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计委2018年“全国疟疾日”防治宣传活动方案

卫计委2018年“全国疟疾日”防治宣传活动方案
卫计委2018年“全国疟疾日”防治宣传活动方案

---------------------------------------------------------------范文最新推荐------------------------------------------------------ 卫计委2018年“全国疟疾日”防治宣传活动方案

卫计委2018年“全国疟疾日”防治宣传活动方案

各医疗卫生计生单位:

2018年4月26日是第10个“全国疟疾日”。宣传主题为“消除疟疾:谨防境外输入”。为进一步动员全社会共同关注,加大疟疾防治工作力度,提高社会和公众的疟疾防控意识,巩固我市消除疟疾防治成果。现根据上级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决定在“全国疟疾日”前后,开展系列宣传教育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提高对疟疾防治工作的认识

目前,随着人口流动的频繁,居民出境旅游、务工、经商等人数增加,疟疾输入风险加大。从疟疾疫情形势来看,2018年全国疟疾病例以境外输入性病例为主,我市近几年发现报告病例全部为输入性疟疾,2018年我市已确诊一例输入性三日疟病例,所以防控境外输入已成为当前疟疾防控工作重点。各单位要在“全国疟疾日”前后,围绕宣传主题,制定详细宣传方案,开展宣传活动,充分利用多种渠道与方式宣传疟疾防治核心信息(附件1),特别是要加强出国经商、旅游和务工等重点人群宣传,提高自我防护能力,谨防境外感染,增强患者及时就诊、配合治疗意识,使每一例患者都得到治疗,减少传播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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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大力开展培训,努力提高医护人员的防治水平

市人民医院、中医院等单位要认真开展院内培训工作,增强医务人员,特别是急诊科、内科、妇科、儿科等科室临床诊疗人员的疟疾疫情意识,提高病例甄别、诊断及重症病例救治能力。各基层医疗卫生单位要在4月底前,做好镇村医务人员的培训工作,组织学习《东台市2018年寄生虫病防治工作方案》和疟疾诊疗防治知识。不断提高临床识别、镜检技能、血片制作及疫情处置能力,全面提升我市疟疾防控工作水平。

三、认真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宣传活动

各医疗卫生单位和村卫生站要积极组织,通过镇、村广播电视、健康教育宣传栏、微信平台、qq空间等宣传资源大力开展疟疾知识宣传。组织专业人员在乡镇(街道)和村(居委会)人群密集的地方开展街头宣传及义诊,悬挂张贴疟疾宣传横幅和标语,发放宣传单,接受群众咨询;结合出国劳务人员专题调查工作开展出国劳务人员及家庭成员等重点人群的宣传教育;在辖区内中小学开展健康知识讲座,提高广大师生健康知识知晓率,及自我防护能力。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全国疟疾日”宣传活动工作,紧紧围绕宣传主题,注重实效,把宣传工作落到实处,并将“全国疟疾日”宣传活动开展情况,于本月30日前上报是市疾控中心慢传科。

市卫生计生委2018年全国疟疾日宣传活动方案各区卫生计生委、海河教育园区社会事业发展局,委直属各有关单

---------------------------------------------------------------范文最新推荐------------------------------------------------------ 位:

2018年4月26日是第10个“全国疟疾日”,宣传主题是“消除疟疾:谨防境外输入”。为做好今年我市“全国疟疾日”宣传活动,落实《全国消除疟疾工作方案(2018—2020年)》要求,提高社会和公众的疟疾防控意识,现提出有关要求如下:

一、精心组织策划,加强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持久性

各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以“全国疟疾日”为契机,精心部署,向社会各界积极宣传消除疟疾的总体目标和工作措施,营造消除疟疾良好的社会和政策支持环境。加强与检验检疫、商务、旅游等部门沟通合作,围绕宣传主题,制定详细宣传方案,统筹安排资源,共同开展宣传活动。同时,要充分利用多种渠道与方式,通过微信、微博、移动客户端等新媒体平台,采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持久广泛宣传《疟疾防治核心信息》(附件),尤其要加强出国经商、旅游和务工等重点人群宣传,提高自我防护能力,谨防境外感染,增强患者及时就诊、配合治疗意识,使每一例患者都得到治疗,减少传播风险。

二、加强技术培训,提升防治水平

各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结合防治宣传活动,组织辖区疾控机构和医疗机构的技术人员开展消除疟疾相关业务培训,增强医务人员疟疾鉴别意识,提高救治水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针对我市消除疟疾诊疗中的薄弱环节,尤其是疑难重症病例救治难点问题,在“全国疟疾日”前后,组织开展一次深入的、有针对性的业务培训和经验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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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实提高我市疟疾鉴别和诊疗能力。

三、认真总结经验,及时报送宣传情况

请各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各有关单位认真整理汇总“全国疟疾日” 宣传活动开展情况和培训资料,并形成宣传活动总结及培训报告,于2018年5月16日(星期二)前将材料(电子版材料含视频、照片、宣传画等)报送市卫生计生委。

(联系人:市卫生计生委疾控处王xx;

联系方式:电话xx传真xx电子邮箱xx)

《农药管理条例》已经2018年2月8日国务院第164次常务会议修订通过,现将修订后的《农药管理条例》公布,自2018年6月1日起施行。下面就来和小编一起看看农药管理条例吧。

农药管理条例

(1997年5月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16号发布

根据2001年11月29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农药管理条例〉

的决定》修订 2018年2月8日国务院第164次常务会议修订通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农药管理,保证农药质量,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和人畜安全,保护农业、林业生产和生态环境,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农药,是指用于预防、控制危害农业、林业的病、虫、草、鼠和其他有害生物以及有目的地调节植物、昆虫生长的

---------------------------------------------------------------范文最新推荐------------------------------------------------------ 化学合成或者来源于生物、其他天然物质的一种物质或者几种物质的混合物及其制剂。

前款规定的农药包括用于不同目的、场所的下列各类:

(一)预防、控制危害农业、林业的病、虫(包括昆虫、蜱、螨)、草、鼠、软体动物和其他有害生物;

(二)预防、控制仓储以及加工场所的病、虫、鼠和其他有害生物;

(三)调节植物、昆虫生长;

(四)农业、林业产品防腐或者保鲜;

(五)预防、控制蚊、蝇、蜚蠊、鼠和其他有害生物;

(六)预防、控制危害河流堤坝、铁路、码头、机场、建筑物和其他场所的有害生物。

第三条国务院农业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的农药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农药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农药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农药监督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将农药监督管理经费列入本级政府预算,保障农药监督管理工作的开展。

第五条农药生产企业、农药经营者应当对其生产、经营的农药的安全性、有效性负责,自觉接受政府监管和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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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药生产企业、农药经营者应当加强行业自律,规范生产、经营行为。

第六条国家鼓励和支持研制、生产、使用安全、高效、经济的农药,推进农药专业化使用,促进农药产业升级。

对在农药研制、推广和监督管理等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表彰或者奖励。

第二章农药登记

第七条国家实行农药登记制度。农药生产企业、向中国出口农药的企业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申请农药登记,新农药研制者可以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申请农药登记。

国务院农业主管部门所属的负责农药检定工作的机构负责农药登记具体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所属的负责农药检定工作的机构协助做好本行政区域的农药登记具体工作。

第八条国务院农业主管部门组织成立农药登记评审委员会,负责农药登记评审。

农药登记评审委员会由下列人员组成:

(一)国务院农业、林业、卫生、环境保护、粮食、工业行业管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有关部门和供销合作总社等单位推荐的农药产品化学、药效、毒理、残留、环境、质量标准和检测等方面的专家;

(二)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的有关专家;

(三)国务院农业、林业、卫生、环境保护、粮食、工业行业管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有关部门和供销合作总社等单位的代表。

---------------------------------------------------------------范文最新推荐------------------------------------------------------ 农药登记评审规则由国务院农业主管部门制定。

第九条申请农药登记的,应当进行登记试验。

农药的登记试验应当报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备案。

新农药的登记试验应当向国务院农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国务院农业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40个工作日内对试验的安全风险及其防范措施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准予登记试验;不符合条件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第十条登记试验应当由国务院农业主管部门认定的登记试验单位按照国务院农业主管部门的规定进行。

与已取得中国农药登记的农药组成成分、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相同的农药,免予残留、环境试验,但已取得中国农药登记的农药依照本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在登记资料保护期内的,应当经农药登记证持有人授权同意。

登记试验单位应当对登记试验报告的真实性负责。

第十一条登记试验结束后,申请人应当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提出农药登记申请,并提交登记试验报告、标签样张和农药产品质量标准及其检验方法等申请资料;申请新农药登记的,还应当提供农药标准品。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提出初审意见,并报送国务院农业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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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中国出口农药的企业申请农药登记的,应当持本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料、农药标准品以及在有关国家(地区)登记、使用的证明材料,向国务院农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第十二条国务院农业主管部门受理申请或者收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报送的申请资料后,应当组织审查和登记评审,并自收到评审意见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决定,符合条件的,核发农药登记证;不符合条件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第十三条农药登记证应当载明农药名称、剂型、有效成分及其含量、毒性、使用范围、使用方法和剂量、登记证持有人、登记证号以及有效期等事项。

