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国家司法考试真题解析卷三

2007年国家司法考试真题解析卷三
2007年国家司法考试真题解析卷三

2007年国家司法考试试卷三真题解析

一、单项选择题

4.甲公司在与乙公司协商购买某种零件时提出,由于该零件的工艺要求高,只有乙公司先行制造出符合要求的样品后,才能考虑批量购买。乙公司完成样品后,甲公司因经营战略发生重大调整,遂通知乙公司:本公司已不需此种零件,终止谈判。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甲公司构成违约,应当赔偿乙公司的损失B.甲公司的行为构成缔约过失,应当赔偿乙公司的损失C.甲公司的行为构成侵权行为,应当赔偿乙公司的损失D.甲公司不应赔偿乙公司的任何损失

【答案】D

【逐项解析】本问题在冲刺班讲课过程中多次强调,错了不应该。甲乙双方只是处于缔结合同的阶段,合同尚未成立,谈不上违约责任的问题,因此A 项错误。

《合同法》第42 条规定:“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三)有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本题中,甲公司并不存在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不应承担缔约过失责任,因此B 项错误。

甲乙双方处于缔约过程中,双方均不能保证一定会签署合同,甲公司终止谈判并非违法行为,乙公司也应当预见存在对方终止谈判的风险,甲的行为不构成侵权。因此C 项错误,D 项正确。

【常见错误】有的考生认为甲的行为属于缔约过失,因此误选了B。

6.乙买甲一套房屋,已经支付1/3 价款,双方约定余款待过户手续办理完毕后付清。后甲反悔,要求解除合同,乙不同意,起诉要求甲继续履行合同,转移房屋所有权。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合同尚未生效,甲应返还所受领的价款并承担缔约过失责任B.合同无效,甲应返还所受领的价款C.合同有效,甲应继续履行合同D.合同有效,法院应当判决解除合同、甲赔偿乙的损失

【答案】C

【逐项解析】《物权法》第15 条规定:“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可见房屋买卖合同的成立、有效、生效与是否办理登记无关,因此AB 两项错误。

《合同法》第110 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要求履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二)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三)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要求履行。”因此C 项正确。

《合同法》第94 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本题中,甲主张解除合同缺乏法律依据,因此D 项错误。

【常见错误】有的考生误认为房屋买卖合同以登记为生效要件,因此误选了A 或B。本问题在冲刺班讲课过程中多次强调,错了不应该。

7.张某发现自己的工资卡上多出2 万元,便将其中1 万元借给郭某,约定利息500 元;

另外1 万元投入股市。张某单位查账发现此事,原因在于财务人员工作失误,遂要求张某返还。经查,张某借给郭某

的1 万元到期未还,投入股市的1 万元已获利2000 元。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张某应返还给单位2 万元B.张某应返还给单位2.2 万元C.张某应返还给单位2.25 万元D.张某应返还给单位 2 万元及其孳息

【答案】D

【逐项解析】《民法通则》第92 条规定:“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的人。”本题中,由于单位工作人员的失误,张某的工资卡上多出两万元,对张某而言这属于不当得利。《民通意见》第131 条规定:“返还的不当利益,应当包括原物和原物所生的孳息。利用不当得利所取得的其他利益,扣除劳务管理费用后,应当予以收缴。”因此 D 项正确。

A 项的错误在于未计算孳息。

B 项、

C 项的错误在于对孳息的计算不准确。

【常见错误】有的考生误认为孳息是2500 元,因此误选了C。

8.甲公司通过电视发布广告,称其有100 辆某型号汽车,每辆价格15 万元,广告有效期10 天。乙公司于该则广告发布后第5 天自带汇票去甲公司买车,但此时车已全部售完,无货可供。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甲构成违约B.甲应承担缔约过失责任C.甲应承担侵权责任D.甲不应承担民事责任【答案】A

【逐项解析】《合同法》第15 条规定:“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寄送的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商业广告等为要约邀请。商业广告的内容符合要约规定的,视

为要约。”可见商业广告在特定情况下也可构成要约。

《合同法》第14 条规定:“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内容具体确定;(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本题中,甲在广告中说明了汽车的型号、数量、价格,内容可谓具体确定;甲还声称广告的有效期为20 天,其实是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甲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因此,甲发布的该广告可以认定为要约。乙公司于该则广告发布后第

5 天自带汇票去甲公司买车构成承诺,买卖合同成立。如今车全部售完,无货可供,甲应承担违约责任,因此A 项正确,BCD 错误。本问题在冲刺班讲课过程中多次强调,错了不应该。

【常见错误】有的考生认为商业广告肯定是要约邀请,合同未成立,因此误选了 B 或D。14.甲设计并雕刻了一尊造型别致的雄狮,置于当街店门口招揽顾客。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甲将雄狮置于公共场所,视为放弃著作权B.乙以该雄狮为背景拍照纪念不构成侵权C.丙可以该雄狮为范本制作和销售纪念品D.丁可以该雄狮为立体造型申请注册商标

【答案】B

【逐项解析】甲设计并雕刻了一尊造型别致的雄狮属于创作艺术作品的行为,甲依法取得该作品的著作权。

甲将雄狮置于公共场所,并不意味着放弃著作权,相反这正是权利人在行使自己的著作权(展览权),因此A 项错误。

《著作权法》第22 条规定:“在下列情况下使用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应当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并且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依照本法享有的其他权利:……(十)对设置或者陈列在室外公共场所的艺术作品进行临摹、绘画、摄影、录像……”

因此B 项正确。

《著作权法》第47 条规定:“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同时损害公共利益的,可以由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侵权行为,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销毁侵权复制品,并可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还可以没收主要用于制作侵权复制品的材料、工具、设备等;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表演、放映、广播、汇编、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作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丙以该雄狮为范本制作和销售纪念品属于复制、发行甲的作品的行为,构成了对甲的著作权的侵害,因此C 项错误。《商标法》第31 条规定:“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本条所称“在先权利”就包括著作权、姓名权、商号权等权利。因此 D 项错误。本问题在冲刺班讲课过程中多次强调,错了不应该。

【常见错误】有的考生认为以该雄狮为立体造型申请注册商标并不影响甲的著作权,因此误选了D。

15.甲公司获得了某医用镊子的实用新型专利,不久后乙公司自行研制出相同的镊子,并通过丙公司销售给丁医院使用。乙、丙、丁都不知道甲已经获得该专利。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乙的制造行为不构成侵权

B.丙的销售行为不构成侵权

C.丁的使用行为不构成侵权

D.丙和丁能证明其产品的合法来源,不承担赔偿责任

【答案】D

【逐项解析】《专利法》第11 条规定:“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权被授予后,除本法另有规定的以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专利产品,或者使用其专利方法以及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

的产品。”可见ABC 三项均不正确。

须注意的是,《专利法》第63 条第 1 款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视为侵犯专利权:……(二)在专利申请日前已经制造相同产品、使用相同方法或者已经作好制造、使用的必要准备,并且仅在原有范围内继续制造、使用的……”本题中乙的制造行为是在甲公司取得专利权之后,不得适用该规定予以处理,乙的行为仍然构成侵权行为。

《专利法》第63 条第2 款规定:“为生产经营目的使用或者销售不知道是未经专利权人许可而制造并售出的专利产品或者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能证明其产品合法来源的,不承担赔偿责任。”可见D 项正确。本问题在冲刺班讲课过程中多次强调,错了不应该。【常见错误】有的考生以《专利法》第63 条第2 款的规定为依据,而误选了A;有的考生误认为丙、丁的行为不构成侵权(其实他们的行为仍然构成侵权,只不过不承担赔偿责任)。19.飞跃公司开发某杀毒软件,在安装程序中作了"本软件可能存在风险,继续安装视为同意自己承担一切风险"的声明。黄某购买正版软件,安装时同意了该声明。该软件误将操作系统视为病毒而删除,导致黄某电脑瘫痪并丢失其所有的文件。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因黄某同意飞跃公司的免责声明,可免除飞跃公司的赔偿责任B.黄某有权要求飞跃公司承担赔偿责任C.黄某有权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获得双倍赔偿D.黄某可同时提起侵权之诉和违约之诉

【答案】B

【逐项解析】飞跃公司在安装程序中作出的“本软件可能存在风险,继续安装视为同意自己

承担一切风险”的声明属于格式条款。《合同法》第40 条规定:“格式条款具有本法第五十二条和第五十三条规定情形的,或者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据此,飞跃公司该免责条款无效,黄某不受其约束,因此A 项错误,B 项正确。本问题在冲刺班讲课过程中多次强调,错了不应该。

《合同法》第113 条第2 款规定:“经营者对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消费者获得双倍赔偿的前提是经营者存在欺诈行为,而本题中飞跃公司并无欺诈行为,黄某无权获得双倍赔偿,因此C 项错误。

该软件质量存在瑕疵,飞跃公司应承担瑕疵担保责任,黄某有权提起违约之诉;该软件运行中误将操作系统视为病毒而删除,导致黄某电脑瘫痪并丢失其所有的文件,构成对黄某财产权的侵害,黄某有权提起侵权之诉。《合同法》第122 条规定:“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侵害对方人身、财产权益的,受损害方有权选择依照本法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依照其他法律请求其承担侵权责任。”可见,黄某在侵权之诉、违约之诉二者之间只能择一行使,不得同时提起侵权之诉和违约之诉,因此D 项错误。

