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城市建设拆迁安置办法

西安市城市建设拆迁安置办法
西安市城市建设拆迁安置办法

西安市城市建设拆迁安置办法

(第二次修正)

https://www.360docs.net/doc/2216367262.html, 2010-09-03 1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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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城市建设拆迁安置的顺利进行,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城市规划区国有土地上,因城市建设需要拆迁房屋及其附属物的,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拆迁安置要保证城市建设的需要,保证拆迁人、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做到等价有偿,合理安置,按时搬迁。

拆迁人是指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被拆迁人是指被拆除房屋及其附属物的所有人( 包括代管人、国家授权的国有房屋及其附属物的管理人) 和被拆除房屋及其附属物的使用人。

第四条西安市房产管理局是本市拆迁安置工作的主管部门。其所属的西安市城市房屋拆迁安置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拆迁办)具体负责本市拆迁安置管理工作。

阎良区、临潼区和市属各县拆迁安置主管部门,比照市拆迁安置主管部门和市拆迁办的职责权限,负责辖区内的拆迁安置管理工作。但发放、吊销拆迁资格证书除外。

第二章拆迁

第五条拆迁人必须持市规划管理部门批准的用地定

点图,建设用地批>,拆迁安置计划,向市拆迁办和拆迁安置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查批准,领取拆迁许可证。

第六条用地定点经批准后,应停止户口迁入或分户,冻结房屋出租和互换,不准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和其他设施,不得改变房屋使用性质。

拆迁人在规定的时限内不实施拆迁且未按规定办理延

期手续的,前款规定即自行解除。

第七条拆迁人、被拆迁人签订拆迁安置协议后,方可进行拆迁。协议应明确拆迁过渡期限,安置方案,补偿方式,补偿金额,违约责任。

第八条拆迁安置协议签订后,拆迁人应及时收回被拆迁人的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租赁凭证,并到土地、房产管理部门办理注销手续。

拆迁人在过渡期满时,应当按照协议的规定要求,及时给被拆迁人予以安置,并办理住房证。

第九条因城市建设需要拆迁的,可以由市、区、县人民政府组织统一拆迁,也可以由拆迁人自行拆迁或者委托拆迁。实行综合开发的地区,应当实行统一拆迁。

拆迁人委托拆迁的,被委托人应是取得拆迁资格证书的

单位。拆迁安置主管部门和市拆迁办不得接受委托实施拆迁。

拆迁安置工作人员必须经市拆迁办培训、考核合格,执行职务时应当佩戴标志,持证上岗。

第十条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对补偿形式和补偿金额、安置用房面积和安置地点、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经协商达不成协议的,由拆迁安置主管部门裁决。被拆迁人是批准拆迁的房屋拆迁安置主管部门或市拆迁办的,由同级人民政府裁决。裁决部门需要索取证据的,当事人、有关部

门、组织和个人应当按要求提供或者补充证据。当事人对裁决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在诉讼期间,拆迁人已给被拆迁人作了安置或者提供了过渡用房的,不停止拆迁的执行。

拆迁安置事宜达成协议后,拆迁人与被拆迁人一方或双方不履行协议的,当事人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在房屋拆迁公告规定的拆迁期限内,被拆迁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拆迁的,市、区、县人民政府可以作出责令限期拆迁的决定,逾期不拆迁的,责成有关部门强制拆迁,或者由市拆迁办、拆迁安置主管部门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拆迁。

西安城市总体规划全文

近日,备受关注的《西安市2004—2020城市总体规划》已基本完成。 为了适应城市经济的快速发展,解决城市在建设中出现的新的规模、特色、交通、形态等问题,西安此次总体规划从宏观层面和战略发展角度出发,深入研究了如何在西部大开发战略中,加强西安对区域的幅射和带动作用,提升西安的战略地位等问题后进行了修编。 在修编过程中,陕西省委、省政府,西安市委、市政府及各界专家和市民都给予了高度的关注和大力支持。西安市委书记袁纯清和市长孙清云多次亲临市规划局进行指导,规划局也多次组织各方面专家对规划中的重点问题进行深入研究和论证。根据总体规划,在未来16年内,西安的城市规模、城市形态、交通基础设施、生态人居环境等将会有较大的改变。 一、城市性质和城市特色 本次规划分为近期(2004-2010年)、远期(2011-2020年)、远景(2020年以后)。规划在充分研究西安的城市特色后对城市性质做了重新定位,即:西安是世界闻名的历史文化古都、旅游名城;中国重要的教育、科研、装备制造业、高新技术产业基地和交通枢纽城市;新欧亚大陆桥中国段和中西部的主城区;陕西省省会。今后,西安将建设成古代文明与现代文明交相辉映,老城区与新城区各展风采,人文资源与生态资源相互依托的国际性现代化大城市。 二、城市规模 人口规模:2010年市域总人口规模为955万人;市区(碑林区、莲湖区、新城区、未央区、雁塔区、灞桥区、长安区、临潼区、阎良区以及户县),人口规模为695万人;主城区人口规模为525万人。2020年市域总人口规模为1030万人;市区人口规模为765万人;主城区人口规模为600万人。 用地规模:2010年市区用地规模为695平方公里;主城区用地规模为525平方公里;2020年市区用地规模为788平方公里,主城区用地规模600平方公里,人均建设用地100平方米。 三、城市发展目标 到2020年,全市国内生产总值达到5670亿元,人均国内生产总值达到7590美元,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20000元,基本社会保障率达到85%,城市化水平达到80%,城市经济规模基本达到我国中等发达城市水平。规划提出要将西安建设成为经济繁荣昌盛、基础设施完备、人民安居乐业、生活富足、生态环境优美、城乡协调发展、社会有序和谐、政治民主文明的国际性旅游城市、浓郁文化特色城市、科教创新城市、产业集群城市、枢纽中心城市、山水生态城市、最佳人居城市和西部金融中心。 四、城市总体布局 采取拉大城市骨架,发展外围新区;优化布局结构,完善城市功能;降低中心密度,保护古城风貌;显山露水增绿,塑造城市个性;南北拓展空间,东西延伸发展的城市布局原则,城市未来主要向西南、东北方向发展;远期主要向北跨过渭河发展。 布局形态为九宫格局,棋盘路网,轴线突出,一城多心。未来西安城市将按照九宫格局、虚实相当的总体结构,形成几个外围副中心,即在西南方向形成以户县为主的副中心;在东北方向形成以新筑、临潼为主的副中心;在北部方向形成以阎良为主的副中心;在渭北方向形成以高陵(跨过渭河)、泾河工业区为主的副中心;在南部方向形成以长安为主的副中心。五、重点建设的外围新区 疏解老城功能,建设新的行政中心:为了降低中心区密度,更好地保护古城区内历史风貌,

