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编侵权责任法练习题.doc(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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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编侵权责任法练习题与答案(2015年12月修订)

第十五章侵权行为概述(第三十七章)

一、单项选择题

1.侵权责任法规定的责任构成原则不包括(D)

A.过错责任原则

B.无过错责任原则

C.推定过错原则

D.过失责任原则

2.承担侵权责任的方式可以合并使用的是(B)

A.停止侵害、排出妨害

B.恢复原状、赔偿损失

C.消除危险、恢复原状

D.停止侵害、返还财产

3.下列法律关系中,由侵权责任法调整的是(B )

A、劳动法律关系

B、婚姻法律关系

C、经济管理关系

D、税收关系

4.侵权人因同一行为应当承担行政责任或者刑事责任的,不影响依法承担侵权责任。这

说明侵权责任的(A)

A、独立性

B、无形性

C、专有性

D、法律确认性

5.下列各项权利中,不由侵权责任法调整的是(D)

A、健康权

B、监护权

C、用益物权

D、选举权

6.《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首次把(C )作为独立的权利加以保护,这也是侵权

责任法的一大亮点。

A生命权 B健康权 C隐私权 D用益物权

二、判断题

1.《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于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于第十二次会议通过。从2009年12月 26日起施行。(错)

2.侵权行为的对象包括民事权利和民事利益。(对)

3.侵权行为与合同都是债的发生依据。(对)

4.精神损害赔偿属于财产损害的一种。(错)

5.侵权民事责任的形式是行为人所实施行为应承担的具体的民事责任方式。(错)

6.有过错就一定要承担责任,没有过错就一定不会承担责任。(错)

7.因同一行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和行政责任、刑事责任,侵权人的财产不足以支付的,先承担侵权责任。(对)

8.人身权是和生命联系在一起的,法人是组织体,谈不上什么人身,故其没有人身权。

(错)

9.李某家苹果树枝伸至田家,大风吹落苹果至田家院中,田子食之,构成不当得利。

(错)

10.侵权行为既可能是违反法定义务也可能是违反约定义务的行为。(错)

三、简述题

1. 简述侵权责任法律特征

(一)行为具有违法性。它是民事主体因违反了法定义务而应承担的法律后果

(二)承责方式多样性。侵权责任主要是财产责任。但损害人身权的责任不仅包括财产责任,还包括非财产的责任。

(三)责任实施的强制性。侵权责任是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其实施的法律责任。

(四)责任的主体的广泛性

2. 简述精神损害的概念和发生情况

(1)精神损害的概念;精神损害是指受害人在受到侵害后精神上的痛苦和肉体;

(2)精神损害的发生情况:包括,侵害姓名权、肖像权;在身体伤害的诉讼中以及非法拘禁、医疗事故等;因使用具有不合理危险的缺陷产品或者接受质量。

第十六章侵权行为的归责原则(第三十八章)

一、判断题:

1.侵权归责原则是关于侵权责任“归责”的基本规则,即行为人因何种事由被要求承担责任。(对)

2. 过错推定责任原则、严格责任原则和公平责任原则,都是限于法律直接规定的特殊情况。

(错)

3.过错责任广泛适用于一般的侵权责任形态。(对)

4.过错责任的举证责任分配原则是“主张权利方要求对方须有证据”(错)

5.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对)

6.我国《民法通则》第126条规定适用于公平原则。(错)(过错推定原则)

7.过错责任原则与无过错责任原则只是适用范围不同,在归责的依据上两者无任何区别。

(错)

8.在公共场所或者道路上挖坑、修缮安装地下设施等,没有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施工人不需承担侵权责任。(错)

9.共同过错与混合过错一样,都是指加害人为二人或二人以上,并都要对损害的结果承担连带责任。(错)

10.共同侵权行为与共同危险行为一样,加害人都必须对损害的结果承担连带责任。(对)

二、论述题

试论述债权与物权的区别(前作业中涉及本题,但答案不够全面和正确)。

债权和物权为两类不同的财产权,它们反映着不同的财产关系,具有不同的性质和特点。

主要表现在:

1.债权为请求权。债权人只有通过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才能实现自己的特定利益。而物

权为支配权,而物权为支配权,物权人无须借助于他人的意思和行为,即可行使权利,并实现自己的利益。

2.除了法定之债外,合同之债的设定采任意主义。当事人只要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

和公序良俗,即可依自己的自由意思,任意设定债权。而物权的设定采法定主义,除法律有规定者外,不许当事人自行创设,也不许变更物权的内容。

3.债权仅存在于特定人之间,较少涉及第三人;而物权的义务主体是社会上的一切人。

4.债的发生可由不法行为引起;而物权的发生,则只能由合法行为或者法律事实引起。

5.债权为相对权,物权为绝对权。

6.在权利的客体上,债的客体为给付,即债务人的特定行为;而物权的客体只能是物。

7.债权与物权在效力上有所不同。物权具有排他性,表现为在同一物上不能成立并存的、

具有不相同性质的数个物权。而债权具有相容性,在同一标的物上可以先后或者同时成立数个平等的债权。当物权与债权同时存在于同一个物之上时,物权具有优先效力,普通债权只有在物权人的利益优先得到满足后,才可能实现。物权具有追及性,即不论物权标的物的占有发生何种变动,权利人均得追及物之所在,行使权利,请求返还,或者请求损害赔偿,而

债权不具有此种效力。债的标的物为第三人占有时,不论其占有系合法还是非法,债权人对该第三人均无依其债权请求返还或者请求赔偿的权利。

8.债权具有时效性,而物权没有。债权为有期限的权利,不能永久存续。而物权的性质

为支配权,只要标的存在,权利就存在,法律上没有期限的限制,只有标的物的灭失或者具有法律规定的原因,才会导致所有权的消灭。

9.保障方式不同。物权保护的目的一般在于恢复权利人对于物的支配,因而以恢复原

状为原则,注重于采用物上请求权的方法。债权保护的目的在于实现债权人的利益,因此多采用支付违约金、采取补救措施、损害赔偿等补偿损失的方法。

三、案例分析题

一天下午,某电机厂工人赵某和钱某受本厂指派,到某制氧厂提取10瓶氧气,等到电机厂派车来接时已是晚上10点多钟,由于一车一次只能运9瓶,于是赵、钱二人将剩余的一瓶悄悄藏匿在孙某的木船上,打算明日来运走。半夜2时许,因不放心氧气瓶,二人又到船上来查看,未见异常便离去。走时,钱某未将随手丢在船上的烟头熄灭,恰逢船上的氧气瓶漏气,遇火点燃,木船炸毁。船主孙某闻声赶到现场,发现与自己多次发生争吵的李某正站在30米外的自家船上向这里观看。孙某当即断定是李某炸船,于是将李的船只扣下,并向派出所报案。

问:(1)李某的船被扣,造成营运损失500元,如何承担,为什么?

(2)孙某木船被炸损失5000元,如何承担,为什么?

答案:

(1)李某的船只被扣,造成的营运损失500元应由孙某承担,因为孙某扣船的自力救济行为不符合自助行为的成立要件(孙与李彼此相识,即使船毁真是李某行为造成,孙也不存在来不及请求国家救济的情形),实质上应构成侵权(若成立自助行为则不担责)。

(2)孙某木船被炸损失5000元,应由某电机厂承担,因为某电机厂工人赵某和钱某的行为是执行职务的行为。当然,电机厂承担后可向有重大过错的钱某追偿。

第十七章一般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

(第三十九章)

一、不定项选择题

1.下列行为中,属于侵害公民肖像权的行为是(B)

A.在社会公共利益需要刊登公民的照片

B.未经本人同意在照像馆橱窗陈列本人照片

C.在寻找失踪人的照片

D.因司法需要使用犯罪人的图像

2.下列有关人格权与身份权的说法错误的是(A)

A.自然人的人格权基于出生而取得,各主体的人格权是相同的;身份权基于主体具

有的特定身份而产生,各主体的身份权往往不同

B.人格权是支配权,而身份权具有支配权、请求权等多种成分

C.人格权的利益只归属于权利人自身,有些身份权则主要为相对人的利益而存在

D.人格权是无期限的,甚至可以延伸到权利人死后,身份权则以特定身份的存在为

存续前提

3.广东东莞市某化工厂排放的废水流入某池塘后,发生大量鱼类死亡事件。在是

否承担赔偿责任问题上,该化工厂的哪些抗辩理由即使有证据支持也不能成立?(ABCD )

A.其排放的废水完全符合规定的排放标准

B.另一工厂排放的废水足以导致池塘中鱼类死亡

C.该化工厂主观上没有任何过错

D.原告的赔偿请求已经超过2年的诉讼时效

4.甲公司分立为乙公司和丙公司。在分立过程中,乙公司和丙公司对甲公司所欠丁、戊、已、庚的债务达成协议,乙公司承担对丁、戊的债务,丙公司承担对已、庚的债务。

对甲公司的债权人来说,该债务承担协议(A)

5.林某某于2012年6月15日从某化妆品公司购买一套化妆品,使用后皮肤出现大面积红肿,就医花费15000元。2013年5月,林某某多次交涉无果将某化妆品公司诉至法院。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ABD)

A.林某某可以要求某化妆品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B. 林某某可以要求某化妆品公司承担侵权责任

C. 林某某可以要求某化妆品公司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D. 林某某可以要求撤销合同

6.乙公司欠甲公司30万元,同时甲公司须在2011年10月20日清偿对乙公司的20

万元货款。甲公司在同年10月18日与丙公司签订书面协议,转让其对乙公司的30万元

债权。同年9月24日,乙公司接到甲公司关于转让债权的通知后,便主张20万元的抵

销权。下列说法哪些是正确的?(BC)

A.甲公司与丙公司之间的债权转让合同于9月24日生效

B.乙公司接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即负有向丙公司清偿30万元的义务

C.乙公司于9月24日取得20万元的抵销权

D.丙公司可以就30万元债务的清偿,要求甲公司和乙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7.依照法律规定,在不履行合同或法定义务,致使他人财产、人身权利受到损害时,不属于免除民事责任的情况是(D)

A.不可抗力

B.受害人的故意或重大过失

C.正当防卫、紧急避险的行为

D.第三人的过错

8.甲对乙享有10万元的到期债权,乙对丙也享有10万元的到期债权,三方书面约定,丙直接向甲清偿。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ABD)