【常见错误】有的考生认为既然黄某同意飞跃公司的免责声明,飞跃公司就无须承担赔偿责任,因此误选了A;有的考生认为请求权竞合时可以同时提出,因此误选了D。

20.甲搬家公司指派员工郭某为徐某搬家,郭某担心人手不够,请同乡蒙某帮忙。搬家途中,因郭某忘记拴上车厢挡板,蒙某从车上坠地受伤。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应由郭某承担赔偿责任B.应由甲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C.应由甲公司与郭某承担连带责任D.应由甲公司与徐某承担连带责任

【答案】C

【逐项解析】《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10 条规定:“承揽人在完成工作过程中对第三人造成损害或者造成自身损害的,定作人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定作人对定作、指示或者选任有过失的,应当承担相应

的赔偿责任。”据此,定作人徐某无须承担责任。

《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9 条第 1 款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可以向雇员追偿。”本题中,甲是雇主,郭某是雇员,郭某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重大过失(忘记拴上车厢挡板)致蒙某坠地受伤,应由甲公司与郭某承担连带责任。因此,C 项正确,ABD 三项错误。

【常见错误】有的考生认为应由被帮工人郭某承担全部责任,因此误选了A。

二、多项选择题

56.2000 年1 月甲以分期付款的方式向乙公司购买潜水设备一套,价值10 万元。约定首付2 万,余款分三期付清,分别为2 万、3 万、3 万,全部付清前乙公司保留所有权。甲收货后付了首付和第一期款,第二期款迟迟未付。2000 年8 月甲以2 万元将该设备卖给职业潜水员丙。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乙可以解除合同,要求甲承担违约责任B.乙解除合同后可以要求甲支付设备的使用费C.乙可以请求丙返还原物,但须支付丙2 万元购买费用D.丙返还潜水设备后可以要求甲承担违约责任

【答案】ABD

【逐项解析】《合同法》第167 条规定:“分期付款的买受人未支付到期价款的金额达到全部价款的五分之一的,出卖人可以要求买受人支付全部价款或者解除合同。出卖人解除合同的,可以向买受人要求支

付该标的物的使用费。”因此AB 项正确。由于甲乙双方约定全部价款付清前乙公司保留潜

水设备的所有权,因此甲将该设备卖给他人的行为属

于无权处分。《物权法》第106 条第1 款规定:“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的;(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由于该设备价值10 万元,而甲以2 万元将其卖给丙,并非以合理的价格转让,因此丙不能通过善意取得制度取得该设备的所有权,乙有权依据所有物返还请求权要求丙返还该设备。至于丙支付的2 万元购买费用属于甲丙之间的关系,与乙并无关联,乙无须向丙支付该项费用。因此C 项错误。

甲丙签署了买卖合同,出卖人甲有义务向丙交付标的物,并移转标的物的所有权,如今甲实际上无法履行该义务,丙有权要求甲承担违约责任,D 项正确。

【常见错误】有的考生认为甲将设备卖给丙属于无权处分,买卖合同效力未定,不可能产生违约责任,因此未选D。本问题在冲刺班讲课过程中多次强调,错了不应该。

58.甲公司委托乙公司设计并制作产品包装盒,未签订书面合同。丙在市场上发现该产品包装盒上未经其许可使用了其画《翠竹》作为背景图案。如果该产品包装盒的整体设计也构成美术图案,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产品包装盒的版权属于甲公司B.乙公司侵害了丙的复制权C.甲公司对乙公司的侵权行为不知情,但仍构成侵权D.甲公司不能对产品包装盒获得外观设计专利

【答案】BCD

【逐项解析】《著作权法》第17 条规定:“受委托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的归属由委托人和受托人通过合同约定。合同未作明确约定或者没有订立合同的,著作权属于受托人。”据此,产品包装盒的版权属于受托人乙,因此A 项错误。

根据《著作权法》第10 条的规定,复制权是指以印刷、复印、拓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乙公司制作的包装盒上未经丙许可使用了其画《翠竹》作为背景图案,乙的该行为侵害了丙的复制权,因此B 项正确。

甲公司将侵害他人著作权的产品包装盒投入市场,尽管甲并不知情,但仍然属于未经许可使用他人的作品,依然构成侵权,因此C 项正确。

《专利法》第23 条规定:“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应当同申请日以前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或者国内公开使用过的外观设计不相同和不相近似,并不得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由于产品包装盒上使用了他人的作品,甲公司不能对产品包装盒获得外观设计专利,因此D 项正确。

【常见错误】有的考生认为甲公司主观上没有过错,不构成侵权,因此未选C。本问题在冲刺班讲课过程中多次强调,错了不应该。

59.甲创作并演唱了《都是玫瑰惹的祸》,乙公司擅自将该歌曲制成彩铃在网络上供免费下载。乙公司侵犯了甲的哪些权利?

A.信息网络传播权B.广播权

C.表演者权D.发行权

【答案】AC

【逐项解析】根据《著作权法》第10 条的规定,信息网络传播权是指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的权利。乙公司未经许可,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甲的作品,侵害了其信息网络传播权。因此A 项正确。

根据《著作权法》第10 条的规定,广播权是指以无线方式公开广播或者传播作品,以有线传播或者转播的方式向公众传播广播的作品,以及通过扩音器或者其他传送符号、声音、图像的类似工具向公众传播广播的作品的权利。本题中乙的行为不涉及到广播权,因此B 项

不正确。

表演者权是指表演者基于其表演而享有的各项权利的总称,其中就包括许可他人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表演的权利。乙的行为构成了对甲表演者权的侵害,C 项正确。

根据《著作权法》第10 条的规定,发行权,即以出售或者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乙的行为未构成对甲的发行权的侵害,D 项错误。

【常见错误】有的考生认为乙公司擅自将该歌曲制成彩铃在网络上供免费下载的行为侵害了甲的广播权或发行权,因此误选了B 或D。本问题在冲刺班讲课过程中多次强调,错了不应该。

60.甲提供资金,乙组织丙和丁以乡村教师戊为原型创作小说《小河弯弯》。在创作中丙写提纲,丁写初稿,丙修改,戊提供了生活素材,乙提供了一些咨询意见。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A.甲提供资金是完成创作的保障,应为作者B.乙作为组织者并提供咨询意见,应为作者

C.戊提供了生活素材,应为作者

D.丁有权不经甲、乙、丙的同意发表该小说

【答案】ABC

【逐项解析】根据《著作权法》第11 条的规定,创作作品的公民是作者。本题中,甲仅仅提供资金,未参与创作,不是作者;乙作为组织者,也未参与创作,不是作者;丙写提纲,丁写初稿,丙修改,可见该作品是合作作品,丙、丁均是作者;戊仅仅提供生活素材,未参与创作,不是作者。因此ABC 三项均不正确。

《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9 条规定:“合作作品不可以分割使用的,其著作权由各合作作者共同享有,通过协商一致行使;不能协商一致,又无正当理由的,任何一方不得阻止他方行使除转让以外的其他权利,但是所得收益应当合理分配给所有合作作者。”本题中,《小河弯弯》的作者是丙、丁二人,丁有权自行将小说发表,只不过取得的收益应与丙分配。因此D 项正确。

【常见错误】有的认为既然甲提供物质保证,甲应是作者,因此未选A;有的认为乙是组织者,且提供了一些咨询意见,应作为作者,因此未选B。本问题在冲刺班讲课过程中多次强调,错了不应该。

61.甲公司在纸手帕等纸制产品上注册了"茉莉花"文字及图形商标。下列哪些未经许可的行为构成侵权?

A.乙公司在其制造的纸手帕包装上突出使用"茉莉花"图形B.丙商场将假冒"茉莉花"牌纸手帕作为赠品进行促销活动C.丁公司长期制造茉莉花香型的纸手帕,并在包装上标注"茉莉花香型" D.戊公司购买甲公司的"茉莉花"纸手帕后,将"茉莉花"改为"山茶花"重新包装后销售

【答案】ABD

【逐项解析】《商标法实施条例》第50 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商标法第五十二条第(五)项所称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一)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上,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标志作为商品名称或者商品装潢使用,误导公众的;(二)故意为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仓储、运输、邮寄、隐匿等便利条件的。”因此乙公司的行为构成侵权,A 项正确。

《商标法》第52 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二)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丙商场将假冒"茉莉花"牌纸手帕作为赠品进行促销也是一种变相的销售活动,已经构成了侵权,B 项正确。

丁公司在产品包装上标注“茉莉花香型”,只是说明产品的特性,不构成商标侵权,本题不应选C 项。

《商标法》第52 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四)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据此戊公司的行为构成了侵权,D 项正确。

【常见错误】有的考生误认为丙商场的行为不是销售,因此未选B。

62.商标局受理了一批商标注册申请,审查过程中均未发现在先申请。商标局应当依法驳回下列哪些注册申请?