西安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外地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备案工作的通知

西安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外地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备案工作的通知 市建发[2010]229号 各有关区、县建设局,五区一港两基地及大兴新区规划建设局、纺织城发展办建设及市政配套部,有关勘察设计企业、施工图审查机构: 为规范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秩序,规范外地勘察设计企业的监督管理,进一步提高勘察设计质量和水平,省住建厅制定了《省外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进陕备案管理规定》(在https://www.360docs.net/doc/2216367262.html,下载),现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省外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取得《省外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入陕备案证》后,须到西安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建委)办理企业备案,取得由市建委颁发的《西安地区外地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备案证》,即可在西安地区从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活动以及参与建设工程勘察设计项目投标活动,不再办理单项工程项目备案手续。 二、省外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办理《西安地区外地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备案证》所需资料如下: (一)《西安地区外地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备案申请表》;(附件一) (在https://www.360docs.net/doc/2216367262.html,下载) (二)前来办理企业备案的人员身份证、介绍信; (三)企业勘察设计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复印件; (四)《省外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入陕备案证》原件、复印件。 三、省内市外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在西安地区承接业务,应直接到市建委(勘察设计处)办理《西安地区外地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备案证》,并提供以下资料: (一)《西安地区外地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备案申请表》;(附件一) (在https://www.360docs.net/doc/2216367262.html,下载) (二)《省内市外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承担项目人员一览表》;(附件二)(在https://www.360docs.net/doc/2216367262.html,下载) (三)前来办理企业备案的人员身份证、介绍信; (四)企业勘察设计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复印件; (五)企业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企业近三年内无不良行为的诚信证明; (六)企业在我市承揽项目技术负责人任命文件; (七)企业承担项目勘察设计人员职称证、毕业证、身份证、劳动合同、社保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八)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四、外地勘察设计企业备案资料完整,符合要求,市建委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办结,发放《西安地区外地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备案证》。 《西安地区外地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备案证》有效期一年,如证书有关内容发生变化,企业应在变化后15个工作日内,持有关证明材料到市建委(勘察设计处)办理证书变更手续。 五、各施工图审查机构要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协助做好外地勘察设计企业的备案监管工作,在办理外地勘察设计企业承接项目的审查合同前置性备案时,必须提供《省外勘察设计企业入陕单项工程备案表》(省内市外企业不需提供)和《西安地区外地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备案证》复印件,不得违规受理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对审查中发现的工程项目施工图质量低下和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等问题,应如实填写《施工图审查月报表》上报市建委

透过城市规划看西安城市建设发展

城市建设史 —透过城市规划看西安的城市建设发展 学院: 专业班级: 姓名: 学号: 任课教师: 2012年6月13日

摘要 城市规划是人们在城市形成和建设过程中所创造的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有机统一,涉及城市建设的建筑设计、景观设计、人文环境设计和道路设计等方面,在城市的建设发展史中占有极其重要的地位。了解一个城市的规划史才能更好的了解一个城市过去、现在和将来。作为十三朝古都,西安的城市规划的发展代表了中国古代城市的发展的最高水平。本文从时间发展的角度分析了西安从原始社会到现代的城市规划的发展和变化,指出了其中的特色和不足,为西安未来的复兴之路找出可行的发展方向。 关键词:城市规划; 古城; 历史文化; 城市发展

Abstract Urban planning is the organic unity of material wealth and spiritual wealth that people create in the process of urban construction, it includes architectural design, landscape design, humanistic environment design and road design and occupies a very important position in the history of the city construction and development. Learn the history of one city’s urban planning can make you understand a city in the past, present and future., thirteen ancient capital it’s urban planning development represents the highest level of China's ancient cities. This thesis briefly studies the development and change of urban planning in Xi'an from primitive society to present in the perspective of time, pointed out the characteristics and weaknesses, and find a viable direction for the future of the renaissance in Xi'an. Keywords:urban planning ; ancient city; history and culture; urban development