农药登记证有效期为5年。有效期届满,需要继续生产农药或者向中国出口农药的,农药登记证持有人应当在有效期届满90日前向国务院农业主管部门申请延续。

农药登记证载明事项发生变化的,农药登记证持有人应当按照国务院农业主管部门的规定申请变更农药登记证。

国务院农业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公告农药登记证核发、延续、变更情况以及有关的农药产品质量标准号、残留限量规定、检验方法、经核准的标签等信息。

第十四条新农药研制者可以转让其已取得登记的新农药的登记资料;农药生产企业可以向具有相应生产能力的农药生产企业转让其已取得登记的农药的登记资料。

---------------------------------------------------------------范文最新推荐------------------------------------------------------ 第十五条国家对取得首次登记的、含有新化合物的农药的申请人提交的其自己所取得且未披露的试验数据和其他数据实施保护。

自登记之日起6年内,对其他申请人未经已取得登记的申请人同意,使用前款规定的数据申请农药登记的,登记机关不予登记;但是,其他申请人提交其自己所取得的数据的除外。

除下列情况外,登记机关不得披露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数据:

(一)公共利益需要;

(二)已采取措施确保该类信息不会被不正当地进行商业使用。

第三章农药生产

第十六条农药生产应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国家鼓励和支持农药生产企业采用先进技术和先进管理规范,提高农药的安全性、有效性。第十七条国家实行农药生产许可制度。农药生产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并按照国务院农业主管部门的规定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申请农药生产许可证:

(一)有与所申请生产农药相适应的技术人员;

(二)有与所申请生产农药相适应的厂房、设施;

(三)有对所申请生产农药进行质量管理和质量检验的人员、仪器和设备;

(四)有保证所申请生产农药质量的规章制度。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决定,必要时应当进行实地核查。符合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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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核发农药生产许可证;不符合条件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法律、行政法规对企业生产条件有其他规定的,农药生产企业还应当遵守其规定。

第十八条农药生产许可证应当载明农药生产企业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生产范围、生产地址以及有效期等事项。

农药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为5年。有效期届满,需要继续生产农药的,农药生产企业应当在有效期届满90日前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申请延续。

农药生产许可证载明事项发生变化的,农药生产企业应当按照国务院农业主管部门的规定申请变更农药生产许可证。

第十九条委托加工、分装农药的,委托人应当取得相应的农药登记证,受托人应当取得农药生产许可证。

委托人应当对委托加工、分装的农药质量负责。

第二十条农药生产企业采购原材料,应当查验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和有关许可证明文件,不得采购、使用未依法附具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未依法取得有关许可证明文件的原材料。

农药生产企业应当建立原材料进货记录制度,如实记录原材料的名称、有关许可证明文件编号、规格、数量、供货人名称及其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原材料进货记录应当保存2年以上。

第二十一条农药生产企业应当严格按照产品质量标准进行生产,确保农药产品与登记农药一致。农药出厂销售,应当经质量检验合格

---------------------------------------------------------------范文最新推荐------------------------------------------------------ 并附具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

农药生产企业应当建立农药出厂销售记录制度,如实记录农药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和批号、产品质量检验信息、购货人名称及其联系方式、销售日期等内容。农药出厂销售记录应当保存2年以上。

第二十二条农药包装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印制或者贴有标签。国家鼓励农药生产企业使用可回收的农药包装材料。

农药标签应当按照国务院农业主管部门的规定,以中文标注农药的名称、剂型、有效成分及其含量、毒性及其标识、使用范围、使用方法和剂量、使用技术要求和注意事项、生产日期、可追溯电子信息码等内容。

剧毒、高毒农药以及使用技术要求严格的其他农药等限制使用农药的标签还应当标注限制使用字样,并注明使用的特别限制和特殊要求。用于食用农产品的农药的标签还应当标注安全间隔期。

第二十三条农药生产企业不得擅自改变经核准的农药的标签内容,不得在农药的标签中标注虚假、误导使用者的内容。

农药包装过小,标签不能标注全部内容的,应当同时附具说明书,说明书的内容应当与经核准的标签内容一致。

第四章农药经营

第二十四条国家实行农药经营许可制度,但经营卫生用农药的除外。农药经营者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并按照国务院农业主管部门的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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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申请农药经营许可证:

(一)有具备农药和病虫害防治专业知识,熟悉农药管理规定,能够指导安全合理使用农药的经营人员;

(二)有与其他商品以及饮用水水源、生活区域等有效隔离的营业场所和仓储场所,并配备与所申请经营农药相适应的防护设施;

(三)有与所申请经营农药相适应的质量管理、台账记录、安全防护、应急处置、仓储管理等制度。

经营限制使用农药的,还应当配备相应的用药指导和病虫害防治专业技术人员,并按照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的规定实行定点经营。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决定。符合条件的,核发农药经营许可证;不符合条件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第二十五条农药经营许可证应当载明农药经营者名称、住所、负责人、经营范围以及有效期等事项。

农药经营许可证有效期为5年。有效期届满,需要继续经营农药的,农药经营者应当在有效期届满90日前向发证机关申请延续。

农药经营许可证载明事项发生变化的,农药经营者应当按照国务院农业主管部门的规定申请变更农药经营许可证。

取得农药经营许可证的农药经营者设立分支机构的,应当依法申请变更农药经营许可证,并向分支机构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备案,其分支机构免予办理农药经营许可证。农药经营者

---------------------------------------------------------------范文最新推荐------------------------------------------------------ 应当对其分支机构的经营活动负责。

第二十六条农药经营者采购农药应当查验产品包装、标签、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以及有关许可证明文件,不得向未取得农药生产许可证的农药生产企业或者未取得农药经营许可证的其他农药经营者采购农药。

农药经营者应当建立采购台账,如实记录农药的名称、有关许可证明文件编号、规格、数量、生产企业和供货人名称及其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采购台账应当保存2年以上。

第二十七条农药经营者应当建立销售台账,如实记录销售农药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企业、购买人、销售日期等内容。销售台账应当保存2年以上。

农药经营者应当向购买人询问病虫害发生情况并科学推荐农药,必要时应当实地查看病虫害发生情况,并正确说明农药的使用范围、使用方法和剂量、使用技术要求和注意事项,不得误导购买人。

经营卫生用农药的,不适用本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

第二十八条农药经营者不得加工、分装农药,不得在农药中添加任何物质,不得采购、销售包装和标签不符合规定,未附具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未取得有关许可证明文件的农药。

经营卫生用农药的,应当将卫生用农药与其他商品分柜销售;经营其他农药的,不得在农药经营场所内经营食品、食用农产品、饲料等。第二十九条境外企业不得直接在中国销售农药。境外企业在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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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农药的,应当依法在中国设立销售机构或者委托符合条件的中国代理机构销售。

向中国出口的农药应当附具中文标签、说明书,符合产品质量标准,并经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依法检验合格。禁止进口未取得农药登记证的农药。

办理农药进出口海关申报手续,应当按照海关总署的规定出示相关证明文件。

第五章农药使用

第三十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农药使用指导、服务工作,建立健全农药安全、合理使用制度,并按照预防为主、综合防治的要求,组织推广农药科学使用技术,规范农药使用行为。林业、粮食、卫生等部门应当加强对林业、储粮、卫生用农药安全、合理使用的技术指导,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农药使用过程中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的技术指导。

第三十一条县级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应当组织植物保护、农业技术推广等机构向农药使用者提供免费技术培训,提高农药安全、合理使用水平。

国家鼓励农业科研单位、有关学校、农民专业合作社、供销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和专业人员为农药使用者提供技术服务。

第三十二条国家通过推广生物防治、物理防治、先进施药器械等措施,逐步减少农药使用量。

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并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农药减量计划;对

---------------------------------------------------------------范文最新推荐------------------------------------------------------ 实施农药减量计划、自愿减少农药使用量的农药使用者,给予鼓励和扶持。

县级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应当鼓励和扶持设立专业化病虫害防治服务组织,并对专业化病虫害防治和限制使用农药的配药、用药进行指导、规范和管理,提高病虫害防治水平。

县级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应当指导农药使用者有计划地轮换使用农药,减缓危害农业、林业的病、虫、草、鼠和其他有害生物的抗药性。

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协助开展农药使用指导、服务工作。

第三十三条农药使用者应当遵守国家有关农药安全、合理使用制度,妥善保管农药,并在配药、用药过程中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避免发生农药使用事故。

限制使用农药的经营者应当为农药使用者提供用药指导,并逐步提供统一用药服务。

第三十四条农药使用者应当严格按照农药的标签标注的使用范围、使用方法和剂量、使用技术要求和注意事项使用农药,不得扩大使用范围、加大用药剂量或者改变使用方法。

农药使用者不得使用禁用的农药。

标签标注安全间隔期的农药,在农产品收获前应当按照安全间隔期的要求停止使用。

剧毒、高毒农药不得用于防治卫生害虫,不得用于蔬菜、瓜果、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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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菌类、中草药材的生产,不得用于水生植物的病虫害防治。