A.将"红旗"文字商标使用于油漆商品上B.将"敌尔蚊"文字商标使用于驱蚊商品上C.将"光明"文字商标使用于灯泡商品上D.将"红高粱"文字商标使用于高粱酿制的白酒类商品上【答案】BD

【逐项解析】根据《商标法》第10 条的规定,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相同或近似的标志不得作为商标使用。我国的国旗是五星红旗,用“红旗”作为文字商标应当是允许的,因此本题不能选A。

《商标法》第11 条第1 款规定:“下列标志不得作为商标注册:(一)仅有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的;(二)仅仅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的;(三)缺乏显著特征的。””敌尔蚊”仅仅直接表示驱蚊商品的功能、用途,不得作为商标注册,B 项可选;“光明”并非直接表示灯泡商品的功能,可以作为商标注册,不能选C 项;“红高粱”仅仅直接表示了商品的主要原料,不得作为商标注册,D 项可选。【常见错误】有的考生认为“红旗”与我国国旗近似,因此误选了A 项;有的考生认为“敌尔蚊”具有显著特征,便于识别,可作为商标注册,因此未选B 项;有的考生认为“光明”仅仅直接表示灯泡商品的功能,不得作为商标注册,因此误选了C。本问题在冲刺班讲课过程中多次强调,错了不应该。

63.甲厂将生产饮料的配方作为商业秘密予以保护。乙通过化验方法破解了该饮料的配方,并将该配方申请获得了专利。甲厂认为乙侵犯了其商业秘密,诉至法院。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乙侵犯了甲厂的商业秘密B.饮料配方不因甲厂的使用行为丧失新颖性C.乙可以就该饮料的配方申请专利,但应当给甲厂相应的补偿D.甲厂有权在原有规模内继续生产该饮料

【答案】BD

【逐项解析】《反不正当竞争法》第10 条规定:“经营者不得采用下列手段侵犯商业秘密:(一)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三)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第三人明知或者应知前款所列违法行为,获取、使用或者披露他人的商业秘密,视为侵犯商业秘密。本条所称的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本题中,乙是通过化验方法破解了该饮料的配方,并非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甲的商业秘密,不属于侵害他人商业秘密的行为,因此A 项错误。

《专利法》第22 条第2 款规定:“新颖性,是指在申请日以前没有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在国内公开使用过或者以其他方式为公众所知,也没有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由他人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且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中。”本题中甲将饮料配方作为商业秘密予以保护,该配方尚未为公众所知,仍然具有新颖性。因此 B 项正确。

C 项于法无据,不正确。

《专利法》第63 条第 1 款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视为侵犯专利权:……(二)在

专利申请日前已经制造相同产品、使用相同方法或者已经作好制造、使用的必要准备,并且仅在原有范围内继续制造、使用的……”因此D 项正确。

【常见错误】有的考生认为乙获取甲的商业秘密就构成了侵权,因此误选了A。

三、不定项选择题

(一)

某市A 乡农户甲于2006 年 3 月1 日与乙公司订立合同,出售自己饲养的活鸡1 万只,乙公司应在3

月21 日前支付5 万元的首期价款,甲从4 月1 日起分批交付,交付完毕后乙公司付清余款。3 月20 日,乙公司得知该市的B 乡发现了鸡瘟,即致电向甲询问。甲称,尽管B 乡临近A 乡,但是应当不会传播过来。乙公司表示等到事情比较明朗后再付款,甲坚持要求其按时付款,否则将不交货并追究责任。3 月25 日,因失火导致鸡棚倒塌,致甲所饲养的大部分鸡只毁于一旦,甲当即将此事通知了乙。

2006 年3 月10 日,甲向丙公司订购了一批饲料,约定4 月10 日至20 日期间送货上门,甲验收后10 日内付款。甲在3 月26 日把鸡只死亡情况通知了丙公司,要求取消交易。丙公司称:货物已经备好,不同意解约,除非甲赔偿其损失。请回答91-93 题。91.关于甲与乙公司之间关系,表述正确的是:A.乙公司虽在3 月21 日没有付款,但不应承担违约责任B.甲3 月20 日电话中关于将不交货的表示构成违约C.甲不需承担不能交付标的物的违约责任D.乙公司有权解除合同

【答案】CD

【逐项解析】本问题在冲刺班讲课过程中多次强调,错了不应该。《合同法》第68 条规定:“应当先

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三)丧失商业信誉;(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本题中,仅仅是该市的 B 乡发生了鸡瘟,A 乡并未发生鸡瘟,乙公司无权以《合同法》第68 条为依据行使不安抗辩权,如果乙公司未按照约定在3

月21 日前支付5 万元的首期价款,则应承担违约责任。因此A 项错误。

《合同法》第67 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本题中,乙公司应先履行义务,甲应后履行义务,倘若乙公司不按时付款,则甲可以以《合同法》第67 条为依据行使顺序履行抗辩权,拒绝向乙公司交货。因此B 项错误。

《合同法》第117 条第1 款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合同法》第

118 条规定:“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本题中,因失火导致鸡棚倒塌,致甲所饲养的大部分鸡只毁于一旦,这属于由于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而且甲及时将有关情况通知了乙公司,因此甲可以根据不可抗力免责,

C 项正确。

《合同法》第94 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本题中,由于不可抗力致使活鸡买卖合同的目的已经无法实现,乙公司有权解除合同,

D 项正确。

【常见错误】有的考生认为乙公司可行使不安抗辩权,因此误选了A。

92.关于甲与丙公司之间关系,表述正确的是:A.由于甲所养殖的鸡只于3 月25 日已经大部灭失,合同自动解除B.甲取消交易构成违约,应对丙承担违约责任C.甲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但是应赔偿丙公司的损失D.丙有权要求甲继续履行合同

【答案】BD

【逐项解析】本问题在冲刺班讲课过程中多次强调,错了不应该。合同解除必须通过解除行为实现,要么是双方当事人协商同意,要么是一方当事人行使解除权,而不可能是合同自动解除,因此A 项错误。根据《合同法》第94 条的规定,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本题中,仅仅是由于不可抗力导致鸡只死亡,不妨碍饲料买卖合同的目的的实现,甲不能仅仅因为鸡只死亡而解除合同,其取消交易的行为构成违约,丙有权要求甲继续履行合同,因此B 项正确,C 项错误,D 项正

确。

【常见错误】有的考生认为出现了不可抗力甲有权解除合同,因此误选了C。

93.假设甲所养的鸡并未因失火导致鸡棚倒塌所灭,但当地政府为防止疫情爆发,自3 月21 日起对甲的养殖场实行管制,禁止鸡鸭外运,一旦发现疫情即全部扑杀,乙知情后没有支付首期价款,关于甲、乙之间关系,表述正确的是:

A.虽然乙公司在3 月21 日前没有付款,也不应承担违约责任B.甲有权以乙未付首期价款为由拒绝履行相应的交货义务C.如果双方协商解除合同,甲应当适当赔偿乙公司的损失D.如果双方协商解除合同,乙公司应当适当赔偿甲的损失

【答案】AB

【逐项解析】《合同法》第68 条规定:“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三)丧失商业信誉;(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

承担违约责任。”本题中,由于当地政府对甲的养殖场实行管制,禁止鸡鸭外运,乙公司可以行使不安抗辩权,因此A 项正确。《合同法》第67 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本题中,乙公司应先履行义务,甲应后履行义务,乙公司不按时付款,甲有权以《合同法》第67 条为依据行使顺序履行抗辩权,拒绝向乙公司交货。因此B 项正确。

本题中,合同无法履行是由于不可抗力(政府管制)导致的,双方当事人均无须承担赔偿责任,因此CD 两项错误。

【常见错误】有的考生认为本题不具备不安抗辩权的要件,因此未选A;有的考生认为本题不具备顺序履行抗辩权的要件,因此未选B。本问题在冲刺班讲课过程中多次强调,错了不应该。

(二)

2007 年4 月2 日,王某与丁某约定:王某将一栋房屋出售给丁某,房价20 万元。丁某支付房屋价款后,王某交付了房屋,但没有办理产权移转登记。丁某接收房屋作了装修,于2007 年5 月20 日出租给叶某,租期为2 年。2007 年5 月29 日,王某因病去世,全部遗产由其子小王继承。小王于2007 年6 月将该房屋卖给杜某,并办理了所有权移转登记。请回答94-96 题。

94.如王某生前或王某死后其继承人小王欲出卖房屋前向丁某请求返还房屋,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王某无权请求丁某返还房屋B.王某有权请求丁某返还房屋

C.小王无权请求丁某返还房屋D.小王有权请求丁某返还房屋

【答案】AC

【逐项解析】本问题在冲刺班讲课过程中多次强调,错了不应该。《合同法》第135 条规定:“出卖人应当履行向买受人交付标的物或者交付提取标的物的单证,并转移标的物所有权的义务。”在本案中,王某与丁某达成了房屋买卖的协议,王某应承担将房屋交付给丁某以及将房屋所有权转移给丁某的义务,因此王某无权请求丁某返还房屋,故A 项正确,B 项错误。

小王作为王某的继承人,应承受王某的权利及义务,小王同样无权请求丁某返还房屋,故C 项正确,

D 项错误。

【常见错误】有的考生混淆了房屋买卖合同与房屋所有权的转移,误认为房屋买卖合同以登记为有效要件,进而认定本案中买卖合同无效,从而误选了C 或D。

95.如杜某向丁某、叶某请求返还房屋,下列选项正确的是:A.杜某无权请求丁某返还房屋B.杜某有权请求丁某返还房屋C.杜某无权请求叶某返还房屋D.杜某有权请求叶某返还房屋