A.丙可以向甲主张其对乙享有的抗辩权

B.丙可以向甲主张乙对甲享有的抗辩权

C.若丙不对甲清偿,甲可以要求乙清偿

D.若乙对甲清偿,则构成代位清偿

二、简述题

1.简述一般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

(1)从主体方面看,加害行为的实施者是公民和法人及其它组织;

(2)从行为的对象来看,它所指向的或发生作用的是他人的合法民事权益;

(3)从行为的性质来看,它具有违法性;

(4)从表现形式上看,加害行为可以是作为,也可以是不作为。

2.简述无过错责任原则的特征

无过错责任原则的特征有三个:

(1)法律对其适用对象予以特别规定以与过错责任原则的适用范围区别开来;

(2)在构成要件方面,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不考虑加害人的过错;

(3)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的案件,侵权行为由侵害行为、损害及二者之间的因果关系三项要件构成。

3.简述债权让与及其构成的要件。

债权让与通常是基于让与人与受让人之间关于转让债权的协议,即债权让与合同而发

生,须具备以下条件方能生效:

(1)须当事人之间达成合意,债权人与受让人之间须有协议。

(2)须有有效的债权的存在,债权人的债的具有合法性

(3)须所让与的债权具有可转让性质,与一定人身性质有关的债不能转让。

(4)须通知当事人。债权让与不以债务人的同意为生效要件,但应以通知债务人为对债务人发生效力的要件。

三、论述题

论公平责任特征和适用范围

公平责任又称衡平责任,是指当事人双方在对造成损害均无过错的情况下,由人民法院根据公平的观念,在考虑当事人的财产状况及其他情况的基础上,责令加害人对受害人的财产损失给予适当的补偿。

(1)公平责任的法律特征:第一,公平责任属于法律责任的范畴。第二,公平责任是基于对当事人的经济状况和受害人所受损害程度的公平考虑而决定的责任。第三,公平责任主要适用于当事人没有过错的情况。第四,公平责任主要适用于侵犯财产案件。

(2)公平责任原则的主要适用范围:主要适用于当事人双方都没有过错的情况。在我国现行民事立法中,法律规定公平责任适用的情况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第一,《民法通则》第132条规定的情况。第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致人损害的公平责任。第三,紧急避险人应承担的适当责任。

四、案例分析

1.甲驾车操作不当,与酒醉后的乙所开之车相撞,乙车失控撞倒路旁的电线杆,电线杆

的倒地使输电线断裂,造成附近一医院停电,负责临时发电的丙擅离职守而未能及时开动发电机,停电致使靠电能运转的生命装置停止工作,病人丁因此而死亡。

问:

(1)本案造成丁死亡的原因是哪些,他们之间产生什么关系?

(2)造成丁死亡的行为中哪些是不作为之原因事实,为什么?

答:

(1)本案造成丁死亡的原因之链中,甲驾车操作不当,乙酒后开车,丙的擅离职守,都是

造成丁死亡的事理上的原因。对结果具有原因力之事实,不仅包括作为形式,也包括不作为形式。

(2)前述事例中丙的行为,即是不作为之原因事实。我国民法学界讨论侵权法上的因果关

系也主要是讨论事实上的因果关系,强调原因和结果以及二者之间的联系的客观性。

2.蒋某因公出差到某市一家旅馆住宿,夜晚在房间休息时,天花板上的吊灯突然脱落,正好砸到蒋某身上,致使蒋某身上多处受伤,为此,蒋某花去医疗费2093元。于是,蒋某要求旅馆赔偿损失,但旅馆老板不同意,理由是吊灯属于某装修队安装的,旅馆本身没有过错。蒋某又只得去找某装修队,但该装修队认为,吊灯脱落是由于吊灯经多年使用螺丝磨损严重造成的,装修队不承担责任。两家相互推诿,蒋某于是诉诸法院。

问:

(1)本案的归责原则是什么,有何法律依据?

(2)本案中旅馆、装修队的责任如何认定?

答案

(1)本案是一起特殊的民事侵权案件。根据民法通则第126条规定:“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倒塌、坠落造成他人损害的,它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但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本案中的归责原则应是过错推定责任原则。

(2)本案中,旅馆作为吊灯的所有人和管理人,对于吊灯脱落致人损害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如果能够证明这一损害结果是由装修队造成的,举证责任在于旅馆方。即使在这种情况下,也应由旅馆首先负责赔偿,然后再向真正过错方—装修队追偿。如果旅馆不能证明自己无过错,则推定其有过错,并承担蒋某的损害赔偿责任。

第十八章侵害财产权与人身权的行为

(第四十章)

一、判断题

1.根据不同的标准可对侵害财产行为作出:侵害国有财产权、集体财产权、私人财产权

的分类。(对)

2.侵害财产的形式包括:行为人对财产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错)

3.我国《侵权责任法》第七条“行为人损害他人民事权益,行为人有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依照其规定。”(错)

4.甲父对甲(8岁)的行为应承担监护责任,该监护责任的性质是过错责任。(错)

5.甲向乙借款1000元,并将自己的一山地车出质给乙。乙在质押期间将该车无偿借丙使用。丙的债权人丁趁丙不注意时骑走该车,并向丙声称要以其抵债。对此,甲有权基于其所有权请求返还山地车(错)。

6. 侵占财产,是行为人通过一定手段占有他人的财产,并使所有人和占有人丧失对财产的占有。(错)

7. 我国宪法规定的人身权有人身自由不受侵犯。(对)

8.隐私权具有可放弃性。(对)

二、单项选择题

1.王某对李某说:如果你在今年考上北京大学,我愿将自己苹果手机或者索尼相机

相赠。李某同意。李某当年考取北京大学。关于王某和李某的约定,下列哪一说法是正

确的?(B )

A.属于种类之债

B.属于选择之债

C.属于连带之债

D.属于劳务之债

2.陈某对张某享有1万元债权,张某对林某享有2万元债权。陈某将其债权转让给

洪某并通知了张某,林某未经张某同意,将其债务转移给丁某。如洪某对丁某提起代位

权诉讼,丁某下列哪一抗辩理由能够成立?(B)

A.陈某转让债权未获张某同意

B.林某转移债务未经张某同意

C.张某已经要求丁某偿还债务

D.张某与林某之间的债务纠纷有仲裁条款约

3.甲公司和乙公司采用书面形式签订一份买卖合同,双方在甲地谈妥合同的主要条款,张某于乙地在合同上签字,李某于丙地在合同上摁了手印,合同在丁地履行。关于

该合同签订地,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C)

A.甲地

B.乙地

C.丙地

D.丁地

4.甲和乙之间有借贷关系,后二人结婚。此时,甲、乙之间的债权债务可以因下列

哪一情形消灭?(D)

A.因混同而消灭

B.因混合而消灭

C.因结婚而消灭

D.因免除而消灭

5.李某将仅有一张10年前的父母照片(父母已经于六年前死亡)照拿到照相馆去翻拍。因雇员丙不慎失火烧毁,导致灭失,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B)

A.甲可对乙提出违约之诉,并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B.甲可对乙提出侵权之诉,并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C.甲只能对丙提出侵权之诉,并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D.甲可对乙提出违约之诉或侵权之诉,不能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6.甲违章驾车,正常行走的行人乙为了躲避甲的车向路边躲避,结果掉入了正在施工的排水沟中,该施工单位并未设立任何警示标志,乙胳膊摔伤,花去医药费几千元。对于乙的损失,应当由谁来承担?(C)

A.甲是造成乙受伤的根本原因,应当由甲赔偿

B.施工单位未设立警示标志具有过错,应当由其赔偿

C.为无意思联络的数人侵权,甲和施工单位承担,但应根据过错和原因力大小承担相应的责任

D.为共同侵权行为,甲和施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三、案例分析题

某小学四年级学生小亮因上课说话,课后被班主任赵某留下来批评教育。第二天上午,小亮的母亲伍某来到学校,质问赵某为何体罚其孩子,经赵某耐心解释,伍某仍不肯罢休。

随后,伍某在赵某的办公室大吵大闹,当着其他教师的面指责赵某贪污学生的学费、经常殴打学生。当天下午3点多,赵某正给学生上课,伍某突然闯进教室,辱骂赵某是“贪污犯”、“疯婆”。而后,伍某还给市工委、市教委写信要求处理赵某。赵某精神遭受打击,请假在家休息一周。2012年11月,赵某将伍某告上法庭,要求法院判令伍某在当地报纸上公开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失费20000元。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如果认为其孩子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应通过正当途径解决,不应在其所主张的事实未经相关部门确认的情况下,即在公开场合向公众宣扬,导致原告名誉受损,因此被告行为已构成侵犯名誉权。据此,法院判决被告在当地媒体上向原告赔礼道歉,并赔偿原告精神损失费2000元。

问:

1.伍某的做法是否正确,为什么?

2.赵某的做法是否正确,为什么?