第三十五条农药使用者应当保护环境,保护有益生物和珍稀物种,不得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河道内丢弃农药、农药包装物或者清洗施药器械。

严禁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使用农药,严禁使用农药毒鱼、虾、鸟、兽等。

第三十六条农产品生产企业、食品和食用农产品仓储企业、专业化病虫害防治服务组织和从事农产品生产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应当建立农药使用记录,如实记录使用农药的时间、地点、对象以及农药名称、用量、生产企业等。农药使用记录应当保存2年以上。

国家鼓励其他农药使用者建立农药使用记录。

第三十七条国家鼓励农药使用者妥善收集农药包装物等废弃物;农药生产企业、农药经营者应当回收农药废弃物,防止农药污染环境和农药中毒事故的发生。具体办法由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农业主管部门、国务院财政部门等部门制定。

第三十八条发生农药使用事故,农药使用者、农药生产企业、农药经营者和其他有关人员应当及时报告当地农业主管部门。

接到报告的农业主管部门应当立即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同时通知有关部门采取相应措施。造成农药中毒事故的,由农业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依照职责权限组织调查处理,卫生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立即对受到伤害的人员组织医疗救治;造成环境污染事故的,由环境保护等有关部门依法组织调查处理;造成储粮药剂使用事

---------------------------------------------------------------范文最新推荐------------------------------------------------------ 故和农作物药害事故的,分别由粮食、农业等部门组织技术鉴定和调查处理。

第三十九条因防治突发重大病虫害等紧急需要,国务院农业主管部门可以决定临时生产、使用规定数量的未取得登记或者禁用、限制使用的农药,必要时应当会同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决定临时限制出口或者临时进口规定数量、品种的农药。

前款规定的农药,应当在使用地县级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的监督和指导下使用。

第六章监督管理

第四十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应当定期调查统计农药生产、销售、使用情况,并及时通报本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农药生产、经营诚信档案并予以公布;发现违法生产、经营农药的行为涉嫌犯罪的,应当依法移送公安机关查处。

第四十一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履行农药监督管理职责,可以依法采取下列措施:

(一)进入农药生产、经营、使用场所实施现场检查;

(二)对生产、经营、使用的农药实施抽查检测;

(三)向有关人员调查了解有关情况;

(四)查阅、复制合同、票据、账簿以及其他有关资料;

(五)查封、扣押违法生产、经营、使用的农药,以及用于违法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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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使用农药的工具、设备、原材料等;

(六)查封违法生产、经营、使用农药的场所。

第四十二条国家建立农药召回制度。农药生产企业发现其生产的农药对农业、林业、人畜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生态环境等有严重危害或者较大风险的,应当立即停止生产,通知有关经营者和使用者,向所在地农业主管部门报告,主动召回产品,并记录通知和召回情况。农药经营者发现其经营的农药有前款规定的情形的,应当立即停止销售,通知有关生产企业、供货人和购买人,向所在地农业主管部门报告,并记录停止销售和通知情况。

农药使用者发现其使用的农药有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的,应当立即停止使用,通知经营者,并向所在地农业主管部门报告。

第四十三条国务院农业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应当组织负责农药检定工作的机构、植物保护机构对已登记农药的安全性和有效性进行监测。

发现已登记农药对农业、林业、人畜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生态环境等有严重危害或者较大风险的,国务院农业主管部门应当组织农药登记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根据评审结果撤销、变更相应的农药登记证,必要时应当决定禁用或者限制使用并予以公告。

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认定为假农药:

(一)以非农药冒充农药;

(二)以此种农药冒充他种农药;

(三)农药所含有效成分种类与农药的标签、说明书标注的有效成分

---------------------------------------------------------------范文最新推荐------------------------------------------------------ 不符。

禁用的农药,未依法取得农药登记证而生产、进口的农药,以及未附具标签的农药,按照假农药处理。

第四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认定为劣质农药:

(一)不符合农药产品质量标准;

(二)混有导致药害等有害成分。

超过农药质量保证期的农药,按照劣质农药处理。

第四十六条假农药、劣质农药和回收的农药废弃物等应当交由具有危险废物经营资质的单位集中处置,处置费用由相应的农药生产企业、农药经营者承担;农药生产企业、农药经营者不明确的,处置费用由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财政列支。

第四十七条禁止伪造、变造、转让、出租、出借农药登记证、农药生产许可证、农药经营许可证等许可证明文件。

第四十八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和负责农药检定工作的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参与农药生产、经营活动。第七章法律责任

第四十九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本级人民政府责令改正;对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不履行监督管理职责,所辖行政区域的违法农药生产、经营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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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社会影响;

(二)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准予许可或者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拒不准予许可;

(三)参与农药生产、经营活动;

(四)有其他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行为。

第五十条农药登记评审委员会组成人员在农药登记评审中谋取不正当利益的,由国务院农业主管部门从农药登记评审委员会除名;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五十一条登记试验单位出具虚假登记试验报告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由国务院农业主管部门从登记试验单位中除名,5年内不再受理其登记试验单位认定申请;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二条未取得农药生产许可证生产农药或者生产假农药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生产,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的产品和用于违法生产的工具、设备、原材料等,违法生产的产品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的,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10倍以上20倍以下罚款,由发证机关吊销农药生产许可证和相应的农药登记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取得农药生产许可证的农药生产企业不再符合规定条件继续生产农药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整改;逾期

2020年全国疟疾日宣传活动总结大全

日是第八个“全国疟疾日”。为进一步动员全社会共同关注和支持消除疟疾工作,广泛宣传疟疾防治知识,我中心特组织辖区各级医疗机构在全区开展了“全国疟疾日”防治宣传活动,现将具体情况总结如下 近年,输入性疟疾已经成为我省消除疟疾阶段面临的最主要形势,为此我区辖区内各级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积极围绕“消除疟疾、共享健康”的宣传主题,加强了对出国务工、经商和旅游等重点人群的宣传,向广大群众介绍了疟疾的传播途径及感染后症状、如何预防疟疾、如何治疗等内容。 日,碑林区驻区各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对前来就医的患者及家属、社区居民、过往行人、学生开展了以悬挂宣传横幅及宣传板、发放宣传单、张贴宣传画、健康咨询等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余名医务工作者参与了本次活动,共张贴宣传画0张,宣传折页00份,横幅条,电子滚动屏块,展板,受教育人数达余人。在场宣传的工作人员针对疟疾的感染途径方式、流行地区、消毒及如何预防治疗等进行了详细的讲解,使广大群众对疟疾的防治知识有了进一步的了解。 此次活动主要向学生、社区居民、出国务工、外出旅游等重点人群宣传了疟疾防治的相关知识,增强了群众及时就诊、配合治疗的意识,提高了人群的自我防护能力,为我区更好的消除疟疾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全国疟疾日宣传活动总结二 日是第“全国疟疾日”,今年的宣传主题为“消除疟疾谨防境外输入”。为进一步动员全社会共同关注和支持消除疟疾工作,我所开展了一系列宣传活动。小结如下。 一、加大宣传力度,举行新闻媒体通气会 为提高百姓对于疟疾防控的认知和重视,加强对出国经商、旅游和务工人员等重点人群的宣传。我所于日在省疾控中心举行了新闻媒体通气会,邀请了xx日报、xx画报、贵阳晚报、xx人民广播电台、xx都市报、xx商报、黔中早报等新闻媒体。会议由省疾控中心办公室主任容自豪主持,中心副主任雷世光参会并作了讲话。会上地病所负责人向记者介绍了我省疟疾发病的概况,以及我省消除疟疾行动计划的进展和任务部署,重点介绍了预防疟疾的有效措施和出国人员应注意的相关事宜。 二、开展疟疾知识现场咨询活动 日省疾控中心地病所组织人员参加了黎平县疾控中心开展的疟疾知识现场咨询活动,共向当地居民、学生和农民等发放了疟疾小常识、如何防治疟疾等小册子、宣传页、宣传画等十余种资料共千余份。今年疟疾防治宣传的核心信息主要有疟疾是一种可防可治的寄生虫病,且是通过蚊子叮咬传播的。其主要症状是发冷、发热、出汗。预防疟疾最好的办法是防止蚊子叮咬。并向出境旅游人员宣传,出国前应当了解目的地疟疾流行状况,在疟疾流行区,要防止蚊虫叮咬。企业派驻非洲、东南亚等地的随队医生应当具备疟疾诊治能力,并储备足量疟疾治疗药物。出现发热、发冷、头痛等症状,应当及时就医,主动告知旅行史。尤其是从非洲和东南亚回国的发热病人,须查疟原虫。