西安市城市发展规划

西安城市总体规划(2008年-2020年)概要 一、基本情况 (一)城市概况 西安市南和东南与汉中市、安康市、商洛市相邻;西与宝鸡市接壤;北与咸阳市相连;东与渭南市相接。东西最长约204千米,南北最宽约116千米,总面积10108平方千米,下辖新城区、碑林区、莲湖区、灞桥区、未央区、雁塔区、阎良区、临潼区、长安区、蓝田县、周至县、户县、高陵县等9区4县。到2007年末,全市常住人口已达830.54 万人。 二十世纪90年代以来,西安市的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显著成效,全市经济总量连续多年保持13%的增长速度,2007年全市国内生产总值达1737.1亿元,地方财政总收入达到125.33亿元。 (二)西安城市总体规划修编的必要性 1.修编是落实国家西部大开发战略决策的需要 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了加强对区域发展的协调和指导,积极推进西部大开发的重大战略决策。西安作为我国西北地区规模最大、综合实力最强的城市,具有承东启西、连接南北的战略地位,是西部地区最具发展带动作用的中心城市之一,国家对西安的发展日益重视。随着国家西部大开发战略的深入实施,西安已经并在更多地承担着国家的发展建设任务。 2.修编是落实区域统筹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 在陕西省域范围内,陕南地处秦岭山脉,是国家重要的水源涵养和生态保护区,陕北有相当部分地区生态环境十分脆弱,必须严格控制发展,而关中地区以良好的生态环境,丰富的资源,便利的交通,成为陕西省人口最重要的聚集地。西安地处关中腹地,是陕西省唯一人口超过百万的城市,国内生产总值约占全省的40%,拥有充足的就业机会和比较完善的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设施,是落实区域发展整体战略,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核心所在。为此,陕西省委、省政府按照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精神,根据国家关于着力打造关中经济区建设的战略部署,提出西安市

西安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开展建筑施工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安全检查的通知

西安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开展建筑施工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安全检查的通 知 各区、县建设局,五区一港两基地规划建设局,大兴路改造办、市城改办(棚改办)、纺织城发展办建设主管部门;各附着式升降脚手架租赁、安装、使用单位;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为认真贯彻《建筑施工工具式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202-2010),进一步加强全市建筑施工附着式升降脚手架的安全管理,确保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在施工使用过程中的人员安全,现就开展建筑施工附着式升降脚手架专项检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11年9月12日至10月28日。 二、检查范围 全市所有使用附着式升降脚手架的在建工程。 三、检查重点 (一)资料方面:1、安装单位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2、安装使用操作规程;3、防坠装置、提升设备、控制系统的合格证书及其使用说明书;4、专项施工方案; 5、安装自检记录; 6、附着点的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7、安全技术交底; 8、操作人员上岗证书; 9、每次提升前后的检查记录;10、历次安装、拆除、维护、保养记录。 (二)架体结构方面:1、架体最大跨度;2、架体底

部结构;3、架体总高度;4、架体全高与跨度最大乘积; 5、架体悬臂高度; 6、主要承力构件; 7、悬挑长度; 8、竖向主框架; 9、架体结构的加强构造;10、架体宽度; 11、卸料平台;12、架体立杆连接;13、架体垂直度;14、剪刀撑。 (三)穿墙螺栓方面:螺栓位置、结构强度、螺杆规格及连接、垫块是否漏装等。 (四)安全防护方面:外侧安全网、底部防护、架体与建筑物之间及开口处防护;升降时设置警戒线。 (五)防倾及防坠装置:1、防倾装置与架体或建筑物间的连接;2、防倾约束的间距;3、防倾导向间隙;4、导轨垂直度;5、防坠装置的设置;6、防坠装置的性能; 7、防坠装置的有效期。 (六)中央控制台及其检测报告。 (七)所使用的动力、防坠、同步等专项设备是否为同一产家、同一规格型号产品。 四、实施步骤 本次检查采取企业自查、区县检查、市上督查三个阶段进行。 (一)企业自查自纠阶段,时间从9月13日至18日,各附着式升降脚手架租赁、安装、使用单位和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要针对这次检查的重点和要求,组织进行全

西安城市总体规划概要

西安城市总体规划 概要

西安城市总体规划( -2020年)概要 一、基本情况 (一)城市概况 西安市南和东南与汉中市、安康市、商洛市相邻;西与宝鸡市接壤;北与咸阳市相连;东与渭南市相接。东西最长约204千米,南北最宽约116千米,总面积10108平方千米,下辖新城区、碑林区、莲湖区、灞桥区、未央区、雁塔区、阎良区、临潼区、长安区、蓝田县、周至县、户县、高陵县等9区4县。到末,全市常住人口已达830.54万人。 二十世纪90年代以来,西安市的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显著成效,全市经济总量连续多年保持13%的增长速度, 全市国内生产总值达1737.1亿元,地方财政总收入达到125.33亿元。 (二)西安城市总体规划修编的必要性 1.修编是落实国家西部大开发战略决策的需要

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了加强对区域发展的协调和指导,积极推进西部大开发的重大战略决策。西安作为中国西北地区规模最大、综合实力最强的城市,具有承东启西、连接南北的战略地位,是西部地区最具发展带动作用的中心城市之一,国家对西安的发展日益重视。随着国家西部大开发战略的深入实施,西安已经并在更多地承担着国家的发展建设任务。 2.修编是落实区域统筹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 在陕西省域范围内,陕南地处秦岭山脉,是国家重要的水源涵养和生态保护区,陕北有相当部分地区生态环境十分脆弱,必须严格控制发展,而关中地区以良好的生态环境,丰富的资源,便利的交通,成为陕西省人口最重要的聚集地。西安地处关中腹地,是陕西省唯一人口超过百万的城市,国内生产总值约占全省的40%,拥有充分的就业机会和比较完善的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设施,是落实区域发展整体战略,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核心所在。为此,陕西省委、省政府按照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精神,根据国家关于着力打造关中经济区建设的战略部署,提出西安市要率先建成现代功能完善的西部经济强市,切实承担起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建设和谐社会的职能。 3.修编是落实国家航天、航空、装备制造业基地建设发展的需要