【答案】BC

【逐项解析】我国法律并未一概禁止“一物二卖”,从本题提供的信息来看,小王与杜某之间不存在恶意串通,二者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应为有效,加之双方业已办理了房屋所有权移转登记,可以认为杜某已合法有效取得房屋的所有权。杜某可以基于所有物返还请求权要求丁某返还房屋。因此A 项错误,B 项正确。

王某依据买卖合同将房屋交付给丁某后,丁某将其出租给叶某,丁某与叶某之间的房屋租赁合同有效。

“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合同法》第229 条规定:

尽管小王通过继承取得房屋的所有权,继而杜某通过买卖取得房屋的所有权,均不影响叶某的租赁权,杜某无权请求叶某返还房屋。因此C 项正确,D 项错误。

【常见错误】有的考生误认为“一物二卖”属于违法行为,小王与杜某之间的买卖合同无效,因此误选了A;有的考生未适用“买卖不破租赁”规则,因此误选了D。本问题在冲刺班讲课过程中多次强调,

错了不应该。

96.关于小王和杜某间的房屋买卖,下列选项正确的是:A.交付标的物是房屋买卖合同的有效要件B.小王须将所继承的房屋登记在自己的名下,才能将其所有权转移给杜某C.房屋所有权转移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薄时发生效力D.该房屋的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查询该房屋登记资料

【答案】BCD

【逐项解析】《合同法》第135 条规定:“出卖人应当履行向买受人交付标的物或者交付提取标的物的单证,并转移标的物所有权的义务。”可见,交付标的物并非房屋买卖合同的有效要件,而是合同有效成立后,出卖人小王应当履行的一项合同义务。因此A 项错误。《物权法》第29 条规定:“因继承或者受遗赠取得物权的,自继承或者受遗赠开始时发生效力。”可见,小王于2007 年 5 月29 日成为房屋的所有权人。但《物权法》第31 条规定:“依照本法第二十八条至第三十条规定享有不动产物权的,处分该物权时,依照法律规定需要办理登记的,未经登记,不发生物权

效力。”因此B 项正确。

《物权法》第14 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因此C 项正确。

《物权法》第18 条规定:“权利人、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查询、复制登记资料,登记机构应当提供。”可见D 项正确。

【常见错误】本问题在冲刺班讲课过程中多次强调,错了不应该。有的考生认为小王是通过继承取得房屋所有权,因此无须登记,故而未选B;有的考生误认为不动产物权变动自提出登记申请时或者发放不动产权属证书时发生效力,故而未选C。

司法考试卷三民法历年常考模拟试题及答案解析(3)

司法考试卷三民法历年常考模拟试题及答案解析(3) 17.甲设计并雕刻了一尊造型别致的雄狮,置于当街店门口招揽顾客。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甲将雄狮置于公共场所,视为放弃著作权 B.乙以该雄狮为背景拍照纪念不构成侵权 C.丙可以该雄狮为范本制作和销售纪念品 D.丁可以该雄狮为立体造型申请注册商标 答案:B 解析:甲将雄狮置于公共场所,是公开方式,即发表方式,众所周知,著作权的发表,并不导致著作权消灭,也不是著作权的放弃。排除A。《著作权法》第22条第1款规定:“在下列情况下使用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应当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并且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依照本法享有的其他权利:…(十)对设置或者陈列在室外公共场所的艺术作品进行临摹、绘画、摄影、录像;(十一)将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已经发表的以汉语言文字创作的作品翻译成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作品在国内出版发行;(十二)将已经发表的作品改成盲文出版。”B属于上述条文的第10项,当选。C不属于合理使用的范围,丙以该雄狮为范本制作和销售纪念品属于复制、发行甲的作品的行为,可构成侵犯著作财产权,排除。《商标法》第9条第1款规定:“申请注册的商标,应当有显著特征,便于识别,并不得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D可构成对在先权利(著作权)的侵犯,故排除D。 18.甲乙是夫妻,甲在婚前发表小说《昨天》,婚后获得稿费。乙在婚姻存续期间发表了小说《今天》,离婚后第二天获得稿费。甲在婚姻存续期间创作小说《明天》,离婚后发表并获得稿费。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昨天》的稿费属于甲婚前个人财产 B.《今天》的稿费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C.《明天》的稿费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D.《昨天》、《今天》和《明天》的稿费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答案:B 解析:《婚姻法》第17条第1款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婚姻法解释(二)》第12条规定:“婚姻法第十七条第(三)项规定的‘知识产权的收益’,是指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或者已经明确可以取得的财产性收益。”依据以上规定,《今天》的稿费虽然在离婚后取得,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B当选。甲在婚前发表小说《昨天》,《昨天》的稿费,是婚前知识产权收益(既得权),属于甲婚前个人财产。只不过在货币尚未到手,表现为债权(请求权)形式,债权是常见的财产权。婚后领取的稿费,属于婚前财产(债权)转化而来。故A也是正确答案。

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试卷三真题解析

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真题卷三解析 1根据法律规定,下列哪一种社会关系应由民法调整? A甲请求税务机关退还其多缴的个人所得税 B乙手机丢失后发布寻物启事称:“拾得者送还手机,本人当面酬谢”C丙对女友书面承诺:“如我在上海找到工作,则陪你去欧洲旅游”D丁作为青年志愿者,定期去福利院做帮工 解析 我国《民法通则》第2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和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B项:乙丢失手机后发布寻物启事属于悬赏广告,由民法调整。所以,B项正确。 A项:甲请求税务机关退还个人所得税,甲与税务机关不是平等主体,不由民法调整。所以,A项错误。 C项:丙与女友之间的承诺属于生活关系,不由民法调整。所以,C项错误。 D项:丁作为志愿者去福利院帮工,丁与福利院之间不是平等主体。所以,D项错误。 综上所述,本题正确答案为B 2甲企业是由自然人安琚与乙企业(个人独资)各出资50%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欠丙企业货款50万元,由于经营不善,甲企业全部资产仅剩20万元。现所欠货款到期,相关各方因货款清偿发生纠纷.

对此,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A丙企业只能要求安琚与乙企业各自承担15万元的清偿责任 B丙企业只能要求甲企业承担清偿责任 C欠款应先以甲企业的财产偿还,不足部分由安琚与乙企业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D就乙企业对丙企业的应偿债务,乙企业投资人不承担责任 解析 我国《合伙企业法》第38条规定:“普通合伙企业对其债务,应先以其全部财产进行清偿。第39条规定:合伙企业不能偿还到期债务,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所以,C项正确,ABD错误。 综上所述,本题正确答案为C。 3潘某去某地旅游,当地玉石资源丰富,且盛行“赌石”活动,买者购买原石后自行剖切,损益自负。潘某花5000元向某商家买了两块原石,切开后发现其中一块为极品玉石,市场估价上百万元。商家深觉不公,要求潘某退还该玉石或补交价款。对此,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商家无权要求潘某退货 B商家可基于公平原则要求潘某适当补偿 C商家可基于重大误解而主张撤销交易 D商家可基于显失公平而主张撤销交易 解析 A项:“赌石”活动在该地盛行,则潘某与商家明确知悉赌石的相关

2020年国家司法考试三卷真题

2020年国家司法考试三卷真题 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三卷真题 提示:本试卷为选择题,由计算机阅读。请将所选答案填涂在答题卡上,勿在卷面上直接作答。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设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多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本部分含1—50题,每题1分,共50分。 1.根据法律规定,下列哪一种社会关系应由民法调整? A.甲请求税务机关退还其多缴的个人所得税 B.乙手机丢失后发布寻物启事称:“拾得者送还手机,本人当面酬谢” C.丙对女友书面承诺:“如我在上海找到工作,则陪你去欧洲旅游” D.丁作为青年志愿者,定期去福利院做帮工 2.甲企业是由自然人安琚与乙企业(个人独资)各出资50%设立的 普通合伙企业,欠丙企业货款50万元,由于经营不善,甲企业全部 资产仅剩20万元。现所欠货款到期,相关各方因货款清偿发生纠纷。对此,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A.丙企业只能要求安琚与乙企业各自承担15万元的清偿责任 B.丙企业只能要求甲企业承担清偿责任 C.欠款应先以甲企业的财产偿还,不足部分由安琚与乙企业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D.就乙企业对丙企业的应偿债务,乙企业投资人不承担责任 3.潘某去某地旅游,当地玉石资源丰富,且盛行“赌石”活动,买者购买原石后自行剖切,损益自负。潘某花5000元向某商家买了

两块原石,切开后发现其中一块为极品玉石,市场估价上百万元。 商家深觉不公,要求潘某退还该玉石或补交价款。对此,下列哪一 选项是正确的? A.商家无权要求潘某退货 B.商家可基于公平原则要求潘某适当补偿 C.商家可基于重大误解而主张撤销交易 D.商家可基于显失公平而主张撤销交易 4.甲公司员工唐某受公司委托从乙公司订购一批空气净化机,甲公司对净化机单价未作明确限定。唐某与乙公司私下商定将净化机 单价比正常售价提高200元,乙公司给唐某每台100元的回扣。商 定后,唐某以甲公司名义与乙公司签订了买卖合同。对此,下列哪 一选项是正确的? A.该买卖合同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因而无效 B.唐某的行为属无权代理,买卖合同效力待定 C.乙公司行为构成对甲公司的欺诈,买卖合同属可变更、可撤销合同 D.唐某与乙公司恶意串通损害甲公司的利益,应对甲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5.蔡永父母在共同遗嘱中表示,二人共有的某处房产由蔡永继承。蔡永父母去世前,该房由蔡永之姐蔡花借用,借用期未明确。2012 年上半年,蔡永父母先后去世,蔡永一直未办理该房屋所有权变更 登记,也未要求蔡花腾退。2015年下半年,蔡永因结婚要求蔡花腾退,蔡花拒绝搬出。对此,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因未办理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蔡永无权要求蔡花搬出 B.因诉讼时效期间届满,蔡永的房屋腾退请求不受法律保护 C.蔡花系合法占有,蔡永无权要求其搬出