疟疾日宣传活动计划

疟疾日宣传活动计划 一、宣传主题:“消除疟疾:谨防境外输入” 二、时间:4月26日 三、地点: 1、半截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大门口 五、形式: 1、设立咨询点宣传 3、宣传展板 六、内容: 1、宣传材料:疟疾防治常识 2、疟疾防治知识问答 3、制作宣传展板 疟疾防治小知识 一、疟疾的感染 疟疾主要是由蚊子(按蚊)传播的。当蚊子叮咬疟疾病人,病原体疟原虫进入蚊体并在其体内发育后,蚊子再次叮咬健康人时,将蚊体内的疟原虫传给健康人。 二、疟疾的种类 疟疾有间日疟、恶性疟、卵形疟和三日疟四种,分别由间日疟、恶性疟、卵形疟和三日疟疟原虫引起。目前,我省

现只有间日疟流行,时常有从非洲、东南亚及我国云南、海南输入恶性疟。 三、疟疾的症状 疟疾发作的前几天,可有轻度的畏寒、低烧,拌有疲乏、头疼、全身不适等。典型的疟疾症状有周期性的发冷、发烧和出汗间歇性发作,整个发作历时6-10小时,发作多见于午后和傍晚。过后患者自感良好,体温常在正常范围内。有的一天发作一次,有的隔天发作一次。 四、患上疟疾后及时看医生 无论是当地居民还是从国外高疟区回归人员,一旦有发冷、发烧、出汗等症状,应及时到当地医院看医生,查血镜检疟原虫,即可确诊。 五、规范治疗 一旦确诊为疟疾病人,可得到免费治疗。 1、本地感染间日疟病例采用氯喹加伯氨喹八日疗法进行治疗。 2、输入性疟疾采用以青蒿素类药物为基础的复方或联合用药的口服剂型(以下简称ACT)进行治疗,其中间日疟、卵形疟在服用ACT的同时加服伯氨喹180mg/8日(总量)。 3、重症疟疾治疗首选青蒿素类药物的注射剂型,同时给予对症治疗和支持疗法,以减少并发症和合并感染。待患者病情缓解后,可选用一种ACT口服。

某年全国疟疾日宣传活动方案

XX年全国疟疾日宣传活动方案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计生委,xq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XX年4月26日是第9个“全国疟疾日”,宣传主题为“消除疟疾:谨防境外输入”。为做好今年“全国疟疾日”宣传活动,推进《中国消除疟疾行动计划(XX—2020年)》的实施,现将有关工作要求如下: 一、加强领导,做好宣传组织工作 近年来,我国疟疾疫情持续下降,疟疾报告病例以境外输入为主。XX年境外输入病例占疟疾报告病例总数的98%,防范境外疟疾输入,防止二代病例发生是今后疟疾防治工作重点。各地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紧密围绕宣传主题,制订宣传计划,组织开展宣传活动。要利用“全国疟疾日”的契机,向当地政府汇报消除疟疾工作进展,研究解决消除工作中面临的突出困难和问题。要积极利用广播、电视、互联网、报纸等各类媒体,创新宣传方式,有针对性地宣传疟疾防治知识,尤其要加强对出国经商、旅游和务工人员等重点人群的宣传,提高自我防护能力,增强患者及时就诊、配合治疗的意识,谨防境外感染,减少境外输入病例。(宣传核心信息

见附件,宣传短片可从我委网站下载。) 二、加强协调,落实各项防治措施 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加强与教育、商务、出入境检验检疫、新闻出版广电、旅游等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认真落实《中国消除疟疾行动计划(XX —2020年)》各项防控措施,特别要加强输入性疟疾病例管理。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要按照《传染病防治法》要求,认真做好病例发现、诊断、治疗、报告和疫情处置工作。各地应当结合爱国卫生运动,清除蚊虫孳生场所,杀灭蚊虫。 三、加强培训,提高消除疟疾工作能力 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结合防治宣传活动,组织疾控机构和医疗卫生机构的技术人员开展消除疟疾相关业务知识和技能培训,做好每一例病例的调查核实和资料整理,不断提高镜检技能、血片制作、病例复核及疫情处置能力,推动消除疟疾考核评估工作。 请各省(区、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认真总结本地区“全国疟疾日”宣传活动开展情况,于XX 年5月底前将书面和电子版报告(含视频、照片、宣传画等材料)报送我委疾控局。 联系人:血吸虫病和地方病预防控制处

疟疾防治知识宣传

疟疾防治知识宣传 一、什么是疟疾?疟疾是怎样传播的? 疟疾俗称“打摆子”、“发疟子”、半日子,是由蚊虫叮咬引起的传染病。当按蚊叮咬疟疾病人时,病人血液里的疟原虫就被蚊吸入,经过大约10天左右在蚊体内发育后成为有感染性蚊子,当健康人被这种蚊子叮咬后就会得疟疾。 寄生人体的疟原虫有四种,国的疟疾大多是间日疟,但从非洲传染的多为恶性疟疾。 二、疟疾有哪些症状? 典型症状为先冷、后热、再出汗。发冷时暑天盖了棉被还感觉冷,发热时体温可达40℃以上,并伴有头痛和全身酸痛,几个小时后出一身大汗就退热了。间日疟一般隔天发作一次,恶性疟每天或不规则发作,还可引起脑型疟等,如不及时有效治疗将危及生命。 三、到非洲务工人员尤应注意感染疟疾 我区已连续三年没有本地感染疟疾疟疾病例,但由于目前我区外出和出国劳务人员较多,每年都有输入性恶性疟病例发生.因此,必须重点防范在外地感染疟疾。目前最容易感染疟疾的地区,国内主要是云南和海南等省份;国外主是非洲和东南亚。我区近年发生的疟疾病人都是在非洲国家感染的病人。因此,到非洲国家打工的劳务人员尤应

注意防范疟疾。 四、得了疟疾怎么办? 曾到非洲以及国内疟疾高发区务过工的人员,当您有发冷、发热、头痛等疑似疟疾症状时,要尽快去当地疾控中心找医生,验血可查明血液里有无疟原虫和得了哪种疟疾。疟疾治疗有特效药,只要按医生嘱咐服药就能把病治好。“求神拜佛”、“躲疟子”既损害自己的身体治不好病,还会把疟疾传给别人。 五、怎样预防和控制疟疾? 1、疟疾蚊子传,防蚊叮咬最重要,改变露宿习惯,提倡人人使用蚊帐。 2、得了疟疾找医生,查血可见疟原虫,发现疟疾要报告。 3、疟疾传播危害大,春季休治很重要,一人得病全家预防,多人得病全村预防。

疟疾工作总结

疟疾工作总结 篇一:20XX年疟疾防治工作总结 20XX年疟疾防治工作总结 为预防、控制和消除疟疾病的发生和流行,保障我乡居民健康和公共卫生,我乡把预防传染病的工作纳入工作重点,树立“健康第一”的观念,学习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报告实施办法》等,结合县疾控相关文件精神,有计划、有目的、科学有效开展疟疾防疫知识宣传,遏制了疟疾的传染病,现将一年来所开展工作做如下总结: 一、建立完善制度,加强领导,构建组织机构,确保工作有序开展。 1、建立完善制度,推进制度化管理进程。我院结合县疾控文件精神,建立完善了疟疾工作管理制度,初步完善了相关制度。 2、加强领导,构建组织领导机构。为保障工作有效开展,我乡结合实际立即组建疟疾防疫工作领导小组,确保疟防工作有序开展。 二、采取措施,遏制疟疾病的发生与传染 1、组织培训。4月18日我院对本院职工及村医进行了

疟疾防治知识及怎样进行疟疾防疫知识宣传,参加培训30人,为开展疟疾防疫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2、加强宣传,提高受训层面。认真落实有关文件精神,抓好抓实疟疾防疫工作。利用4月26日“全国疟疾日”,发放宣传知识资料,张贴宣传图画和标语等形式,落实疟疾防疫工作。共张贴20多张宣传画,发放500多张知识宣传资料。从而提高了老百姓对预防疟疾的 意识和防范能力。 3、措施得力,遏制病情发生。对发热病人进行血检。全年共疟疾血检157人,其中外来人数10人,外出反家人数11人,均未发现阳性血片病人。通过全院工作人员及村医的共同努力,利用各种形式宣传预防传染病的知识,提高居民对传染病的防范能力,让群众明白传染病是可防可治的,相信科学,能战胜传染病。 大稼乡卫生院 20XX年12月28日 篇二:20XX疟疾计划总结 20XX年疟疾防治工作计划 一、强化组织领导,健全完善网络,分工明确,责任到人。 二、进一步完善疟疾病相关制度、流程,加强制度管理。 三、结合4月26日“全国疟疾日”活动,与院感科、门诊部、医务科多科合作,深入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活