西安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西安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安市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市政办发[2009]109号)精神,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各类伤亡事故,切实做好全市建设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特制定全市开展安全生产执法行动、治理行动、宣传教育行动(以下简称“三项行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安全发展观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调动上上下下、方方面面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基础工作,进一步夯实各级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深入开展“三项行动”,努力促进全市建筑安全生产事故总量、伤亡人数和较大事故“三个继续下降”,为构建和谐西安创造良好的建筑安全生产环境。 二、工作目标 扎实开展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管理,不断推进“安全生产年”各项目标任务的落实。加大安全生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治理,促进安全生产责任

制落实,强化安全生产监管监察;狠抓隐患排查治理,切实加强和解决安全生产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加强安全教育,增强全行业安全意识,提高广大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技能素质。通过开展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强化安全生产基层和基础管理,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三、工作范围、内容要求 (一)建筑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的对象范围是:各区县、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以及2008年隐患排查治理不到位的企业、单位和近年来发生较大以上事故的单位。 (二)安全生产“三项行动”重点内容。 1、执法行动。对以下行为依法进行打击或查处: (1)无证或证照不全从事生产、经营、建设的; (2)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相关规定,违法违规进行项目建设的; (3)谎报、瞒报建筑安全生产事故的; (4)重大隐患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治的; (5)不按规定进行安全培训或无证上岗的; (6)拒不执行建筑安全监管指令、抗拒执法的; (7)其他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2、治理行动。对以下行为进行严格治理:

西安市城乡建设委员会、西安市财政局关于征集2016年既有建筑自主

西安市城乡建设委员会、西安市财政局关于征集2016年既有建筑自主实施节能改造项目的通知 【法规类别】节能管理 【发文字号】市建发[2015]83号 【发布部门】西安市城乡建设委员会西安市财政局 【发布日期】2015.11.30 【实施日期】2015.11.30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西安市城乡建设委员会、西安市财政局关于征集2016年既有建筑自主实施节能改造项目 的通知 (市建发〔2015〕83号) 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绿色建筑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3〕1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西安延安榆林三市投资的意见》(陕政办发〔2015〕78号)文件精神,结合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改善我市城区困难群众生活的意见》有关要求,进一步把节能惠民的政策让广大困难群众受益,全面推进我市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作健康快速发展,经西安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和西安市财政局协商决定, 2016年度自主实施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将优先考虑与老旧社区改造结合

的项目,现广泛征集2016年度既有建筑自主改造项目,凡非财政拨款性质且未采取保温措施的居住建筑及办公、酒店、商场、影院、学校等公共建筑的单位,具有对建筑物的外维护结构(外墙、外门窗、屋面)三大部分进行自主实施节能改造意愿的请于12月30日前向西安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申报,填写《西安市既有建筑自主实施节能改造申请表》(一式三份),经审查同意后,将对实施自主改造的单位按照西安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和西安市财政局联合下发的市建发〔2011〕71号文件进行奖励。 联系人:市建委科技与节能处白军荣 联系电话:88668228

从划定城市生态缓冲区谈西安城市建设

从划定城市生态缓冲区谈西安城市建设 摘要:西安城市的快速向南拓展,加速了南部秦岭区域的生态环境破坏,城市生态安全面临严重威胁。划定城市生态缓冲区,合理确定城市增长边界,实现西安城市的健康可持续发展已迫在眉睫。划定城市生态缓冲区对协调城市建设与区域生态保护,优化市域空间布局,引导各项建设,控制和改善区域环境具有重要意义,是西安建设国家森林城市的必然选择。 关键词:生态缓冲区、南控制线、城市增长边界 西安是举世闻名的世界四大文明古都之一,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是中国历史上建都时间最长、朝代最多、影响力最大的都城,因其历史人文底蕴深厚,堪称华夏故都。国家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以来,西安发展不断加快,城市面貌发生了日新月异的变化。然而,在快速城镇化过程中,城市空间出现了蔓延式发展趋势,西安城市的快速向南拓展,加速了秦岭区域生态环境的破坏,城市生态安全面临严重威胁。因此,划定城市生态缓冲区,合理确定城市增长边界,实现西安城市的健康可持续发展已迫在眉睫。 一、西安城市建设进程中的生态保护观念西安城市建设进程中的生态保护观念西安城市建设进程中的生态保护观念西安城市建设进程中的生态保护观念西安地处关中平原,“南靠秦岭,北滨渭河,八水绕城,南山北塬”的地理格局,为城市空间形态奠定了基础。巍峨的秦岭是关中生态安全的屏障,纵贯八百里秦川的渭河则是关中城市生态之本。西安自古就有“山水城市”建设的典范,从西周沣镐二京、秦都咸阳、汉长安城到唐长安城的建设,无不体现着天人合一、因地制宜的城市建设思想。西安从五十年代开始先后编制了四次城市总体规划,对待城市南部区域的态度也经历了一个从无意识—控制—保护的过程。 20世纪50年代至80年代总规中,只注重城市功能区划分,还没有充分认识到秦岭的生态屏障作用。因此,秦岭区域的人为破坏现象屡见不鲜,山体开挖、毁林开荒、水源污染等现象随处可见。 20世纪90年代总规中,明确提出“城市绿色生态控制区”的概念,西安城市南部区域作为城市绿色生态控制区的重要组成部分,正式纳入了生态保护视野。 2008年西安第四轮总体规划提出保护城市南部区域生态安全的思路。规划指出应将秦岭作为城市生态安全屏障,严格控制城市向南发展,构筑以南部秦岭山地、渭河流域湿地生态环境保护为主体,以山、林、塬为骨架,以风景名胜区、遗址保护区、自然保护区为重点,以主要河流、交通沿线绿色通道为脉络的生态体系。