全国司法考试真题卷三(不定项选择题)

全国司法考试真题卷三(不定项选择题) 点击查看:中国普法网2014国家司法考试真题汇总《各卷》 三、不定项选择题。每题所设选项中至少有一个正确答案,多选、少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本部分含86—100题,每题2分,共30分。 (一) 张某、方某共同出资,分别设立甲公司和丙公司。2013年3月1日,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开发某房地产项目的《合作协议一》,约定如下:“甲公司将丙公司10%的股权转让给乙公司,乙公司在协议签订之日起三日内向甲公司支付首付款4000万元,尾款1000万元在次年3月1日之前付清。首付款用于支付丙公司从某国土部门购买A地块土地使用权。如协议签订之日起三个月内丙公司未能获得A地块土地使用权致双方合作失败,乙公司有权终止协议。” 《合作协议一》签订后,乙公司经甲公司指示向张某、方某支付了4000万元首付款。张某、方某配合甲公司将丙公司的10%的股权过户给了乙公司。 2013年5月1日,因张某、方某未将前述4000万元支付给丙公司致其未能向某国土部门及时付款,A地块土地使用权被收回挂牌卖掉。 2013年6月4日,乙公司向甲公司发函:“鉴于土地使用权已被国土部门收回,故我公司终止协议,请贵公司返还4000万元。”甲公司当即回函:“我公司已把股权过户到贵公司名下,贵公司无权终止协议,请贵公司依约支付1000万元尾款。” 2013年6月8日,张某、方某与乙公司签订了《合作协议二》,对继续合作开发房地产项目做了新的安排,并约定:“本协议签订之日,《合作协议一》自动作废。”丁公司经甲公司指示,向乙公司送达了《承诺函》:“本公司代替甲公司承担4000万元的返还义务。”乙公司对此未置可否。 请回答第86—91题。

(精品)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真题卷四答案及解析

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真题卷四答案及解析 一、(本题20分) 材料一:平等是社会主义法律的基本属性。任何组织和个人都必须尊重宪法法律权威,都必须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都必须依照宪法法律行使权力或权利、履行职责或义务,都不得有超越宪法法律的特权。必须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尊严、权威,切实保证宪法法律有效实施,绝不允许任何人以任何借口任何形式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必须以规范和约束公权力为重点,加大监督力度,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必追究,坚决纠正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行为。(摘自《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材料二: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坚持公正司法。公正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所谓公正司法,就是受到侵害的权利一定会得到保护和救济,违法犯罪活动一定要受到制裁和惩罚。如果人民群众通过司法程序不能保证自己的合法权利,那司法就没有公信力,人民群众也不会相信司法。法律本来应该具有定分止争的功能,司法审判本来应该具有终局性的作用,如果司法不公、人心不服,这些功能就难以实现。 问题: 根据以上材料,结合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总体要求,谈谈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对于推进严格司法的意义。 答题要求: 1.无观点或论述、照搬材料原文的不得分; 2.观点正确,表述完整、准确; 3.总字数不得少于400字。 【参考答案(要点)】 (一)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活动准则。依宪治国、依宪执政必须贯彻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一方面,宪法法律对所有公民和组织的合法权利予以平等保护,对受侵害的权利予以平等

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真题卷三答案及解析

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真题卷三答案及解析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设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多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本部分含1—50题,每题1分,共50分。 1.根据法律规定,下列哪一种社会关系应由民法调整? A.甲请求税务机关退还其多缴的个人所得税 B.乙手机丢失后发布寻物启事称:“拾得者送还手机,本人当面酬谢” C.丙对女友书面承诺:“如我在上海找到工作,则陪你去欧洲旅游” D.丁作为青年志愿者,定期去福利院做帮工 【答案】B 【考点】民法的概念和调整对象 2.甲企业是由自然人安琚与乙企业(个人独资)各出资50%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欠丙企业货款50万元,由于经营不善,甲企业全部资产仅剩20万元。现所欠货款到期,相关各方因货款清偿发生纠纷。对此,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A.丙企业只能要求安琚与乙企业各自承担15万元的清偿责任 B.丙企业只能要求甲企业承担清偿责任 C.欠款应先以甲企业的财产偿还,不足部分由安琚与乙企业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D.就乙企业对丙企业的应偿债务,乙企业投资人不承担责任 【答案】C。 【考点】合伙制度概述 3.潘某去某地旅游,当地玉石资源丰富,且盛行“赌石”活动,买者购买原石后自行剖切,损益自负。潘某花5000元向某商家买了两块原石,切开后发现其中一块为极品玉石,市场估价上百万元。商家深觉不公,要求潘某退还该玉石或补交价款。对此,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商家无权要求潘某退货 B.商家可基于公平原则要求潘某适当补偿 C.商家可基于重大误解而主张撤销交易

D.商家可基于显失公平而主张撤销交易 【答案】A。 【考点】合同的订立 4.甲公司员工唐某受公司委托从乙公司订购一批空气净化机,甲公司对净化机单价未作明确限定。唐某与乙公司私下商定将净化机单价比正常售价提高200元,乙公司给唐某每台100元的回扣。商定后,唐某以甲公司名义与乙公司签订了买卖合同。对此,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该买卖合同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因而无效 B.唐某的行为属无权代理,买卖合同效力待定 C.乙公司行为构成对甲公司的欺诈,买卖合同属可变更、可撤销合同 D.唐某与乙公司恶意串通损害甲公司的利益,应对甲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答案】D 【考点】代理权 5.蔡永父母在共同遗嘱中表示,二人共有的某处房产由蔡永继承。蔡永父母去世前,该房由蔡永之姐蔡花借用,借用期未明确。2012年上半年,蔡永父母先后去世,蔡永一直未办理该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也未要求蔡花腾退。2015年下半年,蔡永因结婚要求蔡花腾退,蔡花拒绝搬出。对此,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因未办理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蔡永无权要求蔡花搬出 B.因诉讼时效期间届满,蔡永的房屋腾退请求不受法律保护 C.蔡花系合法占有,蔡永无权要求其搬出 D.蔡永对该房屋享有物权请求权 【答案】D。 【考点】物权的变动 6.甲被法院宣告失踪,其妻乙被指定为甲的财产代管人。3个月后,乙将登记在自己名下的夫妻共有房屋出售给丙,交付并办理了过户登记。在此过程中,乙向丙出示了甲被宣告失踪的判决书,并将房屋属于夫妻二人共有的事实告知