(9)2016年4.26疟疾日宣传资料

消除疟疾,谨防境外输入 第九个全国疟疾日宣传资料 2016年4月26日疟疾,俗称“打摆子”、“瘴气”、“冷热病”,此病为夏秋之季最常见的危害人体健康的寄生虫病。引起疟疾的病原体是疟原虫,疟原虫是一种很小的寄生虫,由蚊子传播,当蚊子咬人吸血时,把疟原虫带入人体血液,引起传播流行。寄生于人体的有四种,即间日疟原虫、三日疟原虫、恶性疟原虫、卵形疟原虫。在我国,间日疟原虫较常见。 疟疾根据发作周期可分为间日症、恶性症和三日疟三种。得了疟疾以后最主要的症状是“发冷”,并且发抖得很厉害,这在医学上叫做“寒战”,大约持续几分钟左右就开始发高烧了,热度可以高达40℃,大约经过了3~4小时以后就出大汗,体温逐渐下降到正常。除了发冷、发烧以外,病人常常感到无力、疲乏、不想吃东西,头晕、背部四肢酸困。若是小孩,有时可出现抽风。重症疟疾病人,可见昏迷、谵语、脖硬、危及生命。 传疟媒介按蚊 蚊子有许多种,但只有按蚊可传播疟原虫。我们平时在傍晚能见到的叮人或动物的蚊子是按蚊或库蚊,其区别是: 库蚊停留在物体上时,身体与物体平行,翅膀上大多无斑点。 按蚊停留在物体上时,身体与物体呈角度,所有按蚊的翅膀上都有黑、白斑点 疟疾的发作过程

典型的疟疾发作过程分为发冷期或寒战期、发热期,出汗期和间歇期。 临床分型主要有:间日疟、三日疟、卵形疟、恶性疟 传染期:间日疟13年;恶性疟1年以上;三日疟3年以上,偶达数十年;卵形疟25年。 但近年来,我国先后出现输入性的恶性疟疾病例,应值得警惕。恶性疟疾的特点是来势凶猛,病情险恶,病死率高。 疟疾的诊断通过临床诊断、血涂片镜检疟原虫和血清免疫学检查等方法。 消除疟疾,从防蚊虫开始。如何预防和控制疟疾 1.患了疟疾,应及时治疗,常用药物有氯喹和伯喹。其中氯喹能杀灭血液中的疟原虫,伯喹能杀灭肝脏中的疟原虫和血中配子体。服用方法是二药合用,连服8天。为了防止复发,第二年春天,还须进行休止期治疗,以达到根治。此外,亦可以用药物来预防疟疾。目前常用来预防疟疾的药物有乙胺嘧啶等,一般每星期吃药一次就可以达到预防的目的,但是需要经常服用。治疗恶性疟使用蒿甲醚、双氢青蒿素疗效较好。 2.除了药物预防外,关键是要做好防蚊、灭蚊。应清除垃圾、杂草、填平污水坑;宿舍要挂好门帘、窗纱、晚上睡觉时放下蚊帐;可喷洒DDV、灭蚊灵,也可点蚊香、灭蚊片及艾蒿等。 3.由于疟疾的传染来源主要是患疟疾的病人和带虫的人,故要积极治疗疟疾病人和带虫的人。

2021年全国疟疾日宣传活动方案

2021年全国疟疾日宣传活动方案National Malaria Day 2021 campaign programme 汇报人:JinTai College

2021年全国疟疾日宣传活动方案 前言:活动方案指的是为某个活动所指定的书面计划,具体行动实施办法细则、步骤等。对具体将要进行的活动进行书面的计划,对每个步骤的详细分析研究,以确定活动的顺利,圆满进行。便于学习和使用,本文档下载后内容可按需编辑修改及打印。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计生委,xq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xx年4月26日是第9个“全国疟疾日”,宣传主题为“消除疟疾:谨防境外输入”。为做好今年“全国疟疾日”宣传活动,推进《中国消除疟疾行动计划(2010—20xx年)》的实施,现将有关工作要求如下: 一、加强领导,做好宣传组织工作 近年来,我国疟疾疫情持续下降,疟疾报告病例以境外输入为主。20xx年境外输入病例占疟疾报告病例总数的98%,防范境外疟疾输入,防止二代病例发生是今后疟疾防治工作重点。各地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紧密围绕宣传主题,制订宣传计划,组织开展宣传活动。要利用“全国疟疾日”的契机,向当地政府汇报消除疟疾工作进展,研究解决消除工作中面临的突出困难和问题。要积极利用广播、电视、互联网、报纸等各类

媒体,创新宣传方式,有针对性地宣传疟疾防治知识,尤其要加强对出国经商、旅游和务工人员等重点人群的宣传,提高自我防护能力,增强患者及时就诊、配合治疗的意识,谨防境外感染,减少境外输入病例。(宣传核心信息见附件,宣传短片可从我委网站下载。) 二、加强协调,落实各项防治措施 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加强与教育、商务、出入境检验检疫、新闻出版广电、旅游等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认真落实《中国消除疟疾行动计划(2010—20xx年)》各项防控措施,特别要加强输入性疟疾病例管理。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要按照《传染病防治法》要求,认真做好病例发现、诊断、治疗、报告和疫情处置工作。各地应当结合爱国卫生运动,清除蚊虫孳生场所,杀灭蚊虫。 三、加强培训,提高消除疟疾工作能力 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结合防治宣传活动,组织疾控机构和医疗卫生机构的技术人员开展消除疟疾相关业务知识和技能培训,做好每一例病例的调查核实和资料整理,不断提高镜检技能、血片制作、病例复核及疫情处置能力,推动消除疟疾考核评估工作。

卫计委2018年“全国疟疾日”防治宣传活动方案

---------------------------------------------------------------范文最新推荐------------------------------------------------------ 卫计委2018年“全国疟疾日”防治宣传活动方案 卫计委2018年“全国疟疾日”防治宣传活动方案 各医疗卫生计生单位: 2018年4月26日是第10个“全国疟疾日”。宣传主题为“消除疟疾:谨防境外输入”。为进一步动员全社会共同关注,加大疟疾防治工作力度,提高社会和公众的疟疾防控意识,巩固我市消除疟疾防治成果。现根据上级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决定在“全国疟疾日”前后,开展系列宣传教育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提高对疟疾防治工作的认识 目前,随着人口流动的频繁,居民出境旅游、务工、经商等人数增加,疟疾输入风险加大。从疟疾疫情形势来看,2018年全国疟疾病例以境外输入性病例为主,我市近几年发现报告病例全部为输入性疟疾,2018年我市已确诊一例输入性三日疟病例,所以防控境外输入已成为当前疟疾防控工作重点。各单位要在“全国疟疾日”前后,围绕宣传主题,制定详细宣传方案,开展宣传活动,充分利用多种渠道与方式宣传疟疾防治核心信息(附件1),特别是要加强出国经商、旅游和务工等重点人群宣传,提高自我防护能力,谨防境外感染,增强患者及时就诊、配合治疗意识,使每一例患者都得到治疗,减少传播风险。 1 / 26

二、大力开展培训,努力提高医护人员的防治水平 市人民医院、中医院等单位要认真开展院内培训工作,增强医务人员,特别是急诊科、内科、妇科、儿科等科室临床诊疗人员的疟疾疫情意识,提高病例甄别、诊断及重症病例救治能力。各基层医疗卫生单位要在4月底前,做好镇村医务人员的培训工作,组织学习《东台市2018年寄生虫病防治工作方案》和疟疾诊疗防治知识。不断提高临床识别、镜检技能、血片制作及疫情处置能力,全面提升我市疟疾防控工作水平。 三、认真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宣传活动 各医疗卫生单位和村卫生站要积极组织,通过镇、村广播电视、健康教育宣传栏、微信平台、qq空间等宣传资源大力开展疟疾知识宣传。组织专业人员在乡镇(街道)和村(居委会)人群密集的地方开展街头宣传及义诊,悬挂张贴疟疾宣传横幅和标语,发放宣传单,接受群众咨询;结合出国劳务人员专题调查工作开展出国劳务人员及家庭成员等重点人群的宣传教育;在辖区内中小学开展健康知识讲座,提高广大师生健康知识知晓率,及自我防护能力。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全国疟疾日”宣传活动工作,紧紧围绕宣传主题,注重实效,把宣传工作落到实处,并将“全国疟疾日”宣传活动开展情况,于本月30日前上报是市疾控中心慢传科。 市卫生计生委2018年全国疟疾日宣传活动方案各区卫生计生委、海河教育园区社会事业发展局,委直属各有关单

全国疟疾日宣传方案

全国疟疾日宣传方案 全国疟疾日宣传方案范文 20xx年4月26日是第8个“全国疟疾日”,宣传主题是“消除疟疾:谨防境外输入”。为进一步动员全社会共同关注和支持消除疟疾工作,广泛宣传疟疾防治知识,现将《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xx年全国疟疾日宣传活动的通知》(x卫办疾控函〔20xx〕x号,请从国家卫生计生委网站下载)转发给你们,并就本市今年“全国疟疾日”的宣传活动安排和工作要求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宣传活动 (一)市级宣传活动 “全国疟疾日”前后,市卫生计生委将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疟疾防治宣传活动。具体如下: 1.4月26日下午,会同xx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在地铁陆家嘴站1号出口广场组织开展主题宣传活动,通过专家讲座、知识问答和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开展疟疾防治的健康宣传。 2.通过有线电视、广播电台、公共交通移动传媒和市、区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网站等播放疟疾防治宣传片;通过xx疾控官方微信等,科学、准确地发布疟疾防治信息等。 3.会同xx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等部门,开展输入性疟疾疫情应对处置桌面推演。开展全市医务人员疟疾防治专题培训,举行疟疾实验