答案:

1.伍某有些做法不正确。如伍某认为教师赵某体罚其孩子,这一问题本可以通过向有关

部门反映等正当途径予以解决,然而伍某为发泄心中不满而选择诋毁赵某的名誉,其侵权的故意是明显的。伍某在教室、办公室等公开场合用侮辱性的言语辱骂赵某,并在未经核实的情况下当众指责赵某是贪污犯,其行为的性质是恶劣的。伍某的侮辱、诽谤行为在公开场合进行,已为教师和学生所知悉,客观上影响了社会对赵某的公正评价,败坏了其名誉。伍某的行为已构成了对赵某名誉的侵犯,应承担侵权责任。但伍某写信向市教委、市工委反映情况并要求处理赵某,应属于依法行使监督权的行为,不构成侵权。

赵某的做法是正确的。学生小亮因上课说话,课后被班主任赵某留下来批评教育。赵某这样做不是体罚学生。赵某作为教师,良好的名誉、学生的信任和爱戴是其履行职务不可缺少的重要条件,伍某的行为使其背上沉重的心理负担,致其精神陷于痛苦,造成的后果是严重的。赵某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是保护自己的合法民事权利的正当行为。

第十九章侵权责任方式与侵权责任的承担

(第四十一章)

一、单项选择题

1.甲将电视交予乙进行质押借款,但在归还借款后,乙拒绝归还电视(A)

A、甲就有权要求乙返还

B、甲就无权要求乙返还

C、甲就有权要求善意第三人丙返还

D、电视机已坏甲就无权要求乙赔偿

2.依照法律规定,在不履行合同或法定义务,致使他人财产、人身权利受到损害时,不属于免除民事责任的情况是(D)

A.不可抗力 B.受害人的故意或重大过失

C.正当防卫、紧急避险的行为 D.第三人的过错

3.下列行为中,不属于特殊侵权行为的是(B )。

A.履行职务致人损害 B.故意伤害致人损害

C..地面施工致人损害

D.污染环境致人损害

4.有关公平责任原则的说法正确的是(B)。

A.公平责任是一种道德责任而不是法律责任

B.公平责任适用于双方都没有过错的情况

C.公平责任下,推定行为人有过错

D.公平责任下,双方平均承担损失

5.侵权人因同一行为应当承担行政责任或者刑事责任的,(B)依法承担侵权责任。

A、影响

B、不影响

C、不需要

D、依据行政法或者刑法规定

6.消除影响、恢复名誉的适用(A)

A、人身权与知识产权

B、合同违约

C、缔约过失

D、毁坏财物

二、多项选择题

1.童某与甲旅游公司签订合同,约定童某参加甲公司组织的旅游团西南地区旅游。旅游出发前15日,童某因出差通知甲公司,由洪某替代跟团旅游。在旅游途中,甲公司不顾洪某反对,将其旅游业务转给乙公司。乙公司组织游客参观矿物馆,该矿物馆所属观光汽车司机操作失误致汽车失灵,洪某遭受重大损害。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ABC )

A.即使甲公司不同意,童某仍有权将旅游合同转让给洪某

B.洪某有权请求甲公司和乙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C.洪某有权请求某矿物馆承担赔偿责任

D.洪某有权请求汽车司机承担赔偿责任

2.陈某于2012年3月1日从某商场食品,陈某食用后身体不适,就医不愈花费巨大。2012年4月,陈某多次交涉无果将商场诉至法院。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ABD)

A.陈某可以要求商场承担违约责任

B. 陈某可以要求商场承担侵权责任

C. 陈某可以要求商场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D. 陈某可以要求撤销合同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规定,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

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ABCD )

A.宾馆

B.商场、银行

C.娱乐场所

D.车站

三、判断题

1.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对)

2.在公共场所或者道路上挖坑、修缮安装地下设施等,没有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

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施工人不需承担侵权责任。(错)

3.依据我国《民法通则》和《侵权责任法》之规定,监护责任的性质是过错责任。(错)

4. 《侵权责任法》三十七条所规定的场所,并非真正意义的公共场所,实际上只是营

业性的服务场所。( 对)

5.高空抛物的规范规定的作用是为了更好的预防损害,制止人们高空抛物。(对)

6.遗弃、逃逸的动物在遗弃、逃逸期间造成他人损害的,原动物饲养人或管理人不承担

责任。(错)

四、简述题

1.简述侵权损害赔偿的原则的主要种类

(1)全部赔偿原则;(2)限定赔偿原则;(3)惩罚性赔偿原则;(4)统一赔偿原则。

2. 简述间接损失的特征

(1)损失的是一种未来的可得利益

(2)这种丧失的未来利益是具有实际意义的,而不是抽象的或者假设的。

(3)这种可得利益必须是一定范围的,即损害该财物的直接影响所及的范围。

五、案例分析

某工厂女工甲因为工作熟练,工资很快涨为同车间最高。对此,其同事乙心怀嫉妒,总想找机会贬低她。后来乙偷看甲的私人信件,得知甲曾经得过性病,遂大肆传播,给甲造成了严重的精神损害。

问:

1.该案属于什么性质的民事案件?

2.应当依据哪些法律、法规处理本案?

答:

1.乙侵害了甲的隐私权和名誉权,乙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2. 应当依据《民法通则》第120条规定:“公民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

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根据我国宪法的规定,自然人享有隐私权。自然人的隐私是自然人人格尊严的一部分。我国现行立法对隐私权的独立地位未加以确认,而是将侵害隐私的行为作为侵害名誉权处理,揭人隐私是对自然人名誉权的侵害。根据民法理论,本案中乙揭甲的隐私,是对于其人格的侮辱,既侵犯了甲的隐私权,也侵犯了甲的名誉权,因此,乙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第二十章数人侵权行为与责任(第四十二章)

一、多项选择题

1. 根据《民法通则》第130条规定,甲、乙、丙共同侵权造成他人损害的,(A D)

A.甲、乙、丙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B.甲、乙、丙为按份之债

C.甲、乙、丙是未成年人不应当负民事责任

D.甲偿还全部的债务后有向乙丙追偿权

2.某日,刘某与好友任某一起外出用猎枪打猎,忽见前面丛林中有一灰影闪动,二人同时举枪射击,不想击中的是在山中采蘑菇的农民。据查,该农民只被击中一枪,刘任二人的猎枪为同一型号,无法辨别是谁的枪击中了农民。若你是该农民聘请的律师,以下认定错误的有哪些?(ABC)

A.因为无法辨别加害人是谁,所以刘任二人不承担责任

B.刘任二人已构成共同危险行为,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C.刘某、任某各自承担相应责任

D.应由林业局承担责任

3.教唆、帮助他人实施侵权行为的应当与行为人承担。( A D)

A、连带责任、

B、无需负连带责任、

C、不必负连带责任

D、不适用免责

4. 无意思联络的数人侵权( A C D)。

A.数人行为事先并无共同的意思联络

B.数人行为事先并有共同的意思联络

C.数个行为偶然结合

D.使同一受害人共同损害

5.共同危险行为的构成要件(ABC D)。

A.主体必须是两人以上

B.数人共同实施了危险行为

C.主观上应有共同过错

D.使同一人或数人利益受损

6.朱某驾驶摩托车抢了田某放在自行车车框内的手提包,包内有现金500元,身份证一张。后由于朱某与田某有几分相象,为逃避追捕,朱某以田某的身份生活了半年,于1999年12月被

公安机关抓获。则朱某侵犯了田某的(ABD )。

A.名誉权荣誉权

B.对现金、手提包、

C.身份证的所有权 D.姓名权

二、案例分析题

某日,王小东、张小安和江小亮(均为未成年人)在楼房的阳台上玩耍。在玩耍过程中,三人各自拿了一块砖头,同时从阳台上往下扔。其中一块砖头恰好砸中了在户外散步的姚大民怀抱的三岁儿子姚小民,致使其当场死亡。但该致害砖头为谁所扔不能确定。姚大民遂将王小东等三人告上法庭。

问:

(1)本案中,王小东、张小安和江小亮的行为性质应如何认定?为什么?

(2)本案应如何处理?为什么?

答案:

(1)本案中,王小东、张小安和江小亮的行为性质属于共同危险行为。因为主体上为三人之多数;客观上三人有共同的危险行为(三人共同的行为,一人的行为造成了损害后果,但不知是谁的行为所致),主观上有共同的过失(推定的过错),符合共同危险行为的成立要件。

(2)本案应由三人承担连带责任,由于三人均为未成年人,故应由三人的监护人承担赔偿等民事责任。

第二十一章各类侵权责任(第四十三章)

一、判断题

1.侵害单位权益,造成单位严重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 错)

2.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生产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这里的产品包括初级农产品。

( 错 )

3.高空抛物的规范规定的作用是为了更好的预防损害,制止人们高空抛物。(对)

4.遗弃、逃逸的动物在遗弃、逃逸期间造成他人损害的,原动物饲养人或管理人不承担责任。

(错)

5.因污染环境造成损害的,污染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这里的污染者指对环境进行改变的人。

(对)

二、单项选择题

1.下列关于因林木折断造成他人损害相关责任的承担的表述中,正确的是(D)。

A.林木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承担无过错责任

B.如果受害人不能证明林木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有过错,不承担侵权责任

C.林木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承担补偿责任

D.林木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2.如果销售者不能指明缺陷产品的生产者也不能指明缺陷产品的供货者,应当由下列主体中的(A )承担侵权责任。

A.生产者B.销售者C.运输者D.保险公司

3.两人以上分别实施侵权行为造成同一损害,每个人的侵权行为都足以造成全部损害的,行为人(C)。

A.分别承担责任B.根据协商的份额承担责任

C.承担连带责任 D.不承担责任

4.甲将数箱蜜蜂放在自家院中槐树下采蜜。在乙家帮忙筹办婚宴的丙在帮乙喂猪时忘关猪圈,猪冲入甲家院内,撞翻蜂箱,使来甲家串门的丁被蜇伤,经住院治疗后痊愈。下列哪一种说法是正确的?(B)(司考)

A.甲应对丁的医疗费用承担全部民事责任

B.乙应对丁的医疗费用承担全部民事责任

C.丙应对丁的医疗费用承担全部民事责任

D.乙和丙应对丁的医疗费用承担连带责任

5.甲在乙经营的酒店进餐时饮酒过度,离去时拒付餐费。乙不知甲的身份和去向。甲酒醒后回酒店欲取回遗忘的外衣,乙以甲未付餐费为由拒绝交还。对乙的行为应如何定性?(C )(司考)

A.是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

B.是行使不安抗辩权

C.是自助行为

D.是侵权行为

6.甲以正常速度驾驶汽车(已投保)途中,突遇行人乙在非人行道处横穿公路,甲紧急刹车,但仍将其撞伤。在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内向乙支付保险金后,乙尚有一部分损害未获赔偿。对于这部分损害赔偿费用的承担问题,下列哪一种说法是正确的?(C)(司考)

A.由保险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B.由乙自行承担

C.由甲承担部分赔偿责任

D.由甲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7.小女孩甲(8岁)与小男孩乙(12岁)放学后常结伴回家。一日,甲对乙讲:“听说我们回家途中的王家昨日买了一条狗,我们能否绕道回家?”乙答:“不要怕!被狗咬了我负责。”后甲和乙路经王家同时被狗咬伤住院。该案赔偿责任应如何承担?(C)(司考)

A.甲和乙明知有恶犬而不绕道,应自行承担责任

B.乙自行承担责任,乙的家长和王家共同赔偿甲的损失

C.王家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D.甲、乙和王家均有过错,共同分担责任

8.送奶人误将王某订的牛奶投入其邻居张某家的奶箱中,张不明所以,取而弃之。张某行为的性质应如何应定?(D)(司考)