西安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10.17 (1)

西安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试行稿) 第一章总则 (1) 第二章建设用地的区划分类和适建范围 (1) 第三章建筑容量控制指标 (13) 第四章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建设指标 (15) 第五章建筑间距 (24) 第六章建筑退让 (25) 第七章建筑高度及空域保护 (30) 第八章建筑基地的绿地 (31) 第九章地下空间利用 (32) 第十章停车场 (33) 第十一章建设引导措施 (35) 第十二章附则 (36)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城市建设规划管理,保证城市规划的顺利实施,提高城市环境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陕西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西安市城市规划管理条例》、《西安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西安市城市总体规划(2008—2020年)》、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西安市城市规划区建设用地范围内各项建设工程。 本规定中没有明确规定的,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参照国家相关法规和技术标准执行。 第二章建设用地的区划分类和适建范围 第三条本市建设用地按其主要用途,参照《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进行分类(见《表1》)。 第四条各类建设用地的可兼容性应遵循土地使用相容性的原则,依据《各类建设用地适建范围表》(见《表2》)的规定执行。

第五条城市分区:西安城市各类建设用地依据建设用地所处区位分为城市更新改造区、城市新区、新城及县城、乡镇四个层级控制。(具体分区见附图1) 第三章建筑容量控制指标 第六条建筑基地的建筑容量控制指标(建筑密度、容积率,下同),应按照本章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条人口规模在3000人以上的居住项目及用地规模1万平方米以上的非住宅建筑项目的建筑容量控制指标可参照本规定表3《西安市各类建设用地建筑密度控制指标表》(以下简称《表3》)及表4《西安市各类建设用地容积率控制指标表》(以下简称《表4》)的规定执行。 对于不适用本表约束的建设项目,其建筑容量在满足建筑后退距离、停车、绿地率、消防、日照、卫生视距、公共开放空间、公共服务设施、市政基础设施容量、抗震、防灾、人流集散等规定的前提下,以修建性详细规划确定的指标为准。 表3 西安市各类建设用地建筑密度控制指标表 区位 住宅建筑类办公建筑类商业建筑类 教育科研建 筑类 工业建筑类多层中高层高层多层高层多层高层—— 城市更新改造区≤28% ≤25% ≤20% ≤50% ≤40% ≤60% ≤55% ≥20%,≤ 45% ≥30%,≤50% 城市新区≤28% ≤25% ≤20% ≤40% ≤35% ≤50% ≤45% ≥20%,≤ 40% ≥30%,≤50% 新城及县城≤28% ≤25% ≤20% ≤40% ≤35% ≤50% ≤45% ≥20%,≤ 40% ≥30%,≤50% 乡镇≤28% ≤25% ≤20% ≤35% ≤30% ≤40% ≤30% ≥20%,≤ 35% ≥30%,≤50%

精华!西安市报建指南-市建委-1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1市建委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办事指南 一、项目概述 1、项目名称:建筑工程施工许可 2、受理窗口:市政务中心建委窗口 3、受理范围:城六区(不含开发区)新建、扩建、改建的房屋建筑 4、承诺时限:14个工作日 5、窗口电话:86785160 二、收费名称、依据和标准:不收费 三、法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二章第1节 2、建设部关于修改《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91号) 3、《建设部关于加强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工作的通知》(建办建(1999)67号) 四、办理程序 1、申请人在市政务中心导办台抽号后,到综合窗口提交申报材料,属于并联审批事项的,按并联程序办理受理和审批手续。 2、在市政务中心市建委窗口申报材料。窗口人员对材料进行初审,材料初审合格后予以受理,发放受理通知书;材料不齐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 2、审核申报资料,组织现场踏勘,提出拟办意见; 3、首席代表签定审核意见,报领导签发; 4、申请人凭受理通知书在市建委窗口领取施工许可证。 五、申报材料 1、工程项目建设审批登记表(白皮书)、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申请表 2、土地证(看原件收复印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看原件收复印件) 3、盖建审方章的总平面图、施工图纸审查合格书 4、施工合同(原件)、施工中标通知书 5、监理合同(原件)、总监的法人委托书、监理人员名单表、总监监理证、监理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造价3000万以上提供) 6、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申报书、安全生产备案登记表 7、银行出具的资金保函或证明(证明资金到帐50%以上的证明原件,时效为近期3个月内)(原件) 8、城建费用缴纳证书、工程项目报建表 9、市容环境卫生责任书(区市容局办理) 10、施工企业项目经理法人委托书、施工组织设计申请表(已经签署总监意见) 11、(1)开发项目:需提供开发处的立项批文、户型审批

西安市城市建设拆迁安置办法

西安市城市建设拆迁安置办法 (第二次修正) https://www.360docs.net/doc/2216367262.html, 2010-09-03 13:12 【阅读全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城市建设拆迁安置的顺利进行,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城市规划区国有土地上,因城市建设需要拆迁房屋及其附属物的,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拆迁安置要保证城市建设的需要,保证拆迁人、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做到等价有偿,合理安置,按时搬迁。 拆迁人是指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被拆迁人是指被拆除房屋及其附属物的所有人( 包括代管人、国家授权的国有房屋及其附属物的管理人) 和被拆除房屋及其附属物的使用人。 第四条西安市房产管理局是本市拆迁安置工作的主管部门。其所属的西安市城市房屋拆迁安置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拆迁办)具体负责本市拆迁安置管理工作。 阎良区、临潼区和市属各县拆迁安置主管部门,比照市拆迁安置主管部门和市拆迁办的职责权限,负责辖区内的拆迁安置管理工作。但发放、吊销拆迁资格证书除外。

