 第四条本社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按照计划管理和民主管理的原则,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第五条依法属于本社集体所有的资源性资产、固定资产、流动资产、对外投资和其它资产,均属本社全体股东共同所有。 第六条本社基本职能:资产经营、资产管理、资产积累和收益分配等。 第七条原村经济合作社的集体资产,按照杭政办

〔1999〕8号文件确定的办法和标准量化到本社股东,并颁发股权证。 第二章股东 第八条股东资格。 (一) 本社撤村建居时一次性农转非人员,为本社股东; (二)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并经本社股东代表大会(或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可以吸收为本社股东:1、2、3、 第九条股东权利。 (一) 本社年满16周岁的股东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 本社股东享有对本社资产状况、资产营运、资产处置、收益分配方案的知情权; (三) 本社股东享有对本社董事会提出质询、批评和建议的权利; (四)本社股东享有本社收益分配的权利。 第十条股东义务。 本社股东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执行本章程规定和股东代表大会(或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维护本社的合法权益,并根据所持股份份额承担相应的经营风险。 第三章股权设置与量化 第十一条原村经济合作社集体净资产(所有者权益)计_______万元,其中待核销坏帐_________万元,待核销不良及不

股份合作社章程(参考样本)

顺德区北滘镇三洪奇股份合作经济社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农村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完善本社组织管理,规范集体经济的收益分配,保障集体和股东的合法权益,依据《广东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规定》、《广东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的有关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社的全称:三洪奇股份经济合作社。 名称缩写:三洪奇股份社 地址:三洪奇大道73号。 第三条本社在镇党委、社区党组织的领导下,自觉接受镇政府、居委会的指导、监督和服务。 第四条本社自觉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政策,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依法享有独立进行经济活动的自主权,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实行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按股分红。 第五条本社履行下列职责: (一)经营管理属于本社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其他资产; (二)经营管理依法确定由本社使用的国家所有的资源性资产及其他资产; (三)管理政府拨给的补助资金以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捐

赠的资产和资金; (四)办理集体土地承包、流转及其他集体资产经营管理事项; (五)为家庭承包经营提供服务; (六)为本社股东提供公共物品和公共服务; (七)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本章程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六条本社设股东大会、股东代表会议、理事会、财务监督小组。 第七条股东大会是本社的最高权力机构。股东大会由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全体村(居)股东组成。凡涉及股东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由理事会提出方案,经社区“两委”联席会议讨论同意后,提交股东大会讨论决定。 第八条股东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审议、通过和修改本社章程; (二)审议、决定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未明确的情况特殊的公民是否具备本社股东的资格; (三)审议、决定股权(份)配置或认购、宅基地分配、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及征地补偿款分配、土地承包经营、留用地处置和收益分配方案、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首次流转收益分配方案和其他涉及股东切身利益重大事项的方案; (四)审议、决定1/10以上有选举权股东提出异议的股东代表会议表决通过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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