室检测技能竞赛等。 (二)区县级宣传活动 各区县卫生计生委应围绕宣传主题,结合辖区实际,组织开展现场咨询解答、宣传资料发放等形式的宣传活动;深入社区、学校和有境外员工派遣的大型工厂企业等举办疟疾防治核心知识宣传科普讲座;开展辖区医疗机构医务人员疟疾防治业务培训等。 二、工作要求 (一)各区县卫生计生委应高度重视“全国疟疾日”宣传活动,加强对疟疾防治工作的组织和领导,充分利用开展“全国疟疾日”宣传活动的契机,进一步加强与辖区发改、教育、科技、经信、公安、财政、商务、文广、旅游等部门的沟通与协调,不断巩固和完善部门间的联防联控工作机制,认真实施《xx市消除疟疾行动计划(20xx-2020年)》,切实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二)各区县卫生计生委应在“全国疟疾日”前后,结合辖区实际,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各类媒体,开展形式多样、内容生动的疟疾防治宣传活动,为疟疾防治创造良好工作氛围。要主动与教育、旅游、出入境等部门沟通,配合做好中小学生、出国旅游、经商和务工人员等重点人群和有境外员工派遣的大型工厂企业等重点单位的针对性宣传活动,增强其自我防护意识,谨防境外感染,减少境外输入病例。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应落实好市级宣传活动,加强对区县宣传活动的指导。市健康教育所应充分发挥“12320”公共卫生公益热线宣传平台作用,做好疟疾防治知识等的宣传和咨询解答。

临海市2011年4.26全国疟疾日宣传活动总结

临海市2011年4.26全国疟疾日宣传活动 总结 2011年4月26日是第4个“全国疟疾日”,为进一步普及疟疾防治知识,宣传国家的政策,提高广大群众主动防病的积极性,根据《关于开展2011年“全国疟疾日”防治宣传活动的通知》(卫办疾控函…2011?322号)文件精神,我市与计划免疫科联合,广泛深入地开展了以“消除疟疾履行承诺”为宣传主题的一系列宣传活动,现将本次活动总结如下: 4月24日早8时,由市卫生局主办,台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临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承办, 古城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大洋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协办的大型宣传活动“接种疫苗宝宝健康”“消除疟疾履行承诺”在繁华的崇和门广场隆重举行。临海市卫生局纪检书记、监控科科长、台州市疾控中心主任、临海市疾控中心主任和台州学院医药化工学院团委书记等领导亲临现场参加活动。9时,临海市卫生局纪检书记周平在广场发表讲话,并宣布“临海市卫生防病志愿者服务队”成立。随后,临海市卫生防病志愿者服务队举行宣誓仪式。最后,活动在台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冯济富主任宣布下正式拉开帷幕。 活动现场,台州市疾控中心地慢科赖江主任医师、临海市疾控中心王史远副主任等重量级人物组成专家咨询组,会同市疾控中心、古城中心卫生院的10多名医务工作人员,为前来咨询的群众讲解疟疾防治知识及国家相关政策,解答各种疑问。为了吸引更多的市民参与相关知识

宣传,现场还推出文艺表演,期间穿插有奖知识问答,涉及预防接种知识、疟疾防治知识、卫生防病知识和健康行为,来自台州学院的志愿者们大展歌喉,尽显动感舞姿,吸引了大量的群众前来围观,并积极参与预防接种和疟疾防治知识有奖问答,把活动推向高潮。 下午,我们把宣传阵地转移到大洋街道前江村,多家大型企业在此建立生产基地,吸引了大量流动人口。在这种流动人口聚集地开展预防接种和疟疾防治知识宣传意义十分重大。和上午宣传咨询一样,各位专家和医务人员亲切热情地为过往群众发放各类宣传资料,并详细讲解预防接种、疟疾防治和卫生防病知识,得到广大民工的积极参与。 总之,此次宣传活动在市、局领导的统一指导下,在市、县、乡三级卫生防疫人员的共同努力下,共接待咨询群众6000余人,发放宣传单15000余份,张贴宣传海报200张,悬挂横幅、标语63条。通过本次宣活动,进一步宣传了疟疾防治知识,提高了群众防病意识,得到了预期效果。 临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二〇一一年五月三日

2020年全国疟疾宣传日主题活动总结

xx全国疟疾宣传日主题活动总结 为进一步动员全社会共同关注和支持消除疟疾工作,广泛宣传疟疾防治知识,决定开展“全国疟疾日”宣传活动。下面是的xx全国疟疾宣传日主题活动总结,欢迎大家阅读借鉴! xx全国疟疾宣传日主题活动总结(1) 为广泛深入开展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动员有关部门及全社会共同关注和参与疟疾防治工作,增强我市群众疟疾防治意识,共建幸福简阳,共创文明城市。近日,市卫生局在滨江路组织开展了xx年全国疟疾日宣传活动。市疾控中心、市卫生执法监督大队、市人民医院、中医医院、市妇幼保健院、简城中心卫生所、城西、城中、城南、城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星科医院、北门医院等医疗卫生单位的工作人员和医务工作者参加了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各单位悬挂了“消除疟疾:谨防境外输入”等主题日宣传标语、图片,开展了义诊、咨询等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吸引众多市民积极参与。 据统计,本次活动共发放疟疾防治知识、健康教育处方、各种传染病预防知识、法律知识等内容的资料8000余份;义诊900余人次;接受咨询5000余人次,进一步普及了疟疾防治知识,增强了公众对疟疾的认识,达到了预期目的。 xx全国疟疾宣传日主题活动总结(2) 一、进一步提高对消除疟疾工作的认识

消除疟疾是我国政府对国际社会作出的庄严承诺,是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重要举措。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每年赴非洲、东南亚等疟疾流行地区的出guo务工、经商和旅游人员大量增加,输入性疟疾严重威胁着我国的公共卫生安全和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各单位要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为契机,进一步加强与教育、商务、劳务输出、广电、旅游等有关部门的沟通与协调,认真实施《固镇县消除疟疾行动计划(xx—2020年)》,落实疟疾防控措施。 二、广泛开展防治疟疾宣传活动 经过多年的积极防控,我省疟疾疫情总体呈下降趋势,但近年来输入性恶性疟病例呈上升趋势,不少患者因缺乏自我防治意识而贻误病情,甚至因丧失了抢救的最佳时机而导致死亡。各单位要结合“全国疟疾日”,大力开展防治疟疾宣传活动。要充分发动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等新闻媒体,开办专栏、专题,以新闻、公益广告、科普知识问答等形式开展新闻宣传报道。要组织医务人员、志愿者等以街头义诊或咨询等群众喜闻乐见、生动活泼的形式开展面对面宣传教育。要广泛宣传疟疾危害和防治知识,特别是加强对出guo务工、经商和旅游等重点人群的宣传,增强群众及时就诊、配合治疗的意识,提高人群的自我防护能力。 三、进一步提升疟疾病例管理能力 加强疟疾病例管理是消除疟疾的关键环节和有效措施。要组织医疗卫生专业人员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疟疾日宣传活动小结

Word文档仅供参考 Word文档仅供参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疟疾日宣传活动小结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疟疾日宣传活动小结 4月26日是第5个“全国疟疾日”,为进一步动员全社会共同关注和支持消除疟疾工作,提高百姓对于疟疾防控意义的重视,我中心开展了以横幅、发放宣传单以及咨询等一系列宣传教育活动,达到了教育目的,现小结如下。 一、认真组织部署:为了落实好疟疾日具体工作,成立了活动日领导小组,由防保科长为组长,研究具体的宣传日活动方案,并一一进行部署落实,并把4月26日作为现场咨询宣传活动日。 二、加大宣传力度激发群众的参与意识:4月26日在中心内举办了疟疾宣传日活动,我们悬挂“消除疟疾,保障健康;和使用蚊帐,远离疟疾”等口号横幅、摆放展板、设立咨询台,提醒群众提高预防疟疾的意识。 在集镇与中小学校广泛张贴疟疾防治日宣传画,同时充分村基层健康教育传网的作用,在4月份2各村健康教育栏同时张贴含有疟疾预防内容的宣传画,在宣传日当天发放疟疾防治宣传单100多张扩大宣传教育力度。 三、开展疟疾知识咨询活动:4月26日中心在集镇举办疟疾防治日健康教育与咨询活动,医务人员一方面宣传了我国政府有关疟疾防治的重要政策,明确了到2020年要在全国范围内消除疟疾的任务指标。指出中央财政和中国全球基金疟疾项目对疟疾流行区开展发热病人血检予以补助,在所有疟疾流行区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可领取到免费抗疟药品。另一方面宣传疟疾的防控历史及眼前形势、临床特点、疟疾诊断与治疗以及疟疾的流行病学和预防控制措施等六个方面进行宣教,由深入深,具体生动的为大家讲解的疟疾的相关知识。重点指出疟疾防控目前面对的严峻形势和作为个人如何有效预防疟疾的感染与传播。 通过本次宣传,使广大群众了解了什么是疟疾,疟疾是如何预防的,疟疾的主要传播途径是什么。怎样治疗疟疾等相关知识,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一致好评。我们将利用这次宣传的契机,加大工作力度。使我镇的疟疾防治工作更上一层楼,再上新台阶。 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年五月二日