司法考试三卷压密试题及答案三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本部分1-50题,每题1分,共50分。1、甲有平房一间。某日,甲得知乙将于该平房南建高楼一栋,一旦高楼建成,该平房即无阳光可见。次日,甲将该平房售与丙而未告知乙将建高楼之事实。甲违反民事活动中应遵循的哪一原则?A.等价有偿原则 B.自愿原则 C.公平原则 D.诚实信用原则2、孙某将自己的住房一套借给同事吴某居住,后单位分给吴某住房,当时孙某出差去外地,吴某将孙某的住房出租给自己的朋友赵某,月租金1000元。孙某出差回来后,吴某将此情况告知孙某,孙某虽然很不高兴,但表示同意将住房出租给赵某,孙某表示同意的行为行使的是什么权利?A.支配权 B.形成权 C.请求权 D.抗辩权3、张大来的原户籍所在地在杨村,1994年张大来从杨村开出迁住证,迁往李村。但在李村登记前,张大来得病,在县城关医院住院1年零3个月,病愈后张大来前往北京市打工,并在某区办理了暂住证,居住期限为6个月,现住在某区某街道某号。现问,张的住所应确定为何处?A.杨村 B.李村C.县城关医院 D.北京某区某街道某号4、甲失踪5年,经其妻乙申请,人民法院宣告甲死亡,此后,乙与丙结婚。2年后,甲返回并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恢复与乙的婚姻关系,人民法院应该:A.认定乙与丙的婚姻关系无效B.确认乙与丙的婚姻关系有效C.撤销乙与丙的婚姻关系,确认甲与乙的婚姻关系恢复D.要求乙与丙解除婚姻关系5、青岛某公司为开拓业务,在北京设立一家办事处。1998年的一天,办事处负责人王某在出外因公办事时驾车不慎致人损害,须赔偿5万元,则该5万元应由谁承担,理由何在?A.由王某承担,因为是他致人损害B.由办事处承担,因为王某是办事处的负责人,即法定代表人,其行为视同办事处的行为C.由办事处承担,因为办事处是独立的企业分支机构,具有独立的责任能力D.由青岛某公司承担,因为办事处是其分支机构,王某的行为视同公司的行为6、请判断下列说法正确的有:A.借贷中,转移的是货币使用权 B.电影票是一种有价证券C.矿藏是土地的从物D.果实在采摘之前不是孳息7、邱某向同事汪某声称自己可以买到原装进口音响,汪某遂交给邱某1万元由邱某为自己购买进口音响一套。邱某拿到钱后将其挥霍一空,汪某多次追要无果,非常生气。一日,汪某专程找到邱某的母亲孙某说:"你儿子骗了我1万元钱,他再不还钱我就到公安局报案让他坐牢。"孙某肯求汪某不要报案,汪某提出:"除非你替你儿子还钱。"孙某只得同意,但提出现在没有钱。汪某要求孙某打一个欠条,孙某便写了一个欠汪某1万元保证在1个月内还钱的欠条。孙某同意替邱某还钱的行为属于:A.有效的民事行为B.可撤销的民事行为C.因受胁迫而为的无效民事行为 D.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的无效民事行为8、立新学校委托其教务人员王某购买一批电教器材。王某到百货公司购买时,正好该公司举行有奖销售,规定购买商品若干元可得奖券1张。王某代购电教器材得到了5张奖券,他自己把这几张奖券收了起来。后百货公司抽奖,这几张奖券中的1张中了头奖,可得彩色电视机1台,该电视机应当:A.归立新学校所有 B.归立新学校所有,但应给王某以适当补偿C.归王某所有 D.归立新学校与王某共有9、李玉向刘文借了2000元钱,约定1995年1月1日还款。因李玉届期未还,刘文于1996年2月3日向李玉写了一封信催促还款,李玉于1996年2月10日收到这封信。该项债务的诉讼时效自何时中止或中断?A.从1996年2月3日中断 B.从1996年2月3日中止C.从1996年2月10日中断 D.从1996年2月10日中止10、乙丙丁的共同侵权行为造成了甲9000元的财产损失。甲和乙丙达成了协议,乙丙各向甲付2000元后,甲不再向乙丙追究责任。在此情况下,甲如何追索?A.余的5000元向乙丙丁请求承担连带赔偿责任B.余的5000元向乙丙的任何一人主张赔偿C.余的5000元可向丁请求赔偿D.丁赔偿其应付的3000元11、甲与同事丙路过一居民楼时,三楼乙家阳台上的花盆坠落,砸在甲的头上,致其脑震荡,共花费医疗费1万元。甲以乙为被告诉至法院要求赔偿,而乙否认甲受伤系自家花盆坠落所致。对这一争议事实,应由谁承担举证责任?A.甲承担举证责任 B.甲、乙均应承担举证责任 C.乙承担举证责任 D.丙作为证人承担举证责任12、甲将摄录自己婚礼庆典活动的仅有的一盘录像带交给个体户乙制作成VCD保存,乙的店铺因丙抽烟不慎失火烧毁,导致录像带灭失。下列说法哪一个是正确的? A.甲可

2015年国家司法考试真题解析带答案和解析

1、高某利用职务便利多次收受贿赂,还雇凶将举报他的下属王某打成重伤。关于本案庭前会议,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高某可就案件管辖提出异议 B.王某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可调解 C.高某提出其口供系刑讯所得,法官可在审查讯问时同步录像的基础上决定是否排除口供 D.庭前会议上出示过的证据,庭审时举证、质证可简化 2、下列哪一行为应以危险驾驶罪论处? A.醉酒驾驶机动车,误将红灯看成绿灯,撞死2名行人 B.吸毒后驾驶机动车,未造成人员伤亡,但危及交通安全 C.在驾驶汽车前吃了大量荔枝,被交警以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测试到酒精含量达到醉酒程度 D.将汽车误停在大型商场地下固定卸货车位,后在醉酒时将汽车从地下三层开到地下一层的停车位 3、关于证人证言与鉴定意见,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证人证言只能由自然人提供,鉴定意见可由单位出具 B.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的人有时可以提供证人证言,但不能出具鉴定意见 C.如控辩双方对证人证言和鉴定意见有异议的,相应证人和鉴定人均应出庭 D.证人应出庭而不出庭的,其庭前证言仍可能作为证据;鉴定人应出庭而不出庭的,鉴定意见不得作为定案根据 4、关于单位犯罪,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就同一犯罪而言,单位犯罪与自然人犯罪的既遂标准完全相同 B.《刑法》第一百七十条未将单位规定为伪造货币罪的主体,故单位伪造货币的,相关自然人不构成犯罪 C.经理赵某为维护公司利益,召集单位员工殴打法院执行工作人员,拒不执行生效判决的,成立单位犯罪 D.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后,发现其曾销售伪劣产品20万元。对此,应追究相关自然人销售伪劣产品罪的刑事责任

5、甲因琐事与乙发生口角进而厮打,推搡之间,不慎致乙死亡。检察院以甲涉嫌过失致人死亡提起公诉,乙母丙向法院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关于本案处理,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法院可对附带民事部分进行调解 B.如甲与丙经法院调解达成协议,调解协议中约定的赔偿损失内容可分期履行 C.如甲提出申请,法院可组织甲与丙协商以达成和解 D.如甲与丙达成刑事和解,其约定的赔偿损失内容可分期履行 6、关于结果加重犯,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故意杀人包含了故意伤害,故意杀人罪实际上是故意伤害罪的结果加重犯 B.****罪、强制猥亵妇女罪的犯罪客体相同,****、强制猥亵行为致妇女重伤的,均成立结果加重犯 C.甲将乙拘禁在宾馆20楼,声称只要乙还债就放人。乙无力还债,深夜跳楼身亡。甲的行为不成立非法拘禁罪的结果加重犯 D.甲以胁迫手段抢劫乙时,发现仇人丙路过,于是立即杀害丙。甲在抢劫过程中杀害他人,因抢劫致人死亡包括故意致人死亡,故甲成立抢劫致人死亡的结果加重犯 7、高某利用职务便利多次收受贿赂,还雇凶将举报他的下属王某打成重伤。关于本案庭前会议,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高某可就案件管辖提出异议 B.王某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可调解 C.高某提出其口供系刑讯所得,法官可在审查讯问时同步录像的基础上决定是否排除口供 D.庭前会议上出示过的证据,庭审时举证、质证可简化 8、关于李某脱逃后的诉讼程序,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李某脱逃后,法院可中止审理 B.在通缉李某一年不到案后,甲市检察院可向甲市中级法院提出没收李某违法所得的申请 C.李某的近亲属只能在6个月的公告期内申请参加诉讼 D.在审理没收违法所得的案件过程中,李某被抓捕归案的,法院应裁定终止审理 9、3万元

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真题及答案卷一卷二卷三汇编(考试必过)

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试卷 提示:本试卷为选择题,由计算机阅读。请将所选答案填涂在答题卡上,勿在卷面上直接作答。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设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多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本部分含1—50题,每题1分,共50分。 1.关于依法治国,下列哪一认识是错误的? A.依法治国要求构建科学完善的权力制约监督机制 B.依法治国要求坚持“法律中心主义”,强调法律在治理和管理国家中的作用 C.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必须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 D.依法治国要求党必须坚持依法执政,正确领导立法、保证执法、带头守法 2.某省政府向社会公布了政府在行政审批领域中的权力清单。关于该举措,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 A.旨在通过政务公开约束政府权力 B.有利于保障行政相对人权利 C.体现了比例原则 D.符合法治原则 3.实施依法治国方略,要求各级领导干部善于运用法治思维思考问题,处理每项工作都要依法依规进行。下列哪一做法违反了上述要求? A.某市环保部门及时发布大型化工项目的环评信息,回应社会舆论质疑 B.某市法院为平息来访被害人家属及群众情绪签订保证书,根据案情承诺加重处罚被告人C.某市人大常委会就是否在地方性法规中规定“禁止地铁内进食”举行立法听证 D.某省推动建立涉法涉诉信访依法终结制度 4.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国的一个关键环节,是法治国家对政府行政活动的基本要求。依法行政要求行政机关必须诚实守信。下列哪一行为违反了诚实守信原则? A.某县发生煤矿重大安全事故,政府部门通报了相关情况,防止了现场矛盾激化 B.某市政府在招商引资过程中承诺给予优惠,因国家政策变化推迟兑现 C.某县政府因县内其他民生投资导致资金紧张,未按合同及时支付相关企业的市政工程建设款项 D.某区政府经过法定程序对已经公布的城建规划予以变更 5.执法为民要求立法、行政、司法等机关的工作要反映群众的愿望和根本利益。下列哪一做法没有准确体现执法为民的基本要求? A.某市公安局借助网络开展执法满意度调查并将调查结果作为评判执法公正的唯一标准 B.某市法院通过优化人民法庭区域布置、开展巡回审判等方式,减少当事人讼累 C.某市政府出台《市政管理检查行为规范》,规范城管队员执法行为 D.某县检察院设立未成年人案件办公室,探索完善未成年人所在社区、学校、家庭、派出所与检察院五位一体的跟踪帮教机制 6.社会主义法治把公平正义作为一切法治实践活动的价值追求。下列哪一说法正确体现了公平正义理念的基本要求? A.在法律实施中为维护法律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应依据法理而不是考虑情理 B.在法治实践活动中,仅仅保证程序公正 C.迟到的正义是非正义,法治活动应同时兼顾公正与效率