A构成不当得利B构成侵权行为

C构成无权代理D并无不当

9.甲、乙各牵一头牛于一桥头相遇。甲见状即对乙叫道:“让我先过,我的牛性子暴,牵你的牛躲一躲。”乙说“不怕”,继续牵牛过桥,甲也牵牛上桥。结果二牛在桥上打架,乙的牛跌入桥下摔死。乙的损失应由谁承担?(C)(司考)

A.甲应负全部赔偿责任

B.应由乙自负责任

C.双方按各自的过错程度承担责任

D.双方均无过错,按公平责任处理

10.甲(成年人)对乙(8岁)说:“你敢砸丙家的玻璃吗?”乙闻言就砸烂了丙家的玻璃,并砸中了屋内的电视机。对于丙的损失,应当由谁承担?(B)

A乙是行为人,根据过错责任原则,应当由乙承担

B甲教唆乙砸他人的财物,应当由甲承担

C乙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应当由乙的监护人承担

D主要由甲承担,乙的监护人也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二、简述题

简述推定医疗机构对患者的损害赔偿条件

侵权责任法规定患者有损害,因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

1.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

2.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

3.伪造、篡改或者销毁病历资料。

三、案例分析题

1.秦某与家人到山区旅游,晚上住在农家乐旅馆。该农家乐旅馆提供自助餐台,所所提

供的新购买的高压锅是由某炊具用具厂出品的,秦某做饭时高压锅气喷致使秦某面部、双手

烧伤。共花去医疗费等财产损失共5万元。经查:某炊具用具厂高压锅为不合格产品,农家

乐旅馆在提供服务时不存在过错。秦某向法院起诉,要求某炊具用具厂及农家乐旅馆共同

承担赔偿损害的责任。问:

(1)上述两被告与秦某之间存在什么法律关系?

(2)农家乐旅馆应否承担责任?为什么?

(3)某炊具用具厂应否承担责任?

(4)对于秦某受到的损害,某炊具用具厂是否应承担共同赔偿损害的责任?为什么?

(5)假设某炊具用具厂某所受到的财产损失5万元,则其取得什么权利?

答:

(1)某炊具用具厂与贾某之间存在侵权法律关系,农家乐旅馆与贾某之间存在提供就

餐服务的法律关系。

(2)不承担,因为农家乐旅馆在提供服务时不存在过错。

(3)应承担,因其提供的产品不合格,应对该产品的瑕疵致人损害承担民事责任。

(4)应当,因某炊具用具厂提供的产品不合格是共同造成贾某的损害的原因。

(5)取得请求某炊具用具厂偿还依其过错应当承担的数额。

2、某日,肖雄(5岁)与另一小孩玩耍时,见一配电房没有锁门,就进入装有变压器的房内。由于无知和好奇,肖雄用手去触摸变压器,遭到电击,随即被父母送医院抢救,医院对肖雄截去了双上肢。一个月后,肖雄出院,其父母向法院起诉,要求电力公司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诉讼中,电力公司举证证明:事故发生前一日,其工作人员还对该配电房进行了检查,门锁完好无损。电力公司认为自己对损害发生没有过错,拒绝承担责任。

问:

(1)对肖雄所受伤害的赔偿责任应如何确定?说明理由。

(2)赔偿范围应包括哪些?

答案:

(1)肖雄所受的损害应由电力公司和肖雄的父母承担。电力公司所承担责任的性质属于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的特殊侵权民事责任。电力公司正在进行危险作业、肖雄有损害、肖雄的损害与电力公司的危险作业有因果关系,完全符合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的构成要件。我国法律对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实行无过错,电力公司不得以自己没有过错拒绝承担责任。电力公司的责任是主要的。当然,本案中肖雄的监护人没有履行好监护义务,也应承担一定的责任,应承担次要责任。

(2)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住院期间的交通费、假肢安装费、残疾生活补助费(有关司法解释称残疾赔偿金),还可以主张精神损害赔偿费。

3.2012年6月3日晚9点,某市赵某驾驶一辆前进牌大卡车在经过一个十字路口时,与刘某驾驶的一辆夏利牌出租汽车相撞,刘某驾驶的汽车被撞翻到路边,正巧高某路过,来不及躲避,被压在车下,结果高某的右臂被压断。经交通局认定,此次交通事故的原因如下:赵某、刘某都违反交通规则,车速超过了正常标准;高某行走在人行道内,并无违章现象。高某经住院治疗,共花去医疗费等费用共计5万元,而且,右臂残废已不可避免,对以后的自己和家人的生活造成重大困难。为此,高某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赵某、刘某负连带赔偿责任,支付全部医疗费及今后的生活补助费。

问:

(1)本案属于什么性质的案件?

(2)赵某、刘某行为如何认定,为什么?

(3)本案高某的损失应由谁承担责任,怎样承担?

答:

(1)本题涉及因交通肇事引起的共同侵害他人人身的侵权案件。

(2)赵某、刘某的行为已经构成共同侵权。共同侵权行为分为共同加害行为和共同危险行

为,共同加害行为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行为人基于共同的故意和过失,共同实施损害行为,致使他人人身和财产受损。共同危险行为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行为人共同实施了侵害他人的危险行为造成了损害后果,但不能准确判断谁为加害人的情况。本案中,赵某、刘某的行为构成共同侵权行为中的共同加害行为。因为,赵某、刘某违反交通规则,均存在过失,且该过失行为造成高某的损害。

(3)赵某、刘某应对高某的损失承担连带责任。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第130条规定:“二人以上共同侵权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根据我国《侵权责任法》第十条二人以上实施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行为,其中一人或者数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能够确定具体侵权人的,由侵权人承担责任;不能确定具体侵权人的,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本案中,赵某、刘某的行为构成共同侵权,故应对高某的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赵某、刘某对高某的损失承担连带责任以后,应根据他们各自过错的大小以及对损害结果发生的作用不同,在其内部进行责任分配。

侵权责任法试题及答案

侵权责任法试题科室:姓名:得分: 单项选择题 1.下列各项权利中,不应由侵权责任法调整的是(D) A 健康权 B监护权 C用益物权 D 选举权 2.下列法律关系中,由侵权责任法调整的是(B) A 劳动法律关系 B 婚姻法律关系 C 经济管理关系 D 税收关系 3.侵权人因同一行为应当承担行政责任或者刑事责任的,不影响依法承担侵权责任。这说明侵权责任的(A) A 独立性 B 无形性 C 专有性 D 法律确认性 4.侵权责任法规定的责任构成原则不包括(D) A 过错责任原则 B 无过错责任原则 C 推定过错原则 D过失责任原则

5.承担侵权责任的方式可以合并使用的是(B) A 停止侵害、排出妨害 B恢复原状、赔偿损失 C消除危险、恢复原状 D 停止侵害、返还财产 6.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不应当赔偿的是(D) A 医疗费 B 误工费 C 护理费 D 被抚养人的生活费 7.因同一侵权行为造成多人死亡的,可以以相同数额确定死亡赔偿金。这条规定的是著名的 (C) A 一赔偿金原则 B 同命不同价原则 C 同命同价原则 D 同时死亡原则 8.甲欠乙1 万元到期未还。2003 年4 月,甲得知乙预备起诉索款,便将自己价值3 万元的全体财物以1 万元卖给了知悉其欠乙款未还的丙,商定付款期限为2004 年底。乙于2003 年5 月得知这一情形,于2004 年7 月决议向法院提起诉讼。乙提出的以下哪一项诉讼要求能够得到法院支持?(D) A 要求宣布甲与丙的行为无效 B 要求法院撤销甲与丙的行为 C 以自己的名义行使甲对丙的1 万元债 D 要求丙承担侵权义务 9.这部法律中,首次把(C)作为独立的权利加以保护,这也是侵权责任法的一大亮点。 A 生命权 B健康权

侵权法期末考试复习资料

侵权法复习要点判断1*30=30 简答10*5=50 案例20*1=20 1.侵权行为的基本概念及其特征: 基本概念:是指行为人违反法定义务,由于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依法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行为;以及侵害他人民事权益,不论有无过错,依照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行为; 特征:(1)侵权行为是侵害他人合法民事权益的行为。首先侵权行为是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行为,再次,侵权行为侵害的对象既包括权利也包括利益。 (2)侵权行为是违反法定义务的行为。这里所谓的法定义务,首先是指绝对权赋予相对人不得侵害的义务。其次,这里的法定义务还包括法律赋予某些特定主体的特别义务。再次这里的法定义务也包括侵权法所设定的某些具体作为或者不作为的义务。 (3)侵权行为是由于过错而实施的行为以及法律明确规定构成侵权行为的没有过错的行为。 (4)侵权行为是造成他人损害的行为。对损害的理解包括广义的、侠义、最广义三种情况。狭义的损失指财产损失,广义的损失,既包括财产损失,也包括精神损失。最广义的损失,指行为给他人造成的所有不利后果,既包括各种现实损害,也包括可能给受害人造成的危险。 (5)侵权行为是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不法事实行为。 2.侵权责任的基本概念及其特征 概念:

侵权责任是指民事主体因实施侵权行为而应承担的民事法律责任。 侵权责任是民事责任而不是行政责任或刑事责任 特征: 作为民事责任的一种侵权责任具有民事责任的一般特征,就其自身而言它具有如下特征: (1)侵权责任是民事主体因违反法律规定的义务而应承担的法律后果。民事责任都是对民事义务违反的结果。 (2)侵权责任以侵权行为为前提。有侵权行为就一定有侵权责任,除非出现免责事由。另一方面,有侵权责任一定有侵权行为。 (3)侵权责任的方式具有法定性。与违约责任的约定性不同,侵权责任的方式以及其内容, 法律有明确的规定。 (4) 侵权责任的形式具有多样性 侵权责任的行为人或责任人除了要承担赔偿损失、返还财产等财产责任外,在很多情况下,还可能同时承担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等非财产形式的责任 3.什么是归则原则?有哪些种类?(四大) 概念:是指在加害行为人的行为致他人损害发生之后,据以确定责任由何方当事人承担的原则。侵权行为规则原则,就是指归责的一般规则,是据以确定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的根据和标准,也是贯穿于侵权行为法之中、并对各个侵权行为规则起着统帅作用的指导方针。 种类:

侵权责任法试题 (2)