中国疟疾消除计划

中国消除疟疾行动计划(2010-2020年)疟疾是严重危害我国人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影响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寄生虫病。新中国成立以来,在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下,我国疟疾防治工作取得了显着成效。疟疾发病人数由20世纪70年代初的2400多万减少到90年代末的数万,流行区范围大幅度缩小,除云南、海南两省外,其他地区已消除了恶性疟。2000年后,我国部分地区出现疫情回升,但随着《2006-2015年全国疟疾防治规划》的实施,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加大了对疟疾防控工作的支持和投入,使局部地区疫情回升势头得到有效遏制。目前,全国24个疟疾流行省(自治区、直辖市)中,95%的县(市、区)疟疾发病率已降至万分之一以下,仅有87个县(市、区)疟疾发病率超过万分之一。 为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促进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响应联合国千年发展目标高级别会议提出的在全球根除疟疾的倡议,我国政府决定在2010年全面开展消除疟疾工作,到2015年大部分地区消除疟疾,到2020年全国实现消除疟疾的目标。为明确任务与措施,落实部门职责,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指导思想 贯彻预防为主、科学防治的方针,实行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的原则;坚持各级政府领导、部门合作、全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加强国际合作与交流,不断提高科技水平,充分利用国内、外各类资源,保证各项目标的顺利实现。

二、疟疾流行区分类 根据2006-2008年疟疾疫情报告,全国以县为单位分为以下四类。 一类县:3年均有本地感染病例,且发病率均大于或等于万分之一的县。 二类县:3年有本地感染病例,且至少1年发病率小于万分之一的县。 三类县:3年无本地感染病例报告的流行县。 四类县:非疟疾流行区。 三、目标 (一)总目标。 到2015年,全国除云南部分边境地区外,其他地区均无本地感染疟疾病例;到2020年,全国实现消除疟疾的目标。 (二)阶段目标。 1.所有三类县,到2015年,实现消除疟疾的目标。 2.所有二类县以及除云南部分边境地区外的一类县,到2015年,无本地感染疟疾病例;到2018年,实现消除疟疾的目标。 3.云南边境地区的一类县,到2015年,疟疾发病率下降到万分之一以下;到2017年,无本地感染疟疾病例;到2020年,实现消除疟疾的目标。 (三)工作指标。 到2012年实现以下指标:

最新-2019年全国疟疾日宣传活动总结范文 精品

2019年全国疟疾日宣传活动总结范文2019年4月26日是第8个全国疟疾日,今年的宣传主题为消除疟疾谨防境外输入。 为进一步动员全社会共同关注和支持消除疟疾工作,我所开展了一系列宣传活动。 小结如下。 一、加大宣传力度,举行新闻媒体通气会 为提高百姓对于疟疾防控的认知和重视,加强对出国经商、旅游和务工人员等重点人群的宣传。 我所于4月23日在省疾控中心举行了新闻媒体通气会,邀请了日报、画报、贵阳晚报、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报、商报、黔中早报等7家新闻媒体。 会议由省疾控中心办公室主任容自豪主持,中心副主任雷世光参会并作了讲话。 会上地病所负责人向介绍了我省2019年疟疾发病的概况,以及我省消除疟疾行动计划的进展和2019年任务部署,重点介绍了预防疟疾的有效措施和出国人员应注意的相关事宜。 二、开展疟疾知识现场咨询活动 4月25日省疾控中心地病所组织人员参加了黎平县疾控中心开展的疟疾知识现场咨询活动,共向当地居民、学生和农民等发放了疟疾小常识、如何防治疟疾等小册子、宣传页、宣传画等十余种资料共千余份。 今年疟疾防治宣传的核心信息主要有疟疾是一种可防可治的寄生虫病,且是通过蚊子叮咬传播的。 其主要症状是发冷、发热、出汗。 预防疟疾最好的办法是防止蚊子叮咬。 并向出境旅游人员宣传,出国前应当了解目的地疟疾流行状况,在疟疾流行区,要防止蚊虫叮咬。 企业派驻非洲、东南亚等地的随队医生应当具备疟疾诊治能力,并储备足量疟疾治疗药物。 出现发热、发冷、头痛等症状,应当及时就医,主动告知旅行史。

尤其是从非洲和东南亚回国的发热病人,须查疟原虫。 通过开展这些群众易懂、生动活泼的宣传活动,进一步普及了群众的疟疾防治知识,让广大群众对疟疾的防治有了更清楚地认识,提高了防蚊防疟的自我保护意识,共同参与消除疟疾活动,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

XX年乡镇卫生院疟疾宣传日活动工作总结

XX年乡镇卫生院疟疾宣传日活动工作总 结 导语:疟疾是经按蚊叮咬或输入带疟原虫者的血液而感染疟原虫所引起的虫媒传染病。我们象征执行人员是如何执行和感受的呢? XX年乡镇卫生院疟疾宣传日活动工作总结4月26日是第10个“全国疟疾日”,为进一步提高全民防治疟疾意识,当日,县卫生局、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在金信广场开展了以“消除疟疾,谨防境外输入”为主题的疟疾防治宣传活动。活动通过悬挂条幅、发放资料、摆放展板、现场咨询等方式向群众讲解了疟疾的传播过程、病发症状、如何清除传染源等知识,动员全社会共同关注和支持消除疟疾工作,广泛宣传疟疾防治知识,提高居民的疟疾防控意识。现场群众熙熙攘攘、踊跃提问,气氛十分热烈。活动共发放《疟疾宣传册》800余份、《乙肝宣传画》500份、宣传扑克300个、宣传笔300个。 据了解,疟疾是经按蚊叮咬或输入带疟原虫者的血液而感染疟原虫所引起的虫媒传染病,该病主要表现为周期性规律发作,全身发冷、发热、多汗,长期多次发作后,可引起贫血和脾肿大。目前,全世界每年患虐人数为亿至5亿,导致110万人口至270万人口死亡,即每天3000多人死于疟

疾 XX年乡镇卫生院疟疾宣传日活动工作总结XX年4月26日是第七个“全国疟疾日”。为进一步动员全社会共同关注和支持消除疟疾工作,广泛宣传疟疾防治知识,认真落实《中国消除疟疾行动计划(XX-2020年)》和《xx省消除疟疾行动计划(XX-2020年)》,我中心特组织辖区各级医疗机构在全区开展了“全国疟疾日”防治宣传活动,现将具体情况总结如下: 近年,输入性疟疾已经成为我省消除疟疾阶段面临的最主要形势,为此我区辖区内各级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积极围绕“消除疟疾、共享健康”的宣传主题,加强了对出国务工、经商和旅游等重点人群的宣传,向广大群众介绍了疟疾的传播途径及感染后症状、如何预防疟疾、如何治疗等内容。 XX年4月26日,碑林区驻区各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对前来就医的患者及家属、社区居民、过往行人、学生开展了以悬挂宣传横幅及宣传板、发放宣传单、张贴宣传画、健康咨询等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60余名医务工作者参与了本次活动,共张贴宣传画500张,宣传折页1000份,横幅24 条,电子滚动屏17块,展板7块,受教育人数达万余人。在场宣传的工作人员针对疟疾的感染途径方式、流行地区、消毒及如何预防治疗等进行了详细的讲解,使广

2017年全国疟疾日宣传活动方案

2017年全国疟疾日宣传活动方案 4 2017年全国疟疾日宣传活动方案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计生委,xq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17年4月26日是第9个“全国疟疾日”,宣传主题为“消除疟疾:谨防境外输入”。为做好今年“全国疟疾日”宣传活动,推进《中国消除疟疾行动计划(2017—2020年)》的实施,现将有关工作要求如下: 一、加强领导,做好宣传组织工作 近年来,我国疟疾疫情持续下降,疟疾报告病例以境外输入为主。2017年境外输入病例占疟疾报告病例总数的98%,防范境外疟疾输入,防止二代病例发生是今后疟疾防治工作重点。各地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紧密围绕宣传主题,制订宣传计划,组织开展宣传活动。要利用“全国疟疾日”的契机,向当地政府汇报消除疟疾工作进展,研究解决消除工作中面临的突出困难和问题。要积极利用广播、电视、互联网、报纸等各类媒体,创新宣传方式,有针对性地宣传疟疾防治知识,尤其要加强对出国经商、旅游和务工人员等重点人群的宣传,提高自我防护能力,增强患者