第二章拆迁 第五条拆迁人必须持市规划管理部门批准的用地定 点图,建设用地批>,拆迁安置计划,向市拆迁办和拆迁安置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查批准,领取拆迁许可证。 第六条用地定点经批准后,应停止户口迁入或分户,冻结房屋出租和互换,不准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和其他设施,不得改变房屋使用性质。 拆迁人在规定的时限内不实施拆迁且未按规定办理延 期手续的,前款规定即自行解除。 第七条拆迁人、被拆迁人签订拆迁安置协议后,方可进行拆迁。协议应明确拆迁过渡期限,安置方案,补偿方式,补偿金额,违约责任。 第八条拆迁安置协议签订后,拆迁人应及时收回被拆迁人的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租赁凭证,并到土地、房产管理部门办理注销手续。 拆迁人在过渡期满时,应当按照协议的规定要求,及时给被拆迁人予以安置,并办理住房证。 第九条因城市建设需要拆迁的,可以由市、区、县人民政府组织统一拆迁,也可以由拆迁人自行拆迁或者委托拆迁。实行综合开发的地区,应当实行统一拆迁。 拆迁人委托拆迁的,被委托人应是取得拆迁资格证书的

西安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10.17

西安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第一章总则 (1) 第二章建设用地的区划分类和适建范围 (1) 第三章建筑容量控制指标 (13) 第四章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建设指标 (15) 第五章建筑间距 (24) 第六章建筑退让 (25) 第七章建筑高度及空域保护 (30) 第八章建筑基地的绿地 (31) 第九章地下空间利用 (32) 第十章停车场 (33) 第十一章建设引导措施 (35) 第十二章附则 (36)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城市建设规划管理,保证城市规划的顺利实施,提高城市环境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陕西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西安市城市规划管理条例》、《西安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西安市城市总体规划(2008—2020年)》、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西安市城市规划区建设用地范围内各项建设工程。 本规定中没有明确规定的,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参照国家相关法规和技术标准执行。 第二章建设用地的区划分类和适建范围 第三条本市建设用地按其主要用途,参照《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进行分类(见《表1》)。 第四条各类建设用地的可兼容性应遵循土地使用相容性的原则,依据《各类建设用地适建范围表》(见《表2》)的规定执行。

第五条城市分区:西安城市各类建设用地依据建设用地所处区位分为城市更新改造区、城市新区、新城及县城、乡镇四个层级控制。(具体分区见附图1) 第三章建筑容量控制指标 第六条建筑基地的建筑容量控制指标(建筑密度、容积率,下同),应按照本章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条人口规模在3000人以上的居住项目及用地规模1万平方米以上的非住宅建筑项目的建筑容量控制指标可参照本规定表3《西安市各类建设用地建筑密度控制指标表》(以下简称《表3》)及表4《西安市各类建设用地容积率控制指标表》(以下简称《表4》)的规定执行。 对于不适用本表约束的建设项目,其建筑容量在满足建筑后退距离、停车、绿地率、消防、日照、卫生视距、公共开放空间、公共服务设施、市政基础设施容量、抗震、防灾、人流集散等规定的前提下,以修建性详细规划确定的指标为准。 表3 西安市各类建设用地建筑密度控制指标表

西安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建设项目综合验收备案 程序

西安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建设项目综合验收备案程序承办地点:市建委办公楼二楼建设处(后宰门51号) 承办时间:正常工作日 办理时限:一般工程收到自经办单位完整齐备要求合格的申报资料后,20个工作日内办结;重大工程及小区项目在25个工作日内办结。(整改时间不计) 受理时需提供的资料: 一、建设单位以正式文件格式提出的申请10 份,内容如下: (1)项目从立项到竣工建设过程概述;工程地址、楼号、栋数,项目规划审批规模(占地及建筑面积),建成规模; (2)项目建设完成情况,包括给排水、雨水、绿化、消防、环保、邮政、停车场等,并说明给排水是否办理申报接口等手续;代征路、代征绿地是否办理移交,工程竣工档案是否向市城建档案馆移交; (3)说明建设单位对照《西安市建设项目综合验收办法》规定自查是否符合验收条件; 二、建设项目立项和建设计划文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原件审完退回); 三、规划、消防部门签署建审意见的总平面蓝图(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审完退回); 四、勘测验线单,建设项目中标通知书,缴费证明,质量监督证明,施工企业承接项目登记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复印件1份); 五、建成项目总平面布置图1份,室外管线竣工图1份; 六、其他文件资料,如已经规划、消防部门竣工验收的合格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收费标准:不收费 联系人:骆险峰李玉祥联系电话:87454076 87452143