侵权责任法试题 一、单选题: 1、《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自( D )起施行。(第十二章九十二条) A、2009年12月25日 B、2010年1月1日 C、2010年5月1日 D、2010年7月1日 2、因同一侵权行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而侵权人的财产不足以支付的,应先承担(A)(第一章第四条) A、侵权责任 B、行政责任 C、刑事责任 D、经济责任 3、教唆、帮助他人实施侵权行为的,教唆人、帮助人应承担(D )(第二章第九条) A、相应责任 B、部分责任 C、补充责任 D、与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 4、因林木折断造成他人损害,林木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 C ),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第九十条) A、有过错的 B、无过错的,仍 C、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 D、无过错的,不 5、在公共道路上堆放、倾倒、遗撒妨碍通行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 C )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第八十九条) A、有关单位 B、有关个人 C、有关单位或者个人 D、有关单位和个人 6、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B)承担赔偿责任。(第五十四条) A、医务人员 B、医疗机构 C、医疗机构负责人 D、医务人员和医疗机构 7、请求赔偿精神损害必须是造成他人( A )(第二章第二十二条) A、严重精神损害 B、一般精神损害 C、精神损害 D、身体残疾 8、受害人和行为人对损害的发生都没有过错的,(C)(第二章第二十四条) A、受害人自行承担责任 B、行为人承担责任 C、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分担损失 D、由受害人和行为人平均承担责任 9、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的,(B)(第二章第二十六条) A、应当减轻侵权人的责任 B、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 C、必须减轻侵权人的责任 D、不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 10、个人之间所形成的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自己受到损害的,(D)(第四章第三十五条) A、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责任 B、由提供劳务一方自己承担责任 C、由双方按照公平原则承担责任 D、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 1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责任的,(C)。(第三十二条) A、应当减轻其侵权责任

侵权责任法在我国民法体系中的地位

侵权责任法在我国民法体系中的地位 潘玥影 2015052044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于2009年12月26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中通过,由此可见,全国人大并没有把《侵权责任法》当成是《民法通则》、《物权法》、《合同法》这样的宪法意义上的基本法律来对待,反而是像通过《担保法》一样仅由常务委员会表决通过,这样做实在是有失偏颇。在2015年的民事案件统计中,侵权类案件在民事案件中的占比已经达到23.24%,仅次于合同类案件排名第二,可以说,《侵权责任法》在民法实务中占有重要的地位。 在此先援引王竹先生在《侵权责任法立法程序的合宪性解释》一文中所写的民法典大致结构; 第一编总则(1986年《民法通则》第1~4章、第7章) 第二编人格权法(2002年第一审) 第三编婚姻法(1980年制定,2001年修订《婚姻法》) 第四编收养法(1991年制定,1998年修订《收养法》) 第五编继承法(1985年《继承法》) 第六编物权法(2007年《物权法》) 第七编合同法(1999年《合同法》、1995年《担保法》第2章“保证”) 第八编侵权责任法(2009年《侵权责任法》) 第九编涉外民事关系的法律适用法(1986年《民法通则》第8章) 本人对于该结构大致认同,特别是其将《侵权责任法》独立于物权法等其他民事法作为单独一章,可以说是对《侵权责任法》较为恰当安排,为什么要将侵权责任法单列一章并且排在后方?有以下四个原因: 首先,《侵权责任法》的责任承担方式融合了物权与债权的方式。德国民法典中侵权是债法的一部分,其承担责任的方式仅有损害赔偿一种,因为德国制定侵权条款主要在于维护社会交易安全,因此对应的责任只需要用财产赔偿即可。而我国《侵权责任法》第十五条规定了承担侵权责任的方式主要有(一)停止侵害、(四)返回财产、(六)赔偿损失……,前两种明显是物权性质的请求权、最后一种却是债权性质的请求权,再由《侵权责任法》第二条可知我国侵权责任法是为了维护社会方方面面的稳定,学习德国法仅仅将其归为债法的一部分是极其不合理的。因此,侵权责任法应该单独成编。 其次,侵权责任法弥补了不要式合同、无合同违“约”的不足。在许多合同违约案例中,我们经常会发现某个情况既可以起诉违约又可以起诉侵权,而合同往往因为约定了双方义务与违约后果而成为利益受损一方的当事人起诉时最有利的证据,因此2015年违约案例在民事案例中占了58.66%的比例。但是,在现实生活中我们不可能做什么都会签订一份书面合同,如同买卖小宗商品、熟人间赠与、保管、委托等等,我们会为了方便而简化手续,一旦出现问题,我们无法拿出书面合同这样有力的证据,于是,侵权责任法产生了,我们只需证明自己的权益确实收到了损害,并且加害方实施了侵权行为、其行为与我们的受到的损害具有因果关系,在一些特殊的案件中,甚至不需要加害方有过错,这对于被侵权方是极大的利好,可以说,《侵权责任法》很好地保障了不要式合同与无合同行为受害者的权益,具有存在的意义。

医疗行业侵权责任法试题及答案

绍兴市中医院医疗安全知识试题 科室:姓名:得分: 一、选择题(40分) 1.侵权责任法第七章将医疗行为引发的民事责任定名为: A.医疗损害责任 B.医疗事故责任 C. 医疗差错责任 D.医疗错误责任 2. 医疗机构为死因不明者出具的《死亡医学证明书》 A.只做是否死亡的诊断 B.只做死亡原因的诊断 C.可同时做是否死亡和死亡原因的诊断 D.既不能做是否死亡的诊断也不能做死亡原因的诊断 3. 根据侵权责任法,何必须要取得患方的书面同意才能够实施医疗行为? A..任何诊断活动 B.任何治疗活动 C.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时 D.仅在实施手术时 4. 法律规定应当向患者告知真实病情,但在保护性医疗情况下不宜向患者说明时,应当: A.只能向患者的配偶说明 B.向患者的近亲属说明 C.向患者的单位领导说明 D.向患者所在街道办事处说明 5. 因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不能取得患者或者其近亲属意见时,经 谁批准可以立即实施相应的医疗措施: A.经治医生批准 B.所在临床科室的主任批准 C. 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者授权的负责人批准 D.医疗机构职工代表大会批准 6. 医务人员在诊断治疗活动中应当尽到什么样的义务才算合格? A.与医疗行为发生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 B.与提出投诉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 C.与医疗纠纷解决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 D.与侵权责任法制定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 7. 下列哪一项不属于“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的情形? A.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 B. 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 C. 伪造、篡改或者销毁病历资料 D. 医务人员尚未取得执业医师证书 8. 医疗损害责任的承担主体是: A. 医疗机构 B. 医务人员 C. 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 D. 医疗机构或医务人员 9、医疗机构进行下列什么治疗措施时不必征得患者或家属等同意并签字。 A、手术 B、特殊检查 C、特殊治疗 D、住院治疗 10.药品不合格导致患者损害,医疗机构给与患者赔偿后,可以:

侵权法习题

《侵权法》习题 以下资料选自王轶主编:《民法练习题集》(第二版),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8. 一、名词解释 1紧急避险 2特殊侵权行为 3严格责任原则 4共同危险行为(考研) 二、选择题 (一)单项选择题 1根据侵权行为的行为方式的不同,可以将侵权行为分为()。 A一般侵权行为和特殊侵权行为 B单独侵权行为和共同侵权行为 C积极侵权行为和消极侵权行为 D为自己负责的侵权行为和为他人负责的侵权行为 2被告郭某雇用一名外地人为其帮工粉刷房屋。一天,该工人在脚手架上工作时不慎失手,瓦刀掉在行人赵某头上致其受伤。事发后该工人逃走,身份和地址不明。于是赵某诉至法院。请问郭某是否有责任承担损失?() A郭某应当承担损失 B郭某无须为工人的行为承担责任 C行为人下落不明,应当由赵某自己承担损失 D以上说法均不对 3一般侵权行为的归责原则是()。 A严格责任原则 B过错责任原则 C公平责任原则 D无过错责任4有关公平责任原则的说法正确的是()。 A公平责任是一种道德责任而不是法律责任 B公平责任适用于双方都没有过错的情况 C公平责任下,推定行为人有过错 D公平责任下,双方平均承担损失 5甲将数箱蜜蜂放在自家院中槐树下采蜜。在乙家帮忙筹办婚宴的丙在帮乙喂猪时忘关猪圈,猪冲入甲家院内,撞翻蜂箱,使来甲家串门的丁被蜇伤,经住院治疗后痊愈。下列哪一种说法是正确的?()(司考) A甲应对丁的医疗费用承担全部民事责任 B乙应对丁的医疗费用承担全部民事责任 C丙应对丁的医疗费用承担全部民事责任 D乙和丙应对丁的医疗费用承担连带责任 6甲在乙经营的酒店进餐时饮酒过度,离去时拒付餐费。乙不知甲的身份和去向。甲酒醒后回酒店欲取回遗忘的外衣,乙以甲未付餐费为由拒绝交还。对乙的行为应如何定性?()(司考) A是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 B是行使不安抗辩权 C是自助行为 D是侵权行为 7某单位在招工表中载有“生死由命,事主概不负责”的规定。郭某填了该招工表上的“同意”项。后来郭某在工作时被机器压断了手指,郭某请求单位支付医疗费。单位拿出招工表,拒绝支付。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郭某已经填了招工表表示同意,属于免责事由中的“受害人同意”,单位不用支付费用 B郭某已经填了招工表表示同意,属于免责条款,单位不用支付费用 C该免责条款违反法律的规定,因此即使郭某同意也是无效的 D以上说法均不对