及时就诊、配合治疗的意识,谨防境外感染,减少境外输入病例。(宣传核心信息见附件,宣传短片可从我委网站下载。) 二、加强协调,落实各项防治措施 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加强与教育、商务、出入境检验检疫、新闻出版广电、旅游等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认真落实《中国消除疟疾行动计划(2017—2020年)》各项防控措施,特别要加强输入性疟疾病例管理。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要按照《传染病防治法》要求,认真做好病例发现、诊断、治疗、报告和疫情处置工作。各地应当结合爱国卫生运动,清除蚊虫孳生场所,杀灭蚊虫。 三、加强培训,提高消除疟疾工作能力 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结合防治宣传活动,组织疾控机构和医疗卫生机构的技术人员开展消除疟疾相关业务知识和技能培训,做好每一例病例的调查核实和资料整理,不断提高镜检技能、血片制作、病例复核及疫情处置能力,推动消除疟疾考核评估工作。 请各省(区、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认真总结本地区“全国疟疾日”宣传活动开展情况,于2017年5月底前将书面和电子版报告(含视频、照片、宣传画等材料)报送我委疾控局。 联系人:血吸虫病和地方病预防控制处胡xx 电话:xx 传真:xx

疟疾宣传资料

疟疾基础知识 一、什么是疟疾疟疾是怎样传播的? 疟疾俗称“打摆子”、“发疟子”、半日子,是由蚊虫叮咬引起的传染病。当按蚊叮咬疟疾病人时,病人血液里的疟原虫就被蚊吸入,经过大约10天左右在蚊体内发育后成为有感染性蚊子,当健康人被这种蚊子叮咬后就会得疟疾。 寄生人体的疟原虫有四种,疟疾大多是间日疟,但从非洲传染的多为恶性疟疾。 二、疟疾有哪些症状? 典型症状为先冷、后热、再出汗。发冷时暑天盖了棉被还感觉冷,发热时体温可达40℃以上,并伴有头痛和全身酸痛,几个小时后出一身大汗就退热了。间日疟一般隔天发作一次,恶性疟每天或不规则发作,还可引起脑型疟等,如不及时有效治疗将危及生命。 三、到非洲务工人员尤应注意感染疟疾 我市本地疟疾已很少,但由于目前我市外出和出国劳务人员较多,因此,必须重点防范在外地感染疟疾。目前最容易感染疟疾的地区,国内主要是安徽、云南和海南等省份;国外主是非洲和东南亚。我市近年发生的疟疾病人90%以上是在上述地区感染的病人。因此,到以上地区打工的劳务人员尤应注意防范疟疾。 四、得了疟疾怎么办?

曾到非洲以及国内疟疾高发区务过工的人员,当您有发冷、发热、头痛等疑似疟疾症状时,要尽快去乡镇卫生院防保所或各级疾控中心找医生,验血可查明血液里有无疟原虫和得了哪种疟疾。疟疾治疗有特效药,只要按医生嘱咐连吃8天药就能把病治好。“求神拜佛”、“躲疟子”既损害自己的身体治不好病,还会把疟疾传给别人。 五、如何预防和控制疟疾? 1、疟疾蚊子传,防蚊叮咬最重要,改变露宿习惯,提倡人人使用蚊帐。 2、得了疟疾找医生,查血可见疟原虫,发现疟疾要报告。 3、疟疾传播危害大,春季复治很重要,一人得病全家预防,多人得病全村预防。 六、历年“全国疟疾日”宣传活动口号 消除疟疾,共享健康 使用蚊帐,远离疟疾 预防疟疾,保障健康 全程服药,根治疟疾 消除疟疾,共建和谐 消除疟疾危害,促进和谐发展 一顶蚊帐,一份关爱,远离疟疾

疟疾防治宣传的预防知识

预防疟疾教育知识宣传材料 1.什么是疟疾? 疟疾,民间又叫“冷热病”、“打摆子”、“发疟(yao)子”,是夏秋季节最常见的传染病,疟疾根据发作周期可分为间日疟、恶性疟和三日疟三种,得了疟疾以后最主要的症状是发冷,并且发抖得很厉害,这在医学上叫做寒战,大约持续几分种左右就开始发高烧,热度可以高达 40℃,大约经过了 3~4 小时以后就出大汗,体温逐渐下降到正常。“寒冷、高烧、出汗”是疟疾发作症状的“三步曲”。除了发冷、发烧、出汗以外,病人常常感到无力、疲乏,不想吃东西,头晕、背部四肢酸痛。儿童很可能出现抽风。重症病人可见昏迷、谵语甚至危及生命。 2.疟疾是怎样传染的? 疟疾的传染源主要是患疟疾的病人和带疟原虫的人。主要通过蚊子叮咬传播。疟疾病人和带病原虫者如果漏诊或治疗不及时、不彻底,不但可反复发作,而且还可通过蚊子叮咬将疾病传给他人,蚊子叮咬了病人的血后再叮咬健康人就把疟疾传给健康人了。 3.那些人最容易感染疟疾? 到河谷地带从事经济作物开发的青壮年、住在田棚或到森林里从事野外作业的人员、从无疟区到疟区打工的民工、出入边境留宿人员、无防蚊设施的青少年儿童等均属于高风险人群,最容易感染疟疾。 4.患了疟疾有哪些症状或者不舒服? 主要的症状有发冷、寒战、发热、出汗、头、腰肌及全身疼痛。 5.您或您的家人患了疟疾怎么办? 赶快找医生!吃药、打针。而且越快越好!因为疟疾的迅速治疗可以挽救生命。也就是说疟疾是可以完全治愈的。 6.患疟疾后不及时进行诊断和治疗的危害有那些? 轻则延长病程并引起贫血,重则发展为重症疟疾或脑型疟引起死亡。 7.患疟疾后要吃多少天药才能停止? 一般至少要服 5~8 天,否则疟原虫会残存在体内,造成日后的复发,所以患疟疾后一定要按医生嘱咐的服完全部疗程的药才能有效的治疗疟疾。 8.既便宜效果又好的疟疾治疗药有哪些? 治疗间日疟最有效的药物是氯喹和伯喹;恶性疟则从青蒿琥酯、蒿甲醚、哌喹和科泰新(双氢青蒿素)中任选一种加 2 天伯喹一起治疗。

2020年全国疟疾日宣传活动方案

2020年全国疟疾日宣传活动方案 2020年4月26日是第9个“全国疟疾日”,以下是由为大家推荐的2020全国疟疾日宣传活动方案,欢迎大家学习参考。 总之,通过精心的组织领导,紧紧围绕主题,广泛宣传护牙的有关知识,普及口腔卫 生知识,让更多的群众认识到保护牙齿的重要性。 2020全国疟疾日宣传活动方案(一) 2020年4月26日是第9个“全国疟疾日”,宣传主题为“消除疟疾:谨防境外输入”。为做好今年“全国疟疾日”宣传活动,推进我市消除疟疾工作有序开展,现将有关 宣传工作要求如下: 一、加强领导,做好宣传组织工作 近年来,我市疟疾疫情持续下降,截止2020年底已无本地感染疟疾病例,境外输入 性疟疾报告病例5例,均为输入性恶性疟。防范境外疟疾输入,防止二代病例发生是今后 疟疾防治工作重点。各地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紧密围绕宣传主题,制订宣传计划,组织开 展宣传活动。要利用“全国疟疾日”的契机,向当地政府汇报消除疟疾工作进展,研究解 决消除工作中面临的突出困难和问题。要积极利用广播、电视、互联网、报纸等各类媒体,创新宣传方式,有针对性地宣传疟疾防治知识,尤其要加强对出国经商、旅游和务工人员 等重点人群的宣传,提高自我防护能力,增强患者及时就诊、配合治疗的意识,谨防境外 感染,减少境外输入病例。 二、加强协调,落实各项防治措施 各地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加强与教育、商务、出入境检验检疫、新闻出版广电、旅游 等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认真落实《安徽省消除疟疾行动计划(2020— 2020年)》各项防 控措施,特别要加强输入性疟疾病例管理。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要按照《传染病防治法》要求,认真做好病例发现、诊断、治疗、报告和疫情处置工作。各地应当结合爱国卫生运动,清除蚊虫孳生场所,杀灭蚊虫。 三、加强培训,提高消除疟疾工作能力 各地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结合防治宣传活动,组织疾控机构和医疗卫生机构的技术人 员开展消除疟疾相关业务知识和技能培训,做好每一例病例的调查核实和资料整理,不断 提高镜检技能、血片制作、病例复核及疫情处置能力,推动消除疟疾考核评估工作。 请各县(市、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认真总结本地区“全国疟疾日”宣传活动开展情况,于2020年5月10日前将书面宣传工作小结含视频、照片、宣传画等材料)以电子版形式 上报市卫生计生委疾控科和市疾控中心疾控二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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