工程竣工验收备案须知 1、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制度是国家通过颁发《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确定的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制度,建设部为此于2000年4月发布了《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规定》,我市于2000年10月开始实行竣工验收备案制度; 2、备案工程范围:本市辖区内新建、扩建、改建的各类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后,经建设单位组织实施竣工验收,工程质量合格的均应办理备案; 3、申报单位和时限:建设单位是法定的备案申报单位,申报单位必须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向备案机关(以下称备案办公室)备案; 4、建设单位申办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应当向备案办公室提交《西安市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及表内所列备案文件; 5、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在工程竣工验收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备案办公室提交“质量监督报告”,凡未提交“质量监督报告”的工程不予备案;质量监督报告应内容完整,结论明确,监督责任落实,签章齐全; 6、建设单位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未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建设单位改正,并处以2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罚款; 7、备案机关发现建设单位在竣工验收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应当在收讫竣工验收备案文件15日内,责令停止使用,重新组织竣工验收; 8、建设单位将备案机关决定重新组织竣工验收的工程,在重新组织竣工验收前,擅自使用的,备案机关责令停止使用,处工程合同价款2%以上4%以下罚款; 9、建设单位采用虚假证明文件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的,工程竣工验收无效,备案机关(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使用,重新组织竣工验收,

西安市2020年城市总体规划【VIP专享】

西安市2004—2020年城市总体规划 摘要: 一、第四轮总体规划修编的必要性 《西安市1995-2010年城市总体规划》1999年5月经国务院正式批复实施以来,通过全市上下的共同努力,总体规划所确定的城市布局、道路交通骨架、城市公共设施、基础设施的近期建设目标基本实现,为城市的未来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但是仍存在一些问题:城市骨架尚未拉开,“中心集团、外围组团”的城市结构模式尚需进一步完善,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与城市建设的矛盾依然存在。 1、城市建设用地十分紧张等,国务院批准我市1997—2010年建设占用耕地指标为13.5万亩,到2002年底我市城市建设实际占用耕地已达到了12.37万亩;到2003年底我市城市建设用地实际所剩无几。在城市土地的使用上,古城区利用强度过大,南郊、北郊土地过紧,东郊、西郊土地开发利用偏低,全市现 有土地利用失衡。这些问题都需要制定新的规划来进行调整。 2、随着国家“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实施,省委、省政府于2002年提出了关于加快关中“一线两带”经济区建设的宏伟蓝图,市委、市政府提出了“建经济强市,创西部最佳”的奋斗目标,这些措施都对西安城市建设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 3、西安在全国经济发展中,尤其是在中西部地区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必须依托关中城市群,整合现有资源,提高城市竞争力,在更大范围内研究西安的发展环境,是西安今后发展的先决条件。西安与咸阳是关中经济带的核心区,两市在经济发展中已提出了“西咸一体化”发展思路,因此,西安在关中城市群中必须进行重新定位,提升城市的幅射力。 4、近年来,西安高新区、经济开发区、旅游开发区发展速度较快,高校扩招,教育科研用地发展需求也较大,已提前完成了各项规划指标,急需尽快提出建设发展的新思路,使开发区的发展纳入城市总体规划以便有效管理。 5、撤县设区的机遇:临潼县于1997年撤县设区,长安县也于2002年撤县设区并入西安市。行政区划的调整扩大了城市规模,适应了城市急速发展的需要,按照2002年5月15日国务院《关于加强城乡规划监督管理的通知》要求:“行政区划调整的城市,应当及时修编城市总体规划和近期建设规划”。综上所述,我市总体规划修编势在必行。 二、总体规划修编工作进展 2002年10月,西安市政府组织编制了“西安城市空间发展战略”研究,对西安的城市定位、战略发展目标、产业调整方向、空间发展方向及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生态建设、综合交通和城市特色等方面提出了初步研究成果,为第四次总体规划修编打下了坚实的基础。2003年7月,市政府向建设部作了专题汇报,征求了建设部对西安修编第四次总体规划的意见。2004年1月,建设部下发了《关于同意修编西安市城市总体规划的函》,同意正式修编。2004年8月20日,建设部和省建设厅联合组织技术审查组对《西安市2004—2020年城市总体规划纲要》进行了审查,原则通过《纲要》,并下发了《关于反馈西安市城市总体规划纲要审查意见的函》。根据建设部审查意见,我市对《纲要》进行了修改完善,并在此基础上开始规划成果修编工作,29个专项规划的编制工作也同时展开,2004年12月基本完成了规划修编成果草案。成果包括文本、图纸和附件三部分,附件包括说明书、29项专业规划、10个专题研究报告和基础资料汇编等。2005年1月28日,国务院曾培炎副总理听取了我市第四轮城市规划修编工作汇报,认为“本次规划修编原则是正确的”,规划草案“内容比较充实,思路清晰”。要求我市加以完善后,尽快上报。按照曾 、管路敷设技术通过管线不仅可以解决吊顶层配置不规范高中资料试卷问题,而且可保障各类管路习题到位。在管路敷设过程中,要加强看护关于管路高中资料试卷连接管口处理高中资料试卷弯扁度固定盒位置保护层防腐跨接地线弯曲半径标等,要求技术交底。管线敷设技术中包含线槽、管架等多项方式,为解决高中语文电气课件中管壁薄、接口不严等问题,合理利用管线敷设技术。线缆敷设原则:在分线盒处,当不同电压回路交叉时,应采用金属隔板进行隔开处理;同一线槽内强电回路须同时切断习题电源,线缆敷设完毕,要进行检查和检测处理。、电气课件中调试对全部高中资料试卷电气设备,在安装过程中以及安装结束后进行 高中资料试卷调整试验;通电检查所有设备高中资料试卷相互作用与相互关系,根据生产工艺高中资料试卷要求,对电气设备进行空载与带负荷下高中资料试卷调控试验;对设备进行调整使其在正常工况下与过度工作下都可以正常工作;对于继电保护进行整核对定值,审核与校对图纸,编写复杂设备与装置高中资料试卷调试方案,编写重要设备高中资料试卷试验方案以及系统启动方案;对整套启动过程中高中资料试卷电气设备进行调试工作并且进行过关运行高中资料试卷技术指导。对于调试过程中高中资料试卷技术问题,作为调试人员,需要在事前掌握图纸资料、设备制造厂家出具高中资料试卷试验报告与相关技术资料,并且了解现场设备高中资料试卷布置情况与有关高中资料试卷电气系统接线等情况 ,然后根据规范与规程规定,制定设备调试高中资料试卷方案。 、电气设备调试高中资料试卷技术电力保护装置调试技术,电力保护高中资料试卷配置技术是指机组在进行继电保护高中资料试卷总体配置时,需要在最大限度内来确保机组高中资料试卷安全,并且尽可能地缩小故障高中资料试卷破坏范围,或者对某些异常高中资料试卷工况进行自动处理,尤其要避免错误高中资料试卷保护装置动作,并且拒绝动作,来避免不必要高中资料试卷突然停机。因此,电力高中资料试卷保护装置调试技术,要求电力保护装置做到准确灵活。对于差动保护装置高中资料试卷调试技术是指发电机一变压器组在发生内部故障时,需要进行外部电源高中资料试卷切除从而采用高中资料试卷主要保护装置。