侵权责任法、知识产权法历年真题试卷1及答案解析

侵权责任法、知识产权法历年真题试卷1及答案解析 选择 1. 甲、乙是同事,因工作争执甲对乙不满,写了一份丑化乙的短文发布在丙网站。乙发现后要求丙删除,丙不予理会,致使乙遭受的损害扩大。关于扩大损害部分的责任承担,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10—卷三—23,单) A: 甲承担全部责任 B: 丙承担全部责任 C: 甲和丙承担连带责任 D: 甲和丙承担按份责任 2. 大学生甲在寝室复习功课,隔壁寝室的学生乙、丙到甲寝室强烈要求甲打开电视观看足球比赛,甲只好照办。由于质量问题,电视机突然爆炸,甲乙丙三人均受重伤。关于三人遭受的损害,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0—卷三—21,单) A: 甲可要求电视机的销售者承担赔偿责任 B: 甲可要求乙、丙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C: 乙、丙无权要求电视机的销售者承担赔偿责任 D: 乙、丙有权要求甲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3. 周某从迅达汽车贸易公司购买了1辆车,约定周某试用10天,试用期满后3天内办理登记过户手续。试用期间。周某违反交通规则将李某撞成重伤。现周某困难,无力赔偿。关于李某受到的损害,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2011—卷三—6,单) A: 因在试用期间该车未交付,李某有权请求迅达公司赔偿 B: 因该汽车未过户,不知该汽车已经出卖,李某有权请求迅达公司赔偿 C: 李某有权请求周某赔偿,因周某是该汽车的使用人 D: 李某有权请求周某和迅达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因周某和迅达公司是共同侵权人 4. 大华商场委托飞达广告公司制作了一块宣传企业形象的广告牌,并由飞达公司负责安装在商场外墙。某日风大,广告牌被吹落砸伤过路人郑某。经查,广告牌的安装存在质量问题。关于郑某的损害,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08—卷三—16,单) A: 大华商场承担赔偿责任,飞达公司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B: 飞达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大华商场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C: 大华商场承担赔偿责任,但其有权向飞达公司追偿 D: 飞达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大华商场不承担责任 5. 甲到乙医院做隆鼻手术效果很好。乙为了宣传,分别在美容前后对甲的鼻子进行拍照(仅见鼻子和嘴部),未经甲同意将照片发布到丙网站的广告中,介绍该照片时使用甲的真实姓名。丙网站在收到甲的异议后立即作了删除。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11—卷三—24,单) A: 乙医院和丙网站侵犯了甲的姓名权,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B: 乙医院和丙网站侵犯了甲的姓名权,应承担按份赔偿责任 C: 乙医院侵犯了甲的姓名权 D: 乙医院和丙网站侵犯了甲的姓名权和肖像权,但丙网站可免于承担赔偿责任6. 某“二人转”明星请某摄影爱好者为其拍摄个人写真,摄影爱好者未经该明星同意将其照片卖给崇拜该明星的广告商,广告商未经该明星、摄影爱好者同意将该明星照片刊印在广告单上。对此,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0—卷三—22.单) A: 照片的著作权属于该明星,但由摄影爱好者行使

[原创]医疗行业侵权责任法试题及答案

[原创]医疗行业侵权责任法试题及答案绍兴市中医院医疗安全知识试题 科室: 姓名: 得分: 一、选择题(40分) 1. 侵权责任法第七章将医疗行为引发的民事责任定名为: A(医疗损害责任 B.医疗事故责任 C. 医疗差错责任 D.医疗错误责任 2. 医疗机构为死因不明者出具的《死亡医学证明书》 A.只做是否死亡的诊断 B.只做死亡原因的诊断 C.可同时做是否死亡和死亡原因的诊断 D.既不能做是否死亡的诊断也不能做死亡原因的诊断 3. 根据侵权责任法,何必须要取得患方的书面同意才能够实施医疗行为, A..任何诊断活动 B.任何治疗活动 C.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时 D.仅在实施手术时 4. 法律规定应当向患者告知真实病情,但在保护性医疗情况下不宜向患者说明时,应当: A.只能向患者的配偶说明 B.向患者的近亲属说明 C.向患者的单位领导说明 D.向患者所在街道办事处说明 5. 因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不能取得患者或者其近亲属意见时,经 谁批准可以立即实施相应的医疗措施: A.经治医生批准 B.所在临床科室的主任批准 C. 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者授权的负责人批准 D.医疗机构职工代表大会批准

6. 医务人员在诊断治疗活动中应当尽到什么样的义务才算合格, A.与医疗行为发生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 B.与提出投诉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 C.与医疗纠纷解决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 D.与侵权责任法制定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 7. 下列哪一项不属于“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的情形, A.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 B. 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 C. 伪造、篡改或者销毁病历资料 D. 医务人员尚未取得执业医师证书 8. 医疗损害责任的承担主体是: A. 医疗机构 B. 医务人员 C. 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 D. 医疗机构或医务人员 9、医疗机构进行下列什么治疗措施时不必征得患者或家属等同意并签字。 A、手术 B、特殊检查 C、特殊治疗 D、住院治疗 10.药品不合格导致患者损害,医疗机构给与患者赔偿后,可以: A. 向有责任的药厂追偿 B. 向国家要求补偿 C. 向药品代理商追偿 D. 向药品广告商追偿 11. 患者根据侵权责任法第61条要求查阅复制病历资料时,医疗机构: A. 应当提供 B. 可以提供 C. 应当不提供 D. 可以不提供 12、医疗机构侵犯患者隐私权时,以下哪项是正确的, A. 无论患者有无损害结果,都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侵权责任法试题及答案复习课程

侵权责任法试题及答 案

侵权责任法试题 科室:姓名:得分: 单项选择题 1.下列各项权利中,不应由侵权责任法调整的是(D) A健康权 B监护权 C用益物权 D选举权 2.下列法律关系中,由侵权责任法调整的是(B) A劳动法律关系 B婚姻法律关系 C经济管理关系 D税收关系 3.侵权人因同一行为应当承担行政责任或者刑事责任的,不影响依法承担侵权责任。这说明侵权责任的(A) A独立性 B无形性 C专有性 D法律确认性 4.侵权责任法规定的责任构成原则不包括(D) A过错责任原则

B无过错责任原则 C推定过错原则 D过失责任原则 5.承担侵权责任的方式可以合并使用的是(B) A停止侵害、排出妨害 B恢复原状、赔偿损失 C消除危险、恢复原状 D停止侵害、返还财产 6.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不应当赔偿的是(D) A医疗费 B误工费 C护理费 D被抚养人的生活费 7.因同一侵权行为造成多人死亡的,可以以相同数额确定死亡赔偿金。这条规定的是著名的(C) A一赔偿金原则 B同命不同价原则 C同命同价原则 D同时死亡原则 8. 甲欠乙1万元到期未还。2003年4月,甲得知乙预备起诉索款,便将自己价值3万元的全体财物以1万元卖给了知悉其欠乙款未还的丙,商定付款期限为

2004年底。乙于2003年5月得知这一情形,于2004年7月决议向法院提起诉讼。乙提出的以下哪一项诉讼要求能够得到法院支持?(D) A要求宣布甲与丙的行为无效 B要求法院撤销甲与丙的行为 C以自己的名义行使甲对丙的1 万元债 D要求丙承担侵权义务 9. 这部法律中,首次把(C)作为独立的权利加以保护,这也是侵权责任法的一大亮点。 A生命权 B健康权 C隐私权 D用益物权 10.继承权和一般民事权利不同的地方是(B ) A继承权是一种身份权 B继承权是一种期待权 C继承权隶属继承法管理 D继承权可以放弃 11.对于第五条所规定特别法优先适用中的特别法是指(D) A部门规章 B行政法规 C地方法规 D法律

侵权责任法期末复习习题分解

以下资料选自王轶主编:《民法练习题集》(第二版),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8. 一、名词解释 1紧急避险,是侵权民事责任的免责事由之一,是指为了使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财产、人身或者其他合法权益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而不得已采取的致他人较小损害的行为。其构成要件如下: (1)危险的紧迫性。所谓紧迫性,即合法权益正遭受危险。(2)避险措施的必要性。所谓必要性,是指避险人在不得已的情况下采取避险措施。不采取该措施就不足以使合法权益免受正在遭受的危险,不足以保护较大的合法权益。 (3)避险行为的合理性。所谓合理性,是指避险行为适当并不得超过必要的限度。必要限度要求避险行为造成的损害应当小于危险可能造成的损害。 2特殊侵权行为,是指当事人因与自己有关的行为、物件、事件或者其他特别原因致人损害,依照民法上的特别责任条款或第其

特点在于:者民事特别法的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行为。.一,特殊侵权行为适用严格责任或者公平责任。第二,特殊侵权行为由法律直接规定。此处的法律包括民法的特别规定和民事特别法的规定。第三,特殊侵权行为在举证责任的分配上适用倒置原则,即由加害人就自己没有过错或者存在法定的抗辩事由承担举证责任。第四,法律对特殊侵权行为的免责事由作出了严格规定。第五,特殊侵权行为的责任主体和行为主体存在分离现象。3严格责任是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之一,是指基于法律的特别规定,受害人能够证明所受损害是加害人的行为或物件所致,即推定加害人存在过错并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加害人能够证明存在法定抗辩事由的除外。严格责任的特点在于:第一,免除受害人对加害人的过错所承担的举证责任。第二,实行举证责任倒置,由被告就自己没有过错承担举证责任。第三,严格责任的适用有明确的限制,即主要适用于《民法通则》规定的几种特殊侵权行为,法律对严格责任的免责事由作出了严格的规定,主要包括受害人的过错、第三人的过错、不可抗力等。 4共同危险行为,又称为准共同侵权行为,是指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行为人实施可能造成他人损害的危险行为并实际致人损害,而无法确定加害人的侵权行为。由于无法确定加害人,法律推定各行为人的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都存在因果关系。因此,各行为人都是加害人,并承担连带责任。根据法律规定,如果加害人可以举证证明推翻因果关系的推定,即加害人能够证明损害后果