司法考试真题卷三答案及详解

2004年国家司法考试试题解析——试卷三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给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本部分1—50题,每题1分,共50分。 1.下列关于民事权利的表述哪一个是错误的? A.抵销权是一种形成权 B.知识产权是一种支配权 C.债权请求权不具有排他性 D.支配权不存在对应义务 【答案及解析】:D支配权是对权利客体进行直接的排他性支配并享受其利益的权利。人身权、物权、知识产权中财产权等属于支配权。请求权是特定人得请求特定他人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债权是典型的请求权。形成权是依权利人单方意思表示就能使权利发生、变更或者消灭的权利。撤销权、解除权、追认权、抵销权等都属形成权。 2.甲、乙、丙各出资5万元合伙开办一家餐馆,经营期间,丙提出退伙,甲、乙同意,三方约定丙放弃一切合伙权利,也不承担合伙债务。下列选项哪一个是正确的? A.丙退伙后对原合伙的债务不承担责任 B.丙退伙后对原合伙的债务仍应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C.丙退伙后对原合伙的债务承担补充责任 D.丙退伙后仍应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原合伙债务承担清偿责任 【答案及解析】:B民通意见第53条规定:合伙经营期间发生亏损,合伙人退出合伙时未按约定分担或者未合理分担合伙债务的,退伙人对原合伙的债务,应当承担清偿责任;退伙人已分担合伙债务的,对其参加合伙期间的全部债务仍负连带责任。 3.甲公司经常派业务员乙与丙公司订立合同。乙调离后,又持盖有甲公司公章的合同书与尚不知其已调离的丙公司订立一份合同,并按照通常做法提走货款,后逃匿。对此甲公司并不知情。丙公司要求甲公司履行合同,甲公司认为该合同与己无关,予以拒绝。下列选项哪一个是正确的? A.甲公司不承担责任 B.甲公司应与丙公司分担损失 C.甲公司应负主要责任 D.甲公司应当承担签约后果 【答案及解析】:D表见代理是指虽无代理权但表面上有足以使人信为有代理权的代理。表见代理发生有权代理之效果,即有本人而非行为人负代理行为的效果。 4.甲于1972年将房屋出典给乙,典价5000元,典期20年。1992年典期届满,甲以5000元向乙回赎,乙主张甲必须以该房现价3万元回赎。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甲应按照哪一价款回赎典物? 元 万元 【答案及解析】:A回赎是出典人向典权人提出以支付原典价消灭典权的单方行为。回赎是出典人的权利,它只需要出典人一方的意思表示并支付原典价即可,不必取得典权人的同意即产生效力。

2018年国家司法考试卷一真题

2018年国家司法考试《卷一》真题(含答案) 本页内容如与考试试卷有出入的,以考试试卷为准;本页试题的题序或选项顺序与考生使用的试卷不同的,以试题选项内容为准。 提示:本试卷为选择题,由计算机阅读。请将所选答案填涂在答题卡上,勿在卷面上直接作答。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设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多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本部分含1—50题,每题1分,共50分。 1.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以社会主义为本质属性的系统化的法治意识形态。关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意识形态属性,下列哪一说法不能成立? A.是新中国成立以来长期遵循的指导思想 B.是马克思主义法律思想中国化进程中的重大突破 C.为中国走独特的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创造了理论前提 D.是建立于我国社会发展阶段的正确判断 2.依法治国方略的实施是一项浩瀚庞大、复杂而艰巨的系统工程,要全面发挥各种社会规范的调整作用,综合协调地运用多元化的手段和方法实现对国家的治理和管理。关于依法治国理念的基本要求,下列哪一说法是不准确的? A.在指导思想上,要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三者有机统一 B.在评价尺度上,要坚持法律效果与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C.在法的作用上,要构建党委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位一体纠纷解决机制 D.在法的成效上,要实现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的结合与统一 3.某培训机构招聘教师时按星座设定招聘条件,称:“处女座、天蝎座不要,摩羯座、天秤座、双鱼座优先。”据招聘单位解释,因处女座和天蝎座的员工个性强势,容易跳槽,故不愿招聘,并认为按星座招录虽涉嫌就业歧视,但目

前法律没有明文禁止。对此,应聘者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监察部门的下列哪一做法符合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要求? A.将《劳动法》“劳动者就业,不因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不同而受歧视”的规定直接适用于本案,形成判例,弥补法律漏洞 B.根据《劳动法》的平等就业原则,对招聘单位进行法治教育,促使其改变歧视性做法 C.应聘者投诉缺乏法律根据,可对其批评教育或不予答复 D.通知招聘方和应聘方参加听证,依据国外相关法律规定或案例,对招聘机构的行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4.关于公平正义,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人类一切法律都维护公平正义 B.不同的时代秉持相同的正义观 C.公平正义是一个特定的历史范畴 D.严格执法等于实现了公平正义 5.作为创新社会管理的方式之一,社区网格化管理是根据各社区实际居住户数、区域面积大小、管理难度等情况,将社区划分数个网格区域,把党建、维稳、综治、民政、劳动和社会保障、计划生育、信访等社会管理工作落实到网格,形成了“网中有格、格中定人、人负其责、专群结合、各方联动、无缝覆盖”的工作格局,以此建立社情民意收集反馈机制和社会矛盾多元调解机制。关于充分运用法律手段创新社会管理,下列哪一说法是不准确的? A.社会管理创新主要针对社会管理领域的重点人群、重点区域和重点行业 B.大调解格局是一种社会矛盾多元调解机制 C.社会管理创新要求建立以法律手段为主体,多种手段协调配合的管理和控制体系

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真题卷二答案及解析

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真题卷二答案及解析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设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多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本部分含1—50题,每题1分,共50分。 1.关于不作为犯罪,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的原则当然适用于不作为犯罪,不真正不作为犯的作为义务必须源于法律的明文规定 B.在特殊情况下,不真正不作为犯的成立不需要行为人具有作为可能性 C.不真正不作为犯属于行为犯,危害结果并非不真正不作为犯的构成要件要素 D.危害公共安全罪、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罪、侵犯财产罪中均存在不作为犯. 【答案】D。 【考点】危害行为 2.关于因果关系的认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甲重伤王某致其昏迷。乞丐目睹一切,在甲离开后取走王某财物。甲的行为与王某的财产损失有因果关系 B.乙纠集他人持凶器砍杀李某,将李某逼至江边,李某无奈跳江被淹死。乙的行为与李某的死亡无因果关系 C.丙酒后开车被查。交警指挥丙停车不当,致石某的车撞上丙车,石某身亡。丙的行为与石某死亡无因果关系 D.丁敲诈勒索陈某。陈某给丁汇款时,误将3万元汇到另一诈骗犯账户中。丁的行为与陈某的财产损失无因果关系 【答案】C。 【考点】刑法上的因果关系 3.关于刑事责任能力,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甲第一次吸毒产生幻觉,误以为伍某在追杀自己,用木棒将伍某打成重伤。甲的行为成立过失致人重伤罪

B.乙以杀人故意刀砍陆某时突发精神病,继续猛砍致陆某死亡。不管采取何种学说,乙都成立故意杀人罪未遂 C.丙因实施爆炸被抓,相关证据足以证明丙已满15周岁,但无法查明具体出生日期。不能追究丙的刑事责任 D.丁在14周岁生日当晚故意砍杀张某,后心生悔意将其送往医院抢救,张某仍于次日死亡。应追究丁的刑事责任 【答案】A。 【考点】犯罪主体概述自然人犯罪主体 4.农民甲醉酒在道路上驾驶拖拉机,其认为拖拉机不属于《刑法》第133条之一规定的机动车。关于本案的分析,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甲未能正确评价自身的行为,存在事实认识错误 B.甲欠缺违法性认识的可能性,其行为不构成犯罪 C.甲对危险驾驶事实有认识,具有危险驾驶的故意 D.甲受认识水平所限,不能要求其对自身行为负责 【答案】C。 【考点】犯罪主观要件 5.吴某被甲、乙合法追捕。吴某的枪中只有一发子弹,认识到开枪既可能打死甲也可能打死乙。设定吴某对甲、乙均有杀人故意,下列哪一分析是正确的? A.如吴某一枪没有打中甲和乙,子弹从甲与乙的中间穿过,则对甲、乙均成立故意杀人罪未遂 B.如吴某一枪打中了甲,致甲死亡,则对甲成立故意杀人罪既遂,对乙成立故意杀人罪未遂,实行数罪并罚 C.如吴某一枪同时打中甲和乙,致甲死亡、乙重伤,则对甲成立故意杀人罪既遂,对乙仅成立故意伤害罪 D.如吴某一枪同时打中甲和乙,致甲、乙死亡,则对甲、乙均成立故意杀人罪既遂,实行数罪并罚 【答案】A。 【考点】犯罪主观要件

2018年司法考试三卷综合试题及答案八

2018年司法考试三卷综合试题及答案八 为考生们整理了“2018年司法考试三卷综合试题及答案”希望能帮到大家,想了解更多考试资讯,请关注的及时更新哦。 2018年司法考试三卷综合试题及答案八 1、董事管理经营公司业务时所承担的以公司利益作为自己行为的最高准则,不得利用职务便利追求自己和他人利益的义务是(C)。 A、认真管理义务 B、勤勉义务 C、忠实义务 D、谨慎义务 2、董事在处理公司事务时须以善良管理人的标准给予合理注意的义务是(B)。 A、认真管理义务 B、勤勉义务 C、忠实义务 D、谨慎义务 3、下列行为违反了董事忠实义务的是(A)。 A、董事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与本公司订立合同 B、董事经股东会同意与本公司订立合同 C、董事经股东会同意与本公司进行交易