西安市城市规划管理规定

西安市城市规划管理规 定 Document number:PBGCG-0857-BTDO-0089-PTT1998

西安市城市规划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规划的制定与实施 第三章建设用地规划管理 第四章建筑规划管理 第五章道路、管线工程规划管理 第六章奖励与处罚 第七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城市规划管理,保障西安市城市规划的实施,在保持古都风貌的基础上建设现代化城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城市规划区,是指城、郊区以及本市行政区域内因城市建设和发展需要实行规划控制的区域。 在本市城市规化区内进行建设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城市规划管理工作的领导。 市城市规划管理局是本市城市规划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门。 区城市规划管理部门在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下,负责辖区内的规划管理工作。

第四条城市规划管理要服从城市总体规划,集中领导,统一管理,统筹兼顾,合理布局,协调发展。 第二章规划的制定与实施 第五条西安市城市总体规划由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规划区范围内的分区规划和详细规划由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编制。 第六条西安市城市总体规划,须经市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务委员会审查同意,由市人民政府报省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报国务院审批。城市分区规划,详细规划由市人民政府审批;编制分区规划的详细规划,除重要的详细规划由市人民政府审批外,由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第七条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城市经济发展需要,对城市总体规划进行局部调整,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原批准机关备案;但涉及城市性质、规模、发展方向和总体布局重大变更的,须经市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务委员会审查同意后,报原批准机关审批。 第八条城市新区开发和旧城区改建必须依照城市总体规划,坚持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因地制宜、综合开发、配套建设的原则。 第九条城市规划经批准后必须严格执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第十条城市新区开发和旧城区改建应当严格按照批准的分区规划和详细规划实施。需要变更规划的,须经原批准机关批准。 经批准的各类开发区建设应当服从城市规划。

建国后西安城市地域结构的演变.

建国后西安城市地域结构的演变 一、建国初期西安城市的地域结构1950年至1977年) 对西安城市规模发展影响最大的是1949年5月20日西安解放以后,西安的城市建设由于工业化和各种城市建设的飞速发展,出现了盛唐以后一千多年以来从未有过的变化。这一时期城市有两个较为明显的发展阶段: ⑴城区扩展阶段。为恢复国民经济和工农业生产,恢复战争给人民带来的创伤,西安进行了大规模的经济建设,这些建设极大地恢复并发展了西安的经济、文教、卫生事业,也迅速地扩展了城市空间。解放后的西安第一个城市总体规划于1954年得到国家正式批准,总体规划确定距旧城区东、西各四公里的地区为工业区。生活居住区主要分布于旧城外的东、西、南三个方向;工业区于居住区之间设置防护林带。陇海铁路以北作为仓库区和铁路职工住宅区:考虑到汉长安城和大明宫遗址的保护,陇海铁路穿越城市等因素,铁路北不作大的扩建。南郊为文教区,以旧城为中心,从三个方向向外发展。建国以来,西安市基本上是按照这个规划进行城市建设的。现在的城市格局:东郊为纺织、印染联合企业组成的“纺织城”;西郊为以生产输变电设备的“电工城”;南郊为以高等院校和中等专业技术学校为主的“文教城”;北郊为仓库区和铁路职工住宅区;旧城区为省市领导机关所在的“行政中心城”和商业区;周围为服务于城市的郊县。西安市建城区的外部轮廓约成“T"形。城市总平面布局在一定程度上保持了唐长安城的棋盘方格式特点。这样,经过几十年的建设,西安建城区面积扩大,城市外缘迅速蔓延。在对旧城区(即明代老城)采取“充分利用,基本不改建”的原则下,新建区以老城为依托,向东、西、南三面扩展,如西郊几条主要道路(阿房路、劳动路、未央东路、未央西路)的开通,东郊工业区和南郊文化区规模的扩大,城市建成区范围由建国时的13.2平方公里扩展到1972年的131平方公里。市内由东五路、西五路、长乐路、莲湖路、大庆路等相互联组而成、长达18公里的东西向主干道,这条主干道向东通临渔风景区,西达三桥镇和咸阳秦都区,是西安市区最重要的主干道路。以南大街一长安路-一北大街一北关正街为中轴,解放路一雁塔路和朱雀大/街侧翼组成的南北向主千道,把南郊乐游原、少陵原附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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