程啸《侵权责任法》知识点梳理

一、侵权责任法的概念与特征 狭义:仅指以“侵权责任法”或“侵权法”为名的某部法律。大陆法系不存在。 大陆法系的民法中,侵权行为与违约行为、不当得利、无因管理皆属于 概念债的发生原因。民法对侵权行为的规定分为两部分:构成要件和责任承担。 构成要件规定在债编分则中,责任承担规定在债编总则中。 广义:实质意义上的侵权责任法,即所有规范侵权责任之构成要件与法律后果的规范的总称。在我国,除了《侵》,广义的还包括《民法通则》?《产品质量 法》、《道路交通安全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民用航空法》等。 私法:调整平等民事主体之间的民事权利与民事义务关系 特征 强行法:与合同法、物权法相比,具有更多的强行法色彩。对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和法律效果的规定属于强行性规范,不能任由当事人协商改变。 二、侵权责任基本法与侵权责任特别法 基本法:《侵权责任法》。第6条确立的过错责任。凡是《侵》或者其他单行立法没概念有特别规定时,均适用该规则。第2、3章的基本规定同样。 特别法:《侵》第5条:其他法律对侵权责任另有特别规定的,依照规定。不得随意规定各类侵权行为。只有当某些侵权行为不应适用过错责任原则,而应适 用无过错责任或过错推定责任时,才有必要由特别法单独加以规范。 适用关系:《侵》第5条的关系。其他法律对侵权责任另有特别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其他法律”指的就是侵权责任特别法。即,优先适用特别法。 《侵》生效后,凡是明确修改了旧的立法规定的地方,一律应当适用《侵》。 对于某些侵权责任,原来的法律和司法解释作出了明确规定,但《侵》对其 未置明文。对此,不可做出硬性规定:《侵》取消了原规定,或不方便作出。 三、侵权责任法在民法中的地位 独立成编:不同于其他大陆法系国家,将侵放入债法中,而是单独成编。 一是有利于侵权责任法的发展;二是我国侵权责任承担方式并不局限与损 害赔偿。八种之多。侵权行为并非单纯的债的发生方式。 与债法总:损害赔偿是最重要、最常见的侵权责任承担方式。侵权损害赔偿之债与因则的关系同、不当得利、无因管理而发生的债权债务关系具有很多共性,可以适用共同的规则。这些规则应当由债法总则规定。我国目前没有债法总则。 与人格权:我国《民法通则》主要以“对侵害人格权的侵权行为的规定”来规定人法的关系格权,仍未脱离侵权法的窠臼。是否单独制定人格权法,争论激烈。 与物权法:侵权责任的承担为物权提供了保护方式。并且物权是侵权法保护的核心的关系物权法中的规定补充了侵权责任法,例如:对占有的保护、相邻关系。

侵权责任法试题及解析

【真题试题】(2011年案例分析第79?82题)甲物流公司负责乙食品厂食品的仓储与配送。2011 年6 月,甲物流公司员工肖某前往丙超市送货,途中因担心堵车来不及接小孩放学,便给自家保姆董某打电话,让董某代其接小孩,董某应允。董某在去接肖某小孩的路上不小心撞伤许某,许某花 费医药费1.5 万元。肖某按时将货送至丙超市,卸货之时,突然从楼上掉下一个烟灰缸,将肖某头部砸伤,送至医院花费医药费若干。后经查,当日该楼上住户大部分家中无人,有可能致害的 只有两家且家中均有人,但这两家人都不承认是自己的责任,又无法证明自己没有责任。3 天后, 顾客杨某在丙超市购买了一盒由乙食品厂生产的豆制品,全家人食用后发生了严重腹泻,医院诊断为食物中毒。经检验,该豆制品细菌严重超标。后查明,该豆制品系甲物流公司在丁仓库仓储过程中,由于仓库停电导致冰柜不制冷,使豆制品腐败变质,但甲物流公司送往丙超市验货时尚难以 分辨【真题试题】(2011 年案例分析第79题) 1.董某与肖某之间所形成的法律关系属于()。 A.劳动关系 B?代理关系 C劳务关系 D?承揽关系 【真题解析】本题考点是法律关系的判断肖某与董某的关系属于劳务关系,肖某:雇主,董:保姆。肖某:接受劳务;董某:提供劳务。本案中肖某与董某不属于劳动关系,因为劳动关系必须有一方是单位,且必须签订劳动合同;本案中肖某与董某也不属于代理关系,因为代理关系属于受人 之托,替人办事,须以被代理人名义与第三方发生法律行为;本案肖某与董某也不属于承揽关 系,因为承揽关系是定作人向承揽人交付物件,承揽人向定做人交付所完成的工作成果。因此本题选 C.【真题试题】(2011年案例分析第80题) 2.许某的医药费应由()承担。 A.甲物流公司 B.肖某 C董某 D.肖某、董某根据过错程度分担 【真题解析】本题考点是侵权责任的承担。董某在提供劳务的过程中因为过失撞伤许某,根据《侵权责任法》第358 条规定,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自己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所以本案应由肖某承担侵权责任。据此木案选 B. 真题试题】(2011 年案例分析第81题) 3.肖某因受伤所遭受的损

第四编侵权责任法练习题.doc(2)..

第四编侵权责任法练习题与答案(2015年12月修订) 第十五章侵权行为概述(第三十七章) 一、单项选择题 1.侵权责任法规定的责任构成原则不包括(D) A.过错责任原则 B.无过错责任原则 C.推定过错原则 D.过失责任原则 2.承担侵权责任的方式可以合并使用的是(B) A.停止侵害、排出妨害 B.恢复原状、赔偿损失 C.消除危险、恢复原状 D.停止侵害、返还财产 3.下列法律关系中,由侵权责任法调整的是(B ) A、劳动法律关系 B、婚姻法律关系 C、经济管理关系 D、税收关系 4.侵权人因同一行为应当承担行政责任或者刑事责任的,不影响依法承担侵权责任。这 说明侵权责任的(A) A、独立性 B、无形性 C、专有性 D、法律确认性 5.下列各项权利中,不由侵权责任法调整的是(D) A、健康权 B、监护权 C、用益物权 D、选举权 6.《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首次把(C )作为独立的权利加以保护,这也是侵权 责任法的一大亮点。 A生命权 B健康权 C隐私权 D用益物权 二、判断题 1.《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于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于第十二次会议通过。从2009年12月 26日起施行。(错) 2.侵权行为的对象包括民事权利和民事利益。(对) 3.侵权行为与合同都是债的发生依据。(对) 4.精神损害赔偿属于财产损害的一种。(错) 5.侵权民事责任的形式是行为人所实施行为应承担的具体的民事责任方式。(错) 6.有过错就一定要承担责任,没有过错就一定不会承担责任。(错)

7.因同一行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和行政责任、刑事责任,侵权人的财产不足以支付的,先承担侵权责任。(对) 8.人身权是和生命联系在一起的,法人是组织体,谈不上什么人身,故其没有人身权。 (错) 9.李某家苹果树枝伸至田家,大风吹落苹果至田家院中,田子食之,构成不当得利。 (错) 10.侵权行为既可能是违反法定义务也可能是违反约定义务的行为。(错) 三、简述题 1. 简述侵权责任法律特征 (一)行为具有违法性。它是民事主体因违反了法定义务而应承担的法律后果 (二)承责方式多样性。侵权责任主要是财产责任。但损害人身权的责任不仅包括财产责任,还包括非财产的责任。 (三)责任实施的强制性。侵权责任是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其实施的法律责任。 (四)责任的主体的广泛性 2. 简述精神损害的概念和发生情况 (1)精神损害的概念;精神损害是指受害人在受到侵害后精神上的痛苦和肉体; (2)精神损害的发生情况:包括,侵害姓名权、肖像权;在身体伤害的诉讼中以及非法拘禁、医疗事故等;因使用具有不合理危险的缺陷产品或者接受质量。 第十六章侵权行为的归责原则(第三十八章) 一、判断题: 1.侵权归责原则是关于侵权责任“归责”的基本规则,即行为人因何种事由被要求承担责任。(对) 2. 过错推定责任原则、严格责任原则和公平责任原则,都是限于法律直接规定的特殊情况。 (错) 3.过错责任广泛适用于一般的侵权责任形态。(对) 4.过错责任的举证责任分配原则是“主张权利方要求对方须有证据”(错)

法律基础测试题库三《侵权责任法试题》及答案

侵权责任法试题 一、单选题(每题2分) 1、因同一侵权行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而侵权人的财产不足以支付的,先承担()。 A、侵权责任 B、行政责任 C、刑事责任 D、经济责任 2、正当防卫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正当防卫人应当()。 A、不承担责任 B、承担全部责任 C、承担部分责任 D、承担适当的责任 3、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的,可以()侵权人的责任。 A、免除 B、减轻 C、减免 D、加重 4、受害人和行为人对损害的发生都没有过错的,()。 A、受害人自行承担责任 B、行为人承担责任 C、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分担损失 D、由受害人和行为人平均承担责任 5、教唆、帮助他人实施侵权行为的,教唆人、帮助人应与行为人承担()。 A、相应责任 B、部分责任 C、补充责任 D、连带责任 6、个人之间所形成的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 A、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责任 B、由提供劳务一方承担责任 C、由双方按照公平原则承担责任 D、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 7、因同一侵权行为造成多人死亡的,可以以相同数额确定死亡赔偿金。这条规定的是著名的() A、同一赔偿金原则 B、同命不同价原则 C、同命同价原则 D、同时死亡原则

8、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责任的,()。 A、应当减轻其侵权责任 B、酌情减轻其侵权责任 C、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 D、不承担侵权责任 9、某小学学生小杰和小丽在学校发生打斗,在场老师甲未予制止。小杰踢中小丽腹部,致其脾脏破裂。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甲未尽职责义务,应由甲承担赔偿责任 B、小杰父母的监护责任已转移到学校,应由学校承担赔偿责任 C、学校和小杰父母均有过错,应由学校和小杰父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D、学校存在过错,应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 10、劳务派遣规定的是为谁工作谁承担责任,但派遣单位有过错的要承担补充责任。下列由派遣单位承担责任的情形是() A、派遣没有电工证的人去做电工活 B、应用工单位要求,派遣女工去用工单位做侍应生 C、按照用工单位要求,派遣一花甲老农去做茶炉工 D、用工单位要求一退伍军人去做保安,遂指派一退伍3年的职工去用人单位做保安 11、甲向乙购买轿车一辆,车辆已交付但未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一天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他人重伤,经交警大队认定甲负全部责任,但被害人损失远远超出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则超出部分,由谁承担。() A、甲自行承担 B、乙承担赔偿责任 C、甲、乙承担连带责任 D、甲、乙平均分担损失 12、明知产品存在缺陷仍然生产、销售,造成他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相应的()赔偿。 A、补偿性 B、赔偿性 C、惩罚性 D、惩戒性 13、甲向乙购买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丙受伤,下列说法正确是()。

《民法典》侵权责任编与现行《侵权责任法》实质修改对比表

《民法典》侵权责任编与现行《侵权责任法》实质修改对比表

第二章损害赔偿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 第十六条【侵害人身的财产损害赔偿范围】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第一千一百八十二条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财产损失的,按照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或者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赔偿;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以及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被侵权人和侵权人就赔偿数额协商不一致,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赔偿数额。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 第二十条【侵害人身权益的财产损失赔偿额的确定方法】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财产损失的,按照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赔偿;被侵权人的损失难以确定,侵权人因此获得利益的,按照其获得的利益赔偿;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被侵权人和侵权人就赔偿数额协商不一致,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赔偿数额。 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侵害自然人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造成严重精神损害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 第二十二条【精神损害赔偿】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他人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06年-15年司法考试侵权责任法真题汇总及答案