D、董事在公司章程允许的情况下同公司进行了交易 4、下列行为违反董事竞业限制义务的是(C)。 A、董事经股东会同意自营与所任职公司同类的业务 B、董事未经股东会同意自营与所任职公司不同类的业务 C、董事未经股东会同意为他人经营与所任职公司同类的业务 D、董事未经股东会同意为他人经营与所任职公司不同类的业务 5、董事如果违反了忠实义务,所得的收入应当归(B)。 A、全体股东 B、公司 C、国家 D、其他董事 6、我国《企业破产法》规定,指定管理人的是(C)。 A、债权人会议 B、清算组 C、人民法院 D、股东会 7、确定管理人报酬的是(B)。 A、债权人会议 B、人民法院 C、股东会 D、清算组

8、我国破产法规定的受理债权申报机关是(C)。 A、人民法院 B、债权人委员会 C、管理人 D、债权人会议 9、两个以上的公司合并后,其中有一个公司(吸收方)存续,而其他公司(被吸收方)解散。这种合并方式为(C)。 A、内部合并 B、外部合并 C、吸收合并 D、新设合并 10、两个以上的公司合并后,在合并各方均归于消灭的同时,另外创设出一个新的公司。这种合并方式为(D)。 A、内部合并 B、外部合并 C、吸收合并 D、新设合并 11、下列有关公司合并与公司收购的说法正确的是(D)A、公司合并与公司收购是相同的概念 B、公司合并与公司收购都会产生法人资格消灭的后果 C、公司合并与公司收购都要基于合并与收购的各方的同意 D、在收购成功的情况下,如果收购公司将该目标公司撤销,

2007年国家司法考试真题解析卷三

2007年国家司法考试试卷三真题解析 一、单项选择题 4.甲公司在与乙公司协商购买某种零件时提出,由于该零件的工艺要求高,只有乙公司先行制造出符合要求的样品后,才能考虑批量购买。乙公司完成样品后,甲公司因经营战略发生重大调整,遂通知乙公司:本公司已不需此种零件,终止谈判。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甲公司构成违约,应当赔偿乙公司的损失B.甲公司的行为构成缔约过失,应当赔偿乙公司的损失C.甲公司的行为构成侵权行为,应当赔偿乙公司的损失D.甲公司不应赔偿乙公司的任何损失 【答案】D 【逐项解析】本问题在冲刺班讲课过程中多次强调,错了不应该。甲乙双方只是处于缔结合同的阶段,合同尚未成立,谈不上违约责任的问题,因此A 项错误。 《合同法》第42 条规定:“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三)有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本题中,甲公司并不存在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不应承担缔约过失责任,因此B 项错误。 甲乙双方处于缔约过程中,双方均不能保证一定会签署合同,甲公司终止谈判并非违法行为,乙公司也应当预见存在对方终止谈判的风险,甲的行为不构成侵权。因此C 项错误,D 项正确。 【常见错误】有的考生认为甲的行为属于缔约过失,因此误选了B。 6.乙买甲一套房屋,已经支付1/3 价款,双方约定余款待过户手续办理完毕后付清。后甲反悔,要求解除合同,乙不同意,起诉要求甲继续履行合同,转移房屋所有权。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合同尚未生效,甲应返还所受领的价款并承担缔约过失责任B.合同无效,甲应返还所受领的价款C.合同有效,甲应继续履行合同D.合同有效,法院应当判决解除合同、甲赔偿乙的损失 【答案】C 【逐项解析】《物权法》第15 条规定:“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可见房屋买卖合同的成立、有效、生效与是否办理登记无关,因此AB 两项错误。 《合同法》第110 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要求履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二)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三)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要求履行。”因此C 项正确。 《合同法》第94 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本题中,甲主张解除合同缺乏法律依据,因此D 项错误。 【常见错误】有的考生误认为房屋买卖合同以登记为生效要件,因此误选了A 或B。本问题在冲刺班讲课过程中多次强调,错了不应该。 7.张某发现自己的工资卡上多出2 万元,便将其中1 万元借给郭某,约定利息500 元;

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试卷二真题解析

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试卷二真题解析

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真题卷二解析 1关于不作为犯罪,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的原则当然适用于不作为犯罪,不真正不作为犯的作为义务必须源于法律的明文规定 B在特殊情况下,不真正不作为犯的成立不需要行为人具有作为可能性 C不真正不作为犯属于行为犯,危害结果并非不真正不作为犯的构成要件要素 D危害公共安全罪、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罪、侵犯财产罪中均存在不作为犯 解析 D项:丢失枪支不报罪、遗弃罪、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等属于不作为犯。所以,D项正确。 A项:根据《刑法》第3条规定:“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所谓不作为,就是指行为人负有实施某种行为的特定法律义务,能够履行而不履行的危害行为。其义务来源包括以下:(1)法律、法规明文规定的义务;(2)职务或者业务要求的义务;(3)法律行为引起的义务;(4)先行行为引起的义务。刑法将不作为犯罪分为两种类型:一是纯正不作为犯或真正不作为犯,即刑法明文规定只能由不作为构成的犯罪;二是不纯正不作为犯或不真正不作为犯,即行为人以不作

为形式实施的通常为作为形式的犯罪。所以真正不作为犯的作为义务须由法律明文规定,不真正不作为犯可以有其他义务来源。所以,A 项错误。 BC项:对于不真正不作为犯的成立要件,我国刑法理论通说认为应具有以下三项内容:(1)行为人具有作为的义务;(2)行为人有作为的可能;(3)行为人违反了作为义务,造成了构成要件结果的发生。所以,BC项错误。 综上所述,本题正确答案为D。 2关于因果关系的认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甲重伤王某致其昏迷。乞丐目睹一切,在甲离开后取走王某财物。甲的行为与王某的财产损失有因果关系 B乙纠集他人持凶器砍杀李某,将李某逼至江边,李某无奈跳江被淹死。乙的行为与李某的死亡无因果关系 C丙酒后开车被查。交警指挥丙停车不当,致石某的车撞上丙车,石某身亡。丙的行为与石某死亡无因果关系 D丁敲诈勒索陈某。陈某给丁汇款时,误将3万元汇到另一诈骗犯账户中。丁的行为与陈某的财产损失无因果关系 解析 刑法上的因果关系是,危害行为与危害结果之间的一种引起与被引起的关系。 C项:丙酒后开车,与石某撞车身亡之间,介入了交警指挥不当的因素,而此因素的介入具有异常性,足以中断丙酒后开车的行为与石某

司法考试真题解析试卷三

试卷三 提示:本试卷为选择题,由计算机阅读。请将所选答案填涂在答题卡上,勿在卷面上直接作答。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设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多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本部分含1—50题,每题1分,共50分。 1.薛某驾车撞死一行人,交警大队确定薛某负全责。鉴于找不到死者亲属,交警大队调处后代权利人向薛某预收了6万元赔偿费,商定待找到权利人后再行转交。因一直未找到权利人,薛某诉请交警大队返还6万元。根据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公平正义要求和相关法律规定,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A.薛某是义务人,但无对应权利人,让薛某承担赔偿义务,违反了权利义务相一致的原则 B.交警大队未受损失而保有6万元,形成不当得利,应予退还 C.交警大队代收6万元,依法行使行政职权,与薛某形成合法有效的行政法律关系,无须退还 D.如确实未找到权利人,交警大队代收的6万元为无主财产,应收归国库 【答案】D 【考点】无主财产的归属 【解析】选项A错误。薛某驾车撞死一人,按照法律规定其应向死者家属支付相应的赔偿费用。因此,薛某履行义务并非没有对应的权利人,而是没有具体确定的权利主体,不存在违反权利义务相一致原则的问题。 选项B、C错误。《交通事故处理工作规范》第七十四条规定,对未知名死者的人身损害赔偿,其身份暂按城镇居民计算,年龄暂按法医鉴定报告的大约年龄段取中间年龄计算。核查出未知名尸体身份后,按照实际身份、年龄重新计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将其所得赔偿费交付有关部门保存,其损害赔偿权利人确认后,通知有关部门交付损害赔偿权利人。据此可知,交警大队与薛某之间不存在行政法律关系,交警大队代收6万元赔款的行为不属于不当得利,无需退还。 选项D正确。侵犯他人权益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在没有具体权利人的情况下,由国家有关机关代为行使权利,将收取的赔偿金上交国库,更有利于对义务主体责任的落实,从而强化人们在日常生活中对他人的注意义务,有利于实现社会公共利益。从民法公序良俗的基本原则来看,在义务主体的个人利益与社会公共利益发生冲突的时候,应当注重保护社会公共利益,因此司法部采用D答案更符合民法的基本原则和精神。 2.张某和李某达成收养协议,约定由李某收养张某6岁的孩子小张;任何一方违反约定,应承担违约责任。双方办理了登记手续,张某依约向李某支付了10万元。李某收养小张1年后,因小张殴打他人赔偿了1万元,李某要求解除收养协议并要求张某赔偿该1万元。张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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