选择题部分 2015 22.甲、乙、丙三家公司生产三种不同的化工产品,生产场地的排污口相邻。某年,当地大旱导致河水水位大幅下降,三家公司排放的污水混合发生化学反应,产生有毒物质致使河流下游丁养殖场的鱼类大量死亡。经查明,三家公司排放的污水均分别经过处理且符合国家排放标准。后丁养殖场向三家公司索赔。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三家公司均无过错,不承担赔偿责任 B.三家公司对丁养殖场的损害承担连带责任 C.本案的诉讼时效是2年 D.三家公司应按照污染物的种类、排放量等因素承担责任 23.某洗浴中心大堂处有醒目提示语:“到店洗浴客人的贵重物品,请放前台保管”。甲在更衣时因地滑摔成重伤,并摔碎了手上价值20万元的定情信物玉镯。经查明:因该中心雇用的清洁工乙清洁不彻底,地面湿滑导致甲摔倒。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甲应自行承担玉镯损失 B.洗浴中心应承担玉镯的全部损失 C.甲有权请求洗浴中心赔偿精神损害 D.洗浴中心和乙对甲的损害承担连带责任 24.甲的儿子乙(8岁)因遗嘱继承了祖父遗产10万元。某日,乙玩耍时将另一小朋友丙的眼睛划伤。丙的监护人要求甲承担赔偿责任2万元。后法院查明,甲已尽到监护职责。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因乙的财产足以赔偿丙,故不需用甲的财产赔偿 B.甲已尽到监护职责,无需承担侵权责任 C.用乙的财产向丙赔偿,乙赔偿后可在甲应承担的份额内向甲追偿 D.应由甲直接赔偿,否则会损害被监护人乙的利益 67.关于动物致害侵权责任的说法,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甲8周岁的儿子翻墙进入邻居院中玩耍,被院内藏獒咬伤,邻居应承担侵权责任

B.小学生乙和丙放学途经养狗的王平家,丙故意逗狗,狗被激怒咬伤乙,只能由丙的监护人对乙承担侵权责任 C.丁下夜班回家途经邻居家门时,未看到邻居饲养的小猪趴在路上而绊倒摔伤,邻居应承担侵权责任 D.戊带女儿到动物园游玩时,动物园饲养的老虎从破损的虎笼蹿出将戊女儿咬伤,动物园应承担侵权责任 2014 21.甲电器销售公司的安装工人李某在为消费者黄某安装空调的过程中,不慎从高处掉落安装工具,将路人王某砸成重伤。李某是乙公司的劳务派遣人员,此前曾多次发生类似小事故,甲公司曾要求乙公司另派他人,但乙公司未予换人。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对王某的赔偿责任应由李某承担,黄某承担补充责任 B.对王某的赔偿责任应由甲公司承担,乙公司承担补充责任 C.甲公司与乙公司应对王某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D.对王某的赔偿责任承担应采用过错责任原则 【答案】B 【考点】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致人损害的侵权行为与责任 【解析】《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劳务派遣期间,被派遣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派遣的用工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劳务派遣单位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本题中,李某作为派遣员工工作期间造成他人损害,应当由用工单位甲公司承担侵权责任,同时,甲公司曾因类似小事故要求乙公司另派他人,但乙公司未予更换,即

侵权责任法练习题

一、不定项选择题(每题3分,共30分) 1、一小偷利用一楼住户甲违规安装的防盗网,进入二楼住户乙的室内,行窃过程中将乙打伤。下列哪一种说法是正确的?() A.乙的人身损害应由小偷和甲承担连带责任 B.乙的人身损害只能由小偷承担责任 C.乙的人身损害应由甲和小偷根据过错大小,各自承担责任 D.乙的人身损害应先由小偷承担责任,不足部分由甲承担 2、李某患有癫痫病。一日李某骑车行走时突然犯病,将一在路边玩耍的6岁儿童撞伤,用去医疗费200元。该案责任应如何承担?() A.李某致害,应当赔偿全部损失 B.双方都无过错,应分担责任 C.儿童家长未尽到监护责任,应由其承担损失 D.应根据双方经济情况分担损失 3、甲乙各牵一头牛于一桥头相遇。甲见状即对乙叫道:“让我先过,我的牛性子暴,牵你的牛躲一躲”。乙说“不怕”,继续牵牛过桥,甲也牵牛上桥。结果二牛在桥上打架,乙的牛跌入桥下摔死。乙的损失应由谁承担? () A.甲应负全部赔偿责任 B. 应由乙自负责任 C. 双方按各自的过错程度承担责任 D.双方均无过错,按公平责任处理 4、甲在某酒店就餐,邻座乙、丙因喝酒发生争吵,继而动手打斗,酒店保安见状未出面制止。乙拿起酒瓶向丙砸去,丙躲闪,结果甲头部被砸伤。甲的医疗费应当由谁承担?() A.由乙承担,酒店无责任 B.由酒店承担,但酒店可向乙追偿 C.由乙承担,酒店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D.由乙和酒店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5、小学生小杰和小涛在学校发生打斗,在场老师陈某未予制止。小杰踢中小涛腹部,致其脾脏破裂。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陈某未尽职责义务,应由陈某承担赔偿责任 B.小杰父母的监护责任已转移到学校,应由学校承担赔偿责任 C.学校和小杰父母均有过错,应由学校和小杰父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D.学校存在过错,应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 6、某化工厂排放的废水流入某湖后,发生大量鱼类死亡事件。在是否承担赔偿责任问题上,该化工厂的哪些抗辩理由即使有证据支持也不能成立?()A.其排放的废水完全符合规定的排放标准 B.另一工厂排放的废水足以导致湖中鱼类死亡 C.该化工厂主观上没有任何过错 D.原告的赔偿请求已经超过2年的诉讼时效 7、小女孩甲(8岁)与小男孩乙(12岁)放学后常结伴回家。一日,甲对乙讲:“听说我们回家途中的王家昨日买了一条狗,我们能否绕道回家?”乙答:“不要怕!被狗咬了我负责。”后甲和乙路经王家同时被狗咬伤住院。该案赔偿责任应如何承担?() A.甲和乙明知有恶犬而不绕道,应自行承担责任 B.乙自行承担责任,乙的家长和王家共同赔偿甲的损失 C.王家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D.甲、乙和王家均有过错,共同分担责任 8、张甲(20岁)与张乙(14岁)走到张丙家门口,见张丙家门口卧着一条花狗睡觉,张甲对张乙说,你拿一块石头去打花狗,看它有何反应,张乙照此办理。花狗被打以后朝乙追去,乙见势不妙忙躲在迎面走来的张丁身后,花狗咬伤张丁。张丁为此花去医药费500元。对此费用应如何承担?() A.主要由张丙承担,张乙的监护人承担适当部分 B. 主要由张乙的监护人承担,张丙承担适当部分

侵权责任法试题(含答案)

侵权责任法试题 一、名词解释(每题 4 分,共 20 分) 1.侵权责任 侵权责任是指民事主体因实施侵权行为而应承担的民事法律后果。侵权责任是任何人都 对他人承担这样一种义务,即不因为自己的错误(过错)行为而侵害了他人的合法权益,否 则即能构成侵权行为,要对受害方承担责任。侵权行为基本上都是违法行为。 2.过错责任原则 也叫过失责任原则,它是以行为人主观上的过错为承担民事责任的基本条件的认定责 任的准则。按过错责任原则,行为人仅在有过错的情况下,才承担民事责任。没有过 错,就不承担民事责任。 3.无过错责任原则 无过错责任原则:也叫无过失责任原则。它是指没有过错造成他人损害的,依法律规定应由与造成损害原因有关的人承担民事责任的原则。英美法称之为“严格责任” 4.高度危险致人损害责任 【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从事高空、高压、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 高速运输工具等对周围环境有高度危险的作业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如果能够证明损害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不承担民事责任。 5.用人者责任傲物关系 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劳 务派遣期间,被派遣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派遣的 用工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劳务派遣单位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二、简答题(每题 7 分,共 42 分) 1、过错责任下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 一、行为的违法性 所谓行为的违法性,是指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违反了法律的禁止性规定或强制性规定。 二、损害事实的存在 损害事实,既包括对公共财产的损害,也包括对私人财产的损害,同时还包括对非财产性权利的损害。 三、因果关系 侵权行为中的因果关系是指违法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的客观联系,即特定 的损害事实是否是行为人的行为必然引起的结果。只有当二者间存在因果 关系时,行为人才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四、行为人主观上有过借 过错是侵权行为构成要件中的主观因素,反映行为人实施侵权行为的心理状态。 2、侵权责任中因果关系的认定 侵权民事责任的因果关系是指,当一个行为引起一个损害结果的发生,该 损害结果的发生是被该行为引起的客观联系。对于如何确定因果关系有多 种学说: 一是条件说。 主张只要对损害结果的发生创造了条件,是引起损害结果发生的条件,就是损害结果的原因。 二是必然因果关系说。 只有当行为人的行为与损害结果的发生有内在的、本质的、必然的联系时,才具有法律上的因果关系。三是相当因果关系说。 不应要求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具有直接因果关系,只要行为人对损害结果的构成适当 条件,行为人就应负责。 3、简述过错的含义、类型和判断标准 一、过错的含义 过错乃是一个主观和客观要素相结合的概念,它是支配行为人从事在法律上应受到非难的行 为的故意和过 失的状态,换言之,是指行为人通过违背法律的行为表现出来的主观状态。它包括了两层含 义:一、过错 是行为人的一种主观心理状态;二、过错也是一种应受法律非难的行为。 二、过错分类 共 第一次分类:单独过错,过错共同过错混合过错 第二次分类 : 单独违反义务的过错单独过错单独滥用权利的过错共同违反义务的过错共 同过错 同滥用权利的过错一方违反义务,另一方滥用权利的过错 混合违反义务的过错混合滥用权利的过错混合过错加害方违反义务, 受害方滥用权利 的过错受害方违反义 务,加害方滥用权利的过错 三,过错认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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